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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情况。2014年我县扶贫开发产业项目投入共计3549.5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364万元,市财政资金8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帮扶单位资金484.1万元,群众筹资投劳1613.4万元,主要围绕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畜牧养殖、蔬菜生产、苗木栽培、良种生产、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达2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3720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扶贫的瞄准率、覆盖率,增强了村班子及广大村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效促进了项目村特色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项目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整体推进。其中:2014年省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辛店、淄角、石庙、麻店4镇23个贫困村实施。项目总投资2073.3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69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83.3万元。其中:3个村发展瓜菜大棚815亩;4个村发展西瓜棉花套种2300亩;6个村升级改造蔬菜大棚340个;6个村良种繁育2712亩;2个村露天蔬菜种植640亩;2个村育林1340亩。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1636个贫困户,5170人受益。目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待与财政等部门联合验收完毕及村两委换届结束后报账。
2014年县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开发项目,在我县22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实施,项目总投资1156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5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20万元,县财政资金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13.6万元,其他资金368.4万元。新发展致富产业:瓜菜大棚125亩,旱地藕105亩,新建1500只良种羊养殖场,年出栏2.2万只獭兔养殖基地;肉牛养殖示范基地640头。基础设施建设:农田管网约9300米。铺设地下电缆6700米,修筑农田生产路8840米,修灌溉渠4300米,搭设电缆线1000米,生产桥8座,挖沟2.57万米,建4600平方西瓜市场一处,建手工厂房10间。目前,项目财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率达60%。通过财政扶贫开发项目,可使7918人受益,使3982个贫困人口脱贫。
2、互助资金发展情况。2014年,我县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稳步实施。自2010年以来,我县在3个镇办,21个村先后开展了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入社农户达到1614户,互助资金总额达到41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3万元,农户出资61万元,公积金转增本金2.2万元。已累计为1536个农户发放借款760万元。贫困户扶持率达到70%,按期还款率达到100%。
3、“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情况。县2014年“雨露计划”培训省财政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职教中心在校生补助。全年度转移培训400人,在县职教中心学校注册的在校生400名贫困生每人按500元补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
4、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情况。今年,省市下达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我县选取带动农民致富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茹园苗木有限公司作为补助对象。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待市审核后补贴到位。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存在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对接困难现象。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有产业的和有能力发展产业的大部分为非贫困户,真正的贫困户缺少产业且没有能力发展产业。贫困户致贫原因多为因病、缺技术、缺劳力以及懒惰,自身没有效益较好的产业,我们用补贴现金及生产资料的方式对其扶持,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贫困村自然条件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道路、水利、电力等设施相对滞后,群众行路难、饮水灌溉难、电力设施老化等现象突出,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土地产出较差,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薄弱,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扶贫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扶贫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新时期扶贫任务日益艰巨,县扶贫办现有人员较少,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再就是镇一级没有专职扶贫管理人员,扶贫工作由镇经管站负责。镇经管站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多项繁重工作,还要承担镇中心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加上今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导致在对产业项目的推进和监督上缺乏时间和精力。四是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被动接受项目。群众自身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形成了扶贫工作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政府行为,贫困人口的参与只是被动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足够的挖掘。五是社会扶贫与行业扶贫涉及部门多,协调起来困难,“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新格局难以形成。扶贫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到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协调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四川今年计划投资697亿多元,其中交通达568亿多元,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9932公里,力争完成2035个行政村宽带建设。同时,计划完成13万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农村廉租房4.2万户,建设扶贫新村2700个。
