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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探讨6S管理法在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对我院耳鼻喉科药品实施6S细节管理,包括整理、整顿、清洁、规范、素养、安全,要求人人遵守细节,养成良好的习惯。结果 应用6S管理模式后,提高了病区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提高了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结论 6S管理法的实施,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用药安全性。
关键词:6S管理法;耳鼻喉科;药品管理
耳鼻喉科日工作量大,各种大中型手术台次多,每天用于患者的药品数量与种类繁多,药品使用数目较大[1]。药品是医院诊治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药物疗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所以对其使用更有效的管理办法一直是护理管理者重点关注的课题。6S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人员安全意识,规范人员行为,以管理实施的制度化、标准化为重点,以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2],近年来成为现代医院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的有效管理理念和方法。为消除耳鼻喉科的药品安全隐患、提高药品管理质量,我院耳鼻喉科从2015年以来将6S管理法运用到药品安全管理中,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做如下报道。
1 一般资料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是集临床、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一级科室,现开放床位34张,科室日门诊量150余人,年住院2190余人次、开展各种大中型手术1000多台次。在坚实的硬软件支持下科室先后开展了全喉、部分喉切除术、颈淋巴结清扫术、鼻侧切开术、耳显微手术、甲状舌管肿瘤手术、腮腺肿瘤手术等各种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手术。其中,以经鼻内窥镜鼻窦手术、鼻中隔成形术及等离子手术系统治疗鼾症为科室特色,为广大患者解除了多年的痛苦,在广大市民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医院整体发展和医疗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科室工作任务繁重,现有护理人员13人,是药品管理的主要人员。
2 6S管理方法
2.1整理(Sort) 整理是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实施的第一步,我院耳鼻喉科根据科室用药具有的特殊性:药品种类复杂,药品消耗量大,急诊用药多,且需适应急诊急救中取用便捷等特点。对药品管理制定了以下整理方案:①在耳鼻喉科中心区设置治疗室(药品房)。②将药品定点放置,并符合使用方便的原则。③对各药品使用率进行调查,根据使用情况制定各药品的基数,药品按基数领取。④对于使用率极低的药品采取现用现取的方式将其存放于中心大药房。⑤制定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职能和工作指引。⑥利用不同颜色来区分各种药品的清晰标签。
2.2 整顿(Straighten) 整顿是把整理方案落到实处的基础,是整改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3],是提高耳鼻喉科药品使用安全的有效措施,我科从人、物、环境三方面来进行整顿。
2.2.1人人参与推行 结合6S管理法及耳鼻喉科药品使用的特点,制定一套大家都能共同自觉遵守的耳鼻喉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人人遵守并按细节办事,使工作制度化、简单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个人。
2.2.2药品及环境共同整顿 ①制定药品种类和数量并制定表格。②每类药品定点定位放置。根据耳鼻喉科的病区布局,在耳鼻喉科中心区域合理的设置了药品柜、药品车,合理上锁,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耳鼻喉科的实际需要,将所有药品分为:静脉用药、口服制药、雾化用药、麻醉专用药、剧毒专用药五大类。设急救车并定位放置,按要求上封条;毒麻药设密码保险箱放置;生物制剂等需要冷冻保管的设冰箱保存。③明确清晰的标示,不同颜色的标志以示区别。④定期添加补充药品(每天早上由配液护士负责添加治疗室内药品柜的液体用药及外用消毒液;每天由当班的病区护理组长负责保险箱内的毒麻药的清点和领取,一日三交接;每天中午由药品护士负责添加治疗室内药品柜内的静脉用药及添加冰箱内生物制剂;每天下午由药品护士负责添加病区内药品柜内的常用药,主要是雾化用药和口服药)。⑤及时收费核对以便于药品的领取。⑥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质量和使用情况,并进行登记,杜绝过期、破损、空缺等事件的发生。
2.3清洁(Sweep) 清洁不仅仅是要保持工作区域内干净、整洁,还要保证各药品的及时添加[4]。护士长作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负责人,监督药品管理,指定有责任心、工作认真并经过培训的护士为药品护士,负责病区药品的管理和领取。我科现已是每天由药品护士在最后时间整理时,对药品柜进行清扫并补充药品柜内用药,这既保证了用药又减少了护士的人力支出,每天对各药品存放点进行清扫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的质量,工作中如发现药品有破损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4规范(Standardize) 规范是整理、整顿、清扫三项工作的坚持与深入,是消除发生安全事故根源的措施[5]。为保证药品质量,实施三级管理体系,即护士长一组长一小组成员,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促使病区护理人员养成了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对病区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制定管理规范和奖惩制度,让制度成为习惯,每日专班护士对各负责区域进行清洁,责任人每周对药品进行检查,将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环境进行维护,以保持最佳状态。
2.5素养(Shitsuke) 素养是要求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标准化办事,则人人都参与管理,人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6]。我科在施行6S管理法应用到耳鼻喉科的药品管理后,通过小讲课及现场讲解,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6S 管理法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对药品保管和使用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使药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素养。
2.6安全(Safety) 病区药品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在的护理差错或纠纷,无论是过期药品,还是无效期或保管不当致效价下降的药品都属于伪劣药品,一旦用于人体,轻则侵害病人健康,重则危及生命[7]。因此,我们从工作环境、药品管理、人员培训监督等方面解决护理中的安全问题,降低药品管理缺陷,避免医疗事故,保证药品管理安全。加强耳鼻喉科护理安全宣传和教育,保证药品的安全管理和科室环境的治安管理,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减少护理过程中的药品管理差错,预防事故发生,使护理人员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率。
3 结果
通过6S 管理法对耳鼻喉科药品进行安全管理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见表1。由表1可见,施行6S管理后,减少了药品过期事件的发生,并减少了查找药品过期的时间和环境管理时间及来回取药时间。
4 结论
对耳鼻喉科施行6S管理法后,提高了耳鼻喉科药品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杜绝了过期药品事件的发生,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后,人人可按规章制度办事,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职业素养[8]。提高了工作环境的整洁度,使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心情,提高了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同时,减少了工作耗时,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
随着我院的不断发展和优质护理服务的实践要求,对耳鼻喉科药品施行6S管理法的科学管理方法,使耳鼻喉科药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耳鼻喉科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摘 要] 药品安全,是如今人们生活中最重要最不可忽视的一种安全,从老年人到婴幼儿,人的一生各个阶段都有药的存在。所以,药品安全,不仅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人民需要关注的方面。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我国药品安全监督的管理现状,以及针对此提出的对策。
[关键词] 安全;监督;对策
0 引 言
目前在我国,药品安全监督做得尚不全面,有许许多多的漏洞存在,随着各种医药安全问题的曝光,人们对药品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恐慌与不信赖,这样对于整个社会和人们带来的广泛的不良影响。所以,保障药品安全,是药品监督管理各个部门的重中之重。
1 目前存在于我国的药品质量和监管问题
1.1 药品研发阶段
药品研发阶段,需经研发筛选、临床研究以及新药上市等系列过程,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很重要,当前,有些企业为了更快更直观的创造效益,在有些阶段就“投机取巧”,例如药品选材范围限制小、药品处方未到最优化、药品的验证不充分、部分药品实验只采用老鼠等动物实验,严重影响了药品对人类的适用程度,研究不充分。
1.2 药品生产阶段
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忽视了药品的药性和质量,粗制滥造。特别是一些私企,在生产过程中不遵照国家药监会的要求,在生产各个环节中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肉眼看不到的差异;没有给制药工人普及制药知识,工人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导致药性不一;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或者草草检查直接出厂,使药品出厂就存在着未知的安全隐患。
1.3 药品销售阶段
药品销售市场混乱,已是业内公认的事实。尤其在药品销售基层阶段,尤为突出,各种未经许可、未达到要求的私人药店络绎不绝,而且基层药店多以盈利为主,一些药店进货渠道混乱,更是黑药市、假药市的常客,药品质量不得而知,人民安全更没有了保障。有些无证药店更使用规定范围外的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4 国家监管阶段
目前我国实行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是“一体、两级”垂直管理体制,这个体制目前来说存在较大的弊端,省与省的协调,省和下级市县的配合,都有许多突出的问题。由于各个省的药监部门相对独立,所以合作、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一直存在并且得不到解决;省与下级市县,下级市县由于相对独立,有些药监部门并不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统筹,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了一定的限制,造成监管不严,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群众。另外我国目前颁布的药品监督法令并不完善,有些地方仍需提高警惕,使药监法更为完善。
1.5 群众认知阶段
俗话说得好,“是药三分毒”,但就目前我国基层群众来说,仍有较大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清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极易造成滥用药品造成未知的损伤;不按照药品使用说明服用,常常自己根据自身病情判断用药,达不到药效,只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病情,治标不治本,更有甚者,因不按照要求服药造成死亡等。对群众用药知识的普及,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 对于存在于我国的药品质量和监管问题的解决方法
2.1 药品生产研发监管
