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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记者王伟)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47分报道,今年起,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挥棒”将改变方向,说课评估的比重增加,论文获奖不再成为评审依据。教师评职称,从重科研转为了重教学。
从本月中旬开始,2009年青岛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正式启动。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做出调整,论文在职称评审中所占比重将降低,论文获奖等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对于参评人员提交的发表的论文、著作,也需交由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认真审阅、考察,将专家做出的评鉴意见作为评审依据之一。教师职称评审将注重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说课评估的评价比重将增加。凡申报晋升高、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的意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作出这一调整的最主要目的是引导中小学教师全心投入到课堂教学中,放到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成长上,也是给教师减负。
有了这样的调整以后,教师评职称今后将不用再花钱花精力了,目前青岛市中小学共有在职教师7万多人,职称评审历来都是教师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往年,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之余做点科研工作,获奖论文一直是评审的一个重要依据。而为了能在论文上争取更多的职称加分,不少教师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对促进教学没有什么意义。在中小学阶段,课堂教学是一项传统的技术工作,更应该加强教研,而不是科研。
今年青岛市职称评审调整方向加大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力度,优先推荐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晋升职称,从而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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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各立项课题的结题准备工作,为下半年“十五”立项课题顺利结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⑴组织课题研究人员及全校教师参加“XX年度苏州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同时,积极为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参评、交流创造条件。
⑵省级立项课题“多方位加强普通中学美育的实验研究”作为学校的龙头课题,将成为“十五”课题结题阶段的研究重点和结题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的编撰及出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目前各本书稿的初稿已经完成近九成,我们将在9月份组织人员对各个分册书稿进行修改、统稿、定稿。同时,我们将联合课题组撰写“美育”课题的结题报告。
⑶组织各课题组及时搜集、整理课题研究资料、总结研究成果,形成课题成果汇编,撰写结题报告,填写需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向上级教科部门提出结题申请。
⑷进一步落实课题组长负责制和考核制,加强过程管理;配合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会议,开展学习、研讨活动;配合课题组合理使用研究经费,推动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⑸在准备“十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同时,我们将认真思考“十一五”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课题,并为该课题的立项和实施进行初步认证。我们设想发动全校教师就此问题开展讨论,共同选择、拟定学校新的主课题。
2、认真做好“导师制”工作,青年教师培训以及教育科研骨干的培养工作,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成熟提供条件;为教师进一步树立教科意识、改进教科方法、提高教科水平提供条件;为学校骨干教师更上一层楼、挤身“名师”行列提供条件。
⑴做好“导师制”工作。今年新分配到我校的青年教师不多,所以,本学期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对**、**两年的“师徒结对”进行必要的调整,向导师和青年教师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加强有关的检查和调研,以更好地发挥“传帮带”的要求。
⑵做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今年的青年教师培训将以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有关的教学比赛为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本学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在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青年教师中开展撰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的评比活动。同时,我们将协助教务处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评优课等比赛活动。此外,我们还要组织3次专题讲座,主题包括如何组织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课堂教学、如何进行学生管理,如何进行反思提高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9次研讨。在新学期中,我们要继续追求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系统化、实用化,努力实现“引领思想,规范行为、提升素质、促进成长”的目标。
⑶本学期,我们准备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提供论文写作方面的指导。拟开设两次讲座,一次是有关论文撰写的通识讲座,一次是针对职称论文评审要求的专题讲座。
⑷本学期,我们还要着力抓好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建设。我们首先要制定“教育科研骨干培养条例”,明确科研骨干的入选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培养方案。
在确定人选之后,我们将组织他们开展一系列的学习、研讨活动。
⑸同时,独自或配合教务处认真组织教师外出观摹、学习和交流活动。
3、加强有关新课程的研究,组编两期以课程改革为主题的《**教研参考》(第一期已经下发教师)。同时,协助教务处做好新课程的实施、管理、培训等工作。
4、努力构筑教育科研的平台,精心组织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评比活动,为教师学习和展示教育科研的成果提供机会和舞台。
⑴继续办好《**教育》,使之进一步成为我校教师探讨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提高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阵地。本学期,拟组编以苏州市“十五”立项课题成果汇编为主题第45期《**教育》。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办好《**教研参考》和《传是》“杏坛论语”版。本学期,拟组编以课程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为主题的第8、9期《**教研参考》以及四期《传是》“杏坛论语”版、XX年第3期《江花》。我们将积极参加**市优秀教育刊物评比,力争取得好成绩。
⑵认真组织各项教育科研竞赛,力争获得较高层次的奖项。本学期,教科处将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教育学会、江苏省教科院、苏州市以及**市教研室和教科所组织的江苏省多媒体课件制作评比、江苏省中小学各科教学教案评比、江苏省中学青年教师“五四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江苏省“师陶杯”、苏州市“师陶杯”、苏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评比、**市创新教育论文和个案评比、**市课程改革成果评比等活动。
5、认真做好职称论文评审的组织工作,完成上级教科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校外教科培训、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并加强同其他教科先进学校、学术刊物的联系。
三、成员分工
洪敏:全面主持教科处工作,协调处室内外关系;对外联络与宣传;处室工作安排;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教师教科考核;编辑《**教育》、《**教研参考》、《传是》“杏坛论语”版。
【Abstract】The paper illustrates the concept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the trend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disadvantages of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in research institute at presen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tendency in aspect of breaking the thesis-oritented pattern in evaluation system and stressing on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 It is essential to set up a rational professional title evaluation system, thus, talents can be evaluated comprehensively and scientifically.
