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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__女性”官方微信服务平台。我市妇联借助该平台,通过图、文、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定期不定期工作动态、利用各种节庆点及活动日做好活动宣传,强化主流引导理论学习、加强妇情动态、妇女发展、家庭文明建设、维权等工作宣传,使妇联工作更加贴近群众。2015年5月,平台运作以来,我市妇联积极推广“__女性”微信公众号关注,组织机关妇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发动妇女工作人员和妇女群众扫描二维码关注“__妇联”微信公众号;把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在“__女性”网站公布,让广大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自行关注妇联微信公众号;在“妇代会”“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等活动现场,在妇联系统召开的各种会议现场,将“__妇女”微信二维码印制成展板,诚请群众扫码关注,并发动妇联系统的朋友圈,共同关注官微平台的成长,多形式吸引粉丝,增加“__妇女”的官微关注度。
3、搭建“女企业家”“微创投”“妇联电商培训”等社会团体微信群和“乡镇妇联”工作群,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创业女性通过各类微信群各类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实时互动、分享心得,实现实时、快速互动和沟通交流,增进友谊,促进发展。
4、打造短信平台,打破传统媒体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制约,及时向全市妇女工作者发送妇联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通知和法律知识,并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等重要节日向全市广大妇女群众发送温馨祝福。
1、官方微信栏目不够合理,与网民互动不足。
2、操作人员精力不足,更新较慢。
3、操作人员掌握利用新媒体宣传的技能不足。
近年来,工业园妇联在园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园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妇女发展需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选树典型、帮扶服务等多种形式,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宣传鼓动、组织发动、团结带动”的特有优势,针对妇女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地营造女性创业就业的浓烈氛围,配合区妇联使更多的女性创业者加入到赫山区知名女士联谊会。一是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我们通过广播、公开信等形式,宣传创业政策,宣传创业女性先进事迹,提供就业指南。二是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注重发现和培树女性创业就业的先进典型。近年来,__袜业、__制衣、__制衣、__科技的企业主等一大批女性创业明星成为引领妇女投身经济建设的鲜艳旗帜,激励和鼓舞全园妇女迸发出更多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踊跃投入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火热实践,用勤劳和智慧推动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城乡妇女素质,增强创业自主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园区高度重视妇女的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和引导。近年来,工业园妇联与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坚持岗位培训与阵地培训相结合,区级培训与基层培训相结合,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四结合”培训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学科、立体化培训,为全园经济社会的发展积聚多层面的复合型女性人才,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
我们本着“培训是起点、创业就业是关键”的思想,充分调动、运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为我所用,开展了送岗位、送资金、送服务等多项实效化服务。针对下岗妇女文化层次低、年龄大、技能单一等问题,除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外,针对妇女缺乏就业信息、缺乏就业指导等问题,园区还与区人社局等部门配合开展一年一度的“春蕾”行动,为更多的女性提供创业的平台。把提高她们的职业技能作为工作着力点,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就业培训。依托园区招商和经贸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项目服务、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妇女创业就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出发,在制定政策、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上进一步向妇女倾斜,全面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
(一)加大政策倾斜,实施促进女性创业就业的支持性政策。女性人才崭露头角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克服更多的困难。因此,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和帮助更多女性创业人才脱颖而出。首先,在创业融资方面,园区可以为想做大企业规模并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中小女企业主提供贷款担保业务,解决她们的融资困难问题。其次,在创业培训方面,大力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帮助其解决知识储备和经营能力问题,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模式。第三,在创业环境方面,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女性创业的艰辛和勇于创业的精神。妇联可以树立、培育、表彰各类创业女性,鼓励更多的妇女走创业之路,要关心创业女性的生活和需求,为她们提供学习、交流、沟通的发展平台。四是可以制定实施鼓励女性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招收女性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鼓励等手段来促进女职工的充分就业。
全盟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77件,民事援助案件4952件,刑事援助案件120件,行政案件5件。
1、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民事维权案件xx08人次(女性受援人1565人,未成年受援人43人),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2.47%。
2、刑事案件情况。20xx年全盟妇女、未成年人刑事维权案件26人次(女性受援人9人,未成年受援人17人),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刑事受援总数为21.67%。
3、咨询情况。20xx年全盟共受理咨询19120人次(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6375人次),其中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205人次(其中妇女2115人次,未成年人90人次),咨询事项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请求给付抚养费、请求给付扶养费、请求给付赡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占咨询总数11.53%。
二、盟级及各旗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xx年,xx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妇女、未成年人248件,占受援总数xx%,较上年同期增长14.11%;
锡林浩特市176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长77.27%;
二连6件,占受援总数的0.37%同比下降50%;
阿巴嘎旗、正蓝旗均为12件,均占受援总数1%;
正镶白旗93件,占受援总数6%,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7%;
太仆寺旗38件,占受援总数2%,同比增长44.73%;
黄旗8件,较上年同期下降46.7%;
多伦县23件,占受援总数2%,较上年同期下降52%;
东乌旗66件,占受援总数4%,较上年同期下降54.54%;
西乌旗648件,占受援总数42%,较上年同期下降46.6%;
东苏旗45件,占受援总数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8.89%;
西苏旗178件,占受援总数11%,同比增加90.4%;
乌拉盖管理区55件,占受援总数3%。
三、我盟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
1、刑事案件中妇女、未成年所占比例逐渐降低
