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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19 07: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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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论文

篇1

摘要:近年来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术道德教育缺乏系统性,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以及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不够健全等。因此,着手建立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促进高校学术环境良性发展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

关键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失范;行为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9-0054-02

收稿日期:2014-12-01

作者简介:杨雷(1970—),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教授,主要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GXM_

HLJ_2014142)阶段性成果

学术道德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审)、学术奖励等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1]。学术道德是所有从事学术活动的参与者,包括高校的教师、各类学生等都应该严格遵守的道德规范。本文研究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侧重于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指研究生在进行创新性研究学术活动过程中,应遵守和正确处理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是作为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2]。而学术道德失范是一种基于学术道德前提下对学术活动约定俗成或确定的规范的“失范”行为,学术道德失范可界定为从事学术研究的主体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学术目标[3]。因此,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就是指研究生在学习与学术研究过程中发生与学术道德规范不符的行为,用以实现学位授予、学术论文创作、在读期间学术相关评价评优评审等。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缺乏规范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

当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相关文件制度的制定,也开设了一定数量的学术道德教育讲座,但是在制度的执行和学术道德系统教育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研究生入学后在学术道德养成方面缺乏系统、严格的指导和培训。学校管理者包括导师更多的是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在学术上指导其研究方向与内容,而忽视对研究生进行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育,即使开设相应教育课程也是泛泛,没有从内心和道德层面引起研究生对学术道德的重视,没有将学术道德作为学术研究的底线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和学术行为中,很多研究生没有受到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不清楚哪些行为属于学术失范和如何界定学术失范行为,导致学术道德没有固化到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层面形成自我约束,容易发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随意添加、伪造参考文献;盗用发表别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故意省略对他人成果引用的事实,剽窃他人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捏造事实,伪造调查数据;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等。

二、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

目前,国内高校为应对各种专家或机构排名,对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在评职与申请学位(答辩)过程中都提出了较高的科研成果数量与影响因子,对研究生导师更是提出较多的项目要求,学校这种或多或少的学术功利现象,表现出来就是硬性规定研究生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才能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巨大的学术压力,使得一些研究生在入学初期就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东拼西凑,投机取巧,目的就是以期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很容易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或伪造、杜撰实验数据;未参加创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请人或为别人、等。

三、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入学方式、个人创新能力、政治面貌以及学习目的等都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养成有一定影响。相同的学术要求,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院校、不同层次和不同经历的研究生看来会有不同的压力,而个人的学习目的、创新能力、知识储备又决定了研究生自身对学业及学术研究积极探索与主动追求的能力。如果研究生个人对学术要求不高,学业基础不牢,对新知识的渴望不大,很难让其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就会有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做出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都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获得学位。而且发表较高水平的期刊论文更是成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硬性条件。过高的学术要求产生的巨大压力客观上容易造成研究生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发生学术失范和学术作假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杜撰实验数据;在自己未参与研究工作的论述中署名;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请人、等。

四、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

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国家、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文件、制度和办法,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制度和规范的权威性,并且有些制度又不能完全覆盖和适用于所有的学科专业门类。对于不同的研究生教育层次、培养流程和学科结构缺乏有针对性的学术道德规范细则和失范行为情节描述。高校对研究生获取学位与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数量与质量挂钩的举措,虽然有积极的方面,但是也相应地促成了研究生为了获得学位而无心集中精力从事扎实有效的科研创新工作,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上。造成部分研究生盲目追求论文的发表,忽视了专业兴趣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忽视了学术道德的要求。

另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较为注重学术评价。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更多的是重视研究生在各种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忽视其基本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经常用易于量化的学术评价标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各种评优以及保送更高层次学习的主要评价指标,造成部分研究生片面追求学术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学术道德,对违背学术规范后的不良后果没有深刻认识,不可避免地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未参加研究工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或者重复发表;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或;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采取非正当手段影响和干预研究生学习研究过程中的成绩评定、评奖、论文评阅及答辩等。

五、缺乏完善的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

学术审查的任务是“将学术活动与非学术活动分开,将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与一般的宣传活动分开,将学术研究人员与非学术研究人员分开,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人员、机构的学术研究水平”[4]。这就要求从事学术审查的组织或机构应当具有相当高的学术评价和学术鉴别能力。而目前高校中的学术审查与监督通常都是相关职能部门、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共同或单独进行,审查的重要性及其严肃性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审查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监督是否缺位,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是否能客观体现。体现在研究生教育层面更多的是对其所、研究项目和学位论文的审查与监督。审查中多数高校都采用了多人或匿名审查,在选择审查专家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专家选择范围不够广泛,不同学科门类覆盖面不足;二是缺少对专家在学术审查与审查道德修养方面的有针对性的筛选,可能造成学术成果审查结果公正性的缺失。在监督方面以汇报和填表格的形式居多,对研究活动开展到什么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及时进行监察和指导作用不大,存在形式化现象。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专门法规,对学术失范行为的惩处主要以行政处分为主,付诸相关法律处罚的微乎其微。加上绝大多数的惩治主体都是研究生或相关人员所学习或工作的学校与科研院所,其为“顾及声誉”与“教育为主”导致惩治的曝光率和惩治力度大为降低,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所承担的代价成本较低,客观上导致学术失范行为的产生。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骗取科研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伪造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中的信息,或在其他公开声明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等信息作假行为;伪造注释;未经本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追求、扩大个人利益等。

综上所述,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是究其实质还是与高校缺乏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规范体系密切相关。研究生作为高校科研的核心力量,其学术道德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构建一个学校、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四位一体的多维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成为今后高校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Z].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

篇2

一、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

(一)促进学术研究的有序健康发展

教育学生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认识,避免学术不端行为,以保证我国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是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需要一定的环境和条件。除开外部对于科学研究、学术繁荣的高度重视所创造的一系列的环境和条件,对于教师而言,只有自觉遵守学术规则和规范,认真履行学术道德,才能够在自己的学术领域里开辟出新天地,促进高校教师科学品质和精神的形成,有助于教师道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学术道德规范作为道德武器,能够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行为,为学术繁荣、科技进步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保证高校教育事业生存与发展