由于我国药品自主研发型较低,所以目前我国药品仍以“仿制药”为主,所以也为药品监管提供了可参考的方面。随着国家对医药研究方面的资金不断投入,我国的药品自主研发也逐步取得成效,由此造成的安全问题也有了可预见性。所以,在生产研发阶段,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更为严格仔细的检查方式,确保药品研发阶段的各种安全问题,加强对制药企业的监管,完善各个程序的技术报告,进行整体评估。强化申报体系以及制药工人知识的普及,药监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制药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未能达到要求者进行强制关闭。
2.2 药品销售阶段监管
由于当前对于销售阶段的监管不力,导致各种粗制滥造、假药等充斥市场,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药监部分应加大对基层药店的审视,严格推进零售药店GSP认证,对一些认证未通过的,予以强制性关闭措施。通过认证的零售企业,规范药品出入记录,严格遵守法律。对药品的运输、储存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控制,药监部门不定期抽查,使药品储存运输更规范合法。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合理管理药品销售市场,使整个市场不再混乱,更加可控,达到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
2.3 全民监管
对于目前我国药品监管的现有制度法令,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需要完善,所以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出台新的法律、政策等,健全药品监管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我国药品监管环境的监管条例,加大药监部门的使用权力,统筹好下级药监部门与上级药监部门的直接关系与地方联系;二是国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媒体方式,加大宣传基层群众对于药品的全面认识,减少因用药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药监部门宣传常见假药的知识,使群众可以较为方便地自主辨识,从根本上打击假药流入市场。
3 结 语
药品安全是人们健康生活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对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我们应齐心协力,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使药品市场得以绿色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保障,因此加强对药品安全的关注度,使国家和社会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摘要:加强医院整体高危药品管理,提升护理质量,减少差错率。探讨病区高危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对病区高危药品管理,增强了用药安全意识,避免了临床用药差错。
关键词:高危药品;临床应用;护理人员
2009年我国了高危药品目录,都是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药物本身毒性大,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高危药品的管理涉及医疗领域多个环节从医生开处方、药师调剂、到护士给患者治疗等贯穿整个医疗过程[1-2],护理工作无疑是最后一道防线。目前如何提高护理队伍对高危药品的认识,保证护理工作中正确使用高危药品,避免日常工作差错事故的发生已成了关键问题。
1 制定高危药品目录
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建立由药剂科负责,医、药、护三方参与的高危药品管理小组,参考2012年3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制定的的高危药品目录,结合本院临床实际应用情况,组织制定出本院高危药品的品种目录。负责高危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及督导、检查;严格规定高危药品的使用规范、临床注意事项等。对病区高危药品进行规范化管理,显著提高临床用药的准确性。
2 发挥护士在高危药品中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2.1护士在高危药品用药中的关键作用 护士的工作贯穿整个用药过程,高危药品也不例外;从医嘱的核对到用药的整个过程都十分重要。据美国的一项研究统计,住院患者所受到的医疗伤害为3.5%,而用药疏忽或错误占到其中的7%,医生开医嘱与护士的核对,药品的包装与名称类似等[3]各环节环环相扣,每一环节疏忽都可能造成事故,而护士执行医嘱用药,又是最后一环。
2.2护士领取高危药品和保管中的隐患 大多数病区为护士轮班领取普通及高危药品,每天领用药品量大,品种多,无专人保管,加之治疗室面积小,分类、存放时,会因药名、剂型、包装外观等相似而会出现差错;其次内分泌专科,大多为糖尿病患者,稍不注意就能忽略需低温、避光等保存的药品,导致药物效价降低甚至变质;另外警示标识不规范、不醒目;“三查七对”交接流于形式等都是影响高危药品用药安全的隐患。
2.3护士核对、执行医嘱、使用中的隐患 一类是由于护士的知识结构,对高危药品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再与医生沟通不彻底,加之医生书写不规范,字迹潦草,临时修改医嘱后未及时通知护士,极易造成护士盲目执行而酿成错误;第二类因药名、剂型、包装相似,患者住在同一间病房,液体摆放相邻或名字相似等,造成核对混淆;第三类治疗过程中“三查七对”不到位,对患者宣教不到位,滴速过快或过慢,护士工作过忙用药过程中巡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都能导致用药错误的发生。
3 护理团队安全使用高危药品的措施及制度
3.1狠抓继续教育关 要不断完善护士的知识结构,做好高危药品的培训工作,把高危药品宣传册发放到每个病区,组织护士专门学习,使每一个护士对高危药品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正确、清晰的认识,提高防范用药安全的风险意识;请专家在全院举行高危药品知识讲座,让高危药品的概念深入人心;同时鼓励护士通过不同的途径自学,做好患者的用药宣教,使合理、安全用药的概念普及到每一例患者。鼓励患者参与治疗的全过程,把用药后的自身感觉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也要主动与患者交流,询问患者用药后的感受,以减少用药错误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2规范使用关 医生开医嘱后,护士正确的执行医嘱把好最后一道关;因此护士的工作十分重要,关系到临床合理用药的每个环节,与每位患者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紧密相连[4]。因此高危药品使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是必须的。首先要认真核对医嘱,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复核签字制度,确保正确的药物、剂量用在正确的患者身上,同时对于药品的浓度、滴注时间,给药途径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疗效。细化管理流程,建立重点药物使用观察制度,给正在使用高危药品的患者红色警示标签,严格交接班制度,对特殊患者,特殊药物要做好用药交待,提醒家属不要随意调整液体的滴速,在使用过程中护士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终止治疗并及时报告。
3.3规范化的管理与自律 我院因病种不同,每个病区可制定自己的常用高危药品目录,固定基数,专人管理,每日核对,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高危药品按规定存放专柜,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尽量原包装存放,不得与它药混放,包装、名称相似的药必须分开定点放置,并设置橙黄色警示卡,提醒护士配药时注意;需低温的高危药品放入冰箱恒定的位置放置,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药物疗效。坚持每天“三查七对”,最终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使这种工作状态常态化。
3.4病区与药房紧密结合,实行对口服务 药师定期到病区检查药品情况,第一时间了解病区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病区管好药,用好药;药师及时把最新的药物信息传达到病区,开展用药咨询教育,特别是新药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使护士更好地做好临床观察[5]。
4 讨论
如今医疗市场竞争如火如荼,而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已成为大家关注甚至患者选择就医的重要因 素[5-6],护士始终处在医疗的第一线,从开始执行医嘱到药物治疗,到中间巡视观察,到最后结束治疗,联系着治疗的每一步,是把关者[7];因而全面提高医疗护理水平是当务之急,通过规范化的培训和管理,强化操作规程,普及高危药品的相关知识,改善护士的知识结构,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护士的责任心不断强化、使命感,环环相扣,使高危药品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医药护三方密切合作,让患者及家属也积极参与其中,保障了高危药品用药的安全性,大大减少了护理质量差错率。
【摘要】药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接二连三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为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如近期沸沸扬扬的山东“庞氏疫苗案”及疫苗“掉包”事件。本文将用博弈论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方法,分析引发药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其相关对策。
【关键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药品安全与监管
所谓药品安全,即通过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进行监管所表现出来的消除了外在威胁和内在隐患的综合状态,以及为达到这种状态所必要的供应保障和信息反馈,其内涵可以界定为质量符合标准、不良反应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临床无用药差错和可及性四个部分。与之对应的药品监管是宏观范畴的监督管理,国家通过制定颁布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标准,强制推行对药品质量和药事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监督管理。
药品安全与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药品质量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日益关注。通常来说,疫苗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出现了问题,不仅仅是某一监管环节出现了问题,而是整个监管体系的集体沦丧所致,疫苗事件带来的恶性影响,给每个人敲响了警钟。
针对不断发生的药品质量问题,国内外学者对药品监管做了大量的研究,以寻求解决方案。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新一代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主要特征是从被动应急向主动防范转变,理想的食品药品管理应当是建立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预防性体系,对于药品监管,应建立多元、动态的立体治理体系;学者刘鹏在总结美国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应该支持和培育民间组织在推动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学者宋华琳则认为应当进行药品不良反应责任的分担以及引入不良反应救济基金制度。
以上研究大多是定性地对药品安全问题及其监管进行研究,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下面将从定量的角度,运用博弈论的方法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议。
一、药品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
假设疫苗生产企业在生产问题疫苗的前提下,监管部门不进行监管,则企业的得益为V,此时监管部门由于监管不善而被处罚,得到负效用D,若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则疫苗生产企业被处罚,得到负效用为P;反之,假设在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正规疫苗的前提下,监管部门不监管得益为S,若不监管,则监管部门无得失。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得益矩阵如下:
图1