20xx年全盟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共26件,占刑事受援总数的21.67%,较2015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重点帮扶对象,一是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加大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扎实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高效做好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工作,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
2、婚姻家庭案件中妇女为受援主体
20xx年,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婚姻家庭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涉及妇女维权共328件(妇女人身保护令共12件,盟中心2件,西乌旗3件,乌拉盖7件),占婚姻家庭纠纷总数的97.6%,主要涉及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及离婚涉及家庭暴力案件;
由上可见,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比重较大。
3、劳动纠纷案中女性劳动者比例较大。
20xx年民事受援案件共4952件,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类劳动纠纷共2999件,女性劳动纠纷案约占半数,而且,低端行业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严重,集中在餐饮、零售、保洁等服务业以及畜牧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如20xx年年初142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某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部分申请人为女性。造成女性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原因主要有:一是劳动者法律意识不足,当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以及服务附加值低,多数企业采取的首选方法是盘剥工人,利用低价的劳动力。三是企业管理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害妇女举证不力。由于“家庭暴力”涉及隐私,且部分妇女维权意识不强,当受害妇女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
二是作为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这一要求不好认定,很多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基于女性的生理和社会性别,妇女怀孕、生小孩、带孩子(尤其是农村生养的孩子比较多),受害妇女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更掌控不了家庭经济大权。
五、对策
加快发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势在必行,结合“2011—2020年锡林郭勒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加强部门协调,构筑农村牧区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加强援助力度,拓宽援助渠道,放宽援助条件,真正做到“应援必援,能援尽援”,切实做好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广大妇女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法治xx”做出积极贡献。
2、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渠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利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便民特点,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造条件,方便妇女儿童就近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切实加强同妇联、教育部门的联动,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与妇联、社区、教育等部门交流和讨论,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重点服务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中的妇女及偏远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对于她们的法律援助申请,要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制度,对于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家庭暴力案件界定经济困难以申请人个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为准。
4、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一)、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妇女创业就业典型,及时引导广大妇女转变创业就业观念,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妇女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与实施有利于妇女创业就业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使我县的妇女创业就业决策更具科学性、工作更具针对性。
当前,我市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同心协力、紧密合作,从而实现妇女儿童工作大的跨越、大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着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流动儿童登记服务、困难群体关爱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重难点问题的突破为我市妇女儿童全面工作的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去年省妇女儿童重点指标监测评价中我市获得了第一的名次。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做好新时期我市的妇女儿童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把上级要求部署、妇儿工作规律、我市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切实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十二五”时期,__进入了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奋斗期、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城乡一体的推进期、生态文明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的深化期,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虽然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小的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还需加快。市人大、政协中常委、委员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比例一直未达标,基层女干部储备不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配备率不达标,村“两委”中女性的配备率尚未达标。二是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从这次的20项重点指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女性就业率大幅度低于省规划目标,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十二五”终期评估的达标水平。三是流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流动人口在全市人口比例中份额的不断提高,流动妇女的妇女病普查、流动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需得到关注,这些在刚才不达标指标的分析中也反映出来了。四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思想误区。妇女儿童工作不光是妇联的工作,更是我们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本职工作,有些部门、地区认为妇女儿童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不需要特别的关注,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对照周边城市,对照发展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水平和层次,千万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水平。