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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法3篇

时间:2022-12-22 10: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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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法3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1

1灌区概况

宝鸡峡引渭灌区,西起宝鸡峡口,东到泾河右岸,南临渭水,北抵渭北高原腹地。东西长181km,南北最宽处达40多km。灌区由1937年建成的渭惠渠、1958年建成的渭高抽与1971年建成的宝鸡峡塬上工程合并而成,设施灌溉面积291.5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82.83万亩,承担着宝鸡、杨凌、咸阳、西安四市(区)14个县(市、区)的农田灌溉任务。灌区主要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油菜、果树等为主,粮经种植比例为64,复种指数170%。灌区分为塬下(渭惠渠、渭高抽)与塬上(宝鸡峡)两大灌溉系统,现有引水枢纽两处,设计引水流量95m3/s;中型水库6座,总库容3.3亿m3,有效库容1.8亿m3;有总干渠、干渠、支渠、退水渠共107条,总长度1161.48km;各类骨干建筑物5107座;抽水泵站22座,总装机84台套2.69万kw,总抽水能力92m3/s;灌区现有斗渠1874条,长度2235km,农渠9858条,长度3730km;水电站4座,装机容量3.27万kw。是一个多枢纽、引抽并举、渠库结合、长距离输水、建筑物齐全的大型灌排体系,是我省目前最大的灌区。近三年均渠首引水量10.45亿m3,其中渠首灌溉和蓄库引水3.49亿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33.4%;水力发电引水5.79亿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55.4%;生态及应急退水1.17亿m3,占渠首总引水量的11.2%。三年平均渠首灌溉引水2.5亿m3,斗口灌溉引水1.5亿m3,灌溉面积350万亩次。宝鸡峡灌区建成投运,结束了渭北地区十年九旱、靠天吃饭的历史,对于改善关中西部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市场经济冲击农户种田积极性不高,各管理总站年平均斗口用水总量呈下滑趋势,灌区农灌斗口用水徘徊不前,灌溉效益得不到提高,农灌用水处于瓶颈期。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1)灌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现行的农业供水价格普遍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农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不强,给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带来障碍。(2)现行水价明显低于成本,灌区管理单位难以为继。宝鸡峡灌区目前执行自流终端水价标准为0.250元/m3,其中国有水价执行0.180元/m3,占省物价监审运行成本0.412元/m3的43.99%。末级渠系定价标准为0.07元/m3,占调查运行成本0.203元/m3的35%,致使灌区管理单位一直亏本运行,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3)田间工程维修养护缺乏资金保障,加重了群众浇地负担。四是末级渠系管水组织专管人员报酬低,村组管水组织瘫痪,供水终端运行不畅。综上所述,只有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使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才能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浇地负担,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2.2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可行性

借鉴发达地区农业灌溉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本灌区的实际,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势在必行。(1)灌区通过实施世行项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骨干工程输配水能力与效率大幅提升,灌区保障程度和抵御灾害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节约用水,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2提高到0.55。(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落实了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证了灌区工程基本运行,稳定了职工队伍。(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强。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颁布;2017年8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67号)发布,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颁布了促进农业水价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4)灌区硬件设施保障加强。通过近两年的水利灌溉配套工程项目实施,灌区量水设施齐全,工程设施配套较好,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3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方法与措施

3.1改革的目标

(1)完善计量设施,夯实工作基础。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在斗渠口设立量水堰,分渠口设立计量标尺,实行“斗口和渠道末端双标尺、同计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完成灌区用水户档案登记,为颁发水权证创造条件。(3)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在灌区供水终端全面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价格标准执行粮油作物标准。一般定额内用水,自流执行0.326元/m3,而超定额用水,超出部分自流执行0.352元/m3。(4)强化用水管理机制。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5)建立管护机制。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费用,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设施的良性运行。

