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7:57:4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分手就在那个秋天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整个夏天,我一次又一次地在神一面前笑出眼泪。我会在半夜突然醒来,想起SHINE全身颤抖。拿起电话筒打给神一,我说,神一,这里好黑。我怕。然后神一会在15分钟后出现在我家门外,风雨无阻。我就站在窗前看他的嘴型。看他说,我在这里。然后再回去睡觉。我从来就只会站在窗前看他,每次醒过来又再去看他还在不在。神一一站就会到清晨,而他会在所有人起床前离开。
终于在一个下着暴雨的晚上,我开门出去。大雨打在我们身上,我抱着神一不停的哭。我说,不要对我这么好,你会陷下去的。
记得那晚,神一抱着我什么都没说,都没说。
暑假过去后,我终于不再哭得一晚上睡不着,但却不知怎么处理我和神一的关系。我开始告诉自己我要戒掉他。
在那个夏天,神一是我的天使,见不到他我会坐立不安。但却仅仅在那个夏天。
我知道所有东西都有一种调调,也许是当初太依赖神一,所以他身上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调调让我SHINE的阴影中。
在夏天结束的时候,盛明出现在我的世界。盛明是个幽默的人,他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气质。我喜欢听他说话,听他咬字带有的爆破感。通常我都会被他逗笑。笑得很开心。我们是校庆会上认识,后来发现他就在楼下的8班,而且跟我一个社团。
事情的后来便是顺水推舟。神一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变了很多,不再那么孩子气。那个时候,我和盛明正在热恋中。我们和几个朋友一起走在大街上。我和盛明手牵着手。
神一走到我面前想拉我却被盛明挡住,他收回手几乎无视盛明的存在,直直地看着我。他说,跟我走。
于是气氛变得很紧张。
跟我走。神一一直看着我的眼睛,再次伸出右手。
我几乎要去抓他的手,一直以来我是那么地听他的话。我看见自己在他眼里慢慢变小,几近消失。我脑海中突然浮现一个画面:在盛夏的夜晚,神一伸出右手,我坐在他面前,穿着白色的长裙,披头散发的,哭得撕心裂肺。
一切不堪回首。
神一,他是我男朋友。我收回那些冲动。刹那间我明白也许我不爱盛明,但我知道他会让我的伤痊愈,至少能麻痹自己,而神一则会让我不断意识到它的存在。
我看到神一的眼睛一点一点的模糊,然后他的身影也在我眼中一点一点变小,模糊。我突然想起当初我指着SHINE对神一说,神一,他是我男朋友。
神一走后我感到有些东西变得沉重了,以致于我的心也沉重了。盛明仍然对我笑着,仍然吐着我爱听的爆破音。在秋风吹过的时候,我们一起笑着,笑得很开心。盛明帮我拨弄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但却越弄越乱。头发一根一根的在面前飘,我的世界也被四分五裂。
神一再次消失在我的世界,而我从未想过如果他不再回来我该怎么办。
时间不会为了谁而停下来。日子一天天的过,那个夏天和神一在记忆中也渐渐被尘封。偶尔也会忽然想起很疯狂的过去,想起跟SHINE一起的日子。但已经没有芥蒂了。
盛明依旧咬字不清的偶尔有些爆破音,然后很温柔地帮我做这做那的。时间总会改变一些东西,我们都会长大。
我会给盛明一个平淡的笑,看着他忙里忙外的,然后递给他一杯绿茶。感觉象是老夫老妻一般。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依赖盛明了,我依赖于盛明带给我的温柔和平静,而且一切似曾相识。我对自己说我终于找到爱他的理由了。
我以为我们的爱情进入稳定期了。
一日我突然发现门口的树变得光秃秃的了。秋天快要结束了,温度已降到了秋天的最低,我的手也已经有些开裂。
再接到神一的电话的那天,我再次在半夜惊醒。手握着电话筒,却不知自己要干什么。我突然想起神一,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想起神一了。那个在盛夏的夜晚跟我相拥在雨中的神一。而神一就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神一只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爱你。
一秒钟后,我听到电话里传来一阵忙音。我的话还咽在嘴边,虽然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神一几乎没有给我说话的余地。再一觉醒来,一切就象个梦。
那以后神一再也没找过我,我也没有找过他。我想他是在等我找他。那以后,心更平静了。象是如释重负。
秋天渐渐走到了尽头,我和盛明也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盛明很受伤地看着我。他伸出右手拨弄我额前飘动的乱发,但仍然是越弄越乱。
他说,我很想知道谁是能够温暖你的男人。
头发在风中飘摇。我木然地站在原地。突然明白,爱多一秒,恨不会少。
我以为我不爱盛明那么便不会受伤,但从盛明离开后,我生活中唯一的阳光都不见了。我想我是没有魂的壳,所以必须*别人来取暖。
我穿上白色的长裙,冷得发抖。恍然间,很想SHINE,很想盛明,很想神一。
心空了,时间也骤然空了。一天中绝大部分时间都成了闲暇。除了无所事事,到哪里都会手足无措。多出来的时间里,我会呆滞地望着远方,追忆着一些东西。象弥留时回顾生平一样,眼前不断地闪过一些片段。
只是,除了神一,还是神一。这才发现我短短的十几年里,几乎都有神一的影子。
冬天已经到了很久了,我仍穿着白色的长裙。神一仍然没有出现过。这次他的决心下得很组。这很好,也许不再见面我就会真的不再依赖别人过活。
我收起了电话。在每个惊醒的夜晚,我学会独自抱着枕头入睡。只是翌日醒来,湿了一片。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遇见了神一。那时我正边整理书本边从实验楼出来,神一拿着化学试剂往里走。当我回过神来发现那是神一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走远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回头,我知道他已经走远了。
我在日历上画下这一天,然后发现,次日竟是春分。
后来便再也没有见过神一,我想他是真的消失了。再后来听说他交了女朋友,一个有着甜甜的笑容的女孩。二诊考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女孩。让我触动的是她披着齐肩的黑发,穿着白色的长裙。那一瞬间我想到了好多好多过往。很久没有知觉的心痛了一下。但是下一秒钟又恢复了平静,我看到那样真实的笑,看到幸福在她头上盘旋。阳光很暖,白色长裙白得如此鲜艳。
再后来我考起了南方的大学,直到最后分别的那天我也没有再见到神一。一次偶尔和同学在网上的闲聊中得知神一去了北方。当时我木然的笑了。
整个夏天,我一次又一次地在神一面前笑出眼泪。我会在半夜突然醒来,想起SHINE全身颤抖。拿起电话筒打给神一,我说,神一,这里好黑。我怕。然后神一会在15分钟后出现在我家门外,风雨无阻。我就站在窗前看他的嘴型。看他说,我在这里。然后再回去睡觉。我从来就只会站在窗前看他,每次醒过来又再去看他还在不在。神一一站就会到清晨,而他会在所有人起床前离开。
终于在一个下着暴雨的晚上,我开门出去。大雨打在我们身上,我抱着神一不停的哭。我说,不要对我这么好,你会陷下去的。
记得那晚,神一抱着我什么都没说,都没说。
暑假过去后,我终于不再哭得一晚上睡不着,但却不知怎么处理我和神一的关系。我开始告诉自己我要戒掉他。
在那个夏天,神一是我的天使,见不到他我会坐立不安。但却仅仅在那个夏天。
我知道所有东西都有一种调调,也许是当初太依赖神一,所以他身上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调调让我SHINE的阴影中。
在夏天结束的时候,盛明出现在我的世界。盛明是个幽默的人,他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气质。我喜欢听他说话,听他咬字带有的爆破感。通常我都会被他逗笑。笑得很开心。我们是校庆会上认识,后来发现他就在楼下的8班,而且跟我一个社团。
事情的后来便是顺水推舟。神一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变了很多,不再那么孩子气。那个时候,我和盛明正在热恋中。我们和几个朋友一起走在大街上。我和盛明手牵着手。
神一走到我面前想拉我却被盛明挡住,他收回手几乎无视盛明的存在,直直地看着我。他说,跟我走。
于是气氛变得很紧张。
跟我走。神一一直看着我的眼睛,再次伸出右手。
我几乎要去抓他的手,一直以来我是那么地听他的话。我看见自己在他眼里慢慢变小,几近消失。我脑海中突然浮现一个画面:在盛夏的夜晚,神一伸出右手,我坐在他面前,穿着白色的长裙,披头散发的,哭得撕心裂肺。
一切不堪回首。
神一,他是我男朋友。我收回那些冲动。刹那间我明白也许我不爱盛明,但我知道他会让我的伤痊愈,至少能麻痹自己,而神一则会让我不断意识到它的存在。
我看到神一的眼睛一点一点的模糊,然后他的身影也在我眼中一点一点变小,模糊。我突然想起当初我指着SHINE对神一说,神一,他是我男朋友。
神一走后我感到有些东西变得沉重了,以致于我的心也沉重了。盛明仍然对我笑着,仍然吐着我爱听的爆破音。在秋风吹过的时候,我们一起笑着,笑得很开心。盛明帮我拨弄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但却越弄越乱。头发一根一根的在面前飘,我的世界也被四分五裂。
神一再次消失在我的世界,而我从未想过如果他不再回来我该怎么办。
时间不会为了谁而停下来。日子一天天的过,那个夏天和神一在记忆中也渐渐被尘封。偶尔也会忽然想起很疯狂的过去,想起跟SHINE一起的日子。但已经没有芥蒂了。
盛明依旧咬字不清的偶尔有些爆破音,然后很温柔地帮我做这做那的。时间总会改变一些东西,我们都会长大。
我会给盛明一个平淡的笑,看着他忙里忙外的,然后递给他一杯绿茶。感觉象是老夫老妻一般。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依赖盛明了,我依赖于盛明带给我的温柔和平静,而且一切似曾相识。我对自己说我终于找到爱他的理由了。
我以为我们的爱情进入稳定期了。
一日我突然发现门口的树变得光秃秃的了。秋天快要结束了,温度已降到了秋天的最低,我的手也已经有些开裂。
再接到神一的电话的那天,我再次在半夜惊醒。手握着电话筒,却不知自己要干什么。我突然想起神一,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想起神一了。那个在盛夏的夜晚跟我相拥在雨中的神一。而神一就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神一只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爱你。
一秒钟后,我听到电话里传来一阵忙音。我的话还咽在嘴边,虽然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神一几乎没有给我说话的余地。再一觉醒来,一切就象个梦。
那以后神一再也没找过我,我也没有找过他。我想他是在等我找他。那以后,心更平静了。象是如释重负。
秋天渐渐走到了尽头,我和盛明也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盛明很受伤地看着我。他伸出右手拨弄我额前飘动的乱发,但仍然是越弄越乱。
他说,我很想知道谁是能够温暖你的男人。
头发在风中飘摇。我木然地站在原地。突然明白,爱多一秒,恨不会少。
我以为我不爱盛明那么便不会受伤,但从盛明离开后,我生活中唯一的阳光都不见了。我想我是没有魂的壳,所以必须*别人来取暖。
我穿上白色的长裙,冷得发抖。恍然间,很想SHINE,很想盛明,很想神一。
心空了,时间也骤然空了。一天中绝大部分时间都成了闲暇。除了无所事事,到哪里都会手足无措。多出来的时间里,我会呆滞地望着远方,追忆着一些东西。象弥留时回顾生平一样,眼前不断地闪过一些片段。
只是,除了神一,还是神一。这才发现我短短的十几年里,几乎都有神一的影子。
冬天已经到了很久了,我仍穿着白色的长裙。神一仍然没有出现过。这次他的决心下得很组。这很好,也许不再见面我就会真的不再依赖别人过活。
我收起了电话。在每个惊醒的夜晚,我学会独自抱着枕头入睡。只是翌日醒来,湿了一片。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遇见了神一。那时我正边整理书本边从实验楼出来,神一拿着化学试剂往里走。当我回过神来发现那是神一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走远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回头,我知道他已经走远了。
我在日历上画下这一天,然后发现,次日竟是春分。
后来便再也没有见过神一,我想他是真的消失了。再后来听说他交了女朋友,一个有着甜甜的笑容的女孩。二诊考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女孩。让我触动的是她披着齐肩的黑发,穿着白色的长裙。那一瞬间我想到了好多好多过往。很久没有知觉的心痛了一下。但是下一秒钟又恢复了平静,我看到那样真实的笑,看到幸福在她头上盘旋。阳光很暖,白色长裙白得如此鲜艳。
再后来我考起了南方的大学,直到最后分别的那天我也没有再见到神一。一次偶尔和同学在网上的闲聊中得知神一去了北方。当时我木然的笑了。
我三月来到香港大学做驻校作家时,北国还是一片苍茫。看惯了白雪,陡然间满目绿色,还有点不适应。我用晚饭后漫长的散步,来融入异乡的春天。从我暂住的寓所,向南行五六分钟吧,可看到一个小山坡。来港后的次日黄昏,我无意中散步到此,见到围栏上悬挂的金字匾额是“圣士提反女子中学”时,心下一惊,难道这就是萧红另一半骨灰的埋葬地?难道不期然间,我已与她相逢?我没有猜错,萧红就在那里。
萧红1911年出生在呼兰河畔,旧中国的苦难和她个人情感生活的波折,让她饱尝艰辛,一生颠沛流离,可她的笔却始终饱蘸深情,气贯长虹。萧红留下了两部传世之作《生死场》和《呼兰河传》,前者由鲁迅先生作序,后者则是茅盾先生作序。可以说,萧红踏上文坛,与这些泰斗级人物的提携和激赏是分不开的。不过,萧红本来就是一片广袤而葳蕤的原野,只需那么一点点光,一点点清风,就可以把她照亮,就可以把她满腹的清香吹拂出来。
萧红在情感生活上既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爱慕她的人很多,她也曾有过欢欣和愉悦;不幸的是真正疼她的人很少。她两度生产,第一个因无力抚养,生下后就送了人;而在武汉的白朗家生下第二个孩子时,萧红身边,却没有相伴的爱人,孩子出生不久即夭折。婚姻和生育,于别人是甜蜜和幸福,可对萧红来说,却总是痛苦和悲凉!难怪她的作品,总有一缕摆不脱的忧伤。
萧红与萧军在东北相恋,在西安分手。他们的分手,使萧红一度心灰意冷,她远赴日本疗伤。赴日期间,鲁迅先生病逝,这使内心灰暗的她,更失却了一份光明。萧红才情的爆发,恰恰是她在香港的时候,那也是她生命中的最后岁月。《呼兰河传》无疑是萧红的绝唱,茅盾先生称它为“一幅多彩的风景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可谓一语中的。她用这部小说,把故园中春时的花朵和蝴蝶,夏时的火烧云和虫鸣,秋天的月光和寒霜,冬天的飞雪和麻雀,连同那些苦难辛酸而又不乏优美清丽的人间故事,用一根精巧的绣花针,疏朗有致地绣在一起,为中国现代文学打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后花园”,生机盎然,经久不衰。
萧军、端木蕻良和骆宾基,这几个与萧红的情感生活紧密相连的男人,在萧红故去后,彼此责备。萧红身处绝境,一盏灯即将耗掉灯油之际,竟天真地幻想着尚武的萧军,能够天外来客一样飞到香港,让她脱离苦海。萧红临终前写下的“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可以说是她对自己凄凉遭遇的血泪控诉!事实是,萧红去了,但她的作品留下来了,她用作品获得了永恒的青春!