在产业上,四川“四大连片特困地区”今年将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基地35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200万亩,出栏肉牛羊及特色小家禽2.27亿头(只),“一村一品”布局基本形成。旅游扶贫领域,力争年底建成3~5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30~50个示范村,培育首批20个贫困县旅游商品品牌。此外,在贫困地区新建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6个、乡镇电商配送服务站点100个、村级农村电商终端服务站点500个。
教育和就业创业也是扶持重点。今年四川将帮助8万名左右贫困地区学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确保民族自治地区51个县顺利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四大片区”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以上,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同时将贫困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享受优惠担保和贴息政策。
(一)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1.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
2.内容措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工作。对内控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3.时间安排。4月底前,各股室对股室职能、职责、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二)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各机构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绩效,防控工作风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内容措施。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监督检查。由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相关股室,选取预算、国库2个股室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2015年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
3.时间安排。3月,组织各股室开展自查;4月,开展现场检查,汇总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
(三)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促进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内容措施。由局国库股牵头,会计法规股配合,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主要从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对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3.时间安排。3月,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形成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4月,迎接上级部门核查,并对自查和核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二、保障收入征缴,夯实财政收入检查
(四)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污费征缴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污水、废气等各类排污费的征缴情况,严防跑冒滴漏,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内容措施。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局综合股和农财股组织开展排污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环保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排污费应收尽收,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票据的问题等。
3.时间安排。6月组织开展检查,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支出检查
(五)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2.内容措施。抽取4个预算部门(单位),对其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监督检查。
3.时间安排。9月,组织开展现场检查;10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检查报告。
(六)开展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四类资金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2015年涉农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4类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以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内容措施。根据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乡医疗救助、两馆一站免费开放4个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组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会计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农业股、行财股、社保股等,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量较大的部门开展重点抽查。主要检查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
3.时间安排。3月,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4月,接受州财政局的重点抽查;7月,开展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检查,8月,接受州财政局重点抽查;9月,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检查,10月,接受州财政局重点抽查。
(七)继续推进绩效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与扶贫、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三类资金检查等重点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保障覆盖范围,推进绩效监督检查自上而下深入开展。
2.内容措施。继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重点选取扶贫、民生工程等资金,抽调相关股室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对各股室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评分。加强与局各股室沟通协调,确保同步监督质量。
3.时间安排。6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7月至8月,开展现场督查;9月,整理现场督查资料,撰写分项报告;10月至11月,汇总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四、维护财经秩序,推进会计监督检查
(八)开展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十大行动”
1、党建扶贫促进行动。组建了以县级帮扶单位领导任组长的4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组,成立了4个联建党支部,乡党委下派4名干部到4个贫困村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公开向群众承诺2015年帮扶20件以上实事,每个贫困村重点培育养殖业农村致富带头人2户以上。
