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10:24: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乡镇双拥工作计划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1、有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或服务组织,有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有1名联络员,全年研究部署双拥创建工作四次。
2、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双拥工作,有分工明确,有工作安排,有参加活动的记录。
3、目标任务明确,实施计划具体,保障措施完善,与驻军签订了共建协议,并开展慰问及免费为驻军防雷检测活动。
二、宣传教育(自评得分18分)
年初制定了双拥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了兼职通讯员1人,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作了一块固定的双拥宣传标牌,1副墙面永久性标语,出双拥宣传栏2期;编发双拥简报4期;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双拥创建和双拥宣传教育的联谊、联欢等共建活动。按时完成《中国双拥》订阅计划。
三、拥军工作(自评得16分)
结合本单位实际,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分别为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免费开展防雷检测服务;适时开展对驻军的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保护好军事设施。
四、政策落实(自评得26分)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转业退伍军人,全局共安置转业军人一名,聘用退伍军人一名。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深入到拥军优属家庭,掌握家庭动态,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帮助转业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五、双拥活动(自评得18分)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2016年先后与驻军开了联谊和慰问活动,还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请消防官兵帮助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我局的消防安全水平。积极参与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双拥活动,有文字或图片资料。
主动完成县双拥工委部署的一切双拥活动任务。
六、共建成效(自评得10分)
与共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共建村有优抚对象,并及时给予帮助,落实优抚正常。与共建单位经常开展内容健康的共建活动,通过共建提高了道德规范和双拥知识知晓率,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1) | | | | | | | |
到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刚才,局党组各位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摆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进行了明确,十分具体,非常全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谈谈个人的感受与体会。
一、通力协作,局领导班子是战斗力强的团队
第一,局领导班子是创新型的团队。注重在解放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带好头、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强化发展观念和创新精神,讲究科学,遵循规律,以理性的思维深入研究民政工作的新任务,积极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扎实开展民政工作的新实践,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大事的工作氛围。
第二,局领导班子是学习型的团队。注重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量,科学文化素质和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班子整体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第三,局领导班子是和谐型的团队。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集体商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宽容,相互信任,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第四,局领导班子是廉洁型的团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从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恪守廉政纪律,打造廉洁型班子。每位班子成员都要保持谦逊、谦让、谦恭的品质,保持平常、平和、平淡的心态,清醒地认识自己,冷静地把握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时时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第五,局领导班子是务实型的团队。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追究,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努力做到有高尚的人格,有履职的能力。
二、扎实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得到蓬勃发展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项民政工作均实现了开门好。
(一)围绕民生之本,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
继续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申请、审核、审批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84人,农村低保对象11500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2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提高到40元,居全市前列,一季度共发放低保金6.5万元。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制定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的意见》,鼓励各敬老院发展种养殖等生产经营项目,努力增强敬老院经济实力,减轻区财政投入压力,改善院民生活环境,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九曲、相公、汤头3处敬老院顺利通过了省一级敬老院的达标验收。慈善救助活动扎实开展。召开了九曲街道慈善分会成立现场观摩会议,区、乡、村慈善网络逐步建立;认真开展夕阳扶老工程,向敬老院发放食品366箱,为我区贫困(低保)老年人发放彩电20台;组织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区级领导干部现场捐赠,全区上下踊跃捐款,截至目前,共筹集善款23.9万元。优抚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完成了全区10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身份认定及优抚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对优抚对象医疗数据进行了核对,完成了与定点医院医疗费的兑付工作;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分类参保,为249名1至6级伤残军人,下岗失业及城镇7至10级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下岗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筹资及参保,将农村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纳入了新农合医疗保障体系;为5户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了大病医疗救助,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二)围绕民生之需,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社区建设向高标准、大规模建设推进。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对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安排,以三官庙、彭于埠、九曲店、孟于埠等社区为重点,对全区45个城市社区实行分类管理,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水平,在3月中旬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测评中,我区九曲街道和三官庙社区得到了检查测评组的高度评价。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为契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拟定了农村社区建设3年规划,适度扩大农村试点社区数量,逐步推进城乡社区化管理全覆盖。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协调争取,签订了市殡仪馆××分馆建设用地合同,一期投资240万元已到位,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基本解决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三)围绕民生之利,努力推进和谐民政建设
