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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时间:2022-07-24 03: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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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浅谈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的关系: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字】财政学,公共经济学

一、引言

近些年来,国内某些学者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以“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s economics)等名称命名的译著和著作很多。国内的一些学者,如陈共、平新乔、张馨、高培勇、郭庆旺、杨志勇、华民等都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有比较深刻的分析。从国际上看,关于两者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论述比较详细的主要有《公共经济学手册》第一卷,由《国际税收和财政》杂志在 1994年发起的一次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的特刊及由《公共经济学杂志》在2002年的一次纪念其创刊而由一些顶尖级的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经济学发展的总结分析。此外,由于引进的西方文献越来越多,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的认识也逐渐深入。

二、问卷的评介与分析

本人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学的从事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研究和教学的经济学家就“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为主题进行了全球性网络调查。我的问题是:“您如何看待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本次调查受到来自这些经济学家的数十份电子邮件。这些邮件反映了他们对我所做的调查课题的认识。本文就是选取了部分代表性的经济学家的回信(见附录①)和一些经济学家发表的论文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的评介。

詹姆斯•波特巴教授认为,财政学主要是与税收及其相关问题等筹集收入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税收方面,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大量的与支出政策相关的问题。他认为,医疗保健和医疗援助以及残疾人保险和失业保险都是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是他感兴趣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属于财政学的领域。

他附件的文章中研究了公共经济学30年(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角色的一门学问。因为这一角色在不断地变化着,所以公共经济学也成为一个持续演变的领域。一些核心问题被持续关注,例如对不同商品的税率结构应该如何设置;而还有一些问题,例如对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行改革才是最优等等,最近才成为研究的中心。经济学其他一些分支领域的理论与实证进展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视野,推动了对其中一些长期存在问题的研究。反之,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又推动了新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近30年是公共经济学迅速发展的一个时期。理论和经验上的重要新成果大大提高了我们对诸如各个税种的效率和归宿这样的核心问题的理解,以及对社会保障项目的经济效应以及最优的制度安排的认识。在公共经济学相关经济理论以及支持复杂政策评价的实证分析等两个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过去的30年间,公共经济学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进展有快有慢。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主要的研究进展是经济理论在次优税制设计问题上的应用。在70年代晚期以及80年代,家庭和企业数据库的出现促成了人们对税收激励以及其他因素如何影响经济人行为问题的探索。继而公共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很多应用计量经济学家也把他们的研究兴趣转向公共财政问题。90年代,实证政治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迅速扩张尤为显著。

公共经济学中的很多应用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促使了这一领域里几个二级专门学科的兴起,诸如老年经济学以及教育经济学。这些领域中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不仅关注那些广布于公共经济学范围内的问题,而且也利用其他分支领域发展起来的真知灼见和方法技巧,例如医疗经济学、人口学以及劳动经济学等。

波特巴认为,过去30年发展变化的重大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所得课税对家庭行为的影响;社会保险项目的激励效应;资本所得税的效率和归宿;赤字和跨期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的实证政治经济学;最优所得税和税种的设计以及转移支付等。未来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则包括了:环境经济学和最适次优政策;老龄经济学;私有化和政府的范围;开放经济中的税收和支出政策;最适社会保险项目的设计;征税与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在生命周期视角中的税收和支出项目以及国防经济学等。

罗宾•鲍德威认为,“公共经济学”这个词语是在20世纪70年代被采纳来取代财政学的,这是因为财政学这个词语似乎是太狭窄了。特别是,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学太多地集中在筹集收入(税收),而公共经济学则是一个范围更加广泛的词语。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了政府在税收、支出、社会保险和管制等所有的制定政策问题。人们认为财政学这个词语太狭窄了而不能代表本领域的更广范围的研究对象。然而,这两个词语现在都被使用着。他猜测这大概是英语的一般常见问题,有很多词语都有大致相同的意思。

