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5 06: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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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基建工地水池石方爆破任务委托乙方作爆破设计与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_____市梅林原深华石场内。
二、 工程量: 约_____立方米。
三、 工程造价:_____元人民币。
四、 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开始钻眼作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_____%,尾数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 甲乙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清除水池内原有松石、浮土,以方便乙方钻眼作业。
2. 派人员协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 乙方责任:
1. 负责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办理爆破施工手续。
2. 负责整个爆破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爆破对甲方2#住宅楼结构不予影响及破坏。
3.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 加强安全警戒工作。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爆破施工。
2. 甲方按时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建设单位(甲方):
布展施工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的相关事宜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展厅布展设计及施工
4.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设计施工一体化
6.工程内容:
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展厅多媒体设施、展板、图片的制作、安装和完善,以及配套工程的安装,局部吊顶、地面面层的铺饰,模型制作及配套灯光、流媒体及互动软件制作、多媒体放映片及设备,LOGO设计表现制作等.
布展项目内容是由乙方所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清单所示的内容,为本合同签订的依据.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报甲方审核.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
三、质量标准
布展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小写人民币)¥: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应预付项目总款的30%.
2.方案优化通过发包人审核、施工人员进场正式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25%.
3.内装饰主体工程过半、隐蔽工程、布线工程初步完工,电子设备进场,待甲方在上海对模型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场安装前,经甲方核对签认,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30%.
4.布展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甲方核对签认后7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款的10%,审计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8%.
5.工程余款为项目总款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布展施工含多媒体(虚拟.数字影院)、模型、展板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投影、液晶电视等设备的保修期以该产品保修期限为准(投影仪灯泡等易耗品除外).保修期满后两周内支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2、补充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原则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__-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因本工程内容为布展设计和施工,如发生不能适用于该通用条款的事宜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原标书,中标方案投标文件中提及的内容要求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甲方工作
1.开工前4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现场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助办理布展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甲方有权利在正式开工前就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和确认,并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符合制作要求的展览所需图片及相关资料,经乙方整理设计完善,文字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如因甲方方案确认工作的延误,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进场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水、临电接口.
4.在施工中如有因甲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签证单,甲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自甲方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应给予认可或有关意见,二日内没有认可或书面意见,则视为该手续已被认可.
八、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布展所需的图片和文字材料,因乙方整理和设计的原因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
4.在施工中如有因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由乙方承担费用.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7.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等负责,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门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承担由此引起事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按标准化现场要求办理,做好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材料设备供应: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按照布展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所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购,须报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采购和安装.
9.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五套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开工申请报告、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供应总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送交甲方.
10.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认可.现场签证须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十、竣工验收及价款结算约定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布展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竣工报告单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与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签发接受证书,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布展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乙方负责监管馆内各种钥匙及设备控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馆中任何设备,甲方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为甲方对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根据高院法释[20__]1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解释,以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通过.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处以合同价款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非乙方因素造成的布展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本合同价款采用(1)(2)(3)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变化;
b、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
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
d、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
e、合同执行期内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占道等;
f、投标时漏算、少计的工程量.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阶段经甲方签证同意的设计变更,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原清单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20__年版《__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__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__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20__年版《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__市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文件,《__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__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费率执行费用定额规定范围的下限,或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签证价格结算.
(3)施工过程中如无变更或增减项目,此合同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如有大的改动或增减,甲乙双方需另外签定增补协议,结算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相应增减,即结算价=合同价±增减项.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⑵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⑴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⑵承包人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05%,并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⑶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2)依法向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4、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某些专业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质量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做分包处理,承包人应做好分包人的管理工作.
十二、技术培训及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不收取任何形式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对发包人的管理、技术人员提供设备使用的相关培训、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检查.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指导.承包人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具有3年以上的安装和维修经验.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如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汽、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一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由于工程质量和其他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对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及其其他责任.
5、模型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解决,保证不影响模型的正常展出.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承包人派专人现场值班全程操控.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订之日后生效,一式四份各持两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双方有关展馆布展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签字)乙方:(公章签字)
法人(人):法人(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费用95%.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押金,90个工作日内无任何问题,将余额支付乙方.