认真做好双拥工作。拟定了2009年双拥工作计划,召开了双拥座谈会,走访慰问驻军单位和440户优抚对象。认真做好了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区”二期工程各项工作。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召开了全区坟墓清理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迁(平)坟工作的通知》,坟墓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区共迁(平)坟墓11337座。婚姻登记处成为全省规范化建设亮点。按照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示范单位的要求,不断加强工作队伍、工作环境、内部管理、信息化、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打造了全省工作亮点。1-4月,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210对,离婚登记114对,补发结婚证57对。3月,全市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区民政局在会上作典型发言。5月,全省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学员来我区参观学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了新进展。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各类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严厉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及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1-4月,共批准筹备社团3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注销民间组织2家,规范发展的社会组织正成为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重要力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特困救助热线”,与“行风热线”一起,成为密切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纽带,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参加“行风热线”6期,接听“特困救助热线”电话124个,为民办事26件。
三、放眼长远,深入摆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每个人都有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其初衷都是好的,都是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但有时工作中难免出现偏差,我想每个人都是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改正错误中取得进步的。下面我剖析一下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请同志们给予指正,以推进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第一,深入基层调研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平时安排工作多,深入基层少,一年来由于事务繁多,没有充裕的时间深入基层搞调研,对第一手材料的掌握不够多。今后我要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和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调研,使工作收到更大的实效。
第二,对工作要求多,与同志交流少。由于自己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的原因,对同志们的工作要求过于严格,有时个别人还难以理解,甚至造成误解,今后要按照“五必谈”要求,多与班子成员交流,与全体同志交流,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有时处理问题过于急躁,存有急躁情绪。自已往往认为工作难度不大,加之对单位人员过于信任,总以为他们会把工作做好,但有时却做不好,这样有时会着急、并且发火。
第四,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由于工作的原因,自己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方面还显得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使学习与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做到局主要领导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调整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分管和负责,切实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办理机构和兼职办事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二)、及时与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9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工作机制。
(三)、制定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县政法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局综治、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局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并按年度工作计划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局主要领导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反复在各种会议上强调维护稳定的重要性,以增强全局干部保平安的意识。
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
根据县综治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局务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综治治理的重要文件精神。在宣传政策的同时,我局加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复退军人维稳、城市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采取了会议、宣传横幅、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一)、上街宣传。3月20日上午,积极组织低保、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救灾救济的工作人员上街宣传,在县龙津广场设置了民政综治宣传咨询台,在咨询现场,发放了婚姻登记条例、婚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工作人员在现场还解答了群众对于办理低保、大病救助等问题。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民政工作窗口的良好形象,为“法治民政”创建奠定了基础。
(二)、下村入户宣传。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扫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我局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召集各股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送政策、法律宣传手册到群众家中,了解民情,积极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民生问题。三月份,结合“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低保站、救灾救济股工作人员协同乡镇民政办、社区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社区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原则,依法办事,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安抚民心,切实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社会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321”工程实现“三三三”工作目标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强化“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民生工程和保障工程抓紧抓好,努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建设开放幸福的新局面。一是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综治平安责任机制,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综治“一票否决权制”执行力度,着力拓展平安创建领域,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进百村、包万户、保平安”服务“三农”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参与县、乡(镇)、村干部职工进村挂组包户,以“1+X”的挂包形式,与农户结对联系,宣传开展强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综治工作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宣传我县经济发展和党委政府重视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激发他们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平安建设“三率”水平。二是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运用广播、电视、农村“三栏”等各种载体,局干部下村入户发放宣传提纲、现场解答咨询等,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重要日期宣传。清明期间积极宣传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向群众展示殡葬改革成果,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安全祭扫意识,避免清明节期间发生因不文明祭祀导致的灾害。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为确实维护好社会的安定稳定,力求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我局做到:
