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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24 07:51:1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环保政策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环保政策论文

篇1

发展环境产业与财税政策

篇2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国际直接投资日益活跃,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载体——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愈益深广。跨国公司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技术转让、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就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对我国的环境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环境的影响

由于跨国公司在母国的生产受到政府和环保主义者的限制,环境成本正在朝着内在化方向发展。所谓环境成本内在化,是指将环境成本纳入到生产成本之中,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及污染付费原则。环境成本内在化在各国有权制定本国环境标准的情况下,使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存在差异,企业在不同国度和地区生产同样产品,所承担的环境成本不同。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标准成本要高,由此必然引发直接投资主体——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寻租”活动。即将资本从环境标准高、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撤出,投向环境标准低、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低(实际上是一部分环境成本外部化)的国家和地区,以获取源于环境成本差异的“租金”(超额利润)。因此,在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背后,是环境恶化的代价。跨国公司大量开采能源,把发展中国家作为“污染避风港”,将污染严重、耗费量大的生产制造部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还有一种观点是“污染光环”论。持这种论点的经济学家认为,受国内较严规则管制的外国企业所使用的新的清洁技术以及环境管理体系向东道国扩散。由于跨国公司在母国内要面临更严格的环境标准以及政府、社会、消费者的环境要求,跨国公司相应的具备更先进的环保或污处理技术。跨国公司在向东道国投资的同时,不仅能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还可以通过技术外溢、知识扩散,来解决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污染问题。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跨国公司这种“污染光环”的做法,正是达到帕累托最优。跨国公司的投资活动给东道国带来的正面影响,在于它促进了东道国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国民对环境标准的要求提高。跨国公司在投资过程中,通过技术转让、资金投入促进了东道国环保工业和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国家之间深层次、广泛的环保合作,这对实现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二、跨国公司影响环境的效应

GrossmanandKrueger提出了经济活动通过三种效应影响环境: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类似的,跨国公司对环境污染的效应也分为三种: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一方面,生产和消费的增长(规模效应)会导致更多的环境压力,例如自然资源的使用和污染物向环境(空气、水和土壤)的排放;另一方面,结构变化和技术效应提供了增加材料和能源生产的新的可能性。全球化对环境的结果依赖于这三类效应的综合变化。

(一)规模效应

因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就是“规模效应”。随着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的增加,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在污染系数和生产结构一定的情况下,由于生产规模扩大使用大量资源,并带来大量的废弃物,经济增长对环境的规模效应应当是负的。但是规模效应究竟有多大,要取决于研究定的环境要素。

事实上,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环境污染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的。也就是说,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回加重环境污染。当经济发展到某一程度的时候,环境污染将会逐渐减少,这就是著名的环境库兹涅兹曲线,它说明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的曲线关系。规模效应究竟对环境产生正面还是负面的效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战略及其所产生的经济格局。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和有效的分析工具,很难对跨国公司的环境规模效应得出定论。

(二)技术效应

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直接或间接地给东道国带来了先进技术。先进的技术使得生产效率提高,同样的产出使用更少的投入并排放更少的污染,对环境的危害更小。除技术转移外,外国投资者还会给东道国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仿效跨国公司的技术、雇佣跨国公司的技术职员,以及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更高的环境标准)等。而东道国厂商能否效仿跨国公司的技术通常取决于东道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严格程度。

(三)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指跨国公司通过投资影响东道国的经济结构,进而对东道国的环境产生影响。结构效应与由于资源使用方式改变而带来的各种经济利益之间或者各经济体内部的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跨国公司投资加速东道国经济结构的变动,进而对东道国环境所产生的结构效应被认为是积极的。跨国公司的投资加快了东道国专业化分工,东道国更依赖于自己的禀赋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推动东道国经济结构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转变使东道国的产业结构由污染严重的第一、二产业为主导向污染较轻的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变。正如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状况一样,跨国公司的投资为东道国的环境带来巨大的改善。从环境的角度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服务业的投资,产生的经济结构变化是积极的,对东道国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研究表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济结构从第一产业转向资源处理,向轻工业、服务业转变,带动了环境质量的提高,而服务业也将从环境的改善中获益。但是由于每一种服务业对环境影响各不相同(例如,金融业和航空运输业),所以必须要做更多的量化研究,才能更好地理解经济结构调整对环境的作用。

三、跨国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

一般来说,美国或欧洲的跨国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厂商的环境保护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0年6月修改了跨国公司的指导方针,明确指出跨国公司必须遵循高标准的环保规则。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可以经由国外直接投资的途径直接监督投资于东道国的分公司,所以跨国公司的海外分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会因所在国不同而面临不同的环境保护标准。一旦跨国公司的某一海外分公司发生环境争端,就会影响到整个跨国公司的商誉。所以跨国公司已经无法规避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的跨国公司都在公司内部制订了保护环境的原则和方针,对东道国也作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污染的承诺,并且不少跨国公司已经付诸实践,比如美国的道化学公司、日本的NEC公司等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已经明确提出在东道国要普遍采取母公司的环境标准。欧盟国家也开始要求所属跨国公司不仅要在欧盟内部,而且在海外投资时都要采取母公司的环境标准。此外,在我国投资的其他跨国公司虽然没有采取母国的环境标准,但其环境保护意识较高。这些跨国公司把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带到我国,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领域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并通过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的手段更新了我国本土企业的环境技术,提高了他们的环保意识。