高校的学术活动是高校科学研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教学与科研是其本职工作的两个最基本方面。国家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需要高校教育事业的培养,高校教育事业也由于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而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研究基地。高校教师能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能否在学生面前树立高标准高品质的道德人格,从而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学术风气,组建优秀的人才队伍,储存优质的科研后备军。这一切都直接决定着高校教育事业能否取得科学研究的胜利果实;决定着一所高校的竞争力、社会名望和地位的高低;决定着高校教育事业能否获得未来长足的发展。

(三)对学生人才成长起关键作用

高校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不仅能够用知识武装大学生的头脑,更能够利用自身人格修养和学术道德素养感染大学生,促进大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品德的形成。21世纪的人才特征应该是具有探索精神、创新精神、理性批判精神,这种高素质人才的专业素质和人文素质应该是高度统一的。高校教师对其进行学术道德教育,不仅仅有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积极关注学术前沿动态,使自己具备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的资质,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大学生的道德素质。

二、学术研究应有的道德规范

(一)潜心钻研,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作为社会普通民众的一员,应当把个人的人生价值目标定位在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上,只有投身于祖国的繁荣昌盛、社会的进步发展,才能算是实现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才能发现人生的意义所在。学者是高校教师的另一重身份,应当勤于钻研,潜心学术,实现报效祖国的最终目的。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每一个科学家以及学者都应该具备的道德意识,也是高校教师应该向大学生传递的价值观念。只有在为了祖国的科技发展、人民利益的实现而积极做出贡献,科研学者才能够将他们的业绩印刻在时代的丰碑上。

(二)维护学术诚信,遵循学术规范

学术研究的目标是追求知识,探索自然或社会的未知领域,增加文明长河的广度和深度。为了推动学术研究的进展,分享研究的成果,在学术研究中应当遵循学术道德规范与准则。所谓学术诚信,是指在学科的研究的各个环节上都必须恪守诚信原则,杜绝学术欺诈行为。选题与资料规范、引用与注释规范、成果呈现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则是科学研究中重要的学术规范。不仅是高校教师应当具备学术诚信,遵循学术规范,更应当提高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并指导学习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在学术研究中做到求真唯实、遵循高标准,严要求。

(三)坚持学术标准,反对学术腐败

学术研究应有的道德规范,不仅涉及到社会对学术研究的要求、学术研究本身的行为规范等方面,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对学者个人的要求。

在高校教育事业的过程中,学位论文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许多学生的学位论文往往就是一个学术创新的起点。由此,高校教师在对待学生学位论文以及自己的学术研究必须坚持学术标准,严格要求。高校教师中不乏学术界有名的专家和学者,他们的学术道德修养关系到国家学术水平的高低、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在论文答辩、各种评审评奖、课题立项等各种活动中,就更应该保持公平公正的作风,做出正确的评价和判断;坚持学术标准,抵制学术腐败,杜绝权钱交易,让学术的浩然正气长存,确保科学技术研究的良性发展。

三、学术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剖析

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得社会迅猛发展,学术研究领域里的功利和浮躁之风也逐渐愈演愈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要使高校教师卓有成效地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就必须立足当今社会现实,对学术失范进行伦理思考,剖析根源,对其学术研究活动有所规范、有所制约,从而维护学术的尊严。

(一)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

1.学术诚信缺失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科研道德已经具备较为完整的体系,大部分高校教师在各自的学术活动中能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为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少数教师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出现种种违背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如全部或部分地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杜撰删改实验数据、在对研究对象没有在进行实践调查的情况下对研究结果胡编乱造等。高校教师对于大学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不仅是道德教育问题,在平常的教学活动中也应当有目的有意识地训练学生,使大学生在学术研究的各个环节上始终恪守学术诚信原则。

2.学术不规范

现在我国学术不规范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显著关注,如有些人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直接采用了他人观点或数据资料,在引用与注释规范方面,却有意避漏;或者把他人学术成果“改头换面”进行间接引用,却不叙述事实加以说明。为提高大学生学术规范意识,高校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学习具体的学术规范内容,对当前学术杂志论文写作的规范,以及对他人观点、方法、材料的引用进行详细介绍。这对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能力和学风都能够起到实际的帮助。

3.学风浮躁

高校教师应当具备谦虚谨慎的道德人格,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部分高校教师目空一切,爱以“专家”、“学者”自居,目空一切,对于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全不能接受;好逸恶劳投机取巧,对待学术研究浅尝辄止,未能潜心钻研学术;对于那些需要投入较长时间及较大精力且短期内无法取得明显效益的学术研究未能保持踏实、沉稳的学术心态。近些年来,国家和高校为高校教师的科研学术工作提供优质的资源配置和条件支持,设立多种科研学术奖励。面对这些条件,部分人为追求名利虚荣争取科研学术项目,争取到却又粗制滥造,东拼西凑完成项目研究。这不仅挫伤高校教师科研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浪费国家和高校资源,更会败坏学术研究风气,影响大学生人才成长。

4.学术腐败

学术腐败影响恶劣,已经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在一定程度触犯法律。常见的学术腐败现象有:一些俨然是学术界知名的专家或学者利用手中掌握的职权和资源,谋取私人利益,在招生或评奖项目中搞权钱交易;依靠“递条子”、“走关系”进行所谓的“攻关”、“活动”工程。本该是象牙塔里应当具备最圣洁最严肃的学术研究,本该是本着为国家、社会及人民切实利益、为文明长河的特殊贡献者,却打上学术之殇的烙印。

