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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责任制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9-07 10:38:11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

篇1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适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配齐配强镇食品联络监督员,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相关单位,明确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报告制度,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安委会要经常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加强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深化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管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县技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食品加工业卫生状况。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理。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做好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示范商店的管理,农村放心店配送率不低于70%。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管理。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检查。认真实施“企业食堂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抓好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篇2

食堂检查内容: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责任体系: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学校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强调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要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具备条件的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一)校园治安防范。财政对公办学校、幼儿园安保经费拨付是否落实。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正在使用的危房采取何种保护措施;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经过验收。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单位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

(六)其他安全隐患。

二、检查方式

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由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乡镇政府、学校自查和县政府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政府将抽调县公安、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消防、教育等单位专业人员分三个工作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进行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篇4

第二条 餐饮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第三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殊岗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

第七条 餐饮营业区域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1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大于80㎡ ,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80㎡,可设置一个出口。

餐饮企业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和报警装置,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到大堂、厅房、雅间和后厨等所有部位。设立10个以上雅间的餐饮企业应在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路线图。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和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英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标志明显、连续、不遮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米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第八条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米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米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九条 餐厅、疏散通道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二层以上的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 ,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

餐饮企业与其它建筑毗连或者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餐饮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该分开设置。

第十条 餐饮服务企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对上述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随时保持其完好有效。

应在餐厅、操作间设置轻便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第十一条 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器工程安装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各厅室须设置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线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禁止拉临时电线,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第十二条 所有餐饮企业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清理工作纳入防火责任制,实行重点管理,每季度应全面清理1次。排油烟管道转角处的清理每月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每日下班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备查。

使用燃气、调压装置室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对探测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测试。

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第十五条 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kg、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置,并用防火墙隔开,气瓶间内不得设置电器开关,不得放置易燃物品等杂物,应有通风设施。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第十六条 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应大于0.5米,灶具与钢瓶之间的连接软管长度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按规定更换。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关联法规: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九条 有24小时的值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xx年3月24日起施行。

中国餐饮业的发展餐饮业是我国较早放的行业。国际知名餐饮企业的不断涌进,对我国餐饮业的经营理念、服务质量标准、文化氛围、饮食结构、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可以预见,未来我国餐饮行业竞争局面激烈仍将维持。

篇5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XXX中学

XX年X月X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食堂管理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篇6

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表现为:第一,有利于转移、分散企业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以往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面对巨额赔付,企业因资力有限往往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最终普通债权清零,企业轰然倒下。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得企业能以参保的形式将行业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通过承保、再保险形式分散风险。保险人对参保企业要进行承保前的调研审核,承保后的监督管理,促使被保险人在法律的强制性约束下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依法生产、销售安全食品,强化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第二,可使消费者得到及时、合理的经济补偿,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食品行业企业设定强制性的投保义务,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无论参保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手段,在第一时间对事故中的弱势群体的损失进行及时、合理赔付[2]。甚至消费者可以改变以前的“被动”而主动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第三,有利于缓解政府的社会压力,增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效力。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无法承受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赔付后果时,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经常顶着巨大的压力充当企业的买单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正式综合调动市场规律“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干预“看得见的手”,来共同分担、解决问题[3]。政府可将承担的巨大风险和压力转化给保险公司,政府在对食品行业监管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对被保险人进行非行政的监管,强化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高了事故的解决效率,稳定了社会。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除以上3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外,还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有利于丰富保险市场,增加保险业新的业务增长点等。

2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可行性

2.1法律基础

第一,现行侵权责任法律制度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空间。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7条等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我国对生产者采取严格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销售者采取过错责任,且都存在惩罚性赔偿的风险,食品行业企业背负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索赔风险,对分散风险的诉求呼之欲出。而上述情况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提供了介入契机和法律空间。第二,政府的支持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开办优化了政策环境。2012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的要求;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又提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要求;2013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可见,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顺利落实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一些地区已经开始摸索着进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如江西、四川等。

