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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11 13:55:3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项目工作方案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项目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1、传承中华文化。通过朗诵使学生感受到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从经典中吸取民族精神的源头活水,明白先贤的智慧之光。

2、通过朗读,增强学生学习语文的趣味性,掌握朗读技巧。充分欣赏和感受文学的美。

2、陶冶性情。与圣贤为友,品读经典,在朗诵中培养开朗豁达的性情,自信自强的人格和善良诚信的品性。

3、通过各项活动,拓展学生的朗诵水平,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朗诵新秀。拓宽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在文学实践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陶冶情操 ,给学生提供展示自我、表现自我的平台。

4、推进素质教育。把朗诵、文学欣赏、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审美修养,提高学生的朗诵理论水平和对作品的欣赏能力。营造儒雅高洁的校园文化。

5、开展朗诵表演、交流研讨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让学生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

二、项目组织与分工

负责人:某某   

负责撰写朗诵项目团队工作方案,招生情况,培训学习,活动展示和比赛的指导工作。

成员:某某      

负责招生情况,各项活动的筹划安排工作。

外聘老师:某某

负责培训师生朗诵技巧,以及节目排练指导工作。

三、实施阶段与安排

(一)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 (2018.12.17-2019.1.22)前期准备

1、(2018.12.17-2018.12.19)报名

2、(2018.12.20-2018.12.22)面试

3、(2018.12.24-2019.1.15)启动仪式,培训学习。

第二阶段(2019.1.22)阶段性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总结汇报。

第三阶段(2019.2.26-2019.6)培训学习,参加活动,总结汇报。

1、(2019.2.26-2019.5.27)培训学习,外聘老师指导朗诵技巧。

2、(2019.2.26-2019.5.27)参加各项活动。如:学校朗诵比赛;经典进校园活动;上级比赛。

3、(2019.6)大型表演活动,预设6个节目,表彰优秀学员,总结汇报。

(二)具体安排

1、招生条件及相关安排

招生对象:全校学生

招生人数:50人(七年级20人、八年级20人、九年级10人)

报名时间:12月17日—19日

报名条件:酷爱阅读,热爱朗诵艺术,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有一定朗诵基础;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能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

报名方式:采用自愿参与和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班学生给各班班主任报名,各班班主任统计人数,填表为准;(表见附件1)然后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0日—22日中午12:30-13:20(注意:准备3分钟以内的朗诵表演)

12月20日     七年级学生

12月21日     八年级学生

12月22日     九年级学生

面试地点:多媒体

2、活动时间:每周周二中午12:30-13:20

3、活动地点:多媒体教室

4、活动内容

(1)了解朗诵的概念和意义。播放朗诵视频,感受朗诵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篇2

一、目标任务

根据鄂岸林〔2018〕1号文件精神要求,摸清范围内符合护堤护岸林建设、岸线复绿、沿线城镇村庄道路绿化美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四个方面内容的小班地块,按照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进度安排,结合造林地条件,开展2020年度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作业设计工作。

二、工作路线

内业区划--外业实地核查--确定造林绿化地块--修改并上报实施方案--开展2020年度造林作业设计

三、工作进度及责任划分

⑴内业判图(11月1日-11月15日)

利用2018年或2017年最新遥感影像,结合经开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交通现状图,全省林地一张图、经开区城市绿地调查成果,利用ARCgis平台,按照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战役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内业区划可造林绿化地块。省林勘院负责。

⑵实地核查(11月15日-11月25日)

在内业判读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踏勘调查,现场确定内业区划的地块是否适宜造林绿化,核实后,形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可造林绿化地数据库”。

⑶造林绿化地块确认(11月20-12月10日)

可造林绿化地块调查清楚后,需与土地权利人协商,核实其是否同意将土地纳入长江两岸绿化项目建设,征得土地权利人同意后,方可确认地块纳入项目实施,形成“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实施地块数据库”。业主单位负责。

⑷修改并上报实施方案(12月10日-12月20日)

前期,向省林业厅提交了汉南区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实施方案,新的造林地块确认后,造林面积与前期实施方案会有较大的出入。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重新向省林业厅报送,及时汇报相关情况,以将增加的造林任务纳入全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项目范围之内。

⑸2020年造林作业设计编制(2019年1月-2019年7月)

落实造林地块后,设计单位方可开展设计工作。

四、人员组织

项目开展后,将组织工作专班,专班由一名副院长负责,一名高工技术负责,另配3名技术人员。

篇3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2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篇4