2、扶贫助学促进行动。14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2.1万元,栋梁工程“一日捐”0.35万元;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市、县帮扶单位和乡村捐资赠物达3.2万余元。
3、卫生扶贫促进行动。乡卫生院到贫困村开展义诊活动1次,服务210人次,完成体检建档477户,免费体检58人。新建村卫站2个(大石村和星星村卫生站)。民族村4组贫困儿童的门园园在社会帮扶下,在杭州接受心脏手术成功,直接为其家庭减少了2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
4、救济救助保障促进行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92人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落实专项帮扶救助措施2万元。XX成中集团社会扶贫45万元,解决彝家新寨群众生活物资。
5、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组织村干部20人到XX镇XX村、XX村参观学习,培训相关法规培训和技能、金融知识82人,养殖培训141人,发放养殖技术资料160份。
6、住房保障促进行动。按“优先建卡贫困户,保障农村低保户,照顾重点优抚对象,兼顾其他贫困户”的原则,确定2015年危房改造9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45户。现已搬迁入住10户、在建70户。为477户贫困户办理房屋产权,“双证”已发放到户。
7、产业扶贫促进行动。积极宣传动员贫困户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到县内工业园区企业就业。乌蒙山区连片开发已成片栽种核桃4300亩,龙眼180亩,枇杷90亩,覆盖贫困户267户1184人。
8、乡村旅游扶贫促进行动。(1)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制作《我在清平,你在哪里?》系列宣传活动,点击率超过10万人次。(2)组织旅游文化活动。成功承办由北京沃伦轻舟俱乐部组织的“舟游中国”和XX“左右户外俱乐部”70余人在我乡开展户外徒步旅游活动。(3)夯实旅游硬件基础设施。金江石林道路硬化、冒水隧道口新建寨门、集镇小广场、波形护栏彝族风貌打造等已基本完成建设。烂田村彝家新寨建设完成项目进度的75%,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启动了滨江路文化长廊风貌打造项目,预计7月底前完成。
9、金融保险扶贫促进行动。兑现2014年贫困户贷款建房财政贴息资金2.445万元,2015年新增贫困户财政贴息扶贫小额信贷660万元。
10、智志扶贫促进行动。完成2014年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和2015年规划脱贫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规划,已将2014年脱贫生产发展资金2000元/户兑现到户。
(二)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1、扶贫解困。全面完成477户1778个贫困人口的信息核实、数据采集、系统录入,如期完成扶贫攻坚“双签约”和贫困村“三图两表”资料上墙工作,按时编制完成《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乡、村“6+6”资料卷宗归档。与今年拟脱贫的83户贫困户签订生产发展扶持项目协议书,落实脱贫增收项目和干部帮扶措施,现已减贫33户1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0%。
2、项目建设。2014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除彝家新寨在建外,其余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正在抓紧验收报账。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在有序推进中。
3、其他工作。定点帮扶活动有声有色,市、县对口单位真帮实扶,县委统战部牵头县民宗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协调前山村饮水工程4万元,民族村2000米便民路16万元,龙宝村公路建设资金28万元,英雄村公路硬化计划4.8公里。
4、上半年受表扬通报情况。屏委[2015]16号、屏扶办发[2015]15号两次通报表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乡贫困户多,贫困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差异,各村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匹配仍显不足。
(二)产业发展较为零散,未形成规效益,产业整合力度不够。
(三)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水利设施亟待开发和完善。村级公路等级低,运载能力差。
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完成民族村1、2组2公里便民路。
(二)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劳务扶贫培训年度目标任务,扶贫解困达到210人以上。
(一)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力争扶贫资金规模达到万元以上。
1、争取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个,国家投资2280万元;
2、争取专项茅草房改造户,国家投资万元;
3、积极争取“整乡推进”项目1-2个,争取国家投资万元;
4、争取县内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户人,投资万元;
5、力争小额信贷扶贫资金放贷指标达到14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万元;
6、积极争取产业扶贫资金200万元,新增2-3项产业内容,继续扶持蚕桑、魔芋等。
20xx年,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为己任,在全市首创了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该行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着力搭建扶贫架构。为切实做好“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创新了“1234”金融扶贫模式,即制定一个规划——《镇安农商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六年规划》;开发两种产品——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产业贷;探索三种模式——“基金+贴息”保障模式、“公司+农户”担保模式、“服务+技术”支撑模式;完善四项机制——完善金融扶贫联动协调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金融服务监测考核机制、政银联席定期磋商机制。为扶贫工作搭建了架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着力增加群众收入。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45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金融富民农户贷1466笔,金额 6199.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精准扶贫金融富民产业贷157笔,金额4250万元,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三是捐助民生工程,着力做好面上大扶贫。2015年,向包扶的丰收村捐资3万元修建公厕,捐电脑6台、太阳伞45把、石桌石凳5套、宫灯60对,制作旅游标识牌、宣传牌8个,增设助农取款点1处、安装无线POS机具1部、配备点钞机1台、灯箱1个,分发雨伞、水杯等宣传品1000余份;争取资金33万元支持丰收村饮水净化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做好面上大扶贫。
