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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乏力主要表现在:
(一)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缺乏内部控制理念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具体表现在:
1.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没有成文的内控制度,导致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制定控制程序和标准,并使之成为本企业的文化,让员工都了解相关的控制。而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往往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宣传。
2.虽然建立了但很不健全,如较重视供产销环节的程序控制,但忽视内部控制结构的整体协调;较重视对实物的控制,而忽视对行为者的控制;经济往来中疏于管理,造成资产不清、债权债务不实;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无法实行等等。
3.虽然制定有内部控制制度,而且也较为全面,但仅仅停留在纸上而不执行、不落实,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来制约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实践中,或企业领导自身不注重遵守有关控制规定,或对员工的违规情况一味宽容,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频频使用例外原则,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信任度和威慑力下降,导致控制制度失效。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有的单位连必要的账都没有,或设立多本账,直接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虚假业务资料进行核算,人为捏造、篡改会计数据,乱挤乱摊成本,虚报收入和利润;有的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账务处理极度混乱;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使得员工相互勾结;有的单位很少进行财产清查,账实不符,大量潜亏隐藏在库存中。
(三)内部审计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一些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重视不够,或存在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内部审计工作难做;企业内部机构普遍人员缺乏,甚至有些企业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实际上与财务部门重合;一些企业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人员,但因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业务不规范,人员素质低,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在外部监督和公司治理乏力的情况下,又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健康积极的内部控制环境,财务报告处于控股股东或少数企业领导的绝对控制之下,会计信息的内在生成机制就存在问题,会计信息失真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一)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1.加强人力资源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公司必须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实行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薪酬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员工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特别应当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使企业领导认识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是企业领导的责任,同时也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教育,使之不敢、不愿参与财务报告造假。
2.全体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应树立内部控制理念
内部控制能否有效关键看企业员工有没有内部控制观念,特别是看管理层是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全体员工都树立控制观念,自觉内部控制,才能防止包括财务报告舞弊现象的发生。
(二)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并公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企业应当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使各部门、岗位 、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不相容职务应当严格分离,同时,企业还应当明确规定实物接触和保护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其次,制定各种作业程序、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并订立明确的控制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以便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实现预定目标。
第三,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规定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的权限,特别是在实行电算化条件下,更应加强职责划分,将不同功能工作分由几个不同的部门和人员来完成,以防止一个部门和人员可以操纵整个账务处理过程,并加强对有关数据文件的保护。同进还应当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体系,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企业的运行、债权债务的管理等。
第四,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要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对那些违反内部控制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控制规定进行惩罚,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它可帮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企业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企业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等进行审核,因此,内部审计除了帮助提高经营效率外,还有助于减少会计信息失真。为了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应当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于一般企业,也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摘要】本文注意到会计信息“面纱”后面蕴涵的利益关系,提出会计信息产权的命题,并着力揭示会计信息产权命题的基本逻辑。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是一个持续性的博弈过程,企业所有权分享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密切相关,剩余索取权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提供动力,并决定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动向。会计信息管制的内因在于矫正企业所有权分享下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无效性。
【关键词】会计信息产权 企业所有权分享 管制 交易费用 博弈
一、引言
长期以来,会计界将“会计信息”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输出“物”,因此过多地侧重于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环节的讨论,过分关注会计的技术属性而忽略了会计的社会属性的现实,导致我们忽略了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会计信息而受益或受损的事实。实质上,“会计信息”之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言,其实意味着“权利”。换言之,一旦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发生利益冲突时,会计信息“面纱”后蕴涵的各项权利就凸现出来。所以,不同利益相关者因为会计信息而受益或受损的事实要求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关于会计信息的各项权利问题,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不同国家和组织颁布的一系列公告中也均有涉及(李维安,2001)。对于会计信息的产权问题,曾对会计信息产权的利益主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刘峰,1997);曾专门提供一个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基本框架,并以其为基础研究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产权的畸形性问题(杜兴强,1998)。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会计信息产权这一崭新的边缘性论题的逻辑基础及其博弈过程进行论述,并内涵地提出一些可供经验检验的命题。
二、会计信息产权问题的基本逻辑
1 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实质上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契合(Jensen,Meckling,1976)和法律虚构(legalfiction)———更确切地,市场里的企业是一个由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的契约(周其仁,1996)。委托关系中,由于个人禀赋的差异、社会分工等因素的影响,人力资本所有者往往居于方的角色,而财务资本所有者则居于委托方的角色,而且企业是由人力资本所有者(管理当局,下同)负责日常经营的。由于委托方和方之间效用函数的差异,并不能够排除方在某些情况下以牺牲委托方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道德风险行为。为了防止管理当局“虐待”非人力资本,必须对其进行监督。但由于知识结构和交易费用的制约,资源投入者将不可能选择对企业的“投入———产出”过程(一个连续函数)和管理当局进行实时监督(real-timemintoring),否则资源投入者就毋宁选择自己直接经营企业。为此,恰当的激励有时必不可少。激励方案的存在虽不能够保证完全消除委托方和方效用函数的差异,但是至少可以部分弥合两者之间的差异程度。然而,要实现监督和激励的相容性(compatible),必须有充分含量的信息,因为监督需要信息,而激励可以促使方提供信息。
考虑到财务资本投入者是追求货币收益满意化的经济人,且最为关注货币收益,而企业会计又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葛家澍,1983),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净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因此管理当局通过会计信息这种替代变量,供远离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投资者了解情况。同时考虑到投资者对管理当局进行监督和进行相应的决策需要信息,这就衍生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和管理当局的信息提供之间的供求关系。会计信息的作用正在于其能够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的功效。在市场经济中,经过独立、客观、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维系并体现着委托契约关系的均衡(watts,1997),而以财务报表作为媒介传递的会计信息是衡量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是否相匹配、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的关键变量,因此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也成为公司治理机制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杜兴强,2001)。必须注意,上述对企业的契约性质的表述既蕴涵着拥有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是缔约的前提,也蕴涵着如下的思路:当财务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了资源之后,其必然相应地要求分享对企业产出的产权。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资源投入者拥有对企业产出的产权相应地要求对会计信息拥有产权。
上述论述内涵的逻辑是: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企业产出的产权会计信息产权。可以说,会计信息产权根源上是从企业所有权分享中找到其理论依据的,更具体地,企业剩余索取权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提供动力,而剩余控制权则决定着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但同时,企业所有权分享并不是导致有效率的会计信息产权的充分必要条件,适当的情况下,国家作为一种管制者的角色出现,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由,通过矫正企业所有权分享下形成的会计信息产权来确保其效率和贯彻、履行。
2 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及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必要性。会计信息的供求蕴涵着外部性(externality),而且外部性具有相互性:管理当局的盈余操纵(EarningManagement)行为可能给投资者的决策带来损害,而投资者的过分挑剔(overchoosing)行为同样可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居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丧失竞争优势。会计信息外部性的存在还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股东主要关注企业的持久性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债权人主要关注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而国家有关部门作为社会事物的宏观管理者,更多地侧重于对企业的社会贡献能力、社会积累能力信息的需求,企业的管理当局则主要关心自我效用的最大化。此外值得提及的是,股东和债权人主要是追逐货币收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而企业的管理当局则既关心货币收益、也关注一些非货币性收益如更多的闲暇、舒适的办公环境、更是热衷于构筑自己的经理帝国(empire)。利益相关者之间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通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economicconsequence),企业通过一整套通用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普遍需要。那么,必然就存在着部分利益相关者将因会计信息而受益,而另一些利益相关者则可能因会计信息而受损的情况。
既然会计信息供求过程存在着外部性,那么外部性就应该被内部化(in
ternalization)。这是Demsetz(1967)观点的延伸(Demsetz,1967)。按照Alchian的观点(Alchian,1965),可以通过产权规则对外部性进行部分的内部化。会计信息的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会计信息供求而产生冲突。冲突的解决必然衍生出明确双方对于会计信息的产权(一组权利)。若没有明确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那么会计信息供求过程中将充斥着强权逻辑(strongpowerlogic)。强权逻辑的存在将给会计信息的供求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利益相关者也将因此耗费巨大的交易费用,也容易引发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不公平现象。会计信息产权与会计信息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在于:会计信息对于各个利益相关者(供求方)的影响之所以成为外部性,是因为让存在利益关系的利益相关者的某方单独承担该会计信息外部性影响的成本太过于高昂,以至于不值得或不可能。为此,若能通过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界定或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恰当安排,使得会计信息外部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所共同承担,就可借以内部化(internalize)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当对会计信息外部性进行内部化的收益超过内部化的成本时,会计信息产权就得以界定和发展起来,不断地将会计信息外部性进行内部化。外部性的存在,要求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界定;外部性的存在导致的公共领域的边界,诠释着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效率,促使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优化发展。
3 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基本思路。
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就必然存在一个问题,即作为替代变量是否具有“充分性”的问题。考虑会计信息及其意欲反映的、关于企业产出的耦合度,那么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和效率角度的考虑,投资者并不追求完全的、100%的耦合,而只追求进行决策所需的、具有“充分”含量的会计信息即可。但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含量”,是一个动态的变迁概念,它大致取决于这么几项因素:投资者的决策模型、决策偏好,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和企业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若将满足投资者进行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的“充分量”作为契约性(contract)部分,那么与企业产出100%耦合的会计信息含量和“充分量”之间的部分就可以看作是剩余(residual)部分。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就可以表述为“在会计信息的契约性部分和剩余部分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过程”。注意到由于交易费用的制约,会计信息产权并不旨在消除会计信息的剩余部分,尽管一些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具有“贪婪性”,并希冀获取越来越多的会计信息。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其实是界定企业产出产权的一个关键环节。会计信息产权的内涵在于,其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和分配规则共同发生作用,影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产出的分享结果和比例(包括影响潜在投资者的期望),从而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导致资源的不同配置结果。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可概括如下:
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一个博弈过程
遵从上述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基本逻辑,企业的所有权分享对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影响是连续性的,而且在这个持续性博弈过程中,剩余索取权份额与企业投资者和管理当局进行博弈的动力相关,而剩余控制权则决定着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在对该博弈过程进行揭示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对企业的所有权进行一番解释:
企业所有权是一种典型的状态依存(States-contigent)(Aghion&Bolton,1992)。假设企业的总收入为R,W为工人应该得到的合同工资,L为对债权人的本金、利息支付额(假设工人的索取权先于债权人)。那么:(1)如果R≥W+L,则自有资本拥有者即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2)如果W≤R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描述。
当企业规模扩大从而转向社会公众筹集资本来满足进一步扩张的需要时,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就开始出现了。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带来了委托方数目的急剧膨胀,每个人的出资额在企业中占据的地位(百分比)逐渐下降,甚至微不足道。小投资者往往将追求定期的收益(股利或者利息)放在第一位,一旦他们不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他们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即以“市场退出”的方式来对管理当局进行“惩罚”,而并不希冀去撤换、控制或监督管理当局。其实早在公司制度创立的早期,亚当·斯密就曾经在《国富论》中指出“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业务往往一无所知,他们只是心满意足地接受每年或每半年公司分配给他们的股利,而并不找公司管理当局的麻烦”(斯密着,王亚南,郭大力译,1974)。此时,财务资本所有者作为股东拥有的是一定比例的企业剩余索取权,而剩余控制权实际掌握于管理当局手中。财务资本所有者实际上完成了委托方角色向投资者角色的转换。
在此种情况下,分散的委托方(投资者)理智地认识到,对公司的管理当局实施监督所引发的成本可能大于实施监督所带来的利益,因此他们往往会对积极地监督管理当局持有理智的冷漠态度(TheRationalApathy);随之,每个股东都希望其它的股东积极地行使监督权利而自己由于“搭便车”(Free-raider)而获得利益,结果由于众所周知的“囚徒困境”(Prisoner sDilemma)原理使得无人行使对管理当局的控制权而由管理当局“信马由疆”!因此着名的法学家Stock作出结论:“在股权十分分散的经济中,希冀股东监督管理当局是徒劳的。”
