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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二)工作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人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曹先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
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__河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社区)“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
人员略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道主任、委员、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格员,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镇消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镇安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镇安办要将消防工作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实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镇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__河派出所。
(三)落实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镇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社区)社每月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街道、镇要依托镇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和行政村要以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为主,组建志愿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图版、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边远地区、高山住户,更要加强群众消防宣传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定期对社区村社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及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等“三级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格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二)实施督导考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导考评方案,明确督导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督促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实现“五个明显提高”:城乡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普及率明显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明显提高,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积极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区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年内,完成第二消防站建设,按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市政消火栓40个,其中必须完成门路、南路的消火栓建设任务。各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村(社区)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保持畅通;供水管网水压符合相关要求的村(社区)应当安装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三)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灭火救援体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护、侦检、破拆、通信、照明、排烟、救护等常规性、关键性装备配备到位。年内,各镇、经济开发区要建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或采取政企联办的形式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已经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要足额拨付消防队运作经费,确保正常值勤。工作中,要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加强和完善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队伍,新建城市消防站要按标准配齐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及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要求;“九小场所”要达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员工具备火灾自救逃生及引导人员疏散能力的基本要求。90%以上村达到“六个一”要求,即每个村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一份《村民防火公约》。9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每个社区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五)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建立公安消防、教育、劳动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等宣传媒介作用,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
(六)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其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及农村、社区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年内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九小场所”完成分类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星级挂牌及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等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消防监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突出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 珍爱生命 共享平安
三、活动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并将"119"消防日活动扩展为"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消防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结合"防灾减灾应急避险 走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系列活动、消防志愿者行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深入扎实的推进我县消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认真谋划,切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普及的准备工作。新修订的《消防法》即将颁布,这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做好《消防法》宣贯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前谋划宣贯活动实施方案;要将《消防法》的宣贯作为今年"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文艺等传播资源,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讲新的《消防法》,并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普及力度,确保《消防法》颁布后能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消防法》的热潮。
(二)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这一宣传主题,立足实际,努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取得突破,积极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氛围。
1、打造"消防志愿者"公益行动平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13部门、团体联合印发的《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x通字〔2008〕x号)为切入点,根据《浙江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形成各行各业、广大群众以"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为己任,自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参与消防宣传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农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2、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本地文化特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漫画、墙绘、灯箱公益广告、户外视频等为宣传载体,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和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3、打造"社区(农村)主题消防宣传角".各乡(镇)要借助本地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农村)现有固定设施,将消防设施、消防知识融入其中,设立"社区(农村)主题消防宣传角".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和驻村大学生的基层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使消防宣传主题角切实成为村(居)民学习消防知识的好去处。
4、举办一场"消防趣味运动会".有条件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有关人员,以知识竞赛和传统体育竞技运动会相结合的方式,将消防知识、消防业务技能融入其中,让参与人员在运动中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5、举行一次"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县房管、消防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高层建筑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居民或从业人员,举行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传授各种消防逃生要领,让参与人员得到充分体验感受,进一步掌握疏散逃生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6、制作一批"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各乡(镇)要积极制作一批"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环保袋"、"消防知识年历(挂历、台历)"等,并发放给群众。要根据本地实际,在社区、村(居)及人流量大、受众面广的场所,开展发送消防宣传品、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或警示标语、播放消防宣传片或宣传字幕等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防知识宣传普及面,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7、开辟消防宣传"固定课堂".县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站的消防科普教育培训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增强针对性、知识性,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切实让各界群众"来有所学,学有所获".
