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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论文

时间:2022-04-17 1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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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论文

大学教师论文:基于知识管理理论的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的研究

1 知识管理的概念

“知识管理”一词正式出现于1989年。从1990年开始,美国、日本和欧洲数家有名的公司在特定业务领域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对知识管理的宣传和普及贡献最大的要数ikujiro nonaka和hirotakatakeuchi于1995年出版的名著《知识创造型公司:日本公司如何建立创新动力机制》,该书被认为是知识管理正式产生的标志。知识管理是以知识为核心的管理,是对各种知识的获取、加工、存储、传播、创造和应用的管理。按照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建立起开放的集团内外部交流环境,通过知识共享和应用集体的智慧提高集团应变和创新能力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1]

2 大学英语教师的隐性知识

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891~1976)于1958 年出版的《个人知识》和1966 年出版的《隐性方面》是西方学术界最早对隐性知识进行较为系统地探讨的著作。他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两种: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显性知识是指用文字、图像、符号表述,以印刷或电子方式记载,可供人们交流的结构化知识。如事实、自然原理和科学的知识等。隐性知识不仅包括那些非正式且难以表达的技能、技巧、经验和诀窍等,还包括个人的直觉、灵感、洞察力、价值观和心智模式等。[2]

根据迈克尔·波兰尼的观点,我们把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分为两种,教学过程中的隐性知识和科研过程中的隐性知识。教学过程中的隐性知识,如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思路、教学方法、规律、教学心得、经验、特色、口碑等。科研过程中的隐性知识是指将隐含在科学技术中的知识编码化并发展成为公共知识,人们在研究开发中就可利用这些公共知识来促进经济增长。

如何提升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科竞争力,改变英语教学“费事较多,收效低”的尴尬局面,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而知识管理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把利器。

3 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存在的障碍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技术进入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知识管理系统的不断涌现,为显性知识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教学工作带来了许多便利。但相对于显性知识而言,隐形知识的发展就不是那么的乐观,在它的管理方面的研究几乎属于未涉足的领域。

隐性知识管理中最为困难的部分,就是能够把教师的隐性知识都识别出来,无论是基于教学团队的知识管理方法还是知识地图,中国人都喜欢非正式的直接交流形式,而不喜欢书面的间接的交流方式,人们通常以口头交流来传播知识。这就使得大量的隐性知识没有被挖掘和表现为显性知识渐渐损失掉,而我国大学英语教师的显性知识都是很少的。我们都知道,隐性知识是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是知识管理的核心,这种现象,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

其次,如何让教师心甘情愿地将他们的隐性知识贡献出来,与其他教师共享,成为一大难题。基于教学团队的知识管理需要这个团队的成员知识共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知识是一种资产,特别是个体的隐性知识更是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4]因此,很多教师把知识共享看作个体优势的丧失,导致隐性知识的明示和传播受到很大影响。在中国高校内部,知识共享因缺乏激励机制而十分薄弱。知识传授者既得不到奖励又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机会,最终阻碍了教学改革步伐和大学英语教师个人发展。

再者,构建知识地图,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知识挖掘系统和专家系统在中国还是起步阶段,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缺少有效的技术支持,隐性知识管理将成为空谈。[2]对隐性知识而言,无论是明示或是传播同样需要强大的技术工具和良好的交流平台。但由于受到隐性知识自身特点的限制,真正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持可谓寥寥无几。

最后,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人际关系复杂,领导机制层级化鲜明,使得知识的交流和传播受阻。[1]另外,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很多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教师为学校出谋划策提建议的很少。这样就导致很多隐性知识难以挖掘。

4 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管理的对策

4.1 提高英语教师的认识 多数高校教师不明白隐性知识是什么,不知道自身隐性知识的存在,也未必能清晰意识到自己隐性知识的重要性。[5]事实上,教师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他们用一成不变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灌输,仅把自己作为显性知识的传授者,以自我为中心,教师应该是居于主动地位,不断反思、不断发展的人。教师若不能很好地意识到自己缄默知识的重要性,就容易循规蹈矩,其教学活动也会变得机械死板,容易墨守成规,陷入教学的习俗和惯例中不能自拔,没有生机,缺乏创新。一个教师理智地开展教学行为的前提,就是能意识到自己的缄默知识的存在。教师不仅要能明白学生由于不同背景而形成的不同的隐性知识,还要意识到自身隐性知识的存在,最终能够基于隐性知识对不同学生进行因材施教。

4.2 构建大学英语教师隐性知识交流氛围 在学习交流和协作过程中,有些现象是不利于隐性知识的交流和共享的,例如教师之间存在着知识垄断、互不信任及利己主义等劣性现象,要营造教师愿意与他人共享隐性知识的氛围。因此,必须有针对性的提供一些管理策略,为其创造氛围提供相应的条件:承认知识的来源,建立知识贡献评价体系,做好隐性知识交流的激励工作,建立知识共享奖励机制;打破教师个体、教师群体及教研组织之间的知识垄断壁垒,营造良好交流氛围,树立互惠观和整体观,鼓励隐性知识交流,修正教师学习评价指标,将教师与他人分享隐性知识的质和量纳入多元学习评价体系中等;对教研交流方式进行必要调整,构建隐性知识交流平台。

4.3 利用知识可视化技术,促进教师隐性知识的传播与创新 知识可视化技术是指应用视觉表征手段促进群体知识的传播与创新,其实质是将人们的个体知识以图解的手段表示出来。知识可视化的目标在于传递和表达见解、经验、态度、价值观、期望、观点、意见和预测等,并以这种方式帮助他人正确地重构、记忆和应用这些知识。这种技术结合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运用认知科学,把教师的那些通常难以想象和不易获取的经验以动态和直观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关键在于为教师隐形知识的转化提供切实可行的工具。这些常见的知识可视化工具有三类:概念地图、认知地图和思维导图。

4.4 建立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来促进教师隐性知识的转换 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是一种学习型组织,它是教师围绕共同的目标,进行协作、探究和讨论,主要进行于一定的网络活动空间中。建立教师网络研究共同体的优势在于规模效应,从传统研究的知识转化发生场所来看,主要的知识转化场所就是教研室,即在教研室环境中,教师们通过简单的交流实现个人的经验和知识转换。但是,在教师网络教研共同体中,我们将这一模式改变了,它同时扩展了隐性知识发生的场所,使人们具有更为广阔的交流空间。这样,可以促进知识共享,更为广泛的空间内为实现隐性知识转化创造条件。它真正实现了人与社会间,人与信息间的关系互动。在同一个教研共同体内聚集的教师越多,不但通过这个共同体交流和互动的频率增多,而且在共同体内所集聚的资源越多,有效挖掘的隐性知识也越多。所以,教师网络教研共同体的存在拓展了隐性知识的挖掘空间,真正实现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和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共用。

4.5 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 为了有效激发教师参与知识管理的积极性,在高校中,必须要有一套强有力的激励制度,无论是知识共享过程还是组织学习过程,都要使知识管理活动与教师的利益挂钩。例如规定隐性知识可作为教师的年终考核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奖励条件;教师的绩效考核与隐性知识分享挂钩。通过制定一系列激励制度,调动教师参与知识管理的积极性。

5 结语

知识管理研究的深入及其实践的丰富将会为知识进步扫除障碍,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管理运用将成为高校生存的决定因素,它可以最终使知识管理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大学教师论文:台湾地区大学教师权利保护的反思和借鉴

关键词: 申诉/特别权力关系/司法救济/双轨制

内容提要: 台湾虽然建立了大学教师权利保护的完备体系,但尚有许多值得反思之处,一是申诉和诉愿衔接不当,导致救济程序复杂化;二是由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司法救济范围有限;三是公校和私校采用双轨制的救济模式。台湾的这些不足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大陆应该将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恰当衔接,建立大学教师系统的权利救济体系,扩大司法救济范围,并对公校和私校进行一体保护。

台湾地区在解严之前实行公教一体,将教师纳入公务人员管理体制之内,而特别权力关系观念使得教师权利保护受到极大限制,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教师权利保护制度逐渐完备,台湾教育会首采仲裁制度,受理教师与学校争议,后又建立教师申诉制度,并与诉愿和诉讼相配合,形成了完整的权利保护体系,同时在具体制度构建上一直秉持法治原则,比如教申会独立于校务会议和教评会,并受“行政程序法”约束等,可操作性极强,有效维护了大学教师权利。但是,台湾这种保护体系并非完美无缺,本文在对台湾实践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针对大陆高校教师权利保护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大学法治化建设提供借鉴。

一、叠床架屋的权利救济体系

台湾地区大学教师权利制度化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申诉、诉愿和诉讼。申诉是基于教师身份而特有的救济方式,教师对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有关个人的所有措施,认为违法或不当而损害自己权益的,皆可以提出申诉,不论是行政处分还是非行政处分,不论是公法关系还是私法关系,皆应纳入申诉范围。

大学教师的申诉分为校内申诉和“教育部”再申诉两级。诉愿针对的是行政处分行为,即行政机关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之决定或其它公权力措施而对外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诉愿只有一级。诉讼分为三种,刑事诉讼自不必说,行政诉讼与诉愿一样针对行政处分,而民事诉讼则解决私法争议,在行政和民事两分的诉讼机制下,大学教师提起诉讼必须要首先区分公私法关系。

表面上,多元化的救济方式为大学教师权利保护提供了顺畅通道,但因缺乏协调和衔接,多元化反而徒增繁复,违背保护教师权益的初衷。其症结在于申诉与诉愿、诉讼的协调,“教师法”第33条规定教师不愿申诉或不服申诉、再申诉决定者,得依法提起诉讼或依诉愿法或行政诉讼法或其它法律请求救济,但实际上并未给出简洁清晰的路线图,让当事人难以选择经济有效的路径,反而复杂化了。

以大华技术学院某教师解聘案为例,该教师因为行为不检有损师道,被学校解聘后,提起申诉、再申诉,先后经学校教申会和“教育部”“中央”教申会驳回其申诉及再申诉,后针对“中央”再申诉评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1]其后,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同样也被驳回。 [2]嗣该教师又以不服再申诉评议决定为由向“行政院”提起诉愿,未获支持后,又针对诉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次裁定驳回, [3]提起抗告也被第二次驳回, [4]声请再审又被驳回, [5]最后又以不服两级法院的裁定为由向“司法院”提起诉愿,诉愿机关不予受理。 [6]从理论上讲,该教师的维权之路并未走到尽头,如果他愿意,依然可对“司法院”诉愿决定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次提起诉讼,甚至可以对法院的第三次裁判再次向“司法院”提起诉愿,形成诉愿和诉讼之间的推磨游戏。

当然,这是一个极端个案,特别是最后针对法院裁判向“司法院”提起的诉愿显无理由,因两级法院的裁判并非行政处分,当然不属于诉愿范畴,但在此之前的维权行为却并没有超出已有的制度框架。整理该教师的维权路径后我们发现,大学教师对来自学校的侵害,申诉、诉愿和诉讼三者的排列关系呈现以下几种方式:(1)申诉再申诉诉讼(行政或民事);(2)申诉再申诉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3)申诉诉愿(“教育部”)行政诉讼;(4)诉愿(“教育部”)行政诉讼;(5)诉讼(行政或民事)。

本案中,该教师选取了前两种维权途径。两次行政诉讼的标的并不相同,前者针对“教育部”的再申诉决定,后者则是“行政院”的诉愿决定,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同一个解聘问题。导致久拖不决的原因之一在于再申诉和诉愿的衔接,虽然司法实践中,再申诉在性质上被视为诉愿。 [7]但二者并不排斥,许可对再申诉提起诉愿,徒增诉累和司法成本。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则前三种方式就可以合为一种,即首先向学校教申会申诉,对申诉决定不服,可向“教育部”再申诉或提起诉愿,但只能择其一,且对再申诉不得提起诉愿,如果对再申诉或诉愿不服,再提起诉讼,其过程为:申诉再申诉和诉愿择其一诉讼(民事或行政)。

对来自主管行政机关的侵害,那么三者的排列方式为:(1)申诉(“中央”教申会)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2)申诉(“中央”教申会)行政诉讼;(3)诉愿(“行政院”)行政诉讼;(4)行政诉讼。这其中也存在着申诉和诉愿的重复问题,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则前三种方式也能合为一种,即可以向“中央”教申会申诉,或向“行政院”提起诉愿,但只能择其一,且对申诉不得提起诉愿,如果对申诉决定或诉愿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其过程为:申诉和诉愿择其一行政诉讼。

当然,正像下文所要讨论的,衔接好申诉和诉愿避免重复,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2009年4月,台湾“教育部”向“行政院”提交“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意欲取消申诉制度以消除程序的繁杂, [8]但却遭到了教师会等团体的反对。

显然,废除申诉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三者的协调也只需一个简单的外科手术式的方法即可解决,而更为纠结的是,在二元诉讼机制下,需要区分公私法关系以实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归类,而学校与教师之间无法进行清晰的公私法关系划分。进而甚者,在公教一体的传统背景之中,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幽灵还要求对学校的必要管理措施和行政处分措施进行识别,以决定能否纳入诉愿和行政诉讼的渠道。申诉可以简单化地予以废除,但诉愿和诉讼却无法抛弃,现存问题并非仅仅是申诉之过,也不能完全归咎于三者的协调不够,更深层次的问题是需要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和公教一体传统进行深刻反思。

二、特别权力关系支配下的有限的权利救济范围

我国以吏为师的传统延续到台湾变成了公教一体,随着教育专业化的发展,教师逐渐形成了区别于公务员的任用、俸给及福利制度,不再适用公务人员的任用法、考试法、俸给法、考绩法、退休法、惩戒法等。但公教之间的界限并未完全划清,公校教师仍然被视为依法令从事公务之人员,归入最广义公务员。 [9]

