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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思想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24 19:09:5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马克思思想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马克思思想论文

篇1

一、博士论文的写作背景

马克思求学时期,有着被称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学术背景,所谓后黑格尔时代,就是说,当时黑格尔的哲学已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到达了顶峰,以至于以后的学术都要笼罩在黑格尔的思想光辉之下。因此,在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必须要对黑格尔进行完全的彻底的思想批判或者说思想转变。

除了在当时广阔的思想背景之外,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写作还有具体的学术背景,即青年黑格尔派将黑格尔哲学中的自我意识的因素作为哲学的核心概念从而试图重新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1840年至1842年间主要受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正如罗森所指出的:“鲍威尔对马克思博士论文主题的选择以及对该文所提出的见解是有影响的。”①之所以青年黑格尔派如此重视伊壁鸠鲁哲学、斯多亚哲学、怀疑论哲学,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与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相似性,从而这三个代表中挖掘出来自我意识的因素。所以说青年黑格尔派关注自我意识哲学,不光从学术角度出发,更是从现实角度出发。

二、从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到马克思的自我意识

博士论文全名叫《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大约撰写于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底。关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是一片空白,尽管黑格尔对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过宏观性的概括,但没有将这一时期的哲学同古希腊精神生活的整体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非常自信的说道:自己解决了亚里士多德后这一哲学的问题,而且着重强调了伊壁鸠鲁派、斯多葛学派、怀疑派这三大后亚里士多德时期哲学的伟大意义,指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的钥匙”。这些都揭示着马克思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反对神学对哲学的评判,以确立哲学的独立性以及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体现。

首先,马克思首先转述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对于伊壁鸠鲁的各种非难,即将伊壁鸠鲁看成一个十足的抄袭者,而又是个蹩脚的抄袭者,正如莱布尼茨所说:“关于这个伟大人物(德谟克利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几乎只是伊壁鸠鲁从他那里抄来的,而伊壁鸠鲁又往往不能在他那里抄袭到最好东西。”②马克思在总结二者的差别时说:“这两个人在每一步骤上都是相互对立的。”“而在这些对立中似乎存在这某种颠倒的情况。”③而这种“颠倒的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和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区别,一个关注外界,关注自然;一个退回自身,追求内心平静。所以说,实质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自然哲学与伦理学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总结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三种原子运动的形式:原子直线下落运动,原子偏离直线运动,原子相互排斥运动。其中,原子的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所独具的内容。马克思认为,在伊壁鸠鲁看来,并不是说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才是常态运动,原子的偏斜运动本身也是常态的运动。而且,原子和原子的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还根本没有完成。”④可以说,原子之所以被称为独立的原子,正是由于原子进行了偏斜运动,而这种偏斜运动是必然的,不为外在所决定的,而是出于自身的根据作偏斜运动。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高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因就在于,在确立原子独立性上,他不但承认物质的规定性,又承认形式的规定性。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体现着的是一种自我意识因素,所以说他们两人的原子论之间的差别的实质是自然哲学同自我意识哲学的差别。

最后,是关于天体的问题。伊壁鸠鲁对于天体的认识不仅仅同德谟克利特,甚至于与整个古希腊哲学都是对立的。他对于传统观点天界的永恒性持否定的态度,试图打破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和崇拜。延伸到原子论上来看,伊壁鸠鲁是这样为原子下定义的:“原子是具有独立性、个别形式的物质。”⑤所以说原子的概念借助天体得以实现,原子的概念蕴含这彼此矛盾的物质与形式、存在与概念,而正是这种矛盾,自我意识才会形成,从而将原子论的理论形态上升到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形态。天体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灵魂,自我意识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

三、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拓展性理解

纵观整个博士论文,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给予自古希腊以来遭到众多哲学家非难的伊壁鸠鲁以,挖掘出伊壁鸠鲁哲学中蕴含着的自我意识思想,从而揭示了这种自我意识思想的归宿。尽管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形成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但是他的博士论文透露出的自然观,物质观,自我意识思想与以后唯物史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博士论文是我们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一个不可忽视的角度。博士论文的意义还体现在打破了必然的决定论的偶然的选择论。每一个原子都是一个个体,原子的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的意志,就如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世界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这种偶然性人才能自由的选择。马克思正是看到伊壁鸠鲁哲学中追求自由,崇尚自由,敢于挑战神灵,挑战命运。这对以后马克思对于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由全面平等发展的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尽管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是一个受黑格尔影响的唯心主义者,也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但他在自我意识方面是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而在哲学的现实性上是超越了黑格尔的。在对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化,成为哲学的世界。与此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⑥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和秘密的发源地一样,博士论文对于马克思亦是如此。正是博士论文所展示出的独到内涵,才使日后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注解:

① 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篇2

1.马克思深刻地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提出了“现实的人”的概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为了批判青年黑格尔学派空洞抽象的人和费尔巴哈的“一般的人”,马克思提出了“现实的人”的概念。他指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学派,从这种一般的、抽象的、空洞的人的角度来说明人、人的本质、人的解放,是远远不够的。这仅仅是这些聪明的哲学家的呓语。由此马克思尖锐地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这里的个人“不是处在某种幻想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个人”。

2.“现实的人”是一切历史及历史活动的基点与前提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及历史与世界历史问题时,明确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即人类历史的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他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分析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包含着这样的思想:首先,研究历史这里指任何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活生生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即每一个现实存在着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这种单个的个人的存在必须具备其现实可能性,即肉体组织的存在,按今天的话说就是一种自然物。因此,这些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就由肉体与精神的存在构成一个统一体,如果没有其肉体存在,其精神的存在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是“单个的个体存在”而不是“群体的整体存在”。在这里,马克思考察人类社会历史不是从某一社会整体层面来考察,而是从个体的存在出发的,因为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有其自身存在的特殊性,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正因为每个人的个性的存在,社会才有其意义。再次,正因为每个个体现实存在的现实需要,人们才产生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为每个个体的肉体存在的需要,使人们开始结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形成人与自然的关系。换句话说,人们正是为了活着或者说“能够活着”,人们要进行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活动。最后,人们正是在“能够活着”的过程中开始了劳动,劳动构成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们为了活着,首先需要满足必需的衣、食、住、行及其他生活资料,而要获得这些物质生活资料,人就必须进行劳动。“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在这里十分明确地指出,人和动物区别的过程,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人与自然界相分化的过程,人一旦成为活生生的有生命的个体存在,他在劳动过程中就形成了能动性、创造性、目的性,而不同于动物,高于动物,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界,而是能动地去改造世界,以满足自身存在的需要。二、关于人的解放与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全面论述了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历史过程与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

1.关于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现实的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是什么,这是关于人的解放的问题的先决问题。马克思正是从现实的人的解放出发来揭示其人的解放的本质内涵、历史过程及解放程度的。那么,现实的人在哪些方面需要解放呢?这就是现实的人的劳动能力,包括征服自然的能力和改造社会的能力;现实的人所依赖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现实的人的个性及和个性相关联的综合素质,包括精神、心理等因素的解放。根据我们上面的分析,正因为“现实的人”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中的人,这里的社会条件主要是社会经济条件,即既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个人是怎么样的,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的解放的内在本质,就是如何解放人的劳动能力,如何使人摆脱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奴役与压迫,如何促进其自我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

2.关于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个人解放程度是与历史转向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

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就是人的劳动能力解放,也就是人们摆脱自然与社会压迫与奴役的历史过程,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过程。马克思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深刻地阐述了人的解放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关系的状况所促成的。人的解放是同他们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相关联的,而社会经济形态有三个历史阶段:即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时间经济三个阶段,人的解放或人的发展依次由低级走向高级。第一阶段是自然经济时代,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三个形态。在这个阶段中,个人没有独立性,直接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即人依附人,人们在孤立的地点和狭窄的范围内联系。

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最终实现人学理论的深刻变革

篇3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在笛卡儿这里,“我”即“思”,“思”即“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当作是一回事,这样,先验的逻辑理性就成为人类主体性的化身,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突出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面对这种困境,康德认识到自我主体不可能通过经验或有限的个体理性来保证,于是康德用无限的先验意识取代了笛卡儿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用共同性的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大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康德把人的本质即理性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自我意识,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使认知主体哲学得到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性原则到后来的黑格尔那里则被推到了极端,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这一命题,把主体性提升到本体论的层面,从而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本体化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了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体,而自我作为一种执行认识功能的先验的理性精神也就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尽管黑格尔通过在本体论上把世界精神化,解决了主客二元分裂的矛盾,但是他把主体完全绝对化了,这也就意味着理性主义面临着危机。

(三)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中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生命主体论

近代哲学家们将“人的理性”变为“理性的人”,将人唯一化、单向度化为抽象的观念人,这引起了以叔本华为首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们的猛烈攻击。他们以体验的非理性主义的新维度去重新诠释人的主体性,重新恢复人的现实存在,使哲学回归于人的生存的价值领域。叔本华首先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在叔本华看来,生存比认知更根本,生存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理性认知只不过是生存的手段。他提出了“生存意志”这一概念,用以说明人的存在、活动、认知的内在目的和原因,使哲学对主体和人的研究从认知层面转向了生存的价值、目的层面,开创了现代人本主义生命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尼采批判理性对生命的压抑,弘扬主体的创造性和生命力,赋予主体以激情、冲动、永不停息的扩张的生命品格。尼采用“上帝已死”的呐喊和“重估一切价值”的主张,展开了对理性哲学的批判。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本质不是生存,而是生命力的发挥,即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指的是人的充盈的生命力,是原始本能的释放,是充满激情的永不停息的创造,是人的自主、自觉的自我实现。现代主体哲学理解的主体都是过程和历史发展,而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这个角度说,尼采哲学奠定了现代主体哲学的根基。人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了人的主体性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古代哲学中对主体性的超验的理解、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抽象的发展,还是现代哲学仍以意识为基础从生命的活动来理解人的主体性,都将主体性理论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正是在扬弃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生成性的变革,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的内涵。

