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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了省市县组织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攻艰工作的若干规定、纪律要求。使自己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驻村第一支部书记,肩负着带领本村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大责任,同时也深刻领会到驻村扶贫工作是实现提出的2020年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是我党带领全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
2、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党建工作的各种要求,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就应该在党性修养上不断提升自己,同时,明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是一名党支部书记应尽的职责。
二、认真抓了村支部的党建工作,落实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两议两公开一监督”村民民主决策机制,通过这些工作也逐步改变了少数村干部思想上存在的得过且过思想,有效地解决了班子在工作中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等、靠、要思想以及工作中存在状态不佳的现象,提升了班子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三、充分做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自担任村第一书记以来,我认真地对本村89户贫困户,221名贫困人员进行了逐一走访,了解他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特别是导致他们贫穷的原因,他们大多都是因为体弱多病,没有劳动力,也没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更没有一技之长,同时思想上的等、靠、要思想也较为严重。所以要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较为困难,通过走访也加重了我身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结合自己的走访情况,向市局扶贫驻村帮扶工作组进行了汇报,并建立了文广新局与村贫困户帮扶结对台帐,同时向89户贫困户下发了温馨联系卡及第一书记工作名片,使他们知晓是哪个单位的哪名同志在具体帮扶他,实现千金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四、认真了解了村村情民意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制定了2015年工作计划和三年驻村帮扶工作的规划,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为薄弱,全村9个社目前有四个社通了水泥路共计5公里,还有7公里土路,且没有硬化,老百姓出行较为困难。水利建设方面由于地处书房坝水库上游,用水成本太高,无法使用。而原有水利设施薄弱,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现状。产业发展更是谈不上,仍以传统水稻、玉米种植为主。根据这种状况,我汇同村支两委班子制定了2015年扶贫工作计划以及三年扶贫工作的一个整体规划,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分步实施。按照一路、二水、三产业的思路,逐步改变本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五、积极向市文广新局扶贫帮扶工作小组汇报驻村工作情况,努力争取他们的支持,以局长石朝武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扶贫工作非常重视,分别于7月1日、9月16日先后两次到村调研扶贫工作,12月16日再次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家贵一起到乡参加了扶贫工作座谈会。慰问贫困党员,同时,工作组还提出了“四个一”的工作方案,即指一条路子;办一件实事;解一批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技术培训;四是捐一笔款子,由局机关整合适用于扶贫工作的资金、资源,进行精准扶贫,目前此笔款子也基本落实。
六、开拓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的视野,12月3日村同飞凤村一道,组织了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到碑记镇参观了该镇柑桔的产业发展:到晏家坝参观水产养殖情况,增强了班子成员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七、村上聘请了县畜牧局李局长和林业局何局长到村进行了有关种养业的科学技术培训168人次。
八、按要求对农村贫困户和低保户进行了重新审查和核定工作,确保困难村民享受到国家的救助政策。
入汛以来,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我国南方地区降雨过程多,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汛情来势猛。特别是6月30日至7月3日鄂、皖、苏等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南方多地遭受不同程度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据中央气象局预计,7~8月长江中游、江淮、江汉、黄淮、华北东南部、东北东南部等地降水偏多2~5成,部分地区流域汛情和农业灾害偏重。为此,农业部高度重视,再次下发通知,紧急部署当前农业防汛抗灾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目前,正值主汛期,是秋粮作物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也是农业防汛抗灾的关键时期,农业防灾减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自觉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及早安排部署,加强指导服务,科学有效应对,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服务到位,努力实现稳粮增收、提质增效的目标。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搞好生产恢复。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灾害影响,根据不同受灾程度和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制定完善分区域、分作物的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农业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重灾区、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灾情,因地制宜落实救灾措施,指导农民搞好生产恢复。要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及时疏通沟渠,抢排明水,排涝降渍,尽快修复水毁农田。对受淹的水稻,要及时查苗、洗苗、扶苗,加强肥水管理。对旱地作物,要及时中耕松土,壅土培蔸,喷施叶面肥,促进恢复生长。对因灾绝收地块,要结合农时季节和地区特点,指导农民及时查苗补苗,因地制宜改种补种。指导养殖户尽快修复受损生产设施,及时清淤消毒,净化水质。要根据改种需要,及时调剂调运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为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受高温高湿天气影响,动植物疫病及鱼类病害暴发风险较高。要加强病虫监测预警,重点防范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和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大力开展统防统治,充分利用大型高效植保机械,提高防治效果,减轻病虫危害。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因灾死亡牲畜的无害化处理,确保灾后无大疫。做好鱼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是加强指导服务,帮助灾区解决实际困难。密切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加强重大天气变化的分析研判,及时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及早落实防灾减灾的各项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坚持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灾情调度,实行灾情日报制度,及时反映洪涝灾情和防汛救灾工作进展。要组派工作督导组和技术指导组,深入重灾区,采取包县、包乡、包村等形式,落实责任,强化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依法治档,必须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首先要有法可依。哈尔滨市档案局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酝酿制定《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历经数十次修改,于2003年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4条,是哈尔滨市第一部规范全市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着重解决了档案登记、监管,档案丢失、损毁补救等问题。
