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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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潜力后劲在“三农”,并提出要以创新为抓手,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湖北省是农业大省,进入21世纪以来,湖北省顺利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其农业经营模式也经历了不同时期的重要演变,农业经营模式演变离不开制度改革与技术进步,始终围绕解决农业生产力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展开。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稳步发展,结合时代背景,需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同时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这是由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以及阻碍现代农业发展的深层矛盾决定的[1]。农业经营模式变革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本研究以湖北省为例,分析湖北省农业经营模式现状,借鉴国外典型国家农业经营模式,为湖北省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思路与想法。
1湖北省现行农业经营模式类型
1.1散户经营模式
散户经营即以分散的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劳动生产,散户经营使农民拥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是随着各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出现,分散的小农户经营凸显出很多局限,特别是在中国实行农业现代化之后,小农经营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且没有技术支持,仍从事原始农业,不利于农业的技术进步;小农户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且思想保守,在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不当使用会造成土地肥力低下,并且缺乏创新意识;最重要的是分散的农户将土地细碎化,不利于开发土地的经济价值,阻碍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收益。可以明确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方式仍将是湖北省农业经营模式的重要部分。但是必须要实施小农户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高小农户的综合素质,实现小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连接[2]。
1.2大户承租模式
专业大户即为专门从事种养业或者农业生产服务,具有一定规模但是还未达到家庭农场标准的农户。随着工业、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这也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这时农村出现许多土地撂荒问题,一些农业能手也开始大量流转分散的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最初以种养业为主,随后逐渐向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转变。大户经营的劳动力充足并且思维活跃,它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提高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破解了小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的问题[3],推动了农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使得一部分农场农民能够先富起来。但是该模式后期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土地租赁关系不稳定与土地承租期较短,影响了大户经营的积极性;其次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在生产布局方面难以形成合理化;最后是大户经营实际上也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缺乏资金、技术、信息的支持,抵御市场、自然的风险仍明显不足。大户承租模式是顺应城镇化进程而出现的模式,实践证明它是农民积极探索,实现农业发家致富的典型模式,在后期的发展中,应当去克服该模式在生产中的困难,实现大户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1.3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实行,催生出了“公司+农户”模式的应用,这种模式解决了农民经营土地资金不足、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提高了农民收入与种田的积极性,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企业与散户的沟通成本过大、农民与公司地位不对等,导致农民与公司之间利益分配不均。随后湖北省逐渐流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企业、生产基地与农户紧密联合形成一个农工贸生产体系,基地一般地理位置优越,具有优良的农业生产能力并且能够持续大量提供某类农产品,它弥补了“公司+农户”的不足,基地作为一个中介组织,能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专业化的生产,代表公司约束监督农民;同时基地也能为农民提供保障,有利于农户参与农业后续的生产,延长了农户的收益。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得益于企业拥有后续发展能力,在品牌、加工、销售环节拥有一定知名度,湖北省监利县的福娃集团、湖北劲牌酒业有限公司都是湖北省著名企业,都是采取该模式。并且该模式近年来兴起较快,特别是那些非农企业开始涉及农业时基本都采取这种模式,例如阿里、京东、碧桂园、拼多多等企业通过合作、项目扶持、示范基地等方式纷纷建立了示范农场。