实践中,法院认为公校教师的教学活动,系代表“国家”从事保育活动,属给付行政之一种,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属行使公权力之行为,倘有违背其应执行之职务,致生损害于学生的,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10]此外,公校编制内依法任用的职员,也受到“公务人员保障法”的保障;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就其兼职仍有“公务员服务法”之适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仍不得在外兼 职。 [11]

更重要的是,调整公务员勤务关系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依然影响着教师权利保护,特别是“司法院”第382号解释,认定公校系各级政府依法令设置实施教育之机构,具有机关之地位,使教师和学校关系易于落入特别权力关系的案臼。实践中一般认为,公校聘用教师从事学术研究、教育工作,具有公法性质,公校教师的法律地位等同公务人员,与公校具有公法上勤务关系,属特别权力关系范畴。 [12]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极易导致专横而损害人民权利,随着法治的进步已经遭受众口一词的批判,但其存废问题却一直充满争议,主流观点坚持要在相对人权利保护和行政内部纪律二者之间寻求平衡,主张以修正代替废弃,许可有限度的司法审查。“大法官”释字第298号解释给出的判断标准是以行政措施足以改变公务人员身份,影响其服公职之权利,或对公务人员有重大影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最新的判决认为,公务人员可以依靠行政诉讼程序提起救济之权益者有三类:一是改变身份,如免职等,二是对于公法上财产之请求权受到影响者,三是对于公务人员有重大影响之惩戒处分。 [13]

这种修正的权力说实为基础关系理论和重要性理论的混合,同样适用于教师,“虽教师非‘公务人员服务法’所称之公务人员,惟教师之保障范围,与公务人员应无轩轾。” [14]大学教师对学校的管理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该管理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其教师身份,或是否对其有重大影响以为标准。当然,重要性是一个不确定概念,其外延的界定往往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到目前为止,许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升等资格审查。台湾地区大学教师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讲师四等,教师升等资格审查,由各学校设校、院、系(所)教评会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送“教育部”学审会审议决定。各学校教评会关于教师升等之评审,系属法律授权范围内公权力之行使,对教师资格等身份上之权益有重大影响,构成行政处分,受评审教师自得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5]

2.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公校与教师之间为聘任关系,教师是否接受聘任得自由决定,但这种聘任是以达成公法上教育学生的目的,属于行政契约。大学教师的聘任,分为初聘、续聘及长期聘任教师职务,静候调查,等待处理结果。公立大学教师的解聘、停聘、不续聘行为一直被视为学校基于行政契约而做出的意思通知,并不生具体法律效果,并非行政处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16]直到2009年7月“最高行政法院”第一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校教师聘任为行政契约,自不适用普通法院救济途径,解聘、停聘或不续聘,不仅影响教师个人权益,同时亦影响学术自由之发展与学生受教育之基本权利,乃涉及重大公益事项,因法定事由,经校教评会依法定组织及程序决议通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并由该公校依法定程序通知当事人者,应系该公校依法律明文规定之要件、程序及法定方式,立于机关之地位,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得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处分之性质。自此以后,公校教师解聘、停聘或不续聘皆可提起行政诉讼。 [17]

3.资遣。依据“教师法”第15条,当教师出现不适任现职工作、现职已无工作又无其它适当工作可以调任、经公立医院证明身体衰弱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时,学校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可以资遣,对于学校做出的资遣决定,当事教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8]

4.欠薪。依据“大法官”释字第312号解释,公务人员的公法上财产请求权,遭受损害时,得依诉愿或行政诉讼程序请求救济,大学教师的薪金请求权即属于公法上的财产请求权。在彰化师范大学扣薪案中,被告学校所属一教师带职带薪赴美进修,逾期未返校任职,原告为其连带保证人,被告依据合同直接按月扣缴原告薪津以偿还被保证人所欠债务,法院认为,承担保证责任固属私法上之争执,惟被告未依一般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程序,径以单方行政行为,扣缴原告薪津,属于侵害原告公法上财产请求权的行政处分,原告当然可以提起行政争讼。 [19]不过,扣薪虽被视为行政处分,但拒绝加薪却不构成对公法上请求权的侵犯,在台北艺术大学俸给案中,学校拒绝对原告予以年功加俸,法院认为教师年功加俸有如公务人员年终考绩,并不涉及教师身份变更,亦非属重大影响之惩戒处分,纯属相对人之内部管理行为而非行政处分,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20]

除了上述四类情形之外,学校的其他管理措施一般不被视为行政处分。比如工作评鉴、 [21]研究经费补助、 [22]年资起计、排课时数、调职等,法院认为此类措施既未影响教师公法上财产请求权,也不涉及教师身份变更,影响其任教之重大权益,不构成行政处分。但是,此类管理措施的高权性质会使得民事诉讼将其排除,教师如不服此类措施,就只剩下了申诉一条路,显然,如果不废除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扩大诉愿和行政诉讼范围,而轻率取消申诉,将会使教师面临投诉无门的困境,因此,简化申诉甚至取消申诉,必须与扩大诉愿和行政诉讼范围同步进行。同时,司法最终解决的法治原则也要求扩大行政诉讼的范围,以消除在权力说支配下形成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的真空地带。

三、双轨制的权利救济模式

台湾将公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约归入公法关系,原因在于“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等法律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及公法性,且契约标的内容乃为实现“国家”教育高权任务,故学界通说向来系以行政契约之公法关系定其属性, [23]前述特别权力关系也仅适用于公校和教师之间。而私校是私法上的财团法人,与教师之间则是一种私法契约,法院认为二者之间的纠纷为契约履行的私法争议,虽然教师职务涉及公益,“国家”为确保教育质量予以适当规范,但“国家”介入仅属必要辅助,其私法关系并不因“教师法”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的介入而有改变。 [24]因此,前述许可公校教师提起行政诉讼的解聘、停聘、不续聘、资遣、欠薪等事件,对私校教师来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大陆法系,进行公私法划分以适应二元诉讼制度在逻辑上没有问题,对私校教师来说,这种双轨制的救济模式,更有利于避开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消除了教师司法保护上的盲点。比如工作评鉴在公校被视为内部管理行为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提起民事诉讼则又因其公法性质而被挡在门外,但对私校教师来说,教师评鉴影响薪资晋升,属于私法聘任契约报酬所生争议,苟有不当,作为私法关系上所生之争执,属于民事诉讼救济之范畴。 [25]

但是,私立大学并非仅具有财团法人的私法性质,截止目前,至少在两个方面确认了其公法地位:

一是在382号解释中,“大法官”们认为私校在实施教育范围内,有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位证书等权限,属于由法律在特定范围内授与行使公权力之教育机构,于处理上述事项时亦具有与机关相当之地位,当私校依有关学籍规则或惩处规定,对学生所为退学或类此之处分行为,足以改变其学生身份及损害其受教育之机会,并己对人民受教育之权利有重大影响时,此种处分行为应为行政处分,应许可学生对学校提起行政争讼,如学生所受处分系为维持学校秩序、实现教育目的所必要,且未侵害其受教育之权利,例如记过、申诫等,尚无许其提起行政争讼之余地。显然,在学生管理问题上,私校和学生之间构成公法关系,且受特别权力关系的支配,私校和公校之间没有区别。

二是462号解释中,“大法官”认为私校教师任用资格及其审查程序,准用“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的规定,私立大学教评会关于教师升等评审属于法律授权范围内为公权力之行使,对教师资格等身份上权益有重大影响,均为各该大学、院、校所为之行政处分,受评审教师自得依法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升等是许可私立大学教师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的惟一事项。

显然,“大法官”们对公校和私校的双轨制也并未坚持一以贯之,在公私法融合的大趋势下,公校和私校的界限不再清晰,特别是私立大学在学生管理上已经完全和公立大学一样演变成公法关系,教师升等评审问题也成为私立大学和教师之间既有私法关系的突破点。推究这种演变,除了公私法融合的大背景之外,还在于“大法官”迎合台湾地区民主化和法治化推进需求,对人民权利保护逐渐发声,将私校归入享有公权力的公共机构,力求通过司法力量加以制衡,以免作为强者的私校利用私法自治的借口损害教师和学生权利。但是双轨合并也可能存在着教师权利救济堕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深渊的危险,私校学生已经笼罩在权力说的阴影之下,如果不剔除权力说而将私校教师也全部纳入公法保护范畴,反而不如私法救济更完备。

事实上,从大学自治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公校还是私校,自治权为大学本身所固有,是国家权力横向分权的一种,行使的直接后果是对他人的行为和利益产生强制性、权威性的约束效力,具有解决利益冲突的强势特征,而且依据制度保障说,大学自治乃是一种对教师、学生和大学自身的学术自由进行保护的宪政制度,自治权的行使涉及人民基本权利,涉及公益,进行司法审查,自然符合分权和制衡的法治原则,也没有超出大陆法系二元诉讼体制。

因此,消除双轨制,对私立大学教师采公法救济方式符合大学自治的内在逻辑,目前“大法官”仅将私校教师升等审查纳入行政诉讼,这与作为“释宪”机构的“大法官”会议依申请的个案解决机制有关,随着大学自治的制度完善和理念认同,期待“大法官”会议利用“释宪”机会在大学自治的框架内重新定位教师与私立大学之间的关系,但前提必须是要消除权力说:权力说涵盖了公务员与国家、军人与国家、囚犯与监狱、学生与学校等一系列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过于抽象的概括抹杀了各种类型之间的差异,将学生和学校、教师和学校的关系等同于公务员和国家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违背了教育的本质,权力说依靠单方面的命令,意在建立以威权为基础的管理秩序,也许契合以灌输和盲从为特征的传统教育,但现代教育强调知识传承不能以牺牲心灵自由为代价,命令和服从无助于学生权利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养成,也阻碍了学术的自由发展和繁荣。

四、对大陆的借鉴意义

大陆和台湾同属大陆法系,在教师权利保护上都建立了申诉、行政复议(诉愿)和诉讼制度,彼此有许多可借鉴之处,许多论者从吸收台湾申诉层级化、法治化等优点的角度提出了完善大陆教师申诉的建议,本文在此不赘,仅针对台湾的不足方面提出对大陆法治建设的警示意见。

(一)实现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

台湾虽然存在着申诉与诉愿叠床架屋的缺憾,但基本上实现了依据教育的专业性拓宽教师救济渠道的根本目的,而大陆的教师申诉由于没有与其他救济制度进行对接,形成了申诉的悬空和自闭,申诉本意在于拓宽救济途径,反而由于自己孤悬于救济体系之外,再加上通吃一切没有时效限制的信访制度的竞争,申诉逐渐被虚化,甚至成为排斥复议和诉讼的挡箭牌,落得个口惠而实不至。

要真正发挥申诉作用,就必须与行政复议和诉讼对接,既发挥申诉的过滤作用,又实现教师权利救济的体系化。

当然,将申诉与行政复议、诉讼衔接,还要避免台湾的繁复纷杂给当事人带来的无所适从。两岸的教师申诉虽然表述不同,但在申诉范围上却基本一致:一是行政主管部门行为;二是学校行为。对于行政部门行为,应许可教师申诉或提起行政复议,但只能择其一,如果对申诉或复议结果不服则可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学校行为,不论其行为性质如何,皆可以进行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只能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以申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但诉讼方式则取决于学校行为性质,如果属私法争议是民事诉讼,公法争议则是行政诉讼。

(二)完善教师权利的司法救济渠道

台湾对公校教师采用公法保护方式,对私校教师则实行私法保护为主公法保护为辅,而大陆则一体采用类似劳动者的私法保护方式。

依据我国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学校与教师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并将人事争议仲裁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

从聘用合同的角度来定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私法关系并非不可行,却无法涵盖学校和教师关系的全部,比如公校教师的开除公职乃是一种行政处分,法院当然将其排除在民事案件处理范围之外。 [26]

更为关键的并不是诉讼方式的选择,而是能否允许诉讼,比如职称评审,司法实践中往往将其视为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范畴,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复议和诉讼,但这又难以归入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范畴,无法纳入劳动法的框架内解决。

就公立大学教师而言,大陆与台湾一样都面临着司法救济范围有限的难题。台湾的症结在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行政诉讼排除的是不改变教师身份、对教师权益没有重大影响的管理行为,而在大陆即使是开除公职、职称评审等对教师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受司法审查,但这与权力说无关,因为接受法治国原则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只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即使是一般权力关系接受司法审查也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更遑论特别权力关系。

就私立大学教师而言,大陆的司法救济远不如台湾完备,后者采用民事诉讼为主、行政诉讼为辅的救济方式,涵盖了学校与教师关系的全部,而大陆仅将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纳入民事诉讼范畴,职称评审等事项依然只能依靠申诉。

显然,海峡两岸都面临着教师法律定位问题,二者都试图在公务员法和劳动法这两种成熟的法律框架之内寻找位置:台湾采双轨制,私校教师推向劳动者,公校教师则靠近公务员;大陆则全部推向劳动者。

事实上,一方面,教师不同于公务员,后者以服从为定向,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上司的命令开展工作,没有自由和自主的空间,而教师是专业工作者,不能以行政命令代替基于学术和真理的自主判断,不能以政府强制代替对知识权威的自发信服;另一方面,教师面对的不是机器而是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劳动者,后者基于劳动权利之上的结社权、团体交涉权和争议权,对教师而言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因此,将教师归入公务员或劳动者都不免过于简单化,应建立适合专业特点的特殊保护体系,台湾为私校教师设计公私法并存的司法救济手段,实际上是在公务员和劳动者两种制度之外进行的新创造,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值得大陆借鉴,但更现实的问题是扩大司法救济范围,台湾公立大学教师如此大陆更是如此。

