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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载主要是指公路车辆装载货物的质量(吨位)超过了行驶证上规定的质量标准,车辆自身对装载的一种限制[1]。公路超限主要是指在公路上行驶车辆装载的货物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公路对车辆装载的一种限制[2]。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都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保持着高度关注。为此,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公路运输中的超载超限问题从如下三个方面站展开了具体论述。
1经济学基础上公路路政超载超限的主要原因
市场环境下,利益是所有事物和行为产生的根本动力。为了带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地区在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同时也加快了招商引资的步伐,为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运输单位和和个体车主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开始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超载超限运输。这种运输行为不仅会对公路的基础设施和运输秩序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还会对当地经济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之所以出现超载超限运输,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就是利益的驱动和利益的分配问题,主要可以从如下几点体现出来。(1)可以促进地区优势资源的输出,从而带动当地整体经济的发展,为地方财政创收,这是从地方利益角度出发的。受到经济条件和运输方式的限制,很多地区的主要运输方式就是公路。如果公路运输不能满足地区对运输的需求,或者是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就会导致超载超限现象。(2)从运输行业利益的角度出发,超载超限可以实现公路经营的利润最大化。(3)从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超载超限因为具有多超暴利的特点,是个人经营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是超载超限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2公路路政超载超限对经济发展产生的严重危害
2.1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在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各地区都在积极的招商引资,这就要求它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除了政治环境之外,经济环境也是招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3]。经济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其中的硬环境是指包括公路运输在内的基础服务设施情况,而软环境则是指当地的风俗、文化和制度等精神文明的综合。而超载超限除了会破坏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的硬环境之外,还会破坏当地的交通制度等软环境。
2.2破坏了生态环境
车辆在超载超限的过程中,因为载重超过了标准,所以会导致车辆废气的排放量超标,增加大气污染的程度。同时,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音,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限制了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4]。
2.3破坏了运输市场的秩序
虽然我国的运输产业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是从很多地区的公路运输实际来看,却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有效的制衡措施。由于运输的主体构成成分比较复杂,其中的小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占据的比重较大,除了不利于运力的集中之外,还会加剧行业的内部竞争,相互压价,降低运输价格等现象。在这种市场环境中,部分企业和个体运输业主就会采取超载超限等违规措施来增加经营利润,和对合法运输的企业和个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影响,会加剧超载超限,不利于良好运输风气的形成。
3经济学基础上治理公路路政超载超限的主要措施
3.1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增强运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管理是规范交通运输管理的根本性措施。因为运输从业人员是有效治理公路路政超载超限的主体和关键,所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对于杜绝超载超限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进行法制宣传时,可以重点从如下两方面入手:(1)增加对《公路安全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范围和对对象,让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在工作中能遵纪守法,为路政管理部门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5]。(2)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超载超限运输的严重后果,例如通过社区宣传、广播讲解和电视讲座等方式的播放一些典型案例,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意识。
3.2组建一支高水平和高素质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路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是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根本性措施,因为他们是各项治理措施的执行主体,所以他们的综合素质是超载超治理效果的关键。具体的措施如下:(1)加强对路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的宗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素质培养,依次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为组建一支高水平和高素质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奠定夯实的人力资源基础。(2)加强路政部门的服务性管理,树立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全面热情服务,以适应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除了上述两点重要的治理措施之外,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现象,还需要加强得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走综合治理之路,从当前运输发展的需求出发,制定详细、科学的发展计划。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从经济学出发,对公路路政超载超限屡禁不止的原因从地区利益、行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概括,然后对公路路政超载超限对地区投资环境、生态环境和运输秩序三个角度阐述了它的严重危害,最后总结出了几点改进公路路政超载超限现象的建设性意见,对于规范公路路政的运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千万要避免盲目套用,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当地路政管理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改进。治理公路路政超载超限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切勿操之过急,只要我们不断探索,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优化公路管理的法制环境,才有可能这正杜绝超载超限,促进公路交通运输的稳定发展。
作者:张茗榛 单位:甘肃省白银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1课堂教学设计
基于创业情境的经济学基础教学实践中,应该围绕创业项目来进行具体的课堂教学设计。为了刺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以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行选择、设计小型创业项目,以项目运营过程为主线,对这个项目进行全面的项目经济分析。在项目运营分析中,教师导入理论知识,指导学生实践。比如,以在学校开立一个饰品店作为一个小型创业项目,把每一个章节以此项目运营为核心串联起来。每次上课,都是具体创业项目运行的一个环节。比如:“情境1——市场供求分析”教学中,应该先要求学生在课前在校园内调研饰品的需求状况,调研结果显示,头花等价廉物美的小装饰品很受女生欢迎,而别具一格的手机链、钥匙扣等装饰品业普遍受到男女生的欢迎。再让学生调研,校园内有多少家装饰品小店,去观察、分析装饰品的供求情况。再学习理论知识、运用理论知识去进一步做准确的饰品店市场前景分析。从而,通过小组讨论,决策饰品店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而“情境2——消费者行为分析”教学中,就可以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先让学生列举出学生消费群体的心理特点和爱好倾向,从而分析出合适的产品策略和营销策略。
2课外辅导设计
突破传统的职业教育理念,构建高职学生专业学习的新模式,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进行基于创业情境的高职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从课外辅导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根据课程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实践创新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精神、沟通技巧。第二,开展各类创业大赛。利用专业优势组织校内创业技能大赛,同时鼓励参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创业大赛活动。第三,充分发挥学校创业孵化中心(UHS)的作用,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帮助部分学生实现创业。
3课程评价体系设计
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进行基于创业情境的课程教学改革。课程评价体系方面,笔者认为,应该建立过程考核(平时创业项目完成情况考核)与课程考核(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过程考核的重要性,以突出培养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平时成绩50分,期末考核50分。期末考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基本理论知识及其应用。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课堂表现占15%,创业项目分析报告占35%,要求会运用理论知识去进行具体的项目分析。
4结语
创业教育是现代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职业院校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进行基于创业情境的教学改革,实现理论教学与创业教育的融合,正是契合了国家对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也是高职学生就业和推动学生学习的要求。本课题打破高职经济学基础现有教学模式,以创业项目为主线、创业情境为载体,重构课程,把理论知识融入创业情境中,激发学习兴趣。在创业情境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磨砺学生的创业能力,以达到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目的。
作者:徐杰王磊单位: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随着公众经济理念的变化,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导形式。但是当前学术领域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意义关注较多,但是对其理论方面的研究则相对薄弱。基于此,本文首先传输了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并且结合生态经济、气候经济以及资源经济等多种理论体系,对低碳经济的影响及其学术价值进行分析。在肯定其理论基础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关键词:低碳经济;理论基础;经济学
价值2009年11月26日,政府出台关于2020年碳排放降低目标的整体规划,并将其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现阶段,针对低碳经济所进行的研究不断升温,而低碳经济理论体系的构建又是推动这一课题研究的关键环节。从经济学角度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尤其是对其经济学价值进行研究,有利于低碳经济的强势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分析
1.生态经济与低碳经济
生态经济学侧重于生态结构以及发展规律的研究,是生态与经济相融合而衍生出的边缘学科。低碳经济则是根据生态变化规律而进行重构的科学体系,目的在于将经济原理与生态系统相结合,进而形成全新的生态经济,并以此作为指导公众生产、发展的理论依据。生态经济注重生态的平衡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具有“三高一低”转变为“三低一高”的典型特色。也就是将低效率、高能效、高成本、高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低成本、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崭新模式。生态经济体现出生产活动与自然发展的顺应和谐性,也就是强调经济发展必须服从生态规律,从而形成绿色化发展的态势,强调“绿色GDP”理念。在温室气体严重威胁人类发展的前提下,低碳经济被广泛倡导,提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指导思想。低碳经济思想的提出与当前资源危机以及经济主体的客观反省有直接关系,生态与经济并非对立关系,在经济主体的协调下两者能够成效互补效应,从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2.气候经济学与低碳经济
气候经济性学概念的提出源自2005年,德国学者施瓦茨在《气候经济学》中对其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气候与经济所形成的密切关系。由于温室效应的不断加剧,对于全球经济的不良影响也将越来越明显,其破坏程度不低于战争和全球经济危机。气候对经济所形成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公众的设想范围。气候经济学以气候环境的变化为主导,诠释出气候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低碳经济则主要侧重研究二氧化碳超量排放对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两者从本质来看具有高度相似性,只是在表达形式上有所不同。国外在低碳经济发展中主要以气候经济性为依据,这一取向对于国内经济性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3.资源环境经济学与低碳经济
资源环境经济学主要探索环保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致力于寻找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物质交换规律,从而使经济发展兼顾环境效益,主要研究内容有对环境污染损失进行评估,对环境治理成本和产出进行评价,根据生产排污量确定其收费标准,确定科学的排污指标并界定其转让金额。资源环境经济学重点研究资源的既有价值,提出环境破坏需要付出相应成本,并明确其核算方式和解决对策。从高碳对环境的破坏以及低碳对环境的保护层面来看,低碳经济与资源经济之间有着交叉联系。当前,资源经济性已经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学科内容,在低碳经济研究中,要充分借鉴其理论体系,从而丰富低碳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价值
1.缓解国际经济合作矛盾,构建完善的国际经济学体系
在既有的经济性研究理论中,主要理论思想体现在利用国际领域的经济合作提升本国经济发展能效,进而提高本国经济贸易的国际实力。如果单纯从经济收益层面而言,国际经济合作对本国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生态效益层面而言,则会产生更多的负面效应,环境问题将更加棘手。现阶段,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呈现“微笑曲线”的整体格局,也就是将曲线低端高能耗、高污染的制造业转移至欠发达国家,这就使这些国家面临更严峻的环境与生态危机,如资源的过度开发、有害气体的过量排放等。但是二氧化碳具有高度流动性,最终会危机全球大气和生态环境。由于温室效应所造成的危害远远高于其经济价值,这也会直接导致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合作冲突。在当前的经济换做中,这一问题尚不能完全避免,以国际视角进行的低碳经济合作则有助于破解这一问题。此外,低碳经济是以全球生态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从这一特点来看,该理论能够融合与国际经济学研究范畴,从而使其研究领域有所拓展。在传统国际经济学研究中,更侧重于通过国际经济合作提高本国经济发展效率,而未将国际社会视为整体进行研究讨论。如果单纯应用这一理论,则每个国家都会遭受环境损失,因此只有将低碳经济融合其中,才能使其具有真正的国际经济学价值。
2.为经济发展新模式奠定理论基础
工业革命之前人类的经济活动破坏性较低,虽然也会产生部分温室气体,但是在生态系统的调解下能够得到恢复和平衡,经济与生态之间处于协调发展态势。但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机器和化工原料的应用使温室气体排放逐步增加,凭借生态系统的自身调节能力已经无法消除温室气体的破坏影响,进而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传统经济学侧重于对财富指数提高的研究,将物质作为核心,以农学为基础的经济研究领域则侧重于物质种类的增加,商学派经济学家则关注货币经济的发展,现代经济性则以本国GDP的增长作为核心要务。如果单纯以上述理论作为经济发展的理论指导,则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问题。因此近年来低碳经济、生态经济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并成为经济性研究的重点内容。温室效应已经成为威胁全球环境安全的重大问题,其产生根源在于经济发展中的不科学方式,对于不科学方式的转变已经形成了系统性工程,必须有经济性理论进行指导才能实现其预期效果。低碳经济理论有利于转变当前经济发展格局,为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3.促进消费方式发生转变