利用划线法可知,此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因为,假设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严格监管,这样就可以完成自己的职责避免被处罚,但是当监管部门监管时,对于疫苗生产企业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不生产问题疫苗,既然食品生产企业不生产劣质产品,那么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最好的策略是选择不监管……所以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有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一)先讨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与不生产问题疫苗两种策略的概率的确定。下图中横轴表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策略的概率为P1,它分布在0~1之间,不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则为1P1;纵轴则反映对应于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不同概率,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下图中从S到D连线的纵坐标就是在横坐标对应的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下,监管部门不监管的期望得益。
由上图可知,S与D之间的连线与横轴的交点P1*是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最佳水平,选择不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为1P1*。首先,S到D连线上每一点的纵坐标表示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P1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为S(1P1)+P1(D)。假设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大于P1*,此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小于0,所以他肯定会选择监管,因此对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来说,大于P1*的概率不可取;反之,如果疫苗生产企业选择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小于P1*,此时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期望得益大于0,因此选择不监管是合算的,此时,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提高一些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只要不大于P1*,监管部门都会选择不监管,因此生产疫苗的企业不用担心会被抓住。由于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在保证不被抓的前提下,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越大收益就越大,因此,它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倾向于P1*,均衡点是生产问题疫苗的企业以概率P1*和1P1*分别选择生产和不生产问题疫苗,此时监管部门的期望得益均为0,选择纯策略监管或不监管,或者选择混合策略的期望得益都是相同的。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药品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特定概率分布的混合策略。
(二)同样地,监管部门采取监管和不监管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确定,如下图:
由图可知,P2*和1P2*是监管部门的最佳概率选择,V与P之间的连线与横轴的交点P2*就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最佳水平,选择监管的概率为1P2*。在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博弈中,疫苗生产企业分别以P1*和1P1*随机选择决定生产问题疫苗和正规疫苗,监管部门分别以P2*和1P2*随机选择决定监管或不监管时,双方都不能通过改变策略或概率来改善自己的得益,所以构成了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该策略的惟一的纳什均衡。
为了防止企业生产问题疫苗,首先可以考虑加重对企业的惩罚力度会有什么后果。对疫苗生产企业的惩罚力度加重使P增大,图3中P移动至P’。若果监管部门混合策略的概率不变,则疫苗生产企业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将不再生产问题疫苗。同时,如果疫苗生产企业长期停止生产问题疫苗,监管部门将会减少监督,最终不监督的概率提高到P2*’,形成一个新的均衡,此时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期望得益又变为0进而会选择新的混合策略。因为疫苗生产企业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是由图2 决定,所以加重对生产问题疫苗企业的处罚力度并不能有效的防止其生产问题疫苗,它的主要作用是纵容了监管部门不进行有效监管。
另一方面,如果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行为的处罚力度,那么D将增大到D’,此时如果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不变,那么监管部门不进行监管的期望得益为负值,因此他会选择进行监管,使得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由P1*降到P2*’,因此监管部门又将采取混合策略以达到新的平衡。因此,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短期内会更有成效,但是在长期中并不能够使监管部门更尽职,监管部门的监管与否不是由 D 来决定的。加重对监管部门渎职的惩罚力度在长期中的真正作用, 恰恰是会降低疫苗生产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概率。疫苗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所揭示的是目标和结果之间的意外关系,常被称为“激励的悖论”。
二、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诸如疫苗等药品与人们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极强的关联性,药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上述的分析,对药品监管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1.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缺陷,迄今为止,有关药品监管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于药品监管方面存在许多空白和重复规定。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药品市场,必须出台完备的法律加以约束和指导;
2.建立完善的药品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我国有关药品安全的标准存在许多模棱两可的地方,与英美等国相比更是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首先要制定严格明确的标准,让药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适应药品市场发展的形式不断进行更新;
3.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公民知情权被尊重是社会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近年来我国重大的药品安全事故都会通过媒体进行实时报道,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不断增加,在此基础上也要规范相关媒体的行为,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以便民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督
1.企业内部加强监督。企业自身的监督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能,对本企业的相关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并提出问题,督促企业生产研发部门解决问题,并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2.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明确的激励制度。为了防止有关监管部门出现徇私舞弊、渎职、与企业共谋等现象,必须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激发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药品安全;
3.社会公众加强监督。社会公众是药品消费的主体,药品的安全与否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此外,消费人群数量庞大,有利于弥补监管部门的疏漏之处。因此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性,同时完善举报制度,对公众举报的内容严肃处理,并利用网络、媒体的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
化学实验危险药品是初中化学演示实验、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中不可缺少的实验药品之一,然而,它们又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管理、使用及回收中必须格外小心,做到安全第一。就初中化学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及回收的一些安全措施进行了阐述,意在警示教师和学生必须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回收安全措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使得各学校的化学实验室里配备了足额的化学药品,这为化学实验教师有效开展化学实验教学提供了极大的物质基础和便利。然而,以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造成85人遇难、700余人入院治疗为典型代表的特大事故,给我们这些从事初中化学危险实验药品管理以及实验教学的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
为了教师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工作、学习安全,本人对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以及回收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探索,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一、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1.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种类
在我们初中化学实验药品室里,存放的危险药品有如下几类:(1)易爆炸品。主要有高氯酸、硝化纤维素和硝化棉等。(2)易燃品。它包括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燃品。易燃固体主要有红磷、硫磺、镁粉、铝粉等;易燃液体主要有工业用酒精、汽油、甲醇、乙醇、丙酮等;自燃品主要有白磷等。(3)遇湿危险药品。主要有金属钾、钠、锌粉等。(4)氧化剂。主要有硝酸盐、亚硝酸盐、高氯酸盐、氯酸盐、高锰酸盐、过氧化物等。(5)有毒药品。主要有氯化钡等。(6)腐蚀性物品。主要有硝酸、硫酸、盐酸、磷酸、甲酸、氢氧化钠、氨水、生石灰、过氧化氢等。
2.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首先,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化学药品室安全守则,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及时地将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各类账目要清晰无误。仪器及药品总账、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等账目必须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再次,对化学危险药品要本着“安全、科学”的原则进行合理摆放;对易燃易爆以及有毒药品,要摆放在独立的易燃易爆药品橱和有毒药品橱内,双人双锁管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演示实验报告单、探究实验报告单、分组实验报告单,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管理,存档存册,查有实据。冬季对液态的危险化学药品适度保暖,防止冻裂或冻碎试剂瓶。
二、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的安全使用
对于化学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进行的演示实验,其安全措施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化学教师在充分熟悉实验内容和实验操作步骤的前提下,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有充分的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如何观察教师演示。并缺一不可地将实验所用的危险药品通过演示实验通知单一一表现出来,避免遗漏。
