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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职能
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职能的发展历程。城市规划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类居住环境的改善、城市的出现而不断发展的。在世界上,城市规划这一概念和理论都出现的非常早而且成熟,在实践上也取得惊人的成绩。城市规划在中国,主要是与我国文化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古代中国典籍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对城市规划的记载,如《考工记》中的都、王城、诸侯城的不同城市的建设制度,还有道路系统和用地功能分区。在《商君书》中更是提到了农田土地分配比例,并要发展人口、粮食、建城等相应条件。在《墨子》中更是记载了城市建设与城防的重要性,以及城市规模与农田、粮食的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我国古代城市的规划主要着眼于军事思想和整体观念,讲求城市与自然的关系,重视等级观念。这在我国后来的城市发展也有所体现,都是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强调城市的结构形态,即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功能分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完成城市规划的不同功能。城市规划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出现《建筑十书》,系统阐述了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选址、城市公共建筑布局等原则,并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到了中世纪,逐渐形成以教堂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到了近代,则基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多样化的城市规划理论。城市规划在现代,东西方的城市规划都着重于城市规划理论的建设、城市规划的实践以及城市建设立法,逐渐的融合各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是城市规划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符合人民生活的意愿。
二、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城市功能分区不清晰,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过于快速,导致城市在进行功能分区时会出现不同功能区相互参杂的情况,这在一定长度上来说,也不应该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方面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规划没有做到位,导致现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区相互影响,这不仅制约了城市规划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也导致城市规划职能不能进行有力的展开,从而造成城市规划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不具体,或者说是城市发展速度超过了当初城市规划的目标,导致在发挥城市规划职能时,始终伴随着新老城区问题、新旧功能分区问题以及功能分区不合理等问题,这必然会导致城市规划职能在进行湘桂规划时,不容易解决,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老大难问题。第三,由于我国城市在规划中所注重的问题,在不同历史发展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不同,因此,在进行城市功能规划时,伴随着的问题就是城市规划不统一、政策法令贯彻不到底等问题,这就使得城市在发挥规划职能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局面。可见,我国城市规划职能存在的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在城市实际发展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
2.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优化城市规划职能的对策,注重点应该立足于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职能,也就是说立足于现在城市发展的水平,通过现有的城市分区,对城市规划职能进行完善,加强城市规划只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具体包括下面两个方面,第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发展,立足于现有城市功能分区的作用,加强该功能分区的影响力。城市规划职能,究其本质来说,是服务职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发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发展阶段所规划的目标不同,因此,在接受历史发展现状的同时,综合加强城市功能分析的发展,加强功能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园区等,甚至应该建立直接管辖的部门,通过专门专管来实现功能分析的更好发展,第二,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虑,目前,城市规划职能发挥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城市规划职能建设少之又少,因此,必须加强城市规划职能发挥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体发展为首要目标,这是因为,城市规划职能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把城市建设的更好来满足城市居民、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应该只以一种目标为城市规划功能发展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整体,从整体上来保证城市规划职能的实现。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我国城市规划和城市功能分区的理念出现的比较早,而且也比较成熟,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为我国城市规划职能的完善以及进步奠定了很好的历史基础。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内与国际的接轨,使得很多国外先进的城市规划理论传入我国,在解决我国城市规划的实际中,显示出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公共管理视角小对城市规划职能进行探讨,则是为我国城市规划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依据和借鉴。本文从分析城市规划的内涵以及城市规划职能的内涵入手,通过对城市规划历程的解读,可以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城市的发展以及相关城市规划职能的发展,这也就为我们找到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问题,即规划理念问题、规划方法问题以及规划纲领问题找到了历史和现实的依据。这也就为我国城市规划功能的完善找到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即立足于城市发展实际进行城市规划能力的提升和加强城市规划能力的作用,其中,加强城市规划能力的作用主要是从两方面来建设,包括以服务城市居民为目标的建设和以城市规划功能总体发展为目标的建设。
作者:陈婷婷单位: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理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达到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的目的。而数字化城市管理便是一种借助高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处理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利益有直接影响的城市公共问题,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及管理体制革新的管理方式,它的出现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近年来,鉴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城市管理问题也接二连三的涌现。由于城市管理问题的不断升级,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然无法适用中国社会的发展,社会呼吁城市管理进行技术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可借助多项数字技术的使用完成对管理目标空间上及时间上的精准定位,缩减巡查及处置人员,节约管理成本,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最终推动节约型城市的发展。由此可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推行对于城市管理方法、技术的创新及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都是特别重要的。
二、当下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
1.公共机构职能重叠,办事效率特别低。就我国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而言,它们所具有的职能重叠及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是特别严重的。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各公共机构职能划分不明确;其二,机构改革不彻底;其三,上级机构管理不科学;其四,基础机构认识不正确;其五,内部诸多因素的制约等。
2.发展不均衡,资金短缺,高科技人才匮乏。事实上,我国城市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然而基层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却特别低,同时各机构间还存在发展极不均衡的情况。大多数机构没有,抑或仅有特别有限的可利用专项资金。熟悉信息化建设的人都知道:信息化建设除了开展项目时需进行一次性投入外,还应进行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设备的更新等,这些均需要资金,所以政府的投入及支持对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是特别重要的。此外,我国高科技人才匮乏这一现状也给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阻碍。
3.数字资源未进行统一的规划,未实施相应的整合。城市数字化属于一个特别庞大的系统,其信息量特别大,同时其信息也来自许多部门,因此其信息整合的任务便特别繁重,当然所牵涉的范围也特别广,比方说软件、人才及服务等等。现实生活中,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机构在实际管理时均存在以自我为中心展开信息化建设的现象,尤其是市政、交通及公安等机构,创建了诸多面向行业主管机构的纵向信息项目,此类信息化项目均由机构自主决策,各机构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最终便导致了各信息系统相对独立,缺少应有的共享机构及信息交换平台的局面出现。
4.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众所周知,公众需求系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然而我国在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的情况,就算是基础的数字化对外服务组织,其员工的服务管理意识也亟待提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传统政府机构受强化管理、弱化服务意识影响特别深的原因造成的。
三、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效率提升的措施
1.科学规划,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数字化城市管理所牵涉的内容特别多,它不但涉及到了信息技术的运用、各政府机构,同时还涉及了人员及职能的整合。完备的体系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顺利开展的可靠前提及有力保障,而先进的技术则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正常进行的手段。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序开展,政府理应统一牵头,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如此我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此外,鉴于搞好数字规划系数字化城市创建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其也属于进行现代城市规划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城市管理者理应展开统一规划,解决管理及标准等方面必须解决的问题,以推动中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优化城市公共机构职能,促进其工作效率的提升。为了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城市各公共机构不但应改掉机构繁多、人员冗杂及办事效率低下的不足,同时还应优化机构自身职能的划分,以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相关部门理应以数字化城市政府机构为着眼点,优化城市政府机构的性质及职能,促进机构管理层次扁平化,优化对外服务窗口,促进机构人员工作主动性及积极性的提升,最终实现提高其工作效率的目的。
3.强化城市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促进其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群众满意系数字化公共机构服务管理理念的重心,数字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均应围绕群众满意度展开。鉴于群众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的审美、服务及产品等诸多需求,所以,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理应于强化服务管理意识及提高服务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做好群众服务管理,明确关键服务管理策略,并借助各方面的创新提高群众对自身服务的满意度,最终促进自身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4.强化城市管理团队信息素质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信息化人才。数字城市并非仅牵涉技术及工程,它属于一个兼容性特别强的概念,主要涉及如下领域:其一,技术;其二,管理;其三,人文;其四,经济。数字城市建设并非高新技术产品和信息基础设备的简单堆砌,它更重视体制的改革及机制的改革,以对现行政府组织机构、运行方式及行政流程展开重组及再造,让它在信息技术的引领下,进行更好地运转,所以管理团队的信息素质建设所具有的作用是特别巨大的。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者还应跳出传统思维的限制,以现行信息化要求为依据组织及协调管理。此外,信息技术人员还应给予业务工作应有的重视,并借助信息技术的使用进行数字城市化管理。
四、结语
总而言之,数字化城市管理属于时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对于中国经济的良性循环及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当前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障碍重重,但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前进,相关部门理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推动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邱耀杰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特点
1.1制度健全,严格执行。
在法定的行政权力行使于具体规划工作过程中,城市规划严格遵守“一书两证”制度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1.2政府唯一具有和行使规划管理权。
1.3公共管理性。
公众监督和参与已对城市发展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是城市规划发展的新动力。我国当代城市规划已具有明显的公共管理特点。经济的发展促进着城市规划的转型,城市规划由传统的单一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正逐步走向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公共管理。
2.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探讨
按照管理的运行职能,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种职能。
2.1计划职能
狭隘的城市规划定义是对城市的发展建设进行计划,它主要包括城市空间和土地两方面利用的计划。公共管理中的计划职能主要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第一,设立可行的任务和目标,用来保障城市的可持续性综合发展,最大程度的满足市民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二,城市规划的制定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它为未来城市多个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同时也为城市经济指标等数据提供了参考标准;第三,得到相关法律通过后,城市规划就可以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从宏观到微观、整体到局部的详细规划,逐步将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第四,城市规划进入审批流程,经过相关部门逐级按照法定程序审批通过后,开始具备法律效力。计划职能在城市规划的职能地位是首要的,它决定未来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和方向。计划职能运行过程中,必须公共管理的力量,使各项计划具有合理性和先进性。
2.2领导职能
在整个公共管理过程之中,城市规划始终负有领导职能,领导职能主要体现在规划协调、规划权利和规划引导三方面。规划协调,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规划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各种相关理论,充分尊重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以及用科学的眼光分析它们的发展规律,通过各种先进的方法和手段,对城市各种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划,以实现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的目标;规划权利是指各级规划主管部门依法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命令手段)、措施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土地使用等一系列城市建设进行组织、监督和指挥。通过规划权利来给社会主体提供公平、民主地参与城市公共管理的大环境中来;引导职能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规范和引导机制,确保城市规划的目标贯彻到具体建设项目中。