二、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与变革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能动的本质,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主体范畴作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西方传统主体性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的生成性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变革。

首先,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主体与人统一起来,但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作出了先验的、抽象的理解,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和理解也仅仅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

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物。”同时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人还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在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人不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存在的、能动的人。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的、具有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体性学说的基石,也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现实依据。马克思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的特性,其根源、实质应到人的本质中去寻找。劳动、实践是人的类特征、类本质,因此劳动、实践造就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并非“天赋之物”,它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以劳动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表明,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并不断发展和提高,从而使人的主体性得以辩证发展。主体性的存在是以主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主客体关系也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而实践是主客体关系形成的前提,因此,实践就成了主体性存在的依据。实践不仅是主客体分化的标志,也是其统一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人与自然界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正是由于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从与周围环境的原本统一中分化出来,提升成为现实的、自为的主体;与此相对应,自然物也就成了现实的客体。因此,有了实践,才有主体,主体性才有了依托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主体性生成的现实根据是十分贴切的。

最后,马克思将“历史”维度引入主体性思想之中,强调了主体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时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实践活动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逗留于“现在”,但它必定要源于“过去”并着眼于“未来”。换言之,“现在”、“过去”、“未来”同时并存而把实践活动迎面带给人,由此彰显人生存的历史性维度,因此必须把人的主体性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加以考察。主体性的生成以历史为载体,得以世代延续,不断创新,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在历史条件的制约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全面影响,主体性的生成也获得了历史的相对确定性和保障,从而在能动与受动、继承与创造、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统一中实现和发展。

三、结语

就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来看,由于他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使自己的主体性思想具有下述特征:他的主体是感性的个人主体,关心的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强调的是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既把人看作自然、社会的主体,又把人看作自己的主体;既注重人类的主体性,又注重个体的主体性;既强调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又注重主体实际意义上的主体性。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从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把握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感性世界和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建立了一种以主体人的实践为内在灵魂和本质特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实现了一场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实际上开启和引导了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7.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

篇4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在笛卡儿这里,“我”即“思”,“思”即“我”,思维的主体和主体的思维被当作是一回事,这样,先验的逻辑理性就成为人类主体性的化身,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尽管笛卡儿突出了主体的自由、能动的特点,但是他是以认识的形式来表达人的主体性特征,因此,这种主体性是经验的,而这种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也必然导致主客二分。

面对这种困境,康德认识到自我主体不可能通过经验或有限的个体理性来保证,于是康德用无限的先验意识取代了笛卡儿的有限的自我意识,用共同性的普遍理性取代了个体理性,大大地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康德把人的本质即理性归于主体的先验构造,通过先验统觉来说明自我意识,完成了自我意识向先验意识的转化,使认知主体哲学得到真正的确立。

人的主体性原则到后来的黑格尔那里则被推到了极端,黑格尔通过“实体即主体”这一命题,把主体性提升到本体论的层面,从而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本体化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1]。这样“绝对理念”就成为了创造宇宙万物的主体,而自我作为一种执行认识功能的先验的理性精神也就获得了绝对性和至上性。尽管黑格尔通过在本体论上把世界精神化,解决了主客二元分裂的矛盾,但是他把主体完全绝对化了,这也就意味着理性主义面临着危机。

(三)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中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生命主体论

近代哲学家们将“人的理性”变为“理性的人”,将人唯一化、单向度化为抽象的观念人,这引起了以叔本华为首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家们的猛烈攻击。他们以体验的非理性主义的新维度去重新诠释人的主体性,重新恢复人的现实存在,使哲学回归于人的生存的价值领域。叔本华首先提出“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2]。在叔本华看来,生存比认知更根本,生存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理性认知只不过是生存的手段。他提出了“生存意志”这一概念,用以说明人的存在、活动、认知的内在目的和原因,使哲学对主体和人的研究从认知层面转向了生存的价值、目的层面,开创了现代人本主义生命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尼采批判理性对生命的压抑,弘扬主体的创造性和生命力,赋予主体以激情、冲动、永不停息的扩张的生命品格。尼采用“上帝已死”的呐喊和“重估一切价值”的主张,展开了对理性哲学的批判。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本质不是生存,而是生命力的发挥,即权力意志。权力意志指的是人的充盈的生命力,是原始本能的释放,是充满激情的永不停息的创造,是人的自主、自觉的自我实现。现代主体哲学理解的主体都是过程和历史发展,而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这个角度说,尼采哲学奠定了现代主体哲学的根基。人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了人的主体性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古代哲学中对主体性的超验的理解、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抽象的发展,还是现代哲学仍以意识为基础从生命的活动来理解人的主体性,都将主体性理论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正是在扬弃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生成性的变革,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的内涵。

二、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对西方主体性理论的扬弃与变革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能动的本质,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最大的缺陷在于对主体范畴作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西方传统主体性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践为基础的生成性对主体性理论进行了变革。

首先,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主体与人统一起来,但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作出了先验的、抽象的理解,对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和理解也仅仅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物。”[3]同时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人还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在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作为主体的人不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而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客观存在的、能动的人。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是有生命的、自然的、具有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

其次,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体性学说的基石,也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现实依据。马克思认为主体性作为人的特性,其根源、实质应到人的本质中去寻找。劳动、实践是人的类特征、类本质,因此劳动、实践造就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并非“天赋之物”,它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以劳动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唯物史观表明,随着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并不断发展和提高,从而使人的主体性得以辩证发展。主体性的存在是以主体的存在作为前提的,如果离开了主客体关系也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而实践是主客体关系形成的前提,因此,实践就成了主体性存在的依据。实践不仅是主客体分化的标志,也是其统一的基础。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4]人与自然界原本是浑然一体的,正是由于以生产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实践活动才使人从与周围环境的原本统一中分化出来,提升成为现实的、自为的主体;与此相对应,自然物也就成了现实的客体。因此,有了实践,才有主体,主体性才有了依托和载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是主体性生成的现实根据是十分贴切的。

最后,马克思将“历史”维度引入主体性思想之中,强调了主体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时说:“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5]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历史性存在,人的实践活动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逗留于“现在”,但它必定要源于“过去”并着眼于“未来”。换言之,“现在”、“过去”、“未来”同时并存而把实践活动迎面带给人,由此彰显人生存的历史性维度,因此必须把人的主体性置于历史的发展中来加以考察。主体性的生成以历史为载体,得以世代延续,不断创新,不断地“成为其所是”。同时在历史条件的制约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全面影响,主体性的生成也获得了历史的相对确定性和保障,从而在能动与受动、继承与创造、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统一中实现和发展。

三、结语

就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来看,由于他把实践作为考察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使自己的主体性思想具有下述特征:他的主体是感性的个人主体,关心的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强调的是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既把人看作自然、社会的主体,又把人看作自己的主体;既注重人类的主体性,又注重个体的主体性;既强调主客二分意义上的主体性,又注重主体实际意义上的主体性。马克思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从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出发去把握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感性世界和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建立了一种以主体人的实践为内在灵魂和本质特征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仅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而且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实现了一场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思想实际上开启和引导了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志伟,欧阳谦.西方哲学智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87.

[2]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

篇5

【正文】

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思想的比较研究,存在着三种传统。一是研究“熊彼特”而形成的传统,二是研究“思想史”而形成的传统,三是研究“当代创新格局”而形成的传统。第一种传统是由詹姆斯·托宾(JamesTobin)开创的,(注: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其后,为马克·伯尔曼(为MarkPerlman)所继承,并于20世纪80年代为熊彼特学派和新熊彼特学派所发展,成为“熊彼特”的首要。(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xlv;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传统又为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马克思”专家所重视,出现了像盐谷(YuichiShionoya)这样著名的代表人物。(注:YuichiShionoya,SchumpeterandtheIdeaofSocialScienc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7,78-83.)这是最值得关注的传统。第二种传统以于尔格·尼汉斯(JurgNiehans)等人为代表,(注:JurgNiehans,AHistoryofEconomicory,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94,137-155.另有观点认为“马克思(1848年)恐怕领先于其他任何一位学家把技术创新看作为经济发展与竞争的推动力”,“然而到了20世纪上半叶,著名的经济学家中差不多只有熊彼特自己一个人还在继续和发扬这一古典传统(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25页)。)具有广泛的国际。第三种传统是有待发展的新传统,也是本文所要坚持的传统。下面主要从创新主体、创新发展观、创新模式、创新目标、创新综合性、创新的理论空间与哲学基础等六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创新主体

尽管熊彼特和马克思都关注创新主体,(注:金斯基:《熊彼特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67页。)但观点有所不同。马克思的主体观是一般主体观,熊彼特的主体观是特殊主体观。在马克思的体系里,创新主体是一般讨论的对象,而在熊彼特的体系里,创新主体是特殊讨论的焦点。(注:著名学者爱德华·马兹(EduardMarz)在《约瑟夫·熊彼特》一书中曾明确指出:“熊彼特经济学和学著作中的核心概念是家。”(EduardMarz,JosephSchumpeter,YalaUniversity Press.1991,19.))