(二)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剖析

1.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人们的思想呈现了许多新特点,新的时代环境特别对高等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教育不断深化改革,在时代特征下不断迎接新机遇以及新挑战。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有些高校教师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无私奉献精神逐渐减弱,心态浮躁,急功近利,自身不能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学术利益。同时,社会存在的多元价值观念对道德观念有着比旧时期更为宽容的态度和宽松的道德要求,使得部分高校教师无法严格要求自己。

2.高校教师职称及评价指标的片面导向

基于公平竞争观念,高校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引进多种竞争机制,对于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各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相比较教学工作与服务社会两方面难以量化标准的特征,在高校教师评职称、评奖及课题申报等各项活动中,侧重科研。同时,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教学工作及服务社会属于“偏软”指标,科研可指定一系列“硬性”指标。比如大部分学校在职称评定及年底考核中,要求教师必须在“核心期刊”或“核心权威期刊”上发表多少文章;必须申报多少省级重点或国家重点科研课题。这些使得高校教师在承担教学等工作的同时,必须顾及科研学术量,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篇3

中国高校有少数教师在学术研究工作中违背学术道德规范,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这些学术不端行为,影响了高校学术声誉,其“低投人、高收益”的特点导致了学术上“劣币驱逐良币”和“马太效应”的出现,严重阻碍了学术进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我们的学术制度体系不健全有关,也与对高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不足有关。“我们在培养年轻的学术接班人时偏重于他们各自的学术领域,却忽视了那些让他们成为成功的负责任的学术公民所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因此,我们必须要在高校教师中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以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支具有强烈学术使命感、学术作风严谨、研究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学术队伍。

一、商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方式

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研究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既包含学术内在伦理要求,也包含基本学术规范要求,是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然而,我们在高校的师德教育中,对于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却是个弱点。因此,高校主管机构和各高校应该重视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应该注意教育的方式,以便取得良好的成效。

1.结合社会现实进行教育的方式。高校教师也具有社会人、经济人的属性,受到社会的影响,因此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进行教育才是一个有说服力的教育。当前实行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必然给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带来多样化。市场经济功利性和工具性的特点,一方面激发了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也容易引发人们的私欲膨胀,导致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等思想蔓延。应该说,当前高等学校出现的学术泡沫、学术不端愈演愈烈现象,恰恰是社会上浮躁心理和功利思想在高校教师身上的集中映射。因此,教育管理机构和高校要教育教师认识到市场经济特性给学术研究领域带来的影响,学会辩证地看待商品交换法则和功利主义观念,防范信念迷失和道德滑坡;要教育教师淡看获得名利和荣耀的结果,而着重审视获得名利和荣耀的过程;要鼓励教师在学术研究中宁静致远,走内涵开掘、科技创新之路,而不能急于求成,走外延拓展、低水平重复之路。

2.结合师德教育的方式。师德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质、思想观念、职业精神等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诸多内容。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师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结合师德教育来进行。教育管理机构和高校要教育教师自觉维护学术界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以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术服务于人民群众,回馈社会对高校教师的尊重;要置身于科教兴国的伟业之中,以培养人才、繁荣学术、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要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和利,反对沽名钓誉、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的声誉;要通过教育,努力使高校教师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内容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的教育。

1.学术道德教育。第一,进行学术道德精神的教育。学术道德是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为保障其学术活动的有效、有序与健康的社会目的学术研究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管理机构和高校要进行经常性、有组织的学术道德教育活动,使形成高尚的学术道德追求成为教师的一种精神追求。要把国家和社会对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品质的要求内化为教师自身的学术道德诉求,促使严谨学风的回归和科学精神气质的重塑。要通过广泛深人的学术道德教育,使高校教师在致力于学术科研工作时明辨是非,树立以创造性的学术研究为荣、以投机性的学术研究为耻的道德观念;通过道德塑造,形成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努力做学术道德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践行者和弘扬者。第兰,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社会与学术机构、学术人员之间存在的“委托一”的契约关系也需要信守和践履承诺。诚信在学术研究活动中既具有认知的意义,又具有社会道德的意义。西方许多大学深刻地认识到学术诚信的重要意义。普林斯顿大学的学术章程《前言》中写到:“普林斯顿大学是一个知识分子的社区,这一社区拥有丰富的知识、技术与信息资源,可供师生们共同追求学术兴趣……从各个方面来讲,诚信是这一知识分子社区的核心道德。”

国内许多大学以前对学术诚信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现在必须要加强。我们应该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中设置有关科研诚信以及科学家和工程师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在青年教师岗位培训中进行诚信品德和“科学研究伦理”的教育。要通过网站、宣传短片和定期出版科研诚信刊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来培养和督促学术诚信,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诚信氛围。

2.学术规范教育。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学术法律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项目研究规范、学术评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

关于学术法律规范:要使教师通过了解《著作权法》、《专利法》等学术研究的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学术法律意识,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钻法制的空子。同时使教师了解国家有关部委颁布实施的学术规范的文件,如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并在学术研究中严格遵守以上规范的原则、精神和具体规范。

关于学术引文规范:要使教师了解学术论著写作中引文的原则和正确方式。了解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不得将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引文目录或参考文献目录中;引证内容不得构成创造性作品的主要部分或核心内容;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等等。

关于学术成果规范:要使教师了解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教育教师在学术研究中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要了解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关于项目研究规范:要使教师了解项目申请时的真实性要求与项目研究规范,认识到申请课题只重视“拿到”而不重视“完成”项目是非常错误的观念;在科研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该依据包括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与项目预算书等正式承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约定的义务;在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所有的科学研究活动应该严格遵守目前科技界公认的行为准则。

关于学术评价规范:要使教师了解学术评价的基本运作程序,以及学术评价中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了解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了解学术评价中的同行专家评审制、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等的内容和实施办法。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篇4

