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9 00:17:2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建设节水型**是解决我市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市位于欧亚大陆腹地,处于内陆荒漠地区,干旱少雨,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全市人均水资源量506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4,是全国50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8亿多立方米,实际取水量已达8亿立方米,接近水资源量的极限。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是**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建设节水型**活动使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开展建设节水型**活动对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及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建设目标
2010年建成节水型**。
三、建设范围
**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达坂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建设节水型**工作的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建设节水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建设节水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和监督方案的贯彻实施,对建设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保证建设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按期实现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冯旗兼任,副主任由王魁梧(常务)、李宏斌、程建军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建设节水型**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落实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建设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
五、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年9月~20**年11月)
市政府召开“建设节水型**动员大会”。制定措施,以节约用水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区(县)及市属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广泛宣传**水资源紧缺形势,宣传节约水资源、建立节水型**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国家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节水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倡导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自觉性,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为建设节水型**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2月~2009年12月)
(一)明确各区(县)、各部门责任分工,编制下发《建设节水型**实施方案》;
(二)各区(县)、各部门建立建设机构、制定措施,20**年11月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
1.2006年各区(县)(包括两个开发区、下同)所辖企业、单位、社区60%建设成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建设成为**市节水型区(县)。50%的区(县)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区(县);
2.2007年各区(县)(包括两个开发区、下同)所辖企业、单位、社区80%建设成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建设成为**市节水型区(县)。70%的区(县)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区(县);
3.各区(县)全部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区(县)。2008年**市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
4.2009年**市建设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5.2010年**市建设成为节水型社会(含农牧区),实现节水型**的目标。
(三)建设资料的归集、汇总。市建设节水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部门做好建设资料的汇总、分析,保证建设资料的完整、规范、真实、准确;
(四)各区(县)、各责任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
第三阶段:总结申报阶段(2008年1月~2010年12月)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考核检查的准备工作。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汇编建设节水型**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审定;向自治区申请验收“建设节水型**”,接受复核并及时整改;
向国家有关部委提出验收建设节水型**参评申请,接受考核评估,具体评估办法依照国家建设部、水利部有关标准。
六、职责分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指定具体部门负责,责任到人。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与工作要求见附表。
建设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等活动,按照《建设节水型**实施方案》、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考核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考核标准》,有计划的组织实施。
七、政策支持和资金保证
各区(县)、有关部门应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建设节水型**的有关优惠政策。市、区(县)、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筹措和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建设活动顺利实施。
八、考核要求
采取半年抽查,全年检查形式进行考核。各区(县)、各责任部门按照《建设节水型**考核办法》采取抽查和定期检查方式,对本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根据上报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报建设领导小组,对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
目前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要求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
1981年乌鲁木齐市成立了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在20余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自治区、市节约用水的政策和法规,开展了节水宣传、计划用水、节水检查、工业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等工作,我市的节水工作取得的一定的成效。XX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同年4月16日国家水利部副部长张基尧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刚为新成立的水务局挂牌剪彩。至此,乌鲁木齐市的水资源管理打破了城乡、部门间的界限,建立了城乡供水、节水一体化个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地下水与地表水、水质与水量、供水与排水、用水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二、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制定方案分解目标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摆到了改善乌鲁木齐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和建设“和谐乌鲁木齐”的战略高度,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及委、办、局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 “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节水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部分区(县)也相应成立或完善了节水管理机构,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城区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职责,基本形成市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节水办——用水户三级创建节水型工作网络,为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有效的创建组织体系。
三、制定创建节水型工作制度,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各项标准的通知》等,把创建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还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检查,便于考核,为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宣传 提高认识 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各区(县),委、局、办及相关部门进行多方联动,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节水服务下社区、悬挂节水横幅、设置节水咨询台、发放节水宣传手册(单)、播放节水宣传片、以节水为主题的板报巡展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的重要意义。此外还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节水征文比赛、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节水知识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的节水知识和意识的普及教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配合、齐抓共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节水环境。
五、完善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提高节水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
我市目前出台了实施了《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城市发展、规划先行”,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等专项规划,为我市今后的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依据。
六、加强创建人员的培训工作
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涉及节水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节水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具体做法,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人员作用,以适应节水工作的需要,担负起创建节水型工作的重任。为了保证我市的建设工作规范完整,全面了解各项创建指标。XX年制定《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举办5期培训,培训人员主要来自各区(县),委、局、办工作人员,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其中,第一期培训对象是各区(县)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委、局、办,参加人数126名;第二期对象是农牧区用水管理人员,参加人数30名;第三期培训对象是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和部分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干,参加人数250余名。内地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共40余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创建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制定用水定额,建立健全指标体系