2013年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将以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大于1%的行政村为重点,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以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为主,在条件适合集中连片居住农户可选择大三格式化粪池加人工小湿地的方式进行粪便处理。

二、项目目标

2013年11月底以前,完成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3000座的建设任务,确保以行政村为单位,改厕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继续重点向重疫区村覆盖,以行政村为单位,尽可能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优先考虑有改厕积极性的村庄和农户,改厕村的村卫生室必须首先达到无害化的要求。

2、改建与新建相结合,以改为主,大力提倡厕屋入室(附建式结构)或无害化卫生厕所建在农户院内。

3、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变,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达到防病保健康的目的。

四、项目范围

2013年农村血防改厕项目涉及全市12个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农村血防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血防办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改厕技术标准、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估等;编制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施工图纸;承担项目实施镇办的资料审核、培训及技术指导,并适时开展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监测、改厕效益评价工作。项目各镇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农办、血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农村血防改厕项目。

篇5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中医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尤其是对社会开放的部队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扩大或改变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专项技术和引进国外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及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内容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组织结构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局副局长封岩

组员单位: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委、区科委、区监察委、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区房管局、区城管大队行政负责人。

(二)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区卫生局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

(二)各成员单位

1、按照沪卫监督[]29号要求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

2、各成员单位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附表1、2、3、4一并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阶段和年终总结工作。

(三)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

1、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培训工作;

2、针对打击非法行医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做好部门协调、信息汇总、资料存档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区打击非法行医情况上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区打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4、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阶段和年终总结工作;

5、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情况落实工作,要做到统一行动,责任分工,相互协助,齐抓共管。

篇6

201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市政府加快发展首位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现首位产业技术跨越、支撑“445”产业发展、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充分发挥各种政策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集成,聚焦核心区域、核心产业、核心项目“三个核心”,强力推进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三体建设”,着力扩大科技、产业、改革、人才“四大成果”,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全力推进创新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鼓励自主创新。立足“十二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支撑产业发展。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组织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重点行业和领域自主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创业孵化、重大专利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扶持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整合资源,强化集成,通过攻关实现产业化,取得标志性产业及科技成果,拉动产业爆发性增长。同时,突出科技惠民示范、创新人才培育,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变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三、计划类别

根据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衔接国家、省科技计划,结合2012年度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分为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计划三个部分。

(一)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本计划以取得标志性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得重大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培育爆发性增长的创新产品,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拟支持4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原则上予以20-50万资助。对事关全局、带动性较强的特别重大项目,可加大资助额度,各县、区应按一定比例配套。(高新科负责,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由国合科负责)

(二)重点科技计划

本计划包括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科技惠民计划

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科技强农惠农、科技惠及健康与医疗、科技改善环境、科技保障公共安全。重点支持生物与医药、医疗与卫生、农业与农村、生态与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示范技术等的研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农社科负责)

2、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等能力建设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计划科负责)

3、软科学研究计划

围绕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预测、评估和对策研究,以及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宏观管理提供研究咨询报告。本年度重点围绕我市首位产业和“445”产业。(管理科负责)

(三)科技专项计划

1、专利产业化专项

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科负责)

2、科技创业专项

支持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创新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科技人才领办创业企业,以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催生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科负责)

3、产学研合作专项

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芜设立产学研合作机构及项目的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项目的申报。(管理科负责)

(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根据省政府对我市节能目标考核要求,在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计划中充分体现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年度科技计划用于支持与节能技术相关的项目经费占全市财政收入预算0.025%以上,项目数6个以上,为实现我市节能目标提供科技支撑。(高新科统筹)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与申报

1、预算和方案。编制年度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安排、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商市财政局,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市领导审定。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6月25日。

2、开发网上申报系统。201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力争采取网上申报,功能包括用户注册、项目在线申报、专家评审、项目任务书签订、分类统计等。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3、通知。起草年度征集计划项目的通知,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通过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并对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培训。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二)受理与初审

1、组织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可常年申报入库),作为市、省、国家备选项目。

2、确定限额。各业务科室按照分工,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和重点支持产业,对各类入库项目进行梳理,提出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项目数,计划科负责综合汇总调整,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下达各归口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8月30日。

3、限额推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限额,网上推荐,并书面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上报市局各业务科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9月10日。

4、形式审查。各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按限额进行受理并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15日。