2.教师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演示实验。在进行演示实验时,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所需的药品的用量取用药品,以免取用过量,造成浪费并引发安全事件;实验步骤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
化学实验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安全措施如下。
第一,化学实验教师必须事先组织安排学生预习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相关内容,提醒学生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重点预习,以免发生安全事件,伤及自身及他人。
第二,化学实验教师要对某一个或某几个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危险药品的使用的安全点进行不厌其烦地讲解,使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在他们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这一问题时,化学实验教师要一一将危险药品的实验的安全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列举出来。比如,在利用试管给危险药品加热时,如何将试管倾斜,不要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另外,诸如“实验室利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的探究”等一些制取气体的探究,其安全要求更高,凡此种种,事无巨细,化学实验教师务必讲深讲透,安全第一。
第三,家庭趣味小实验,因能就地采取实验“药品”,利用家里的瓶瓶罐罐拼拼凑凑就能实验,这是动员学生进行创新实验的最佳机会,然而,正是因他们离开了教师的视线和监管而进行实验,所以,易发生安全事件的概率也就相当高。对这类实验,化学实验教师必须戴上“望远镜”对学生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化学实验教师可以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的时间,来到学生家中,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实验指导;亦可动员有一定实验能力的学生家长监督学生安全实验。
三、初中化学实验危险药品回收的安全管理
不论是化学教师的演示实验,还是化学实验教师的探究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其实验完毕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必须有化学实验教师丝毫不漏地予以回收,并将其妥善集中处理。在处理这些危险药品时,一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处理,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给自己造成伤害;二要防止泄露,造成污染,伤及无辜。
[摘 要]随着人们对于药品安全的热切关注,我国政府已经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力度,并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体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是确立我国药品安全的重要体系,它的存在使我国的药品安全具有更加规范的检查标准。文章主要研究了我国的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笔者从药品安全的含义角度出发,进一步阐述如何选定评价体系的指标,以及评价体系的内容,期望通过对评价体系的指标整理,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帮助医疗机构完成对药品的审查,推动药品的安全发展。
[关键词]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
为了实现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目标,我国政府提倡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提高药品的质量以此来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实现政府管理药品安全的目标,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该体系的建立为药品监察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成为药品监督的重要依据。“十二五”时期,我国已经确定了药品安全的目标,重点关注药品的研发与生产,明确只有将药品安全问题上升到国家问题,才能保障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促进医疗事业的进步,因此,综合评价体系的确立就是对“十二五”政策的支持和肯定。
1 药品安全释义
一般来说,药品是用来帮助人们恢复生理机能的物质,能够通过自身的效用保持患者的身体机能或者帮助其恢复身体健康。药品研究指出需要研究人员通过对少数病例的实验掌握药品的具体药效,促使药品上市以后减少对患者产生的副作用。尽管药品已经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对比,但由于个人体质不同,部分药品还是会在上市以后为人体带来安全隐患。[1]人们所理解的药品安全指的是药品的药性不足为人体带来危害或者药品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已经是同类药品当中最低的。药品的安全就是为了降低药品为人们带来的风险,检查药品安全的标准也是从其对人体作用的各项指标当中作为依据的。
2 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指标选定
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是一个复杂的项目,不仅涉及的内容较多,同时,还必须要侧重分析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医疗水平,另外,还要分析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明确在体系中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才能够发挥出药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指标的作用,才能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进步。笔者在研究药品安全问题的综合评价体系时,按照其所需要的资料从网络当中筛选了相关的数据信息。信息当中不仅包含了我国学者对药品安全评价指标的理解,还包含了一些英文数据信息。分别按照不同类别对其进行分类,一共可以总结出四个指标作为综合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
2.1 药品研发指标
药品研发指标的选择是由于在药品研发阶段,研究人员会针对药品的药效在动物或者人体当中进行实验。如果在实验过程中,由于药品研发不成功或者研究人员实验操作失误,就会为临床实验的结果带来影响。一旦药品上市,就意味着该药品会随着消费者的购买大量扩散安全风险。因此,在构成药品安全的综合评价体系时,药品研发需要被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以供监管人员检查其研发数据,确定药品的安全系数。[2]
2.2 药品生产指标
药品的生产指标之所以也存在于综合评价体系当中,是因为在药品的生产环节同样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药品的生产风险源自于药品企业在生产药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利益的纠葛。药品企业要想从药品生产中获利,最佳的办法就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而降低生产成本就意味着使用的生产原料的价格降低。一般的药品企业尽管需要降低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采取正当手段,保障原材料的质量,以此来确保药品的质量。但在不良药品企业当中,可能会采取使用劣质的生产材料作为药品的生产原料。药品生产出来质量达不到标准,如果监督部门由于失误而没有检查出来药品的安全隐患,药品一旦上市,就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3]
2.3 药品经营指标
药品的经营指标也是创建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依据。药品跨过研究阶段与生产阶段以后,在销售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部分药品的保质周期较短,药品生产出来以后,被运送到销售地点,所需要的时间不定。一些药品因为运输受到阻碍而导致药品变质或者保质周期变短,销售过程中再浪费一些时间,当药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很有可能已经出现变质。药品销售过程中还存在的是管理方面的风险。销售药品的商店需要大量囤积药品,药品在仓库当中接受管理人员的摆放。一旦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意识,摆放的过程中出现混乱,就有可能使药品标志模糊。药品在销售过程中被消费者购买,却在后期的使用当中使用混乱,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4]
2.4 药品使用指标
药品的使用指标也将作为一项指标被列入综合评价体系当中。药品的使用过程充满未知的风险。一般的药品都是经由医院为患者开服,在患者服用药品之前,医生都会叮嘱患者使用药品的相关事宜。但受到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医院无法满足患者购药的需求,越来越多的药店随之出现。药店当中的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的使用风险还相对较小,但非处方药品的使用全凭消费者自身对药品的了解。尽管药品的包装上已经表明了药品的含量和不良反应。但由于患者的个人体质不同,没有经过专业医师的查看,患者无法得知自己的具体病症,也无法真正地对症下药。[5]还有可能因为私下服药而为自己带来安全隐患。
其实,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需要纳入到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也很多,需要研究人员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逐渐找出适合于评价体系的指标。研究人员需要不断地搜集和整理患者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相关数据,凭借对各项指标的了解,逐渐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3 结 论
总而言之,我国虽然已经决定建立药品安全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但在构建体系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有关部门需要根据监管部门对药品的抽查和检验数据做出分析和整理,收集医疗结构用药的相关数据资料,完成综合评价体系的完善和检验。[6]同时,要注重队伍的建设,充分激发出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在药品安全管理问题上不断实践,不断探索,另外,还要发挥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医疗行业以及药品安全方面的监督力度,配合医疗部门的工作, 促进社会的安全与和谐,相信通过政府监督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一定能够整理出最详细的数据信息,并找出药品安全使用的最佳指标。
摘要:《JCI医院评审标准》是全世界公认的医疗服务标准,代表了医院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最高水平,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评审模式。其核心价值是降低风险,保证安全和促进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国际病人安全有六大目标。改善高警讯药品的安全性是六大安全目标之一。
关键词:JCI医院评审标准;高警讯药品;安全管理;给药
JCI即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国际部(JCI),JCI医院评审,是实施国际安全目标的目的,对高警示药品进行科学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降低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发生率[1-2]。我院引进《JCI医院评审标准》并顺利通过JCI医院评审。在改善高警讯药品的安全、科学管理、用药方面进行了持续改进。得到JCI医院评审小组的认可并顺利通过了JCI医院评审。
1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医院对药品的科学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视。专门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2高警示药品安全性管理
2.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危药品类、相似药品类