3.2改革的方法与措施

(1)鼓励开展节约用水。支持利用地表水,合理控制使用地下水,推广小畦灌,减少无效用水,促进节约用水。(2)农灌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参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DB61/T943-2014),结合灌区目前的渠道状况、管理现状和耕作水平,制定灌水定额:小麦冬灌为140m3/亩,春灌120m3/亩;夏玉米一水110m3/亩,二次以后用水90m3/亩;苹果、梨树、桃树等经济作物冬、春灌为120m3/亩,夏灌100m3/亩。(3)农灌用水与农作物分类。(4)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5)实行节水奖励。对农户实际用水且末超出亩次作物灌水定额水量的部分,按0.03元/m3给予节水奖励,节水奖励由财政精准补贴资金负担。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2019年冬灌开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灌区全面铺开,按照中、省、厅、局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加强终端水价宣传、张贴公布水量水费、强化用水市场监管等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灌区群众的节水意识有效增强,农户积极平整改造土地,改宽垄为窄垄,有效提升了农田灌溉水利用率;(2)工程设施运行良好。落实了小型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新模式,加强了末级渠系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工程进行长期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提高长效管护效率,末级渠系工程完好率达到90%;(3)群众用水积极性明显提高。水费征收规范透明,加量加价等违规行为已完全消失,灌区群众彻底浇上明白水、放心水,通过2019-2020连续两年群众用水满意度调查问卷,群众用水满意率达到86%以上;(4)群众浇地费用明显降低。通过各管理站不定期深入农户加强新水价执行情况调查监督,群众浇地负担亩均下降8~10元,切实减轻了群众的浇地负担。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的思考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以来,从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益方面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田间渠道老化破损,还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农民群众对水资源危机意识的认识程度有待提高;渠井灌比例失调,降低了灌溉保证率,为了巩固改革成果,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要继续保持农业水价改革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1)要继续落实宝鸡峡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解读,各总站对管理站职工、末级渠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分类水价标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现场管理要求和计量计价方法。(2)继续做好指导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在全灌区所在乡镇、村组张贴通告,公开水价改革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3)加强水价水费收缴管理,水费收缴严格执行“统一票据,明码标价,开票到组,公布到户”制度,水费由收费员持证收费,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收取。(4)加强对末级渠系管理组织账务监管,加强对末级渠系管水组织收费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建立水费收缴台账,健全财务收入账目。并及时将灌季用水情况向农户公布。(5)结合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顿末级渠系管水组织队伍,把不适应改革要求的人员清理出管水队伍,完善有关水价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整顿水价管理秩序,制定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机制。

作者:王海燕 单位: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宝鸡总站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2

1灌区现状及存在问题

1.1灌区概况

长歧灌区位于广西防城港市,灌区涉及防城区、港口区两个区13个乡镇,其中包括防城区水营街道办事处、珠河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大菉镇、华石镇、那梭镇、江山镇、茅岭镇、滩营乡;港口区包括沙潭江街道办事处、王府街道办事处、企沙镇、光坡镇。灌区种植面积25.05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5.9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8.4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甘蔗、玉米、蔬菜等,其中水稻10.813万亩,甘蔗1.368万亩,玉米3.799万亩,蔬菜2.86万亩(复种)。

1.2灌区工程现状

长歧灌区内建有小峰水库大(2)型水库1座,三波水库、小陶水库等中型水库2座,另有小型水库39座,骨干渠系主要有长歧总干渠、长歧左干渠、长歧右干渠以及各水库分区的主干渠,田间工程现有配水渠道309km,配套建筑物174座。

1.3管理情况

防城港市长歧灌区包括国有水利工程水管组织以及末级渠系水管组织,其中国有水利工程水管组织包括长歧水利管理所、小峰水库管理所、官山辽水库管理所、三波水库管理所以及防城港市群峰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负责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运行维护、灌溉供水以及国有水利工程水费收取等。末级渠系根据实际情况由村委以及用水户协会管理,主要负责田间配水,支渠、斗渠、农渠渠系运行维护以及国有水利工程、末级渠系工程水费收取等。长歧灌区已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29个,用水户8743户,主要负责各个村内灌溉配水、末级渠系水费收取、末级渠系管护等。