8、进行一次"火灾隐患自查、互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办事处、村(居)委会等社会基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互查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让群众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火灾隐患的成因、危害等,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安监局、教育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xx县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发动群众参与,全面开展宣传。
二要加强宣传报道。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辐射面广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成就,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各有关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扩大"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今年"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镇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实施消防责任捆绑制度。要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解决重点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镇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措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经发办、建环中心、农服中心、财政所等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环中心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管。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与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督促单位抓好落实。要明确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多产权多业主建筑以及联合主体、共同主体等模糊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职责。推动社会单位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四)强化消防安全行政问责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约谈、问责等制度,对消防工作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除追究火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市镇“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府办发〔〕71号),在编制总体规划时要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013年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并将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根据《市镇“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和《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要求,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需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要求。
三、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府办发〔〕67号)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保障运行经费。推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联防联治、定期检查、隐患处理、联席会议、宣传培训、信息报告等七大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开展。镇消防大队要加强指导,确保年内50%的乡镇、村、社镇达到“网格化”管理的标准。
(二)提升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水平。要按照镇政府制定出台的“户籍化”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在本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勤联查制度,提升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镇消防大队要加强指导,确保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现“户籍化”管理100%达标。
(三)提升火灾隐患防控督改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出租房、合用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专项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火灾隐患集中镇域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督导,协调督促隐患整改。要扎实开展“除火患,保平安”、“畅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彻底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进一步规范“96119”平台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有奖举报投诉、定期回访等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四、强化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我镇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我镇、农村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采取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全民火灾预警员等措施,扩大消防力量覆盖面。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330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要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消防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并适度建立健全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障制度。
(三)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落实综合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和灭火救援专家组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镇灾害事故形势,评估队伍装备建设水平,密切各联动部门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信息联络。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联席修订制度,实行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实时动态更新。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做好消防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抓紧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4号),切实承担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等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要重点解决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问题,加强对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检查考核,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延伸到乡镇、街道,及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类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齐抓共管,同时,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要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要针对本地消防工作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学校、文物古建筑等的专项检查,以及对“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在认真排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基础上,定期公布重点整治单位名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79号)精神,抓紧制定、调整并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要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与城镇总体规划配套进行,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政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范畴,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年底前,全省136个中心镇要完成消防规划制定工作,其他建制镇也要在*年上半年完成。*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应有量和完好率要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凡是新建、扩建城市(镇)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其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同步进行。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厂房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尤其是“三合一”现象的出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落实消防规划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中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要加大消防专项资金投入,从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省消防部队装备配备标准》,加快部队装备建设步伐,特别要加强消防特勤装备的配备工作,逐年改善和调整消防装备结构,3年内,努力构筑成全省区域灭火救援装备大配套和小配套相结合的先进系统化装备体系。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发展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广合同制队员形式的消防站。至*年年底,全省经济百强镇和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乡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至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要建立有组织、有队址、有器材、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通过3年努力,全省基本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合同制队员消防站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早制订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的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各级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四五”普法、科普教育和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民消防素质。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自律规则,有重点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增强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氛围。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及公众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城乡防控火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小木业、小毛纺、小化工等区域性、行业性的火灾隐患尚未得到全面清除,、双林、菱湖等镇的老城区火灾隐患未能得到有效整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不佳以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导致各种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当前,建国60周年大庆在即,明年世博会又将在上海举行,我区作为“环沪护城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持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为此,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认真对照隐患排查整治年活动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国60周年大庆和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格局
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部门消防工作责任的规定》以及《区2013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要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继续完善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建设、工商、质监、卫生、文化、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消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各镇(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站的监管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的监管和排查力度,着力解决基层火灾安全隐患“看得见、无人管”的现状。
三、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切实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近年来,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能针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一大批长年未能解决的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火灾隐患是动态的,特别是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火灾隐患必将日益增多。各镇(开发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监管,着力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坚决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继续滚动排查,彻底整改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年内要全面完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同时,各地要加强动态监控,严格源头控制,健全长效机制,防止“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反弹。
二是全力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以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节庆集会活动的审批、检查和监管,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通过审批;对擅自举办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处理。
