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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医疗纠纷成因及对策

时间:2022-09-26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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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医疗纠纷成因及对策

通过法医临床鉴定研究当前医院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相关解决措施,从而为促进患者保持稳定心态,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技水平提高,并为患者进行有效恢复提供理论依据。方法:以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为统计时间段,对本地区的医疗事故及纠纷资料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患者进行统计,共选取60名患者,其中有30名通过法医进行相应的医学鉴定;而另外30名则是选择了非医学鉴定的方式。60名患者分为两个小组,按照对照试验的原理进行对比研究,其一观察组为选择法医临床鉴定的30名患者,而其二对照组为选择非医学鉴定的患者。根据这两组的患者医学鉴定和非医学鉴定的恢复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实时跟踪其医学鉴定后的恢复情况,并作出数据统计,比较研究法医医学鉴定引起纠纷的原因。结果:将观察组与对照组中患者医学纠纷的原因进行有效对比研究,并对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对比得出,观察组患者相应的统计数据要低于对照组患者,且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从收集的60名患者的对比分析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知情权遭到忽视、医务人员医术不到位、违反规定操作、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医疗器械相对落后及相应的医疗科室不规范。结论:针对选择法医临床鉴定的患者,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知情权遭到忽视、医务人员医术不到位、违反规定操作、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医疗器械相对落后及相应的医疗科室不规范,因此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方式能够有效的解决以上问题的出现。本研究内容结合医疗纠纷中常见的法医临床鉴定结果及鉴定以后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列举分析,利用对比试验的方式进行分析,找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进而为指导避免相应医患纠纷现象做指引。

一、资料与方法

(一)基本资料

从时间上考虑,选取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来在本地区有医疗纠纷并进行治疗的患者;从患者数量上进行考虑,以选取的60名(其中30名为对照实验组,且未经历法医临床鉴定)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对这60名患者按照治疗方法的不同进行分组,选择进行法医临床鉴定的30名患者为观察组,选择非法医临床鉴定治疗的30名患者为对照组,展开对比研究。从年龄及性别组成分析,,年龄35~64岁,平均年龄(51.24±6.48)岁,观察组30例,男性16例,女性14例,年龄35~66岁,平均年龄(50.13±5.49)岁。对于两组选取患者的性别、年龄等基础信息统计,得出的分析因子值P>0.05,几乎无差异性,所以其基础信息对比统计意义较小。

(二)一般研究方法

结合对照组和实验组患者的医学鉴定档案,比较分析每个患者进行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原因,鉴定经过及各种鉴定后的指标,并进行统计形成数据表格,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对比分析的结果找到相应的发生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另外,在进行相应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结果结束以后,对整个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内容进行准确分析,并找出相应的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式及办法。

(三)观察指标分析

对两组患者进行医学鉴定档案的回收搜集,对比分析两组患者中法医鉴定原因及鉴定后的指标分析,并对法医临床鉴定后的纠纷解决情况进行对比。统计两组患者纠纷发生的原因,以及对纠纷的调查数据,从而形成有效的原因分析。主要涉及到的观察指标有死亡纠纷原因;引起纠纷发生率。(四)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22.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并对其实施统计学的分析,若最终差异显示为(P<0.05),则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分析

(一)死亡纠纷成因

从本次研究中发现,死亡患者的数量为6名,并对其中的3名进行了相应的法医尸检工作,从而反应了整个法医临床鉴定的比例为50%,在相应的法医临床鉴定的过程中,将整个的法医临床鉴定的纠纷的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分析,并出具了明确的鉴定的意见。而未进行相应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人数中,可以分析出相应的比例为25%,其中对于整个的数据分析进行相应的分析得出,根据统计学的相关定义及分析得出,其统计学意义为(P=120.0000,c22=0.0000)。在死亡的原因上,从整个研究的内容上进行分析,从而实现了在相应的器官损伤的过程中对整个数据结构的分析,实现了整个数据结果的有效性,其中器官功能的衰竭类的疾病患者的数量为2名,占据的比例为33.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数量为1名,占据的比例为16.67%。

(二)两组患者发生相应的法医临床鉴定纠纷的情况对比

观察组患者出现法医临床鉴定纠纷的情况(25.00%)明显少于对照组(10.00%),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三)涉及到医患纠纷的法医临床鉴定结果分析