四是驻村联户扶贫,着力增强群众致富信心。首先是制定规划及措施。2015年组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制定《包扶村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贫困户调查及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驻村工作队职责及任务》等;其次是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向包扶的腰庄河村25户“亲戚”捐赠价值14万元的铡草机、粉碎机等农用机具44台;再次是创新模式开展信贷扶贫。农商行以丰收村为试点,为该村36户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7万元。为丰收村汪和春服装加工厂贷款25万元,增设备扩规模,解决50多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元;最后是确定产业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队帮助成立“丰收乡村旅游公司”,引导村民刘长卫等15户移民户办起了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解决贫困户就业30余人,人均增收9000多元。通过该行的政策宣讲、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捐赠物资等多种途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群众致富信息进一步增强。
五是职工自发奉献爱心,着力帮助弱势群体。2015年8月23日为丰收村16名小学生捐赠学费、学习用品价值1.28万元。后期计划对因病无法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职工捐款,对他们实施爱心捐助,帮助弱势群体。
镇安农商行倾情致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领导关注、县委政府通报表彰和群众好评。这是镇安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15年,镇安农商行要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银行发展”为目标,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从“献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就业、从业为手段,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坚持基地以企业为载体,通过基地带农户、加工户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坚持残联扶持、企业奉献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膨胀基地规模,发展壮大基地实力,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二、基地类型
1、企业安置型。依靠现有的各类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联给予政策扶持。
2、辐射带动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价回收产品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从业,达到脱贫致富。
三、基地标准
1、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福利企业不含应达减免税比例的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从业不少于20户。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企业为基础,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是容纳残疾人集体劳动生产的场所。
3、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基地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年人均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
6、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7、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市残联挂牌确认。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镇、街道根据建设扶贫基地的标准及要求,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方案。
2、各镇、街道残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调查论证后,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审批表》、《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项目可行性报告》,《创建基地计划书和协议书》及《市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计划书主要内容有: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时间安排、执行计划负责人等(协议书样本附后),各镇、街道对基地初审核实后,于4月底前将以上报表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于7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基地建设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实地进行审核,审定达标后,将所需扶持资金直接划拨到扶贫基地,确保专款专用。
五、基地的经营和管理
1、基地接受残联的指导和检查,由基地自主经营,全权管理,残联不提供担保,不负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2、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可在基地内部单列帐户,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照基地标准,合格的继续挂牌,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对于已建立的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并能按照基地标准,每年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可以作为巩固基地继续扶持。
4、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决定和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帮扶协议样本、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等事项要及时报市残联认可备案,市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以防止弄虚作假。
5、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每年11月10日前,镇、街道扶贫基地都要向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如实填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附后)和当年扶贫基地工作总结及下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措施、扶持残疾人脱贫目标。
六、基地检查验收标准
1、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要与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残疾人从业要与残疾人签订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从业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
2、基地必须当年见效,残疾人工资当月兑现。基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基地管理与服务制度上墙。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帐务清楚、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就业、从业花名册及收入状况等资料齐全。
3、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对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送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七、扶持资金的标准及使用监督
