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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领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新会计准则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使会计准则更具趋同性,减少了中国投资人了解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境外投资人了解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消除了相互之间理解会计政策与会计信息的隔阂,必将促进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具体反映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准则方面的变化
(一)对基本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及财务报告目标的修改。首先是对适用范围的修改,原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其适用范围包括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新准则调整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次是对于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原准则对会计目标的规定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新准则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对基本会计准则依据会计基本原则的修改。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公允价值应用是新会计准则修改的重点。新准则体系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客观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在本质上是强调对资产客观价值的计量。公允价值会计的真正创意有两点:一是资产计价必须坚持客观价值计量,价格要能真正反映资产客观价值;二是资产计价必须立足于现在时点,坚持动态的反映观。公允价值会计是会计反映从静止观点向运动观点转变的开始,是科学的会计反映观的开始。公允价值的运用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加有助于其决策的信息。
二、具体准则方面的变化
(一)《存货》准则的调整。新准则中,取消了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主要考虑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同时新准则规定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也就是某些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二)《资产减值》准则的调整。按照新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一些以前年度通过计提跌价准备来操纵利润的公司,以及迫切需要通过转回跌价准备来达到某些经济指标的公司,很可能会在新旧准则交替的一年空白期内,集中于2005年、2006年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将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
(三)《债务重组》准则的调整。新的《债务重组》准则重新界定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定义中强调了“让步”的概念,新准则明确了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对获得债务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和损失。债务重组的结果计入当期损益,原《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债务重组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债务重组收益则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改变了这种做法,将债务重组收益和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而原准则规定采用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时,采用账面价值计量。
(四)《所得税》准则的调整。目前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方法只有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是,新准则将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将改变所有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并导致净利润的改变。
新准则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原来的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或负债的时候,除了在会计上根据付出价值确认资产的入账价值之外,还需要同时确认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并将差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每个会计期末,根据资产或负债的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来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再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来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五)无形资产准则的调整。新准则修订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正了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不再区分可否辨认,也排除了商誉。取消了原准则中第10条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对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对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但是对于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允许资本化。增加了有关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
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一)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调整。新准则中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大类,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企业合并的披露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公允价值是指资产方与负债方这两方自愿地根据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资产来往来进行债务清偿的总金额,从本质上来看,公允价值是市场对资产方和负债方这两方所产生的负债价值或者资产价值的肯定。新会计准则规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来进行会计核算,可以反映企业还债能力、经营能力和承担风险能力的准确性,根据公允价值得出的信息,是经济决策主体的重要参考,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全面性。
(二)规定资产增值不允许转回
新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做出了如下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就不允许转回。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对会计质量的提高做出巨大贡献,有效减少公司任意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再为了规避风险,将之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行为。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不允许转回,迫使上市公司谨慎处理资产减值确认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决策的相关性,有效遏止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损失来操纵市场的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跟市场定价的相关性。
(三)债务重组发生变化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相比,对于债务重组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的益损均计入到当期损益,利用公允价值来计算用于偿债的资产。新会计准则在债务的核算和计量中,引入公允价值,提高了债权人在进行债务重组中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除此之外,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利得规定的变化,对债务重组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了新会计准则的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
二、对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建议与对策
(一)严格采取财务报告的形式
