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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普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1-31 15:16:2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市场监管局普法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市场监管局普法

篇1

二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是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是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是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是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是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是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是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是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是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是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是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是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是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是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是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篇2

一、强化认识,切实开展工作。X年以来,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与查处取缔相结合、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下发《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X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等部署文件,通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宣传、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积极组织市局、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X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X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X市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设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学习。

(二)开展设备安全宣传“八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八进”活动,不断扩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的覆盖面。采取送特种设备法规、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读本、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问答、发放安全宣传手册、播放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科教片、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咨询、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安全标语等形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七进”活动X场次,宣传教育群众X人次

(三)强力推进特种监察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全系统的X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骨干参加了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培训有力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力量薄弱、监察能力不足等问题,强化了特种设备执法监察和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力推进。共委托X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特检院X分院举办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X期,培训、复审作业人员X人次,其中复审作业人员X人,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从源头上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梦质监安全行》宣传和“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主题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检验机构、天然气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借助新闻报道、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本局网站、微信、微博等资源媒体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六)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主宣传教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宣传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加强自主安全教育。督促使用单位在生产一线现场设置横幅、标语、安全宣传栏,不定期宣传安全知识、公开安全工作要求、公布安全生产违规典型;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予以记录,达到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安全应急处置和防范的能力,全面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企业共开展应急演练和自主宣传X场次.

(七)有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有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特别是特种设备领域执法办案力度,积极发现案源,做好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X起,已办结X起、行政罚款X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一)存在问题。X、个别使用单位不重视特种设备工作,管理安全意识淡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重视,无证上岗、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现象仍然存在。X、由于工作监管面大、量广,不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有效开展精准普法,全面普法。

篇3

关键词:道路运输 市场监管 从业人员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

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

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篇4

推进便利化改革

助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2016年6月21日,黔南在实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在全省率先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这是近年来,黔南州工商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之一。

建州以来,黔南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依法登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参与培育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数量与质量并增。围绕工商注册便利化目标,全面实行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等改革。

以“六个率先”领跑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行文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率先推行企业“两证一章” 制度、率先实施企业“三证合一”改革、率先下放州级登记审批权限、率先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全覆盖、率先实行企业“五证合一”改革。

截至今年6月底,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7.14万户,注册资本1957.74亿元,其中企业数量排全省第三,万人拥有企业数排全省第二。全州民营市场主体是建州初期的18.32倍。

加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

护航经济环境持续向好

恢复建制以来,黔南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已由最初的管理小商小贩到现在管理现代化的大市场,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突出。

针对不同时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后集中开展了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加强经济合同监管、“ 红盾护农 ” 行动、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查办了某市供排水总公司滥收费用案、某国际品牌系列产品商标侵权案、案值上亿的跨省传销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秩序的好转。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99760件。

在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完善上,黔南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方便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为目标,创新推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模式,全面深化12315“州、县、站、点 ” 四级维权网络运作机制,建成“一会两站”2077个,城乡覆盖率达100%。2008年,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批示肯定黔南州“一会两站”工作成效;2010年,时任贵州省副省长谢庆生将黔南州建设“一会两站”的成功经验定义为“黔南模式”,要求在全省推广。

2000年以来,全州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6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8.72万元。

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创业创新大步迈进

恢复建制以来,黔南工商系统一直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加大商标培育、品牌创建及保护力度,不仅将创业者“扶上马”,还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送一程“。

黔南州工商局以“3个15万元”政策落实为抓手,创造性地出台了推进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并积极搭建金融平台,加大对微型企业创办者的扶持力度,累计扶持发展7723户微型企业,带动就业4.5万人。

伴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以三都马尾绣、龙里辣子鸡、瓮安黄粑、长顺绿壳鸡蛋为代表的地方品牌得以发扬光大。2012年,在泰国曼谷国际礼品展销会上,三都水族自治县金凤凰马尾绣有限公司与另一家企业联手,成功签下来自印度尼西亚的2亿元订单合同。