拉本德拉•扎哈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重叠的。但是,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是太狭窄了。财政学几乎是完全研究政府预算的操作(尤其是税收和支出),而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更多的是公共部门对经济的干预,它包括了诸如管制和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财政学权威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全球各个大学本科生普遍使用的教材,是财政学的经典著作。马斯格雷夫1959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提出的财政“稳定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三职能说成为后凯恩斯经济学政府干预经济的代表观点,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之作。他在回信中指出,他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30年前完成的著作,他尽管已经94岁高龄,仍然关注财政学的发展变化。他称,他非常后悔看到了财政体制所发生的显著转变。他那一代人还认为财政的建设性和积极作用是对市场的必要补充,应该尽可能少的干预市场。但是,马斯格雷夫一直坚持不懈地认为,公共物品、公正和有效的税制以及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中的经济作用是在财政学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基本观点。他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显然是有着明显差异的。财政学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财政工具;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贸易政策、反托拉斯政策和各种形式的管制等所有的工具。他也注意到,许多问题可能是需要许多工具才能解决的,所以,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可能不存在显著的差异。同时,还有通过共同的预算政策将一串财政工具合并起来的情况。 马丁•费尔德斯坦称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出现了转型。他认为自己当初入门学习的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1959)开启了财政学的新纪元,但是,计量经济学研究方面论述的不足反映了当时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同样,马斯格雷夫只是讨论了政府支出的一般原则,其经典著作没有论及政府支出的具体方面,而这也就成为以往30年中公共经济学研究的课题。在论文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交替使用的。

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财政学理论方面的这些发展其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在许多重要的财政学问题上,对庞大的专业思想体系进行了分类。尽管它们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表明了一些早期观点的各种错误,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见解。第二,他们吸引了一代优秀的大学生转向公共经济学领域;其中大部分学生并没有继续理论研究,而是完善了财政学理论基础,这种新理论的严谨性对他们的实证研究是有益的。

公共经济学方面实证研究的发展将过去30年的研究与以往所有研究区别开来。20世纪60年.代后期与20世纪70年代早期出现了高速计算机、可以依赖的经济计量软件和可读大量数据的机器。这些发展,复杂的经济计量技术和标准装备的大学生对公共经济学实证研究的革命都是关键性的。对税收的计量分析研究成果等实证研究深化了我们关于税收对个人风险影响、税收对公司融资政策的影响以及在经济增长背景下分析税收问题的意义的理解。

财政学研究这种演变的第二个主要方面,一直就是扩大研究主题的范围,它涵盖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研究焦点的转移无疑是因为受到政府支出大量增加的刺激。财政学领域因此从研究为基本的政府服务融资的税收转变到公共经济学领域,看到了更宽范围内政府支出的效果。政府支出增加的大部分是为了社会保险项目,公共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正好与之呼应。社会保障养老金、事业保险、工人的补偿金、老年保健医疗和穷人医疗补助计划的增加给理论和实证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20世纪70年代,对稳定政策的分析已主要转向宏观领域,更加强调金融政策,而不仅仅研究通过改变预算赤字和盈余的财政刺激的各种变量。然而,财政学研究如何利用税收规定(如投资税收抵免和折旧扣除)以反周期的方式来刺激企业投资。财政联邦主义也成为了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即分析这些政府如何选择它们的税收政策和支出政策,更高一级的政府政策(包括地区财政补贴和匹配财政补贴)如何影响这些选择,以及税收和支出方面形成的地区间差异如何影响私人部门的为政府计划的效果。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马丁教授认为征税和支出问题将继续对公共经济学研究提出挑战。

哈威•罗森的《财政学》目前是全球最受欢迎的教材之一。作为马斯格雷夫和费尔德斯坦的学生,他在其《财政学》教材①的前言中写到:“财政学领域已经与上一代有很大不同了。在理论方面,财政学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将对政府开支和政府的分析用基本的经济理论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最适税收(optimal taxation)的文献。最适税收就是试图使用标准的经济工具而不是根据一套特别的税制设计原则为政府的财政行为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证方面,最为激动人心的发展就是为了理解支出和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个人行为和政府本身如何制定政策而广泛应用了计量经济学的工具”。他认为“财政学的发展都是充满着歧义的”。但是他坚定地认为,财政学就是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是分析政府征税和支出政策的一门经济学学科。