1981年我市开始实施计划用水工作,初步制订了《生活用水定额》,对全市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随着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开展,先后制定了新的《乌鲁木齐市工业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已报请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定额标准的实施,企业可以对照标准、主动寻找差距,促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加强内部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到了较好的节水效果。
八、加大节水器具的更新改造力度
为从源头上做好节水工作,一是,对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普查,并引导用水户使用节水型器具,宣传建设部颁布实施的《节水型生活用水标准》。二是,督促用水单位对非节水型座便器的配件进行改造、更换。三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对使用淘汰落后用水器具的不增加用水指标。四是,各区对辖区居民住户进行用水器具调查,督促制定了相应的改造计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九、各区(县)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创建单位工作的基本情况,区(县),街道办事处从抓好入户摸底调查入手,强化创建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对工业企业用水、生活用水器具、用水量等多项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创建单位、社区、居民小区,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指导。
区(县)政府,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考核验收、命名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天山区、沙区、新市区、头屯河区政府组建了由区(县)节水办、建设局、区目标办组成的验收组。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组建了由建设局、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兼)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已于XX年9月底至12月底,分别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主要从创建单位节水宣传工作、节水日常管理工作,节水管理制度建设、节水管理档案建立等方面入手,同时对各单位各用水点、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最后将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成为区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或社区(居民小区),通过考核验收共评出达到区级标准的单位有315家。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我市的沙区、新市区在创建节水型工作的同时,要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率先垂范,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考核验收和综合评分,沙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7家。新市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10家。为今后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大力开展城市节水科学研究,以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新器具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中涉及节水设施建设、科技节水等项目。编制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务信息化大纲》,其中乌鲁木齐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国家水利部审查通过,并予以一定资金支持。编制了《乌鲁木齐市节水规划》、《乌鲁木齐市农业节水规划》即将完稿。针对洗车行业用水和中水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调研和草拟相关管理办法。在制定规划和办法的同时,对全市工业用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对数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调查汇总乌鲁木齐市特种行业用水设施及技术改造项目;配合自治区建设厅制定乌鲁木齐市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配合市建委落实我市XX年节水示范工程资金;配合市科技局落实XX年5项节水科研项目及资金。完成5座城市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
十一、积极开展农业节水工作
我市农业用水利用率低,XX年我市农业用水占全市总用水量的62%。部分地区农田基本建设不配套、设备老化、利用率低,主要采用传统的漫灌方式,田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难度大,北郊大多为井灌区,渠系利用系数可达0.7左右,南郊板房沟、水西沟两乡的渠系利用系数仅为0.55左右,达坂城地区渠系配套更差,仅有干支两级渠道,亩灌溉定额高达1060立方米。我们针对农业用水现状和《实施方案》中涉及农业节水的各项指标,加强农业节水的管理。一是向各区(县)政府,农林水牧局、建设局发放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节水型社会文件及“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文件材料。使农牧民对节水农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二是对南郊、北郊、东山、达坂城农业区进行了斗渠调查,获取农业灌溉第一手资料,作为农业节水基准年的基数;三是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各项指标要求,对我市农业用水情况、农作物分布情况进行了普查,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四是开展对我市农业用水三级渠道分布情况、防渗设施、进行调查;五是对农业用水定额进行定点测试,并签订测试协议;六是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到位后此项工作可即时开展。七是制定农业节水宣传方案。为实现农业节水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一)积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在市人大、市法制局及市水利局的共同努力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顺利通过了省人大的审查批准,并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了《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列入了市人大2012年的正式立法计划。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小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组织编制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水利厅组织的评审,此规划已上报省政府,经批准后即可实施;开展了《洛阳市地下水保护研究》专题科研工作,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的审查验收;起草印发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11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2、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几年的节水工作,表彰了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对各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4、举办了第一期由全市各县(市、区)节水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
5、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灌区的申报工作。全年共申报10家,其中通过省厅验收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7家;通过水利局验收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3家。
(四)认真落实新的用水定额,严格计划管理。全年下发计划用水调查表600家,调整用水单位计划102家,下达用水计划310家,全年节水1200万立方米。
2012年在城市区设地下水位观测井33眼,观测频率6次、月,设水位统调点14个,完成了地下水动态观测报告的编写及有关气象资料的收集工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年完成枯、丰两季自备井数百个水样水质监测工作,取水样298个,取得化
二、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市西临东,东有大运河,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因地表水受境内外工业及生活等污水的污染,故可利用的地表水资源受到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我们在规划、建设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时采取的是“合理用水、节奖超罚”的方针,用水供求关系还是比较紧张。随着城市节水工作的逐年加强,节水宣传活动的深入,市民和用水企业的节水意识在逐渐增强,在全市形成了较好的节水大环境。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牵到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支持,需要节水管理部门日常扎实细致的工作和用水企事业单位的全力配合。
三、创建步骤和目标
按照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环保厅的[建城()3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以下创建工作实施步骤:年7月,组建创建省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职责,把创建工作摆上各职能部门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全市节水管理工作,按照省制定的导则和考核标准要求,加大创建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细化考核指标,针对创建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整改,力争今年年内创建省节水型城市成功,再经过1-2年的努力,把市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开创我市节水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四、创建工作任务
1、基础管理。基础管理是节水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内容。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节水统计、节水宣传、节水器具推广、节水科研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大依法管水、城市地下水管理、定额管理和节水科学管理等工作管理力度,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基础管理具体达标内容、措施和责任部门等见附表(一)。
2、指标考核。节水指标是城市节水工作的具体量化,节水指标的高低,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节水管理水平的高低。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和用水单位的指标考核,努力提高有关节水指标,是抓好城市节水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关键。要在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分工,分解任务,限期达标,切实加大创建力度,各责任部门要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指标考核和达标工作,认真剖析本部门创建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有计划的组织实施整改,最大限度地提高考核指标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指标考核内容、达标措施、责任部门等见附表(二)。