2 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的上述状况,对我们分析其中会计信息的产权大有裨益。这带给我们的思索就是,由于股权的零散性和过于分散性,使得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并不匹配。股东拥有终极的剩余索取权,但是剩余控制权更多的只停留于法律规定的、形式上的层面上,实质上的剩余控制权掌握在职业经理(管理当局)手中。当投资者需要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关决策,但原来的契约中又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而未注明且缺乏外部强制力的情况下,围绕会计信息的博弈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就是管理当局,因为管理当局实质上掌握了契约中未曾注明情况下的决策权。除非众多的分散投资者能够形成一个强势集团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从管理当局手中夺过来,从而在会计信息的产权博弈中占据优势。但这需要借助于集体行动,并往往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几乎不可能。作者认为,上述情形的出现,可能是基于以下的原因:
①会计信息初始产权界定使然。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初期,由于投资过热、过渡期内资金供大于求,以及投资者对投资以后会计信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由于未来不确定性所导致),使得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被随意地忽略了。那么此时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支配权掌握于管理当局手中,投资者几乎没有具备会计信息的任何产权。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这种状况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当时环境的使然。因为投资者认为在初始状态下(企业规模扩大初期)于自己是有利的。但不幸的是,后来的“累积性效应”出乎了众人的最初想象或者愿望。
②当投资者意识到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之后,会计信息产权初始界定的“累积效应”就开始呈现出其特有的顽固性。前期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极大地影响到会计信息产权的嗣后界定。即使投资者意识到会计信息公开是有益的,也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要求披露会计信息,而根据“相对福利要义”和“制度悖论”原理,此种会计信息的产权要求在这段时期内并不会实现。首先立法机关可能并不愿意立即采纳要求公开披露会计信息的诸多措施,尽管它可能是对投资者整体而言是明显有益的,原因在于立法机关认为一旦采取了会计信息公开的措 施,管理当局可能是首先受损(至少一无所获)的一方,他们完全可能、也有能力对之进行抵制。事实上,在1900年到1933年间,600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美国65%的制造性资产,2000多名职业经理实际上控制了美国的经济生活(Edwards,1961)。公司的管理当局决定着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他们掌握的公司正成为一种社会势力,在争夺经济权利之外还争夺政治权利(chatfield,1977)。
③在1900年到1933年期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化和投资者的分散化,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有者”(股东)事实上已经被和平“剥夺”了企业所有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决定是否持有一个企业的股票。如果他们根据各种正式或者非正式途径得到的消息(更多的是非正式途径所得到,但都未必是会计信息)判断不应再持有该公司的股票,那么他们将利用股票市场特有的“退出机制”来对管理当局进行惩罚。此时,寄希望于股东采取集体行动来限制管理当局是不现实的。曾经有一些人力图如此做,但是一则他们自身对经营者的直接影响十分地微弱,由于众所周知的“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使他们根本得不到公众的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就不可能将其主张转换为法规;二则他们本身并不能够约束管理当局改变既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状态,更不能迫使管理当局提供会计信息。最终,会计信息产权的初始界定状态处于绝对僵持状态,并未被打破。
④概而言之,缔结契约时,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个人有限理性和对未来不确定性认识的局限性,使得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未曾等到良好地界定,这种累积效应直接影响了管理当局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再次就契约中关于会计信息各项权利的协商和讨价还价。而资本市场追求公平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目标又赋予了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应有的产权,此种矛盾日益激化,陷于一种绝对僵持的状态,最终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良性运转。在这个过渡期间内,欲打破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绝对僵持状态,用于保护投资者对会计信息产权的外部强制力量的介入势不可免。这就是对会计信息的管制。
3 企业所有权分享下蕴涵的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无效性。
在管制出现前,会计信息产权主要取决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所有权的既定分享状态,这导致由此确定的会计信息产权仍然不能够将相当部分的外部性进行内部化。因此,当缺乏外部力量介入时,单纯由企业所有权分享因素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无法有效地将会计信息披露导致的外部性进行内化。原因在于:
①借助于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的产权,对外部性的内部化是存在着限度的,很大程度上受到交易费用的制约。交易费用的存在使会计信息产权作为内部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的一种机制不可能非常完善。作为缔约方的使用者(利益相关者,下同)出于理性的考虑,只愿意在“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的约束范围内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的产权进行讨价还价和博弈,一旦使用者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这个讨价还价过程将会终止,留下相当一部分有价值的资源置于“公共领域”(PublicDomain)之中。“公共领域”的存在意味着关于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暂时、动态的均衡,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就无法得到内部化。注意均衡存在时并非说外部性已经消失,而是使用者个人在“成本———效益”约束条件下不愿意就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与管理当局进一步展开博弈,结果公共领域内因为会计信息提供导致的外部性就由使用者默默(而极不情愿)地予以承担。一言以蔽之,当会计信息产权是使用者和管理当局之间依托企业所有权分享进行博弈的均衡结果时,任何内部化处于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都因过高的交易费用而意味着不经济。
同时应该注意,借助于企业所有权分享、通过缔结私人契约进行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性,留下了一定的公共领域,这意味着在该方式下没有投资者继续愿意对公共领域中的会计信息的产权进行攫租(rent-capturing)。但是,企业所有权分享方式下的公共领域边界不应该是它实际呈现出的那样大,归根结底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内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匹配。企业所有权分享方式下,最初体现为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抑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换取会计信息产权的效率;后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超越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财务资本所有者个人理性需要宣扬,因此财务资本所有者之间个人理性超越集体理性,导致会计信息产权界定长远来看的低效率。
②在上述分析中,作者进行的一个隐含的假设是将会计信息使用者看作是一个整体(假设使用者的同质性),但事实并非如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分割为若干利益集团,譬如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债权人、股东等,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并非一致,甚至存在着冲突。此外,单个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拥有的企业所有权份额、禀赋(可以用知识结构来简化表示)和由此决定的谈判能力 是存在差别的,那么将导致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的获取上面临差异,甚至对于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会计信息,管理当局在提供时也可能存在着歧视(discrimination)。这样,大的投资者可能因其财富显示信号导致的博弈能力而获得更多的会计信息,从而内部化大部分会计信息带来的外部性;而小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将获得较少的会计信息,或者甚至被愚弄,外部性对于他们而言,要么默默地承受,要么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拒绝承担外部性。由此可能产生大股东和管理当局共谋(collusion)损害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情况。而衡量一个资本市场健康和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恰恰是看其能否保护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
③在上述分析中作者的另一个隐含假设是投资者愿意,并能够与管理当局就提供的会计信息展开博弈。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使用者未必愿意直接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产权展开博弈。一则由于信息不对称,使用者并不能够立即辨别管理当局是否提供了充分的会计信息,或者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对管理当局的上述行为进行判断,在时间上具有严重的“滞后性”,需要根据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的结果呈现以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判断,而此时木已成舟,为时晚矣;二则对于股份上市的企业而言,投资者面临着诸多投资选择,当投资比例不大时完全可能以市场退出的方式将其投资进行转让(“用脚投票”),而不愿意耗费人力物力(交易费用的体现,还包括时间的机会损失)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讨价还价。其次,使用者也许并不能够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展开博弈。原因为:投资者可能只持有企业很小比例的股份,所以他们往往保持一种如前所述的、“理智的冷漠”态度,希望“搭便车”的心理使得无人愿意主动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博弈。因此,管理当局在与投资者针对会计信息进行的博弈中,一般来讲处于一种强势集团的地位,单个投资者无法与其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讨价还价。这是一种“公共知识”(CommonKnowledge),理性投资者当然会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往往并不希冀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博弈。那么投资者是否可以缔结一个联盟(coalition)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产权博弈?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该联盟同样是松散的,由于联盟内部每个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区别,所以仍然存在寄希望于“搭便车”的人,况且交易费用终将阻碍该联盟的自发形成。
由于股东之间联合通过公共选择(publicchoice)来制定共同政策的不可能性(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也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广泛的群体,所以财务资本提供者逐一与管理当局缔结私人契约要求,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而且考虑到不同企业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这决定了需要标准契约(standardcontract),即管制来约束会计信息提供的迫切性。
4 会计信息管制对会计信息产权的矫正。
企业所有权分享作为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一种方式,在交易费用为0(假设)或交易费用较低时(譬如在业主型企业、合伙制企业或投资者数目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借助企业所有权分享、通过私人契约的方式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比较有效的界定,其结果是一方的个人理性(财务资本所有者)抑制了另外一方的理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以此为代价确保会计信息产权的局部效率。但是,当企业组织形态比较复杂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借助于财务资本所有者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个人理性冲突、获得了个人理性的优势。出现这个结果的原因在于每个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使得集体理 性受到削弱、甚至荡然无存。理性的冲突带来了这样的结果:借助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低效率或不可能。这样,大量外部性未能够得以有效的消除,相当有价值的会计信息的产权被留置于公共领域之中。
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财务资本所有者之间个人理性冲突,导致集体理性的削弱和采取非合作的方式,人力资本所有者(管理当局)从而取得了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优势。但是,这是不正常的,尽管我们并不否认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拥有一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然而从本质上讲,企业会计信息的产权是奠定于企业所有权分享的基础之上的,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产权的拥有程度,体现为一种剩余控制权,应该与其分享的企业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否则,财务资本所有者/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剩余索取权和其他将无法得到保障,其投资也将置之于巨大的风险之下,如管理当局可能“虐待”其投入资本。如此,风险将威慑投资,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将不会发展,经济增长也因此出现障碍。
企业财务资本所有者应该拥有与其分享的企业所有权相应的会计信息产权,但个人理性使得如此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缺乏效率。对于这个现实与逻辑、现实的会计信息产权低效率和会计信息产权理应具有的效率之间的背离,最终需要通过一种补充措施,来试图克服通过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导致的无效的状态。由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关系到,至少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风险和投资关系、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强制力将势必介入,进行干预或管制,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界定。管制界定会计信息产权,是通过克服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悖的方式,以不同于企业所有权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方式来施行的。管制的目的、至少初衷是“矫正会计信息产权”(gettingpropertyrightsofaccountinginforma tionright),力图以一种中立的身份在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找到契合点。
通过管制矫正(本身也是一种界定)会计信息产权从本质上讲是离散的,当且仅当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和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时的不确定性无法实现对会计信息外部性的有效内部化时,管制才可能“反应性”地产生。这个论断可以从整个历史发展的纵向和历史发展的横截面中得到解释,美国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管制就是典型的例子。通过管制界定通用会计信息产权总是从通过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留下的“公共领域”的边界开始的,目的在于为会计信息产权的嗣后界定和博弈提供一个依据,使利益相关者对于会计信息形成一种理性地预期,因为会计信息产权博弈对初始产权界定是具有很高的敏感性的。会计信息管制的功效就是进可能地将会计信息的各项权利分配给最能有效运用他们的利益相关者,以促使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一种激励,维持一种有利于经济高效运转的分配格局。但是,由于执行成本方面的原因,管制也留下了一定的、与其联系的“公共领域”,在该公共领域中,企业所有权分享对会计信息产权界定起着补充的作用。
四、会计信息产权:小结及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
会计信息产权起源于会计信息的外部性,企业所有权是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基础,剩余索取权为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提供动力,而剩余控制权决定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会计信息管制是矫正会计信息产权的一种机制。应该指出的是,本文主要是以股东导向的企业治理为背景进行的研究,正如作者注意到的,会计信息是企业治理的一个关键环节,那么不同的企业治理框架下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是否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会计信息产权的应用应怎样借助其理解稳健性原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问题等都是有待研究的课题。此外,本文的一些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经验检验。
财务信息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工业企业中更加需要做好财务信息的处理和统计工作,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如果能够及时的获取较为准确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那么必将会使得企业更好的了解自身的发展状况以便于尽快的做好改变使得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进而确保公司能够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强的竞争力,使得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当前工业企业中对于会计信息的统计和处理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失真现象极为严重,这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如何有效的避免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确保企业获得有效的会计信息成为当前工业企业会计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并且极具现实意义。
一、工业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当前工业企业中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 而我们如果想改变这一现状就不得不先分析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哪,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规避, 工业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体制不合理的问题和监督机制缺位的问题。
(一)体制不合理
体制问题是导致所有问题出现的最根本原因, 在工业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中也是如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越来越强,尤其是企业对于自身管理的权力越来越大了,相对而言,国家对于企业的管理力度就小了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相当多的企业管理人员就会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因此,财务管理上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弄虚作假现象屡见不鲜,会计信息也就会出现大量的失真现象,并且在这种会计信息上的造假行为极为简单,不需要进行任何的成本投入,只需要更改一些数据就可以为自身捞取大量的利益, 这也进一步促使了更多的企业管理人员争相效仿以更改会计信息。 具体的弄虚作假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认为更改企业成本价格,在企业成本上做文章,人为的少计成本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开假发票,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出假发票的方式来对于会计信息造假;对于增值税进行造假,这种造假方式是最为恶劣的,这种造假方式不仅仅会虚增收入 ,还会因为不额外收取税收而造成更多的资金损失。这些造假行为的存在都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监督机制的缺位