2.3组织职能
公共视角下的组织职能主要包括城市规划组织构成,组织运行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城市规划的的组织机构既包括传统的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当地政府等官方的组织机构,同时还应包括建设投资主体和广大市民等。各组织机构应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分工协作。在规划管理运行机制方面,我国远未达到良性运行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规划的行政干预过大和市场调节机制不健全和决策机制不完善,比如对于城市规划的有些决策,还停留在个别领导片面、轻率拍板的情况。在组织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种种问题使城市规划难以充分发挥。比如,单一政府行政管理和控制,其他机构难以发挥作用等。
2.4控制职能
由于事物的规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样城市规划也受限于领导的认知水平和办事能力,往往难以做到毫无纰漏,这就决定了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确保城市规划朝着预定的目标发展,做到边做边改进,以上即为城市规划的控制智能。城市规划控制职能主要由控制规则制定、规划监督和规划执法等三方面工作组成。城市规划是政府行政管理法定职能中的一种,必须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为了使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就必须制定和完善切实的规划控制规则体系。做到首先以法规建设为主,辅之科学的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和必要的行政规则,做到两手抓,使整个城市规划的控制工作有据可操,有法可依,有令可行。为了确保城市规划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须加强城市规划监督,规划监督是城市规划控制职能的重要环节。规划监督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即依据“两证一书”制度,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各类事实依据等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使城市规划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另一类是对规划管理活动的监督,即通过内部自我监督和外部公共监督保障规划管理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在规划执法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公民的法制意识相对薄弱,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城市建设良好有序等方面,必须运用有力度、具有一定震慑力的规划执法。
3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城市规划面临良好机遇的同时也迎接着巨大挑战,对城市规划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调整思维角度和办事方法,摒除过去传统、落后的“建筑规划”和“计划规划”,使之逐步具有公共管理的特点,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最终使城市规划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作者:尹洁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伴随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公共管理的实践探索及理论发展也经历不同的阶段,城市公共管理在城市发展内外需求的推动下,管理理念、运作机制、方式手段不断得以创新与之相应的理论发展也随之丰富形成了时代特征明显的城市公共管理理论体系。本文对不同时期城市公共管理理论演进及其实践发展进行梳理,并从中得出对目前城市公共管理的几点有益启示。
1近代城市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实践发展
近代城市管理理论主要以对城市社区形态、结构的重新规划与设计为发端和基本内容.文艺复兴之后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对城市管理的多重需求,不仅重构了近代城市的产业特质,也重组了近代城市的空间布局重塑了城市发展的功能与目标。城市理念最初来源于文艺复兴后到现代化萌发期间.人们对人类理想居住场所的创造性想象与理性设计而创造了城市雏形芒福德(Munford.1922)对城市历史学研究考察了人类近几百年来对理想城市的思考,强调城市理想状态中城市与农村的协调而提出将城市与农村融合为一体。
19世纪末.霍华德(Howard.1898)针对城市无计划发展带来的拥挤、低效和高费用弊端,主张“田园城市(GardenCity)”的新型城市规划理念认为新型城市应兼有旧城市活力机遇和乡间的宽敞以及合理布局的效率等特征,并认为其重要特点是规模较小且设施齐全即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1928年.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奥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国著名城市建筑和规划专家发起成立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后逐渐发展成为有影响的国际性学术团体,并于1933年发表都市计划宪章,又称”雅典宪章”,拓展了当时盛行的以追求空间形态等建设主体完备的城市理论开始从多学科、多需求角度考虑城市住宅娱乐交通工业生产、文物保护等各方面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出一系列城市公共管理的开创性构想被认为是近代城市单一规划设计理念向现代综合管理建设理论过渡的重要里程碑。
2O世纪中叶城市及城市管理研究领域进一步扩大.同时伴随着社会学生态学、地理学交通工程等学科也逐渐形成自身独立的城市发展理论.城市管理理论内容更为具体化系统化综合化芒福德(Munford1938)在此时期又进一步提出了有关城市规划的若干思想.再次成为现代城市管理规划运动的重要指导.并在政府官员和规划家中取得信任,随即根据他的理念在英国推出了关于城市及城市管理研究的重要成果——巴罗报告”(BarrowReport).直接干预影响了英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计划.并导致1945-1952年英国战后一系列城市公共管理研究决策机构的建立。由此开始,城市及城市管理科学的研究频繁与国家和各级政府决策机构交流并逐渐结合,影响社会管理者的战略意志和管理目标取向城市管理科学本身也由于实践的快速发展使得其综合性、社会性、战略性和系统性曰益增强。总体来看二战后城市公共管理科学面临的问题已经不再单纯是城市规划或城市基础设施等城市物质形态的发展.城市人口、交通环境污染、社会动乱、经济发展等复合性社会问题成为城市公共管理研究的重心。此时,城市公共管理理论的重点已从物质环境建设转向了公共政策和社会经济等根本性问题成为政府管理决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广泛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2现代城市公共管理发展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应用
现代城市公共管理,被认为是城市政府、市场和其他城市利益相关者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城市为管理对象.对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全面过程和运行与再生的全部活动所进行的有机协调活动;是在市场机制调节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城市治理制度安排和体现先进水平的科技手段.互动合作整合城市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实现城市高效协调运行和各项功能正常发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促进城市社会与人类健康发展的创造性活动”。
城市公共管理本质上属于较高层级的政府公共管理其目标定位应是以人为本以城市和谐稳定为目标设计相宜的体制机制.合理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股新部门管理改革浪潮席卷包括发达国家转型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引发了新公共管理(NPM,NewPublicManagement)理论的兴起和发展。摩尔等人(Mooreetal,1994)认为新公共管理最核心的特征是.在非私人的政府管理部门试图引入或模仿市场机制或私人部门的一些特征。麦特卡尔菲和理查兹(MetcalfeandandRichards1990)认为,虽然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背景或面临的环境不同,但是将公共部门的活动置于市场压力和利用市场规则来达到某些公共目的.能够获得效率和效益的提升。非洲、亚洲和拉美国家逐渐增多的公共部门收敛趋势(凯科特和贝克,KiCkertandBeck,1995)或”扩散化的改革(哈利根Ha…gan,1997)”,及“全球化趋势(弗林,FIYnn.1997)都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危机和结构调整背景下的公共部门改革,被认为是在新公共管理框架下的更广泛意义上的行政职能调整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改变(宾纳菲尔特,Bienefeld.1990;曼坎德拉Mukandala.1992)。拉尔比(Larbi.1999)认为,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支持的结构性调整项目(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WorldBank—supp0rtedstructuraladjustmentprogrammes(SAPs))使得政府与公共部门的角色及其机构性质更倾向于市场导向和私人部门导向,这种结构性的国家行政改革是由多种原因造成主要是由于战后中央政府陷入持久的经济和财政危机.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引发新公共管理的因素却有所不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社会、政治、技术和制度环境的综合变化引起和造成了公共行政及管理体系的根本变动(泽富凯克,Zifcak.1994;格里尔Greer1994马什卡雷尼亚什.Mascarenhas1993;莱恩.Lane.1997凯特尔KettI.1997)。这种变动的主要目的是政府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提供渠道的改善.强调效率性.经济性及最终的效果性(麦特卡尔菲和理查兹MetcalfeandRichards.1990).而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是由于经济危机引起2O世纪80年代的公共~pf-]改革。
例如在非洲的亚撒哈拉地区经济及财政危机引发经济改革.进而引起公共管理部门改革。其他一些非洲和拉美国家陷入暂时的国内和国外债务危机.贸易条件恶化.国际货币市场真实利率上升,高通胀低储蓄和低投资,基本消费品缺乏.这些经济危机最终要求政府公共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亚洲国家,印尼马来西亚和韩国的经济危机亦是导致公共部门改革的首要诱因。泊林达诺(P01jdano,1999)对发展中国家实践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情况进行了概述.认为虽然许多发展中国家将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改革国家及城市公共管理列入了议事日程但是却完全没有纳入任何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及举措.更槽糕的是,这种改革的初衷与其完全没有联系或完全相悖.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一种理论影响较大.但是更多地是在思想层面而不是实践。他对亚非近4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进行了比较,重新检验了由于腐败和低下的行政能力,新公共管理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这一论断的武断性,认为发展中国家失败和成功的许多例证说明,不同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发端更多地决定于地方化的偶然因素,而不是一般化的国家行为.新公共管理改革需要更加开放的思想来根据形势的需要思考不同政治背景、不同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政目标和公众需求。可见,体现于实践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思想是:作为管理主体的政府成为多元管理体系的组织者协调者,不再全揽公共管理的所有事务而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手段和经验.通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公共部门机构之间形成适度合理有序的竞争,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调整并优化政府职能。
3当代城市公共管理的新阶段:数字城市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以政府机构与公众及私人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水平为准政府管理方式发展至今经历了信息(Information)交互(Interaction)、提交(Processing)和交易(Transaction)这四个阶段(见表1),目前处于交易阶段,这一阶段政府管理方式不再是简单的政府门户网站.而是政府信息、服务的融合,公众通过这个平台能够更方便进入一个多机构、多服务的政府管理系统。这也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其更关注政策或战略的制定.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全面的在线服务媒介.而且能够借助外部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完成这些活动。这~阶段受众能够全面与政府服务机构交互.接受全面和制定式的信息及服务。
这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不断完善的系统,丰富的信息、交易平台及多媒介是主要的特征。交易阶段政府管理模式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政府显著的数字及多极化特征因此这一阶段的政府也被成为数字政府”数字政府(E—GovernmentDigitalGovernment)包含狭义和广义的定义美国得克萨斯州数字政府规划(StateofTexassElectronicGovernmentStrategicPlan)中将数字政府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借助电子通信技术开展的政府活动包括:产品及服务的提供和购买.产生及接受(政府)指令.提供及获取信息以及完成金融交易”。。数字政府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革命最后的实践,其成为公共部门改革公共服务的主要推动力其对政府管理的影响更倾向于归入后新公共管理理论。最早的数字政府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US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NSF)发起并逐步引入。1997年,基于一份关于21世纪迈向数字政府的报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开始指导美国联邦政府利用Internet技术来提高公共服务透明度.由此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建立高效数字政府的理念初现雏形随后发展迅猛并迅速得到推广和应用。仅1997年,世界范围内有1915个中央级政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政府公共网站,2000-2001年.短短一年这一数字增长到9363个(CyPRGCyberspacePolicyResearchGroup.虚拟政策研究中心,2001)。,美国以拥有403家政府公共服务网站(这里仅以数量计.不论服务质量)独霸数字政府发展的鳌头,一些发展较早的国家包括法国.巴西、葡萄牙及丹麦等也建立了政府公共服务网站。加特纳(Gartner.2000)将数字政府的特征概括为:数字政府即通过各种技术、网络及新媒体发展.推动政府机构内部及社会91、部的连续转型,从而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最优化的结果,其实质是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理念的公共化和透明化。帕尔多(Pardo2000)进一步概括了数字政府区别于传统政府的主要功能:(1)公众获知政府信息更加便利(2)更加清晰地遵守~般性规则;(3)公众借助政府提供的数字平台和公共协助更有效地取得个人利益(4)政府之间活动及政府与企业之间活动的便利和公开:(5)政府对政府的信息和服务融合(6)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的更广泛性。数字政府将进一步带动整个社会信息技术的融合和应用.形成“数字政府——数字企业——数字公众三位一体的数字社会。方(Fang.2002)将数字政府的类型概括为八种:政府一市民(Government—to-C…tzenG2C);市民一政府(Citizen—to-GovernmentC2G)政府一企业(Government—fo—BusinessG2B)企业一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IB2G)政府一政府供职人员(Govemment—t0一EmployeeG2E):政府~政府(Government-to-Government,G2G)j政府一非营利组织(Government-to-Nonprofit.G2N)非营利组织一政府(NOnproflt~to—Government.N2G)。数字政府的建立需要重视其中的五种关系:市民一政府(Cltizen-to-Government,C2G)企业一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tB2G)政府一政府(Government-to—Government,G2G);政府一非营利组织(Government-to-Nonprofit.G2N):政府一政府供职人员(Government—to—Employee.G2E)。
具体来看,首先,市民一政府的关系反映了公众个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信息与服务的需求这些服务包括发放有关许可和执照如驾驶许可,渔业许可等.不仅包括纳税人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税费支付。也应该囊括政府对纳税人的退税等服务。其次,企业一政府的关系主要是企业、商务活动及合作组织对政府提供服务的需求.包括营业许可用工信息及经营选址等服务。最后政府一政府(GOVernment~to—GovernmentG2G);政府一非营利组织(Government-to—Nonprofit,G2N):政府一政府供职人员(Government—to-Employee.G2E)的这三种关系源于其三者相互之间及其自身内部机构及政府供职人员提供及完善政府服务的要求包括政府公务活动、政府采购及政府内部资金转移及其他相关的服务。目前数字政府的发展阶段主要存在于市民一政府(Citizen-to-GoVernmem,C2G):企业一政府(Business-to-GovernmentB2G):政府一政府(Government-to-GovernmentG2G)这三种关系之间.尤其是前两种服务需求较大.发展较快。