河野正道教授认为,日本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经济学的父母是金融(父亲)和福利经济学 (母亲)。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是次优、公共物品定价、最适税收、最适补贴和外部性等问题。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是效率和微观经济特征的问题。而财政学(日本语)则在某种意义上涉及的是宏观经济问题。按照他的理解,财政学是金融(融资)学的一部分,是日本语中很传统的财政学(日语)。现在,金融(融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财政学,也是私人企业的财政学。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使用这些词语的原因。他认为,财政学专门研究政府(公共部门)的融资活动。

此外,法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也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在经济领域中政府如何干预的一门学科。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财政学逐步发展起来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独立的学科,其标志就是1971年创办了《公共经济学杂志》。 总结几位经济学家的观点,他们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认识也是存在歧义的:(1)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一回事,都是研究政府作用的,只是题目的变化而已,“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相互替换使用的。(2)存在传统财政学和现代财政学的区分:传统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收入,特别是税收方面,而现代财政学则更多地以政府开支为研究对象。(3)公共经济学是从财政学演变而来的,并且是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创建的;(4)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有很大不同。财政学研究政府的收支活动;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除了政府收支之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比财政学宽广。财政学主要研究的是宏观问题,而公共经济学则侧重于微观问题。

三、借鉴与认识

国外这些学者的观点对我们国内学者认识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当代国内的经济学范畴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实际上是一回事,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脉相承的。首先,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大致趋同。其次,不论是章节的安排还是对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对“国家(或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研究”,尽管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侧重,但是,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财政学”仅仅研究“国家和君主的收入”来说,“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把研究重点转向了“政府(公共部门)收入、政府(公共部门)支出、政府(公共部门)财政政策以及政府(公共部门)收支和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上来”。笔者认为,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是兼容并蓄的,融合了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因此,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并没有质的区别,而作为名词和概念来说,英文public economics能够涵盖更多的经济研究领域和范畴,用它代替英文public finance(公共融资)成为“研究国家(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科学”也是经济学发展的趋势。就像早期的经济学和现当代经济学,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也是不同的,甚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经济学”依然是“经济学”。当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经济学发展的进程加速,学科之间交融、分化的现象也越来越剧烈。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经济学”对宏观财政政策的研究越来越少,而转向微观基础的研究之中。此外,在宏观经济学中所涉及的有关政府融资问题的讨论也逐渐从“公共经济学”中脱离出去,成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但是,就此否认“公共经济学”和当代“财政学”的一致性结论,笔者认为可能有失偏颇,毕竟这只是学科发展的演变过程,而没有涉及到理论上质的区别。

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的比较分析

【摘要】财政学以及公共经济学都属于公共部门经济学的范畴,但其发展历史、具体研究内容则各有异同,只有研究其发展历史、研究方向等,才能更确切地了解这两门学科的内涵,进而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财政学;公共经济学;比较分析

一、财政学的发展历史

(一)古典学派与财政学

古典学派的创始人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于1776年发表了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五章专门论述了财政收支、税收、公债等,他把财政学融于政治经济学之中,从流通领域到生产领域,从现象到本质,揭示了财政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建立了比较系统的财政理论体系,是财政学作为一门学科诞生的里程碑式标志。

(二)德国社会学派与财政学

1872年,瓦格纳出版了财政学,建立了独立的财政学体系,核心内容:财政是以国家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共同经济。国家财政分配也应该随着国家职能范围的扩大而增加,通过对许多欧洲国家和日本、美国的公共支出增长情况的考察,1882年,他提出著名的瓦格纳法则:一国工业化经济的发展与本国财政支出之间存在着一种函数关系,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对社会进步的政治压力增大以及在工业经营方面因社会考虑而要求增加政府支出。