她走的那一天,他看上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甚至是装作饶有趣味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往行李箱里仓促地塞衣服,好像她只是作一次短暂的远足,而不是从他的生命中彻底消失。
她忽然说:“这几张合影怎么办?”合影上的他和她相拥而笑,仿佛天长地久触手可及。而如今,这纸上的欢笑不过是一场爱情的挽歌而已,曲终人散已不由人说。他起身走过去,默默地用剪刀,沿着两个人相拥的界线仔细剪去,就连那只放在她肩上的手都不放过。于是,他和她便从此一个天南一个地北隔着天涯海角今生今世。
她拿着行李箱和那几张残缺的合影走到门口时,忍不住再回头看看这个她曾经住过的房子,和那个她曾经希望今生今世都要爱着自己的男人。她哽咽着说:“对不起!”恋爱中的两个人最先说出对不起的那一个,肯定是胜者。他无语,脸上无所谓的表情开始慢慢凝聚成绝望,但只能无力地看着她怀揣另一个男人的船票从自己的视线里踉跄逃离。
楼下汽车发动的声音狠狠地把他的心碾成一片铁马冰河,他仰靠在沙发上,过往的缱绻和现实的无情紧紧纠缠,像不停翻滚的巨浪,将他吞下去又吐出来反复折磨。她走了,他该怎么办?
一个人住,房子终于冷清下来,他暗暗自嘲终于可以把自己交给文字了。而不像早先,他总是要陪着她一起看碟,总是要看到很晚。他想,他和她看过的碟片如果摞在一起会有多高呢?那时候她总是会指着剧中那些痴情的男人说:“猪头,你要和他一样!今生今世都要爱着我!”他不习惯用嘴巴盟誓,但在心底总会暗暗承诺。
曾经,她是那么地欣赏他,为做他文字的第一个读者而自豪,并且会为那些美妙得一塌糊涂的文字而激动上半天,但后来,她也就见惯不惊了。有一回,他陪她到一个朋友家做客,酒足饭饱后回来,她却一声不吭,似乎叽叽喳喳的习惯一下子就改了。但他知道人与人之间就怕比较,一比较他的小居室就相形见绌了,而他这个人也就原形毕露了。后来,他风风火火的才情便偃旗息鼓不了了之。
而现在,他就像个得道的高僧,终于可以长久地坐在电脑前敲着键盘,津津有味地把一些聊以的文字送到某个网络论坛上,每晚都乐此不疲,直到2005年夏天的第一只蚊子在电脑屏幕前嗡嗡飞过,他才从春天的故事中悄然惊醒。
2005年夏
他终于找到了久违的快乐,他的文字常常被挂在一个网络论坛的最上端供人评说,一时跟帖者如云。而在如云的跟帖者中,她是最特别的一个,至少他认为她最特别。
当他在帖子里自鸣得意时,她总是泼他几桶冷水狠狠打击一下,而当他被人群攻时,她总是第一个跳出来帮他解围。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他觉得和她十分默契,像是一对老朋友,他就在她的邮箱里留下QQ号,并且留言:“有空狠狠聊!”
后来,他就和她狠狠地聊上了,聊文字聊音乐,聊工作聊生活,就是不聊各自的感情。他不说她也不说,似乎都是在心照不宣地迟疑着,或者都是在等待对方的主动。
有一次,她在QQ上忽然要了他的手机号码,打过来说:“我以前的男朋友刚才打电话给我了。”他一愣,随即回答:“那是好事情,有时候好汉也要吃回头草的。”她听了轻笑了一下:“你知道吗?刚和他分手那阵子,我真的是伤心欲绝,我怎么哀求他都没有用。可今天,当他求我原谅时,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我忽然怀疑我们真的相爱过吗?”他听她一口气说完,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和她终于未能免俗,还是见面了。他出差途经她的城市时,约她一起喝茶。她刚踏进茶室,他就感觉是她,她穿得很普通一点也不夸张,笑容却格外明媚,似乎把室外的阳光也一起带了进来,照得他眼睛一闪一闪的。她把这种笑容保持到坐在他的对面,他就有些不自在。他和她面对面的交谈反而没有QQ上那么随意了,都有些矜持。还没有续几次杯,他就讪讪地告辞,转身之前,他礼貌地说:“有空到我的城市坐坐。”
最热的时候,她真来了,他带她到一座很有年头的庙宇拜佛。在大殿的佛像前,她虔诚地下跪,同时下跪的还有他无法得知的心愿。她回过头来问:“你有什么心愿?”他想了想就答:“天上掉钞票,当然掉美女也行。”她就嗔怪他一点也不严肃。
出了庙宇,她忽然牵住他的手说:“我们合影吧?”他悚然呆住,那些春天里合影的碎片此刻便像幽灵一样跑出来,吞噬着他的勇气,他的心情随即低落,于是回答:“我不想合影!”她的脸立刻就红了,也不再说话。她走的时候说再见,把“再见”两个字说得狠狠的,好像有仇一般。
整个夏天,他在那个论坛上发了很多帖,但后来,就再也没有看过她跟帖了。有一回,他读《红楼梦》,忽然想起她说过最喜欢探春了,于是发一则短信给她:“如果在今天,那么探春肯定是一名优秀的公务员。”过了半天,她才回复:“你是谁?”“对不起,我发错了。”他怔忡了好一会儿。
2005年秋
他忽然想换个环境换个活法,公司刚好要派人到一个北方城市做房地产项目,没有多少人愿意离乡背井,他却毛遂自荐。
在那个北方城市的秋季房交会上,他作为新地产项目开发公司的代表做了简短的发言,在一阵如潮的掌声中,他抬头致谢,目光只是在人群中不经意地划了个圈,就圈到了她。他的目光就再也舍不得从她的身上移开,直到她觉察出异样,他的目光才作片刻地游离。
终于,她向他走来,粲然一笑:“您的发言很精彩,请多多指教。”而后递上一张名片,他盯着这张名片,他想他肯定不会轻易丢掉它的。
那以后陌生城市的夜晚就有了隐约的期待。她主动约他,请他吃本地的特色菜,特色菜真是有特色,不管有没有别的味道,至少是很辣,对于习惯了南方甜淡口味的他来说,实在是受不了。她却问:“味道还不错吧?”一脸好客的真诚。他不忍揶揄,只好用大口大口地吞咽来表达淋漓的欢畅,而趁她上盥洗间之时,再大口大口地喝白开水。她还不停地跟他干杯,他想,北方的女子真有酒量。
终于喝多了,醉意朦胧中,他隐约听见自己说:“我来买单,我不习惯让女孩破费。”后来,他的记忆就被一阵持久而广袤的头痛所淹没。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是中午,他的头还是有点痛,好不容易才记得昨晚是和谁在一起的,于是拨电话给她:“今晚我请你。”语气不容置疑。
放下电话,他推开窗,秋天的太阳高而远,不甚热烈,却同样灿烂。
晚上吃完饭,就去蹦迪。在聒噪而又提神的乐声中,她完全舒展,用一种让他完全陌生的肢体语言在人群中怒放,双手旁若无人地在空中来回恣意地摇摆,像是两扇令旗,吸引着他的目光。在乍明乍暗的光线里,他喊她的名字,她就贴在他的耳边问:“你说什么?”“我说你很性感!”她听了,就笑了,样子很妩媚。他不禁心动,双手就适时地划了过去,环绕着她的腰,在她的耳边说:“我这样会不会被别的男人一顿?”