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以及快速的技术改进,有力地促进了节能环保事业。高效的使用自然资源,能够不断降低能耗和污染强度。清洁技术越来越有效地解决各种环境问题;市场的力量能够矫正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严重的价格扭曲,有效防止资源过度利用,大大降低资源退化的风险,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收益。全球化的趋势下,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大大强化了技术和市场的力量,这是一种更为革命性的力量。它使一国在开放的条件下更有效地利用全球的技术、资源、资金和管理,加速经济转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而有助于形成一种能源高效利用、低环境损害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机理在于:由以原料为基础的高污染的传统制造业向以知识为基础的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服务产业转移;促进清洁技术的广泛传播和使用;减少贫困和与贫困有关的环境负效应;为支持环境投资创造外部资源。通过这些方式,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使经济增长同产生污染及消耗资源分离开来,进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刺激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FDI,可以转移环境敏感技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工具。除了鼓励发展中国家中更多的FDI,跨国公司集团还希望联合国制定高标准的全球环境规则。很明显,这对于环境是有利的,但是也可以认为这仅仅是为了提高跨国公司的全球实力。它会淘汰当地产业和较弱的跨国公司,因为只有拥有大量财富的跨国公司才有达到环境法规要求的资本资源。有时跨国公司的环境保护行为却是被动的。当跨国公司认为自身的生产和投资对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很重要时,它们就会在环境保护方面表现得积极。这些跨国公司也许有关于环境、健康、安全的部门,但是这些部门可能仅仅是提出了“良好的实践的声明”,而不是达到实践的具体目标和行动。在这样的跨国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的管理战略仍然处于雏形。

篇3

根据市科协的总体改革计划,2003年,初步形成了我们学会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即:确立以会员为主体,实现民主办会,具有现代科技团体特点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完善自立、自强和自律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会的组织优势和行业职能,改进和丰富活动方式方法,创立和形成具有学科特色活动项目,树立学会的学术权威和鲜明的社会性形象;加强学会的能力建设、组织建设,把兰州塑料工程学会真正办成满足党和国家以及塑料科技工作者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学术团体。

按照理事会既定的改革思路,这些年,学会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顺应经济体制和社会基础的变化,改进学会的组织体制。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向会员征询意见和建议,接受会员的监督和约束。理顺学会内外关系,加强与挂靠单位的联系,积极吸纳塑料学科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入会,扩大会员覆盖面及个人会员的比例,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工作者入会。

进入21世纪以后,市属国有企业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体制改革浪潮中,诸多企业会员破产重组,科技人员去留不明,组织机构的建设不能正常进行,学会改革的事成效甚微。

今年3月,在兰州市“393”国企改革工程框架已经明朗,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市属工业结构逐步理顺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召开了第五届会员大会,顺应形势发展,适时修改了学会章程,积极扩大会员基础,在原来以国企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的基础上,吸收了新近崛起的民营、合资企业榆中鸿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永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兰州西固区塑料制品厂、兰州双信塑料橡胶制品厂、甘肃中立塑料有限公司、兰州华王塑料容器有限公司为团体会员,其主管生产管理、技术质量工作的负责人也进入了学会理事会领导机构,加强了学会在塑料加工行业的影响力,扩大了塑料科技队伍的社会基础。

2、根据自身条件,突出信息服务,改革学会活动方式。积极开展跨学会、跨行业、跨部门的学术活动,探索适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学术活动形式和方法,争取社会对学会活动的支持与认可;努力提高学术会议、学会会刊和科普活动的质量与水平,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创新思维,定期组织论文评选,争创精品项目,以积极有效的工作实绩,争取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成果鉴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方面的授权和委托,拓展学会活动空间;在信息服务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学会管理水平,提高学会办事效率,促进塑料科技信息的交流和资源共享。

——学会与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联合,创办了《兰州塑料科技与信息》内部刊物。其主旨在于加强省内、兰州地区塑料加工行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兴市、科技兴企”事业的发展。学会工作人员克服人员少、资金有限的困难,积极开展塑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主办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跑省市图书馆、情报所,翻资料,查信息,扫描图片,追寻最新的科技信息,尽力美化刊物版面,注意提高刊物的技术性、实用性、观赏性。截止目前,共编发刊物98期,开辟了“专家论坛”、“行业经纬”、“政策法规”、“塑料信息”、“知识库”、“加工技术”、“市场价格”等8个固定栏目,刊登各种科技信息2000多条;定时塑料原辅材料市场商情98次;转载专家分析评述、争鸣文章100余篇;发表技术性论文90余篇。总计约250万字。从收集到的反馈意见看,政府有关部门认为此刊物建立了兰州地区塑料加工科技信息传播、交流的有利渠道,加强了工程学会在塑料加工技术上的权威形象;学会会员和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直属企业看后,认为刊物刊登的信息比较新鲜,摘编的技术资料可靠实用。

