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5 0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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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________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__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3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
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
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
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供方也应及肘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
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
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
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
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
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
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波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交货进度表如下(略)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
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投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书的
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项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请记住我站域名/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
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
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
监造代表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需方商供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
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
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视具体设备而定)。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
配合。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
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1 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
项价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1.5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6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附件7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目数
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镇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
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眼务人员指导错误
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1.3.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供方现场人员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
服务人员要出 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1.4 需方要配合供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
应与工程进度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略)。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肘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致:
(需方名称)
本保函是为(供方名称)(以下称供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需方提供
(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
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需方合同设备价格的______%(百分之
——),即__万元人民币。
(a)当供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力们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
变动(以下简称约),无论供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需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需
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需方。
(b)接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的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
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需方
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
这方面的义务。
(d)本供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
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供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保函(格式)
致:(招标机构)
本保证金作为过(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所招标的(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
标文件保证。
我们(投标人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并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
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招商机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
民币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
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方书面同
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鉴定了合同
为止。
(供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l)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银行资信证明;
8)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情况;
10)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13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江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员单独表
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总)平面布置图
(主)厂房布置图(简图)
系统工艺图
相关设备布置和连接示意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____
日期: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需方名称)
—
—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S(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l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
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
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
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
投标人公章:__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_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
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
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标编号:(招标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________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__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3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
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
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
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供方也应及肘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
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
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
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
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
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
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波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交货进度表如下(略)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