从当前经济发展格局来看,拉动物质消费有可能造成温室气体排量增加,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则可能导致消费环境受到抑制,这就是低碳经济与物质消费之间形成冲突,也就是经济学领域所提出的“目标冲突”。运用低碳经济理论,则能够对目标冲突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解决。对于发达国家的消费者来说,对于享受性消费更加注重,甚至崇尚奢侈消费。如果不能改变当前利用物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那么温室气体的排放还会无度增加,对于可持续经济的发展造成破坏性影响。低碳经济不但倡导生产形式的改变,同时也会倡导生活和消费方式有所改变,改变以往对物质消费的高度依赖,进而转向精神消费领域,使其成为经济驱动的主动力。
4.拓宽环境问题解决途径,充实经济学研究内容
在国际经济发展中,“负外部性”问题始终存在,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增税,二是产权界定,这两种方式的共同点在于必须有政府机制的干预才能产生作用,带有明显的国界局限性,这就为温室气体的产生这一国际性问题的解决设置了障碍。而借鉴低碳经济理论当中的“碳交易、碳关税”等方式,则有利于提出更有实践价值的改进对策。同时,低碳经济学的发展已经融合了金融、国际贸易等新的内容元素,但是,在生态环境方面由于其复杂性、不确定性,使传统经济学必须在风险控制、贴现管理方面引入新的生态概念,对这些传统概念进行重新界定,从而使低碳经济与经济性研究融为一体,成为其中一个重要分支。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在形式上出现了巨大变革,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由于低碳经济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因此公众倾向于将相关学科理论作为研究低碳经济的基础。如果没有鲜明的理论指导,那么经济活动就容易偏离预期目标,从而造成低碳经济发展受到不利影响。因此本文针对低碳经济的理论基础以及经济性价值进行分析,目的在于突出低碳经济的理论研究基础,体现其经济学领域内的特殊价值,从而形成更完善的理论支持体系,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理论指导。
作者:张佳萱 单位:辽宁大学
1明确教学目标,有的放矢
想要提高经济学基础的课堂效率,不仅要理解经济学学科特点,还要明确教学目标。中职经济学基础定位不同于大学生所学的经济学基础。笔者认为中职经济学基础的首要教学目标是激发学生对该学科的兴趣,让学生能主动运用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思考经济现象。其次是要学以致用,就是能够运用经济学知识分析经济现象,指导市场经营实践。最关键的就是要学生学会一种人生态度,正如著名作家萧伯纳所说:“经济学是一门使人生幸福的艺术。”学习经济学更多的是学习理性思维,对于中专生来说,只要能通过经济学基础这门课程获得理性思维的能力就真正实现了教学目标。
2改变传统课堂形式,把舞台交给学生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主体。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我国教育也越来越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中职教学也应该积极改变传统课堂形式,改变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或者大学,围绕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形式越来越受到重视,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却迟迟无法前进。究其原因一是中职教师普遍认为中职学生基础差无法适应新的教学方法;二是没有考学压力,中职学生缺少学习的内在驱动力,学习主动性不足;三是由于学不会、听不懂,中职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尤其是经济学理论抽象难懂,很多学生干脆放弃。要想提高课堂效率必须改变旧模式,充分认识到自控能力差不代表学习能力差,理论知识基础差不代表实践能力差。在课堂上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案例教学
经济学理论多是建立在数学推理和经济模型论证上,对于中职学生来说难以理解和应用。讲授经济学基础课程首先要深入浅出讲授基本理论,然后用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加以分析,使学生能够获得感性认识。经济学基础课程要注重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尤其是针对经济学基础课程中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例如讲解木桶效应就可以用学生考试偏科来说明问题,简单易懂;博弈论可以通过“囚徒困境”的故事来加以说明;外部性理论可以通过“蜜蜂与果园”的故事来加以阐述。除了利用这些经典的经济学案例意外还要加以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式,我们身边的经济现象,利用经济学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在讲解机会成本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人生选择、就业选择、考学选择等来讲解。比如在讲授博弈论的时候也可以引用数学大师纳什关于博弈论最简单表述:如四个男生都去追一个漂亮女生,那她一定会摆足架子,谁也不搭理。这时男生再去追别的女孩,别人也不会接受,因为没人愿当次品。但是,如果他们四个先追其她女生,那个漂亮女孩就会被孤立,这时再追她就简单多了。这样就可以通俗易懂的解释经济学概念。
4增加教学语言的趣味性,增强教材可读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过去的教学过程中,由于经常以“教师”为中心,造成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尤其是中职学生,基础较差,上课听不懂,也没有高考这一学习的驱动力,对学习更是提不起兴趣。经济学本身并不是一门枯燥的学科,其中很多经济学理论与生活息息相关。在教学过程中除了使用案例教学,还应该使用通俗的语言增强教材的可读性。在课堂上可以使用故事来提高学生学习经济学的故事。比如讲述“消费习惯具有不可逆性”的时候,可以使用“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一古训;在讲授经济学基础课程中也可以在课堂上引入一些流行的经济学段子,比如“何谓第一产业?喂牛,养羊。何谓第二产业?杀牛,宰羊。何谓第三产业?吃牛肉,喝羊汤。”这样可以增强课堂的趣味性,学生也更乐于学习经济学基础这门课程,教学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课堂效率是教学改革永恒的话题,更是中职经济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当然除了教师本身意外还有国家政策、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这中职教学改革。但是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永远探索好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不断提高课堂效率能够使学生能学有所获。
作者:魏周节 单位:兰州市商业学校
1基础数学在经济学中的意义与作用
①运用精炼的数学语言陈述经济学研究中的假设前提条件,使人一目了然。
②运用数学思维推理论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观点,使条理更加清晰,逻辑性更强。
③运用大量的统计数据让论证得出的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2常见的基础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具体运用举例
2.1现实世界中一切事物都在一定的空间运动着,对种种不同量的假设与推测,是许多科学理论的中心问题。在经济分析中,对成本、价格、收益等经济量的关系研究,就要用到基础数学方法,来构建该问题的数学模型,找出该问题的函数关系。常用的经济函数有:单利与复利、多次付息、贴现、需求函数、供给函数、成本函数、收入函数、利润函数等等。
2.2在经济问题中,经常会用到变化率的概念,而变化率又分为平均变化率和瞬时变化率。平均变化率就是函数增量与自变量增量之比,就像我们经常用到的年产量的平均变化率、成本的平均变化率、利润的平均变化率等等。而瞬时变化率就是函数对自变量的导数,即当自变量增量趋于零时平均变化率的极限,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边际函数。经济学中常见的边际函数有:边际成本、边际收益、边际利润、边际需求等等。在我们的边际分析中,讨论的函数变化率与函数改变量均属于绝对数范围内的讨论。在经济问题中,仅仅用绝对数的概念是不足以深入问题并分析透彻的。例如:A商品每个单位价格为10元,涨价1元;B商品每个单位价格为100元,也涨价1元,两种商品价格的绝对改变量都是1元,哪个商品的涨价幅度更大呢?我们只要用它们与原价格相比就能获得答案。此时我们就有必要讨论函数的相对改变量与相对变化率,也就是经济学中的“弹性概念”。而常见的弹性函数有:需求弹性、供给弹性、收益弹性等等。对于商家来说,进行边际分析和弹性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商家如果离开边际分析而盲目生产,就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商家如果离开需求与价格的弹性分析,就不可能达到利润的最大化。这时候就要用到导数,因为导数是边际分析和弹性分析的最有力的工具,可以给决策者提供客观的、精确的数据,进而做出比较合理的决策。
2.3经济学中的最值在经济问题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产品最多”、“用料最省”、“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等等。这样的问题在数学中有时会归结为求某一函数(通常称为目标函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问题。例如:在分析收入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假定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产量最大就会形成收入最大的局面,但是,收入最大时的产量不一定产生最大的利润。而产量为多少时才能取得最大利润,就需要运用导数的知识来解决问题。利用导数解决最值问题的步骤是:求一阶导数,找出可能取得最值的点(包括驻点、一阶导数不可导的点和区间端点),再计算各点的函数值,对其进行比较,哪个最大就是最大值哪个最小就是最小值。经济学中常见的最值问题有:最大利润问题、最大收益问题、经济批量问题和最大税收问题等等。
2.4经济学中的积分“积分学”是微分学的逆运算,积分学的主要经济应用是对已知的边际函数求积分,得出总经济量函数。定积分是求原函数在某个范围内的改变量,是积分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它在自然科学和经济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在经济学中经常用改变上限的定积分来讨论总经济量函数问题。如某商品的价格p是销售量x的函数,此时我们要想计算当销售量从a变动到b时的收益,就需要用到定积分的计算方法。
2.5经济学中的微分方程为了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联系及其内在的规律,常常需要建立某一经济函数和经济变量的导数所满足的关系式,由此而确定所研究的函数关系,从而根据一些已知的条件来确定该函数的表达式。以上一套套路,从数学上说,就是建立微分方程并求解微分方程。具体步骤如下:在相关的背景知识下,用数学知识来描述经济问题中的变量和参数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微分方程;根据具体问题适当的调整假设使建立的微分方程,尽可能地使其接近实际,这样可以相对的减小误差;运用已知的条件和测量的数据,对所建的微分方程中的参数给出相应的估计值;继而分析比较方程中的结果与实际观测之间的差异,若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说明建立的微分方程符合实际问题,接下来就可以将它应用于对实际问题的进一步分析或者预测中;如果微分方程结果与实际观测不一致,就需要重新检查方程在哪出现了问题,以便对方程进行调整修正,再重复前面的过程直到建立出一个经检验符合实际问题的微分方程为止。微分方程在经济学中的实际应用主要有:分析商品的市场价格与需求量(供给量)之间的函数关系、预测商品的销售量、进行成本分析、净资产分析、国民收入与储蓄、投资的关系分析等等。
3基础数学在经济学应用中的局限性
基础数学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也是一个计算工具,它可以把实际问题抽象化。而经济学重要的是经济思想。基础数学只有在经济理论的合理框架下去研究分析问题才能发挥它的实用性。因此,基础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要时刻注意以下几点:
3.1经济学不仅仅是数学概念和数学方法的简单叠加,不能把经济学中的数字随意的数学化,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如制度、法律、道德、历史、社会、文化等等)。
3.2经济理论的发展要有自己独立的研究角度,只有从经济学的本质出发,分析、研究现实生活中的经济规律,才能得到较为准确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在一定条件的假设基础上,辅之以适合的数学方法和数学运算,才能解决实际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经济问题。
3.3运用数学知识分析研究经济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唯一的道路,数学知识也不是万能的,它只是研究经济问题的工具之一。要根据具体的问题,灵活地与其他学科(如物理学、医学、生物学等领域)相结合,不要过分地依赖数学,否则会导致经济问题研究的单一化,从而不利于经济学的发展。总的来说,用数学方法和数学运算来分析求解经济领域的实际问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研究的主流。而个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例如购物、贷款、股票、住房、日常锻炼等问题,为了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求助于数学模型,用其做出较理想的决策。可以说数学的引入,给经济学的发展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灵感。不敢预测也不敢断言,在未来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数学是否会占统治地位,但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数学在经济学研究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对促进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作者:李立红单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现代经济法,是法律与经济在较高层次上的结合,是多学科、多领域的大融合。因此,毋庸置疑,经济法更是与经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德国学者海德曼曾指出,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就是“经济性”,经济法就是渗透着这种经济精神的现代法。在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七分经济三分法”、“经济法者,在某种意义上可谓经济为其质,法为其形”,之说法。因此,研究经济学基础,是研究经济法的逻辑起点,研究经济法有必要从经济学角度来考察。本文拟从市场失灵、国家干预以及政府失灵等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阐释经济法的产生与之发展变动轨迹的切合点,发一家之言,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市场失灵理论对经济法产生与存在的影响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200年左右的时间里,世界上几乎只要是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的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府几乎是站在市场之外的彼岸。在这个阶段占统治地位的西方经济学是“古典”的经济学,也就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在这些经济学家的眼里,市场是完美的,他们信奉甚至崇拜市场经济,相信所谓“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按照这种“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的见解,当个人在实现他自己的利益目标时,他好像在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去引导着实现公共利益。在这种理想化的状态中,政府对于自由竞争的任何干预都是有害的。
所以,出现了“干预的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最好的政策,还是听任事物自然发展,既不给予津贴,也不对货物课税”的信条。萨伊在此基础上,于1803年提出了“供给能够自行创造需求”,即著名的萨伊定律,把“看不见的手”推到了一个极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其最理想效果的发挥,必须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但完全竞争在市场经济的现实中根本就无法实现。因此,西方经济学家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并从不同角度客观深入地分析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市场失灵”的种种表现和成因,同时提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途径和方法,为经济法的产生与存在提供了充分的经济学理论准备。
有四种情况会引起经济学家所谓的“市场失灵”:垄断、外部效应、公共产品和信息的不对称。第一,垄断。垄断的市场结构所引起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一方面会导致资源分配无效率,另一方面会产生资源运用无效率。因此,“市场失灵”理论认为,要解决垄断仅靠市场无法完成。因为垄断是由市场所产生的,只有借助市场以外的力量———即靠国家来校正和规制。第二,外部效应。外部效率有两种情况:或者是当事人不付代价便可得到来自外部的经济好处,即正的外部性;或者当事人经济活动造成外部主体经济损失而受害者得不到赔偿,即负的外部性。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与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如果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与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问题。
既然道德与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意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如果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如果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关于对财产占有的尊重与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认识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关于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容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与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遇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如果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问题或中国式的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问题。所谓中国式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问题、关贸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问题。当与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如果他不知道提出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问题。所以问题意识很重要,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如果有了这种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训练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容易的。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与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如果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中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关于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认识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如果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我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文关怀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主体