1.4存在问题

(1)防城港市长歧灌区农业水权制度未形成,群众节水用水意识淡薄。(2)灌区总干、左干渠由政府投资和水务公司利用贷款在原有渠道上扩能加固,右干渠和农业灌溉支斗渠则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计划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灌区内渠系通过工程配套进一步完善,工程配套后灌区渠系建设基本完善。但是项目区尚未配套足够计量设施,灌区用水总量控制、分区管理无法实现;并且已有远传计量设施也存在数据查询、汇总、展示困难等问题。(3)农村税费改革后,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户普遍认为农业水费与农业税一样取消,水费收取存在躲、拖、赖等现象,运维水费普遍难以收取。经过多年来水利建设,长歧灌区渠系建设较为完善,水费收取逐步受到用水户的认可,特别是鱼塘大户、种植高经济价值作物的承包户均有缴纳水费的意愿,但由于灌区水费收取环境较差,又无明确文件支撑,农业水费目前零收取。(4)灌区供水管理。现状灌区供水全凭经验,什么时候放多少水没有准确管理制度,致使水量浪费较大。灌区干渠由水务公司建设,但供水对象包括农业用户与工业用户,不同行业间水量分配存在问题,供水公司与灌区管理单位协调调度不足,致使农业灌溉用水难以保障,特别是灌溉高峰期供水紧张问题更加严重。此外灌区由多个水源联合调度,由于未制定合理的灌溉制度,经常出现部分地方水量浪费,其他地方水量不足,造成实灌面积出现萎缩的情况。

2改革措施

2.1明确水权

农业水权主要根据当地供需情况分析确定。首先根据种植结构计算项目区需水量,然后根据当地各种水源确定可供水量,进而通过供需平衡分析。可供水量小于需水量的“以供定需”,将可供水量作为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依据;可供水量大于需水量,则按照需水量减去节水目标核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长歧灌区共分12个灌片,并细分为50个分区。长歧灌区总水权8449.89万m3,其中小峰水库直灌灌片农业水权63.75万m3,长歧左干渠灌片农业水权3557.78万m3,长歧右干渠灌片农业水权1662.48万m3,三波水库灌片703.93万m3,小陶水库灌片679.55万m3,官山辽水库灌片279.91万m3,三甲水库灌片192.50万m3,那湾水库灌片111.86万m3,茶山水库灌片180.63万m3,那桥水库灌片28.21万m3,林潭水库灌片33.86万m3,其他小型水库灌片955.43万m3。

2.2配套计量设施

根据灌区水权管理、灌溉管理需要,采用总量控制、分区管理形式,在各主要水权、干渠、支渠首部设置计量设施。其中主要水源、干支渠采用自动计量,其他水源、支渠采用人工计量。对于断面较小且具备条件建设特设量水设施的采用无喉量水槽量水。根据防城港市长歧灌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标准断面+水尺计量设施78套,标准断面+浮子式水位计计量设施10套,无喉量水槽+浮子式水位计计量设施5套。

2.3确定水价

水价形成首先通过进行各项目区水利工程与末级渠系供水成本计算,将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按照取水量分摊,得到各项目区的水价。再通过不同种植作物的收益情况计算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最后通过两步制水价、超额加价原理确定水价,并确定各项水费的具体使用单位与用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财〔2017〕24号)精神,按照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确保农民可承受的原则,根据工程性质、灌溉方式、作物种类的不同,实行差别化水价。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至少达到补偿运行维护费用水平,力争达到成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达到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达到补偿成本适当盈利水平。根据长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实际情况:长歧灌区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甘蔗、蔬菜等大田作物,因此国有水利工程水价以及末级渠系水价均按照运行成本水价执行,为便于灌区供水管理,各种作物采用灌区平均水价执行。经测算国有水利工程水价0.028元/m3,末级渠系水价0.023元/m3,终端水价0.051元/m3;折算为亩均形式:国有水利工程水价14.66元/亩,末级渠系水价12.31元/亩,终端水价26.98元/亩。定额外实行超额加价,超定额20%内国有水利工程水价0.051元/m3,末级渠系水价0.040元/m3;超定额20%外国有水利工程水价0.042元/m3,末级渠系水价0.035元/m3。城市供水采用国有水利工程全成本0.06元/m3。