2.1.1.高危药品 是指药理作用显著、迅速,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我院的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全麻药、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胰岛素制剂、抗凝血药及其他特殊品种等。
2.1.2相似药品 包括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发音相似的药品;"一品二规"药品等。
2.2高危药品的储存、摆放、监管
2.2.1药品贮存地方 所有药品贮存场所均应光线明亮、环境整洁、环境无污染源,并有相应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远离汽车库、油库;用电设备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区域、药柜存放、定位、加锁管理,每个高危药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做到标识统一,执行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固定位置。并有专门的登记本。
2.2.2药品储存区温度湿度 药品储存区要有检测和调节温度、湿度的设施;温度:冷藏:2~10℃;阴凉处:不超过20℃;常温:10~30℃。湿度:相对湿度45~75%。
2.2.3药品冷藏 需冷藏的药品,用冰箱分类贮存,标识明显、严格控制温度。不得与其他药品、不同批号或不同厂家的药品混装。
2.2.4避光药品 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2.2.5相似药品 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发音相似的药品;"一品二规"药品,应分别放置,避免混淆。
2.2.6特殊管理 需特殊管理的药品须加锁保管,并有相应保管规定。并有专门的登记本。
2.2.7内、外药品管理 内服药品和外用药品应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2.2.8药品摆放 药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标签应与药品相对应;按失效期远近顺序依次存放,以保证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2.2.9高浓度电解质药品管理 在病区不得存放高浓度电解质药品。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一般情况下要在静脉配置中心经药师调配稀释到安全浓度后再送至各病区。紧急情况下,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由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稀释到安全浓度后使用。
2.2.10其他高危药品管理 除高浓度电解质外,其他高危药品确需在临床科室常备的,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备案,经讨论同意后科室方可按种类、基数储备。
2.2.11抢救车内高警讯药品 存放抢救车内高警讯药品应相对分区存放,并每支都贴有警示标识。
2.2.12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员 高危药品管理员应负责基数的请领、消耗药品的补充、药品的储存养护。应每周检查高危药品基数、效期,并记录在科室备药交接登记表上。
2.2.13药学部督查 药学部对病区高警讯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人员进行日常用药指导与宣教。保证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月检查全院各病区高警讯药品的存放、不良反应发生数等情况进行监测。依据其特性储存于适当的环境。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过期、变质、被污染;标签丢失或模糊不清、包装破损或按规定召回药品,应隔离存放,及时退回药房,并作书面记录。
2.2.14药品卫生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3高警讯药品的安全给药
3.1药房发往临床科室的高危药品,会在药品盒子或最小包装(瓶、袋等)上粘贴"警示"标签,并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确保在各个使用环节都有警示。保证各个使用环节的安全。
3.2对患者的安全给药需由有资质护理人员执行。
3.3给药前,护理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进行用药宣教。给药前、中后检查核对、给药后应加强对使用高危药品患者的巡视、观察,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3.4给患者用药前,应先核对以下内容 询问患者姓名及核对病案号以确认患者身份、药品、剂量、溶度、给药时间、给药频率、给药途径是否与用药医嘱一致。
3.5给药应做好记录 住院患者的给药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病案号、床号、药品名称、药品溶度、给药时间、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要求每次给药均有记录,执行给药的人员签名并记录给药的日期和时间。
3.6给药后应观察药物疗效,并评估患者用药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新用药物的首剂或初始反应应密切观察。如有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给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处理程序执行。
3.7患者给药时间管理
3.7.1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1.5 h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生评估后,方可用药。1次/d给药(QD)给药时间为:8AM;2次/d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AM-4PM;3次/d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AM-12N-4PM;4次/d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AM-12N-4PM-8PM;每晚睡前给药(QN)给药时间为8PM。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3.7.2临时医嘱 (ONCE)医嘱:在医生开具以后2 h内完成给药;St医嘱:应30 min内给药。
3.7.3诊断用药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4讨论
对高警示药品安全管理的严密程度及安全给药的严谨性,充分体现对高警示药品管理及安全给药的高度重视及重要性。高警示药品的安全性管理及安全给药,是体现一个医院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对高警示药品的安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并落实到每个环节,是保障制度有良好的执行的前提。
药品作为与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特殊商品,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对药品安全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药品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但药品安全事故依然屡屡发生,今年3月轰动全国的“山东疫苗事件”就是个案,这说明药品在销售、流通、使用等环节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国家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而药品包装作为药品的“外衣”,也应严格把好安全关。
一方面,国家推出新政,保障药品安全。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GSP新规”),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而且今年4月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追溯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如何建立追溯体系给出了明确说法,即“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这意味着药品追溯手段将更加多元化。因此,药包印刷企业需要与制药企业紧密联系,以便采取更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除此之外,在GSP新规中,关于疫苗流通的管理亦有收紧,加强了对疫苗冷链运输和疫苗配送管理工作的重视,更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便于药品的追溯与问责。
另一方面,从源头确保药品包装安全。首先,设计师应根据消费群体的特性,将安全元素融入药品包装设计中,设计出符合消费者心理和生理需求的包装。例如,针对儿童这一特殊消费群体,在药品包装设计时需要考虑儿童患者的感官体验,在避免儿童误服药物的同时,消除儿童患者对服药和病痛的恐惧心理。其次,由于假冒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伤害,药品包装防伪至关重要。为此,药包印刷企业也在积极采用更加经济、安全的防伪手段。例如,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将Seal Vector?防伪码应用于药品防伪包装中,具有安全、易实现、低碳环保的优势,值得在药品防伪包装中推广应用。
药品包装安全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作为药品包装生产商和供应商,药包印刷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主动关注制药企业的发展需求与动向,积极做出应对策略,为药品包装安全,全力以赴。
[摘要]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其中大多是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引发公众热议,进而形成较大社会影响力,督促相关事件的解决。因此,媒体监管已成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通过对2014年发生的媒体曝光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比研究,总结出媒体监管具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增强社会监督、监督政府行为等作用,同时也具有缺乏持续性、易受操纵、监管效果差异大等缺点。由此,本文建议从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三个角度入手有效发挥媒体监管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作用,从而减少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公众的危害。
[关键词] 媒体监管;药品安全;作用分析;策略研究
近年来,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公众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直接作用于人体并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其产生原因复杂,涉及群体大,属于复杂的公共问题,除了政府监管外,还需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以达到社会共治,从而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1]。根据2007年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的主题,促进互联网药品服务“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协调发展”格局尽快形成[2],我国药品服务监管正在形成包含法制管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在内的社会共治体系,其中媒体监管属于社会监督的一部分,以无时无处不在、成本低廉、社会参与度高等特点,与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相辅相成,共同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的发展[3]。
随着媒体的发展以及人们对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视逐渐增强,新旧媒体互补,人们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能更直接地参与到舆论中心甚至影响舆论导向,媒体监管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地位日益增强,具有影响范围广、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比较强等特点。但媒体监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运用不当则可能出现散播虚假信息,夸大问题严重性造成争议和恐慌,以及恶性竞争炒作等弊端。本文以近年的几个热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例,分析了媒体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探讨媒体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作用和影响,讨论如何正确发挥媒体对于药品质量监管的的积极作用,形成媒体、政府、公众相结合的有效药品安全监督机制[4]。