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明确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回顾马克思如何发现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时说,马克思首先发现的是历来为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说明什么呢?那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二)马克思主义强调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关心和重视作为社会历史活动主体力量的劳动者的需要及其满足,要求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必须在根本上造福于广大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及其才能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谈到理想的生产时认为“这种生产,是以满足社会以及每一成员的需要为目的的”;“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造福于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及其满足。不断创造日益富裕的物质生活资料,是实现这一人文关怀所必需的条件。二是人的精神生活潜能及其需要。三是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是人的社会性的根本体现,人的社会性在人类本质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人类本质得以形成和实现的必备条件。要满足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就必须自觉地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及其制度安排,适时进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所以,搞好人类的制度文明或广义的“政治文明”建设,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文关怀的必然要求。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是完整的人且强调人的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而存在。作为主体的同作为客体的人的统一,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人的完整性。在唯物史观中,一方面,人是一个客体化了的主体,也就是说,当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创造着社会历史的进程时,他们是受着客观制约的,因为他们是一个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规定性的主体,他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这种客观规定性的范围内或前提下进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因而他们的活动才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又是一个主体性的客体。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它“将使它的社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各方面的才能。”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生产发展本身要求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客观趋势”。当今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物质生产力的限制,取决于物质生产对于个人的完整发展的关系”,“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础的,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人文关怀思想的极大提升,也是马克思人文关怀经济思想的核心。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与科学发展观
(一)注重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始终占据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位置。在马克思那里,追求人本身的全面发展是人全部历史活动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由此,马克思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未来社会的本质要求。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继承、坚持和发展这种科学的思路和方法,就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关心人、尊重人、依靠人,把人看作是一切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的主体、目的、基础和希望,改变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单纯关心经济客体状态,而忽略对经济活动的主体和目的的人的关心。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中被无止境地放大,导致经济活动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矢量被倒转,主体被客体所湮没,目的被手段所代换。人逐渐变成了经济活动的工具,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聚敛成为人所争相追逐的目的。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人的需要满足的价值主旨日渐远离,甚至两相悖逆。经济活动由人是主体的价值实现过程,异化为人被当作客体和工具手段受到支配和驱使的过程。结果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实现问题淡出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把人只当作经济发展的手段或者把经济发展中的物质价值放在人的价值之上,都是发展观的偏颇。要坚持科学的发展,就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充足的物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即创造力的充分体现。从根本上说,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的需要。一般来说,低层次所需要的一定程度上的满足是高层次需要产生的基础。而低层次需要,尤其是物质享受需要的满足程度,是因人的价值观而异的。只有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前提下,转变人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的素质,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遏止恶性消费和恶性开发,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和非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所以,要正确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在人的深层意识上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承认人类是自然界的普遍成员,承认自然界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承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财富,承认人类在环境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而建立起一种既符合人类持续发展的主观需要,又符合生态环境自然客观规律要求的、现代的、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平等、和睦、协调、统一、相互尊重。这应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要坚持科学发展,就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获得自身比较满意的存在和持续发展。
(三)正确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把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结合了起来,强调人类按照自己的利益、需要、目的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但必须要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强调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统一。马克思的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有指导作用。人文精神强调人之为人的尊严,其核心是对人的尊重,把人作为评价价值的尺度和标准。科学精神尊重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科学精神重在“求真”,人文精神重在“求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过程中形成的两种价值体系,二者是互相统一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要坚持科学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就既要提倡人们对人生终极目标的追求,又要大力宏扬科学的理性精神。在发展过程中就要努力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统一,使得求真、求善、求美之间走向一致和融合,使我们的社会不断完善、发展。
摘要: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与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如果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与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问题。
关键词:道德基础;经济学;现代化
引言
既然道德与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意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如果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如果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关于对财产占有的尊重与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认识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关于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容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与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遇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如果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问题或中国式的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问题。所谓中国式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问题、关贸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问题。当与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如果他不知道提出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问题。所以问题意识很重要,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如果有了这种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训练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容易的。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与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如果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中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关于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认识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如果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我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所以这是一种态度,大部分人立场都是差不多,没有多少人是希特勒,大部分人也不是完全不要个人自由的,这就是一个态度区分,态度区分非常重要。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悲剧或法西斯专制。处理得好就会出现市民社会或社区生活。这都是从两种态度的差别生发出来的。所以我强调先在态度上讨论。两种自由态度就是伯林的名言,一个是freeto,你做事情的自由,一个是freefrom,我避免事情的自由,我不愿意去干扰别人,同时我也从控制中避免出来。追求这种自由的人一定会承认他对别人同等的消极自由的责任,也就是在自由中间没有绝对的自由,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持这个自由的度,你将对其他人的自由负担你的义务,你只有这样按基本的对等原则(道德黄金律)做才能够有你的自由。否则我们之间就是野蛮的、互相杀戳的关系。所以消极的自由态度包含着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是个人活动的空间,你的隐私、小天地(privacy),别人不来干涉你,另一面是别人不来干涉你的义务,是社会所有人达到的一种道德共识,比如像认为不应该闯入别人家拿了东西就去卖等等。所以,你在享受别人不干预你的权利的时候,也担负着尊重别人同等权利的义务。这是一个辩证统一关系。我们谈的自由就是这样的自由,而不是单向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说,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这种消极自由,我们迫不得以,非要加入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承担着对这样的自由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洛克说的产权。这就是在我们这个传统中所说的道德共识。就是每个人在宪法上都签约: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意尊重其他所有公民的生命、基本自由、基本财产占有的权利。在这个根本宪法的签约之下,你才谈得上立法过程、执法政府,因为抽象的宪法不能解决各种具体的日常生活中问题。所以你要立法,要有符合宪法的政府。总之,这一套是属于政治哲学的内容。这一套之前是属于道德哲学的内容,只有在这两套体系之后,我们才能谈到所谓经济生活,经济生活才有一个规矩,才有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社会的结构――每个人都在服从一套规范,都在自己相应的网眼里自由地活动,同时,也充分地信赖其他人也在他自己的网眼中活动而不越轨。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了德克海姆理想中的有机凝聚的社会。
如果我们将以上这套体系称为道德基础,又将道德事件规定为非理性的选择行为中的一类行为,哪么道德事件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涉及到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里共同遵守的道德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所有文明社会中,我们发现都有这样的说法,在《圣经》里,在孔孟思想中。不同的文明社会时间、历史、地理差别很大,但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你不服从这一条,你就结不成社会。所以,我相信在目前所生存下来的7个文明中都有这个道德金律。像在西方的传统中,欧陆和英美都有一个共同的希腊、罗马传统,也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正确推理:理性的人不会理性地去做错事,去伤害他人,因为他会理性地推断如果这样做,别人也会反过来伤害你,这就非理性了。所以理性推理中可以推导出来道德金律。这是斯多葛传统,也是基督教的来源之一,到了后期就演变成了两个分支:英美的和欧陆的传统。而欧陆一派对道德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一来他们有危机,还有他们具有不是新教传统的基督教传统,更古老的犹太教影响,导致康德的自由意志,他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而真正继承了这一思想的是萨特。
康德的欧陆传统要追求的是自由意志,而不是英美的在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有一个消极的自由态度就够了。如果你要追求你的自由意志,你线性地走下去,你可能就走到法西斯主义。这并不是康德的意思,康德所讲的意志自由是完全不受现实世界物质约束的个人意志,是一种精神。但如果我们将它放到现实中考虑,我们每日每时都被现实所困扰,所以我们的意志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也就推不出自由意志下应该做的那些事。而这并不是康德的出发点,康德的出发点是我先要假设一个抽象的人,他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不去做因受日常生活烦恼不得不为之的一些事,完全是自由的,就像上帝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应该做的事是什么。由此出发推出一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规则。那么如何从康德的思想推出道德金律呢?罗尔斯曾专门有一篇文章论述从康德的意志自由到罗尔斯的普遍主义正义原则。推理过程是这样:首先,第一个检验就是,你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比如是否撒谎),你要用自由意志判断这件事对不对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此时此刻,如果你认为在这件事上你的自由意志不受任何环境约束,你得出结论该做或不该做这件事,那么你再把这个检验深入到第二层检验,即是不是你自己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做或不做这件事,才能完成你的自由意志,如果也通过了,那你再问第三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做或不做这件事。如果是,那么做或不做这件事就应该成为普遍遵守的规则。
