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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国内外有关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论,并考察了中国的情况,指出了已有研究的成果和不足。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关于投资和贸易相关关系的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近年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名列世界前茅,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所以,了解已有研究对指导我国的引资工作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研究综述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对外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基础是国际分工,贸易投资一体化的本质是国际分工深化,所以贸易投资一体化是国际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虽然没有创立系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但其《资本论》中渗透着资本输出的思想。他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必然产生的“过剩资本”是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资本输出是过剩资本的一条必要出路,追逐高额利润是资本输出的内在动力,接受资本输入的国家将成为资本输出国的经济附庸。
列宁根据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实际情况,发展了资本输出理论,允许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存,并提出应该利用外资改造国有经济。指出“剩下的帝国主义的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可以让他们暂时存在,由我们加以监管,以待我们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邓小平指出“‘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归根结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这些论述都说明利用外资是中国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西方经济学者的论述
1 基于传统贸易理论的观点
投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与投资实践有着密切关系。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投资理论都是经验性的不完善的理论体系。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资源禀赋论,之后各种投资理论在其基础上得到发展。
资源禀赋论(H-O定理)。俄林(Ohlin,1933)在李嘉图比较优势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差异和比较优势的变化。提出了“资源禀赋论”。该理论构建了一个2x2x2框架,认为各国开展贸易的直接原因是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的生产成本的差异。结论是一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密集使用该国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该国稀缺要素的产品。
蒙代尔模型。蒙代尔(Mundell,1957)提出了贸易与投资的替代模型。从H—O定理的2x2x2框架出发,考察了贸易与投资相互替代的两种极端情况。结论是在存在国家贸易壁垒的情况下,如果直接投资厂商始终沿着Ry—bezvnski线实施FDI,那么这种FDI就能在相对最佳效率或最低的要素装换成本基础上实现对商品出口贸易的完全替代。Gruber(1967)、Hoist(、1972)、Adler和Stevens(1974)、Beldelbos和Sleuw aegen(1998)、Gopinath(1999)的研究证实了蒙代尔结论。
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H—O—S定理)。Samuelsonf19491和Lerner(1952)根据“斯托尔珀一萨缪尔森定理”认为各国都以各自的生产要素禀赋比率差距为基础进行贸易,其结果是贸易前相对丰富的要素价格上升。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下降,并逐渐形成要素价格比率的国际均等化,资本流动成为贸易的一种替代。
2 基于跨国公司理论的观点
垄断优势论(H—K—C理论)。海默(Hymer,1960)创立的垄断优势论,强调了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和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解释了知识密集型产业FDI和发达国家之间的FDI。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9)和凯夫斯(Cayes,1982)对垄断优势论做了进一步扩展。形成了H—K—C理论。
摘要:今天的中国对外贸易活动与日俱增,中国的企业同国外企业间的商贸谈判日趋频繁,当前我国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商务英语翻译工作对于很多有志青年来说有着广阔和光明的发展空间,现在的从业者和未来想加入到这一行业的人们,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掌握商务英语的沟通技巧,提高商务英语的沟通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国际贸易的成功率。
关键词: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沟通技巧
一、商务英语在中国
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出口贸易额在整个世界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英语作为世界上最通用的语言,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包括众多从事对外贸易的人所熟练掌握和运用,今天在中国很多的城市里从幼儿园和小学就已经开始了英语的教育和培训,英语的普及率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这些都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能够与外国人进行有效地沟通。然而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英语又与传统的学校课堂教授的基础英语有着不小的差别,其专业性更强,涉及更多的交叉学科的知识,而进行日常交流的基础英语已远不能满足国际贸易交往的需要,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就诞生了一个新兴学科——商务英语。欧美等很多经济发达国家早就开设了专门的商务英语课程,并面向世界不同国家推出了商务英语考试,我国这些年来许多高校也设立了商务英语专业,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商务英语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文化差异导致的商务英语沟通障碍
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企业同外部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了海外市场的竞争中,同时众多国外知名企业也看中了我国的广阔市场,纷纷在中国开店设厂。由此产生的众多商务活动中英语已经被不同语言国家的人们所广泛使用,由于贸易的专业性和多学科性,普通英语已经无法满足贸易交往的需要,贸易会议、贸易洽谈等活动都需要专门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来参与,而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差异,是众多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在沟通中所共同面临的难题。
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文化差异,这是由于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不同所造成的。因此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相对独立和特色的文化体系,文化的差异经常反映在一件相同的事务不同的人却有截然不同的理解,这就容易产生歧义造成沟通障碍。在国际贸易中的商务英语交流中,只有弄清不同语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背景,才能令贸易双方更好地进行沟通。语言作为承载和传递文化的工具,翻译人员如果仅仅掌握两种语言的词汇、语法等基本知识,而不能了解语言中所蕴含的文化因素,就很难做出最合适和准确的翻译。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很多的词语在特定的环境下具有其特定的意义,如果译者不考虑词语所处环境下的文化因素,就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情况。例如受文化因素影响,中西方人的性格和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国人受传统文化和儒家思想的熏陶,在语言表述上一般谦和委婉,而西方人在表述时往往坦诚直白。如果国际贸易中通过商务英语进行沟通中不进行文化因素的转换采取直接翻译,就容易导致中方认为外方傲慢,而外方认为中方心虚的问题,贸易双方就难以有效交流和沟通。同时不同国家的企业文化也各不相同,中国的企业往往讲求团结和谐,美国的企业多奉行利益和个人英雄主义,日本的企业则更重视团队作战。不了解不同国家企业的思维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商务英语翻译就很难沟通顺畅。
忽视文化差异的存在,在商务英语的翻译中或贸易谈判中做不到文化融合,是对外贸易合作交流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天我国很多高校在商务英语的教学中,不注重培养学生的跨文化商务交际能力,很多从事对外贸易谈判的商务英语工作者也忽视了文化差异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翻译中当出现不同文化产生碰撞后,他们往往不能作出准确的翻译和转换,因而达不到理想的商务交流的目的。因此无论是教学单位还是商务英语翻译从业者,都应认识到语言的翻译其实也是文化的翻译,在国际贸易的翻译中,一定要正确地将双方彼此不同的民族文化和语言文化进行传递,才能保证沟通的顺利进行。
三、国际贸易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解决
在对外商务谈判中,由于不同国家的人们在语言表达、民俗习惯和历史背景存在差异,所以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必须将这些差异充分考虑进去。必须掌握一定的技巧和具备极高的翻译能力,从而有效化解因这些差异而带来的问题。不能向基础英语翻译那样简单地进行直译,译者不仅要掌握众多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英语知识,还要深刻了解双方所处国家或地域的文化背景,在翻译中做到不仅要把双方所传递信息中的商务信息准确表达,同时也要把双方所表述的具有文化内涵的信息也准确地传递出去,这样才能保证贸易谈判的顺畅和成功.它要求译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准确地分析词语在当时商务活动下具体语境中的实际含义,英语的词汇往往具有多重含义,不同的语境下表达的内容很可能差别巨大,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一定要结合谈判中所处的具体语境,以及陈述方所要传递的文化信息,正确地进行翻译。如果lection不加分析地简单直译,忽略了某些词汇在具体语境下的衍生意义,往往容易导致歧义和误解的发生。
其次是提高商务英语翻译者的文化意识,译者在提升自身语言翻译能力的同时,应时刻培养自己的文化敏感性,更多地去了解和熟知不同国家和地域人们的文化背景、历史知识和风俗习惯,知己知彼才能做到 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尊重对方的同时得到对方的尊重,从而有效地化解因文化差异所产生的鸿沟。
还有就是能够熟练运用翻译工具,因为能力再强的翻译人员也会有知识的盲区,商务活动涉及的内容往往专业和繁杂,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掌握所有领域的学科知识。而搜索引擎、专业词典和翻译软件等工具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译者可以通过这些工具来更新和完善自身的词汇量,从而能够有效的辅助自己更好的完成翻译工作。
最后就是要在翻译中尽可能的找到不同语言国家文化的契合点,因为商务谈判不仅仅是商务信息的交流和传递,同时也是贸易双方不同国家间文化的交流,译者既要保留本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还要尊重和理解对方国家的文化,在翻译中做到不同文化的有效融合。
今天的中国,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既存在地理位置相隔很远,又存在着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的关系,我国同众多国家在WTO的框架下积极频繁地开展贸易互惠活动,各种形式的贸易谈判与日俱增。在这种状况下,就要求商务英语的翻译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在与外方交流和交往的过程中,恰当地处理不同国家存在的文化差异,在融洽的环境中做到有效的沟通。这样不论是我国的企业进行产品出口进军国际市场,还是先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的引进,都能在一个良好的商务交流环境下取得成功。
四、贸易谈判中商务英语的沟通技巧
每一种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而存在着大量的专业词汇是商务英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因此能否准确的运用和翻译这些词汇,对译者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商务谈判中常常会涉及金融、贸易、财会、法律、政治等等领域的专业词汇,就不能简单地按照基础英语中的词义进行翻译了,例如:balance在普通英语中是“平衡”意思,而在贸易术语中它是“差额”或“余额”的意思;reference在普通英语中具有“参考、查阅”的含义,而在商务谈判中它常常指的是“担保人”或“证明人”的意思。这样的词汇在商务谈判中数不胜数:agreement(条款)、collection(托收)、enquiry(询盘)、honor(承兑)、interest(利息)等等,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多加留意,同时在平时注意积累和掌握大量的普通词汇所具有的专业含义。在国际贸易谈判的过程中,商务英语的翻译者要根据商务英语的语言特点,在沟通中运用相应的技巧,针对商务合同或法律文书等不同形式的文体,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翻译策略。在拥有大量相关专业知识和较高英语翻译能力的基础上,熟知国际贸易活动中商务英语的表述方式和语言特点,具备足够的商务合同和法律文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今天的社会日新月异,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变革,很多专业术语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因此翻译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学习来完善自身的专业词汇量,通过互联网、最新的境外报纸杂志以及专业书籍来丰富和增加专业词汇,充实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从而保证翻译中的准确性,使商务信息能够被准确地传递给贸易谈判的双方,促进贸易活动的成功进行。同时,翻译人员应最大限度地消除因思维方式和文化上的差异而带来的影响。跨越文化交际障碍最好的方法就是了解并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内涵和民俗习惯,避免使用容易令对方产生歧义和误解的词汇。例如在中国代表吉祥的龙在西方的词汇中就有邪恶、暴力的含义;我们认为可爱善良的大象在英文的词汇中就有笨重、累赘的含义。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如果使用了这些我们认为好的,但外方认为不雅的词汇,就容易给沟通带来不利的影响,这是翻译人员应该十分注意的问题。语境的准确把握也是一个重要的沟通技巧,译者要准确理解对方使用词语所要表述的真实含义,了解对方是在何种语境和文化背景下进行表述的,并依据现代翻译界公认的功能对等理论和我国着名翻译家严复的“信、达、雅”原则,保证原文信息和译文信息含义的等值,尽可能的让原文和译文在文体、文风、语言方式、文化以及社会因素方面保持一致,使两种语言实现等值的传递。在贸易谈判中合同和法律文书的翻译上,翻译人员必须做到运用的语言和行文方式符合现代商贸文献的标准和规范,保证专业术语、译名的统一和前后一致,使贸易双方得以顺畅的沟通。
五、结语
今天的中国对外贸易活动与日俱增,中国的企业同国外企业间的商贸谈判日趋频繁,当前我国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的商务英语翻译人员。商务英语翻译工作对于很多有志青年来说有着广阔和光明的发展空间,现在的从业者和未来想加入到这一行业的人们,一定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同时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才能在这个舞台上大展拳脚,为我国的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及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中国和世贸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合作前景更加广阔,但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培养大量国际贸易人才,特别是培养同时具备国际贸易知识和外语知识的专业人才的紧迫性。国际贸易英语课程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学习难度大,如国际贸易英语课程的专业词汇就涉及到很多的科学领域,就“margin”一词而言,在证券用语中可译为“保证金”,在经济领域中又指“利润空间”、“利润率”;kite在日常英语中的意思是风筝,但在商务上的意思是“空头支票”。国际贸易中的政策、贸易术语、贸易合同的签订、运输条款等都需要学生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记忆。因此,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那么,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大量术语的记忆中找到学习的乐趣,掌握复杂难懂的贸易条款、规则,是教授国贸英语课教师们急待解决的问题。但我国国内学者们至今没有找到很有效的教学方法来教授该课程。笔者通过自己的国贸英语课教授发现,将游戏适当的运用到该课程的教学,不但可以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而且对提高教学质量也有很大的帮助。
一、游戏教学理论概述
所谓游戏教学方法[1],又称学习游戏化,是在学习游戏化观念的指导下,在教学设计过程基于培养目标、学习者年龄、心理特征等方面,借鉴游戏,设计选择适当的发展工具、评价方法和教学策略。其中,游戏化学习的重点就是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游戏的教育性。柏拉图说:“生活必须作为游戏来过。”雅斯贝尔斯宣称“:人们为了寻求生命的答案,总是不断通过各种实践去不断变换身心自由释然的游戏,这种不断超越以求更新的活动可以说是倾听生命规律的行为。”[2]通过游戏的形式来帮助人们学习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活动自古有之。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皮亚杰[3]强调在对儿童的教学中运用游戏形式,让儿童“从做中学”,“从经验中学”,他认为游戏、竞赛等活动最适合儿童的心理特征,儿童在轻松活泼的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使智力得到充分的应用和发展,以此为游戏教学奠定了哲学的基础。
根据KrashenStephen[4]关于语言习得中“情感过滤器”的假设,语言习得是个体情感系统滤后的产物,那些在语言习得过程中会引起负面情绪或与个体不愉快情感经历相关记忆的语言和学习过程都会被过滤到个体语言记忆系统之外,过滤的产物越多,个体对该语言体系的接收、处理及消化得越慢,甚至完全排斥对语言的习得。KrashenStephen还提到,焦虑、紧张、无趣等均为“情感过滤器”的滤网。因此,教师在第二语言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降低“情感过滤器”的过滤作用,提高教学的趣味性、知识性,激发学生的正面学习情绪,在愉快的教学环境下积极吸取教师所教授的知识。Hadfield[5]认为“外语课堂活动不仅和传统的课堂教学一样,对语言操练具有一样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外语课堂活动能给语言习得者提供真实的交际机会,尽管仍然是在人为设定的范围内,进而将教室和教室外的世界连接起来。”这种鼓励自然交际的外语课堂活动将语言习得的过程转换成习得者自由交流的过程,将教室转换成准外部语言环境,将教师和学生的师生关系转换成平等交流的关系。当习得者的游戏意识和交际意识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不会再因为担心犯口头上的错误而不敢开口了。随着习得者作为外语教学研究对象的深入,教学的多样性对教学效果的迁移作用更加受到关注,外语课堂游戏无疑为外语教学的多样性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正如RichardAmato所说,“外语课堂游戏可以缓和紧张的有压力的学习气氛,可以引发新的语言点和新的想法,可以给传统的教室带来更多的选择。”[6]
二、国际贸易专业英语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开学初,笔者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给学生上了国际贸易英语第一单元的课程,该单元结束后,笔者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测试,并记录成绩。之后对这两个班级进行了第一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65份,收回65份,所有问卷都有效。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以下三个问题比较突出。
问题一:你喜欢目前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的上课方式吗?6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13%的学生表示一般,8%的学生选择无所谓,剩下的10%的学生表示喜欢。
问题二:通过目前这种教学模式,你能记住多少新授知识?47%的学生选择低于一半,31%的学生选择多余一半,3%的学生表示完全记不住,9%的学生表示几乎可以记住全部所授内容。问
题三:你认为是否有必要改变当前的教学模式?67%的学生选择完全有必要,15%学生表示一般,7%的学生表示无所谓,剩下11%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学生对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不满意,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剥夺了学生作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扼杀了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基于该课程实践性较强,多数学生希望能有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练,以便及时发现自己知识结构中的不足并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而这些要求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是较难实现的,所以希望授课教师能采用更有效的教学模式来指导他们进行学习。
三、游戏教学在国际贸易英语课程教学的具体应用
(一)实验对象与方法
1.实验对象参加本次课题研究的实验对象为浙江海洋学院英语本科师范专业二年级学生,共两个班级。
2.实验采取的方法采用对比试验、问卷调查、单元测试等途径采集相关数据,选取《国际贸易专业英语》中第8-16单元,采用游戏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 其他单元则用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二)实验对比阶段
1.词汇游戏方法一:“单词接龙”游戏(以国际贸易英语中基本术语的教学为例)。在游戏之前,要求学生做好预习工作。课堂上,教师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一般每组5-6人。教师给出第一个单词,如freigh(t货物运输),然后要求每组学生写出以t开头的单词,如tende(r投标),然后再写出以r开头的单词,如ratio(比率),以此类推,在规定时间内哪个小组写出的单词在正确的基础上数量最多,则该小组获胜。这种游戏可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好胜心,并通过互相帮助有效地对单词进行了复习。方法二:“找搭档”游戏。由于国贸英语课程中看起来相近或相似的概念较多,学生容易混淆,通过这个游戏,学生可以对相似或相近的概念进行较好的辨析。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教师要进行一定的课前准备。准备好两个信封A、B。信封A中装有将要教授的概念性的容易混淆的词组,如:AbsoluteAdvantage(绝对优势)、ComparativeAdvantage(比较优势)、OpportunityCos(t机会成本)、averageCos(t平均成本)、CurrentAccoun(t经常项目)、CapitalAccoun(t资本项目)、CounterTrade(对等贸易)、BarterTrade(易货贸易)、EntrecoteTrade(转口贸易)TransitTrade(过境贸易)等,信封B里装有这些词组相对应的解释和例子。要求学生进行一定的课前预习,对游戏中所要遇到的这些概念性词组及其含义进行一定的了解。课堂中,先将学生分为若干偶数小组,一般7-8个一组。然后,将信封A、B发给小组学生,每组一半学生得到A里的纸片,另一半学生是B里的纸片,要求学生A根据自己手中的纸片去寻找相对应的学生B。如果所授班级学生的基础一般,教师在设计时,可以一词对应一个解释,如果学生程度较高,则可以设计一词对应多个正确的解释或相关例子、案例。如果学生对自己手中的纸条不是很理解,可以用英语向其他学生寻求帮助,相互探讨,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各个小组中去,了解学生对概念性词组的掌握程度。最后,教师宣布正确答案并相应做出一定解释,并对最早找对搭档的小组给予表扬,通过这种游戏方式,学生可以通过相互讨论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知识点,并及时对错误的概念进行纠正。
2“.情境模拟”游戏所谓“情境模拟”游戏就是教师给学生营造一个适当的行为环境,让学生就某个中心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表演的方式将讨论的内容和结果表达出来,以此来帮助学生掌握合理处理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保险问题纠纷为例,笔者设计了下列情境模拟游戏。首先,给出学生一个案例背景。如:国外某公司(简称买方)与我国一公司(简称卖方)签订一笔食品出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大连,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随后,卖方收到了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即备妥货物,办好出口手续,按期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向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装船于凌晨2时结束,半小时后载货船舱出现火情,船长立即组织救火,先启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发现该系统失灵,只好使用消防水系统灭火,才将火扑灭。经商检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因火灾和严重泡湿而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卖方立即通知买方,征求处理意见。买方来电称,卖方应负责卸下毁坏的货物,重新备货装船,并声称将指示银行撤销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则认为,货物已装船,合同义务已履行,没有义务卸下损坏的货物和重新备货装船,并认为买方应该支付已装船货物的货款。船方则因货物已毁损而拒绝签发提单,并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然后将学生分组让其对此案例进行讨论,并要求他们根据案例及其讨论的结果进行角色分配,用表演的方式将整个案例和他们所讨论出来的处理方法展现出来。最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对各个小组的表演进行评价,特别是对最终案例处理方法进行点评,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他们所讨论的案例处理方式是否正确,以此提高和巩固学生处理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合同纠纷问题的能力。此外,笔者还针对贸易条款的掌握,设计了一些不同层次的贸易谈判,让学生分别扮演贸易谈判、交易可能涉及到的各种角色,进行对话表演,以此来加强学生对专业术语、谈判规则及其他可能涉及到的注意事项的记忆和正确运用。
四、实验结果与讨论
(一)游戏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皮亚杰认为,从认知的本质看,游戏的特征是“同化”超过“顺化”,也就是说“学生在游戏设计过程中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从而提高认知水平”。[7]调查问卷表明,有53位学生赞同“游戏能帮助自己对国际贸易知识加深了解和掌握”,49位学生认为“游戏能帮助认识自己在语言沟通和国际贸易谈判技巧方面有待改善”。这些数据都说明游戏能有效地帮助学生理解国际贸易的理论、原则并能将这些知识初步运用到模拟的国际贸易谈判场景中去。
(二)游戏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学习情感学习兴趣是学习中最活跃的因素,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强化学习动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游戏的趣味性让学生在吸收知识过程的同时,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绝大多数学生(93.4%)表明喜欢这种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的游戏教学方法,85.6%的学生认为游戏活动激发了他们的学习兴趣,92.9%的学生表示“通过游戏强化了课堂所学的知识”,由此可见,游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情感。
(三)游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游戏教学在课堂中提供了真实的交际环境,学生在游戏过程中使语言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下交际工具的位置。调查结果显示,8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教学方式,自己比以前更愿意在课堂上开口讲话了”,96.6%的学生认为“通过游戏,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82.7%的学生赞同“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提高”。此外,在实验过程中,笔者认为教学游戏的展开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目的性原则。课堂发生的所有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而设计的,游戏教学也不例外,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进行。
2.趣味性原则。游戏教学之所以能让教师和学生都感受到快乐,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就在于它包含了游戏具有趣味性的特点。
3.参与性原则。游戏教学的参与性体现在让全体学生“动”起来,让每个学生都感受到与他人合作共事的乐趣。
4.纪律性原则。在游戏进行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说明游戏规则,做到整个课堂次序张弛有序。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将设计合理的游戏运用到国际贸易英语课堂中,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速度和理论的应用能力,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当然,笔者所想到的这些游戏方法只是游戏教学具体应用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游戏教学方式等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发
摘 要:中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一直处于失衡状态,研究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中国服务贸易具有重要启示。本文依据最新的统计资料,针对中美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内部结构、地理方向和体制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提出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中美服务贸易;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结构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汹涌的背景之下,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以金融及信息革命全球化发展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新浪潮正在推动世界服务业加速发展。如今服务业占各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已达70%,中等收入国家接近60%,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40%左右。随着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国际间的服务交换规模也在日益扩大,2009年,世界服务出口额达到了3.3万亿美元,数据来源于World Bank Database、BEA Database和中国商务部网站。
相比1970年的不足710亿美元增长了45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总出口额的1/5。同时,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服务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在后危机时代较快地出现了复苏势头,其恢复速度快于依赖货物贸易的国家。由此可见,服务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流趋势已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美服务贸易比较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服务业高度发达。2009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5.4%,表现出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强劲优势地位。另外,中国服务贸易也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6%,但由于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服务产品竞争力较弱,在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在整体服务贸易水平还是在部门结构等方面与美国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国民经济贡献度较高
服务业对美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大,以2005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美国GDP的70.93%,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2.47%。自1984年开始,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当年GDP比重就已超过60%,可见,伴随美国服务业发展,其服务贸易在美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着。