——根据信息经济的时代要求和已具备的条件,开展了信息管理网络化方面的基础建设工作。学会与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合作,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公司机关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为“兰州塑料加工行业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打下了坚实的硬件基础,提高了公司机关行业、企业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的效率和水平;五年来,我们充分利用这一有力工具,先是坚持每周一、三、五,现在是全天为公司机关和会员单位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查询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咨询,实现了塑料行业信息资源的快速查询和交流,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今年8月,在市科协和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的大力资助下,投资1万余元,我们建成了“兰州塑料网”网站,注册了独立域名,设置了“塑料资讯”、“供求热线”、“技术资料”、“交流与咨询”、“会员展台”、“视频点播”、“学会期刊”等七个版块,并为会员单位提供了免费邮箱服务,截止10月底,已各类信息1000多条,在兰州地区塑料加工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之间搭建起了快速、便捷的信息交流平台,提升了学会在塑料加工行业中的影响力。

——十分重视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和评比推荐工作。多年来学会领导亲自动手撰写学术论文,在学会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使塑料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会员们先后在省内外重要的科技、行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学会从中精心筛选出8篇论文,参加了甘肃省2002年学术年会和两届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其中论文《PVC粉料吹膜产品质量的改进》获二等奖;论文《PVC/NBR油封塞的研制》、《塑料复合中空异型材》获三等奖;论文《纳米聚合物材料开发与技术》和《PVC/ABS塑料合金压延板材试制总结》在甘肃省2002年学术年会上进行了交流并被收入论文集。

——始终保持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质量管理情况的不间断了解,及时提醒、督促企业会员企业重视对产品质量检测队伍的建设,健全机构,规范教育培训制度,使会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2001年,学会帮助兰州塑料厂率先完成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及以后的版本升级工作;配合市经委、市技术监督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对会员企业名优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考评、复查,其中兰州塑料厂的“LS牌聚氯乙烯大口径管材”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兰州工业名品”复评,保持了“兰州名品”的荣誉称号。兰州塑料包装材料厂的“好利快牌”塑料装饰板材、兰州塑料六厂的双色雪地鞋靴保持了“兰州市质量信得过产品”的荣誉称号。

据近五年综合统计,会员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为100%;产品质量损失率为1%以下,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都达到了综合计划的预定目标。五年中,会员企业共计开发新产品80项,累计产值达13411.71万元,占总产值的40%左右。

3、拓宽经费筹集渠道,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教育、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一定经济收入;积极承接政府或社会委托,开展学术课题研究、技术与产品开发等工作,争取课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持;积极争取挂靠部门经费支持,严格会员会费缴纳制度和会费账目定期公布制度,巩固和扩大经费来源。

近年来,学会领导对会员企业的科技进步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先后多次率会员企业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赴上海、北京、西安、长三角等发达地区进行经济考察和技术交流,积极参加了国际橡塑机械产品展销会和2001年亚太国际塑胶工业论坛学术会议及甘肃省2002年学术年会;学会领导以特邀专家身份参加了中国塑料包装委员会苏州年会和汕头专家组会议,参加了省经贸委轻纺行业办组织的对金昌市金川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塑料管材及编织布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加大了与省内外、发达地区塑料同行交往的深度和广度。

学会十分关注会员企业技术合作和生产实践中技术难题的研究工作,2000年,学会就北京化工大学无滴防雾棚膜、交联聚乙烯管生产技术的转让项目,香港声威塑胶有限公司合作生产塑料包装袋项目,菲律宾中亚工业公司合资生产塑料管材、管件项目与合作方进行了多次洽谈和技术论证;并配合市经委、市科委组织和“专家企业行”活动,到两个企业实地研究了“200升双L环形桶皱折问题”、“特丽纶复合装饰复合技术”等技术难题。帮助兰州塑料包装材料厂完成并通过了联合国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对“PE/PS挤出发泡CFC-12替代”项目的竣工验收。2001年,学会指导3个会员企业开展了对新型塑料材料的研究和试验,重点研究了超细颗粒绢云母加入PVC对塑料制品品质的影响及经济效益;研究了纳米技术在塑料加工上运用的可能性和具体技术。2003年,学会与会员单位兰州塑料厂协作,共同完成了“PVC双壁内螺旋排水管”项目,学会协助报送,将该项目列为兰州市2003年度“工业科技攻关项目”,并争取到8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帮助兰州塑料厂利用现有厂房和旧的挤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在工装改造、设计制造模具和工艺配方试验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提供技术咨询和工装设备选型等方面的指导;协助兰州塑料厂编制了此类管材企业标准。