2.4精准补贴

根据2018年落实的运维资金统计,防城港市水利局落实公益性管理费189.06万元,维修养护费156.3万元,此外收取城市供水水费140.00万元,合计485.36万元,远超水利工程补贴所需费用,因此长歧灌区采用市水利局补贴以及工业反哺工业双重保障形式进行。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灌区灌溉管理两费,包括两费金额、用途等,此外进一步明确工业水费用法与用途,通过工业水费建立市级农业节水奖励、精准补贴基金,单设账户,单独使用。

2.5节水奖励

节水奖励主要针对渠道灌区,对渠道灌区自身积极采用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水药一体化技术和设施进行节水的用水户和由高耗水粮食作物调整为耐旱高效粮食作物的用水户进行奖励。以核定的用水定额(及初始水权)为基准,对用水量在控制范围之内的用户进行奖励。当节约用水定额100m3/亩以内时,按照0.01元/m3;当节约用水定额100m3/亩以上时,按照0.02元/m3。奖励总额根据当年可使用节水奖励基金确定,进行封顶。

2.6规范灌区管理

建立灌区运维、灌溉管理、水量水权、统计上报等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灌区。为充分盘活水利工程产权、管护权、使用权,充分调动企业进入城市供水、农业供水的积极性,长歧灌区采用共建共管、3P融资模式已开展长歧灌区管护体制改革,在本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中仅对各单位职权进一步明确,以保障该模式正常运行。具体做法为:一是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企沙工业区近期远期供水工程,即保障了城市、农业供水,又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二是政府与企业共同建设、管理长歧总干渠、左干渠,同一工程共同使用,共同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并采用企业管理模式提高工程管护效率,城市供水与农业供水同步管理极大提高了农业灌溉保证率,通过管护经费或水利工程水费等形式落实利润分成。

2.7水权转让

防城港市长歧灌区同时负责农业、城市供水,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城市需水量逐步增加,城市可供水量日渐吃紧,因此防城港市拟首先通过县域水权分配,确定各行业、区域水权,然后逐步建立水权转让制度,试行水权交易,具体工作以专项形式开展,现阶段由于资金不足暂不考虑。实施水权转让必须从全县的角度明确划分不同行政区(乡镇)、不同行业、不同取用水单位的水权,水权总量不能突破,并建立明确的水权转让和回购体制机制。根据试点项目区实际情况,由于全县水权分配、水权交易制度尚未完善,本项目工作经费有限,本项目区暂不进行水权转让与回购。在后续工作中可通过专项试点开展县域水权分配以及水权交易,将水权分配到行业,以及各行政区。并试点探索工业农业之间水权交易、农业水权水权回购等工作,并逐步实现各行业、各行政区、各用水户之间水权交易。

3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经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防城港市长歧灌区亩均年节水83m3,灌区年节水1358.3万m3。城市供水水价0.06元/m3,年均水费收益140万元,保障了灌区工程运维。(2)社会效益。配套了分区量水设施,全面实行分区计量供水,对不同分区用水量能够精准计量,提高了用户对用水量控制、水费收取的认可。实现了水权管理、水价制度、节水奖补制度可持续运行。(3)生态效益。项目的实施可减少水资源浪费,增加灌溉面积,灌溉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灌区的山水田林路也得到综合治理,这对灌区农作物的种植结构调整产生积极的影响,原来的旱地、荒地将开发成水田、蔗园、果园或动植物园,有利于灌区环境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从而促进灌区的生态繁衍进入良性循环。