当然在伦理学史上有很多学者围绕康德的例子来批评,比如有人在追杀你的朋友,这时只有你知道朋友的隐匿之处,当杀手逼迫你讲出你朋友的藏身之处的时候,你是撒谎还是不撒谎。康德对此的回答是,这不是他所讲的自由意志,这已经是不自由的意志了,因为你面临着有人持枪,他在物质上束缚着你。所以康德不回答这个问题。
由此,从欧陆哲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自由意志意义上的自由,应该是由普适主义或普遍主义原则来保证的。这就涉及上面提到的用正确推理原则得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则。所以很有意思的是从两个对自由的理解都可以得到道德金律。普遍主义原则下,可以出现看上去“非理性”的道德事件。
这里又涉及到道德问题的另一个维度,它是特殊主义呢,还是普适主义。现在很多的道德研究都认为,仅仅靠普遍主义推出来的原则,可不可以推出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些道德准则,恐怕还是不行。这就像宪法并不能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还需要商法、民法等等具体的法律。所以,为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冲突,还不能仅仅依靠一些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还得承认具体的义务、责任,也就是所谓特殊主义的道德。
就我们中国的文化来说,除了孔子对仁的看法具有普遍主义外,后来是越来越相信特殊主义。像韦政通先生总是强调中国的差序格局,就是非普遍主义,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有差等。最爱的是父母,再次是兄弟,再后是邻居,然后推及其他人,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扩展下去。这都是相对主义的、特殊主义的原则表现。这是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
面对我们今天现实生活中道德滑坡的局面,在我们将抽象的理论用来解释现实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分析也刚刚进行了一半。在中国社会里,什么是道德行为。我觉得,就是每个人要把自己特殊的环境考虑清楚,你是这个环境的中心,你有父母、子女、亲戚、邻居、朋友,你把自己与这些人的关系都做一个理性的认识,做一个很深切的理解,判定你与他们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然后按照你确定的理想模式去处理各种关系,去与别人博弈,一直处理到符合你理想模式的程度。你的理想模式就是你的道德准则,你就这样行为。比如,孔子说,子为父隐,直在其中。那么父亲犯了罪,儿子包庇,这里包含了正义。你说要大义灭亲,那不行,不现实。所以在一个特殊主义的文化中间,没有宗教传统的文化中间,就得从特殊的角度每一个人都来判断,理性的判断,利己地但不是自私地来判断你应该怎样处理,而不是实际上怎样处理(是应然而不是实然)人际关系,然后以这个判断来指导你的行为。在道德准则之下,在道德理解之下,尽量地朝这个方向努力的时候就涉及到实然,实际上很多事情你不得不做,但你认为不道德,你认为可能不对。这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解决的人生问题、冲突,每个人总是处在这种冲突中,这是你的生命过程。这没办法,每一个个体都是这样。
这种情况下,一个可以说是最严重的问题就出来了:就是从乡土中国到一个现代市场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我们缺乏强有力的普遍主义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形成道德共识?例如,当分工充分发达了以后,农民本来是一个村,通过婚姻关系都是新戚,本来是很有共识的。而现在搞乡镇企业了,你生产钢管、他生产水泥、我生产煤炭,有专业分工,就有了利益冲突,就面临启蒙时代人们所遇到的道德危机,原来的共识就开始崩溃,就开始“杀熟”,越好的朋友越宰你一刀,因为他没有办法不这样行事,因为这是在特殊主义原则指导下。结果有很多在乡土中国条件下可以达成的道德共识这时就达不成了。像义利之辩影响就很大,例如反暴利法的产生,就有一个文化背景,有一个传统。
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本来就缺少普遍主义原则的社会,一旦走入市场经济或现代的分工社会,那么原来赖以维系社会的家庭联系就被冲烂了,血缘关系就被淡化了,那么与血缘关系联系的前现代化的共识就瓦解了。而宗教生活我们又没有,没有一个从中世纪带来的遗产,就是把上帝变成法就完事,使社会有一个自然秩序的条件。所以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情况,人们就开始追求最眼前的利益――货币,用钱来指导人的行为。这时你没有道德准则了,你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道德是教育出来的,是一点点在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可我们的传统正在巨变,正受到冲击,每一个人都开始失落。如果按正常的状态,即便在一个特殊主义社会,也先有一个道德的基准,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人们知道向道德方向去努力,就是文明化的过程(civilization),而现在我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有点野蛮化过程,因为,没有人去指导,人们完全是看怎么自私就怎么来了。人们只是靠理性驱动,他的利益函数、效用函数,力求在目前最大化,今后的事也不想了。严格地讲,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是要经过多次博弈的,就是说一个充分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无穷远的未来的收益,然后将它折现到现在使效用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就有可能是道德性的行为,也就是顾及他人的行为,因为如果毁掉了名誉,以后就没办法与人合作。但我们处在过渡时期,未来贴现值不确定,以致没有人考虑。结果每一个人都越来越短视,所以就会看到我们社会目前的假冒伪劣,这都是不要未来名誉的行为,一个规范的社会不会有这种现象。这又形成劣币淘汰良币,如果你顾及名誉,你就吃亏,以致生存不下去。结果就很危险了。一旦出现了这种道德风险(moralhazard),影响破坏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如果这种道德风险代价太高,没有一个机制来平滑它,那就是逆淘汰,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么最后这个社会里都是坏人,那些稍微好点的人都生活不下去。我总举这个例子,就是人类学家(RuthBenedict)观察到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以能骗住所有的人为英雄人物的标准,就是大家都服骗术最高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直坚持这种标准,那就没有贸易、交换、信任可言,市场在这个意义上就崩溃了,结果这个部落几十年以后就会自然消失。
在目前的时刻,我并不是雷锋,我也不想让每一个人来考虑道德问题,但我觉得道德的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处理不好,那无论是改革还是市场社会的发展都很困难了。
很可惜,对目前的状况,我提不出任何具体的办法。我在香港除了制度经济学,就一直都是研究企业家行为,这两者是有关系的。制度创新是企业家的行为而不是理论家的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可以使我们的道德危机得到缓解,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是一个企业家创新的过程。我总用这样的例子,就是在最大的企业之间,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盗对强盗的规则,就是说,如果你不守规则,那你就死了。所以在这一层次的企业家里名誉非常重要,他们开始向长远着眼,不是搞短平快。所以有恒产者有恒心是有道理的。因此,有充分的竞争就会产生一个良性的秩序。但这个秩序是否能够扩展,扩展到中小企业,那还得观察,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但这是一种希望。从理论上可以提出来的一个原则(不是规则),就是竞争性原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好的制度,但我知道真正好的制度一定是竞争的产物,是制度创新,是各种不同制度之间竞争产生出来的结果。这个竞争的结果可能是没有一个人满意,但这是我们得到的最好的制度或最不坏的制度。所以,只有充分竞争才是我们得到好的制度,解决道德危机的唯一途径。这就回到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阵营,只要允许我们自由交往,也许就可以建立规范及道德共识。
但是,现代经济学还不现代,因为它没有思考人存在的意义这个现代问题,或上面我们说的现代危机这个问题,我们声称现代只不过是数学用多了点。因此,为了使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必须首先回到古典,处理古典的问题。因为古典经济学的时代正是启蒙时代,正是那时候人们认识了现代危机。所以我们要回到古典经济学,重新梳理出现代传统,这才可以继续往前走,进入现代。如果缺乏这种眼光,就值得批判。我一直在思考现代经济学,我是从存在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来从新写经济分析。实际上我们做的任何一项经济分析都不可能脱离价值判断,我们的价值判断最基本的就是从生存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从这个世界对我们有什么意义这个角度,来给出我们的价值判断。在这个判断基础上,才可能有类似效用函数,博弈均衡的选择这些能动的选择,去改变传统、去改变均衡、去进行制度创新,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才现代化了。就是把人的意义考虑进来,而不是像新古典的现代经济学所表现的就是把人当成一个东西来控制。现代经济学无非做得动态化一些,像最优控制理论,但我们只要问人在哪里的问题,就会发现现在经济学的缺陷。我想中国人如果说能够超越西方的经济学或者说能够继承它并超过它,一个可能出现突破的点就是结合我们的文化强势,也就是文化的比较优势,因为在中国哲学中的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文传统,把人的意义带回到经济学中来,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
加强理论分析与理论抽象,将中国经济史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由使学生了解经济发展过程,变为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经济工作经验和经济理论与历史理论,是我在面向21世纪中国经济史课程改革建议中的三个目标之一。
一、经济史学是理论学科
经济史学教材之所以要加强理论分析,是根据以下三种情况:
(一)经济史学科的性质与学生的要求。开设中国近现代经济史课程,是为了使学生知道本国经济国情,包括本国经济发展的过程、规律、特点,中国经济发展已达到的水平与阶段,它的历史方位,经济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解决中国经济发展问题而提出过的各种理论和方案,等等。要使学生深刻地掌握这些问题,教材必须给予理论的回答,即对一些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将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成果凝聚成理论观点,以便于学生接受它们,并具有启发性。
经济史教材必须具有启发性,而不能限于告诉学生中国近现代时期里经济领域发生了哪些事实。教材不仅要使学生知道有关中国近现代经济发展过程、经验、方案的理论,而且要使他们知道,要用什么理论和怎样运用这些理论去分析史实与过程,得出新的理论结论,使他们从这个分析过程中学到经济理论、历史理论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启发他们的理论思考和运用理论分析具体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理论性是经济史教材应有的特色。
任何一本经济史教材,它的首要任务是将历史过程事实叙述清楚。历史过程是进行理论概括的依据。学生对仅介绍史实的教材有意见。他们需要知道史实,也需要知道用以分析史实的理论和从分析史实中得出的理论。为了满足学生的这种要求,本书在叙述史实过程中,采用夹叙夹议的表达方式,对史实作理论分析。在每章的末尾设“结语”,概括该章的理论观点,在每个历史大阶段后设立专章或专节,对相关的经济形态作理论分析。
讲授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的直接目的,是分析历史过程,探索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以说明现在,启示未来。没有理论分析和理论结论,达不到此目的。认为经济史学科就是讲史实的,是一门没有理论的学科,这是一种偏见。它的形成,与一些人对真正的经济史不了解有关。事实是,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来源于对经济历史的分析。马克思“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2](P37)经济学史证明,不仅是马克思的全部理论,而且是所有含有真理成分的经济理论,无一不是研究经济史与经济现阶段状况的结果。现状转瞬即是历史。故理论出自历史。历史出科学。经济史学担负着出经济理论的任务。
(二)教学改革的要求。当前,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开设中国经济史课程的情况是:开设一门“中国近代经济史”课的,讲一个学期,每周4课时或3课时;开设“中国近代经济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两门课的,各讲一个学期,每周3课时或2课时。采用本教材开设“中国近现代经济史”课,从开中国近代经济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两门课来说,是精减了一门课,但内容上不仅未减少,反而增加了。比“中国近代经济史”课增加了1949年以后的经济历史,比原来的“中国近代经济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这两门课程增加了港、澳、台的殖民地经济形态史和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史,增加了大陆1979年或1984年以后的经济发展史。教学改革要求给学生更多的自学时间,以发挥他们的主动精神,因而必须精减课程与课时。故教学时间不可能增加,且有可能减少。教学内容增加与教学时间减少的这种情况,要求教学内容与教材内容少而精。加强理论分析与理论色彩,将大量史实与过程提炼为理论,这是达到少而精目的的办法。
(三)中国经济发展和中国经济理论发展的要求。中国经济的出路在于走自己的路。这需要有从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与成败得失经验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发展理论作指导。100多年来,由于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理论的落后,中国长期没有摆脱搬用外国经济理论来指导本国经济发展的窘境。向西方国家学习经济理论经历了多个阶段。向西方国家学习资本主义经济理论,有成绩,但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道路,在主体部分未获成功。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有成绩,也有教训。1958~1978年经济处于基本停滞和徘徊状况,就是与所学的经济理论有关。鉴于这种经验教训,1984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的开幕词中宣布中国要“走自己的路”。这是一个正确的决策。邓小平确立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既缺乏充分的实践经验,也缺乏系统的理论准备。西方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已有300余年的历史,对于市场经济的研究比较充分,其中的许多成果值得我们借鉴。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都在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原因。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并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是从西方国家的经济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其中,有许多东西必然不合中国的国情。照搬西方经济学不能解决中国的经济发展问题。寻求指导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学习西方经济学,吸收外国的经验;另一方面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学,从中国经济的历史事实出发,总结中国的经验,揭示中国经济发展的规律,建立中国经济学。这后一个方面是基础。因为,学得的外国经济理论是用于中国,必须与中国的经验相结合;从根本意义上说,中国经济发展要走自己的路,必须有自己的经济理论作为指导。这种理论只能从自己的历史中抽象出来,从本国经验中抽象出来,并系统化为中国经济发展学。
二、分析理论举例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作指导,尽可能地吸取国外研究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的理论成果,同时也凝聚了作者50年来研究中国经济史所形成的部分观点,并使之系统化。它是一本专著性教材。因此,对某些理论观点需要作点介绍。
作者在加强理论分析上所作的努力,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分析经济史实的理论,二是从分析经济史实得出的理论概括。在分析理论中,有用于某章某节某个专门问题的,有贯穿于全书的。后者对理解本教材的内容与结构颇为重要。现略举数例如下。
(一)经济现代化两个主要层次理论。经济现代化包括市场化与工业化两个主要层次,市场化是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的基础与前提理论。这个理论既与通行的“现代化在经济上表现为工业化”不同,也与“现代化就是市场化”有区别。本书以经济现代化为主线。对经济现代化内含的新解释,和用这种认识分析经济现象,给本书带来一些新的观点。例如,用经济现代化包括市场化与工业化的理论观察经济变化,就会发现自然经济结构的瓦解,商品生产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化,国内商业与对外贸易的发展,货币制度的统一与废两改元,地租与财政收支的货币化等等,都是经济现代化在前进的表现;就会发现在1842年之前,中国经济已存在经济现代化的因素(萌芽),在向经济现代化方向前进,在走向经济现代化的门槛,中国经济现代化具有内在的基础与动力;就会发现中国近现代时期经济演变的基本趋势是发展、进步、上升,而不是如某些书所描绘的破产、进一步破产、崩溃或倒退、落后、破坏。