在马克思看来,创新是一般主体可以胜任的事业。其主体至少包括:(1)工人。(注:金斯基对此曾明确指出:“在经济学家中,马克思是将人作为经济要素并从正面给其以深入论述的少数学者之一。他通过对资本主义体制的,认为克服资本主义弊病的力量在于工人,即在于资本家的对立面。在马克思的理论里,人(工人)一跃成为经济学体系里的中心。”(见《熊彼特经济学》第66-67页。))(2)企业家。尽管在他生活的,企业家在创新中的作用还没有熊彼特时代表现得那么充分,但他已经看到了这种趋势,并深入分析了企业家产生的两种方式:(1)生产规模的扩大,强化了企业经营者的职能,加速了资本管理者与资本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注: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页))(2)工具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加速了资本家职能的弱化。(注:马克思曾指出:金融工具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导致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6页))(3)国家。这是马克思的一大特色。(注:马克思把国家作为创新主体的思想,受到约瑟夫·熊彼特、保罗·斯威齐等人的重视,熊彼特曾指出:“这个时期的社会学家领域中的最大成就,是由卡尔·马克思的名字来代表的。……在这里我只想预先强调,马克思的理论、社会阶级理论和国家(政府)理论,一方面是使国家从茫茫云雾中落到地面上来的首次严肃尝试,另一方面实际上是对边沁派理论的最好批评。”(JosephA.Schumpeter,HistoryofEconomicAnalysis,OxfordUniversityPress,Inc.1954,433.)保罗·斯威齐在《资本主义发展论》中也明确强调了这一点(见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3-277页)。)(4)科学技术人员。从目前的创新格局来看,马克思的一般主体观已为当代出现的创新主体泛化现象、尤其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出现所证实。

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是由“企业家”这种特殊的主体所从事的事业。(注:金斯基对此评论道,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是“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成功的人,绝非普通的经济人,而是具有强烈个性的超常天才。产业革命以来的经济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由这些天才们创造的。……在经济学史上,从这个角度构筑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人是熊彼特。他从经济主体里摈弃掉不具有强烈个性的平庸者,而代之以具有非凡天才的经济主体(企业家),认为只有他们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因此,他的经济体系的中心轴就是企业”。(见《熊波特经济学》第67页))“企业家”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资格。(注:Joseph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8.)它不仅包括一般的企业家,而且也包括金融方面的企业家以及其他从事开办新企业、实现新组合的有关人员。(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4-75.)熊彼特关于“企业家”的界定明确了这样的观点:其一,创新是断续的。在他看来,创新是一个间断的过程,企业家只有在进行“组合”时才是创新。这虽然与当时的创新难以发生的状况相吻合,但在现在看来却是比较狭窄的理解。事实上,人们没有停止创新所需的科研活动、经营活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创新是一直进行着的。只是这个过程过于缓慢,难以察觉,以至于得出了“间断”的认识。其二,创新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家。现在看来,这种理解显然是狭窄的。创新主体至少还应该包括参与创新的产品开发人员、市场开发人员,以及大学、政府中从事创新工作的人员,当然,也应包括企业、政府、大学以及其他组织和法人。但是,由于当时的创新还不被认为是经济发展或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许多人不愿从事被认为冒险的创新,大学、政府以及其他人员对于创新的意义还不像以后发展所表明的那样积极而明确,所以,企业家致力于创新的突出形象,奠定了他们作为创新主角的基础。“为此,让我们暂时把领导者的作用看成是第三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于是,显而易见,新产品的某些价格应归属于它的名下。”(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143.)

他强调,企业家的动机是理解创新本质的关键。它包括:其一,独立行动、自主支配资源的动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这种动机可以从经济的角度来考察,但经济不能解释动机的全部。因为在这里,经济上的成功只是被视为获得独立和权力的一种手段。其二,证明自己优越的动机。这种动机更多地表现为精神上的需求。其三,创造的动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94.)这种类型的人把创新本身视为目标,而不再需要另外的社会承认或者其他的精神需求,尽管也不排除社会承认和由此带来的其他满足。

动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创新是克服困难的创造活动,要求其主体必须具有特殊的心智、性格、能力等方面的品质:其一,社会承受力。在创新过程中,他需要不断抵制来自受到创新威胁的各个集团的压力、来自难于找到必要合作者的压力、来自难于赢得消费者的压力和来自新产品本身固有的高风险及其附带的其他后果的压力。其二,创造力。在他看来,任何创造不仅意味着个性的、心理的倾向,更为主要的是,它意味着为改变已有的习惯、规则而作出的心智上的努力。“如果每一个人在每一种场合都必须重新创造那些指导他的日常行为的一切规则,那他必须是一个智慧和意志的巨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3.)“实现一个新计划,和根据一个习惯的计划去行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就像建造一条公路和沿着公路行走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一样。”(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5.)其三,需要特殊的个人知识和能力。在制定计划、实施计划的创新过程中,创新者要时刻留心机会,做出决定和行动。这种把现有思想于实际所需要的个人在智力和意志力方面的投入,比单纯地创造思想或者创新经验所需要的投入要多得多。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是一个的历史过程,是客观需要。“技术发展水平”在创新主体的创新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体进行创新取决于企业家的特殊的天赋、特殊的动机、特殊的才干,是主观需要。“动机”在创新主体的创新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样,在马克思那里,创新是一个社会现象,具有统计,是一个上升的曲线。而在熊彼特那里,创新是一个个体现象,具有不确定性,是一个跳跃不定的曲线。其二,熊彼特开创了把“企业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传统,这在当前、尤其是在“企业家”相当匮乏的,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知识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个人、国家以及其他组织在创新中的地位也在上升,这符合马克思关于“一般主体”的理解。

二、创新发展观

首先,马克思与熊彼特都承认,世界是发展的,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注:《熊彼特经济学》第77页。)金斯基甚至强调:在这个意义上,“熊彼特是明显的马克思论者”。(注:《熊彼特经济学》第132页。)

其次,他们对于“创新动力论”的理解,存在着如下差异:

第一,确定性。在马克思看来,创新动力具有确定性。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动力是不确定的。这样,在马克思那里,创新是可以预期的、控制的,我们可以有意识地按照创新规律促进创新。在熊彼特那里,创新是不可预测的、不可控制的,存在着很大的随机性,难以人为地进行设计。因此,当美国在20世纪30年生经济危机时,熊彼特并没有开出一个振兴美国经济的药方。

第二,继承性。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21页。)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基本不存在继承性的问题。

第三,层次性。在马克思看来,创新动力是一个系统,它具有明显的层次性。这种层次性是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展开的:从生产力到经济基础再到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页。)而在熊彼特看来,影响创新的因素很多,很难按重要程度排出一个顺序;企业家在创新过程中,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创新的内容和过程。这实际上反映了两者之间考察创新动力的不同视角:马克思倾向于从宏观、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熊彼特倾向于从微观、从个体活动来考察。

我们也注意到,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不仅是一个经济术语,同时也是一个科学技术术语,创新是基础。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是一个经济术语。他虽然也注意到了发明、创造,但并没有看到这些发明、创造与创新之间存在着的必然的联系,倾向于孤立地看待发明、创造。认为它们的“创新”价值在于偶然地被应用于经济过程。相反,马克思则看到了发明、创造与创新之间存在着的必然的联系,甚至明确地肯定:任何一项重大的发明或迟或早地总会被应用于生产领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动力不能简单地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它主张各种要素均起作用。至于如何起作用,他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这样就很难圆满地解释社会的“进化”问题,很难说明经济发展的一般现实。而马克思则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整个创新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从而不断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熊彼特也谈进化,但他的“进化”更多的是从时间顺序、从年代先后来划分的,并不全是“发展”意义上的进化。

第四,系统性。马克思形成了系统的创新动力观:创新主要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利用、技术组合的可能性不断扩展,创新空间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新源于技术内在的规定性,源于社会需要与技术手段的矛盾运动。而熊彼特则没有形成这样明确的、系统的创新动力观。他只是强调,实现“新组合”是企业家的职责,创新源于企业家的动机:物质上的独立、社会承认、建立自己的”王朝”等等。

三、创新模式

这里主要从结构模式和过程模式展开比较研究。

其一,结构模式。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主要包括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科学、技术与制度创新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新工艺、新市场、新组合等,(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他虽然也涉及到了科学发明、技术变革与制度变迁,但并没有讨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甚至认为不存在这种联系,或者这种联系不具有马克思认为的必然性。

从结构模式来看,马克思比较注重科学层面、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创新。熊彼特虽然也强调技术层面的创新,但他真正关注的则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新市场等方面的开发,而不是技术本身。这与马克思直接关注技术本身的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尽管他也关注制度层面的创新,但他却基本忽视了科学层面的创新。在马克思看来,科学创新是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在熊彼特看来,只有进入经济领域内的科学发现、发明,才被视为创新模式的范畴。

其二,过程特征。在马克思看来,创新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主要是由如下“积累”引发的:(1)人力的聚集。马克思曾举例:单纯的同一劳动场所的工人数量的增加,就可以实现创新,就可以提高生产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8-362页。)(2)生产规模的扩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这种聚集不仅促进了制度的创新,而且也促进了科学创新和其他形式的创新。(3)资本的积累。马克思对于资本积累的创新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页。)他还强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竞争和信用——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也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同时,积累的增进又使可以集中的材料即单个资本增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又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工业企业,一方面创造了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创造了技术手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页。)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具有间断性,这种间断性是由新旧组合的交替所引起的,它可以说明有关经济周期、私人财产形成的机制等其他的现象。(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67.)