(一)、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将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维护稳定的工作大局上,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实行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直接抓负直接领导责任,老区办负责协调各股(室)落实好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稳定工作的局面。
(三)、全面排查,妥善解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股室为单位,全面疏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做到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或目前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深入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治村、平安边界建设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努力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以“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作用。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截至12月份,全县城乡居民有2524户5671人纳入低保,其中:农村居民纳入低保有2045户4654人,占农村人口比例4.20%,人均月补助水平102.58元,1—12月发放农村低保金700.9万元(含春节、物价联动补助和农村低保提标补助);农村五保户428户469人,1—12月发放保障金184.67万元。城市低保户479户1017人,占非农业人口比例3.14%,人均月补助水平156元,1—12月发放低保金228.9万元(含春节补助和物价联动补助)。
(二)、认真执行《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地为城乡经济困难家庭人员提供帮助和经济支持,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1至9月年发放医疗救助金39.09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20人5.1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64人33.94万元。
(三)、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及时下乡帮扶和解决因受低温、冰雹、暴雨灾害的灾民基本的生活住医等情况,我局共下拨救灾救济款770万元,其中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155万元、烟叶救灾款615万元,棉被300床,油毛毡300捆。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推进县级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健全救助服务网络。创新救助管理方式,实施街头主动救助,共救助195人3.2万元。
(五)、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一是按省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军属优待金。义务兵128人(农村籍117人,城镇籍11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88.30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85.89万元,立功者、优秀士兵增发优待金2.41万元。农村发放标准6900元,城市发放标准4690元。二是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切实做好第一批进藏兵二次安排事项,经过多方努力,9名第一批藏兵中2名安排在我县自来水厂、2名在琴源水库、1名到林业有限公司,其余4名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人员每人补助3.2万元,共补助资金12.8万元,有力促进双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完成2011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66人,其中农村籍57人,城镇籍9人(需安置8人)。城镇籍安置对象安置金已落实。四是做好268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发放15.2万元。五是做好60周岁以上无工作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共登记49人。六是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通过疏理排查、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信息档案等多举并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无出现复退人员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11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总体部署、促进和谐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
——由市教育局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保持15.58万公顷。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3%。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下降17%。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五年下降7.4%;二氧化硫排放五年下降8.3%;氨氮化物排放五年下降10.2%;氮氧化物排放五年下降7.5%。
——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6.森林蓄积量达到280万立方米。
——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10%。
——由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66.2万人以内。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二)加快产业发展。
1.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壮大产业规模与结构优化升级并重,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与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举,促进技术创新与品牌经营相结合,大力推进“321产业工程”,即打造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加工三个产值过100亿的产业,壮大机电汽配、化工两个产值过50亿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一个以生物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努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力争工业经济成为跨越发展的核心支撑。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5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0亿元。
——由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强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业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方向转型升级。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大幅提升,将建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武汉城市圈的菜篮子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到2015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
——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适度超前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增加供给、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融合,不断拓展服务新领域,积极引进服务新业态,促进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功能完备、业态多样、主体多元、模式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人行、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加快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建设5个区域中心镇、14个特色镇和200个中心村,构建吸纳百万城镇人口规模的复合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编制体制,完成城乡一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城镇人口突破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快推进城区建设。
坚持扩容与提质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高起点规划,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到2015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形成大城市框架,宜居城市品质初步显现,市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加强小城镇建设。
推进荷沙公路、皂岳公路沿线城镇带建设,推进镇级市建设,加强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镇域经济。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以产业集中、人口集聚为基本方向,加强岳口、马湾等试点镇和其他各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由市新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构建一体化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