五、创建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网络。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和支持。为保证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创建工程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由市政府张锦宏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经贸委、环保局、水利局、城司、发改委、科技局等职能部门领导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内。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网络,确保管理网络的高效运转,为创建工作的全面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证。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和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使创建活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到创建中去,共同关注创建、参与创建,形成全市上下珍惜水、保护水、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3、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会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重视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按照建设部《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较为详细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体系,组织用水单位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通过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市节水工作总体水平,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安阳市位于河南省最北部晋、冀、豫三省交界处,全市辖五区五县(市),总人口542万。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73.5mm,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22m3,是全国人均水平的七分之一,是一个资源型缺水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势在必行。
2008年10月安阳市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近年来安阳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宣传引导节水,以管理规范节水,以技术推进节水,科学管理、热忱服务,积极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践活动,强化节水基础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1、深化水务体制改革,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注入活力
为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安阳市从理顺体制入手,逐步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一是有序推进了全市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改革,实现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二是努力建设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用水节水统一管理体制。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水务局及相应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机构和节水工作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责,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水事务管理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铺开。
2、加强组织领导,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复杂系统工程。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探索性强,为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和全面推进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及协调。为保证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增强试点运行的可行性,同时通过采取内请外聘的方式,组建了专家组,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有效的保证了试点建设的顺利开展。
3、强化考核监督,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根据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目标考核,认真开展年度评比并进行奖惩。初步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4、健全配套法规,依法管理水资源
制度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管理就是一句空话。安阳市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用水定额》、《河南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具体规章,结合本地情况,完善了水资源管理体制,几年来初步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了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陆续出台了《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安阳市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管理办法》、《安阳市水源井管理规定》、《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计划管理的通知》、《安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市区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取用水的通知》、《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大力开展计划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安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每年会同发改委编制年度计划单位用水计划。
与此同时,节水行政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先后被水利部明确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省水利厅明确为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市。
5、实施计划用水并严格考核
计划用水管理是节水管理的基础工作,安阳市在计划管理方面不断探索,扩大管理的范围与层面。每年年初安阳市水利局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本行政区域年度取水计划,结合安阳市水资源状况,参考用水定额,会同安阳市发改委核定用水单位计划量并行文下发。截至目前安阳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户达到1500家,实现了非居民用水的全面计划管理。初步建立了市节水管理机构、单位(企业)、用水部门(车间)三级节水管理网络,使得广大用水户最大程度的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
6、实行定额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2007年河南省用水定额颁布。在日常节水计划管理中,安阳市严格遵循用水定额核定计划单位用水计划。在水平衡测试工作中,针对安阳市大中专院校和医院用水规模较大的特点,扩展了传统的水平衡测试范围,变面向企业为面向所有用水行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医院、学校、特种行业、经营服务业等重点用水单位。截止目前共计完成规模以上水平衡测试单位400余家,全面了解安阳市各行业用水现状,为挖掘节水潜力提供了科学详实的依据,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我市工业、生活服务业用水现状水平。为合理制定节水规划,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完善定额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使得节水计划管理更加科学化。
7、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引导作用明显
安阳市积极引入水市场机制,举行听证会,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规定,逐步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公共供水价格相对提高。2010年7月居民用水还实施了阶梯水价。
8、公众参与,共同建设
安阳市建立了安阳节水网(省略),主要用于对外信息,介绍和宣传节水;公布节水办及其下属科室部门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信息、服务承诺,计划和计划管理考核情况、节水产品目录以及其它公用信息等。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社会公布节水热线,建立了群众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违章浪费用水、污染水源等现象进行举报。吸纳对节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方便了各用水单位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已成为我市节水信息资源的重要集散地。
安阳市还成立了由安阳市相关局委和重点用水单位和个人参加的“安阳市节约用水协会”。目前,已有70家单位、131名个人申请加入协会,涵盖了钢铁、制药、医院、餐饮、学校、卫生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水单位。主要开展用水、节水项目的调查与研究,在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间建立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会员愿望,促进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为各会员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推动我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快速发展。
协会还公布了《安阳市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办法》,为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使用节水型产品和器具,规范当前节水器具生产销售市场,推动安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9、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0.前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就是农业的发展,难点就是如何来提升全面的节水意识,这就需要咸阳市领导者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以上的两点,出台各项政策,逐步引导和培养群众的节水意识,才能逐步实现水务的一体化管理,从而可以不断加快咸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发展步伐。
1 节水与节水型社会两者的概念和特点分析
在建设咸阳市的节水型社会过程中,咸阳市领导者和群众必须要明白节水和节水型社会两者之间概念和区别,才能更加有利于咸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开展。
节水一般是指在现实生活中采用有效地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不断提高用水的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和高效地利用水资源。
而节水型社会的相关概念,这是根据国家科学院专家的论述所提出来的,节水型社会,通常意义上就是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在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并建立一系列的完备的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法律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的管理中,只有不断加强用水单位和公众积极参与,并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措施,不断调整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才能实现社会各方面在生产和消费上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切实保证区域经济的稳健发展。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知道,节水型社会是一个范围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节水只是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而且在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都进行的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要以节水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体系,才能逐步协调和创新社会经济结构,从而可以实现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等方面的良性发展,切实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重大战略意义。