(三)建立单轨制的权利救济模式

台湾一直坚守公私法的二元化,公立大学虽没有法人资格,但近年来公法人化的呼声很高,而私立大学则一直是民法上的财团法人,虽然“大法官”偶尔在相关解释中以法律授权组织来赋予其公法地位,但毕竟是个案解释,并无统一定性,如将其定性为享有公共权力的公法人,在目前还无法逾越法理上的障碍,因此台湾采双轨制的救济模式也就不足为怪了。

大陆高教法中虽然赋予大学以法人地位,但由于没有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高校的法人地位只具私法意义,同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公校和私校并无区别。显然,大学的公法地位在高教法上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大学被视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仅限于学生管理方面,学校和教师的公法关系尚未得到确认。

实际上大陆的公校和私校只是投资主体的不同,在公益性上二者没有差别,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规定私校和公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27条规定私校和公校的教师和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无论将学校和教师之间定位于何种关系,公校和私校并无区别,完全没有台湾地区公法人和私法人之间的巨大差异,建立相同的权利救济模式也没有法理上的障碍。

大学教师论文:高校教师升等评审管制之司法审查——公法及大学自主性视野论之

【摘要】我国司法实务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升等与否之决定,仍停留于内部管理行为及非具体行政行为之阶段;唯从我国之 教育 之立法管制政策、相关法令规定及对大学自主权之规范结构并无意将此评审行为视为特别权力关系之一部分,而拒绝司法审查。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之落差,不能不谓之为司法缺位。如果理论与实务之落差可以缩减,而消除行政法可以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但不可能得到行政诉讼法之全部保护之迷思,则我国迈入最高层之法治国境界不远矣。

【关键词】大学自主 立法裁量 司法审查

一、前言

我国对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之管制应否受司法审查,于实务上采否定见解。唯在学理上,将该高校教师之评聘制度摆脱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之呼声,及应为行政法所调整之行政行为之立法建议,却益显高涨。以行政主体不适格及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为由,欲将高校教师评聘制度独立于司法审查之外,也接受了许多挑战。本文将以现行代表案例等为基础,提出不同之看法与意见,并就其中衍生反应之问题,如大学自主与内部管理、公法契约、司法审查密度等予以比较说明,最后提出美国,德国及我国 台湾 地区,法理上之见解与实务上之作法,或者对健全我国现行高校教师之评聘制度有正面积极之意义。

兹将案情简述如下:

案例一:华中科技大学案:该校讲师王晓华(下以简称王讲师)经申请为副教授评聘资格,该校非但予以拒绝,反将不符合资格之第三人评审为副教授,经向大学及湖北省教育厅申诉未果后仍向教育部提起行政复议,教育部以华中科技大学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仅系学校内部正常管理活动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驳回王讲师之复议申请。其不服教育部不予受理之决定,嗣以教育部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其撤销教育部之决定,而令教育部另作出行政复议。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引用高等教育法之规定,认定对教师之评聘系高等学校之自主权,故评聘委员会之决定非具体行政行为,并据以维持教育部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之判决,并驳回原告其它诉讼之请求。王讲师不服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终审确定。[1]

案例二:同年四月,华中科技大学物理系副教授邹柳娟(以下简称邹副教授),亦因未被学校评为教授,而向教育部申请行政复议,教育部下发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教师职务评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大学本身经依高等教育法第37条之规定,被授权组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属高等学校自主权之范畴,亦为学校内部之正常管理活动。邹副教授不服,同年9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事人之论点:由于两案雷同,故并予说明

(一)原告部分:

1.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行为”具有可诉性,被评定之教师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而获得正当救济。

2.为何系可诉性,而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因为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系被学校授权,而代表学校为评审行为,效力直接归属于学校。故学校本身系以自己名义实施评审行为。

3.学校系合法行政主体,其审定行为产生行政 法律 效果,单方改变受评教师之权利义务,故为外部具体行为,自为可诉,而必须接受司法审查。

4.根据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政委、人事部还将对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认知资格评审权之高等学校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确行使权利,保证评审质量的高等学校,暂停前期评审工作直至收回其评审权。则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评审行为”为典型行政规章规范授权性之行政行为,自不能不认其为高校自主权之依据。

(二)被告部分

1.高等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系学校自主权之范围,故其审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

2.该审定行为系内部人士管理行为,被评的王讲师及邹副教授,对该管理行为不服,依法自应谋求内部申诉渠道寻求解决而不能诉诸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教师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处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因此,原告提起教师申诉的法定受理机关是华中科技大学所在地的湖北省教育厅,现在湖北省教育厅也正在处理中。显然教育部欲将王讲师及邹副教授之行政诉讼行为转化为一般申诉行为,而强调教育部并无行政诉讼之管辖权。

4.高校与教师间之聘任关系,是在平等自愿之基础上建立的,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调整范围,而主张民事契约说。

三、案情环境及管制结构

(一)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之管制背景与目的:

按现行教师聘任制度,系依据国家政策之规划、社会之需要、学生之需求,予以设置特定岗位,并区别分类各岗位之特点,聘请有相对应之合格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等活动,并提供一定职务之保障与待遇。[2]我国对教育之管制,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纲领性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之决定》于1985年出台,主要内容系规范学校办校自主权,实行校长负责制,高校设立“副部级”之行政级别,成为高校迈入行政化之重要指标。

2.《

(四)高校教师聘任契约之释疑

1.私法契约的迷思

高校教师之聘任系职务上之聘任,依通说系教师与学校间以合同之形式,在平等之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讨论所达成之双方民事 法律 行为,在我国仍认为其系私法上之契约;姑且不论该私法上之契约是否合乎法治国足以保护受聘教师之权益,该私法上之契约系与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决定息息相关;苟如前述,该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决定系具体行政行为,则系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后,改变了事后职称聘任之民事行为,并非如法院判决文中所指:“聘任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调整范围”。

2.高校公法人地位宜再确立:

一般学理仍认为法人制度只有在民法中有所规定,仅属于民法领域之概念,不适用于公法领域。唯在行政法学上讨论公法,何必汲汲于民法之规定,大学有公法人之特色,即可体现在公立大学自主权之上;而公立大学之自主权根据我国 教育 法及高等教育法之规定,不外如下:招生、教育教学、 科学 研究、机构设置、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经费使用。[9]其中教师管理部分, 自然 含有职务升等之评审与工资薪津之调整。前述内容及有关自主权项目,自然会被纳入教师与高校间之聘用契约之内,其目的当然期望教师致力于学术研究、教学与服务、提升文化教育与水平,以符合国家之教育政策,自有强烈之公益色彩,且教师担任教育工作,依聘约内容履行对学生应提供之教育服务,及所得行使之公权力行政,以达成给付行政上之公法目的,性质上,自属行政契约。

既然该聘用契约有强烈的公共利益存在,何妨根据利益说,直接认定高校教师与学校见之聘用契约就是公法上之契约。退一步而言,我国高校大部分均属于公立大学或院校,其所订立之教师聘用契约,与行政机关参与契约当事人者毫无差别,无论有无法规依据,一律划为公法契约,亦非法所不禁止,其争议自得向行政法院请求救济。至于我国法规另有允许设立公办之民营之学校,自属私立大学或院校,其与教师间之聘用契约,应为私法上之契约关系,有关之评聘,故可提起教师申诉,惟后续之法律救济途径,应谋求民事法律关系解决。

五、教师升等应合乎正当法律程序:

就我国整体管制程序与背景而言,一方面系政府提拔人才之主要渠道,并提供学者教师学术研究空间,以实现大学之目的,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另一方面实现教师学术自由权,而产生衍生性给付请求,透过聘用契约及评审手段,让合格公民取得教育职业之途径。因此,如何维持评审之公平性,便成为教育行政中正当法律程序之重点。

由于教育行政中,教师升等评审之功能系透过客观标准,严密之参数与 计算 公式,对教师个人能力及学术水平加以评比,则在程序设计上,必然要求严格与秘密,以避免申请升等评审教师(具体行政行为之相对人)事先知悉(例如,升等著作提请校外人审查,该被评教师,自不得事先知悉而与之接触),方足以维护评审之公平性;于此,相关升等评审之作业程序当事人自无法事前参与,如无法事前参与,事实上依照片面接触禁止原则,当事人事前参与之情形几乎没有,则有赖事后救济之机制,谋求解决。在法治国之原则下,司法审查自然系为事后救济之最重要程序;如果事前无法参与,事后又未获得司法审查之救济,并非公民之福。

如前述,我国相关教育行政法令,并无意将教师职务评审之行为,导向特别权利义务关系所规范之事项,该评审行为,有明确之行政主体,并经合法授权,在大学自主条件下,自然视为具体行政行为;且公立大学与教师所签订之聘用契约,应为公法上之契约,系行政法所调整之对象,并不影响本于该契约在升等评审上谋求司法审查救济之途径。准此,教师升等之评审就如同学生退学处分一样,在不久将来,应会被划入司法审查之范畴内。因此,笔者所关心者除了事前参与之程序外,尚着重于事后之救济程序。因为该事后之救济程序,即为教师之权利救济,由于受制于教师职务评审中本身之特性,究竟,司法可介人之程度如何,确是一大考验。唯教师职务评审中,既然有许多争执,无妨让司法审查为最后公平正义之防线。兹另述如下:

(一)法院对教师职务评审之审查密度:

在法治国依法行政之下,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或法律效果之选择,自应受到相关法律之拘束。鉴于行政本身之复杂性,立法者被迫在法律中制定有复数之法律效果,令行政机关就个案选择最适当之法律效果,此即行政裁量之最基本概念。[10]基于权利分立原则,法院对此行政裁量自不予介人;然除了对法律效果之选择外,在构成要件部分,由于教师评等之管制环境复杂,必须利用前述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适用于具体事实关系上;学理上,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应被允许有相当程度之自由判断,此即“判断余地”。其在教师之评审过程中,被引为对专家审查之专业判断与评量,法院自会予以尊重。

准此,教师职务评审之资格审查,通过与否自专属于该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判断余地”,法院仅能审查其是否遵守相关之程序,或该专业之判断评量有无违法或明显不当之处。由于该专业之判断与评量,有高度属人性的专业认知,亦有高度个人主观意见之成分,所以法院自难以洞察评审者之论证与做成心证之基础,则必然诉诸于客观之程序上判断,决定评审者之审查是否适法。所以,低密度审查为当然趋势,如无程序上重大瑕疵,或专业评量有明显不当之处,法院自会尊重该评审委员会评定之结果。

(二)仍应建构完善之高校审查机制:

就加强教师职务评审之时候救济程序而言,一方面可经由评审标准之客观化、公开化、及专业化,则有助于司法审查之进行。另一方面,可强化司法审查内部之自我审查程序,设立专责之评鉴机构或委员会,以弥补司法审查专业性之不足。惟后者,无疑加强了法院审查之密度,与前述法院宜采低密度审查而尊重原评审者(各校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或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决定之原则相违背,则不如回归前者所说的,加强评审标准之客观化、公开化及专业化,建构完善之高校审查机制,则有助于事后司法审查之进行。欲达到此目的,我们首须真诚面对,当前我国各高校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实施审查过程可能产生之问题与缺陷,兹胪列如下:

1.有些高校在其教师职务评审机构内,依法有权自行制定其学校职称评聘实施办法,却未依自行制定之办法审查教师升等或聘任,则属未依法行政。

2.未将申请升等教师之所有升等著作,科研资料,一并给校外或校内专家审查,导致该校外或校内专家审查其近年内之升等著作不理想,而给予不及格之评定。[11]

3.自行订立之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未规定外审,然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却决议再送外审,而未附专业评量之具体理由,显然剥夺原告教师应受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之权利。[12]

4.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显然未践行专业审查及评量之原则:

(1)评审委员会,仅就教师升等送审之 论文 形式,与既定论文写作格式是否相符,进行评比而未为其它专业评量,显然违背专业审查之手续,自然违反行政法上禁止恣意原则。[13]

(2)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同行评议中,非同行人员评审之比重过大,形成外行审内行之现象,特别系不同学科间之可合并评审,往往产生偏颇之情形。例如,在我国 台湾 地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诉字第3641号判决即认为:仅靠多数判决而不具备专业学术论据之方法,作为教授升等之审查方式,已违反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462号解释之精神,苟不足取。于我国上海某高校亦有类似情形,在教师职务评审中,有关部门将应用 经济 学与工商管 理学 两学科合并为一个评审组进行评议,其中9名评委中,工商管理学科之教授仅一人,其余均为应用经济学之教授,导致申请升等之工商管理学科教授5人中有4人被刷掉,而应用经济学教授之升等申请,全数过关。[14]

(3)仅靠评审委员会内之多数决,而无专业判断之理由以及学术论据为支撑基础,例如,提供内审或外审之有关教师升等著作审查意见表内,仅有“特优”、“优”、“佳”、“普通”、“差”等项目,供评审委员勾选,而未明定具体客观标准,致评审委员无法本于专业评量之标准,做出客观可信与公平正确之决定,自会增加司法审查之密度。仅有“特优”、“优”、“佳”、“普通”、“差”等供评审委员勾选项目,而未具体明定专业评量之标准,自属恣意行为,司法审查自会予以介人。

(4)在我国许多大学,扩大相关法令之解释,将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为三级三审制(例如,院、学、校),每一层及均设有其评审会,致最具有专家及学术水平的院级评审委员会成为校级之教师评审委员会之橡皮图章,势又造成外行审查内行之情形。

六、结论:

大学或高校教师升等资格之职务评审,自应保证能对升等申请人事业学术能力及成就作成客观、可信、公平正确之评量。综观王讲师及邹副教授申诉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即以非具体行政行为之理由,判决不受理,尚未进人实质审查程序,当事人自属不服。其实,综观我国教师法第39条第1、2款规定,以及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八条之规定,已将教师申诉及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之程序,做了一定程度之规范与梳理。该《实施意见》第8条第1、4款分别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职能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办理教师申诉案件;对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提出申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进行处理;其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它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者,申诉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足证立法之原意及教育政策,对教师升等申请之审查并无排除司法审查之取向,观诸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尚规范高校应设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处理升等事宜,即可明了立法者之决心。而法院判决不受理,毋宁说是一种司法缺位。且观诸德国、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例与实践,就该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所作之决定,已确立了以下几个原则:

其一,教师与学校间之法律关系自始系建立于聘任关系之上,而该聘任合同不仅系职务(岗位)之确立,亦为嗣后职称评等之基础,难谓非公法上之契约,仍受行政法所调整。

其二,教师升等之评审,改变教师由讲师—副教授—教授之身份关系,与公务员之升迁性质完全不同,自应为司法审查之行政行为。 其三,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并不影响大学自主性。根据carl schmitte制度性保障理论,大学自治(或自主)系公民(教师)实现基本权之外围条件或前提;而教师职务之升等与保障,即为制度性之保障一种,因为其系基本权之一,故对教师职务升等评审列为司法审查之行为,自与大学自主不相违背。[15]

其四,对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之行为,司法只进行低密度审查,原则上只重视程序,除非该评审委员会之委员,明显违反专业评量之原则。

我国已经进入法治国之境界,而行政诉讼法之实施与相关修改,已开创了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之新纪元,前述德国、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例与实践,虽不完全可取,却有我国可以借鉴师法之处。马怀德教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第108条建议如下:“高等学校设置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行使教师职称评定职权。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程序依据学校章程确定。教师对于高等学校职称评定结果不服的,有权向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申诉。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接到申请后,重新组织评议一次。教师对重新评议的结果仍然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6]就如同该实施意见第八款所规定者,对教师升等之评审不服者,可向主管行政教育部门申诉;而行政教育部所作处理申诉之决定,自然系行政行为,当然可以为司法审查之对象。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英语课堂中教师提问语及其对学生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英语课堂 提问语 影响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大学英语课堂提问的现状以及应注意的问题,通过对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提问语的研究,探讨如何有效地提高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效果及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

引言

提问是历史最悠久、最普遍也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中国的教育家孔子、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曾提倡用“提问”来进行课堂教学。众所周知,无论是多么先进的教学理论,多么高深的语言知识,都必须以语言本身为载体,在日常课堂教学中予以贯彻和实现。而课堂提问是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也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效的课堂提问可以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鼓励学生进行思考,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从而提高其交际能力。其实,外语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创造性地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活动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的,外语教师应尽量使用目标语(target language)进行授课、提问,实现外语教学课程的交际化,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

一、存在的问题

而我国外语教学的现状是,大部分大学英语教师在运用英语作为媒介课堂组织课堂教学时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存在着如:给予学生的提问机会不平等、不能给学生充足的思考时间或问题设计不合理等。许多教师的口头表达方式有时也不得体,不是词不达意或是中式英语倾向严重,有时还会误导学生。

从学生角度来说,其一,学生缺少足够的信心。当教师用英语向学生提问时,学生往往会担心说错话或害怕受到教师的责备而一言不发。笔者的一个学生就曾说:“当您开始点名提问时,我害怕点到我的名字,就把头尽量低下,不引起您的注意。而当您点到我名字时,我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其实,大多数学生都希望展现自我,但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课堂教学往往不能达到使教学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多鼓励、多引导学生,熟悉并使用高效的提问方法。例如,每当学生回答对一个问题时,教师可使用下列赞扬语言:如 you did a good job. well done! how wonderful! your english is incredible. you are really?talented. 等语句来表扬学生。即使学生没有回答准确,教师也可以说些鼓励性语言。如: nobody will laugh at you. i am right behind you. you can succeed next time. don’t be sorry. i’m sure you will do better next time.

其二,学生口语能力弱。有的学生不愿意回答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语言基础相对薄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对很多人来说本身是一种奢望,因为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初高中的英语教学还是以读和写为主。有些学生还可以勉强用英语表达,但对有的特别是来自边疆的同学来说,汉语都是他们的难点之一,更不用说英语了。我原来有一个学生就是来自青海,对他来说,拼写都是问题,所以大家就可以想象出来他对开口说英语是多么恐惧了。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积极性就会受挫,就会有向后躲的心理。要想真正达到我们二语教学的目的,我们就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比如在有限的课时内尽量多设计活动让学生进行语言输出, 如group work、dialogue、retelling、role play等, 来提高对学生的听说能力, 克服他们害羞或害怕出错的心理。

二、解决思路

那么,如何设计有效的课堂提问呢?笔者认为,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减轻学生的脑力负担和心理负担,不要让学生感到疲劳和有压力。相对有趣并有效的问题才能使学生大脑处于相对兴奋的状态,并尽快融入教师设定的教学情境中来,积极跟上教师的授课程序和思路。课前通过多媒体等的导入就是很好地引起学生兴趣的方法,如讲charlie chaplin时,通过他主演的电影片段来“先声夺人”,这样学生就会得到多方面感官的刺激,就会期待课文内容的学习。当然,在后续的教学中,让学生继续保持注意力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否则就是虎头蛇尾了。

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学生知识的掌握。教师的课堂提问不能为了提问而提问,更不能为了学生能回答而设置过于简单或无关的问题。好的课堂教学行为是要帮助学生掌握并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因此教师应对要提问的问题做出取舍,尽量多设计一些参考性问题(reference questions),少一些展示性问题(display questions)。有效的课堂提问应围绕教学的难点和重点,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并掌握知识点。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语言技能的形成。通过提问促进技能的形成,是指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应用性问题,促进学生对新知识的运用,提高其应用能力。因此,课堂上问题设置就要考虑到提高学生对新学知识的应用上,比如设置造句练习来巩固已学的句式,短语等。重复是获得任何一项技能最有效的方法,想想我们小时候学骑自行车、学游泳,就都明白了。正常造句之后,我们可以让学生变化句型,或找同义短语替换等,还可以开展一些小竞赛来促进学生的表现欲。有效的课堂提问应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我们希望我们问出的问题有回应,但我们更希望学生能够在不需要教师启发的情况下就可以独立解答,发展自己思维,并形成创新能力。

具体来说,教师首先要把问题的难度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在当前大学英语大班授课的情况下,学生的英语基础和学习能力不可能在同一水平线上,有时甚至相差很远。但是,由于绝大多数题目都要通过英文来发问和回答,因此,教师不仅要对问题的选择和表达作好准备,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也要有充分的估计,事先尽量想好对策,以免出现影响课堂教学的局面。这对问题设置的难易程度提出了挑战,因为教师的教学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比如在《新视野》教材第一册中unit 4部分为《how to make a good impression》,如果直接进行提问,学生可能会觉得问题有难度,涉及的方面也不少。但是如果我们把问题拆解开来,如:is a good impression important? when you notice a person, you will look at his/her what? is clean hair vital? ... 然后,再让学生把上述问题的答案综合起来,给出我们期望的答案。要使绝大多数学生都积极思考问题,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能力和水平,设计不同难度的题目,通过主动回答和被动回答相结合的形式把答问的对象限制在相应水平的学生上,从而提高提问的质量。

问题排列的顺序也很重要,好的提问顺序能使知识点前后呼应,促进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但我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所设计的问题本身,而忽视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顺序关系,有时候甚至想到什么就问什么,这导致学生抓不到所学重点或者由于问题排列顺序不当而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果。因此,对于所提出的问题,要尽可能地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问题编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讲授《新视野》第三册where principles come first一课时,鉴于文章较难,我们就可以按照下面的思路来展开:

title:where principles come first

q1:what are hd principles?

answers to q1(para.1-2)

q2:what are people’s attitude?

answers to q2(para.3-11)

q3 what are the detailed principles?

answers to q3(para.12-16)

q4:what are the results of the principles?

answers to q4(para.17-19)

另外,教师提出问题后,应留出一定的时间给学生思考,这被称为等待时间(waiting time )。从作者亲身经历来看,教师一般只给学生一秒或几秒的时间思考,然后就会叫学生回答或者叫另外一个学生回答。实际上对于二语学习者来说, 他需要时间来理解问题和组织答案。一般情况下,发问时应给学生留数秒钟做答案的时间, 但最多不要超过20秒,否则场面就容易尴尬。

总之,提问是一门教学艺术, 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更是教学过程中师生间常用的一种交流方式。成功的课堂提问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因此, 大学外语教师要充分了解提问的功能, 精心设计课堂提问, 提高课堂提问的有效性。只有充分了解并掌握这门技巧,才会极大地提高英语教学效果, 促进学生交际能力的发展,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大学教师论文:探讨高校教师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摘要: 培养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不仅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培养我国21世纪新型体育人才的基本途径。对于高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培养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入手,结合体育教学分析了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并对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 高校教师  提高 体育文化素养

1 体育文化素养的概念

体育文化素养就是指由人们平时所习得的体育知识、技能,藉此而形成的正确的体育认识、价值观,以及待人处事态度和方式等所构成的复合性整体。它包括体育知识、体育意识、体育技能、体育个性、体育品德和体育行为六个方面。

2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是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关键,其包涵如下方面: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热爱体育教师工作和热爱教育事业是每一位体育教师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第二,体育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繁重性,决定了体育教师所从事的是一项十分辛苦的脑体综合性劳动。不怕辛苦,不计得失,积极从事体育教学工作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第三,高校教师需要具有博学的知识结构是其工作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理想的高校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应具有以下特征:广泛深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系统精深的体育学科方面知识;全面准确的教育科学及心理科学知识。这为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四,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具备以开拓创新竞争向上为鲜明特征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教师的素质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及学生文化素养的真实体现。

第五,高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体育教师不仅要有现身精神,还要有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运用教育科学研究设计教学实验。进行教学改革的能力成为新时代的高校体育教师。

3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3.1 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

提高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是适应现代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和未来社会竞争必须具备的个人品质积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文化素养,这不仅是体育运动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的建设人才的道德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体育文化素养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的相辅相成的整体。体育知识是基础,运动技能和技术是重点,是体育文化素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只有在体育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动技能和技术,才能做到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3.2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第一,在体育教学中采取各种措施,改进教学方法,运用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教学手段,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增强体育学习的兴趣。

第二,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体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从体育历史、现状、未来等方面引导学生建立体育文化认知体系。让学生了解体育的起源、发展、基础知识,以及体育伴随社会进步而发生的变革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三,在体育教学中使学生了解体育不仅仅在学校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社会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体育不仅能满足人们对健康、娱乐的需求,还是人类挑战自我、挑战自然、挑战人体极限的不可缺少的载体,帮助学生增强信心,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勇敢地向困难挑战。

第四,在体育教学中施于广泛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教学,以发现学生的个体特质,加以引导,培养兴趣,促其发挥特长,以提高个体的体育文化素养。

第五,在体育教学中把教学内容贯穿于有趣的教学形式,创设一定的教学情境,使他们在轻松、和谐、有趣的环境氛围中达到锻炼身体、掌握体育知识的目的。

4 结论

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素质教育对学校体育提出的要求,即是对体育教师的要求,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所以,作为体育教师,首先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

任感。其次要端正教学思想,从适应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素质出发,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树立学校体育为健身、益智、育德、促美的观点。体育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和多项技能。提倡素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是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变化,符合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需要。教师除对所任学科知识的融汇贯通之外,还要对相关学科有一定的造诣。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应变能力等。这样,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时就会得心应手,提高教学效果。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要从对教育负责、对国家负责的角度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体育理论,重视学生个性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自我生存的能力,教育学生全面把握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最终达到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目的。

大学教师论文:浅谈沟通是高校教师正确引导大学生的关键

[论文关键词] 沟通 高校教师 大学生

[论文摘要] 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沟通能力,以保证对学生的教育质量。因为通过沟通能捕捉学生的需求,能取得与学生的双向理解,能得到学生的充分信任。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教师与大学生的关系已不再是线性的互动关系,而是开放的立体沟通关系。要想正确引导大学生的人生,我个人认为,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沟通能力,以保证对学生的教育质量。那么,如何更好地与学生沟通呢?

一、沟通——从转变教师角色开始

教师要想与学生更好地沟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转变角色,重新认识并建构师生关系。在我国古代社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绝对权威和至高无上的力量。儒家有着悠久的尊师传统。孟子曾引《尚书》中的话:“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把君和师并列起来。荀子也把教师纳入到天地君亲的行列。这些思想被秦汉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并发展为“师道尊严”。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也指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起主导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要求学生必须服从和接受教师的教导。这些传统观念和做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学生对老师言听计从,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敢与老师交流,压抑了师生关系的拓展。

进入信息时代,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垄断者。教师的地位由权威者向平等者、由传播者向求知者转变。师生之间不仅仅是一种基于知识而产生的认识关系,更是一种人际交往关系,一种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对话关系。如果教师仍然高高在上对学生耳提面命、粗暴说教,必然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关系的疏远,甚至是抵触、敌对,沟通就无从实现。因此,教师必须积极转变沟通角色,与学生建立一种人格平等、互动密切、氛围和谐、亦师亦友的新型关系。惟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学生沟通。

二、沟通——信任是前提

怎么才能让学生主动对老师倾吐心中的困惑或疑虑呢?我国古代最早的教育学著作《学记》中说:“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可见,教师要想更好地与学生沟通,信任是前提。那么,教师怎么能够得到学生的信任呢?