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4 220.2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8 799.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3%。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3年间平均维持在28%左右,2004年达到30%并维持了4年,由于经济缓慢复苏,2009年小幅上升,达到33%。就服务贸易出口额总体而言,美国呈现上升态势,仅2009年有小幅下降。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 56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5 091.8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1.99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5.4%,世界排名第一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8年间平均维持在16%左右,仅1997年、2005年和2006年在16%以下,其余均大于16%,2009年明显提高达到19.2%。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其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1 659.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3 707.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2.23倍。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虽有小幅下降,但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达到11.9%,世界排名第一位。
(2)中国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对中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小,以2009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中国GDP的42.6%,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3.2%。中国经济结构中,由于第一、二产业占较大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致使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 8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4.5%,是美国年均增长率的4倍多。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2年间平均维持在10%以上,2003年下降为9.57%并保持到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再次下降,降为8.7%左右,2007—2009年又小幅上升并维持在9%左右。就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而言,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仅有2009年相比2008年下降12.11%。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28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25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为3.88%,世界排名第五位。然而,中国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是美国的1/4。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7年间由16.30%下降至11.91%,2008—2009年稍有上升维持在12%以上。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582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7倍。虽然2009年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前十位国家中,中国是惟一与2008年相比没有出现下降的经济体(德国和英国进口额分别为2550亿美元和1600亿美元排名第二、三位,美德英进口额同比均出现10%左右的降幅),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为5%,世界排名第四位,但服务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1/3。 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各部门发展比较平衡
美国服务贸易自1971年起持续保持顺差状态。其中,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仅103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较高历史水平,增至902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7倍左右。2007年服务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为1 296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 048亿美元,进口1 296亿美元。2008年和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9年服务贸易顺差额相比2008年虽下降了4%,仍达到1 384.2亿美元。
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出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运输和金融服务,其出口额各自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4.17%、17.63%、16.75%、15.65%和11.82%。同时,政府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通讯、建筑服务分别占比4.15%、3.18%、2.58%、2.09%、1.75%和0.24%,合计在15%以下。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服务,其进口额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 额的25.27%、21.62%、13.91%和11.31%。同时,政府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通讯服务分别占比9.64%、6.62%、5.01%、3.92%和2.09%,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比重较小,分别是0.45%和0.16%。综合美国服务行业进出口所占比重,各个服务部门发展符合美国经济特点,没有出现比重极大的部门,即部门间发展未表现出严重失衡现象。同时,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部门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突出,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2)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各部门发展有所失衡
中国服务贸易在1984—1995年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自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显着。其中,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现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和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115.6亿美元和296亿美元,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额比2007年增长51.9%,2009年比2008年增长56.1%。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旅游,逆差额分别是230、106、97和40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旅游服务贸易占比第一,2000年达到53.34%,自2004年之后呈现递减趋势。运输服务贸易占比第二,且在2000—2008年间占比逐年上升[1]。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通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占比最小。可见,中国一直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传统服务贸易相比差距较大。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呈现逐年缩减趋势,如旅游服务部门,而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比逐年递增,尤其是咨询服务,2008年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12.33%。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是31.67%、22.75%和14.55%,合计70%左右。同时,咨询、保险与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占比8.52%、8.02%和6.49%,而建筑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占比2.75%和1.99%。通讯、金融、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占比较小,合计为2%以下。综合中国服务行业进出口占比,部分行业占比极大,中国服务部门出口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多元,涵盖多个经济体类型
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墨西哥、爱尔兰、法国、瑞士、中国和荷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出口市场,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55.19%。在前十大出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五席,包括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和荷兰,合计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7.77%。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百慕大、法国、墨西哥、瑞士、印度和爱尔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地,占美国服务总进口额的56.29%。在前十大进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四席,包括英国、德国、法国和爱尔兰,合计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6.45%。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和瑞士分别是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
欧盟是美国服务出口最大的目标市场,2008年,欧盟27国进口美国服务项目占全美服务出口总额的37.3%。同时,欧盟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从欧盟进口服务的增长率也高于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增长率。就地区性而言,西欧和中欧国家是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交易多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通讯服务。加拿大和日本是美国服务第二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分别占比8.71%和7.84%。加拿大与美国无论是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还是经济环境都有极大相似之处,因而加拿大不仅是美国服务输出的主要接受国,还是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体现尤为显着。近年来,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亚洲和环太平洋服务市场的拓展,韩国从1987年开始逐步成为美国生产性服务出口的最大国家,同时,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服务市场增速很快。据WTO统计,2008年美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额为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服务出口160.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进口9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8%。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为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
综合看来,欧盟、加拿大、日本、瑞士、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在美国十大服务出口目标国之列,也是美国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国的一部分。可见,美国服务贸易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同时也包括墨西哥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市场多元化特点。
(2)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集中,侧重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8年,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出口市场。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集中在香港及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东盟各国市场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才有所提升。
香港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因素等特点,一直是中国服务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在旅游、运输、建筑服务和咨询服务方面体现尤其明显。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旅游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占比60%左右,其中香港地区是旅游服务中的最大进出口市场。在运输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也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占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总额的33%。在建筑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东盟。此外,香港地区是中国咨询服务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咨询服务进口方面,香港地区和欧盟占据中国咨询服务市场50%的份额。近年来,伴随着东盟的日益强大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东盟不仅逐步成为中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市场,而且逐步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伙伴,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服务市场增速较快。与此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欧盟逐步超越美国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重要合作伙伴,在建筑、保险、咨询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方面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服务贸易体制法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较健全
美国服务业长期保持的比较优势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美国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密不可分,表现为美国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鉴于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不能通过关税措施对服务贸易实施保护,所以一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规范对该国服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美国服务贸易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2]。其中,商务部负责服务贸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如统计服务贸易数据、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等,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具体参与和负责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谈判和协调等事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强大的谈判能力不仅能将有利于美国自身的贸易政策贯彻到世界服务贸易体系中,还能加强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执行与监督能力。第二,实现贸易促进和贸易救济相结合,在积极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的同时,能够快速针对服务进口及国外服务 企业对国内服务业带来的损害采取多种救济措施。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国会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为主[3],包括了对外贸易综合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对各个服务部门立法的相关条款和针对部分行业专门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等,但是各州也会单独对服务贸易立法,如保险业和专业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法令就是由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4]。此外,美国各州也会依据自身优势行业制定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如针对证券交易、企业产权等方面分别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商标法》等。
(2)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究其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失衡,配套的立法工作没有快速、全面展开,导致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所以,改革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主要由商务部通过服务贸易司具体制定和协调,隶属于商务部的服务贸易司还承担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双边及多边国际谈判等事务。但在实际中,以上大部分工作是由中央其它部委及地方政府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服务贸易整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降低了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第二,多头管理现象导致中国对服务业的划分标准、统计口径等缺乏统一性,这与世界发达经济体间缺乏一致性,在贸易往来中易引发摩擦[5]。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以国家颁布的外资法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部分制定的具体规定为支撑,具体规范中国服务市场。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比中国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中国虽然在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但互联网通讯、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仍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仍然存在有漏洞、有矛盾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综合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的领先优势来源于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间已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具体而言,美国高度发达且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保证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全球持续领先地位。服务出口的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更多资本和人才流入各个服务行业,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技术和各个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保证了服务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也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美国服务贸易在原来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服务贸易方式的网络化、服务贸易内容的广泛化和多元化以及服务贸易区域的国际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简言之,就是“国内经济领先—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发展”的循环路线。当然,美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健全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业立法是分不开的。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全球服务贸易虽然有所波动,但就服务贸易本身而言,其受到世界和国家经济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暂缓了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搞活经济,增强经济的灵活性,这样能有效应对外界冲击,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通过此次危机,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世界产业结构将继续作用于服务贸易,驱动其快速发展。第一,随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将持续扩大。一是服务业较不发达的国家,其转移重心将从制造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二是服务业发展有一定水平的国家,其服务业转移重心更倾向于从劳动密集型转向金融、保险和咨询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这些服务业也会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第二,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更加细化,许多原本依赖于制造业的服务行业逐步独立出来,使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竞争加剧,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这给世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服务贸易自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度、吸纳就业人数多的特点正好符合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新动力。
因此,危机过后,伴随着各国越来越重视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当前以货物贸易及传统服务贸易占较大比重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将更加平衡。 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此次危机中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促使发展中国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并逐步开放各自服务市场,涉及旅游、运输、保险、咨询、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市场,吸引外国资本和国际人才注入本国服务业,通过提升行业资本构成和人力资本构成,全面融入到全球服务市场中。近年来,亚洲地区普遍的开放性政策为亚洲各国自身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机会,推动亚洲地区逐步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市场。后危机时代,无论是各国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开放服务市场,还是外部因素作用被动开放服务市场,毋庸置疑的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将更加开放,各国将逐步实现“服务业—服务贸易—国内经济”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
伴随着服务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逐步开放,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服务业竞争力差距较大,但这种差距最终会越来越小。为了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服务市场上,伴随着服务提供者逐渐增多,出现同一市场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的局面,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
当代国际贸易已经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拓展到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更广泛的领域。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政府贸易保护的重点领域。第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相关服务业,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不断上升,伴随全球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业各部门间融合度不断提高,新的服务贸易摩擦应运而生,这些摩擦不仅来源于发达国家,也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第二,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复杂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世界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保护本国银行、保险、信息等敏感部门免受外来竞争纷纷设立贸易壁垒。第三,危机过后,在世界经济从衰退走向缓慢复苏的进程中,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的差异性,部分国家为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国内市场,贸易摩擦也从货物贸易各项产品向服务贸易单个部门及整个行业 扩散,这对未来产业遭受损害埋下隐患,由此进一步体现出服务贸易壁垒广泛化的趋势。
后危机时代,无论是世界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导致的服务贸易摩擦增多,还是由于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内市场设立服务贸易壁垒,其涉及服务业内容将更加广泛,服务贸易壁垒将更加普遍。
三、后危机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全球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的背景下,中国应依据国情,加快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缩小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在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同时,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提升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
中国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力度,还是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拉动力度均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出口方面还是进口方面均较弱。因此,中国若想从根本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必须从提高微观主体竞争力着手,在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重点关注服务业人才培养。第一,加大服务业各部门技术投资,鼓励自主创新。技术投资具体表现为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经济技术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等,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过程中,服务业不能一味引进而不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保证科学技术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所以,结合中国自身经济特点,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再创新,真正达到“科学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三者的循环效应。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先进技术的引进必须与人力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才能促使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因此,一是针对中国现有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多渠道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依据中国服务业从业人数特点及其分布状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及职业类院校相应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引进高级短缺人才。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培育、人才引进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专业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缩小国内服务贸易逆差,把握服务业开放速度