(二)过渡性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中国近现代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的过渡性主要表现为多种经济形态并存与经济形态迅速转变。在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存在6种经济形态。在中国的主体部分(大部分地区),发生过3次重要的经济形态转变:从封建经济形态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半封建半殖民经济形态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转变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在1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存在这么多种经济形态,经济形态发生这么多次转变,这在世界经济史是绝无仅有的。在这个意义上,1842~1991年的中国近现代经济史是一部经济形态转变史。这是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的一大特点。在6种经济形态中,封建经济形态和殖民地经济形态在不少国家存在过;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仅存在于土耳其、伊朗、中国等3个国家,其中以中国的最为典型;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是中国特有的,其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理论创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也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它是中国共产党的另一个重要发现。1842~1991年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都是过渡性经济形态。多种经济形态并存与经济形态迅速转变,是中国近现代经济复杂性与过渡性的表现。本书沿着经济现代化这条主线,依时序考察这些经济形态的嬗变与相互影响,考察封建经济形态中经济现代化因素的形成与成长,考察经济现代化在其他5种经济形态中的历程与成效,从而比较其优劣,证明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是最有利于经济现代化的经济形态。
(三)互补理论。互补理论(对立互补理论)是对经济历史的如下现象所作的概括与抽象。历史上的经济都是多元的,而非单一的。多元的,即多个侧面和多个层次。这些侧面和层次之间,矛盾双方既有利益冲突、斗争、竞争的一面,又有互补、利益一致、相互依存的一面。这是一条经济规律。争取实现某种单一经济的努力,在历史上出现过多次。它们或者未能成为现实,或者一度成为现实,但不久又回到多元状态。总之,这种努力未曾成功过。在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研究中、经济学研究、历史学研究,以及经济工作中,在理论上和思想方法上存在的一种毛病,是对经济的某些侧面和层次之间的关系,只看到对立的一面,而抹煞了互补的一面。这在分析外国资本与本国资本,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市场与计划等的关系上,尤为突出。本书以互补理论分析中国近现代时期经济的各个层次和各个侧面,认为诸如生产力中手工业和机器工业,所有制中的公有制与私有制,经济成份中的个体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私营经济与公有经济,中国资本与外国资本,地区关系中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等等,都存在既竞争又互补关系。当然,它们之间竞争与互补关系的情况各不相同。它们在对立中互补,有的层次且互相渗透与互相转化。把它们之间的关系看成只有矛盾、对立、竞争、排斥,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把这样的观点教给学生,对他们思维方式是有害的。
互补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在特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各种经济形态中,那种最能发挥经济各个侧面与各个层次之间互补作用的,便是最有活力、最有优势的经济形态。用此理论分析中国近现代时期的各种经济形态,发现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和1979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态就是这样的经济形态。它们中的互补关系主要是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份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适应生产力多层次的结构。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共存又能共同发展,是这类经济形态独有的特征与优势。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它们为多元互补经济。其他包括资源配置手段中市场与计划的互补等等。中国的经济调节手段,在1949~1956年之间,主要是以市场为基础,同时使用计划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加计划的体制,效果很好。1956年以后实行计划经济,市场仍存在,但失去调节作用,是计划经济加市场的体制。此时期经济长期处于徘徊状态。自1979年以后,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是市场经济加计划的体制。这个时期经济发展迅速。中国经济增长状态的事实说明,多元互补型经济适合中国国情,单一型经济对经济发展不利。互补经济形态适合中国国情。这是由中国近现代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的复杂性与过渡性决定的。
三、理论概括举例
(一)三次现代化机遇的丧失。1842年以后中国丧失了三次现代化的机遇。
第一次是1842~1895年。19世纪下半叶是后进国家追赶现代化先进国家的一次极好的机遇。中国的邻国俄国和日本,与中国一样,都是后进国家,同为依附国。在这个时期,俄、日取得现代化的成功。中国清政府与太平天国及之后的捻军长期打仗,一方面交战双方均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于战火之中;另一方面战火燃烧的地方,生产力遭受惨重的破坏。清政府在镇压了太平天国、捻军及少数民族起义之后,自诩“同治中兴”,但清政府只想维护统治,对现代化的积极性不高。引进外国机器、技术的洋务活动,多由地方督抚进行。这与同时期俄国与日本的统治集团励精图治,热心现代化,大力推进改革,大不相同。中国与俄国的这种不同,表现在俄国1861年实行农奴制改革及其后国内市场、资本主义工业交通业迅速发展,俄国成为侵略中国并在中国获得广泛特权的国家之一。中国与日本的这种不同,表现在日本1868年实行明治维新及其后国内市场、资本主义工业交通业的迅速发展,在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中败日胜,中国除割让台湾外,还向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赎辽费3000万两白银。此后,日本用此款项推动进一步现代化,清政府因赔款而陷入财政困境,无力搞大型现代化事业。中日经济的差距越来越大。中国之所以丧失这次良机,主要原因是慈禧太后领导的清政府腐败与外国的侵略,特别是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
第二次机遇的丧失是1912~1945年。在此期间,在国内,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和满洲贵族统治,建立民主共和政体,国内民心大振。资本家阶级的代表人物参加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国际上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欧洲的一些先现代化国家连续遭到重创。此时是一次新的科技革命(电气工业引起的革命,有人称为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这类后进国家迅速现代化并赶上先进国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与中国同为半殖民地的亚洲国家土耳其,就是在这个时期变成独立国家,并成为经济现代化国家的。在这段时期里,中国逐渐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工业增长率高(1926~1936年,8.3%。1928~1936年,8.4%)。现代工业(包括矿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的比重,1920年为5%,1936年为10.8%。如果连同工场手工业的产值一并计算,则资本主义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920年为10%左右,1936年为20.5%。单就工业来看,则工业总产值中的58.6%,即一半以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在交通运输业方面,1936年在航空、水运、铁路、汽车、人力车、搬运、电信、邮政等总收入13.5亿元中,51%是现代企业经营的。可以说,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前,中国的工业和资本主义经济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但是,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夺取了政权,他一心想当皇帝。袁世凯死后,各地军阀混战。1927年以后,领导的国民政府为了巩固一党执政,把主要精力用于对付国内的异己势力上。日本不允许中国强大,以战争方式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直接进行破坏和摧毁,使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中断。这次良机丧失在袁世凯等北洋军阀领导的民国政府、领导的国民政府和日本侵略者手中。
第三次机遇的丧失是1957~1978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空前统一。1952年土地制度改革完成,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为经济现代化消除一大障碍。同年,国民经济在总体上大体恢复到1936年水平,创造了经济恢复速度上的奇迹。这说明新的经济制度充满活力。20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学者罗斯托等人认为1952年的中国经济已具备经济起飞的条件。此时,在先现代化国家产生了计算机等工业,使新的产业革命兴起(有人称为信息工业革命或第三次工业革命)。发达国家将许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后进地区转移。这为后进国家或地区加速现代化提供了机遇。韩国、新加坡和中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亚洲“四小龙”)是在这段时期实现经济起飞的。另一个邻国日本,在这个时期由战败国一跃而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中国则从1953年起,先是加速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比原订计划提前10多年),将多种所有制改造为单一公有制经济,同时实行计划经济。接着建立“一大二公”的农村体制,发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开展压制不同意见的反右派、反右倾、“四清”等一系列政治运动,直至“全面内战”的,造成经济22年基本停滞与徘徊,从而丧失了实现现代化的又一次良机。这次良机的丧失,是由于晚年错误思想的泛滥。
(二)经济现代化起步的被动型与嫁接型。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都经历经济现代化过程,它们各具特点,属于不同的类型。对各国各地区经济现代化过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归纳为不同的类型。从经济现代化起步而言,可以在两个层次上各自区分为两种类型。
从经济现代化的最初推动者或动力而言,世界经济现代化进程发生于欧洲南部西部的一些国家,然后扩及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现代化,有主动的和被动的两大类型。主动型是主权独立国家经济现代化类型。在主权独立国家中,有不少是殖民国家。被动类型是主权不独立或不完全独立国家经济现代化类型。这两种类型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前者是由本国政府依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采取措施,推动经济现代化进程。后者是在殖民侵略者的压力下,被迫采取经济现代化措施。中国经济现代化属于被动型。
在被动型经济现代化国家中,外来现代化因素与内在因素的关系各不相同。有些国家,在遭遇外来因素之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外来经济现代化因素与本国传统经济可以衔接。另一些国家,因原有的经济很落后,外来的经济现代化因素与传统经济不能衔接。外来因素与内在因素结合的情况,前者类似植物的嫁接(即将一种植物的枝接到另一种植物上。它们必须是同科的植物),后者则类似移植(将一块土地上的植物移栽到另一块土地上)。其所以会有嫁接型与移植型的区分,主要是各个国家在经济现代化起步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嫁接型的国家是本国有了较高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经济现代化因素萌芽。移植型的国家则缺乏这类嫁接的基础(犹如缺乏可用于嫁接的砧木)。就一个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而言,大体上可以分此两类。就某一国家的具体领域的现代化而言,也有此两类。中国经济现代化的起步,从总体上讲,属嫁接型;就具体领域讲,既有嫁接型的,又有移植型的。中国现代化是有内在因素作基础的。
(三)“之”字形路径。世界上万事万物,其前进的轨迹都是波浪式的,螺旋型上升的。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这样的。从本书的叙述中,人们可以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看到这种“之”字形路径。下面是3个例证。
从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看,中国经济,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还是人均占有量,在11世纪,在世界经济中,是最先进的国家。15世纪以后,在世界各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排名中,地位逐步下降。18世纪中叶降到中等发展水平。从18世纪后期起,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降至世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水平之下。20世纪70年代退到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7%以下,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下。80年代以后,无论是前一种数据还是后一种数据,都在迅速上升。1991年,前者升至11.8%,后者升至60%,在世界各国的排名名次随之逐渐前移,朝着回到世界经济先进国家最前列位置的道路前进。预计21世纪中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恢复到中等国家的水平。这是一条从最前列——落后——最前列的“之”字路。
从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看,8世纪(唐代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萌芽。这种萌芽逐渐地、曲折地壮大。19世纪40年代以后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至20世纪30~40年代,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已基本建立起来。20世纪50~70年代,市场经济从萎缩到被计划经济所代替。20世纪80年代以后,实行市场导向和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市场经济逐步恢复与发展。从市场经济的3个主要方面,即市场主体的自立性,市场体系的完善性和运用市场机制的规范性来看,市场经济经历了发展——衰落——恢复与发展的“之”字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看,1949~1956年、1959~1978年和1978年以后所有制结构是从多种——单一——多种,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加计划——计划经济加市场——市场经济加计划,经济增长速度是快——慢——快,经济增长质量是好——坏——好,如此等等,呈现多个明显的“之”字形。
(本文是《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导言》中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载《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5期。该书是国家教育部“经济学、法学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中一个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与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如果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与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问题。
既然道德与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意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如果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如果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关于对财产占有的尊重与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认识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关于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容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惴旱牡乩聿畋穑酥稚系唬谘瞪弦彩窍嗷档模宜堑哪芰Α⑺堑闹督峁挂膊畈欢嗍且谎摹T谡庵智榭鱿拢换岵执缁岬拿妊浚荒苡衜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与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遇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如果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问题或中国式的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问题。所谓中国式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问题、关贸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问题。当与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如果他不知道提出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问题。所以问题意识很重要,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如果有了这种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训练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容易的。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与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如果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中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关于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认识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如果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我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所以这是一种态度,大部分人立场都是差不多,没有多少人是希特勒,大部分人也不是完全不要个人自由的,这就是一个态度区分,态度区分非常重要。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悲剧或法西斯专制。处理得好就会出现市民社会或社区生活。这都是从两种态度的差别生发出来的。所以我强调先在态度上讨论。两种自由态度就是伯林的名言,一个是freeto,你做事情的自由,一个是freefrom,我避免事情的自由,我不愿意去干扰别人,同时我也从控制中避免出来。追求这种自由的人一定会承认他对别人同等的消极自?傻脑鹑危簿褪窃谧杂芍屑涿挥芯缘淖杂桑饫镉懈龆鹊奈侍猓敲次宋终飧鲎杂傻亩龋憬云渌说淖杂筛旱D愕囊逦瘢阒挥姓庋椿镜亩缘仍颍ǖ赖禄平鹇桑霾拍芄挥心愕淖杂伞7裨蛭颐侵渚褪且奥摹⒒嗌贝恋墓叵怠K韵淖杂商劝乓桓鲇脖业牧矫妫幻媸歉鋈嘶疃目占洌愕囊健⑿√斓兀rivacy),别人不来干涉你,另一面是别人不来干涉你的义务,是社会所有人达到的一种道德共识,比如像认为不应该闯入别人家拿了东西就去卖等等。所以,你在享受别人不干预你的权利的时候,也担负着尊重别人同等权利的义务。这是一个辩证统一关系。我们谈的自由就是这样的自由,而不是单向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说,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这种消极自由,我们迫不得以,非要加入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承担着对这样的自由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洛克说的产权。这就是在我们这个传统中所说的道德共识。就是每个人在宪法上都签约: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意尊重其他所有公民的生命、基本自由、基本财产占有的权利。在这个根本宪法的签约之下,你才谈得上立法过程、执法政府,因为抽象的宪法不能解决各种具体的日常生活中问题。所以你要立法,要有符?舷芊ǖ恼W苤庖惶资鞘粲谡握苎У哪谌荨U庖惶字笆鞘粲诘赖抡苎У哪谌荩挥性谡饬教滋逑抵螅颐遣拍芴傅剿骄蒙睿蒙畈庞幸桓龉婢兀庞械驴撕D匪档挠谢缁岬慕峁埂扛鋈硕荚诜右惶坠娣叮荚谧约合嘤Φ耐劾镒杂傻鼗疃保渤浞值匦爬灯渌艘苍谒约旱耐壑谢疃辉焦臁D敲凑飧錾缁峋统闪说驴撕D防硐胫械挠谢鄣纳缁帷?/P>