首先,教师要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较高的道德素养。

学高身正是树立教师权威、赢得学生信任的根本因素。所谓学高,是指教师的业务素质,包括教师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教师知识渊博,博古通今,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高,讲课生动,信息量大,课堂氛围活跃,学生喜欢听,自然愿意与老师交流;所谓身正,是指教师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教师为人正派,处事公正,课内课外言行规范,知行统一,具有敬业精神,乐于向学生提供帮助,学生自然尊敬和信服老师。与此同时,教师的个人风格也影响学生沟通的意愿。开朗、幽默、个人魅力强的老师往往能吸引学生。而那些过于严肃、冷漠,爱摆架子的老师,学生不愿与其沟通。

因此,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做到学问精湛,品德端正,公正无私,人格高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无声的语言感染和带动学生,进而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和亲和力,使学生信服,产生自愿与老师沟通的积极情感。

其次,教师应该热爱,尊敬学生,真诚地对待学生。

热爱学生是教师获得学生信任的情感基础。获得教师的爱是学生普遍的心理需要。教师的爱一旦注入学生的心田,师生之间情感相通,学生就会对老师产生依赖感。因此,教师只有关心、热爱学生,才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才能真正地了解学生,对学生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才能取得学生的信任。

尊重学生就是以平等的人格对待学生。不要把学生看作是年幼无知的人而以家长式的作风粗暴地强迫学生服从自己的意志、接受自己的权威。要允许学生在思想、感情和行为中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给他们提供更大的独立的活动空间,把学生作为与自己平等的人来对待,尊重他们的意愿和情绪,善于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师还应该真诚地对待学生。对于师生沟通,教师往往将着眼点立足于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而自己的内心世界则无需与学生分享,造成沟通的不平等。因此,教师要放弃教师的权威地位和角色面具,主动将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所思所想、经历经验、情绪感受、观点态度等适时适度地、自然真实地与学生分享,让学生看到具有人格魅力的鲜活的教师,从而达到双方真正的心灵互动和平等沟通。

总之,具有人格魅力、尊重热爱学生的教师才能成为学生知识的传播者、思想的启迪者、人生的引路人,成为平易近人、和蔼可亲、有共同语言、无话不讲的可信赖的朋友。这样,学生才会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求得教师的帮助和指导,教师也能找到适合学生个性特点的教育途径和方法,从而更好地与学生沟通。

三、沟通——理解是基础

教师要想更好地与学生沟通,必须理解学生,必须进行换位思考。

这意味着教师要抛弃对学生的偏见与主观判断,站在学生的立场,将心比心。教师应尽可能地接触学生并且了解学生的兴趣热点,多渠道的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弥合师生之间的由于年龄、阅历、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差异所造成的代沟,增进对学生的精神世界的理解,力求达到与学生心灵的沟通。同时,教师应学会欣赏学生,宽容学生,真诚的赞美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自信,提升他们自信的程度。而对于学生在行为上的错误,教师应理解、帮助他们,而不要挖苦打击。这样一来,师生的关系将得到质的飞跃,沟通将会更融洽。

四、沟通——方法是关键

教师要更好地与学生沟通,还应具备一定的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首先,教师要善于倾听。沟通要善于耐心的聆听对方,了解他们心中的感受。倾听是师生关系融洽的基本方法。也在沟通中认识了解学生的第一步。倾听学生的表达等于尊敬他、欣赏他,给他信心和勇气。倾听还能增进对学生的了解,减少师生之间的误会和冲突,从而更好的沟通。

其次,教师应该创造沟通的渠道。例如,面对面的交谈,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qq或msn聊天,等等。教师应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沟通特点,选择他们喜欢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沟通方法。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作为大学生人生的导航员,在审视学生的同时,也要审视自己,实现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这一切的关键就是沟通。只有跟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捕捉学生的需求,才能取得与学生的双向理解,才能得到学生的充分信任,最终正确地引导学生走向人生的彼岸。

大学教师论文:试论大学音乐教师素质的提高

论文摘要:大学教师特别是音乐教师,往往只注重授课方法的研究和专业知识的积累,不太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文章指出,道德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是大学教师在教学能力之外应注重发展的方面,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论文关键词:大学 音乐教师 综合素质 提高

目前,基础教育改革已走向深入,中小学教师素质也逐步提高。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方向是:培养合格的、全面发展的、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音乐人才。生源素质要求提高了,大学音乐教师的素质更应该大大地提高,否则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的教师认为,上好专业课就行了,教育是教育管理系的任务,与自己无关,其他方面根本不去研究,这是不应该的。先抛开现代社会需要高素质人才不论,就培养大学生来讲,教师素质不高,不仅会误人子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可能将学生引入歧途。从许多地方来看,在大学音乐教师中,教师“缺腿”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教师专业技术很扎实,理论素质和文化基础却较差。音乐教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融科学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只有遵循教学规律,依据教学原则,恰当运用语言、动作、表情及各种教学手段,才能更好地传授演奏或演唱技能、技巧。提高大学音乐教学质量,必须提高教师以下几方面的综合素质。

一、道德素质的提高

在古籍中,“道”指道路、道理,是实物运动变化的发展规律;“德”指正直善美的心性,修养内得于己、外施于人。现在的道德,指的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据社会舆论和习俗及人的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德高为范,教师这个光荣称号总是和高尚的品德联系在一起的。有道是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优秀人才的成长离不开优秀教师的教育、指引和帮助。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应按照教师的道德规范自我锻炼、自我陶冶、自我改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觉抵制不良之风的侵蚀。18世纪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我不能不反复地指出,为了做孩子的老师,你自己就要严格地管束你自己。”大学音乐教师需要以身作则,这是培养新一代人才的需要。

二、思想素质的提高

教师的思想素质是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基本条件。大学音乐教师必须端正思想,学习马列主义最新中国化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教育观,逐步提高政治思想品质、道德情操。人民教育家徐特立说:“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人,教育后代成为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品质的人。因此,学师范,做人民教师的人,他的思想品质的好坏,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一名大学音乐教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素质。教师要想培养出专业技术演奏、演唱水平高,思想品德优秀的学生,首先自己就应是全面的人才。因此,教师平时在刻苦练习专业基本功的同时,应该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以适应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的需要。

三、文化素质的提高

音乐教师往往以专业技术训练为主,忽视了自身文化素质的提高。一些教师毕业于音乐学院,入学前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偏低,在校时对文化课的学习也不够重视。基于这种现状,大学音乐教师更应该继续学习,提高文化素质。虽然作为音乐教师涉及文化基础知识的地方不多,也不是直接的,但有时对教学的影响确实很大,要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果,必须有深厚的文化修养作为基础。应在如下几方面提高:

1.口头语言。教师是课堂的参与者,也是课堂的调控者和导演者,更是一堂课的灵魂。上课首先涉及的就是说话,教师的语词不丰富,语调句式变化不大,听起来单调乏味,很难唤起学生的愉悦情绪。教师的语言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最主要、最经常和最难使用的一种教学手段。用词准确、规范,符合逻辑性和科学性,是教学语言的基本要求。教师首先要善于巧妙地运用语言的艺术,讲究语调的高低强弱、抑扬顿挫,要学会幽默、风趣的语言表达方式,加强语言表达训练,才能更有利于传授音乐技能技巧。

2.普通话。一些教师存在着平翘舌不分的毛病,久而久之也会影响到学生。应该在引起注意的同时加强学习更正。吐字、语调是否与所教内容相适应,特别是声乐教师更应该注意歌词中每个字的发音。

3.板书。板书的字迹要工整流畅,好的板书对学生来说是一种美的享受。音乐专业课教师的板书不多,但更需要设计得好、写得好。

4.综合知识。乐理课中的和弦讲授、器乐演奏中的配器课,都能显现出教师的综合文化素质高低。

四、专业素质的提高

大学音乐专业教学,是一门复杂的劳动,也是一门高超的艺术。厚实、牢固、扎实的专业功底是搞好专业课堂教学的前提条件。教师的水平高才能教出高水平的学生。拥有广博的专业知识储备,才能在课堂上游刃有余。专业教师应对所教学科的专业、业务知识熟悉精通,唯有这样,才能使课程开展得轻松自如。作为大学音乐教师,自身的专业基本功必须过硬。因为大学音乐教师授课的主要方式是演示、示范,将唱法、拉法、弹奏法、吹法演示给学生看,使学生掌握要领。这一点,笔者体会颇深。在和中央音乐学院二胡演奏家于红梅老师学习期间,亲眼目睹了她拉二胡的力度以及快弓的干净利落,受益匪浅。专业素质的提高是大学音乐教师的命脉,有的教师因为工作忙,忽略了自身的专业基本功训练。“以其昏昏”怎能“使人昭昭”?教师必须掌握深厚坚实的专业知识,对自己所教的音乐专业有较深的造诣。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拥有一缸水、源源不断的长流水。

总之,大学音乐教师的素质必须尽快提高,教师要以雷锋的“钉子”精神挤时间学习。“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要养成刻苦学习的好习惯,在教好声乐或器乐专业课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找出自身不足之处,不断地充电,要有锐意进取和永不满足的态度,从而为祖国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音乐人才。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教师教学风格刍议

关键词:大学教师 教学风格 培养

摘要:教师教学风格不仅体现了教师个人高超的教学艺术,而且也体现了教师教学的独特性与规律性的统一、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发展性统一教学规律。重视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大学教育培养目标、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教学这一重要研究领域中,关于教师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研究成果已经很多,但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阶段,而对于大学教师教学方面的研究,学者们往往仅局限于教学内容的学术性和丰富性等方面,而对于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则很少有人关注,研究成果也很少。因此,探讨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无论对于教学实践还是教学理论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一般理解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于教学风格的基本认识和理解可谓见仁见智,异彩纷呈。

(一)对教师教学风格定义的分析

虽然关于教师教学风格的定义纷繁复杂,众说纷纭,但相关定义的论述无不出自以下三个角度。

1.行为艺术性视角

这是将教师的教学风格看成一种高超的具有艺术性的个人行为。例如,“课堂教学的风格就是教育者在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学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所体现出的独特的艺术特色……是他的思想境界、审美理想、艺术修养、性格特点等在教学活动中的综合体现”。还有人认为,“教学风格就是教学艺术家所特有的、在教学活动中重复出现的一种 ‘韵味’、‘格调’、‘风貌’表现形式”。

2.教学独特性视角

这是将教师的教学风格看成教师个体对于教学各个要素的独特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个人独特的教学风貌。例如,教学风格“是教师有意无意地在适合自己个性特征、思维方式和审美趣味的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经过反复实践而最终形成的一种独具个性魅力又具有稳定性的教学风貌” “是教师在长期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富有成效的、一贯的教学观点、教学技巧和教学作风的独特结合和表现,是教学工作个性化的稳定状态之标志”。

3.心理个性化视角

这是从个性心理的角度讨论教师的教学风格,它强调教学风格与教师个性心理之间的关系。例如,教学风格就是“在达到相同的教学目的的前提下,教师根据各自的特长,经常采用的教学方式、方法的特点”,是“教师的能力和性格多样性的反映”。还有人认为,“就教师个人而言,当他的教学是经常而稳定地表现出符合规律性和个性时,就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教学风格”。

从以上观点来看,虽然各自探讨的角度不同,表述也存在颇多差异,但这些理论视角对于我们观察和研究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均具有启发作用。

二、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特征

1.独特性与规律性的统一

独特性是教师教学风格的本质特征。教学风格首先必然体现为一种教学特色。教师独特的社会经历、知识结构、个性特征、教育理念必然反映在其具体的教学行为上,从而形成并影响其教学风格。大学教师作为独立的社会个体,其丰富的学习经历、独到的社会观察视角、独特的学术空间等构成了大学教师独特的个性,同时,他们也是自己专业学术领域的研究者,对教育和教学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认识,这些都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展示自己的学术个性。当然,大学教师在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和展示学术个性的同时,出于个人的自觉性和专业精神的使然,教师也必然会自觉地遵循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因而,其教学风格也必然符合一般教育教学规律的要求,体现为独特性和规律胜的统一。

2.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艺术性是对教学过程的要求,科学性是对教学内容的要求。教学风格应具有艺术性已成为大家的一种共识,因为高超的教学艺术会给人以美的享受,使人陶醉其中。就大学课堂而言,不管是对教学过程的控制和调节,还是对讲授内容的选择和取舍,大学教师比中小学教师具有更多的自主性,因而,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可以更多地体现出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3.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

稳定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是所有教师教学风格都应具备的特征。一般而言,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教学风格一旦形成,一般会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并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这种独特的个性特征。“由于个体的心理品质,包括认知风格、个性品质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基于这些心理品质形成的教学风格也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教学风格又是发展变化的”。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对事业的追求,真正具有高超教学风格的教师是不会浅尝辄止的,因此,教师的专业发展既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因素,也是教学风格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特征。

(一)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大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需要

教学是社会完成人类知识文化传递和继承的中间环节,对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成长和培养目标的实现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术界不仅要关注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教学风格,而且应把研究和关注的领域集中在大学教师身上。而事实上,人们对大学教师的自我发展关注却很少,尤其是对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深层思考更少,再加之大学教师自身对教学风格不够重视,结果导致了大学教师的教学缺乏独特的个性和风格。1998年,北京市有关部门曾组织60位专家对北京市48所高校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际听课1997节后,专家们对这48所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的基本评价是:“教师的教学态度普遍比较认真”,“但教学水平高的又较少,大多数人只做到了把课程的基本内容讲清楚或基本讲清楚” “在讲解中,能做到在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素质培养的较少”“总的来说,高质量的优秀课比例不大,很多教师不懂得教学设计,更不懂教学最优化设计,缺乏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其内容、手段和方法都未达到最优化”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部分大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性还不如中小学教师。现在的大学其教学质量与十几年前比不是在提高而是在下降。由此可见,要想提高大学的教学质量,不仅要研究大学教师的教学行为,还要关注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二)大学教师的教学风格是促进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