服务业拉动经济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服务业只有个别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等发展突出,大部分行业及部门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和资讯类等新兴服务业表现尤为明显。所以,中国应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为目的,积极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地开放中国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6],并控制服务业开放速度。第一,维持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固有优势,积极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一是加大传统服务部门的营销力度,提升传统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提高传统服务部门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如将旅游和文化相结合,衍生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产品,借助中国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服务贸易出口。二是重点发展运输服务贸易中的海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来源,而海运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2003年开始这一比重就已超过60%。伴随着中国海运运力的快速上升,积极调整海运结构,加大海运领域国货国运的比重,在遵循海运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政府通过引导海运企业联合与重组,提升中国海运乃至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二,适度开放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掌握服务业各部门开放速度。一是适度开放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开放的同时,完善这些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其在市场机制下承受考验的能力。同时,通过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促进国内智力、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相关标准的规范化。二是关注经济安全。服务业掌控大量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进流出,影响着国内市场的稳定。如果本国服务业尚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过快开放可能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在服务业开放的问题上,做到履行承诺但不做出超承诺的让渡。 拓展服务贸易地理方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出口市场,还是进口来源地都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呈现市场单一化特点,这对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寻求大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贸易伙伴中个别区域经济遭受严重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业必定受到牵连,这将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有效扩大市场半径,并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有效地分散服务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和单一的风险。第一,对于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强化其所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如在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服务合作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和会计等服务业,因此中国要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侧重点的不同,合理利用区域贸易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中国卫生医疗、教育和财务会计等服务业的发展。第二,对于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与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和挪威等,一是在谈判进程中,加强并拓展服务业合作领域,保障双方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做出重要承诺。二是积极推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实现自由贸易区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使双边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实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第三,对于那些尚未与中国建立优惠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如在金融、保险、咨询等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中日本和韩国与中国有诸多合作,且日韩双方在以上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所以,中国在积极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日韩具有优势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相关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完善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并不符合GATS要求。因此,制定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法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服务贸易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实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性,同时,在贸易救济政策制定方面,经过全球经济危机后,更应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第一,从中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出发,优先制定那些有利于环境、信息、能源、卫生医疗、交通物流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这些代表新经济的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无论是对现存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还是新制定相关政策,需要通过引入国际竞争政策推动这一进程。第二,完善现存服务贸易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服务贸易风险分布的主要行业,及时跟踪国外相关产业及部门的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某些行业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动向,迅速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从商务部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的顺利传递,同时实现预警信息从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有效反馈。二是针对国外对中国服务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合理、不公正做法,中国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应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 司法制度进行申诉。三是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国际谈判主动权,要求外国取消具有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对国内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和敏感性服务业制定具有保护性质的法律条款,达到保护国内服务业和就业的目的。
[摘要]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是一般素质要求和特殊素质要求的总和,一般素质包括所有人才都应该具备的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因素,特殊素质包括通识性知识、全面的素质和综合的能力。
[关键词]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结构
一、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的界定
20世纪70年代,戴维·麦克利兰(DavidC.McClelland)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素质(Competency)的概念,认为素质是指和参照效标存在因果关系的个体的深层次特征,深层次特征包括深层的动机、特质、自我概念、社会角色和浅层的知识与技能。陈仲庚教授以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两个重要命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向人生成”为基本理论框架,对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审美·思维、知识·能力、身心·素质这三项六款对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结构而言,是一个较为全面而充分的结构体系,这也是应用型人才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结构。以此为基础,结合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特点,本研究认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应该包括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其中思维是最核心的素质。
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理论型或学术型人才而言的,其本质特征是具有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其行为特征是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活动而不是机械的模仿和简单的劳动,它是建立在“应知”基础上的“应会”的智能行为。因此,应用型人才不仅应该具备可塑性的知识技能、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以及应用知识进行科研、技术创新和知识更新等综合性能力等一般素质,而且应该具备以“通识”为目标的专业基础理论、宽广的知识面、综合性的能力和全面的职业素养等特殊素质。特别是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应用型人才更加需要具备这样一些特殊的素质和能力。
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的共同作用便构成了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鉴于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可确定为:不仅要掌握“必要够用”的国贸专业理论知识、基本的国贸专业实践技能,拥有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和较强的道德意志力量等一般素质,关键是要具有通识性的知识、综合性的能力以及全面的素养等特殊素质。
二、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和能力结构
1.思维。在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中,思维是最核心的要素。思维能力虽然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心理学概念,但在人类活动中,它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一,思维是人类从理性上认识世界的工具,没有思维,人类就不可能系统认识世界;其二,思维具有对其对象包括思维主体进行评价、调控与决策的实践作用。就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来说,必须具备清晰地认识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的能力,能对其进行准确评价并进行正确决策的思维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与思维方式是密不可分的,一般而言,思维方式包括哲学思维方式、一般思维方式和个别思维方式三个层次。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只有全面掌握并综合运用这三个层次的思维方式,才能使思维能力和思维效果真正得到提高,才能更加高效地处理各种国际商务问题。
2.知识与技能。对于任何专业的人才,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技能是知识运用的结果,掌握知识有助于技能的形成和提高;技能的运用,又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知识准备更好的条件。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应该掌握的知识是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在该领域应该拥有的事实型与经验型信息,为顺利完成自己的工作和职责所应理解的东西,包括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关联知识等。技能则是其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完成某项具体工作的能力,例如,运用经贸理论分析解决国际贸易相关问题的能力、商务谈判技巧、市场调查能力以及完成国际贸易各项业务流程的能力等,这些技能可以通过重复性的模拟实验、实训或其他形式的体验来逐步提升。
3.身心与道德。在人全面发展的各因素中,身体素质应该是最基础的载体,也是其他各种素质赖以生存和提升的基础。一个拥有健康体魄的人在组织能力、定向能力、动手操作能力、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学习和竞争的能力方面都会更强。而一个心理素质良好的人,会有正确的信念追求、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能够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我,很好地把握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正确地对待自身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我。道德修养是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的表现,具有社会思想指导性。古人云:“有才无德,其行不远。”每一个人成才的方向和目标,都应该是和社会需要紧相连的,脱离了为人类造福,为社会做贡献的思想,人的才干就会受到抑制。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以后主要从事的是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工作,面临的将是更加复杂的环境、更加复杂的工作甚至更加复杂的人群,所以拥有强壮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全面发展的个性、积极的情感、坚强的意志以及很强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道德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4.创新与特质。创新能力是人们运用一切已知信息和科学知识,开展能动思维活动,产生某种新思想来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的一种能力。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创新能力是指对国际贸易业务的开拓创新,对外贸实践技能的创新,而不是指贸易理论研究的创新,也可以说,这是更高层的实践能力。这种创新能力是在素质教育中通过各种知识技能的积累、综合、升华而逐步形成,在贸易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概括而不断提高的。特质是个性身体特征对环境和各种信息所表现出来的持续反应。既然人们是根据他们的特质与世界抗衡的,那么人们的特质就要把各种经验组织起来激发并指导他们的行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要在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中面对复杂的对象处理复杂的国际商务问题,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特质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随机应变、灵活有效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开拓创新驾驭国际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三、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特殊素质与能力结构
1.通识性知识。“通识”不仅仅要求知识的掌握面要宽,而且要求对知识的运用能够汇通、融通和变通。通识性知识有助于人的生活、道德、情感和理智的和谐发展。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应该单单只掌握专业知识或与从业相关的知识,而是需要掌握覆载人类知识主要领域的综合知识,这样才能将学习的重心从现成知识的接受,挪移到综合性的判断力、获得知识的能力、广阔的视野和终身学习的态度的陶育上,才可以成为具 备远大眼光、通融识见、博雅精神和优美情感的高级国贸应用型人才,这也是当今社会最需要的人才。
2.全面性素质。全面的素质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显性素质外,还包括身心、特质、职业素养等隐性素质,隐性素质支撑着个体的显性素质,并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个体全面健康的发展,所以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素质的全面性首先就体现在更加全面的隐性素质上,而隐性素质又是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实际作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首先得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康的身心素质可以增强对人际关系的适应性和心理调控能力,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必然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挫折,必须具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获得挑战挫折的勇气。
3.综合性能力。康德曾说:“人的目的是‘做人’。”因此个人的综合能力不仅仅是“做事”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做人”的能力。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首先要具备“做人”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交往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全方位沟通及带领团队协同作战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做事”的能力不仅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职业驾驭能力、理性分析能力等,而且还必须具有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未来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育重点
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各高校在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训等显性素质上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而在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隐性素质方面还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在未来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中,应该将重点放在隐性素质的提高方面。
1.道德境界的培养。柯尔伯格认为在“无律”“他律”及“自律”之后,还有一个“普遍性伦理学原则”阶段。黄富峰认为,在普遍性伦理学原则阶段的德育内容应该注重德育主体道德境界的培养。高校德育应该注重德育境界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对社会思想和道德知识的体悟最终实现在行为上的道德和谐性。大学生的道德境界培育是高层的文明教育和完备的人性教育。作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掌握系统的德育知识,更需要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等大气的人格。所以,除了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通过公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之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促使学生了解社会,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在实践中感悟,真正把社会思想和道德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行为。
2.个性特质的塑造。个性特质的塑造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基本途径,它以尊重个体为前提,把握个体的个性特质,因势利导,扬个性之长,弃个性之短。个性特质的塑造对个体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该以适宜的教学情境为基础,在这一教学情境中教师要充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个性差异,开展自由联想思维训练,鼓励学生发挥他们的个体优势潜能。在这一过程中,自由教学体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由教学包括教的自由和学的自由,教的自由是教师选择教什么、如何教、何时何地教的权利,学的自由包括“选择学什么(选修课程)的自由,决定什么时间学和怎样学的自由,以及形成自己思想的自由”。自由教育是遵循人“自由自觉的活动”本性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启发学生自由思维,引领学生进入一个为满足自己对新知识的好奇而自主学习和创新的境界,乃是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
3.心理素质的提升。心理素质的提升首先要从自我意识的训练入手,自我意识是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观察,是在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监控三种心理要素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中发展而成的。因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心理素质的提升要结合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实践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重点应该放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各种标准化测试让学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和心理状况;第二,通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设置一些心理素质训练的环节,引导学生体验自我内心情感;第三,通过模拟的国际贸易实践活动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团队中的地位及作用,并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监督自己的思想语言和行为,不断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言行。
摘要:本文选取2000年第一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的季度数据,在对常规的需求途径和汇率途径扩展之后,运用Johansen协整检验对我国对美出口与美国GDP增长率、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以及实际有效汇率、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对美出口与以上变量均具有长期的均衡关系,其中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弹性系数很高,这表明仅凭传统的需求和汇率途径已经不能很有效地说明我国对美出口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需求;汇率;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
一、引言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进出口贸易大国,是美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由于和美国经济互补性强,中美贸易对我国经济和美国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美国进口商品中有近1/6是由我国向其出口的,换一个思考角度,我国出口贸易总量的1/5是向美国市场出口的。出口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誉为国民经济的三架马车之一,因此在危机背景下研究中国对美出口就显得很有意义。裴平,张倩和胡志锋(2009)基于月度数据做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选取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失业率、股市总市值以及中国前十大出口伙伴的加权人均GDP度量金融危机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均GDP下降和失业率增加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很大。田苗(2009)运用VAR模型分析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冲击,最后得出美国 GDP的增长和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动是拉动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动力。叶珊(2009),孙晓琴,黄怡伟(2010),金洪飞,万兰兰,张 翅(2011)也有类似的研究。
总结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在研究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传导的文献中,收入途径和价格途径是主要的传导途径。曾忠东,谢志超,丁巍(2012)对这方面的研究比较详尽,他们认为由于中美两国之间的互补型贸易关系,贸易溢出效应在危机的传染中作用明显,通过对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的比较研究后发现,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贸易溢出的价格效应显着,收入效应较小。但是很多文献一般就需求论需求,在建立模型时忽略了危机的内因以及美国需求的具体情况。本文考量了这些因素后,选取家庭净资产以及利率代表的信贷额度作为需求路径的补充。本文认为消费信贷和家庭净资产指标对于需求路径的研究具有代表意义,一是做为本次危机的直接内因这个意义上来说的。二是因为这两个指标在危机前后最大程度地调控了美国的消费需求,乃至总需求。此外,这些研究大多只涉及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效应,即从价格变动对贸易影响的角度研究汇率问题,缺少对人民币升值带来的价格替代效应研究的文献。本文根据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爆发后特殊走势,在对汇率问题的研究中加入了替代效应的研究。
二、需求和汇率途径的扩展分析
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概括为需求传导、汇率传导、价格传导和贸易政策传导四类。结合本文引言部分的分析可知,本文主要从需求途径、汇率途径做了分析。[论文网]
一、需求传导路径的扩展。需求传导路径是最直接的路径,一般一国发生经济危机,该国经济增长放缓乃至产生倒退,消费和投资的急剧下降抑制了进口,从而对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带来影响。针对2007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我们更加需要关注此次危机中美国家庭资产存量的变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金融证券和住宅构成了美国资产存量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危机前美国家庭净资产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从2004年第一季度的50188(十亿美元)到2007年第一季度的66724(十亿美元),短短三年时间就增长了33%,每年的增长率接近10%左右。做为美国家庭财富最主要组成部分的房产和有价证券在此次危机中的巨额缩水无疑是整个需求传导路径中的重点。此外,个人信贷利率高低做为消费信贷松紧的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调控了消费需求的大小。美国是消费驱动型经济,消费支出占国民经济的70%。所以也有必要在需求路径中加入个人贷款利率指标以考察其对我国对美出口的影响。
二、汇率传导途径的扩展。危机爆发国货币的贬值是危机的必然结果。一方面,贬值使得危机国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下降,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挤压了其它国的出口;另一方面,危机国的贬值使得其进口我国商品的相对价格上升,价格上升使得我国出口商品受到该国进口市场的挤压,这也降低了我国的出口。为挽救危机带来的经济衰退,美国政府实施了两轮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低利率政策的又一后果就是引导资金流向高利率国家,我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去处。利差再次制动了汇率机制,造成人民币升值和美元贬值。此外,美元的贬值虽然是对全世界所有国家而言的,但是基于汇率制度和国家实情的区别,这种贬值程度的大小也是相对而定的。基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币近几年来的强势,人民币和美元的相对变动叫其他国家更大。由于竞争国的存在,需要也有必要考虑竞争国的汇率变动情况,正是基于此分析,本文选取了以下六个国家的有机有效汇率做为比较考察的目标,它们分别为巴西、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墨西哥、哥伦比亚以及新加坡。选取这些经济体的理由是:与美国贸易密切、贸易额大、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同。
从图1可以看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和其它对美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之前一直保持着相同的走势,在危机后,我国实际有效汇率和黄线表示的其它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走势上明显不同:我国对美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爆发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下降后迅速走高;其它新兴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在危机后也经历了一个下降的过程,但其始终没有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
图1 实际有效汇率和我国对美出口总额
数据来源:实际有效汇率指数来自IMF数据库;对美出口总额来自美国经济分析局并以2005年第一季度为基期,单位十亿美元
三、模型的建立和实证分析
(一)模型建立
本文模型建立的前提是扩展的需求理论,在运用广泛的非完美替代品模型中,假定消费者具有同质性偏好,不考虑劣等品和进口国内互补品的情形,那么解决了消费者效用优化问题之后,可将进口需求表示为进口国收入水平、进口商品的自身价格以及其进口国国内替代品价格的函数。在需求函数具有同质性的假定下,可将出口需求数量改写为进口国实际收入和出口商品与进口国内替代品相对价格的函数(章艳红,2009)。依据前文的分析情况,本文在基本的需求价格模型加入了家庭资产存量和利率因素,并用美国的实际GDP增长率代替实际GDP。为了考察汇率的替代效应,在对美出口总方程中加入了新兴出口国的加权实际有效汇率,最后建立如下模型:
(二)样本数据的来源及处理
笔者选取数据样本的时间段为2000年第一季度到2012年第一季度,并均转换为以2005年第一季度为基期的实际值,同时对含有季节性变动的数据样本进行了X-12季节性调整。有效实际汇率数据jjr均来源于IMF数据库;中国对美出口总额数据(dmck);美国家庭净资产数据jzc、个人贷款利率数据ll均来自美国圣路易斯联邦储备银行美联储经济数据库。美国的进口数据dmck经相应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处理得到实际值;家庭净资产jzc的实际值有名义值除以GDP平减指数得到。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对美出口冲击的实证分析
1.ADF单位根检验
对相关数据进行平稳性单位根检验,只有各个变量通过ADF单位根检验,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协整分析。检验结果如下表所示:
如表1所示,通过 ADF 检验后可知,原变量在5%的水平下均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原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在经过一阶差分以后,差分后的变量在5%的水平下均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差分后的变量是平稳的。原变量均为I(1)过程,一阶平稳通过ADF单位根检验,说明变量之间有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Granger因果检验
虽然逻辑上确定了汇率、经济增长率以及家庭净资产、个人贷款利率和我国对美出口之间的关系,但真正明确中美实际有效汇率、美国的经济增长率、美国家庭净资产以及个人贷款利率是否是导致我国对美出口变化的原因,我们需要用到“Granger因果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的原理很简单,就是运用F统计量来检验变量X的滞后值是否对Y有统计意义上的显着影响,如果该影响是显着的,那么称X是Y的“Granger原因”。 按以上原理做Indmck与Injjr,Injzc,Inbeer,gdpzzl,ll 的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汇总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在0.05的显着性水平下,Injjr,Inbeer,Injzc,Inll,gdpzzl都是导致Indmck变化的原因。这也证明了美国经济增长率、人民币有效汇率、竞争国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家庭净资产以及进口国国内个人贷款利率的变化确实会对中国对美出口产生影响。同样,表4-2b的结果也表明在0.05的显着性水平下,Injjr,Injzc,Inll,gdpzzl都是导致lnzjk变化的原因。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明,总路径各方程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确实存在与前文分析相符的逻辑关系。
3.协整分析
前面的单位根检验表明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可以对变量进行Jonhansen协整分析,并得到Indmck、Inzjk、Inbz的协整方程如下:
对其残差项的单位根检验表明方程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有效的协整关系,代表了各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从协整方程5-7可以看出,GDP增长率、家庭净资产、加权实际有效汇率和我国对美出口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其中家庭净资产的长期影响最大,其弹性高达2.06,加权实际有效汇率的弹性也高达1.51,gdpzzl的长期影响系数并不大,只有0.17。我国实际有效汇率和美国个人贷款利率和我国对美出口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其中个人贷款利率的弹性高达4.13,是所有因素中长期影响最大的。对于汇率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很多文献有不同的结论,本文的研究结果还是符合经典理论的,汇率对我国对美出口的影响明显,实际有效汇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也即美元相对于人民币升值1个百分点,其进口下降0.66个百分点。
四、政策意见
为了应对目前并不明朗的美国经济变化和人民币的升值问题,确保我国对美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笔者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扩大内需,适度调整对外需的依赖
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美国需求各部分冲击均会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危机使我们意识到片面强调出口并不能取得长远稳定的发展,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所以,今后的主要任务还是扩内需,内需才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保障。如果国外需求的下降是我们掉转方向的制约因素,那么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是内需扩张的有利因素。
(二)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
从本人的研究结论看,我们更需要注意人民币汇率的替代效应带来的影响,警惕其它国家的低汇率政策。在当前外部经济环境并不乐观的前提下大幅度提升人民币币值有很大风险也没有必要,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按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此确保我国出口贸易的稳定发展。
前言
当下风险管理研究还处在一个比较狭小的范围之内,仅仅停留在在企业的财务风险预算、金融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风险等领域,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研究属于国际贸易之间的进出口能源的风险管理还在少数,大多数国际当中的进出口公司,在对待风险管理这一问题上,依然还在摸索探求阶段,只有很少数大的企业集团,在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之后,形成了一套适用于自身的风险管理理论,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刚刚起步,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是风险却每天都在发生,对于所有的进出口公司来说,当务之急是找出一套切实可行、适合于企业运行的风险管理方式,从而解决现有的危机,从而提高公司的生存质量。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笔者结合多年经验就化工品进口贸易中的风险管理为主要探讨方向,从现状、类型、问题和解决方法入手,为大家细致的分析一下。