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倍努力,确保全面完成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妇女儿童会议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情况,下一阶段,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实事项目是妇女儿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把实事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作为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妇女儿童关爱工程继续纳入《__市2015年重点工程》,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将围绕妇女创业就业、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儿童安全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同时,今年省政府妇儿工委推出了2015-2016年度全省妇女儿童新八件实事,围绕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爱心母婴室创建、智慧家庭服务平台、儿童安全保护、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等八个方面,这是一项全省协同推进妇女儿童民生幸福的民心工程,我们__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全省第一方阵的位置,这项工作是对我们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也是我们__妇女儿童工作创造亮点和形成经验的一个良好平台,妇儿工委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很多妇女儿童重点项目都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任务,在这里我希望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通力合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今年是谋划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新一个五年发展方向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将编制“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贯穿全年的首要业务工作,抓住编制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将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更多进入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是妇联一家的事情,涉及到我们全市今年五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并积极参与新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开展调研,立足科学发展,从本地实际出发,系统深入地研究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目标措施,早日形成充分体现规划的基础性、超前性、导向性作用具有__特色的“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一)围绕妇女发展开展研究,实现理论研究的实践性
妇女理论研究是妇女工作的基础和先导,妇女工作的发展推动妇女理论的进步。按照妇女理论研究为妇女工作实践服务的原则,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以促进男女平等、构建社会和谐发展为基本点,紧紧抓住妇女及妇女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学科的研究,其中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采纳和全国、市领导的批示,较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现实的基础依据
农村妇女现状调查为重庆市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2006年4-6月,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发挥农村妇女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对农村妇女生产技能状况、现实生活情况、婚姻家庭关系、参与村委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建立了重庆市农村妇女现状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调研报告《发挥农村妇女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得到全国妇联和市领导的肯定,并被重庆市政府研究室编印的《决策参考》采用,课题的3个子报告分别在国家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引起了积极反响。
农民工婚姻状况调查为新时期和谐农家建设提供依据。2006年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以农民工为主体进行深入调查,完成了《关于重庆市以及农民工离婚现状调查与对策建议的报告》。《报告》得到全国妇联黄晴宜书记、市长王鸿举和时任市委副书记邢元敏的肯定和批示,部分内容以《内参》形式上报国务院,为重庆市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农村留守女性遭受犯情况调查成为保护妇女权益、完善农村综合治理制度的先驱。在几年的农村工作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留守妇女受犯的问题日益显现,及时联合重庆市女检察官协会开展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女性遭受犯情况的专题调研,经过为时近1年的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了我市农村女性遭受犯的基本现状,发展趋势,2008年形成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女性遭受犯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肯定和重要批示,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怎样解决好这一问题正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女干部参政情况调查为培养使用女干部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抓住重庆市各级党政部门干部大换届之机,2006年我们开展了全市处级女领导干部实际配备情况的调查研究,其调研数据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庆市女干部人才库作出了积极贡献,翔实的《重庆市妇女参政情况分析及建议》调查报告,为大换届中使用配备女干部提供了科学决策的现实依据,得到了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并为建立重庆市女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留守儿童问题调查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们长期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重点,多次组织专家、实践工作者开展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专项调研,积极研究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发展、教育监护、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报告。2005年,《农村留守孩子情感缺实心理矫正的长效机制》及《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建立“留守子女”教育和监护体系》两篇论文参加“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获得与会者一致好评。2007年,《关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成长状况的调研报告》和《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其中《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的全文转发。
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为研究制定女大学生就业制度提供参考。针对女大学就业难的现实,积极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女童就学与女大学生就业论坛”,收到来自各理事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的论文及调研报告30多篇,其中20多篇高质量的文章从女大学生就业观念、市场需求、就业保障、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讨,并为重庆市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几年来,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结合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确定年度研究主题,于每年年初下发涉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性别主流化、妇女发展的六个优先领域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的课题指南,积极引导广大会员、单位会员和各级妇联开展妇女理论研究和调研,主动积极地服务于妇女、妇女事业及妇女工作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共收到来自会员、理事、会员单位和基层妇联组织的相关论文和调研报告200余篇,推荐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50余篇。