六、其它问题: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行业的市场随着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逐渐趋于完善和规范,同时又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效益不稳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署和管理愈加重要。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范围广泛,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所经过的各个经营阶段大同小异,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获取最大的利益,签订工程合同就成了对该工程各部门和各单位进行协调和约束的基础条件。由于人为因素或是客观原因,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就需要相关的索赔措施进行补救,以便降低运营风险,控制工程造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调节社会矛盾。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完善索赔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1建设工程中有效发挥合同管理作用的重要性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是指针对施工合同中所签订的注意事项、履行条件和义务、违约情况出现、进行索赔事项及解除双方合同关系等各项内容和要素进行的管理。建筑工程具有跨度大、时效长、技术高、工程造价高、环境复杂以及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在施工伊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任务尤为重要,在整个建筑过程中起着保障作用,以便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其实际意义重大。(1)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利于使合同形式和内容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用来保障合约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在进行合同的签署时,务必要遵纪守法,对合同加强管理,保证其实施起来具有合法有效性,同时维护了利益,也可以约束自身的行为,为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保障。(2)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利于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是一个规范,也是一个引导,为项目的发展确立了方向,不仅可以为项目的进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从宏观角度上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调控和指引,而且也控制并规范了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合同双方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2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之间的相互关系
索赔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一个词语,是指权益受到侵犯,必须要对此进行精神或物质赔偿的请求。反映在建筑行业施工合同中,索赔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无故违约、未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使一方受到损害而提出的赔偿请求。因此索赔就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而产生,两者之间具有密切关系。(1)合同为索赔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凭证,两者之间具有直接联系,合同就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对违法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的赔偿请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索赔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索赔也是对合同双方利益进行的保护,体现出了法律在合同中的约束力,无形中约束着双方的行为准则,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地履行,通过索赔,不但可以维护合同双方的权利,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也可对双方进行约束,规范市场行为,使双方当事人认真有效地履行合同,达到建设项目顺利完工的目的。(2)做好合同的签署管理工作,才能为索赔打下良好的基础。合同是对该项目的明文规定,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内容完善且面面俱到,因此在进行索赔时,才能够有足够的证据,使索赔工作有效的顺利完成。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赔存在的问题分析
建筑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也仍旧被传统的经济体制所束缚,在加上建筑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在进行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存在不足之处。(1)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利益不平衡,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也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法律的约束性,为履行合同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阻碍了工程项目的实施。(2)建筑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行业性质,因此索赔情况多发,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部分企业利用法律漏洞以及人们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造成了很多不平等的条款,从而为后续的索赔工作带来困扰。(3)索赔问题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过程,最常见的就是发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违约行为造成的费用索赔以及因工程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索赔。具体来讲工期索赔,包括顺延工期和赔偿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工程项目一旦无法按时完成,就必然延长期限,从而增加人工费用、设备使用费用等,最终反映出来的是费用索赔,综合而言,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同时存在的且具有密切的联系。
4综上所述
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是进行索赔的关键和基础,因此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管力度和执行力度,才能保证索赔工作的有序进行。那么,针对当前社会局势和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提议,以便规范整个建筑市场。(1)提升管理部门的思想水平,优化整体素质,组建高水准的专业人才队伍。针对目前建筑行业中合同的不规范不专业等问题,导致合同约束力下降的后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并加强现有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加强法律、建筑、合同等知识的学习,明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文化修养和工作水平。(2)施工合同的签署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并到达一致的目标,因此不仅有关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识和技能水平要提高,作为合同另一方的施工方也要充分地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强相关方面的知识,以便后续索赔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3)整合合同和索赔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加强审核和管理。在实施建设工程中,对索赔比较敏感,因此在合同双方进行协商时,应该整理好相关资料,进行分类保存,而索赔是否能够有效完成就归功于索赔资料的信息完善度和审核度。务必在出现索赔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一旦索赔处理完毕,双方签署人也要将一些关于索赔信息的资料存档,以便查阅和积累经验。
5结语
在进行具体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已经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实现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有关人员和部门到要做到按法律规定办事,增加法律意识,提高知识水平,成立专业性队伍,使合同规范化统一化,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保证索赔的顺利进行,实现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杨建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应用研究[J].管理学家,2013(2).