——由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建设各种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主骨架、枢纽节点、农村和偏远地区交通建设为重点,增加出口,完善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建设成为江汉平原北部、武汉城市圈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构建水利保障体系。
实施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生态保护三大保障工程,构建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有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定健康的农村水利发展体系。
——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节能优先,市内开发与市外合作相结合,统筹煤、电、气、油等能源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建设“数字”。
加强骨干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由市政府办、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五)建设“两型社会”。
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实施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日以上,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贯彻落实《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城乡生态家园。倡导生态文明观念。
——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文明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引导工业企业及企业之间提高对生产资料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实行清洁生产。着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推进“生态产业园”建设,力争建成武汉城市圈特色明显的“两型”产业示范区。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5.5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9万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2万亩。
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源的保护,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集中供水,推广农业节水灌溉。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六)推进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
——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15年,力争新建和改扩建89个公办幼儿园,创办2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入园儿童3.45万人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残障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稳定发展高中教育。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入学率达9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积极促进创业就业。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十二五”期间力争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万人、6.2万人、4.5万人;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80万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到2015年,城市“低保”规模达到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4.7%,人均补差150元以上;农村“低保”规模达到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6%,人均补差55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福利院,使全市供养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封顶线,提高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以教育援助、生活救助、灾害救助为重点,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规范社会募捐活动,精心打造“慈善阳光班”、“温暖工程”等慈善品牌。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完成河城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在江家河小区建设安置房1018套;启动河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十二五”时期,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住房8000套。
——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到“十二五”末年归集公积金达到1.1亿元,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5%,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200万元,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扩大贷款面,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20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开通异地办理业务。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中心,兴办居家养老院,拓展寄养式社会养老业务,提高集中养老供养率。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市一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的建设与申报,市中医院按县级医院标准建设,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提高政策服务可及面和农民受益水平。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新建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扩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稳步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由市住建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陆羽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假日文化活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唱响“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充分挖掘花鼓戏、渔鼓、说唱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艺精品佳作。进一步加大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争取举办第二届湖北()国家陆羽茶文化艺术节和地方戏曲艺术节。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文化产业。以石家河遗址、佛祖山圣地、陆羽故里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增长点。
——由市文广新局、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体育事业。规划建设市体育活动中心,改扩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健身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建设乒乓球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乒乓球之乡。
——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八)提高改革开放水平。
1.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培育发展各类投融资主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提高城市生产要素集散功能。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下放审批权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审批信息共享共认机制,逐步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机制。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不断增长,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到位。支持鼓励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向城镇转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由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对接大武汉。融入武汉、依托武汉、服务武汉,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九个联合体建设,加深与武汉市及圈域其他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互动,加快融合步伐,切实发挥同城效应。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重点以“一区三园”为承接平台,实行集群式、链条式招商,加大对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承接国内外资本和产业转移,积极引进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做好援疆工作。