【Key words】Scientific research; Professional title; Development; Trend
时至今日,科技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发展水平。然而,科技创新离不开优秀的科研队伍,因此,这就需要一个能够保证选拔出优秀科研人才的机制。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识、价值与能力的体现,与个人的收入和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的根本利益。这种机制给科研人员设定了一条相对稳定、看似公平的职业发展道路,所以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然而,这种评审机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对科研人员进行合理的社会认同是现有评定机制有待改进的关键所在。
1 职称评定制度的概念
职称评审是指已通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并经过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后,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由专业评委根据所提交的材料来确定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国务院在《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2 职称评定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最初的事业单位职称评定的方式和方法,来自于建国初期、从前苏联学习和引进的计划经济那一套体系,即:上级下指标、定条件、设门槛,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搞审批,这样才能彰显上级的威权;下级找关系、要指标、走后门、学文件、套条件。这种方法一方面容易助长政府主管部门的和腐败作风,另一方面也让被评者身心疲惫(张晓冰,2015)。
目前,大多数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上都采用“量化评定模式”,针对不同序列的职称,制定相应的“门槛”,这些“门槛”主要包括学历、任职年限、科研资历、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要素(彭立静,2006;李珂, 2012)。一位科研人员如果想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就必须首先满足这些门槛中的各项硬性要求,在满足申报条件后,还要经过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给予确认。同时,对不同职称的科研人员再下达硬性的科研指标,要求其在任职内必须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如承担各类各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等,定期对科研人员按照相应指标进行科研考核,考核结果反过来决定其福利待遇和职称的晋升。这种职称评定模式对科研人员提出了基本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具有标准固定、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等优点,为激励科研人员、保证评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目前职称评定制度存在的弊端
职称评定是事业单位科研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到了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切身利益,职称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一方面肯定了科研人员在科研领域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也激发了科研人员对待科研工作工作的主动性。然而,我国事业单位技术职称的评定已经越来越成为知识分子的一块心病。
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在职称评价体系中,论文的比重过大,几乎就是一条硬杠杠,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危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职称本身是对专业人才的一种外在评价,应当能够真正体现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但“唯论文”的考评机制,只重视写作型人才,而忽视了实用性人才,与职称制度的初衷相背离。其二,众所周知,由于职称评选的专业要求并不十分严格,职称论文的整体质量也令人不敢恭维,很多都是复制、粘贴甚至是抄袭之作,造成了大量的“垃圾论文”,浪费人力物力不说,也降低了职称评选的公信力。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人才的认定和选拔,应当是多元化,唯有如此,才能涌现方方面面所需要的人才。而“唯论文”的职称评定,则相当于跛足而行,不仅影响了人才的丰富性,也容易形成错误的导向。
另一方面,行政主导下的职称评定,由于缺乏感性认识和客观标准,必然会很大程度上依赖论文、科研项目等量化指标,从而显得粗放而失之科学。反过来,以论文、科研项目为标准,也有利于行政化的管理。只是,这种外在的公平,导致了内在的不公平,因为人才多种多样,有人动手能力强,有人动笔能力强,用同一套标准来界定,难免有失偏颇。这种相对刚性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基础研究以及研究型人才,却不利于应用型的人才,因为其技术创新并不能通过论文或科研项目来体现,以至于出现了研究与应用相脱节、职称与人才评价无法匹配的问题。这种评价机制的最大受害者,就是那些处于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型人才。那些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几乎没有机会能够获得职称晋升,因为他们可能很擅长实际操作,而不专长于著书立说;或者可能他们习惯了踏实苦干,而苦于无法通过权威的形式予以表达。
4 职称评定制度的发展方向
“唯论文为王”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目前,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已成为社会共识,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呼吁破解“唯论文为王”的职称评定“紧箍咒”。
打破“唯论文”式的评价机制, 突出技术成果转化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就相当于承认市场的重要性,这是职称评定制度的一项非常务实的改革。所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就是说科技必须为生产服务,不能为研究而研究,为论文而论文。再高端的研究再美妙的论文,如果最终无法转化为生产力,其意义也便大打折扣。多元化的职称评定机制,是对实用型人才的一种正向激励。
给职称评定“松绑”,赋予其更大的灵活性和开放性,改变目前相对僵化的职称评定制度,以更宽松和灵活的姿态评价科技人才,一方面有利于改进人才,给人才以更大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为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创造更大的空间。
注重成果转化。对于能够证明取得较好业绩的,可以不用论文要求。如果一个技术人员有多个技术转让项目且交易额累计达到数百万元,并且能够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其就可以用技术报告代替论文,也不需要去申请科研项目,有利于把主要精力放在技术研究和开发上,避免为如何发论文或跑科研项目而费心费力。
总而言之,对科技人才应该采用多方位、多要素、多方法的综合评价,这样才能提升人才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企业重整也称企业再生制度,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公司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的危险而又有再生希望时,为了防止该企业破产,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干预下对该企业实施强制管理,从而使其实现复兴的法律制度职称论文。
企业重整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困境企业所面临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使陷入经营困境、长期亏损的企业在经济上复苏。第二,在债权人与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利益调整协议,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第三,在企业复苏无望的情况下,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保证所有利害关系人得到最大限度的财产恢复。
企业重整能够实现负债企业资产价格的最大化,以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平。
企业破产重整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完善于日本。企业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它最早起源于英国衡平法中的公司整理制度,美国联邦破产法则系统地规定了公司重整制度,而日本将其完善化,形成高效而兼顾公平的公司再生制度。重整制度的产生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主要在于破产制度、和解制度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重整制度是为了克服破产、和解制度的消极方面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再生制度。企业重整制度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新组成部分,并被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作为重要的法律制度来运用。
我国在新的破产法颁布前没有完整意义上的重整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我国运用较多的是重组和整顿。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许多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形,结合我国企业的特点,多是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债权、债务、资产管理结构进行改组、整顿及整理合并,我们通常称其为资产重组或企业整顿。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发生了企业的资产重组。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重组与公司重整有本质的不同,两者适用范围不同、手段和目的不同、所属范围也不同。
在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之前的整顿也是以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或整顿方案上报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企业整顿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重整制度,我国原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制度也是破产内的整顿,其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比如适用范围狭窄、与和解制度交叉、上级主管权利过大、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等。
我国新的破产法规定的重整制度是现代破产法发展的方向,从我国的实际看,摒弃了原破产法的和解整顿制度,设置了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重整程序,这三个程序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构成破产法的主要框架。我国新破产法中重整程序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的空白。新的破产法学习和借鉴了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经济及社会实践,把重整程序细分为重整申请的与裁定、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三方面。
关于重整申请,我国新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程序仅适用于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重整的原因与破产和解的原因相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法进行重整。重整更有利于对债务人企业的挽救。重整程序中的申请人是依法有权向法院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法律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都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重整裁定送达公司后,对债务人及债权人均发生效力。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聘请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负责营业事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使用。