在商标管理上,逐步实现了从单纯审核到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的转变,从行政指导到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转变,从数量优先到量质并举放大品牌效应的转变。截至2015年底,全州累计有效注册商标3684件,较1979年增长了525倍。2005年,黔南州“都匀毛尖”证明商标成为贵州省第一个证明商标;2015年,都匀毛尖品牌价值达181亿元,位列全国地理标志商标第二位。截至目前,全州共有贵州省著名商标78件,驰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

夯实队伍建设

打造工商新形象

38年来,黔南州工商系统一直紧跟改革发展步伐推进机构建设。1978年,黔南州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复建制,全州各级工商机构相继逐步建立健全。1996年,在全国工商所达标建设活动中,全州99个工商所全部通过验收,获国家工商局颁发达标证书。1999年,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划归省工商局垂直管理。2001年至今,全州工商系统历经三次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内设机构,调整工商所设置。目前全州工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州工商局已划转食品监管职能,县级工商部门与质监、食药监部门“三合一”。全州现设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1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13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105个,基本建立了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市场监管机构。

在不断健全工商机构的同时,黔南州工商系统还着力提升队伍素质。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学历再教育,目前具有大专以上人员比例为94.3%,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为45.7%。同时还加强了法律法规、办案业务、统计业务、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培训。2006年至2010年,全系统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培训55人次,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培训19582人次。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工商、市场监管人员1050人,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和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篇5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老龄委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工作,对全市“敬老月”活动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市卫健局牵头制定2020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将活动内容和形式细化落实到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等单位从实际出发,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敬老爱老活动。

二、分工协作,注重实效

(一)开展“情暖重阳”走访慰问活动

一是10月23日,受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的委托,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健康事务中心负责人一行先后到太和街道、金华镇部分百岁老人家中走访慰问,带去了市委、市政府、市老龄委对高龄老人的节日问候。二是市老龄委下拨“重阳节”慰问活动经费20余万到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高龄老人进行走访慰问,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三是市级其他部门均不同形式的开展了走访慰问。如市商务经合局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深入到联系的贫困村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市残联深入敬老院为失能老人送去辅具,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对离退休人员中的部分高龄、困难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上节日祝福和慰问品。四是各志愿服务团队和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响应,组织各界志愿者广泛开展义诊、理发、修脚等各种助老、爱老、敬老活动。

(二)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

一是启动实施“智慧助老”医疗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设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引导并帮助老年人在医疗机构正确使用数字信息化工具,努力消除老年人就医面临的“数字鸿沟”。同时,要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日常服务需求。二是开展“我行我健”健康宣讲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老年人健康管理、营养膳食、心理健康和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症等疾病预防,通过集中宣传、社区活动、广播等多渠道开展了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专题展板3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开展免费健康义诊,市中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乙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市镇村各类为老活动,结合专业知识,广泛开展义诊和咨询,为广大老年人带去健康红利。

(三)开展老年文体活动

一是10月23日,射洪市2020年“敬老月”活动暨庆祝重阳敬老节文艺汇演在新世纪广场隆重举行,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杨奎南出席并讲话,全市20余支老年协会队伍参赛,活动圆满成功。二是10月25日,射洪市卫健局(老龄办)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主办的“射洪市2020年孝老敬亲庆重阳”活动在武安镇磨嘴村隆重举行,来自自贡军魂艺术团、射洪市巾帼志愿者联合会的节目表演精彩纷呈。三是团市委、复兴镇等其他部门和基层协会以文艺表演、茶话会、先进表彰的形式开展了集体活动,群众反映较好。

(四)开展“护你周全”老年维权活动

一是市法院利用“敬老月”契机,加大对老年群体自身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射洪电台《以案释法》栏目,普说赡养老人相关知识、解读《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老年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老年人更好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诉求。二是市商务经合局、市残联等其他部门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家庭老年人网络防骗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五)开展敬老爱老模范事迹评选活动

篇6

一、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我国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二)监管局面混乱

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三)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资格证定位偏差明显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三、关于监管的一些想法

(一)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二)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缺少高效的应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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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1(a)-092-02