新会计准则的核心在于采取了财务报告的形式,因此,为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要采取财务报告的形式,提升会计质量信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起到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带头作用,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对新会计准则有高度的重视。
(二)做好新会计准则的理论宣传
在新会计准则的普及与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做好新会计准则的理论宣传,为新会计准则的执行者提供规范详细的指导,促进企业和投资者在具体准则的执行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新会计准则。除此之外,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三)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在资本市场中,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与否对资本市场有效性来说至关重要,同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质量又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脱不开关系。因此,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质量,应该建立并完善披露信息机制,制定完善的规范标准与审核制度,建立起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双管齐下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四)进一步完善新会计准则制定原则的协调关系
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为可靠性与相关性。新会计准则同时保留了这两个特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是既统一又矛盾的关系,要想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这两个特征之间的协调关系,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加大对相关性的重视程度,强调会计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价值相关性作用,放缓对会计实务的规范力度,让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能够均衡发展,从而达到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作用。
[论文摘 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由于我国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只有准确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准则与原1+16项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相比,更强调公允价值,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本文试通过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系统介绍新准则的重大变化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的客观形势
1.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与经济国际化协调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2.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二)国内的实际状况
1.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内容上的重大变化
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广泛遵循的原则,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3)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4)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5)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6)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7)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8)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9)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10)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的融合
随着新会计准则新税制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做帐做好帐,不仅要遵守好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税制改制要求的条条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把各种准则与制度融会贯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实现税企筹划。所谓税企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它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或节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作为新型的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做好税企筹划。这不仅是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目前企业进行避税筹划活动的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现象:⑴由于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试图“合理避税”而进行偷漏逃税,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这种情况已严重地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税的及时、足额的入库;⑵没有理论支撑的盲目的减轻税负。这种情况并不利于企业从全局着眼进行系统策划,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升。以上两种情况都应是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税企筹划时所应避开的。中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而且还要当好一位税企筹划大师。真正把税企筹划落到实处,尽力争取税收政策的倾斜和照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更好的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减少涉税风险,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 财务会计 新会计准则 医院
一、目前《医会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完成,每一家医院都根据我国的《医会制度》为根据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对医院内部相关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在实现对医院内部再生产的同时对相关的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绝大部分的医院相关的会计工作也实现了现代化以及现代化;个别大型医院还对总会计师责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践行,使得会计工作逐渐向现代化以及规范化靠拢。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会计制度中还有很多的纰漏以及不足。
(一)医院坏账准备相关的提取并不完善
医院的坏账准备会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30%。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也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
(二)虚假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在医院对《医会制度》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方面并不依照折旧金计算。在医院的资产负债记录表上,对于固定资产项目数额的记录只是记录为原数额,并没有进行有效地折旧处理,使得实际资产数额与财务报表上的记录之间存在较大的出入。
(三)并不能将无形资产有效的资本化
对于医疗行业而言,其本身就是高风险以及高技术的行业,对于其无形资产而言,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医院为了实现对自身发展需求最大的适应,一定会开展一部分有极大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需要的费用支出较大,如果不能将其有效的资本化,将其有效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那么对于后期开展的财务考核结果以及收支结余而言,将产生极大的不真实。
二、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下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办医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会计总是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大环境而存在,具有发展性、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特点。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制度理论及相关体系产生了巨大冲击,为日益扩大的医院经济活动提供了有用的计量和确认方法,因此,借鉴新会计准则完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院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实现不同类型的医院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方面的趋同性势在必行。同时,根据新会计准则,借鉴国际通用报表体系,对医院的净资产科目、财务报告的列报等内容进行表述和修订,使各类医院发生相同或相似的交易及事项达到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三、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对医院财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对医院内部无形资产的核算