由此.现代城市数字管理系统强调不同机构与组织之间相互传递信息,构成内外部联动的“开放式循环。其中内部的信息双向流动包括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以及这两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交流。外部信息流动分支包括地方政府与公众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传递。这里.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本级政府与公众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服务联通,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其是公众及企业与中央政府之间信息交换的媒介。中央政府向公众和企业的各种信息.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活动进行传递和解读因此.地方政府在整个数字整合系统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中央政府信息传递与反馈的主要渠道这显示出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系统不仅提供了公众与企业及其他组织需要的信息及服务来源,而且是贯通中央政府信息上下流动的决定性环节通过地方政府实施的城市管理系统,中央政府的各种信息及政策才能得到顺畅的和贯彻.意味着借助于城市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实现其政策目标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公众及企业信息及其他服务需求的主要提供者。
4启示
未来.城市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将更加体现以人为中心.从对人财物等硬件”为重点的管理转向以知识和学习等软件为重点的柔性化管理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将完全建立在数字化基础之上,并不断扩大市民参与.实现管理透明与公开。根据上述理论及实践演进的梳理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4.1城市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趋势将更趋明显.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现代城市管理三元治理结构成为必然选择加快引入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新的组织要素,建立由政府、企业社会组成的多元化主体城市治理结构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这种三元治理结构中,政府是组织者和指挥者其行为决定和影响其他城市管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和活动效果:营利性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提供城市公共物品与服务,其有利于分担政府管理事务。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效益社会公众作为基础通过公开与不公开途径参与城市管理活动,推动城市管理机制内生化转变其中政府突出其统领与指导作用,企业突出其专业与独立作用,社会突出其监督与制衡作用.三者地位应相差无几,完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造。在城市管理活动中,政府的职能更多地是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保证公正的交易制度、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对于城市公共服务中的自然垄断产品.建立严厉的政府监督下的市场供给体制.对于共有资源或纯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委托给专业的建造者或经营者.提供高效高质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
4.2伴随数字技术及信息.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公共管理技术将逐步实现完全信息化数字城市提供给城市管理强大的技术和数据支持,使城市管理各部门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资源实现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数字城市强调运用信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准确、适时、有效的信息搜集和加工处理,为城市管理者的决策和职能履行服务。
4.3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和管理体系整合为目标,城市公共管理手段科学化水平将有较大提升用科学手段管理城市,是城市管理的必然趋势.城市管理手段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城市及各系统的正常协调发展.城市管理运行系统内容繁杂.包括城市交通管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城市旧城区改造管理、城市公共服务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多个领域.涉及面多牵涉面广.必须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才能达到整合管理资源、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目标。
4.4城市公共管理决策系统化需求进一步加强。要求建立有效的城市公共管理决策系统以增强城市公共管理能力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运行系统日趋复杂.各种活动频率增加,对城市管理决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决策时需要兼顾社会系统、经济系统、空间环境系统以及工业、商业金融、交通邮电通讯等各部门子系统之间的协调一致,因此,城市管理决策需要运用系统原理,突出决策的针对性、优化性和统筹性.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手段资源、软硬件条件等各组成要素和大量信息进行系统的归纳分析.经过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及必要的听证过程才能达到管理决策科学化。
4.5城市公共管理委托机制逐步建立,高效城市委托管理模式将得到广泛应用城市委托管理模式就是在保持公用事业所有权公有的前提下,政府公用事业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市场竞争从公开市场选择企业按照双方签订的契约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进行建设和管理,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委托合作关系.选择的企业性质可以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公私合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接受政府部门和市民监督。委托管理方式有租赁管理,托管管理特许经营权管理直接管理等政府与受托企业通过签订契约明确双方的行为和职责范围,受托企业有对公用事业进行技术开发、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和义务,政府有权对受托企业进行监督,并保留对价格进行干预和单方终止契约的权利。这种委托管理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发挥市场主体的专业优势.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质量还能有效预防政府直接承担管理事务过程中存在的低效与腐败.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运行模式.未来这种管理模式将成为城市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内容提要】中国现代城市治理模式正在进行新的构建。其中日益发展的社区公民自治--包括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则是现代治理模式的奠基石。当然这块奠基石仍处于打造之中,而转换政府职能、完善公民自治制度则是打造这块基石的铁锤和錾子。
【关键词】社会转型;治理模式;政府职能;居民自治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下发后,社区建设在中国方兴未艾,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也开始引起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能从中国社会转型、中国治理模式转换的角度来讨论社区建设,或许能开辟更多的研究和实践空间。
一、中国社会转型与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重大社会事件都和中国社会转型有重大关联,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事件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反应。对任何社会现象的研究,不从中国社会转型这个角度分析,都无法找到满意的解答。至于如何理解社会转型,不同时期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近年来将社会转型定义为社会整体形态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即"社会"现代化的过程,是众多学者比较一致的看法。在这里社会整体形态包括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转换。
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差异,也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不同的解释。如有人指出:传统社会是农业社会,现代社会是工业-信息社会;传统社会是封闭型社会,现代社会是开放型社会;传统社会是匮乏型社会,现代社会是发达型社会等等。近年来一些学者从社会主体开始研究,认为传统社会中的人处于臣民状态,现代社会的人处于公民状态。因此他们称传统社会为臣民社会,现代社会为公民社会。在臣民社会状态下,政治是整个社会的核心,经济和社会只是政治附属;在公民社会状态下,公民的经济和社会自由得到保证,政府权力来自于公民的同意,经济发展来自于公民通过市场进行推动,社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而是公民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载体,整个社会处良性互动状态。以此为基本结论,中国社会转型的实质就是从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转型在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其速度不断加快,中国社会形态已深刻地改变了。1978年以前,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则处于政治领域的严格控制之下,几乎没什么自主性。政治领域垄断了整个社会的权力,整个社会高度政治化。这在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社会领域也不例外,政治控制直指家庭生活和个人的内心世界。"中国有7亿人,只允许有一个思想"是当时的最真切的写照。
1978年之后,这种状态开始解构,社会的各个领域开始逐步明晰化。在政治领域,公民当家作主得到一定的体现,公民对政府的决策开始发挥作用,"权力来自于人民"逐步落到了实处。政府无限膨胀的权力开始受到限制,政府开始对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个人隐私进行保护,政府逐步在把属于社会的事务交给社会,公民自治在农村和城市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机构开始出现。政府对市场和资源配置干预在逐渐弱化,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在经济领域内市场主体以营利为目标,其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私人物品。在社会领域内个人、家庭、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是主体,其社会功能是提供非垄断公共物品[1](P31、P35)。
中国社会转型还没有完全完成,但其趋势是在加快。最近中国社科院社会学家陆学艺也指出,在21世纪头20年内中国将完成社会转型。因此,在今天讨论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更具有现实性。二、社区居民自治:中国社会转型的产物
具有现代意义的城市社区建设是在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社会转型加速开始萌生的。为推动这一进程,民政部曾于1999年开始在全国选择了26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探索。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后,社区建设开始在全国展开。社区建设在最初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曾产生行政主导社区建设的模式。随着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以沈阳、武汉为代表的居民自治主导的社区建设模式,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十五"计划建议中指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加强社区民主建设"。这是中央对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的肯定。改革开放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城市社会由一个个企业事业单位构成。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社会。在这种情形下,主流城市社会成员大都属于单位人。在当时所谓的居民委员会,其管理的对象只是少数缺乏就业能力的"社会闲杂人员",城市社会主流成员仍然在"单位"管理之下。经济改革之后,国家对企事业的垄断式管理被打破,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促使政企、政事、政社分开,传统的单位制开始解体。与此相适应,社会成员由依附于单位的"单位人"变成自由式的"市场人"和"社会人",城市社区有了属于社区的主体[2]。
改革开放不但为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准备了人力资源,而且提供了自治的内容。随着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政府和企事业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剥离出来交给了社会。社区内的公共事物逐步增加,社区成员包括驻社区单位需要社区为其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共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这些准公共事物经费来源,虽然在目前大部分仍由政府提供,维护管理只能由社区组织来实施。这些就构成了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同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公民独立意识开始提高,公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公民在社区建设中权力意识在迅速提高。社区管理成员的产生方式由过去街道办事处的委任,改为由社区成员选举。社区管理机构开始进行自主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扩大民主、居民自治"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文件指出,"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沈阳、武汉、福州等城市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认定了社区居委会的一定的权利。如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办事处确定社区居委会有8项自治权利,即民主选举权、财务自主权、财产自主权、事务初审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权、依法协管权、不合理摊派拒绝权、民主监督权[3]。
三、寻找新的治理模式
社会转型,不能只"转"不"型","转"意味着对旧社会形态的破除和改革,"型"意味着对新社会形态的重新整合。100多年来中国一直处于"转"多于"型"的过程中。首先在19世纪遭遇到来自西方的冲击,进入20世纪后,中国经历了一场从革命到改革的大变革[4](P245、P249),先后以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完整了国家整合,形成了市场格局,开始了民主化进程[5]。但我们必须清楚革命和改革只是手段,革命和改革都是为确定新的秩序开辟道路。在9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社会效应减弱,人们对稳定对秩序的渴望成为社会的主要诉求。
在社会转型进入整合社会形态阶段时,最重要的是重视治理模式的重塑。这是巩固改革成果稳定社会的需要。毕竟治理更具有稳定性、中性、程序性,一位知名学者指出治理"更注重方式,而相对缺少意识形态上的关怀和争论"[6](P55、P56)。抛开意识形态方面的激情澎湃,回归现实生活中的保守单调,为中国人民寻找一个可预期、可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
治理模式由社会形式决定[7],但社会形态并不自动产生治理模式,而是需要人们主动地把握时机进行构建。治理模式是在一个时期根据一定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形成的。它包括治理的主体和治理的方式两个重要方面。在传统社会形态下,由于国家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其治理主体呈单一性、排他性、不可选择性,其治理方式呈单向性。整个治理模式表现为百分之百的刚性,整个社会依赖统治者的暴力统治和对权力资源的垄断来支撑,整个社会只能在"?quot;和"乱"之中循环。在现代社会形态下,国家和社会处于明确的分工合作的状态,形成合作共治的局面。政府的产生源于公民的同意,政府的公共决策反映的是公民意志,社会和国家良性互动,政府和社会共同为公民提供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其治理模式具有多元性、双向性。
社区建设中形成的沈阳模式,即以社区居民自治为主导的模式是现代新的治理模式的典范。沈阳模式的特点是建立以居住地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社区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手段,有党和政府领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区域文明小社会,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求发展的社会化自治管理的运行机制[8]。这些特点基本体现了现代社会形态下的新型治理模式。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是多重的,但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理由忽视其在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中的积极作用。社区是社会层次中最小的完整单元,是整个社会运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居民自治就是中国治理模式的奠基石。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毕竟中国社会仍处于转型之中,中国现代治理模式的成熟仍有赖于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努力。其中政府转换职能,将社会事务真正交给社区办理,完善社区自治制度,才能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结构。