一、化工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一)化工品贸易形势良好,进出口高速增长
化工品贸易快速增长,2003年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最好的年份,之后逐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化工品进口额远远高于出口额,保持贸易逆差
化工进口规模继续扩大,进口数量增长是引起进口进口贸易用汇增加的主要原因。化工品出口额仍靠数量拉动,使得占半数以上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同时一部分化工品进口价格下降,减少进口用汇,两相抵消,实际进口用汇净增长,进口产品仍集中在高分子聚合物和有机化工原料上,这部分产品仍不能满足国内需求,需大力发展。
(三)国有企业在化工品贸易中仍占主导地位
在化工品进出口贸易中,国有企业一直是最重要的力量,其出口额与进口额都占总额的一半,三资企业是进出口贸易的另一个主要力量,比重仅次于国有企业。从发展速度看,私人企业化工贸易增速成倍增长,独占鳌头,在出口方面,集体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增速高于国有企业,进口方面,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居第二位。但目前化工品的进出口额的增长仍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推动。
(四)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是化工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的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60%左右,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贸易额的30%左右,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快于进料加工贸易增长速度。
二、化工品进口业务的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贸易自改革开放到二十一世纪以来,产生了巨大的发展,风险因素也在这一过程中增多。贸易企业化工品出口业务风险管理的行业现状呈现除了四种特征:第一,贸易经营企业数量大,情况多变。其中国有大中企业、私营企业、集体所有制等不同经营模式企业,无法在管理上统一。第二,外贸行业风险管理没有专业机构做出规范和管理,我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在贸易中的工作重点都投放在贸易发展上,疏于风险管理问题,一直都没有法规、意见做出明确规范。第三,现阶段贸易企业的分析、控制、管理还都是由企业自身完成的,不同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运用的方式也不同,虽有针对性但缺乏统一规范。第四,风险管理的措施主观性较大,科学性较低。在大部分的贸易企业中风险管理的部门、人员等都没有形成专业化,在进出口贸易业务时,企业对于风险管理的防范、规避、转嫁、管理上就存在较大的主观和随意性,规则和制度不能够统一。
三、化工品进口贸易主要风险类型
我国全球化经济不断发展,外贸企业贸易业务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主要由合资经营、对外投资等组成,外贸企业就面临许多国际市场上的风险。在化工品进口贸易中风险主要有五种:1、由于外方违约造成的信用风险,国际贸易双方处在两个国家中,交易中交货与付款就不能同时进行,贸易中就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造成信用风险。2、卖方供货不及时、无货等情况造成市场风险,贸易环境对交易的限制,卖方由于种种原因延迟或不交货,就会给国内的企业造成损失。3、卖方与用户串通欺骗商造成经营风险,外贸企业在没进行资质审查时就进行交易,通常第一单贸易都很顺利,建立了信用之后就会进行骗取,然后逃跑。给贸易企业带来风险,近年来时常发生。4、在贸易中多种付款方式带来的商业信用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一般为即期、远期、托收、信用证、预付、后附等多种形式,每种方式都存在风险。5、作为化工品来说,其自身的易燃易爆属性限定了其运输当中的风险性,同时也加大了仓储的风险性。
四、化工品进口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多数的外贸企业化工品进口中风险管理不符合规范,每年的经济损失都十分严重,我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风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时,条款不清晰明确,给履行时带来隐患。国际贸易中遵循的通则,在实际的贸易中不同国家的贸易买卖合同就会出现差异,矛盾主要是各国法律及对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贸易中我国企业对外国法律体系不熟悉使得合同纠纷解决带来了风险。
2、进口贸易中另外两方的资信调查不清晰,将会增大信用风险。进口企业不但与外国的客户贸易进行国际买卖合同的签订,还同国内企业签销售合同,明确两家企业的资信情况就十分重要,然而外国的中小企业调查就十分困难。
3、国际市场的多变,化工品市场行情情况的把握就相对困难。自2008年石油化工品价格大起大落,即使资深专业人士也无法准确判断。判断时不仅要了解化工品本身,还有对整个产业链及有关因素有一个宏观的认识。
4、在运输物流中控制有限,使得产品在运输中出现灭 失风险。贸易中流通环节是十分重要的,这个过程中风险较多,不好控制。流通中的准备货源、确认货物发货情况、货物运送接收、整理储藏这些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当下外贸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或保险转嫁,通常情况下会严格控制进口贸易当中的风险因素,做好对其流程当中的全方面控制,防备其在输送过程当中因认为火天灾等种种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5、缺乏对货控制权,经常在货权转移的过程当中发生风险。在现有的进出口贸易当中,货物的所属全,也就是货权是非常重要的事项,所以这一问题也是进出口贸易当中最为常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掌握货权的一方在进出口贸易当中占主动权的比重值较大,掌握好了货权,就可以在通常贸易当中无限的缩小风险。一般来说,为了保障货权的主动权以及进出口贸易的主动性,国际间的贸易网来通常会采取款到发货这一原则,而并非是通常情况下的货到付款,这就牢牢把握住了控制权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利的资金保障。
6、报关、商检这些规定的检查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问题。当进出口贸易成功抵达货港后,就面临着申报以及规定商检等必要流程。这时管理方如果申报不及时,就会造成货物停滞、违规处罚、附加货物港口管理费用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耽误了货物出港运输的时间,也造成了一定的现金损失。
7、在国际贸易当中,并非仅仅在细微处造成贸易风险,有时一些大的宏观控制环节也经常会出现风险,比如反倾销与汇率问题等。由于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是国与国的交易,这时就会出现货币兑换的问题,而货币兑换往往会伴随着汇率风险。我国的贸易一般面对非欧洲国家时,一般采取的策略是美元报价,面对欧洲时则直接采用欧元报价,但在外币兑换的过程当中,常常由于拖沓、繁琐,经常会造成“等待”风险,即外汇结算值的变化。这一风险随着近期来人民币的不稳定增长,显得越发严重。
8、不可逆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这一风险的最为有效途径就是产品货物投保。
五、应对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法
对于上述化工品进口业务中的风险问题,基本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法进行较为有效的管理:
(一)建立公司专职风险管理的决策和管理机构
应挑选进出口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组建专职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应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范畴,并尽可能地提高该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度。
(二)实施客户资信调查制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
特别是较大数额的贸易项目,在动态的资信调查的前提下,还要考虑采用保险、担保甚至是国际保理等手段,将风险转移或分散。特别在化工品进口业务中,当外经贸企业使用自己的授信额度开立信用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户部分保证金必须到账。2、其余部分货款在信用证到期前几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账。3、如用户逾期付款,外经贸企业对货物应有处置权。4、如是远期信用证,则必须是担保提货或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建立详细的用户来款台账制度
在财务早已经电算化的今天,为化工品进口用户建立用户来款台账制度是风险管理所必须的。进口业务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用户的来款及结算都是滚动进行的;在某一时点上,财务的账务上难以直接真实反映用户货款收回的全部实际情况。
(四)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在公司内部建立的客户信息系统里,对逾期付款的用户,都应对其亮起黄灯,以提醒业务人员,同时提醒风险管理机构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更为严重的则亮起红灯。
(五)将进口业务流程细分,使业务人员分工专业化
现在许多进出口公司采用的是一个业务人员“全程包办”一项进出口业务的全流程。这种作法弊端甚多。
六、结束语
从国际角度看,所有的进口贸易风险管理制度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多方面的协作以及共同研究。从国内角度来看,我们当务之急是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进口贸易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管理政策。所以在这里笔者呼吁,在面对进口贸易风险管理这一问题时,我们一定要从其根本的现状入手,分析其当下所处于的时期以及将要面对的问题,针对问题认真仔细的划分出风险类型,善于总结经验以及归纳风险处理方式,并最终针对这些问题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并将这些方式归类成型,形成一套适用于发展适用于生产的风险管理制度。
作者简介:孙治秋(1984-),男,汉族,天津人,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南开大学世界经济
一、引言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区发展差距成了理论和实践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如图1所示,用各省人均实际GDP变异系数衡量的地区差距除了1996—1997年出现了从0.6078到0.6014轻微的缩小和2006—2007年从0.6754到0.5849较大幅度下降外,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近乎直线上升,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地区差距最为显着的国家之一。而与地区差距变化趋势相对应的另一个现象是我国的对外贸易除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前后出现回落甚至负增长之外,在这期间也一直发展十分迅速,从贸易总额来看,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增长了近30倍,而单从出口额来看,增长了30多倍,年平均增速分别23%和27%,如果除去亚洲金融危机前后三个年份来看,年均增速可达30%以上;从贸易依存度来看,从1990年的30%上升到了2007年的67%,如图2所示。从以上简单的描述性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对外贸易发展与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有着十分类似的变化规律,那么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吗?目前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文献还是比较丰富的,但是已有的实证分析也明显存在一个不足的方面是对于贸易开放影响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机制分析的较少,尤其是定量的分析更是鲜有。大多数分析的是外贸与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相关关系或外贸对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贡献度。因而本文认为尝试借用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的分析方法,从各个地区的要素禀赋与贸易开放相互作用的角度定量分析贸易开放是如何影响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依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意义。本文其余部分是这样安排的:第二部分是对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的简要回顾;第三部分介绍本文应用到的理论模型;第四部分是对变量、数据和方法的说明;第五部分是对结果的分析;第六部分是简要的结论和政策含义。
二、相关理论与实证文献回顾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在技术外生条件下,在资本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的规律作用下,即使地区之间没有要素流动,没有贸易,落后的地区其资本增长也将会超过富裕的地区,从而最终会导致地区收入差距的收敛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因此传统的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对外贸易发展往往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相伴相随这种特征事实,转而他们求助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新经济地理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强调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之源,而贸易则是国际技术外溢的重要渠道,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也同时认为,东道国的R&D投入与人力资本状况是影响本国技术创新和获得技术外溢效应的重要条件,也即存在“门槛效应”(EatonandKortum1996,YukoKinoshita2000,ReddingandReenen2000,Xu2000,CaseliandCole-man2001,Keller2002)。那么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如何来分析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呢?如果我们考虑到一国内部不同的地区其要素禀赋往往不是平均分布的,这样的结果是不同的地区从对外贸易中获益就存在不同,达到一定R&D投入和人力资本水平的地区受益多,经济增长快,而没有达到条件的地区则受益少,因此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般预测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将是扩大一国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新经济地理理论对于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发展差距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KrugmanandLi-vasElizondo(1996)建立的三区域NEG(新经济地理)模型认为,在经济封闭时,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效应,一国国内的经济活动是趋于不断集中的,因而地区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然而当国家走向开放时,情况将发生变化,此时国内企业的投入产出更多地依靠国外,而与国内的联系减弱,也就是向心集聚力将减小,同时由于国内城市集聚成本的增大,导致制造业的分布从城市向周边地区扩散,地区收入差距将减小。而采用类似的NEG模型,Paluzie(2001),却得出了贸易自由化会促使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同结论。这两个模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主要源自于对农业部门所作出的不同假设。Paluzie假设农业部门的投入要素(如劳动力等)相对制造业而言的流动性要差,他还假设制造业经济活动的离心力来源于潜在的分散的农村市场,因此在经济封闭状态下,制造业经济活动是比较分散的,地区收入差距也较小。而当一国贸易开放,企业的投入与产出转向国外市场时,因为城市一般有着更加便利的接近国外市场的条件,企业为了获取规模效应和减少运输成本,制造业经济活动会更加集中在城市,又由于农村劳动力不流动,贸易收益将很难传到给农村地区,地区收入差距于是扩大。由于在理论上对贸易自由化与一国地区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结论,故许多学者转而做了许多实证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如Giannetti(2002)研究认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成员国之间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却扩大了一国内部地区间的收入差距;Rodríguez-PoseandSánchez-Reaza(2003,2000)、Hanson(1996,1997)、MarcelaGonzálezRivas(2007)等对墨西哥的研究认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其地区间收入差距;PerniaandQuising(2003)以菲律宾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也表明,贸易开放本身并不能带来地区的平衡发展,也就是说不能缩小其地区收入和贫困的差距;Marjit,DandKar,S(2007)研究了印度贸易自由化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认为出口的州收入增长要快,而进口竞争州收入增长要慢,州之间的差距因而扩大。对于中国的研究,有如Jian,Sacks&Warner(1996)分析认为因沿海地区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先天优势,结了1990年以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的差距扩大和中国总体区域经济的发散;Hu,DapengandF(1998,2001,2002)通过模型和实证认为贸易自由化改革是1985—1994年间中国沿海与内地差距不断扩要原因;Yao,Yudong(2000)的研究结论是对外贸易扩大了中国的省际经济增长差距;XiaoboZhang&KeZhang(2003)应用Shorrocks(1982)年提出的方差分解法计算出了各种增长要素对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结果显示,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重要因素,其贡献率达11.1%,仅次于资本因素;王丽娟(对贸易自由化和中国区域经济差距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二者高度相关;赵伟,何莉(2007)应用德特(DeLaFunente,2003)的趋同核算框架(convergenceaccounting),分析了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对中国省增长趋同与差异的贡献,认为对外贸易是引致中国各省市劳均GDPσ发散和β发散的主要力量之一;张(2009)分析认为我国地区外贸差异与经济发展差距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对外贸易差异是地区差距的格因,并且定性地分析了它们之间的作用机制;项卫星等(2010)研究发现,中国对外贸易在整体上扩大了中间的收入差距,但同时又是低收入省区缩小与全国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张衔等(20 11)实证分析认为我国西部地区间对外贸易发展差异是导致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三、贸易开放与经济增长的一个理论模型
本文设Cobb–Douglas生产函数有如下形式:itit-1it这就是本文的基本方程,为了利用这个方程来分析对外贸易与地区要素特征相互作用对地区发展差距所产生的影响,还必须对(3)式进行一系列的变化。首先,把物质资本存量Lnkit分成两项,一项是直接参加生产的私人物质资本存量用C表示,另一项是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公共资本存量,相当于公共基础设施用I表示,因而:其中f和w为线性函数,对于f(LnC)函数可以表示三项,第一项为滞后一期的私人资本存量水平;第二项为收入水平和贸易开放水平O交叉相乘项;第三项为收入水平,作为控制变量,以分析地区增长是否存在收敛效应。这样函数可以表示为:(其中d、r、z为线性函数)(5)it-此外,为了分析公共基础设施I与贸易开放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我们把函数表示为其与贸易开放度O之间的交叉相乘项加上其滞后一项的基础设施水平,因而有:其中p、q也为线性函数,把(6)、(5)代入(4)得:最后我们考虑技术进步项LnAit,我们把它表示四项,第一项为贸易开放度O与人力资本h的交叉相乘项,以分析贸易开放与人力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本文的研究变量;其余三项是依据前人的研究而引入的控制变量,一项人力资本存量,以反映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直接和独立的作用(Romer1986);一项是反映技术在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地区之间的扩散(NeslonandPhelps1966);一项是反映贸易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Connlloy2003),这样技术进步函数可表示为:
四、变量、数据与方法说明
(9)式就是我们要估计的计量方程,因变量采用年人均实际GDP增长率。人力资本存量h采用获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如果采用在教育上的支出或入学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们代表的是流量。对于私人资本存量C应当采用的是全部企业资本存量之和,但我国这方面的数据,特别是分省数据无法获得,作为替代变量,本文使用分省物质资本存量总和,1997-2000年的数据采用张军估计的数据,2001-2007年的数据由笔者根据张军的方法自己推算得到。技术追赶项Lnh)中的A用劳均GDP来代替,因为劳均GDP与技术水平正相关,劳均GDP用地区总GDP除以全省总劳动力。虽然采用贸易量来衡量贸易开放程度不是一个完美的指标,因为影响贸易量的还有其他很多因素如运输成本、世界需求等,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指标如关税率、配额等带来的是更多的问(RodrikandFernandez2001),因此本文贸易开放度依然用进出口总额除以GDP来表示,注意这里贸易开放度是全国的开放度,只随时间变化不随地区变化故采用Ot-1表示。对于公共资本存量变量I,我国同样没用直接可得的数据,本文根据以往研究的惯例采用公路密度来作为变量,公路密度等于各省公路长度除以各省面积。我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广义最小二乘法来估计方程(9),以控制截面个体效应,由于所用的自变量都是滞后一期,故也可以较好地避免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我国1997—2007年间的分省数据集,共31个省市区,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8—2008》。表1是对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五、回归结果分析
从表2的模型(1)回归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与人均GDP交叉相乘项的回归系数是正的,且在1%水平上显着,意味着贸易开放使发达地区(人均GDP水平高)比落后地区(人均GDP水平低)具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从而扩大地区差距。这一点是与Myrdal(1971)的思想相一致的,他认为贸易开放将使地理位置和条件都优越的发达地区更能发挥其竞争优势,从而扩大其与落后地区的差距。从单独收入项来看,其回归系数也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着,表明我国地区收入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发散现象,这与以前的一些研究结论相吻合(蔡昉,都阳2000,沈坤荣、马俊2002等),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增长越快。人力资本存量与贸易开放度交叉相乘项的系数为正,人力资本存量本身项也为正,表明在人力资本高的地区(发达地区),其在贸易开放中受益越多,增长也越快,具有扩大地区差距的效应,不过从统计显着性来看却都不显着。公共基础设施项和其与贸易开放度交叉相乘项的系数都为正,表明基础设施水平越高的地区(发达地区),贸易开放将促使其具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从而扩大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虽然并不显着。私人资本投资项的系数都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着,说明私人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劳动力投入的作用并不明显,这可以从其回归系数虽为正,却不显着看出,这些都与大多数的研究结论是相一致(沈程翔1999,刘木平,舒元2000,沈坤荣2002等)。为了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还分别做了模型(2)、模型(3)、模型(4)的回归分析,模型(2)是利用高中学历以上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来作为人力资本存量指标所作的回归,模型(3)是利用铁路加公路的道路密度来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变量指标所作的回归,模型(4)是剔除不显着的变量之后所作的回归,从表2可以看出,其基本结论没有改变,表明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以上的分析只是定性的让我们知道,贸易开放将使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公共基础设施水平高的地区比在这三个方面都相对要落后的地区受益要多,经济增长要快,从而拉大地区收入之间的差距。利用上面模型(1)回归结果我们还可以定量地来分别计算出这三个方面的效应,表3是以我国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和人均GDP最低的贵州为例所得出的计算结果:表3中计算公式的意义是贸易开放对地区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贸易开放的直接作用s,它对所有的地区都是一样的;另一部分是贸易开放与各地区的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等特征相作用而产生的间接作用rLny。表3的收入效应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贸易开放度变化一个单位,经济增长所变化的百分点数,其他类似。从表3可以看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贸易开放通过收入效应、公共基础设施效应、人力资本效应分别可以拉动贵州在样本期间平均每年增长2.78、3.66、3.04个百分点,上海平均每年增长4.08、3.78、3.0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贸易开放的收入效应、人力资本效应、公共基础设施效应分别使贵州比上海经济增长平均每年低1.30、0.12、0.01个百分点,贸易开放的总效应使贵州经济增长比上海平均每年低1.41个百分点,其中贸易开放的收入效应是主要的,占95%以上。
六、结论
本文通过对贸易开放影响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机制的定量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贸易开放对我国所有地区的经济增长都具有促进效应,但这种促进效应的大小与各地区的具体特征相关。对收入水平高、人力资本存量高、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好的发达地区这种作用大,而这三方面都较差的落后地区这种作用要小,因此贸易开放在我国具有明显的“棘轮效应”,越发达的地区受益越多,经济增长越快,这是贸易开放导致我国地区发展差距的内在机制。(2)在贸易开放引起我国地区差距的收入水平、人力资本、公共基础设施三种效应中,收入效应是主要的,因此应千方百计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其能从贸易开放中受益更多。
摘要:文章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我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深入考察贸易结构演进过程中的波动性特征以及资源、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转换速度问题。分析表明,各类密集型产品份额的波动性和转换速度逐渐减弱,并且已经进入趋势平稳发展阶段。文章认为,已有的贸易结构演进路径提升空间有限,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双重弊端,贸易结构演进路径必须进行适时转换。然后,文章提出了一条新的贸易演进路径,指出各类密集型产品升级必须向着出口质量、技术的全面提升路径转换,并进一步分析了路径的实施渠道。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贸易结构;波动性特征;路径转换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模式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冲击。一是贸易壁垒、贸易摩擦不断增加。中国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甚至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在对外贸易不断扩张的同时,中国已成为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数目最多的国家。二是虽然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进出口贸易量排名仅落后美国与德国,排名第三,但是中国仍然处于全球产业链的最低端,竞争力仅局限在不断压低劳动力成本上,而在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上却无法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贸易利益的获得已经不能仅仅取决于生产能力和生产量的大小,更要注重品牌及创新技术的提高。三是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会议,低碳经济必定是大势所趋。这间接的表明了我国不能再依靠能源、资源、劳动力数量的投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上,必须开拓新的增长模式,贸易模式必须探索新的路径。此外,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较低。
由华尔街开始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了强烈冲击,这不禁要问我国现有的贸易模式是否仍然适用?面对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贸易演进路径应该怎样调整?本文首先对中国1985年~2008年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转换速度进行分析,然后希望从深层次上获得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转换路径。
二、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1985-2008
传统文献中对贸易结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从比较优势出发分析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另一种是基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阶段的考量。他们的分析都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结构的趋势性特征,但是却回避了贸易演进中可能出现的“拐点”和波动性特征,并且对贸易结构转换速度问题也重视不够。本文着重从贸易结构的波动性和贸易模式转换速度角度进行分析。
按照SITC分类标准,将所有出口商品按照要素密集度标准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并计算出每种类型产品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本部分的分析数据基于1位数的SITC数据。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通常将SITC0-4类定义为初级产品,也被称为是资源密集型产品;SITC5-8定义为工业制成品,其中SITC5和SITC7类制成品一般被粗略的认为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SITC6和SITC8被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本文的数据来自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1985年~1992年来自Sitc.rev2;1993-2008数据来自Sitc.rev3,对两类数据按照分类标准进行了适当转换。从图1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不仅呈现出明显的趋势性特征,而且各阶段的波动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本文按照波动性特征,将贸易结构演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年~1992年):在这一阶段,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贸易结构呈现出“双升一降”的变化特征,波动最为剧烈,并且贸易结构切换速度最快。1987年和1992年出现两次“剪刀差”形状。资本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份额各自上升将近一倍,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则迅速下降,由1985年的62%下降到1992年的18%,不及原来的1/3。劳动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都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进行了超越,并且两者之间的转换速度很快。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明显呈现粗放式增长特征,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是资本存量的不足,此时的经济动力只能依靠资源的开采与投入来推动。但是,资源密集型产品比重下降,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上升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体现。中国是劳动力禀赋充裕的国家,而资源相对匮乏,根据静态要素禀赋理论,一国应当出口其要素禀赋相对充裕的产品。所以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比较优势得以集中体现。