——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努力扩大出口。坚持出口型与内需型产业并重,进一步支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扶持本地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支持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建设出口加工基地,推动出口商品的多样化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积极申报设立棉花保税仓库。“十二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均增长35%以上。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增强外资企业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溢出效应。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发展。以全国开展的“万侨助万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实现侨资规模的新突破。
——由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九)建设和谐。
1.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司法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合力。做好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严格执行维稳领导责任制和查究制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由市综治办、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人以内。
——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治安案件;坚持不懈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市综治办、市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5年,全面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基本任务,实现人口出生率8.5‰、自然增长率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20、出生缺陷发生率9‰的目标,以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强化城乡社区管理。
完善社区功能,优化社区环境,增加社区投入,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4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80%的城镇社区建成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加强扶贫搬迁住宅小区建设。完成蒋湖农场和三江、四海棚户房扶贫搬迁,新建8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工业园建设3个搬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由市文明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等问题,重点解决在乡老年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继续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改革办法,大力开展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工作计划
根据《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地完成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学前教育。全区幼儿三年入园率达到93.5%以上;新建、改扩建4所镇乡中心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5%以上;毕业率达到100%;“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5%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8%以上,巩固率达到98%以上;毕业率达到98%;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率达到86%以上。
(三)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招生4000人;普高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合格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普惠化。
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加快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按照幼儿园建设目标及任务,如期推进建设进度。继续抓好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软件资料管理,加大对新建中心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体系,逐步开展学前教育质量检测督导评估。结合城乡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规划我区2所较大规模、规范性幼儿园积极争创2015年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2、义务教育均衡化。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工作规范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做好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严格异动手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巩固率。继续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将条件具备的小学和初中整合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做好2017年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验收准备工作。
3、高中教育优质化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将高中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学校,制定好学校招生计划,落实定向计划,加强招生过程管理。抓好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高中教育教学视导,认真组织高中毕业班诊断性考试,对诊断性考试的问题及时总结,研究策略,加强高考考点的分析研究,全力做好高三备考工作。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发展。
(二)强化精细管理,增强区域教育综合能力。
1、树立法治观念,形成依法治教新格局。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教育系统法律素养,进一步规范教育执法行为。突出校长带头,破解学校内部管理陈旧的“人治观”、“德治观”,树立依法治教新意识,抓住教育综合改革与法治工作的契合点,处理好教育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学校内部管理新模式,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实施依法办学。
2、打造生态教育,强化教育管理效能。按照区域内生态教育建设目标,指导各校树立“三全”、“三特”的办学思想(“三全”即“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三特”,即“学校要有特色,教师要有特点,学生要有特长”),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四条禁令”、“三个一制度”、“三条底线”、“三项治理”、“两个计划”等制度相关要求(“四条禁令”即:禁止乱收费、禁止赌博、禁止酗酒、禁止走读;“三个一制度”即:坚持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每周召开一次学生会;三条底线即:安全底线、稳定底线、质量底线;三项治理即: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治理,解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解决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开展学校管理专项治理,解决办学水平不高的问题;两个计划即:干部队伍建设计划,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促进校长提高管理工作效能,促进教师改变教育教学行为。深入推进校长“高峰论坛”、骨干“名师论道”、教师“大练兵”等活动。继续实施校级干部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
3、落实常规督查,狠抓教学质量提升。各直属学校、镇乡教育管理组要严格执行教育局制定的常规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管理细节,加强检查评比,提升管理效果。督促各校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及非毕业班教学工作质量的全程监控与指导。进一步完善并执行《区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加强常规管理,落实教学质量评估、年终绩效考评制度,采取有效的竞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驱力,进一步强化质量立校意识,促进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大提升。
4、打造校园文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2015年为全区中小学“校园特色文化品质提升年”。各校要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文化设计、内涵发展上狠下工夫,进一步抓好校园文化建设。马鞍九义校、一小、二小、七小要充分发挥省、市、区级校园文化建设典范学校、特色学校的示范作用,继续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质,并带动区域内各级学校共同建设发展。各镇乡教育管理组要在普遍抓好所属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一至二所重点学校,为其他学校提供学习的榜样。