2 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在2007年的7月份,咸阳市被我国水利部确认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试点城市,虽然经过一系列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达到相应的预期控制指标,但是与社会建设工作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下笔者就逐步分析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问题做出相应的阐述。
2.1 思想认识亟需提高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有些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以及群众的节水思想意识还不高,管理制度还需要不断进行建立和完善。一些工程建设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认识上没有进行统一,尤其是在实行最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意识还是存在一定的误区。现阶段,咸阳市农业、工业和生活供水等方面分属水利和城管以及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部门,而一些污水处理分属环保和地下热水分属土地等多部门的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分割管理,这样就不利于开展相应的节水工作,为此,需要相应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
2.2 投资力度不够
咸阳市政府对节水型社会的项目投资方面还有待加强,投资渠道必须要不断多元化和立体化。由于咸阳市政府的地方财力有限,城市供排水系统没有进行转型升级,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相应的地方财政配套措施没有落实,这样就难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导致了节水技术的进步缺乏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节水工程的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3 政策法规制度还需完善
政策法规的制度还是有待加强,制度执行方面还不够强,咸阳市的节水管理和水资源以及促进节水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还不够健全,一些原则上的制度在落实环节出现问题,缺乏相应的刚性约束,另外,在工程体系的建设方面还是有待加强的,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在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划上,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要要得到彻底贯彻。
3 如何建设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考
我们都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所以,节水型社会的建设不能停留在创建阶段,还要能够满足当前的制度和考核指标,这样就能使得区域经济社会得到稳步发展。
3.1 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应的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这就必须要认真贯彻和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取用水和排污总量的控制管理,不断加强河道整治和污水处理建设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供排水系统等措施,加强完善论证充分和监管到位以及科学开发的取用水总量控制,在生产和生活中实行节水的全过程,并让全民积极地参与到用水效率的控制上去。
3.2 逐步拓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果
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好示范性的工业和示范性农业,只有切实加强从农业生产处进行着手,才能助推咸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同时,还要建设一系列的节水型示范区,其中,这就必须要加大农田水利和供给排水等一些基础性额建设,这样就能够通过农业有效地带动工业、学校和社区等行业的节水工程建设力度。
3.3 节水型社会项目的资金进行大量投入
在节水型社会项目的资金投入上,一定要确立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建立和健全的投入机制,无论是推广节水器具,还是制定相对完善的开发利用规划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能够开展相应的水资源配置工作,农业的节水工程和工业节水工程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升级,并且要将农业示范点的建设有效地纳入到基本建设过程中去。
3.4 节水考核指标的落实
在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层次分解和落实,及时完成相应的各项节水工作,在农灌利用系数中,单位工业的增加可以增加取水量,尤其是切实注重工业重复利用率和官网上的漏失率等方面的指标进行分析。同时,随着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的不断提高,就不仅仅需要依靠水利和农业等部门来进行实现,必须要进行有层次地进行分析,使得每一个用水单位以及群众都能够明白各自的任务,才能更好地掌握好用水指标,还要不断提升灌水试验和典型上的示范,以及对污水处理回用率的提高得到有效地执行。同样的,为了能够确保各项节水指标按时完成,这就必须要将其有效地纳入到政府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当中去,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员投入到建设节水型社会中去。
4结语
现阶段来看,节水型社会的建设目标主要是促进全社会和经济的稳健发展,利用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节水型社会更是涉及全社会各个阶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对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部门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各个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应积极支持,积极地推动咸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陈筱云. 建设节水型社会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J].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4(05):13-42
[2] 姚进忠,刘宗平. 建立节水型社会 实现甘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14(02):3-17
【正文】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相关业务处室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扫黑除恶、节水型社会创建、水资源管理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及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水政工作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第二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宣传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疫情防控条件下,考虑避免人员过多聚集而采用多点分散方式宣传,水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高校。6月29日,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节能节水宣传活动。
2、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蹲点值守、日夜巡查、联合执法、突击行动等方式,从严从重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含县市区)共出动执法艇1267艇次,执法车281驾次,出动执法人员752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87次,抓获涉砂船舶106艘。累计罚款616.6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045万元。严格落实集中停靠管理制度,在禁采期坚决杜绝船舶无正当理由擅自驶离集中停靠点,加大对非法涉砂船舶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从事非法采砂活动的采(运)砂船只,按照《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设置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在三山区设置了集中停靠点。目前,停靠点共停靠涉砂船舶110艘(市本级集中停靠46艘、无为县集中停靠27艘、繁昌集中停靠6艘、鸠江区集中停靠12艘、三山区集中停靠19艘)。每个停靠点均明确具体管理单位、管理人和责任人,规范设立集中停靠点相关标识标牌,严格执行持证移动制度。对每艘在停船舶实行“一船一档”定期上报,并安排专业看管人员对集中停靠船舶统一管理,并不定期对看管人员进行考核,汛期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上半年组织全市共50名执法人员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水利法律知识考试,经确认谭荣等45名同志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水利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并报名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通用法律考试。
(二)扫黑除恶工作
持续推进“砂霸”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和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正在开展的“非法小飞艇”“非法吊机水上过驳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排查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盗采、非法运输、阻碍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过程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涉砂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派发宣传传单1000余份,张贴公告300余张,制作横幅30余条,引导舆论大造声势,维护良好的采砂管理局面,不给非法采砂者以可乘之机。
(三)节水工作
1、积极响应国家节水行动。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印发《国家节水行动芜湖市实施方案》(水办〔2020〕6号),对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2、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我市无为、芜湖、繁昌、南陵4县均已全面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前,我市芜湖县已于去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3县正在开展自评工作,计划10月底前通过市级初验并申报省级验收。
3、扎实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会同市经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0〕6号),并对全市相关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初步确定了11家企业为今年创建单位。目前,各创建单位在第三方技术指导下正在开展中,计划9月份完成市级审查验收,10月份申报省级验收。
4、扎实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会同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0〕5号),今年确定了创建单位共30家公共机构(含1所节水型高校),并于5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推进会。目前,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中,计划8月份进行组织验收。