对于医院而言,其无形资产的涵盖范围以及涉及面非常的广阔,并且绝大多数属于精神财产以及知识财产。比如每一家医院的临床研究结果、医院本身的社会形象或者是医院医疗信誉等等,所以,笔者建议医院在统计负债表中可以增加无形资产这一个项目,实现对医院资产实际情况的完整反映,使得医院的资产信息全面化,并且可以很好的切合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应该对医院实际的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核算,并且合理的确认,同时可以按照每一个时间段进行平均摊销,在记录是,可以归纳到对外医疗服务的成本项目中。
(二)做好提取坏账的准备
对于医院而言,其坏账主要便是与应收取医疗款项有管理,正是因为这样,在进行提取坏账的准备过程中不能将病人的医药费款项包括其中,必须以:应收取医疗款项+应该收取的在院病人应付医药费-预取的医疗费款项+其他类型的应收取款项作为整个坏账准备条件下的提取技术。针对某些并不能有效回收但是数额又相对较大的坏账而言,在对当前收支平衡不造成任何的影响的情况下,直接在支出中进行相关的数额冲销。
(三)对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方法进行有效的完善
在新的《中国企业会计办公准则》中,并且将以可以对固定基金账户进行取消,增设一条累积这就账户条款,在医院资产的负债表中可以作为医院实际固定资产相关的备抵科目,使得医院本身的会计报表可以对医院的净资产、收支结余以及资产进行有效、真实的反映。根据我国目前所实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而言,从实际来讲,医院对一些已经淘汰的设备或者是毫无价值的存货都必须确认为资产项目中的一项,正因为这一条使得企业财务报表与实际资产数量并不符合,而对于企业而言,使其提供的财务相关的信息也毫无可靠性与真实性可言。笔者建议此处可以参照我国《固定资产》中相关的规定,在医院财报表“固定资产”项目下在进行“企业固定资产维修资金”子项目。并且对医院病房、设备维护等所需要的资金进行核算,同时对固定资产专修所造成增加的价值进行可靠的反映,实现对资产价值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的保障。
参考文献:
计量是会计的一个基本和核心环节,美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教授在1979年出版的《会计计量理论》中提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会计计量是指在一定的计量尺度下,选择合理的计量属性,对计量客体进行的价值计量。会计计量的构成包括:计量尺度和计量属性。在会计的理论和实务上,除非一个国家或地区发生恶性通货膨胀,计量尺度都是该国家或地区的名义货币。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它对会计信息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计量的重要问题上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其核心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并用的会计计量模式。本文就计量属性的选择及应用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对多种计量属性的评述
所谓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客体的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我国财政部为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于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38个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自2007年l月l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基本准则第9章——会计计量中明确了会计计量属性包括:
第一,历史成本。新准则规定,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等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收到的款项或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因此,不论是资产或是负债,两者强调的都是交易成交时发生的金额。其中,资产的历史成本计量强调的是资产购置时支付或付出的金额,而负债的历史成本计量强调的是现时义务或预期支付金额。所以,历史成本的本质特征:一是历史成本的计量时点是交易发生时,金额是交易成交时的市场价格或交换价格;二是历史成本属于过去的成交价格,一经入账,此后不必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第二,重置成本。新准则规定,在重置成本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因此,以重置成本进行计量时,对资产或负债的计量依据是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发生而形成的资产或负债的现在虚拟交易价格。如果企业没有适用的现时牌价,则需要利用资产的价格指数并通过估价方法做出近似的现时重置成本来计量。重置成本遵循的是实物资本保全的概念,强调的是现在购买或偿付。
第三,可变现净值。新准则规定,在可变现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强调的是可变现,是指预期脱手价值,而不是预期售价或合同价,并且在计量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预期现金流入或将要支付的现金流出时,它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第四,现值。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方法折合成的当前价值,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价值的当前估计。新准则规定,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因此,现值计量的本质特征:从时点上说,是指未来时,即基于未来;从金额上说,是未来某一时点某一事项在当前的一种估计金额。
第五,公允价值。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从上述定义可以概括出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特征:一是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二是交易双方平等、自愿、熟悉情况是构成公允价值的3大要件;三是公允价值立足的是当前的交易。
二、不同计量属性的应用
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企业的经济真实,是可靠地记录并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主要是财务活动)的历史”,它“应反映一个企业经济活动和真实历史”。财务会计反映历史的这个本质特征决定了会计计量的历史成本特性(即提供过去的市场交换价格信息),历史成本计量是会计计量的基础。“企业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这一原则在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中都有充分的体现。这说明,在会计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计量仍是基础。在保证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可靠地计量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选择多种的计量属性,因而历史成本计量仍是主导性的,其他4种计量属性应是非主导性的。
目前我国已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中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有30个,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仍是基础,其他4种计量属性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在这30个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准则中有17个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具体如下:准则1——存货、准则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3——投资性房地产、准则4——固定资产、准则5——生物资产、准则6——无形资产、准则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10——企业年金基金、准则11——股份支付、准则12——债务重组、准则14——收入、准则16——政府补助、准则20——企业合并、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23——金融资产转移、准则24——套期保值、准则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除去投资性房地产,其余的在初始计量中均应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在后续计量中,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也都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例如,《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中,允许企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在存在确凿证据且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其余的仍采用原来的计量模式。非货币易中,新准则规定了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该项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债务重组中,新准则规定对于债权人的让步,债务人应当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则债务重组利得是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现值计量属性
