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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23 2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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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篇1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篇2

一、所做的工作

(一)党委、政府重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政府教育职责,把教育工作作为关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常抓常议,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了教育项目优先立项、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教育困难优先解决。在教育项目实施、优化学校布局、教学设施设备配备、改善基础办学条件、教师培训、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多方筹措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实施了一些教育重大项目,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推进。各县(市)都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或方案,xx县、xxxx县、xx县、xx县做出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或方案。以《xx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甘政办发【XX】233号)为依据,按照临夏州《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以“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永靖县对照《标准》逐校摸清了学校家底,全面掌握了标准化学校达标所缺设施、设备及所需资金。临夏县成立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领导小组,对今年要完成达标的39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县政府对所缺的微机、图书、仪器、器材列出了清单,正在购置装备。

(三)加大教育投入,认真实施教育各类项目。各县(市)按照《xx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已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摸底及全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了教师周转房建设、高中建设、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同时各县(市)想方设法自筹资金,为部分学校配备信息化教育教学设备,增添了图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农村薄弱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保障了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按照教育教学需求,通过特岗、考录、引进等渠道补充教师,城镇、川塬教师到边远山区学校支教,有效缓解了边远山区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在不断强化校本培训、岗位练兵的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国培、省培项目和美丽园丁培训项目。采用“短训和长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项目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了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五)州委、州政府《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市)积极筹措资金,将高中学费及课本费、学前教育费、边远山区教师生活补助费、班主任津贴、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高中贫困生救助金等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了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各县(市)XX年共落实班主任补助xxxx.07万元,边远山区教师生活补助xxxx.65万元;落实学前教育免费资金xxxx.43万元,高中教育免费资金xxxx.32万元,在全州实现了十五年免费教育。

(六)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根据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XX年度全州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各县(市)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计划完成了学校综合督导和督导回访任务。永靖县、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拨付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了教育督导力度,教育督导工作初步形成了督政、督学的运行机制,教育督导结果得到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进一步重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缓慢。各县(市)政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没有引起重视,均没有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xx县、xx县、xx县、临夏市尚没有做出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停留在起步阶段,学校校长对基本办学标准不了解,对自己的家底和离标准化学校差距有多大都不清楚。积石山等县缺乏科学规划和布局,把新建幼儿园建在小学院内,使小学和幼儿园生均活动面积不达标。永靖县将在明年5月份接受省政府组织的验收,7月份接受国家教育部的验收,但由于各项投入不足,教学仪器设备缺口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农村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仍然较差。部分农村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差距较大,永靖县、积石山县、临夏县尤为突出。部分学校体艺器材设备、科学实验设备严重不足,计算机老化、图书陈旧,课桌椅破损,教师办公条件差等,农村薄弱学校的旧面貌还未得到有效改善。个别校长责任心不够强,管理能力不足,学校校风校貌较差,偏远地区仍有学生流失现象。

(三)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依然存在。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紧缺,卫生保健、心理咨询(辅导)教师普遍没有配备,幼儿教师编制严重不足。部分学校教师专业配置不合理。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边远山区学校教师调不进去,个别县(市)教师调动、校长任命统得太死,教育部门没有调配自主权等。

(四)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两基”国检后,县(市)、乡镇政府对“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有所减弱,思想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劲,工作措施软化,缺乏对“控辍保学”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乡(镇)政府对0—18周岁人口教育信息的摸底统计不重视,动员劝返失辍学生入学的工作力度不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民族县、乡镇、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低年级辍学现象较多。东乡县有学籍无学生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县(市)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XX】102号)文件精神,并切实按照省教育厅、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督【XX】8号)文件要求,统一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40项指标评估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对照,那些已达标,那些还未达标,缺什么?缺多少?如何做,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汇总,形成报告报县政府,县上再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逐年解决,完成计划达标学校的年度目标任务。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开展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力度,深入每所学校做细做实整改工作,按照“建成一所、验收一所、统一挂牌”的原则,确保各年度计划学校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

(二)加大投入改善农村校办学条件。各县(市)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边远山区学校的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薄改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均衡发展。

(三)重视学生入学机会公平。各县(市)要进一步重视少年儿童入学机会公平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建立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关爱体系,确保每个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和考核任免制度,在校长配备上广泛征求意见,把那些有能力、肯干事的人选用在校长岗位上,提高学校管理和办学效益。

(四)抓好县级人民政府自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还未接受省上督导评估的广河、和政、康乐、积石山、东乡县,要认真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查自评工作,如实填报督导评估申报表,按照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不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严格要求各职能部门、乡(镇)、学校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档案和迎评工作。