大学教师的自我完善和个人专业发展既是他们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正如教学风格问题研究的权威人物李如密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大学阶段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大学生的心理、生理和年龄特征等直接制约着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特点的形成。特别是随着大学生经验水平和认知能力的提高、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的发展,其抽象理论思维逐渐占主导地位,这些都要求大学教师注意形成与此相适应的教学风格。他还明确指出,如果“像教中小学生那样教大学生是不会取得成功的”。然而,在如何规划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内容、评价其发展水平等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却不尽相同。很多大学教师囿于自我认知,往往只注重学历层次的提高、技术职称的晋升、科研水平的提升,却对其最基本的职责—教学行为不甚关注。而实际上,一个优秀的大学教师,不仅应具有较高的学历、广博的专业科学知识,而且还应该具有高超的教育教学艺术,并将其与人格、学术完美地结合起来,形成独具个性魅力又具稳定性的教学风格。因此,成为教育家或某一教育领域的专家应该是每个大学教师的自觉追求。

三、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和培养

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是个人自我完善的内驱力和环境约束的外驱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应从关注教师个人的自我努力和营造良好的学校内外部环境以及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等方面人手。

(一)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

1.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教师专业知识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基石。相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内容而言,大学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一定的深度,其中既有定论的科学知识、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各种学术流派的学术观点,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前沿问题,对于这些并非一般性知识的教学和研讨,需要大学教师具备高深的专业知识,再加之大学的教学内容不是笼统的知识,而是分门别类的专业知识,这就要求大学教师在传授知识时,必须对生活世界、常识世界和经验世界的解读具有一定的反思性、革命性、否定性与批判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领大学生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成长和发展。所以,大学教师自身的学科专业素养完全不同于中小学教师,他们必须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不仅如此,大学教师还必须学会对高深专业知识的选择、应用和创新。可以说,如果没有教师自身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作基石,教学风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构成教学风格的另一个基石是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高校教师应该像中小学教师那样系统地学习有关教育科学理论的相关知识,掌握广博的教学专业知识。虽然目前我国在教育实践中很少安排大学教师在职前、职中开展系统的学习,但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应该成为大学教师的一种自觉行动。

2.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娴熟的专业能力是教师教学风格形成的“催生剂”。大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在课堂上,主要表现为:设计教学的能力、课堂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机智等,它们共同构成了课堂教学的“艺术之花”。一般而言,教师的专业能力越强,教学技巧的独特性就越明显,教学艺术的感染力就越强,个人教学风格的特征就越突出。当然,教师对于各种教学能力的运用,与其自身拥有的教育理念是密不可分的。在教学中,教师无论是感情和精力的主观投人,还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的理性选择,都要受其教育理念的支配,所以,从根本上看,教学风格就是教师教育理念的具体化和教学艺术外显化的体现。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作指导,那么教师高超教学风格的形成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学教师除了要学习具体的教育教学技巧和知识外,还应关注和学习那些具有引领作用的、前瞻性的教育理念。有效的大学课堂应是在先进教育理念支配下,教师娴熟运用各种教育教学技巧的舞台。

3.教师的人格、个性与其教学行为相协调的统一是教师教学风格真正形成的标志。教学风格的最高境界是教师的主观世界和教学要求这一客观世界的协调统一。如前所述,教学风格是教师思想境界、审美理想、艺术修养、性格特点等在教学活动中的综合体现。教学风格归纳起来就是教师志趣、能力、价值观念、个性与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的完美结合。所以,教师在自我成长以及锤炼教学风格的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的自觉性,要有正确的自我认识、自我判断和自我评价的能力,要对自己的知识水平、能力、兴趣和爱好等人格特征以及生理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并努力找到与自身人格形象、个性发展特征相吻合的教学行为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独特的、丰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二)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教育政策的角度引导学校管理部门和大学教师关注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创造。学校要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有利于教师教学风格创造的外部环境。在评价标准上,不仅要注重学校的环境设施、资金投入、科研力量等方面,而且还应重视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和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另一方面,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大学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实践中去,既要改变大学在内部管理上过分重视行政权力的官本位现象,也要努力改变当前我国对大学教师只强调科研成果、论文数量和质量等片面的评价机制。此外,在对大学教师进行管理时,要反复强调教师教学风格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对于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性,同时,学校的管理部门还应考虑大学各个专业的特殊性,打破当前整齐划一的教师教学评价标准,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个性和特点,结合专业特长,真正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此外,学校还要在评优、评先、奖金、津贴等物资鼓励上,真正体现对教学质量、教师教学风格的培养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视程度。

总之,大学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无论对子学校还是教师都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既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又需要外部环境的促成,更有赖于大学教师的自我觉醒和努力。

大学教师论文:浅论大学英语教师发展问题

论文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师 继续教育 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机制

论文摘要: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与大学英语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而新一轮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也对大学英语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凸显了完善现有教师教育体系的紧迫性。本文根据我国大学英语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现状.指出了提高大学英语教师素质的必要性,具体分析了大学英语教师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大学英语教师发展的多种途径。

一、引言

新一轮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对大学英语教师提出了诸多期待和挑战.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素养的提高应该引起教育教学界管理者、研究者和教师本人等各方面的更多关注和思考。

我国目前有近6万名大学英语教师,是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这一系列工程的操作主体和英语教学改革的先锋,但他们存在着知识结构单一、科研薄弱、理论素养不足等问题。相关大学英语教师素质调查表明。相当部分的大学英语教师在智能、经验和教学态度上都需发展或成长。…从全国范围来看,大学英语教学工作主要由中青年教师,特别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担任。这些低教龄和低年龄的教师只是具备了英语学科的知识,其教育专业知识(教学技术)还远未成熟。束定芳在《外语教学改革:问题与对策》中指出,师资状况调查表明目前许多教师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理论培训,教学缺乏理论研究的支持。

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于2002年初对全国48所院校900多位大学英语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教师有很强的意愿来进一步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但对于应该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却比较迷茫。l3这种状况将根本上阻碍了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推进.因而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大学英语教师素质将是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二、大学英语教师发展的途径

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大学英语教学硬件环境可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有效的改善,而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却是缓慢的、隐性的、循序渐进的,但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又是至关重要的,是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前提和有力措施.可强有力地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我国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必须改革和发展教师教育,推进我国教师的发展进程。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培训的统称.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职后培训和在职研修等通盘考虑,总体设计。目前,教师教育已建立起包括教师的职前专业准备、人职专业辅导、在职专业提高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英语教师教育不应试图一步到位,一次性地培养出专业成熟的教师,而应扩大到教师专业发展的全过程,与教师继续教育相挂钩。是终身持续的过程。本文将着重讨论大学英语教师如何通过继续教育自我发展。

大学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不是传统意义的学历培训和简单的知识更新,而是指教师不断成长、不断接受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的过程。是教师能力水平、知识结构从低级到高级、由旧到新的发展过程,是教师作为主体的人的一般发展到作为职业人的专业化发展。它不仅包括教师个体生活中知识、技能的获得与情感的发展,还涉及教师工作环境中的学校组织文化和结构。教师的发展需要集体和教师个体的共同努力。

由于主观和客观的种种原因.如教学任务繁重或自我缺乏科研意识等。不少大学英语教师对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投入不多.对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不关心.教育教学理论与课堂实践相脱节。因而,要通过继续教育促进大学英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首先要强化大学英语教师的科研意识,加大科研投入。除去教学这一教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科研同样是教师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它能反映出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受学科内容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科学原理与技术所制约的.教学实践就是对学科内容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的合理运用.教师的专业程度就是凭借这些专业知识、原理、技术的熟练程度来保障的。因此。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应侧重于教学内容再处理、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教学课程调控、课堂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师生互动中的技艺的追求。在继续教育中具体体现为要着重提高以下专业能力:(1)认知能力:包括归纳能力、演绎能力和分类等逻辑思维能力。(2)教学反思能力:主要包括对教学设计的反思、对教学过程的反思、对自身教学行为的反思、对课堂教学整体行为的反思、对教学评估的反思等。(3)设计创意能力:主要包括英语课程的构思和设计、教学的构思.教学整体设计,教学过程的调整,教学材料的编制、组织、调整和使用等。(4)执行能力:包括实施课程计划和整体教学计划、实施具体教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保持课程计划、整体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教学过程的随机处理策略等。(5)观察能力:包括课堂现场观察,学生群体行为观察,学生个体行为观察、心理观察,观察信息的有效收集和分析等。(6)话语能力:主要包括询问方法、交谈方法、领悟技术、有效表达技术、母语和英语的使用策略、学生话语失误策略处理、课堂交际英语的系统掌握等。(7)互动能力:主要包括师生间的互动模式的养成、互动模式的转换和变化、真实交际中的互动技术等。(8)群体控制能力:主要包括班集体的建构、课堂的管理技术、课堂活动类型的运用、课堂活动类型的转换、群体学习行为的养成、教师对教学群体的领导方式等。(9)表现和操作能力:主要包括运用电脑进行教学的技能、形体技能、课堂表演技能、课堂造型技能、使用各种教学工具的技能等。(10)研究能力:主要包括设计并实施教学研究方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设计研究程序、撰写研究报告等。

教学研究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新的教育思想、课程要求、模式等新事物的出现要求教师不仅要更新知识结构.不断调适情感与技能,而且要具备分析、讨论、评估和改变其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的能力。教师自身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科研根据我国英语教学的改革形势,大学英语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研究课题,如变化研究、行为研究、角色研究、关系研究等。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途径也很多:(1)由大学英语教研室组织申报校级或省级课题,教研室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大学英语教学研究活动,共同探讨、合作研究、积极总结、互相借鉴,总体推进改革步伐。(2)以培训、观摩和研讨等形式,相互学习、资源共享、经验共享、共同提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3)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各种教学行为、教学理论、教学模式进行案例实证研究,通过教学实验得出第一手资料,经过分析、总结,写成学术论文或实验报告。以目前流行的“反思教学”为例,“反思”是指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的行为、决策与由此带来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反思性教学强调教师基于教学实践的自我意识、自我检察和自我评估的能力。行动研究着重教师善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思和探讨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教学中加以实践[7]在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同时,还可以写出科研论文,提升科研能力。(4)当然还可以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的理念,通过对自己教学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实践: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的培训内容:教学理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交际技能、应变决策等;借鉴国外教师教育形式,开展行动研究。沟通理论与实践,强化专业能力。

三、结语

完善的教师教育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的积累。目前,我国的教师教育无论在研究方向还是在培训方法上都有很多不足之处。对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是请专家作报告或讲座,培训内容着重于语言学理论,而这些理论往往是机械的、固定的,缺乏灵活性,不能与时俱进,也没有与具体的课堂应用研究相挂钩,无法对教师如何教语言提供实用可行的技术指导。

教师教育的完善既需要教师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持。大学英语教师的自身努力受个人的时间、精力、经济、资源的局限,毕竟是有限的,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发展更需要管理层或学校在政策、资金、资源方面的支持,结合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实际,借鉴国外外语教师发展的研究成果和培训体系,对国内教师教育形式进行创新.使之教学相长、教研相依.确实地推动课堂的教学研究和应用研究,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大学教师论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摘要:从当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总体形势出发,探讨了教师角色的含义,阐述了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理论基础和必然性,从而引出对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方向和相关问题的思考。本文认为,解决这一困境的根本在于大学英语教师自身意识的转变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同时,这种转变还需要高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教师;角色

大学英语教学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大学英语课程是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大学英语教学在我国高校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也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对既懂得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外语的优秀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更显迫切,大学英语教学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鉴于此,在国家教育部的关怀和指导下,新的《大学英语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于2004年1月出台了,也由此拉开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序幕。

1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新举措

1.1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目标

为了彻底改变现阶段大学英语的现状和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新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提出了全新的改革举措,指明了当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与以前的《大纲》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强调改变理念、提升能力和改变教学模式;强调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大学英语教学的性质和目标,不仅强调培养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而且强调增强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1.2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核心——教学模式改革

教学模式的改变是这次教学改革的核心。《要求》指出:“教学模式的改变不仅是教学活动或教学手段的转变,而且是教学理念的转变,是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单纯传授语言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既传授一般的语言知识与技能,又更加注重培养语言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模式的转变。”换言之,这里教学模式的转变就是指教学理念的根本转变:由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由注重传授知识转向注重培养能力;由注重教学目标为主转向注重学习过程为主。

《要求》在关于教学模式部分阐释道:“新的教学模式应以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为支撑,使英语教学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朝着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方向发展。新的教学模式应体现英语教学的实用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尤其要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明确指出:“教学模式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生个性化学习方法的形成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这种模式要求英语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具备正确的角色定位以及配合不同的活动转换其角色,并正确地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但是随着这种模式的推行,有很多的问题随之涌现,特别是有一部分教师对自己的职业价值和前景产生了怀疑。而且伴随着自主学习在多所大学的推广,英语教师的作用似乎削弱了很多,产生了“无用论”这样的观点。所以对新教学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师角色的探讨有必要继续深入。

2教师角色的含义

教师角色是指处在教育系统中的教师,所表现出来的由其特殊地位决定的符合社会对教师期望的行为模式。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行动者,要扮演多重角色,教师在教师角色的指导下所表现出的行为就是教师的角色行为。