体制不合理导致出现的各种造假现象以造成的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因为监督机制的缺位,正是因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才使得工业企业中会计失真现象的大量存在。
虽然在《会计法》中很久前就有了明确的规定指出相关部门要针对工业企业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督,但是正是因为现在关于监督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这种监督机制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即使是有些部门做到了一些监督工作也很不全面,没有很好的把监督工作做全面,监督检查的力度也不够,尤其是随着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企业管理的自主化也正在逐渐增强,这就进一步造成了当前企业获得监督的可能性更低了。
二、有效规避工业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措施
针对当前导致工业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进行会计信息失真的有效规避。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管理机制 ,尤其是业绩评价考核机制
对于工业企业内部管理来说,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是尤为重要的,针对当前的企业业绩评价考核机制来说, 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多的注重了结果的呈现而忽视了在业绩获得过程中付出的努力, 这种做法是很不可取的,因为往往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也更有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这就是当前我们在企业内部需要进行整改的首要内容。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监督体系
的建立能够在极大程度上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出现。 对于当前的监督机制来说,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职责不够明确,具体的工作落实程度不细致,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就需要根据不同的职能部门确保其不同的监管内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监督工作的有效合理的运行,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还应该从具体的会计人员入手,不仅仅要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具体工作能力, 还应该在极大程度上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培训,尽力提高其职业道德,确保规范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存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工业企业中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也是我们当前需要努力改变的,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深入的整改,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摘 要:会计质量失多是基于企业自身利益造假形成的。本文论述了什么是会计质量失真,失真的表现,并在分析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成因基础上,进行了对策思考。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 探析
2006年,我国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和国际标准的接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风险日益凸现,引起了高层的密切关注,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存在诸多质量方面的问题,经济泡沫成份高。由于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会计信息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银行的信贷决策、对企业管理层评价以及企业经济和社会价值评估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状况不单单影响企业本身,而是影响到整个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甚至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基于此,本文对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分析,进而为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的提高进行了对策思考,以期共同商榷。
一、会计信息质量概述
1、会计信息概念
会计信息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手段,为会计信息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的一种信息系统。会计信息涉及到企业运营的全部内容,可以直接反映企业资金运动信息。会计信息可以分为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这些都是会计信息载体,其计量和披露质量如何直接决定了企业信息质量的高低。
2、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企业会计信息能让使用者评价和预测企业的财务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状况,强调的是不论什么样的会计信息,如不能及时获得,它对决策肯定是无用的,便于财务报告利益相关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失真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特征,其表现为一种反向的特征,是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的一种人为扭曲。会计信息失真表现为一种虚假的会计信息反映,给决策者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影响。从外部利益相关人来看,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政府统计数据失真,导致宏观经济决策基础发生偏离;对投资人来说,投资人考虑的是投资的回报率以及及时收回利息和股息,由于会计信息失真迟早要传导到企业的业绩上来,最终导致投资人投资失败;对债权人来说,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银行等外部债权人的信任,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不配比。总之,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损害了社会利益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二、会计信息质量失真原因分析
1、内部利益和政府需要的驱动
据我国企业调查表明,亏损企业会计年度报告亏损比真实的亏损要大很多,表明企业虚增利润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由于我国对地方政府考核多以经济指标为主,如财政收入、GDP等,而企业业绩不但影响到地方政府的经济指标,而且也影响到区域的形象。所以,我国的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归属关系强,同时也受到地方政府政治环境影响较大。“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显现比较普遍。再加企业很多都是国有股权占比重较高,很多企业管理高层都是源于政府的行政任命。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和企业利益角度考虑,会计信息往往服务于政府的意图,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制度建设不健全及滞后
目前,我国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做出处罚规定的法律虽然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却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惩治不力的现象。在罚责方面,制定罚则时重惩处而轻防范,重规定而轻执行,不健全或执行不够有效的法律法规都为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留下了法律空洞。同时我国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也同样为企业会计造假提供了“自由”空间。经济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而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订及颁布,某些企业就会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3、会计人员自身职业素质不高
会计核算工作虽然有要求其客观真实的一面,但又是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其本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会计人员往往在利益、上级压力下,其职业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发生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就难以避免。据有关对会计人员道德意识抽样调查显示: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意见不同时,有11%的会计人员认为应当坚持原则,25%的会计人员认为应按领导意见办事,64%的人认为应根据指示做好技术处理。可以看出高达89%的会计人员认为应配合负责人并对存在问题作出掩示,完全置职业道德原则于不顾。这个客观上是由于我国会计行业对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不足,主观上是由于会计人员在单位还处于弱势地位,“站的住顶不住、顶的住站不住”现象比较普遍,往往不得不屈从于来自管理高层的压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
三、对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对策思考
1、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是前提
要从会计准则角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制度。只有“有法可依”才能谈的上“有法必依据”,从技术层面上来减少会计制度制定中可能出现的漏洞,不断升级会计失真的“防火墙”。要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不断完善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特别是对企业可以人为调节的准则规定,应尽快予以修订和完善,对于一些主观判断较强、选 择空间较大的会计政策的运用应规定详尽的限制条件,尽量减少人为调节的空间。同时要减少会计准则制定时的模糊性,对于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要尽量使用肯定的语句,减少模糊的语句。要灵活掌握政策制定给企业失真留下的空间,正确处理会计政策的统一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既不能过严造成会计政策的死板,又不能过宽给操纵会计信息留下可乘之机。
2、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体系是手段
任何工作没有业绩评价也就没有标准,也就难以促进工作的开展,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失真也是如此。要利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数学的成果,依托信息化优势,对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和会计信息风险状况进行揭示。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分为A、B、C、D、E五类,依照这种评级,监管部门确定每家企业的薄弱环节并进行重点监管,可提高监管效率。政府相关部门要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要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同时,通过信息沟通机制来了解各个部门检查监督情况,防止重复检查引起的效率低下问题。要鼓励与支持新闻媒体对企业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会计信息质量失真最终还是靠人来完成的,所以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非常重要。首先,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原则来处理会计业务和公布会计信息。其次,从制度上创新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关键要有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不能就信息而论信息,出了虚假问题不能把责任都归结于会计的不诚信。要酝酿出台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责任制度,用专门的制度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再次,要建立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制度,并实行会计人员诚信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上网管理,其诚信情况可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定,会计证年检以及用人单位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提高会计人员不诚信成本。
摘要: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普遍存在,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深入揭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寻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以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仍然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信息失真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度正日益提高,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依然不少。蓝田股份、麦科特的问题尚在查处,以及世纪星源、纵横国际、珠峰摩托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可信性产生了深深的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信任危机。本文就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认真思考,力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体现在虚假、违法和误导。《会计法》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法规都明令禁止公司编制、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但有些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等目的,往往采取操纵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就没有停止过,且在升级。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使得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真实。再者,上市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并且随意调整资产价值的大小、虚增收入或折旧或应收应付等科目任意调节利润,从而达到迷惑广大社会公众的目的。会计信息的失真,会掩盖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某些矛盾,造成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2.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这一规定对于防止知道未公开信息的内幕人士进行内幕交易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会计信息的不及时会给广大股市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带来误导,以至投资失误带来损失,将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
3.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随意。诸如报喜不报忧,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与公司相关的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宏观产业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根本就不披露。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容易产生内幕交易,造成公司内幕人士的“信息优势”,产生哄抬股价或刻意压低股价以牟取暴利的现象。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
1.巨大的利益诱惑。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而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从股票市场上“圈”到更多的资金,目无法纪,肆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而有些中介机构、管理部门为了从中“分得一杯羹”,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利益,在虚假会计信息生成和传播过程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许多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有些国有企业为了改组成功,就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通过证券委的审批。不仅企业本身乐于作假,当地政府也往往支持这样做,因为成立股份公司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又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而公司上市后,有些经营亏损的企业,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的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2.低廉的违规成本。违规成本低廉主要表现在其一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有些单位和人员,本来是执法者,但不认真执法,反而与上市公司串通一气,合伙作弊,使造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其二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比如《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像这类条文的规定,不仅威慑力不足,而且明示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对于胆敢冒险的造假行为,反而起了“鼓动作用”。
3.政出多门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目前我国制定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有关的机构有:全国人大、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体改委等五大部门。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尽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准则,但作为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制定的。由于两者职责不明又缺乏协调和沟通,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造成执行中的混乱,给揭露虚假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披露提供了诱因和可能。
4.有关管理部门执法不严,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虽然《证券法》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规,对会计信息披露行为起了规范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违规但没有受到处罚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股市中信息披露为“大户、庄家”的操纵行为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关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了违规行为,也客观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但不揭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三、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1.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化体系。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大致包括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制度及其他有关经济法规。在这一规范体系中,会计准则是核心。为使会计信息的生成、披露更加规范、恰当,应适时地修改、完善会计准则及统一会计制度。在我国,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应各司其职。财政部应主要负责制定在会计信息披露之前如何生成这些信息的准则,而证监会应主要负责监管,确认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