现值计量属性在2006年前基于很多原因而未曾提及。而在2006年新颁布实施的会计准则中,现值计量的运用则体现得非常明显。举例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指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指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指出,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资产组)减值测试时,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辞退福利》指出,辞退福利补偿款超过——年支付的,以现值确认辞退福利金额。《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预计负债》指出,预计负债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有关风险、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影响较大的,以相关现金流出的折现值作为其最佳估计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销售(劳务)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未来应收款的现值)确定销售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出,融资租赁承租人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之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指出,混合金融工具分拆的负债部分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
上文列举了新准则中涉及的现值运用的主要方面。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现值的运用是很广泛的。
(三)可变现净值计量属性
可变现净值计量属性在新准则中运用得较少。例如,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中,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四)重置成本计量属性
重置成本计量属性主要是运用于物价显著变动时期,按历史成本记录的各项业务在会计期末必然又会与其变动后的价格有所区别。例如,按历史成本记录的期初购入存货以及上一会计期末记录的资产,在会计期末时,很有可能与现行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异,这时,要求有适应该情况的会计计量属性,在实际应用中,按实际重置成本计价是实物资本保全的一种计量方法。其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考虑资产与负债的价值,适用于以保值为目的的持有资产、负债。
三、多种计量属性应用的评述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即新准则要求在可靠性的前提下采用多种计量属性模式。
在5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则是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同的计量属性各具特点,各自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用途,在会计计量中不能相互代替。
历史成本计量是基础;对历史成本无法如实计量的不确定性较大的新领域和新业务,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实现为信息使用者更多地提供有关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这一目的来说,现值计量属性更具有相关性。而重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更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具体的计算方法,应用于特定的情况。
由于交易和事项的复杂与多样性,单一的计量属性已经无法满足会计实务的需要。应当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根据会计计量的目的、对象、环境,并根据各种计量属性的不同特征,选择1种或几种计量属性并用,达到最大程度地符合计量属性允当性的标准。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不仅符合我国目前的会计环境和会计报告的目标,而且能够较好地处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的关系,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王学军.现值计量属性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J].中国农业会计,2006(5).
2.可回收金额计算复杂。资产可回收金额、预计未来资金流量现值等是确定与计量企业资产价值准备的标准。可收回金额是在资产公允价值,去除处置相关费用后净资金,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在两者之间所存在的较高者进行明确。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较大主观性,结果因人而异,且计算中使用的估计数,也难免会有主观因素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需要根据资产持续使用中,以及在最终处置中所出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适合折现率,将其进行折现后对金额进行确定。对折现率进行明确,其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更大,在资产减值准备中,因计提空间大,导致计提缺乏衡量与制约手段。
3.资产减值的计量和确认存在一定的难度。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价格市场缺乏规范,相应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资产信息的管理和透明程度不高,使得计提工作缺乏可靠的依据。同时,在当今社会,市场价格的变化和技术的更新速度很快,价值的波动增加了计算的不确定性,给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难度。另一方面,企业中的资产类型较多,如果要对这些资产逐一进行计量和确定,是一项十分浩繁的工作,操作性较小。
4.缺乏较为有效的外部监管措施。首先,对于资产减值的计提,其公允性是很难评价的,在资产价值的计量和确认资料中,很多是要靠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来进行判断,这样最终结果会导致工作的主观性较大,使得资产减值的相关工作缺乏约束;其次,从权威性上来讲,证券监管机关、注会以及审计部门在监督中的功能体现较少,缺乏足够的权威性。
二、资产减值问题的解决对策
1.企业内部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企业制度愈加完善,对于问题的预防和规避能力就越强,完善而科学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的协调企业各方利益,防止人为的不公平和利益独揽现象发生。随着新的准则,资产减值对于制度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因此要做到职权的明确划分,对日常的经营和决策进行监督和限制。
2.做好监督工作。在新颁布的准则中添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就是经过计提的资产减值在进入到审计核算的过程中不能再被转回(这只是针对长效性的资产)。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得之前在这一环节能够获得利益的企业失去了操作空间,部分企业仍然想通过漏洞获得盈余,这时监督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要加强企业的审计工作,全面掌控企业财务信息,防止违规操作。
3.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机制。企业进行利润操作的原因无非是为了寻求更大的利益,从这一角度来讲,一定的激励政策能够使企业自觉的遵守新的准则,同时通过考核来进行优胜劣汰,让企业将目光放得更加长远。
4.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新的准则给资产减值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具有更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才能更好的完成相关工作。首先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不仅要有扎实的工作能力,还要熟悉国家新的政策和法规;其次要具备创新能力,运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要保障其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则。