第二阶段(1993年~2002年):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双降一升”,贸易结构转换波动性减缓。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份额虽然仍然很高,但是出现拐点,进入下降通道。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仍然下降,但是在1998年~2002年间下降特征不再明显。而最为明显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份额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带动了经济的提升。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在这一阶段我国大力实施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东南沿海城市不断开放,加工贸易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断增加。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动态要素禀赋理论的体现,劳动力产品的比重的大力发展,使得我国积累了一定的资本,资本劳动比显着提高;再加上FDI在这个阶段的大力引进,导致了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出现了拐点,在1994年达到了61%的峰值水平,然后不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仍然不断攀升,并且在这一阶段,这种比较优势之间的切换速度很快。
第三阶段(2003年~2008年):“这一阶段波动性最弱,趋势平稳”特征得到明显体现。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劳动力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对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是强势超越的话,那么资本密集型产品对劳动密集型产品份额的超越则显得动力不足。三种类型的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保持趋势平稳特征,三者的离差都在10%以内。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达到了最低,将近6%;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平均保持在42%与52%。在这一阶段趋势平稳的特征,还表现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比重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转换逐渐减弱,这是动态比较优势走向低速发展的特征体现。其中的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甚至超过了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的贸易模式提升,不能只从数字角度看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增加,更应该关注贸易效率和质量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近三十年来,我国的贸易结构不断升级,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先升后降,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份额不断升高。但是,从波动性特征来看,这种贸易结构转换的动力在逐渐减弱,三种份额已经进入趋势平稳阶段。依靠提升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比重,降低劳动密集型与资源密集型产品的比重的空间已经不足,原来的升级路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我国的贸易结构转换必须寻求新的升级路径。
三、中国贸易结构升级的路径转换
贸易结构升级主要沿着两条路径在发展。第一条路径是贸易结构由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向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转换;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结构的升级主要是沿着这条路径发展 ,并且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这个路径上,我们的贸易结构已经得到很大改善。但是,在这条路径演进过程中,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产业链中处于比较低端的环节。并且,这种发展路径继续延续会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中国出口的劳动、资本密集型产品具有低成本、低市场进入壁垒的特点,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压低了出口企业的利润,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福利;另一方面,我国将很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来自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尤其是进来这些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申诉和仲裁措施急剧增加,使我国的出口形势面临恶化。因此,必须寻求贸易路径的转换。
第二条路径是在各类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技术、品牌上的全面提升。我国贸易结构朝着这条路径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二次升级,其原因来自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在国际贸易理论界,异质性厂商、异质性产品贸易理论备受关注,贸易学家们已经把关注的重点从传统的代表性企业、同质性产品转移到异质性厂商、生产技术差异、生产效率与产品品牌的提升方面。在实践上,由于低价格、低质量、低技术的产品更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贸易诉讼。在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产品出口曾经面临严重的贸易壁垒,中国现在也面临者类似的问题。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外包的盛行,国际生产网络在全球展开新一轮的布局,在加上我国近年来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我国的贸易发展可以抓住这个新的机遇,在第二条升级路径中寻求突破。
路径的转换可以通过两条关键渠道来实现。第一,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根据动态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禀赋的增加是贸易结构升级的决定性因素。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参与更高阶段的国际分工,参与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品的生产,从而提升要素的资本技术含量。现实情况是中国处于产业分工链条的最低端,经常出口的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为此,在全球产业链的横向一体化延伸中,我国企业应该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加大产品的异质性来提升自己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在纵向一体化过程中,提高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第二,要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我国要素结构搭配存在严重扭曲。主要表现在大量的资本拥挤在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我国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本投入已达到了一定高度,适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下转第113页)劳动者素质,以增加高质量劳动力要素投入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关键,能源、资本投入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可以实现要素产出率最大化。
但是,资本、技术要素禀赋如何提升?要素禀赋结构如何合理搭配?从而提升中国的贸易结构层次。本文认为这两个问题可以通过产业的有效集聚、国际和国内分工等途径进行分析,以获取适合我国的贸易结构升级路径。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促进跨国公司FDI的使用效率和FDI的技术水平。我们知道FDI一般会携带相对先进的技术,尽可能吸引更多高质量的FDI是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层次的一个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产业集聚效应可以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产业合理布局之后,技术溢出效应,示范效应都会促使国内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当同类行业的公司聚集到一起生产的时候,这种无形的外部规模经济效应会使得技术溢出增加,同时也促使其它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此外,产业集聚还可以带来规模经济效应。这其中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集聚效应可以通过配套设施的提供导致成本的降低,而且产业集聚加速了资源的流动,尤其是使得携带知识与技术的资源快速流动,再加上干中学效应,从而会导致人力资本以及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
要素合理搭配的重要途径是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中,合理配置国内的分工体系。中国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分工与专业化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整体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还向当低,并且我国国内分工以及参与国际分工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积极参与新一轮国际分工,完善国内分工体系,才能使得我国的要素资源合理搭配,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从而升级我国的贸易结构。根据国际分工理论,跨国公司会根据所有权、区位等优势把生产网络安排在全球不同地区,进行外包生产。中国在全球分工结构中,从价值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移动是中国贸易结构二次升级的突出体现。此外,国内分工应充分发挥不同区位的要素禀赋优势,注意分工的层次性。一国国内分工越发达,那么国内分工与国际分工更容易接轨。
我国贸易结构的进一步提升不能只局限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的提高,而更有赖于资本技术要素禀赋质量的提升与素禀赋结构的合理搭配。通过产业的集聚,构建合理的分工体系,同时,加大高素质人力资本投入,使要素流动更加合理,要素的配置效率更高,所有这些因素是增强我国出口比较优势,优化出口贸易结构的基础。
四、结论
总之,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研究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与路径转换具有理论和现实双重意义。从理论上看,不能仅局限于把握贸易结构演进的长期趋势问题,而更应该关注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以及各种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转换速度问题,进而去尝试研究一些诸如贸易结构的周期性等新的问题,从而在理论上去解释中国贸易结构应该进行路径转换的原因。从现实意义上看,虽然中国贸易总量在不断增长,但是“中国制造”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贸易壁垒、反倾销、非正常性关税等不公正待遇。这使我们看到中国的出口模式必须进行调整,去适应高端国际化分工的需要,那么相信本文依据中国贸易结构的波动性特征,提出的新的转换路径,对于未来中国贸易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美贸易摩擦从现象上看呈现出的是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但从更深刻的层面看,中美贸易摩擦实质上是中美两国文化的冲突和摩擦,尤其是价值观的冲突和摩擦。中美两国不同的文化有意无意地左右和控制着中美贸易行为,因此,治理中美贸易摩擦应该从这一更深层次上展开。
一、一国文化决定着一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行为
一个国家的文化是由这个国家的传统习俗、价值观、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哲学思想、思维方式、生存方式、民族人格心理等因素整合生成的。其中价值观起着核心作用。①一个国家的文化渗透到国家意志、国家利益、国家行为、外交政策之中,形成国家的整体形象。传统意义的国家利益是指国家的生存、权力、安全和财富,以及与之相关的疆界、人口、资源、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等物质要素。但国家利益不是由物质界定的,而是由一国文化理念、价值观念界定的。
按照建构主义的观点,国家对其利益的界定取决于自己历史、文化和传统,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影响。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一定或不主要是来源于物质利益上的增减,而是来源于文化的不同、价值观念的差异。例如,从物质的角度就无法解释美国为什么害怕一个贫穷的朝鲜拥有核武器,而不怕英国拥有核武器。对此的合理解释只能从文化理念角度、从价值观念去寻找。因此,解决国与国之间矛盾,包括贸易摩擦的方法不是一方在硬实力上绝对压倒另一方,而是要更深入地理解对方的文化,尤其是理解对方的价值观,并通过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的交流与互动解决双方的矛盾与摩擦。
文化价值观不仅是界定国家利益的根据,而且本身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但是,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利益长期被忽视了。在任何一国的国家利益中都包含着道义扞卫和目标理想追求,以凝聚国民的认同和支持,引领国家发展方向。因此,在目前的世界体系中,大国都高度重视自己的文化发展战略。文化战略涉及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但一国在对其他国家展示本国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同时,应该尊重其他国家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从而增进国家之间的互信,构建本国与他国的文化价值认同和国家认同,增强与世界的认同感。
因此,我们认为,中美两国不同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以及受这样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观支配的中美两国的国家利益的差异和冲突,是中美贸易摩擦的固有根源。中美两国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利益分别构筑了各自的贸易战略,牢牢地制约着中美贸易行为,并制造了贸易摩擦。
文化理念、价值观不仅仅界定着国家利益,而且还决定、支配和控制着国家行为。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各国为了扞卫本国的国家利益,实现本国的对外战略目标,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外交方式。纵观国际关系史,不同的外交方式的发展与演进无不打上了不同的国家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时代特征和印记。当今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的对外交往政策,包括贸易政策,都是以本国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为依据制定和实施的。正如美国历史学家弗兰克·宁柯维奇(FrankNinkovich)指出:“在20世纪,美国几乎所有的重要的政治家都毫无例外地把文化因素考虑为其处理外交的组成部分;的确,文化在他们决策中起着明显的,常常是决定性的作用。”[1]目前,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把它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作为一种普世原则在全球推进。美国这种超级大国地位也使它的一些所谓国内法产生了强烈的国际冲击效果,而且这种单方面的霸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所向披靡,使不少国家忍气吞声,不得不俯首称臣。然而,美国在推行自己的这一套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时,忘记了另一个真理:当今的世界也是一个几种国际势力鼎立的世界。曾几何时,美国的这一套以霸权文化和价值观为核心的经济、贸易、军事、外交等等政策受到了对手国的挑战,尤其是受到了一个正在崛起的、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挑战。于是美国把中国看成是它推行霸权文化与价值观的最大威胁,频繁制造与中国政治的、经济的、贸易的、军事的摩擦。
二、美国文化的霸权理念与中美贸易摩擦
奉天承运的“使命感”是美国文化理念的核心元素。而这一元素透露出的是霸权理念,其效果即是霸权行为。正是凭着这一“使命感”,早期的欧洲移民者开始了他们在美洲大陆的拓荒和征战,并建立了美利坚共和国,一个有别于旧世界的新社会,即所谓的“山巅之城”(a city upon the hill)。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他们设法使新建立的国家不仅在政府体制和社会结构上与欧洲国家不同,而且还要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与欧洲国家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就产生了不同于欧洲的美国文化。美国文化是一种宗教与世俗相结合的文化,是一种以个人为本位、表现出很强的个人主义特征的文化。
“扩张”是美国文化的另一个明显特征。深受这种文化熏陶的美国人从不讳言自己属于一个“扩张”民族,统治者更是受这种文化观念的影响。“扩张”的行为来自于藏匿于美国文化中的“霸权”理念。因此,当美国开始考虑它的外部利益时,“扩张”便以不同的形式在美国的对外关系中表现出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它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金融优势,取代英国登上了世界霸主的地位。在苏联解体之后,美国更是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这样,随着美国国际地位的变化,美国文化表现出强烈的霸权性质。美国文化霸权表现为经济霸权、金融霸权、军事霸权、政治霸权。而从根本上说,美国文化霸权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的独特的个人主义、强烈的民族主义和“舍我其谁”的世界中心主义。在现实生活中,美国文化霸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借助经济全球化的契机,极力推行美国的价值标准,将适合于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强行推行到经济后进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对外文化交流及援助项目传播美国的意识形态,将美国式的“自由、民主、人权”上升为“普世原则”,要其他国家“亦步亦趋”地仿效;利用发达的大众传媒网络和先进的信息技术传播美国的生活方式,以其优越的“使命感”向全世界推广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和价值观念,甚至自认为有道义上的责任“影响”别国的发展方向。
正是这种霸权文化或霸权价值观使美国在中美贸易关系中频频制造贸易摩擦。从经济的角度说,本来中美贸易关系是复合的相互依存关系。但是,在贸易领域,美国频繁制造的贸易摩擦使两国不仅没有形成依存关系,反而互相防范、互相排斥。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美国一些人对这一复合相互依存的理念、思维和战略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他们把中国与美国的经济贸易关系看作是美国对中国的单边施舍,看作是名为“接触”、实为遏制中国的政策手段,企图利用现有的优势地位压迫中国在某些领域做出一定程度的、甚至是重大的让步,而如果中国不从,甚至如果中国向美国的经济霸权提出挑战,中国就面临着美国强大的压力和严厉的苛责,以至于对中国实施贸易遏制、封锁和制裁,因而在中美贸易关系中,是美国首先打破了中美之间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原美国国务卿赖斯一语道破了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我们与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更多植根于共同的利益,而不是共同的价值观”。[3]罗能生等(2006)[4]认为,文化作为一套潜规则,反映了人们 权利关系的整套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深刻地影响和制约国际贸易的变化和发展,是引致贸易摩擦的最深层诱因。
美国凭借其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实力在国际交往中居于主导地位,制定并掌握着国际交往中的游戏规则。美国国际政治学家汉斯·J·摩根索(HansJoachimMorgenthau, 1948)在《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一书中曾谈到帝国主义对世界控制的三个方面,即政治帝国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5]对美国来说,这三种帝国主义都植根于美国的霸权文化理念与价值观之中。美国的霸权战略的根本动机和目的就是遏制挑战国。而正在崛起、并逐渐强大起来的中国在成为美国经济、贸易的主要对象之后,就必然对美国的霸权形成巨大威胁,于是美国把中国看成是它推行霸权文化和价值观的主要障碍。他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中国终将成为世界性的经济军事大国,届时将不可避免地威胁到美国的“利益”。因此,美国的战略就是对中国实施全方位、多领域、常态性的遏制;而在贸易领域则是频繁地制造各种贸易摩擦,使中美贸易摩擦成为常态,并使中美贸易摩擦阶段性地反复升级。
现阶段,美国对华贸易摩擦主要表现为利用每年两次的美国财政部的汇率调查报告迫使中国在汇率上让步。中美贸易失衡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经济根源,而在探讨中美贸易失衡的原因时,美国国会一些议员、政府官员,甚至像克鲁格曼这样的学者都把中国的贸易顺差说成是中国人民币低估造成的,是中国政府“操纵”人民币汇率的结果。因此,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抛出将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的提案。“汇率操纵国”似乎成了一柄悬在中国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似乎只要需要,他们随时都可以咬断悬挂“达摩克利斯剑”的马鬃,让锋利的“达摩克利斯剑”刺向中国。而如果中国不听从美国某些人的“意旨”让人民币按他们提出的标准升值30-40%,他们就要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征收惩罚性关税,甚至威胁将中美双边的贸易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虽然2010年美国已经两次推迟把中国定为汇率操纵国的汇率调查报告,但中美两国货币汇率之争并没有因此解决。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美国处于两难境地。美国出版的《世界日报》2010年10月23日社论《美国汇率报告延期公告》说:“美国深知中国已非吴下阿蒙,因此在行政部门透过种种明暗的沟通渠道得知中国只有在人民币汇率调整频率和幅度上稍作因应,而不可能短期内作出太大幅度的升值政策底线后,立即陷入两难的局面:若不将中国列入操纵汇率的‘黑名单’,那么将惹恼国会;然而若将之列入操纵国名单,则如何处置也将陷入为难地步。这是美国把国际事务纳入国内法管辖,一碰到国际强大对手必然出现的尴尬局面。”
在暂时不能把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的情况下,美国对中国提起了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并对中国一些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惩罚性的反倾销关税。据中国商务部资料, 2010年1月到9月,美国对中国的“双反”调查和征收惩罚性反倾销关税多达8起,有的惩罚性关税甚至高达437%。在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内,美国对中国提起的贸易制裁次数之多,超过了2001年至2009年的9年内每年的平均次数。在这9年时间内美国对华提起反倾销案件平均每年才7起(见下表)。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 2009年针对中国的13起反补贴调查中,有12起伴随反倾销调查。这12起“双反”调查中有10起由美国启动的,占比83·3%。②
美国就是这样:一方面压人民币升值(人民币也确实升了值),另一方面又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美国也确实实施了),力图要中国既在汇率政策上让步,也在贸易政策上让步,双管齐下,斩尽杀绝,直至把中国商品撵出美国市场而后快。美国的所作所为把美国的霸权文化和霸权价值观在中美贸易问题上淋漓尽致地暴露无遗。
三、中国的“和谐世界”理念与中美贸易
在中美贸易关系中,美国人不仅总是习惯于用自己的文化理念和价值标准去要求中国的行动和行为,更是严重忽视中国的文化或中国的价值观念和核心信仰的重要性,结果自然会遭到中国的抵制和反抗,从而导致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几千年来,中国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和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近年来,中国根据这一传统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在国内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国内各民族的和谐共存,同时也向全世界提出了建立“和谐世界”的主张,强调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和谐共存。然而,必须明确的是,中国的“和谐世界”价值理念是“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即承认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差别,主张通过“存异”而“求同”,以实现“和谐世界”的理想。很显然,中国的这种文化观和价值理念是与美国的文化霸权的价值理念相冲突的,因而产生两国各种关系,包括贸易关系的冲突就是必然的。
中国历来认为,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是当代国际分工发展的必然。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三种类型的产业国际转移:美国因把它的主要精力放在高新技术的发展,而把劳动密集型和资源、能源耗费性等所谓“夕阳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德国等欧盟国家因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一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而把它们的这些产业向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国家转移;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日本天然缺少生产发展的各种自然资源,因而把需要大量自然资源的产业向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转移。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开始发展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吸引了美国、欧盟、日本的注意力,成为了它们产业转移的接受国。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对美国的巨大的贸易顺差和巨额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中国向美国出口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消耗型产业的产品积累的,而不是中国刻意追求的,也不是人民币汇率造成的。中国一再强调中美两国经济是相互依存的,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中美两国在贸易上的理智态度应该是在和谐共存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基础上求同存异,而不应该是树起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欲将对方置之死地而后快。
同时,中国主张解决中美贸易失衡的根本出路在于中美两国各自调整自己产业结构,即美国加大国内储蓄,中国加大国内需求。要解决中美贸易失衡,中美两国应该 首先“各人自扫门前雪”,而不应该以邻为壑。国际上一些有识之士也有同样的看法。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前主席托马斯·尼尔斯认为中美贸易失衡的主要问题不在中国,而在美国。美国的贸易赤字是美国与中国在人民币问题上发生争执的原因,但赤字本身是美国自身经济表现的反应,是美国储蓄率过低的结果。即使人民币再升值20%,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也相当小,就业岗位绝不会重新回到美国。中国人深知这一点,因而一再提醒美国要再平衡美国经济。《华盛顿邮报》的一篇评论也认为,美国只有“先把自己的屋子打扫干净”,解决其长期存在的巨额赤字问题,在解决全球性问题上才具有公信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卡恩在2010年IMF和世界银行秋季年会期间也说:“人民币币值重估不应当被他国政府当作掩盖本国问题的遮羞布。寻找替罪羊总是容易的。”③总之,在处理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和贯彻“和谐世界”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求取中美贸易中的双方共赢。
四、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认同的角度有效治理中美贸易摩擦
中美两国文化理念与价值观的差异,界定了中美两国不同的国家利益,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固有根源。因此,中美贸易摩擦的治理的根本在于中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互相尊重、理解和认同,而不是互相排斥,更不能企图以一种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压倒、甚至取代另一种文化理念和价值观。
建构主义学者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y, 2004)认为,观念是定义国家利益的根本因素;观念是构筑国家认同(State Identity)的基石,并对国家利益和外交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之间的交往,最重要的首先是构筑国家认同,不同的国家认同将导致不同的国家交往战略目标、方式、途径和结果。国家认同总是先于国家利益厘定。温特认为,不同的国家认同可以导致两个国家的关系成为敌对性的恶意竞争关系,也可以导致两国关系成为合作性的友好关系。
中美互信的基础是国家认同;而国家认同的基础是文化认同(Culture Identity)。但是,中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中美两国对彼此文化差异缺乏充分的、深入的了解和理解,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根本原因。如梅新育(2005)所说;偏见比争端更加可怕。[6]分歧乃至争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偏见、无知和单方面强加于人的作风,正是后者可能将我们引向无法挽回的冲突。从长远而言,中美之间的相互了解是高度不平衡的,中国民间对美国的了解远远超过美国对中国的了解,对中国的无知是中美许多争端的重要根源。中美两国已经深刻意识到这一“无知”状态带来的后果。两国官方已经认识到中美文化价值认同的战略意义,并开始从政府层面着手战略实施,从文化理念和价值观角度治理中美贸易摩擦。为此,中美两国政府已经从文化价值观方面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
自2009年起,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与美国联邦行政学院、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等联合举办中美政府高级行政人员“全球领导”课程进修班。这个培训班是由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批准的一项培训美国国务院局级官员计划的一部分,是中国的大学第一次承担培训美国中高级行政官员的任务。2009年第一期的30位学员来自美国国防部、国家航空航天局、海军、陆军、空军、农业部、驻华使馆等美国多个政府部门,均为直接影响美国对华决策的“局长级”官员,包括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局网络安全主管、陆军情报安全司令部特别行动顾问、国防部国防技术分析室部门主管、美国联邦行政学院首席运营官等。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政治体制》、《中国贸易与经济政策》等课程。同时,该项目还安排学员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官员、媒体和社区工作人员座谈,访问工厂、智库、大学等机构。我们从参与受训的人员、级别、课程等各方面不难看出,此类培训的动机和目的就是增进中美两国政治文化认同,培育国家认同,构建互信。
2010年5月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创建了中美高层人文交流机制,标志着中美人文交流从此迈出关键一步。根据这一机制,在未来4年中国将落实接受美国10万名来华留学生、中方提供千人全额奖学金、实施汉语桥万人来华研修项目等。而中方未来4年将派遣1万名学生赴美攻读博士学位。④这一机制结束了中国向美国输出留学生的单项交流时代,开启了中美深层次交流的新纪元,对中美关系的未来影响巨大。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也陆续派出各级官员至海外,尤其是美国,接受有关专业学术机构的中短期培训。其中,最为着名的就是中国官员的“哈佛培训计划”。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和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签订的三方协议,在从2002年起的五年内,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为中国培训300名局级以上中高级官员。
我们相信,中美两国政府的这些活动必将增进中美两国文化理念认同、价值观认同和国家认同,构建两国的互信。从文化理念、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等人类最根本的意识形态上把国家误解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遏制和治理中美贸易摩擦
一
自由贸易理论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而产生的。法国重农学派最早提出了自由贸易的论点。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以“绝对成本说”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由贸易理论。其基本含义是,如果A国在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上拥有B国所不能相比的绝对优势,B 国就应该从A国购买,而不必自己生产。如果每个国家都生产自己占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并彼此交换,国内的资源就可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行贸易的国家都可从中获益。斯密的这种设想显然只有在商品完全自由流动的状态下才能实现,也就是通过自由贸易,实现世界资源的最佳配置,形成最为合理的国际分工。在这个基础上,任何国家都可花最小的代价获取所需要的商品。斯密的这一理论尽管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不能解释不具有绝对优势成本的国家从事贸易活动的可能性,但它显然为国家间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依据。大卫·李嘉图以“比较成本说”弥补了斯密理论的不足,进一步解释了在自由贸易基础上的国际交换可为所有参与国带来好处,不管这些国家在产品生产上是否占有绝对的优势。李嘉图与斯密一样,强调自由贸易将增加国家财富。他认为,“贸易的目的是增加生产”,因为在自由贸易下,资本将流向那些最有利可图的部门。单从理论上讲,通过自由贸易,国家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财富。经济学家丹尼·罗德里克指出:“在经济学中,可能没有任何一个领域专业主张是如此的一致,即绝大多数经济学专业认为自由贸易优越于保护主义。”(注:丹尼·罗德里克:《发展中世界向自由贸易的推进》(Dani Rodrik, "The Rush to Free Trad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Why So Late?