我国的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它作为弥补改革中出现的管理缺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政府、理论界以及百姓的高度关注。在经历了近10年的探索之后,反思其运行轨迹,不难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街道管理层面,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的确立既未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社区管理仍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们通过对国内外诸多城市的考察、研究、对比发现,社区管理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由于国情差异,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内,科学地界定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权限,并将二者有机地衔接起来,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网络式社区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1.理论依据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管理背景下,采取政府推动下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期间,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实现转型期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
依据政治学家的观点,现代政治社会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阶级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四大方面。但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结构重心会发生位移,即我们所指的政府职能转换。一般说来,传统社会下的政府职能结构的重心是阶级统治职能,以后逐渐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服务职能。发生这种位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模式的变换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就现代社会发展进程的客观运行规律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相对有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应的是以阶级统治为主的政府职能和由政府从属于公民的一元从属结构向政府与公民的二元分立结构的转变;在现代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靠增加投资和劳动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对应的是以社会管理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的有限制衡、相对独立的二元结构关系;在后工业社会,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科技含量和服务功能为核心内容的内涵式经济发展模式则对应着以社会服务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从原先的制衡关系向相互依赖的一体化意义上的一元包容结构的转化。上述转换模式体现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而言,由于各自进入现代社会时的社会制度、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不同,因而前者在社会发展阶段和公民组织发育程度上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一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它自17世纪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至今一直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发展经济,因此,市场发育程度和生产力水平很高。目前,它已走过工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进入了现代社会的第三阶段——后工业社会;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由于起步阶段落后的封建、半封建生产方式占居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生产力水平都比较低下。近20年来,在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体制改革之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步入现代社会的第二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二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已由早期的发生、发展走向成熟。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由国家和政府强制管理的“公域”日趋缩小,而由公民和社会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手段加以调节与管理的“私域”越来越大,由此,相对独立于国家与政府的公民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并走向成熟。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公民个人以及政府、企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均由政府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公民和社会失去了独立行为的领域。直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加快市场经济进程时,公民社会的作用才得以认同。但市场经济的发展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对于大
部分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公民社会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三是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现了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的转换。与社会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发育状况相适应,多数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能仍以社会管理为主。上述情况表明,尽管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因国体、政体以及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社会发展存在进程上的“时间差”,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现代社会政府职能的转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具有社会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群众自治组织的发育与成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尚处在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随着政府部分社会职能的转归和企业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社区作为承接载体,在社会事务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与成熟是实现社区工作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从理论上讲,社区管理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是社区内居民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自动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但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仍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尚处在培育阶段的国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政府的外力推动,采用政府参与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2.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分析与思考
2.1基本评价: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效果显著。但尚未走出政府职能转换内循环的老路。
应该说,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上的保证。1998年7月,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调整,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将原有的市、区、街纵向城市管理体制引入社区,初步形成了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为主要特征,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方式,如青岛市建立了以民政系统为主导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且市、区、街、居四个层次均实行“一把手工程”。石家庄市专门成立了市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市社区工作的宏观策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任务。南京鼓楼区委、区政府以社区党建联席会和社区建设发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将辖区内有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联接起来,通过确立全区的社区建设目标、确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协调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等方式,实现社区单位的有效整合等。三是确立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以北京市为例,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一确立、两赋予、三分开”的改革思路,即: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统揽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四是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基层社区组织的制度创新,例如沈阳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在全市普遍建立新型的基层社区组织结构,包括: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社区服务事业或在民办非企业和小型民办企业工作、以及处于离退休、待岗等情况的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探索建立社区的协商议事机构等。许多城市通过采取选派、招聘、直选等方式,调整居委会人员结构,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工、青、妇等社团组织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上述实践活动表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基本架构已经初步形成。
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但就总体而言,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的现行社区管理体制依旧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内部职能的转换。因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针,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内部职能部门权限调整的结果。而街道辖区作为操作层面的社区,办事处同时又代表社区居民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显然,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职责不清将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功能错位。近几年,不少城市在探索居委会改革道路时,大多把居委会定位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上,委员们享受政府补贴。在居委会管辖的社区内,由于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管理动能不足,没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我们担心,长此以往,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社区的做法,将失去依靠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的真正意义。
2.2理性思考:澄清认识误区,明确职能定位,建立衔接渠道。
2.2.1城市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目前,人们在谈及城市管理时,误将它与政府对城市的行政管理等同起来。实际上,城市管理大致包括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等四项内容,其中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也包括社区的自治管理。虽然两者的管理目标都是要实现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其管理主体和实施手段却完全不同。城市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主要采用包括政权、法律、政策、纪律等在内的强制性控制方式;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是社区成员,他们对社区的管理主要依赖思想观念、社会心理等非强制力手段,包括习俗、道德、宗教、舆论等一些具体方式的运用。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与社区自治管理体系是一种平行互补关系,它们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管理体系中居民自管能力的增强,呈现城市行政管理系统趋弱的格局,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的位移。
2.2.2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依据社会机制“三板块”理论,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是一种互补增益的伙伴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以强制(权力运作)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则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政府与社区管理组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以社会治安管理为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过“社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犯罪是社区管理组织应尽的责任,但打击违法犯罪则属政府的职权范围。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全体公民利益的代言人,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作为辖区居民的代表,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助的方式,满足社区成员多元化的需求。显然,两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大大增强整个社会承担社会需求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既然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功能与角色不同,科学地界定它们各自的职能权限就成为实践的准则。
在社区管理体系中,政府的职能是作为推动主体,通过规划、资金支持和严格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引导社区的发展方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是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权利。
2.2.3在街道行政社区,以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为连接纽带,构筑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上下对接、纵横交织的强大的城市社区管理网络。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呈现“纵强”、“横弱”的不对称发展格局。如果不加大后者的扶持与培育力度,“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将无法实现。社区管理组织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