曲终人散,似乎意犹未尽,她在他的耳边轻轻呢喃:“去哪去哪?”他知道今夜的她一定可以为他彻底地盛开。可他却把她送回了家,只是说:“早点休息,我们公司的广告肯定会让你的。”他一直保存着她的名片,他知道她的处境,一个小广告公司刚起步甚是艰难。但他始终没有告诉她,她长得和一个人很像,不过是像春天的她还是夏天的她?他自己也情不自禁地恍惚了。
2005年冬
他无意中看到一则娱乐新闻,说陈红和吴君如,一个是电影《无极》导演的夫人,另一个是《如果・爱》导演的太太,为了各自夫君的票房,竟扳下脸来,彼此奚落。
名人的唾沫星子都是娱乐新闻另起一行大书特书的花絮,但八卦的字里行间却有一种夫唱妇随相濡以沫的味道,力透纸背令人动容,他忽然就迫切地想感受这种味道。于是,在瑟瑟的寒冬中他回到了原来的城市。他想起夏天的时候,同事介绍过的一个女孩。
那一天,同事说介绍个女孩给你认识一下,于是在KTV的包厢里他就看到了她,她衣着如常,笑容也是淡而轻的,甚至有些未经涉世的忸怩。轮到她唱歌了,她拿着话筒踌躇了好半天,还是没敢唱出声音。当时,他打量了她好几眼,用一种玩世不恭甚至略带傲慢的眼神,他为自己沦为一场俗气的相亲的男主角而自怨自艾。但散场的时候,出于礼貌,他和她还是交换了手机号码。
他在那个北方城市的时候,她常常会发来短信:“天气转凉了,保暖,保重。”偶尔,他也会在无聊的晚上打电话给她,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有时很冷场没有话说,她就在电话那边叫他唱歌,他就在这边猛吼。吼完之后,他放下电话,坐到阳台上,点燃一支烟,觉得通体舒畅,一天工作的压力便被尽数抖落。他就想起那天在KTV唱歌的时候,她一直静静地坐在黑暗里,仿佛自己就是黑暗的一部分,眼睛却始终炯炯地盯着他。
回来后的第二天,他就去找她,她在一家幼儿园做老师。隔着教室的玻璃,他看到她正在教一群可爱的小朋友做手工,举手投足间毫无他印象中的忸怩,她在自己的天地里游刃有余魅力非凡。她对他突然的造访有些手足无措,显然没有心理准备。
他的新工作不算太忙碌,就有时间常常去看她教孩子,一看就是老半天。
她请他到家里吃饭,她的父母总是摆上一大桌子的菜款待他,嘴上还不停地唠叨:“一个人没得吃,就到我家吃啊。”他听了,就赶紧把自己的脸埋进火锅热气腾腾的雾里,不让眼泪掉下来,他想起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这个城市中的种种不易。
后来,他想把自己的小居室卖了,再买个大一点的,说结婚以后让她住得体面一点。她却劝他:“买了大房子,每个月就要供房贷,会很累的,等以后再说吧。”他望着她,忽然想起那则娱乐新闻。其实,一个人把手伸出来,另一个人把它紧紧握住,这就是爱情。他曾经高瞻远瞩的,他曾经苦苦寻觅的,到头来都抵不过这一份平常。平常自有恒久的重量。
2005年末
城市的夜空满是烟花,大街小巷挤满了兴高采烈的人们。当他们共同燃放的那束烟花在夜空中灿烂到极致的时候,他把一枚钻戒郑重地戴在她的手指上,他望着她那如星子般的双眸,忽然感觉沧海桑田。
・为了爱情,他毅然写下10万元的爱情承诺书
・不料,这份承诺书却将他送上了法庭……
痴情女老板为爱甘当“田螺姑娘”
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犯两个错误。一个是不知道爱情什么时候该免费,另一个是不知道爱情什么时候该无价。彭博就遇到了这样的女友,把原本应该无价的爱情,用金钱来衡量……
上世纪80年代,才刚刚二十出头的彭博在上海开了家公司,做起了物流生意。因为踏实肯干,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腰包越来越鼓囊。在事业上,他成了人人羡慕的“万元户”。在那个年代,“万元户”基本上就是个体户的代名词,同时也意味着他成为了高收入人群。
然而,钱越赚越多,彭博的心里却有说不出的惶恐,迅速的致富让他觉得有些亢奋,可又有些无所适从。那个时候,吸毒现象刚刚开始蔓延,彭博在朋友的指点下,开始“品尝”起。
人一旦跌入深渊,便很难再回头。从那次开始,彭博无法克制地迷上了。和许多吸毒者一样,他的毒瘾越来越大。短短的两年里,他从一个人人羡慕的老板,变成了倾家荡产的吸毒者。原本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彻底地离他远去了。
就在彭博开始沦落到向亲戚朋友借钱的时候,警方找到了他,将他送进了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彭博不知道是谁举报了他,但回过头想想,这个举动确实帮助了他。
1995年秋天,重新回到社会的彭博,已经30岁了,他决定告别过去,开始自己新的人生。只是,他已经不再是昔日那个风光的老板,几乎身无分文。而过去那些生意上的朋友,有些人他不知道去了哪里,还有一些人他不愿去找,也不能去找。
在亲戚的介绍下,他找到了一份开出租车的工作。老板叫陆凤琪,承包了一家规模不小的出租车公司,是个38岁的女人,但因为保养得好,看上去顶多30出头。初次见面,陆凤琪很爽快,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吸过毒,但这都是过去,只要在我这里好好干就可以了。”听了这句话,彭博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那个时候,开插头是非常赚钱的,所以当年学驾驶开出租的人很多,一个月大概可以赚七八千,这和当时普通人一个月只有一千元左右的收入相比,是非常多的。彭博知道自己刚从戒毒所出来,能找到份工作不容易,能碰到这样开明的老板就更不容易了,自己一定要好好干。
从那以后,彭博起早贪黑,勤勤恳恳地出车,尽心尽力为每一位乘客服务。他想得最多的就是要对得起这份工作,要多赚点钱,为自己的将来打算,总有一天要东山再起。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彭博每天卖力干活,一心只为工作的时候,他的英俊潇洒、踏实能干渐渐吸引了陆凤琪。陆凤琪知道彭博是单身,便时常找些理由和他一起共进晚餐。
一天晚上,陆凤琪以加班辛苦为理由,邀请彭博一起吃晚饭。两人来到一家小饭店,点了两瓶酒,边吃边聊,聊到各自家庭情况时,陆凤琪的脸上透出了明显的忧郁感,话也渐渐少了。在彭博地追问下,陆凤琪向他倾诉了自己家庭生活的苦恼和不幸。彭博这才知道,陆凤琪在事业上是个女强人,家庭生活却并不美满,和丈夫已经分居了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一个人带着儿子住在娘家。
看着郁郁寡欢的女老板,彭博心里突然有一种心痛的感觉,这样风光的女人,谁能想到家庭生活却是这样,一个女人又要管事业又要带孩子,不知道该为她悲伤呢还是该为她痛惜。他的心里深深同情起陆凤琪来,不知不觉开始关心起了她。
自从那晚聊天之后,彭博也渐渐感到陆凤琪对自己不仅仅是老板与员工的那种关系了,两人的关系微妙了起来。不久后的一天,彭博从外面出车回来,把车子交还给陆凤琪的时候,陆凤琪突然拉住了他的手,柔声地说:“你一个人住,家里一定很乱吧,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把钥匙给我,我帮你去整理好吗?”彭博愣了一下,觉得有些突然,可看着陆凤琪真切的眼神,又不忍拒绝。想想反正自己一个人住,也没啥大碍,便同意了。
把钥匙给了陆凤琪后,彭博觉得自己家里好像是来了个“田螺姑娘”。以前每天出车回来,基本上是深夜了,人已经疲惫不堪,回家倒头就睡,家里再脏再乱只当没看见。可现在走进家门,看到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屋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和桌上几个温馨的小菜,彭博的心里都如沐春风。这样的关心对一个单身男人来说是难以抗拒的,彭博心里不由得对陆凤琪增加了几分好感。他也心知肚明陆凤琪对他的感情,但他始终没有捅破这层纸。因为他知道陆凤琪不是单身,而且陆凤琪足足比自己大8岁,这样的感情太复杂了。
直到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彭博出车回来,打开家门,竟发现陆凤琪准备了一桌饭菜,正坐在桌子前等他。他颇感意外,但也没多想,就坐下来一起吃饭了。
吃着吃着,陆凤琪突然开口了:“你难道准备一辈子开车吗?我知道你以前做过老板,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做一番大事业。”陆凤琪一边说一边把手放在了彭博的手上。“我知道你一直想开家小饭店,你现在还想不想开?”彭博本来想把自己的手从陆凤琪手里抽出来,一听这话,愣住了,任由陆凤琪紧紧握着他的手,有些语无伦次地问道:“当然想,你问这些干嘛啊?”
陆凤琪笑了,“钱不够就当我借你,我想让你的人生因为我的介入而光明起来。”彭博有些难以置信,刚从戒毒所出来时,他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可没有一个亲戚愿意把钱给他,都怕钱打水漂,被“吸”走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女人非亲非故,竟要帮他实现愿望。
彭博感激地说:“你对我真是太好了……”陆凤琪连忙捂住他的嘴,温柔地说:“我要的不是感激,你那么聪明,一定能行的。我喜欢你。”说着,陆凤琪将头倚靠在了彭博的怀里,彭博顺势抱住了她……
为求婚姻写下10万元爱情承诺
相恋的日子,空气的味道都是甜的。彭博用陆凤琪给他的5万元,开了一家小饭店。他起早摸黑,勤勤恳恳,对顾客热情周到,饭店的生意也蒸蒸日上。而陆凤琪对彭博体贴入微,不仅帮着他出谋划策,而且还将他的生活起居照顾得非常周到,没有一点后顾之忧。创业的艰辛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
随着店里的生意越来越火,彭博渐渐有了自己的积蓄。他用这些钱买了一套二室二厅的房子,期待着能和陆凤琪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只是,陆凤琪无法像彭博期望的那样,天天和他厮守在一起,毕竟在上海的另一个地方,她有她自己的家。每当深夜,彭博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时,他都会有些怅然所失。毕竟两个人,一个未婚、一个已婚;他30岁,她38岁了,这些事实像无法抹平的沟壑阻隔在两个人中间。
就在彭博为此纠结的时候,陆凤琪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惊喜”。那天,外面下着小雨,彭博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突然,房门打开了,陆凤琪提着行李包径直走到了彭博的面前。放下行李,陆凤琪一下子哭了出来,紧紧抱住了彭博:“我离婚了,我累了,我想要一个温馨的家,你可以给我吗?”彭博连忙抱着她,热切地说:“我早就说过,我会给你想要的一切,包括一个温馨的家,以后这里就是你家了。”
从这天开始,两人正式同居了。几天后,陆凤琪把自己的儿子也接了过来,并让儿子叫彭博“爸爸”。那段时间,陆凤琪把彭博当孩子一样照顾,为他洗内衣,天天亲自下厨为一家人做可口的饭菜。而彭博即使生意再忙,也尽量抽空待在家里,为了让陆凤琪的儿子接受他这个“爸爸”,他特意给孩子买了很多玩具,常常带他去游乐场玩。“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这样温馨的生活是彭博期盼已久的,已到了而立之年的他,不仅仅满足于同居,而是向往着能有一个安定的家庭,和谐的生活。如今,陆凤琪婚也离了,他们之间的障碍也扫除了,一切似乎正朝着圆满的方向发展。平日里,彭博常常有意无意地问陆凤琪什么时候嫁给自己,但每次都被陆凤琪找各种理由推托了。
是不是自己还不够有诚意?彭博反思着,也对,一般求婚都应该正式点。于是,彭博特意去商场里挑选了结婚戒指,在家里精心安排了一顿烛光晚餐。那晚,在浪漫的氛围里,彭博真诚地对陆凤琪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他本以为陆凤琪会非常感动,可没想到她一下子慌张起来,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太……太快了,以后再说吧。”或许恋爱中的男女都是敏感的,陆凤琪的反应,让彭博非常失望,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怀疑,他总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在他的不断逼问下,陆凤琪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一句话:“我……其实还没有和老公办离婚手续。”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惊得彭博僵僵地站在那里,久久说不出一句话。这就是自己守候了这些年,一心想娶的女人吗?为什么要这样欺骗自己?
看着彭博受伤的神情,陆凤琪难过万分,她哭着解释说,“我是真的爱你,可我比你足足大了8岁,如果我真的离婚了,你又不和我结婚,你让我怎么办啊,我也担心啊。”一听陆凤琪这么说,彭博似乎明白了,也理解了,年龄这个心结,不止是自己有,陆凤琪心里也同样有。彭博立刻表明自己的态度:“你放心,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只要你离婚了,我肯定娶你。”
然而,无论彭博如何信誓旦旦,陆凤琪始终下不了决心,她总觉得和一个比自己小8岁的男人谈感情可以,谈婚姻却没有安全感。她沉默了许久,若有所思地说:“作为一个女人,尤其是要离异的女人,这时候所需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寄托,也需要物质上的保障。除非你亲笔写下书面的保证给我,万一你变心了,就必须赔偿给我10万元。”
对彭博来说,当时他所有的积蓄也只有十多万元,但他一点都没有犹豫,立刻拿来纸和笔写下了保证书:“本人彭博因为生意所需,向陆凤琪借款10万人民币,如果有一天对不起陆凤琪,将立即归还所有借款。”在彭博看来,爱情是无价的,只要能和陆凤琪相守在一起,不要说10万元了,再多他也舍得。这10万元的承诺,就当是给两个人的爱情上一道保险。
峰回路转爱情承诺无法保爱情
写下保证书后,彭博开始静候佳音。他觉得自己做出了这样的承诺,事情肯定很快能解决。可万万想不到,进展并不如人愿,几个月过去了,陆凤琪始终没有告诉他何时能离婚。每次谈到结婚问题时,陆凤琪都解释说丈夫不肯协议离婚。
渐渐的,彭博失去了耐心,他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也搞不清楚陆凤琪的解释到底是事实还是借口。在等待的那段日子里,他仔细反省了自己的这段感情。在那个年代,一个单身小伙子要娶一个比自己大8岁的离异女人,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陆凤琪口口声声说爱自己,可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连10万元的保证书都写了,却为何连“结婚”这样一个简单的幸福也得不到。彭博开始怀疑,这到底是爱情吗,或许,这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至少是一段不对等的爱情。
隔阂一旦产生,曾经的甜蜜和美好便会渐行渐远。终于,彭博沉不住气了,对陆凤琪下了最后的“通牒”,“你到底什么意思?今天你不给我个明确说法,我们以后就互不搭界,彻底分手!”陆凤琪听后,委屈地哭了出来,“你再等等,我已经在和他协商财产分割了,我也要为儿子争取到将来的保障啊,再等段时间一定能结束。”
彭博听到这句话就来气,每次陆凤琪都是这样回答他,此时在他听来,这句话只是敷衍自己的借口。陆凤琪一看彭博是真的要分手,急得脱口而出:“你要记得,你提出分手,就要给我10万元精神补偿费。难道你忘了当初怎么和我说的?”彭博气呼呼地回了句:“我忘了。”彭博越想越气,他不顾陆凤琪的劝阻,往包里装了几件衣服,就走出了家门。陆凤琪追到门口,恳求道:“我们不闹了好吗?你再等等。”可彭博头也没回,“结束了!”