Why Now? Will It Last?"),全国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第3947号,1992年,第1 页。)实际上,自由贸易理论的提出首先是一种设想,完全排除了外界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把国际贸易放在了由自由贸易所笼罩起来的“真空”状态下。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要求自由贸易的呼声尽管从未中断过,但古典经济学家在理论上描述的商品跨国界完全自由流动的状态却很难自动地成为民族国家的优先选择。
在美国早期领导人当中,许多人与亚当·斯密处于同一个时代,在追求政治民主自由的同时,在经济上倾向于一种以自由放任政府、个人主义、理性化和经济国际主义为基础的思想。他们的确受到了那个时代进步的经济理论的影响,“无不熟悉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有关自由贸易强有力的理论阐述。他们认为他的推理无可挑剔,合乎需要,符合他们的天性和愿望”(注:艾尔弗雷德·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Alfred E.Eckes, Jr., Opening America's Market:U.S.Foreign Trade PolicySince 1776),查珀尔希尔1995年版,第4页。)。他们也目睹了英国重商主义政策对殖民地发展与外部经贸关系的束缚,尤其是到了殖民统治后期他们对英国的这套政策深恶痛绝。乔治·华盛顿在1774年曾坚决反对英国在重商主义指导下奉行的这种只利于自己的贸易政策:“我们借此机会宣布我们最真诚的愿望是看到这样一种邪恶的、野蛮的和反常的贸易永远地停止。”(注:转引自斯坦利·科本等主编:《美国经济史解释论文集》(Stanley Coben and Forest G. Hill, eds. , AmericanEconomic History: Essays in
Interpretation),费拉德尔菲亚1966年版,第123页。 )所以与重商主义相对立的自由贸易存在于他们的思想中丝毫不足为奇,其中一些人也曾大声疾呼在对外经济关系上推行自由贸易。美国学者多伦·本-阿塔指出:“自由贸易是整个早期立国时期美国外交家的一致呼声,象征着把世界从重商主义贸易壁垒下解放出来的意识形态承诺,与此同时允诺为美国剩余农产品打开市场。”(注:多伦·本-阿塔:《民族主义、新重商主义和外交:重新思考富兰克林的使命》(Doron Ben-Atar,"Nationalism,Neo-Mercantilism, andDiplomacy: Rethinking the Franklin Mission"),《外交史》(Diplomatic History)第22卷第1期,1998年冬季号,第103页。)实际上,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始终如一地坚持自由贸易理论者,大概只有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对美国脱离英国走向独立功勋卓著,他除了在独立战争期间奉大陆会议之命出使法国之外,因年龄过大并没有在独立后的中央政府内担任过任何要职,1789年第一届联邦政府运行不久他就去世。富兰克林目睹了美国在立国初期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但没有作为决策者亲自体验到如何解决这些困难的“迷惘”。这恐怕也是他坚持自由贸易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殖民时期,英国为了垄断殖民地的贸易,对殖民地之间相互贸易往来也课以税收。富兰克林对这种不利于殖民地经济发展的做法毫不妥协地坚决反对,提倡在殖民地之间的贸易往来上奉行自由放任政策。他在1747年致贾里德·埃利奥特的信中强调殖民地之间应该进行自由贸易。富兰克林所持的理由是,如果一个殖民地对来自其他殖民地的进口品征税,后者将进行同样行为的报复,结果所有殖民地都受到伤害(注:参见弗格勒·格伦·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Virgle Glenn Wilhite, Founders of American EconomicThought and Policy),纽约1958年版,第307—308页。)。
在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上,富兰克林也运用了相同的理由提倡实行自由贸易。他在《关于贸易的笔记》(Note Respecting Trade )中从理论上阐述了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实行自由贸易给参与国带来的益处:“假设拥有丝绸、铁和布料三种制造品的X国家,分别将三种产品供应给A国、B国和C国,但是X国渴望扩大出路, 提高布料价格以有利于自己的布商。为了实现这一点,它禁止从A国进口布料。A国反过来禁止从X 国进口丝绸。然后丝工抱怨贸易的衰退。X国为了平息丝工之怒禁止从B国进口丝绸。B国反过来禁止从X国进口铁器。然后铁工抱怨贸易衰退。接着X国禁止从C国进口铁。C国反过来禁止从X国进口布料。所有这些禁止的结果是什么?答案是,上述四个国家发现它们共同拥有的生活享受和方便大大降低了。”(注:转引自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第308页。)因此, 只有在上述四个国家实现了各自具有优势产品的跨国界的自由流动,才可以使在国际贸易中参与商品自由流动的这些国家都从中获益。1776年,斯密出版了《国富论》一书,奠定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其实,富兰克林在此两年前就,其中认为,“在世界上所有国家之间,商业应该是自由的,就像英格兰的几个地区一样”。他进而指出:“任何国家从来没有毁灭于贸易,甚至在表面上最没有优势的国家。”(注:转引自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2页。)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富兰克林从自由流动的角度对国际贸易的分析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由贸易理论产生了影响(注:参见埃斯蒙德·赖特: 《费城的富兰克林》(Esmond Wright, Franklin of philadelphia),坎布里奇1986年版,第180—181页。)。富兰克林很大程度上不是以倡导自由贸易的先驱留名历史的,他也没有像斯密那样留下辉煌的巨著,更没有使他的理论体现在合众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但是,他在反对英国重商主义政策的斗争中形成的这些思想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弗格勒·格伦·威尔海特研究了富兰克林的自由贸易思想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富兰克林在其一生中,始终如一地提倡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实行自由贸易。他与日益流行的自由放任新说是保持一致的。大多数当代经济学家可能对像富兰克林倡导的这种企业的完全自由的效用表示怀疑,但是,自由放任仍然有其拥护者。富兰克林希望把进口税只限于为了岁入的关税。这不是这个新国家在其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所遵循的政策,但是‘保护’政策和通过高关税防止外国竞争的学说,使一个国家的繁荣非常值得令人怀疑。许多美国人和大多数职业经济学家认为,富兰克林在赞成国际贸易不应受到妨碍的主张上实质是正确的。”(注:威尔海特:《美国经济思想和政策的奠基者》,第318—319页。)
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富兰克林可能是一个例外,他几乎没有参与过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自然也就没有经历从“理想”的自由贸易观向有助于实现美国现实利益的商业理念的转变。因此,他的自由贸易观只是反映出同时代美国精英所倡导的一种“理想”而已。
二
在历史上,自由贸易似乎与民主政治密切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有在世界范围内推行自由贸易的责任。然而,民主政治与自由贸易毕竟存在着地域上的区别,前者主要是在国家主权统辖的领土内,属于一种不涉及其他国家的单向行为,完全是本国的内部事务;后者却是超越国家主权范围,至少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单方面实行自由贸易显然与国家外部利益相悖,所以并不见得提倡自由贸易的国家就必然把这种理论在其对外经济政策中体现出来。在美国的开国先辈中,许多人无疑对民主政治情有独钟,所以自然也就倡导自由贸易。然而,他们直接领导或参与了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当他们无法把自由贸易的理念延伸到美国疆域之外时,只能根据其现实利益的需要来解释至少还保留在口头上的自由贸易。托马斯·杰斐逊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杰斐逊的经济思想受到法国重农学派的影响,认为农业是最富有生产和最理想的行业。他显然同时也接受了重农主义关于自由贸易的主张,提倡自由贸易应该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占绝对优势,“全世界在完全自由的状态下从事商业将会有所收益”(注: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3页。)。因此, 杰斐逊在投身于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后,自由贸易自然成为他向英国重商主义政策发难的一个有力武器。杰斐逊深信,在重商主义的指导下,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剥削性的。因此他比其他人更加强调英国重商主义的剥削本质,曾决心尽全力来使北美殖民地的商业运行摆脱英国重商主义所规定的模式。1774年8月, 杰斐逊在给弗吉尼亚第一批参加国会的代表的指示中指出,英国人“沉迷于各个方面的过度要求,这是受他们的贪得无厌所能左右或是我们的需要所能强求:(他们)把美国所需要他们的商品价格提高到他们获得独占特权之前所销售的两倍和三倍,是我们在其他地方购买同类较好商品价格的两倍和三倍”(注:罗伯特·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Robert W.Tucker and David C.Hendrickson, Empire of Liberty: TheStatecraft of
Thomas Jefferson),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这种结果由英国商人对殖民地贸易垄断所造成的,直接损害了殖民地的利益。消除对贸易垄断的惟一方法就是让商品在一种不受任何干扰的自然状态下自由流动。杰斐逊的这种思想在他撰写和起草的相关著述和文件中充分体现出来。1774年杰斐逊在一份概括英属美利坚权利的备忘录中宣称,“与世界上一切地区进行自由贸易”是北美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自然权利”,任何法律都不能对之剥夺(注:这份备忘录的名称为《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全文见梅利尔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11—128页。)。1775年2月杰斐逊在为大陆会议起草的一份重要文件中宣称:“我们认为,一方面要求殖民地责成自己做出捐献,而另一方面英国却垄断殖民地的贸易,这样是不公平的。这件事本身就使殖民地承担沉重的费用。所以,以税的形式要求殖民地对帝国进行附加帮助就等于要求殖民地双倍地负担其费用。如果我们和帝国其它地方平等地负担费用的话,那么我们也应当与他们一样平等地享受与世界其它地方进行自由贸易的权利。但是,他们一方面限制我们的贸易自由从而切断了我们财富的来源,一方面又让我们和那些财源对其开放的人们一样负担全部其它费用,这还有什么公正可言?”(注: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第355页。)
与富兰克林所不同的是,杰斐逊在美国独立后就开始在中央政府内出任公职,先后担任驻法公使、国务卿和总统,直接参与了国家外交政策(包括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正如罗伯特·塔克等人指出的那样:“早期美国外交的中心人物是托马斯·杰斐逊。在实现美国独立后的期间,杰斐逊在对外政策的日常处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注: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第8—9页。)杰斐逊的自由贸易思想无疑会对决策过程发生影响,但他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他必须以实现国家根本利益为准则,如果前者与后者发生冲突,杰斐逊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1793年12月16日,作为国务卿的杰斐逊在《关于合众国的商业在外国所受优惠和限制的报告》中考察了外国对美国贸易和航运的限制,提出了解决的两种办法,一是“通过与实行这些限制的国家进行友好的协商”;二是“由我们的立法机构通过单独的立法措施来抵消它们的影响”。在这两种办法中,杰斐逊认为友好协商是比较合适的。“即使只有一个国家愿意同美国开始实行这种自由贸易的制度,和那个国家这样做也是可取的;因为只有一个一个地进行,这一制度才能扩展到全世界”(注: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第475—476页。)。
这个应国会请求而撰写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包含着杰斐逊的自由贸易的思想,但更多的是体现出了如何通过双边自由贸易来为美国剩余商品找到市场,打破英国、荷兰、丹麦、瑞典等欧洲国家对美国产品采取的禁止、差别对待和高关税壁垒的限制。到了这个时候,他的自由贸易观已经变成了有条件的,甚至包含着对那些违背自由贸易原则的国家进行强硬报复的思想。杰斐逊在对欧洲重商主义国家发出的警告中宣称,如果任何国家“设想通过继续禁运、关税和控制的方式来更好地体现出它的优势,那么我们应该通过反禁运、关税和控制来保护我们的公民、他们的商业和航海”。他反对做出单边让步,“自由通商和航行不能用来对限制和烦恼之事的交换;它们也不可能导致对限制和这些烦恼之事的缓和”。对那些“通过关税和禁运阻止我们的商业和航行的国家”,拒绝给予无差别对待。对此他提出建议,“公正和平地进入”外国市场不是取决于“节制和公正”,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独立的手段,取决于使用这些手段的坚定意志”(注:参见小埃克 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3页。)。杰斐逊出任总统后,面对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他必须义无反顾地维护和实现合众国的外部利益。因此,当自由贸易不能使美国走出对外贸易的困境时,作为国家利益最高代表的杰斐逊绝不会固执地坚持这种具有“理想”色彩的说教。杰斐逊始终宣称自己是一个自由贸易的提倡者。其实,在他执政期间美国所执行的对外经济政策很少能体现出他的自由贸易思想,更多的是体现与自由贸易相对立的东西。杰斐逊告别政坛后,并没有因为离开了决策圈而致力于自由贸易事业。如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他大声疾呼国人购买国货,并特别要求自由贸易的提倡者“只要能够得到国内织物等价物就要与我一样不购买外国东西,而不管价格的差别”。他以身作则购买国货,实际是提倡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不过杰斐逊之所以没有成为经济民族主义者,主要在于他赞成美国的制造业应该是“自由”而不是“强行”的发展。尽管这样,这种做法明显与自由贸易的原则不相一致。对此,有人请他解释一下他的自由贸易观点。杰斐逊很不满意地说,批评者正在把他写的《弗吉尼亚记事》利用为“一种口实,掩盖他们试图使我们永久臣服于不友好的外国人的不忠诚的倾向”(注:参见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9页。)。这并不能说明杰斐逊“口是心非”,而恰恰证明了任何理论只有在不与国家利益相悖,而且有助于在国家利益实现的前提下才具有指导意义,否则就只能停留在纸上或口头上,难以对决策过程产生影响,即使决策者赞成这种理论时也是如此。
杰斐逊的自由贸易观一方面体现了当时进步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美国社会要求打破对贸易的限制以扩大美国商品出口的一种倾向。然而,自由贸易毕竟不是一相情愿的事情,美国的经济力量也没有达到具有推行自由贸易的基础,所以他的主张没有也不可能在其所制定的美国对外经济政策实践中体现出来,如果说起一点作用的话,有时仅仅成为反对过度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微弱的呼声。
三
美国有的学者认为,从殖民时期开始,“商业精神”就产生和形成了美国与世界的关系。在18和19世纪期间,美国对外政策的奠基者坚持开放市场(“贸易的自由”)和攻击国外重商主义的壁垒,以便支撑国内经济和保证独立。他们认为,美国船只和诸如棉花、大米和烟草等商品进入欧洲市场对国家的长期繁荣和增长是至关重要的(注:参见罗伯特·泰勒编:《约翰·亚当斯文件集》(Robert J.Taylor,ed., ThePapers of John Adams)第4卷,哈佛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124—125页。)。实际上,在美国第一代领导人中间,一些人既不是自由贸易者,也不是经济民族主义者,他们的思想可以说介乎于二者。他们最初在理论上毫无例外地赞成自由贸易,但在实际上又不得不面对着错综复杂的现实,最终放弃了自由贸易观,回到了与美国利益保持一致的思想。从美国早期对外经济关系史上来看,他们的主张随着形势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比较切合实际需要,因此对美国制定对外经济政策具有较大的影响。约翰·亚当斯和詹姆斯·麦迪逊是这方面的代表。
约翰·亚当斯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先后出任过驻英大使、副总统和总统职务,是美国早期历史上的重要领导之一。从信念上讲,亚当斯是美国民主自由的坚定信仰者和追求者。他的经济思想最早受到了重农主义学派的影响,认为欧洲大国不必担心独立后的美国将成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因为几个世纪以来美国的兴趣只是集中在农业上。所以,根据重农主义的精神,美国的真正利润必须来自土地价值的提高。具体到商业问题,亚当斯与早期其他许多领导人一样,希望打破束缚贸易的一切锁链,“让人民的精神自主行事”。在独立战争期间,马萨诸塞人试图实施禁运,阻止私掠船,以抑制价格和得到士兵。亚当斯把这些措施谴责为对战争努力是毁灭性的。如果私掠船具有“公平的游戏规则”,即自由贸易,该州将得到许多战利品和数百名海员。他在1776年4月6日致詹姆斯·沃伦的信中指出,南卡罗莱纳由于在贸易中有优良的企业精神,以很便宜的价格得到了大量的商品,并能出口其大宗商品;至于商船,即使来自敌国殖民地,也能发现来这里有利可图。当其他州奉行一种类似的政策时,“贸易很快在除了马塞诸塞州之外的每一个州兴旺起来”。所以,征收进口税除减少了欧洲商品的市场份额外,将对自由构成了威胁(注:参见约瑟夫·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Joseph Dorfman, The Economic Mind in American Civilization1606—1865)第1卷,纽约1966年版,第421页。)。
亚当斯在早期显然并不反对自由贸易,但他的思想更多地体现在贸易上的平等互惠。平等互惠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国家不分贫富强弱,只要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国际贸易就可以相互带来实际利益;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相互给对方产品开放自己的市场,使彼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能够在他国市场上不受任何歧视性的人为限制。平等互惠包含着自由贸易的因素,但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从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来看,平等互惠尽管是国家进行和发展对外贸易的首要之考虑,但由于经济强权政治的存在,一般只出现在互有所求的国家之间,至于弱国与强国的贸易往来,真正的平等互惠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通常又是弱国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强国的一种正义呼声。而自由贸易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互惠的,但在实际上由于受其他条件的制约,往往成为经济强大起来的国家为提高自己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份额的一种武器。美国在立国初期,经济上比较孱弱,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制造业体系,而对外贸易所得又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自然会追求贸易上的平等互惠。1776年,在富兰克林和其他人的帮助下,亚当斯起草了一份指导美国谈判者与法国签署商业协定的标准计划,大陆会议在9 月略加修改后就批准了这一计划。这个条约计划首先提出了在商业事务上的互惠国民待遇,也就是签约双方的臣民在与另一国进行的商业活动中享受与该国公民的完全平等待遇。该计划第一条指出,两个国家的臣民都只交纳对当地人征收的关税或进口税,在贸易、航海和商业上享有当地人及其公司所拥有自由、特权、豁免权和豁免税额及其它权利。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一规定不是对双边自由贸易的要求,因为在各国政府依靠着关税收入来为政府支出提供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所以对美国而言,能够实现互惠国民待遇将会给美国商品打开欧洲的市场带来更好的前景。这个条约计划尽管是出自亚当斯之手,但体现了美国早期领导人对国际贸易认识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美国开始了与法国的谈判。由于法国另有想法以及美国在反英斗争中急于得到法国的援助,所以1778年2月在与法国签署的友好与商业协定中并没有完全满足美国对贸易上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的要求,只是笼统地规定将相互特许权让与第三国。此外,亚当斯与早期许多领导人一样认为,从理论上讲,自由贸易尽管是有益的,但只是一种抽象的理想。多少年的从政经验告诉他,美国必须让自由贸易原则从属于实际考虑。
詹姆斯·麦迪逊一生致力于美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在政治上提出过许多发人深省的见解,美国宪法的形成与他的名字是密不可分的。麦迪逊对商业的认识受到他的政治哲学观的影响,包含着提倡自由贸易的因素。他认为,加给商业的桎梏通常都是不公正的、压迫的和不明智的。如果让工业和劳作顺其自然 地发展,一般来说,它们将导向最富有生产力的经济活动。“为了节省缝衣费用,鞋匠自己缝制衣服不具有任何优势的,缝衣匠为了节省从鞋匠那里买鞋的费用而自己做鞋同样不具有任何优势。更好的政策是允许他们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发挥特长。”(注:转引自罗伯特·拉特兰:《詹姆斯·麦迪逊:开国先辈》(Robert A.Rutland, James Madison: The Founding Father),纽约1987年版,第55页。)所以国家通过限制贸易也不会获得任何利益,贸易的完全自由应该是一种最佳的理想状态。不过,麦迪逊对自由贸易的认识也就到此为止了。理想只是一种遥远的目标,毕竟与现实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现实的状况并没有为推行自由贸易提供充足的条件。如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实行自由贸易,结果只会使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麦迪逊提出了“自由贸易的例外论”,认为在一些情况下,一种完全的自由竞争对一种公正的竞争将是致命的。例如,如果两个商业城市之间存在着竞争,一个拥有财富和长期的商业惯例,而另一个只在自然条件下占有优势,后者不能获得应占的商业份额,最后必须屈服。(注:参见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286—287页。)。麦迪逊尽管主张美国在农产品上比其他国家大大具有优势,美国应该大力推进其农产品占领或垄断世界市场,但他从来不忽视对国内市场的保护。他承认,保护关税可以带来许多好处,当其他国家限制美国产品进入时把美国港口大开,将是邀请他国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其商品。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对外国产品征收关税以保护国内市场显得非常迫切,“某些关税可以保护国内市场,尽管后者不应该过分地与前者混淆起来”(注:转引自拉特兰:《詹姆斯·麦迪逊:开国先辈》,第26页。)所以,在麦迪逊的经济思想中,国家出于某些特殊的目的对商业活动进行限制或保护无可非议,而且有利于国家实现其在对外贸易上的既定目标。1794年,麦迪逊提出对没有与美国签署商业协定的国家征收船舶和商品差别关税的著名决议案,旨在迫使英国解除对美国贸易和商品出口的限制。美国国会为此展开了一场大辩论。在辩论中,麦迪逊不仅重复了“自由贸易的例外论”理由,而且指出,区别对待将会与共和制的法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贸易关系(注:参见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304页。)。
麦迪逊从1801年之后就开始进入美国政府的最高决策层,上述这些关于商业的思想不仅对他提出一些相关政策发生了明显的影响,而且日益与实现美国的切身利益相吻合。他在出任美国总统后,针对国内制造业的现状,实际上是鼓励在国家的保护下发展制造业。在1810年12月5日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他把使用关税来维护国内“幼稚”的制造业说成是国会的“爱国主义的反应”(注:参见詹姆斯·理查森主编:《总统咨文与文件汇编》(James D.Richardson,ed.,A Compilation of theMa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第2卷,国家文献局1897年版,第470页。)因此,“每个深谋远虑的国家将希望在食品、服装和国防等必需品上不依赖于其他国家”(注:参见小埃克斯:《开放美国市场:1776年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第12页。)在1815年12月5日第7次致国会的年度咨文中,麦迪逊强调了对自由放任理论的“例外情况”(注:参见詹姆斯·理查森主编:《总统咨文与文件汇编》第2卷,第552页。)。麦迪逊没有像美国的早期经济民族主义者那样公开宣扬贸易保护主义,至少在口头上还没有完全放弃对自由贸易的信念,但在实际上,他已经把经济民族主义的倾向体现在决策过程中,把对美国制造业的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难怪美国“新左派”史学大师威廉·威廉斯评论说,“麦迪逊的理论确定了美国重商主义的基调。那些想要实现自己帝国的商人们和制造商们觉得这种理论有说服力和比较方便”。(注:威廉·威廉斯:《重商主义时代:对美国政治经济的一种解释1763—1828》(William A.Willams,"The Age of Mercantilism: AnInterpretation of the American
Political Economy,1763—1828"),《威廉和玛丽季刊》(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第15 卷第4期,1958年10月号,第425页。)。在美国早期历史上, 美国所谓的重商主义究竟与麦迪逊的思想有多大程度的联系,史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像威廉斯对麦迪逊思想的这样评论并不多见。像早期许多美国领导人一样,麦迪逊的商业思想有着“理想”的色彩,但这种理想又很难解决美国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作为美国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者,在理想与现实的天平上,麦迪逊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1785年7月6日和8月7日,麦迪逊在分别致理查德·李和詹姆斯·门罗的信中表示,理想的贸易体系是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在这一体系对美国成为可能之前,我们必须还清债务,在这一体系能够真正付诸实践之前,所有国家都必须赞成。只要其他国家把伤害强加给美国的商船和海员,我们必须要么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报复,要么放弃我们正当的利润和实现真正独立的希望”(注: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246页。)约翰·亚当斯1800年10月30日致国务卿马歇尔的信中说,如果“自由的船只所载的货物自由”的原则,“一旦真正确立和得到真诚的遵守,它将会永远地结束所有海上战争,也不会出现所有用于军事的海军”。出于这种原因,上述情况将从来不会成为现实,“无论这一点对人类是多么的合乎需要,无论哲学也许是怎样赞成它和基督教多么希望得到它”(注:塔克等:《自由的帝国:托马斯·杰斐逊的治国才能》,第56页。)。因此,贸易的“完全自由”只是一种理想,这种理想至少在当时以及之后的很长时期无补于解决美国在对外经济关系中所面临的问题,因为“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尚未到来”(麦迪逊之语)。
四
拿破仑一世曾指出,经济学家只是系统化者,他们的原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却是错误的(注:转引自多尔夫曼:《美国文明中的经济思想1606—1865》第1卷,第390页。)。拿破仑这番话是针对他的“大陆体系”有感而发的,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果将其绝对化,显然不能解释许多经济现象。不过这种观点用来说明那个时期许多人对自由贸易理论的看法,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系统地阐述了自由贸易理论之后,的确给当时重商主义占据支配地位的经济学界带来新的气息,许多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把这种理论作为向重商主义挑战的一个有力武器。美国独立前后的那一代开国先辈们很少没有受到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他们希望国家之间的商业往来能够实现不受人为限制的“自由”,但当美国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与其他国家发生关系后,错综复杂的形势又使他们不得不放弃了并不现实的自由贸易观,转而提倡或奉行与美国现行利益相一致的主张或政策。许多政治家经历了这一思想的转变,就连一些以提倡保护而著称的人物一开始并不是绝对地否认自由贸易。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广泛地阅读过亚当·斯密等人的著作,其经济思想实际上受到了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影响(注:参见拉斯·马格努森主编:《美国的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1822—1890:经济学历史上的关键概念》(Lars Magnusson, ed., Free Trade andProtectionism in America: 1822-1890, Critical Concepts in theHistory of Economics)第1卷,纽约2000年版,第13页。)。因此,汉密尔顿对自由贸易并不十分的反感,只是认为条件不成熟,“当美国没有力量迫使其他国家趋向自由贸易的时候,其他国家的保护主义将会损伤美国的利益”(注:转引自克里斯廷·哈伦:《对古典经济民族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重新评价》(Christine M.Harlen,"A Reappraisalof Classical Economic Nationalism and Economic
Liberalism"),《国际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第43卷第4期,1999年12月号,第740页。)。积极倡导“美国体系”的亨利·克莱自称并不反对自由贸易,他在1820年4月26日的讲话中指出:“ 现在,我将只能说,我也是自由贸易的朋友,但它必须是完全互惠的自由贸易。”(注:亨利·克莱:《制造业与保护关税》(Henry Clay, "Manufacturing and a Protective Tariff"),《1797—1820年美国记录:国内扩张与对外卷入》(The Annals of America, 1797-1820,Domestic Expansion and Foreign Entanglements)第4卷,不列颠百科出版公司1976年版,第614页。)所以,对克莱来说,实际经验表明,取决于自由贸易的两个条件“无一存在”。这两个条件即“永久的和平”和世界各地对自由贸易准则的尊重。如果没有“完全的互惠”,美国就不能单方面地奉行这种政策,外国也很难对它的政策无动于衷。