5.优化市场环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缺乏完善的制度和透明性,不能很好的为资产减值提供良好的环境,国家要加大制度建设和市场管理,不断优化市场坏境,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除了将拥有的房地产用于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等自用外,还可能将持有的部分房地产出租以获取租金或持有闲置的房地产等待合适的市场机会将其出售以获取资本利得。在会计上,这些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被划分为一类专门的资产,即投资性房地产。与此相对应,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被称作自用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的方式不同,则取得时的成本计量也不同。现分别介绍几种取得方式的成本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及其他支出等。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支付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等。本文将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中专门阐述。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与普通自用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的最大不同表现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按月(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房地产的转换,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三种转换形式: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在成本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较为简单,就是将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下面主要介绍公允价值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应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或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1、公允价值模式下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开发产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存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存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原本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企业将原来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改为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日为企业开始自用的日期。应当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对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模式下,还应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如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四、综合示例
2007年4月1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5月1日。2007年5月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9000万元,公允价值94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假定2008年3月31日租赁期满,企业收回该投资性房地产,并以11000万元出售,出售款已收讫。
2007年5月1日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贷:开发产品9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0
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2008年3月31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11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1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96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同时,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0
同时,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一、新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的确认标准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而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其中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标准在多数情况下,与相关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标准是一致的。有出入的主要体现在下列两条: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须结合以往与买方商业往来的经验以及目前反映买方支付能力的相关信息等因素综合分析。
企业采用赊销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时,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的商品只要符合合同要求,发出货物并将发票交付买方,买方承诺近期付款,或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此时应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应收债权。如果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收回该应收债权时,不调整对该项业务销售确认的处理,而是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的方法处理。
如果企业在与买方商业往来的历史中,买方有不良信誉纪录,或买方虽然商业信誉良好,但在销售时却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或在涉税案件中资金被冻结等,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可能情况发生,则不应确认收入。
(二)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加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开出商品销售发票并交付商品后,可以确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但是对于企业发生的自产自用情况,例如将自产的商品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或职工福利等方面,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或者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但这种转移不是通过交易行为发生的。以上行为通常也不须开据商品销售发票。此种行为按新会计准则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不确认为收入。
二、相关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一)增值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不同。其中:
1.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等非应增值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视同销售行为,税务部门按下列顺序确定企业的销售收入额: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对于制造企业指的是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增值税法统一规定为10%。
(二)所得税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在按照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时,与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依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费用与所得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所得税法的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所得税法中关于确定收入总额时特殊情况的税务处理中规定“纳税人在基建工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
三、新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与相关税法的协调处理
(一)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执行相关税法
企业售出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流入企业。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角度,不符合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条件,不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新准则增设了“发出商品”会计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例如,假设AB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10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W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税额为85,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000元。ABC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知晓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但是与W公司合作历史较长,W公司是ABC公司重要的销售客户,为了维持与W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BC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1.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本例中,由于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困难,ABC公司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也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为此ABC公司在发出商品且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不能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而应将销售商品的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依据新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确认条件,ABC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30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0