这次的不欢而散,对两个人的意义完全不同。陆凤琪觉得彭博是年轻气盛,需要一段时间冷静一下,只要自己抓紧办完离婚手续,两人就可以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而彭博的想法则截然相反,这次的争吵,让他彻底死了心,这段时间无数的烦恼缠绕着他,父母总是问他,为何到了年纪还不结婚,他不敢告诉老人实情,只能不断找理由搪塞。除此之外,陆凤琪这段离不掉的婚姻和两人之间八岁的年龄差距,始终纠结在他心头,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既然是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那就索性放弃吧。
从那以后,彭博再也没有主动联系陆凤琪,自己在外面租了间小房子。偶尔陆凤琪打来电话,每次也都是以吵架结束。那段时间,彭博一直很难过,让自己努力忘记这段感情。
或许,疗伤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彭博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女孩,两人很快坠入了情网。女孩对彭博体贴入微,什么都依着彭博。恋爱的日子里,两个人出双入对,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顾忌什么。这样没有任何障碍的爱情, 让彭博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他喜欢这样的感觉。没多久,彭博就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恋情中,对陆凤琪也越来越冷淡,偶尔接到陆凤琪打来的电话,他总是“嗯”、“啊”的没说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没几个月,两个适龄的男女便开始商量婚礼议程。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上天和彭博开了一个“玩笑”。那天,彭博正在酒店里定婚宴,突然接到了陆凤琪的电话。电话那头,陆凤琪高兴地说:“我离婚了,终于和他分开了,我们可以结婚了。”此时的彭博,对陆凤琪已经心如止水,听了这个消息后,只是淡淡地回答了一句:“我马上就要结婚了。”电话那头的陆凤琪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以为这只不过是彭博的气话,彭博还在耍小孩子脾气呢。无论如何,自己手上还有那张保证书呢,10万元的巨款,这可不是儿戏啊。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观后感1两位室友听到此语,立刻“批判”起来,说这样的结局才现实,才不会落于俗套,一个甚至说两人没有在一起才将电影提高了一个档次。其中一个则认为两人不在一起是必然的,说柯景腾太幼稚,和沈佳仪在思想上有差距。
影片中柯景腾为了博得芳心,想出举办“格斗”比赛的方法,被沈佳仪批为幼稚,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沈的看法相同。既然你想和她在一起,那就去证明你会对她好,会好好疼爱她,就像微博上说的“那个人多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你有多好”,可惜柯景腾当时不懂。沈骂他是笨蛋,我看也是,他没有领悟到沈对他受伤的在意,纠结到自尊心上去了(当然,沈也有一定责任)。但是,这样的问题对两个真心爱着的人并不能构成真正的威胁,通过学习是可以解决的。
反正我是看不出两人有所谓的思想上的差距,只是他们确实错过了一些,在那些尚青涩的时候没能很好的应对考验。比如说沈在那次和柯不欢而散后,竟然轻易就和那胖子牵手,俨然还是“小女孩”的思想和行为。沈性格中沉稳的成分更多我不反对,但是说她在爱情方面足够成熟我却不敢苟同。她心里也喜欢柯景腾却因迷恋“被追”而迟迟不抛出橄榄枝,怕答应了柯就“变懒了”,她不明白,从热烈到平淡再到稳定,这些是爱情成熟必须经历的。如果她能懂得爱情的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就不会执着于此了,也就不会那么可惜。我觉得这些才是我们透过两人的故事该学习到的。
同时,对于室友有这样的观点有种莫名的伤感。花一样的年华,干嘛要像“历经风雨”似的,认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浮云而不能在一起好像才是合理的呢???我还是喜欢大家心中保留对爱的“期待”,相信爱,去爱,也敢于接受爱~~
不过,我实在认为身处其中的人才最有发言权,也许对沈和柯来讲,没有在一起而保留心底那份美好的感觉和回忆未尝不是另一种美,本来感情就是很主观的东西嘛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观后感2《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不仅仅是一部随着时间推移而凭空消失的快餐影片。导演九把刀因其而扬名立万,而作为平凡观众中的一个,为他的成功而欣慰。
网上有个帖子讨论者沈佳宜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那个坏坏的柯景腾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唯一确定的就是他们不在一见钟情的范畴之内。“我买过车,也买了房子。但从今以后我终于可以说,我买过最贵的东西,是梦想!”任谁都曾有过的年少轻狂,那个班上每个男生都暗恋的漂亮女孩,一堆莫名其妙、荒唐恶搞、胡闹打屁的匆匆日子,然后,青春就悄悄地逝去了。
柯景腾和沈佳宜的走进和疏远,有人归结为柯景腾的不成熟,从学习上的小混混型人物,到了大学后并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奋发向上走上成熟稳重的道路,甚至策划了格斗比赛。当沈佳宜风尘仆仆的赶到柯景腾的学校,穿过拥挤的人群,看见格斗场上不断被教训的恋人。那一刻,我想她的心情是及其复杂的。在担心柯景腾伤势的同时也在深深的对他感到失望。而尚未成熟的沈佳宜还没有能够感化血气方刚的恋人。而分手,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结局。
只是,当结局真的发生的时候,你还是会感到内心有心弦被牵动的苦涩感。柯景腾在她的婚礼上的那段独白并不能说他真正的看开了,也许只是给自己的青春一个可以接受的交代。
感谢那些蓝天,感谢那些海水,感谢那些带着咸味的空气。无论现在的你是否有了自己的归宿,明天都近在咫尺也依然遥不可及。都有好好地生活,好好地爱自己的恋人。
希望明天的我们还和今天一样,一样开心,一样张扬。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观后感3一本好书,一部好的影视作品,往往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勾起对尘封往事的回忆,在繁杂的都市生活中,能够停下脚步思考生活的人,我认为都是有思想之人,不知道是否所有人都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才会对生活有所感悟,是否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看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影片后,我在脑子里闪现出以前高中班主任的一句话“年轻真好!”,当时不以为然,而如今深以为然。那个时代的我们是那么的青涩,那么的懵懂,每个人可能只有自己才能切身体会到那种感觉,那么的美好,稍带遗憾却又无怨无悔。
简单的生活和故事情节往往最能触动心弦,或许是因为更多的人都是普通人,剧中柯景腾和沈佳宜这种掺杂同学、恋人的关系相信大家并不陌生,青春时代的恋情是刻骨铭心的。沈佳宜说她不喜欢幼稚的人,可是在那个时候她就偏偏喜欢上了幼稚的柯景腾,这种情感的流露或许只有在特定的场合和特定的人群才会被理解,或许在今天你问一个女孩她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样子,她会说:帅气、有上进心、对自己好、不花心。可这些辞藻在青春面前显得那么的乏力,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爱情最真实。当你把对方的所有条件都量化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们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爱情。剧中柯景腾和胖子阿和其实代表了学生时代两种典型的男生,就是按常规思维定论的好学生与坏学生,在很多场景中,Badboy往往占据了上风,这是为何?
故事的结局把沈佳宜安排给了一个“成功人士”,是要讽刺还是写实,如今的社会不就是这样的吗?我觉得早已经无所谓是否“伤怀”,那些真真假假的情事,暧暧昧昧的戏言,轰轰烈烈经不起平淡,最终步上红毯的那个,往往与经年无涉。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观后感4暂且剽窃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书名,也就当做是这本小说的读后感吧。
如果让我给这小说选个题目,我会选《摇晃》。其实多年前我有写过类似手稿,只是那时可算是一时冲动,所以在仅仅三万多字之后就无奈的太监掉。年轻人,有些想法总是好的,只是现在看着那些手稿,却无写下去的想法。那时总是独自伤情,现在想想,有些像是书中的那主角,会在他人面前发狂、会为了她说些夸大其词的话,却只会在她面前默默的,做自己能做的,自认为自己幸福的事情。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只看到柯景腾上大学之后就不敢看下去。我想结局应该是悲剧的,自然,我想起了《三重门》里的林宇翔,他们两人之间在感情方面有着些许共通处。但是两本书中所想表达的东西不同,自然也无法拿感情作为类比。林宇翔是个牺牲品,教育的牺牲品,他和Susan的感情自然是这种众多牺牲品之中的一个,林宇翔是悲剧的,注定了和Susan就这样擦肩而过;而九把刀就只是为了简单的描述一个少年,亦可以说是男人在面对感情的时候的活动,之后我想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因为他们之前美得太完美。
恋爱中我想每个男人都可以为了她读书,可以为了她营造出一个个不经意,也可以为了她而拼命去博,一切只为红颜一笑,那个她,我想就是心中的那个“沈佳宜”吧。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观后感5时隔七年,我最近再一次观看了这部电影。小时候看只觉得电影的情节很是有趣,但也常常弄不明白男主和女主的分离。因为在我看来,感情应该是很纯粹的东西。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为什么要在自己还深爱对方的时候转身离开,带着那么多的依恋和不舍走进下一段感情,这难道不是对自己和下一任的不负责吗?
今天我和我的男朋友一起看了这部电影,我对它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也许是因为我现在刚在谈恋爱,懂得男生女生在情感上的纠结与困惑,也能更好的进入角色理解她们。
十六七岁,情窦初开。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激情似火。小心的呵护着自己心里那份喜欢,用自己所理解爱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爱。担心老师,担心家长,担心所有人知道自己心里的秘密,既主动又被动的暗示着那种好感。
影片里,在上大学之后,男主角去找女主角,他们漫步在火车轨道上,女孩走在前面,问男孩:“你真的喜欢我吗?”男孩说:“喜欢啊。”女孩说:“我总觉得,你把我想的太好了。我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说不定,你喜欢上的,只是你想象出来的我。”忽然觉得,女孩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少年的感情那样单纯美好,是因为我们用尽一切办法去保护它,我们不愿意让它沾染任何杂质,因为它在我们的心里那样神圣,只要有一个我爱的你,有我自己,就足够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在最后放飞许愿灯的时候,男孩并没有让女孩说出答案,一方面,他怕答案是拒绝,另一方面,他是怕这份喜欢不再是心里那份喜欢。所以他说:“拜托不要现在告诉我,请让我,继续喜欢你。在两年之后他们在夜晚打电话。女孩说:“谢谢你喜欢我。”男孩说:“我也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那一瞬间我就被男孩这句话触动了,几年来那种感觉似乎只是被冰封,而今又疯狂的颤动着。我甚至突然开始对现在的自己感到恐惧和陌生,就好像坐着时空机回到几年前的一天又忽的回到现在,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让如今的我羡慕,欣慰又怜惜。
凤鸣有哮喘,春秋季发作得最严重,发作时就像要死掉。妈说,她这辈子都结不了婚,因为没人敢娶。
对面住进来一个男人,凤鸣刚上楼,那男人却冲下来撞掉了她手里的中药。凤鸣向他奔跑的方向张望,发现男人前方还有一个女人,穿至少七寸高的鞋,仍然逃得虎虎生风。
被一个男人追着跑的感觉是什么?凤鸣想象不出。她二十六岁了,妈的身体不好,五年前把自己全部的积蓄取出来,给某位领导夫人买了个金手镯,从而让凤鸣获得了一个在电影院卖票的工作,除此之外,妈无能为力。
周二上午,电影院照例半价。凤鸣居然看见那个撞掉她中药的男人来买票,胳膊里还挽着一个女人,化很艳的妆,不知是不是上次跑掉的那一个。
他颇感意外地向凤鸣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似的。
他们选的是小众电影专场,都是些很有震撼力,却不太合普通人口味的片子,电影放到一半,那女人挎着包走出来。
这一次,男人没有追出来。凤鸣在心里对他表示了赞赏,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欣赏那些片子。
2男人并不是单独住在楼上,他与另一对小夫妻合租,那个妻子大着肚子,男人搭在客厅的床让她极度不方便。
这天她又碰见那男人,穿一件运动上衣,米色卡其裤,令人眼前一亮的青春活力。
他招呼凤鸣,喂,去兜风不?我有车。
凤鸣一愣,没料到他自以为和她熟到这地步。
她正好没事,下楼去不过是透气。男人的车就停在楼下,是辆破烂的小面包。
她没想到自己就坐了上去,男人也有点惊异于她的大方。其实凤鸣巴不得此时妈在楼上看,她就是要在妈妈眼皮底下做点出格的事。
车是借的。男人主动说。凤鸣点点头,表示猜到了。
你叫我大林吧。男人又说。他一个人从北方过来,本是为了和女朋友在一起。就在上周,女朋友和他分手了。
就是在电影院走掉的那个吗?凤鸣睁大眼睛问。
大林默然点头。车子这时已经驶出了城,前面是条笔直的路,直得望不见尽头。
大林说,我们去狮子山吧,山那边有个超棒的农家乐,葡萄树就长在院子里,坐在藤椅上打盹,哈喇子流下来,张嘴就能咬上一串。
凤鸣想象了一下那画面,笑了。
手机在这时响起来,妈的声音凄厉而愤怒,你去哪儿?