2.2理论基础

第一,在保险市场上,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保险购买者对自身的食品安全状况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而保险公司却对此了解甚少。在这种投保方和承包方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食品生产、销售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高风险者就会有很强的动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而当投保者大多由这种高风险者组成时,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用就会大幅度上升,很有可能会超过之前按食品安全平均风险率计收的保费。为了防止成本的增加超过收益,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险的费率,而那些食品安全低风险者将会逐渐退出投保者队伍。如此,保险公司将得到一批“逆向选择”得来的投保者,“选择”出来的是让保险公司承受很大赔付压力的群体。这就要求变“自愿”为“强制”,通过强制性的手段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食品行业企业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之内,实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避免逆向选择现象的发生。第二,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召唤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即股东以投入资本为限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这能够为企业规避投资风险,但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却容易使企业推脱应负的社会责任。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使得食品行业企业不得不投保,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有保险人为企业分担风险、赔付保险金,受害人也得到合理的赔偿。第三,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正外部性是坚实的理论支撑。“外部性”作为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出现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的情况,有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之分[4]。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正外部性效应,面对食品安全事故时,在降低生产者、销售者损失的同时,也有正面的社会影响,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风险防范意识差等弊端而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2.3实践基础

第一,交强险等责任险的成功实践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了借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67条、《海洋环境保护法》第66条等规定,相应的行业主体和车船所有人应当投保责任保险。另外一些特殊职业也在逐渐尝试责任保险,如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其中运行的较成功的是交强险。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了《交强险条例》,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630号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订。在交强险多年的运行中,保险公司已经积累了很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合理厘定保险费率、设计保险产品、设定赔付方式和额度等[5]。尤其是从2007年以来,我国交强险终于实现全行业扭亏转盈,个中成功经验对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很好的借鉴。第二,少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设立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我国一些保险公司早已经涉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人保财险、长安责任、华安财险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环节上进行了多年积极地探索,已开发保险产品30余款。如江苏长安责任保险2012年在江苏省内率先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了江苏省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先河,首批20家经营户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该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6]。保险公司开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经验为设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

3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框架体系

为避免交强险的经营困境,应对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被保险人合理设计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产品、责任范围、免责范围、保险费率、赔付方式和额度等。

3.1保险主体

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是强制责任保险的一种,要求食品行业主体必须投保,相关保险人必须承保,投保方有投保的法定义务,保险人有不得拒保的义务,双方之间大的关系由法律直接规定。

3.1.1保险人。基于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保险人资格也需进行综合评估。应优先选择偿付能力强、赔款准备金充足、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尤其是那些已经成功实践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保险人承保前需对被保险人进行调查、评估,承包后还需对投保食品企业进行非行政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1.2被保险人。总的来说,被保险人主要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而我国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分布范围广、层次多、差异大,应多角度的划分被保险人,对其进行有区别的承保和管理。

3.2保险客体———食品

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保险客体———食品的判断和选择直接关系到该制度的实现程度及实施效果,而当前食品种类和生产形式日趋多样化,如流通量的日常食品、工艺复杂风险高的食品,现场制作的即时性食品等,需分类标识保险情况,方便消费者依据外包装标识判断该食品的参保情况和安全现状。

3.3保险产品

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具有代表性的保险公司深入食品市场调研,对于不同经营规模、不同食品种类的企业,按其特征和需要开发合理的保险产品,制定能被各种投保企业接受的保单条款,经由保监会审批后实行。

3.4保险费率

科学设计保险费率,保证保险人能集中足够的资金应对各种事故,又要在合理范围内预防损害发生。根据投保企业产品、规模、销售额、承受风险能力等设定不同的费率,也可设计保险费奖惩条款,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参考企业安全事故率实行梯级费率,形成浮动费率。

3.5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范围

3.5.1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经营场所生产或销售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杂异物,从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7](不包括损害引起的精神损害);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或其他事先条款中注明的,保险人赔偿条款约定的费用。

3.5.2责任免除范围。保险人责任免除范围主要包括战争或社会动乱、自然灾害、放射性污染、已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被保险人在合同列明之外的场所生产、销售食品[8]等。

3.6保险金赔付和赔偿限额

3.6.1保险金赔付。当被保险人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事故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保险人可依法主动向第三人赔偿保险金;当保险人未主动赔偿,或者被保险人怠于请求保险人赔偿时,第三人有权在保险金承担范围内依法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予赔偿。

3.6.2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是保险人按照与被保险人约定的对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最高额度。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每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每人赔偿限额;在保期内,无论多少次事故,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累计赔偿限额。

4建立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

4.1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方式

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要有2种具体方式:一是修订新《食品安全法》,将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列入其中;二是单独立法,参考现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尝试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条例》[9]。

4.2循序渐进试点推进

基于不同地区、不同食品行业的发展存在差异,在同一时间普遍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可操作性较低。应选取一些消费者比较关注的食品行业率先试点,如食堂餐饮、奶制品等,采用半强制性地循序渐进法,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选择性地推行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3政府政策扶持及业务指导政府应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对参与投保的食品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激励,降低参保企业成本的同时也间接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从而能提高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与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共同监管投保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