2006年10月25日,在省经委、省建设厅和市科技局主持下,对兰州塑料厂“PVC双壁内螺旋排水管”项目进行了新产品鉴定和科技项目验收。专家评审委员会认为:双壁内螺旋排水管内壁设置的螺旋形筋和双壁结构,具有明显消音、隔音作用,可有效降低排水管的噪音;产品符合Q/LS13-2006标准。此新产品技术先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PVC双壁内螺旋排水管的研制成功,凝聚了学会专家、企业领导和项目组技术人员的心血,他们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旧设备修旧利废、挖潜改造,重点在模具设计、工装改造和工艺配方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在精确计算的基础上,反复调试工艺、配方,大胆使用了较高比例的填充材料,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又保证了管材各项质量指标。

近年来,我们学会的改革工作始终受到市科协领导的关心和支持,05年、06年在有限的科协经费中都拨出专款,资助我会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和塑料网站的建设。我们挂靠的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对学会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学会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和主要运作经费,全部由兰州塑料工业总公司无偿提供,为学会的基础建设提供了强有力资助。

近年来,我们兰州塑料工程学会根据本学会的实际,突出信息服务方面和技术咨询方面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会的改革,争取到了生存的权力和喘息的机会,但学会前面的路还很艰难,我们不敢有稍许懈怠。今年第五届会员大会上,黄增源理事长代表理事会对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继续办好学会内部刊物《兰州塑料科技与信息》,多塑料行业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信息,多刊登企业改革创新、技术进步和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消息,进一步提高刊物的档次和水平;二是利用好学会的联系渠道,定期召开塑料行业信息会,为会员企业搭建一个与社会和同行交流的平台;三是完成“兰州塑料网”网站的建设,以电子通信手段提高兰州塑料加工业的影响力;四是充分发挥学会现有专家资源的作用,争取创办一个塑料科技咨询服务实体,为政府项目决策论证和企业的科研创新产品鉴定提供服务。

我们学会将按照理事会的要求继续努力奋斗,争取在学会改革中有一个好的表现,切实把兰州塑料工程学会办成满足党和国家以及塑料科技工作者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学术团体。

篇4

《论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正文…………………………………………………2

一、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2

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宗旨……………………………………………………3

三、搞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意义………………………………………………3

四、搞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初探…………………………………………………4

1、立项方面的法律服务……………………………………………………………4

2、经营模式的选择…………………………………………………………………4

3、企业组建中的法律服务…………………………………………………………5

4、企业运行中的法律服务…………………………………………………………6

五、搞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几点建议…………………………………………8

注释…………………………………………………………………………………8

参考文献……………………………………………………………………………9

论 文 摘 要

尽管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代表着国家的技术和经济实力。但作为非公制经济的民营经济是目前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民营企业的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为繁荣市场,增加就业岗位,增加社会财富贡献其力量。这就有必要搞清民营企业的现状,摸索出企业发展规律。由于民营企业在我国发展起步低、基础差,就存在着一个成长、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引导民营企业一开始就踏入正规,走上正常的经营之道。法律服务就必须跟得上,从项目立项、企业经营模式、企业组建,特别是企业在运行中,有关劳动关系、环保、知识产权等方方面面搞好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本着防范纠纷、超前控制的宗旨,把“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作为法律服务理念,搞好企业全过程法律服务和企业合同系统管理服务,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疏漏,避免纠纷。本文就如何搞好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作以下理论探讨,愿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近几年的中国国情看,尽管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代表着国家的技术、经济实力,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民营企业仍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黑马”,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得重要。据统计,沿海发达地区,民营企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从数量上年年递增,质量上也是有目共睹,民营企业越作越大,对社会的贡献日益明显。民营企业以她灵活、高效率的姿态活跃在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成为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国家和集体从业人员在锐减的同时,民营企业平均净增加300多万个工作岗位,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稳定社会做出了贡献。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同时,民营企业是推动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利用其机制 灵活的优势活跃在大企业尚未涉足的领域。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势必推动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再者,民营企业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依托。随着经济的发展,股份多元化,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对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一、 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