1.4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常见的经营方式。龙头企业凭借着对市场的掌握,决策着农业生产什么,能够有效解决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技术、资金生产资料问题;合作社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上连市场下接农户,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能够有效减少双方的沟通成本,在生产中指导农民种什么、怎么种;而农户在该模式中能够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该模式的优点就是上下一心,垂直化经营。并且该模式中合作社一般依托龙头企业而成立,公司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相对简单;但若公司与合作社是合作关系就要注重双方的利益联结方式,这种情况下双方大多以订单农业的方式进行合作,并通过合同互相约束,企业为合作社提供合理的市场分析和资金技术设备等支持,合作社则需按照企业的市场要求、生产标准,按时按质提供相应农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与农户的接触就少,农户的生产利益与合作社紧密联系。
1.5乡村旅游带动模式
乡村旅游将农业产业链成功延伸至第三产业,是农业产业链拓展的高端形式。乡村旅游以一定的乡村空间为依托,充分开发乡村独特的自有资源包括地理位置、人文历史、气候条件、民俗风情等,通过对乡村进行规划设计,形成具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它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价值,首先解决了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农业的季节性问题,能够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的附加值,有效带动经济的增长;其次是有效激发乡镇的旅游资源,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条件的改善,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更有助于城镇化的发展。乡村旅游的类型多样,主要归类为以下4种:一是风景观光型,该类型的旅游模式想要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必须要有足够突出的旅游资源与乡土特色;二是休闲体验型,该模式以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乡村生活为主,对资源条件要求不高,对乡村的基础设施以及配套服务要求较高;三是民俗文化型,以独特的风俗习惯、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吸引旅客参观,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适宜发展该模式;四是运动+健康疗养型,这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一般集运动休闲、文化、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体现了人们追求健康生活、享受休闲娱乐的美好愿望。
2国外农业经营模式分析借鉴
2.1美国农业经营模式
美国的耕地面积占国土资源的20%,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仅占总人口数的2%[4],人少地多的现象促使美国农业形成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场经营,美国农业经营模式以高科技、高效率、规模化和社会化而闻名。但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进步,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另一方面也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化学制品的高频使用,机械设备对土地地力的损害、土地污染科技的不稳定性以及资源匮乏等,这促使了美国群众开始寻找替代工业食品生产系统的其他生产模式[5]。订单农业是美国农业经营模式中主要模式之一,它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通过买卖双方提前签订生产合同能够避免农民生产的盲目性,也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6]。而美国社区支持型农业(CSA模式)就是美国订单农业最新发展状态,董欢等[7]认为CSA模式是由健康饮食需求而诱致的制度创新,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是出于“自利”原则而做出的选择,具体是通过订单的形式,消费者提前预付定金,农场按照订单进行生产,并按时为社区提供低于市场价且高品质农产品。该种模式的优点是通过资金预付,在农场与社区间建立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即满足了消费者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又减缓了农场的成本。社区农业刚起步阶段,农场主要向居民提供一些保障健康的绿色蔬菜、水果,随着人们需求的多样化,许多农场开始提供肉、蛋、奶、酒、水产品以及加工制品和包装食品,配送方式也从单一的农场配送增到社区仓库配送、市场销售以及网络销售。随着农场食品供应周期长、品种不全等弊端凸显,促使着农场开始创新,进行多农场的联合经营,这也启发了社区农业的社会价值,实践表明该模式除了供给健康食品外,还产生了保护生态环境、改进乡村生活方式、促进农业文化和城乡交流等延伸价值。
2.2日本农业经营模式