从过程模式来看,马克思认为创新首先是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的“积累”过程,然后是相互伴随的制度创新的“积累”,创新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是不断以“新组合”取代“旧组合”的变化的过程,而且仅仅是这样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四、创新目标

在马克思看来,创新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发展,一是人的全面发展,但根本是人的全面发展。在熊彼特看来,创新目标主要有一个,就是经济发展。尽管他也提到人的发展,但主要是指企业家。

他们在对创新目标的理解上存在着如下差异:其一,在马克思着来,创新是实现全人类全面发展的根本,也是实现每个人发展的根本。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是企业家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据。其二,在马克思看来,技术进步一方面促进了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人的异化,使人成为机器一样的附属物。就是说,技术进步对人的发展具有二重性,有促进作用,也有抑制作用。而熊彼特只看促进的一面,而且主要是对企业家的发展具有促进的一面。其三,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但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相应的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制度、文化等方面的保障。而在熊彼特看来,经济发展自然会引起企业家阶层的变化,自然会促进人的发展。

五、创新的综合性

综合性既是马克思创新理论的重要特征,也是熊彼特创新理论的重要特点。正如金斯基所言:“就体系的独立性和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而言,熊彼特的经济学说在近代经济学史上恐怕是独一无二的。如果说尚有哪一位经济学可以和他相提并论的话,那只有马克思一人而已。”(注:《熊彼特经济学》第35-36页。)

在严格意义上,马克思的综合创新论是多元的,而熊彼特的则是二元的。在熊彼特看来,其一,创新集中表现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而制度创新是其考察的重点。他考察制度,并不倾向于认为存在着某种合理的适于创新的制度。创新主要依靠企业家在实际经营管理中的思考、判断和行动。在一定意义上,他的创新是非决定性的。其二,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熊彼特并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他所理解的技术创新主要局限于产品和工艺。其三,两种创新统一于市场。技术活动只有与市场结合,转化成经济活动,才具有创新特征。其四,在他的综合创新体系中,基本上没有科学创新的位置。他只是把科学发现、发明视为纯粹意义上的科学活动,与创新活动相去甚远。金斯基曾指出,熊彼特认为科学技术的发明对于创新没有直接的作用,创新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发明之外。(注:《熊彼特经济学》第69页。)而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技术的发明则是创新的重要源泉。一项发明或迟或早会应用于实际的生产。

在马克思看来,其一,创新集中表现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科学创新。尽管他十分强调制度创新,但他同时也强调技术创新和科学创新。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关注的制度与熊彼特关注的制度并不是一个概念。他所谓的制度,既包括企业制度、经济制度,也包括更为根本的社会制度,他不仅对于工厂制度、工厂分工与协作进行过细致的讨论,而且对于市杨扩张和全球市场的建立以及根本的社会制度的历史变革都进行过细致的考察。从近年来各国的创新实践可以看出,一方面,企业制度对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企业制度依赖于更为广泛的社会制度。其中,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对于企业创新的制约和决定作用在增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跨国公司的发展,使得“国家”的基础通讯设施、基础体制和用人体制、基础法制环境、人们的就业观念、商业信誉和社会的价值取向等因素在创新中的位置不断提高,以致于每个人、每个企业的创新越来越依赖于周围的环境,依赖于国家创新体系。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看法与当今世界的创新基本是一致的。其二,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马克思则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技术是起决定作用的力量。他看到了社会的技术结构,看到了创新对于既定技术结构的依赖性。这与熊彼特的观点存在着质的区别。同时,马克思理解的技术创新并不仅仅局限于产品和工艺,他在相当程度上把制度创新视为技术创新的一个必然的后果。(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50,11.)在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马克思看到了科学对于技术创新的基础作用和互动作用,并倾向于认为只是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才成为可能,因为只是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科学才真正成为科学,成为生产的应用。在熊彼特时代,由于管理科学化和制造业的发展,使得企业要素的合理组合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杠杆,这构成了熊彼特注意企业家创新的主要背景。但是,由于熊彼特在科学技术方面知识的缺乏,因此没有看到基础研究对于产品开发的重要支持作用,没有看到科学技术与生产的深层次的联系。另外,他虽然承认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但是,对于马克思著作中的这部分内容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于在他的综合创新中缺少了科学创新这样一个重要的方面。其三,在马克思看来,产品的价值主要依赖于生产领域。而在熊彼特看来,产品的价值主要依赖于流通领域。其四,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产是创新的重要方面,而熊彼特对于精神生产基本上没有重视。

六、空间和基础

一方面,马克思与熊彼特的理论空间和哲学基础存在着相似之处。这正如熊彼特在《理论》一书的序言中所承认的(注: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和创新理论,并在其后的一些著作中对这种理论加以阐述,从而考察了资本主义的一般发展。(JosephA.Schumpeter,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他关于经济学基础的观念和目的与马克思是相同的。(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vliv-xlv.)金斯基也强调了这一相似性:“与其说熊彼特接受了马克思的,莫如说他在有些方面和马克思酷似,甚至视马克思为必须超越的一个高峰。”(注:《熊彼特经济学》第39页。)

另一方面,两者也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形式、与本质三个方面:

其一,形式上。在熊彼特那里,基本上没有系统的创新史观和马克思那样的精致的哲学基础。熊彼特仅仅一个,确切地说,仅仅研究近代社会的一个时代的创新史,因此,很难有马克思那种广阔的视野。同时,又由于熊彼特的历史研究主要限于非技术层面,因此,他对于和技术的理解,与精通于史的马克思相比,亦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再者,在熊彼特看来,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存在着并非必然的相互作用,这在相当程度上割裂了它们之间固有的联系,而马克思则明确揭示了科学、技术、制度、文化等创新因素之间的内在的联系。

其二,内容上。马克思的创新理论存在着其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延伸。他明确了这样一个机制:科学、技术与制度的变迁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人类的进步从认识和改造自然开始,并在这个改造的过程中形成了制度变迁的基本格局。制度的变迁最终影响文化变迁,或者与文化同时变迁。另一方面,文化领域、制度领域的因素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反作用。人们要通过制度变革来解放生产力,促进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因此,马克思的创新理论基本是一个十分严谨的体系。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基本上并没有系统的哲学基础,他本人的哲学成就也远远不能与马克思相提并论。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创新理论不仅在时间上晚于马克思,而且在大的方面、在基本的构架和逻辑体系方面也弱于马克思。

篇6

(一)社会历史或人的问题是哲学的主题

在传统理解中,社会历史或人的问题至多只是哲学的主题之一,哲学的真正主题是整个世界的一般本质,本体论(一般世界观)被看作是哲学的核心、灵魂。

“西方”者在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时普遍强调,马克思哲学的主题不是自然,不是整个世界,而是社会历史问题或人的问题。卢卡奇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总体性哲学”,在他看来,“总体性”不存在于自然界,只有人类历史有“总体性”,因此他理解的马克思哲学是一种社会历史理论,他特别强调:“认识到这种方法(马克思的辩证法——引者注)被限定在历史的和社会的范围内,这是特别重要的。”(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柯尔施也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它是一种把社会发展作为活的整体来理解和把握的理论;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一种把社会革命作为活动的整体来把握和实践的理论。”(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施密特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并不理会关于心灵的精神或物质的本性问题;……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首先关心从这个世界上消除饥饿和痛苦的可能性问题。”(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萨特认为,“如果存在某种像辩证唯物主义那样的东西,那它一定是历史唯物主义,……如果这种唯物主义存在的话,也只能在我们的社会世界有限范围内才是真理。”(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马尔科维奇在介绍“实践派”的观点时说:“在马克思看来,根本的问题是创造一个更加人道的世界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本质……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异化现象进行批判的分析,并指明走向自我实现、走向实践的实际步骤。”(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西方”思潮在强调社会历史问题、人的问题是哲学的主题时,其“主题”的含义并不是很清晰和确定的,但是确实有启发意义。至少在以下几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哲学的主题是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马克思哲学所关心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的历史发展,马克思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解放,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马克思哲学的现实对象,是人的历史活动;马克思哲学的基本任务,是揭示历史运动的规律;马克思哲学活动的重点是唯物史观,马克思的哲学不是本体论哲学。

(二)不能把哲学仅仅理解为是对唯心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

在传统的理解中,哲学被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颠倒,即把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为唯物主义辩证法。一些“西方”者对“颠倒”说提出质疑,他们强调这种颠倒不能仅仅理解为把唯心主义辩证法转变为唯物主义辩证法,而是在于发现现实历史运动的辩证法。柯尔施说:“列宁把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转变仅仅看作一种转变:由不再是‘唯心主义的’而是‘唯物主义的’新的哲学世界观取代植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世界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颠倒只不过在于把这种辩证法从它的最后的神秘外壳中解放出来,在‘观念’辩证法的‘自我运动’下面发现了历史的现实运动,并把这一历史的革命运动宣布为唯一的‘绝对的’存在。”(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施密特说:“在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解释成是与任何唯心主义相对立的、仅仅是哲学内部的甚至是世界观上的二者择一时,是不能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柯尔施和施密特在这里透露出一种深刻的理解:仅仅从与唯心主义对立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还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马克思创立的新哲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辩证法+唯物主义”这一公式不能深刻揭示哲学变革的实质。实际上,对黑格尔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不是由马克思而是由费尔巴哈首先完成的,费尔巴哈在《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说:“只要将思辨哲学颠倒过来,就能得到毫无掩饰的、纯粹的显明的真理。”(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02页。)这里所说的“思辨哲学”指的就是黑格尔哲学。作为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也不是机械的或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而是辩证的唯物主义。因此,如果仅仅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是对黑格尔哲学的唯物主义颠倒,仅仅把马克思的哲学理解为辩证的唯物主义,我们可能还是停留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水平上。马克思哲学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颠倒的真实意义在于,马克思发现了人的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全部意义,用实践出发点代替黑格尔哲学的理念出发点。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这一颠倒,不仅超越了唯心主义,同时也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推进到实践的或历史的唯物主义形态。