(三)凯恩斯主义学派与财政学

1936年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它认为经济危机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而有效需求不足是因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报酬率递减和流动性偏好陷阱引起的,凯恩斯主义对财政学发展所做的贡献体现在:1.提出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基础。2.批判古典学派看不见的手原理,提出看得见的手原理。3.倡导逆经济风向调节的财政政策。

二、公共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1959年美国著名学者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出版的《财政学原理:公共经济研究》一书标志着公共经济学的形成。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在这部经典著作中,第一次使用了“公共经济学”这一词语。随后,在1964年和1965年,他又以法文和英文分别出版了《公共经济学基础:国家经济理论概述》和《公共经济学》,直接把“公共经济学”用作书名,他也因此被称为“公共经济学之父”。1966年开始,又有了在公共经济学名义下召开的定期会议和阿特金森主持的公共经济学会及会刊,1972年,美国《公共经济学杂志》出刊。在此之后,公共经济学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一批高水平的公共经济学著作也不断涌现出来。

三、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的联系

公共经济学和财政学是一脉相承的。首先,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大致趋同。其次,不论是章节的安排还是对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对“国家(或政府和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研究”,尽管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侧重,但是,相比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财政学”仅仅研究“国家和君主的收入”来说,“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把研究重点转向了“政府(公共部门)收入、政府(公共部门)支出、政府(公共部门)财政政策以及政府(公共部门)收支和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上来”。当代“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都是兼容并蓄的,融合了经济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

此外,在宏观经济学中所涉及的有关政府融资问题的讨论也逐渐从“公共经济学”中脱离出去,成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但是,就此否认“公共经济学”和当代“财政学”的一致性结论,可能有失偏H,毕竟这只是学科发展的演变过程,而没有涉及到理论上质的区别。

四、财政学与公共经济学的差异分析

(一)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财政学所处的几百年里,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成熟,只需要研究有关财政收支问题就足以应付时代的要求: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复杂,有关对市场经济研究的各学派也是层出不穷,当代市场经济更多的是体现了以市场为主导的混合经济特征,这就要求财政学研究更广泛、更深层次的政府经济活动,很显然,传统的财政学对此已显得力不从心,公共经济学则是应运新时代、新环境而生。

(二)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研究的范围大不相同

传统的财政学主要研究财政收支问题,特别是财政收入问题,而公共经济学不仅研究财政收支问题,更重要的是研究财政收支活动对经济的影响,公共经济学主要分析政府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主要后果及其与社会目标的关系。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曾经指出,公共经济学的研究主要分为三类:搞清公共部门从事哪些活动以及这些活动是如何组织的:尽可能理解和预测政府活动的全部结果:评价各种政策。此外,财政学的研究只与政治学、社会学等几个学科有所交叉,但是公共经济学的研究不仅与伦理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相关,而且还广泛吸收了公共选择理论、宪法理论、官僚政治理论等等,公共经济学研究的内容、范围已经远远超过了财政学,它研究了许多财政学所不能包含的内容,例如:公共品的最优提供、外部性矫正、公共定价、宏观经济稳定等等。

(三)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研究方法发生了变化

传统的财政学习惯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问题:而公共经济学则全面采用了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即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前者考察政府活动的范围和各种政府政策的结果,后者试图评价可以实施的各种政策。公共经济学尤其是吸收了福利经济学的规范分析方法,如怕累托最优、契约曲线、生产可能性曲线、边际技术替代率、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社会福利函数等等,同时,公共经济学还利用了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技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使分析的结果更加准确,这些分析方法在传统的财政学里是根本看不到的。

浅谈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与公共财政论的发展

内容提要: 中国财政学的发展趋势是在社会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之上发展公共财政论。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正统经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挑战。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公共财政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以期更为全面地认识公共财政论。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公共财政论

中国财政学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之上发展公共财政论(杨志勇,1998)。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注:本文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主要限于交易费用经济学,故在下文中有许多地方将交易费用经济学等同于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正统经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挑战。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必然也会遭遇挑战。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公共财政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以期更为全面地认识公共财政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科斯和威廉姆森的贡献