如果我们将以上这套体系称为道德基础,又将道德事件规定为非理性的选择行为中的一类行为,哪么道德事件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涉及到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里共同遵守的道德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所有文明社会中,我们发现都有这样的说法,在《圣经》里,在孔孟思想中。不同的文明社会时间、历史、地理差别很大,但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你不服从这一条,你就结不成社会。所以,我相信在目前所生存下来的7个文明中都有这个道德金律。像在西方的传统中,欧陆和英美都有一个共同的希腊、罗马传统,也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正确推理:理性的人不会理性地去做错事,去伤害他人,因为他会理性地推断如果这样做,别人也会反过来伤害你,这就非理性了。所以理性推理中可以推导出来道德金律。这是斯多葛传统,也是基督教的来源之一,到了后期就演变成了两个分支:英美的和欧陆的传统。而欧陆一派对道德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一来他们有危机,还有他们具有不是新教传统的基督教传统,更古老的犹太教影响,导致康德的自由意志,他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而真正继承了这一思想的是萨特。
康德的欧陆传统要追求的是自由意志,而不是英美的在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有一个消极的自由态度就够了。如果你要追求你的自由意志,你线性地走下去,你可能就走到法西斯主义。这并不是康德的意思,康德所讲的意志自由是完全不受现实世界物质约束的个人意志,是一种精神。但如果我们将它放到现实中考虑,我们每日每时都被现实所困扰,所以我们的意志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也就推不出自由意志下应该做的那些事。而这并不是康德的出发点,康德的出发点是我先要假设一个抽象的人,他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不去做因受日常生活烦恼不得不为之的一些事,完全是自由的,就像上帝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应该做的事是什么。由此出发推出一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规则。那么如何从康德的思想推出道德金律呢?罗尔斯曾专门有一篇文章论述从康德的意志自由到罗尔斯的普遍主义正义原则。推理过程是这样:首先,第一个检验就是,你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比如是否撒谎),你要用自由意志判断这件事对不对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此时此刻,如果你认为在这件事上你的自由意志不受任何环境约束,你得出结论该做或不该做这件事,那么你再把这个检验深入到第二层检验,即是不是你自己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做或不做这件事,才能完成你的自由意志,如果也通过了,那你再问第三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做或不做这件事。如果是,那么做或不做这件事就应该成为普遍遵守的规则。
当然在伦理学史上有很多学者围绕康德的例子来批评,比如有人在追杀你的朋友,这时只有你知道朋友的隐匿之处,当杀手逼迫你讲出你朋友的藏身之处的时候,你是撒谎还是不撒谎。康德对此的回答是,这不是他所讲的自由意志,这已经是不自由的意志了,因为你面临着有人持枪,他在物质上束缚着你。所以康德不回答这个问题。
由此,从欧陆哲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自由意志意义上的自由,应该是由普适主义或普遍主义原则来保证的。这就涉及上面提到的用正确推理原则得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则。所以很有意思的是从两个对自由的理解都可以得到道德金律。普遍主义原则下,可以出现看上去“非理性”的道德事件。
这里又涉及到道德问题的另一个维度,它是特殊主义呢,还是普适主义。现在很多的道德研究都认为,仅仅靠普遍主义推出来的原则,可不可以推出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些道德准则,恐怕还是不行。这就像宪法并不能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还需要商法、民法等等具体的法律。所以,为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冲突,还不能仅仅依靠一些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还得承认具体的义务、责任,也就是所谓特殊主义的道德。
就我们中国的文化来说,除了孔子对仁的看法具有普遍主义外,后来是越来越相信特殊主义。像韦政通先生总是强调中国的差序格局,就是非普遍主义,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有差等。最爱的是父母,再次是兄弟,再后是邻居,然后推及其他人,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扩展下去。这都是相对主义的、特殊主义的原则表现。这是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
面对我们今天现实生活中道德滑坡的局面,在我们将抽象的理论用来解释现实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分析也刚刚进行了一半。在中国社会里,什么是道德行为。我觉得,就是每个人要把自己特殊的环境考虑清楚,你是这个环境的中心,你有父母、子女、亲戚、邻居、朋友,你把自己与这些人的关系都做一个理性的认识,做一个很深切的理解,判定你与他们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然后按照你确定的理想模式去处理各种关系,去与别人博弈,一直处理到符合你理想模式的程度。你的理想模式就是你的道德准则,你就这样行为。比如,孔子说,子为父隐,直在其中。那么父亲犯了罪,儿子包庇,这里包含了正义。你说要大义灭亲,那不行,不现实。所以在一个特殊主义的文化中间,没有宗教传统的文化中间,就得从特殊的角度每一个人都来判断,理性的判断,利己地但不是自私地来判断你应该怎样处理,而不是实际上怎样处理(是应然而不是实然)人际关系,然后以这个判断来指导你的行为。在道德准则之下,在道德理解之下,尽量地朝这个方向努力的时候就涉及到实然,实际上很多事情你不得不做,但你认为不道德,你认为可能不对。这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解决的人生问题、冲突,每个人总是处在这种冲突中,这是你的生命过程。这没办法,每一个个体都是这样。
这种情况下,一个可以说是最严重的问题就出来了:就是从乡土中国到一个现代市场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我们缺乏强有力的普遍主义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形成道德共识?例如,当分工充分发达了以后,农民本来是一个村,通过婚姻关系都是新戚,本来是很有共识的。而现在搞乡镇企业了,你生产钢管、他生产水泥、我生产煤炭,有专业分工,就有了利益冲突,就面临启蒙时代人们所遇到的道德危机,原来的共识就开始崩溃,就开始“杀熟”,越好的朋友越宰你一刀,因为他没有办法不这样行事,因为这是在特殊主义原则指导下。结果有很多在乡土中国条件下可以达成的道德共识这时就达不成了。像义利之辩影响就很大,例如反暴利法的产生,就有一个文化背景,有一个传统。
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本来就缺少普遍主义原则的社会,一旦走入市场经济或现代的分工社会,那么原来赖以维系社会的家庭联系就被冲烂了,血缘关系就被淡化了,那么与血缘关系联系的前现代化的共识就瓦解了。而宗教生活我们又没有,没有一个从中世纪带来的遗产,就是把上帝变成法就完事,使社会有一个自然秩序的条件。所以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情况,人们就开始追求最眼前的利益——货币,用钱来指导人的行为。这时你没有道德准则了,你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道德是教育出来的,是一点点在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可我们的传统正在巨变,正受到冲击,每一个人都开始失落。如果按正常的状态,即便在一个特殊主义社会,也先有一个道德的基准,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人们知道向道德方向去努力,就是文明化的过程(civilization),而现在我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有点野蛮化过程,因为,没有人去指导,人们完全是看怎么自私就怎么来了。人们只是靠理性驱动,他的利益函数、效用函数,力求在目前最大化,今后的事也不想了。严格地讲,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是要经过多次博弈的,就是说一个充分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无穷远的未来的收益,然后将它折现到现在使效用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就有可能是道德性的行为,也就是顾及他人的行为,因为如果毁掉了名誉,以后就没办法与人合作。但我们处在过渡时期,未来贴现值不确定,以致没有人考虑。结果每一个人都越来越短视,所以就会看到我们社会目前的假冒伪劣,这都是不要未来名誉的行为,一个规范的社会不会有这种现象。这又形成劣币淘汰良币,如果你顾及名誉,你就吃亏,以致生存不下去。结果就很危险了。一旦出现了这种道德风险(moralhazard),影响破坏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如果这种道德风险代价太高,没有一个机制来平滑它,那就是逆淘汰,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么最后这个社会里都是坏人,那些稍微好点的人都生活不下去。我总举这个例子,就是人类学家(RuthBenedict)观察到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以能骗住所有的人为英雄人物的标准,就是大家都服骗术最高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直坚持这种标准,那就没有贸易、交换、信任可言,市场在这个意义上就崩溃了,结果这个部落几十年以后就会自然消失。
在目前的时刻,我并不是雷锋,我也不想让每一个人来考虑道德问题,但我觉得道德的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处理不好,那无论是改革还是市场社会的发展都很困难了。
很可惜,对目前的状况,我提不出任何具体的办法。我在香港除了制度经济学,就一直都是研究企业家行为,这两者是有关系的。制度创新是企业家的行为而不是理论家的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可以使我们的道德危机得到缓解,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是一个企业家创新的过程。我总用这样的例子,就是在最大的企业之间,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盗对强盗的规则,就是说,如果你不守规则,那你就死了。所以在这一层次的企业家里名誉非常重要,他们开始向长远着眼,不是搞短平快。所以有恒产者有恒心是有道理的。因此,有充分的竞争就会产生一个良性的秩序。但这个秩序是否能够扩展,扩展到中小企业,那还得观察,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但这是一种希望。从理论上可以提出来的一个原则(不是规则),就是竞争性原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好的制度,但我知道真正好的制度一定是竞争的产物,是制度创新,是各种不同制度之间竞争产生出来的结果。这个竞争的结果可能是没有一个人满意,但这是我们得到的最好的制度或最不坏的制度。所以,只有充分竞争才是我们得到好的制度,解决道德危机的唯一途径。这就回到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阵营,只要允许我们自由交往,也许就可以建立规范及道德共识。
但是,现代经济学还不现代,因为它没有思考人存在的意义这个现代问题,或上面我们说的现代危机这个问题,我们声称现代只不过是数学用多了点。因此,为了使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必须首先回到古典,处理古典的问题。因为古典经济学的时代正是启蒙时代,正是那时候人们认识了现代危机。所以我们要回到古典经济学,重新梳理出现代传统,这才可以继续往前走,进入现代。如果缺乏这种眼光,就值得批判。我一直在思考现代经济学,我是从存在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来从新写经济分析。实际上我们做的任何一项经济分析都不可能脱离价值判断,我们的价值判断最基本的就是从生存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从这个世界对我们有什么意义这个角度,来给出我们的价值判断。在这个判断基础上,才可能有类似效用函数,博弈均衡的选择这些能动的选择,去改变传统、去改变均衡、去进行制度创新,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才现代化了。就是把人的意义考虑进来,而不是像新古典的现代经济学所表现的就是把人当成一个东西来控制。现代经济学无非做得动态化一些,像最优控制理论,但我们只要问人在哪里的问题,就会发现现在经济学的缺陷。我想中国人如果说能够超越西方的经济学或者说能够继承它并超过它,一个可能出现突破的点就是结合我们的文化强势,也就是文化的比较优势,因为在中国哲学中的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文传统,把人的意义带回到经济学中来,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
我们可以事先武断甚至走极端地把道德定义成:道德的行为就是不能给你带来眼前好处的行为。比如,有人落水,你为救他而献身,或与一个抢了别人东西的歹徒搏斗受了伤,这时,我们很难说你是自利的,就是说在你的理性考虑中,你很难考虑到如果活下来,你的英雄称号会在你的效用函数中占多大的地位。这是我们就极端而言的,用以反驳另一种观点:市场经济没有必要谈道德,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从经济学阵营中来的。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往往强调要道德干什么,有市场经济就够了,市场经济会在竞争中自然产生出道德机制、道德规范来。应该说,我在许多方面与他们是一致的。在这一点上甚至也是一致的。但我想将道德的重要性突出到这样的高度,就是说,不妨将道德定义成:凡是理性的考虑都不会做的那种事。只要是考虑效用函数极大化,就绝对不会干的那类事中,有一类事叫道德行为。当然还有非道德的事也可能处于非理性范围内。我们就是在非理性范围内考虑道德事件。这里我们是将道德作为一次事件来考虑。这就不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纠缠于:到底道德有没有必要,道德是否是一个交易的结果,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为之后自然就会产生道德规范,还是先有道德规范才有交易这样一些鸡和蛋的问题。
既然道德与理性是对立的,是非理性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道德行为发生?道德是否是作为社会的基础存在的,也就是说一个市场社会(请注意不是市场经济),需要不需要一个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包括对产权的尊重、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自我约束等等。
如果用我对道德事件的定义,那么基本的逻辑关系已经包含在这个概念里了。就是一群充分理性的自利的人(self-interested),是为自己的利益牟利的。但他们如果仅仅在自私的意义上是充分理性的(selfish),仅仅是自私的一群人,那么所有的其他人都只是他们的手段,是他们达到自私目的的一个手段。别人是我的手段,同样你也是别人的手段,你的生命、你的财产、你的幸福都是他人的手段。在这样一群人中可不可能有市场社会,再退一步可不可以有社会。在传统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讨论中,答案是很明确的:不可能。在我们熟悉的一些政治哲学著作中,像英美传统的洛克、霍布斯或康德哲学传统中的有关论述,在自由意志这个传统中生长出来的道德哲学,欧陆哲学,像卢梭,都有这一观点:即便是一群自利的人,如果他们完全是自私的,那就是野蛮人,就没有文明社会。
在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中都认为社会是文明社会(civilsociety),是civil,而不是野蛮(barbarian)状态。而一个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些词在英文中都是civilsociety。civil在洛克的产权理论中,就意味每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占有权利,也就是他所讲的Property。虽然在欧陆传统中关于对财产占有的尊重与英美传统有很大的不同,但从学术上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都承认只要是人类社会就要有一个文明的基础,这个文明基础就是道德共识(moralconsensus)。在霍布斯、洛克、黑格尔的论述中,道德共识的意思就是人们相互间有一个起码的尊重。这个尊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欧洲进入启蒙时代之前的时期,并不显得很重要,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没有人认识到它一旦缺乏将是什么样子,因此没有形成启蒙时代的道德危机。德克海姆关于社会道德共识的看法:在一个前分工社会或前资本主义社会、前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机械式的同一(mechanicalsolidarity)。因为那时分工不发达而且社会规模很小,秩序扩展得还不宽泛,所以就一小群人而言,他们之间的共识比较容易达成。这一小群人大都面临同一种风险――大自然,他们之间没有很广泛的地理差别,人种上单一,在血缘上也是相互联系的,而且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知识结构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现代社会的萌芽,它只能有mechanicalsolidarity,机械式的团结、聚合(这个词中文不太好翻),总之是一种前现代的共识:我们面临同样的生存问题,我们拥有几乎同样的生存手段,也就是我们拥有同样的效用函数,那么我们就是一家子。这就是从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形成的前现代社会,用中国人的话就是乡土社会。