(三)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人是什么?一些“西方”者认为人是实践的存在物,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对这一点表达得最明确的是南斯拉夫“实践派”。马尔科维奇说:“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存在。”(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彼德洛维奇说:“人区别于其他任何存在是因为人是一种实践的存在。”(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提出“人是实践的存在物”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走近。在传统的理解中,关于人的本质,主要强调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理解不能说错,但没有揭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的论断并不是讲人的共同本质是什么,而是讲要理解一个人或一些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具体本质,必须看他或他们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关系。那么,在马克思看来,人区别于动物的共同本质是什么呢?是劳动,或更一般地说,是实践。马克思说:“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25页。)“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论断,是符合马克思的上述思想的。只有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才能理解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正是在实践中,人们存在着具体的社会关系。

(四)实践范畴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

在传统的理解中,哲学的总体的基本范畴是物质,实践范畴只是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西方”者们则普遍提出,实践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卢卡奇在谈到他的《历史和阶级意识》一书时说,实践概念是“这本书的中心概念”。(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施密特说:“不是所谓物质这抽象体,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性才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对象和出发点。”(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马尔科维奇在介绍南斯拉夫的哲学争论时说:“在这场辩论中,主张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自由的人的创造性活动——实践——的观点占了优势。”(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他自己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建立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的哲学”。(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弗兰尼茨认为,“历史实践的范畴是马克思对人和历史的哲学解释的根本范畴。”(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尽管许多“西方”者在肯定实践范畴是哲学的基本范畴时常常否定物质范畴在哲学中的意义,而且对实践的物质本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但是,在肯定实践范畴是哲学的基本范畴、是哲学的出发点范畴这一点上,他们是比传统的者更接近马克思的。实践范畴确实是哲学的总体的、基本的范畴。马克思自觉意识到的自己的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不是对物质的理解,而是对“‘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的理解。

(五)把意识的现实对象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对“‘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的理解,首先在于他把实践理解为意识的现实对象。传统理解始终没有能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对象观,仍然把意识的现实对象理解为某种既成的、非主体存在的东西,而不是把人自身的物质活动即实践理解为意识的现实对象,把对象理解为历史地生成的东西。“西方”者们则大多十分重视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特别是其第一条的思想,马克思在此清晰地表达了新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观。卢卡奇在讲到意识的现实对象时,直接表述了马克思《提纲》第一条的思想:“马克思强烈地要求我们要把‘感性世界’、客体、现实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他认为马克思在意识对象观上坚持“创造的原则”,(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作为意识对象的“现实……无论如何它要高于那种产生于经验世界的僵硬、物化了的事实的现实……这种现实决不同于经验的存在,它不是固有的,而是变异的。”(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霍克海默也理解到了意识对象的历史生成性,他说:“被判断的对象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种活动创造出来的”。(注:霍克海默:《批判理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94页。)施密特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曾批判了以往所有唯物主义把现实片面地理解为在直观上给予的客体,‘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的,不是主观地去理解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从认识论来说,自然与其是作为逐步地纯粹‘给予的东西’,不如说越来越作为‘被创造的东西’出现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能被认识的东西,在严格要求意义上只是主体‘所创造的东西’。”(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实践派”波什尼亚克说:“存在并非某种在(主体)以外的东西;人就是存在的组成部分。人意识到了存在,即在人自身之内,存在意识到了它自身。”(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

二、对马克思哲学的远离

“西方”哲学除了的源头外,还有西方哲学的源头,“西方”者们往往站在某一西方哲学的立场上来解读马克思的哲学,这一视野限制了他们对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些方面的正确理解,在这些方面远离了马克思,看不到或看不清在传统理解中已经看到和看清了的马克思的思想。“西方”哲学对马克思哲学的远离,最主要的表现是这样那样否定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其中,少数人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而大多数“西方”者虽然在口头上还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但是在一系列哲学问题上又背离了唯物主义。

(一)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

葛兰西明确否定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他说:“大家知道,实践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从来不曾把他自己的概念叫作唯物主义的,当他写到法国唯物主义的时候,他总是批判它,并断言这个批判要更加彻底和穷尽无遗。所以,他从来没有使用过‘唯物辩证法’的公式,而是称之为同‘神秘的’相对立的‘合理的’,这就给了‘合理的’此词以十分精确的意义。”(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把所有哲学分为三类:“感受的哲学”、“整理的哲学”和“创造的哲学”,唯物主义属于第一二类哲学,唯心主义和哲学属于第三类哲学,马克思的“创造的哲学”“它肯定不是唯心主义的一元论,也不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在讲到对“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术语的理解时说:“人们忘记了在一个非常普通的用语[历史唯物主义]的场合,人们应当把重点放在第一个名词——‘历史的’——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具有形而上学的根源的第二个名词上面。”(注:葛兰西:《实践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页。)葛兰西的“超越论”对整个“西”思潮产了重要的影响,其他许多“西方”者虽然没有像葛兰西那样明确否定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但在许多哲学问题上,实际上是沿着葛兰西的“超越”路线走的。

(二)否定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对所谓“二元论”思维

许多“西方”者或明或暗地批评恩格斯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断,把坚持哲学基本问题看作是一种“二元思维”而加以否定。柯尔施在批评“庸俗社会主义”时说:“用的术语来说,庸俗社会主义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相当‘不科学地’坚持着一种朴素的现实主义——在这种现实主义中,所谓的常识(即‘最坏的形而上学’)和资产阶级社会的标准的实证主义科学二者,都在意识和它的对象之间划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我们将证明,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决没有任何这样的关于意识与现实的关系的二元论的形而上学观”。(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然而,列宁回到了‘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绝对对立,而这种对立曾经构成了划分17世纪和18世纪启蒙运动两大流派的那种哲学争论甚至某种宗教争论的基础。”(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萨特在批评“自然辩证法”思想时说:“这一教条主义的源头来自‘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马尔科维奇在总结“实践派”的观点时说:“正统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即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一般被认为是抽象的、与历史无关的二元论的观点而受到摈弃。”(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在这声辩论中,……物质和精神、客体和主体的二元论被这些范畴是如何可能从实践概念中推演出来的观点所取代了。”(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哲学基本问题,以及由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而区分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哲学派别,都是以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的区分为前提的,没有这种区分,就不能提出哲学基本问题,就不会有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谁接受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谁就必须承认哲学基本问题,谁就必须接受“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反过来,谁反对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谁就不可能坚持唯物主义。“西方”者一方面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又否定哲学基本问题,反对“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这不能不是自相矛盾的。实际上,他们的真正倾向在于否定、弱化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而对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的承认往往是口头的和字面的。

(三)借口反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二元论”,坚持非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

不少“西方”者在反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二元论”时,形成了他们的一种非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把精神活动也看作是一种现实,或是现实的一个要素。卢卡奇认为,“现实”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基本因素:“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在于它们是同一个而且同样真实的、历史的、辩证过程的诸多方面。”(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柯尔施说:“对现代辩证唯物主义来说,重要的是,在理论上要把哲学和其它意识形态体系当作现实来把握,并且在实践上这样对它们……他们总是把意识形态——包括哲学——当作具体的现实而不是空洞的幻想来对待的。”(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各种科学意识,“如果它们也是作为世界的一个‘观念的’组成部分的话,那么它们就作为世界的真实的和客观的组成部分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之间的第一个明显区别。”(注:柯尔施:《和哲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页。)马尔科维奇更明确地说:“无论是社会现实问题还是自然现象问题,‘现实的本质’都包含了主观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事件所以是主观的,乃是意识存在——作为活动者的人——的参与使然。”(注:马尔科维奇等主编《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导论”第23、23、13、23、13、13页;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页。)“西方”者很少去谈实践的构成因素,但是从他们反对“二元论”思维方式和对“现实”的理解来看,他们不是把实践看作是人们的客观物质活动,而是把意识、理论看作是实践的一个有机构成因素。更有少数“西方”者把理论活动直接看作是实践的一种方式,阿尔都塞就是这样,他认为:“除了生产外,社会实践还包括其他的基本实践。这里有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还有理论实践……”(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39、140页。)还说:“关于理论,我们指的是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也属于一定的人类社会中的‘社会实践’的复杂统一体。”(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39、140页。)阿尔都塞甚至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马克思的“理论实践”的反映,检验马克思理论正确与否的实践标准也不是社会历史实践而是马克思的理论实践本身。(注:参见阿尔都塞《阅读(资本论)》;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706-707页。)

无论是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现实、实践的一个要素还是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现实或实践活动的一种方式,都远离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现实、实践概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现实”、“实践”是相对于意识、理论的范畴,是指人们的“客观的活动”、“人的感性活动”,人们的“实际生活”、“人们的存在”或“社会存在”。把理论看作是现实、实践或现实、实践的一个要素,马克思的“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生活决定意识”、“理论反映现实”、“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命题就失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

(四)“拒斥形而上学”,否定物质本体论,反对“自然辩证法”

许多“西方”者受西方哲学思潮的影响,把寻求现象背后的本质的思维叫作“形而上学”而加以否定,在他们看来,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是马克思的哲学所没有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所以也在他们的反对之列。卢卡奇批评“恩格斯错误地追随黑格尔,把这种方法(指辩证法——引者注)扩大到自然界。”(注: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6页,“新版序言”第22页,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页。)施密特说:“和苏联的所有解释相反,真正的不是自然化了的黑格尔主义,不是竭力用另一个本体论的始基即物质,去简单地替换所谓精神这个本体论的始基。”(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而在恩格斯那里,“辩证法成为在马克思那里所决没有的东西,即世界观、解释世界的积极原则。”(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归根结蒂仍然是本体论的。”(注: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页。)萨特说:“自然辩证法,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由一种形而上学假设的客体。”(注:萨特:《辩证理性批判》,陈学明主编《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页。)“拒斥形而上学”、否定物质本体论和自然辩证法,必然会否定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至少会弱化哲学的唯物主义路线。否定物质本体论,否定自然辩证法,从形式来看,并不完全否定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他们至少在口头上还承认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从实际来看,这种否定就是放弃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阵地,并最终会导致放弃唯物主义的所有阵地。放弃了物质本体论这个重要阵地,也就不能坚守其他阵地。不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当然也就不能真正承认社会历史归根到底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就不可能有历史唯物主义。

不能以马克思哲学的主题是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为根据否定物质本体论。理解人的本质、社会历史的本质,最重要的当然是要认识人和社会历史区别于自然运动的特殊本质,但也要认识人、社会历史与自然运动共同的本质,对这种共同本质的认识就是物质本体论。因此,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哲学主题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不是与解决人的问题、社会历史问题不相关的理论。也不能因为马克思谈论物质本体论不多就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没有物质本体论。马克思对物质本体论谈得不多,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些问题基本上已经由先前的唯物主义特别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解决了,马克思的任务主要不是重复前人已经基本解决了的理论,而是把唯物主义推向前进,超越直观唯物主义而走向实践唯物主义,超越自然唯物主义而走向历史唯物主义,所以其理论重点是制定科学的实践观和历史唯物主义。谈得不多不等于没有,马克思是谈到世界的物质性、自然的先在性和自然的辩证运动的,马克思是继承了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思想的。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

(五)否定反映论,否定客观真理

篇7

⑦十报告文件起草组著:《十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89页。

[参考文献]

[1]解保军.马克思科学技术观的生态维度[J].与现实,2007,(2).