5、扎实开展节水型高校、节水型教育基地、节水型灌区及节水型园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目前,确定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节水型高校创建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水务局、市教育局联合审批;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节水型教育基地创建已完成市级初验并已申报省级验收;芜湖县六郎节水型灌区创建正在开展自评中,计划9月底前完成市级初验并申报省级验收;全面启动经开区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现已招标园区水资源支撑条件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6、认真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号)要求,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议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定期统计汇总上报省厅。
(四)水资源管理
1、强化水资源监管。
①落实计划用水制度。完成区域用水计划方案的编制,以《关于下达我市2020年度区域取水计划的通知》下达到各县区;以《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取水户取水计划的通知》下达用户取水计划。
②规范取用水管理。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延续、用水效率评估等均通过严格审核,符合最新行业用水定额要求。依法要求南陵凯迪新能源公司、南京给水所等取用水户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按期完成取水户“一户一档”规范建设工作,并及时上报省水利厅备案。
③扎实推进取水户网上办事电子化。加强水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办理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发证、延续取水许可证、用水计划申报及核定审批等水资源业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取水户网上办事便民机制。
④强化水资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推进全市范围内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市取用水户在线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建立了取水在线运维体系,规范在线监控系统运维单位服务制度。
⑤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芜湖华衍水务、信义光伏等用水企业严格按照实际取水量和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上半年市管取水户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达到100%。
⑥强化信息统计与工作。完成2019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按照用水统计调查最新要求及时编报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季报等信息。
2、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专项行动。
按照“全面核查、登记入库、整改提升”的总体安排稳步推进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全面组织核查取水工程(设施)管理权属、工程建设和运行、取水许可及监管等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汇总形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对象名录,逐级上报审核入库。对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主动谋划,制定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边查边改。我市管辖范围内共涉及取水项目476处,取水工程696个,共制定257处取水工程整改计划。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257处取水工程的整改工作,将销号资料上传至取水核查登记系统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日、法律六进等契机,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全面做好水法、节水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让水法知识、节水爱水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主动、服务热情、办事高效的水政监察队伍。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案件评查等,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执法统计数据上报实行“月报制”,严格落实陈年积案“清零”工作要求。
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水利系统采砂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三大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打击“砂霸”。深入摸排线索、深挖彻查,严格落实线索报告制度,确保2020年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治本”的目标。全面开展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完善一户一档工作。
3、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芜湖市实施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完成无为市、繁昌县、南陵县等3个县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1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并申报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完成第五批30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完成1所省级节水型高校、1个节水型灌区和1个节水型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
4、切实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把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对雨水、再生水、采矿排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完成芜湖市“十四五”节水规划、“十四五”水资源双控方案编制工作。
发展节水型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缓解城市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我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水平,是我市节水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是创建"人居环境奖"的要求。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可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
二、总体目标
我市创建"中国节水型城市"工作,计划以2007年12月为时间节点,分两阶段推进。即:2006年12月底前完成"河东市节水型城市"创建,2007年12月底前完成"河东省节水型城市"创建。
三、实施对象
本方案实施对象为河东市市区,市属2县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办法。
四、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河东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目标任务:
(一)考核指标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考核指标是衡量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标准,也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关键所在。市建委、发改委、经委、市政公用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加大节水技改投入,搞好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项指标考核和达标力度,促使我市科学合理用水水平的全面提高。河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的内容、标准、达标措施、达标时间、责任部门等详见附件一。
(二)基础管理
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颁布实施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法规,依法行政。强化节水规划、计划(定额)考核和管理,搞好城市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宣传工作,提高节水意识,建立城市节水指标体系,实现节水工作的科学管理。河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基础管理考核的内容、标准、达标措施、达标时间、责任部门等详见附件二。版权所有
五、创建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社区和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实施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建委、发改委、经委、市政公用局、环保局为成员的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政公用局。
2、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各个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进行节水宣传和报道,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群众基础和精神动力。版权所有
3、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网络。一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中体现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适当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节水法规,使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运用经济杠杆节水;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开采量,做到开发、利用、保护相结合;五是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4、加大投入,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一是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节水重点工程和设施,提高我市节水总体水平;二是加大节水技改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尤其是工业用水大户用水循环利用率;三是依靠科学进步,开发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
5、强化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和水环境恶化,避免城市水质性缺水现象的发生。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强化水污染源治理工作,实现工业污染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四是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
一、充分认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全省水资源十分紧缺。我省水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总量70%分布在陕南,70%集中在汛期。关中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为极端缺水地区。陕北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受生态环境制约,开发利用水平很低。陕南地区水资源较为富集,但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