民事执行和解,简称执行和解,是民事强制执行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一般是指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协商,就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是私权自治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体现。目前,理论界对于执行和解协议性质和效力的认识及其没有得到履行时的救济途径存在很大争议,而我国现行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规定很粗糙,阻碍了执行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职称论文。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诉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己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执行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做执行结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执行程序解释》)第28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上并没有明确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致使对协议的履行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并由此产生许多问题,主要有:
(一)和解协议定性冲突,影响其效力
我国的执行和解制度一方面出于对当事人私权自治的尊重,承认和解协议具有变更执行依据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在协议履行完毕时,结束执行程序;但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并没有赋予和解协议以可诉性,而是依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并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一方也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实际上又否认了当事人的私权自治,前后矛盾。可能会使执行和解成为被执行人拖延、逃避履行债务的借口,不利于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权利的保护。
(二)救济途径单一,不能全面保护当事人权利
首先,法律只规定了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时,当事人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一种救济方式,途径单一,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的保护。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的变更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意,内容除了包括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和履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还可能涉及执行和解协议的担保,此时如果执行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申请执行人只能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就会使执行和解协议担保形同虚设,对申请执行人债权的保护也会落空。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采取恢复执行这种救济措施的前提是执行和解协议得不到履行或履行不完全,且只能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时才能做出判断。若被执行人假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而此时申请执行人却不能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对其债权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
此外,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存在瑕疵履行的情况,例如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或当事人对和解协议是否己经履行完毕存在争议等,立法并未就此问题规定相应的救济方式。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分析
要想解决因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规定不明确所引发的系列问题,首先要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有清晰合理的认识。目前,民事强制执行理论上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私法行为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过程中的和解是基于私人意志对经过法律文书确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变更的行为,是纯粹的私法行为。执行和解协议属于独立的私法契约,或民事合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在原债权债务基础上设立的一种新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各国合同法上,和解协议都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上也对此种合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此,也表明和解协议本身并不是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变更,而是形成了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和解协议仅发生实体法上的拘束力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关于和解协议是否有效,能否撤销,执行当事人是否已全面履行,是否违反协议约定都可以依照私法上的规定予以判断。
第二,诉讼行为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和让步,达成使执行终结的合意。主张按照诉讼法规范来评价执行和解行为。执行和解协议直接产生强制执行法上的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执行和解协议一旦达成,原执行依据被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执行和解协议所代替,当事人及强制执行都要受其约束,不得违反和解协议内容。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执行和解协议。若当事人以执行违法为由向执行机关提出异议,执行机关应将其违反执行协议内容之行为撤销或更正。
第三,两行为并存说。这种观点认为执行和解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私法律行为又是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法院之间存在的诉讼行为;是私法上的和解契约与终结诉讼合意的诉讼行为两者的并存。执行和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既享有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权,也享有对程序权利的处分权。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也可通过审判程序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笔者认为将执行和解定位为私法行为,执行和解协议属于私法上的和解契约较为妥当。理由为:(1)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即使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本质上仍是私权,基于私权自治原则申请执行人对于此享有处分权,而执行和解协协议正是申请执行人处分其债权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之间就变更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意,只要和解协议是真实合法的,就应承认其合同效力。(2)执行和解协议与原生效法律文书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认为是申请执行人对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执行债权予以部分放弃或处分,并没有替代原生效法律文书。此外,“诉讼行为说”虽充分考虑了执行和解协议以终结诉讼为目的,但此诉讼行为逾越了审执分立的界限,事实上承认了执行当事人在执行机构面前作出的协议取代审判机构裁判书的地位,违反了审执关系基本原理,存在局限性。“两行为并存说”虽尊重了执行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处分权,但执行依据和执行和解协议并存可能导致双重受偿的发生。
三、执行和解协议效力重构
当前,执行和解作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其弊端的日益暴露,对其完善与改进也日益迫切。针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规定不明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进行以下重构,具体而言:根据是否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可将执行和解协议分为一般的和解协议和特殊的和解协议。二者由于约定内容的不同,所以具有不同的效力,对应不同的救济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一,一般的和解协议即现行民事诉讼立法上的和解协议,没有明确约定不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私法上的和解契约具有可诉的效力,产生中止执行程序的后果,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和解协议约定不明以及无效、可变更、可撤销问题。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或习惯确定。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规定来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若和解协议具备合同无效情形,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并宣告和解协议无效。
2.申请执行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可以就和解协议的履行提出抗辩。
3.被执行人反悔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取得申请恢复执行与提起新的诉讼之间的选择权:既可以因对方的债务不履行行为而享有解除权,和解协议解除后,原生效法律文书效力自行恢复,或可直接请求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一旦申请执行人主张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就意味着其当然放弃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不得对和解协议另行;如果另行,则应当撤销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正如前文提到的,简单否定执行和解协议而恢复原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保障救济的完整性,只有赋予申请执行人救济方式的选择权才能使其根据具体情况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救济方式的多样性也有助于促使被执行人妥善履行和解协议。
4.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债务人一方有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行为,根据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债权人可以申请解除和解协议并恢复执行。
5.一方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履行存在瑕疵,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特殊的和解协议即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其协议代替原生效法律文书,经法院审查确认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后果。具体而言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原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执行,并请求法院确认,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协议符合条件系真实合法的,即裁定终结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并认可和解协议的执行力。该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一方当事人认为执行法院裁定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这种当事人明确约定以和解协议代替原判决的履行并提交法院审查的做法,可以视为债权人撤回了执行申请,法院应当裁定执行终结,不再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此时,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是执行依据,而是执行法院的裁定书取代了原法律文书成了执行依据。
民事强制执行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切实保障的最重要的环节。执行和解制度方式灵活,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于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王利明.和解协议形成独立的合同关系.人民法院报.2002年1月4日.
