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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要点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03 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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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要点

篇1

1.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达标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核心要求,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四大类30项44个现代化指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就节能减排、生态绿化等部分指标达标工作建立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督查倒逼推进机制,通过重点视察、现场办公、驻点检查、专项督办等形式,保障各项指标任务有效落实,全力推进。

2.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重大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型升级工程、城乡一体化工程、生态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点项目联合督查、信息互通、协调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工作实施、任务进展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结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人民生活及资源环境等指标实现为目标,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突出节约用地、科技投入、产业振兴等检点,分工负责,查纠结合,注重整改,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

4.加强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新增宅基地和农村住宅翻(改)建审批是否取消或停止,农宅置换、原宅拆除、土地复垦和一户两(多)宅清理等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督查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完成农宅置换商品房建设任务,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加强对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督查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6.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9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药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7.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八公开一监督”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过程中实行政策依据公开,征收程序及操作方式公开,评估标准及结果公开,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公开,公示地点和时限公开,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公开,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及纪律公开,特殊补助补贴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收和补偿行为,促进“阳光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三、深入专项治理,严格执纪执法,健全长效机制

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链接和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和共享专栏,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制定工作措施,综合运用信用信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9.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界定中介机构主体资格,加强资格审查,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

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平台和诚信档案,推进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和评级,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市场行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我市中介机构的整体水平和档次。

篇2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和hjt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的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2、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形势,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家庭,在大好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要做好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举报工作网络和机制,剖析案件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要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查究力度,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彻底清查“小金库”。对于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篇3

(二)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市政府的要求,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和完善与国土资源部门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着力解决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以及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等问题。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实产能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个案,重点解决各地、各部门在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上工作不得力、目标不落实,以及各地和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对房地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2007年以来各地提高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坚决纠正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对容积率的调整搞“暗箱操作”等问题,着力遏制房地开发领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

二、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土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推进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建设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继续加强对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转移、隐匿、侵吞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单位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展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违规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

三、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加强对城市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住房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积极会同房管、发改委等部门重点开展对《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

(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民生工程的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强对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民生工程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政府确定为民实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重大财政、国债资金或招商引资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篇4

围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突出对全县“五大战略”、“五大建设”的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沿海开发、城乡统筹等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认真查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一)开展全县重点项目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别对本级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巡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巡查工作例会、情况反馈、督查整改等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前期申报审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招标投标、标后监管、信息公开、风险防控、不良行为、征地拆迁、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动态评估,重点查看台账资料、操作流程、公开公示等,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落实,确保贯彻执行到位。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制度威慑力。

(三)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程监督管控。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管,大力推行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机制,全程参与征地拆迁,着力构建征地拆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政策法律法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推进资源集约高效使用、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一)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商管理、质量管理、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作为重点领域,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开展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中、办事不公、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督促镇区和部门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罚缴分离,开展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建立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选取部分镇区和部门,建立一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努力探索从机制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重点工程动态监管。以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对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物资设备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重点工程项目规范实施、安全运行、优质高效。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督机制,会同发展改革、住建、交通、水利、城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继续加强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治理。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同时向其他招投标领域拓展。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动态管控。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坚决整治围标串标、转包和非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篇5

一是创办“星期学堂”,探索“1+n”学习模式。为适应新型社会经济发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2015年我区将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按照“每周一学、每学一讲、每讲一查、每查一改”的学习要求,在周五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创办“星期学堂”,即:每星期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内容采取“1+n”模式,“1”就是纪检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中省市县纪检工作思路、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n”就是干部能力提升,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互动学习、专家讲座培训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觉悟。二是抓好法治学习。根据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力争今年年底开展3次以上的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会,主要学习《宪法》、《国土法》、《规划法》、《招投标法》、《税收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提升干部职工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法治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党的政治纪检、党的政治规矩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越法律红线,不触党纪高压线。三是重视干部自学。园区干部职工争取在5月底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表并在园区动态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园区纪工委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努力在园区内形成“比着学。学中比”的学习风气,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强迫学”为“自觉学”。四是抓好反面教材学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反腐斗争新要求,加强园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教育。主要做好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反面典型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三个方面的教育。通过观看反腐教育片,剖析腐败案件成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专项学习,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明承诺、改作风、规范从政行为不放松

(一)狠抓干部廉政承诺。以“四承诺”为抓手,即做好党员干部反腐承诺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承诺书、党员干部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四项承诺书的签订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承诺工作有责任,突发问题有担当,工作开展有成效。

(二)坚定不移改进作风。一是从严从实改进作风。在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始终保持反“”高压态势。在坚持中深化作风建设,在深化中坚持转变作风。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看住一个个节点,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打牢“不能腐”、“不想腐”的习性基础,根据《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和《市机关党员干部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对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交友、娱乐、休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形成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设立园区党员干部重大实现公开栏,主动公开园区公车使用、领导住房、办公用房、出差公干、公务接待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党工委领导班子带头树立廉洁标杆,一想我看齐的姿态主动查找问题,严格管好自己,发挥示范效应,努力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压紧,层层落实,层层改进。

(三)聚焦问题严惩腐败。创新工作方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利用群众反映举报和巡视督查掌握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了解核实、情况通报、诫勉提醒、监察建议、工作约谈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控制、早化解,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重点在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插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挪用专项资金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既要严查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严防各种“小贪小腐”,如公务活动中的“小吃小拿”“小卡小要”等,切实纠正失职渎职行为、久借公款公物不还、因工作变化不移交财务等错误倾向。