4.4保险业切实发挥行业优势

首先,保险业对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其次,应加强保险业务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不定期抽查参保企业,对于违背合约要求的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如增加保险费率、减少赔付额度等;另外,简化理赔程序,加快理赔进度,及时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合理赔付。

4.5被保险人提高投保意识

加强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食品企业和消费者中的宣传,使食品企业意识到这一项强制性的制度实质上有利于企业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分散企业潜在的风险。而消费者能够知悉这项保险制度,在相关权益受损时,能积极、有效争取应得的赔偿。

篇7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实施和谐校园建设行动计划,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平安校园”创建面进一步扩大,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力争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教育局和区政府对我局的考核范围内;全区100%的平安学校通过“平安校园”复查评估,90%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和70%的等级幼儿园通过“平安校园”评估认定。

三、重点工作

1.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各校要进一步充入安全管理力量,制订目标管理细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级与基层各个职能处室,务必做到100%与下属(部门、班级、处室)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覆盖校园安全、制度保障、内保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梯道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安全教育等十二个领域的安全责任体系,并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明确细化,张贴公布,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同时,积极宣传和推广部分街道的典型经验,促进街道、乡镇共同重视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全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安全工作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学校安全每月一次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和“安全责任事故通报制度”建设,深化督学安全责任区工作,不断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凡可能涉及安全事件的必有预警,凡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必有预案,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有申请,凡学校应急预案必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和一次以上的演练。

3.加大关键环节配备。在各校安防监控设施全部安装的基础上,通过区财政、街道(乡镇)、学校共同承担的方式,20*年9月1日前,所有完小以上的中小学(含外来工子女学校)和三星级以上的各类幼儿园均配备专职保安;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管理的同时,对全区学校的自备接送车辆实行统一颜色、统一标识,成立教育系统驾驶员协会;在改善学校卫生室条件的基础上,建立专业医生兼任学校卫生辅导员制度,并由政府补助必要的经费支出;在公办学校全面建立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实行政府购买外来工子女学校校方责任险。要积极推广小港实验学校建设“应急处置办公室”的经验,开展全区学校规范值班室的建设活动。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食安委办〔20*〕6号)精神,继续加大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力度,大力推行餐饮“五常法”管理,努力在20*年基本达到学校食堂均在C级以上标准,其中A、B级分别达到20%和40%以上。要严把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关,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严把食堂经营和财务管理关,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蔬菜、水产品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鼓励学校食堂通过责任制等方式自主经营,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承包学校食堂,但可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卫生量化分级考核达到A级的餐饮服务公司进行托管经营;要加强对食堂托管经营企业和自主经营的监督,制定严格的食堂经营利润控制指标和分成比例,定期公布学校食堂财务状况,确保学校食堂“优质、安全、价廉”,并自觉接受学校膳管委和学生、家长的随机监督。要重视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和操作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不断总结放心店进学校运作模式,进一步理顺校方与企业方的关系,促使食品店经营企业“按制度经营、按要求进货、按规范管理”,同时配合工商部门关闭外来工子女学校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品店。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凡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并由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B”级以上的企业提供,禁止区外证照、标识不全的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

5.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教育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安全教材(地方课程、安全知识读本、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手册)、课时和活动的落实,全面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制度,高度重视学校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推进“健康上网”行动,组织一次全区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继续开展学校校长、具体分管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加强教师全员安全培训,注重开展师生四项“自救护救”活动;健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实训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指导教师的安全责任;重新聘请法制副校长,发挥好法制校长的作用;组织“规范化心理咨询室”评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疏导和干预,并与区心理健康中心合作开展我区初高中学生心理健康课题跟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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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1

为加强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预防教育,加大食堂的管理力度,增强各职能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食堂以管理员、班长为核心开展工作,保管、采购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食堂分别制定出管理员、班长、保管、采购、厨师职责,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按职责行事。

2、完善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档案,做好所售食品的留样记录。

(2)保持环境卫生,消除有害昆虫的孳生环境,净化进餐环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原料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原料采购严格实行索证制度,大宗物品米、面、油、肉等定点采购,不购劣质、变质食品,做好记录台帐。

(4)食品原料分类堆放,离地离墙,建标立卡,有遮有盖,定期检查,库房不存放与食品无关的杂物及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5)剩余饭菜应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80℃),班长或管理员品尝后方可出售。

(6)餐具清洁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格防控措施,防止人为破坏或投毒。

3、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建立清洁卫生检查制度,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