2.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作用,赋予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的地位。加强内部审计,有助于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出于私利而干预正常的会计过程的行为,有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
3.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公正审计制度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的必要保证。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应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严格推行合伙制,强化审计责任,走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职业质量。
4.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对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由上市公司予以经济赔偿,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从制度上规定他们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真实的信息,由其就所发行或交易证券的投资价值做出独立的判断,并据此做出投资决策,从而,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监管的目的和责任在于确保证券发行或被交易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供广大投资者利用,投资判断与决策应由投资者自行做出。这样做的优点是使投资者能够对股票的真正价值做出有效的判断,使股票的价格反映其内在的价值,实现股票市场的有效性,维持股票市场的正常运作。
5.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只要认真执法,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引入严厉的制裁,有利于司法人员对违法造假案件的裁决和执法,并使造假者名声扫地,甚至倾家荡产,饱受牢狱之苦,以警示后来者不重蹈覆辙。
6.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中国证监会下应成立专门委员会,由其对上市公司年报进行抽查复审,每年抽查面不少于三分之一。这样三年即可覆盖所有上市公司。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惩罚,侧重民事赔偿。这样,可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摘 要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括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一定时期的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因而治理虚假会计信息,既需要努力消除和改变易于导致其产生的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也需要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
关键词 虚假会计信息 产生机理 治理措施中图分类号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为我国21世纪促进经济发展的会计工作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新《会计法》同原《会计法》比较,进一步突出了《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针对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列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并制定了相应的条款,以期遏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局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日益重要,我国出台的新《会计法》是否能切中会计信息失真的要害,并进行切实有效的治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图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出发,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以往人们谈论会计信息失真,往往只关注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性,这样就很容易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归结为个别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或思想品质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所制定的治理方法如隔靴搔痒,难于切中要害,也就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表面看来,多数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都具有主观故意性,但如果不搞清楚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动因,也就很难正确评价虚假会计信息的性质,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探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手段,应首先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入手。
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括内在(主观)动因和外部(客观)环境两个方面。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内在动因是其主观基础,外部环境是其客观条件,只有这两方面共同发挥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一)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
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企业利益,也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及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会计人员为讨好企业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虽然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 颉?/P>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因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逐步成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管理者也要求生产真实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设置真假两套帐,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如果不制定良好的制约机制,限制和杜绝企业通过会计信息去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同的帐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二)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
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各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三)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我国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记帐外,多数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企业负责人主观上想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归纳起来,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平均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
(一)法律
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要想通过法律手段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虚假会计信息的非法性。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首先,是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制约。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会计法规的制定应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尤其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必须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会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其次,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这就要求制定会计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为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虚假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第三,是受人们的法律意识制约。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如果人们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下降。第四,是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执行情况制约。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的执行情况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我们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但如果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处罚不力,或疏于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客观上就会形成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日益泛滥。
(二)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
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温床。比如,我国的个别地区或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有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避免;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若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根除腐败现象,虚假会计信息也就难以彻底治理。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完全依赖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作后盾,会计人员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
(一)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消除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来看,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有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允许企业按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帐项调整,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量不直接采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帐簿记录进行调整。这种做法相当于管理部门成为会计信息的部分生产者,并以此割断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能完全避免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虚假会计信息所造成的危害。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
(二)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采取过硬的具体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如现在试行中的会计人员委派制,就是降低这种影响的尝试。在确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时,应将考虑的重点集中在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防止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我国原《会计法》由于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人员,没有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新《会计法》在这方面则有了很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由于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以形成恶劣影响的“琼民源”虚假会计信息案为例,虽然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但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却比其他犯罪活动轻得多,这就更使得会计信息的造假者有恃无恐。笔者认为,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2.加大执法力度。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思想水平不断提高,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
4.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既然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难于完全分离,为了减少和防止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就应将管理工作深入到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有效地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虽然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普遍,但多数企业的虚假会计信息仅仅在于骗取投资者、债
权人或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信任,并未给他人造成直接损失,或者损失不明显。人们对这类虚假会计信息缺乏足够的警惕,在会计法规中,也常常是规定不得如何如何,对违反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恰当的行政管理手段是非常必要的。连云港市采取的建帐监管制度和呼和浩特市采取的会计帐簿统一管理制度,都是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有益尝试。会计信息失真,虚假会计信息产生,其具体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极为复杂,要治理,就不能单纯靠一种措施,而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为此,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总之,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善。产权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以及委托一关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最后提出从明晰产权、加强会计规范建设、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以及强化契约关系等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就是会计信息失真“催化’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 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 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 ”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博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博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 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善。产权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以及委托一关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最后提出从明晰产权、加强会计规范建设、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以及强化契约关系等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使交易费用越来越高昂,最终导致交易的停顿,企业由于无法筹集到资金而纷纷破产,银行倒闭,失业率高,物资短缺,物价飞涨,整个社会将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中。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就是会计信息失真“催化’的结果。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存在十分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探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 会计信息真实性及其相对性和动态性
所谓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指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可以说,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了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损害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告诉我们,真理是相对的和发展的,而不是绝对的和静止的。因此,我们认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主要是因为会计信息是客观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从哲学上说,意识对存在的反映既受反映者本人的条件的制约,也与所运用的工具和方法有关,因此,会计信息的这种反映既与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品德等有关,又与会计准则、制度、程序、方法等紧密相联。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他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作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由其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
从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言,受会计自身特点的制约,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也会影响到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首先,会计对经济活动(在会计上表现为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是通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实现的。会计所运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肯定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如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是以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这就使会计反映的当期利润与当期实际现金净流入可能不一致,从而使利润缺乏实际货币保证,会计收益的概念与人们通常的“经济收益”的概念有差异,会计提供的仅仅是名义收益加非“真实”收益。其次,对相同的会计事项,往往可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这种可选择性虽然也有一定原则以供遵循,但由于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才最合适完全取决于客观环境的要求和当事人对其合理性的判断,因而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我们很难说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哪个方法得出的结果就是不真实的,这就给判断是否“如实反映”带来困难,例如,存货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辨认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各种加速折旧法等,不同的方法必然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但我们无法证明自己的结果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模糊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界限,因此对会计而言,无所谓真实不真实,只可说客观不客观。第三,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会计核算中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应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的吻合程度,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之所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动态的,主要是因为世界在不断运动,经济活动经常变化,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某个时期和某个时点的经济活动的情况,与当时的客观环境是相适应的。从发展的眼光看,都是历史的和过去的。在当时条件下,基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但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会计的理解逐渐深化,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断完善,对经济活动的会计反映要求会发生变化,原来被认为是正确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不正确,原来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可能变得不真实。相反,一些原来认为是不正确或不可能的做法可能会得到承认和支持。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以一定的条件为转移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呈现动态性。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分析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从产生过程看,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实务中通常所说的“假账算算”就是指的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虽然会计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客观的经济活动,但由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真账假算”。当然也有二者同时存在的可能,即“假账假算”。