笔者认为,在社区由政府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管理的过渡阶段,通过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委员会,作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所谓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经“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代表所组成的社区综合性管理组织,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起沟通制衡作用,即: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社区的民情民意,向社区转达政府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对社区管理进行行政督导。社区委员会是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有正规的章程、组织结构和自治自主权利。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的理由是:_街道虽然是行政社区,但从可操作角度出发,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社区建设操作层。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彼此熟悉,具有实现社区整合的可能性和高于居委会管理资源的地区优势。_现阶段,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无法替代。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虽然,近几年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单位制”尚未解体,有关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政策也不到位,因此,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发育和创新能力比较脆弱,还无法完全承担在社区工作中主体地位的责任。而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直承担着地区社会工作的责任,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传统和经验,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在地区社会事务中负总责的主体地位,使其在社区整合中的能力明显增强。因此,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参与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既可以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也便于指导和培育居民自治组织,使之尽快成长。_为街道体制逐渐向社区体制转换奠定基础。我们始终认为,政府直接参与社区管理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最终还要将社区管理的权力归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该说,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给“政社分离”提供了佳机。此时,理性地把社区从政府概念中剥离出来,通过街道层面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社区工作”,不仅有利于精简后的街道办事处实现“政事、政社”分离,更好地行使政府职责,也为日后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过渡创造条件。_有国内外经验可供借鉴。近几年,我们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重点规划项目《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已经成为政府介入社区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和纽带,在代表居民利益和意见、推动横向联合、组织社区资助和互助活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多元整合工作中的基本力量。就北京情况而言,西城区月坛街道办事处已于1998年6月率先在街道层面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月坛社区建设协会。作为半官方的社区管理组织,该协会正在积极探索替代政府机构行使社区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可见,通过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实现街道层面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机结合,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上都是可行的
3.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
3.1按照机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原则,健全市、区、街纵向社区建设管理组织体系。
3.1.1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市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尽快落实市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新建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应以全国社区指导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扶持、教育培训和资金引导等多种途径,把握社区发展方向,引导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做好相应的督察和组织协调工作。
3.1.2发挥区级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区级社区管理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各成员所具有的不同权力和影响力。区级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具有街、居组织不具备的区域行政管理和创造财政收入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区政府对辖区各级、各类单位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优势,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区域内部的资源共享工作。并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吸引企业服务社区以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为社区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3.1.3实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会“双轨并行”的管理组织模式。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除了继续做好政府赋予的地区行政管理工作之外,应该积极支持与配合社区管理委员会探索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途径。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定长期和当前的工作计划,商讨、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宜等。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居委会主要是指导职能;对政府有关部门则主要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职能。
此外,街道还将代表政府对社区中的福利对象提供社会保障。
现阶段,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街道办事处的并行机构,其性质为半官方组织。其主要职能一是统筹规划:根据全国社区建设指导纲要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作出统一规划,确定社区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任务。二是组织协调:依据确立的目标、任务,利用灵活有效的机制和手段,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落实任务责任者。同时负责协调社区内外各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监督调控:以管理职责为依据,以相关的法规和协议合同为准则,对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其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虽然,目前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在并行运作过程中,可能暂时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但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权限终会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日益缩小,而社区委员会作为政府与市民进行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将替代街道办事处全面行使对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这一阶段可能尚待时日,但它却代表着社区组织的发展方向。
3.2组建真正意义上的横向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网络。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的变革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
(1)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2)按照议事层与执行层相分离的原则,对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改造。应该重新确认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议事地位,而将其办事职能从中分离出去,交由社区工作者承担。改造后的居委会成员应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社会工作者、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民中有声望并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人员等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除了主任外,其他成员工作以社会兼职为主,在自愿的基础上,义务为居民服务。考虑到居委会几十年的工作惯例,还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在现有社区服务管理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或顾问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过渡,即暂时实行居委会与上述组织的“双轨运行”机制,待社区工作者队伍成熟或运行机制完善之后,再将议事组织通过选举转换为符合法律程序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现有居委会组织则转换为社区工作办公室,由职业的社区工作者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3)建立社区工作办公室。它是居委会试行议事层和执行层分离后,专司由居委会委派、承担社区具体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他们必须符合招聘条件,通过竞聘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区工作者作为职业,其收入所得:一是通过与政府签订契约合同,由政府支付劳务报酬,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服务收费。
除了上述综合性社区管理组织外,还要在社区建立党支部,实行党员登记制度,以便充分发挥包括在职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组织,也要积极探索组织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办法,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形式对其成员实行民主化管理。
改革后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由于合理地划分职能权限,将不同的责任按照其事务性质交由不同的组织和部门承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居委会的行政工作模式,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新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组建之后,将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居民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摘 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剧,城市管理对城市的经济,文化等发展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这一大背景之下,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也早已无法满足当下城市的发展需求了,因此,新的城市公共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即新公共管理。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城市管理,并且已经初见成效,但是由于每座城市的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多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主要就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进行有效的探讨。
关键词 城市化 新公共管理 中国城市管理 显示意义 探讨
总体而言,新公共管理方式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的导向性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相比于传统的城市管理,这种新的模式具有市场化,自由化等特点,并且也具有明显的竞争性。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相关部门遇到了诸多的障碍,而随着新公共管理方式的出现,也相应地为领导者提供了更多中国城市管理的思路和方向。鉴于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也将为此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进而有效发挥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城市管理模式,相对于传统封闭的中国城市管理而言,是一种以开放和包容的状态系统来实践和管理的公共事务。关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是从公共管理的权责方面来分析,新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模式中的一种,其管理的重c也开始从内部行政管理向外部行政管理转变,与此同时,由对政府程序和机构的重视也转变为了对其结果和项目的重视。
其次是从新公共管理的开放性特点方面进行分析。由于新公共管理主要内容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以此来打破政府垄断公共建设的现状,从而促使企业、团体也获得了更多参与到社会服务竞争中的机会。除此之外,新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公共管理的地方,还在于它可以动员全社会进行公共管理,也能有效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的公共管理中。
最后一点同样尤为重要,由于新公共管理主要是从私营组织的管理方式中吸取管理经验,因此在对城市进行管理的时候,也会潜意识的将私营组织的发展模式、绩效考核评定标准等内容融入其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变革了政府的职能。
总而言之,相对于传统的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在参与、管理等方面都比较积极,且起到了一定的导向性作用。
二、新公共管理在中国城市管理中的有效思路
(一)积极转变政府的职能
在中国城市管理中,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想要实现对中国城市的有效管理,作为政府,必须要积极转变自身的职能。比如在我国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以及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就应该积极转变自身的职能,并不断更新城市公共管理理念,与此同时,还要对新公共管理概念等内容进行深入的理解。特别是在引入市场机制后,城市管理中的很多问题也得到了相应的解决,而这些也都是政府部门加以重视,并自觉转变自身职能的有效结果。
(二)实现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在新公共管理模式实施的过程中,城市管理主体的重要性依旧是不容忽视的。为了促使这一城市管理模式更加具有有效性,我国城市的城市公共管理除了以政府为主以外,还需要将公共事业团体,社会公众等作为城市的公共管理的主体。比如在公共事业团体中,所使用的资金应在政府部分划拨的基础上,并充分利用基金运作的模式进行相关合理的操作,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其资金运作负责人的身份和地位,进而有效保证其资金充分合理地运用。
由于第三方主体是在非政府组织的情况下所形成的非营利、非政治的独立组织,所以他们主要是对社会发展的政策进行相关研究。不过在我国现阶段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以社会服务为主的非政府组织建设数量还以及比较少,因此也还需要进行更有效的加强。
三、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为城市管理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无论是从作用还是重要性而言,新公共管理模式都是凌驾于传统的公共管理范畴以及模式之上的。
比如在应对传统城市公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所存在的效率低下的问题时,新公共管理就可以从一些私营部门人事管理中吸取经验,并为此实行绩效工资制、合同雇佣制等方式,进而有效提升城市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可见,只有以市场化经营为主线的新公共管理,才能有效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以及个体人员的工作效率。
除此之外,在应对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投入多、回报少的问题时,则可以从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中进行有效的学习。类似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其实还有很多,所以,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二)促使城市公共管理的范围得到了有效的拓展
由于新公共管理融合了先进的现代科技,因此使得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和理念也受到了打破。其实上,新公共管理对中国城市管理的现实意义是多方面的,有两点极具代表性。
一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使传统管理理念被打破,再对城市进行管理的时候,其中蕴含了政治学、政策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城市的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撑,而这其实也是城市公共管理范围得到有效拓展的一大表现。
二是新公共管理应用的是当前一些私营组织和工商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原则,由于这些企业和组织在发展工程中,特别注重政府公共管理服务的市场化以及客户满意度,因此促使新公共管理模式也为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结语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管理理念,对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实际上,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存在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仅为城市的管理和发展模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而且也使得整个城市的管理模式更加完善,管理效率更是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总之,城市管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因此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并且在实践应用当中探索出一条更加崭新的道路。本文对此探讨,也是希望城市得到更加美好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摘要:分析了各级政府出台的针对综合公园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公园市场化经营等,指出了绝大多数改革还是停留在对现有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上,通过运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对公园进行多样化的经营管理的探索,探讨了将公园置于城市整体环境中,提高整个区域和整个城市的档次和整体印象,从而推动城市观光旅游、商务、会展、消费及生态建设等多方面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公共管理;城市;公园