凤鸣顿了一顿说,狮子山。
妈在电话里喊叫,给我回来!山上风大,气温又低,你是不是想发病,你是不是想拖死我?
凤鸣挂掉电话,目光凝固。大林看了她一眼,马上掉转车头,往回城方向开。
凤鸣的眼泪,像断掉的珍珠项链,一粒粒砸在自己腿上,也砸在大林的手背上。
大林的手心有股陌生的暖意,令凤鸣全身起了一层愉悦的鸡皮疙瘩。
大林说,别哭,我下次找机会带你去。
大林说,狮子山那边有个露营区,就住在帐篷里,撩开门帘就看得见星星。
凤鸣不哭了,脸却在发烧。露营,和谁?和大林吗?
大林的手一直握着她的手,她没有挣开,大林也想不起要挪开去换挡。最后干脆在路边停下来,身体也斜过来,吻了她。
3凤鸣对妈道了歉,方止住了妈的悲伤。
妈又活泼起来,与凤鸣聊这聊那。说楼上那男人带女人回来,在客厅就想做那不体统的事,被合租小夫妻撞个正着,骂了一顿,那女人羞得夺门而逃。
妈说这事的用意,分明是敲山震虎,警告凤鸣不要往下流里走。
凤鸣二十六岁了,从妈那里得到的教育就是,爱情是瘟疫,和男人碰碰手也能染上。可凤鸣的身体,注定留不住爱情。
妈不知道她其实已病入膏肓。
她并不介意大林那些不体面的事,她甚至还知道更多。比如那次在电影院,其实大林和那女人都不见得喜欢小众电影,只是那个厅人很少,比较适合幽会。
影院每天要抓好多对抱着这样想法的男女,所以值班员每隔十分钟就要进去巡视一次,他们都憋着坏坏的兴奋劲儿,就等着这些可怜的鸳鸯出丑。
凤鸣觉得大林真可怜,没有自己的窝,没有畅意的性生活,连个女人都留不住。
妈如果知道了凤鸣的想法,她一定会崩溃。她以为凤鸣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想,其实凤鸣每天都想得很多,甚至想去死。
可现在她不想死了,也不能死了。她还什么都没有过,凭什么要死呢?
今天大林对她说的话都是真的吗?妈说男人嘴里都没真话。可那些话钻进她耳朵里是有分量的,就像水银般沉甸甸地坠在那里,晃一晃脑袋,仿佛能听到响动。
他说一辈子。可一辈子很长呢!
他说你别管有多长,咱们眼下要做的事就很多。喂,咱们去露营好吗?夜晚可以烤兔子吃。
露营,看星星,烤兔子……还有什么,她不敢想了,有些呼吸不畅。
4凤鸣对妈说要去参加同学的婚礼,作为伴娘,她要在同学家住一晚。
妈狐疑地盯着她,她的坚决挂在脸上。妈叹了口气,说去吧,你那同学真是的,平时又没来往,也好意思来请,真真想钱想疯了。
凤鸣在心里对她的同学道了歉,便飞一般扑进房间收拾东西。
大林仍然开着那辆借来的面包车,在车上放了水和零食,还有一个MP3。他把耳塞塞进凤鸣耳朵里,凤鸣则将另一只耳塞放进他的耳朵,线太短,头不得不向他偏着,干脆靠在他肩膀上。
没有人教过凤鸣如何谈恋爱,所以她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
狮子山果然如妈所说,风大,气温低;可也如大林所说,夜晚真的有星星。凤鸣穿着厚呢外套,还用围巾将脖子结结实实地扎起来。大林看着她的样子笑。帐篷大概刚被别人用过,遭了雨,很潮湿。大林趴在地上,用自己带来的床单,一层一层地往上垫,直至垫出一个干爽松软的窝。
凤鸣看着那个窝,像旧时的新娘子看着洞房里的床,脸烧得在人前站不住,心跳得发慌。
直到大林一层层脱掉她的厚呢外套和围巾时,她还是很慌。大林说,你的脸红得真可爱。
大林的声音带了磁性,故意压低了变成耳语,和电影里一样性感。
她豁出去了,脸红就脸红吧,不管了。身体里喷涌着的血已经烧到了胸腔里,整个人都烫得发软,像下了锅的面条。大林让她枕在他胳膊上,狭小的空间让两个人的肢体伸展得很怪异,但空间的局促也让两个人贴得更紧一些也不会太尴尬。
大林开始吻她。她闭了眼睛,鼻子里嗅到大林口腔里清淡的烟味,心想,他们还没看星星呢!
直到闭了眼睛,她才知道星星无所不在。它们闪烁在她和他的身体里,大林的手掌一路攀缘,那些星星便欢叫着,溅起细碎的火花来。
大林吻那对小巧羞怯的胸,稍稍抬头想要调侃两句,却诧异地发现凤鸣在急促地喘息,并且越来越急,越来越急。
大林腾地跳起来。
凤鸣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清醒了过来。四处转头寻找,直到大林伸出手来,让她紧紧握着,她才放了心,疲惫地重新闭上眼睛。
她真恨自己,偏要在那个时候哮喘发作,吓住了所有人。大林真可怜,他肯定为这次露营之行做了许多准备,露营不便宜的,光是租帐篷和烤肉的架子,就花费不菲。
凤鸣记得他连和前女友开房都舍不得,为了她,却下这样的血本。
她想幸好还有机会,大林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没有家,她要给他一个家。
5她不知道,她给不了大林一个家。
因为从医院回去后,大林就不见了,楼上只剩下那对小夫妻,搬走了一个讨厌鬼,他们很高兴。
妈也很高兴,问她有个处长要不要见见,不过才四十几岁,死了老婆,有一个儿子,将来也不要你生。
凤鸣每天下班都去超市买一罐冰淇淋,捧着回家,任冰凉的盒子冰疼她的手心。
她一个人能吃整整一罐,不管妈怎么骂,反正要吃完,不然心里烧得慌。
四个月后,凤鸣结了婚,那个处长胖胖的,头发稀疏得可以忽略不计。他很满意凤鸣,对只比他大十来岁的凤鸣妈恭恭敬敬地叫妈。
凤鸣穿得一身簇新,因为成功地嫁了出去,还嫁得这样好,成为亲友间的传奇,大家都真心实意地恭喜她。
妈倚在门框上,看着木然接受恭喜的凤鸣,湿了眼睛。
妈知道她心里委屈。可是,只有妈知道,大林离开,并不是被凤鸣的病吓走的。
大林对妈说,他爱凤鸣,不嫌弃她有哮喘。
妈却把一沓病历单甩在他面前,说,凤鸣不仅有哮喘,还有心脏病,这个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你穷,我不嫌弃,可你将来有钱给凤鸣做手术吗?你的爱情能救她的命吗?
妈说,请你体会我这颗做母亲的心。
然后大林就走了,他爱凤鸣,可他没钱,有钱凤鸣才能活着。
菱格印花针织开襟衫/Agnès.b
白衬衫/Satchi
黑色西装裤/Calvin Klein Collection
鞋/Bally
复古旅行箱/ Stylist’s own
红色细格纹休闲套装/ Agnès.b
黑色衬衫/ Roberta di Camerino
鞋/Prada
粉红色领带/ Stylist’s own
望前尘,朝飞暮卷烟波乱
十三年,算是一段相对完整的人生里,不短的岁月。
好像昨天才刚走出上戏大门,抱着一丝忐忑兴奋去尝试《东方小故事》里的徐悲鸿,时间“嗖”的一声就把我拉到了《鸿门宴》的片场,低头看看系在身上的银盔铁甲,盘龙金带,再一望片场里那个铜镜中浓眉短须、长发如瀑藏银丝的“项羽”。顿觉时光飞梭,昨天初登舞台时的情景那么远,却又这般近,仿佛就在那么一瞬间,就经历了十几个春秋的岁月。
但在休憩时静静闭目回想,那些过往分明不是可以一笔带过的,他们像一根根缠绕纷繁的丝线,被岁月这颗熨斗平平淡淡,却又刻骨铭心的烫入了血骨中,构成一幅剪不断,理还乱的画卷。
或许我算是个幸运的人吧,父母给了我一个相比很多人来说,幸福充裕的家庭,又给了我一副还算姣好的面孔。我想我不属于父亲那个世界的人,经商是一件理性的事儿,需要动太多头脑,难免攻于心计。――我是个感性的人,平时做事说话,都是拉着肺腑肠子直接往外倒,不喜欢拐弯抹角。
回忆下,为什么会考上戏,然后顺理成章的当演员?这个过程里,好像真的没有考虑过要“子承父业”什么的。我说过了,我是个任由自己感情,情绪支配的人,我爱艺术,爱表演,喜欢对着镜头用自己的感情,去演绎别人生活的感觉,所以我就当演员了。经商不适合我这样直白的人,爸爸是懂我的,也没责怪我,反而给我很多支持。
小时候,跟别的小孩不太一样,相对来说我少了很多自由,童趣。父母对我要求很严格,大到教养礼貌,出行彬彬有礼,小到衣着细节,吃饭不能发出吧唧声;除了上学,母亲会在节假日计划各种艺术培训,比如学小提琴,参加话剧社,演讲比赛什么的。她倒没希望我成为什么艺术家,就是像借着艺术陶冶我的情操。嗯,或许就在那个时候,骨子里那股渴望表现自己的热乎劲儿就被引了出来。
一些感性的情绪会随着日积月累的学习(指艺术上的)里丰富起来,然后会有一个质变的转型爆发,让我决定自己以后该走什么方向。
有人说我是“少爷专业户”,好像在《岁月风云》里的华振民,《锁清秋》里的沈朝宗,以及今年可以说让我意外又在意料之内红了一把的“八阿哥”(《宫》)。我想还是来自于母亲打小对我的严格教导,没有她的付出,我不会在一进入演艺圈的时候,就拥有一些别人没有的东西。可能我在童年时期,比别的小孩少了一些快乐,但人生就是有舍才有得,我很庆幸有这样严格要求我的父母,也很感激他们。
如果说“少爷气”是个让我“红”起来的资本,那我就欣然接受吧。不过我还是有些改不了的毛病,比如有人一直提醒我别驼背,但我就是改不了也不想改了,呵呵,这是不是也算大少爷的倔脾气?
老天给了一个还不完善的我,挺好的。可以有那么多空间,去尽力完善自己。
姹嫣红,氤氲乍暖戏秋意
我出生在夏天和秋天交接地儿,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性格也受了影响――
动起来的时候像夏天,冲动、容易情绪化。就像我在《鸿门宴》剧组呆久了,习惯了“楚霸王”的腔势,有时候看着剧本,想着角色,等开机等得不耐烦了,一个不留神就会冲着拍摄组吼声:“那个谁,还拍不拍啦?”当别人都用惊讶的目光齐齐投向我时,我才会转个弯回来发现自己入戏得失态了:原来我现在还是冯绍峰,没到“变身”成力拔山河气盖世的项羽的时候。顿时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真不敢想象哪天自己也像“晴川”一样穿越了。后来因为这事儿,有人跟我说,你就是太入戏了,情绪化起来就忘了自己是谁。我想,作为一个演员来说,这不挺好的吗?