三是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做到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底数清,了解掌握居住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达到预定的整治目标。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按照《长沙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内容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逐年、逐阶段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力度,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区政府不断增强宏观调控消防工作能力,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消防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督办和检查考评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三)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各部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评价考核体系,深化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推动部门、系统和行业单位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通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动态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作法,提高全区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意识
重点围绕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消防法》,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四)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并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方法,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覆盖面。各级领导要带头主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督促下属单位及员工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同时,区教育局要重点抓好学校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五)宣传、劳动、教育、民政、文化、工会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并扩大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知识宣传融入社会生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动,以专刊、专栏、专访、专题等形式,集中报道消防工作重大活动和灭火救援英雄事迹。
(六)教育、劳动及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员工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全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分类指导,按责施训,确保学有所用、学以致用,落实持证上岗。继续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配备火灾案例警示、成因演示等先进设备。
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采取法律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等实行专项治理,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七)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摸清全区火灾隐患底数和分布特点、状况,指导相关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结合地域和时期特点,重点抓好“三合
一、多合一”等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同时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开展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
(八)完善并落实火灾隐患公众举报、政府通报、媒体公示、挂牌督办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等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火灾隐患滋生和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通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定期升级制度要求,凡超过半年未整改的,本级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凡挂牌超过半年未整改的,要及时升级由上一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九)坚持依法治火,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酿成火灾、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非法承揽消防工程等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开展消防执法竞赛、执法质量考评等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认真分析、研究火灾发生规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提高社会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十)积极探索重点单位现代消防管理模式,重点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达标,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60%达标。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不断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科技含量。
(十一)努力培育和整合社会消防资源,加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备操作等岗位职业化步伐,强化消防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良性互动机制,鼓励、引导并逐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平时防灾和灾后社会救助等功能。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认真抓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将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步伐。
(十二)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武警湖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长沙市六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确保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长。严格落实消防业务费最低保障标准,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十三)年内完成五里牌消防站营房翻新改造工程,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一座集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医药等后勤资源于一体的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库,以提高处置大型灾害事故部队遂行作战能力。
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消防试点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社区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以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以联村警务室治安防火巡查队伍为依托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构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管理体系。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抓好农村消防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全区推广。
(十四)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引导街道、社区开展“争创消防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建设“社区警务室”为契机,切实加大社区消防建设指导力度,组建多种形式社区消防安全组织,重点加强社区65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和安全保障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村民防火公约等措施。
(十六)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我区要重点推进街镇乡专(兼)职消防队建设,相关装备及人员经费由各街道、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负责解决。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人消防安全意识,使家人能正确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掌握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定期对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处于安全状态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四、电器、燃气用具、火炉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不得在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农村住户不得将柴草堆放在房屋四周。
五、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
七、教育小孩不玩火,不随便燃放烟花鞭炮。
八、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九、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居)和住户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二0**年月日
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望社区广大居民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社区各居民组长是各片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片区居民组长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即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按规定配置消防实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5、按规定设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8、火灾扑面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10、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三、各片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得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四、严禁违法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等违法违章行为,以免发生事故。
六、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危险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扑面。
七、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1、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2、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4、其它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我社区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立状单位(签章)履责单位或个人(签章)
监督责任人:
年月日
履行责任人:
年月日
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三)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效控制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伤亡,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XXXX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XXXX办事处与各社区签订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火灾控制指标
(一)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职责范围内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1万元。
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全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领导对本社区的消防工作负责,明确本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三)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业务工作考评范畴,纳入安全生产例会重要内容,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做好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各社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社区、家庭、窗口、单位、创建平安社区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考评范畴,对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严重超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并形成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五)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及时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大型经贸活动和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区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七)建立健全社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抢险救援体系,制定社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扑救、调查和善后处理,警示群众。
(八)按照XXXX“安全生产年”的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考核
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社区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底街道综合目标考核扣分项目之中。
XXXX街办事处(盖章)社区(盖章)
签字人:
二、年重点工作目标
1.建设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消防文化广场或一条街,设立大型公益消防宣传广告牌;
2.建立有特色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新增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300人,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3.指导行政村和社区至少建有1处消防宣传角,组建1支消防志愿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
5.积极开展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确保消控中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加强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教育,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80%。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镇公安派出所
1.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策划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部署指导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季节性、阶段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建立消防宣传队伍,开辟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协助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会同镇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
4.督促、指导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各村、社区
1.结合辖区实际,建立1条(个)富有地方特色的消防文化一条街或广场,设立1处大型公益消防广告牌。组建消防志愿服务宣传队;