中图分类号:G267 文献标识码:A
在工程建设当中,招标和合同的管理是两个互相衔接、交叉的管理环节。发包方应严谨、合理的进行招标工作,并根据施工特点,选择合理施工合同,能有效的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建设工程成本以及缩短工期,从而维护企业的利益。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因素分析
1.1 管理体系不完善
随着我国初步形成的建设工程市场,并逐步建立与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建设工程市场还不够成熟,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与相关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不熟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并且建设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缺乏管理力度,导致工程建设中风险因素的增加。
1.2 施工合同选择不当
建筑工程按计价方式进行承包合同分类,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以下对三类不同的合同形式进行风险分析:
总价合同可分为可调值总价合同与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在可调值总价合同中,需承担因通货膨胀的因素,使建设期的工料成本增加,从而带来工程造价提高的风险;在不可调值总价合同中,承包方会因较多的未知因素提高不可预见的费用,使发包方失去了因材料、人工价格降低而减低工程成本的机会。
单价合同分为纯单价合同和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两类,采用纯单价合同形式不利于发包方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容易因工程量不明确,单价不合理等引起工程建设上的索赔问题;采用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的形式,如果工程量在实际中大幅度的增加,会使工程成本提高,导致损失严重。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发包方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且承包方对降低工程成本的积极性低。同时发包方为确定实际的工程成本导致工作量增大,成本的准确确定较难,甚至还可能存在较多的漏洞。
1.3 投标企业竞争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与建筑业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在发展过程中伴随建筑企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不够有序化、规范化,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同时因开放性的交易市场,以及近些年实行的资格后审模式下,企业在招标前对潜在的投标企业的能力与信誉度的了解不够充分。在评标过程中,甄别投标企业难度较大,使选择的中标企业未必是最佳的,导致给施工合同的管理产生较大的障碍。此外,个别企业为达到中标的目的,通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的方式竞标成功,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安全、质量、投资、工期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合同风险合理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主要由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组成,应以实现组织确保为目标,制定制度,以规范组织人员的行为。建立的组织机构应以合同管理作为核心,确定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关于合同管理的责任,从而促使合同管理涵盖工程管理中的各个层次。合同管理部门带领合同管理专职人员、施工技术相关管理人员、造价工程师、监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等形成的管理网络,并利用此平台,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协调工作。建立和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并依据工程建设的集体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与相关的管理程序文件,规范人员工作程序以及保障人员管理的流程。
3.2 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发包方在进行招标前,应做好工程项目的报建、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等准备工作,并根据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及性质和特点,确定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如果发包方自身具有较强的符合自主招标的条件,可进行自行招标。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包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应对投标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仔细考察投标企业的经济、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注重总体评价其建设能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的要求。发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现场的勘察,让投标企业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招标合同的具有内容,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性。
招标建设工程量的清单编制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部分,是控制合同造价的核心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明确取费标准与引用定额,各部分项目工程的内容清晰明确。为避免不平衡报价,应做到不少算、不多算、不漏算。发包方可委托有能力资质的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量的清单编制工作,以保证清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工程清单的编制质量十分重要,若出现偏差属于发包方承担。
3.3 选择合适的施工合同类型
对于建设工期长、技术经济指标与工程建设内容明确的工程可采用可调值总价合同,并通过制定合适的调价幅度变动来降低发包方的风险。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建设工期短、对建设工程的要求明确的工程,发包方可尽量通过明确各部分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或提供完善的施工设计图纸等方式来降低采用该种合同形式带来的风险[4]。估量工程量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性质明确但其要求不确定的工程项目,可通过规定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极限幅度是,可适当进行单价调整,从而降低发包方的风险。纯单价合同适用于急于开工却没有施工图纸的工程项目,可尽量通过明确工程内容、提供设计图纸来降低风险。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形式,适用于施工前对工程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不完全确定,而又急于开工的建设工程。