相较于西方国家,日本与中国有着更为接近的农业状况。日本农业生产注重农业与环境相结合,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发展有机农业的国家之一,日本有机农业非常重视土壤改良,认为良好的土壤肥力不仅可以解决大部分病虫害问题,还能保持农产品的绿色健康,待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得到了提升,日本农业转而发展起了精致农业,日本的精致农业不仅体现为外包装的精美细致,在生产管理过程中也有着非常细致的管理手段,注重“外在美”的背后是日本农业对高品质的不懈追求[8]。另外日本国土资源狭小而城市化进程快,都市农业模式也应运而生,都市农业的生产不拘泥于田间,它充分利用了在都市大厦之中小块、分散的土地资源,当然这离不开日本对农艺和农机的高度利用。而这种模式正符合日本学者村奈良臣提出的“第六产业”农业经营模式,该模式是在总结日本国土资源狭小、生产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提出的,能够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9]。日本政府非常支持“六次产业”经营模式的实施,在涉及农产品生产科技、农业合作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等多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完善推进机制。该模式重点打造了一个“地产地销”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一般以生产地或周边邻居地域为销售范围,这既可以保障农产品的新鲜、安全品质,也减少了运输成本。在这个“地产地销”模式中,农协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日本农协是一个农民互助组织,除了对农户提供助产助销外,还对协会成员的农业教育、农村生活、公共基础设施、保险、金融、社区建设等一系列事务进行帮扶[10]。除此之外,日本政府注重金融、科技、人力的投资,在农业价格保护和补贴以及灾害保险方面力度很大,注重农业技术攻克和农民职业素质的培育。
2.3经验总结
美国的农业经营模式一直以家庭农场经营为基础,以“石油农业”这种生产方式著称,走的是无机农业道路,使得农场在高度机械化的辅助下产量极佳,不仅能够供应本国需求还能大量出口,湖北省的江汉平原拥有广袤的土地,可以借鉴这种机械化发展。而在“石油农业”这把双刃剑下,美国通过大量投入农业科研来缓解该模式带来的弊端,后期发展的订单农业应用广泛,该模式的应用将解决中国多年来农民的生产和销量问题,而社区支持型农业(CSA模式)则加大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充分发挥了农业的社会功能。日本的有机农业通过对土壤的改良,从源头上解决了大部分植物病虫害问题,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走的是可持续绿色发展道路,符合现代人对绿色健康食品的要求;而精致农业则有力地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民拥有更大的效益,都市农业和第六产业农业经营模式是日本克服自身土地资源不足、旅游资源有限,实现农业三产融合的典范。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资源禀赋都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后续的发展中,湖北省将会充分吸收国外优秀的农业产业模式经验,结合自身特点走一条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
3湖北省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路径选择
3.1一二三产业融合模式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而日本“六次产业”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三产融合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高效农业的重要模式。对湖北省来说发展三产融合是延伸农业经济、拓宽农民增长渠道、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湖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要有3种方向:一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的一二三融合发展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主要依靠地方特色产业,通过品牌申请、精深加工、包装设计,开发增值服务价值延长产业链。典型地区就是恩施茶叶,恩施大力支持全州茶产业的发展,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生产不同品种的茶,并且大量培育本土茶商以及招商引资许多企业,目前已经形成“恩施玉露”“伍家台贡茶”“来凤藤茶”等著名品牌,并且依靠茶庄、茶园大力发展旅游业,配合恩施独特的自然优势,带动茶全产业链的发展;二是以工业企业为主导的二三一融合发展模式,湖北省的鸭子很出名,有“周黑鸭”“小胡鸭”“绝味鸭脖”等多种品牌,本地人送礼、外地人买特产都少不了鸭,正是如此促进了鸭产品的精深加工,同时带动了前端养殖业与后端的产品服务,该模式除了要拥有独特的农产品资源外,主要是依靠企业在产品研发上下功夫,通过品牌效应做大做强;三是以休闲服务业带动的三二一产业发展模式,又称旅游服务带动型,近年来在世界农业经营方式中脱颖而出,在美国和意大利实施效果明显,该模式与社会现代化的进步相伴而生,充分将现有的农业资源与旅游资源相结合,在娱乐、餐饮、住宿、特产消费等方面提供多样化服务,通过满足消费者亲近自然、走进农业的需求而带动农村经济的提升。
3.2农业科研机构+基地+农户模式
未来的农业归根结底要解决经济效益问题,就是要通过农业科研院所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通过精耕细作达到增产增效。农业科研机构包括各省市的植物保护研究所、水土保持研究所、农业科学院、农学类高校等,这类机构具有高尖端科研人才,具有攻克农业难题、研发高效产品、推广新技术、提供技术服务的职责,通过科研院所与基地的结合,既可以落实成果的转化,又能实地指导农户进行科学生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农业科研机构+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引导型,机构承接政府部门的涉农项目,以公益类形式,为基地和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二是校企合作型,农业研究高校为基地提供新研发品种以及生产技术,基地负责生产、加工、销售,双方实现互利共赢;三是示范基地型,农业科研机构承包基地进行新品生产或者研发工作,农户主要以工时或者每亩收益计算工资。在这个模式中,首先一定要充分发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农业专家的作用;其次是要深化各方的合作,推进农业科研机构与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其他科研机构之间的结合,发挥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发挥企业市场风向预测作用,发挥家庭农场、合作社的聚集土地、劳动力的作用,规模生产功能。