2.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在每年的11月9日前后开展“消防宣传周”活动,将每月的19日作为消防宣传教育日,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
3.指导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宣传队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牌,定期利用文体活动、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对辖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弱势群体防范火灾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
5.开展家庭消防宣传,使每个家庭做到“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推动城镇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和逃生器材,鼓励农村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器材。
(三)教育科
1.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编制相应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总课时不得少于5小时(其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内容);
2.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消防讲座、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等消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做到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消防主题活动,每年有自救逃生演习,使在校学生消防受教育率达100%;
(四)卫生科、民政科、建管所、工商分局、司法所、安监所等职能部门
1.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署开展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每月19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日常消防培训工作;
2.督促指导公众聚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群众疏散等消防知识后方可上岗;
4.按各自职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5.要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及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等考核内容。
(五)镇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好各类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妇联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为“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慈善总会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服务内容,根据需要组织慈善义工等志愿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工作。
1.结合媒体特点,开辟消防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作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在群众喜爱的版面、时段、栏目进行宣传;
2.要主动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平台,通报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组织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3.要做好重大消防问题的深度报道,特别是对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四、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适应当前消防工作形势,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有效手段。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先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指导,以提高广大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通过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化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联系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大队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全力推动全市消防宣传工作跃上新水平,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到新层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联系人:杜晓普,电话:*,传真:*),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和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纳入镇乡(街道)、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全员接受消防培训;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受教育率达到100%;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社区居民受教育率达到80%;农村人口受教育率达到60%以上;每个家庭做到"两懂三会",即"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市公安局消防站定期对社会开放。
四、工作内容
(一)社区消防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牵头,并会同公安消防、民政、红十字会、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机构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社区认真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有:
1.指导和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创建工作内容,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和年度消防宣传计划、方案;
2.指导社区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员及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组织社区防火宣传队,结合防火巡查,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
3.指导和帮助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户外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有条件的小区要利用围墙制作消防知识宣传墙绘,在门栋或单元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
4.指导社区组织居民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或参观消防站,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5.推动社区消防宣传(应急救助)站建设,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6.指导社区落实定期巡逻和夜间提醒制度,提醒居民注意防火安全,教育居民不要圈占、埋压、损坏消火栓,不占用消防车道,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7.指导社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落实保安人员的灭火逃生演练。
(二)企业消防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安监局、工商局牵头,会同公安消防、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宣传职责,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实地灭火逃生演习,出一期消防宣传墙报,在企业厂区醒目位置设一条宣传标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具体工作有:
1.指导和督促企业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员,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企业消防安全自查;
2.指导企业在生产区或办公区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橱窗,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或消防宣传标语;
3.指导和督促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每年组织管理人员、职工轮流参观学习;
4.指导和督促企业每年分期分批对所有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特殊岗位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按规定持证上岗;
5.指导和督促企业每年组织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逃生自救演习,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片或参观消防站,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或考试;
6.指导企业定期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墙报等渠道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每月更新内容。
(三)学校消防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市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工作。具体工作有:
1.指导学校启动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战略,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组织疏散演习不少于1次;
2.指导中小学校积极建设"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活动,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消防夏(冬)令营或组织参观消防站、观看消防文艺演出、参与逃生自救演习等活动。发动大学生利用假期,参与"消防志愿者"行动,义务开展消防宣传;
3.指导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学校宣传板报(或校报)及班报要定期刊发消防常识;
4.指导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对教育的内容、形式、课时、教材、师资、效果作出明确规定;认真用好省编地方教材《人·自然·社会》;各类学校至少有2名以上教师参加过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短期免费培训班,承担学校的消防安全等教学任务;
5.指导学校定期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6.指导学校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
(四)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市公安消防、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协作,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具体工作有:
1.指导行政村成立村民义务消防组织,聘用森林消防巡山护林员;
2.指导行政村制订并公布《村民防火公约》,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3.指导人口超过10万人、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或在专职消防队完善宣传教育功能,定期向村民开放;行政村要依托村民文化学校,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场所,配备消防宣传器材与资料,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农民消防夜校";
4.指导行政村开展消防宣传"三个一"活动,即每个行政村配备一面消防警示宣传锣,明确一名村消防宣传员,每天定时敲一遍锣,提醒村民注意防火;
5.指导行政村组织村干部进行消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灭火演习活动;
6.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组织开展以消防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活动;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易发生山林火灾的地方和行政村主要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或警示标语。
(五)家庭消防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市妇联牵头,会同市公安消防、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等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把消防安全送进千家万户,使消防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居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预防措施、懂扑救家庭火灾方法、懂逃生自救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具体工作有:
1.将消防宣传纳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工作内容;
2.农村以家庭为单位,成立联防巡逻队,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城镇在春防、冬防、大风天等重点防火时期组织消防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积极鼓励和倡导城镇家庭配备自救逃生工具,如:灭火器、电筒、救生绳、斧子等;指导农村家庭配备"四个一"(一把铁锹、一个水桶、一架梯子和一口水缸);
4.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指导家庭开展防火"三个一"活动,即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次家庭消防趣味运动会或知识竞赛,一次家庭火灾扑救及逃生演习;
5.每年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有关人员上门为家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提醒,特别要提醒注意预防因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6.大力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建立"邻里守望"互助对子。对鳏寡孤独和老弱病残家庭等要建立档案,制定措施,确定专人,定期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安全服务活动。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旅游部门牵头,会同市公安消防、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挥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工作有:
1.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或参观消防站活动等;
2.定期集中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新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位员工掌握引导疏散顾客逃生的技能;
3.指导向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挂图、放置消防刊物、刊播公益广告、视频和网络宣传、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4.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在重点部位、疏散出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清晰明示的消防安全警示牌、语言提示器、指示牌等;室内外有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的,每次开机、待机或切换时要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并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出口配置紧急情况下保障逃生自救需要的简易防毒面具等自救器具,并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5.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结合每天的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6.指导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等,经常性开展消防技能训练。
五、工作要求
(一)以上各责任单位要与市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办法和考评标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