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_________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附件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1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2)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3)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4)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5)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副组长:招标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技术组5~7人(单数);主机设备:7人/%专业;聘请专家4人;招标机构1人;招标人1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辅机设备:5人/专业;聘请专家2人;招标机构1人;招标人1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商务组3-5人(单数);招标机构、聘请专家2-3人;招标人2-3人;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担任。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秘书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会务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的审批
(a)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b)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招标文件的出版: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正式出版。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招标通告: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名称和地址;资金来源;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1)由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银行资信证明;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______天之内提出。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机构编制或由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第二步:开价格标。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3)初评
(4)祥评:技术评标,商务评标
(5)综合排序: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预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 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1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招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 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
3.1.3.1 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见7款)
3.1.7 定标(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项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 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________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__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3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月
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
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
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供方也应及肘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
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
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
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
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
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
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波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交货进度表如下(略)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
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投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书的
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项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
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
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
监造代表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
间由需方商供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
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
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视具体设备而定)。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
配合。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
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1 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
项价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1.5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6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附件7 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目数
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镇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
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眼务人员指导错误
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1.3.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供方现场人员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
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1.4 需方要配合供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
应与工程进度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略)。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肘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致: (需方名称)
本保函是为(供方名称)(以下称供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需方提供
(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
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需方合同设备价格的______%(百分之
——),即__万元人民币。
(a)当供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力们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
变动(以下简称约),无论供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需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需
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需方。
(b)接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的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
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需方
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
这方面的义务。
(d)本供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
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保函(格式)
致:(招标机构)
本保证金作为过(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所招标的(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
标文件保证。
我们(投标人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并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
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招商机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
民币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
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方书面同
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鉴定了合同
为止。
(供方银行的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l)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银行资信证明;
8)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0)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13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江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员单独表
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总)平面布置图
(主)厂房布置图(简图)
系统工艺图
相关设备布置和连接示意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____
日期: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需方名称)
——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s(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l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
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
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
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
投标人公章:__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_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
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_____
日期:_______