5、项目汇总。各业务科室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分类汇总后报计划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20日。

(三)项目评审

1、评审组织。计划科制订项目评审总体安排,采取异地或网上专家评审,落实时间、会场、专家、经费,印发评审通知,向专家介绍市科技计划项目概况、评审目的、评审指标、评审纪律等。各业务科室派1名联络员,携带、分发和回收项目材料、专家评分表,解释有关问题,记录整理专家评审意见等。

2、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估的科技中介机构,应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参加项目咨询评审的专家,应在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择,并实行专家信誉制管理,建立咨询评审专家信誉档案数据库。

3、评审分组。评审按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分组,参加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应根据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选择。每组专家人数应在5名以上,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应不少于7名。

4、专家评审。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评分表,评审专家对参评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目标任务的可行性、技术的先进性及创新性、管理与机制的保障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及预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每个组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由工作人员汇总排序。

专家评审过程中,经集体讨论,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对项目直接作出明确的不予实施结论,并说明原因。

5、评审监督。市科技局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对项目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个别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视情组织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等情况。也可视情组织专题答辩、论证。

6、评审经费。评审过程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会务费、交通费、资料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支出,由经办人填报销单,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在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评审费中列支。

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立项公示

1、排序分类。根据评分排序、专家意见、计划类别,计划科将项目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推荐项目,B类为可选项目,C类为落选项目,同时提出项目和资金控制数,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各业务科室按照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分类提出拟立项建议及资金安排说明,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10月22日。

2、立项与资金建议。计划科汇总各科室拟立项建议,编制年度立项计划及说明,商市财政局后,共同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30日。

3、立项公示。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在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上同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并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1月13日。

(五)组织实施

1、下达计划。公示结束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并对立项的计划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对有异议的项目,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处理结果书面报计划科备案。

2、签订合同。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任务合同书》,并对项目起始时间、研究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和结题验收考核指标等重点条款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市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审核合格并报分管局长审定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3、核拨经费。各业务科室负责核对项目承担单位银行账号、户名、项目单位收据,填写拨款计划单,经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科协调市财政局核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依据国家、省、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4、实施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的计划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各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分管局长初审后报计划科。计划科汇总形成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总报告,由市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分管市长报告。

5、监督检查。计划科会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申报材料

1、《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附件材料

篇7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成立了扶贫畜牧养殖项目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任组长,兽医站,项目村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村村组干部,乡扶贫办,财政所,项目户,示范户等为成员的畜牧养殖项目建设.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能,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项目农户的项目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项目实施概况及资金组成

(一)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实施区域:乡村。

2.项目涉及组户:9个小组,3个示范户,68个散户。

3.项目养殖畜种及数量:母猪,生猪(母猪133头,生猪150头)。

4.项目建设标准:散户自建大小适宜的圈舍和购种,面积和标准不作硬性要求.示范户每户自建标准圈舍100平方以上(按县畜牧站提供圈舍图纸施工),购生猪50头。

(二)资金组成

1.投资方式:先建,验收,后补。

2.资金组成(分总资金,自等资金,补助资金):预计项目总需资金10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项目户自筹资金8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补助资金20万元。

3.补助资金来源:县畜牧移民后扶资金。

4.补助资金标准:散户补助.母猪600元/头,最高补助1800元,示范户补助,4万元/户。

四、统一组织实施,促进动物检疫监管

2014年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散户68户,示范户3户必须按相关要求及修建标准,规划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项目村所购动物无疫病和畜牧养殖健康,由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并对项目户购进的母猪,生猪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检疫收费票据后进行饲养.要求各项目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建工程和购种任务.

五、建设规模和实施对象

2014年,在村实施贫困村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示范户建设畜舍面积共计300平方以上。实施对象:示范户不一定为贫困户,散户是积极性高的贫困户。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2014年6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项目分解到户。

(二)2014年7月一2014年10月:组织项目实施。(建圈舍和购种)

(三)2014年11月上旬:村自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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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强建设、可持续利用”总体要求,工程实施以保护草原植被为核心,以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利用国家补助饲料粮的优惠政策,以中央投资带动地方和个人投资,通过禁牧、休牧及配套设施建设,把草场生产经营、保护与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户,实行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推行禁牧与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则。草原植被恢复的同时,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全局出发,局部服从整体,个人服从国家。国家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兼顾地方和牧民的利益,保证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安居乐业。