当进入现代的时候,黑格尔和德克海姆就发现前现代社会开始瓦解,这些思想家认识到了道德危机,或者说是现代性危机,这种危机是从分工开始的。用德克海姆的话说就是分工的发展同时也就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的发展。因为分工以后,人们的知识结构就局部化而固定在了所分工的工作上,人们在具体环境中积累知识,那么每个人判断事物的经验、知识积累就与在其他方面分工的人产生了差异,从而价值判断就会产生差异,利益就会有冲突。例如,工农之间的利益差别,就会有谷贱伤农、谷贵伤工的情况。所以前现代社会的道德共识很轻易就瓦解了。而新的道德共识只能建立在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的凝聚(organicsolidarity)社会中。有机的意思就是指文明的人虽然是分工的,但他们通过交易、通过市场贸易互相尊重这种有机的关系,并结成个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社会。因此,在分工的现代社会,人们也能找到共识和基础,这个共识就是制度,是非道德的,因为它不是依赖于共同的前现代的共识,而是依赖分工制度,就像将每个人固定在一张网上的一个个点上一样,将每个人行为束缚起来。德克海姆被哈耶克认为是社会主义者,因为德克海姆强调的就是传统政府权威,是权威的建立,像强权政府甚至宗教的作用。他企图这样来摆脱韦伯的悲观的解昧状态。
对于道德共识、产生现代危机等问题认识最深刻的主要是欧陆哲学家。包括德克海姆、韦伯、黑格尔。按照哈贝玛斯的观点,黑格尔毕生精力要解决的就是为现代社会找到它的道德基础。而哈贝玛斯的解就是建立在正当交往的基础上。这是欧陆传统的努力。
在英美思想传统中,我们还想不出有思想家例如启蒙时代的洛克、休谟、斯密这样的人,在重要的文章,重要的语句中涉及到现代性危机,也就是道德瓦解的危机问题。这可能因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与法国大革命相似的动荡使然。英国是通过习惯法的健全逐渐取代君主法庭(royalcourt)和宗教的法庭(churchcourt)而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习惯法体系(caselaw),来解决日常的问题。这是个积累的过程是casebycase。法官遇到问题,先看看前面有没有案例,如果没有就按自己的理性、公益来点一点解决。可见这是典型的演进秩序。这使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很稳定,用不着一次性的革命。就像没有大的地震,完全是小震。因此,生活在其中的思想家们感受不到革命和推动革命的道德基础的危机。在道德基础开始瓦解的时候就会有革命,革命无非是道德共识不能达成的产物,是一种极端的手段。
我们中国人基本就受这两方面西学的影响。要么就沿着英美的思路,提出一些适合中国的问题或中国式的问题;要么就受到欧陆哲学的影响,包括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提出中国式的问题。所谓中国式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关心的是中国、立足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命运,考虑的是中国人所考虑的问题。也就是问题意识是中国的。像国有企业改革、农业发展问题、关贸问题等等一些很细致的现实问题。当与一个外国人讨论时,如果他不知道提出问题的背景,你提出一个学理性问题,他就会照本宣科地告诉你,这个概念是怎么回事,像公民权利是什么意思,法制是什么意思,但他不会涉及中国的问题。所以问题意识很重要,问题意识只能是本土的。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有问题意识的,在许多学者提出一个政策或一个理论中完全看不到问题意识。当然,一些海外的学者也是没有这种问题意识,而只是隔靴搔痒。如果有了这种问题意识,并在这里面提出正确问题,在求解时再参照一些其他社会、其他民族的历史过程、经验,回到西方去看(因为很多学问都是西学)时,就会出现几种倾向,一部分人就到欧陆哲学中去找一个合适的参照系、一个启发,经过启发后回来独立地求解中国式的问题;另一部分人是从英美传统中去寻找启发;还有一些学术训练比较全面的人综合考虑两方面的传统,同时还有问题意识,这三者兼得是不容易的。
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一定要有一个基础的道德共识,而西方思想传统中的两个源流对我们中国人处理问题有不同的影响。当我们处理道德共识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处理什么是自由这个概念。在欧陆传统里,卢梭有一个看法:田园诗式的野蛮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充分自由的。因为那时候人少地多,从树上摘果子就能吃,也就是完全没有资源稀缺性,没有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关系,所以那时也许是非常美好的,像田园诗式的浪漫的,在这样的标准下,每个人是非常非常自由的,他不必考虑其他任何人与他的竞争关系。卢梭当然很羡慕那时候的人,霍布斯也非常羡慕这些野蛮人,这种田园诗式的野蛮生活。但是由于经济学家看到的资源稀缺和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产生了残酷的以他人作为手段的生存方式,这时候人就开始不自由了,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充分自由的人,如果对自由无限地要求下去,一定会逻辑地把其他人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在欧陆,在法国传统里就是充分的个人自由,在德国从康德的要意志(will)的自由,发展到黑格尔极端的状态,中经谢林、费希特的思想。总之,欧陆传统中提出了像伯林讲的两种关于自由的态度。这里用态度(attitude)而不用立场,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认为自由是好事,可对自由的程度每个人的认识并不一样,你可以追求很大程度的自由,以致追求到你认为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你自己,这就是所谓积极自由的态度,如果你追求的个人自由那么广泛,那么彻底,以致你的主观意志、个人意志的充分自由体现出来后,结果就是你控制了其他人,你把所有的人都作为达到你的个人意志的手段,解放你自己的一个手段,这就很可怕了,这就是希特勒的集权。我个人所主张的自由,是所谓消极的自由态度,就是你站在自由两个极端的中点上,在这样一个适可而止的,止于至善的点上,你向左边望就是积极自由,你就非常地想控制别人,你向右边看,你就抱着一种消极的自由态度。所以这是一种态度,大部分人立场都是差不多,没有多少人是希特勒,大部分人也不是完全不要个人自由的,这就是一个态度区分,态度区分非常重要。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悲剧或法西斯专制。处理得好就会出现市民社会或社区生活。这都是从两种态度的差别生发出来的。所以我强调先在态度上讨论。两种自由态度就是伯林的名言,一个是freeto,你做事情的自由,一个是freefrom,我避免事情的自由,我不愿意去干扰别人,同时我也从控制中避免出来。追求这种自由的人一定会承认他对别人同等的消极自由的责任,也就是在自由中间没有绝对的自由,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持这个自由的度,你将对其他人的自由负担你的义务,你只有这样按基本的对等原则(道德黄金律)做才能够有你的自由。否则我们之间就是野蛮的、互相杀戳的关系。所以消极的自由态度包含着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是个人活动的空间,你的隐私、小天地(privacy),别人不来干涉你,另一面是别人不来干涉你的义务,是社会所有人达到的一种道德共识,比如像认为不应该闯入别人家拿了东西就去卖等等。所以,你在享受别人不干预你的权利的时候,也担负着尊重别人同等权利的义务。这是一个辩证统一关系。我们谈的自由就是这样的自由,而不是单向的自由,不是积极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说,为了确保最大限度的这种消极自由,我们迫不得以,非要加入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每一个人都承担着对这样的自由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洛克说的产权。这就是在我们这个传统中所说的道德共识。就是每个人在宪法上都签约: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意尊重其他所有公民的生命、基本自由、基本财产占有的权利。在这个根本宪法的签约之下,你才谈得上立法过程、执法政府,因为抽象的宪法不能解决各种具体的日常生活中问题。所以你要立法,要有符合宪法的政府。总之,这一套是属于政治哲学的内容。这一套之前是属于道德哲学的内容,只有在这两套体系之后,我们才能谈到所谓经济生活,经济生活才有一个规矩,才有德克海姆所说的有机社会的结构――每个人都在服从一套规范,都在自己相应的网眼里自由地活动,同时,也充分地信赖其他人也在他自己的网眼中活动而不越轨。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了德克海姆理想中的有机凝聚的社会。
如果我们将以上这套体系称为道德基础,又将道德事件规定为非理性的选择行为中的一类行为,哪么道德事件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涉及到欧陆传统和英美传统里共同遵守的道德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所有文明社会中,我们发现都有这样的说法,在《圣经》里,在孔孟思想中。不同的文明社会时间、历史、地理差别很大,但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你不服从这一条,你就结不成社会。所以,我相信在目前所生存下来的7个文明中都有这个道德金律。像在西方的传统中,欧陆和英美都有一个共同的希腊、罗马传统,也就是斯多葛学派的正确推理:理性的人不会理性地去做错事,去伤害他人,因为他会理性地推断如果这样做,别人也会反过来伤害你,这就非理性了。所以理性推理中可以推导出来道德金律。这是斯多葛传统,也是基督教的来源之一,到了后期就演变成了两个分支:英美的和欧陆的传统。而欧陆一派对道德哲学的影响更大一些。因为,一来他们有危机,还有他们具有不是新教传统的基督教传统,更古老的犹太教影响,导致康德的自由意志,他从自由意志推出一种责任,推出一种普适原则下的个人责任,而真正继承了这一思想的是萨特。
康德的欧陆传统要追求的是自由意志,而不是英美的在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人们有一个消极的自由态度就够了。如果你要追求你的自由意志,你线性地走下去,你可能就走到法西斯主义。这并不是康德的意思,康德所讲的意志自由是完全不受现实世界物质约束的个人意志,是一种精神。但如果我们将它放到现实中考虑,我们每日每时都被现实所困扰,所以我们的意志不可能是充分自由的,也就推不出自由意志下应该做的那些事。而这并不是康德的出发点,康德的出发点是我先要假设一个抽象的人,他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不去做因受日常生活烦恼不得不为之的一些事,完全是自由的,就像上帝那样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应该做的事是什么。由此出发推出一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规则。那么如何从康德的思想推出道德金律呢?罗尔斯曾专门有一篇文章论述从康德的意志自由到罗尔斯的普遍主义正义原则。推理过程是这样:首先,第一个检验就是,你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比如是否撒谎),你要用自由意志判断这件事对不对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此时此刻,如果你认为在这件事上你的自由意志不受任何环境约束,你得出结论该做或不该做这件事,那么你再把这个检验深入到第二层检验,即是不是你自己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做或不做这件事,才能完成你的自由意志,如果也通过了,那你再问第三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所有的情况下,都做或不做这件事。如果是,那么做或不做这件事就应该成为普遍遵守的规则。
当然在伦理学史上有很多学者围绕康德的例子来批评,比如有人在追杀你的朋友,这时只有你知道朋友的隐匿之处,当杀手逼迫你讲出你朋友的藏身之处的时候,你是撒谎还是不撒谎。康德对此的回答是,这不是他所讲的自由意志,这已经是不自由的意志了,因为你面临着有人持枪,他在物质上束缚着你。所以康德不回答这个问题。
由此,从欧陆哲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种看法就是,真正的自由,也就是自由意志意义上的自由,应该是由普适主义或普遍主义原则来保证的。这就涉及上面提到的用正确推理原则得到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则。所以很有意思的是从两个对自由的理解都可以得到道德金律。普遍主义原则下,可以出现看上去“非理性”的道德事件。
这里又涉及到道德问题的另一个维度,它是特殊主义呢,还是普适主义。现在很多的道德研究都认为,仅仅靠普遍主义推出来的原则,可不可以推出指导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些道德准则,恐怕还是不行。这就像宪法并不能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还需要商法、民法等等具体的法律。所以,为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麻烦、冲突,还不能仅仅依靠一些最普遍的道德准则,我们还得承认具体的义务、责任,也就是所谓特殊主义的道德。
就我们中国的文化来说,除了孔子对仁的看法具有普遍主义外,后来是越来越相信特殊主义。像韦政通先生总是强调中国的差序格局,就是非普遍主义,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有差等。最爱的是父母,再次是兄弟,再后是邻居,然后推及其他人,像水的波纹一圈圈扩展下去。这都是相对主义的、特殊主义的原则表现。这是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
面对我们今天现实生活中道德滑坡的局面,在我们将抽象的理论用来解释现实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分析也刚刚进行了一半。在中国社会里,什么是道德行为。我觉得,就是每个人要把自己特殊的环境考虑清楚,你是这个环境的中心,你有父母、子女、亲戚、邻居、朋友,你把自己与这些人的关系都做一个理性的认识,做一个很深切的理解,判定你与他们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然后按照你确定的理想模式去处理各种关系,去与别人博弈,一直处理到符合你理想模式的程度。你的理想模式就是你的道德准则,你就这样行为。比如,孔子说,子为父隐,直在其中。那么父亲犯了罪,儿子包庇,这里包含了正义。你说要大义灭亲,那不行,不现实。所以在一个特殊主义的文化中间,没有宗教传统的文化中间,就得从特殊的角度每一个人都来判断,理性的判断,利己地但不是自私地来判断你应该怎样处理,而不是实际上怎样处理(是应然而不是实然)人际关系,然后以这个判断来指导你的行为。在道德准则之下,在道德理解之下,尽量地朝这个方向努力的时候就涉及到实然,实际上很多事情你不得不做,但你认为不道德,你认为可能不对。这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解决的人生问题、冲突,每个人总是处在这种冲突中,这是你的生命过程。这没办法,每一个个体都是这样。
这种情况下,一个可以说是最严重的问题就出来了:就是从乡土中国到一个现代市场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我们缺乏强有力的普遍主义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形成道德共识?例如,当分工充分发达了以后,农民本来是一个村,通过婚姻关系都是新戚,本来是很有共识的。而现在搞乡镇企业了,你生产钢管、他生产水泥、我生产煤炭,有专业分工,就有了利益冲突,就面临启蒙时代人们所遇到的道德危机,原来的共识就开始崩溃,就开始“杀熟”,越好的朋友越宰你一刀,因为他没有办法不这样行事,因为这是在特殊主义原则指导下。结果有很多在乡土中国条件下可以达成的道德共识这时就达不成了。像义利之辩影响就很大,例如反暴利法的产生,就有一个文化背景,有一个传统。
所以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本来就缺少普遍主义原则的社会,一旦走入市场经济或现代的分工社会,那么原来赖以维系社会的家庭联系就被冲烂了,血缘关系就被淡化了,那么与血缘关系联系的前现代化的共识就瓦解了。而宗教生活我们又没有,没有一个从中世纪带来的遗产,就是把上帝变成法就完事,使社会有一个自然秩序的条件。所以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情况,人们就开始追求最眼前的利益――货币,用钱来指导人的行为。这时你没有道德准则了,你从小到大,没有人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道德是教育出来的,是一点点在传统中熏陶出来的,可我们的传统正在巨变,正受到冲击,每一个人都开始失落。如果按正常的状态,即便在一个特殊主义社会,也先有一个道德的基准,在这个参照系之下,人们知道向道德方向去努力,就是文明化的过程(civilization),而现在我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有点野蛮化过程,因为,没有人去指导,人们完全是看怎么自私就怎么来了。人们只是靠理性驱动,他的利益函数、效用函数,力求在目前最大化,今后的事也不想了。严格地讲,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事是要经过多次博弈的,就是说一个充分理性的人应该考虑到无穷远的未来的收益,然后将它折现到现在使效用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就有可能是道德性的行为,也就是顾及他人的行为,因为如果毁掉了名誉,以后就没办法与人合作。但我们处在过渡时期,未来贴现值不确定,以致没有人考虑。结果每一个人都越来越短视,所以就会看到我们社会目前的假冒伪劣,这都是不要未来名誉的行为,一个规范的社会不会有这种现象。这又形成劣币淘汰良币,如果你顾及名誉,你就吃亏,以致生存不下去。结果就很危险了。一旦出现了这种道德风险(moralhazard),影响破坏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如果这种道德风险代价太高,没有一个机制来平滑它,那就是逆淘汰,是劣币驱逐良币,那么最后这个社会里都是坏人,那些稍微好点的人都生活不下去。我总举这个例子,就是人类学家(RuthBenedict)观察到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以能骗住所有的人为英雄人物的标准,就是大家都服骗术最高的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一直坚持这种标准,那就没有贸易、交换、信任可言,市场在这个意义上就崩溃了,结果这个部落几十年以后就会自然消失。
在目前的时刻,我并不是雷锋,我也不想让每一个人来考虑道德问题,但我觉得道德的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处理不好,那无论是改革还是市场社会的发展都很困难了。
很可惜,对目前的状况,我提不出任何具体的办法。我在香港除了制度经济学,就一直都是研究企业家行为,这两者是有关系的。制度创新是企业家的行为而不是理论家的行为。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可以使我们的道德危机得到缓解,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是一个企业家创新的过程。我总用这样的例子,就是在最大的企业之间,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盗对强盗的规则,就是说,如果你不守规则,那你就死了。所以在这一层次的企业家里名誉非常重要,他们开始向长远着眼,不是搞短平快。所以有恒产者有恒心是有道理的。因此,有充分的竞争就会产生一个良性的秩序。但这个秩序是否能够扩展,扩展到中小企业,那还得观察,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但这是一种希望。从理论上可以提出来的一个原则(不是规则),就是竞争性原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好的制度,但我知道真正好的制度一定是竞争的产物,是制度创新,是各种不同制度之间竞争产生出来的结果。这个竞争的结果可能是没有一个人满意,但这是我们得到的最好的制度或最不坏的制度。所以,只有充分竞争才是我们得到好的制度,解决道德危机的唯一途径。这就回到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阵营,只要允许我们自由交往,也许就可以建立规范及道德共识。