一、学术研究中的三个层次

学术研究中有三个层次[1],如图1所示。本文把学术规范放第一个层次,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有: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第二个层次是学术道德,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学术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失范则是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学术道德失范表现为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体现于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申报课题中以权谋私、投机钻营,研究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独占合作者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著写作中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评价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术批评中的人身攻击、打击报复,一稿多投等都是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凡是学术不端行为触碰到法律规范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三个层次就如三个屏障,层层保护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在学术规范层一定要严格控制。依据科学研究的三个层次图,分别找出学术规范、道德约束、和法律防线三个方面没有很好地制约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

二、高校教师学术失范的三个主要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的价值标准唯物化

我国的社会转型大致可以划分为转型初期、中期及后期三个阶段,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贫困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变。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中期阶段,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等各个层面发生了急剧变化,这种剧烈的变化给社会结构产生激烈碰撞,衡量个人的价值标准由原来的多元变向单元的唯物化,这种评价的标准渗透到中国的各个高等学校。

1.好老师的标准打上唯物的标签

“搞了多少课题,国家自科基金吗?多少钱?你上了多少课?那课时费就多啊?你发了多少论文?学校奖励多少?”。搞到自科基金可以买房了买车了买黄金了啊,许多高校校园到处停满了名车,都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拼搏,很少有人问“上课的学生认真吗?”“学生工作找的怎么样?”“学生喜欢你的课吗?”“用了什么新的教学方法?”许多老师花大量的时间去搞论文、搞课题、找发票套取国家的大量的科研经费,这种现象包括许多重点大学都存在。如关于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等。这种唯物化的观念使社会具有功利性,科学研究产生浮躁。致使大批博士教授忽视了学术研究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约束,甚至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2.教育唯物化

有些人把学术变成了可以转化为名利的产物,不择手段地用学术换取金钱、住房、职称、官位、奖品、名声……他们抛弃了社会科学改造社会、净化人格的崇高使命,把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仅仅转化为商品的价格。有些人就因为只看到了这种价格,便在出卖学术的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现在的教师还有几个能像孔子?为了金钱利禄,有人丧失做人准则,什么学生毕业20年不挣3 0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只把三分之一时间用在教学上……而这些教师却被封为“当代精英”“突出贡献者”。

3.权益筹码而非价值的体现

行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内部之间工资差距相差比较大,职称与工资津贴挂钩,没有职称工资就比别人低,最高和最低收入相差几倍甚至几十百倍。致使许多教师因工资低生存压力大而去铤而走险。工资的高低与职称挂钩,职称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的挂钩,教师的晋升和定岗考核也与职称以及论文课题挂钩,有一部分评上教授后什么都不做也拿教授的工资,实行教授终身制。而工资与教学水平和实际研究水平关系不大。致使许多没有科研能力的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论文和课题就可以评职称,对教师所写的论文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放任自由。

高校的实力与的情况挂钩,过分强调的数量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学术不端的风气,多数高校将科研成果与办学水平、领导政绩挂钩,有些学校在重点岗位聘任中,甚至明确要求教师发表文章和科研项目的数量。较少地审视自己在获得成果的过程中是否坚持诚信,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二)自我道德约束和监管机制缺失

高校教师学术素养的形成须借助于求学期间的系统训练,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基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具体的学术行为。大学生未来将在各行各业承担起建设社会的责任,特别是部分硕士和博士将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在求学阶段树立学术规范意识、形成学术诚信品质,就必定会对其今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2]。教育部出台了诸多相关学术规范的法律法规,也成立诸多学术道德的监管机制,然而对学术不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无力,任其泛滥。

(三)互联网对学术的影响

互联网加速了高等学校及个人和外界的连接,政府教育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期刊和社会非法团体通过互联网很轻易地产生连接,从而轻易地产生制造学术不端的网络平台,形成所谓的论文制造产业链。非法团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和邮箱等网络媒体手段渗透到高校学术领域,利用教师的功利思想从事非法的学术交易。

三、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三层次对策

(一)对学术规范的相关对策

首先,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地区教育局相互协作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可以在网络公开公布,教育部、学术期刊、社会团体、课题部门及学校等课题和论文的审核与该网络关联,有不良记录的拒绝课题申请和,从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其次,成立独立的学术机构,其人事、经济和审核等权力不由高校领导层控制,直接由上一级学术机构控制,学术机构成员共同制定出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编制成小册发给在职的教职员工,对学校教职工发表的课题、论文和书籍等科研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时抽查审核,对审核有学术不端行为上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如果学术不端行为成立,将名单录入网络学术诚信管理平台,并开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是杜绝学术腐败和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最后,学校做到官学分离,我国学术机构、科研院所中行政权力不仅能控制各种行政资源,而且能控制各种学术研究资源。这就使得手中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和与之相关的人在申报课题、评奖、职称评审中出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甚至出现“权色”交易现象[3],管理和学术研究分离意味着管理学校的领导要充分给教职员工以学术自由,不限制学术的自由发展,现在大部分的课题都在学校管理层,只有少部分的课题由教师担任,而控制课题的领导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又交给其他的课题组成员,教师的积极性不能激发出来,课题和论文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提高,抄袭的现象就随之而来。