篇8

郁欣

【摘要】

现象学以探究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因此,情况似乎是: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对立。然而,问题的另一面却表明,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试图在二者之间进行综合的努力,既存在于马克思那里,也存在于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而且为一种富有成效的对话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

胡塞尔;马克思;理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5)04-0030-07

作者简介:郁欣,江苏南京人,哲学博士,(广州510275)中山大学学院讲师。

①[德]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98页。

②[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5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页。

④《现象学方法与文选》,张庆熊主编,牟春、钱立卿、李杨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第130页。

⑤有关马克思认识论的思考及其与现象学相互关系的讨论,可参阅[美]T.洛克莫尔:《论马克思的认识论与现象学》,郁欣译,《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现象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思潮,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海德格尔曾称道说,现象学在各种不同的领域中主要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决定着这个时代的精神。

则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实践纲领,它不仅塑造了现代世界的政治格局,而且持续保持着对当代政治的巨大效应。然而,现象学以探究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双方看起来形同水火、势不两立。对胡塞尔来说,现象学似乎唯有理论的关切,而对现实世界的实存和可能的实践性改造实行先验的悬搁,“它的唯一任务和功能在于阐明这个世界的意义”。

与其相反,马克思则注重社会历史批判和对世界的实践性改造。对此,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作了明确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因此,令人瞩目的是,在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的纯理论态度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态度之间的尖锐对立。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在胡塞尔那里,严格的理论思考一直就包含有现象学明察的最大程度的实践“应用”,而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时期则展示出“一种新的认识论姿态”、“一种整体实践的深广转型”。对于胡塞尔来说,认识批判本质上与理论和实践的综合密切关联,而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本身是一种“新式实践”、一种“普遍的批判”。

对于马克思来说,从其博士论文直至《资本论》,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革命的实践”扬弃哲学理论,而扬弃本身恰恰是哲学理论在社会-政治的生活中的实现。

因此,就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而言,试图在二者之间进行综合的努力,既存在于马克思那里,也存在于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而且为一种富有成效的对话提供了可能。

一、胡塞尔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理想支配着胡塞尔一生的哲学思考。在他看来,作为严格的科学,哲学是这样一门学问:“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要求,并且在伦理-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

[德]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页。

显然,当胡塞尔开始将其哲学建立为一门严格的科学时,他坚持哲学只能在一种理论性的认识批判的意义上促进人类的生活。这种态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其现象学的主导观念。对他而言,现象学“标志着一门科学”,但它“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德]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2页。借助这种方法,普遍的科学性的理念得以严格的方式实现。按照他的观点,这种普遍的科学性的理念是希腊哲学诞生时就天生于欧洲人性中的目的,它是“摆脱了一切其他目的的理论兴趣的,即纯粹为了真理而对真理感兴趣的系统结果”。[德]胡塞尔:《第一哲学》上卷,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65页。为了能够成为真正严格的科学,亦即实现了最终奠基或最终有效性证明的科学,胡塞尔主张必须克服掺杂有任何实践目在内的素朴的理论态度,而“必须在科学理论的自身沉思中研究能最终证明自身正当的科学之规范”,并且最终达到“由科学理论的指引和从科学理论上证明为正当而来的科学形态”。同上,第266页。因此,对于胡塞尔来说,作为一种意向活动,生活指向真理,即使不是明确地指向真理,因为生活对要求的正当性感兴趣。真正的理论意味着通过先验的自身反思所实现的理论上的最终奠基或最终的正当性证明。

胡塞尔与马克思的思想交汇

《现代哲学》2015年第4期

然而,严格的理论要求实际上并不排斥先验现象学的某种实践蕴涵,尽管胡塞尔一开始曾有意识与现象学的实践应用保持距离。这种实践蕴涵从20年代起得到了愈益明确的展示,它与胡塞尔对哲学职责的理解密切相关。按照他的理解,哲学生活旨在达到一种“真正的人性”,即“在任何时候都致力于清醒地对自身负责,在任何时候都想遵循‘理性’”。同上,第267页。而遵循理性意味着,将那些获得最终正当性证明的科学规范的理念“以其牢固和绝对的有效性从原则上规定人在每一个领域中的行为”,旨在“从最终有效性这个最后源泉出发为它的行为之绝对合规范性进行辩护”,以便“帮助盲目求索的人类达到最深刻之自身意识,达到对它的真实的和真正的生活意义之自身意识”。同上,第267页。胡塞尔认为,哲学的最重要的职责是“首先赋予这种生活意义以最终合理的形态,即全面地被澄清并被理解了的,在每一个方面都最终证明为正当的理论之形态”。同上,第267页。他坚信,“这种系统地在诸原理科学中展开的理论,一定会通过论证而突出那种完整的规范体系,即人类为了能够成为真实的和真正的人类,由纯粹实践理性而来的人类,必须满足的那种体系”。同上,第267页。在他看来,这是“自希腊哲学诞生起欧洲人就固有的目标,即想成为由哲学理性而造就的人,而且只能作为这样的人而存在——从潜在理性向明显理性的无穷运动,并且通过以它的这种人类的真理和纯真性而自我规范的无穷努力而造就成这样的人——的这种目标”。[德]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王炳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6页。尽管这是其后期对哲学目的的表述,但胡塞尔很早就已将对理论真理的探求与“责任”或“批判的责任”联系起来。对他来说,正义的行为,亦即负责任的行为,意味着认识到伦理价值和理论真理之意义的行为。因此,责任只不过是对理论上的有效性要求的主观的相关表达。对于后期胡塞尔来说,这种理念是主导性的。在他那里,主体的责任本质上是关于理论真理本身的现象学问题。

在其生命最后的多灾多难的十年,胡塞尔开始强烈地担忧那种通过纳粹主义及其哲学家的政治神话的产生和第三帝国的极权主义的实践所明显表现出来的反理性主义的狂潮,他将欧洲文明的这种不断增长的非理性主义看作现代科学理念的“危机”的必然结果。鉴于这种令人痛苦的危险境遇,他充分强调现象学对人类的功效,即它既能在理论领域又能在实践领域重建理性的统治地位。

作为一种真正的理论,先验现象学如何与实践活动相联系呢?

在胡塞尔那里,这首先在于对一切缺乏对其先验锚地的认识的实践批判,也同样对一般的科学理论进行批判,因为一般的科学理论的目的恰恰是实践性的,它们没注意到其理论行为和态度的先验根基。胡塞尔对现代科学态度的批判是其后期著作中最令人瞩目的特征。在他看来,科学和传统上以建构为特征的哲学理论为实践的兴趣所引导,并且执持于实存的现实以便改造它,因而从根本上说实践性的。相反,现象学则以一种无涉于实存的现实的理论为目标,是关切一切认识的真正基础。它的兴趣领域超越于现实存在之上。现象学还原悬搁一切实存,而只保留现象,亦即当一切实存被意识构造和呈现于意识时的意义。科学和建构性的哲学由实践的需要和问题产生,而现象学的构造理论则摆脱了一切自然生活的兴趣,因为它寻求的是处于完全的自身明见性之中的认识的确然性。因此,构造是由意向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现实的存在者作为有效的意义呈现给意识——对世界的塑形和重塑形。

胡塞尔指出,这正是任何科学理论与其现象学之间的区别。一切科学理论都源于人的实践需要,而现象学理论——尽管没有丧失对自然的世界生活的任何兴趣——旨在澄清功能性的实践的构造和科学理论的构造。在此基础上,它探究现代科学对人的实存的意义,探究实证科学规定现代生活的智性趋向和社会政治趋向。在胡塞尔看来,“单纯注重事实的科学,造就单纯注重事实的人”,而从原则上排除了关于整个人类生存的意义问题。同上,第16页。这导致人们屈服于非理性主义的潮流。按照这种非理性主义观点,“人们所依赖的一切生活条件,理想,规范,就如同流逝的波浪一样形成又消失,理性总是变成胡说,善行总是变成灾祸”。同上,第16页。对此,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发出如此的诘问:如果是这样,这个是世界以及在其中的人的生存还能有意义吗?历史的事件不就变成了由虚幻的繁荣和痛苦的失望构成的无尽的链条吗?他认为,现代科学和技术已经遗忘和抑制了对人的生活世界的意识。生活世界的物质性历史事件被那些作为客观的自在存在的事件的抽象结构所抑制。胡塞尔将异化问题看作现代西方文化的一种不断增强的核心问题,因为科学开始是无意识、后来则是有意识地遗忘和抑制了人的实存的伦理维度。凌驾于自然态度和先验态度之上的科学-技术的态度的历史将哲学和科学带入混乱。