“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发展,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涌流。”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经典词句。党的十六大同时提出:“要鼓励一部分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的劳动收入和合理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这一论断预示着我国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经济学专定认为,民营不足一个所有制概念。民营是以经济主体的不同来定义的一个概念,重点应突出一个“营”字,民营经济包括的范围,大体上相当于非国有经济,但比非国有经济的概念的外延还要宽。因为国有经济可以采了民营的形式,实行民营,在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采取由私人或民间机构来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有很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潜力,一是商业的劳务性适用民营企业的自主管理。二是企业的组织性和分散性适应民营企业的独立经济,让商业的运行方式、经营方法、行业特色等比较适于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机动灵活的机制。因此,民营企业必须在市场浪潮中不断受到冲击、淘汰、兼并、联合、连锁,从而涌现出上规模、上档次、组织化程度高和科技含量高的实力型民营企业。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活力源。主要表现在:一、民营经济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源。三、民营经济是繁荣市场,增加供应的主力军。四、发展民营经济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渠道。五、发展民营经济是改善地方面貌,建设新兴城市的重要依托。六、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七、民营经济是实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依托。八、它是解决业就问题的重要渠道。九是有助深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革。十、民营企业会成为出口创汇的主力军。十一、可为国家税收做出生重要贡献。十二、它将对于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起很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希望所在。

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宗旨

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过程。民营企业作为新生事物固然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帮助和引导,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把企业做大做好,但好景不长,有的甚至昙花一现,究其原因,是与民营企业的经济理念、管理体制、决策体制分不开。作为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者,首先要考虑企业的社会效益,这是积极的一面,是主流,大方面。然后再考虑如何使民营企业逐步纳入正轨,步入良性循环,这是速度的问题。民营企业这辆经济快车,只有速度显然是不行的,方向正确才不至于失去控制、倾覆,民营企业“铁本”片面追究经济效益,不顾国家的整体利益,顶风立项,和地方政府一起欺上瞒下,违规侵占农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最后,业主被依法刑事拘留,巨额资金浪费,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这个教训不能不说是深刻的,作为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在企业运行之初就做好服务,及时敲响警钟就不会造成失败的局面。可见,法律服务在民营企业的运行中的作用不可小视。

三、搞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意义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其民营企业要规范化,首先是必须搞好其法律服务。这样才能使其成为市场经济的活跃元素,这对当前的国有大中企业的改制与发展起着重要依托的作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就为今后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从而实现股份多元化,促进政企分开,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这对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性作用,民营企业还是推动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由于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国有大企业尚未涉足的领域,使得这些领域的竞争更加充分,市场更加灵活。

四、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初探

1、如何搞好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呢,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首要目的。民营企业由于立项没有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那样主营机营把关,有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优势,民营企业的立项往往是企业主依靠个人的市场感觉,况且有些项目虽好,经济效益可观,但不符合环保要求,有的不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因此作为企业的法律提供者出具一份既符合产业政策又符合法律的法律意见书尤其显得重要,如国家三令五申下马的“五小”项目,企业主如何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政府的产业政策,匆匆上马,其结果可想而知。由于项目得不到批准,企业的营业执照当然批准不下来,那么企业的命运自然是短命的,这样,资产被闲置,必然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

2、体制是企业的生命。民营企业在成立之初确定一种经营体制对于企业日后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根据业主的多少可建立个人独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建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业主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四)经营范围。企业登记时,个人出资必须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还是以个人财产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出资的,只能由个人而不是家庭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无出资额的限制,但业主不能纯粹以劳务技术为出资额。这对于仅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而无资金的业主不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设立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而成为其股东。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务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的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由于合伙企业是资合而不是人合,因此合伙人之间订立一个能够实际履行的,防止纠纷发生或者说一旦发生纠纷便有据可查的协议至关重要。合伙协议便是合伙人之间约定的法律,因此合伙协议尽可能制订周详,根据实践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三)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的缴付出资的期限;(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九)违约责任;(十)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十一)急诊议解决办法;其中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人依协议约定,可以按出资额多少定,合伙人就应该平均分配和分担。由于场地、技术条件等限制不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而希望通过加入合伙而达到成为合伙人的,由于入伙后要对合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地入伙前的债权无权要求分配,因此新入伙的合伙人必须了解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最恰当的方法就是要对经前财务状况作以结算,明确权利和义务的份额。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及时办理不得使用与登记不一致的企业名称,不能冠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之类的字样。如果业主人数较多,资金数额大,那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越性就突出出来,作为民营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向市场,走向世界,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民营企业的必由之路,而且也是发展之路,有限公司最大的特点是责任有限,公司仅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它的最大优点是: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使其财产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股东可以参与管理,也可以不参加管理,公司运行的科学性、规范性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无法比拟的,因此,民营企业要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者必须提供其与其相适应的经营模式。

3、企业组建中的法律服务

一个企业的建立,往往从领取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开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如果经营范围是必须经特殊行业主营部门批准的,首先要取得特殊行业许可证。而特殊行业许可证往往是以技术为前提的,因此招聘特殊人才首当其冲。如制造船业,企业首先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船舶。特殊行业许可证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的前提,兵马未到,粮草先行。企业要运行营业场所必不可少,作为民营企业的厂址首选是国有土地,但购买国有土地不仅要花费巨额的出让金,这会占用生产成本,由于我国可耕地近几年的锐减,国家在宏观控制土地方面已加强,再者,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占用数量不菲的资金购买厂址是值得三思的。第二,由于当前国有小企业、集体企业纷纷下马,其厂址闲置很多,租用这些厂的厂址,不仅一次性出资占生产成本较小,使用年限也可协商决定,而且缩短建厂时间、生产周期,为产品尽快占有市场提供先机。