1 药品质量安全媒体监管现状与特点
1.1 媒体发展现状
媒体一般分为传统媒体、新媒体两类。传统媒体一直是舆论的重要主导者。而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不断推进和影响人们的文化生活,新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们参与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舆情指数报告(2013)》显示“人们非常信任或比较信任的媒体中,排名前两位的分别是电视(81.1%)和报纸(70.3%),只有50.4%的人选择比较信任或非常信任网络媒体。”,其中还指出“近年来,有关主要媒体接触率变化的趋势是:受众对网络媒体的接触率逐年上升,而对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接触率则相对下降。86.9%的受访者每周3次以上接触网络,而电视的这一数值为86.5%”[6-7]。数据显示出,新媒体的使用频率比传统媒体大,并且这一频率正在上升,但是相较于新媒体,人们更相信传统媒体的真实度[5-6]。
当前,政府的信息公开和新闻等通常是媒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依据和主要信息来源,接着媒体针对事件进行采访等多种信息采集工作,最终报道呈现所搜集的信息。在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中,媒体会对事件进行跟进,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件的发展,督促了政府部门的处理力度,并且由于突发事件关系每个个体的切身利益,民众急需了解事件的情况,媒体必须尽最大可能把最多的信息准确及时地递给民众,保障公众的知情权[7]。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更多群众参与到事件的舆论导向中来,对事件有着进一步的推动监督作用。
1.2 媒体监管的特点与作用
传统媒体在处理信息方面具有的良好的广度、深度、高度、权威度、真实性等。而新媒体以其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广泛性、低成本等特点,使每个参与者都有同样的话语权,并且参与后无需担心因揭发曝光而使自身健康受到威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融合,使得民众可以更好地参与到药品监督的环节中来。
在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媒体监管与其他监管方式互补并通常报道时间更早,影响范围更广泛。在民众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后,民众可以通过媒体及时地把投诉信息传达给监管者,在媒体与民众的监督和促进下,监管者会尽快地采取行动来处理该事件。而在监管者对质量问题举报的调查过程中,媒体通过走访等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调查,并且及时将事件及调查结果广而告之,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群众受到伤害。此外,若政府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有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等问题时,媒体可以及时发现并揭发阻止这些违法行为。在监管者对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由于群众对信息有着迫切的需求,因而能促使媒体不断跟进事件的发展情况,督促政府部门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加快治理的进程,对事发企业有着监督作用,对其他相似相关企业起到警示的作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因媒体具有更专业的信息分析处理的能力与基础,所以部分主流媒体能正确地引导民众对事件进行深入的反思与分析,探究监管存在的不足,对现有的法规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等的完善[8]。
2 2014年药品质量安全热点事件媒体监管作用分析
2.1 事件梗概及结果
本研究选取了2014年网络排名前三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三个事件均由媒体曝光并造成较大影响,分别为“毒胶囊”、“茯苓山药片”、“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
本部分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9月15日。为探究公众对三个事件的关注度,对各事件进行了网页数量的统计。互联网网页数量统计是以事件关键词等设定搜索在百度所得的搜索数为标准。对事件所造成影响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媒体新闻报道量以及事件在网络中的反馈信息的汇总,以下为三个事件的概况(按其受关注程度降序排列)[9]:
2014年9月曝光的“毒胶囊”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0 900 000页,新闻报道量4 660 000个。此次曝光起于2014年9月1日浙江宁海检察院通报的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的案件,来自新昌县儒岙镇的老板潘某雇用10名新昌老乡,短短5个月时间内,生产出售了多达9000万粒“毒胶囊”,销售流向不明。其后事件处理结果为涉案的11人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剩余空心胶囊成品约44.2万粒以及半成品102.9 kg由宁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留。此类事件并非首次发生,早在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播出《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将工业明胶卖至绍兴新昌制成药用胶囊售卖,这一报道在当时轰动全国,对胶囊企业打击惨重,而时隔两年,“毒胶囊”事件再次发生,药品不良事件死灰复燃。
2014年8月曝光的“茯苓山药片”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937 000页,新闻报道量266个。因辽宁一位糖尿病患者的投诉,央视曝光了一款名为“茯苓山药片”的药物,随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茯苓山药片是假药,而且可能致命。事件发生后,食药监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康特牌茯苓山药片并罚款9000元。该品牌茯苓山药片早从2005年起便曾多次因涉及虚假宣传遭到查处,且其生产企业于2013年已到营业期限处于注销状态,市场已无该种药品销售,但其在网上的销售却依旧很火热,多家网店均有销售且有的销量已达千盒。根据相关规定,淘宝等网站只能作为药品的展示平台,并不具备售药资质,但时至今日淘宝网仍可搜到多家网店销售该种药品,并有消费者在陆续购买甚至给予好评[10]。
2014年8月曝光的“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可搜索到网页数量133000页,新闻报道量318个。国家食药总局于2014年8月19日称,网上出现举报辽宁省沈阳市的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17批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检查发现,该企业的无菌保障关键环节存在严重问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介绍称,2013年2月以后,中检院在对辽宁依生公司申请的120批狂犬病疫苗批签发过程中,先后发现3批疫苗的多支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且多次复检都显示细菌污染阳性,提示其产品存在严重大面积细菌污染问题,其余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有可能存在被细菌污染风险。中检院依据检验结果、现场检查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对与3批无菌检验不合格疫苗处于同一生产周期的117批疫苗做出了不予批签发的决定,并向辽宁依生公司下达了书面通知,吊销其GPM证书。这使该企业损失超过4亿元,事后,公司召回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疫苗。
2.2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作用
2.2.1 及时曝光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避免恶性事件扩散 在“不合格狂犬疫苗”事件中,网上举报狂犬病疫苗批签发问题后,政府部门及时对疫苗做出了检验,并对不合格疫苗做出不予签发的决定,事后公司也召回了所有有安全隐患的疫苗,避免了不合格疫苗在市场上的流通,防止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和扩散,最大程度地降低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
2.2.2 增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 药品监管贯彻于研制、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各类药品安全问题种类多且因人而异,仅依靠专业检测及行政监管难以完全杜绝,因此,加强社会监督,扩大监管范围,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质量问题及时的投诉举报,再由专业检测机构及行政部门调查解决,才能更好地减少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保证用药安全,而媒体作为社会监管的主要平台为社会监管提供了有效渠道。
2.2.3 监督政府行为,确保监管公正 当前行政监管仍存在多头监管、沟通不畅导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少数地方政府存在为保证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甚而为保证支柱产业的信誉和经济收入对其有所包庇和保护。媒体曝光为政府监管施压,监督政府行为,确保政府监管的公平公正[11]。
2.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的局限性
2.3.1 监管缺乏持续性 媒体监管报道的都是当下发生的能够引发群众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事件,事件报道多为集中爆发式的曝光,引发一时热议,但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替代,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和问题解决情况跟踪报道不足,导致许多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去而复返,药品质量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14年9月报道的毒胶囊事件便反映出媒体监管的持效性不足等问题。2012年曾有类似的胶囊质量问题报道并引起过热议,该报道在当时引发了群众的热议和争论,也使得胶囊的制作过程从幕后被曝光,但由于报道过后媒体及监管部门缺乏对该类问题及不法分子的持续性关注和监督,到2014年类似的胶囊问题再度出现,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正是2012年报道后被关闭药厂的人员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2.3.2 媒体报道易受操纵,引发错误言论导向 媒体监管的机制和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导致媒体机构在新闻的选择上把注意力更多放在了经济利益和公众关注度上,在报道药品安全问题时,为追求热点新闻,达到“爆炸性”效果,对于事件真实情况的调查取证不够,从而产生一些与事实相佐或夸大的离奇报道;更有甚者,某些新闻机构为增强经济利益,争夺关注度,人为地夸大事实、制造虚假新闻等,刻意对公众进行错误引导,使得缺乏真实性的报道流入社会并引发争议,给企业、政府部门等造成不恰当的压力,由于药品相对于其他领域具有其特殊性,能够直接对公众的健康产生影响,该类失真的报道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更为严重[12-13]。
2.3.3 媒体监管效果受关注度影响大 媒体监管与官方监管不同,其途径是通过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及社会关注,从而使得该类问题引起公众重视,对企业及政府部门造成舆论压力致使问题得到解决。媒体监管主要是舆论压力的作用,与事件的受关注程度有很大关系,因而很多存在质量问题却不够“热点”的事件并不会被曝光,而曝光的事件中,受关注度高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与受关注度相对较少的事件的解决情况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
3 药品质量媒体监管建议
3.1 政府角度
3.1.1 加强媒体监管重视度,完成监管责任对接 媒体监管集中于药品质量事件的发现和曝光,引起舆论导向,引发社会各阶层的重视,在后续对于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中由于权力、精力及利益等问题限制,并不能做到持续跟踪报道以督促药品质量事件得到圆满解决,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对媒体报道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视程度,做好责任的对接,在媒体报道后,及时进行查处,对导致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如制度不健全、法规有缺陷等深入调查研究并切实给出解决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反复发生,弥补媒体监管缺乏持效性的漏洞。