静下来的时候像秋天,到了年关,我会静下心来一次“冥想”。想想这一年来我都经历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当然,也会检讨失去了什么。进圈子的时候,很多人对我说:“演艺圈是个比较复杂的地方,有演技的一大把,但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才是好演员。”
后来追溯一下,这么多年,我专心的去体会塑造上天给我的每一个角色,其余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好像真的没有靠近过。就算有,了解我的同事们也会帮我挡下了,他们知道,有的事儿跟我提了,那就是让我“急”。
“出淤泥而不染”是件简单又困难的事儿,有些事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走错一步就毁了全局。倒没至于说在圈子里有多么步步惊心,我觉得还是很简单,就那句话:“记住自己是谁,想要什么。”
今年算是丰收的一年吧,跟着《宫》红了,还串了一把四大名著,演了个家喻户晓的角色――二郎神。我相信,默默耕耘是有人会看到的。
有人说我演活了八阿哥这个角色。其实不然,我觉得角色和演员是一体的,角色是灵魂,演员是躯体。如果只用躯体去承载一个灵魂,那么这个演员的卖相再好,角色的底蕴再深,那也是浪费了一张脸和百搭了编剧的心思。灵魂需要去理解,体会,演戏不是去扮演某个人,而是切切实实的走进另一个人的生活,甚至是时代,去体味他在那种大环境下会积压的情绪,去衡量这个情绪的爆发点在哪里。体会够了,衡量准了,这个角色就成功了。
今天算是个走向成功的开始吧,“八阿哥”只是前戏。我想我会一直保持着对表演的热忱。拍戏的过程就是在塑造体验不同人生,不断有新的挑战,经常带来新鲜的感觉。在最初踏入演艺圈开始拍戏时,对一个新人来讲,有一段时间可能没有机会,总是在等待,不知道明天会是怎样,也曾想过放弃,但还是抱着对表演的喜爱和信念坚持下来,为机会到来时能够抓住它做好准备。我想我还要对家人说声谢谢,有一个相对扎实的经济基础,我才可以“挑角色不挑片酬”,把每一步都走得合乎自己的心意。
现在把表演当成是我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个工作,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
觅旖旎,宿妆春园惊残梦
谈到最后总会不约而同的聊到感情这个问题上,已经习惯了,艺人的感情通常是要被用来“共享”的,对象包括传媒,粉丝。其实做艺人有他风光的一面,就有他寂寞的一面。有很多平凡的事,从我们踏上这条路开始,就已经变成了稀罕。
所以你看娱乐圈有那么多善男信女最终沦落在了酒池肉林里,不能说赞成,但可以说理解。因为我觉得任何事物现象只要出现了,那必定跟这个时代脱不了干系,换句话简单的说:“万事皆有因。”
出门拍拖拉手怕被拍,会干涉到两个人的生活私隐,甚至会间接影响到别人家里的生活;领回家吧,楼下的狗仔队早踩好了点盯上你,写好看点说XX与XX秘密发展地下情,还帮你预订了明年结婚修成正果的消息;缺德点的,直接盖上“XX私生活糜烂,安乐窝里泄春光”的可怕印记。
天知道一些传媒是有多么爱捕风捉影,夸大其词,一点不谨慎,就会遭遇“被劈腿”,“被分手”,“被离婚”的下场。加上娱乐圈本身是个相对复杂的地方,两个人要经得起考验,建立起一种屹立不倒的信任,那是件特别不容易的事儿。
人经历多了,不说麻木,淡然是绝对有的。特别在感情上这回事儿,不像工作,你努力就会得到结果的,抱着希望从悬崖上摔下去过几次,自然就会活得明白些。现在的阶段,我想我的精力和时间仅能握得住的,只有事业而已。
或许你可以说我是个太注重回报的人吧。但我觉得上海人大概都是这样,习惯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时间和精力都是宝贵的,我希望自己的每一点努力都有相应的结果。工作安排得越来越满,很充实的同时也会感到落寞,――属于自己私有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很享受。
当然,如果有把握的感情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舍弃一些东西去尝试和经营。我是个相当注重细节的人,生活中,感情里,都是如此。可能是骨子里带着一些上海男人的传统意识,加上我是对细节这回事非常看重的天秤座。
我觉得感情里最重要的是宽容,多念念别人的好,自己也就好了。
《环球生活》对话冯绍峰
《环球生活》:从艺十余年,觉得让自己最刻骨铭心的角色是什么?
冯绍峰:目前是《鸿门宴》中的项羽吧。他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中国古代历史人物,这次很开心能有机会出演自己喜欢的人物。试镜的时候很容易就找到了项羽的感觉,戏里我和角色只存在时空上的差距。对这个角色我投入很多的心血,肯定会带给大家耳目一新,有别于观众传统印象中的项羽形象,希望11月上映时能得到大家的喜欢。
《环球生活》:今年算是你演艺生涯前所未有的一个高峰,你觉得是哪部戏或者是哪个角色成就了你?
冯绍峰:《宫》中的八阿哥。八阿哥这个角色让更多的观众开始认识和关注到冯绍峰,但对于我来说这只是个开始,今后在挑选剧本和角色上会更加认仔细慎重,多尝试和挑战自己没演过的角色,希望能做个观众喜欢的好演员,多拍些观众喜欢的角色和作品。
《环球生活》:是因为自身和角色之间偶然的一拍即合,还是你长久以来积累的量变到质变的爆发?
冯绍峰:都有吧,八阿哥这个人物无论是在的性格和气场,还是世界观、人生观都跟我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我跟编剧于正是很好的朋友,也一起合作了很多部戏,八阿哥是他按着我的感觉来写的,所以最初他跟我提到这个故事时就很吸引我,当我看完前10集剧本就被八阿哥这个角色吸引了,这部剧现代和古代元素相结合,发挥空间很大,而且这个人物特别立体,优缺点兼具也令八阿哥这个角色很接地气儿。
《环球生活》:有没有特别渴望尝试的工作类型,包括主持,唱歌,或者是之前没有尝试过的角色?会不会考虑尝试出张唱片?
冯绍峰:我很喜欢唱歌,希望以后看公司的安排是否有机会能出自己的单曲或EP。
《环球生活》:现在享受单身还是希望有段稳定的感情?
冯绍峰:我现在是在跟工作谈恋爱,很享受这种每天忙碌的工作状态,现阶段也完全没有时间和精力谈恋爱。
《环球生活》:有没有其他自己特别钟情的爱好?闲余时间会忙活些什么?
冯绍峰:拍戏很忙,闲暇的时候就先睡到自然醒,然后约朋友出来吃饭聚会,但有时候也喜欢宅在家里。我喜欢运动、旅游、看电影,音乐。我是音响发烧友,也是汽车和机车的爱好者。
《环球生活》:最近拍的都是大戏,对比之前相对来说算是小制作的影片,现在更有往一线范儿走的趋势,感觉有什么不同?
冯绍峰:越来越发觉自己对表演的喜爱,我现在把表演当做自己的事业来经营。现在工作上机会更多了,剧本可选择的余地也更大了,但在挑选剧本和角色上会更加认仔细慎重,踏实拍好每一部作品。我希望把自己变成水,能够装进任何角色的瓶子里。我很享受拍戏的过程,尤其是在表演过程中遇到很好的对手戏演员,两人即兴碰撞出来的火花感觉很过瘾。
《环球生活》:想对影迷说什么?
冯绍峰:感谢一路走来支持我的粉丝,陪我从默默无闻走到今天。或许我最终应该还是个孤独命,因为我选择了孤独,并享受这种感觉。但我不寂寞,因为有你们。
那些过往分明不是可以一笔带过的,他们像一根根缠绕纷繁的丝线,被岁月这颗熨斗平平淡淡,却又刻骨铭心的烫入了血骨中,构成一幅剪不断,理还乱的画卷。
双排扣外套/ Agnès.b
黑色条纹衫/ Agnès.b
龙头戒指/ Stylist’s own
拼接款修身礼服/Chi Zhang
白色印花衬衫/ Roberta di Camerino
黑色领结/ Stylist’s own
黑色九分西装裤/ Chi Zhang
鞋/ Agnès.b
咖啡色皮风衣/Roberta di Camerino
菱格印花针织开襟衫/Agnès.b
白衬衫/Satchi
今年45岁的王旭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农场一个普通家庭。王旭的父亲曾经在西安飞机制造厂工作过,后来到民权县农场成了一名农场工人,王旭的母亲则在农场里教书。虽然当时父母都有体面的工作,但是王旭兄妹三人还是让这个原本清贫的家里捉襟见肘。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排行老二的王旭虽然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但一直到上初中,他都只能穿姐姐的旧衣服。那个时候,第一次见到王旭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小女孩。
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小时候的王旭也有许多梦想,王旭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成为一名歌唱家,像电视里的歌手一样,在偌大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采。王旭从小就喜欢唱歌,上幼儿园时,流行样板戏,《沙家浜》、《红灯记》等京剧也成了幼儿园的主要课程,王旭一学就会,而且唱得有板有眼。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到农场附近的草垛上高声歌唱。后来,王旭就拥有了自己几个铁杆粉丝,每天放学,他们便簇拥着王旭一起来到草垛上,听王旭唱歌。
上学的日子是快乐的。然而,上世纪80年代初。王旭初中毕业后,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父母决定供成绩较好的姐姐读书,而王旭只能辍学了。当时的王旭觉得父母的决定是对的,并没有因此而闷闷不乐,他觉得只要能唱歌,自己就是快乐的。辍学之后的王旭便决定去农场打工。
‘在农场打工的生活很辛苦,每天都面对同样的重体力活,王旭就用唱歌来为自己减压。在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别说电视,就是收音机都是一件奢侈品。王旭第一次见到收音机是在一个邻居叔叔家里,当时王旭一进屋门,便听到了悠扬的旋律,王旭听得很是人迷,后来叔叔答应把收音机借给他听几天。从那之后,王旭便决定,等自己挣到第一笔钱,就去买一台收音机。
终于,王旭领到了自己第一个月的工资。同事约王旭一起出去庆祝一下,王旭笑着拒绝了。王旭来到百货大楼,终于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收音机。看着崭新的收音机,王旭激动得快流泪了。虽然收音机花费了王旭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心疼。王旭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收音机,跟着收音机里的旋律学着唱歌。
那时的王旭,成为了农场里名副其实的“歌神”。许多歌曲,王旭听几遍后就能学会。有时大家听到一首比较好听的歌曲,就督促王旭赶紧学会后唱给他们听,王旭也乐此不疲。然而,因为收音机不可能一直放自己喜欢的歌曲,收音机已经渐渐不能满足王旭对音乐的热爱了。后来,王旭又在非常拮据的情况下,垒出积蓄购买了一台磁带式录音机。那时,通俗歌曲刚刚从港台地区传人内地,当时邓丽君的一盘磁带就要卖7元钱,在王旭看来绝对是个大数目,但他还是忍不住买来享受了一回。
从那之后,王旭能够在录音机里听到自己的声音了,可他很快就感到清唱不够过瘾,于是又奢侈地为自己添置了一把吉他。王旭经常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对着录音机唱歌,然后再慢慢审视自己的“山寨唱片”,寻找不足之处。
凡是王旭听过的歌曲,不用几分钟就能原汁原味地唱出来,引得一帮年轻人都到他那儿听歌。他到哪里,哪里人气就旺,王旭唱歌的实力逐渐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可。然而,摆在王旭面前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却让王旭的家人犯了愁。王旭的粉丝虽然不少,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
按说王旭长相不错,就是家里条件差了点,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找对象也不难。可是,要真给老大不小的王旭介绍对象时,姑娘们都退缩了。那些姑娘都担心,王旭整天这样不务正业地到处唱歌,能给未来的妻子带来安定和幸福吗?!那个时候,王旭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尽管这样,王旭还是没有放弃自己唱歌的爱好。
后来,一位亲友为王旭介绍了一个同是农场工人的姑娘。但对方和王旭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就分手了。分手的理由如家人担心的一样,说他不务正业,就知道唱歌,怕以后在一起没好日子过。
就在王旭对未来感到迷茫时,最终获得了一个姑娘的欣赏,她就是苗兰芝。苗兰芝并不觉得王旭喜欢唱歌是不务正业,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决定要嫁给王旭。
四处漂泊将梦想“埋在春天里”
1986年,王旭和苗兰芝结婚了。然而,生活的压力并没有让王旭放弃唱歌。成家之后,王旭已经不能再像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地过活,一家人都等着王旭挣钱回来养活,但王旭依然没有把心思都用在立业上。王旭依然做着自己的歌星梦,期待有一天能站在舞台上尽情地唱歌。周围的人都笑话王旭还在做着青,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龄了。好在苗兰芝非常理解王旭,她从来没有让王旭放弃唱歌,好好赚钱养家。一直以来,苗兰芝都非常支持王旭。每当王旭唱歌时,苗兰芝甚至会停下手里的活,静静地听他歌唱,偶尔还会力所能及地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刚开始,王旭和苗兰芝还能勉强度日。1988年5月,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一家人都欢喜不已,也期待着小生命的到来,希望孩子能够激起王旭做父亲的责任,把这个家撑起来。然而,当时正赶上一家歌舞团来农场招演员,王旭听说以后,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决定试试运气。而试的前一天晚上,王旭整夜未眠,他向苗兰芝静静地讲述着自己这些年来的努力和对音乐的热爱。就这样,在家人的反对和苗兰芝的支持下,王旭走进了歌舞团。苗兰芝知道,王旭热爱音乐的程度就像自己爱他一样,也愿意帮助王旭实现他心中的梦想。
然而,虽然王旭靠自己的实力顺利进入了歌舞团,但他在歌舞团的日子并不如意。王旭经常随歌舞团四处卖唱,但是因为当时的经济条件有限,很多人对于这种奢侈的消费还不能接受。就这样,转眼两年过去了,歌舞团并没有给王旭带来多少经济收益,他在外面的生活经常是入不敷出,更不用提补贴家里了。
王旭一直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闯出一片天地,然后带着妻子和儿子到城市里生活。然而,事与愿违,两年过去了,一家人的生活越来越艰难。1990年秋收时,当王旭回到家里,忽然发现周围的人都已经住上了小洋楼,而妻子和儿子还挤在不蔽风雨的土屋里时,王旭偷偷地抹着眼泪,他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挣到一笔钱,让妻子和儿子过上好日子。