本次案例的研究涉及到当地医院的相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及相应的一级医院的数量分别是5家、3家、1家,使用相应的影像医学比较后显示,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之间相关的间接关系等相关的关系为主,进而形成了相应的占比69.05%,两者之间的差异性具有有效的统计学意义(P=29.6151,c2=0.0000)。对于涉及到的相关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关结果分析,对比分析得出相应的结果分析,主要涉及到相应的告知不充分、检查不全面,麻醉不当、病历书写不规范、违反规定操作、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等,导致对整个病情认识出现偏差,进而引起诊断错误,或治疗不当,引起不良后果、最终引发医疗纠纷。

三、讨论

对于医疗纠纷来说,法医需要对医疗过程、药物、预后,医疗工作所涉及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刑事、民事后果等进行相应的案件分析,这是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常常遇到的问题,而法医临床鉴定是有效的解决这种纠纷的重要方式及手段,尤其是对引起整个医疗纠纷的原因的分析,医院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有效的防止及避免医疗纠纷,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对整个临床医学诊断的相应结果进行分析,通过对整个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关流程及主要的治疗诊断的过程进行分析,为法律诉讼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而制定正确治疗计划,进一步治疗,减轻法律后果。对于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关内容及原则进行分析,其首先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关的内容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关部门的委托,由社会上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其次,需要对整个委托的相应机关所提出的相应需求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需求,进而实现对整个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关需求。对于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内容及结果进行相应的分析,并对其涉及到的相应鉴定范围进行分析,有助于鉴定技术人员对相应的鉴定因果关系的分析,进而实现对整个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应的规范化分析,从而实现了整个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应要求。从整个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相应内容上分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的责任,最常见也是容易理解的关系是由直接的因果关系导致的完全责任,按照其法医鉴定的事故参与度,存在100%的影响因素。这其中的原因是,医疗结果的发生完全由医护过错和操作失误引起。如检查人员在报告单上误将左上肢,写为右上肢,导致手术误将右上肢切除,致病人残疾;护士静脉输液错误引起过敏性休克死亡等,通过法医临床医学鉴定分析认为事故的原因由医院方引起。其次是责任的因果关系,对于整个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应结果进行分析,使得患者在就医治病的过程中,由于相应的不规范医治,从而导致相应结果引起,同时与患者自身的疾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一后果是医患二者共同作用而出现的,具体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案例具体分析。比如说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因其在手术术后,在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生理反应时,而没有同医生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的不良后果。如有一例患者严重脑外伤手术后,护士将口服营养液静脉输入,导致病人高烧、肺部、脑部感染死亡,由于脑损伤和误输后严重感染均可引起死亡,故法医临床鉴定分析认为事故参与度为50%.另外就是参与度25%左右的间接因果关系,主要原因是内因。通过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结果的分析,从而发现对整个医疗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的影响因素,进而实现了对患者的紧急处理,和过错责任的认定。如在某医院内,某个护士可能会误把少量酒精当做葡萄糖输入到相应的患者体内内,进而会导致相应症状,患者最后死亡,这需要是对于整个临床的资料进行分析,如果患者患有严重肝脏疾病,少量酒精不能引起严重疾病和后果,但可以加重病情,其间接的因果关系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其参与度一般在25%左右。还有一种间接的因果关系,其是和相应的辅助因素相关联的。由于患者在进行相应疾病的就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或者并发症所致,这与相应的治疗过程并没有太大的关系,通过对整个治疗行为的有效性的分析,从而实现对法医临床鉴定引起的纠纷的一种证明信息的传递,换句话说,疾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病人本身的原因所致,这是内因的影响;另外就是医疗行为,其是外因及次要原因的体现,是导致整个法医鉴定结果的不良现象发生的外部因素。除了上面所说的因果关系,临界型因果关系以外,还存在一种关系即无因果关系,其是与因果关系之间相结合的关系类型之一,因此需要结合相应的医学鉴定结果进行分析,这种无因果关系的相关法医鉴定结果的分析,表明的是不良的后果是由病人自身导致的,并不是因为正常流程下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结果导致的,而有的患者主要是因为个体身体素质的影响导致的。就这些因果关系我们已作出了详细的论述,下面就其相应的原则及其应用提出一些观点。原则的制定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适当合理的原则才能有效的避免医疗纠纷的出现。

四、结语

在相应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实践过程中,法律上对于相应的纠纷事件的判断主要依附于法医的鉴定结果的真实性,但是从医学的角度考虑,法医鉴定是医学上必须要保留的,其是从事法医鉴定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意识及法律约束的道德规范。因此,在法医临床鉴定纠纷成因分析时,要切实做好纠纷患者档案的回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保留原始数据,进而对比分析法医临床鉴定引起纠纷的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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