现在的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过程中要着重强调“e”的含义。“e”有着以下含义:首先,“e”代表着电子和信息,这里是指能够掌握先进的电子和信息技术,充分适应网络和多媒体时代需求,具备良好的信息素质和能力的教师。其次,“e”也代表“english”,因为本文的着重点落在大学英语教师生新教学模式下的思考。同时,“e”意味着“educator”,教师不应该将自己只定位为“teacher”,而应该更注意身为教育者的定位。

3社会建构主义——教师角色转变的理论支点

社会建构主义是英国语言学家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在分析和综合了建构主义、人本主义和社会互动论之后提出来的语言教学过程的理论。

认知心理学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者将自身的经验带进学习过程,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把现有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相结合和平衡的过程。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作为积极的意义建构者和问题解决者,也就是说,学生是积极地建构语言输入和任务的个人,教师在学生的建构过程中的任务就是帮助和促进这种建构过程。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过程中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个人经验,但是也忽视了教师的作用,忽视了社会环境的作用。

人本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类具有天然的学习潜能,但是真正有意义的学习只有在所学内容具有个人相关性和学习者能主动参与时才发生。人本主义强调的是学习中的情感因素而不是认知因素。

社会互动论强调,儿童一出生就进入了人际交往的世界,学习和发展贯穿于他与他人的交往之中,强调教师、学生、任务和社会环境间的互动。

综合以上理论的观点,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于2001年提出了社会建构主义的

理论。他们认为,语言的学习过程中有4个相互影响的因素:教师、学生、任务和环境。这4个因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变化着的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选择反映自己教学观点的任务;学生个体选择相对于自己而言有意义的方式并对任务进行理解;任务就是教师和学生的连接界面。而作为学习发生场合的环境,包括情感、物理环境、学校环境,甚至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影响着学习者的知识建构过程。四个因素之间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其它因素,都会打破它们之间的平衡。

从marion william与robert l. burden的理论中可以看出,语言的学习过程是一个由教师、学生、任务和环境4个因素相互影响形成的一个动态平衡。单纯的语言教学并不是教育,应该教会学生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和策略,从而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4教师角色的转变方向

综合各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网络和多媒体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学,实质上就是在特设的环境中,以丰富的网络资源作为教学和师生交流的基础,以网络作为教学平台和师生媒介,由教师设定教学目标并根据教学过程的具体情况灵活地调整既定目标。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教学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自主学习为主,以培养现代大学生适合社会需要的英语素质为目标的英语语言教学过程。此次大学英语改革是否能够成功,关键在大学英语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求广大教师必须更新教育理念,实现传统教师角色的转变。笔者认为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4.1信息资源的收集、分析和提供者

长期以来,大学英语教学一直遵循“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的原则。教材所提供的知识成为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许多教师往往只凭借一本教材、一本教参就可进行教学;在传统英语课堂上,教师讲解词义,学生却忙着在电子词典里查单词,或忙着解释更详细、例句更多的各类参考书。另一方面,由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的教学模式是以强大的网络资源作为后盾,学生可接触大量的信息资源,但他们却显得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因此,教师的职能应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应只是传统意义上知识的传授者和灌输者,而应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为其提供各种信息资源。教师要广泛地收集各种分散的学习资源、学习信息,把这些资源和信息加以分析和处理,然后以多媒体和网络的形式有选择性地提供给学生。

4.2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者和帮助者

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知识是由教师传授给学生的。教师的讲解占去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而学生则处于学习的被动地位,成为语言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实际上,学生才应是学习的主体,缺少了学生的“学”,外语学习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科德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该违背自然过程,而应该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生,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让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因此,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应只是单纯传递知识,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和帮助者,是为了使学习者能够积极探究知识而进行有效帮助,帮助学习者根据自身的认知结构自主建构知识体系。

4.3学生合作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协调者

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教学模式下,对于给定的学科内容,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学习的主体是学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把课堂完全交给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扮演组织者、引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教师应把握对应于各种学习课题的学习途径、学习资源,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计划和协调。教师要教给学生语言学习的规律和方法,要善于启发学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整个教学活动要始终以学生的语言活动为中心,鼓励学生勤学好问、积极思维、灵活掌握所学知识,有效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重视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4.4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者和开发者

新的教学模式是以计算机、网络、教学软件、课堂综合应用为主的个性化和主动的教学模式,教师除了能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来选择合适、有用的媒体外,还必须担当起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者和开发者的角色。在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的管理主要是控制和调节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过程能够顺利进行。而在新的模式下,学生除了课堂学习外,还要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进行独立学习和协作学习。因此,教师不仅要掌握多媒体技术及与此相关的网络通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信息化学习环境的管理工作,还要设计开发先进的教学课件,并将它们融于教学活动中,为学生营造一个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的学习环境。

4.5学生学习的评价者

信息时代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的评价。学生除了在课堂上学习和参加考试外,还有大量的时间进行英语网络自主学习。因此,教师应具有综合评价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整理学习者的各种数据,按照整理的结果,重点评价学习者解决问题的过程;教师还应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的项目,结合收集的数据,直接提问学习者,从学习者的答案和评价的数据中进行评价。

4.6终身学习者和教学研究者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迫切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规律,这就要求大学英语教师还必须身负终身学习者和教学研究者的角色。一方面,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终身学习者。首先,教师应继续打好扎实的基础。对以英语为工具的大学英语教师而言,较高的英语水平和技能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可以通过因特网阅读原版的英语书籍、报刊杂志;可以通过撰写论文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还可以通过考研、考博、在职攻读研究生课程、派出进修等来获得重新学习的机会。其次,教师应注重自身知识结构的更新。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中,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科学技术,教师要有意识地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不断地学习各种最新的教育理论,保证自己职业能力的适应性。第三,教师要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新的教学模式充分运用了计算机、网络、教学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已成为英语教师的必备技能之一。另一方面,教师还要成为教学的研究者。大学英语教师要强化自己的科研意识,把教学研究作为教学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充分认识到教学研究对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性。教师一旦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育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自己所进行的教育教学实践,就会更自觉地去思考教育教学理论,对新问题会更敏感,更有创见。

5存在的问题

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改变大学英语教学的各个方面,为了适应这些变化,大学英语教师必须更新教学观念和方法,尽快转变角色。然而,外语教师要完成角色的转换仅靠个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大学英语教师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首先,要帮助大学英语教师掌握相关的信息技术,帮助他们学会使用常用的多媒体手段和基本的网页编辑技能。其次,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学生可以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活”的外语,这对教师的外语语言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学校应当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帮助教师更新语言知识和教学理论。

6结束语

笔者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总体形势入手,以对教师角色的理解和社会建构主义为基础,探讨了在以网络和多媒体为基础的新交互式模式下大学英语教师角色转变的必然性和发展方向。笔者认为:在大学教学改革的总体趋势下,一些教师对自身角色或价值的困惑和迷茫来源于对突如其来的教学模式转变的不适应,从而产生不知所措,自我贬低的情绪。在网络和多媒体时代,大学英语教学具有了新的特征,大学英语教师也必将走出僵化的角色继而适应教学模式的发展,扮演新的角色,成为具备良好素质的现代大学英语教师,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现教师角色的转换已成为时展的必然。

大学教师论文:浅析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形成的三个途径

论文关键词:教师自主性 教学对话 反思 英语教师教育

论文摘要: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离不开英语教师的自主性。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可以通过教学对话、反思和英语教师教育三个途径形成。

英语教学是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对大学英语(包括公共英语和英语专业)教学的研究在经历了学习者因素诸多探讨(包括学习者自主)之后开始了对教师课堂作用的研究。如果说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自主的英语学习者,那么大学英语教师(包括公共英语教师和英语专业教师)的自主性就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关键因素。

教师自主就是教师在教学中有效行使专业处理权,提高教学效能和追求专业发展的倾向,包括自主职业行为和自主职业发展。

1教师自主与学习者自主的关系

二语教育研究中,教师自主性被视为一种促进学习者自主性发展的教师专业特质和能力(professional attribute),涉及到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发展英语学习自主性的种种能力和态度,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学生。也就是说,学生要依靠教师提高英语学习的自主意识,获得教师对他们在英语学习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的指导,还要依赖教师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同时,教师自主的发展也离不开学习者自主。英语教师需要与学生成为合作伙伴,在课堂教学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与学生展开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拓展能力和责任感,提高教学自主程度。

2.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形成的三个途径

鉴于英语学习者自主和英语教师自主之间的互动关系,所以发展大学生英语学习自主能力应该成为大学英语课堂教学的长期目标。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者们更加关注英语教师的哪些专业特质有利于发展学生英语学习的自主性。英语教师的作用被明确置于“教师自主性”的框架下进行讨论。基于上述讨论,大学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形成途径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条:(1)教学对话(2)反思性实践;(3)英语教师教育。

2. 1教学对话

crabbe(1995)指出,促进学习者自主性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每时每刻的课堂实践”是否真正鼓励学生决策,即学生对学习的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与crabbe一样,little (1995)认为发展英语学习者自主性的决定因素是“教学对话的本质”,即师生如何通过交流互动促进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根据英语学习的本质—英语不是教会的,而是学会的,有效的“教学对话’能促进学生发展英语学习的自主能力。因此,大学英语教师应该在课程教与学的计划、实施和评估方面与学生进行具体的协商以培养学生对具体课程学习内容的责任感和自主意识,指导学生对学习内容做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并对学生的学习实施过程进行密切的监督和介人。随着师生“对话”的持续和深人,学生的英语学习自主能力就能得以培养、发展并不断提高。在这种环境下,教师通过不断的师生协商和协作,最大限度地把握和利用课堂的自主空间,从而提高教学自主的程度。

以英语写作课为例,倡导自主的教师与学生协商,就某一单元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全班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的方式,如学习某种写作手法和范文,互评作文,课堂即席写作等活动,完成该单元学习任务。教师在其中起着引导、组织、协助和总结的作用,学生自主体验英语写作知识和写作能力的建构过程。在这样的课堂环境中,学生逐渐学会了对英语写作学习的具体计划、实施和评估,自主学习能力逐步构建起来。学生学会了具体学习内容的计划、实施和评估的初步能力之后,教师利用未学单元的写作知识和写作能力训练让学生展开自主学习实践,以强化并评估学生的自我计划、实施和评估的能力。教师自始至终在学生的自主学习实践中起着导师(facilitator )、顾问(counsellor)和资源(resource)的角色,培养学生自主能力的同时,不断提高着自身自主的程度。

2. 2反思性实践

因为每一个语言课堂都是动态和变化的个例,而且每一个英语教师都是孤立的工作者,所以,自主的英语教师应该对自己的课堂教学进行不断的反思,监控自己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反思自己在促进学生英语自主学习中的作用。重视培养学习者自主性的英语教师把学生看作探索型伙伴,平等地参与到他们的学习任务中,鼓励并协助他们自主地完成英语学习的建构过程。这样的教师观和学生观就是英语教师自觉地反思自己的教学,并在学生的反馈中不断地审视和修正自己的教学理念的结果。

教师的反思一般是通过写教学日志、回看课堂录像或听课堂录音、与同事交流、行动研究等手段进行。以英语写作课为例,结合stanley提出的教师反思的五个步骤做一个详细说明:

(1)回顾;

(2)记住教学过程和某些重要细节,如某种写作手法的学习和学生在写作实践中的使用;

(3)思考所用的教学理论(如建构主义理论、交际理论)和方法(如小组合作学习或全班集体学习)对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展的作用(包括学生课堂反应、反馈和自我评价),重点考察学生在写作实践中的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自我评估能力是否得以提高;

(4)用不同的理论框架(翻译法或ppp理念)重新建构写作教学过程,思考其可能产生的结果,如师生会不会回到传统的课堂教与学的模式和结果: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能否真正学会自主计划、实施和评估每一单元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结果?传统教学理念下的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是否与学生自主模式下写作能力的提高有差异?