1 引言
近几年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公园是城市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城市公园表达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和物质文化风貌,是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居民休闲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社会生活与精神文明风貌的窗口,对城市景观的塑造和城市特色风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公园治理是新公共管理下城市发展建设的核心,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可借助多样化权力,使政府部门和市场机制,社会组织群体通过协调以及合作,在实现秩序的同时发挥绩效,提高公园管理治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 公共管理下公园治理的问题
2.1 公园复杂化增加治理困难
公园大部分位于市中心区域,因而公园附近人口密集,特别是老年人居多。人口众多的环境下给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人们思想不一致,缺乏对公园的环境意识,有的市民随意采摘花果,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损坏设施,过度消耗水电。一些市民和外来游客自身素质不高,在公园的溪流、湖泊里钓鱼,有的甚至下河摸鱼,影响了公园的生态环境与平衡及公园内卫生环境,使设施维护水平下降,同时影响了城市公园的整体形象以及正常运转。因此治安、保洁、绿化养护、设施修复等力量需要增配,公园用水用电和垃圾清运费用增多,公园的管理成本急剧增加。公园环境复杂,治安案件不断增多,都增加了公园治理难度。
2.2 治理经费不足
我国大部分城市公园治理中,政府的拨款只能供专项维修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其中的绿化等其它支出均是由公园自筹,且还要缴纳所得税,所以经费十分紧张。特别是许多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后,城市公园所承受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加大,治理经费问题也变得更加严重。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后,游客量猛增,游客对城市公园的硬件设施的需求加大,城市公园就必须相应地增加对这些硬件设施的投入。资金不足则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园治理的完善,同时使得公园治理人员的积极性下降,严重影响公园治理的进度,制约了城市公园的发展。
2.3 市民参与度较低
城市公园是准公共物品,即供市民游览、休憩、开展科教文化活动及锻炼身体等活动的公共场所,园内硬件设施也是公益性设施。所以,市民应是城市公园的使用者,城市公园的建设与管理也应当让市民参与,并且要以市民的需求为主要治理依据。但是,城市公园对治理人员专业技术的要求制约了普通市民的参与,城市公园治理中涉及到很多利益方面的问题,而各种利益主体又难以协调,导致市民参与度低,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城市公园均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导出发,并没有考虑到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需求。
3 公共管理下公园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
为保证公园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使国有公园适应当前园林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园经济不断发展和公园管理水平的提高。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就要改变传统的观念,参照当前企业机制进行经营管理,把公园与苗木生产、绿化施工、园林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绿化管理等系统有机地进行同类合并,形成管理项目部门,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人才进人项目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各个区域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综合运用群众评议、条块评估、组织评定“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把整个城区管理置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起来,在“两个率先”中实现生态文明目标,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用硬作风攻硬任务完成硬指标,全面提升公园管理水平。
3.2 加强公园绿化管理
公园绿化是公园管理的重中之重。绿化主要是功能上和景观上的要求,国内绿化也可分为功能上的栽植与景观栽植2个方面,功能上的栽植如视线诱导的栽植,指示性栽植,遮光栽植(防眩)、隔音栽植等;景观栽植则是为了改善景观,创造优美的公园环境,可采用的方式有整形的栽植、自然风景栽植、自由栽植、群落栽植等方式,后3种形式目前国内公路绿化中采用的还不多。当然采用的绿化植物要有适应性,并能反映地方特色,同时也要能反映不同路段的自然特色。
搞好公园绿化,要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各种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构配件、机械设备、土方、苗木、草坪、支架等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投入材料的质量,如土方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严格控制投人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对投人材料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施工方法先进,技术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3 加强市民的公园生态意识
国务院向全国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明确地提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为了减少公园治理的难度,减少公园治理成本,广大市民应该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避免在公园中随地乱扔垃圾,可以通过招牌大力宣传保护公园环境的广告,随时提醒市民的生态意识,保证市民在公园中的活动有序进行。可通过加强公园法制建设,把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游览等行为都纳入法制轨道上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各方行为,形成公民爱绿护绿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规,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社会办园林、人人参与公园建设的良好局面。美好的环境也是给群众提供优美、整洁的休闲、娱乐、文体等的活动场所和良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有必要对公园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公园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此政府部门相应的缩减其管理职能,将其他经济职能如养护、保洁、保安等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招标,鼓励并吸引市场机制来运营、养护和管理,这样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激活城市公园的发展潜力;政府管理者应科学制定公园建设、管理等各项标准,通过公园的建设规范;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公园服务规范;星级公园、文明公园评比标准等。工作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出实招、鼓实劲、用实功、干实事,把任务进行量化、细化,确保绿化资金到位、绿地面积达标。以监察者和指导者身份审视公园管理质量和效益,促进公众权益和福利的扩大,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让它们承担服务性、社会性的职能,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创设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
3.5 吸收治理经费
在公园治理的经费方面,首先需要政府给予一定得财政支持和其他一些扶持性政策,地方财政拨款是远远不能满足公园建设投入实际需要的,部分公园可以进行凭门票进入公园的办法来增加门票门票收入,既能保证游客的基本需求,并增加公园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保护公园资源;还可以通过积极鼓励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为公园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园治理的有效性,利用公园资源开发公共休闲娱乐。经费的增加需要采取多元化投资,将公园的投资和保护相应的推向市场,依靠市场投资来进行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比如:可以出让城市公园的冠名权,动员社会力量来建设、经营等。
3.6 加强市民参与治理
城市公园管理者应当创设多种途径让市民参与城市公园管理,使他们具有超越自身利益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的广阔视野。展开群众公众讨论、评判工作,吸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适应广大市民的治理方案。加强市民参与,例如可以建立老年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为其他人提供医疗保健、家庭教育等各种咨询服务,进而把城市公园里原来自发、松散的群众团体都凝聚起来;可以成立“公园之友”志愿者队伍,让其参与城市公园的日常管理。其中,志愿者队伍可以建立各类活动的相关制度,并且每天轮流在城市公园里值班巡查,制止一切不文明行为。这样就使市民具有超越自身利益,从而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的广阔视野。在实施过程中,政府也应当创建信息流动的渠道,使城市公园的公共事务管理公平、公开,并鼓励市民与社会组织群体对其进行讨论、评判,以提高市民与社会组织群体参与城市公园治理的积极性。
4 结语
在行业市场化的进程中,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园作为城市公共设施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要加强规划与管理,挖掘城市综合公园应有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发挥城市综合公园的三大效益,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从而使得公园整体综合效益的发挥符合城市尺度和风貌。
【摘 要】和传统公共管理模式对比来看,新公共管理能够对公共事务起到更加理想的改善作用,城市公共管理模式下,其理念能够帮助传统城市管理克服各种弊端,以此来实现城市整体的可持续性发展和进步。在本文当中,将首先对新公共管理内涵进行论著,随后对将其应用在我国的城市管理当中提出了一些具体思路。
【关键词】城市管理;新公共管理;现实意义
伴随着如今新公共管理的不断推广,它在我国也得到了认可以及落实,而且大大提升了中国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尽管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用为较为普遍的指导性,不过它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城市管理全部问题。
一、基本概念
所谓“新公共管理”,它指的是比起传统公共管理模式而言的一种管理模式,传统公共管理模式建立于韦伯官僚制以及威尔逊政治形成两分法的基础之上,强调行政系统的内部结构特点,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和传统模式下的公共管理相比,本文当中所提及的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比较封闭的传统系统,通过更加包容且更加开放的管理系统对公共事务展开实践以及管理。
二、在新公共管理得以实践应用过程中存在的漏洞
如今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于我国的城市管理模式当中得到了比较普遍的实践以及实际应用,如今我国城市管理也在向着更深层次的有序、民主、有效发展着。不过在这一过程当中,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令它的实践应用有较多的漏洞存在,不利于我国的城市管理。
(一)在理念以及执行之间的矛盾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当中提出了很多新型的概念,例如企业型政府、政府、市场化政府以及国家市场化等都来自于此,不过这些理论都是仅仅存在于理想化的城市管理形式。在进行真正的执行操作过程当中,因为可能会对一些集团利益产生影响,很可能会受到某些潜在势力所排斥或者是抵制,进而导致管理理念严重缺少可行性,其执行环境也不是非常成熟。
(二)私营企业的成功模式无法得到落实
在新理念当中提出,城市管理可以适当地借鉴各个私营企业成功经营的模式,并借此发展自身的管理模式。不过在实际进行执行的过程当中,很难切实的采纳私营企业经营模式的经验,对其进行改革的力度甚至还没有满足私营企业十分之一的力度。进行城市管理的各个公共部门对于自身的责任认知以及职能观念都没有发生变化,自然就无法将社会公众当做重要的服务对象来展开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仅仅停留在一个理论层面上,没有付诸实际。在新型管理理论下,鼓励城市管理者结合私营企业的成功经营经验对其管理理论进行完善,这对于城市管理实现更加深层次的进步和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作用。
(三)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缺少针对性
结合新城市公共管理理论所指定的城市管理计划方案当中,各项规划内容都拥有非常高度的普遍性,而且能够和我国的各个地区城市进行管理的模式相互符合。不过这种规划相对来说没有特殊性以及针对性,因此无法在实际应用当中结合各个不同的城市特殊情况展开详细的分析以及总结,令它在进行实践应用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无法实现预期所制定的各个目标,城市管理的发展进程也比较缓慢。在日后的发展进程当中,需要提升城市管理模式的针对性,结合实际情况来对管理模式进行适当的完善,以此来适应更多的城市现状。
(四)应变能力薄弱
城市管理相关理论在实际实践应用的过程当中,我国各级部门都可以执行原有方案,并由此获得一定成绩。不过在出现了特殊情况的时候,大部分部门都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及具体措施。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自然也带来了很多的挑战,城市的各个管理部门需要在日常工作当中实现更加灵活且自主的应变能力,才能能够在城市管理的过程当中实现更加理想的工作效果。
(五)不同的地区评价指标协调性差
各个地区就当前情况来看,尚且没有针对城市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进行协调统一,仅仅依靠目前单一、或者是不完善的评价指标无法实现科学的评价。我国在进行城市管理实践以及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重视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强调公众值上的理念。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当中,认为城市管理需要凭借有效的服务、持续性的发展和进步、公众支持概率、社会责任等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并实现各个地区的指标统一。
结 语
在城市管理进行实践以及应用的过程当中,政府以及社会间的处理模式当中也建立起了新关系,并且培养出大批社会理想,给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给政府转型带来新的动力,而且也由此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城市管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需要共同的努力,并且在实践应用当中探索出新的道路。
导读:频发的重特大事故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再次敲响了“警钟”,政府管理自身存在的制度缺失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多发的重要原因,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然选择。
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期各地又出现的一些重特大事件,包括天津滨海危化品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湖北荆州商场电梯事件、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都再次给我国的城市发展敲响了警钟。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件最后都认定为是责任事故,并且都关乎城市政府的管理。某种意义而言,安全天然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担当起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管理视角来思考城市公共安全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切中要害。
一、守土有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职责目标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安全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安全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管理。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安全则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安全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安全范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四大类。由于安全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安全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安全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一方面,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避免的人为灾害,则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发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证明此时此刻城市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是,如果将某一指标与全球同类型城市做比较,则仍可以得到一些参考性的结果。例如,中国建国以来在“直接经济损失/GDP”和“直接经济损失/财政收入”上的指标就大大高于美国和日本。