5、创建示范学校,树立办学优质品牌。规划指导镇中心小学、保和镇中心小学、四小等学校创建“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规划指导镇初级中学创建“市校风示范学校”,七小创建“市校园文化特色学校”。指导已经创建达标的市、区级校风示范学校,市、区级示范性小学、示范性初中、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性九义校继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三)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1、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教育三乱治理。全力保证义务教育入学率目标任务完成,制发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文件通知,按照新生入学原则,严格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成立2015年招生工作宣传小组,积极化解城区中小学入学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加大违规办学行为查处。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资雁教发〔2013〕22号),按照行风建设“五条禁令”要求,规范师德师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结合依法执教,严格教育三乱治理,继续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维护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迎接督导评估,加快教育均衡发展。结合2017年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契机,进一步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稳妥推进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具备一定条件的学校有效整合为九义校。指导各校对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细则》要求,统筹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相关材料,加强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员、设施的投入,减小区域内薄弱学校发展差异系数,开展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互相结对帮扶。指导各校尽力进行班级均衡化资源配置,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3、巩固“两基”成果,加强学籍统一管理。组织开展2015年“两基”成果巩固提高自查工作。坚持控辍保学工作“五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师生、家长对学籍管理的知晓率,切实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巩固率。
(四)推进课程改革,深化教育内涵品质。
1、加强课改宣传,转变教师观念。2015年为全区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年,各校要强力推进课程改革,大力宣传课改意义,转变教师的传统思想和畏难思想,提高课改意识,大刀阔斧开展活动实践,做到“学校要校校参与,教师要人人行动”。继续推进各校“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使用,深入开展各种课改活动,加强学科组研究,加强教师集体备课,有效使用导学案,促进教师进行多层次的研讨、交流、碰撞,让课堂真正成为学生高效、快乐的学习乐园。
2、深化课改培训,提升教师能力。本学年将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学校各科教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学校领导的培训指导。将邀请知名专家、课改基地一线教师到讲学;3月将邀请知名专家李镇西到开展《课改-班主任的角色》专题讲座;同时继续选派校长、教师到山西太谷、广州深圳、广西、宜宾、广元等课改优秀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观摩课改现场。2015年,将在老君镇、东峰镇、迎接镇等3个乡镇学校开展片区课改研讨会,促进农村区域课改经验交流。指导各校强化参培教师回校后组织有效二级培训,把学到的课改经验运用于教学实践,带动全校教师共同开展课改实践。
3、落实课改措施,构建管理体系。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增添课改具体措施,落实课改专项经费,强化教师课改培训,切实开展课程改革主题活动,教研工作要服务课改,课改工作促进教研,进一步完善课改管理制度,加大对教师课改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区域生态教育建设课堂研究,要大胆探索研究切合本校实际的课改新模式,强力打造生本课堂,构建课改管理体系。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课改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构建三层管理网络:以校长为核心的决策层,以教导处(教科室)为重点的管理层,以课改教研组长,一线教师为主体的执行层。实行层层负责纵向管理,使课改各环节得以真正落实。
(五)狠抓课堂效率,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1、层层督查到位,狠抓高中教学常规。认真做好高中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局机关包联人员坚持督查到位,区教研室坚持专项视导到位,各校负责人坚持目标管理到位,各学校领导蹲班联系指导到位,各科任教师包联督促关爱学生到位。落实“高一抓起、一抓三年”的管理措施。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认真组织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2、创新教学模式,提高课堂学习成效。指导各校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努力构建“以生为本”的生态课堂,一方面研究适宜的课堂教学模式,如以先学后教,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展示提升的课堂导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强调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学习能力训练的综合培养,全力打造快乐高效生态课堂。另一方面要坚持抓好高三复习课、讲评课的教学指导,进一步强化集体备课,以此提高课堂效率与复习课效率。同时组织好各年级学科教学研讨会,进一步提升学校课程管理能力和教师课程实施能力。
3、加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督查。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区3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复核确认验收工作。2015年3月,市教育局将对我区三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核确认,学校要再次整理相关资料,及时梳理整改初验反馈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的复核验收。
(六)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各校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国梦”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抓好德育骨干及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加强未成年人“心海护航”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2、加强阵地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要保证德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德育阵地建设,配置基本设备设施,提供物质保障。各校要利用各种渠道,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校报、橱窗、板报等阵地的育人作用,打造班级文化建设,挖掘校园文化内涵,强力打造校园文化,营造优美育人环境。
3、开展主题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各校要做到有标语、有专栏、有活动、有记录。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加强禁毒教育和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警示教育巡回讲座,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学雷锋“五个一”活动,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继续开展“日行一善”志愿服务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爱心小天使”、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进行国家版图意识教育。
4、加强德育课堂教学及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德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上好《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挖掘各学科蕴含的德育资源,把德育有机渗透到各学科教育教学活动中。各中小学必须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程、有教师、有教材、有教学、有效果,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5、抓好社会实践及校外教育工作。各校要继续加强校外德育基地建设,建立学生校外实践园地;落实学生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环节管理;大力推进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加强师资配备和培训,确保5月份投入运行。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加强日常使用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定期定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保证学生人人参与、周周参与,注重少年宫软件资料建设,认真筹备2015年5月召开的全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现场会。