四、督导检查评估结

通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XX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工作督查,督查组量化评价结果:

优秀:xx市、xx县、xx县

良好:xxx县、xx县、xx县

篇3

自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0月30日前;整改时间根据附件“整改期限”要求。

二、自评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三、自评整改依据

1、自评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关于印发〈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政教督[]41号)等。

2、整改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报告》(政[]86号)。

四、自评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年8月底前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生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方式,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每个学期期初、期末主动抓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份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同时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做好C、D级危房改造工作。学校继续使用C、D级危房在“双高普九”验收中将被一票否决,区教育局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狠抓危改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学校不继续使用C、D级危房。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验收中不因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高普九”两个一票否决项目(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未全面达到“三个增长”;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自评情况;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和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公安分局

要及时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数,并为各乡镇和区教育督导室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有关单位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七)其他教育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提供年度为教育办好事实事书面汇报材料,并于年10月20日前送区教育督导室。

五、自评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一年一度的教育工作自评整改工作、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前检查指导和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等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自评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区在进行教育工作自评过程中,始终坚持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整改贯穿自评全过程。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对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评整改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内容及时间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6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学年度6-15周岁残疾少儿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以上各种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软盘1张。于年10月30日前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检查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导评估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篇4

一是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完善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机关效能考核办法》、《教育局机关窗口股室服务承诺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职责失误责任追究制》和《首问责任制》,完善了各股室岗位责任制度和股室管理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和外出公示制度,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支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通过学习和贯彻落实,杜绝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机关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平时签到、会议签到),有专人负责,做到上班有签到、请假有手续、公差明去向,并健全考勤档案。同时将考勤与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紧密结合,有效地控制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缺勤现象。

大力推动党建“走前头”,促进我县教育事业跨上新水平。(坚持“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局机关、局属学校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着指导、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一是基础教育快速发展。年初,在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要求始终把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放在工作首位。建立了控辍保学机制,大力推行联系乡镇学校制度和劝学制度。今年我们继续实行了教研员联系乡镇学校制度,实行责任捆绑。教研员把劝学保生工作作为春季首要工作,经常与学校教职工一起走村串户上门劝学,使大多数辍学生返回了学校。4月25日至5月25日,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局机关抽调精干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下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为期30天的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了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为控辍保学、巩固“普九”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困生入学交费困难的实际,各学校采取减、缓、免、捐等多种方式,上半年各校共为贫困生减免学杂费近1万元。同时,继续完善了贫困生救助制度,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确保了贫困生按时入学。上半年我们还完成了春季“两免一补”资金发放工作:为24575名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总金额达115万元;为26112人免杂费115万元;为1599名家庭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399800万元。“两免一补”惠及贫困学生26112人,共发放金额1671572元。完成学校公用经费70万元的发放工作,其中上级财政拨付56万元,县财政配套14万元。

二是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今年,在加格斯台乡中学开设了职业教育分流班,开设有烹饪和裁缝两个班,共招生36名学生。为自治县职业教育发展开创了新的路子。县职业高中与江苏泰州职业学校达成联合办学协议,今年9月开始招生。

三是切实抓好教育系统教师、校领导两支队伍的建设。在对全县各学校在岗人员情况及超编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清理了各校借调人员;调整了县一中、县三中招聘的6名教师的岗位;落实86名代管教师各种关系到各校,争取到这部分教师同州招聘教师同等的待遇。

为提高学校管理队伍水平,举办1期校长、书记培训班;对部分学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撤消了2所学校校长职务;为加强学校管理及校长队伍管理,出台《校领导外出报告制度》、《校领导任课、听课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校领导挂职锻炼工作,从各学校选派部分学校领导到江苏对口学校进行挂职锻炼,接受教育新理念,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逐步造就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学校领导队伍。

同时我们依托各级各类培训学习,结合工作岗位实践,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狠抓“双语”师资培训。支部19名“双语”骨干教师参加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培训。二是狠抓业务、综合素质培训。支部9名教师参加自治区培训,108名教师参加自治州培训,250名教师参加自治县培训。举办了为期20天的维、哈语系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共有80名教师参加培训;完成为期两年教师汉语强化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安排13名民族学校汉语教师到汉语学校进行为期1周的工作实习。

根据督导团办公室的工作要点和我市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结合辽源市实际,我们认真制定了督导工作要点,确定了六项重点目标任务,突出了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细化了督导工作日程,做到了任务明确,时间具体,人员落实,分工到位,并及时下发了工作要点。