中国城市发展中导致的大量安全现象既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以及城市自身具有的高复杂和高密度导致灾害(特别是人为灾害)发生概率大幅提高和灾害影响更加严重的客观因素,更有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社会服务不到位、规划建设不合理、百姓期待日益提升等多方面的主观因素,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更大的主观改造空间。
不能保障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城市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将失去意义。这正如《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指出的那样:只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积极大胆的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现代城市才能在新世纪生存和繁荣。[2]
二、制度短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未能实现制度均衡是我国城市灾害频发、重发、广发的重要原因,而其制度短缺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管理少
2006年随着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政府对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一案”指应急预案,“三制”指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逐步建立。[3]例如,浦东新区目前已形成一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室(总值班室)、一处(区府办应急管理协调处)“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尽管应急管理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3年浦东接报突发事件803件,成功处置金海路地铁工地事故、“1・6”北蔡上农批火灾、临港上汽物流园区事故、外环线金海路、芳甸路槽罐车交通事故等20余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敏感事件。2014年,新区相关部门成功应对、处置了G1501(外圈)近金海路危化品槽罐车侧翻事故、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事件、洋山港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等10余起较大或紧急敏感事件。然而,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管理而言,更为重要的环节在于日常的预防管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上海浦东新区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尽管大幅压缩了专项规划的数量,但却从更加注重城市公共安全日常管理的角度,首次提出了增设《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十三五”规划》。在通常的理解中,由于强化日常预防管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但由于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随机性,人们会觉得“没有必要”,即一旦投入大量精力但事件没有发生,就会被误解为投入成为了“沉没成本”。这一误区在政府管理观念中也时有存在,也导致了公共安全预防管理的“缺位”。确实,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共安全预防管理往往也是“事件推动型”的管理,即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往往对这类灾害的预防不能意识或意识不强。而一旦发生了重大灾难,也才逐渐配置更多的资源到预防管理上。例如,日本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发生前,兵库县只有3~4位官员负责防灾事务,并且没有专门的灾害管理部门;地震后,兵库县设立了防灾监一职,是该县名列第三的高官,并且设立了防灾企划局和灾害对策局,下设拥有80多名专职防灾官员的防灾中心。[4]但是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理应借鉴先行国家的诸多经验,因地制宜、高效精简地开展安全预防管理。
(二)统筹管理难
城市安全管理是渗透到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每个委办局条线都在自己负责的公共领域内进行安全管理。部门化的安全管理一方面可以保障专业性,一方面维持各条线业务的延续性。但是,在城镇化深度推进过程中,公共安全的问题复杂性越来越大,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广,处置周期也越来越长,这些都对传统条线化管理带来了挑战。例如,在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上,目前的格局是它们在进入医院之前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而在进入医院后则由医院管理方负责监管,这使得药品医疗器械的全过程监管被划分为几个部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效率。又例如,食品安全的监管、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卫计委来管理,但执法则等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如果两个环节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也可能造成监管出现问题。再比如,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管理由市容环保局负责,但由于在规划阶段由规土局负责,建设阶段由建交委负责,如果各环节衔接不好或标准执行不严,可能造成前道工作留下的隐患落到市容环保局,这种部门间职责的不对等可能降低安全管理的效率。
尽管在目前管理体制中,应急办在信息的及时汇总、上传下达方面可以起到一个较好的统筹协调作用,但是对于非应急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而言,这一体制还难以承担起统一协同的作用。
(三)精准管理弱
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由于全覆盖、全领域的重视可能导致管理成本高昂,需要在日常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因此,提前预防预警的关键是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管理、精准管理来达到“有的放矢”的预防管理。然而,在现实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重点的确认往往更多根据指示或听从领导或依据经验,对于本区域真正个性化、地方性的安全问题则可能被忽视。例如,每次发生全国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往往地方城市政府就将重点放到类似的安全问题领域,而本地区的自身重大隐患可能未能重点关注,这极易导致新的领域的安全重特大事故,这可能也是全国“接二连三”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地方领导可能对本辖区发展情况更为熟稔,工作部门的人员也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地方经验,但是对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方兴未艾的各类新生事物,都催生了诸多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如网上送餐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自动售货鲜果汁的监管、网络诈骗、预付卡监管,输入性公共卫生安全、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等。
(四)社会共治缺
“保一方平安”作为地方政府的底线职责,确实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但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安全管理中来,不仅是政府“大包大揽”已无力承担、也不能承担的必然选择,也是“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城市作为公共安全的“双刃剑”,在增添了安全风险的同时,也通过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文明提升等方式为解决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更多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企业在安全服务上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高新技术企业在3S、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技术上的优势对安全管理的支撑,专家队伍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公共安全管理上的示范带动和精神引领作用,居民在问题及时发现、危险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优势,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路径。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政府往往囿于传统思维习惯、压力型管理体制等原因,往往在所有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和环节都采取行政化管理模式,而缺乏更多灵活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方式。其实,由于城市安全感所具有的相对性,只有通过鼓励全民参与才能更好地配置职责、形成合力,在各负其责中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城市居民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可度。
三、治理优化: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方向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上出现的问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统一
一方面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编制各类预案清单、3D模拟演练系统、城市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清单等,把危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加快应急指挥和处置的速度,包括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搭建多渠道的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应急救助系统以及生产恢复、精神疏导和善后学习工作。
(二)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相统一
一方面,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摸清城市公共安全的所有隐患,做到地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编制城市风险分布地图,并明确各部门各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汇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以民主化的方式明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短板和重点;通过智能化和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城市的敏感空间区域,以科学化方式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
(三)顶层设计与强化基层相统一
一方面,从城市整体层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和风险的发现报告制度、处置阶段的指挥调度体系和任务分解机制,安全处置后的反馈评价机制等,要有一个明确的职责分工、权威的指挥调度、高效的协同合作制度。另一方面,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在整合基层安全管理相关队伍、资源和信息技术上,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四)政府统筹与多元参与相统一
一方面,强化政府内部统筹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城市应急办、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部门(消防)和城市网格办等相关职能机构组成的“3+X”定期会商机制和主要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安全的差别化勤务管控机制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加快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在重点难点领域推进“行刑衔接”。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专家队伍、社区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积极性,发挥各主体的优势,共同构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包括设立专家库、咨询委员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清单等。
(五)技术应用与机制创新相统一
一方面充分利用3S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效率。与此同时,以新技术应用为契机,加快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包括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灵活的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快速应急处置机制、绩效监督考核机制、资源创新使用机制等。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时展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但带来了城市管理方法及技术方面的变革,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政府管理的创新。虽然数字化城市管理对于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当下中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却存在公共组织职能重叠、建设资金短缺及技术管理人才匮乏等诸多不足。本文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简要阐述了当下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策略,以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前进。
城市的管理水平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中国城市化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数字化城市管理就是在这一时期涌现出的一种全新的城市管理模式。数字化城市管理与社会发展相符合,它必将成为当下城市管理者的理想之选。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理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达到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的目的。而数字化城市管理便是一种借助高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处理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利益有直接影响的城市公共问题,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及管理体制革新的管理方式,它的出现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
近年来,鉴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城市管理问题也接二连三的涌现。由于城市管理问题的不断升级,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然无法适用中国社会的发展,社会呼吁城市管理进行技术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可借助多项数字技术的使用完成对管理目标空间上及时间上的精准定位,缩减巡查及处置人员,节约管理成本,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最终推动节约型城市的发展。由此可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推行对于城市管理方法、技术的创新及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都是特别重要的。
二、当下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公共机构职能重叠,办事效率特别低
就我国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而言,它们所具有的职能重叠及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是特别严重的。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各公共机构职能划分不明确;其二,机构改革不彻底;其三,上级机构管理不科学;其四,基础机构认识不正确;其五,内部诸多因素的制约等。
(二)发展不均衡,资金短缺,高科技人才匮乏
事实上,我国城市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然而基层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却特别低,同时各机构间还存在发展极不均衡的情况。大多数机构没有,抑或仅有特别有限的可利用专项资金。熟悉信息化建设的人都知道:信息化建设除了开展项目时需进行一次性投入外,还应进行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设备的更新等,这些均需要资金,所以政府的投入及支持对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是特别重要的。此外,我国高科技人才匮乏这一现状也给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阻碍。
(三)数字资源未进行统一的规划,未实施相应的整合
城市数字化属于一个特别庞大的系统,其信息量特别大,同时其信息也来自许多部门,因此其信息整合的任务便特别繁重,当然所牵涉的范围也特别广,比方说软件、人才及服务等等。现实生活中,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机构在实际管理时均存在以自我为中心展开信息化建设的现象,尤其是市政、交通及公安等机构,创建了诸多面向行业主管机构的纵向信息项目,此类信息化项目均由机构自主决策,各机构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最终便导致了各信息系统相对独立,缺少应有的共享机构及信息交换平台的局面出现。