4结语

通过开展防城港市长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探索出3P融资、共建共管、水权交易等系列制度建设创新模式。此外,还同步规范了灌区管理,解决了普遍存在的跨地区管理困难问题,改革经验可为其他地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参考。

作者:廖义 商清 吴昌洪 单位:防城港市水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广西水工程材料与结构重点实验室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篇3

1黄石灌区概况

黄石灌区位于湖南省桃源县东北部,灌区覆盖桃源县的10个乡(镇)91个行政村,33.3万人口,土地面积16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5.8万亩,属控制面积大于30万亩的大型灌区。黄石灌区地处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54.7mm。灌区内土壤肥沃,农业生产以种植水稻、油菜、棉花为主,是桃源县的粮食主产区之一。黄石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鱼等综合效益的大(Ⅱ)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552km2,总库容6.0亿m3,是灌区人民生产生活的主水源。黄石灌区现有干渠3条,总长100km。支渠31条,总长361.4km。斗农渠1179条,总长1669.9km。干支渠主要建筑物有渡槽、隧洞、埋管、节制闸、分水闸、泄洪闸、泄洪涵洞、灌溉管、公路桥、行人桥1487处,灌区内现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7座,山塘20840口。

2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黄石灌区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努力探索“节水优先、按方收费”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路子,逐步形成了“骨干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骨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由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整合国家、省、市、县的各项政策奖补资金给予保证,农民用水组织按末级渠系水价计收水费,其水费收入全部用于末级渠系工程的维护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农民用水自治,具体做法如下。

2.1明确工程管护责任主体

黄石灌区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时,首先对灌区工程管护范围进行划分。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负责3条干渠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灌区涉及的10个乡镇(以乡镇行政划为界)负责31条支渠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农民用水组织(以斗农渠灌溉范围为界)负责1179条斗农渠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在划定的养护区起、终点树立责任牌,并注明维修养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渠道长度、灌溉范围、面积等,全面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主体。

2.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黄石灌区农业灌溉水权按照“定额供水、计量收费、梯级计价、节约有奖、超用加价、水权可流转”总原则来确定。根据灌区近10年来灌溉用水量记载,推求出黄石灌区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为1.56亿m3,灌溉面积按45.8万亩计,黄石灌区多年亩均年灌溉水量340.6m3/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后,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要提高至0.75以上。因此黄石灌区灌溉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352亿m3,亩均年灌溉水量为295.2m3/亩,从而确定初始水权为295.2m3/亩。然后,根据灌溉面积大小把初始水权分解到乡镇,再由乡镇分解到各农民用水组织,并分层次签定供用水合同。

2.3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黄石灌区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3条干渠和31条支渠基本改造达标。其计量设施一般采用雷达式自动水位流量计,具体分布如图1所示。按规定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要求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但是,由于黄石灌区斗农渠分水口众多,目前还没有全部改造到位,计划到2025年底全部完成。