但是,现代经济学还不现代,因为它没有思考人存在的意义这个现代问题,或上面我们说的现代危机这个问题,我们声称现代只不过是数学用多了点。因此,为了使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必须首先回到古典,处理古典的问题。因为古典经济学的时代正是启蒙时代,正是那时候人们认识了现代危机。所以我们要回到古典经济学,重新梳理出现代传统,这才可以继续往前走,进入现代。如果缺乏这种眼光,就值得批判。我一直在思考现代经济学,我是从存在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来从新写经济分析。实际上我们做的任何一项经济分析都不可能脱离价值判断,我们的价值判断最基本的就是从生存哲学、从生存论的角度、从这个世界对我们有什么意义这个角度,来给出我们的价值判断。在这个判断基础上,才可能有类似效用函数,博弈均衡的选择这些能动的选择,去改变传统、去改变均衡、去进行制度创新,我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学才现代化了。就是把人的意义考虑进来,而不是像新古典的现代经济学所表现的就是把人当成一个东西来控制。现代经济学无非做得动态化一些,像最优控制理论,但我们只要问人在哪里的问题,就会发现现在经济学的缺陷。我想中国人如果说能够超越西方的经济学或者说能够继承它并超过它,一个可能出现突破的点就是结合我们的文化强势,也就是文化的比较优势,因为在中国哲学中的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文传统,把人的意义带回到经济学中来,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
直到最近,经济学尚被普遍看作一种必须依赖于对现实世界的观察、而不能依靠在实验室里做受控制的实验来进行研究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评论者发现受利己主义和理性决策所支配的“经济人”(homooeconomicus)这一普遍假设存在局限性。然而,经济学研究已经开始朝着新的方向起飞。大量和日益增多的科学工作致力于对经济学传统的基本假设的经验检验和修改,特别是有关无限理性、纯粹利己主义和完全自治的假设。而且,目前的研究越来越依赖于来自实验室的新的实验数据,而不是从对实际经济的观察中所得到的传统的现场数据。最近的这些研究源于两个区别显著、但正趋于一致的传统:一是认知心理学中有关个人决策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二是以实验的方法对经济理论预言的检验。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已经跻身于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列。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是在这两个领域从事研究的前辈。
一、实验经济学的基础
传统上,经济学被看作一种完全依赖现场数据的非实验性科学。许多人认为,这一点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继续发展的障碍。除非我们可以进行受控制的实验,否则对经济理论的检验将永远是有限的。仅仅根据现场数据,人们很难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失败或何时失败,并正确地指出失败的原因。在理论与受控制的实验观察两者之间的反馈渠道在经济学中基本不存在。
一种新兴的、被称作“实验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的建立从根本上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在受控制的实验室里,实验者以简单、抽象的形式模仿在市场和其他经济交往形式中出现的场景,以研究这些场景中的人类行为。这些实验的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广并应用于市场环境,对此尚有争议。但是,微观经济行为的实验结果能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重要信息。
早年已有前辈学者从事经济学的实验研究。50多年前,张伯伦(Chamberlin,1948)试图通过实验来检验新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约翰·纳什(JohnNash)——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与他的同事通过设置一个实验对博弈论的预测能力进行了早期研究。
然而,毫无疑问,实验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者是弗农·史密斯。史密斯不仅作出了最重要的早期贡献,而且始终是这一领域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培养并联合了大批从事实验经济学研究的年轻人,其中成就最为卓越的当属查尔斯·普洛特(CharlesPlot),他在这一领域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1.市场机制
弗农·史密斯的意义最重大的工作涉及市场机制。他对竞争性市场所做的创新性实验
(1962)、对不同拍卖形式的检验(1965,1976,1980),以及对“诱导价值法”(induced-value,1976)的设计,都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史密斯第一篇实验文章的灵感来自张伯伦(1948)的课堂实验。当时,张伯伦是史密斯在哈佛大学的老师。他让实验参与者扮成一个虚构商品的买者和卖者,进行讨价还价。张伯伦认为实验结果证明标准新古典理论关于完全竞争市场的模型是错误的。
史密斯意识到,如果接受实验的人被放在一个与现实市场更加相似的场景中,张伯伦的结论将更加引人注目。于是,史密斯设置了一个实验,在一个“双向口头竞价”(doubleoralauction)中参与者被分成潜在的买者或卖者两个群体。买者和卖者的角色是随机分配的。为每个卖者提供一个单位将要出售的商品和一个保留价格v。卖者不允许以低于v的价格出售商品,而以p>v的价格出售,卖者可以获得p—v的收益。同理,每个买者也被分配了一个保留价w,这是他们允许购买的最高价格。
史密斯(1962)就此总结到:“只要共谋被禁止,所有的出价和交易都绝对公开……竞争性的均衡就很有可能实现。……供给和需求条件的变化引起每个时期交易量和成交价一般水平的变化。后者与竞争性价格理论的预言合理相符。”
为了检验与理论的一致是否纯属巧合,史密斯和其他的研究人员后来做了一系列相似的实验,实验结果反复证实了史密斯最初的结论。此外,史密斯和普洛特(1978)的合作研究还发现:市场制度确实重要。他们比较了当买者和卖者被允许在一个交易期内不断改变价格和在整个交易期内必须出示同一价格的实验。结果发现,后一方案向理论均衡价格的集中减慢了。与收集现场数据相反,实验方法得出的这个结论不可或缺:在以一种受控制的方式改变“市场制度”(本例中关于价格调整的规则)的同时,保持“市场环境”(本例中对保留价的分配)不变是可能的。
在几乎所有市场实验中,对一个假说的明确检验都需要控制接受实验的人的偏好。这是一个主要困难,因为买和卖通常会受到参与者个人对收益和损失的特殊评价的影响,而研究人员不能直接观察到这种评价。张伯伦(1948)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主要是为每个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一种货币刺激,这就是“诱导价值法”。史密斯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方法。
为了说明这一方法,可以考察一个在同质商品市场中扮演买者角色的人,假设实验者想让这个人表现出一个特定的需求函数D,然而,实验者不知道这个人的财富效用u(w)。史密斯的方法是:对以价格p购买q个单位商品的人,付给R(q)—pq美元的报酬,其中R是所选取的适当的报酬函数。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个人所消费的产品数量q将使q不断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所付出的边际成本,即R’(q)=p。如果对于任何相关价格,(R’)-1(p)=D(p),只要未知的效用函数不断上升且呈凹形,那么他的需求将与我们所希望的需求函数一致。
2.对拍卖理论的检验
自20世纪60年代初,拍卖理论便成为微观经济学理论和博弈论中最为成功的发展之一。史密斯用实验对其中的许多主张进行了检验,而且,是他最先在实验室把受控制的实验作为“风洞”来检验新的拍卖形式。
随着拍卖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理论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现实世界市场运行的理解。传统上人们把拍卖分成4种类型: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微观经济学理论还区分了具有个人价值和共同价值的拍卖。在个人价值拍卖中,拍卖者的评价在统计上独立。相反,在共同价值拍卖中,买者的价值具有共同的成分。
经济学理论对个人价值拍卖作出以下3种预言:(1)就谁将获得该物品和卖主的预期收益而言,英国式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自个人理性;(2)荷兰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相同,这一结论源于对纳什均衡行为更加有限的假设;(3)如果所有买者是风险中性,4种拍卖形式相同。
为了检验这些和其他一些理论预言,史密斯做了许多实验。他发现:关于预言(1),正如理论所说,英国式与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确实产生相似的结果;关于(2),与理论相反,荷兰式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没有产生相同的结果;关于(3),假设买者具有相同风险态度的模型应当被抛弃。此外,他还发现英国式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后者的平均销售价格又高于荷兰式拍卖。
在这些结果中,最意外的一点是荷兰式拍卖与第一价格密封拍卖不同。对此的两种理论解释是:在荷兰式拍卖中,效用不仅取决于货币结果,而且取决于“等待的焦虑”;出价者低估了与荷兰式拍卖中的“等待”相关联的风险的上升。
3.实验室是“风洞”
为了研究人们为放松管制、私有化、公共物品供给所设计的制度机制的表现,史密斯和普洛特首创了把实验室作为“风洞”(一种用于检验航空器模型的实验装置)加以运用的方法。由于上述机制往往很复杂,实验方法就尤其适用。史密斯研究了为公共物品提供所设计的激励相融机制。在实验中,他检验了由经济学理论家所提出的机制和自己所作的某些变形的有效性。
4.实验方法论
除了关于市场和拍卖的大量研究结论之外,史密斯的工作对经济学方法论也具有重要影响。他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实验经济学:诱导价值理论”,为在实验室里设计经济学实验提供了富有实践性的详细指导。近年来,这篇文章已经成为实验经济学者研究的范例。
由史密斯开发的实验方法不同于心理学中使用的实验手段。为了抵销决策成本带来的扭曲,这种方法强调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足够货币刺激的重要性。他还着重指出将实验设计成重复实验的重要性,从而使接受实验的人熟悉并理解实验环境。
二、行为经济学的基础
大约半个世纪以前,爱德华兹(Edwards,1954)引进决策作为心理学家研究的主题,同时,西蒙(Simon,1956)也提出一种基于有限理性的信息处理和决策方法。然而,认知心理学中的研究并没有推而广之,直到丹尼尔·卡尼曼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1996年逝世)发表了他们关于判断和决策的研究成果。虽然卡尼曼的研究遵循了认知心理学的传统,但对经济学家也具有指导意义。在讨论卡尼曼的特殊贡献之前,下文将简要介绍经济学和心理学中关于决策概念的某些区别。
1.经济学和心理学中的决策
经济学家通常假定市场行为主要受物质利益的刺激,经济决策主要受利己主义和理性支配。理性意味着决策者为了在一定的目标和可选择方案下作出最优决策而以一种富有逻辑性和系统化的方式使用现有信息。这些决策是以一种前瞻性的方式作出的,充分考虑了当前决策的未来后果。
在心理学,特别是认知心理学中,一个人通常被看作一个系统,以自觉、合理的方式编码、解释现有信息。但是,其他一些不太能意识到的因素也被认为在以系统化的方式支配人类行为。正是这种更为复杂的观点开始渗透到经济学理论近来的发展当中。
传统上,经济学家给定决策者对可用选择的偏好,并使其保持不变,认为决策者对自然状态和自己行为的效果会形成预期,并根据统计原则处理现有信息。在既有的市场条件下(该条件决定了决策者可选择的方案组合),决策者的行为就被假定为:正确地分配相关随机事件的概率,选择一个使预期效用价值最大化的行动。
相比之下,认知心理学家考虑的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几个因素都会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知觉、信仰或心智模式。诸如感情、态度等内在动机也会影响一项决策。此外,对以前决策及其后果的记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认知函数。在这种复杂观点下,人类行为被认为是局部地适应于一个既定的环境。行为具有适应性,取决于环境和瞬间的感知状态。
卡尼曼等人通过调查和实验收集到的事实,对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至少是对复杂决策情景下的理性假设提出了质疑。例如,现实世界中的决策者不总是依据概率法则评价不确定前景,有时,制定决策会违背预期效用最大化原则。卡尼曼的贡献主要是关于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和决策。
2.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直观推断和偏见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了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是如何系统性偏离传统经济学的理性原则的。隐含在他们早期研究中的基本观念是:人们通常往往无法充分分析包含经济和或然判断的情境。在这样的情境下,人的判断依赖于特定的捷径和直观,有时会产生系统性的偏见。
一个基本偏见是:人们似乎会使用“小数定律”,将相同的概率分布用于小样本和大样本的经验平均值,违背了概率理论中的大数定律(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1)。例如,一个著名的实验发现:接受实验的人认为,不管是在小医院还是在大医院,某天出生的婴儿中男孩的可能性都有60%以上。总之,人们似乎不会意识到随机变量样本平均数的方差随着样本规模的增大而递减的速度。另一个相关的例子是“赌徒的谬论”:许多人认为在随机机制下第二次抽签与第一次抽签负相关,即使每次抽签在统计上独立。
小数定律与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有关,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发现这一直观推断在人的判断中是一个重要因素。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1974,1982)在几个简洁的实验中举例证明了这种直观推断的功能。他们要求接受实验的人在既定描述的基础上给人归类,比如是推销员,还是议员。如果对某个人(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描述是“关注政治,喜欢参加辩论,渴望在媒体上露面”,大多数接受实验的人会说这个人是一个议员,即便推销员在总人数中占较高比例而使这个人为推销员的可能性更大。此后特维尔斯基和卡尼曼(1973)为了进一步考察这种思维的直观,为接受实验的人提供了关于总体人群真正比例的信息。实验结果证明,这些信息几乎对人的判断没有任何影响。
另一个或然判断中普遍存在的偏见是可用性(availability),即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认知心理学中的一个研究成果是:与陌生的信息相比,熟悉的信息更容易从记忆当中获取,被认为更实际或更相关。仅仅在媒体上重复某一信息而不论它的准确性,会使该信息更容易获取,从而被错误地认为更准确。
这些关于人类判断的事实证明,人们的推理以系统化的方式违背了概率基本原则。因此,卡尼曼的研究对一个传统经济理论基础的经验有效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3.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预期理论
现有事实表明,不仅判断,而且决策也系统化地偏离了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背离了预期效用理论的预言。
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的预期效用理论的偏离首先由198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阿莱(MauriceAllais)第一个指出,形成了“阿莱悖论”。卡尼曼提供了更广泛的关于预期效用理论偏离的事例。
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在一篇具有重大影响的文章“预期理论:关于风险状态下决策的分析”中提出了另一个模型架构。预期效用理论是自明之理,而他们的预期理论则是描述性的,是从经验观察中以归纳的方式发展而成,不是从一组逻辑公理中演绎而来。后来,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1986)认为,事实上两种方法都是必需的:预期效用理论描绘了理性行为的特征,而预期理论则描述了实际行为。虽然预期效用理论为某些简单和透明的决策问题的现实选择提供了准确的代表,但大多数现实生活中的决策问题是复杂的,需要更加丰富的行为模型。
预期效用理论的模型表达是:假定对财富w存在一个实际价值函数u,如果行动a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Pi,行动b使出现不同wi的概率为qi,那么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而不选择b行动:
相比之下,预期理论规定了两个函数的存在,即v和π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决策者选择a行动,不选择b行动:
可见,两个理论模型存在三点区别。第一,在预期理论中,决策者感兴趣的不是财富的最终价值,而是财富相对于某一参照点的变化Δw。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认为,一个决策问题具有两个阶段。为了给眼前的决策确定一个合适的参照点,问题首先被“编辑”,接着选择的后果被“编码”:超过参照点的视为赢利,低于的视为亏损。编辑阶段之后是评价阶段。
第二,就是关于预期理论中的价值函数v(图1)。除了该函数的自变量是财富的变化之外,这个函数还呈S形。凹的部分是收益,凸的部分是损失,显示了对两种方向上的变化的敏感性的逐步降低。而且,它在0的位置上有一个拐弯,少量损失比少量收益上的函数更加陡峭。相反,预期效用理论中的效用函数u在任一点都是平滑、凹陷的。
第三,预期理论中的决策权重(DecisionWeight)函数(图2)是目标概率p和q的变形。这个函数单调上升,在0、1处间断,它系统性地给小概率过多的权重,给大概率过小的权重。
这些区别使预期理论与上文所提到的经济事实相符。既然人们在财富变化的基础上评价风险前景,关于编辑阶段的适当假定将使模型与普遍观察到的、人们根据问题的构筑方式不同而作出不同选择的现象一致。价值函数v在参照点上的拐弯意味着人们的选择与损失厌恶假设相符。对价值函数上变化的边际敏感性逐渐降低的后果是使决策者变成了面向收益的风险厌恶者和面向损失的风险偏好者。而且,决策权重函数高估小概率、低估大概率的事实可以解释“阿莱悖论”。
总之,由卡尼曼等人所做的经验研究揭示了几个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选择的规律,预期理论中蕴涵的思想对解释这些规律大有帮助。与预期效用理论相比,预期理论及其扩展在更为准确地描述风险条件下的个人行为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现已成为该领域许多应用经验研究的基础。
三、总结
丹尼尔·卡尼曼运用认知心理学中关于心理过程的深刻见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人们制定经济决策的行为。卡尼曼和特维尔斯基对不确定条件下决策行为的研究最有影响力。卡尼曼还对行为经济学等其他领域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卡尼曼已经成为近期在行为经济学和金融学研究领域中所出现的繁荣景象背后的一个主要灵感来源。他的研究对其他领域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弗农·史密斯是开创以实验作为经济学经验方法论的一个最有影响的人物。与卡尼曼不同,他没有以挑战传统经济学理性决策理论而开始,而是检验了关于市场表现的假说。卡尼曼的调查和实验主要关注个人的决策,而史密斯则将实验的重点放在特定市场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上。他还强调了方法论问题,发展了具有实践性的实验方法,建立了构筑一个良好实验的标准。基于史密斯的成就,许多经济学家开始把实验室实验作为一个基本工具。
近来的一股研究热潮利用了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传统的结合,对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所有领域意义深远。尽管卡尼曼和史密斯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他们的科学贡献联合起来已经改变了经济科学的方向。最初,经济学界对他们的研究持怀疑态度。在经历了长期和进一步的研究工作之后,他们的主要思想开始在这个领域渗透。正是他们的成就使今天的许多经济学家将心理学的见解和实验方法看作现代经济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