(二)对道德约束的相关对策

冯友兰说:人生的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一般人都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只有极少的人能达到天地境界,而道德境界又有三层,第一层,利己而不损人,二层是利己利人,三层是损己利人。一般能到道德境界第一层就很不错了,能达到第一层的基本满足了前面两个境界,根据马斯洛层次需要理论,满足下层要求后才能对上层要求提出要求,道德也是如此,一个天天为生活奔波、压力山大的教师哪有心情讲道德,当然影响道德还有许多因素。首先,政府要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在发达的西方诸多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资资金非常大,教师待遇比较高,许多人愿意从事教师这个行业,从而乐意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其次,取消职称与经济利益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对目前水平的认定,但现实的教授基本是终身制,没有产出实际课题和论文等研究成果,工资却是高工资,所以取消职称与实际的工资水平挂钩,实现工资双轨制,依据教学和科研业绩,进行单独的教学和科研奖励。杜绝了部分人为了评教授而走关系或剽窃不端的学术行为,同时也断绝一部分评上教授不搞科研的行为,鼓励部分教师坚定地走自由和独立的科研道路,有教学能力的多去教学。第三,加强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开展学术道德和师风师德建设,将道德他律行为变成道德自律行为,做到学术的利己而不损人及利人利己的学术道德层次[4]。树立师风师德榜样的丰碑,切实打造不同专业学科的师风师德团队,尤其是团队的领头人的学术道德,他的学术道德水平影响一个团队的学术道德水平,一个严于律己的道德高尚的人对自己团队同样也这么要求,这样学校就会容易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改善评价教师的标准,好老师不一定是那些科研学术做得好的教师,不一定是那些拿着几千万的课题经费开名车的教师,做到好教师评价的标准多元化,充分体现做老师的尊严和价值,使教师安心遵守学术规范,自由从事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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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___________教研室,_____________同志撰写的论文《______________》拟投寄《________________》杂志。

本人(或本教研室)本着严谨的治学态度,追求真理 ,自觉维护学术尊严、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绝不做出剽窃、抄袭、造假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作者排序无争议,提交作品系我(或本教研室)完成的具有原创性或临床经验总结性的论文,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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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学风建设的专门机构,加强学术行为监管

学术规范委员会在学术评议、学术审议、学术决策咨询和学风维护等方面作的这些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主持对学术道德问题的调查与仲裁,负责有关学术道德规范问题的裁定,并依据调查仲裁结论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提高学术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促进学术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发扬良好学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制定完善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积极拓展学习宣传渠道

抓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关键是要抓好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监督是保障,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监督作用不可或缺。

积极拓展学术规范和学风道德的学习宣传活动的渠道。在校园网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并不断丰富专栏内容,宣传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发挥网络阵地的正面引导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决落实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学校通过严格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从学术角度提出学风建设要求,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果断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肃不端行为查处机制,起到了明显的震慑预防作用,创设了良好的治学氛围。形成了科研诚信建设的合力,为涤荡学术研究中的不良行为、保持良好的治学风气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结合师德建设工作,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

(一)把教师科研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实施重点

学校利用各种机会,对教师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本着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学校把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首要考核指标,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坚决杜绝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片面倾向。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高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根据教育部强化师德建设精神,在专业技术岗位(职务)高聘工作中,将“师德”表现作为申报人员聘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基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重大教学事故者予以取消高聘资格。结合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的师德教育,督促指导教师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声誉,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

(三)对新上岗研究生导师进行宣讲工作

召开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季谈会,对研究生教师、导师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从导师层面上规范研究生培养中的学术风气,也为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四)面向新教工集中进行宣讲工作

培训旨在让新教工全面了解学校各方面规章制度,确立爱校敬岗的职业理念,尽快适应学校环境,进入工作角色。新教工岗位培训突出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章条款,着重强调保密制度、工作纪律、师德准则、教学行为规范,通过法规介绍和生动案例说明,灵活开展科学道德建设。

三、加强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将研究生培养成为具备学术诚信素质的优秀毕业生

(一)集中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每年新生入学之际,研究生院集中组织新生,召开新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工作会,由研究生院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就不同的主题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学籍、学位管理的文件制度、具体要求进行政策解读。

2.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课程管理、学分要求、考试制度、科研要求、毕业资格审核以及学位论文的电子检测、匿名评审、论文答辩等环节的重点问题做了细致讲解。

3.要求研究生会后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在开展科研活动、撰写论文时,保证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将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

1.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创建良好的学术道德与学风

研究生院实施重点课程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对学科基础课程,采取固定座位与月考方式,实行严格管理,督促研究生端正学风。

各二级学科开设论文指导与写作课程,将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纳入日常培养计划,以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风建设作为课程主题,使研究生深入了解学术研究的规范边界,引导研究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避免错误的出现。

2.制定修订导师手册,从导师做起言传身教,指导研究生树立起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全面修订导师遴选办法,强化导师负责制,细化明确了导师在研究生学业、教书育人、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职责。

3.坚持学位授予、评奖评优一票否决制。

经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校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同时根据学生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严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逐年提升

1.注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及时出台及修订相关文件和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单位的职责,并依此文件要求各学院严把关口。此举有效督促了广大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监控手段和处理办法。

2.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认真细致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

论文匿名评审是学校对研究生教学培养以及导师指导水平考核内容之一。为使论文抽取具有较充分的代表性,对其评价所得到的信息可较全面反映研究生教育培养水平,要求全体博士生参加论文匿名评审,全日制硕士研究按比例且逐年提升抽取参加论文匿名评审,全体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论文匿名评审。同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匿名评审结果处理办法,由导师、系部主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层层把关,落实学位论文修改情况,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3.严格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安排,要求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必须进行论文电子检测,对全体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了匿名评审。此举严把同等学力人员培养质量关的要求,部分学位论文水平较低的学员放弃了本次学位申请,主动延期半年,用以提高论文质量。

(四)修订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拓展宣讲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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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211”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规定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对指导教师给予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编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研究生(含博士后)、本科生,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注明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说明转引之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实验记录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写错作废的张页,不得撕毁。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或变相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调查资料、实验数据、专利产品等研究成果。

对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论文引用超30%就延迟答辩

山西大学较早地使用了同方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资料库中储存有大量的各学科期刊和论文,在将学生论文输入时,系统就会识别出该篇论文引用内容所占全篇的百分比。山西大学近年来都是通过该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如果论文引用率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就会让学生进行修改或延迟答辩。

“对于硕士研究生,一旦发现引用超过30%就延迟答辩,严重者重新开题,取消给学生再次修改、同批答辩的机会。”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张云波说,“这个百分比还要逐年下降。”除此之外,山西大学对硕士论文采用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省外匿名评审的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个评审专家提出异议即宣布论文不合格。