2004年,为依法规范全市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和地方性重要会议,举办和承办有重大影响活动(包括重大突发事件)形成的档案,起草制定了《哈尔滨市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办法》。这部政府规章的出台,将全市重大事项档案管理纳入依法治档的轨道,有效保护了国家档案资源。市档案局以此办法为依据,先后对“韩国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俄峰会”、“冰雪节”等重大事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管和重点指导。
2005年,为了解决企业职工因档案丢失、损毁无法办理养老保险、社会低保、相关福利待遇等社会生活实际问题,与市劳动局共同起草制定了《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办法》。这部政府规章的出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市民的高度赞扬。仅2006年一年,有关部门依据此办法共为企业职工补办认定档案近6000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2006年,为依法有效整合档案资源,改变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内容单一、结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起草制定了《哈尔滨市档案征集办法》。这部政府规章的出台,对强化全市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仅方正县档案馆2006年接收征集专业档案4400余卷,馆藏专业档案达到1万余卷,由原来占馆藏量的17.33%,上升到26.2%,为强化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
2007年,为进一步明确职工档案管理范围、内容、方式、标准等,适应经济发展和新型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哈尔滨市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已列入200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这对实施民生民计工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促进作用。
近年来,哈尔滨市档案局还先后制发了《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实施细则》、《哈尔滨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医疗保险档案工作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相继制定了《平房区村党支部书记离任档案管理规定》、《方正县外出农民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地方特色的规范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原则和工作思路
实践中,我们遵循“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切实管用”的立法原则,并以此确定了工作思路。
一是体现立法的可操作性。地方法规的精髓在于根据国家和有关上位法律、法规的精神对其进行补充和细化,条文尽量做到明确具体、简明扼要、备而不繁、切合实际。如《档案法》对档案管理登记工作没有做出规定,省条例第二十五条虽有登记的规定,但只是原则规定。我们在制定《条例》时,提出了具体办理档案登记、变更或者撤销手续时限的规定。地方立法不是“宜粗不宜细”而是“宜细不宜粗”,尽可能对规范的事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地方档案法规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是力求立法的创制性。对没有规定而实践中急需做出规定的事项做出规定,是体现地方立法创制功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制定地方法规时,要着重解决本地区实际存在的需要要由法律来调整的,而不是对国家和有关上位法规的简单翻版,要考虑现实需要。如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法》和省条例对此没有做出规定。我们在制定《条例》时,对各级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信息服务网络,简化查阅手续,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服务进行了规定。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各级档案馆依据这一条款,在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制性。
三是立足立法的前瞻性。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阶段,地方立法要正确处理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关系,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要正确处理强制与引导的关系,注意发挥法律规范的引导功能;要正确处理立足现实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力求不断有所创新。如职工个人档案的保护,《档案法》和省条例对这一问题没有规定。我们制定《条例》时,对职工个人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求有关单位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这一条款与《宪法》中强调“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精神是一致的,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前瞻性。
四是突出立法的针对性。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针对性。地方立法确定立法内容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是主观想像的;必须是反复出现的,不能是偶然发生的;必须是普遍的,不能是个别的。如档案征集经费问题,《档案法》和省条例对这一问题没有规定,国家档案预算项目虽有此科目,但地方将其列入预算的寥寥无几。我们在制定《哈尔滨市档案征集办法》时,强调了“市及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征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征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这种条文,相对于其他法规、规章保持了自身独特性,体现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几点思考
经过近几年地方档案法规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虽然对档案立法工作规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但立法所涉及的事项和所选择的角度仍需要引起我们更深层次的理性思考。
一是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如果得不到新闻媒体强有力支持,是很难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贯彻执行的。在档案工作至今尚未得到充分重视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能够真正意义达到读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程度还不够。只有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一定的舆论氛围,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拓宽立法项目的来源渠道和起草渠道。为避免立法带有过重的部门色彩,应当在实践中努力拓宽立法建议项目的来源和起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然后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科学合理选择立法项目,制定计划,设计立法形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