(二)用水浪费和水质污染问题严重。近年来,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低,用水浪费和水质污染严重的局面尚未得到扭转。目前,全省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远高于东部发达省份和世界平均水平,农业用水效率不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城市生活用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用水浪费和水质污染进一步加剧了全省水资源短缺矛盾。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是缓解我省用水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受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等因素制约,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很大,水资源紧缺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因素。目前,全省年供水缺口达21亿立方米,有30多座县以上城市、650个乡镇不同程度缺水,还有1005万群众存在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据测算,到2010年全省缺水量将达到39亿立方米。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我省水资源紧缺矛盾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我省水资源紧缺的基本省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综合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建立健全节水制度,创新节水机制,完善农业、工业、城市节水体系,强化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流域、区域和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坚持制度创新,深化水价改革,健全和完善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管理制度;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关中、陕北两大区域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因地制宜地采取节水措施;坚持科技创新,加快节水技术改造,积极研发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坚持节水减污并举,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
(六)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00万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回用率达到2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0%。到2020年,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20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45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
三、深化水价改革,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七)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明确的水资源费征费范围和征费标准,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服务用户、足额征收、规范使用、督查到位的征收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水资源的供需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适度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逐步扩大不同区域、不同水源、不同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差距,促进节约用水。对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应不低于公共供水的价格水平。
(八)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和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建立以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价格体系。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城市供水2008年6月30日前要全面实现水价“三步走”改革目标。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设区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吨不低于0.8元,县(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吨不低于0.6元,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农业用水全面推行按量配水、按量收费的农田灌溉终端水价制度,积极开展实行丰枯季节水价试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科学确定再生水水价。
(九)逐步建立水权制度。在加快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计量与统计、节水产品认证等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水使用权分配、水使用权管理和水使用权转让试点,推进水市场的形成,促进水权在地区间、行业间和用水户间有偿流转,促进节约用水。抓好石头河水库“两部制”水价改革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强化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十)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水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统筹考虑开发、利用和保护,合理确定水资源可利用上限、开发次序和供给次序,保障城乡居民、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需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治污力度,逐步改善地表、地下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和建设活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加强水资源论证和节水方案、节水措施审核,推行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凡未经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立项或核准备案。禁止在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在供水管网覆盖区新增地下取水工程,有计划地关闭现有水源井,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十一)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省水利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区域水资源供需状况、节约用水规划等,研究制订我省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把国家分配我省的用水总量逐级分解落实到流域内各市、县、区,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行政首长负责制。修订完善行业、产品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用水定额指标体系。根据定额指标,合理确定行业、部门和单位用水年度计划,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定额指标之内。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要切实落实节水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年度供、用水计划申请和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行业、高耗水重点企业用水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对超额用水的用户,除累进加价收取水费外,要给予批评、警告、吊销取水许可证等行政处理。
五、加强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建设,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十二)加强农业节水。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步伐,抓好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全面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高效输水技术,减少渠道渗漏损失。改进田间灌水方式,积极推广小畦灌溉、细流沟灌、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积极发展“南塘、北窖、关中井”等雨水积蓄工程,充分利用雨水资源。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搞好养殖废水处理及重复利用。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积极发展联村、联乡集中供水,逐步配套完善家用水表和节水器具。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
(十三)强化工业节水。以电力、纺织、造纸、钢铁、石油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和日取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企业为重点,加快利用先进工艺设备进行节水改造,逐步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设备,鼓励污水回用及循环用水。积极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在缺水地区布设高耗水项目。关中、陕北新建电力、化工等项目,要推广使用风冷技术。加强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管理,全面执行和推广节水技术标准,减少水的消耗。加大对造纸、果汁、冶金、化工、纺织、印染、皂素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治理力度,实施减排和水循环利用工程,减少江河污染。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及节水统计工作,全面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管理。
(十四)推进城市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步伐,大中城市两年内全面完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任务,确保管网漏损率大幅度降低。统筹规划建设各类管网设施,城市新建区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渭河流域、汉丹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同步抓好中心城市和重点开发区域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重点河流市界水质监测断面,严格排污控制,确保水功能区达标。加强城市公共用水管理,对用水量较大的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科研院所、宾馆、饭店、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实行严格的用水计划管理。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普及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技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鼓励引导居民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实现节约用水。
(十五)加快节水科技进步。贯彻落实《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和《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等规定,以工业节水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循环利用工艺等为重点,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开展节水技术研究和攻关,开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制订节水型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约用水。
六、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