笔者结合四年来本地区假药现状,分析假药产生的根源,谈一谈治理假药的对策与建议。

1 假药的基本现状

1.1 假药销售的主体

一是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二是城区播放虚假广告药品的药店和专科特色门诊;三是药品商和不法药贩以开拓市场、展示会名义流动销售假药;四是一些诊所、药店受商业利欲的驱使,从不正规渠道购进假药进行销售;五是一些江湖骗子打着“专家义诊”、“红十字会”、“健康行动”等旗号向农村群众虚假宣传,大肆兜售假药。

1.2 假药销售的手段

当前不法分子销售假药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伪药品”售假。虚假宣传保健品、保健食品治病疗效,将保健品、保健食品充当成药品进行销售。②假冒品牌药品。不法分子把购进的假药外包装毁掉,放进真品包装盒内再行销售。③隐匿贮存假药。将假劣药品放在隐蔽的地方,有人需要时再取出销售。④通过邮购渠道销售假药。不法分子通过报刊杂志、商业信函假药信息,以邮寄、托运为手段销售假药。⑤非法加工制假。非法加工配制蜜丸、散剂、胶囊及其他医疗机构制剂等。⑥钻民族空子售假。打着民族药(蒙药、藏药等)旗号,宣扬秘方,神化民族药的功效。⑦假借协会、义诊售假。租用场地、举办讲座进行虚假宣传,称服用此药可治疗某些疾病,先采取免费试用,再进行打折优惠等手段,将假药向消费者兜售。

2 假药存在的根源

2.1 法规制度不健全

一是强制执行乏力。目前由于立法原因,现行的法律法规赋予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是有限的,遇到违法事件时常常感到束手无策、软弱无力,使得一些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比如流动药贩销售假药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假药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但要想对其人身或药品以外的物品作出限制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从而导致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当事人留下虚假身份证明后即不知所踪,案件立案后因无法找到当事人而难以结案的情况。二是执法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由于立法等各方面的原因,药品监管部门在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权上存在着与其他一些执法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的问题,造成权力“打架”或权力监管的“真空地带”。如: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及监督,规定是药品监督部门的职责,但这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却又归工商部门,消费者受了欺骗找到药品监管部门时,药监部门虽有监督权却不能对其进行处罚,给治理虚假广告带来很大的难度。

2.2 监管力量薄弱

成立时间短、人员少、监管任务重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以沭阳县为例,城区、乡镇、村级各类医药单位近1 400家,执法人员与监管单位比例为1∶140,稽查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加上监管地域辽阔、点多面广较为分散,监管难度可想而知,据统计,其他地区情况基本相同。

2.3 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造成宣传效果不明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农村群众欠缺用药安全知识。由于文化层次、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制约,用药安全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识别能力低是农村群众普遍具有的问题,价格低廉往往是他们购药的首选。二是宣传手段受限制。在宣传力度上还存在倾斜城市的问题,在宣传手段上还不能有效地刺激农村群众的求知欲望,在宣传覆盖面上,还达不到纵深的标准,在宣传持久性上,还不能使声音连续不断。这些都给不法分子肆无忌惮地销售假药留下了空间,给广大农民兄弟用药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也给药监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3 加强医药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法律法规

只有通过开展立法研究,加紧立法、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支撑体系,来减少监管盲区和漏洞,才能使药监执法时时有章可循、步步有据可依,才能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或主动地接受行政处罚,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真正有效地制止制假售假行为。比如说在上述原因分析中所提到的虚假药品广告治理权方面,就应该改革药品广告管理体制,实现对药品广告管理的职、责、权的统一。

3.2 抓好源头,规范进货渠道

将监督管理关卡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控,从源头上把好药械的质量关。又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假劣药械流入农村市场,要加强对药械生产源头的安全监管,建立查源治本机制,根除不法药贩。一方面,要对不法药贩的窝点进行有效打击,强化日常稽查,扩大稽查覆盖面;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供应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合法药品经营公司将合格药品配送到农村药品市场。