张云波说:“这个检测系统也不是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数据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评定论文。不同学科的论文,引用量也不尽相同,例如法律专业,引用所占百分比就会多一些。”

论文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

同山西大学一样,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也将硕士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名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崔满红说:“论文作者和导师不知道论文送往何处,更不知道哪个人评审,这样就能杜绝评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对待博士论文会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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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功利主义的教育理念

目前,国内高校为应对各种专家或机构排名,对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在评职与申请学位(答辩)过程中都提出了较高的科研成果数量与影响因子,对研究生导师更是提出较多的项目要求,学校这种或多或少的学术功利现象,表现出来就是硬性规定研究生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才能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巨大的学术压力,使得一些研究生在入学初期就不断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东拼西凑,投机取巧,目的就是以期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很容易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或伪造、杜撰实验数据;未参加创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请人论文或为别人论文、等。

三、研究生自身能力不足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入学方式、个人创新能力、政治面貌以及学习目的等都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养成有一定影响。相同的学术要求,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院校、不同层次和不同经历的研究生看来会有不同的压力,而个人的学习目的、创新能力、知识储备又决定了研究生自身对学业及学术研究积极探索与主动追求的能力。如果研究生个人对学术要求不高,学业基础不牢,对新知识的渴望不大,很难让其养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就会有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做出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研究生在学期间都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获得学位。而且发表较高水平的期刊论文更是成为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硬性条件。过高的学术要求产生的巨大压力客观上容易造成研究生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发生学术失范和学术作假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杜撰实验数据;在自己未参与研究工作的论述中署名;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请人论文、等。

四、管理制度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

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国家、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文件、制度和办法,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体现出制度和规范的权威性,并且有些制度又不能完全覆盖和适用于所有的学科专业门类。对于不同的研究生教育层次、培养流程和学科结构缺乏有针对性的学术道德规范细则和失范行为情节描述。高校对研究生获取学位与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数量与质量挂钩的举措,虽然有积极的方面,但是也相应地促成了研究生为了获得学位而无心集中精力从事扎实有效的科研创新工作,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上。造成部分研究生盲目追求论文的发表,忽视了专业兴趣和专业精神的培养,忽视了学术道德的要求。另外,在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较为注重学术评价。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更多的是重视研究生在各种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忽视其基本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经常用易于量化的学术评价标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各种评优以及保送更高层次学习的主要评价指标,造成部分研究生片面追求学术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学术道德,对违背学术规范后的不良后果没有深刻认识,不可避免地造成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此原因造成的主要失范行为包括未参加研究工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一稿多投或者重复发表;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学术评价;或;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采取非正当手段影响和干预研究生学习研究过程中的成绩评定、评奖、论文评阅及答辩等。

五、缺乏完善的学术审查监督与惩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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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术道德失范是学界中存在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研究生中学术腐败行为更是时有发生。诚信是社会良性运转之本,学术腐败最大的危害,就是毒害一代青年学人的良知,摧毁社会的价值观。偷换数据、剿窃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背了科学研究的本质,不仅不利于研究者发挥主观能动性,更不益于国家科研水平的提升。这种学术腐败之风现在已严重污染了研究生的学术环境,因此,加强研究生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纯化研究生学术氛围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势在必行。

我国对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一般采取的都是导师制,导师之“导”有双重含义,一是在专业知识上引导研究生向纵深方向发展,二是在人品、素养上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川作为研究生导师,有义务将育人与育才相结合,自觉地担负起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品格的责任。同时由于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导师对研究生的影响力,在研究生培养及养成良好学术道德的过程中,导师将发挥重要作用。

1.研究生导师负责制

2005年11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文理科工作委员会2005年学术年会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举行。会议的主要精神就是研究生的培养要“严格贯彻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制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一项基本制度,直接影响其教育质量。

导师负责制,又称导师制,是“由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品德及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个别指导,并全面负责的教学管理制度。研究生教育的“导师负责制”一般是指研究生人学后,通过双向选择或其它一些形式,选定在校期间的指导教师,在完成必需的基础理论课程学习以后,再跟随导师从事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由导师实行“个性化”的指导。在我国“规定每位研究生必须有指导教师,导师在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年度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直接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全面关心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和成长,做到教书育人。

2006年教育部又推出以完善科学研究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强调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要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可见,导师成为研究生全过程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讨基于全过程育人的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对于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具有重要意义。

2研究生中学术失范现象严重

学术道德失范是指学术人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文化目标(职称、金钱等)。研究生作为特定群体,其学术失范行为即是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来实现获得学位的目的[4J。当前研究生学术失范一方面表现在缺乏最基本的学术论文写作常识和规范意识,另一方面主要表现为剿窃或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低水平重复或一稿多投、多发等等。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的驱动下,研究生的生源趋于多样化,人学动机复杂化,面对竞争、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导致一些研究生在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上出现了偏失。其次,由于我国研究生规模较大,造成师生比例过高,加上导师还有科研压力,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兼职,造成导师超负荷工作,无暇顾及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再者,有些高校出现学术道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其中不乏某些著名高校,出现的多起论文剿窃和学术成果造假事件,这种现象不是偶然,它说明了在我国高校和学术领域论文抄袭和剿窃现象已经从一种变态,发展为一种常态。

诚信的缺失,学术道德沦丧,一味抄袭、剿窃他人劳动成果,无法推陈出新,研究生个人能力、素质、道德修养等不能得以提高,违背了教育的意愿,并且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性,助长其惰性,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利于社会主义新时期下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既然在研究生培养模式中,我们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找寻突破,挖掘导师负责制对研究生形成良好学术道德的作用。

3导师负责制对规范学术道德行为形成的作用

造成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很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有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但也不是不能作为。比如现今实行的导师负责制,如果能很好地完善并实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学生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我国古代教育家就提出了“文以载道”的思想,主张以知识为载体,将思想道德培养与之有机结合起来。研究生导师应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3.1主导作用