结语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书,现代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越来越多,为更好的促进施工合同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建设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中的核心条款——工程造价,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计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更是施工合同审计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计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承诺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1.2 审计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查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检查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检查合同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
1.3 审计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检查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以及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
1.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其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定额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定额,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如某体育馆工程合同约定:如工程变更的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的±15%时,应考虑调整该部分工程单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超出部分土方挖运的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则认为: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淸标,对工程量清单的土方量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应执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认为是地址勘探报告深度不够,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够准确等原因。为此双方扯皮,互不相让。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不能把工程变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应根据产生工程变更的根本原因,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原则,对参建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计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2.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的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 “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监管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当然合同审计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前审计,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所以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 有关风险分担问题
1.1 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风险的确定和分担原则。《计价规范》4.1.9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1) 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价格风险。发、承包方应当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规范中提出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2)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 不可抗力引发的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承包人只承担自己的利润损失。如有保险时,保险不足的费用,将由谁承担责任谁承担其损失。
1.2 材料价格风险。
(1)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风险承担或收益的对等原则。当工程施工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合同约定范围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 合同中应明确调整价格的具体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电线电缆、金属管材等。
(3)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格调整时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理论上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
(4) 合同中还应约定其他细节因素:如材料价差是否参与下浮、是否计取相关管理费、措施费和规费等,避免固定单价合同在结算时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导致相关造价纠纷的产生。
2 有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
《计价规范》3.1.2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大量可变性因素都可以导致招标时使用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等产生大量变化,因此此类变化如何使用相应的价款调整办法,是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时首当其冲遇到的问题。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应针对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变化情况和种类制定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条文。
2.1 合同中应确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与设计不符情况时价款调整原则。
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设计变更,二是原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不够,项目特征描述不到位。《计价规范》4.7.2条: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新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则应由承包商根据投标报价的口径重新计算,由业主认可之后进行调整。
2.2合同中应明确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工程价款调整的原则。
《计价规范》4.7.3 条:“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b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c.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目前大多数工程中都能明确这项原则,但对于施工合同来讲,仅依靠如此基本原则,对于今后顺利地进行工程结算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对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口径应予以进一步明确,包括其计价依据、工料机价格、是否计取相关规费、是否计取相关措施费以及让利幅度等,这样才能在工程结算时有完整的计价依据,从而减少造价纠纷争议产生的可能性。