(四)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
众所周知,公众需求系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然而我国在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的情况,就算是基础的数字化对外服务组织,其员工的服务管理意识也亟待提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传统政府机构受强化管理、弱化服务意识影响特别深的原因造成的。
三、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效率提升的措施
(一)科学规划,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
数字化城市管理所牵涉的内容特别多,它不但涉及到了信息技术的运用、各政府机构,同时还涉及了人员及职能的整合。完备的体系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顺利开展的可靠前提及有力保障,而先进的技术则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正常进行的手段。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序开展,政府理应统一牵头,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如此我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此外,鉴于搞好数字规划系数字化城市创建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其也属于进行现代城市规划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城市管理者理应展开统一规划,解决管理及标准等方面必须解决的问题,以推动中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城市公共机构职能,促进其工作效率的提升
为了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城市各公共机构不但应改掉机构繁多、人员冗杂及办事效率低下的不足,同时还应优化机构自身职能的划分,以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相关部门理应以数字化城市政府机构为着眼点,优化城市政府机构的性质及职能,促进机构管理层次扁平化,优化对外服务窗口,促进机构人员工作主动性及积极性的提升,最终实现提高其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强化城市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促进其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群众满意系数字化公共机构服务管理理念的重心,数字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均应围绕群众满意度展开。鉴于群众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的审美、服务及产品等诸多需求,所以,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理应于强化服务管理意识及提高服务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做好群众服务管理,明确关键服务管理策略,并借助各方面的创新提高群众对自身服务的满意度,最终促进自身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强化城市管理团队信息素质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信息化人才
数字城市并非仅牵涉技术及工程,它属于一个兼容性特别强的概念,主要涉及如下领域:其一,技术;其二,管理;其三,人文;其四,经济。数字城市建设并非高新技术产品和信息基础设备的简单堆砌,它更重视体制的改革及机制的改革,以对现行政府组织机构、运行方式及行政流程展开重组及再造,让它在信息技术的引领下,进行更好地运转,所以管理团队的信息素质建设所具有的作用是特别巨大的。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者还应跳出传统思维的限制,以现行信息化要求为依据组织及协调管理。此外,信息技术人员还应给予业务工作应有的重视,并借助信息技术的使用进行数字城市化管理。
四、结语
总而言之,数字化城市管理属于时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对于中国经济的良性循环及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当前我国数字化城市管理障碍重重,但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前进,相关部门理应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推动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
城市成长以及城市成长管理的研究是一个多学科共同关注的领域,站在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其加以研究,有助于城市政府更加深刻地理解城市成长管理的内涵,并科学地选择有效的政府工具加以运用,以顺利达成政府城市成长管理的目标。
关键词:
公共管理视角;城市成长管理;政府工具
1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成长管理
城市成长以及城市成长管理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二战以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放任的郊区化政策导致了城市用地持续不断地向郊区扩张,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城市成长”(Urban Growth)。虽然美国地广人稀的自然条件为这种城市扩张提供了空间基础,高速公路、小汽车的发展也为之提供了交通支撑,但是由此导致的生态、社会方面的负面效应却不断显现,例如,从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纽约市的人口仅增加了6%,但新消费的土地却增加了63%;芝加哥市的人口仅增加了5%,但土地消费却增加了48%;克里夫兰市的人口减少了9%,但土地消费却增加了35%。在此背景下,学者们开始反思这种传统、不受控制的城市空间扩张方式,提出对城市土地开发进行调节和控制,以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观点,城市成长管理的概念就此诞生了。
对于城市成长管理(Urban Growth Management)的内涵,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阐释。
1990年,Chinitz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城市成长管理界定为:“旨在保持发展与保护之间、各种形式的开发与基础设施同步配套之间、以及进步与公平之间的动态平衡。”
1997年,Porter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将城市成长管理界定为:“解决因社区特征变化而导致的后果与问题的种种公共努力。城市成长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预测社区的发展并设法平衡土地利用中的矛盾,协调地方与区域的利益,以适应社区的发展。”
1999年,Fonder从法学的角度将城市成长管理定义为“用于引导成长与发展的各种政策法规,包括从鼓励成长到限制甚至阻止成长的所有政策和法规”。
在所有关于城市成长管理的定义中,1975年美国城市土地学会(ULI)从公共管理角度所做的定义最具权威性,ULI认为,“城市成长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用地扩张的总量、区位、结构、速度、时序等进行有目的的控制、引导和调节的活动”。
通过对以上各种定义的比较,可以发现,现代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空间的开发作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因此,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属于城市公共管理的范畴。
总之,在公共管理的视野中,城市成长管理包括如下方面:它是一种引导城市开发过程的政府的行动;它是一种全过程的行动,而不仅仅是编制规划与后续的政府行为;它强调适应城市发展,而不仅仅是对空间拓展的一味限制;它提供一种机制和行动规则,来决定如何在相互冲突的发展目标之间求得适当的协调;它确保城市发展目标,同时兼顾城市与区域之间的衔接与协同。
2 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成长管理的政府工具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观察城市成长管理中的政府工具,学者们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种:城市总体规划下的区域细分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成长边界、充足基础设施限制、成长数量限制、政府购买土地、政府费用征收、环境影响费等。
(1)城市总体规划下的区域细分规划是指,城市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将城市区域划分为几个较小的区域进行土地规划。
(2)城市分区规划主要指,城市政府将城市用地划分为居民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农业用地,对不同类型的土地采用不同的开发速度和开发时序。
(3)城市成长边界主要是指,城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划定城市空间拓展的的边界,边界之外为农田,非经特殊程序,城市开发建设不得占用农业用地。
(4)充足基础设施限制主要是指,城市政府在批准开发商开发申请之前,开发商必须保证开发的项目能够提供足够的公路、学校、医院、供水、警察、公园、消防等基础设施服务。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基础设施,则限制其在某一区域的开发。
(5)成长数量限制:城市政府为防止城市空间拓展过快,限定每年在城市郊区或边缘地带建筑许可证的发行数量。
(6)政府购买土地:城市政府为控制土地使用,保护生态环境,采用直接购买土地并加以储备的方式,限制城市成长速度。
(7)政府费用征收:城市政府强制要求开发商提供一部分公共设施建设所需土地或者资金给城市政府。
(8)环境影响费:城市政府向每个开发土地项目征收环境影响费,用于投向学校、公路、垃圾收运、供水、排污、排涝等运作中。
此外,在城市成长管理的实践中,国外尤其是美国的城市政府又发展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府工具,如,美国马里兰州提倡采用的政府工具主要包括:设立优先发展区、棕地再利用、创造就业机会的开发税收减免、倡导就地工作与生活、乡村文化保护等。美国奥斯丁市采用的政府工具主要有:分区规划、城市更新、废弃地开发、开敞空间开发限制、公交导向等。
3 结论
城市成长管理及其政府工具的研究是一个多学科共同关注的领域,站在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其加以观察,有助于城市政府更加深刻地理解城市成长管理的内涵,并科学地选择有效的政府工具加以运用,以顺利达成政府城市成长管理的目标。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行政改革,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这场改革有着不同的称谓,如“重塑政府运动”、“企业型政府”、“政府新模式”、“市场化政府”等,标志着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式出现。“新公共管理”实践催生了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论新范式,即新公共管理理论。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 西部中心城市在开发中的重要性,转变政府职能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新公共管理理论从现代经济学中汲取诸多理论依据,如“理性人”的假定、公共选择、交易成本、成本――效益分析等。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完全可以运用到政府部门的管理中。
30多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西方国家公共行政领域的时代潮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发达国家政府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引下,不同程度解决了所面临的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提升了政府运作能力;确立了“为顾客服务”的崭新行政理念,政府逐渐超脱于具体事务之外,集中精力做好政府决策;克服了传统官僚体制下对公共物品的垄断或管制供给的做法,采取分权和权力下放,实行组织机构变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了“优质”政府体系,如“一站式政务超市”;了解民众对政府服务的需求和期待;根据公民的建议来改善政府的机构和行为;公开政府的服务标准;以标准来衡量绩效等。新公共管理理论没有高深的模型推导和理论阐释,很多政策主张具有可操作性,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侧重点在于如何提升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能力,即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如何提供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我们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关键之处。
二、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性
西部中心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辐射
改革开放以来,西部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西部各省(市)区都只有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主要是省会城市),大城市少,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悬殊,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十分突出,起着很强的辐射作用。
(二)产业集聚
西部中心城市具有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聚集了许多优势突出的行业和大量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总体经济实力明显强于周边其他城市。产业集聚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关产业的企业在中心城市集中可以促进这些产业在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
(三)科技创新
相比周边城市,西部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同时,西部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科技和文化中心,聚集了大量研究机构和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区域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促使西部地区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竞争力。
总之,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西部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日趋明显,经济功能趋于综合化,金融、贸易、服务、文化、娱乐等城市功能得到发展和提升,城市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三、转变政府职能是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
在西部大开发中,中心城市探索建立了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西部地区仍然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西部中心城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到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解决各类复杂矛盾。
(一)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转型任务相当艰巨
西部中心城市在政府职能上仍带有全能型色彩。从履职理念看,强调行政管理,忽视公共服务;从履职内容看,行政范围宽泛,追求目标全面,重视事前审批,轻视事后监督;从履职层级看,管理层次较多,部门之间时有牵制,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从履职方式看,宏观指导较弱,微观干预过多,管理手段单一等现象普遍。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建设或过多干预经济发展,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相对薄弱。
(二)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从西部大开发历程看,西部中心城市主要还是依赖优惠政策和资金的大规模投入,政策驱动和投资驱动的特征十分明显,经济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经济发展的抗波动性差。随着政策优势减弱、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和商务成本抬高,招商引资工作压力加大,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挑战,这就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创新,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三)区域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创新体系相对薄弱
西部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由于体制机制约束,缺少创新动力,主要依赖资源竞争;民营企业虽有创新动力,但经济实力不强,信贷融资困难,难以承担大规模的技术创新任务;高层次创新人才总体缺乏,尚未改变人才净流出状况;城市生活配套服务和总体创新氛围不足,影响创新企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可以说,区域创新体系远未形成,亟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四)民间组织先天不良,后天乏力
西部中心城市的民间组织(主要指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大多依附在行业主管部门之下,存在自身能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发展动力缺乏等不足,不能通过社会化手段获取必要的人力、项目和资金资源,难以形成社会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影响到政府职能转移。
西部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方面多领域的改革,关键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四、对于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建议
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西部中心城市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应该是高屋建瓴,适度超前,统领全局,影响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