(二)整合理论研究资源与力量,实现理论研究的开放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妇女研究的领域和方法也发生了变化。我市妇女理论研究依托研究会这一平台,整合多方资源,拓展妇女理论研究的领域,开展多层次、跨学科、跨行业的研究,较好地形成了妇女研究的合力,提升了全市妇女研究的水平和理论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依托大专院校和社科单位开展妇女理论研究。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以设在各大专院校的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为重心,联合社会研究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的阶段性和战略性的理论研究,包括性别平等与和谐社会建设、农村妇女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留守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在国家、市级学术刊物上发展了相关的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受到好评。
二是广泛发动研究会理事、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具体参与重点课题及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来自我市40个区县(自治县)的85个部门单位中富有妇女工作实践知识和经验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研究力量,开展妇女现实问题研究。2007年联合重庆市女检察官协会从库区和谐家庭建设、农村留守妇女受害问题、妇女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形成多篇有理论和实际价值的调研报告,有3篇文章编入《中国妇女理论研究会多学科、跨学科研究暨新农村建设研讨会》论文汇编,得到全国妇女理论研究界的关注和高度评价。重庆市各派妇委会针对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和教育现状进行了调研活动,形成了系列调研报告,其中民革重庆市委妇工委撰写的调研报告还代表重庆在“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援行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
三是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在妇女理论研究中的作用,将妇女理论研究融入妇女工作实践。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妇女问题的重点、难点和各地妇女工作特点,统筹指导全市妇联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先后在黔江等5个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美德调研活动、在江津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专项调查、在渝中区和沙坪坝区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现状调查、在渝西片区开展了农村剩余女劳动力有序转移途径与对策研究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模式及方法调研、在主城区开展了城市社区家庭文化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和妇女就业与创业问题调研、在重庆市政府幼儿园和重庆市景德幼儿园等6个单位开展了幼儿家庭教育的问题调研和分析,以及进行了“妇联组织如何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作用”、“妇联组织如何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妇女参政议政状况”等问题的调研,形成了一大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增强了我市妇女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
四是开展各级学术研究活动,提升研究水平。2006年与重庆市委党校、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平等和谐发展”系列论坛活动,其中“发挥农村妇女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女童及女大学生就业”、“女性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与新农村建设”论坛,共收到论文近100篇,其中12篇论文被推荐并入选全国妇联妇研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性别平等”研讨会年会论文汇编,另有多篇论文在《重庆发展》等市级以上公开发表刊物上刊登。成功承办全国妇联在渝召开的全国省市妇联主席关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作用”的片区研讨会,得到全国妇联的肯定。协助全国妇联妇研所在渝召开“中国妇女研究会妇女教育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暨构建中国妇女教育体系研讨会”,与重庆工商大学联合推荐的27篇论文全部获奖。通过广泛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研讨活动,进一步活跃了我市妇女研究工作,推进妇女理论研究创新。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学会工作的基础。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长期以来狠抓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学会的职能作用,增强了研究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会员队伍稳步发展,组织网络逐步健全。目前,全市各区县都设立了妇女理论研究机构,大部分在渝高校、党校成立了妇女研究中心,社科院和部分党政部门也加入到妇女理论研究行列中来,一大批富有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专业人才被吸收为会员,逐步形成了由妇女理论研究会牵头,以妇女工作者、高等院校、社科系统、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为研究骨干,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的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新格局。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探索建立管理制度,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一是及时为会员提供学术信息,组织会员申报全国、市级学术研究课题项目,为会员开展学术研究创造有利条件。其中《发挥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的对策研究》课题被重庆市科委列为2006年社会科学软课题,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根据这一课题写出了1个主报告和3个子报告,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二是建立片区理论研讨会制度。到目前为止设立了主城区和渝西片区两个理论研讨片区,每年召开一次片区研讨会,为基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受到了基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者的欢迎。三是完善评选表彰制度。从2005年起,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妇女理论研究工作的考评机制和奖励办法,把妇女理论研究工作纳入重庆市妇联对各区县(自治县)妇联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创新工作加分范围,并定期在全市范围开展年度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评选表彰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妇女理论研究工作热情。
几年来,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会员的辛勤努力、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这里,我代表市妇女理论研究会向各位会员和参与、支持妇女研究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今后工作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是重庆认真贯彻党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314”总体部署,推进重庆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妇女事业创新发展,妇女理论研究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总书记对重庆做出的“314”总体部署,深入研究我市妇女及妇女事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主动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和全市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实践,努力开创我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精神,促进妇女理论创新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精神武装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头脑,用*精神指导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工作,是重庆市妇女理论研究会以及广大会员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党的*报告强调指出:“要巩固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妇女理论研究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女理论研究工作的认识,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指导妇女理论研究,坚持用科学发展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分析研究妇女问题,把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重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我市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作为妇女理论研究的根本出发点,抓住妇女在参与、生存与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国情、市情和妇女的需要出发,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探索规律,积极推进妇女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更好地为妇女发展,为建设新重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研究重点,提高研究实效