2.3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增减时工程价款调整的原则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按实结算的,原有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必然会有所增减。《计价规范》4.7.5条::“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应防止投标人在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在有可能变更大量工程量的清单项目中抬高报价,然后在工程价款调整时获得较高利益。所以一般施工合同在确定以上价款调整原则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作出以下约定:
(1) 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前提条件,即“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2) 约定合同价款中工程量增加时新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和方法。跟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一样,合同中应明确新增工程量时新综合单价的计取方法,这样才能完整地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工程结算。
3. 有关措施项目费结算问题。
通用措施项目一般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以费率计算,当分部分项工程有变更,其费用也随之变更。而有些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时,将这部分费用作为优惠让利的内容,缺少具体费用组成明细,造成在工程结算时,如无相对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条文,则没有办法进行其费用的调整。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应区分不同措施项目的特点制定其结算方法。
在施工合同中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施工措施项目本身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其价款调整方法:1、以费率计算费用的措施项目费用,属于一次性投入的项目,即采用包干性质,价款不作调整,属于与分部分项工程紧密相连的措施项目,根据其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增减,按投标时的费率进行结算。2、以综合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从招投标开始,尽量提供具体详细的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进行报价,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参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调整方法进行其费用结算。
4. 有关其它项目费结算问题。
目前在工程结算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往往是暂定价和总承包管理服务费。
4.1、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材料暂估价的结算方式。在施工合同中,为避免结算争议的产生,承发包双方应进一步就暂估价计价的具体问题做出约定,如最终结算价格的认定方式,调整价差导致综合单价增加或减少,是否调整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这部分内容目前在清单规范执行文件中尚属“盲点”,需要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施工项目从准备建设阶段到项目完全竣工并且验收结束后的一切建设花销加起来就是工程造价。而把整个施工建设阶段的一切花销限定在预期的费用额度之内就是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对于施工建设单位,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意义非常重大。工程造价控制不应该局限于一方面,应该多角度出发。可以从科学的选择工程造价控制的对象,严格把控施工合同的管理等方面入手。这里提到的严格把控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施工单位控制工程造价时运用的十分广泛。什么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就是说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甲方和乙方按照施工的一些相关注意事项依法签订有关双方权利和责任义务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施工的甲方和乙方关于法律方面的素质较低,对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那么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使合同在编撰签署时一些重要方面的条款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时候也会发生意见不统一,一边独大的情况,比如很多的施工建筑单位制定的合同内容残缺,漏洞百出,甚至一些施工单位所拟定的合同本身的目的是非法的,但是用合法的形式来隐藏,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二)对施工合同认识不足如今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大大小小的施工建筑单位林立,施工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招标成了现在选定施工单位的一个最常用的方法。这就使得一些建筑企业为了中标而使用不正当甚至是非法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拟定的合同甲方和乙方权利和义务不统一。绝大多数的施工合同都是由甲方业主拟定的,所以合同对乙方建筑单位的权力又规定的比较多,而对甲方的规定较少。
(三)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有许多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意识淡薄,缺乏专业人员管理合同。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没有一个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对合同的内容和监督管控也比较缺乏。不能很好的认识和控制合同中的风险。并且如今的监理企业也缺乏相关的合同管理职务,没有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规范管理合同。
(四)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20世纪70~80年代新建立的一些中小建筑企业在现在的建筑企业中占了一大部分。这些企业并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部门,更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制定合同内容时往往是直接借鉴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的合同,要不就是从网上东拼西凑,没有完全理解合同内容。使得合同内容并不合理也不完善,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规定了乙方的义务,然而对甲方的要求较少。没有划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和责任界限,违背合同时并不清楚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这样一来给事故发生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五)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浅薄也会造成合同管理混乱。一些施工企业当中,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素质较低,专业知识浅薄,没有扎实的法律修养和管理功底,导致对合同管理的不到位。而且这些施工单位也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这些合同管理人员也很难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素质,无形之中使得合同管理工作风险增加。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的问题分析