月份,省年度督导工作会议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县区督导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教育局主管领导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入领会了省督导团办公室下发的年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省对今年教育督导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促进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学习交流,各县区督导室主任对年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工作安排做了交流,并就相关重点工作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讨,使全市督导工作的有效做法得到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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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范纲要(__-2020年)》要求,国家三类城市(县级政府驻地城市)须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为继续保持我州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势头,提前完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将全州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验收规划为:2016年,__县、__县、__县;2017年,晴隆县、普安县、__试验区;2018年,册亨县、望谟县。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县人民政府、__试验区管委会要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以推进,把语言文字工作与本地教育事业发展、文化建设、市政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强县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语言文字规范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二)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及时研究部署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本地实现达标验收目标,及时拟定创建实施方案,列出年度工作任务,按照《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附件2),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在学校、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领域掀起语言文字规范达标创建。做到早规划、早启动、早安排、早部署,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启动越早,创建时限越长,工作落实越好,语言文字规范水平越高,产生的实际效果越好。

(三)加强联动,强化协作。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大力推进我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如期评估验收。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推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出台和完善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规范用语用字水平;文体广电部门要出台对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并发挥行业优势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及规范普通话和汉字书写相关知识的宣传,营造社会规范用语用字的良好氛围;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公共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具体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在市区内主要街区设立醒目的、永久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其余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组织每年开展的“推普宣传周”等语言文字活动。

(一)加强领导。各县(试验区)要参照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附件1)成立或调整充实县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议事日程,为全州圆满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各县(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及语委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筹集经费,加大语言文字事业投入力度,对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单列预算,保障开展丰富的语言文字活动,为大幅提升县级城镇各行业领域规范用语用字水平提供切实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督查。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教督办〔__〕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黔教督〔__〕9号),县人民政府、__试验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室要对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县(试验区)语委办要加强对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公共服务行业

四大领域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和评估,形成以政府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窗口、以社会公共服务为展示平台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格局,突出“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达标创建原则,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切实提升我州城区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并逐步向广大农村辐射,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创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强化管理。

1.各县(试验区)政府(管委会)、县(试验区)各部门要加强迎检准备,熟悉迎检程序,把迎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制定语言文字迎检工作月推进表,安排具体,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员工进行语言文字能力的培训和普通话等级达标评定工作,提高员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确保达到规定的合格率;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特别是行业自身优势,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推广渠道,加强社会宣传活动,开展有特色的语言文字活动,让社会、市民知晓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及相关知识,积极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浓厚氛围。

2.各县(试验区)语委要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带动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确保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校园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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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履行督查的内容上,坚持以投入为主线兼顾一般预算支出,做到依法治理乱收费规范教育投入,严格教育支出与维护财经法纪相结合,通过历年审计情况看,教育乱收费行为行到一定遏止,财政对教育支出逐年有所增长,部门对预算管理逐步规范。

3、在履行督查的力度与成效上,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方针,做到审、帮、促相结合,支持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中学的违法卖地问题、××中新大楼投入、××中办班等,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不是一棍子打死,本着支持事业发展,规范学校管理角度去思考,并向人大、县政府提出审计建议支持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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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15日前。

二、整改内容

见附件“双高普九”整改责任表要求。

三、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四、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跟踪督查之前做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6、抓取证工作。取证任务完成与否,直接影响文化户口册滚动登录,数据汇总、统计;证明有效程度高低,直接影响“普及程度”各指标比率的达成。要充分认识取证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大取证力度,要切实做好取证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整改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年12月25日-31日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反馈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时时重视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妙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验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建设步伐。进一步筹措资金,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建设,充实教育仪器设备,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跟踪督查顺利通过。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级验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核实查找教育附加费少征漏征的原因。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其他教育职能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责任表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五、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12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今年的跟踪督查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省级验收的要求,对照整改责任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导,促进落实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2)今年12月初对我区直各教育职能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对各乡镇及有关教育职能单位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责成区教育督导室进一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年度教育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工作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对我区“双高普九”跟踪督查。

4、材料祥实,以备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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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县“两基”巩固提高及迎国检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为“两基”迎国检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1.广播电视宣传。及时对“两基”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措施、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从7月1日起,每天在新闻前后,插播一至两条“两基”宣传标语或口号。及时播发反映县“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7月1日至国检前,每天播发一条“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并对国家“两基”验收团莅临的检查验收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县广电局负责)

2.网络、信息宣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信息网)、县教育局以及各中小学校网站上建立“两基”迎国检专栏,大力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我县“两基”先进经验、典型事迹以及迎国检的重要措施等。(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政府新闻办、县信息产业办负责)