对研究生而言,导师不仅是他们学位教育的指导者,更是今后从事科研、学术生涯的引路人,作为学校各个学科领域的骨干、精英,导师的独特地位以及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决定了导师在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培养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除了一年级有较多统一上课时间外,其他的学习安排多以导师为核心,围绕自己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进行。导师关心德智体各个方面的成长,由导师实行“个性化”指导。无论用怎样的方式,导师有责任培养学生良好学术道德规范。纠正研究生在科研、实验、论文写作中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另外,研究生无论是搞科研、做实验、,可以说导师都是参与指导和同意的。作为自己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学术良好行为道德形成中,导师的主导作用无可争议。

3.2示范作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自身的科学探索精神、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及对研究生的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据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赵莹所做调查显示,认为导师的言传身教对研究生“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的受访者比例高达79.1 %。导师的敬业精神、治学态度、思想品德等各方面都在潜移默化中对研究生产生深刻乃至终身的影响。导师要首先起到一个表率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紧跟科学前沿。少数导师受职称评审、成名成家荣誉利益的驱动,自身学术道德低下,对学术不端行为不及时教育纠正,甚至采取姑息、鼓励和默许的态度。这样就会给学生带来一种不良的潜移默化,影响到他以后的学术和治学的态度。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强调了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因此导师在严谨治学方面要首先为研究生树立一个榜样,在他们的学习乃至人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3.3管理作用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由于采取导师负责制,学生的院系观念往往趋于淡漠,取而代之的是以实验室、课题组或实习基地为平台、以导师为核心的小团队观念。导师同研究生的接触、交流领域更为广泛,交流机会也更为频繁,甚至可以说是全方位的交流与接触,所以导师要担当起对研究生的管理职责,不但要管理他们的学习、生活,更要管理他们对于学习的态度、科学的态度。导师则正好可以凭借与学生经常单独交流的特殊优势,在平时的交谈和科研工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学生端正学术态度。

4加强导师责任制对学术道德的规范作用

4.1加强导师自身队伍建设

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德、智、体、美发展负有全面责任,他们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方面都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导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很多高校对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做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但大都忽视了导师本身的人格魅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对研究生的激励及影响作用。导师良好的品格、责任感和献身精神,唯真求实、勤奋严谨的工作态度,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心灵。一些人自身就缺乏学术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对所带学生的指导在道德上自然存在局限。

导师首先要对该领域具备一定水平的了解,要能够切实的指导学生进行研究,因材施教,增强硕士研究生对本学科的研究兴趣,提高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研究能力,这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本。其次,高校应规范导师遴选制度,重视新任导师上岗培训,加强导师师德建设,提升导师的指导水平。同时,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如打破终身制、竞争上岗、实行年聘制等阴。再次,对导师经常要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自觉性。

4.2建立完善的学生学术行为与导师连带责任制

要强化“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可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导师责任机制,强化导师责任意识。这样,导师无论在最初的接收学生时对学生的考察,还是在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中,都会注重对自己学生的学术道德品质的培养。

学校要大胆的制定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制度,强调导师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连带责任,学生如果出现如夸大研究成果、一稿多投、虚署姓名,甚至抄袭剿窃、篡改事实、系统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将受到严惩。以此促使导师下大力气管理学生和注意自己的学术行为,从而维护研究生教育的正常秩序,树立优良的学风和科研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切实改善学术不端现象。

4.3赋予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过程中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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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是本学院教师向同学讲授和学科有关的知识或者研究进展,它最重要的作用促使学生了解所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知识,掌握最新的研究动态,拓展视野。研究若想有所创新,就需要我们对学术前沿动态保持密切的关注,培养自己的学术敏感性。我从讲座中了解、吸收和借鉴了丰富的学术观点和学术知识,对以后的学习生涯,特别是论文的写作都将大有裨益。我既了解到了各领域多层次的发展前沿,使自己能够跟上科学发展的步伐。同时充实了多方面的知识,提升了我的学科理论水平。

本次参加的讲座共计三场。首先,是骆钊老师的讲座。主题是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骆老师主要从学位论文写作的目的和意义、学位论文的含义、学位论文的撰写以及学位论文与学术道德四个方面为大家做具体阐述。骆老师指出,学位论文写作主要是为了训练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体系建构能力,文献检索能力、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学位论文在内容上要有科学性、学术性和创新性,其中创新性有填补空白和更正前说错误的两种含义。在形式上,学位论文有规范性和语言的平易性。语言的平易性是要求论文文句流畅,叙述深入浅出,要适当讲究语言的生动性,但也不能像文学创作那样。老师特别强调了学术规范的要求,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遵守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骆老师端正了我对学术与论文写作的态度,意识到了不能急于求成,实事求是,更不能学术剽窃,在书写论文时要认真对待,要认真关注每一个细节,诚实守信,在引用别人成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标注,受益匪浅。

第二场讲座是由田师姐主讲,题目是《基于宽频信息的高压直流系统接地极引线故障检测与定位的研究》。从项目背景出发,介绍了接地极引线故障测距存在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如何可靠检测,如何实现接地极引线故障信息不均匀下的测距等问题。然后田师姐介绍了项目的研究内容:含有接地极引线的直流系统全参数电磁暂态精细化建模,高可靠性和灵敏性的接地极引线故障测距,基于故障源信息的被动式接地极引线故障定位和基于注入源激励下的接地极引线宽频阻抗特性的主动式故障定位。最后一场讲座是曹师兄讲授的,题目是《基于数据驱动的高原山地输电线路故障精确定位与雷击电流反演恢复》。通过这两次讲座,对国内外对这一课题的研究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对直流输电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涉及到的故障检测与定位有了新的感观认识,也从师兄和师姐的阐述中了解了一个项目的正确科学的研究方案和研究步骤。