陈荣宗.强制执行法.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19页.
董少谋.民事强制执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0页,第141页.
黄华珍.执行和解协议效力问题探析.中国公证.2007(1).第33页.
范小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分析及完善立法建议.河北法学.2008(6).第129页.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稿)第74条.
参考文献: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时加强
报名并参加考试7133多人,一是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我市公务员招录计划共406人。最后实际录用364人。全省第二次全市农村道路交巡警招考,市共拿出109个岗位,报名人数1173人,最后实际录用109人。为做好这项工作,精心安排,统筹布置,认真抓好报名、口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六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全市公务员现代信息知识培训工作,二是公务员培训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开展全市公务员现代信息化知识培训考核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0个班次,考试60余场,市直参与培训考试人数共2180人。及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骨干培训班,市直机关300多名人员参加了培训。继续做好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组织我市40名科级干部赴苏州参与公务员对口培训。做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市直首次实现全部网上学习考试。
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备案。加强惩办奖励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审批的惩办奖励事项国家安排5批次,三是公务员考核奖惩严格规范。依照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省里安排6批次。经过审核不予惩处的1次。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实施意见,四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积极、稳妥实施了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料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70人。同时。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效果。
(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我市120多家用人单位,1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效果明显。4月份。赴东北三省招聘人才。此次招聘共提供就业岗位1550个。招聘吸引了二十余所高校2.8万名毕业生参与应聘,收到就业意向书1.4万份,现场签约280人。市政府还与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三所高校签订人才合作协议书,建立了人才引进的长效机制。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组织新创软件、开远科技、群英互联网、大华软件等12家企业,先后赴成都和西安两地举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招聘活动,达成引进意向205人,现场签约67人,其中研究生11人。
向社会公开许诺,2积极实施公益人才招聘活动。为发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公益性职能。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是公益性人才资源配置场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今年以来,通过公开征集人才招聘活动“冠名权”等方式,相继举办了创新之春”西楚之风”守业之园”圆梦之桥”等20多场综合性人才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8600多个,求职人员近2万多人次,达成意向6500多人,为工业突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市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企业一线了解人才需求,3人才培养效果显著。开展人才人事政策宣传调研。虚心听取企业对人才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2011年度高层次创新守业人才引进工作。完成2007年度高层次守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第二批人员现场考察工作。举办现代高效农业高研班,分4个专题,对市、县、乡三级200多名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围绕我市六大支住产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各县区积极申报2011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4项。组织县区人事局对申报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进行洽谈,已为6个项目单位落实外国专家,3个项目已执行。
以及现在事业单位工作,4统筹各类人才资源开发。一是推进人才能力提升。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但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含不具备中级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人员进行培训,举办第五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培训班,参与人员75人。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出台《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363工程”实施方法》从2011年至2010年,本市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化工、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6个领域,开展规模性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3千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完成第一轮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的同时,推出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题的新一轮公共课培训。全市共有3800人参加培训考试取得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完成了对200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情况进行了登记、审验。组织实施了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二是落实激励措施。深化“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模式,加强重点行业的人才引进,全年新增派遣人才411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继续开展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撰写论文鉴定工作,全市共申报中级职称论文鉴定739篇,共有422篇论文通过鉴定合格。认真做好各类专家待遇落实工作,公布市“135二期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开展了2011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三是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加强聘专单位管理。为市师范学校、泗阳育才中学等单位审查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协助料理聘专资格申请。征集外国文教专家需求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组织学院、宿豫中学、等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共16名人员参加了外国文教专家招聘会,达成初步聘用意向35个。
(一)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就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等达到目的后再复婚的行为。毕业论文假离婚的违法性,就是婚姻当事人串通一气,弄虚作假,共同故意欺骗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当前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家庭的伦理道德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喜忧参半的局面,婚姻的严肃性也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草结草离的现象,假离婚现象也不断增多。延边大学家庭法律咨询所成立两年来共受理了278件离婚案件的咨询,其中假离婚案件的受害者就有12位,占整个离婚案件的4.3%。但是,这个数字本身远远不能说明假离婚的现状,因为大多数假离婚当事人还没有引起婚姻纠纷。因此,没法正确估计假离婚的完整数字。
(二)假离婚的特征