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判断会计信息失真是有意造假还是无意失实,其标准应是当事人 是否有故意使信息失真的动机。具体可以依据下列两个标准进行判断:(l)当事人是否有造成失真的主观愿望。(2)当事人是否可从中得到个人利益。根据会计信息与会计处理的关系,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制度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会计技术本身的局限性等引起的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客观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可以说,这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原因。从理论上说,这一部分的会计信息失真可以通过制度的变迁得到改善。会计操作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是指由于会计操作的错误(可能是主观的和有意的,也可能是客观的和无意的)引起的会计信息歪曲反映会计事项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会计处理方法选用不恰当、对会计事项的判断欠准确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中的个体有各自的利益,每个个体都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个体不可能无限地扩大自身的利益,因为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于组织中的其他个体行为不影响该个体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因此,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对组织中的其他个体的利益影响最小。这种由于不同个体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产生的个体的最优行为解的集合就是规则,规则的集合形成制度。可见,制度的实质就是合同,一个关于组织内个体行为及其后果的合同,而制度的形成是多万博养的结果。
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说,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同时按照诺斯的制度定义,会计制度还应该包括约定俗成的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当然也不能例外的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养的结果。理想的会计制度要能充分兼顾各方利益,成为博弃双方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社会契约。任何人若想通过违反制度来得到什么好处,则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惩罚,从而是得不偿失的,制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规则。而我国会计制度的制订无论从空间还是从时间上都缺乏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旧的会计规范亟待更新,新的会计规范尚未建立,会计规范中也难免有漏洞和有不完善之处。二是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经济学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考虑了交易成本之后,假定个体只有有限理性,每个个体都在他所依存的体制所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于个体利益的不同,在组织中将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
一般而言,企业产权中有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等几大主体。政府最关心税收的征缴;债权人最关注其债权是否能按时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关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资产能否保值和增值;经营者关心业绩的增加是否给自己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关心股票的价值和公司的业绩。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出现利益冲突。而经营者的地位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即经营者直接管理着企业,他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负直接责任,因而他有着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然而,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只会提供信息披露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也即信息披露量满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要求。许多信息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应该披露,而经理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只会选择少量披露甚至不披露,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经营者“偷懒”动机会带来“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问题,即经营者有动机操纵会计信息生成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从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由于各自的利益目标不同,对信息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信息使用者确实需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而有些则不然。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信息使用者,因为它们肩负调节社会经济运作、管理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它们能直接感受到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后果和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但是有时由于个人、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驱动,出于某种特殊国的如粉饰政绩或隐瞒事实等的需要,他们可能并不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会计信息时它们的目的不利的话。从债权人角度分析,它们关注债权是否能按期收回,也应要求真实的会计信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尽早采取对策。目前企业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是否所有银行真的都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呢?恐怕未必。这里同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问题。目前我国的银行大部分是国有银行,接受贷款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如果说在贷款发放之前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有所要求的话(实际上连这一点都存在疑问),那么贷款发放之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银行和信贷部门及信贷人员自身业绩考核的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对他们不见得有好处,二是就算他们知道借款企业的真实情况(当然是财务状况不好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做些什么。剩下股东,应该说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是最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因为他们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最明晰,其利益相关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而论,投资与投机并存里后者占的比重较大,以赚取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民”甚众,而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却为数甚少,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对广大股民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关心的是会计信息是否会令股价上升因为这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有时,不同的产权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标,可能相互串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这不仅可能损害其他产权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例如,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动机,经营者可能与某些以短期炒作、获取差价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走到一起,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借以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最终贻害社会和坑害广大中小散户股民。“琼民源’案件即为典型一例。可见,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对称。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企业中极为重要的两大机制。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结构影响组织中个体的行为,即不同产权结构可以导致同一个体作出不同的行为。产权指的是人们所接受的、与物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物有关的行为规范。违背这种行为规范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产权在组织中的具体表现为制度。制度框架通过影响个体获得的报酬及其违规应付的代价来具体影响个体行为。
在很多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称的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与经营者的劳动合同是采用完全合同的形式签订的。合同的谈判是一次完成的,经营者的业绩与报酬在事前就被一次性规定了。这种合同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不能及时地按照经营者所作贡献来对经营者进行对等的激励。经营者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心理上的不平衡加上物质上的不满足成为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处于变革的年代,可变因素太多,制度不够健全,企业缺乏严格的、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者让渡给经营者的权力过多,并且对让渡的权力不设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经营者拥有过大的权力,无人监督也无人敢监督。因此,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改变经营者的目标函数、抑制其“偷懒”动机;另一方面又没有恰当的监督机制,减少经营者“为所欲为 ”行为,这样,个体实施违规行为的风险很小,预期收益很大而预期成本很低,违反制度所得的好处大于受到惩罚导致的损失,造假者得好处,不造假者反而吃亏,这就使得个体有了实施违规行为的理性依据,因而促成了个体的违规行为,“X—非效率”问题、“五十九岁”现象、“穷庙富方丈”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企业中存在着委托一关系。根据科斯奠基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企业的委托理论实际上是对企业的契约组合理论的具体化。契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契约的另一方为资产的使用者,即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独立自主地对企业资产进行经营活动,人成为了企业的“内部人”;而股东则“已没有任何权利与那些已成公司资产的东西发生实际联系”,成为了“外部人”。委托人和人之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种不对称既有时间上的,也有内容上的。
企业中存在的基本的委托一关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由于二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其利益目标也不相同,经营者可能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所有者,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这种委托一关系由四个更低层次的委托一关系组成,形成一个多层面的、金字塔式的委托一关系。
(1)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2)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3)企业内部经营者与会计部门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虽然经营者直接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对经营者负责,二者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也可能有着不同经济利益,加上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就可能造成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如为了贪污、挪用公款等),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逃避惩罚。
(4)会计机构内部会计主管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一关系。
因此,由于委托、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导致双方的目标不同,人不可能完全按委托人的意图进行企业行为,利益冲突是个体使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人有机会进行一些危害委托人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从而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是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
产权是伦业取得市场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只有产权明晰的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合同,该合同广义地规定了哪项任务应当由企业中的哪些成员来完成,在这里,基本权力(收益索取权、使用权、让渡权)实际被分割给了不同的利益团体。在产权不明晰的企业里,权力的让渡不足,使得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市场,未能按市场的规律实施企业行为,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并未按市场的需要提供。
只有产权的明晰界定,才会使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在这两个条件之下,资源的配置相对地有效率:经营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时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场而非所有者的旨意来实施经济行为。同时,会计主体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规范组合方式,充分发挥会计规范的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产权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的研究成果得到验证,即会计信息失真在私营企业大都表现为虚减利润,以逃避交税;而在国有企业则大都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业绩良好的形象,使经营者获得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
此外,产权明晰有利于改善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博弃的充分性。当会计主体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要按严格市场规律办事的时候,由上至下而制定的会计制度便会凸现出更多的不足之处,从而产生变革的力量。利益主体的变革要求博弈更新进行,从而改善博弈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是会计规范建设上存在缺陷。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对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博夺主体不到位,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会计改革之初,为了减少会计制度变迁的阻力,使会计准则能早日出台,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会计实务,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衔接,即由政府直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来制定中国的会计准则应是无可厚非的。与此同时,每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与论证,最终使准则能为各博养方所接受。政府机构要维护该机构制定的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其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不经济现象。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奕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三是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多层级的、复杂的委托一关系,因此理顺委托方和方的利益关系就极为重要。
经济行为的后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实施经济行为的个体的选择,即决策厂是由于环境的原因,造成经济行为最后显现出如此的后果。委托方只能观察到经济行为的后果而不能得知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身。而在事前辨别经济行为的后果到底是由于主体的选择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成本极高。因此,委托方应当根据某些假设(如关于人偏好和冲击的分布函数等信息),根据经济行为的结果为人确定一个报酬方案。委托方应当使得在这个方案下,人将不但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同时也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这样,委托人和人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一致性基础,使指利益关系清楚,减少利益冲突,从而减少由于利益冲突原因而产生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我们设想,首先应当尽早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并购行为,活跃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人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对经营者的基于其经营成果的有效合同激励机制(如使经营者部分持股或给予其股票购买选择权等),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趋于一致,从而改善双方的“激励相容性”。此外,应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可以考虑将会计按其职能和作用的不同分成内部管理会计和对外报告会计,前者仍属企业内部委托一网络的一环,受托于经营者,起参谋和决策支持作用,后者则直接受托于董事会,起反映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明确界定对外报告会计部门的产权,即拥有据实核算反映权和监督权,但以不损害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权为限,不得擅自于涉经营者的决策甚至替代其作出决策。对于经营者 的一些明显不合理、不合法以及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应拒绝进行业务处理,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为抑制对外报告会计人员其与经营者“串谋”欺骗所有者、出现“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还需在机构设置上强化内部的制衡和约束机制,加强基础工作,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减少或消除“X—非效率”现象,同时,建立一套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机制,使其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目标函数一致,最终使所有者、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三方达到经济利益上的“激励相容性”。