以上这几个人最后都走到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反面,成为美国早期历史上经济民族主义的著名代表。他们实际上与约翰·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一样最后都放弃了自由贸易的主张,只不过是他们的思想转变得更为彻底,丝毫没有在以后的思想空间里给自由贸易留下一席之地。这说明了许多政治家放弃了自由贸易观并不是说这种理论存在着重大的谬误之处,而是在原则上可行但实践上又难以行得通。对早期的美国而言,自由贸易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因为它尚不具备推行自由贸易的条件或力量,现实的选择是寻求能够更有助于实现美国外部经济利益的途径。不过,提倡自由贸易的呼声从来没有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消失,随着内外客观条件的变化,尤其是美国经济力量的强大,自由贸易的主张注定最终会对美国对外经济政策发生重要的影响。
我国立法在确定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时,应从两大理论分歧入手,结合商标的功能,以及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这两个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原则上禁止平行进口,同时有限制地适用商标权国际(或区域)穷竭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平行进口。
当代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的贸易“攻防战”可谓此起彼伏。平行进口,作为一个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国际贸易问题,既是国际贸易竞争中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知识产权法学界长期讨论且颇有争议的棘手问题之一,在我国立法中尚属空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平行进口问题将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中,由此引发的法律争议也会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所以,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变刻不容缓。
一、平行进口的概念
平行进口亦称为“灰色市场”,我国学者对其定义有一定的差别。一些学者的定义是: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进口并出售带有相同商标的商品”。[1]还有学者定义为:在外国商标权人授权国内商标被许可人(以下简称商)使用其商标制造或经销其特定商品的情况下,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国内经销商(下简称非商)通过外国商标权人或第三人合法进口外国商标权人或其授权厂商制造或销售的同牌名商品并在国内销售,从而形成商与非商在国内市场因商标正面竞争的现象,对此现象称之为平行进口。[2]根据第二种定义,必须有被授权商的“先行”使用或进口的事实,才存在非商的“平行”进口问题。而根据第一种定义,则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条件。笔者认为,根据国外诸多国家的立法及实践,只要本国存在商标权人,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进口到国内就构成平行进口,不管事实上是否存在商标被许可人的“先行”使用或进口。笔者比较赞同第一种定义法,不过既无“先行”进口,何来“平行”进口?所以笔者认为使用“灰色市场”这个概念似乎更恰当些。
笔者认为,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当某一商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注册获得法律保护时,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直接或间接从外国商标权人手中合法购得标有其商标的商品并未经本国商标权人许可输入本国销售的行为。在平行进口关系中,有三方基本当事人,即:外国商标权人、本国商标权人、未经授权的进口商(非商)。
平行进口的上述定义表明:(1)平行进口商进口的商品必须是国外商标权人生产或销售的同牌名“正宗商品”。(2)平行进口以非商合法取得标的物以及进口的标的物合法为前提。若平行进口的商品系非法取得或为非法商品,则这种“进口”将因其明显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而受到制裁。因此,这种非法进口同牌名商品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已无讨论的意义了。
二、在平行进口问题上的两大理论分歧
在国际贸易中,出于经济和法律的考虑,有关平行进口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特别是合法性问题,即平行进口是否构成对进口国当事人商标权的侵犯,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及知识产权法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商标权地域性理论与商标权穷竭理论之争。
反对平行进口者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商标权地域性理论。该理论认为,商标在哪国注册,其所有人的独占权利就应在哪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未经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同意的平行进口是对进口国商标权人权利的侵犯。而且,商标权根据每一国家的商标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权利存在,其合法作用除了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及其信誉外,在不同的国家事实上具有不同的意义。特别是当商标使用权发生域外转让时,商标权代表着被许可使用人开发出的独立信誉。为了建立这种信誉,被许可人做出了额外的努力,付出了相当的费用。保护这种独立的信誉,就是商标权地域原则之所以产生的基础,平行进口无疑将使被许可人的这种独立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3]
反对平行进口者还认为,从经济上看:(1)消费者对灰色市场的存在几乎一无所知,面对市场上价格悬殊而商标相同的商品,消费者会感到茫然。平行进口的商品通常只具备商家提供的服务和担保,不具备厂家提供的服务和担保,消费者通常并不知道或不可能注意到这些差别,特别是由于各国具体情况不同,即使同一商标的商品,在质量上也可能存在差异,因而,平行进口可能使消费者对同一商标但不同来源的商品产生判断和选择上的困难。如果平行进口商品存在质量缺陷,而又没有明确标示出商品来源,消费者就会因无从识别而遭受其害。(2)由于平行进口的货物在质量、售后服务以及担保方面和厂商提供的服务和担保不同,由此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将直接损及国内商标所有人或使用权人的良好信誉。
赞成平行进口者的理论依据则是商标权穷竭理论,该理论认为:只要商标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曾经同意将标有其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那么该商标权所有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就丧失了对它的控制,其权利已经用尽。任何人合法取得该批商品后再如何转销,商标权人无权干涉。因此,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
赞成平行进口者还认为:(1)从促进自由贸易的角度讲,商标产品平行进口可以促使相关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防止商标权人滥用自己的权利,造成国际市场的人为分割,从而有利于促进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发展,进一步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2)平行进口商与授权进口商之间的竞争,可以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给进口国的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廉价的消费选择。由于平行进口商一般不需要库存及厂家售后服务的开支,不需要广告和公关费用,因此,灰色市场进口的商品在价格上会便宜很多。
三、各国有关平行进口的立法、判例比较研究
由于商标权保护理论不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平行进口的态度差异很大。
《英国商标法》第4条第3款第1项规定:只要商标所有人或其发出的许可证的注册使用人曾经同意过在某种投放市场的商品上使用他的商标,无论带有这种商标的商品怎样分销和转销,该商标所有人或许可证持有人都无权控制。《英国判例法》还进一步规定,如果经商标所有人或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而将带有其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国外,他就无权阻止他的国外子公司将同样的商品带着同样的商标再返销英国。
论文摘要: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它的触角已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国际贸易领域是最早感受到电子商务影响和;中击的领域之一。世界各国、WTO和世界其它一些经济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都极为关注,探索我国国际贸易在电子商务大潮中如何应对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精密铸造厂 五金加工厂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对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全球的资源配置发挥积极作用。
在2008年“中欧企业与商会国际论坛会议”上,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经达到每年5.8万亿美元,即使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10年全球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2008年,随着人民币升值、生产成本上升、美国因次贷危机缩减进口等因素影响,使得国内众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处境艰难。而电子商务因其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等内在特征显示出传统的贸易方式不具备的优势,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的重要选择之一。
据有关专家估计,2009年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大大地增加了全球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机会、降低跨地区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益,最终改善了全球的资源配置,成为国际贸易的必要桥梁。
一、全面认识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电子商务一经诞生就以超常的速度发展,成为推动新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也对我国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从微观主体的影响:
1.1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新要求
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式的商务交易模式,摆脱了展示柜与谈判桌,使商务交易变成了一种“点到点”“、站到站”的商业数据互动,但是,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并不是想象中由供应商建立起一个自己公司的网站,全世界买家就能搜寻到该供应商的产品,而后发出查询、询价、要求样品等直至签定合同、安排货运、收付货款等等如此简单。国际贸易的开展,买家和供应商有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只有把双方的目的有机地连接起来,贸易才能展开。同样,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优化国际贸易进程也必须将买家和供应商各自独立的商业目的通过互联网,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软件,服务和相配套的流程将其相互连接,这样才能使双方达到各自的目的。因此,无论是供应商还是买家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自己的产品及公司介绍展示在互联网上:而买家必须将供应商的信息收集、编辑成通用的形式以做比较,这样才能让电子商务为国际贸易作出更好的贡献。
1.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新的经营主体虚拟公司的出现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是这种“虚拟公司”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创新型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虚拟经营”采用了合作竞争的经营方式,揭开了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给跨国公司带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好处。
2从宏观方面来看:
2.1电子商务要求虚拟市场——国际贸易新的运行环境的完善
电子商务通过网上“虚拟”信息的交换,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这是一个开放的、多维的、立体的市场空间,它突破了传统市场以一定的地域为存在前提的局限性,在全球范围内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和新型世界市场的形成。信息流动加速了资本、商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流动,带动了全球“网络经济”的崛起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各国间的经贸联系与合作也大大加强。
2.2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营销模式和贸易方式改变
传统的营销模式是先有了产品再寻找顾客,卖双方基本上是用电话沟通、邮寄产品目录、各式各样的展览会等方式交流意见和建议。而电子商务引起市场营销的巨变,促进国际贸易营销,产生新的市场营销形式——电子营销,即采用电子手段的市场营销和以因特网为核心的电子营销。而后者正在发展成为现代国际贸易营销的重要方式。
另外,电子商务下的国际贸易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不同,主要表现为:(1)交易各方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通过直接面谈方式或当面交换方式来达成和进行国际贸易交易:(2)国际贸易流程改革。实现对以纸面贸易单据(文件)的流转为主体的传统国际贸易流程和交易方式的改革,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流程方式。
2.3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管理和监管方式改变
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根据已有实践,运用电子商务进行的国际贸易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出口商品配额电子招标(2)网上申领发放进出口许可证(3)海关网络化管理(4)进出口商品电子化检验检疫管理(5)外贸企业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从监管方面来说,一方面要积极与世界各国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国际贸易的管理上加强电子商务的应用如出口商品配额的发放、电子报关、进出口商品检验等方面要尽快与国际接轨,使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成为主导力量。
二、我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的对策
对中国来说,如何更前瞻性地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变化,更好地利用国际电子商务这一新的方式来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大力推动出口贸易的增长,也是政府、企业界和相关各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目前的环境下,中国发展国际电子商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积极鼓励信息技术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
继续完菩相关工程建设,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积极支持和鼓励公司或个人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适用先进技术,对从事信息技 术开发和经营的公司或个人给予税收的优惠积极推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族的电子商务意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首先,应密切关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问题,为政策出台做好准备。其次,在政策的完善过程中应注重评估经济影响。再次,应注重和已有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最后,应和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接轨,使中国的政策、制度规范化。现行国际贸易法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方式,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应加快现行法律的修改步伐,及时制定、出台新的贸易法规。
第三,提高企业电子商务能力
企业是推行电子商务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必要保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需要具备必要的决策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中国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不足,要继续推进各种形式的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教育和培训,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建设,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不断充实和提高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综合能力。
第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对话,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
面对电子商务带来的诸如关税与税收、统一商业代码、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各国加强了对话与合作。我们可以吸收学习国外发展成熟的相关经验,逐步发展壮大我国企业电子商务。如针对我国通信基础设施薄弱,安全技术不够完善,可利用国外的电子商务技术及设施,发展国际业务。事实上,这些对话活动不但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条件下新贸易规则的制定,决定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而且加强了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了各国电子商务的国际性。
第五,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的运营环境。
解决跨国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问题,加强管理维护必要的网络安全,减少网上犯罪行为,维护正当的商家对商家和商家对消费者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就成为当前现实而又必须的政策选择。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带动了国际商事活动蓬勃迅猛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国高校培养既懂国际商事活动又能运用国际商事法律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因此,符合这一要求的国际商法课程日益受到重视,在法学专业、国贸专业都相继开设,甚至发展成为国贸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然而,作为非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法律课程,其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授课对象的知识背景与法学专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要根据国贸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培养目标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明确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目标:
所谓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主体预先确定的,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教学结果。任何教学活动均要围绕教学目标展开。①教学目标应该和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专业型的法律人才。既包括适合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服务和企业法律实务等工作所需要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又包括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因此,《国际商法》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仅仅只是一门学科而已,学习只是为了以后面对国际商事活动时,能够较快的进行法律事务的处理。但是国贸专业不同,国贸专业培养的结合贸易、法律、外语知识的复合应用型人才。那么,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国际商法是为了使他们懂得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为工作中订立外贸合同、预防和解决国际商事贸易活动出现的纠纷奠定基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的主要教学内容:
对于国贸专业的学生来说,《国际商法》是让他们了解掌握规范国际商事主体及国际商事交往过程的各类法律。因此,只要是与国际商事主体、国际商事交往有关的的法律似乎尽可囊括,而不必拘于其法学部门的归属。从现在市面上绝大部分的国际商法教材看来通常包括商事主体法、合同法、买卖法、产品责任法、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国际商事仲裁法。不过,国际商法内容很多,但往往课时有限,在各类高校32-74个学时不等。如何使得学时和学习内容平衡,笔者认为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突出实用性。国贸专业中专门开设有国贸实务、运输、保险、国际结算等等课程,这些课程的一些内容和国际商法的内容是相重合的,这时候我们应该突出国际商法独有应用和实用性强的内容进行讲授。如《商事组织法》、《合同法》、《法》、《产品责任法》等等。
三、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教学方法的使用:
(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将学生引入教育实践的情境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究等形式,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分析和交流,教给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学生面对复杂教育情况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式。1②法律课程的学习,有很大一个作用是为了解决纠纷。案例教学法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能使得案例教学法成功呢?第一,选择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选典型性和时效性近的案例---在有限的可是和浩瀚的国际商法内容中选取符合具有典型性的综合性案例,激起学生参与、讨论、调查、解决问题的兴趣。社会在不停的发展,我们要注意选取新案例,不能选取早已经过时的案例。第二,案例准备阶段有的国际商法案例较为复杂,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标的、经济贸易关系,可能相关的知识面太广,为了不耽误课时,加大学生的参与面,在课前可以讲案例的相关资料发给学生,让学生查找案例的相关资料、课前讨论和思考。第三,课堂教学阶段,注重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做好引导工作。在学生案例分析的过程中,突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直接讲授法。国际商法课程中,依然还是有一些涉及概念、原则的理论性内容。我们不可能所有的课程内容都能找到具体适用的案例。所以传统的直接讲授法依然有它存在的必要。例如国际商法的概念,发展历史,这些采用直接讲授的方法更能理解和掌握。只是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参与和理解,在讲授时要采用比较生活化的语言,适当的结合一些小的例子和习题加深以便学生掌握。
(三)情境教学法。现在国家支持人们创业,国贸专业要培养创业应用型人才。国际商法课程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应充分使用情景教学法。如何使得学生对国际商法的内容不觉得枯燥,不是死板的条文,在内容传授上引入情景教学法。比如在商事组织法中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的注册内容的讲授上,我会带领他们实际模拟操作注册程序。在学习合同法时,我会将学生分为买卖双方,谈判和签订正式的外贸合同,让他们去解决谈判中的纠纷。在讲产品责任法的时候,会引导他们如何进行产品商标的注册,自身权利的保护等等。通过这些情景教学法的使用,使得学生实践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大大增强,也使得国际商法的书面知识牢牢掌握。 (四)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常用的一种教学方式。我们在国贸专业学生授课过程中使用也是非常适合的。通过学生对法庭审判、仲裁案件的全过程全真模拟,能够形象、直白的了解法律程序的相关知识。在对理论知识掌握的同时,学生以扮演法官、仲裁员、人、原告、被告的方式,对不同群体的自我权利保护有深刻的认知与体会。通过国际贸易交易过程的模拟,学生通过对进出口企业外贸合同谈判和订立的,处理外贸的纠纷的谈判的演练,能够对国际商法中合同法和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
(五)比较学习法。国际商法涉及到世界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了更好的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比较学习法是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如在两大法系知识的传授时,可以结合中国大陆法系的法律现象和中国香港的法律现象进行比较,能够使得学生对两大法系的异同有更加直观、形象的了解。在对公司法、合同法知识的讲授时,可以列举一个小案例,引导学生去分析同一案例在中国、英美、国际条约等的法律规定是否相同,分析各自体系法律制度的特性和优劣。在使用比较学习的教学方式时,要注重学生用该种方式归纳、思考总结知识点。
(六)现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教师可以通过中国大学城、微课等校园现代化的管理平台,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习题、案例、作业等教学资源上网,方便学生查阅、学习、检测,同时为教师与学生之间提供一个沟通的平台,实现开放性教学。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解决了传统黑板粉笔教学单一的教学方式。多媒体具有信息量大、美观性、实用性等特点。在上课过程中,多媒体教学内容是教师备课时已经写好的内容,不需要像传统的黑板写字,学生在课堂内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同时,音乐、图案等多种因素的穿插,使得学生在观看多媒体学习时兴趣高昂,参与度更好。