第一,当事人中总有一方或双方并不具有离婚的真实意志。夫妻之间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要条件,离婚的合意必须是完全真实的,而不是出于其他目的所作的虚伪表示。离婚的合意必须是自愿决定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而造成的,然而假离婚与之相反,它并不表示双方离婚的真实的内在意志。第二,双方当事人一定有对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欺骗行为。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假离婚的目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供虚假的离婚理由和事实,从而违背了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给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不应有的麻烦。
(三)假离婚的种类
现阶段的假离婚,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硕士论文从程序而言,可分为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假离婚登记和在人民法院达成的假离婚协议。从目的而言,一种是婚姻当事人中的一方欺骗另一方,通过假离婚达到真实的目的,另一种是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的-T--~,来达到他们的共同目的。
现阶段我们延边地区最常见的假离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医学论文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等孩子的户口落到城市户口之后再去复婚。
第二,为了分房而假离婚。现在的分房政策以男方为主,而且带有福利性质,女性只有当户主的时候,才能和男性享有同等的分房待遇,因此有些夫妻假离婚,等到女方分到房子之后再去复婚。
第三,为了规避债务而假离婚。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以各人名义所负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男方还是女方只要是为了共同生活所欠债务都要用共同财产去偿还;因此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先行离婚,协议家庭所有财产都归无债务的一方所有,等到债权人不再向债务人讨债或者诉讼时效过去之后复婚。
第四,为了出国而假离婚。为了出国而假离婚虽然不是首先在延边诞生,但它可以说是延边地区假离婚当中的一大特征,整个延边地区假离婚中的80%以上是为了出国而假离婚的。1992年中韩建交之后,这种现象有增无减。同样的语言、文化及风俗习惯对韩国与延边人之间的交往带来了方便,出国无门的法制观察人把中韩国际结婚当作出国的唯一门路,其中大多数为实际结婚,婚后或者在中国或者在韩国一起生活,但是把中韩涉外婚姻当作出国跳板的人也不乏其例。1999年延边州近3000名妇女和韩国男性结了婚,其中35%以上是离婚女性,其中有很多假离婚女性。1999年韩国汉城家庭法院受理的57件中韩涉外离婚中,56件是韩国男性原告由于中国女性到韩国之后,根本没进夫家门或没有任何理由离家出走而提出来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其中不乏为出国挣钱而假离婚的人。
二、引起假离婚的原因
现阶段,我国婚姻纠纷中之所以存在假离婚现象是因为社会经济、文化乃至国民素质等诸因素在特定情况下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原因可谓错综复杂,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具体的说主要有:
(一)经济的原因
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还不富裕,改革开放之后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各种政策不配套,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新旧思想观念的相互碰撞。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开放使家庭与社会的联系更加便捷,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更加直接。因而在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了很多美好的和值得发扬光大的现象,但是也出现了拜金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现象,有些人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只顾个人利益,不关心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可以说,为工作调动、分房、规避债务、出国挣钱等原因假离婚的现象就是这种偏差的思想观念的直接反映。
(二)法制的原因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许多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但是违法、犯法的行为仍屡见不鲜。职称论文首先,法律规定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1994年颁布的《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但是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假离婚之后双方都未再行结婚的情况,只要当事人当中有一方已经再婚,只能承认它的离婚效力。另外,也缺少具体配套的实施条例,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致使一些人很容易钻法律的“空子”,以假离婚形式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其次,普法滞后。“法盲”依然大量存在,不知假离婚在离婚的法律程序上是不存在的。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论出自什么目的,都是自愿就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达成协议,表示自愿离婚,骗取了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因此,产生的后果,双方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社会环境的影响
我们都希望婚姻应该是健康、和睦和安定的,希望离婚现象少一些。但是不可能以好坏来简单评价离婚现象,全面评价离婚现象,我们也会发现离婚对解除当事人之间的虐待与歧视,建立自尊自信、和平宁静、保证婚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后果。就因为有这样的优点,社会承认离婚,大多数人容纳离婚现象。因此一些人就利用社会的这种越来越宽容的态度,用假离婚的方式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对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缺乏教育与有些媒体的误导,以及用假离婚达到某种目的的人,不受任何惩罚的先例都对假离婚现象的增加起一定的影响。
三、如何减少和处理假离婚现象
假离婚是对离婚自由的滥用,因此,我们要通过各种手段严格控制假离婚现象。减少和防止假离婚现象的根本对策,是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全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水平,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消灭城乡差别。目前应加强下列几项工作。
(一)大力进行普法教育与人生观教育
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宣传幸福家庭的健康婚姻的同时,也要曝光假离婚引起的悲剧,给那些盲目追求物质享受,把离婚当作儿戏的人敲响警钟。另外,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婚姻家庭观的教育,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性解放、性自由的道德垃圾,教育人们尽夫妻义务、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便于巩固和加强婚姻家庭关系。
(二)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的有关工作
离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且也关系到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秩序,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严肃认真地对待离婚问题,特别要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建立一支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最强的工作队伍,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和管理,使他们严格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去进行登记与审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假离婚现象。另外,应将当事人的欺骗行为向其工作单位或有关机关反映,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健全协议离婚的法律法规
第一,建议设立一定期限的“考虑期”。对申请协议离婚的当事人设置30—60天的考虑期限,对考虑期过后继续坚持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才可批准离婚登记。其目的主要是给当事人一个冷静地反思、自我审查的机会,以免意气用事。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利用这个时间做好必要的审查工作,做到严肃、慎重。当事人的自我反思与政府机关的审查会有效地防止,以协议离婚方式达到某种目的的假离婚发生。