致:(招标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
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 合同条款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 “ 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 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 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x3米x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 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 人)
h_(小时 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 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 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 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说了这么多关于手机的故事,现在需要让我们的思绪回到招标的日常工作中了,如果说将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招标文件范本看作手机会上的提出的产品概念,那么大家根据不同项目情况自行编制的招标文件就是流水生产线上的一部部崭新的手机产品;考虑到产品概念定义了其质量的高度,相应地生产线的技术水准则毫无疑问地保证了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
同样地,招标文件范本直接决定了招标文件的完备性及规范性,那么对于它的逐步完善与修订自然是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日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切记不要直接套用已经编好的现成招标文件,考虑到上述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定然存在着项目具体情况与编制修改内容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故而势必将导致各文件的内容参差不齐,倘若贸然借鉴,则很有可能将导致辛苦编制好的招标文件内包含矛盾与不规范处。综上所述,及时更新招标文件的最新范本,并严格参照范本来编制招标文件是全体项目组成员日常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工程招标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1]等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招标文件相对于货物、服务类招标文件而言更具系统性和复杂性,它涉及工程技术、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法律法规、财务等诸多知识。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第30号令)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每一项内容的编制都有相应的编制标准和要求,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项目为例来说明。凡是建设工程项目首先都要经过广州市或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对其相关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备案资料就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核通过后才可进入广州市或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施招投标流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编制都有固定的标准范本,不同的招标核准方式又有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以此范本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的内容适用于相关招投标法规政策,不得相互冲突和矛盾。
下面本人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7-1)为编制基础,后简称“范本”,谈谈自己对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对编制要点的几点理解。
1 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范设定
投标人合格条件一旦设定,即意味着潜在投标人范围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招投标进程的速度和结果。在“范本”提到投标人合格条件有: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等十一点内容。在这里着重讲下第七点“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有许多建设单位或招标人由于在之前的招标中吃过亏,没有招到有能力、有信誉的施工单位,再次招标时就想增加类似业绩量或是单个业绩技术经济指标要求,限制投标报名资格,从而将符合招标项目能力要求但资历较浅的投标单位排除在外。“范本”规定“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举例说明:招标控制价为1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设置第七点规定时可加注说明,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且中标金额不得低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因此,此项内容不可随意超限设定。
2 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的准确性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招标文件基本信息的提炼,为投标人迅速掌握招标文件概况提供指引。前附表的内容应与正文的内容相一致,以哪一个为准“范本”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招标人可以对此进行约定。九部委56号令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也就是说,一旦进入评标环节,前附表和正文内容冲突时,以正文为准。所以,前附表与正文的一致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范本”中对投标须知前附表列明了30项内容,编制时应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承包范围、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等内容提高警惕,这些往往是后续评标和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参考的依据。如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采用通过摇珠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则招标文件第40条开标和评标程序第一步需要增加“摇珠随机抽取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这也是“范本”内容出现的漏洞,编制时也往往被忽视。
3 评标办法的编制重点
3.1 资格审查文件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一般在“范本”的招标公告内均有表述,以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的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为例进行阐述。依据穗建筑[2010]607号文规定:择优内容划分为业主综合评价、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两个方面,其中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是择优必须具备的内容,两个择优项目的权重分值,以及各奖项的年限地域不能改变,但子项加分可以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除外)。意思表明,业主综合评价和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权重分值不得改变,分别为20分和80分,但业主综合评价内的5个子项权重分值可以由招标人确定。
很多招标人或招标往往忽视此条信息,认为可以通过改变二者的权重值,通常是增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业主综合评价的权重值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筛选。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广州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对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较注重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排名,也是对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原则具体体现。
3.2 招标文件开评标办法
“范本”中开评标办法列举了10种办法,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特点和招标需求进行选择,以下以常采用的办法六“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为例,重点讲述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编制。
范本中规定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两者的权重分别为40%和60%,不得改变),所以技术标一般包含了商务标,但其内容是由招标人自行制定的。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依据是招标需求和项目技术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企业业绩、机械设备的投入、企业综合情况等。每一项又可细分为多个评分子项,子项评分说明可以通过量化值来规定得分情况,也可以通过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来规定。企业业绩评分子项说明不受“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的规定限制,招标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设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投标人需对已完或在建业绩信息及时提交或更新,使投标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4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的合理设置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条件或工程建设标准是为了使投标人知道将要在该项目中的投入,对投标人的造价有较大影响,同时,工程建设标准也要在中标人的合同中约定并执行。技术条件的内容一般含有: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技术方案深度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要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主要材料质量标准等。各项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在招标答疑澄清环节中,对技术条件的质疑往往较多,包括内容不全、内容表述模糊或容易产生歧义、与图纸不符等,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进程。因此,应该加倍重视技术条件的编写,分清主次,完善细节并收集相关行业的专家论证意见,使之更加符合招标项目的实际要求。
5 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过程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较多专业知识,本人从事招投标工作多年,从中总结出除上述几点编制要点外,还应多加注意的事项有:①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如:整份文件字体字号应统一,各种称谓前后一致,商务标与技术标交叉部分内容应一致,评分标准与评分表分值应一致,……。②工程名称应与项目审批部门的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中的名称完全相同,切不可随意对其更改。③标段划分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工期要求、投资计划、专业类别以及建设期管理方式合理划分。④招标范围、承包方式的描述应规范、严谨,防止日后相互扯皮或推卸责任。⑤合同条款应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与调整办法、合同总价包含的各项费用、工程结算时限等内容。