王旭没有再回到歌舞团,而是选择与妻子在家里承包农场种果树。看到王旭的改变,苗兰芝非常高兴,她觉得属于他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几场暴雨和大风的蹂躏下,王旭和苗兰芝承包的果园里,果树死了一大半。王旭并没有因此气绥,种果树不行,他又改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但不幸又一次地降临在他们身上,他们遭遇了劣质种子。让王旭赔得血本无归。
1993年,王旭和苗兰芝的小儿子出生了,在喜悦之中,又再次加重了王旭的负担。那些日子里,王旭看着妻子和儿子,决定到新疆打工挣钱养家。虽然新疆那边的薪水高一点,但是生活条件却非常艰苦。尤其用水是个大问题,有时两个月不能洗一次澡,但王旭坚持了下来。在新疆打工的几年里,王旭做过搬运工,去建筑工地当过小工,只要能挣钱,脏活儿累活儿都干过。
3年后,王旭回到了家乡。之后,他和妻子靠做一些小买卖维持生计。那段日子里,两个孩子都等着用钱,王旭几乎没有时间再去唱歌,只是为了释放压力,他偶尔也会在民房里哼上几段。那时,摆在王旭面前最现实的问题便是生计,让妻子和两个儿子过上好日子成为了他的首要重任。
这样安稳的日子过了两年,安定的生活虽然幸福,却没能攒下什么积蓄,王旭的心里开始痒痒了,想趁着自己年轻,再出去闯一闯。有了这个想法后,王旭便跟妻子苗兰芝商量。起初苗兰芝并不同意,她觉得两个人好不容易在一起了,不想再分开。王旭觉得苗兰芝说的也有道理,但是却怎么也按捺不住出去打工的想法。苗兰芝似乎看透了丈夫的心,她最终决定让王旭出去闯一闯,说不定这一次真能闯出什么名堂呢。
“我能看出来你现在过得并不快乐,家里的负担重,也让你力不从心。以前不让你出去打工,是觉得在外面打工太辛苦,你在家里我还能照顾你。现在我想通了,你还是出去打工吧,说不定这一次就能成功了!”一天晚饭后,苗兰芝意外答应让王旭外出打工。
听着妻子意味深长的话,王旭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王旭知道,苗兰芝都是为了自己好,自己现在因为搁浅了唱歌,忽然觉得生活没有了乐趣。这小小的农场已经承载不了他高远的志向,他该走出去,走到更广阔的天地中去。
2000年秋收后,苗兰芝为王旭打点好行囊,开始了第一次北漂生活。相比较之前打工的地方,北京可以说是最繁华的一个都市。当时选择去北京打工,不仅仅是因为北京的机会多,还因为王旭从电视上看到很多明星都有北漂的经历,这不禁也让他产生了北漂的念想。在打工挣钱之余,王旭依然怀有自己的明星梦。
初来北京,王旭和老乡租住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好在经一位亲戚介绍,他找到了为一家企业烧锅炉的工作,每个月工资500元。锅炉工要24小时值班,只能在锅炉水烧开后的间隙打个盹儿,枯燥乏味。为了排解工作中的压抑情绪,王旭高兴或烦恼时,总会对着锅炉大声唱歌。但好景不长,后来企业倒闭了,王旭又失业了。为了生存,王旭又相继卖过水果,摆过煎饼摊。
后来,王旭在一家医药公司找到了做库管的工作。一位寝友见他喜欢唱歌,送给他一把吉他。从此,王旭每当闲下来时就为寝友们唱歌。后来在一位寝友的建议下,他决定到酒吧唱歌。可酒吧要求他晚上7点至8点演唱,但库管的工作要6点才能下班。就这样,连续迟到几次后,王旭只好放弃了这个与梦想近在咫尺的工作。
无意中的“怒放”让梦想飞扬
2003年的一天,王旭在经过一条地下通道时,被一阵歌声吸引住了。王旭不由自主地循声走去,发现是一个艺人正在地下通道现场卖唱。那个艺人站在过道边,倚着墙,手里弹着吉他,在他前面放着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元、五元不等的零钱,不时有过往的路人往盒子里扔钱。王旭听得聚精会神,在他停留的一个小时里,就有十多位路人往盒子里扔钱。忽然,王旭萌发了自己卖唱的念头。“我歌唱得不错,而且我也有吉他,下班后也有时间,何乐而不为呢?!”想到这里,王旭觉得自己似乎总算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起初,王旭觉得出去卖唱,脸面上有些挂不住,他没有告诉自己的同乡,而是独自一人偷偷地准备着。终于,王旭经过精心准备,来到离租住房子较远的一个地下通道,开始了自己的卖唱生涯。虽然王旭做好了充足准备,但是当他第一次站在陌生街头对着许多不熟悉的异样眼光唱歌,还是难免怯场。好在王旭的唱功确实不错,引来了周围的观众阵阵喝彩声。看着人们往自己的盒子里投钱。王旭心里激动不已。晚上十一点,王旭回到了租住的屋里,数了数第一天的战果,竟然有五十多元钱。王旭没想到自己的爱好,竟然有一天也能如此轻松地换来真金白银。
就这样,王旭每天下班后,拿着吉他就往附近的地下通道赶。然而,卖唱的经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候观众不经意的举动,让王旭感觉受到了莫大的屈辱。有时候观众盒着一毛钱,像练习瞄准一样,往他跟前的盒子里投。还有一次,王旭让围观的人点歌,有一位观众点了首《恰似你的温柔》,谁知道一个醉汉上来,立马就掐着他的脖子,嘴里说着“我掐死你的温柔”,弄得王旭尴尬不已。虽然经历了各种坎坷甚至玩弄,但是一想到家里的妻子和儿子,王旭依然坚持了下来。
2005年秋天。在一次卖唱中,王旭在复兴门的一个地下通道认识了同样在那里卖唱的刘刚。刘刚29岁,黑龙江人,或许是两人比较投缘,对于这种抢地盘的行为刘刚并没反感,当行人稀少后,两人竟像老朋友一样相互攀谈起来。由于彼此都很欣赏对方,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了朋友。后来,志同道合的他们干脆决定聚在一起卖唱。
转眼到了2010年8月下旬,王旭和刘刚及几个老乡在刘刚租住的房子里聚会,在酒足饭饱之后,王旭和刘刚便光着膀子唱开了。有一个老乡觉得他们歌唱得非常好,于是就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王旭和刘刚合唱《春天里》的画面,后来将这段视频传到了优酷网上。让大家没想到的是,那段视频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
凌乱不堪的房间,沙哑的嗓音,尽管没有华丽的演唱技巧,却一时感动千万人,视频也速在网上传播开来。视频里光着膀子的王旭和刘刚一下子成为了名人。当王旭得知视频被传上网络后,因为考虑到当时糟糕的形象等因素,赶紧跑到网吧去删除视频,可由于转发众多,删也删不过来了。也正是因为王旭和刘刚真实的农民工身份,让他们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甚至得到了蔡卓妍、王小骞等名人的力荐。后来,王旭和刘刚经朋友建议,组成了“旭日阳刚”组合。
2010年11月6日,“旭日阳刚”参加了央视《星光大道》节目。他们在舞台上依然熟悉地唱着《春天里》,感动得现场观众潸然泪下。他们说这首歌就是在唱他们自己。最后,“旭日阳刚”顺利夺得《星光大道》周冠军奖。
11月7日,湖南省委书记在主持省委常委中心组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进行集中学习时,称自己被互联网上“旭日阳刚”演唱的《春天里》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和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座谈时,向他们力荐这首歌。
等到沈墨苏挎上包怒气冲冲地站在隔壁包厢门口时,她看见一个剃着俗气平头穿着宝石蓝运动衫的大男孩举着麦站在那颇有几分陶醉地低声吟唱《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缠绵悱恻得让人直掉鸡皮疙瘩。
沈墨苏承认自己有些犯傻了,她本来是打算披个“母夜叉”的马甲狠狠地对着男孩骂上几句,怎么这么没素质,唱歌竟然不知道关门,但是她除了站在门外静静地将整首歌听完之外什么也没做。然后她突然想起自己曾见过这个男孩,几天前的植物园里沈墨苏用相机捕捉着广玉兰、繁缕、樱花、鸳鸯茉莉,镜头一转就看见不远处的泡桐树下有两个男人在争执,穿蓝色衣服的平头男孩狠狠地给了对方几记左勾拳。
一曲结束后,沈墨苏提了提肩上的小背包,伸出手将门轻轻地关上。
一个人的KTV,两个小时的时间,情侣包厢,免费。沈墨苏到底是明白了天上有时的确会掉馅饼,例如情人节她携姜唐踩着小碎步逛街享受两人世界的时候,便有人十分殷勤地向他们发放了两张免费的情侣K歌券。只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是落了灰就是没馅,因为这里无论是装潢还是隔音设施都拙劣到让人沮丧得想哭。
春雨绵密地下着,沈墨苏撑起了墨堇色的雨伞,终于泪流满面。失恋第十五日,K歌券明日到期,姜唐的那一张还没有使用。
2.两颗撞伤的小宇宙
沈墨苏是淋着雨回到家的,在路上她主动将自己的伞让给了一个孱弱的老伯伯,与伟大、高尚皆无关,只是与其毫无价值的丢弃不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在用掉那张免费K歌券之后也就只有这把伞还带有姜唐的印记,热恋的时候姜唐请专门的设计师在伞柄镌刻了两人名字的缩写――J.SH。一切都彷如昨日,一切都近在眼前,一切也不过是谎言。
2006年,沈墨苏大学刚毕业,在一家外语培训机构里当德语助教,姜唐比自己先到一个月,他的身份是学生。
沈墨苏知道她的学生们是身价不菲的,不是外企的高层便是有前途的小白领,学习非英语之外的语言大多是为自己以后或即将到来的升迁做准备,通过一年或半年的学习只要通过考试便可拿到相应的证书。沈墨苏是第一次当老师,但她的学生们可不是第一次做学生。这么一个外表柔弱的年轻小女孩想要镇得住讲台下比自己大的学生几乎是不可能。他们会挑剔沈墨苏过于土气的装扮,会调侃她至今的单身状态,没有恶意却足以让涉世未深的她羞赧地钻进地洞。
姜唐对沈墨苏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小老师,你怎么会那么容易脸红,而且还红得很漂亮。”那是秋天美丽的雨季里,沈墨苏顶着书在细雨中奔跑,身后接连响起好几声汽车喇叭声,沈墨苏略有迟疑却没有回头,车子很快就驶到她的身边,通过玻璃,驾驶室里的姜唐微笑得像雨后彩虹,是迷离的倾城。
沈墨苏觉得自己就在那个微笑后爱上他的,他邀请她坐上自己的车,然后送她回家。一路上两人的话并不多,却句句勒骨,待翌日在课堂上不经意地四目交汇时,沈墨苏知道一切都无须多言了。
在整个学习的过程中,沈墨苏倾尽所能的帮助姜唐,但是当这种帮助放在考试上那么它的直接后果就是被开除。沈墨苏最后到办公室收拾物件是自己搭公车去的,她一直不肯承认的是姜唐对她的接近仅仅是为了分数,她为他们的分手找了许许多多的理由,却发现每一个理由到最后都只能溃不成军。
3.三条失窃的DIY珍珠项链
失了业的沈墨苏立刻潦倒起来,有谁会雇用一个有案底的“坏老师”呢,再加上经济危机失业率增大,想找到对口的德语专业的工作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于是,在汉口路,每天暮色四合的时候便多了一个背着大布包就像背着蜗牛壳的女孩,她会在路口边的大梧桐树下支张小台子依次摆开自己出售的商品,都是一些制作十分精巧的DIY珍珠项链。
人们发现这个女孩从不拿着喇叭扯着嗓门叫卖,更不会伸手将顾客硬拉到自己的摊位前,她对于自己的商品只有一句介绍词:来自垦丁的珍珠,纯手工制作。即便如此的不善经营,沈墨苏的露天小铺还是靠着优质的商品和最好的服务态度赚取了最高的人气,生意日见红火起来。她想着等到存到一定数目的钱便可以租个小门面安定下来,那时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去台湾垦丁,因为那里除了有最旖旎的风景,更是自己所用珍珠的原产地。
在七夕节到来之前,沈墨苏很用心地设计出几个新的款式,等到节日那天便将它们放在最瞩目的地方,她相信一定可以卖得很好。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没到七夕便有三条事先做好的项链已经不见了。沈墨苏将自己的大布包翻了个底朝天,又在小铺周围来来回回转了N圈,终究还是没有发现项链的行踪。
她只能选择报警。
晚上10点,值夜班的警察叫张言铭,在做过了笔录之后他陪着沈墨苏在附近仔细地找寻了好几遍仍旧无果,告别之前沈墨苏一再要求张言铭把私人手机号码给自己,她的理由是:“我必须时刻督促你的工作,也就是我的‘钱’途。”
其实沈墨苏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总不能仗着之前看过人家打架,听过人家“狼嚎”就自来熟吧,怎么说顶着一个俗气平头的张言铭也是警察啊。
4.四条腿的水生动物
警界新人张言铭对于珍珠项链丢失一案一直毫无头绪,沈墨苏后来给他发信息:项链找不到,做个朋友总是好的。
为了聊表歉意,张言铭从沈墨苏那儿买了一条珍珠项链准备送给自己的妈妈,沈墨苏另外免费附赠了一个小巧的珍珠戒指,告诉他:“这个送给你女朋友吧。”
“我还没女朋友呢。”张言铭老实应道。
“那得赶紧找。”
圣诞节的时候,沈墨苏的小门面终于租了下来,然后便是繁琐的室内装修,沈墨苏倔强而偏执地自己一个人动起手来,毕竟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想要怎样的装修风格。每每张言铭巡逻到汉口路总喜欢朝着这个系着围裙浑身沾染涂料的女生望上几眼,还有比她更笨又顽固的人么?终于在听闻沈苏墨刷墙不慎摔下来之后张言铭义不容辞地接手了剩下的全部工作。
开业的那天张言铭负责剪彩。沈墨苏给小店取的名字是――她在垦丁,天气晴。
三个月后,沈墨苏如愿来到了梦中多次萦回的垦丁,除了一些必备的行李和信用卡之外,她还带了一个名叫张言铭的四条腿的水生动物。关于这一点,她也是在垦丁的浮潜时才发现。
在垦丁的第五天,张言铭提议去浮潜,于是他们在领了潜水镜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浮潜区。沈墨苏一路慢慢地游曳观赏着,灰色的海底耸立着数米高的珊瑚礁,上面布满了各种海草、珊瑚和海葵。珊瑚上有很多巧妙躲在贝壳里的寄居蟹,而橘红色的海葵宛如一丛丛盛开在原野的秋菊,那些各类色彩鲜艳的鱼群近在身边。
沈墨苏一直不敢游的太远,张言铭见状在水中将自己手伸给她,两人便这样牵着手一起在海水中遨游,或疾或慢,或蜿蜒或径直,张言铭无疑在水中成了主导,他熟稔的潜水技术仿佛与水生动物融为一体。这真的是一段非常奇妙的履历,只是沈墨苏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与张言铭的第一次牵手竟然是在大海里。
当垦丁的大部分旅游景点:后壁湖港、关山夕照、南湾沙滩、鹅銮鼻公园以及白沙都留下了两人或深或浅的脚印之后,沈墨苏终于想起此行最大的任务――订购珍珠。
5.五家沈氏珍珠连锁店
牛年到来的时候,沈墨苏的生意越来越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已经陆续开了五家连锁店,制造着从珍珠项链到珍珠戒指、珍珠手链、珍珠耳坠、珍珠脚链一系列的珍珠饰品,即便是如此繁重而庞大的工作量,沈墨苏还是没有使用机器生产,坚持DIY主义不动摇,而她最得力的助手莫过于男友张言铭。
2009年的七夕节,张言铭将之前沈墨苏送给他“女朋友”的珍珠戒指又重新戴在了沈墨苏的手中,尺寸刚好,契合无缝。或许沈墨苏在第一次送他的时候便已经想到这戒指到底还是要回到自己手中的吧,谁知道呢?只是――
据说,沈墨苏的许多灵感都是来自男朋友。
但就是这个男人,在贝嘉突如其来遭遇危险的时候把她拉到了身后,而陪在身边的何其,面容失色,手指颤颤地拨电话。
找麻烦的是几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欧路和他们扭打在了一起。
那个夜晚,贝嘉好好地和何其牵了手走在路边,不知怎么会有人挡在了前面。也没有看到欧路怎么来的,何其把电话打通的时候欧路的脸上已经流血了,然后那些孩子飞快跑掉,警车呼啸而来……欧路用手梳理了一下乱乱的发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贝嘉在他上车的时候大声地问:“你是谁?”