第二,规定登记机关审查监督的具体内容。英语论文婚姻登记机关要牢牢地把握好审查一关,才能减少和防止假离婚的发生。审查的内容,首先不仅包括夫妻间是否感情确已破裂的实质内容,而且也包括离婚当事人双方是否确实为双方真实离婚的真实性的审查。其次,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时候,应对证明材料的来源、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审查的重点应放在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上。这样才能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防止与避免有些人以假离婚方式达到某种目的。
第三,建立更加完善的离婚无效制度。协议离婚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自身主观意志基础上的,因而就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逃避法律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出现一方当事人欺骗另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合谋欺骗登记机关的假离婚现象。1994年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二十五条虽有解除婚姻关系无效的规定,但是缺乏可操作性。应建立更加完善的离婚无效制度,以利于保护假离婚案件的受害人的利益。
总之,由于社会和个人的多种原因,假离婚现象不可能在非常短的时期内消灭,因此,我们要正视这种现状,采取各种综合措施,防止和减少假离婚现象的发生,提高我们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
参考文献:
1.巫昌祯主编:《盎昏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
一、前言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硕士毕业论文,是会计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推进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衡量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任何环节出现缺陷都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只有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每一部分,才能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故而,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有利于提高工业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本文就如何有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进行探讨。
二、有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在新世纪之初,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关控时期,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然而,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工业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各种违法乱纪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尽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虽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没有施行真正意义上的内部会计控制是主要原因之一。国际、国内的客观环境对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迫切要求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
三、如何有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
(1)加强工业企业会计系统控制工业企业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工业企业应该明确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内部会计控制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管理、资产损失处理管理、资金管理、银行保函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入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外埠单位工程财务管理、发票及收据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企业效绩评价等,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确保公司会计工作行为规范,有效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同时,工业企业可以制定《财务管理过程控制办法》,明确财务预算控制、货币资金使用控制、商品销售控制、债权债务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控制、投资控制,以及监督检查等,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加强经济业务过程的控制,预防各种弊端,严把企业财经纪律关,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公司健康运营。
(2)加强工业企业财务支出的内部控制工业企业的财务支出实行分级管理,在每一级的财务开支中,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没有授权、委托,他人不得审批财务开支。各部门应将“一支笔”审批人报工业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工业企业财务开支严格执行预算,每一笔开支必须有审批人、经办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基本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维修项目按实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付款,应充分考虑审减金额及质量保证金。设备购置费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和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加强工业企业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工业企业财务部门财务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运行工作,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进行,未经授权不得办理审核、出纳业务。工业企业财务部门各个终端用户应设置密码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终端用户应对密码泄密引起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财务人员在财务部门局域网内计算机上使用外来磁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应先交财务处计算机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检测。工业企业财务部门财务系统维护人员应在每个季度初定期组织工业企业财务部门各个终端用户对电脑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职称论文财务系统数据应每月在服务器和光盘上同时备份,财务处长应随时抽查财务数据的备份情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
(4)加强工业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国库零余额账户额度及其他货币资金。办理货币资金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坚持原则,保守秘密,不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货币资金业务必须经过审批,经办人员持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货币资金的审批实行分级管理,财务人员对越权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工业企业各单位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按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审核、支付复核、支付款项的手续进行,上述五个程序分别由不同人员执行。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工业企业计划财务部门的银行存款账户、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应由出纳科长指定专人办理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及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对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每月十日前各管账出纳人员应将银行余额调节表报科长审核后报送财务主管。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账面金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作出相应处理。财务印鉴章与支付票据分别由不同人员管理和使用且不得存放于一个保险柜,支付票据包括支付令、支票、汇票委托书、信汇单、电汇单等。