(二)社会宣传

1.发放宣传材料。发放《云南省“两基”迎国检工作手册》,对云南省“两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各项指标及全县“两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宣传。(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2. 拍摄一部专题片。精心策划、制作一部全面反映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全面总结,科学评价,展示“两基”巩固提高的全貌,10月3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文体局负责)

3.举办一次图片展。以图片和数字的形式真实再现我县“两基”工作在强势推进中所走过的辉煌历程。县级宣传展板规格:90cm120cm,8块。各乡(镇)按规格各自设计两块展板,并于11月1日前将设计稿上报县“两基”迎检办,到国家验收时统一放置在我县被抽检到的乡(镇)。(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4. 制作一本画册。制作《县“两基”工作巡礼》画册,图文并茂地反映我县“两基”攻坚成果,以聚焦全社会目光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5.办好工作简报。定期编发《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简报》,报道全县迎“国检”工作动态,反映“两基”迎国检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两基”迎国检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员,及时将本乡(镇)、本部门“两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特色活动等情况上报县“两基”办。信息报送实行半月报。(县“两基”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6.制作横幅、设立标语牌。验收前,县城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10条;各乡(镇)政府在辖区重点位置设立1块喷绘宣传牌(4米2.5米),在乡(镇)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3条,各村委会不少于2条,10月30日前完成。(县“两基”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少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县“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两基”迎检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指派专人负责,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两基”宣传工作联络员要切实担负起宣传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好“两基”迎检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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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通过全体教师的辛勤努力,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学生素质得到了全面发展。2名教师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称号,1名教师获得省级优质课执教者称号,5名教师被评为县级教学能手,并全部推荐到市里参赛,12名教师获得县优质课执教者称号。教师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25篇。有3个科研课题已经结题,另有3个各课题正在申报中。学校荣获xx县“供销大厦杯”爱党爱国爱家乡感恩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xx县第三届“供销大厦杯”少儿才艺大赛最佳组织奖、济宁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航模建模比赛团体铜奖,先后被评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济宁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济宁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第六批全市“崇尚科学、反对示范社区(村、学校)、xx县XX——xx学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xx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

根据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xx县小学办学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我校成立了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自评工作于xx年12月22开始,至xx年12月27日结束。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办学方向

更新管理理念

学校积极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通过寒暑假集训、教师大会、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理念,学习《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每学期对教师学习内容和笔记量都做了硬性规定,从而保证了学习效果。通过《校园简报》、《小海燕报》、广播台、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着意体现新管理理念,如走廊里充满人文关怀的名言警句,花廊立柱上富有诗情画意的经典语句等。都是新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

学校确立了

“为学生的终身幸福与发展奠基”的办学宗旨,以加强研究型师资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德育工作为先导,以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管理为手段,遵循“以人为本、德育为首、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张扬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加强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营造学习型、信息化的校园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结合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xx县实验小学发展规划》,规划分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措施有力,切实可行。遵循依法治校、开放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人本理念,与时俱进求突破,深入细致抓落实,确保了学校可持续发展。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并努力尝试开发校本课程,开设了写字和经典阅读课等校本课程。学习并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艺体科技“2+1+1”项目工程,即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备一项艺术特长和一项科技活动项目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学生课外作业符合有关规定,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学生课业负担适当,有充足的时间发展个人兴趣和爱好。

积极开展教育行风建设活动,通过签订师德承诺书、检举投诉、一票否决等手段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和摊派学习资料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做到收支公开,切实维护教育的社会形象。

二、加大教育投入

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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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本办法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主要包括《汉语拼音方案》、《简化字总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标点符号用法》等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等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和规范汉字推广使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依法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

(四)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

(五)管理、监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工作;

(六)受委托对因语言文字的歧义、误解引起纠纷提出鉴别意见;

(七)组织做好本系统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

(八)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教育、人事、民政、工商、质量技监、城管、公安、交通、建设、文化、体育、卫生、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铁路、民航、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电信等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并配合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做好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有关监督检查和测试、评估工作。

第八条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的工作用语,应当使用普通话。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用语,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的服务用语,各类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的工作用语,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广告、汉语文出版物用语,应当使用普通话。

第九条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一)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达到一级乙等;

(二)影视话剧演员达到一级乙等;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汉语语音教师达到一级乙等,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

(四)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毕业生达到一级乙等,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毕业

生达到二级乙等;

(五)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达到三级甲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属特殊情况的,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达到三级乙等以上,其中播音员、话务员、解说员、导游员等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前款规定的人员尚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所在单位应当组织其参加培训。