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体,加大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粤贫明电〔2009〕1号)的要求上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扶贫办核查确认的全市农村171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农村17185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让贫困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87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五年规划见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导,积极扶持。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解决好困难群众改房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要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安排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户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市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1000元,县级财政负责安排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4000元。根据我市实际,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按每户1万元补助到户,加固维修住房则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给予每户补助至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制定补助标准,对新建住房户和加固维修住房户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给予补助,或对住房改造建设难度大的农户给予重点扶持,或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全额扶持,或在确保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有关村庄公共设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制订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农村困难群众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积极为农民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通电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小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较困难的农户贷款建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积极开展“为贫困农民安居乐业添砖加瓦”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房建房给予支持,集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五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用勤劳双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一是要科学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房屋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扶贫办备案。二是要分类指导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建设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一定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应鼓励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结构牢固、经济实用、具有岭南特色的安居房。对主体结构尚好且具有当地建筑文化保留价值的泥砖房可采用加固维修方式进行改造。对没有劳动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可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建设面积较小的产权归集体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据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积和总造价。三是要组织开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选择群众建房意愿强烈、基层工作积极性较高、危房较集中的村庄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需集中搬迁安置的边远分散村庄,实施整村改造,力争每年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要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续,建房用地选址要符合镇、村建设规划。要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避免在地质灾害区建造房屋。对实施搬迁异地重建所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工作方针,以县委、县政府总体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为指导,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努力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扶贫标准,扎实开展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扶贫对象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村情民况
村位于东临镇政府往南20公里,为本镇最南边行政村,205国道、高速公路贯穿该村,辖1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50户,1940人,耕地面积1026亩,林地1942亩。有公益林、成材林、灌木林、毛竹、喏叶、茶园等;水田面积近千亩。村民收入主要依靠林业、茶叶、箬叶、毛竹、养殖业等。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77人,2015年脱贫10户25人,2017年脱贫10户15人,2018年已脱贫17户37人。
三、贫困原因
一是资金紧缺,缺乏先进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土地贫瘠,产出不高,无支柱产业支撑,严重制约产业发展。二是部分村民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技术又不学技术,缺乏市场经济效益观念,不懂赚钱途径和经商理念,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赚取低廉的劳动报酬。三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人群较多。
四、帮扶举措
一是积极保障财政投入。认真研究上级出台的各项扶贫支持政策,加大与省、市财政工作衔接、汇报力度,积极为扶贫联系点争取扶贫开发项目,加大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致贫的贫困户,重在生活救助。帮助其申请医疗扶贫、民政救助及子女教育资助等,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并发动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其进行捐助。
三是对缺技术、缺资金致贫的贫困户,重在产业扶持。联系县农委和人社局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到村里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发动种养殖大户到村传授经验,提高贫困户致富技能。对有脱贫愿望又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贫困户,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养殖等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项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正文】