(5)根据已发生的教学过程的分析结果决定下一个教学过程所要采取的措施。如果已采用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发展英语写作的自主学习能力,那么,当时机成熟的时候,教师就可以在这种理论和方法框架下,采取力度更大、更多的措施推进学生自主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如组织任务难度更大的小组合作学习和讨论,指导学生对各单元写作模式和写作方法进行分析、对比和总结,训练学生对阶段学习效果进行自我评估等。

教师的反思流程如下:

研究外语教学和外语学习理论——形成个人理论观察、研究课鸳参——获取教学实践资料和数据——反思一行动研究一形成新的个人理念——实施新的课堂实践——新一轮反思

反思使英语教师把外语教学理论和课堂教学实践直接联系起来,推动教师思考自己的教学理论、课堂角色和具体的教学方法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教学自主性的要求,又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英语学习自主能力的发展,这对教师自主和学生自主的形成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2. 3英语教师教育

教学对话和反思性实践是在职英语教师实现自主性的两种主要途径,而英语教师教育则是培养职前英语教师自主性的最佳方式。

little认为真正成功的语言教师总是自主的,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教学有强烈的责任感,通过不断的反思和分析,最大限度地把握教学过程中的情感和认知。从这个角度看,英语教师自主对等于英语学习者自主,主要区别在于责任和控制的对象:英语学习者自主涉及对英语学习的责任和对学习过程的控制,英语教师自主则涉及对英语教学的责任和对教学过程的控制。因此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形成可以通过类似于发展英语学习者自主性的教育手段来获得。这就是英语教师教育。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应该把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培养当做一个目标,未来英语教师需要通过教师教育过程增强自主能力,从而能够以有利于学生的方式行使专业处理权。little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语言教师本身的教育经历是鼓励自主的,那么成为教师后,他们在发展学生语言学习的自主性方面就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目前,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大纲和课程体系还没有把未来英语教师的自主性作为一个具体的培养目标,师范生培养的重点还是比较传统的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这对于未来英语教师的职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从改革现有师范大学里的英语教师教育大纲和课程体系人手,把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性的培养和形成作为一个具体目标,列人到英语教师教育大纲里。在课程体系和具体课程设置方面,增加英语教师自主性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系列课程。在大的教学原则上,通过协商诸如教学目标、课程内容、学习任务和评估方法等领域,来达成培训者和未来英语教师之间的共识,培养未来英语教师的自主性意识。在具体课程教学方法上,训练未来英语教师对所学内容做自我计划、自我实施和自我评估,进而训练他们学会对未来的教学做自我计划、实施和评估,逐步形成自主教学的意识和能力。要特别突出对未来英语教师反思能力的培训,通过对学习过程的反思,提高其自主意识和能力。对该课程体系下培养出来的未来英语教师自主教学和自主发展能力要进行长期跟踪调查,做出综合评价,以检验该课程体系的有效性,并根据未来基础英语教育的发展趋势做出调整。

3结论

通过对教师自主的定义、教师自主与学习者自主的关系、大学英语教师实现自主性的三个途径的探讨,我们意识到大学英语教师自主的研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诸多方面,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开展,它为英语教师教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大学教师论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摘要】本文探讨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中教师角色的转变。通过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前后,新、旧教学模式的对比,对大学英语口语课堂中教师的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和定位。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口语课堂教学 教师角色

1 引言

教育部高教司颁布的04年1号文件《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要求(试行)》中提出:“大学英语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中也明确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听、说、读、写、译的能力,使他们能用英语交流信息。显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新的课程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教学理念,并将听说能力的培养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被作为体现应用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2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前口语课堂教师的角色

在传统的大学英语口语课堂上,如果我们将老师比喻为导演,那么课本就是剧本,学生就是演员,被动地听从导演的指挥,严格地按剧本进行听录音——讲解朗读——做口头句型练习——做语段练习等课堂活动。或者是老师找出一个学生喜欢的话题,由学生自由讨论,教师对话题挑选缺乏目的性、系统性,而且未提出任务的完成要求,在学生做各项活动时,老师象征性地在学生中走动。总之,在整个口语教学过程中,口语课成了“英语角”。学生是说了,做了,但说和做都没有方向、目的、反馈。在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口语课堂模式中,过分注重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教师在课堂上扮演着传输者、传授者、支配者等角色。而学生只是扮演一个被动的听众。这些都严重地妨碍了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语言技能的提高。

3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教师的角色

3.1 教师是口语课堂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

作为一名口语教师,首先要对课堂精心设计,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需求,以便事先对课堂进行构思、设计,然后引导学生实施教学计划。在课堂活动中,应以“学生为中心”,保证他们在课堂上有足够的口语实践机会。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对整个教学安排心中数,在不同的课堂活动中发挥不同的主导作用。在做专题演讲时,教师要提供丰富的语言材料及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有话右说;在小组活动中,教师要做好示范,引导学生开展活动;在角色扮演时,教师要扮演好“导演”的角色,帮助学生选好剧本、安排角色、熟悉台词,还要在出现“冷场”时及时救场。

3.2 教师是口语课堂气氛的营造者。

长期以来,中国语言文化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与外界的交流很少。中国人对英语这种外来语言文化是陌生的,所以人们在讲英语时,有一种谨慎、胆怯和保守的心态。作为一名口语教师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积极创造轻松、愉快、和谐的会话环境。比如,在学生结对讨论或小组讨论时,教师以平等的身份参加,以幽默大方的言行举止使学生充分感受宽松的气氛。了解不同学生的特点,从而给他们发挥自己长处的机会,发音好的学生可以作示范朗读;有幽默感的,让他们讲英语笑话;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安排他们与善表达的同学配对练习。在学生发言时,教师不是有错必纠,或是粗鲁打断,而是对学生的不足予以诱导、帮助。当学生有进步时,更要多加赞许,从而帮助学生克服语言弱势心态和性格弱势心理,进入口语输出最佳状态,使口语教学效果最大化。

3.3 口语教师应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地道的语言环境

有的老师对“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理念错误地理解为只要在课堂上让学生参加课堂活动,彼此交流就算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了,尽量让学生开口,自己少讲。况且在目前的大学英语口语教学中,由于教学时间有限,教师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来帮助学生正音。笔者认为,良好的语音是学好英语的基础,也是使用英语顺利沟通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老师在课内和余时间通过英语电影欣赏、英文歌曲欣赏等方式增加学生英语浸润的时间。

3.4 口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避免中介语的语用错误。

要学好英语必须对英语语言文化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与以英语为母语的外国人的交往过程中,不至于因为文化的无知而发生语用错误。针对口语中出现的与文化差异有关的中介语问题,老师们可以通过多媒体或视听媒体来实现:教师可以准备彼此有差异的中外两种语言的节目或短片,让学生观看后进行分析总结;老师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补充和点拨。同时,在词汇教学中,除了让学生学习词语的基本义、引申义以外,还要对词语的文化含义有所了解。

4 结语

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后口语课堂教师角色的重新认识与定位,无疑会对我们今后的口语教学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有助于教师重新探索口语课堂教学的组织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反应和动态联系。只有所有的教师都明确了自身在课堂内所担任的角色,才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能有效地利用课堂来构建学生的语言知识和技能,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

大学教师论文:浅谈教师个人魅力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摘 要】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常常讨论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综合性人才。我们首先会想到教学方法、教材及配套练习,往往容易忽略教师本身也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和模范,也可以称为教师的个人魅力。

【关键词】人格魅力 知识魅力 情感魅力 促进作用

无论你是哪个专业的教师,都应该注重个人的魅力。因为教师的任务不仅是教书,更是育人,教师利用个人魅力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使学生通过喜欢这个老师转而喜欢他/她所教授的学科,最终达到完成教学任务、教书育人的目的。大学外语这门课程是全国高校大一和大二必修的一门基础公共课。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往往都集中在专业课上,再加上专业学习的压力和任务比较繁重,公共课往往被学生们轻视。所以公共课教师尤其应注重个人魅力的培养,本人作为大学外语教研部的一名老师,就教师的人格魅力、知识魅力、情感魅力以及仪态仪表、赞美艺术4 个方面阐述教师个人魅力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一 教师的人格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教师的人格魅力是指教师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的能吸引人的力量。巴拉诺夫曾这样评价:“教师的人格对于年轻的心灵来说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有益于发展的阳光。”教师的人格魅力应具有诲人不倦的奉献精神、平易近人的气度、教学相长的谦虚品格;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是一种人格去塑造另一种人格的事业。教师人格魅力是一个巨大的教育资源,它可以发挥特有的教育功能,正如车尔尼夫斯基所说:“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我们在教育学生的同时,也是在塑造自己的品质。一个好老师,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受益终生的。在今天这个追求金钱、利益的社会里,我们呼吁人心的善良、真诚,渴望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我们教师先成为高尚的人,因为我们的行为会影响我们的学生,影响一代人。

作为高校的大学外语教师,我们应该注重个人的人格魅力,在教授知识的同时,不能忘了对学生的品质进行教育,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严格执行,对学生课堂上出现的一些品质问题要即时的、直接的指出来并令其改正。用自己好的品质去影响学生、感化学生。

二 教师的知识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知识魅力是教师内在知识水平、知识运用能力和教育教学艺术的综合体现。知识就是力量,知识魅力是教书育人的坚实基础。学生学习的原动力来自于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教师的知识魅力对青年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诱导作用。

作为一名大学英语教师,应该做到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懂得一些相关学科的知识,让学生们感受到老师渊博的知识储备,深厚的基本功底。对学生要观察入微,入木三分。根据学生们的听课、学习情况,对教学做出实时的调整。这样,学生才会在佩服老师的同时认真讲课,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另一方面,老师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活动,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精彩鲜活,引人入胜。作为老师,不是简单的把书本上语法、词汇从课文开始一直讲到结束,而是有重点、有目的的讲解,老师的课上讲解要有闪光点,要使每堂课都有闪光的地方,使学生在学习中有所收获。

三 教师的情感魅力及其对大学外语教学的促进作用

教师的情感魅力是指教师自身独特的气质、风度、审美情趣和精神状态,以对学生的尊重和热爱为中心,体现在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和执著,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投入,对学生的关爱和尊重等方面。教师的情感魅力是教师教书育人的直接动力。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哲学家罗素说:“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或自由地发展。”

教师的情感魅力还包括教师对学生的爱。教师对学生学习兴趣或者困难的关注。作为高校的大学外语教师,我们应该让学生感受到我们的爱,让他们在爱的包围下学习、成长。这种关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上,还可以是生活上的关爱。只有爱学生,放大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才能最好的发挥学生的潜能,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

四 教师的仪态仪表、赞美艺术等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除了人格魅力、知识魅力和情感魅力外,高校英语教师还要重视仪态仪表和赞美学生的艺术。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往往会给人留下第一印象,而且这个印象不会轻易磨灭。高校英语教师的着装一定要给人以清新大方、得体优雅的视觉效果,展现年轻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这样会给学生一种美的享受,让他们以饱满的精神参与课堂,也就会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且英语教师往往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可以在着装上加一些时尚的元素,这样会引起学生们的注意,因喜欢你的外表而先接受你,然后喜欢你的授课和你的内涵。

同时,作为高校教师,我们也不应忽视赞美的艺术。正如莎士比亚所说:“赞美是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没有阳光,我们就不能生长。”学生尤其如此,当学生得到教师的赞美后,就会加倍努力,创造原来不可能取得的奇迹。每个学生都有优点,即使是学习最差的学生也有闪光点,教师要不失时机地发现他们身上的微小进步,及时给予表扬和肯定,哪怕是一个鼓励的眼神,学生们都会为此奋斗不已。所以教师要不失时机地赞美学生的进步,但是要注意用词和频率,且不可所有的赞赏都是“very good”,要力求准确。

教育工作者,这个天底下最神圣的职业(捍卫人类灵魂的工 程师),同时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每位教师能够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走进课堂,做到自尊自信,语言充满激情,面带微笑,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才不愧为一名好的老师。

大学教师论文:探析高校教师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论文关键词 高校教师  提高 体育文化素养

论文摘 要 培养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不仅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培养我国21世纪新型体育人才的基本途径。对于高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培养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入手,结合体育教学分析了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并对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出几点思考。

1 体育文化素养的概念

体育文化素养就是指由人们平时所习得的体育知识、技能,藉此而形成的正确的体育认识、价值观,以及待人处事态度和方式等所构成的复合性整体。它包括体育知识、体育意识、体育技能、体育个性、体育品德和体育行为六个方面。

2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

高校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要求是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关键,其包涵如下方面: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

第一,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热爱体育教师工作和热爱教育事业是每一位体育教师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职业道德。

第二,体育教学工作的复杂性和繁重性,决定了体育教师所从事的是一项十分辛苦的脑体综合性劳动。不怕辛苦,不计得失,积极从事体育教学工作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第三,高校教师需要具有博学的知识结构是其工作的基本任务所决定的。理想的高校体育教师的知识结构应具有以下特征:广泛深厚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系统精深的体育学科方面知识;全面准确的教育科学及心理科学知识。这为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四,体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必须具备以开拓创新竞争向上为鲜明特征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师是高等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教师的素质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质量及学生文化素养的真实体现。

第五,高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体育教师不仅要有现身精神,还要有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运用教育科学研究设计教学实验。进行教学改革的能力成为新时代的高校体育教师。

3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3.1 培养高等院校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必要性

提高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是适应现代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和未来社会竞争必须具备的个人品质积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文化素养,这不仅是体育运动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的建设人才的道德要求,更是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体育文化素养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的相辅相成的整体。体育知识是基础,运动技能和技术是重点,是体育文化素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只有在体育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动技能和技术,才能做到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

3.2 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一些思考

第一,在体育教学中采取各种措施,改进教学方法,运用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教学手段,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增强体育学习的兴趣。

第二,在体育教学中采用体育与爱国主义相结合从体育历史、现状、未来等方面引导学生建立体育文化认知体系。让学生了解体育的起源、发展、基础知识,以及体育伴随社会进步而发生的变革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第三,在体育教学中使学生了解体育不仅仅在学校教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社会活动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体育不仅能满足人们对健康、娱乐的需求,还是人类挑战自我、挑战自然、挑战人体极限的不可缺少的载体,帮助学生增强信心,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勇敢地向困难挑战。

第四,在体育教学中施于广泛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的教学,以发现学生的个体特质,加以引导,培养兴趣,促其发挥特长,以提高个体的体育文化素养。

第五,在体育教学中把教学内容贯穿于有趣的教学形式,创设一定的教学情境,使他们在轻松、和谐、有趣的环境氛围中达到锻炼身体、掌握体育知识的目的。

4 结论

体育教师是体育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作用。素质教育对学校体育提出的要求,即是对体育教师的要求,无论是体育教育观念的更新,还是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都取决于教师的素质。所以,作为体育教师,首先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其次要端正教学思想,从适应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素质出发,树立以育人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树立学校体育为健身、益智、育德、促美的观点。体育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和多项技能。提倡素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是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它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变化,符合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需要。教师除对所任学科知识的融汇贯通之外,还要对相关学科有一定的造诣。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应变能力等。这样,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时就会得心应手,提高教学效果。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要从对教育负责、对国家负责的角度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体育理论,重视学生个性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自我生存的能力,教育学生全面把握素质教育的科学内涵,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最终达到有效提高大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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