4、企业运行中的法律服务

一个企业必须讲效益,效益就是生命,一个企业如何占稳、发展市场必须选择经营方式。根据现有经验,我认为有三种方法:第一:送料加工,再总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遭到重创。很多民营企业纷纷下马。日本民营企业为图生存,更轻装上阵,采取送料加工的方式,迅速扭转残局,这种方式为:不建厂房或者尽可能少建厂房,把有限的生产资金用在产品开发上。把产品分解成几部分,让给其它企业加工,然后总装,这样节约了大量资金,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又能把适销对路的产品尽快打入市场。第二,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的规定,租赁经营小型工业企业。由于目前县级经济逐步取消国有小企业,这就为民营企业发展让出了空间。这种租赁方式首先要解决小型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多方管理的问题,要用法律解决后顾之忧。要在发革委的主持下,租赁方、出租方签订协议书,同时要求司法公正,赋予其严肃性。为确保承租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争议解决的方式必须明确,有操作性。第三,采取嫁接同类企业的方法。通过合伙、入股渗透到现有企业。这样通过换汤不换药的方法嫁接企业。这类企业往往是经营不善或产品老化、产品不对路。如果另建一个新的企业,一方面往往涉及到特种行业许可,建设周期长,易错过销售旺季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一旦嫁接成功,就等于已经在竞争过程中吃掉了一个对手。如驻马店高新区天中船舶有限公司仅成立一年有余,由于两个股东对市场销售信息不灵,加之内部不团结,公司濒临破产。这样,一个私营企业主得到这个消息后,就主动找到其中一股东,要求购买整个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独立法人,不允许象商品一样灵卖过户。这样,通过入股的方式换掉原来的股东,加入新的股东,这样,原来的企业通过变更股东进而重新选举法人代表,就达成成功嫁接企业的目的。

企业成立后,招用职工必须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其中值得注意有以下几点:一、严禁招用童工、未成年工。二、工资标准,无论采用计时工,还计件工,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聘用技术人员、营销、行管人员时,严把审查关。其中聘用上述人员时尤其慎之又慎。首先查清其身份,看其是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否则,直接违犯《劳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驻马店市龙升造船厂聘请泌阳县游艇厂的技术人员一案,由于前者在诉讼中败诉,被聘请的技术人员是位农民,无资产可供执行,最终法院执行龙升船艇厂的设备产品,致使该厂已停产数月,濒临倒闭。这个教训不能不说是深刻的。再者民营企业也应当应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于职工工伤一旦发生,赔偿额一般较高,平时及时交纳社会保险费可化解风险、减少损失,及时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提供物质基础,同时也会赢得职工的向心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一个成功的企业,往往成功地保护好自己的工业知识产权。一个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打江山难,坐江山更不易,一旦产品上市有销路,就必须对自己的牌子申请注册商标,以便使客户从众多品牌中认准该商标,民营企业主要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的头脑,作为法律服务者及时、有效地为之提供服务,为确保民营企业健康地发展献策献计,再者民营企业也要有做大事业,敢于闯世界的精神和气魄,随着网络化日益普及,产品上网销售,这样民营企业也有自己的网址、网页、产品足不出户,就能广告到五湖四海。这样,就会产生极佳的广告效能。

作为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者,不仅要为企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而且要为整个企业,甚至灌输到每个员工,至少是行管、营销人员一个法律理念。在日常的工作中不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为企业服务。这就要求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看对管理层、营销人员进行基础的法律知识培训。针对人员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法律知识。例如:企业的营销人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不可能每笔合同都经业主签章。实际工作中,只需委托一定的权限即可。这样,企业主对委托书的管理就要慎重。 以免销售人员利用假委托、超期委托与别的企业签订合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再者企业主出具的委托书尽可能周祥,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尽可能一目了然,不含糊。

五、搞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扶制。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民营企业起点低,基础差,法律服务存在有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为培植税源,搞活地方经济,对于那些新产品适销对路、能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民营企业给予政策倾斜,给予扶制。政府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法律服务费。同时,政府要选派一批业务素质高的法律服务者到沿海发达地区参观、取经,甚至深造,为民营企业搞好法律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二、广泛参与。要搞好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单靠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构力量是有限的,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劳动、工商、环保等部门应组织民营企业有关人员宣传法律,给民营企业灌输以法治企的经营理念。

三、健全奖励机制。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费用,政府部门承担部分或全部的。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时,政府作为监督合同履行的一方。对于那些恪尽职守,为民营企业献计献策,出色完成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者,政府应给予物质奖励。政府应逐步健全这种机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大家都来关心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的话民营企业的春天,就很快到来。

