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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3.0%,网民规模达10.32亿,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7%[1]。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已经趋近网民总数。网民上网方式由PC端向移动端发展,重塑了网络舆情传播的方式,短视频成为新的舆情传播载体。在新的网络舆情的传播趋势下,短视频网络舆情已经不可逆地成为舆情传播的未来发展趋势之一。如何在新形势下合理治理短视频网络舆情是当前网络舆情治理中的现实议题。
1短视频网络舆情概述
1.1短视频网络舆情的概念
网络舆情是指在特定的网络空间中,以舆情事件为核心,是广大网民情感、态度、意见、观点的表达,传播与互动,以及后续影响力的集合。带有广大网民的主观性,未经媒体验证和包装,直接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于互联网上。而短视频网络舆情则是指在以短视频平台为依托,用户通过短视频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常常通过上传的短视频以及评论等所表现和展示出来。
1.2短视频网络舆情的特征
(1)特有的自由交互性
自由交互性是短视频网络舆情最基本的特征。短视频创作平台是一个开放且自由交互的网络空间平台,它给予了每个人自由、平等表达意见和议事论政的空间及权利,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互联网知识信息的发布者,都有筛选、接收不同网络知识信息的自由,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表个人意见,宣泄真实情绪,传达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在使用短视频应用软件时,用户大都会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意识,对于自己接收到的许多事物都会发表自己的主观看法与见解,此时多元化思维就会在其中不断地碰撞,不断地发生“化学反应”,对外表现出自由和交互的特点。这种互动与实时交流,使得各种观点能够快速且直接地表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正面和负面网络舆情迅速发酵,快速形成充斥着各种观点碰撞的舆论场。
(2)舆情主体及话题多元性
由于短视频网络平台每日推送海量信息咨询,短视频网络舆情话题的引发通常具有随机性和多元性。短视频网络舆情的主体涵容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领域。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传播方式更趋于多样化,涌现出丰富多样的技术样态。一众火遍全网的短视频的APP的大范围普及,更多不同文化背景、阶层的受众开始逐步加入短视频内容的创作过程中。这一方面取决于短视频受众的能动性增强,在另一方面则主要是因为短视频的易上手、好操作等特点。不同社会身份、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体都能通过短视频创作平台自由地分享自发创作的内容,成为网络舆论的发声者,并通过点赞、转发、二次创作等方式参与到网络舆情萌发和传播过程中,成为网络舆情的传递中介。在这个“人人都是发声者”的5G时代,舆论主体不是局限于固定身份,而是多重身份的集合,每个主体直接参与发布内容、接受内容、参与分享、二次传播的信息传递过程。相异文化知识背景的受众共同组成了短视频网络舆情的主体,所涉及的舆论话题则大多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具有争议性的社会热点,包含范围极广。
(3)受众认知层面的偏差性
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短视频网络平台上,一些言论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体现出较强的主观性和情绪化,甚至一些用户将短视频平台作为宣泄不良情绪的场所,通过相互感染和发酵,这些不良情绪可能在众人的响应之下,逐渐转化为舆论。短视频平台会自发地识别并分析用户在观看短视频时的偏爱和喜好,以“私人定制”的方式给用户提供个性化推送,形成“信息茧房”效应,后来逐渐发展为用户能看到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自己喜欢看的,从而导致思维封闭和僵化,部分只以利益为导向的自媒体为了制造观众们情绪上的爆点,罔顾事实真相,对一些社会事件进行歪曲夸大处理,再经过短视频平台的传播,容易造成网民的认知偏差[2]。
(4)爆发时机的突发偶然性
短视频负面网络舆情事件具有偶发性,因为舆情事件大都起因于现实身边普通的事件。这种“诱因事件”具有不可预测或者说难以预测的特点,一旦不能及时处理和平息,就很有可能带来一系列持续发酵的负面网络舆情事件。一个热门话题加上一种情绪化的主观意见,就很有可能成为点燃一场舆论的导火索。当某一社会事件发生时,短视频用户可以立即上传相关情况的视频片段,并发表意见,用户的个体意见可以通过群聊,朋友圈等进行分享,在人际网络里产生“链式反应”,进而迅速汇集成公共意见。同时,经过互动,又能够很快形成浩大的声势。
2短视频网络舆情产生的双向影响
2.1正向影响
对于用户群体覆盖面庞大的短视频平台来讲,由于其受众范围广,用户数量多,因此政法机关和网络监管部门做好短视频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就会对整个社会的舆情治理大有裨益,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关部门应该将短视频平台作为网络舆情宣传和治理的前沿阵地,从而促进主流媒体利用短视频平台进行舆情引导。一方面,互联网群体性事件发生以后,网络谣言也往往会甚嚣尘上,公众极有可能因此而陷入恐慌当中去,这个时候,政府部门就能够充分发挥短视频平台及时反应优势,及时澄清谣言,公布和还原事实真相,化解恐慌,树立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另一方面,当正向网络舆情生,短视频平台还能起到“扩音器”的作用。例如,四川藏族青年丁真的短视频火爆全网后,当地的宣传部门借此机会积极宣传和推广,向公众充分展示了当地的地方文化特色,也极大地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2.2负面影响