2.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因为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增值税税法的角度已经确认为销售收入,发生了纳税义务,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依据增值税税法,ABC公司继续进行销项税确认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W公司8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00
如果销售该批商品没有开出销售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必作此项分录。但就本例来说,销售方ABC公司如果不开销售凭证,则不符合银行结算办法管理规定中关于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条件,也不能采取委托银行收款这种结算方式。
3.根据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标准为权责发生制。假定在本会计期间W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明显好转,W公司没有许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还不能确认收入。而按所得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其成本为当期准予扣除项目,按其差额当期缴纳所得税。当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与成本之差,即:
500,000-300,000=200,000元
假定本会计期间的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数额:
200,000×33%=66,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4.本例后续处理
假定2007年12月W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并向ABC公司承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在W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W公司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5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发出商品300,000
同时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假定ABC公司于2008年2月5日收到W公司的上述款项,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85,0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585,000
(二)直接执行税法
对于企业自产自用商品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协调,应直接执行税法。
例如,某家用电器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2月10日将新研制的一款数码相机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本次发出数码相机200台,每台生产成本800元。
1.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当月和最近时期没有同类货物的销售纪录,按照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规定采用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额。
该数码相机的组成计税价格:
800×(1+10%)=880元
按增值税法规定确认该数码相机的销售收入额:
880×200=176,000元
销项税:
176,000×17%=29,920元
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正确体现该经济事项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5,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数码相机17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92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数码相机(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而不能处理成: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此项处理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属于偷逃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与教育附加费的行为。
2.按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假定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此经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76,000-160,000=16,000元
此经济事项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为:
16,000×33%=5,280元
1.2投资性质的房地产事业的规范投资性质的房地产事业是指企业为了赚取更多的租金或者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本增值而进行的房地产事业,一般的房地产企业往往兼具两个目的,这类投资性的房地产应该具有单独出售和计量的特征,在会计报表中进行核算时也采用的是单独列出的项目,业内称之为“投资性房产”,在进行这类房产的处理时一般都以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不过使用较多的还是成本模式。
1.3会计计量的规范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会计计量中,我国将国际惯例上的公允价值加以引入,转为适用于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内容。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在公平交易的前提下,以交易双方对交易情况均很熟悉且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对资产以及负债进行处理,即完成资产的交换和负债的清偿金额数量的计量形式。新的会计准则大规模地调整了会计计量属性,相对地对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的关注度有所降低,将公允价值的理念应用到了非货币易、非共同控制的合并企业、债务重组、金融工具以及投资性质的房地产事业中,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不同之处就在于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的侧重点偏向于将其作为基准会计计量的基础使用。
1.4债务重组的规范债务重组就是在企业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券人按照与债务人之前达成的协议或者通过法院的裁定做出关于债务的一定程度的妥协,新会计准则将原来的把债权人做出让步后使得债务人可以少还或者不还的债务计入到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方法改为现在的将债务重组获得收益计入到营业外收益,而通过实物抵押的债务则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1.5财务报表的合并规范财务报表的合并是指可以对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整体财务水平和情况、企业的经营状态、企业的现金流量等内容加以反映的总的财务报表。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于财务报表的合并的侧重点与之前有所不同,之前对于母公司的财务关注更多,现在则是以实体为重点。