【关键词】:招标文件;合同文件 ;
【 key words 】 : tender bidding documents; Contract documents;
造价专业人士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困惑:工程结算审价中,招标文件对工程有很清楚的描述或要求,可是施工合同中对此内容未有提及,或虽有提及内容却发生了变化,从而引了招标文件是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的争议?它对承包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对于这些疑问实质因为合同文件当然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所有只要能确认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那么它自然也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一、招标文件归属的两大讨论
1、根据契约自由理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自由约定,所以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并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我国合同法第12条指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是“参照”而不是“按照”,由此可见示范文本的效力。当然这里仅是任意性而非强行性规定,即合同当事人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把招标文件排除在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施工合同应当根据招投标文件来签订,应当是招投标文件的承续;施工合同应当与招投标文件是一致的,这是主体的一致,更是造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的一致。遵照这一要求操作的结果,必然是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高度重合,因此范本中不需再单独列明招标文件也就完全合乎逻辑。要注意的是这里是强行性而不是任意性规定,是在实质上招标文件就是也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反对者的最直接依据就在于施工合同范本。从表面上看,无论是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还是我国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在其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中的确都没有包括招标文件。但这是假象。
2、招标是否属要约邀请
对招标文件思考这一问题的答案,目前否定者深层次的理论依据一般是建设工程招标属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要约邀请是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在实质意义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表现形式上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合意。所以无论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它本身是否能够做为合同内容的唯一判断标准就在于它是否表达了当事人的合意,从一般的理论上来看,这些也只是从构成合同的积极意义上肯定了要约和承诺,但并未同时排除要约邀请。所以,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那种认为只有要约和承诺才可以算作合同内容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实质是要约
构成要约,必须要达成要约的要件:1、要约应当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应当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招标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行为而非是要约邀请。实际上只要严格按照招投标规范来操作,一旦载有评标细则的招标文件公布而且又有足够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那么在投标截止时最终的中标人在实质上也就已经确定了,无非等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来把他“发现”出来而已,而且这种结果一般招标人自己也无法更改。
目前之所以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一般的理论根据是合同法第15条对要约邀请的列举。实际上该列举中所说的并非是“招标文件”而是“招标公告”。严格讲,无论在适用程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二者显然是不能等同的。其实即便是招标公告,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作为要约,“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表示将与报价最优者订立合同,则可视为要约”。
招标行为确定为要约。投标、定标相应诠释为,招标是要约,投标是准承诺,定标是对在众多准承诺中择优选定的正式承诺。
三、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属要约而非要约邀请的载体,应当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任意打开一本招标文件,从项目概况、投标须知到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无不是厚厚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投标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它们都纳入自己的投标书中,狭义的合同协议书更不可能把这些内容写进去。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那些投标书或者合同中都没有涉及而招标文件中却已经明确的内容,在合同实施阶段就很难操作、实施,经常造成纠纷。尤其是一些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确实是由于专业上的不懂,或者是经不住中标人的利诱,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招标文件中对自己有利的一些条款,或者降低了对中标人的要求,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我们把招标文件的性质做了上述的界定后,这些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虽然招标文件应当是、实质上也就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过要注意的是,在现时尚缺乏坚实的民商法基础条件及其相应社会背景的我国,法律实施的应然和实然之间常常有一定的差距,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我建议在签署合同协议书时,在合同文件的组成中明确加上“招标文件”一项。
四、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如前所述,在合同文件的组成中最好明确加上“招标文件”一项,那么其具置应在何处呢?我们认为就合同范本中对合同文件组成的描述而言,招标文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之后、合同专用条款之前,和其他合同文件如出现歧义时可参照上述两种矛盾解决的意见处理,其余可遵循关于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的一般规定。在对招标文件的性质做了界定后,不可避免地又要出现一些新问题,我们列出在实践中常碰到几个问题并试着提出解决意见。
1、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既然属于要约和承诺的关系,根据要约和承诺的一般理论和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作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则此时投标文件因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废标,招投标人之间也就根本不可能成立合同关系;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作的变更属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招标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不得作任何变更,否则该变更有效,即此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2规范招标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我部门自2007年成立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陆续修订下发了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维修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维修养护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维修养护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维修养护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维修养护工程结算操作细则》等,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合同会签制度、严格合同履行跟踪管理制度、严格合同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且明确了招标职责,为各项工程招标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2012年底,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2年《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结合广深高速项目规模大小不一、工程类型多、工期短、边通车边施工等特点,为了更好的依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全面、高效、细致、周详的开展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了《广深高速公路专项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广深高速公路检测类招标文件范本》、《广深高速公路日常维修养护招标文件范本》、《广深高速公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广深高速公路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等模块。对各项条款进行审核、审核、再审核,力求做到细致、周详,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表、标书格式要求等招标文件组成资料力求做到全面、完整,避免遗漏。
3为规避法律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
在招标、签订合同和履行过程中,为有效规避风险,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针对“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律风险”
在招标阶段,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及履约能力。经股东双方同意建立合格的“投标单位名单库”,每两年对入库的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进行一次年度审查。合同洽谈时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人洽谈合同的,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严格审查。
(2)针对“合同文本不明确法律风险”