摘要:目前学界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认识存在不足,本文以惯例的要义为基础,探讨其渊源,分析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最后从其对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约束力的角度阐述了惯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公约;国际贸易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 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由于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1 ] (P411) 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 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 。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 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2 ] (P13) 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 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 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 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也就是说,这并没有改变上述规定仍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事实。[ 3 ] (P527 - 528)(二)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指的是不管合同当事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甚至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有关国际惯例的约束,惯例自动约束有关当事人,即惯例具有强制约束性。《法学辞典》持的是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 因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 不能对当事人进行约束。[4 ] (P7 - 8) 第三种观点认为,惯例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一类是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意性规范。[5 ] (P27 - 28) 其实,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某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文件,也不是国家间的国际公约,因而它不是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惯例的广泛适用性和长期实践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合约当事人对自身及他人遵守惯例的心理期望,惯例对当事人各方又有一定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一般是在当事人明示接受惯例的情况下产生的,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90)在导言部分表达了这一观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第1 条也阐述了这个意思,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这一规定符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一项国际贸易的契约中,不可能穷尽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默示”做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 条第2 款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认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签定该公约的国家同意,何为惯例由法庭来决定。该款规定反映了国际贸易惯例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约束性(自动生效) 的一面,但是这也没有改变惯例作 为任意规范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的方法排除对某一惯例或某一惯例部分条款的适用。
以上分歧的主要表现是学者们对一些英文单词的解释不同,特别是对custom、usuage 的理解差异。有人认为custom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而usuage 则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也有人认为custom 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usuage 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还有人有其它的看法。其实,翻查一下国际商会的出版文件我们会发现,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考究,在不同的文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词,甚至在同一份文件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用语。比如,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使用的是custom 和practice ,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的是usuage ,而在《托收统一规则》使用的则是rule 一词。可见,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看重,他们重视的是某一术语或某一做法在商业实践中的状况,只要这种术语或这种做法广为人知(widely known) 和被业者经常遵守(regularly observed) ,它们即是惯例,而不管在国际商会或其它组织的出版物中用何词来描述它们,或有没有见诸文字。至于惯例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则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惯例定义为:在国际商品贸易和与国际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实践中形成的,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惯例有成文和不成文之分,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惯例有两个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与不成文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指的是经过某一组织编撰和公示的规范化文件。编撰国际贸易惯例的主体可以是一些有影响的基于国家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也可以是民间的国际组织,如波罗的海黑海航运公会;还可以是能对市场起到主导作用的商事组织,如通用汽车公司,它们的产出物因而也相应地表现为具有一定法规性质的文件。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一般依据过去已有而且现在仍然流行的商业做法而作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必须有一个宣示的过程,因为比制订规范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广为人知。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之一,原因主要是多数国际贸易惯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际商业习惯做法的一个演进形式,而且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过去活跃在跨国或者说超国家或地区利益之上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通过编撰和公示之后变成了国际贸易惯例。今天的习惯性的商业做法还在重复着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惯例的渊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步入认识的误区,或者认为惯例仅表现为成文化的规范,或者认为只能从过去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中寻找惯例。这两种僵化的认识不能反映现实,因而也不能指导发展中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一国之内或地方性的商业习惯做法也有可能演变成国际贸易惯例,这主要取决于该习惯是如何整合(incorperated) 到国际贸易流程中去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港口的码头工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向集装箱货主收取近乎落地费性质的杂费,这种杂费被各国班轮公会列入班轮运价或班轮条款,因而这种做法就成了有关业者之间的国际贸易惯例。承认惯例的习惯做法渊源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因为从国际贸易惯例中体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大都可以从习惯做法当中找到源头。从商业道德的视角看,所有国际贸易惯例都来自于千百年来一直在支撑着川流不息的国际贸易活动的一套伦理体系,借助它可以形成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通过它的应用———即对己对人的约束,各方在此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区分、履行和保障。这套伦理体系的强化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而未成文的惯例则归于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一类。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业习惯做法虽同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以对现有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贡献而论,由习惯而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后者在当今技术创新的条件下开始显露出重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
由两国政府或多国政府签定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称为国际贸易公约。从公约法律约束力的角度,可以将国际贸易公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一类是任意性的公约。前者包括调整国家间经贸关系的一般性公约及约束某一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约,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强制性的公约要求缔约方或接受公约的国家在本国的法律与公约冲突时,修改本国的法律,使之符合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以国际公约为准据法。既然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大于国内法的效力,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效力当然优于没有取得正式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惯例。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的关系则不同。
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主要指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个公约,即1964 年的两个海牙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及二者合并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这些公约遵循合同自愿的一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或排斥这些公约的规定,即可减损公约条款的效力。在同为任意性规范的层面上,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十分类似,但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对此《,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未在这方面作具体规定,但它是由前两个公约发展而来的,据此也可认为该公约持同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惯例与上述3 项公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采用惯例的规定。
(二)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
一般而言,国际贸易惯例是在与本国利益无冲突的领域发展起来的,其所规范的领域大多与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没有重叠。从这个角度上讲,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国内法的不足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拾遗补缺作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干脆把国际贸易惯例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如伊拉克和西班牙就把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引入国内法。采取这种作法的国家不多,多数国家一般按照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途径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直接适用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接受国际惯例的约束,法院或仲裁庭依据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进行裁决。法国、丹麦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些国家一般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独立于国内法律体系之外,国际贸易惯例可直接应用于国际经贸往来,无需国内法的指引。与采用直接适用的国家相比,采用间接适用的国家更多,我国也是采用间接适用的途径。间接适用指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不能脱离国内法而独立运用,必须经过国内法的指引,而且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有赖于国内法对国际贸易惯例明示或默示的接受。明示接受指的是在国内法中明文规定,对特定的民事关系可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默示接受则是指在某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法律实践中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从而可以推断该国认可国际贸易惯例的。
我国采用的是明示的方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 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有人据此认为,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不可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规范,但可与任意性的规范不一致。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采用,只要当事人未明示拒绝惯例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就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尽管这部分并未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表示。然而,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则没有自动成为合同一部分的效能。由此可见,国际贸易惯例虽然是国内法的补充,但其效力仍优于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四、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这里所讲的合同,指书面达成的合同。对于口头达成的国际贸易合同,我国不予承认。对此,我国在1986 年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已表明了这一点。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国际惯例的方法有3 种:其一,引用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的条款或术语,如买卖双方以CIF 价成交。普遍认为,采用了某一成文惯例的条款或术语,对该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应以该惯例为准。多数情形下,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但也存在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不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情况,并且各惯例的解释不一致。如没有对具体采用哪一惯例作出规定,这时候的解决方法一般是以与合同最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所采用的国际惯例作为依据,而判断这一点往往是不太容易的。比如,对贸易术语FOB 的解释就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美国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制定的《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两个惯例,这两个惯例对卖方交货地点等方面的解释差异很大。为防止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就采用哪一惯例产生争议,合同当事人最好在采用条款或术语的同时明确规定采用哪个国际惯例。其二,采用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成套设备和机器的出口合同、伦敦谷物交易协会制定的关于谷物买卖的合同。标准合同对合同全部或大部分条款都作了规定,一般只留出当事人名称、货价等项目供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对印定的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这类合同试图囊括有关合同关系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从合同的签定到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反合同的救济的整个过程。由于在大宗货物的买卖中广泛采用标准合同,标准合同事实上已成为当事人普遍遵守的权威文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接受某一惯例的约束,这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 合同中采用了惯例规定的条款或术语,并且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与惯例的规定相同,或合同直接引用惯例条款或术语并未另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惯例与合同的规定并无二致。(2) 合同中某些条款与惯例的规定不一样,此时应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规定为准。(3) 合同中对某事项未作规定,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会遇到这些问题。此时,当事人应按照惯例的规定履行合同或对合同救济。
在上述情形以外,即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约束的情况下,则采用下列两个标准:表示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主观标准;以国际惯例为标志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似乎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但如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以文字表示他们的意愿,以后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其真实意思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举证或判断的。可以想见,在实践中应用主观标准进行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往往采用所谓的客观标准,客观标准即是国际贸易惯例。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这一客观标准甚至也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当事人没有表示接受惯例的约束,同时也未明示拒绝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亦可自动地解释和补充合同并对合同当事人构成约束。
一、我市对外贸易现状
今年上半年,__市对外贸易继续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进出口总值达7.1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8%,高出全省平均增幅53个百分点,增幅继续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出口4.38亿美元,增长85.2%,进口2.73亿美元,增长69.3%。 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从出口产品结构上看,工业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强劲势头,食品农产品出口增幅明显。铝矿砂、纺织品分别列进口和出口首位。上半年出口商品中纺织品仍保持较高增幅,轮胎、铝材出口成倍增长。进口商品以原料性商品和机电产品为主,其中铝矿砂进口1.37亿美元,占进口总值的一半,机电产品进口占进口总值的21.1%。
上半年__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食品农产品1579批,货值6469万美元,同比增长32.2%和57.5%。特别是今年2月__恢复进口冷冻鸡肉以来,冷冻鸡肉又成为我市农产品出口创汇的新亮点。
(二)从企业所有制结构上看,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占主导,国营企业成倍增长。不同经济成分在进出口所占比重正在发生较大变化,趋势是外资和民营企业所占比重逐年加大,国有企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三)从贸易类型上看,一般贸易超过加工贸易,比重逾八成,加工贸易比重进一步下滑。上半年我市一般贸易项下贸易进出口5.8亿美元,占总值的81.6%,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1.17亿美元,占总值的16.4%,较去年同期呈现继续下降的趋势。
(四)优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量实现翻番。上半年__检验检疫部门签发优惠制原产地证书808份/6829万美元,同比增长36.3%和116.24%,共计为我市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减免关税达5000多万元人民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产品的出口创汇。
二、我市对外贸易面临的形势
虽然我市进出口总值不断攀升,对外贸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是当前国际贸易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国际贸易技术壁垒设置越来越严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国外媒体蓄意炒作,中国商品声誉受到影响。今年3月以来,“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引发境外媒体对中国出口食品乃至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他们以偏概全,从个别产品上升到中国制造,从产品质量安全质疑对华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借质量问题打压中国,已经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食品、玩具、机电产品开始采取严格检查措施,甚至取消合同,个别还被退货。
(二)国际贸易摩擦频繁发生,我国巨额的贸易顺差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向我国施压的借口。在美国主导下,世界上要求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平衡贸易顺差的声音不绝于耳,使我们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严峻。
(三)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日益严重。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一些发达国家一手高举自由贸易论的大旗,一手借其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为其自身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在其不具有优势的方面采取种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通常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法规,设置重重壁垒以保护其本国产业。今年6月生效的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办法》使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化工、纺织、服装、印染和玩具等3万余种产品受到严重影响,无疑给我市纺织、化工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增加了更大的困难和阻力。
(四)国内贸易政策的调整、人民币持续升值,也将直接影响到我市的出口创汇。一方面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20__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规定,自20__年8月23日起,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与原来相比扩大了限制类商品的目录,增加了“两高一资”商品的限制范围,扩大了保证金的征收范围。20__年上半年我市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1.17亿美元,增长77.1%,根据上半年进出口数据统计,我市企业需新增交保证金约1150万元,新政策的实施使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较以往承担大量的台帐保证金,从而在资金流转上给企业造成困难。我市目前从事加工贸易企业31家,受此次调整影响的企业有21家,其中影响最大的6家企业:__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风双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__合盛化纺有限公司、__新奥利乳胶制品有限公司、__中奥毯业有限公司、____华润纺织有限公司。上述六家企业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值占到全市的81%。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限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优化进出口结构,自20__年6月1日起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自20__年7月1日起,调整不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此次调整涉及我市的出口商品主要有:服装及衣着附件、橡胶轮胎、钢材、铝型材4类,上半年4类商品出口值1.03亿美元,占出口总值的23.5%。
三、促进我市外经贸发展的建议措施
面对当前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应该积极思考应对措施,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做好我市的外经外贸工作。
(一) 积极研究对策,跨越国外贸易保护壁垒。一是成立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应对小组,组织技术人员广泛收集国外技术壁垒信息,分析反馈新出现的壁垒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二是建立信息 通报制度,及时向企业通报信息,加强对企业的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培训企业检验人员,指导企业实验室建设,确保企业具备发现产品问题的能力。
(二) 全面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一是认真从源头抓质量,围绕出口产品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这个核心,从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等方面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二是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督,加强查验部门之间的监管合作,对高风险、高敏感的进出口商品加强抽验抽查工作,确保检验监管的有效性。三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对诚信企业给予优惠和扶持,对违法违规的“黑名单”企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和禁止出口,从而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在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出口质量水平的责任,加强对不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坚决堵住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走出厂门和国门。
(三) 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开展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档次,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我市不少获证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有的企业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淡薄,不能保持认证效果,有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能达到要求,认证机构是否能够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认证效果。
(四) 认清国家贸易政策调整趋势,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一是不管是扩大出口征税商品范围还是降低出口退税率都直接加大相关行业的出口成本、压缩利润空间,我们要认识到这种政策调整背后的趋势,针对“两高一资”商品,降低出口增幅,平衡贸易顺差,减少贸易摩擦,以实现我国整个外贸产业结构的改变。我们应该鼓励企业顺应趋势,加快我市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鼓励和支持企业尽快实现产品的高新化、品牌化,进一步发展加工贸易,缓解出口退税率带来的压力。二是引导企业加强出口产品竞价的核算。为了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不少企业把出口退税部分计入利润再对产品进行定价。从当前形势来看,企业应该及时加强出口产品竞价的核算,充分考虑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影响,长期来看,要树立不依赖出口退税创利润的观念。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快产品技术改造,降低产品成本。只有加大研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档次,增强企业竞争力才是外贸企业的长远之路。四是引导同类企业不打价格战。同类产品占领国际市场不能单纯依赖价格竞争力,要比信誉、比服务、比技术水平,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