“欧路。”他用衣袖擦去腮边一丝血迹,关闭车门前对贝嘉说,“离开那个只会打电话的男人……”
警车在身边停下来,贝嘉看到何其已经恢复了坐在写字间时的镇定和温文尔雅。
何其说:“贝嘉你没事吧?”走过来伸出手环住贝嘉的身体。
贝嘉推开了他,一直很喜欢这个男人的儒雅,他们在一起整整三年,可陌生的感觉却在一瞬间过来了,好像从来就不曾熟悉,没有牵过手,没有拥抱和亲吻,只是和他在一条走错了的路上擦肩……这时,贝嘉看到又一辆出租车从远处滑过来,空车的标志。
伸手招停。贝嘉转头对何其说:“对不起,我不能再和你走下去了。”
-2-
那天后贝嘉开始在不算太大的城市里寻找欧路的身影。
这些年,贝嘉好像一直生活在有机玻璃瓶中:5岁开始学钢琴跳舞蹈,然后学画画和外语,父母并没有太多太多的钱,却让她接受了一个女孩子最完善最严谨的教育。长大后的她美丽优雅,出入城市最高的写字楼,被受过高等教育有优越社会地位的男人追逐,然后遇见何其……习惯了这种生活,也以为一成不变,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秋天在贝嘉的找寻中慢慢过去。
那天下午,在一个偶然经过的公交车站旁,贝嘉忽然看到了那个始终不肯放弃的身影。
欧路在站牌下等车,单薄的灰色外套在风里摇摆。贝嘉跑到欧路身边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地驶过来。
“欧路!”贝嘉在欧路抬腿迈上车门的时候大声喊了他的名字,然后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好像这个声音已经在心底藏了20年之久。
欧路转回身来,看到贝嘉,落下抬起的腿。
-3-
贝嘉和欧路坐在不远的酒吧中聊天时,暮色笼罩了城市。欧路要了啤酒,面对妆容精致、穿了精致套装的贝嘉,没有丝毫的紧张和不适。
欧路在一家私人企业开车。“兼做他的私人保镖。”他说,“因为我是从小打架打出来的。不过已经很久没有打过了,从上次到现在。”
贝嘉就笑了,欧路是书上描写过的那种典型的在街道长大的孩子:倔强不怕事,书读得很少,小小的年纪就在社会上混,生活在社会底层,却有着致命的骄傲和自尊心。
冬天开始的时候,贝嘉被这样一个男人诱惑,他离她太远了,在感情中,距离是最致命的诱惑,贝嘉知道,却抗拒不掉。欧路说:“不要靠近我,不要喜欢我更不要爱上我。”欧路的拒绝很清楚,但贝嘉越发像飞蛾在空洞的生命里看到火――贝嘉扑向欧路,所有的理智化为零。
她非要和他在一起不可。
几天后的晚上。贝嘉固执地跟去了欧路的住处,在肮脏凌乱的屋子里。欧路赶不走她,后来赌气一般,他开始沉默地在昏暗的光线里撕扯贝嘉的衣衫,阴郁的目光停留在贝嘉脸上,欧路说:“你拒绝还来得及。”
贝嘉嗅到逼近的欧路的身体散发出的陌生而充满诱惑的味道,慢慢闭上了眼睛。
突然的疼痛和持续而来的沉迷,让贝嘉沦陷在那个寒冷的夜和欧路寒冷的身体中。
-4-
很长的时间,身体一点点复苏过来,欧路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下去一口,低下头来问贝嘉:“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喜欢。”贝嘉的手指在欧路棕色的肌肤间游走,仿佛不是从前的自己了,躺在这个男人身边的女子。原来这个始终没有碰触的世界真的很好,生命自由而放纵。她着迷了。
欧路捉住了贝嘉的手指:“你要想清楚,在我身边,也许你没有退路。”
贝嘉笑了,欧路的世界引渡了贝嘉始终隐藏在心底的叛逆。她心甘情愿。
于是冬天最后的日子贝嘉从家里搬出来和欧路住在了一起,为此,贝嘉众叛亲离,没有一个人能够接受欧路,贝嘉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劝告。
欧路不动声色地在一旁看着贝嘉在她的生活里和那么多的人抗争。他让贝嘉一切的行为全部自愿,但他并没有因为贝嘉真实的介入做丝毫改变,依旧穿脏的牛仔裤,抽很多烟,在寒冷的晚上喝冰冻啤酒。欧路贪恋寒冷的感觉让贝嘉沉醉,她喜欢他的身体,原始的欲望和气息,还有每天晚上用手指轻轻覆过贝嘉的眼睛,说:晚安,贝嘉。
贝嘉就会很快睡过去,连梦都没有。那晚不知为什么忽然在午夜醒来时,看到欧路并没有睡,独自在黑暗中抽烟。贝嘉坐起来,靠在欧路的肩上,欧路抱住贝嘉,忽然说:“贝嘉,不要离开我。”
声音竟然异样,贝嘉伸出手,触到欧路脸上湿湿的一片,有什么在寂静的夜里缓缓坍塌下来,欧路所有的一切,掩盖不了午夜梦回时内心的脆弱。
“我不会。”贝嘉把欧路紧紧拥在怀中。
-5-
从此,贝嘉从一种生活进入到另一种,每天走出写字楼换下利落的衣装,和欧路挤高峰时期的公交车,坐在风沙飞扬的大排档吃烤肉,对着水龙头洗衣服。欧路的小屋怎么样都无法整洁,他厌倦整洁和有序,喜欢把很多东西堆积在地板上,包括衣服。
只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像一个好奇的孩子拼命地要做一个没有做过的游戏,终于投入进去,才发现其实无法适应它的规则。那天,当欧路又一次旁若无人地在街中拥吻贝嘉的时候,贝嘉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无法忍受的粗糙,欧路头发凌乱,手指有淡淡污渍。
下意识地,贝嘉转头躲避了欧路的唇。
空气有瞬间的凝固。
那天晚上贝嘉拒绝欧路的身体,第一次拒绝,贝嘉说:“我累了。”
“贝嘉,晚安。”欧路放开贝嘉,点上烟,依然说了那句话。
像沙堡的小漏洞,先是一点,后来是一大片一大片地倒塌。贝嘉忽然开始想念曾经的生活,想念优雅想念从容想念音乐和咖啡。欧路依然如故,粗糙、散漫、无所顾忌……
贝嘉终于知道自己错了。爱上何其是一个错,爱上欧路是另一个错,而这样的错一旦发觉,就没有了回头的机会。当贝嘉再一次拒绝欧路的时候两个人开始了第一次争执,最后贝嘉渐渐丧失了气力,欧路的手穿过贝嘉光洁的身体时,她放弃了抗拒,眼泪在张开的眼睛中滑了下来。
欧路停下来,放开贝嘉,跳下床来光着脚站在窗口前点了一支烟。
“欧路……”
“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欧路猛然回头,眼光直直地逼向贝嘉。
“可是我们的生活真的太远了,我跨不过中间的距离。”
“它原本就存在,你是知道的,我告诉过你我不是同一种人,可是你说你不在乎。”
“我错了。”贝嘉拉过被子隔开了欧路的视线。不是他的错,是她,他始终很清醒,在爱之前,一遍遍地问了。
欧路忽然奔过来拉开贝嘉的手:“我可以改,我以后不再抽烟喝酒打架了,我好好工作,我让你过好一些的生活,我……”
贝嘉慢慢摇了摇头,那不是根源,根源是鱼要生活在水中而飞鸟需要的是天空。飞鸟飞过水面时以为自己爱上了鱼,可是在鱼的世界,它却无法呼吸和生存。欧路不会懂。看着面前的男人一瞬间的溃败和无助,贝嘉的心收缩着痛起来,是她伤到他了,原本他会在属于他自己的生活中很平静地过下来。
但是不能够再继续了,除了心疼,贝嘉已经没有办法再给予一丁点的爱。
欧路同意分手。
-6-
答应了最后一晚留在欧路身边,意外地,那天下午贝嘉看到欧路剪了整齐的平头,穿了西装的样子,很陌生的整洁。
欧路的手中拿了一束马蹄莲,还有贝嘉曾经一直用的香水,也许会花掉他一个月的薪水。贝嘉笑了一下,有些苦涩,自己的包里有两条香烟,这或许是最后他们唯一能够给予对方的。
欧路的小屋前所未有的明朗,白色的桌布和床单散发着棉布干净的气味。
初冬的夜晚早早地来了,点亮灯光,欧路站到贝嘉面前:“让我看看你。”
贝嘉抬起头来,额前的发被欧路的手指一点点拂开。
欧路抱住贝嘉:“真的不能够再和我一起了?”
贝嘉低下头。
欧路自嘲地笑了笑:“说好了不再说的。”然后他转回身把红酒倒在了玻璃杯中,“说好了这次只是你陪我喝酒。”
贝嘉把酒杯递到唇边:“我陪你喝酒。”
一瓶酒慢慢透底的时候,贝嘉感到了眩晕,欧路的脸在灯光下有些恍惚,放下杯子,贝嘉走过去抱着欧路:“再要我一次吧,欧路,是我对不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