2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存货准则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了影响,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如果原材料的价格下降,那么相较于先进先出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比通过后进先出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更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利润,如果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则与之相反,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对比两种核算手段,先进先出反映的是企业的长期经营状况。利用新会计准则下的存货记账方法可以准确地反映出生产周期比较长的行业,比如机械制造,把用于存货生产的费用资本化是允许,这种举措在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毛利润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投资性质的房地产事业入账方式的改变也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产生了影响,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的物业成为固定资产,在会计报表中并不体现这部分资产的升值状况,所以,如果上市公司对于其早年购入的投资性质的房产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方式,那么一旦物业升值就可以反映出房地产企业投资的资产与利润是升还是降,这一变化对于有大量的流动性投资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可以减少其资金的流动,即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比率。会计计量的变化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产生了影响,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企业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其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于信息的掌握更加详细准确。另外,公允价值也发挥了其利润调节功能,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于非货币易收益也可以在当期会计周期中被计入,出现在企业的利润表中。债务重组规范的修改对于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果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债务的清偿,只要其得到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豁免权,企业的收益就可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以便于实现每股收益的最大化,不仅将债务重组带来的收益也纳入了本期利润中,同时也加大了包装利润的风险。财务报表的合并对于企业的会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的利润的影响上,新会计准则认为母公司需要承担负值所有者权益产生的债务,而且使得原来的一些被隐藏债务重新出现,或者反之使得本来显现的债务被隐藏,另外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的优势还表现在可以防止通过某些关联交易手段对于利润的调节。
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对策
为了将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合理的利用,需要针对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首先要强化关于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力度,使得自身的专业技能得到大幅度提升。对于新旧会计准则所存在的比较大的差异,应该有充分的理解,新准则所涉及的范围更宽,难度也加大不少,所以,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对新会计准则的精髓全面把握,使自身的专业素质尽快得到提升,在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的时候要结合附注内容和报表数据,以实现对报表的准确判断和理解。其次,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对于其他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目标的明确性,相关工作人员敢于怀疑,长于判断,使得企业的会计制度更加合理规范。最后,要加强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企业会计信息的管理力度,及时获取相关资产的去向和动态,将公允价值信息、财务信息和税务机关的相关信息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做到心有千秋,为企业的会计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杜绝虚假信息对企业发展的侵蚀。
二、无形资产准则的调整对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无形资产新准则的实施,对于我国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转变自己的发展方式,把依靠科技进步作为提升自己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实现企业的科技化和信息化。
(一)将研究开发费用单独核算,有利于提高企业对该项经营活动的重视按旧准则会计处理方式,企业自行开发新项目的支出应在支出时直接计入损益。由于一个项目的完成往往需要经历时间及大量的资金的投入,这必然使当期利润减少,管理者迫于利润指标的压力,只能顾及眼前利益而放弃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在新准则下,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可以减轻管理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从而提高企业在开发投入上的热情,促使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使企业的业绩及现金流实现长期的同向增长,使公司进入良性循环周期,提高企业价值水平,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2新准则已执行多年更趋完善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开始执行到今年,已经8年了,在各类企业执行的过程提出了很多问题,准则也在不断修订、完善,可理解性增强了,可操作性难度降低了,降低了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的难度。同时,很多企业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铁路运输企业借鉴,实现由企业会计制度向会计准则的顺利过渡。
2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面临的问题
2.1对执行新准则的认识不到位铁路运输企业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人员来讲,是一件大事,但对于一些业务部门看来,这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与各自的业务不相关,这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有关。一直以来,铁路运输企业都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一切都得为安全生产让路,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足够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认为财务人员就是报销、发工资,没有生产部门重要。这种观念无形中对执行新准则形成障碍,增加了执行的难度。再者部分基层会计人员认为执行新准则是上级财务部门的事,在思想上不积极、不主动。
2.2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不足新会计准则引入了新的会计理念,会计核算方法也与现行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大相径庭,这对铁路运输企业的会计人员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新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要在准确理解准则的基础上,拥有更强大职业判断能力,而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三级管理模式,从总公司、各铁路局到基层站段,会计人员众多。在年龄结构上,有50后的老会计,也有90后的小会计;在专业知识结构上,有财会博士也有财会中专生,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而且现有的会计人员已经习惯了规定详细的会计制度,形成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很少有自由空间,对新事物缺乏新准则要求具备的专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新准则的执行效果。
2.3执行新准所需的信息缺乏有效的平台和系统支持新会计准则中的经济事项的计量很多使用公允价值,准则中阐述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现实中,我们知道股票当日的收盘价是其公允价值,但不是所有的资产或负债具有股票这样容易获得的公允价值的信息平台,如何确定其公允价值?在目前情况下,还没有一个专门的信息平台和系统能象证券交易系统,可以提供会计计量所需的公允价值信息,这给企业的核算带来困难,增加了操作难度。
2.4会计工作难度加大,工作量加大新会计准则更为复杂,工作量也更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原有的会计科目体系,按照新准则的规定重新建立新的会计科目体系,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第二,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这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初期资产负债表。在编制初期资产负债表时,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预计负债、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以及对持有的金融资产重新划分而进行追溯调整。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列报的比较信息,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年度比较数据按照新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对铁路运输企业来说,该项工作的工作量相当大。第三,新会计准则中的很多事项要求设置备查簿,这也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
3解决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