(3)建立购进物品验收制度,特别做好肉类物品的检查验收工作。

4、建立考核制度

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各责任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报告制度

如出现食物中毒,应严格按《____学校食物中毒处置预案》办理,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抢救中毒人员,同时保护现场。

6、重视消防工作经常检查并维护好消防器材,保证食堂餐厅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安全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业务、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食堂负责人:食堂各岗位责任人:

20__年2月10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堂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现与食品供应商就食品安全签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1、由食堂管理员统一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把食品的采购关,积极防控食物中毒工作。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书,同时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不得出售“三无”、过期变质或已开封食品。

3、肉类供应商向食堂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须向采购员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肉类食品无病菌、无病毒,并系当天所宰杀的生鲜肉品。

5、若不遵守协议,造成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经调查系此类食品所致,由其负完全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富乐小学、食品供应商各执一份。

富乐小学:(盖章)

年月日

供应商(签字)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3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

食堂承包人签:

__中学

____年__月__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4

莲池乡中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 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 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严格按 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 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 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 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 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进购 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 姓名。 禁止进购无商标、 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 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 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 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 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 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 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要加强监管禁止学校小卖部(超市) 出售“三无食品”及霉败变质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 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 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 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 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 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 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 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 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安监办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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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指针,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预防各类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教育部门,积极有效的开展整顿工作;

(二)以规范教育为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考试期间饮食安全;

(三)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职责

(一)通过相关媒体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发出食品安全警示,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全饮食,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拉网式检查。要求校园周边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经营业户一律禁止营业。

(三)对城区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职责。

(四)对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进行派驻执法人员,要求提前介入,对食堂进货查验、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进行监督指导。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监管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体系,使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食品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考试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信心。

(二)严格清理无证经营行为。要认真核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发现问题企业立即关停。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一经发现无《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一律禁止营业。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严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严查从业人员。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餐饮店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3、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核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消毒记录。

4、检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情况。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规定留样。

5、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6、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店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格食品经营许可。依法严格对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申请人,一律不得予以许可。

(五)开展食品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大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所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坚决取缔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经营条件,依法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

(六)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严格检查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解决食品进货渠道不规范、来源不清,进货查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并依法处理。

(七)开展“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大清查。要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上架销售及库存食品,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以及召回、下架的退市食品;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及库存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进口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细则

(一)此次检点是学校周边的餐饮店、超市、食杂店。检查中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整改;做好检查记录并签署责任书,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试营业”活动的餐饮单位,一律按无证经营依法处理。

篇10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入实施放心工程,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性。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合理使用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

2、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可靠性。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推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提高市场食品安全稳定性。继续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顿规范力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巩固生猪瘦肉精宰前检测制度,有效保障肉品安全。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90%的A级食品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入推行“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制度。

(三)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管责任网落实到位。

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完善区、村(居)等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消费者人人参与负责的责任机制。

2、农村现代流通网提质、扩面、增效。大力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达到98%以上,连锁便利店行政村覆盖率达80%;对农村“放心示范店”保持全覆盖并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扩大放心店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农村放心店的建设水平。

3、群众监督网有机整合。加大群众监督网整合力度,确保群众监督员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区食品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完善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抓好联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牲畜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郊结合部和校园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和部门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3、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进一步推动南北湖风景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4、抓好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抓好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加强旅游点农家乐、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化小餐饮业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村小食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旅游景区餐饮店等整治力度。

6、落实专项检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⑴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⑵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以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龙头,全面推进南北湖风景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六)加强信用信息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的企业。同时在具有本地特色的食品产业中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要督促和指导试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台账制度,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在尽快实现各监管部门间基础监管数据库互联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公众信息网、内部数据库、电子办公系统三位一体,企业信用信息内循环、外循环独立运行的格局,实现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的资源共享。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大设备投入,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环节的检测制度。

篇11

我镇辖区内现有食品、药品各类监管对象共173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41家、餐饮服务单位119家、药品经营7家、化妆品店2家。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

二、强化领导,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

上半年,我镇召开3次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干责任抓,相关站所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在全镇9村1社区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负责全村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努力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

三、加强宣传,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上半年,我镇组织3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校食堂、餐馆、商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定期地张贴宣传横幅,对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食品安全知识文化墙报,引导食品安全观念深入民心。同时,开展多次食品药品安全培训会议,极大提高了从事食品安全服务的人员的技能与食品安全责任感。

四、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

(一)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人力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半年来,食药监所共开展执法活动230余户/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台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件,督促新办证经营户32户、开展农家宴检查120余次。同时与学校、餐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户等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3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