四是强化契约关系。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的事后支持制度是重要的。合同关系的强化有利于降低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从而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首先,必须使企业中的个体严格地执行已经订立的合同。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一个科学的、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以使得违反合同的成本极其之高,远远高于违反合同可以得到的利益。同时,防止那些等到饼做大了以后想捞一把的行为。尽管饼做大了是他的功劳,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新的谈判,而绝对不允许机会主义。
第二,应当订立关系合同而非完全合同。合同中应当允许一定的发展余地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来确定风险和报酬。此时,违规行为变得没有必要,或者说违规行为的成本变得很高,合同当事人就不会故意地选择舞弊、欺诈等违背合同的行为,从而可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除以上几方面以外,我们还应净化会计信息的需求环境,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会计信息市场,使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需求,从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杜绝会计信息的失真。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使会计信息化成为会计发展和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会计信息化的深化和发展离不开会计理论的创新、指导与支持。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之上的传统会计理论受到什么样的冲击和影响,是否还能继续满足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其间学者们从信息技术、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网络会计、会计信息化等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传统会计面临的冲击和挑战,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会计的确认、会计计量、会计披露、会计工作流程、会计方法、内部控制、会计组织、会计人员等会计理论和实务领域及范畴。关于会计信息化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影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传统会计理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导致会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因此要对传统会计理论体系进行全面改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传统会计理论受到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但并没有触动会计的本质和内涵,在新的环境下,传统会计理论仍然适用,只是需要正确理解其本质,对其重新认识和诠释。
应该承认的是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传统会计理论的确表现出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并受到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但会计信息化究竟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哪些方面带来了冲击和影响,影响的程度如何,是否属于实质性影响,对于这些问题目前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探讨。特别是从目前搜集到的资料来看,真正研究会计信息化对传统会计影响的论着较少,而其中探讨对会计实务和工作影响的较多,大多是针对会计的技术手段展开的讨论,特别是针对会计实务工作和会计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的探讨,而探讨对会计理论影响的较少。笔者认为其原因在于对会计信息化的涵义没有一个正确和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传统会计理论中相关范畴也缺乏正确的理解,因而无法准确把握会计信息化对传统会计理论产生了多大程度的影响,也就无法判断传统会计理论是否还能满足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无法明确会计信息化发展和变革的方向。究竟是要对传统会计理论进行不断的修补,还是要发生质的飞跃,创新传统会计理论,构建会计信息理论新体系?这已成为制约会计信息化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亟待深入探讨和解决。因此,本文将在明确会计信息化内涵的基础上,系统探讨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传统会计理论受到的冲击和影响,重新诠释相关范畴,从而明确应对的措施,以指导和推动会计信息化的创新和实践活动。
二、会计信息化的内涵
会计信息化的概念最早是在1999年“会计信息化理论专家座谈会”上提出的,当时对会计信息化涵义的理解是:“会计信息化是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会计进行重整,并据以建立开放的会计信息系统,该系统将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业务处理高度自动化,信息高度共享,能够主动和实时的报告会计信息。之后,很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会计信息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和诠释,但对其涵义尚无一致的界定。目前较权威的观点是杨周南教授在其论着《论会计信息化的TMAIM体系架构》中对会计信息化核心内涵的界定:”在会计行业和组织或企业会计活动中普遍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开发和利用会计信息资源,使会计信息资源成为全社会的共享财富,以推动会计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会计信息化的战略目标是:”促进会计行业、组织或企业会计管理活动和会计业务的变革,以推动会计事业的发展。“可见,从本质上讲,会计信息化是会计与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发展过程,是技术变革和理论创新不断互动和融合的过程。
三、会计信息化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影响及其重新诠释
1、拓展了会计基本假设的内容和形式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做出的合理判断,是会计活动得以进行的基本前提,是环境赋予会计工作的基本特征。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建立工业经济基础上的会计基本假设必然会受到冲击和影响。
会计主体假设是为了明确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立场及对其空间活动范围的界定。传统会计主体是以有形的实体组织为主,有明确空间范围。但会计信息化下出现的虚拟企业等临时性的结盟组织使会计主体出现了模糊性、整合性、不确定性,更加不易确认,于是,有学者认为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已不再适用,提出用“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等假设来取代之。对此,需要明确的是会计主体并非完全等同于有形的会计个体,它应具备两个特性:拥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和自主支配的经济资源,并能独立做出决策;对自己控制的经济资源及经济行为承担责任。很显然虚拟企业是完全具备这两个特征的,其模糊性、整合性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客观存在,其形式上的多变也并不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反而更加显示出其会计处理高速、便捷的优势。因此,虚拟主体的出现只是丰富了会计主体的形式,拓展了会计主体假设的范围,在会计信息化下会计主体可以是实体主体与虚拟主体的并存。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按既定的目标无限期地经营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清算。它是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等原则的基础。然而由于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会计主体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加剧,使得人们更难于辨别一个主体是否在持续经营,于是,有学者认为这动摇了持续经营假设存在的理论基础,提出应用破产清算假设来替代持续经营假设。对此,应该明确的是持续经营假设并不表示企业不能破产清算,而是表明在正常的环境因素下企业能够生存,这样才能在此基础上遵循会计原则,对其经济业务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无论是传统意义上有形稳定的实体主体,还是会计信息化下的无形易变的虚拟主体,都不会无限期地存续下去,都会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只不过是存续期长短的差异,但这并没有影响企业遵循持续经营假设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仍应遵循持续经营假设,而对于那些存续时间较短的企业可使其提早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依据清算会计程序进行处理。会计分期假设是指为及时总结企业的经营情况,人为地将企业不间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它为定期报告企业财务状况,确定经营损益提供了前提,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一种补充,也是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依据。然而由于会计信息化下会计信息的实时加工和传送成为可能,会计期间的间隔可以趋向于无穷小,财务报告期的大大缩短,特别是XBRL技术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应用,使得低成本、高效率的联机实时交互式会计报告成为可能,规定会计期间似乎变得不再重要。于是,有学者提出应用“交易期间假设”替代会计分期假设。对此,应该明确的是会计分期假设的意义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比性,实时高效、个性化的会计信息并没有改变人们对会计信息需求的本质,它只会影响会计期间的长短而不会使其消失,也并未否定会计分期的存在。而如果以交易期间作为会计分期,因难以保证各个交易期间时间间隔的一致性,反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假定货币币值稳定。它解决了会计计量的尺度问题,而货币性信息的效用则是以币值稳定为前提。然而会计信息化 环境下,虚拟货币的出现,企业间技术、资本自由流动的加剧,对非货币信息的重视,使得货币成为观念的产物,也加剧了货币需求的不稳定性,仅以货币反映的价值信息很难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货币计量假设受到冲击和挑战。于是,有学者认为,应用以电子货币计量为主的“在线货币假设”替代货币计量假设。对此,应该明确的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不排斥非货币单位的补充运用,而传统的会计核算中也一直是以货币信息为主,非货币信息为辅,这并没有违背货币计量假设。虚拟货币的出现只是增加了货币计量的形式,加速了货币的符号化,使其变得更加无形和抽象,但这并未消灭货币或者超越价值抽象的范围。另外,货币本身也并不是一个充分稳定的衡量单位,币值稳定作为货币计量的附带假设,所受到的冲击在通货膨胀环境下也存在,但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仍有必要坚持币值稳定假设。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化对会计基本假设虽然带来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但并没有改变其实质和内涵,只是拓展了会计假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使其更加多样化,会计基本假设仍然适用并将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促进了会计目标的融合和实现
会计目标是会计所应达到的境地或标准,是对会计自身所提供经济信息的内容、种类、时间、方式及其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它是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指明了会计实践活动的目标和方向。关于会计目标的讨论,理论界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目标应定位于提供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强调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但由于它们都把信息使用者当作一个完整的群体来看待,因此只能提供共性的信息,无法满足使用者个性化的需求。而会计信息化使信息提供者与信息使用者的实时双向交流成为可能,不同使用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获得多元的个性财务报告,充分满足了使用者的需求,既有助于决策者的经济决策,又有助于反映受托者经营责任。因此,会计信息化下的会计目标应是两者的融合,即向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而这一点在新准则中已有所体现:新准则针对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仍不够完善的现实,确立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同时说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体现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双重要求。因此,会计信息化的实现并未改变传统会计目标,反而利用其网络技术平台的优势,促进了会计目标的融合和实现,更好地满足了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3、强化了会计的各项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的功能,即会计能够干什么,是会计工作本质的体现。实现会计信息化之后,信息的处理实现高度自动化,会计的反映职能得到更好地实现。同时,由于实现了实时和自动的核算处理,使会计人员从繁杂、重复的会计日常事务中得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有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而会计信息的实时跟踪,使会计人员能及时了解企业内部各信息系统及供应链上的有关信息,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会计的规划、调节、监督、考评、决策等职能也得到了加强。
4、突破了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标准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会计只能确认企业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而对尚未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则不能进行确认。新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然而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这一标准暴露出了很多缺陷:由于信息反馈速度慢;无法确认企业因长期生产经营积累形成的无形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资本;无法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的信息,以及大量与信息使用者决策关系密切的预测性信息,因此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企业的收支均在同一交易期内完成,使得权责发生制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收付实现制则成为会计信息化下会计确认基础的客观必然。会计信息化下强调的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重的确认标准。
5、丰富了会计计量属性的形式
会计计量既是其他会计处理程序的前提,也是其他会计程序的结果。一个完整的会计计量模式,除计量对象外,还包括两个要素: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仅以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难以对无形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准确计量,也难以反映产品和设备的真实价值,其反映的会计信息滞后,使得公司管理当局无法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会计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的职能无法发挥出来,因此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得到完整、准确的反映,就必须丰富会计计量属性的具体形式,这一点在新的会计准则已有所体现:在新准则中,原来的历史成本原则已作为会计计量的一种属性出现,新准则全面引进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并明确了计量规则。公允价值的引用意味着会计确认与计量不再一味记录过去,更多的是需要面向未来。而由于各种计量属性各有所长,因此应尽可能根据各种计量属性分别计算,并将各自不同计量结果交给信息使用者,以更好地满足他们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6、促进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满足
会计信息化对会计目标和会计假设的影响,同时也波及到与其相关的或以其为基础的会计原则。会计信息化下,信息使用者的投资策略呈现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趋势,其信息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一些原来看来不相关、不重要的信息变得相关而且重要。而一些现在看来非常相关、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会变得次相关和不重要,这使得传统会计信息越来越难以适应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而变得不甚相关,相关性原则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发生变化,重要性原则的侧重点也不得不进行调整。信息的实时获取和传递,以及提供信息的多元化,将更有利于满足信息使用者多样化的需求,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快速灵活地选择各种信息组合,信息的相关性和重要性更多地取决于使用者的个人判断,及时性和可比性也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会计信息化的实现更有利于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7、推动了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
财务报告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产物,是会计处理程序的核心环节,主要目的是向需求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传统财务报告是一种定期报告模式,披露的主要是以过去交易为主、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单一的、货币化的、通用的会计信息,难以满足信息化环境下信息者使用者对信息的全面化、多样化和及时性的要求。会计信息化下采用的是一种实时在线财务报告模式,它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提供的是一种更为全面完整的、易理解的实时交互式专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得到提高,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和多元化,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全方位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事项的即时信息,其范围涵盖财务及非财务、货币及非货币、历史及实时等全方位信息。而XBRL技术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应用以及相关标准体系的建立,更是推动了财务报告模式的变革,一种跨平台、跨语言、低成本、高效率、实时交互、面向未来的财务报告应运而生。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化的确对传统会计理论带来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使其表现出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但这种影响大多并未真正触动传统会计理论诸范畴的实质和地位,因为不少问题实际上在以前就已经存在,并非是由会计信息化环境带来的特有问题。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经历着由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又产生新的质变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会计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会计实践,进而不断作用于会计准则和规范等应用理论范畴,这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 ,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对会计应用理论的修修补补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对会计系统的要求,亟需通过改变会计的概念结构甚至基础理论,并用新的理论去指导建立新的应用理论体系。因此,会计理论要想满足会计信息化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和挑战,就不能停留在对传统会计理论的不断修补上,而是要发生质的飞跃——创新传统会计理论,构建会计信息化理论新体系,从而更好地指导和支持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和思想同传统的会计理论之间的日益不适应,迫切要求会计理论的变革和创新,呼唤会计信息化理论的诞生,会计信息化应该体现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变革的要求,积极反映会计与技术的结合及相互影响,构建会计信息化理论体系已成为制约会计信息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财会业务操作流程欠规范