注 释

本文有关数据引自中国致公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河南经济与社会发展策论》,该书编者为万兵、王玉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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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1年出版 王卫国主编

3、《财政金融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1年出版 史文青 蔡福元主编

篇5

一、引言

1908年,上海首次出现出租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出租车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截至2012年6月,全国共有出租车500万辆,远远超过公交汽电车的数量,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出租车行业在经营模式、数量、租价等方面的规制政策导致行业利润在政府、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畸形分配,并使出租车公司取得垄断利益,引发出租车司机强烈不满,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全国诸多大中城市出租车行业相继发生罢运拒载、群体性上访等“出租车事件”。当前,出租车行业普遍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营运证价格偏高、驾驶员营运成本增支较大;高峰时段打车难、非高峰时段里程利用率低;起步价高,乘客对不断调增的出租车营运价格并不认同;出租车司机劳累猝死,黑车无序运营;出租车公司盘剥员工,出租车许可证天价转让;加气站少,堵车严重等。上述问题实质上是乘客、司机、出租车公司和政府四方各自利益博弈的结果。而政府规制部门作为博弈四方中唯一具有平衡和主导力量的部门,应该出台合理的规制措施,最大限度利用资源,从而完善出租车市场状况。笔者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发现以广州市出租车行业为具体对象的研究寥寥无几,根据国内外相关的规制经验,将出租车政府规制问题的研究从各城市的概况具体到广州市,并收集相关数据进行具体的、针对性的分析。在论文政策建议部分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对策,供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在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租车行业是否需要规制成为国外学者研究的重点。学者们不仅从理论上探讨该行业规制的必要性,而且通过实证分析提出不同的观点。Teal(1987)和Toner(1992)研究认为应该对出租车市场进行规制。《The Price Waterhouse》(1993)的研究证明:解除规制会导致过度供给,从而产生拒载、车龄和车况下降、争抢乘客等问题。Toner(1992)运用英国的数据考察数量,发现在其它条件相同情况下,限制进入地区需要设定较高的价格,人均拥有出租车比率较高,而规制地区的价格一直在上升。

国内许多城市已在出租车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唐睿(2005)认为出租车行业需要政府规制,但需改进行业规制,以实现出租车行业资源的最优配置。夏任、陈学武(2005)以南京市实际数据为依据,论证了出租车保有量神经网络预测模型应用于城市出租车保有量的可行性。余晖(2002)、郭玉闪(2004)研究了我国北京、大连等城市出租车市场的政府规制,两者都认为出租车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应该取消数量规制,可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数量和价格。郭玉闪(2005)分析了出租车行业的特点及现有三大规制政策,认为北京出租车政府规制是失败的,并给出了政府在出租车行业上的合理治理结构。郭玉闪(2004)还认为应该对现在的规制模式进行改革,实行个体化经营,让出租车在竞争中更好的服务。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对于出租车行业都是放松管制。虽然没有完全解除行业规制,但是基本上不对出租车业的经营模式进行特殊的规制。在国内,几乎各大城市都对出租车实行了行业规制。大多数学者建议通过对出租车总量控制的研究以及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该行业的发展规划。

三、我国出租车行业规制现状

我国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采用以政府为主导的出租车公司经营。该模式涉及政府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司机和乘客四个主体。政府的作用是:通过发放并非无限供给的出租车牌照,以文件政策限制公司和司机的合同关系,对出租车进入市场进行限制。可见,政府在这个规制模式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目前我国85%以上城市采用出租车公司经营模式,只有部分城市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体也可以从事出租车营运。我国出租车行业采用严格的规制策略,其行业管理有两大特征:我国出租车行业属于“职能部门型”行业管理模式,管理部门不统一造成的管理混乱。

四、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的后果

一个城市出租车的需求量、票价、车型、经营方式等,是受到居民数量、消费水平等诸多市场自发生成的因素影响,显然是出租车管制部门无法控制的,因此与经济规律背道而驰、主观愿望的管制政策必然束缚行业发展。政府干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可能因为公共政策制定缺陷、客观实际情况变化、政策执行失控而失灵。政府管制可能失败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政府管制的基本假设并不存在。在管制经济学中对管制者的假定是理想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种假定是不可能存在的。第二,公共政策制定出发点发生偏差,因为“理性”的管制者也有其自身利益追求,公共政策可能成为谋取部门利益的工具。第三,管制者管制过度,替该行业承担了无限责任,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基于以上理论,可对我国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失败做出相应的剖析:

1.价格管制失败:租价管制的出发点不足以支持实行价格管制。首先,垄断企业为获得额外收益采取各种策略使管制机构造成真正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在现有的租价管制下,所减少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是以消费者利益损失为代价的,并加重司乘双方信息不对称;再次,租价管制抹杀了出租车作为可自由竞争行业的特点,剥夺了消费者享受物美价廉的权利。