2.4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机制完备与否是决定本轮水价综合改革成功的关键。全成本水价由骨干工程水价和末级渠系水价构成。1)骨干工程水价按规定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四号)、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成审[2004]02号文件精神,对黄石灌区国有水利工程(末级渠系以上骨干工程)供水价格进行了核定,骨干工程供水价格P1=0.059元/m3。黄石灌区灌溉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Q1=1.352亿m3,骨干工程部分水费收入=P1×Q1=0.059×1.352×10000=797.68万元。这部分资金由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整合国家、省、市、县的各项政策奖补资金给予保证,其中桃源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对灌区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予以补贴。2)末级渠系水价末级渠系水价按照补偿末级渠系进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的原则核定。主要由末级管理费用、供配水人员劳动补贴、末级渠系维修养护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几个部分构成。每一个具有水权的农民用水组织实行独立核定。其中:①管理费用参照省内相同规模用水组织的平均支出水平确定,一般为1~2万元(含一名管理人员劳务费)。②配水员劳务费用农业末级渠系供水配水人员原则上按每万亩4人控制,灌区每年4~11月进行农业供水,灌溉期8个月,按照当地经济情况,每个配水员年灌溉期劳务费用确定为7800元,其中:劳务报酬6400元、交通补助1200元、劳保用品等200元。③维修养护费用每个用水组织对所辖的末级渠系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其维修养护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1.5%计算。④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照30年寿命期,折旧率按3.33%计算。末级渠系供水费用=管理费+配水员劳务费+维修养护费+折旧费。末级渠系水价=末级渠系供水费用÷终端供水量(元/m3)。例如:桃源县漆河镇列家桥村属黄石灌区南干渠南支3供水区,控制灌溉面积12226亩,其中水田8661亩,旱地3565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是桃源县漆河镇列家桥村民委员会,确定水权为=295.2×12226/10000=360.91万m3,固定资产324.35万元。2018年供水量363.1万m3,末级渠系供水费用如下:管理费用为1.8万元;配水员5名,劳务费=0.78×5=3.9万元;维修养护费用=324.35×1.5%=4.8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24.35×3.33%=10.80万元。末级渠系供水费用=管理费用+配水员劳务费用+维修养护费用+固定资折旧费=1.8+3.9+4.86+10.80=21.36万元。末级渠系水价=末级渠系供水费用÷终端供水量=21.36/363.1=0.0588元/m3。灌区终端水价=骨干水利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0.059+0.0588=0.1178元/m3。

2.5水费的合理计收和利用

根据以上推理计算,桃源县漆河镇列家桥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末级农民用水组织,应按规定积极计收水费。按国家规定:农民用水组织应按灌区终端水价计收水费,那么:应计收水费=363.1×0.1178=42.77万元。每亩应计收水费=363.1×10000×0.1178/12226=34.98元/亩。根据黄石灌区的实际情况,农民用水组织只需按末级渠系水价计收水费。实际计收水费=363.1×0.0588=21.35万元。每亩实计收水费=363.1×10000×0.0588/12226=17.46元/亩。据估算,农业水费支出占亩均产值的比例为1%~2%,这样切实减轻了农业用水户的经济负担。桃源县漆河镇列家桥村民委员会将所计收水费全部用于本村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的维护管理,渠系维护工程由本农民用水组织实施完成,漆河镇水利站实行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工程帐目也在村务公开栏中逐项公开,不足部分列入下一年度水费成本,结余部分列入下一年度的水费收入,通过末级渠系水价进行自主调控。随着末级渠系工程维护和用水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节水效果更加明显,不仅末级渠系工程得到了全面维护,大大节约了农业灌溉用水,而且末级渠系水价将会进一步降低,减轻了农业用水户的经济负担。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益

黄石灌区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由于末级渠系供水费用=管理费+配水员劳务费+维修养护费+折旧费等构成。农民用水组织不仅能够合理利用水费收入进行渠道工程的维修养护,而且能够自己出钱出力对末级渠系工程进行硬化防渗、节水改造等,大大提高了农民用水组织对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意识,激励了社会资本自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黄石灌区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终端供水量=斗口计量装置计量的总水量。农民用水组织能够自觉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大大提高了“节约用水”和“水是商品”的意识,有力地遏制了“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4存在的主要问题

黄石灌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和不足。1)黄石灌区斗农渠系工程线长面广,其基础设施很不完备,发展也不均衡,要使斗农渠水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仅靠农民用水组织的力量还不够,因此,需要各级人民政府主导推动,进一步加大斗农渠系工程的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作力度。2)黄石灌区农民用水组织是民间社会组织,成立的时间不长,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扶植。3)灌区个别农业用水户对本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认识不高,大局意思不强,需要加强宣传引导。

5结语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意义重大,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应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努力探索各种成功经验,为全面推进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朱方和 庄大平 单位:桃源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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