(十六)落实各级政府责任。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面广,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水利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监测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项节水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七)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两市已进入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行列,要按照试点方案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宝鸡、两市和杨凌示范区,耀州区、临渭区、蒲城县、宝塔区、略阳县等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县(区)要抓紧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为其他地方提供借鉴。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制订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家庭、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城市建设活动。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建设节水型机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十八)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重点支持节水关键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支持农业、工业和城乡生活节水示范工程以及农业节水计量工程建设。建立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改变用水观念,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完善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制度,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市场引导的节水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自觉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节水减污,促进循环使用。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污,以减排促节水;按照多循环少排放、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环境和生态恶化的状况。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用先进的节水技术改造现有的水资源利用工程设施;大力研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淘汰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和技术,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用水对象,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合理配置水资源,因地制宜地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与本地相适应的节水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水权、水市场管理为中心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意识和合理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水资源供求平衡。
(二)主要指标
到2011年,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至6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至55.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节水灌溉面积达118万亩,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到1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城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县城达7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县城达到10%;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降至168升。
四、主要任务
(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制定出台《*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利用法律法规对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中的优化配置、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
2.制定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制定计划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节水器具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具体的节水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管理效率。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依据省水利厅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制定重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3.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与节水主管部门落实联动会审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宣传教育
1.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节约用水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以节水专题片、报刊文摘的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以宣传画板、宣传手册、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水资源现状、存在问题及节约用水的方法、小技巧,增强市民“节水、爱水、护水”的意识。
2.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社区。根据有关标准,修订和完善创建标准和办法,加快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的建设。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节水工作开展。到2011年,建设20个节水型示范企业,7个节水型示范单位,3个节水型示范社区,1个节水型示范县。
3.将节水型社会教育纳入全面素质教育、义务教育的体系中。根据*实际,教育部门要把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内容纳入教学当中,从小培养儿童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和环保意识”。
(四)主要项目
1.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1)井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修复机电井1824眼,修渠道366公里,新增灌溉面积1.9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16万亩,实施后可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包括伊川吕店九洼村、孟津岭南科技园、偃师寇店李家村、孟津县会盟镇屋鸾村、西工区后李片、宜阳县韩城镇五岳沟等省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3)小型雨水集蓄与旱作节水灌溉项目。在缺水山区发展集雨蓄水工程,同时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塘坝142座,水窖4633个,水堰180座,泵站195处,打配修复机电井804眼,累计可发展灌溉面积5.2万亩。
2.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在火力发电、建材(玻璃)、机加工、选矿等各个重点行业选择四家企业进行先进经验推广。到2011年,完成创建节水型企业20家,选择4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潜力。
3.城市生活节水项目
(1)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发展用水远程计量技术,防止和严惩盗水行为。完善管网检漏制度,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首先完成运行50年以上及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11年完成九县(市)严重漏损供水管网50%的改造任务,通过管网改造降低漏损和能耗,减少二次污染,提高供水质量。
(2)节水器具标准化及应用示范项目
建立节水器具技术体系,制定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规程,完善节水器具管理制度,结合建筑标准进行工程示范,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已建建筑中老式用水器具逐步改造。
4.中水利用示范项目
分别从学校、生活小区、高科技工业区和大型公共场所范围选择3处试点,采用中水利用技术,建设中水利用示范工程。
5.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项目
(1)城市污水回用工程。瀍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输送给华润首阳山电厂作发电机组冷却循环水;涧西污水处理厂出水输送给华阳孟津电厂和*热电厂作为发电机组冷却循环水。除了输往电厂外,还可集中用于洛浦公园绿化、景观、农田灌溉、就近居民小区冲厕绿化等,推动再生水源大规模利用。
(2)雨水利用示范工程。中国航天部613研究所新建的科研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示范工程。
6.水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打造最佳人居环境。实施涧河、瀍河污染治理工程,解决市区河渠污染问题。
7.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1)配套完善豫西水质监测中心的检测化验设备,加强豫西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扩大监测项目和范围。
(2)举办2~3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培训班,提升节水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8.规划编制
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目标明确且时间紧迫,必须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用水管理,重视基础工作
加强和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的配备和监督管理。建立起有权威、公平、可操作性强的用水定额管理;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为合理用水制定节水整改目标和完善用水定额提供依据;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建立以水权为中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严格的“三同时”制度,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节水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卫生器具,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和标准。
配套完善豫西水质监测中心的检测化验设备,加强豫西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监测机构、队伍、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力度,尽快提高全市监测、预报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加大政府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节水灌溉和灌区节水改造的投入及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完善对水利和节水工程项目的投入机制,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一方面在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市级财政保证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市、县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并逐年增加,专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市政府每年保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时,采用更多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吸纳外资、民间资金的注入,以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依靠科技进步,推广节水新技术
充分利用*拥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重点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水质稳定技术,提高循环水浓缩倍数,减少新鲜水补充量;研究开发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回用,加速节水产品技术设计规范化进程。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产品的研发、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提高节水技术和服务水平。