(5)提高企业管理层人员素质,多学科知识的穿插学习。企业管理层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理应对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要做到率先垂范,应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对现有管理者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地培训,让我们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内控制度的重视,娴熟的掌握内控流程,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内控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把企业管理者培养成既懂得本部门业务又能了解相关部门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同时,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的关键制度,减少因制度漏洞导致的一些老生常谈问题的发生;对于制度比较健全的单位,领导要带头执行,并严格要求单位内部人员认真执行,避免制度成为摆设,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
(6)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和披露工业企业审计与资产管理部要定期检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企业审计与资产管理部要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内部会计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建议及解决进展情况等形成内部会计控制报告,向董事会和列席监事通报。如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企业董事会并抄报监事会。由企业董事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必要时要及时报告深交所并公告。企业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报告,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情况进行审议评估,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要对此报告发表意见。同时,工业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的关键制度,减少因制度漏洞导致的一些老生常谈问题的发生;会计毕业论文范文对于制度比较健全的单位,领导要带头执行,并严格要求单位内部人员认真执行,避免制度成为摆设,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
[摘要]内部会计控
--> 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推进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衡量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本文首先分析了有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其次,毕业论文从加强工业企业会计系统控制;加强工业企业财务支出的内部控制;加强工业企业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层人员素质,多学科知识的穿插学习;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和披露等方面,就如何有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工业企业 内部会计控制 财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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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2-0269-02
1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度校企合作实证分析
江苏省2007年就发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要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实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组织教师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为贯彻以上精神,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从2011年就开始实行“访问工程师”项目,每半年选派二十名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全脱产进入企业进行深度实践,教师在企业深入了解行业技术发展水平、企业新工艺、新设备、新技能情况,进行实际操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动手实践能力。其使用和管理权在企业,而工资、奖金由学校按在岗足额发放。该制度推行多年以来,收到了企业、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首先,教师在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上都远远超过学生,免费给企业提供一个劳动力,企业非常欢迎,并且教师在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上比较畅通,易于与企业建立深厚的情感关系。第二,教师相比学生而言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利用企业的硬件条件填补了自己实践工作的空白,充实了课堂内容,另外,教师直接参与了企业的实际生产活动,教学改革的意识和能力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第三,教师在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企业解决生产实际难题,替企业解忧。第四,由于每个教师深入的企业不同,所掌握的行业技能信息不同,而一个学生所面临的教师多达二十几个,所带给学生的信息比“订单式”培养更具有行业化,而非个别企业化。
2 “访问工程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访问工程师”项目在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第一,接受“访问工程师”的企业来源问题,该校是由老师自己联系企业,再由学校审批,要求接受单位一般为本行业龙头企业或较有影响的企业。这种自己联系的大多数是教师与企业管理人员有较深的私交,企业看不到深入的一面,仅靠教师的私人关系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而且不是所有的教师都有这种人脉关系。第二,企业的积极性未充分调动,虽然表面上看企业是得到了一个免费劳动力,但企业对这件事情没有直接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企业担心教师的实践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工作,碍于教师特殊的身份,企业不能把教师当作自己的员工来看待,都使这项工作难以达到应有的良好效果。第三,教师在作为“访问工程师”不能在校上课,因而这部分任务就要分配给其他老师,由此产生的兼课金使得学校有一定的资金压力,学校想用在经济上给予企业补贴提高企业积极性的方法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第四,考核的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对完成访问工程师项目的教师考核方式仅局限于看周记、汇报材料等,难以真正考察教师的实际访问效果,而实际上仅仅几个月的访问工程师时间内取得如何的成果也很难用具体的如取得一个技能等级证书或是解决一个工程实际问题来衡量。
3 政行校企联合,推进“访问工程师”制度
3.1 通过行业协会推荐,校企深入洽谈确定合作企业
省教育厅对于接受访问工程师的单位要求是本行业龙头企业或较有影响的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仪器设备等方面优势明显,能为访问工程师提供较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归属下有各类行业学会组织71个,高职院校通过行业学会的推荐,并由学会牵线搭桥,学校和企业深入沟通、交流,在企业和学校双方积极、自愿的原则下建立企业教师工作站,另一方面,一些民营、中小型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缺乏人力资源,非常愿意接受访问工程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苏州高职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都将就职于民营、中小型企业,因此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也要充分考虑。
3.2 校企职责明确,政府提供政策经费保障 高职院校派遣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课、实践课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进入教师企业工作站深入实践,教师企业工作站要为访问工程师提供技术造诣深、实践技能强的“企业导师”,签订协议,明确学校、企业、教师之间的职责、义务、利益及目标等。由学校对教师的工资奖金按在岗足额发放。再由市财政向接受“访问工程师”的企业给予每位老师2万元的补贴或相应的用电、税收政策优惠,科研机关对于由访问工程师和访问企业合作申报的课题优先考虑立项,对于在“访问工程师”项目中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等。
教师在访工期间接受企业的管理和考勤,为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核心技术,解决受访企业的后顾之忧,访问工程师应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访问工程师事先必须制定出自己的访问计划,学校根据访问企业的实际情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安排以及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及教材建设的要求选择最合适的访问对象。其次,学院与企业签订共同培养协议,企业根据教师的具体专业和发展方向确定合适的指导教师,并完善访问计划,保证访问工程师能全程参与企业的某个实践项目,全程跟踪每个细节,尽量做到能独立完成项目的一部分内容。访问工程师到岗后,应由企业根据内部员工要求进行考勤,学院、人事处、系部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访谈、检查和监督,了解教师的在岗情况,访问工程师定期回校相互汇报、交流,及时解决访问期间的实际问题。