(1)信息洪流带来不良信息的滋生
短视频在移动端时代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手拍”、“随行录”成为人们记录生活,发表观点的一种重要方式,一部手机便可以制作出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短视频。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短视频表达关注和诉求,网络舆情由此应运而生。也正是因为短视频的低成本和较低的信息准入门槛,导致拍摄短视频用户的个人素质良莠不齐,通过网络围绕社会事件或公共问题产生和发表的政治态度、思想观念和道德准则也各不相同。短视频网络舆情乘互联网传播信息广泛之便,将现实中有争议的言论带进网络虚拟世界,在这个全新的环境中萌芽与发酵,之后又通过用户们口耳相传回到现实世界,对现实世界产生一个负面的反作用,大大增加了舆情管控的难度。
(2)多元主体发声冲击政府话语权
由于在短视频网络这样的虚拟世界,所有人都可以对同一个话题发表意见,个人身份的虚拟化使得个人受到的道德约束力下降,一些短视频用户为了蹭热度,或者是找不到其他的矛头指向,于是就会把政府和社会作为抨击的对象,从而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网络舆情治理难度骤然上升。随着新媒体及短视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府官方媒体受到冷落,特别是爱好新奇事物的青年一代,则更加倾向于从新媒体平台上获取信息。短视频平台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咨询的主阵地,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平台的方式与手段过于单一,吸引力的匮乏间接削弱了官媒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当网络舆情出现时,政府平台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强,回应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深了政府话语权的弱化,从而使得负面网络舆情在网络上的传播更加难以管理。
(3)虚假信息误导网络舆情走向
内容丰富的短视频中,其所蕴含的知识信息量剧增,导致出现很多片面甚至虚假的信息,这些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目的性强,而且在虚拟网络的保护伞下,很难找到视频信息的源头。短视频自身将人的注意力切割成碎片化的特质,也促使了信息失真问题日益突出,不明真相的信息接收者通过短视频推测视频背后的故事,这种凭空推测往往偏离事实真相。接收者将视频内容加入个人主观意识形态,主观情感再次传播,网络舆情加速发酵。加之目前很多短视频平台视频创作者常常无中生有,虚构、捏造、歪曲事实或是移花接木更改事实,激发网民情绪,使得短视频网络舆情更加难以控制。
3短视频网络舆情治理对策分析
3.1思维理念层面
(1)优化治理理念,占领舆论高地
短视频网络舆情治理首先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要敢于和善于开展舆论斗争,在与网络舆情的博弈和对抗过程中,做到不缺位、不失声,牢牢地将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把握在自己手中。
(2)优化管理方法,提高舆论监测与反应能力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事前审核管理和舆情应对机制,事前审核机制和突发舆情应对机制能有效降低短视频舆情传播,但事前审核本身存在一定的难度,不仅因为违法手段多样,且大都具有隐蔽性,并且短视频数据信息浩如烟海,对于短视频的审核投入太大。总的来说,最恰当的解决办法就是将机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既要提高机器审核的准确度,又要完善人工审核的标准与流程;此外,监管部门还要对短期内迅速传播的视频以及异常视频开展二次审核,尽力避免其发酵和扩大传播。其次要加强监管,推进用户实名认证。短视频行业的发展,为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效益。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网络产品已经不再单纯地作为娱乐软件,而是具有商业价值属性和准物权性质,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因此,短视频平台要切实执行备案许可制度,要对用户、主播进行实名认证,尽力保证“一人一号,人号对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制度,要求平台内容日志信息留存,建立用户等级管理体系以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等。
3.2技术应用层面
(1)善用大数据引导短视频网络舆情
要善于利用大数据建立短视频网络舆情指标,划分优先级,对指标数值较高的事件优先处置,准确判断各种网络舆情事件的紧迫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方向,科学预估和研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清轻重缓急,做到妥善处置。善用大数据应对紧急事件。短视频网络舆情工作除了要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外,还要对重大事件、紧急突发事件进行报道,并在最短的时间里尽可能消除影响。合理运用上述的短视频网络舆情指标可以有效把握舆情工作的重要程度,从而及时处理。