对经营商品品种多、数量大且分店多的连锁零售企业而言,会计核算需要经过相当多的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度,因此,财会业务需要相对合理完备的操作流程来支撑。但由于我国连锁零售企业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各项制度措施尚未完善,有效的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建立,在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缺乏规范的完善的账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操作流程可资借鉴,大大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处理能力,无法快速有效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这种情况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会计信息应有的反馈功能,或多或少给连锁零售企业总部的宏观调控带来不利。与此同时,连锁零售企业一般有多个分公司(分店),企业总部需要联系市场环境并根据各分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来进行财务分权,开展有别于非连锁零售店的会计核算及全面预算工作。目前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已陆续有相应规范化操作流程,但相对于零售企业这一特殊的行业来说,还需要更加详备规范的流程。在实际处理会计信息的过程中,部分财务人员无法明确分工合作,出现了核算会计开具商品付款凭证、结算会计开具商品进货凭证等不合理不合规的现象,最终引发货款结算时多头查账、对账的情况。
二、会计信息覆盖面窄
连锁零售企业需要各种类型的会计信息资源。然而,对于会计信息资源的开发,不少企业仅侧重于对某一类型信息的收集整理,比如部分连锁零售企业中财会人员的工作不够主动,多把精力集中在编制记账凭证上,仍停留在处理财务会计领域的日常账务层面上,按部就班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填写原始的会计凭证,而没有主动地去拓展利用其它的会计领域如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的信息;同时,企业的财会人员很少参与运作具体的企业经济业务,在进行财务报表等各类分析时只是有所选择地使用各业务部门传递来的单据及信息,因此,未能真正地结合公司的经济业务与财会业务来对整体业务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使得财务报表分析没有深入业务活动的实质而仅对原始数据进行简单罗列,出现数据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的现象;同时,也导致了信息开发的力度不强、开发覆盖面过窄,造成了重财务信息轻经济业务活动信息的局面。而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剧烈,连锁零售企业的决策也越来越需要得到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各类会计信息的支持。但目前,连锁零售企业会计信息的覆盖面不广,综合利用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等各类会计信息的能力有所欠缺,使其在企业经营中全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复合型会计人才少现有不少零售企业中,会计从业人员仅能简单地进行记账、算账等工作,整体技能普遍偏低,会计技能较单一,缺少新的知识技能。而我国连锁零售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对会计信息处理也将不断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在企业内部及外部均将有越来越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如供应商、客户、工商、税务、银行等各政府企事业单位及金融部门等,会计信息涉及到更多的部门及更广的群体。因此,连锁零售企业对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信息的能力要求也将越来越高,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能够担负财会工作职责,从传统的记账、算账、事后报账工作方式转向预测、分析、决策这样一种全新的会计信息处理模式,还要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外部其它对会计信息有需求的相关单位如投资者、供应商等提供企业会计信息及相应会计服务。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多数连锁零售企业缺乏具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会计专业人才。
三、强化会计信息处理的对策建议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会计信息的恰当处理有利于连锁零售企业应对竞争、把握商机、有效决策等。因此,会计信息处理的合理合规对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针对会计信息处理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综合运用电子操作系统、规范财会业务操作流程、拓宽会计信息覆盖面及提高财会人员综合能力这四个方面来寻求对策。
(一)综合运用电子操作系统
针对连锁零售企业会计信息处理的现况,建立起高效智能的信息处理系统,以便快速处理企业的会计信息;已建立起电子操作系统的企业,可以进一步构建系统数据分析模块,充分利用系统发达的信息处理功能,将商业信息系统中的收银、存货及成本等数据直接导入到操作系统软件中,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并能自动生成直观的数据分析曲线图表。财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对商品进行大类分析,还要注意根据分析的需要对系统进行指标设定,利用电子审核系统对门店用款进行审核与支付,扩大电子操作系统的综合运用层面,使得企业相关部门能共享会计信息,使之成为连锁零售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有力保障。
(二)规范财会业务操作流程
一般来说,连锁零售企业由于营业额大、原始数据庞大、核算量大以及管理层级多,信息的处理需要经过较多的流程,信息处理的难度较大较复杂,因此,会计信息的规范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财会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合理成为有条不紊处理大量会计信息的有力保障。会计信息是财会人员依据会计规则来加工处理而形成的。因此,会计信息的处理会受到会计规则流程的影响。针对连锁零售企业的特点,依据“流水作业、合理分工”的原则,制定会计信息处理的操作规程,规范进、销、调、存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会计核算、凭证及报表的处理程序及操作方法等,制定销售成本结转办法并强化商品的核算办法,科学分解各岗位、各环节的操作并加以标准化、制度化,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量化的指标,从而达到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连锁企业会计信息处理水平的目的。
(三)拓宽会计信息覆盖面
为 解决零售企业快速发展而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困难,企业应该结合行业特点与企业发展现状,细化企业财会工作体系,拓宽会计信息覆盖面,主动地去拓展利用其它的会计领域如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的信息,加大信息开发的力度、开发的覆盖面,财务信息与经济业务活动信息双重并重,收集整理好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各类会计信息;同时,财会人员在进行财务报表等各类分析时应结合企业自身的经济业务与财务会计来对业务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使得财务报表分析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做好数据分析,根据连锁零售企业发展的需要设定商品周转率、毛利率、保本点等分析指标,建立相应的计算机数据分析模块,为提升企业的获利能力服务。
(四)提高财会人员综合能力
财会工作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尤其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与市场竞争的加剧,会计人员亟需在传统财会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电子操作系统中的历史数据与当前的统计数据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这些新的变化,要求财会人员具备综合能力,能够掌握较高的信息技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能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因此,连锁零售企业的财会人员应结合行业特点,着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操作尤其是相关财务辅助软件应用能力、财会分析能力以及会计信息处理能力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技能,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四、结束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连锁零售企业正由成长走向成熟,会计信息处理已成为零售企业发展的重要竞争力量。现代化连锁零售企业正面临变革,企业需要正确看待会计信息处理对提高连锁经营效益的作用,正视会计信息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的对策,有利于企业建立起适合自身发展的财务管控体系,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内容及其作用
(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内容
会计是以一个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会计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加工对象就是会计信息。从广义的会计信息来看,应该包括三个层次:其一,以货币化指标体现的财务信息,它是从动态、静态两个角度对特定的主体经济资源的数量(资产)、归属(负债 、权益)、运用效果(收益分配)、增减变化及其结果(财务状况变动及其结果)进行描述;其二,非货币化的和非数量化的说明性信息,它们不仅仅是对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指标的基本说明,而且还包括了大量的主体所处的社会、文化、道德、法律等环境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正确判断会计主体的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三,其他用于主体内部管理的信息,这些信息常常由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主要包括了短期(长期)决策信息、预测信息、责任中心要求及履行情况等信息,虽然与外部性较强的财务会计信息相比,它们更容易为人们所忽略,但是在经济管理和财务信息质量控制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从狭义的会计信息来看,其信息的载体主要集中反映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也就是广义的会计信息所阐述的前二个层次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的内涵比会计报表大,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本文会计信息的内容就是指财务会计报告。
(二)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
企业经济活动离不开决策,决策离不开信息,就一个企业而言,其信息的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国家及政府有关机构、中介机构、企业内部管理层及雇员、顾客、贷款人和其他供应应商等。尽管他们的决策内容不同,所需的信息各异,但对企业的会计信息却有共同的需求。会计目标就是向不同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无使用者,会计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此,会计信息的作用就是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指确定会计信息具有有用性的具体质量要求。良好的会计信息应具备以下的基本特征,即:有用性、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贯性和重要性。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是对决策有用,因此,“有用性”是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其他质量都是对它的补充或具体化,从这点出发,并考虑信息质量对决策的重要程度,可将会计信息质量划分为主要质量与次要质量。此外,提供会计信息需要会付出代价,会计上提供或不提供某一信息,受成本效益原则制约。只要当信息的使用效益被判定为大于其成本时,这此信息才值得提供。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是会计能否存在的关键所在。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其层次结构如下图所示:
会计信息
普遍性约束条件 效益大于成本
针对用户的质量 可理解性
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 决策有用性
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 相关性 可靠性 及时性
真实性 客观性 可验证性
会计信息的次要质量 可比性 一贯性 重要性
图1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层次结构
1、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
会计信息失真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企业未能根据会计准则或规范来进行会计核算,具体表现为错误与舞弊等形式。二是传统的会计程序未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全貌或经济现实。这里所说的会计信息失真指的主要是前者,即企业的错误与舞弊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主观意识所致,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或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因此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企业对企业会计报告进行粉饰(包括包装、伪装、核算随意变更或选择会计政策、披露不完整或避重就轻等行为)的结果。
2、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古今中外,为粉饰经营业绩而公告不实或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屡见不鲜,如美国的安然公司、世通公司、施乐公司、默克制药公司等,中国的郑百文、银广夏、黎明服装等。2001年财政部在对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抽查发现,被抽查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本次抽查的结果表明,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还很严重,一些单位为达到扭亏为盈、享受债转股优惠政策、小集团利益、包装上市、领导人出政绩等目的,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巨额潜亏挂账,人为调节利润。据统计,本次调查中发现人为调节利润、虚盈实亏的企业32户,占被调查单位的10%,人为调节总额达到13.7亿元,其中,虚增利润10亿元,虚减利润3.7亿元。此外,部分企业事单位的财务管理相当混乱,缺乏有效的内部 控制制度,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绝。对此,财政部继续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开展了有针对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加大了会计打假力度。
我们应当看到,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目前根本没有好转。财政部最近公布的一个检查公告依然触目惊心。财政部对192户企业进行2001年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查出资产不实115亿元,利润不实24.2亿元。在192户企业中,利润不实10%以上的企业有103户,占被调查总数的53.6%,其中利润严重不实的、虚盈实亏的企业19户,虚亏实盈的企业有9户。这怎不令人对会计信息的诚信深表担忧呢?
3、会计信息舞弊的动机
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政治利益的驱动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具体来说,企业往往由以下动机来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为发行股票、配股、炒作股票和避免处罚而粉饰会计报表。
2)为减少纳税、分配利润而粉饰会计报表。
3)为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
4)为确保职位而粉饰会计报表。
5)为获取信贷和商业信用而粉饰会计报表。
6)为推卸责任而粉饰会计报表。
7)为隐瞒违法行为而粉饰会计报表。
8)为政治目的而粉饰会计报表。
4、会计信息舞弊的手段
2)上市前过度剥离。通过对资产负债表剥离减少净资产提高每股收益或通过对利润表的过度剥离来增加利润。
3)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虚构关联购销;不等价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转移利润;受托经营;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来调节利润;采用合作投资方式,夸大企业利润。
4)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通过企业购并调整利润;通过债务重组获取重组收益。
5)通过地方政府援助操纵利润。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利息减免、资产优惠等。
6)选用不当的会计政策调整利润。如存货计价方法不当;股权投资方法不当;收入确认不当;如提前确认收入,利用应收账款虚构销售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不当;如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提升当期业绩的潜亏挂账。
7)通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如折旧政策的变更、坏账准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变更、长期股权投资方法变更、减值准备变更、合并政策变更等。
8)通过巨额冲销来调节利润。
9)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待摊费用等。
10)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
11)通过虚构交易或事实调节利润。如采取几方合作,对开增值税发票。
12)利用其他应收账款虚构利润和利用其他应付款隐藏利润。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鉴于上述,可以认识到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会计方法选择的多样性以及会计准则本身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基础。其二,立法与执法上的缺陷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我认为在现阶段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减少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之能更好地发挥其决策有用性的作用。
(一)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强决策的有用性,建立一套会计行为和会计实物的规范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怎样的规范体系都必须在两个领域里起约束作用:第一,要对会计行为的主体提出约束,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道德修养进行规范,以保证其在公平、公正、无偏见的会计行为下提供会计信息。第二,对会计实物提出要求,为会计信息的系统运行在技术上建立和健全会计信息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运行能够在科学、合理、真实的原则下实现会计目标。
1、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纵观世界各国会计法律体系建立的思路,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强调严密而具体的法律规范,如法国、德国、荷兰等,这些国家会计的主要规范主是体现为有关立法,会计行为和会计实物操作所遵循的原则,均有法律规定,法律中的有关条文详细而严密,对会计的约束性很强。另一种是建立指导性、方向性的法律规范,如英国、美国等。这些国家只对会计进行总体上的约束,具体的行为规范和会计准则主要有民间和半官方的组织制定,同时,会计人员对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技术方法的选择,具有较大限度的自由权。
从本质上来说,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具有前者的特点,目前,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起以《会计法》为核心有会计法律体系,并建立了《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行政性法规和《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
但是,正如很多的法律法规一样,当前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条条框框太多,而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没有清晰的界定,以至法律规范形同虚设,会计信息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理想的会计法律法规应当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使各方相关人的权利和责任相对等,有多在的权,就应当对应多大的责,这样才能真正起到约束的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很多事件表明,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是他们有的指使下属作假,有的姑息纵容,视而不见,因此,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应当首先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新的《会计法》中虽然增加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但仅限于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仍未能明确。并且现实中很少有单位负责人因提供虚假会计报表而受到法律制裁的。