3.3 访问工程师的职责与考核 深入生产第一线学习是访问工程师进到企业的主要任务,访问工程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通过深入生产第一线学习,能够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起来,进而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从企业中搜集实际案例来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把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引入教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要了解高技能人才所需的知识点和需求度,收集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以及企业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评价信息,从而使高校培养出更多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的人才。
学校和企业虽是“鱼水关系”,但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讲究经济效益,访问工程师应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为企业输送优秀的毕业生;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帮助企业进行新入职员工培训以及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指导企业员工职称论文的撰写和发表;为企业整理生产实践资料及档案资料;帮助企业提炼企业文化,利用学院媒介为企业作宣传。另外,访问工程师在企业导师的帮助和指导下,通过收集项目资料,分析研究,提炼观点,可以向有关科技、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生产实践科研,与企业共同进行项目研发、技术改造以及技术服务,形成“访问工程师”与“企业导师”的共同研究领域,既解决了高职院校教师“科研难”的问题,又解开了“企业导师”技术研发的困惑,加强了学校的科学研究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应用之间的联系,实现学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真正达到学校培养人才、企业谋求发展的利益双赢,合作的成功将成为助推剂,保证教师深入企业的“访问工程师”制度长久下去。
1、引言
现在的网络教育已经广为应用,该教育方式主要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现代化的远程多媒体交互教学方式,能够为地理分布零散的网络用户提供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方式,网络教育具有诸多特性,如灵活性、主动性、创造性和互动性等。特备是网络教育网站的出现和应用,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在网络教育这种非面对面教学形式中学习者跟教师之间难以进行广泛交流的难题。所以,通过将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广泛结合,通过现在普遍采用的ASP技术来构建一个能够提供动态服务的教育网站,也就成了网络教育这种新型教育模式的必然选择。
2、目标和功能
网络教育网站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教学双方的根本需求,在能够为教师提供备课和课堂教学参考的同时,还能偶为学生的课程学习服务;应该能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非常便利的网上学习和讨论交流的学习环境;比外,还应该能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方便使用的资料查询和检索功能,便于教师和学生的日常使用。
所以,为了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就应该使教学网站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的功能部分,即:
(1)、学习功能。教学网站的学习功能主要是针对学生设计的。学生通过该功能模块,可以对各种课程的电子教案进行在线学习,了解相关的学习方法、课时分配和教学计划等等跟课程相关的内容;还可以开设各种跟学习相关的论坛;具有即时和错时的交互式学习界面;能够通过对共同关心问题的深入讨论,引导学生参加在线的交流、评价和调查等,将网络构建成课程学习的另一个战场。
(2)、教学功能。网站的教学功能主要是针对广大的教师队伍而设置的,能够为教师提供结构化的系统平台,便于教师将各种跟课程教学相关的电子和声像资料上传到网站中,还应该便于教师进行动态的网上交流、和答疑,促进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动态进行及时地了解和掌握。
(3)、资源整合跟查询功能。作为网站建设中的主要工作和功能模块,网络资源的整合和查询可以通过建设一个对本地站点进行搜索的引擎,对互联网上的运行环境进行模拟,提高上网查询资料和访问的效率,从而构建出比较完备的信息资料收集和查询系统,对网上的资源进行整合和查询,构建出简单实用的专题数据资料库。
3、教育网站建设
3.1 系统结构及平台
本文系统实现中,主要采用基于B/S的网络构建模型,也就是常用的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该网络构建模式可以将应用逻辑跟用户界面和数据的访问分割开来,便于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此外,利用各种组件技术,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库的访问压力,提高系统的运行性能。访问者可以通过本地浏览器对网络服务器进行登录访问,由于网络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都属于应用逻辑层,这样,网络服务器在接收表示层所提交的访问申请之后,就可以通过调用服务器中的相关模块,对具体的逻辑操作和运行进行执行,并数据库服务器提出及时的数据请求,得到结果之后,就可以将结果返回到网络服务器,最后,网络服务器就可以将结果数据提供给访问者。 3.2 技术方案
现在,可以用于网站开发的技术和手段主要有:基于HTML文件的开发技术、基于CGI的动态页面生成技术以及基于ASP的开发技术。下面对这几种技术体系进行简介和说明。
首先,就是基于HTML文件的网站开发。作为第一种通用的页面描述型的开发语言,HTML简单易学,且具有非常强大的超媒体支持能力,便于在超媒体的信息网中进行使用。通过HTML语言就行网站的开发,其特点为速度比较快,且不需要高水平的技术力量。不过,有优点肯定就有缺点,缺点是在使用过程中的网站维护工作量比较大,及时进行小范围的修改,也需要对整个网页进行操作。
其次,基于CGI的网站开发技术。传统的静态网站构建技术已经难以满足人们对网站的访问需求,所以,基于CGI技术的动态交互式网站就开始逐渐兴起和发展。这主要是由于采用CGI技术构建网站,可以大大提高网站的交互性能,便于用户和网站管理人员以及用户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不过,这种网站构建技术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就是这种开发技术跟操作系统的关系紧密,所以,使得利用该技术所构建的网站的可移植性能比较差。
第三,就是基于ASP技术的网站开发技术。作为一种新开发的网页开发技术,ASP技术是一种动态服务器网页,能够很方便的对数据库进行访问。现在的网页设计中,采用ASP进行功能实现的越来越多,可以利用ASP技术来创建动态的网络页面,或者功能强大的网络应用程序。此外,ASP技术可以通过ADO控件对象来实现对数据库的访问,ADO的特点为高效、简单和内存开销较小,更加适用于基于B/S的客户端模式或者其他基于网络应用的开发。
基于ASP技术的网站工作方式可以描述为:浏览器通过向网络服务器发送访问请求,激活ASP的脚本运行程序,之后,网络服务器就可以通过调用ASP来对请求的文件进行读取,并同时执行脚本的命令,最后将网络的页面传动给浏览器。此种模式下,网页的脚本运行主要通过服务器来完成,所以,从浏览器上所看到的网页是在网络服务器上生成后传送过来的,浏览器不用负责对脚本的处理。网络服务器能够实现所有的脚本处理,且能够将标准的HTML页面传送到浏览器。浏览器所接受的只是脚本运行的结果,并不对服务器端的脚本进行复制,所以难以得到支持其页面内容的脚本命令,这样,系统的访问和运行安全性就可以得到保障。在该方式中,用户可以通过目录来进行边界的定义,以以此作为应用程序的作用域,使得在每个网站站点都可以运行多个应用程序,且在服务器端并没有实际的页面存在和出现,任何网页都是根据用户的需求来动态的实时生成和运行的,在用户访问结束后就自动消除。
3.3 服务器与数据库的连接
现在,能够实现网络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之间通信和数据交换的技术主要有:动态数据交换技术、SQL技术和ODBC技术等。
在这几种数据交换方式中,ODBC技术已经成为应用系统和驱动程序之间的标准数据交互接口。作为一种调用层的数据接口,ODBC并不需要要预编译程序,可以像调用函数一样来实现对ODBC的操作。对于不同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来说,ODBC对其的访问和管理是半透明的,可以通过驱动程序的加载来实现逻辑结构到具体数据库管理系统的DBMS的映射。而应用程序对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则不需要通过任何DBMS来实现,由此就可以实现应用程序对不同DBMS的共享。所以,对于不同的应用系统来说,ODBC具有高度的可移植性和互用性,通过基于ODBC的标准开发,用户可以跟不同的数据库系统进行通信,此时的应用程序并不需要做任何改变。
4、结束语
本论文通过对当下几种网站构建技术的介绍,给出了构建校园教育网络和网站的系统结构,以及相关的设计方案,并通过对网络服务器和数据库的连接技术的介绍,对如何利用数据库和ASP网站构建技术实现多功能网站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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