一、全县金融总体情况
2020年10月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465.53亿元,较年初增加56.08亿元、增长13.70%,存款同比增长9.35%;各项贷款余额443.75亿元,较年初增加80.19亿元、增长22.06%,贷款同比增长23.19%。存贷比95.32%,新增存贷比142.98%。
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移民扶贫的重要指示,以改变地质灾害区、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为目标,坚持“三个结合”即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上级扶助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移民扶贫与集镇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实施移民搬迁,实行异地开发,不断探索移民扶贫新路子。
二、工作计划
2009年全县移民扶贫工作计划为1100人。移民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移民和移民接收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
1、移民范围
本次移民搬迁的范围有12个属于深山区,1个地质灾害区,涉及8个乡镇16个自然村。(详见2009年计划迁出点综合情况表)
2、工作原则和搬迁原则
移民扶贫工作原则是: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整体搬迁,分类安置,部门支持,配套实施。
移民扶贫的搬迁原则是:以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梯度转移为主要形式,鼓励群众投亲靠友;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以自然村为基本单位实行整体搬迁。
3、安置方式
(1)集中安置。集中安置就是在具备接收安置移民条件的地方,统一规划建房,建立移民安置小区或移民新村。其它安置点可采取分户建房。移民迁入安置地后,由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其编为所属的村民小组,按照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进行行政管理。
(2)分散安置。分散安置就是把具备移民条件的群众分散移入具接收条件的村、组,融入当地村民中。分散安置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就是移民通过自找亲戚朋友、乡村介绍,自主选择接收安置地,双方议定接收条件,由移民户本人提出申请,经乡村审查同意后,分散迁入安置地。另一种是梯度移民分散安置。指农村一些条件较好的农户或个体工商户及工干家属等,现已迁往城镇居住,在城镇安家落户,原居住地的房屋、耕地闲置,本人同意将房屋和耕地转让给移民,经村组同意接收安置的方式。
在上述两种安置方式中,还可选择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两种方法。有土安置就是移民仍具有宅基地、水田、旱地和山场等农业生产资料;无土安置是指部分移民有条件进城务工经商,无需土地,生活有来源,只需自寻建房宅基地的。
三、移民对象的确定和审批程序
1、移民对象的确定标准:
(1)移民搬迁范围内实行整体搬迁村中的现有农户;
(2)2009年1月1日前有当地常住户口。户口不在当地的现役军人(专指义务兵)和在校学生可列入移民扶贫的资金补助对象;
(3)本人自愿并提出书面申请搬迁。
在职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农户子女,不作为移民扶贫的资金补助对象,此类人员如果随家搬迁,不享受移民扶贫的各项政策和资金扶持。
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移民对象的确定实行逐级张榜、逐级上报。要求移民的对象确定后,先以自然村为单位张榜公布三天,群众无异议后上报村委会;村委会再张榜公布三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同样张榜公布三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县移民扶贫办公室,公示情况应拍成影像资料报县办备查;最后由县移民扶贫办公室批复移民指标。并且,各乡(镇)申报移民计划应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3、移民对象确定后,移民户必须与村委会、乡(镇)移民扶贫办签订搬迁协议。协议内容包括:
(1)移民搬迁是全家自愿的,政府没有任何强制行为;
(2)迁入安置地后服从当地乡村党政组织的领导和管理,遵纪守法,争当文明公民;
(3)承担与安置地村民同等义务,自觉完成上级下达的合理税费任务;
(4)从享受政府移民搬迁扶贫政策之日起,原居住地的房屋由移民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拆平,费用自理。
协议一式四份,乡(镇)政府、村委会、移民对象各一份,县移民扶贫办公室一份,否则不安排移民指标。
四、接收地条件和安置职责
1、接收地条件
(1)集中安置地必须具备的条件。接收移民的主体为村民委员会。集中安置移民点(指有土安置)必须是近田、近水、近电、近公路的地方,原则上要为移民户提供人均0.5亩以上水田和适量的旱地、山场,且为好田好土,相对集中,具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的条件和能力。
(2)分散安置地的条件。接收分散安置移民的乡(镇)或村组,除具备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外,要提供移民建房所需的宅基地或有偿购置的旧房,划拨与当地村民同等数量的耕地,尽量照顾移民的生活习惯,尽量方便移民的生产生活,尽量有利于移民的脱贫致富。
2、接收地安置职责
(1)具备接收移民条件的行政村,在征得村民小组和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写出申请接收移民的报告,报乡(镇)政府研究批准确定。
(2)接受移民的村民委员会须与乡(镇)移民扶贫办签订接收安置移民的协议。协议内容为:
①同意接收移民,并同意移民将户口迁入落户;
②依法办理土地调拨使用手续,统一给移民分配水田、旱地、山场和宅基地,并长期承包给移民户耕种和经营;
③移民迁入后,保证移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受当地村民的同等待遇,依法参加村务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歧视;
④移民户享有本地村民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利,移民户子女入学应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和当地村民子女一视同仁,除按政策规定的正常收费外,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⑤移民小区新建基础设施项目,村委会应积极支持配合,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尽力提供方便。
(3)接收地乡镇政府要按照县移民扶贫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申报方案、规划选址、施工组织、安置落户、解决纠纷等工作,使移民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五、资金补助标准与管理
1、资金补助标准。按省、市安排对搬迁的移民给予每人3500元的资金补助(其中上级拨付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具体分配使用原则为:500元由县移民扶贫办统一掌握,用于集中安置区或移民安置点统一规划设计、报建审批、及部分公共设施配套补贴费用,不分发给个人;3000元作为移民建房的补助和用于移民在接收地的耕地、宅基地、山场调拨费和建房补助等;如不需要安排宅基地及农业生产资料的零星散户或投亲靠友户,则可直接按3000元/人领取。
2、资金管理。上级各部门下拨的移民搬迁扶贫资金,统一划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集中管理,捆绑使用,确保移民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发放一律实行“财政一卡通”制度。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资金的协调与监督。严格实行“六不准”,即不准挪用,不准滞留,不准代扣、代缴各种税费,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搭车收费,不准以购物券代替补助资金。
六、工作步骤
2009年移民工作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