新制度经济学从分析企业为什么存在入手,探讨了为正统理论所忽视的一些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科斯(1937)发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而通过形成一个组织(企业),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新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即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在考察了企业出现的原因之后,科斯(1937)进一步探讨了企业规模扩大的几种情形。科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交易费用”这一概念,但在其论述中所指的那些成本,实际上就是“交易费用”。而在科期之前的经济理论忽略了交易费用因素,认为经济是在无交易费用的“无摩擦”的世界中运行的。科斯(1937)的理论得到真正的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

威廉姆森(Williamson,Oliver)为新制度经济学格局的转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威廉姆森将纵向一体化从未在价值理论中享有牢固地位归因于传统的对竞争性市场的运行成本为零的假设。他着重分析了资产专用性投资、不完全签约等问题。他重新定义了交易费用概念,将不确定性、交换频率及投资的交易专用性程度作为描述交易的基本点。同时,他认为,经济活动的有效组织必然要求根据交易特性有区别地使用规制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指出了交易费用如何和为何能以各自特有的方式于组织制度相匹配。他还重新给出经济学的行为假定。他认为,行为假定包括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

威廉姆森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主要在企业内部结构上。无论是对纵向一体化、经济组织,还是契约关系问题的讨论,都是如此。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克莱因、张五常等的贡献

克莱因(Klein Benjamin)认为,市场决定的契约关系的各种类型,较纵向一体化和市场交换简单选择的区分重要。一种根基于不完全契约存在(缘于不确定性和考核成本)的交易费用的特殊形式(套牢hold up存在的交易费用)也许是许多随意中止和排他性协商的契约安排的一个重要原因。

张五常认为,强调交易费用并非要否认从劳动分工的专业化或生产的有效协作中可能获得的收益。他指出了企业规模的模棱两可,“事实是依照某个人的观点,一个'企业‘可能小到只是两个投入要素的所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或者如果一系列的契约允许扩散,它又可以大到包容整个经济。”(陈郁,1996)因此,说“企业”取代“市场”是不十分确切的,而应说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形式。

张五常的这种看法实际上蕴含着一种契约可以比另一种契约更为节约交易费用的观点。这也为我们在研究国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开拓了新的视角,即从契约的角度来看待政府和市场这两种制度的安排问题。当我们想到国家观时,更容易从契约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典型的国家观有两种,一种将国家视为有机体,国家是整个社会的心脏;另一种将国家看作机械体,国家是人民的信托机构,政府官员是受托人,信托机构和受托人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设立的。后一种观点表明个人是舞台的中心。(注:罗森(1992),第4-7页。)这一种观点实际上是社会契约论的表现。这也就表明这样的国家观与从契约的角度来研究国家问题显得更为自然。

契约安排理论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张五常认为,在价格理论领域中,经济学家传统上关心的是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忽略了契约安排及其对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影响,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这种方法无法令人满意地解释现实世界。

三、新制度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不完全签约理论的兴起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是交易,而交易是在契约的规定之下进行的。威廉姆森(1971)就对契约的不完全性作了分析。格罗斯曼和哈特在《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理论》(1986)(注:该文的中译文见陈郁编(1996),第270-314页。)一文中对不完全契约理论作了更为深入的分析。订立契约的成本构成交易费用的一部分。不完全契约理论是对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

完全契约是指交易各方所订立的契约能对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都能作出相应的规定。而不完全契约不能穷尽所有事件。之所以契约是不完全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事前预料到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或者即使预料到了,也不可能写出来;或者,即使写出来了,也由于法院无法证实和监督成本太高而无法执行。”(注:张维迎为费方域(1998)所作的序。)