3.3 不断提高药监人员自身素质

执法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全面把握药械管理法规的立法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学会在执法监管中当好学生,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拓宽监管的新路子、新领域,确保全方位进行监管。只有练好自身的内功,在监管中才能做到“火眼金睛”,在执法中才能得心应手,才能让假劣药品无处遁形。

3.4 加强信息收集,延伸监管触角

要利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与药店、乡镇防保所等建立联系制度,使药品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的每一处角落。在获取流动药贩活动线索后,要及时派出人员对其活动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掌握其活动规律和特点,做到有的放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群策群力、上下互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3.5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药事法律法规

要加大农村地区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抵制假劣药品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可以成立普法宣传组,深入边远农村,举办药事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用药咨询,传授假劣药械识别方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打假拒假的意识。

3.6 注重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将假劣药品清除出农村市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各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介入,必须加强公安、邮政、工商、交通等部门协助药监打假,形成药品打假合力。

3.7 追溯假药源头,严查假药案件

通过积极发协查函件或奔赴药品正规生产厂家,核实假药具体情况,确保假药案件追根溯源,查实查透,为严查假药案件提供确凿证据。

加强农村医药市场假药监管是药监系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应认真分析农村假药现状以及产生假药的原因,查找打击农村假药工作的不利因素,建立健全农村医药市场打假治劣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农村药品质量大检查活动,加强农村地区药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识别假药素质,增强农民对假药群防群治的能力,为保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做出更大努力。

[参考文献]

[1]王文杰,韩宏才.当前药品打假治劣动态分析[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1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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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04年以来,陆续出台了*、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7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措施,结合闽政〔2004〕10号和闽政办〔2005〕3号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基础工作,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按照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行督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尚未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设区市和省级单位,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省信用办和省监察厅要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快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企业信用服务水平。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中介机构、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下同)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支持省政府特许经营的省企业征信机构及时对全省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上公开的企业信息进行征集,保证数据实时更新。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必须依法披露,并在监管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广泛利用征信机构的征信调查、信息征集、资信评级、催收欠款、咨询培训和研究报告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改善财务结构,实现信用增级,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公信力,改善自身贷款条件,扩大融资规模。积极推广和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制定便利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和分类管理流程,建立适应我省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授信范围和监管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行我省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孵化服务。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行业协会信用建设,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牵头制定行业的信用建设规划和行规行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会员的诚实守信行为进行表彰,对会员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帮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使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此项工作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信用度。扩大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覆盖面,当前要继续推进经济鉴证类和律师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同时要将劳动服务、婚姻、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也列入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范围。要抓好中介机构信用的基础建设工作,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信用检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经营管理、营销活动和宣传推介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服务。此项工作由省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三)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实施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各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提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扩大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实现依法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评估、披露、奖惩体系。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快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进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业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系统,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加强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健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税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税”系统建设,完善与提升纳税人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收信用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管理和使用机制。积极运用省国税局、地税局集中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产品的加工与处理,规范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并通过分级、分类、属地管理方式,实施对A级信用等级的激励优惠,对B级信用等级的辅导宣传,对C级、D级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措施,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信用意识。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三)完善工商合同守信管理体系。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负责。

(四)完善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依托“金质”等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推进企业产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定期产品质量信息。制定质量信用分类办法,构建质量信用信息网络,收集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质量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按照《*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和完善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省食品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此项工作由省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价格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诚信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对于价格信用基础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但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的单位,通过培训辅导加以完善。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六)完善商务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加快“*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动我省商务领域信用记录电子化,定期信用信息,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和机制,并应用信用约束手段,实行商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制定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健全对本行业管理对象信用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信用信息征集办法,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办法,以及奖惩的制度与措施。此项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八)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依法实现联合监管。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托省企业征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依法逐步将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各自拥有的本省信用管理数据库通过“数字*”政务网进行相连,使政府各职能部门采集的监管对象信用信息能够互联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制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政策法规,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通过推行行政性、监管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等五类失信制裁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司法处罚等惩戒。同时,要相应健全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待遇,引导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此项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切实推进信用法规建设。省各牵头责任部门应加快起草、推动出台有关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方面的规章和相关制度,并逐步上升为地方法规,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