讲座之后,我也对我三年的研究生生活有个大致的目标。我必须要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改正自己学习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优化自己的学习效率,不拖拉不能延续本科的学习方式,必须要有所改变。在研一这一学年对研究方向涉及的相关知识熟识,对专业有清晰的框架结构,积极和导师沟通交流,努力的学好专业基础课程,取得好成绩。积极的完成课后作业与任务,并在期末的考核中不挂科。积极参与相关的项目,锻炼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合理的知识结构基础上,广泛的涉猎学科相关的基本知识,尽量深入的了解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掌握独立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学会写论文。同时,在学好专业基础课程的时候,也要留意核心期刊上的最新文献和近期召开的学术会议及相关的报告,更新自己的大脑,另外,也应该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陶冶自己的情操,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研究。并利用课余的时间学习例如matlab这类软件的应用同时坚持学习英语,提高英语水平。

篇11

[中图分类号]G6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6-0129-03

[作者简介]马玲,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研究生科助理研究员(吉林长春130021)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最后环节,是研究生在读研期间所学知识的重要体现,因此,学位论文的好坏直接反映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毕业学术成果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研究生触犯学术不端底线,层出不穷的学术失范的事例令人心痛。本文拟从复制比这一视角,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医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的总体情况,找出医学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原因,提出提高学术道德的对策。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对学术不端行为给予了界定,即指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

中国知网提供的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分支下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对比数据库,确定学位论文的重合字数,从而得出学位论文的复制比数据,根据复制比数据的高低来判断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是否具有抄袭、剽窃行为及其程度。论文复制比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主要的学术失范行为。近年来国内高校普遍采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情况进行检测,复制比也逐渐成为衡量研究生学术失范程度的重要指标。

二、结果分析

笔者针对某综合大学医学院2011、2012、2013届共290篇研究生学位论文,以中国知网提供的“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内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为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得出学位论文的复制比结果,并对复制比初次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其中201l届72篇,2012届99篇,2013届119篇;博士研究生84篇,硕士研究生206篇。

1.学位论文复制比大部分达到要求,但仍存在严重的抄袭现象

从表1可以看出复制比小于20%的论文占全部抽查论文的83.1%。该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制比小于或等于20%作为合格要求,这表明大多数学位论文达到了学校的基本要求;其中,复制比小于或等于10%的论文占抽查论文的51%,说明超过一半的论文达到了我国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的合理引用界限的标准。复制比高于20%、低于50%属于中度重合的论文占15.5%,高于50%的重度重合论文虽然只有1.4%,其中最高复制比竟达到71%,表明被检测样本中仍然有部分论文存在严重的抄袭现象。

2.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复制比情况明显好于硕士研究生

从表2可以看出,复制比小于10%和10-20%复制比分布中,博士占的比例均高于硕士,而在大于20%的复制比中,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所占比例则低于硕士研究生。由此可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程度明显高于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复制比情况明显好于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调查显示,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复制比最高的为34%,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最高复制比为71%,而且复制比超过50%的学位论文均为在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从表3可以看出,初检复制比在10%以下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篇数在同类学位论文综述的比例分别为56.6%、30.4%;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整个复制比10%及以下区段占据一半以上。复制比在20%及以上的学位论文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篇数在同类学位论文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10.9%、42.0%,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在整个复制比大于20%的高区段中占据多数。由此可见,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程度明显高于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4.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情况逐年好转

从图1可以看出,2011-201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平均复制比分别为17%,10.5%,10.3%,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表4可以看出,复制比小于20%的2011、2012、2013年在同类学位论文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70.8%、87.9%、89.9%,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复制比在40%以上的学位论文已经从2011年的9.7%下降到2013年的0篇,说明研究生已经开始逐渐认识到学术不端的问题,并有所改善。

三、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主要原因

1.注重科研能力培养,忽视学术道德教育

目前,我国高校的研究生教育者对学术道德教育重视不够,缺少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明确规定,因此,研究生难以形成学术规范意识与行为。另外,社会整体学术环境混乱,抄袭现象层出不穷。处于这样的学术大环境中,研究生难免被一时的利益和虚荣蒙蔽心灵。

2.导师重视不够

部分导师只关注个人成果,在研究生教育中,重结果而轻过程,过分注重学生的科研成果数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不关注,甚至导师本身也存在学术失范的行为,从而影响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相关研究也表明,导师的责任意识可以有效地防范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3.在职研究生管理松散

研究生的整体水平良莠不齐,既有应届生,也有在职研究生。除应届生一般住校学习外,部分在职研究生只是上课时间到学校学习,学校对这部分在职研究生管理松散。而且部分在职研究生过于功利化、名利化,只是为了文凭读取研究生,科研水平不高,难以完成学术论文,往往采取雇佣“”、抄袭等手段,导致研究生整体学术水平失衡。

4.学术行为监督不力

学术监督管理机制是治理学术不端行为、遏制学术道德失范的有效保障。高校学术行为监督体系不成熟,部分高校为了保证研究生毕业率,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盲审系统不严格,送审的学校与盲审的兄弟院校之间“默契”十足,对送审论文实行“放水”,导致研究生学术论文水平差、抄袭情况严重。且惩罚机制不健全,部分院校没有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无法可依,一旦出现学术失范的行为也往往无法处理,只能口头约束。

四、改善学术不端行为的建议

1.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改善学术不端行为的首要步骤就是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只有让研究生从思想上认识到学术道德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关于学术道德方面的法规法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发现抄袭行为可通过取消答辩的方式及时处理。同时,学校应从研究生入学开始,开展科学诚信宣讲活动,倡导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组织开展学习讲座,通过考试的方式督促研究生切实了解学术诚信、学术道德的基本含义及其重要意义。

2.加强硕士指导教师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与日俱增,培养质量却难以保证,硕士的学位论文复制比远远高于博士。有研究表明,影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的最主要因素是导师因素。因此可以通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培训、建立奖惩制度等方式,促使硕士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指导,从而避免学术不端情况的发生。

3.规范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