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给企业作了定义,认为“企业由其所拥有的资产(如机器、存货)所组成。”他们提出了一种有成本的契约理论,该理论强调契约性权利可能有两种类型,即特定权利和剩余权利。“当在契约中列明所有对资产的特定权利代价高昂时,让一方当事人购入所有剩余权利为优。所有权就是购入的这些剩余权利。当一方当事人购入剩余权利时,另一方就丧失了这些权利,而且这必然会引起扭曲。”对作为供给者的被收购方的管理者而言,可能会对他们的行为造成扭曲,从而导致共同所有变得有害无益。“因此,当事人各方总是试图在契约中写明有关内容以在他们之间有效地配置剩余控制权”。(陈郁,1996)

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指出:当当事人一方把他希望得到的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资产的某种权利详细界定的成本太高时,购入在契约中具体明确规定之外的全部权利可能是最佳的选择;所有权就是购入这些剩余控制权;纵向一体化是为了获得剩余控制权而购入某一供给者(或购买者)的资产。

他们所建立的模型强调了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所致的扭曲(这种扭曲妨碍了一方当事人通过事后获得的收益来补偿其事前投资),因此,一个企业的投资决策相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决策特别重要时,一体化是最优的;当双方的投资决策都“相当”重要时,非一体化是可取的,契约的不完全性还会导致其他方面的扭曲。

他们还指出,如果由于存在交易费用或不对称信息而有碍事后重新进行谈判的话,那末剩余控制权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会影响事后剩余的规模及其分配。

哈特和穆尔在《产权与企业的性质》(1990)一文中,沿着不完全契约理论的道路继续行进,为研究交易何时应该在企业内部进行、何时应该通过市场进行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他们按照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的思路,依据企业财产受其所有者控制的情况对企业本质进行了识别。他们认为,一体化与非一体化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一体化时,可以有选择地解雇企业的工人(包括被收购方);而在非一体化时,只能“解雇”整个企业(即与整个企业中止往来)。他们利用这一思路来研究所有权的变化如何影响雇员以及业主——经理的激励。

用不完全契约理论来研究企业,是对早期有关企业的交易费用理论的重大发展。(注:钱颖一为费方域(1998)所作的序。)

四、新制度经济学对正统经济理论的挑战

交易费用经济学是对现代经济学的重要补充,摈弃了新古典经济学中“无磨擦”的假设,而专门讨论市场中“磨擦”——交易费用——对组织结构和行为的影响。(单伟建,1989)

正统的微观经济理论认为存在完全理性,这可以视为新制度经济学对传统理论的挑战。资产专用性概念的提出对正统理论的挑战表现在,对新古典交易而言,当事人的确定无关紧要,与此相反,对维持长期的有大量投资的交易——专用性资产的交易而言,当事人的确定至关重要。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程序问题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一般的经济学家对此几乎没有什么兴趣。这也可以视为新制度经济学对正统理论的挑战。威廉姆森认为,程度效应远较正统经济学所承认的为细微和广泛,应在特定的契约关系研究组织的程度特征。

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对正统经济理论的挑战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拓宽了正统理论的研究范围。正统理论将企业视为黑箱,而交易费用经济学打开了这一黑箱,讨论了生产的制度结构问题。第二,新制度经济学比起正统理论的假设更为符合现实(注:这并不是说符合现实的假设就比不符合现实的假设更好,一个理论的预测能力才是判断理论优劣标准。交易费用经济学在更为现实的假设之上,对正统经济学原先涉及的问题作了更深入的研究,因此前者比后者更为可取。),使经济学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讨论更为深入。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受到交易费用的影响,这是因为,交易费用导致制度结构的选择的不同,而不同的制度结构必将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产生不同的影响。由于正统理论忽视了交易费用,不可能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就资源配置而言,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较旧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理论最大的不同在于,后者忽略了交易的成本。事实上,交易的成本是因为交易要耗费资源引起的,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从而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