因此,胡塞尔基于“危机”意识的历史目的论批判,就在于揭示和重新发现西方文化中人的目的的统一性,以便将人和社会从由科学的世界图像所导致的破裂状态中拯救出来,这种科学的世界图像与人对自身和世界的直接理解不协调。西方文化的目的,亦即自我与世界、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必须被恢复。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理论不仅是一种更严格的科学,而且是唯一能将人类从业已遭受的危机中拯救出来的哲学。这危机本质上是迷失于关于人和世界的科学图像,在这种科学的世界图像中,每一个科学家都只是一个匿名的过程的可替代的人,而每一个人都作为一个对象被分析和操纵。现象学旨在为人的自身理解提供地基,将人从科学的他律和技术的操纵中拯救出来。

正是在此“危机”意识的背景下,胡塞尔在1935年的《维也纳讲演》中明确而具体地谈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谈论“一种新型实践”。在他看来,与一般的科学理论的实践性本质相对,真正的理论态度虽然也是一种职业态度,却完全是非实践性的,它是“建立在对于它自己的职业生活领域中的一切自然的实践,也包括较高层次的服务于这种自然领域的实践的蓄意的悬搁之上的”。同上,第383页。胡塞尔指出,这种悬搁的实行并不意味着“理论生活从实践生活的最后‘分离’”,也不是“理论家的具体生活划分为两个互不关联地实现的生活连续体”,因为“普遍态度的第三种形式仍然是可能的”,即“在从理论的态度向实践态度的过渡中完成的两方面兴趣的综合”。同上,第383页。他认为,这样地综合,即使得在封闭的统一体中,并且在将一切实践都悬搁起来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理论(普遍的科学)也能够“以一种新的方式服务于人类,服务于在具体的存在中暂时是并且永远是自然生活的人类”。同上,第383—384页。胡塞尔强调,这是以“一种新型实践”的形式实现的,即“以对一切生活和生活目的,一切由人类生活已经产生的文化构成物和文化系统进行普遍批判的形式实现的,因此也是在对人类本身以及对明确地或不明确地指导人类的诸价值的批判的形式中实现的”。同上,第384页。他认为,这种“新型实践”的目的在于“通过普遍的科学的理性,按照各种形式的真理规范,提高人类,将人类转变成全新的人类”,亦即“能够依据绝对的理论的洞察而绝对自我负责的人类”。同上,第384页。显然,胡塞尔所谓的“新型实践”本质上指的是普遍的理论与普遍的实践的最高形态的综合。

在《现象学:不列颠大百科全书条目》中,我们可以读到胡塞尔关于这种最高形态的综合的实践蕴涵的论述。他认为,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最高形态的综合,现象学反思认识到实践所应遵循的规范,这些规范揭示了一种真正的人类生活(也被称为“先验的人类生活”)——它是一种理性不断进行自身反省的生活——的理念。胡塞尔指出,通过其先验的明察,现象学认识到它自身在可能的先验人类生活中的作用,认识到“自己是一种(先验)人类在普遍的理性实践的工作中普遍自身反省的作用”。[德]胡塞尔:《胡塞尔选集》上,倪梁康主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第362页。这种“普遍的理性实践”“通过揭示而得以自由地向处于无限之中的、绝对完善的普遍理念所进行的追求,或者,换言之,向一个——处于无限之中的——完全存在于和生活于真理和本真之中的人类的理念所进行的那种追求”。同上,第362页。因此,它本质上执行的是一种理性自身反省的功能,亦即对本真的人类生活的实践理念或规范的相对实现进行理性的反省。这种实践理念是普遍的和无限的,因为它始终是调节性的理念,而绝不会完全实现。在胡塞尔那里,现象学就是无限追求这种实践理念的历史运动,通过这种历史运动,那种“天生于”人性中的普遍理性得以揭示。作为西方文化的原初目的,这种实践理念既是理智的真理,同时也是人类的道德责任。

二、马克思的“革命的实践”观

在马克思那里,理论为实践决定,因而依赖于实践。然而,实践对理论的这种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实践活动可以没有理论的指导。相反,马克思本人及其后来的者都始终强调,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实践”。这种“革命的实践”当然不是指在功利主义和庸俗的实用主义的意义上的实践。在其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教导说,“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可能消灭哲学”,而哲学的实现“只有否定现存的哲学、否定作为哲学的哲学,才能得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59页。因为在他看来,哲学旨在批判地改造世界,而“现存的哲学”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的观念的补充。它对世界采取批判的态度,却对自己本身采取非批判的态度。因此,他强调,如果不消灭哲学,就不可能有哲学的实现。这表明了马克思对待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鲜明态度,正如他在《提纲》中所宣称的那样:“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页。恩斯特·布洛赫(ErnstBloch)称许马克思这一命题是哲学上最伟大的胜利。ErnstBloch,MarxunddieMenschlichkeit,Rowohlt,1969,S.107.

布洛赫所谓的“哲学上最伟大的胜利”究竟意味着什么?澄清这一问题对于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在解决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上所具有的革命意义至关重要。为了澄清这一问题,首先必须考察的是“理论”和“实践”这两个术语在马克思那里的确切含义。

对于马克思来说,意识尽管能对存在的过程进行反思,但最终却为人的劳动或人的生产所决定,而劳动或者人的生产则又称为“实践”。在他看来,当理论因劳动分工过程中人的活动的分裂而不知道其起源于实践时,它就变得自高自大起来,而沦为一种思辨的抽象,一个幽灵,伪称自己是实践的制片人。因此,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追随康德,采取了否定理论理性的鲜明立场,但却不同意康德反过来提升实践理性的地位的做法。

在《提纲》中,马克思将黑格尔后期哲学的两种主要意图对立起来。第一种意图是检审人类活动的恢宏场景的不同景观,并且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做出解释;第二种意图是使彼此冲突的力量和解,而且一般说来,是在作为绝对精神的各种表现的对抗之间进行调解。在对黑格尔哲学的解释中,马克思显然使用了与黑格尔一样的概念手段,即作为黑格尔的核心方法的辩证法,但却采取一种鲜明的批判立场。在《资本论》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所谓的“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因此,他批评说“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这种主张和要求清楚地表明,黑格尔的自身意识的辩证法的全部成就在马克思看来只是一种异化的形式。而正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祛魅,成就了一种关于“革命的实践”的新哲学,它聚焦于“异化”概念,将其作为主要的批判对象。

借用黑格尔的异化概念,马克思描述了人的理智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活动的客体化和物化。当这一系列活动与人分离而成为独立的法、制度或商品时,它们就不仅获得了独立的实存,而且对作为它们的真正制造者的人构成一种有害的控制。于是,人的思想投射和人的劳动产品就被剥夺了其社会关系的特征,从而脱出人的掌控,而且它们使人服从于非人属的客观规律。产品的异化同时也是人自身的异化,因为人的活动被外化为物了,他自身也只变成了他人和自己的一个物、一件商品。追随费尔巴哈对基督教和黑格尔主义的批判,马克思认为,宗教和形而上学以相同的方式起作用,并且与资本主义体系的经济生产执行相同的功能。它们使人异化,经济的、宗教的、哲学的和政治的活动却掩盖了这种存在于劳动本性中的异化,它们都遮蔽和歪曲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藉此,国家被看作摆脱现实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种虚幻的公共生活。意识也以同样的方式“被生产出来”,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像法、艺术、宗教、形而上学等观念,这类意识形式只有通过对物质生产的考察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哲学的任务就是去解释所有不同理论产品和意识形式,追踪它们在物质生产这个基础中的起源。通过执行其批判的任务,哲学揭穿了宗教和形而上学的虚假的超越要求,使人们返回那种产生“唯心主义的诡计”的直接的自然实存。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对宗教和形而上学的批判最终演变为对任何形式的唯心主义的总批判。最终,人的异化只能通过生产力的现实运动才能克服。马克思的异化批判表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代表的经济基础决定着法、国家、哲学、宗教和制度这类上层建筑,经济的、社会的过程生产和塑造一切形式的社会生活和理智生活。可以说,正是通过对异化现象的批判,马克思才确立了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

因此,马克思在《提纲》中的那个著名命题,就不止于哲学家从思辨的沉思转向革命的实践的一种情绪性表达,而是想通过哲学的自身理解来发动一场革命。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哲学既要求去改变世界,同时也是一种在改变世界的过程中的理论活动。它必须致力于主要社会弊端的改善,必须有助于消除人的异化。在马克思看来,没有任何其他的哲学方式能够胜任这一使命。改变世界的过程恰恰是哲学自身的关键点。因此,哲学的任务正在于将自身与革命的实践相同一。在这里,革命不应被理解为改变某些生活条件的活动,而应被理解为一种改造整个人类实存的彻底行动,这只有通过改变构成整个人类实存的基础的条件才能得以实现。这种改变被称为“革命的实践”。对于马克思来说,认识活动、哲学的理论理性——由于脱离了社会的和伦理的实践——只是这种“革命的实践”本身的一种功能。哲学的范畴最终只有在其与社会的和政治的活动的关系中才能得到解释,因此,一切真正的认识本质上都是实践-政治的认识。在他看来,实践理论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在其实现中既有哲学的使命,也有“革命的实践”的使命。而只有对现存事物及其现存形式进行彻底的革命化,才能建立哲学与现实的绝对同一性。对此,马克思在《提纲》中曾有明确的表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