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妇女运动和妇女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重庆新一轮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的进程中,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妇女理论研究。
要加强妇女基本理论的研究。妇女基本理论研究是对妇女现实问题、妇女发展实践进行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理论概括、理论升华,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各位会员、团体会员和各地妇联组织要重视妇女基本理论研究,从我市实际出发,有重点地进行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机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参与发展,先进性别文化的内涵以及妇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为妇女发展提供强有力理论支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做出贡献。
要加强妇女问题对策研究。我们要抓住现实生活中妇女生存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侵害妇女权益、影响男女平等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在重庆进一步扩大开放,实现“314”总体部署的历史进程中,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的同步发展。要特别关注和深入研究我市进城务工妇女、农村留守妇女的权益维护问题、和谐社会创建与婚姻家庭和谐问题、城市妇女就业与创业问题、妇女的政治参与问题等现实性问题的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妇女相关问题提供依据,促进妇女现实问题解决,使妇女研究在推动妇女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加强妇女工作的研究。当前,实现重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重庆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这一要求,跟上加快发展步伐,在参与加快发展中实现妇女工作的新跨越,是妇女工作研究面临的新课题。我们要结合重庆和重庆妇女工作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将妇女理论研究纳入妇女工作实践,增强妇女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实践性。各位会员、团体会员和特别是各地妇联组织要围绕“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展调研,适时我们将以“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题,邀请专家学者、妇联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这个课题开展研讨,收集汇总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妇联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各直属单位妇委会。
二、考核范围
列入本办法评比考核的信息包括:被全国、省、市、区妇联网站和妇女工作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经区妇联上报被录用在区级以上其它各类媒体的信息。
三、考核内容
1、信息报送内容。各直属单位妇委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本单位工作中心,以服务妇女发展、服务卫生发展为重点,积极向局妇委会报送“精、准、快、优”的信息。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国、省、市、区妇联组织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卫生局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新形势下,开展富有特色的卫生妇女工作、推进卫生妇女发展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加强和改进卫生妇女工作和妇委会自身建设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和相关意见建议;
(3)本单位涌现出的优秀女性典型事迹(每篇事迹不少于1500字);
(4)本单位妇女群众关心的,妇女发展和妇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5)卫生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呼声;
(6)与卫生妇女有关的重大事件;
(7)为推进卫生妇女工作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8)与以上各类信息相关的图片信息等。图片信息要求图片色彩、画质鲜亮,人物神态生动;巾帼风采必须配介绍人物本人照片(照片长宽比例要求:4:3)。
(9)时间要求:动态信息必须3天内报送,超过时效的信息,不予录用。
(10)字数要求:动态信息不超过600字,综合信息不超过1000字,图片新闻解说词不超过100字。
2、信息报送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核准事实。
(2)要坚持及时有效的原则,及时捕捉党和政府关注而又与卫生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做到快收集、快处理、快上报,防止紧急信息遗漏、延误。
(3)要坚持讲求质量的原则,注重深度信息、精品信息和问题信息,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特色,不断提高上报信息录用率。
四、考核标准
信息考核采用计分制,区妇联采用以网站统计为准,全国、省、市级采用分别以市妇联通报为准,《女性》及各级党报党刊采用以剪报为准。
动态信息(图片信息和信息快递):被全国、省、市、区级妇联网站采用的每条分别为3分、2分、1分、0.5分;
综合性、专题性、研究性信息:被省、市、区级妇联网站采用的每条分别为6分、4分、2分;
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事迹报道及其它综合性的文稿):被全国、省、市、区级网站采用的,每篇分别为8分、4-8分(视质量和性质)、6分、4分;
《女性》整版采用的每篇计8分,市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2分;《妇运》整版采用、省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的每篇计10分,省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5分;《中国妇运》采用的文稿和信息每篇各计8分和3分,全国妇联《妇工要情》采用的每篇计20分,国家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加10分。
同一文章或信息被不同级媒体录用,以高一级媒体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文章或信息被同一级别的不同媒体录用,只计一头,不重复计分。
五、考核评比
信息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妇女工作目标考核。未完成信息任务指标的,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时,信息工作不得分,且原则上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在当前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妇女为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多作贡献的形势下,妇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涌现。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深入了解妇女生活状况,研究妇女发展问题,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和掌握工作规律,实现妇联工作不断创新的“前沿阵地”和“思想源泉”,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做好新形势下的调研工作,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妇联能力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自觉行动。各级妇联组织及广大妇联干部要从妇女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认识加强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为妇女工作服务、为妇女发展服务的基本宗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广大妇女群众的发展需求,贴近妇女群众的生活实践,深入开展好调研工作。
二、调研工作的重点内容与课题