(五)完善法规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完善节水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一系列地方法规和制度,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执法力度,强化节水执法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适应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形势的水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机制。
(六)鼓励公众参与,严格考核制度
全面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制。县(市、区)各级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主要的约束性指标和硬性的工程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纳入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推进社会公众参与节水,鼓励举报各种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七)加强市场监督,严格市场准入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0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节水体系、节水制度比较完善,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使用,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社会用水高效合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对水的需求。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五个原则:即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
1、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供水、节水及水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运行机制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各行业用水定额指标,下达各行业、部门、企业及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县工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包括水资源论证、初始水权分配、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节水补助、信息交换及公众参与管理等制度在内的运行保证体系。
3、规划编制。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县水利建设规划》。2010年前完成《*县供水水源规划》、《*县节约用水规划》、《*县地热水开发利用规划》、《*县中水利用规划》、《*县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4、水价改革。按照《*市供水价格改革五年规划》和新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我县实际,对农业用水实行指导价,对城镇自来水价格逐步进行调整。对地表取水和地下取水制定不同的水价,对不同的用水实行不同的价格。对原水、经处理后的饮用水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中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全县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8万亩(包括黑河引水续建配套工程中涉及的28.5万亩农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2,节水灌溉项目节水能力达到0.37亿立方米;城镇生活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10升,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60%,年生活节水量达到50万立方米,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达到5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30%;全县年节水量达到0.42亿立方米。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黑河引水续建配套项目等,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2010年前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8.8万亩。
(二)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选择2个用水量大的企业开展试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到2010年底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低于45立方米。
(三)生产节水项目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在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为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新建工程中实施水表到户工程,对旧居住户的改造2010年前完成50%;2008年随水价调整同步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式水价随同抄表到户逐步实施。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争取2009年12月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达到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设计要求,满足*县城的污水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带来的环境污染。
(五)中水回用及分质供水示范项目
建设县城中水管道,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中水回用设施。新建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及高层住宅等建设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机关、科研单位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区、实验室等除外);2010年前,争取中水利用量达到40万立方米/年。
(六)自来水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县城供水管网的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对公共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加强出厂计量和用户水表精度调查,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力争2010年漏失率降到10%左右;加快旧管网的改建、扩建工作,2010年前完成城县旧管网的改造和扩建工作;加快封闭地下水超采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进度,2010年底将自来水管网铺设到县域内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全部封停,并严禁再批建新井。
(七)水环境治理项目
在县城以东建设沙河流域人工水面,在全县河道、水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三、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金*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种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主动性,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努力将节水工作做好;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县上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要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将调整水价、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作为突破点,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县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考核之中,对工作开展扎实、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节水效果显著,具有开创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工作拖拉、敷衍、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政策引导,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节水所需资金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投入带动,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和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以多元化的投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灌溉项目主要以省、市补助,县配套、群众自筹的方式解决。工业节水项目主要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以争取中、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使用部分贷款来解决。城区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道建设)及分质供水示范工程投资主要由污水处理厂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解决,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另外,政府对中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水环境治理项目除政府专项投资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水质监测、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并申请中央、省、市水利部门予以补助;其他如节水宣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编制等由县财政按工作需要安排。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通过突出宣传水资源紧缺的国情和县情实际,强化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转变城乡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变成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节水宣传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在城镇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举办节水有奖征文活动,不定期地举办节水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水宣传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印发节水知识读本、传单等进行宣传;利用暑假举办“节水夏令营”,对中、小学生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将节水做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争取每年向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业教育学校新入学的学生免费发放一次节水知识小读本;对企事业单位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的人员和节水骨干进行培训,通过他们推动整个系统和单位的节水宣传和普及工作。
(五)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农田节水灌溉技术、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中水利用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水源空调利用、普通地下水与地热水回灌转化可行性试验等研究和推广。
加强水质监测,建设城区水务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生活饮用水源实行在线监控,对河流、水源等实行实时流动监测。建设城区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和地下水的开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