3.1.2 建立官方媒体举报监管平台 媒体报道多来自于群众举报或记者跟踪调查等途径,报道通常在事件发生、查证并具有较好的话题性之后,使得报道的时间不能真正做到实时报道。而政府介入监管则是在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后开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媒体在向受众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应该及时接受受众的反馈,加强对媒体报道真实性的社会监管,同时也需要建立政府和公众以及政府和媒体的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让政府管理部门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发生的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并出面解决。
政府应从官方角度建立公众、媒体、政府的三方交流平台,公众在发现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可以实时在平台上进行举报,由政府人员收集并调查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媒体则从中选取热点和代表性事件进行报道;媒体接受到相关举报或记者暗访到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可以及时地举报给政府,由政府官方采取强制措施出面解决,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体化,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14-15]。
3.2 企业角度
3.2.1 加强与媒体配合,生产经营透明化 媒体对公众舆论导向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医药企业应积极配合媒体监管,树立企业信誉和形象。企业可以通过安排媒体对药品生产销售过程进行实地访察拍摄,使得不涉及企业机密的药品生产过程透明化,通过媒体让消费者了解药品的具体产出过程,真正建立消费者对药品质量的信任。
3.2.2 正视媒体监管,重视公众评价 媒体监管作用日益增强,企业应加强对媒体监管的重视程度,注重公众评价,提供自身信誉和社会责任意识。在相关药品质量安全事件曝光后,其牵连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应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对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召回和下架等处理,防止有问题药品对更多的人群造成危害;对存在质量争议的药品进行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和评审并公布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而非消极应对,逃避责任。
3.3 消费者角度
3.3.1 加强监管意识,发挥媒体监管作用 消费者作为药品的受众,是药品的直接接触者,对于使用药品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其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最为了解,因此,消费者应加强维权和监管意识,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或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积极采取维权和举报措施,通过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及电话信访检举等披露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媒体和政府的监管,实现社会共同监管。
3.3.2 提高判断力,不盲从盲信 媒体监管的过程中受利益及其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实报道、夸大报道时有发生,因而,公众应加强对媒体报道的辨别能力,不偏听偏信,采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分析问题,而非跟从媒体有意识的舆论引导采取偏激的评论和做法来加大企业和政府压力。辨识能力较强,对于事件有所判断的公众也应该积极承担起导正言论导向、澄清事实的责任,确保在公众的共同监督下实现媒体监管的透明化和真实性。
[摘要]目的 保障相似药品的用药安全,提醒药师对相似的药品加以重视,减少调配差错,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方法 将我院2016年1~6月门诊中成药和西药所有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其原因,总结易混淆药品发生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差错的防范给出合理建议。结果 经分类整理得出51组外包装和读音或名称相近的药品,其中外包装相似的药品8组,读音或名称相似的药品43组。将我院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归类整理并建立目录。结论 药师在工作中必须重视相似的药品,并采取防范措施以消除因药品相似而造成的处方调配差错隐患,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关键词]易混淆药品;读音相似;调配差错;用药安全
随着医药领域科学迅猛发展和患者需药量不断增加,新药品种大量进入医院临床,读名相近、外包装相似等易混淆药品不断增多[1]。为了避免或减少易混淆药品出现差错,本文对本院2016上半年度易混淆药品进行归类总结,对同一药品中存在2种及以上规格或剂型的品规进行梳理,同时将外观相似品种、读音或名称相似品种分别进行了总结整理和拍照。警示药师对外包装和读音相似的药品加以重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
1资料与方法
调查我院门诊药房2016年1~6月的中成药和西药,按药品药理作用进行分类整理,找出外包装相似、名称相近的药物,并对相似的药物进行标记、拍照,归纳分析,查找可能导致差错的各种混淆因素。
2结果
经分类整理,得出51组外包装和药品名称相近的药品,其中外包装相似的药品8组,读音或名称相似的药品共43组。现将我院读音和外观相似的药品归类整理并建立目录,详见表1、表2。
3讨论
3.1外包装相似的药品
2006年3月1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药品商品名的命名范围,如“不得使用与他人使用的商品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等[3-4]。外观相似药品主要指药品外包装的形状、大小、颜色及相关图案相似。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常常是同一厂家生产的[5]。近年来,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凸显公司形象,将自己生产的大部分药品或同一药品的不同规格与剂型采用类似包装。此举虽然加强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却无形中增加了药剂人员的操作难度[6]。例如头孢氨苄胶囊(图1):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适应证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诺氟沙星胶囊为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为第二代喹诺酮类抗菌药,是治疗肠炎痢疾及泌尿系感染的常用药。服用此药宜空腹,并同时饮水250 ml,此药对未成年人骨骼形成有延缓作用,会影响发育,故18岁以下患者禁用[7]。虽然两者均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但两药在年龄上是有明显区别的,若不小心混淆发出药给未成年人,会产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从而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再如左氧氟沙星、氯霉素、妥布霉素滴眼液[8]等药品的外观也十分相似(图2)。
摘要:医院所有药品均存放于药房,高危药品临床使用风险较大,对人体有一定伤害性,一般用于高危患者,虽其使用率没有其他治疗性药物高,但若临床用药出现失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轻则影响治疗,重则影响患者生命。医院对高危药品管理系统的完善不仅可有效避免药物存放失误、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过期等严重影响药物治疗效果的问题,且提高药品管理人员以及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禁忌、给药途径、药物功能主治等专业知识的掌握了解。因此,药房对于高危药品的管理以及用药安全变得尤为重要,本文总结了西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提出相关管理措施以及安全用药对策。
关键词:安全性;高危药品;药房;管理;问题;方法
高危药品通常用于患者病情高危时刻,其使用具有一定风险且非为临床治疗常用药,因此与其他治疗性常用药相比其管理中出现用药不当的情况较少,但若出现用药失误其后果往往比常用药物不良反应严重的多[1]。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对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以及临床应用制定了明确规定,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药品的管理与运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临床高危药品的用药安全性,为患者生命安全以及临床治疗效果提供保障。
1 药房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药品未分类管理 观察发现西药药房在对高危药品进行管理时,未设置专用药柜以及药架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部分需要冷藏等特殊条件存放的药品存放不达标准,对药品安全性、药效有影响。药房药品摆放空间不足无法满足日常需求且药品存放量少,有部分药品标签、条目缺失。
1.2药品标示有问题 高危药品对人体有一定伤害性,但药房在对药品进行存放时未摆放警示牌标示以及对用药禁忌等做出明确提示,造成临床有出现用药不当的可能性,其轻则影响治疗,重则影响患者生命,且影响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1.3医护人员专业知识欠缺 鉴于高危药品对人体伤害性大,国家相关部门对高危药品制定了严格用药规则,但临床工作中发现部分药品管理人员对于高危药品的药效药理、适用范围、用药禁忌等专业知识未完全掌握、了解,造成用药不当以及用药过量、过少等问题的出现[2]。其轻者可能对治疗效果造成一定影响,严重者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例如剂量过大而导致恶心、呕吐以及过敏等不良反应[3]。
1.4其他问题 由于高危药品应用范围有限,观察发现在药品管理过程中存有药品过期的现象存在,药品过期其毒副作用会上升,若出现误服情况会对患者造成严重危害。
2 药房高危药品管理与用药安全策略
2.1用药安全 高危药品多有明显药理作用,其即能在极短时间内挽救生命也可在短时间内危害患者的生命,且在用药治疗中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临床高危药品的用量剂量以及临床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在实际用药安全中尤为重要,但目前有部分药房药品管理人员对高危药品概念认识存在不足,医院需加强对药品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药品适用范围、用药剂量、用药禁忌等专业知识的了解,加强高危药品概念学习,强化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对相关医疗应急处理水平。此措施不仅能增长医院人员的专业知识且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医院可以定期请有关专业人员定期讲授相关药品知识以及药品所出现的不良反应和问题应对方式,同时不定期对管理人员用药禁忌证、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安全用药剂量等专业知识了解程度进行抽查,避免因药品管理人员个人专业性问题所致用药安全问题[4-5]。药物配伍不当易增加肝肾毒性、抑制体机体蛋白质合成,有严重危害性。临床研究显示因药品配伍不当造成的不良反应约为7.6%,其临床常见表现为皮疹、呕吐、睡眠不佳、过敏性反应等,不仅影响治疗效果,且可致病情加重[6-7]。
2.2管理制度 用药管理制度的完善可有效影响临床用药安全,因此药房需不断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根据国家对高危药品管理以及临床应用制定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药品管理制度[8]。
药品验收管理的完善可有效从源头避免出现药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相关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应按验收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并仔细对比,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将药品名称、供应商、厂家等信息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予以相应处理。对于药品批号、生产日期、存放时间、审批日期、有效期等不全或缺损药品以及检验报告、包装等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向上级报告退返药品,对药品进行分类建档和统计管理,且进行建档时应仔细、详细核对药品信息,避免药品错发错用等问题的出现。且应在临床使用时对药品发放权限进行设定限制用药,且药房药品应根据高危药品种类、数量合理、科学规划存放位置并设置专门的空间以及足够区域进行存放。