3.3互联网+基地模式
互联网企业拥有大数据识别功能,能够精准分析消费者需求;企业拥有线上线下双平台,能够实现大规模销售农产品;并且很多互联网企业拥有自己的物流配送系统,能够保障农产品的安全运输。互联网企业擅长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品牌化、精准化农业,阿里旗下的盒马鲜生积极发展生鲜电商产业,它与多个优质的农产品基地建立了合作关系,品牌覆盖粮食、果蔬、生鲜水产、肉蛋禽、鲜果等多种类;京东在2018年也开始推出京东农场,旨在与优势农产品合作共赢;在疫情之后,更是涌现了一大批的互联网公司进驻农业领域发展社区团购,比较典型的有拼多多旗下“多多买菜”、滴滴打车的“橙心优选”、以及叮咚买菜、兴盛优选等,互联网与农业的强强联合也是现代化农业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互联网与基地之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利益联结方式:一是合作关系,由基地完成种植生产、加工包装服务,互联网企业主要进行产品销售与物流配送,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形成紧密约束,第24期基地必须保证农产品品质,而互联网公司也需要保证农产品不低于市场价销售且农户有利可图;二是承包关系,由互联网公司承包基地生产,基地与互联网依靠订单的形式进行生产,农户在该过程中除享有生产过程中的收益,在加工、运输方面也能享受一定收益;三是代理关系,以基地生产为主,互联网企业只进行产品代卖并按点提成,可允许多家互联网企业参与代理售卖。在“互联网企业+基地”模式中,一是要注重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提供政策鼓励来支持互联网企业的入驻;二是要拥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因地制宜去发展农业,而不盲目跟风;三是对基础条件包括水电、交通网络、道路这些设施有一定要求。除此之外还可以积极探索互联网企业与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拥有丰富的经验,双方深化合作更能够实现互利共赢。
3.4合作联社模式
日本、韩国的农协组织以及中国台湾的农会都在农业发展中起着很大作用。农协主要提供技术指导、生产资料的供应、商品流通以及金融保险服务,日本成立了专门的农业金融机构为农协提供贷款,并且农协还能参与国家政策制定;而中国台湾农会是一个非盈利的社团组织,成立之初是为增加农业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后期逐渐演变为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为宗旨,工作范围也由简单的农业生产延伸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实践表明,农业组织适合以小农户生产为主的国家(地区)。而中国主要是兴起农业相关的合作社,湖北省的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形成的生产互助社,主要以集中购买农资、统一销售为主,后期逐渐出现了一些农业流通社、供销社、信用社,这些统称为社会化服务合作社。目前的合作社基本单社经营,并且社员基本由村委会、农户以及少数技术人员组成,不利于农业的大规模发展。发展农业联社可以形成更大的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联合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联合方式是同种类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或生产服务者进行联合,对内提供统一的生产指导和服务标准,对外统一品质保障和供应保障;第二种联合方式是不同种类的合作社进行联合,例如某一类产品的生产合作社与其专门的服务合作社联合,这可以是多对多的,一个生产合作社可以对应多个服务合作社,一个农业服务合作社也可以为多个农产品生产合作社提供服务;第三种联合方式是以某类大型的销售服务类合作社牵头,对上联结市场、企业,对下联合各小型的生产社和服务社,作为综合型的服务桥梁,该类服务社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第四种就是担保联社,首先合作社内部通过用户的申请、筛查挑选出一部分有担保能力社员,以联社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在该联社内的成员均可享受联社贷款优惠,这种联合方式少不了政府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的扶持。
4对湖北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相关建议
4.1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引导土地规范流转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前提条件是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但是这种长久不变的承包权与发展规模化农业其实是相悖的,所以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是践行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基础。现行的土地流转机制存在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用途界限不清晰、价格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以及农民不愿流转土地的意愿,这些都反映出了中国土地流转机制的弱势以及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健全[11]。可以通过内外双重措施来改善,对外完善相关的土地制度,明确土地的各类用途,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完善土地的价格评价机制,培育一批专业的土地管理技术人才规范市场。对内首先是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包括土地用途、价格、政策法规、流转流程等;其次要在土地流转中保障农民的权益,可以通过法律以及道德进行约束;最后健全农村社会的保障体系,让农民的最后保障不再是土地,而是社会保障体系。