而在新古典经济学那里,并没有交易费用的位置。“在那里,交易发生在空间的一个点上,并且是在瞬间完成的;参加交易的人都是具有完善理性、全知全能的人;他们之间的交易一拍即合,并且从不翻悔……新古典经济学的世界是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确实给经济学的发展带来了不少便利,它使新古典经济学在形式化和数量化方面取得辉煌的进展,但同时也为之付出了代价——缺少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盛洪,1996a)“交易费用使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结合了起来,它使人们可以用前者的成熟方法去实现后者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学从一个较为虚幻的世界走向了现实的世界,从市场的狭窄领域向社会的一切领域进军。”(盛洪,1996a)

第三,新缺席经济学中对不完全契约的讨论,以及剩余控制权问题的提出,使得制度安排的研究能够更加深入。

五、遭遇挑战的经济理论对公共财政论的影响

遭遇挑战的正统经济理论必将对财政学产生影响,这是由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所决定的。作为经济学的分支,财政理论分析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一致的,同时它还要大量地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这样,经济理论遭遇挑战,就意味着公共财政论也在所难免。

1.企业与市场的一体化理论对政府与市场的一体化理论构建的影响

财政学研究的是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部门的活动范围限于市场失效领域。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公共部门(政府)的活动,也是一种交易活动。但这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活动。政府活动体现了政府和作为纳税人的个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个人向政府缴纳税款,政府为个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种产易必然也是存在交易费用的,这些交易费用主要包括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的费用和公共部门(政府)的运行费用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虽然自研究企业和市场的替代关系起,并将替代原因主要归于交易费用。交易是在一个又一个契约的背景之中完成的。这与公共财政论中研究政府与市场的替代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前已述及,有一种国家观将国家(政府)视为人们之间签订的契约。因此,政府与市场关系,实际上涉及的也是一种契约与另一种契约相互替代的问题。我们说,政府活动应局限于市场失效领域,市场失效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交易费用在这些领域太高了,同时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一种交易费用更低的契约,因此表现出市场失效。另外,张五常认为企业取代市场是以一种市场取代另一种市场的看法也是有启发意义的。现代社会中,由于民主化程度的增加,政府活动大致可以视为平等的个人之间在一个特殊的领域中所进行的市场交易活动。事实上,布坎南等早已将市场交易理论引入财政学。但由于布坎南对交易费用的看法所限制,以交易费用为核心的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真正得到应用。从交易费用是否增加的角度,研究政府活动,将是有利于政府活动的实证分析。

2.新制度经济学的行为假定也必然成为公共财政论的行为假定

虽然经济学上一直有行为假定是否应该符合现实的争论,但就理论的发展史来看,理论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理论解释现实的能力的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更为符合现实的行为假定比起原先的行为假定是进了一步的,这当然需要一个前提,即在更为符合现实的假定的基础之上建立的理论,应该比原先的假定基础之上的理论更为深入,或者说拥有不亚于它的解释问题的能力。就这一点而言,新制度经济学做到了。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都是与现实一致的,能够通过现实的统计检验。有限理性是对完全理性的发展,完全理性意味着人们能够理解一切,很明显这不符合现实。人们无法获得完全的信息,即使能获得完全的信息,也缺乏处理全部信息的能力。(注:现代社会较传统社会,有着更为丰富的信息,但信息污染、信息综合症等问题也是只有在前者才可能出现,也清楚地表明了完全理性假设的不现实性。)机会主义行为假设,暗示了人们只要有机会,就想为自己谋取尽可能多的利益。虽然从传统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中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但毕竟不如这一点直接。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假定,将有助于解释人们在公共决策中的行为。

3.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对公共财政论也是有启示的

公共部门的活动必然要涉及政府支出问题,如现代社会中的政府采购问题。就政府采购问题而言,与企业是选择在市场购买,还是自己生产问题有着相似之处。政府是从市场上来购买商品和劳务,还是自己生产这些商品和劳务,在这里,政府和企业就没有什么不同。这实际上表明了我们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来解释公共产品的公共生产和私人生产问题。当由公共部门来组织生产的交易费用低于由私人部门来生产时,就可以公共生产取代私人生产。有一些政府需要的商品,由于在生产上存在着资产的专用性问题,运用这一理论可以更好地解释现实问题。