管理人员应按存储规定对于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存的药品进行存放,将所有高危药品按对人体损害程度以及风险程度进行分级,严格控制如胰岛素等对患者有造成严重损害可能性的药品。所有药物从验收、处方使用到发放整个过程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且药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品有效时间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在使用期限内。将高危药品与普通药物隔开,专门为设立多层次药柜实行专药专柜政策,对于高危药品的取放、调配 、发放,应做到多次确认,避免错误发生,对于新引进的药品需严格检查药物规格、日期、有无检验报告,从根本上降低用药安全隐患,药品存放时设置黑色醒目标识牌并对用药禁忌等做出明确提示。医护人员由于工作压力较大,长期处于精神紧绷和身体疲劳状态,因此有受工作环境因素导致用药失误的可能性,因此医院需制度相关轮休制度,保证医护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身心健康。
3 总结
医院领导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高危药品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与体系,降低临床用药不当现象的发生率,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为患者安全用药提高保障。为有效避免药房高危药品用药不当以及管理问题,需对药品存放、警示牌摆放、标识的明确等问题高度重视,需加强药品管理人员以及医护人员对药品用法剂量、禁忌症等专业知识的了解掌握,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减少药品的不合格情况,从源头增加用药安全性。
摘 要:人们生活的健康安全离不开食品药品的安全,食品药品的安全对社会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的药品安全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并且愈发严重,过去发生的毒胶囊问题给了我们惨痛的代价,人们对于药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担忧。目前,法律对于这些问题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本文从刑法的角度出发,首先对药品安全的概念进行了解析,并分析了我国在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随后对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研究和探索,这对更好的实现药品安全十分有必要。
关键词:药品;安全;刑法;保护
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药品安全问题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药品安全问题从古代开始就已经被人们所认识到了。现代药是从十九世纪开始产生的,其产生的标志是化学药的产生,在当时人们对药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并没有现在这么深刻,所以在二十世纪发生了很多药品不良事件。这对我们现在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我国的药品监自从建国以来有了一些成绩,过去那种医药欠缺的局面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在质量方面也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几年药品不良事件越来越多的发生并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这使得药品监管部门受到人们的拷问。现如今,我国的药品保护的法律形式有四种,即刑事法、民事法和行政法以及相关的国际规范。前三种法律形式特点和特色各不相同,然而目前我国对行政法律的研究精力所占比例较大,使得医药的刑法保护还存在一些缺陷,仍旧需要不断进行完善。下面将从刑法的角度对医药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1.药品安全的概念
药品是医学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药品使用有两个重要部分,时效性和安全性。时效性就是指在有效时间内使用正确剂量的正确药物来有效的调整人体机能。安全性指人体摄入正确剂量的正确药物后是否会产生毒副作用。药品安全关系到众多方面,是病人安全和公用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和生命安全,所以确保药品安全就是确保民生。药品安全的主要关系到人类的健康,只要社会制定合适药品安全卫生管理政策,做好药品安全管理,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发展。
2.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与药品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就是人类的健康问题,药品可以预防、治疗疾病,可以有目的的调整人类身体的生理机能,从而保证人类有正常的身体机能。正确的药品使用是保障人类健康的关键。但是近些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药品错误使用从而威胁到患者生命的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制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药品卫生成为了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药品安全的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不只在药品的使用上,还包括药品材料的选择、药品的制作、药品的运输等,因为涉及方面广,所以确保药品安全卫生就成了一个社会焦点。我国制定了许多管理药品安全卫生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刑法保护也顺应我国的实际国情而不断进步与完善。但是在药品安全卫生方面,刑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我国药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刑法中对于药品安全保护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犯罪的罪名叫法不规范,在主观方面,故意犯罪存在刑罚,而过失犯罪不存在处罚,这明显存在漏洞,过失犯罪也应该给与相应的处罚。药品犯罪的行为种类太少,只包括生产和销售等,但是药品犯罪涉及方面更多,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该包含。对于单位犯罪处罚存在漏洞,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刑法多为罚金,但是罚金的区间不确定,这对于单位犯罪并没有处于强有力的惩罚,其实在单位犯罪中更多的是单位负责人的过失造成的,所以在单位犯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不按照国家生产标准的药品出现在市场上,任何不按照国家生产标准的药品都具有不安全性,但是我国刑法在对于这些假药的安全卫生管理上并没有存在明确规定,而是依赖于药品管理法,所以刑法应该规范在假药、劣药的管理。
我国刑法目前不能有效的将药品犯罪的危害性体现出来,对药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也不强。要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刑法对于药品安全卫生的规定必须得进一步完善。
4.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完善
4.1 对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范围进行扩大
完善药品刑法保护首先就是对刑法保护的范围进行扩大。生产、销售、使用药品涉及到的环节十分多,涉及到的人员十分多,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所以刑法应该扩宽入罪行为。同时对于犯罪罪过范围也要扩宽,在现行的刑法中,主要将犯罪心理归于故意,对于故意犯罪的实施刑罚,这显然是存在漏洞的,药品生产过程复杂,涉及人员多,对于过失犯罪也应该给予合适的处罚,对于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件,所有的经手人和涉及人员都应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加强药品卫生管理,只有强有力的法律和处罚措施才能提醒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4.2 对违反药品安全相关法律行为加重处理
在现行的刑法中, 对于药品安全犯罪多采取罚金。就是通过剥夺犯罪者的一定量的财产来处罚。罚金刑相比于其他刑罚来说是比较轻的刑罚,同时它的威慑力也相对较轻,完善刑法可以根据犯罪程度加重处理措施。对于罚金,也应该完善相应的制度。比如设置罚金数量,提高犯罪成本,起到威慑作用;细化罚金幅度,罚金的幅度应该根据罪犯的主观意识、涉及钱财数量、药品的危害、事件的后果等等来制定;还可以设置不同的刑罚体系,分为个人犯罪和组织犯罪,明确划分个人和组织的责任,组织犯罪中可以包含个人犯罪,所以组织犯罪可以与个人犯罪同时进行处罚。相对于而言,组织犯罪的情节和后果更严重。
4.3 明星代言构成共犯
当今社会明星代言已经成为社会热,药品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大众消费群体在药品消费时也会不自觉的向公众人物看齐。明星代言某一药品,消费者会把对明星的仰慕和追捧加入到对药品产品的优劣判断中,所以明星代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判断。商家在这种现象下,将资金投入偏向于明星代言,从而导致药品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而明星出于利益考虑,又因为药品的特殊性,不能长期服用以确保其质量,就盲目代言,用自己的知名度来推销假药、劣药,从而造成严重后果。2009年我国出台明确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为其“提 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 共犯论处。所以,明星代言假药、劣药应该构成共犯,给予相应刑罚。
4.4 在药品安全犯罪的刑罚中增设资格刑
资格刑是指剥夺犯罪人员行使某种权利的资格,例如不能从事某方面的工作、不能参与某方面的活动等。资格刑相对于其他刑罚来说,其威慑力较强,起到了对犯罪行为的预防作用。而且资格刑能够避免犯罪者进行二次犯罪,体现了刑罚罪行相对应的原则。
在我国的刑法中,资格刑是一种附加刑,就是说在对罪犯处于其他刑罚时,同时处以资格刑罚,而且资格刑被大众理解为剥夺政治权利等,其实资格刑并不仅仅指剥夺政治权利。在现行的刑法中,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规定上存在漏洞,行政处罚的威慑力相对而言更高,所以刑法的职责并不能有力的体现出来。在有关药品安全问题中,只有《药品管理法》的行政处罚中包括处罚措施广且有力,这种行政处罚能多药品安全起到更有力的监管作用。但是行政法也有自己的缺点,就是法律效应有限,所以制定强有力的刑法才能更好的规范资格刑的使用,才能更好的加强药品安全管理。
4.5 调整药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典中的归属
药品安全犯罪侵害了许多方面的利益,包括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等,但是与药品安全犯罪之间相关的就是人民大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所以药品安全犯罪是一种公共安全犯罪,所以应该 将药品安全犯罪调整 到“危害公共安全罪”中,以强调对人民大众生命健康的尊重。
4.6 加大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宣传
药品安全卫生的监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完善制定强有力的刑法是一方面,同时,作为社会大众,我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药品安全知识。政府应该加强药品安全刑法保护的宣传程度,不仅仅是面向有关药品的社会工作者,对于所有的社会大众都应该加强宣传程度,加大药品安全刑法保护措施有很多,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电视节目、明星宣传等,制造一种全民监督的氛围,使政府的药品安全监管变得更加轻松,保障人民大众的生命健康,使社会能够稳定发展。
5.结语
药品的安全性对人们的生活十分重要,这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民族的稳定。之前的发生的江苏狂犬病疫苗问题和湖南的“医用氧替代问题”足以使我们对药品安全问题提起足够的重视。我们要明白,健全的法律机制才能够保证药品的安全性,药品的安全不仅需要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的刑法保护,刑事保护更加严厉,在处罚方面还更加严格,震慑力更加强大。我们要更加善于运用刑法保护,使得刑法保护成为药品安全的保障以及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