2.政府指定车型属于职能“越位”:政府管制目的本是减少信息不对称,矫正市场失灵。事实上司机与消费者才是决定出租车车型的主导力量。

3.准入歧视是一种法定垄断:出租车非个体经营以政府名义实施市场禁入,是典型的“行政垄断”。出租车公司借由政府的特许政策,成为固定租金的收取者。

4.地域管制不科学:随着城乡统筹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城乡交流日益加强,城乡交通发展已成趋势。由于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旅客运输享受的政策不同,承担的税赋也不同,从而导致旅客运输市场经营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影响社会安定。

5.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出租车市场管理失控,主要体现为:法制不健全、监督不力、政府未能保护弱势群体、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关系不顺。

五、出租车行业政府管制改革的途径

(一)放松管制,提高行业效率

出租车业政府管制不仅造成大量的成本,而且导致出租车市场竞争不充分、经营成本上升、非法炒卖牌照等问题。为对付由管制措施而产生的问题,政府不得不采取更多管制,形成恶性循环。这不仅使出租车行业距离其初衷越来越远,而且使管制体系不断膨胀,成本加大。具体解决措施包括:

1.放开价格管制:出租车行业不是关乎国民生计和自然垄断行业,而是可自由竞争行业,无须政府统一定价。绝大多数情况下,市场本身能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和各个经济主体的活动。政府应从价格管制中退出,让市场决定租价。

2.打破地域限制: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应该是一个统一开放、主体平等、公平竞争的大市场。因此,应该打破出租车经营的地域管制。这不仅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也能节约出租车经营成本,还可以打击出租车经营权炒作。

3.车型多样化:长久以来政只侧重于出租车车型管理,而忽视了车辆安全、质量监控。政府把车型决定权交还给市场,将促使出租车生产厂家生产更漂亮、更环保、更安全的汽车。

4.个体化经营:改变出租车行业单一公司独家垄断的局面,引入多种竞争机制,让其他市场主体也参加同一市场的开发。放松个体限制时,政府须将出租车成组投放拍卖改为单车拍卖,让公司、个体站在同一起跑线。

5.放弃数量管制:出租车市场是典型的开放、可竞争的市场,市场的调节作用会使出租车行业利润维持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以及出租车数量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二)改革出租车经营许可制度

出租车行业种种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于出租车经营许可制度缺乏科学性。首先,拍卖制度是典型的政府盈利行为。其次,拍卖实质是总量控制,仍会带来寻租行为。再者,拍卖制度易推高运营成本,导致乘客成为最终受害者。对此,笔者提出三种改革方案:一、改有限拍卖为无限拍卖,从长期,此举看有助于市场供求平衡;二、改拍卖为招标,该方案不以标金作为唯一标准,而是兼顾服务质量、经营能力等诸多方面;三、改拍卖为直接纳税,可消除行业炒作空间,还可消灭固定收租者,降低行业经营成本。

(三)建立出租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的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参照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做法,利用、整合现有的城市公共资源,由出租车司机全额投资。出租车司机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承担相应风险,取得合法利润,并享受行业投资权。这有利于全面调整出租汽车业的利益分配,建立人民的新型出租汽车业管理体制,以及中国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成立出租车协会与工会

在目前的制度下,与出租车公司相比,司机属于弱势群体,缺少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的机制和工会组织。在出租车业中,劳资双方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高度失衡。因此出租车行业亟待成立行业协会与工会,帮助司机争取利益,提高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行业自律,可减轻政府管制成本。

(五)明晰产权,建立出租车的合法治理机构

目前我国政府和出租车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并不明确,仅仅是一种经营权的买卖或划拨、挂靠关系。企业一旦取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便成为产权的实际拥有者,政府对其基本没有约束、监督和控制的手段。企业通过买断经营模式,成为经营者;司机虽然是事实上的投资者和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者,但由于没有经营权,并不被政府承认为经营者。经营权和资产权的分离必然导致政府资源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平。此外,不同管理部门对出租车产权的管理也不清晰。出租车行业多头管理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管理效率。针对目前出租车产权不清多头管理现象,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确认司机作为融资者的法律地位,保护其实际投资者。第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司机已交纳的份钱、风险抵押金等在其自愿的基础上折抵股金,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组建科学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第三:建立出租车的合法治理机构,注重出租车业的服务质量管理。第四:建构一个开放的、允许各方利益充分表达意见的政府决策过程,减少政府对权力的不正当行使,从而酝酿出一个适当照顾各方正当利益的方案。

六、结束语

政府过度及不当管制都会使市场无法有效地发挥其自我调节的作用,从而妨碍了市场的正常发展。这些管制人为地造成偏离行业自身特点,而为解决由于管制所产生的问题,政府不得不采取更多的管制,结果使管制及其产生的弊端形成恶性循环。政府所需要做的就是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规则,并保证使之有效运行,而出租车业正是市场能够有效解决的事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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