(2)利用大数据监管短视频网络舆情
利用大数据监管短视频网络舆情的核心就是在治理的过程中要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大数据技术在短视频网络舆情治理中的优势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能够提高数据的采集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对海量的短视频网络信息进行充分的采集,对有效数据的采集是短视频网络舆情研判的基础。另一方面,能够实现数据和信息的连接,当我们获得数据后,还需要实现数据与信息的结合,而大数据技术能够充分实现数据与信息的有机结合。大数据技术的核心优势在于预测。在短视频网络舆情管控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我们在数量繁多的短视频中挖掘信息,从静态收集向动态跟踪研判过渡,实现敏感信息预警。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预测舆情走向。而从具体做法上讲,一是要对短视频平台实行全天候监测,不给负面舆论发酵任何的发展空间。二是要建立敏感信息监测预警。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情感数据”数据库作为目标,重点监控短视频平台空间当中的非理性互动与表达[4]。当舆情目标被识别后,监管部门能够迅速把握用户和公众的心理与情绪变化。与此同时,监测系统同时可以采取短信或弹窗的形式对用户进行预警,便于用户自行整改。三是要实现情感分析的舆情监测,可以借助第三方情感词典进行语义与情感分析,对于字里行间的引申之意加以分析,便于了解民众内心深处的声音。
3.3法治建设层面
(1)完善举报投诉机制
在短视频网络舆情的治理过程中,要切实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为群众进行监督和反馈问题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外公布官方的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收集群众意见,倾听民声,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贴近的有关短视频网络舆情的问题。此外,还要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2)加强短视频网络法治建设
首先,严格规范执法,是短视频网络舆情治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加强短视频网络法治建设,要突出执法查处的重点、严格履行执法查处的职责,用法律法规指导短视频网络舆情执法监督的过程,规范裁量的种类、范围和幅度。此外,还要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的依据及流程公开透明。最后,还应培养网络舆情治理队伍培养得力的网络舆情治理队伍,不断地提高短视频网络舆情执法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在短视频网络舆情治理队伍上岗之前,要组织开展一系列的业务培训、执法培训,通过考核把关,着力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短视频网络舆情执法队伍。
3.4短视频平台自身建设层面
(1)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
短视频平台应当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情动态变化追踪分析。在短视频审核过程中,在人工的基础上加入人工智能系统,对于短视频网络舆情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测,对于短视频涉及内容、潜在的舆情风险进行有效的鉴别分析,在第一时间发现网络舆情信息并进行预警,从第一入口处严密布控加强监督管理。
(2)做好用户信用体系建设
短视频平台要做好用户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实名制系统,实现网络空间身份与现实社会身份的统一,对于短视频的上传者进行精准管理,通过信用积分系统,对于用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有效规范和制约短视频用户的网络言行。
(3)主动接受监管,加强群众工作
短视频负面网络舆情的管控需要充分调动视频创作行业自发、自觉、自为的自律行为,来作为政府监管的必要补充。短视频平台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与公安机关搭建良好的关系,主动置于公安网络舆情监管部门的监管之下[5]。配合公安机关对短视频中的敏感信息进行监控,在第一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这样,既可以改善公安机关的治理效果,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短视频平台的形象。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22-2-25)[2022-6-19].
[2]王京平.短视频用户行为失范及其原因探析——以抖音APP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8,9(13):75-76.
[3]李磊,肖新月,王润琪.短视频时代政府网络舆情引导研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5(04):80-84.
[4]黄方楠,李明德.短视频舆情的非理性表达与互动分析[J].情报杂志,2022,41(03):152-158.
[5]苟琨鹏.短视频涉警网络舆情现状及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21,37(2):73-77.
作者:王皓显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