三)坚持农牧民生活和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力求做到减畜不减收,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原则。以国家投资为主,坚持国家、地方、集体、牧户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宜禁则禁、宜休则休,以村为基本单位,集中连片,落实到户;以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和草原严重退化区为重点,核定禁牧、休牧面积,实行舍饲圈养;坚持“谁退牧、谁管护、谁围封、谁受益”坚持政策引导与农牧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见。

四、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

总规模120万亩,其中禁牧围栏70万亩,休牧围栏50万亩,补播改良草场30万亩。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80万元(由省农牧厅统一用于围栏材料采购1680万元,草种采购3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720万元(全部用于围栏架设安装、补播改良等费用)围栏架设安装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公开招标,实行招标后,架设安装费用来源于地方配套和项目区群众自筹等,根据我县实际,其群众自筹部分将实行投资投劳相结合的办法。

五、建设期限进度

六、建设内容

一)围栏架设安装

1完成围栏56.6万亩。其中:禁牧40万亩、休牧16.6万亩。

⑴禁牧区:①白山子滩24万亩;②陈家前井8万亩;③盐井子北8万亩。

⑵休牧区:南半洼14.8万亩;②盐井子北1.8万亩。

⑶禁牧、休牧围栏56.6万亩工程划分四个标段建设,公开招标由四家企业进行架设安装。围栏总长度约68.4万米其中:第五标禁牧、休牧区位于盐井子9.8万亩,围栏长度11.8万米第六标休牧区位于南半洼段14.8万亩,围栏长度17.9万米第七标禁牧区位于白山子滩段24万亩,围栏长度29万米;第八标禁牧区位于陈家前井段8万亩,围栏长度9.7万米

2东湖镇:

完成围栏63.4万亩,其中:禁牧30万亩,休牧33.4万亩。

⑴禁牧区:死红柳井12万亩;黑坑井18万亩。

⑵休牧区:黑石头窝子10万亩;庙台子23.4万亩。

⑶禁牧、休牧围栏63.4万亩工程划分四个标段建设,公开招标于四家企业进行架设安装,围栏总长度约76.6万米其中:第一标段禁牧位于死红柳井围栏12万亩,围栏长度14.5万米第二标段禁牧位于黑坑井围栏10万亩,围栏长度12.1万米第三标段休牧位于黑石头窝子围栏18万亩,围栏长度21.7万米第四标段休牧位于庙台子围栏23.4万亩,围栏长度28.3万米

二)补播改良

补播改良30万亩。

1.补播改良1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0.04万亩,全部在村。补播牧草品种主要以白沙蒿、沙米和苜蓿为主,补播采取人力撒播和机具补播相结合的办法。共需各类草种5万千克。其中:白沙蒿2.67万千克,沙米0.67万千克,紫花苜蓿1.67万千克。人工草地建设(紫花苜蓿建植)由项目办负责草种的调配,组织实施。

⒉东湖镇补播改良20万亩,建人工草地0.14万亩。补播牧草品种主要以白沙蒿、沙米和苜蓿为主,补播采取人力撒播和机具补播相结合的办法,共需各类草种10万千克。其中:白沙蒿5.33万千克,沙米1.33万千克,紫花苜蓿3.33万千克。人工草地建设(紫花苜蓿建植)由项目办负责草种的调配,东湖镇组织实施。

七、饲料粮补助

一)补助标准

禁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11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休牧围栏每亩年补助饲料粮2.75斤,每斤折合资金0.45元,补助年限5年。

二)补助量

全县禁牧、休牧年补助饲料粮907.5万斤,年折合资金408.375万元。

1每年折合资金218.5425万元。其中: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150万元;用于县上新建种羊场良种肉羊引进资金68.5425万元,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93万元;花儿园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6000元实物补助57万元。

2东湖镇每年折合资金189.8325万元。其中:饲料粮补助118.4万元;用于县上新建种羊场良种肉羊引进资金71.4325万元。正新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2000元实物补助79.6万元;五托井村退牧区牧民每人每年按相当2000元实物补助38.8万元。

三)饲料粮变现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年补助饲料粮907.5万斤,年折合资金408.375万元。根据饲料粮“补助以实物方式进行,不得向农牧民直补现金”规定,主要用于退牧区牧民养殖设施建设、饲草料购买、饲草地建设、家畜改良等。

年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饲草料、围栏架设安装和补播改良等群众以资代劳部分及羊的良种引进等。