(一)施工预算不准确造成造价问题在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时,如果建设的预算不够准确就会带来一系列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问题。在施工的一开始,施工单位的专门报价工作者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测量,然后再根据施工单位的建设图纸施工方案对该工程施工的费用进行预算。如果一些内部或者外部因素影响了报价人员的现场实地考察测量,没有很好的了解施工方案,那么对于施工费用的预估也会变得不够准确。还有一点就是,施工单位没有很好的观察施工场地附近的施工环境,施工场地附近的便利资源得不到利用也会增加施工预算的费用,使施工的造价控制管理出现问题。还有,施工人员没有很好的了解市场情况,使得购进施工原材料支出比较大,给项目上施工造价带来很大的影响。最后就是,施工人员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就是直接生搬硬套价格信息,使施工项目的预估费用没有一个合理的基准,施工报价与现实费用相差甚远,给施工造价控制带来巨大负担。
(二)施工现场支出签证难以管理在建筑单位进行项目施工时,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断变化,支出较多,所以要进行支出签证。但是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又很难。对支出进行签证管理,所以对施工造价控制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施工现场的工程费用要在施工当时进行现场报销,然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销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给施工的支出签证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为工地的支出签证包含信息比较广泛,需要层层审批,这就使支出签证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签发,进一步延后支出签证的下发。
(三)施工成本管理核算不严格施工材料的成本和施工人员的成本管理是施工建设师造价控制管理工作的两大方面。管理施工材料的成本造价时,因为施工人员没有对购进的施工材料成本价格做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在构建施工员材料的时候,原材料的效果达不到施工的要求,这样一来施工原材料的支出负担加大,给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在管理施工人员的成本时,要选择符合项目施工要求的工程管理人员,科学组合施工团队,优化项目施工人员资源配置,制定合理的工程建设计划,使项目工程建设能够有序开展。由此可见,只有严格管控施工成本,才能减少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成本。
控制与管理措施
(一)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是施工项目建设的凭据,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首先就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严格把控施工合同的审批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招标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检查合同中是否出现了相违背的条款。在合同签署之后,要主动处理好合同后续的管理工作。要求双方要严格根据合同进行合作。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记录问题,然后立即做出相关处理方案把问题及时解决。现在各个省份拟定的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对各个施工单位的合同监督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标准,但是因为各施工单位拟定的合同种类复杂多样,该条例无法满足施工的需要,所以每个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出台一个适合自身的条例。
(二)加强合同意识,严密合同条款施工双方要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和合同管理观念。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界限。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严谨,涵盖范围全。在双方出现分歧的部分要及时进行协商,统一意见。防止在出现问题时双方相互推辞。保证合同拟定后完美的执行,降低施工成本。
(三)管理人员专业化建筑单位要设立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班,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四)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根据大量的数据经验显示,在项目施工建设后,承包方都会要求赔偿,简单而言就是想要增加合同的价款。所以要科学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对索赔和反索赔投入精力进行研究。
(五)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政府召集专业知识强,有非常高的实践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团队进行项目工程管理。就是常说的“代建制”,每个不同性质的行业都有各自专业的人员进行建设,吃政府投资的项目得到最专业的管理。运用代建制使合同管理的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免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六)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在合同拟定之后,施工单位的各部门应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严格周密的审批,全面了解投标文件。经过一系列严格审批过后,一些不符合规定违法的条款应该及时进行删除或者改正,一些不全面不完善的条款。要进行商讨然后加以补充。防止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双方出现矛盾或者违约,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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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_____________ ;冷却方式:_____________;台数:_____________。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_______db(A)。
评价点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噪声标准:白天________db(A);晚上________db(A)。
注:1.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2.根据GB3096-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工程在________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________;主材料进场后付________;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_____%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基础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二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风险在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风险会造成工程项目实施的失控现象,如工期延长,成本增加,计划修改等,最终导致工程经济效益降低,甚至项目失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是否得当,它是反映建筑产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非常重要的综合指标,减少以及规避在施工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直接导致项目经济效益下降或者项目失败的风险,合同风险评估、防控及应对措施将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中。