4.新制度经济还还对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理论有着启示

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涉及的并不是所有权的变动,而是控制权的转移。格罗斯曼—哈特—穆尔模型对剩余控制权的强调,对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应如何配置资源,以节约交易费用,有着直接的启示作用。剩余控制权理论是对剩余索取权理论的发展,由于后者强调所有权因素的作用,对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的启示不如前者那么明显。这一点于公共企业(国有企业)的改革有着直接的借鉴意义。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有关组织理论,特别是威廉姆森等对企业内部结构的研究对于公共部门管理理论有着直接的启示。

5.新制度经济学对公共财政论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

现代国家基本上都是代议制国家。个人(选民)犹如市场中企业的股东,政府犹如市场中的企业,政府雇员(管理者、或官僚)就好比市场中的企业经营者。这样,就很容易将交易费用经济学应用到这里。只不过,在公共部门活动中,投票代替了货币支付。对于其他方面,则政治活动与市场活动相似。对于公共部门的活动采取了市场的研究方法,这是布坎南等开创的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内容。将公共部门的活动,也视为市场活动,是极其有利于本来是在研究市场活动中产生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公共财政论中的应用的。

6.新制度经济学对公共财政论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深度的影响

微观财政学主要涉及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与正统的微经济理论(价格理论)一致的,但它缺少契约安排对这两个问题的影响的分析,这必然在财政学中得到体现。布欣南说过,经济学研究的是契约问题,而不是选择问题。这种说法存在偏颇,但它指出了正统经济学在研究契约问题上的不足。制定实际上是一种契约,缺少契约安排的研究,指的就是缺少财政制度安排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影响的研究。正统的公共财政论研究了税收等财政制度对个人的影响,但就个人对财政制度的影响而言,则研究得很少。

正统经济学对资源配置问题作了研究,但就研究的视角而言,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国家(政府)在市场扩张中的作用就是正统理论的缺陷之一。“国家一旦出现,就对交换的资源配置的空间扩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盛洪,1996b)

国家的出现与交易费用的增减存在着联系。市场交换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安全保证,这种保证,如果没有国家的存在,私人只能自己保护自己,每个人为自己财产的安全,需要支付成本。这就增加了交换活动的交易费用。虽然国家的保护也不是免费,也是存在着交易费用的,个人还得为此支付费用,但若由国家来履行这一职责,由于国家保护的是全社会,因此,它可以发挥规模效应,从而节约单位交易费用。国家保护使得交易费用降低,这对社会资源配置空间的扩展是有好处的。分工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分工程度越深,专业化水平也就越高。而分工受制于市场。(注:亚当·斯密早在《国富论》中就讨论了这一原理,斯蒂格勒在其论文《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中将这一原理称之为“斯密定理”。)。市场范围的狭窄是不利于分工的发展的。国家保护促进了市场范围的扩大,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效率大大提高,这种收益是远远超过国家保护所费的成本的。一方面,国家保护较私人保护有效率,这就节约了交易费用,增加了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保护促进了市场范围的扩大,“市场半径”(注:关于“市场半径”,据汪丁丁教授所言是由周其仁教授提出的。)的延伸还会增加收益。当,这里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即国家替代个人并不见得都会减少交易费用,这就要看是什么问题,有时国家替代个人(市场)的结果甚至是交易费用的不断增加,从而对社会资源配置造成不利的影响。也就是说,国家的作用有时是消极的。这是因为“抽象的国家和具体的政府或君王是两回事”。(盛洪,1996b)国家可以建立其适应市场需要的秩序,也可以破坏这一秩序。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国家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就是探讨国家替代市场是否减少了交易费用问题,至于资源配置中应该让市场还是国家发挥作用,就取决于二者对交易费用因素的影响了。

六、结束语

现在,我国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的公共财政,由此,必然要借鉴公共财政论。但是,公共财政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当中,我们不能以僵化的观点进行借鉴。这也是本文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与公共财政论的发展问题最主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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