年度以后饲料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饲草料供给和畜种改良。

八、组织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县委、县政府已把草原退牧还草工作列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治理生态环境和提高农牧民收入的重要工作之中,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上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审计、粮食、国土等部门和项目区三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涉及乡镇和技术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好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项目目标管理

退牧还草项目由县退牧还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从县草原工作站抽调业务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各项目区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农牧民实施好小区建设、草场的补播改良、围栏建设等项目内容。要对建设任务量化指标,具体施工中要求各工作组和各施工队要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兼顾、合理分工,采取包片、包组等各种有效方式,全面管理好、实施好围栏安装施工工程。

九、管理措施

一)项目严格实行工程管理“四制”

1实行项目法人制。政府县长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的数量、质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负总责。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及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担负相应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实行合同制管理。退牧还草工程的施工安装、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畜牧兽医局与项目区乡、村退牧户签订退牧还草合同,明确退牧户的禁牧、休牧地点、面积和涉及的牲畜数量、管护措施、政策兑现方案等。

3实行招投标制。对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施工、监理等内容均按照要求实行招投标制。围栏材料、补播草种和监理由省上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围栏安装施工由县退牧还草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招标单位要合理划分标段、合理确定工期、合理标价定标。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严禁进行转包。

4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省上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及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进行全面监理。项目执行期间,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工程不得开工,围栏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二)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封闭运行,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项目领导小组按项目进展情况,委托县审计局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审计要延伸到实施单位及有关乡、村、社、农牧户中,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县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由项目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直接拨付建设单位,严禁项目区各乡镇对拨付的建设资金进行截留、挤占、挪用。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上退牧还草工程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专职领导、专门机构、专管人员的三专”工作制度,从围栏工程安装招标投标、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饲料粮发放、项目工程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逐级建立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保证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实到村到户,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实行跟踪检查报告管理制度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建立项目跟踪检查管理制度,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标准如期完成。县草原监理站要加强草原监理,对项目区草原资源进行动态监测,掌握草场植被恢复情况。各项目建设单位按月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并于年中和年底前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和工程总结。

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及时向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包括建设规划、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预算、施工方案、建设变更及检查验收等有关情况资料。县畜牧兽医局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及管理项目建设有关数据资料。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完整齐备的建设资料,包括工程规划、设计资料、上级批复文件、计划、财政等各个环节的档案,形成一个完整、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

六)严把检查验收关

为了保证退牧还草工程围栏建设质量和进度,对完成的项目工程由县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草原网围栏和刺丝围栏建设技术规程》和《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细则》以及《省退牧还草工程管理办法》县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县级自查验收,验收小组由县退牧还草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牧民代表组成,验收采取对照作业设计方案,现场查看围栏质量、四址界限、拐点坐标、围栏安装与牧户代表座谈的方式,逐户逐村进行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提请省、市退牧还草领导小组进行省级验收。

七)实行严格的管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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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按照“巩固提高、更新优先、适度发展”的要求,在优势植胶区域内,以天然橡胶良种补贴为手段,建立示范区,加快橡胶良种推广,实现橡胶品种与环境类型区域对口使用,逐步提高植胶区良种覆盖率,加强橡胶种植技术培训,提高橡胶种植成活率,调动农民植胶积极性,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任务和目标

(一)补贴任务。

根据省农业厅安排,年我市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面积8000亩,补贴天然橡胶良种26.4万株。

(二)目标。

按照“更新优先,品种择优、公开透明、自愿申请”的原则,在我市优势植胶区域内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补贴项目良种覆盖率100%,成活率95%以上,供苗基地种苗合格率达到98%,品种纯度达100%。

三、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补贴范围:

在坡度25度以上山地种植的;毁坏水源林、生态种植的;植胶户没有备好植胶土地的;植胶户提供资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补贴对象:全市地方的植胶农户、农场和企业。

(三)补贴方式:实行实物售价折扣补贴方式。

(四)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每株补贴3元。

(五)补贴品种:热研7—33—97。

四、供苗基地的确定和种苗价格的议定

(一)供苗种苗基地的确定。

根据农业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民营橡胶种苗基地进行检查、审核、认定,确定屯昌鑫禾木苗有限公司屯昌县屯城镇橡胶种苗基地为我市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种苗供苗基地。该基地在长丰镇黄山村建立供苗点。