工程项目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实实在在存在于各个工程项目当中,同时,人们对风险的人事和感知又和心里有关,而这种心里状态又和当事者拥有的只是和物质基础有关,于是,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驾驭工程项目的风险的。因此,工程项目风险受人的心里、只是、物质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要明确合同的概念。从法律上讲,合同是一种债的关系,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债券”和“债务”,当然“权利”和“义务”是有条件的,因此“债权”和“债务”也是在某种条件下才能成立的。从紧急和效果上讲,合同是责任和义务的分配,这种分配具有法律的效应,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是不允许的,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执行、工程验收和合同总结等几个过程中,所衍生出的总承包价、签证变更、材料损失,工期延误、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等风险问题会大大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完成情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除、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
(2)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业主的风险(人为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
(3)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为:可管理风险、不可管理风险;
(4)按风险范围划分:局部风险;总体风险
(5)承包商的风险(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
2、风险对目标的影响分析
(1)工期风险。造成局部的(工程活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的工期延长,不能即使投入使用。
(2)费用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成本超支,投资追加、报价风险、收入减少、投资回收期延长或无法收回、回报率降低。
(3)质量风险。包括材料、工艺,工程不能通过验收、工程试生产不合格、经过评价工程质量未达标。
(4)法律责任。即可能被或承担相应法律的合同的处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风险的评估
(1)考量正常状况下(没有发生该风险)的工期、费用、收益。
(2)将合同中加入某种风险状态,分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劳务、材料损益
(3)根据以上两者情况的差异,进行收益比较和责任权衡,拟定新的计划和估价。
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处理风险的原则是:在不违背合同法律法规条款的情况下,任何风险都在事前明确责任方,任何责任方都必须对自己承担的风险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风险转变成显示的损失时,都必须有一方为此承担责任。对于工程项目的风险事件,在风险识别阶段进行了分析与识别以后,已识别出的绝大多数风险事件都是相对可控的。这些风险事件的可控程度取决于人们在风险识别阶段给出的有关风险事件的足够信息的多少。工程项目的风险时间的处理是建立在工程项目风险事件的可控性基础之上的。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风险控制的方法
(1)风险避免。在总承包商就合同于业主谈判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避免承担某些风险,使自己处于较有利地位。
(2)损失控制。先要在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和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项因素所采取具体措施并体现在施工合同中,以便降低今后出现争议及索赔等情况。如纠纷、事故已发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发生范围,降低责任风险和经济风险。
(3)风险转移。分包是总承包商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总承包商或分包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规定,但某些风险也可根据法律进行分配。
2、总包管理(+指定分包)风险应对措施
1、通过资格预审选择有总包经验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
2、在总包招标时将尚不明确专业工程及材料列为暂估价。
3、在总包合同中明确暂估价共同招标及签约方式、文本;
4、严密控制暂估价招标过程,避免总包抬高价格;
5、明确总包人拖欠暂估价分包商工程价款时代付工程款。
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处理对策
3.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前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前处理主要体现在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阶段,在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在决策阶段货设计阶段就进行预处理,避免因变更而造成的成本增加。特别是重要的或重大的风险因子,要优先处理。前处理主要方法有如下几个方面。
(1)风险规避方案。对于存在设计不合理的建造说明和技术指标坚决不采用就是一种风险规避的方案。这类方案可有效避免事后纠纷及责任追诉。
(2)风险遏制方案。对于可能出现增加施工难度施工成本的风险,采取注入新资金的方案就是一种风险遏制方案。这类方案是从遏制风险事件发生的角度出发去控制风险事件的。
(3)风险转移方案。通过合同或者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他人就属于这类方案。这类风险控制方案多数是用来对付那些概率小,但是损失大,或者自己的组织很难控制的风险事件。
3.2、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后处理
(1)合同索赔。根据合同法理以及合同救济理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合同的执行是否违背合同的规定,明确合同中隐含的某种合同意义,订立新的合同(补充条款)对该事件的处理办法和方案。
(2)信息、取证、资料的管理。通过在施工过程中政策信息、商务信息的有效管理,现场施工实时取证,以及变更签证资料的合理管理,是避免合同风险一种有效的后处理办法。
(3)沟通管理。通过正式非正式沟通、内外部沟通、单双向沟通以及书面口头等沟通方式,从承包商角度来看,是合同实施过程中促使项目顺利推进,化解争议的简便有效手段。
3.3总包管理(+指定分包)风险应对措施
1、通过资格预审选择有总包经验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
2、在总包招标时将尚不明确专业工程及材料列为暂估价。
3、在总包合同中明确暂估价共同招标及签约方式、文本;
4、严密控制暂估价招标过程,避免总包抬高价格;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an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contract both parties abide by,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an important basis to determine the final engineering cost. The best time to control the risk of the initiative is in the bidding stage, a careful analysis of bidding strategy risk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peration starting point, has a decisive influence on the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to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in the bidding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risk, reduce risk, improve enterprise efficiency.