第十条有关单位招聘、录用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话水平测试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测试大纲和等级标准。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人员,由省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应当使用普通话或者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有下列情形,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地方戏剧、曲艺、影视作品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三)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广播电视播音确需使用方言的,应当报经国家或者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播放;电视播放的,还应当加配规范汉字字幕。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一)各类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招牌、标语(牌)等牌匾用字;

(二)各类公文、公务印章、信笺、信封、档案、合同、广告、公务名片、票据、报表、宣传材料等用字;

(三)各类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用字;

(四)各类企业名称,国内销售的商品名称、包装、标志、说明等用字;

(五)各类电子屏幕用字;

(六)各类汉语文教材、讲义、讲稿、试卷、板报、板书等用字;

(七)各类证件、徽章、旌旗、奖状、奖牌等用字;

(八)广播、电影、电视等用字;

(九)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

(十)电子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等用字;

(十一)公共场所用字,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的用字;

(十二)山川、河流、岛、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以及路名、街名、巷名、站名、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名称用字;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历史名人、革命先烈的手迹;

(三)姓氏中的异体字;

(四)老字号牌匾的原有字迹;

(五)已有的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六)已注册的商标用字;

(七)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用字;

(八)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的用字;

(九)涉及港澳台与华侨事务确需使用的情形。

第十五条新作手书招牌或者为公共场所题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已有的题词和手书招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规范汉字。

人名用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用字,地名标志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的用字,应当规范完整,缺损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拆除。

在广告中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和窜改成语的谐音字。

第十七条《汉语拼音方案》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拼写和注音工具。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汉字的领域,可以单独使用汉语拼音。

各类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招牌、标语(牌)、广告牌等牌匾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对规范汉字加注汉语拼音的,应当加注在汉字的下方。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外国文字名称的,应当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公共场所用字,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的用字,确需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与规范汉字、汉语拼音同时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工作,并将其作为教育教学和教师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切实提高教师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和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推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规范用语用字行为提出批评,并有权向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到举报投诉的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答复。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的宣传报道,对社会用语用字的行为进行督促,对违法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予以批评。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单位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用语用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各类出版物的用语用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品包装、产品说明、广告以及电子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的用语用字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工商、质量技监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公共场所用字,地名标志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的用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篇11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县教育要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水平。当前,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是我县基础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薄弱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发展教育,教师是关键,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已成为发展农村教育的当务之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当前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经。各有关部门、乡镇和中小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城镇教师利用多种形式支援农村教育,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尽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以县域内支教为主。支教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通过选派城镇学校的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建立起校与校之间长期和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全县农村学校的受援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二)需要参加支援农村教育的城镇教师,主要是指武康建成区中小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学校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市、县级名教师和2000年以来被评为县教学中坚、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三)支教形式。

1.县域内支教。县域内支教是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主要形式,由县教育局制定支教工作计划,分批实施。

2.跨县域支教。每年选派若干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统筹安排与欠发达地区学校的结对支教工作。

3.骨干教师支教。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名教师等骨干在教育、教学、科研和师德等方面的引领带头作用,组织他们为农村教师开发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县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二次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4.学校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支教。县教育局要有计划地从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包括学校后备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指导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包括学校后备干部)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学习现代教育管理经验,增强管理能力。

(四)支教工作方式。

1.全职支教。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带班上课,指导帮助受援学校年轻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全职支教后备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受援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支教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及以上。重点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城镇学校教师、后备干部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2.兼职支教。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农村学校在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校本教材的开发和培训、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引领。兼职支教实行累计工作量制,累计达到480个课时视为完成一年的支教任务。重点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县市级名教师和年以来被评为县教学中坚、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参加。

三、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城镇教师积极参与支援农村教育

1.参加全职支教的城镇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同时享受支教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单独安排予以保障。

2.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凡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参评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时,须有在农村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其中,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要求具有全职支教经历。

3.支教工作实绩作为中小学教师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和获得科研资助的重要依据。

4.参加高校统一组织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且表现突出的德清籍师范毕业生,在本县教师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派出支教教师的学校,要积极帮助支教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做好支教工作。受援地区和学校要妥善安排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6.派出全职支教教师学校出现的缺编问题通过受援学校派出上挂教师途径解决。派出兼职支教教师的学校缺编问题由学校内部统筹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推进支教工作的开展。

2.县教育局作为支教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引导和鼓励城镇教师支教的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支教工作计划,并加强对支教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每年5月底前制定出具体的支教工作计划,并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支教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支教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保证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事部门要在教师职务评定、教师招录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4.城镇中小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支教工作计划,积极动员和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支教,履行支教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