各级妇联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妇联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妇女工作服务的原则,增强改革意识、超前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坚持把调查研究与妇女工作部署相结合,全年重点围绕推进“两业”即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强化“两培”即培养妇女儿童高尚思想道德和培育妇女先进典型,做好“两维”即维护妇女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两力”即妇联组织的活力和实力等四项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及时了解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倾听基层和妇女群众的呼声,及时总结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妇联工作动态以及广大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做好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拿出一批观点新、内容实、质量高、影响大的调研成果,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围绕省妇联全年重点工作,各地可以围绕以下课题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
1、金融危机下不同群体妇女创业就业状况调查及对策分析;
2、金融危机下女大学生思想和就业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
3、农民工返乡对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4、当前形势下女企业家、女职工、农村妇女维权状况的调研;
5、妇女病普查情况、婚检现状的调研;
6、女大学生村官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
7、农村和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及工作状况的调研;
8、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状况的调研;
9、各地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情况的调研。
三、开展调研工作的要求
1、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妇联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和组织措施,保证调查研究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2、妇联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身体力行,当好表率。要把调查研究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倾听妇女群众呼声,关心妇女群众疾苦,加强与妇女群众及基层妇联干部的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要把调查研究与指导工作结合起来,尊重妇女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运用基层妇联干部、妇女群众的经验和智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调查研究与抓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在深入实际调研中,及时了解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搞好督促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各地妇联在开展调研时,要结合当地实际,选好角度,有所侧重,一事一调研,每年抓住1-2个重点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特别要重视做好对当前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情况的调研。2009年,省妇联各部门也都明确了调研的重点课题,各地妇联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整合资源,主动对接,和省妇联部门联合开展相关调研。
4、各地在调研中要做到既注重调研过程又注重调研成果,力争形成一批选题准确、调研深入、分析透彻、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年底前,省妇联将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比表彰活动。
一、乡镇妇联工作普遍现状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该调研报告指出,女职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中存在着性别和年龄歧视。如用男不用女,用小(年龄)不用大,招工时用青春期,而签订劳动合同时避开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履约率低。
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
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及健康保健问题突出。在橡胶、制鞋、化工、陶瓷、铸造、玩具等行业,女职工长期在有毒有害作业的环境中工作,尘、毒、噪音严重超标。一些劳动密集和规模较小的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近年来,因急性中毒、爆炸、火灾等造成多名女工死亡或致残的事件时有发生。
女职工妇科病定期检查落实困难。部分公有制企业因经济困难,不能定期进行妇科病检查,甚至取消了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不给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检查。
在非公和国有企业中,都存在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的现象。有的女职工经期仍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部分企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仍上夜班。非公有制企业大多不承担女职工孕期保护,招工避开女工生育年龄段,或生育前即终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则在合同上规定女职工在聘用期间不得怀孕生育。
在产假待遇上,一些国有企业因效益不好未参加生育保险,也无力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落实生育待遇。而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
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护,加班加点超工时现象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且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以服装、鞋业、餐饮等服务业最为突出。据调查,有的女职工人均周劳动时间为76小时,甚至长达90小时。更严重的是,因企业实行计件工资,一部分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也需加班加点。
该调研报告指出,女职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中存在着性别和年龄歧视。如用男不用女,用小(年龄)不用大,招工时用青春期,而签订劳动合同时避开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履约率低。
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
女职工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及健康保健问题突出。在橡胶、制鞋、化工、陶瓷、铸造、玩具等行业,女职工长期在有毒有害作业的环境中工作,尘、毒、噪音严重超标。一些劳动密集和规模较小的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近年来,因急性中毒、爆炸、火灾等造成多名女工死亡或致残的事件时有发生。
女职工妇科病定期检查落实困难。部分公有制企业因经济困难,不能定期进行妇科病检查,甚至取消了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大多数不给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检查。
在非公和国有企业中,都存在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四期”保护得不到落实的现象。有的女职工经期仍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部分企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仍上夜班。非公有制企业大多不承担女职工孕期保护,招工避开女工生育年龄段,或生育前即终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则在合同上规定女职工在聘用期间不得怀孕生育。
在产假待遇上,一些国有企业因效益不好未参加生育保险,也无力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落实生育待遇。而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工资无保障、生育费用得不到报销。
女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护,加班加点超工时现象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且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以服装、鞋业、餐饮等服务业最为突出。据调查,有的女职工人均周劳动时间为76小时,甚至长达90小时。更严重的是,因企业实行计件工资,一部分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也需加班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