2)明确总会计师的责任。国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质量的监督者,应当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总会计师应当对编制会计报表负责。
3)明确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的责任作了明确的说明:取得凭证、填制凭证、审核、登记、编报等,会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同时,《会计法》中对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从法律上对由于履行职责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保护。
4)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于违反工作准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审计责任。并且在法律上应当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很大程度上承担审计责任。
2、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们在会计工作中所应遵循的,与会计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产生的正确处理会计事物和调整会计人员职权和职责的行准则。
世界各国都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问题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规定了“职业道德守责”,其中的“行为守责”明确规定其成员应遵守其文告的义务,如果其会员有任何违反行为,将受到“职业法律委员会”的严厉制裁;IASC也制定了“会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在公正、客观、独立、保密、技术标准、工作胜任、道德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我国的 《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也都对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进行了规范,为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在一定程度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准则是从技术角度对会计实物处理提出的要求,是会计规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国家将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分成两个部分,即会计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其所具有的宏观效应已经不在会计准则之内)。但是人员习惯将会计具体准则称作“会计准则”。会计具体准则本身不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程序,但是它是指导会计基础方法、程序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是针对每一项具体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作的最基本的规范,反映了会计实践活动中的内在的基本原理,对会计信息的生成与报告起一般性的指导作用。另外,由于会计规范的建立与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联系密切,并且要受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所以就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体现会计活动骄兵必所处的特定的经济环境,体现国家宏现经济决策的有关方针、政策的会计准则,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性会计准则”;另一部分是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带有普遍实用性、直接规范指导会计实物处理的会计准则,我们可以称之为“技术性会计准则”。
在我国,“社会性会计准则”主要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规范,要求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具体国情。“技术性会计准则”的建立则应当着眼于未来,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制定出具有通用性的,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准则。我国已经顺利颁布了部门具体准则。这项工作正本着“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逐步推行。这些具体的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很有效的,因为它至少减少了会计方法的随意性,使得会计信息“有章可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少了“粉饰”的行为。
会计委派制是国家向拥有所有权的国有企业或国家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中委派会计负责人的一种作法。目前会计委派制仅仅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它是一种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有益尝试。
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管理者的舞弊行为,减少了“内部人控制”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国家以委派会计负责人的方式,直接发挥了反映与监督的双重功效,保护了自已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和其他投资偖的利益。虽然对会计委派制的批评很多,如不合法----《会计法》,不合理,等等。从近年的实践来看,会计委派制的确是成绩与问题并存,会计委派制的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它治“标”不治“本”,而且也不能完全防止委派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合谋行为,委派的对象也仅仅局限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并不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但是,作为一种尝试,在现阶段而言,会计委派制仍然不失为一种简捷、易行、有一定成效的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方法。
(三)加强会计信息的控制与监管
在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下,信息提供者的利已动机是普遍存在且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的,但动机不一定会转化为现实的行为。如果能对虚假的信息提供者进行有力的监管,使造假行为不仅不现实、不经济,而且会受到严惩和索赔,那造假者在理智的权衡中也会放弃造假。因此应当加强会计信息的控制与监管。
当前,为了有效地控制会计信息的失真,应当将单一的独立审计监督与社会的综合监管相结合,将硬性的制度监管与柔性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将行政制裁与民事赔偿相结合,使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就象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四)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会计信息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以实现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及遵守相关法律的过程。我国企业在长期实践中,虽然总结了内部牵制制度、责任中心控制制度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是由于现阶段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甚至出现董事长和总经理大量兼任的现象,监事会受制度于董事长,“三权”实际上为“一权”现象,形成了大量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由于自已监督自已、控制自已,造成逆向选择与决策失误,使得当前经济生活中产生大量虚假会计信息。为改变部门对付财务、财务对付经理、经理对付董事长、董事长欺骗投资者的局面,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比如我国实行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或财务总监制度促使上市公司吸收独立董事以及《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与总经理不得兼任等方法,从生成会计信息的源头开始,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作出严厉的措施性规定,减少了假账真作,真账假作的数字游戏,保证会计信息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除了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外,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很难保证会计质量。
1、严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规定和区分会计岗位应当具备的会计任职资格和条件。
2、健全专业资格考评确认制度,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资格确认中的作用。
3、建立一套统一的、具有刚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力度,以此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严格定期培训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
5、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意识
武汉大学商学院 孙续元
一、关于会计信息失真处罚的讨论
目前,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己着手进行处理,处理的方式包括:对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责令其按规定调整账务,补缴应缴的税款,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取消应负主要责任的会计人员的会计资格等;并对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及有直接责任的总经理、厂长、财务科长进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留党察看等处分;对涉及违法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这些做法对已经出现会计信息失真和违犯法律的企业、会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处罚和处分是十分必要和恰当的。但是,如果仅仅以事后理的方式来制止新的会计信息失真行为的发生,力度是不够的。会计信息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企业文化,不是由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管理机构所能造就和形成的,利用虚假会计信息粉饰经营目标和经营成果,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的腐败,对已产生企业文化腐败的那些经济组织,限期整改和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调整只是动其肌肤而难伤其筋骨,而其腐败文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仅对个人加以惩罚,由惩罚个别有罪之人替代经济组织的违法之过是不足以消除影响的,应该同时对企业加以经济制裁,令其对因会计信息的失真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进行补偿。另外,一个企业能产生大量的会计假信息是会计主体不到位的表现。企业主体有意干预会计主体,在我国的一些企业组织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假信息出得越多的企业,这种缺位和越位情况越严重。处罚己经造成危害的缺位者和越位者,对正确的会计主体定位并不能起到保障作用,只要缺位实质还存在,新的主角还会重新登场,旧戏重演。因此,不能把制造会计假信息的问题只看作是账务调整的问题,在具有严格会计主体概念的企业中,账务调整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把企业的会计业务置于有组织的厂际会计集体监督之下,是一种既能剥离企业主体侵犯会计主体,又能保证会计主体与企业经营密切沟通的社会监督方式。
二、关于会计主体的到位
笔者认为,防范和化解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主要集中在两项管理策略上,一是要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和社会环境,保障会计主体的到位;二是要加强会计行为人的素质培养,提高职能水平,提高会计服务质量,有效防范企业主体越位。
会计主体的不到位,归根结底是因为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所造成的,是企业主体越位的行为结果。从抽象的关系来讲,会计主体与企业主体的功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完成企业的再生产运动,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企业主体最关心的是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力,创造利润的能力,财务成果是企业活力的基本内容之一,而财务成果的表达,则必须通过会计活动来完成。所以,在对会计基本概念的认识上,会计主体和企业主体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这使得会计主体的行为在极大的程度上能与企业主体的意志一致。但是二者在经济管理关系上的区别,往往会在管理工作中产生矛盾,特别是管理规则不同造成的矛盾,造成会计主体难以到位。会计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经济规律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具体体现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这两个方面;企业主体在财务管理上则遵循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所确定的各项规则。会计主体所遵循的管理规则具有强制性、法令性和指定性,企业主体遵循的管理规则则具有制度化、灵活性和协商性。以会计核算规则为例,相同的会计核算规则,两个主体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理解的:会计核算原理及规则对于会计主体来说是条例和命令,会计主体所关心的是会计客体如何科学、及时、准确地反映到账面上来;企业主体所关心的是企业的债权及债务关系如何摆平衡,企业经济地位如何保障,企业与国家、个人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会计主体讲究的是核算方法的科学化,建立的是一整套以账户结构、记账方法和汇总方法为内容的独立的会计核算程序;企业主体讲究的是企业管理方法的现代化,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的管理目标。
要使会计主体在企业管理的活动中确保定位,首要的任务是实施管理体制的更新和改造,企业主管会计的地位不应受到企业主体的制约,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财务总监制度及注册会计师制度等,都是可行的方法。《会计法》强调了企业主管人员同会计人员在执业方面的关系是遵法、护法与业务执法、守法的关系,为确保会计主体独立的法律 地位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是对充当会计主体的从业人员必须建立合理的主体定位标准。包括心理定位标准、素质定位标准、环境定位标准和职业定位标准。心理定位是指会计主体在位的思想稳定性和优越感,即会计主体定位的心态平衡感,高效率、高质量的会计主体执业活动意味着知识,文化,技能的高速交流与融合,是会计主体稳定在位且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才能和作用的基本条件。从业于会计主体的个体不能只是会算账的机器,而是会把握企业经济信息流通的“会计人”。素质是一个人的文化程度、工作技能、道德水准的综合反映,每个人接受的基础教育和再教育不同,必然表现出个人的素质差异。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更加复杂化、多元化,对会计主体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定位要赋予明确的概念和内涵条件,素质高低之分,反映到会计主体身上,就是对不同的会计知识结构和不同层次的素质要求,实施会计主体合格或资格的定期考核,是确保素质定位的手段。当会计主体的从业人员的职位相对固定时,他们总是会置身于某一个具体的环境中,这就必然存在一个会计主体的环境约束问题,环境与会计主体从业者的自我定位有着直接的依附关系,会计主体必须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会计环境及其与企业环境的差异,会计上的高手同企业管理上的高手都是由各自的从业环境所造就出来的,如果把两个主体的环境位置互换其位,恐怕谁也难以胜任其责,因此,强调会计主体的环境定位是保证会计主体到位的充分条件。职业定位是指对会计主体从业人员的职业性质的识别和定位,有人对职业定位的种类作过专门的研究,认为职业定位包括技术型定位、管理型定位、创造型定位、自由独立型定位和安全型定位这五种基本类型,这些分类在性质上并不是对职业的好坏之分,而是对职业标准的划分,会计职业应是一种技术型为首,管理型和安全型为辅的职业。作为技术型主体,从业者在会计技能和技术上具有强烈的从业意愿,把希望寄托在继续研究自己的会计专业上;作为管理型主体,具有很好的会计分析能力,会计监控能力和情感控制能力等管理素质,对所从事的会计职业具有长期稳定和安全的心态。总之,保证会计主体的定位,必须首先确认会计主体定位的基本标准,这是选拔会计主体从业人员的标准。
三、关于创建会计行为合理化的标准制度
什么是会计信息的基本属性?这是研究会计行为涉及的基本问题。如果信息发自客观事物对自身的一种自然表达,这种表达对客观事物来说就是一种真实的表现,如天气状况信息的自然表达,物质运动状况信息的自然表达,均是客观事物的真实表现。会计信息则不完全是会计客体的真实表达,以企业的收益和资产为例,它们是企业经济活动赖以生存的客体,也是会计 行为所要反映的会计客体,但是,收益的确定和资产的计量则需要通过会计人的脑力劳动来表达,这就在会计客体和会计信息之间设置了一道人的行为过程。人的行为在会计信息能否完成对会计客体的真实表达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能力差异,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在不同的环境中,对会计客体状况的信息表达是有差异的。所以,便产生了会计信息对会计 客体进行价值表达和服务的真实性的争论,这种争论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会计工作性质的机会。作为会计主体,至少应该以真实的行为去完成对会计客体的表达和服务。事实上,虽然在企业中存在的各种物流都是真真切切的实体,但它的价值面却必须通过人的脑力劳动才能具体表现出来。会计客体的价值面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对价值面的描述在目前又只能通过会计信息来表达,并通过会计信息的途径向会计的服务客体进行传达,这使得人们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面貌的认识完全受到人的行为的控制,在未能揭话出会计信息失真之前,人们只能将己获得的会计信息作为经济面貌的价值来认识,而一但会计信息的失真被暴露出来,人们就将失去对企业经济活动价值面取得认识的机会,从而造成决策损失。
如何才能便会计信息免受会计行为的有意扭曲,这就要求产生和提供会计信息的渠道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行为规则,即会计规则。我们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绝对真实性,但如果会计信息是由不遵循会计规则的行为来产生和提供,那必定会严重失真。这至少是判断会计信息虚假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准,也是向失真的会计信息提出判罚意见的基本依据。在此,我们已把虚假的会计信息同会计信息的失真作为两种不同的对象来进行讨论了。事实上,有可能确实存在由于会计信息必须经过人脑的劳动而产生,以至因表达能力的缺陷而失真这种事实,如果会计行为是规范的,即便信息失真,也只能在会计规则上我原因,是会计规则的不完善容留了低能力的存在,在判断会计信息失真的性质时,必须分清是因会计规则的不完善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误还是因人的行为不规范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在既定的会计规则下,科学的识别方法便在于对会计行为合理化标准的研究与设立。实现会计行为合理化,是配合实施会计规则、会计管理的科学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便会计信息免受不正当行为歪曲,提高会计信息真实度的基本保证。
建立会计行为合理化的标准制度,首先需要从会计行为的思想现代化、会计行为方法现代化和会计行为内涵的现代化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找到会计行为科学的理论出发点,并以理论的研究为背景,提出会计行为的合法化、组织化方案,最后具体落实到对会计行为目标的确定和界定。会计行为合理化标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会计行为必须是以会计客体为基础,既能满足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需求,又能确保会计主体自身合法权益的双向标准行为,必须是能满足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与评价各项会计职能的综合标准行为;必须是为提高经济效益而服务的经济标准行为;必须是能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经济制度、严格贯彻国家经济政策,讲究会计规范的法律标准行为;必须是以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为己任,严格把握会计信息质量的有用性标准行为。我们应该在新《会计法》的引导下尽快建立科学化、合理化、现代化的会计行为管理标准,创造一个完善的行为空间,用合理的会计行为标准管理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管理者在会计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就能识别和暴露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尽量减少因会计工作的失误和违法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纯洁会计行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