6、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及特殊群体学生关怀。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要做到有牌子、有阵地、有队伍、有措施、有记载。全区拟于3月下旬召开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继续组织指导多所学校进行“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创建工作,指导二中作好“全国优秀家长学校”迎检准备。各校要与社区、家庭配合,特别关注留守学生、残疾学生、失依儿童、单亲学生、贫困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及后进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抓好“留守学生之家”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7、加强德育教科研工作,规范德育目标管理。加强德育科研立项课题研究,德育教研活动的评比、竞赛,德育校本课程建设的探究。继续推行学校德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德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或奖励,对德育工作薄弱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各校严格执行学生期末德育成绩考核评价。
(七)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学校体育工作。
一是继续规范体育常规管理工作。今年将继续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率达100%,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成绩逐年上升;抓好“体育艺术2+1项目”(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推进工作,抓好全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和长跑活动;督查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强身健体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好相关体育比赛(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各校要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确保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和课时,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二是认真组织好运动会、艺体节、体实考项目和各项比赛。指导各校做好迎战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准备工作和比赛期间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新华文轩杯”第六届中小学生艺体节;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市教育局2015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开展好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和新增项目的训练,积极参加省、市、区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等比赛。
三是认真实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五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2012〕53号、川办发〔2013〕6号、川教〔2014〕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资府办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切实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问责机制。各学校要尽力改善体育教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齐开足体育课程、落实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逐步实施本校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
四是积极开展体育工作评估、阳光体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对学校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质监测工作的常规检查、指导。督促各校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继续开展市级和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并逐步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列为评估各类示范性学校的必备条件。2015年指导二小和马鞍九义校创建省级“阳光体育学校”,指导三贤九义校、绵阳中学育才学校和老君镇初级中学创建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力争年内圆满通过评估验收。
五是开展足球教学,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指导有条件的学校积极组织中小学足球教学辅导,规划指导中学、七小等6所学校积极争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学校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抓好学校健康教育,落实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6-7课时,达到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的“六有”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岗位职责,加强保护学生视力工作。狠抓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开展校园内公共场所禁烟活动,创设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开展预防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及禁毒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加强学校重点疾病防控工作。
3、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规划指导七小创建省级艺术特色学校。开展全区中小学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专项督查。组织中小学参加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和区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班级合唱和校园集体舞,使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学会使用一至二种乐器、培养一至二项艺术爱好。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剧进校园活动。指导各校搞好“五四”、“六一”、“元旦”的庆祝活动;继续组织全区中小学生硬、软笔书法比赛。组织好“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及全区中小学生诵读比赛和合唱比赛,“牵手国寿,梦想家园”少年儿童绘画评选和“美丽中国梦”第三届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
4、科技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以活动为载体,督促指导各学校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日活动,活动要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有过程记录。与区科协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第三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全区中小学中认真开展好“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征文与制作评选活动。做好科普调查统计工作。
5、学校国防教育。
认真落实学校《国防教育法》规定,提高国防教育在地方课程中的开课率和军事训练的开课率。进一步贯彻《高级中学学生军训教学大纲》,确保高中阶段新生参加军训面达100%,有条件的初一新生也要组织军训,同时要提高军事理论的开课率,增强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认真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关心国防、支持国防、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开展双拥工作,落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合区人武部做好征兵宣传、文凭审核等工作。
(八)以教科研促发展,彰显学前教育特色。
1、以科研为契合,促进城乡幼儿园双向互动发展。
在省级课题《区域推进镇乡中心幼儿园建设实践研究》中期成果的基础上,调整思路,有针对性地继续深入开展城乡六片区结对帮扶活动,实现六片区城区示范园与镇乡中心幼儿园双向互动发展。一是强化城区示范性幼儿园精细化管理。细化教学过程管理,突出游戏化、特色化教学效果,充分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引领全区幼儿园健康、优质发展;二是规范镇乡中心幼儿园园务管理工作。新建幼儿园在初始阶段管理工作必须套模发展,常规管理基本制度要求基本一致,达到规范化的基础后再进行变通发展;三是加大中心园教学教研工作专项辅导。建立完善园本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教研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参与教学竞赛、教师技能比赛等。
2、加强内涵提升,努力追求优质化发展之路。
以“片区推进,个体培育,特色发展”为原则,在统一要求镇乡中心幼儿园规范化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搭台子、引路子,促进优质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幼儿园的内涵。指导一些教学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开设本园特色教育活动,挖掘乡土资源,大胆构建农村幼儿园乡土课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3、狠抓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教育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