严格合同会签制度。为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及公司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了《广深高速公路专项工程施工合同》、《广深高速公路日常维修保养工程(含中央分隔带及边坡绿化)合同协议书》、《广深高速公路机电设施日常维修及抢修工程承包合同》、《广深高速公路供电运行维护工程合同》、《广深高速公路收费亭抢修工程承包合同》、《广深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合同》、《广深高速公路工程检测合同》、《广深高速公路空调机保养维修合同》、《广深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承包合同》、《广深高速公路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等十个合同模版,以上所有合同条款均通过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审查,对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条款做了相应修改。同时每项合同文本起草后,工作人员将书面、电子版同时经过项目主管部门、合约预算部、财务、分管领导、总经理等进行会签,会签无异议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会签制度的实施对于合同文本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等能够及时予以预警和纠正。
(3)针对“签署行为不当法律风险”
严格按照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维修养护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维修养护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签署各项合同;明确合同会签的流程,杜绝管理不当造成的法律风险;同时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签署后被篡改。
(4)针对“证据意识缺乏,证据保全不力法律风险”
我部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初步确定、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的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严格注意保全和收集。对事实的认可、数量的确认、单价的核准、金额的确定的材料同合同一起严格予以归档保存。
(5)针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法律风险”
严格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款制度,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于各种债权和债务严格按照合同文本的约定予以清理,对于出现债权不能得以实现的,严格在法律保护期限内予以主张。
(6)针对“其他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部门要求,采用对方履行结束后付款的方式,防范对方履行不力或丧失履行能力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及时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已签订的合同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明确合同变更的相关负责人,履行合同管理的一切程序;采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明确合同借阅的审批程序,防范合同泄密风险。
立项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项目安装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所以履行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程序开始的前提。
立项审批阶段主要是业主的工作,但外贸公司在立项阶段就可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工作实践中证明,采购公司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越早介入,对项目单位越有利。外贸采取“提前介入,密切配合,全面服务,认真负责”的工作方式,在该阶段就为业主立项出谋划策,给予指引,向项目单位提供咨询和信息,例如包括审批的手续和程序、资金来源、可利用哪个外国政府贷款,分析贷款条件,哪个国家有符合要求的技术水平和设备,项目的预算如何等等,通过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能赢得了项目单位的早期信任。
委托招标机构和进口阶段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业主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和进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制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而在发展到现阶段,对于一些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招标机构的委托程序,即招标人先对招标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选聘有经验,且符合项目需要的公司作为项目采购的对外窗口。业主在向具有资格的公司发出邀请,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规定的格式递交申请书,并通常以如下的标准设定不同的分值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
(1) 公司近几年承担类似的招标业务的业绩;
(2) 公司收费标准;
(3) 手续费的付款要求;
(4) 负责该项目的业务员资格、能力和业绩;
(5) 服务水平和拟投入的工作量;
(6) 目前承担的业务量;
(7) 其他因素的考虑;
通常在(1)至(6)项的分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能在前期就开始介入为业主工作的公司在其他因素考虑项中就能体现优势了。通过评选出来的机构与业主签订招标及进口协议/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必须按照《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选定招标机构及进口。
编制招标文件阶段
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因为招标文件是招标采购的法律文件和惟一依据。其中不仅规定“要采购什么样的货物”,即技术规格,还要规定“如何采购这些货物”,既投标人须知,以及“以什么样的条件采购货物”,即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由招标机构和最终用户共同编写,一般招标机构编写商务部分,用户负责编写技术部分。在编写过程中,两家经常相互商讨。招标文件编写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标质量,以及能否达到业主的招标的目的和要求。因此,招标机构能否与业主充分沟通,理解业主的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上体现出来,能体现招标机构的专业水平。目前在国际招标中,有许多固定格式的招标文件范本,如《世界银行贷款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我国原外经贸部机电司组织编写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及财政部和原外经贸部共同制定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货物采购有限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等,其中的部分格式内容是固定的标准格式和条款。并留有另外一部分的具体项目内容和适应各不同项目具体要求,通过一些表格来体现对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
招标文件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评标办法,要求将评标方法(细则)都在招标文件上编写出来,向所有投标人都公开,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
招标文件送审阶段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招标机构,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将招标文件上传。并在网上抽取招标文件的审核专家审核招标文件。《国际招标网》的专家库分地方级和国家级,招标机构根据采购设备或项目的性质需要选取国家级或地方级专家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主要是审核商务、技术是否存在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及招标文件编制内容是否构成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能否体现公平竞争的要求。一般单机要求专家审核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500万美元以上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专家在审核完招标文件后,网下向招标机构出具审核意见。招标机构网下汇总招标文件审核专家意见与招标文件修改意见后,应上传专家意见、汇总意见及汇总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送机电办审核。
利用德国、意大利、丹麦和挪威政府贷款或其他贷款国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公司应将专家审定后的招标文件送财政部。财政部将审定后的招标文件送贷款国政府审核批准后,函复采购公司并抄送外经贸部。如贷款国政府对中方的标书提出修改意见、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对标书作出相应修改,并将招标文件最终稿通过国际招标网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和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得到审核及机电办的批复后,即可在中国机电国际招标网上发招标公告,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对于大型的成套设备采购,还可以在其他相关报纸、杂志上,如《中国日报》等刊登招标通告,以扩大通知范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开标的期限不能少于20天,大型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天。
开标阶段
开标是招标采购工作的里程碑,也是招标公开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
评标阶段
在开标前,需在网上抽取评标专家,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由买方、招标机构及有关专家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而外聘专家则在国际招标网上的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由招标机构组织,招标机构在开标前,准备好评标的会场,并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制定评标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评审表格,安排好评标的议程。
评标原则: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评审。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除需澄清的内容外,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合同将被授予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
评标程序:评标分为商务、技术和价格三部分进行,在某一部分上未通过审查的将不能进入下一部分的评标,最后还有一个资格后审。
评标结束后形成各评委签字的评标报告,由招标机构报送机电办和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备案审查。
在国际招标网上对评标结果还有一个公示过程:将评标结果、废标及其原因,建议中标人及其理由,不中标理由等资料上传网上,评标结构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7个日历日,起始时间从日起算。相关管理部门、采购业主、招标机构能查看评标结果公示的全部内容;投标商只能查看本企业的公示内容,不中标人可以查看自己的不中标理由。评标结果公示期内,若有人提出质疑,则该评标结果公示将出现质疑情况描述,该质疑情况仅供质疑人,招标机构、买方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查看。无论评标结果公示是否出现质疑,其公示期均为7个日历日,在7个日历日,有关部门不对质疑进行处理。公示期后,有关部门将对所有质疑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