Keywords: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U66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电网建设工程因其规模大、专业性强、投资大、参建单位多,合同的授予、管理、执行及其效果,一直都是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众多参建单位建造管理中的重点。电网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合同金额大、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干扰事件多、交叉单位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不确定的、甚至巨大的风险,合同风险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识别并予以控制,合同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合同条款是否得到合理充分的解释和运用等因素,直接挂钩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
结合近年电网工程建设发展趋势及我司经验,目前电网建设施工合同获得、履行中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存在或易产生风险:
来自业主转移的风险 买方市场导致的合同业主风险转移扩大化,且这种扩大日趋隐性化。
目前施工合同均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随着两大电网集团一体化管理的深入推进,工程项目集中批量招标成为常态,施工单位对业主的影响力日渐势微甚至不复存在;取得资质的施工单位数量逐年增多,僧多粥少的竞争格局愈加激烈;各区域、省区建设规模、建设峰谷差异导致的施工单位投标心理、竞争态势等,客观上将业主推到一个极为有利的位置。绝对的买方市场,业主必然将各种风险进行转移,其中之一,就是在招标阶段招标范围模糊化、扩大化等,如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其承包范围往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等字眼,特别是在工程量清单没有提供工程量的情况下,这种有所指而又无所指的描述,经常导致结算时甲方解释弹性化;此外,合同条款上淡化甲方责任、淡化施工单位索赔权利等。而施工单位在追求中标心理支配下,往往轻视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叙述以及诸多风险的识别,造成中标后只能按有利于业主的解释执行合同,结算阶段亏损的局面无法挽回。
项目部管理风险 重生产轻经营思想、项目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现象依然存在
合同是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中心,综合目前的现况,大部分单位在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上归口部门均为经营部门,其他部门甚至是项目经理,很多不熟悉合同甚至没看过合同。加之重生产轻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才是首要任务的惯性思维作祟,往往不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风险的防范和规避、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索赔的证据收集及签证,导致大量的风险补救和工程签证后补现象,一是造成本应成立的索赔不成立,二是影响工程结算和工程尾款的拨付,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风险
按照目前的合同获取机制,于施工单位而言,最关键的环节在投标阶段。因为投标阶段,招标文件载明的承包范围、合同文本、风险的解释等,决定了一旦工程中标获得合同,必须按照这些约定签订合同并履行之。所以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解读,构成了后续合同价款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基础,在此过程中,应有完善的机制来识别风险,且法务部门应该成为一道重要的防火墙,更多地参与到风险识别中来。但现实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解读多偏重于与报价有关的承包范围、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技经方面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求要方面,而未足够关注合同条款,导致中标签订合同的时候发现一些不利条款却无可奈何,其法务部门也鲜有参与招标文件解读而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客观上为中标以后合同履行带来诸多风险。
报价风险
目前两大电网集团的招标,普遍设置了拦标价或者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超过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在结算阶段,对一些工程的拦标价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拦标价或最高限价存在漏项、建场费用单价与政府规定出入大、定额套用不严谨等现象,特别是房屋拆迁部分,拦标价采用的单价远远低于政府规定赔偿标准,在拆迁面积很大的情况下,即使是单价承包模式下,也给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很大压力,更何况是总价包干模式下并存的量价风险。
分包合同方面的风险
按照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情况来看,工程实施中使用分包单位十分普遍,分包合同的授予规则也各有特点,而国家对于分包合同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授予方式并无明确的规定,分包合同的授予作为企业内控制度的一部分,各单位采用的模式主要有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招标和竞谈都有严格的程序制约,在电网建设的高峰期,分包方资源处于有利地位的时候,这两种模式无法有效适应和解决各施工单位施工资源的配置问题,并且分包单位有可能利用这种程序上对承包单位的制约因素联合抬高分包要价,从而导致施工成本上涨,削弱企业竞争力。在工程招标——中标——签订合同——开工这些节点时间间隔很短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分包过程及分包资料产生各种瑕疵。近一段时间的审计实践证明,这些操作模式在外部审计阶段已然成为审计关注的焦点,风险正在逐步积累,需加以防范。
审计方面的风险
目前业主普遍采用引进外脑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审计工作主要依赖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很多对电力施工行业涉足不深,由此带来至少如下几种风险:审计单位及人员专业素养差异导致的误解,典型的就是外行审内行;审计结算方式导致的审计单位选择性审计,如审减结算模式;对承包方式的不同理解,最突出的就是建场费,很多施工合同业主在招标阶段将建场费划入“总价承包范围,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不予调整”,但在财务决算审计阶段,审计单位往往不予理会施工招标及合同文本中的约定,要求提供建场费的支付凭证,结算中超出支付凭证的部分予以核减。由于审计单位比较强势,加上有些建设单位为规避责任不愿做解释工作,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很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