三、胡塞尔与马克思之间对话的可能维度

上述就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对胡塞尔和马克思这两位思想家的立场和观点所作的描述表明,双方都试图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作一种综合的努力。在这种综合的理论进展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具有类似的“危机”意识,以及“危机”意识所引发出来的强烈的现实关切,尽管这种“危机”意识在二者那里是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还可以看到他们由“危机”意识所促发的“异化”理论批判,当然,异化在双方同样是具有不同的理论维度和思想内涵。因此,可以预期在二者之间进行一种理论上有意义的对话的可能性。

然而,现象学以探索意识本质为特征,则以社会历史批判为己任;一方以先验唯心主义为哲学旨归,另一方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立场,双方毕竟在哲学立场存在着根本的对立。细致深入的文献对比研究也许会轻易表明,两种哲学分殊不同的思想世界。胡塞尔以对客观主义、自然主义的批判著称,其中就蕴含有对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的批判性元素。客观主义或自然主义探究的是一个不言而喻地被给予意识的世界,它相信关于现实的结构的真理是自在的真理。而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则从科学所揭示的“真实的”世界回返主体性。尽管现象学在哲学史上刻下了“回到事实本身”的座右铭,并且在胡塞尔思想后期更是具有回返前科学的生活世界的理论诉求,但它距离任何形式的唯物主义都很远。也许我们可能会说,在胡塞尔看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素朴的和盲目的;而对马克思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是唯心主义的和内容空乏的。

但是,这种哲学立场上的对立并不妨碍这一事实,即两位哲学家所具有的共通性可能比我们看到的更多。首先,在与社会-政治的现实的冲突方面,双方无疑具有共同特征。尽管他们建议不同的实践方式,胡塞尔专注于理智上对主体性的重新发现,而没有明确指明实践的议题,马克思则聚焦于阶级斗争的政治行动,但他们对异化世界中本真的人性则具有共同的关切。其次,现象学与无疑都能从彼此对理论和实践领域的明察中受益。虽然每一方各自都具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但这些局限性也许能借助他方的思想元素而得以克服。

就本文的问题关切而言,我们试图检审胡塞尔的现象学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的主要相似点和区别。

已然确认的是,胡塞尔后期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深度关切着人类社的真正目的的确立,这种确立了真正目的的人类社会处于一种主体间以理性方式相互依存状态的人格的自治共同体,这些人格拥有其自身理解和自身责任。胡塞尔晚年关于主体间性的主张实际上是对自由和自律的确认,亦即对自我决定和处于利益相关性中的人格的确认。他把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态度中存在的内在危险归于自然主义的颠覆性,因为这种自然主义倾向于将人的主体还原到客体化的自然。像实证科学和和技术一样,非先验的哲学——譬如,客观主义、自然主义等——旨在用精确的算计来控制和改变世界,而不是以纯粹的理论行为去解释它。从先验现象学的立场看,现代科学根本意义是一种人类心灵源于实践目的的精神成就,而不是一个由独立自足的必然性所构成的精神体系。

就胡塞尔晚年所关切的论题而言,很难将西方文化中的科学危机看作资本主义危机的一种特殊情况,如果那样的话,现象学就可被作为其中的一个元素而被归入的辩证法体系了。但两位思想家的确独立地在不同的层面上描述了相同的异化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异化,主体通过科学和技术使自身客体化了。这种客体化了的主体作为一个异己的存在物与他相对,并将他规定为一件单纯的商品。以此方式,劳动控制了劳动者,不仅是工人,也包括科学家。可以说,这种异化思想是胡塞尔与马克思之间的核心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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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275-02

一般而言,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德国浪漫主义的典范之作,秉承着德国浪漫主义的诸多精神气质与语言风格。然,这仅是确认了一个历史事实。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倘我们将其思想作为一种历史分析的重要文本的话,那么对博士论文是否也该发探出成熟马克思的理论渊源呢?而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依然是博士论文是否对德国浪漫主义有所超越?这是研究博士论文的一个至为深层次的问题。就理论而言,这是一个研究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文本学的问题。

一、超越意识革命:走出自闭的意识

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们始终将自我置于崇高的位置上,他们 “力图想治愈世界的荒凉――它面临世界的无序,设法用意志重新让世界恢复宇宙秩序;它想调和对立的两面,想整合美学”。而马克思《博士论文》对自由的崇尚明显有着德国浪漫主义“自我意识”的意味,反映了当时德国浪漫主义共同的现实诉求,即,德意志帝国及其步履蹒跚的资本主义,在一个被更古老、更发达的资本主义形式和资产阶级社会所支配的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以自我意识作为批判的武器响应了时代的潮流,但他的批判更为彻底,更具颠覆性,更有实践指向,显示了突破德国浪漫主义意识革命的端倪。

伊壁鸠鲁以能动自我意识为武器,寻求的是心灵的宁静与自由,这也往往是德国浪漫主义的内在主张。他们借人生的诗化以实现内在自由,从而超越现实。然而马克思借此谋求的却是现实自由,自我意识正是哲学要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的武器。换言之,哲学自身的自由精神成为实践的力量,面向尘世的现实世界。当哲学变成能吞噬一切外界的火焰时,它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如果权威在一个领域内受到质疑并遭到否弃的话,接下来必不可免的一步,将导致在所有领域内对权威的拒绝。”整个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哲学都是要摆脱受外在统治的关系,形成自我规定的新关系,即“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为马克思反对思想压制提供了契机――把自我意识当成一种救赎方式,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精神迫害的人们。

二、新型物质观:关系哲学的萌发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将原子和感性自然置于自我意识及其对象化的理论境域,原子与自我意识是可等量齐观,而自我意识又象征着人的自由与力量, 而人的自由与力量又不应当是抽象个人的,而是社会中人的自由与力量,社会这一主体间生活方式使得人有足够的勇气拒绝一切超出人及其产物的力量,这是马克思区别于之前所有思想家的地方。

马克思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最根本的关系,只有在人与人产生关系之时人才摆脱自然的压制而获得自由。自我意识只有在与别的自我意识的交涉中,才能摆脱自然的束缚以及自身无所依凭的虚无状态。“由于有了质,原子就同它的概念相背离,但同时又在它自己的结构中获得完成。于是,从具有质的原子的排斥及其与排斥相联系的聚集中,就产生出现象世界。”这一段对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关系的白描,是对原子关系的生动刻画。每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人之间处于既排斥又聚集的社会关系,每个人都因具有自我意识而具有了质,而现实社会就是这些质的聚集。

“夸夸其谈”的德国浪漫主义由自我意识的角度来浪漫化沉睡的经验世界,开启通往理想世界的生命之路。它清醒地认识到了自我意识在现实中的异化,但只将之理解为意识自身的矛盾,因此便将这种解决仅仅归之于意识和思维本身。然对马克思来说,自我意识的这种矛盾,以及自我意识的这种异化,只有在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解决。这是因为,自我不仅在意识中二重化,也在现实中二重化,而且自我的现实二重化是自我的意识二重化的基础和前提。这多少带有意识第二性的意思。

马克思将人与人的关系设置为世界的中心,在人与物,以及人与人的相互映照与承认中确立人的存在。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压制的人们。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马克思的唯物论倾向与关系哲学思想。

三、辩证实践的端倪:超越感性直观

德国浪漫主义是资产阶级学说,囿于私有制的狭隘本性,看不到整体的经济景象,看不到资本作为统摄一切的力量而必然招来的自我否定。在其意识中,现实,始终保持着未被触动和改变,因而思考本身始终只是直观的,不能成为实践的。“资本主义的意识的物化使人既过分个体化又机械地对象化”。

然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系统地发挥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其目的也在于要使伊壁鸠鲁原子论的能动原则得到合理的论证,并昭示着克服感性直观局限的理论可能。

原子的物质性和形式性决定了直线下坠和脱离直线的偏斜运动具有同样的“本原性”。“偏斜打破了‘命运的束缚’”,是原子“胸中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是原子内在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正是偏斜运动的介入,才构成了原子的物质和形式、存在和本质的矛盾及其在现象世界的外化,形成现象世界众多原子的排斥和碰撞。马克思断言,这些都传达了一种辩证法的精神。“自我意识”的能动性来源于辩证运动。如果没有之,就不可能有原子的偏斜,也就没有原子的冲击和碰撞,世界便无法创造出来。“因此,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就改变了原子王国的整个内部结构”。原子偏斜的辩证运动打破了必然,为自我意识的自由和解放铺平了道路,由此凸显的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突破了黑格尔的辩证思想,为马克思最终确立自己的辩证法学说奠定了基础,并表明了其将历史发展放回到人与人交往的现实运动之中的倾向。而这种辩证实践的思想恰恰能克服感性直观的弊病,不再将世界当做孤立的静止的存在,而是蕴籍着生机的不断运动的过程,因而要改变世界改变现实,必须要从运动的视角来揭示规律和利用规律。

当辩证法作为一种批判的武器而与现实结合,那么不仅在理论上能得出革命的结论,而且在实践上可能爆发出革命的激情。这已由普罗米修斯所代表的反抗统治阶级的新生力量得以展示。马克思坚信,掌握了技艺的新人必定能够从压迫中解放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

四、结语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信奉的依然是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哲学,高举着浪漫主义的大旗,正如其高声呐喊的那样:只是现在,伊壁鸠鲁、斯多亚派和怀疑派体系为人们所理解的时代才算到来了。他们是自我意识哲学家。然而承认这一点并非表明,马克思的思想在任何方面都没有超越浪漫主义。尽管德国浪漫主义同样是疾呼自我意识,主张人的诗化来抵御庸俗无品的冷酷世界的侵袭,然而这类思想毕竟是德国贫瘠现实的隐晦表达,带有一切唯心主义所无法摆脱的内在弊病。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不仅沿袭了浪漫主义的思想与写作特点,更值得让人注意的是,他也在许多方面展示出了超越之的理论姿态与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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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篇11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历史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