4.2深化农村金融与保险制度改革
中央多次提出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在2020年更是提到了建立县域银行机构服务“三农”的意见。现在的农村金融制度主要存在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不稳固以及金融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企业、农户身上就是“贷不带款、难贷款、难还款”这三大问题。“贷不到款”是农村金融不健全问题,对此要解决贷款机构问题,要增加涉农贷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增加农业贷款的金融产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其次是“难贷款”,对此放宽贷款条件,在过去贷款主要针对粮棉油等大农领域,现在要将农林牧渔都容纳到贷款的范围,针对不同种类、不同大小的借贷方出台适宜的贷款措施;最后解决“难还款”问题,农业的弱质性使金融制度必须要考虑到风险问题,对此应该借鉴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制度,一是出台相关的农业保险制度与赔付制度,加快农业保险机构的设立与市场监督体系的完成;二是拓展农险的覆盖范围,延长农业保险领域,从粮食生产领域、加工到农产品销售领域,开发不同种类的农产品保险;三是加快建立农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再保险制度,开发农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4.3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要实现农业经营模式的创新,必须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职业培训放在首位”。最终所期望的目标就是选拔一批懂技术、会经营、擅管理的“土专家、田秀才”。湖北省要积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首先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在有不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有专门进行农业培训功能,它们通过实际生产获得丰富的经验,在培训中更能接近农民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其次是充分发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农业专家的作用,通过开办知识讲座、参观实验基地、培训考核等方式,培育一批真正懂科学、会技术的农业生产者;最后就是专业案例培训,在生产过程中,涌现出不少优秀的个人、合作社或企业,通过实际案例对农民进行培训,有利于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农户学习的心态也大幅度提升。
4.4加强党政机关的引导作用,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8年聚焦“三农”,指导着中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目标的实施,加强党政机关对“三农”的扶持,对“三农”发展至关重要。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创建,目前湖北省主要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兴修灌溉、排水、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水利工程,改良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利条件,使之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减免税收、地力补贴、金融扶持吸引大中型企业进入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金融等各领域,通过人才引进、就业补贴、创业补贴以及思乡情怀吸引科技人才、毕业生、青壮年劳力返乡就业创业;三是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的服务,出台相关文件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资产评估登记办理问题,以此加强其融资贷款能力;四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征地转城镇农户,以及户口在农村、人不在农村的居民,不断提高农村的城镇化水平,在医疗、教育、衣食住行等方面满足消费者,通过共同努力,将农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生活空间。
5小结与展望
本研究围绕湖北省农业经营模式进行探究,了解湖北省农业的发展历程,在分析总结下提出了对农业模式新的想法。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将农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这个过程必将任重而道远。湖北省有足够的人口优势、地理优势以及经济条件、资源条件,是有能力实现农业三产融合,未来湖北省的农业发展必须要立足科技,以提高生产力和产品质量即“高产、高效”为重点,以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品牌化建设为目标,各州市要因地制宜形成区域特色,汇聚成湖北省农业的亮点,做中国农业的典型。
作者:罗有 樊帆 单位: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