(二)种苗价格的议定。由省农业厅综合全省橡胶种苗市场行情,并多方征求意见,议定年橡胶袋装苗销售价格为每株7元,上已封顶,下不保底,可向下浮动。扣除中央财政每株补贴3元后,差价部分及运费由植胶户承担。

五、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植胶户整好地、备足基肥后,到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联系电话:62223215)领取《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如实填写。经所在村委会审核后上报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

2、公示。植胶户的购苗申请经所在村委会将植胶户的植胶面积、拟购买补贴苗木的数量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村委会作出评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并盖村委会公章。

3、审批。植胶户将经村委会作出审核意见的《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送交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审批。

4、购苗。植胶户持经热带作物开发中心作出同意补贴意见的《审批表》到供苗基地签订《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购销合同书》,付清扣除财政补贴款的种苗款后购买橡胶种苗。

(二)补贴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完毕后,市热作中心和供苗基地向省农业厅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厅方才将种苗补贴款拨付给供苗基地。验收时间定在12月份。

(三)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和苗木质量监测。

市热作中心要加强对定点苗木基地苗木质量的监管工作,重点对袋装苗的质量,包括种子来源、苗木出圃生产、砧木苗生产、芽接生产、芽接记录、苗木出圃生产、苗木用户等档案管理进行监管。

(四)建立周报制度。

项目实施后,市热作中心和各定点苗木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将有关数据录入“农业部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管理数据库”,并将供苗进度情况于每周五上午报省农业厅南亚办。

(五)做好项目总结验收。

项目计划完成后,市热作中心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将植胶户申报表、身份证明、公示证明、购苗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和项目实施统计表等材料建档,做好项目总结,迎接省验收组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作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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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19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生活污水处理,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项目文明村已验收,红星、同乐不涉及)

(二)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提档升级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20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整改、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和沼改厕项目

(三)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20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整改、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和沼改厕项目。

二、验收标准

农村无害化厕所达标标准:一是无害化厕所室内标准。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有墙、有顶、有门),室内有标准便器、清洁卫生、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二是无害化厕所粪污处理标准。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的设施,处理后的粪污应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能够直接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验收组分工(下列村为合并后的村)

项目由镇干部、村干部和施工方共同验收,由综合组统一协调,同志负责资料审核把关。

四、有关要求

(一)把好质量关。各验收组要严格对照项目具体标准进行验收,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合格、实用,严禁使用废旧材料改造。各验收组入户时首先初步看是否合格,合格的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在验收表上工程评定结果栏记录好不合格原因并于当天反馈给村上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报镇政府处备案,整改合格后再验收。

(二)把好验收关。各验收组必须逐户入户验收,实事求是登记好工程量,并由镇村干部、施工方当场签字,农户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验收合格的验收表请于当天交村文书汇总录入。严禁以施工方或村上提供的收方数据作为验收基础,必须由镇干部入户测量、记录工程量,村干部协助,严禁由施工方测量或记录工程量。对于户厕、三格化粪池地下部分隐蔽工程,由施工方提供施工照片和村上认可的工程量清单,经现场查看后记入工程量。

(三)把好进度关。由于“厕污共治”验收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要求紧,请参与验收的同志妥善安排好各自手上工作,统筹保障好验收时间,于12月11日完成农户户厕和三格化粪池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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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权属单位及个人。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实施征地,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三)征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及征地补偿结算工作。

二、征地范围、面积

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5.5552公顷(233.328亩),具体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延平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组、社保及再就业组、政策技术指导组和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现场组

组长:(兼)

副组长:(镇镇长)

组员:

以上组员可分成若干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则,负责对征地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登记、填表、统计和协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工作并落实清表工作。组织被征地单位按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收集材料、汇总统计、及时制止抢建抢种行为,协助拆除违章建筑物等。征地现场工作组实行全程包干制,负责到底,至项目竣工止,期间出现的征地问题工作组需跟踪、协调、解决。

(三)社保及再就业组

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县就业局局长)

傅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组员:(县民政局),(县农保局)

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培训工作。

(四)政策技术指导综合组

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德永(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组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指导征地现场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五)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

组长:(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员:(县财政局),(县会计中心),(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审核、发放各项征地补偿款和监督管理征地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

四、工作任务要求

(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把关、审核,同时协助、配合、指导工作组实施征地工作。

(二)征地现场工作组组长为征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组须按时完成项目征地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四)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办理有关低保手续。

(五)县公安局负责征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征地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