三、建机制、添措施、狠抓纪检工作不怠慢

篇6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1、丰富宣传教育的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利用重大节日,通过赠廉政春联、送廉政台历、发廉政短信等方式进行廉情提醒;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清正廉洁、勤政廉政的先进个人,发挥典型正面引导作用。

2、组织“八个一”活动。一是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和递交仪式;三是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四是组织一次局机关同志和学校总务、财会、食堂管理人员代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五是召开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六是观看一批警示教育专题片;七是组织一次廉政书籍阅读心得交流会;八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认真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二)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抓责任落实。确保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位,制定《区教育局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表》,层层签订《2014年度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制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学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抓建章立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深化干部人事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人事安排中纪检监察参与力度。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注重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强化财务内部监管机制。完善基建工程、大宗采购招投标制度和监管验收制度,加大全程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学校招待费支出管理,确保年度支出额明显下降。

5、抓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以先进的廉洁文化艺术为载体,促进廉洁理念进校园,通过开展廉歌大家唱、廉洁家信征文、廉洁文化校园行、争创廉洁文化示范学校、勤廉典型评比宣传等活动,逐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校园风尚。

(三)进一步加大教育案件查办力度

6、规范教育工作。加强时效性、保密性、办理质量、办理程序、反馈、监督,确保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认真查找案源线索,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对来坚决做到调查、处理、反馈、跟踪“四到位”。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举报情况网上通报的力度,对量居于高位的地区和学校继续实行重点监控。

7、严查师德失范行为。继续加大对《师德师风八不准》的督查力度,聚焦重点学校、重点人群,对网上局长信箱中涉及的有关师德失范行为的投诉,做到有报必查,对规模较大、影响较坏的个别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处分的处分。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8、坚决查办违纪案件。继续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狠抓党员干部赌博歪风。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纪律。查处在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干部、失职渎职行为,乱收费、乱办班等违规办学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招生考试中的行为以及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重点工作的方式和内容

篇7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我局主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领导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一岗双责”。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篇8

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较真、勇于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把严格执纪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从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突出纪律特点,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针对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时俱进完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规制度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加大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督察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保障“十三五”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问题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留空白,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整治“”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问题。

坚持严党风、树新风。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环境。

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用“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持目标方向,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查处严重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突出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特别是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坚持盯紧盯狠,决不放松。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促进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篇9

一、摸清企业底数,为安全生产执法夯实基础。在前期企业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生产经营企业排查,尤其是对租赁厂房经营的,新建的,新搬迁的要逐一落实,并对现有企业进行分类,为下一步精确执法,分类执法打好基础。

二、推进两个建设,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和执法标准化建设。

一是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全区各级执法队伍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争取年我区监察大队和监察中队全部达标。今年四季度各执法队伍进行自查自评和申报,市局择机组织验收并将达标单位上报省局,由省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命名为“全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

二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我区执法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到了省市各级的肯定,今年将在进一步在向基层延伸上下功夫,将标准进一步精细化,使之在实际运用上更加科学合理,使大队、中队全体安全监察人员全部从强制入轨走上自觉执行的习惯,社区巡查员要认真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标准,抓好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

三、实施“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用好三级安全检查队伍。以监察大队2个组专业执法队伍为主,业务科室4个组执法队伍为补充,开展全员标准化执法。发挥好四个街道及高科园五个监察中队,全区157个社区171名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的作用,明确各级检查职责,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社区巡查员隐患信息上报、监察中队责令整改复查、区监察大队违法行为处罚的三级工作联动机制,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四、着力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教育培训。

一是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讲座;

二是结合全员执法活动,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区安监系统执法知识集中培训,对全员标准化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进行培训;

三是开展执法文书点评。根据《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办法》和《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集中力量对局内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规范,按要求填制合格文书,降低执法风险,减少执法争议;按照已经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对中队执法质量每月进行考评,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文书制作质量。

四是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参加全市全员岗位练兵活动,今年练兵的重点是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标准化建设、全员执法、专项执法、举报案件办理、文书案卷制作、执法计划完成、执法力度等纳入练兵内容,使练兵与执法工作有机融合,力求在实践中锤炼队伍。

五、做好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编制、备案和执行。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区区、街两级执法队伍都要结合执法人员数量、监管对象、车辆装备等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规定做好审批和备案工作,大队要着重加强对街道执法中队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的编制和备案工作的指导。大队、中队要严格执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覆盖面、执法频次和进度。采取督导、抽查和考评考核等方法,确保年度执法计划的完成。

六、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年组织8次全区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其中省局组织四次:一季度在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二季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三季度对部分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生产安全。市局组织二次:6月份开展重点企业外包队伍专项执法检查;8月份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区局组织两次:5月份开展全区4S店专项执法监察;7月份全区液氨使用单位专项执法监察。

七、加大力度,着力提升执法效能。认真落实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数量,实现执法监察的有效覆盖。充分运用各种手段,严格执法不手软,刚性执法不走空,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和性质,一律依法严厉打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曝光的曝光,震慑违法行为,树立执法队伍权威,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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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检查力度。

二、全面贯彻惩防系统工作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税务系统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网络及任务分解,坚持定额核定、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票证领购等审批制度和税务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坚持人、财、物管理制度,强化相关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坚持特邀监察员座谈联系制度,了解社会各界对税风税纪的反映,及时整顿行业作风。严格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实施考核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积极在全局开展“读书思廉”、“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开展上廉政课、召开廉政本文来源: ***教育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传唱廉政歌曲,积极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运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的力度,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继续落实管理员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的联动,使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服务,自觉置身于社会各界的监管中。

四、深入落实政府两个“四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勇于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式,牢固树立纳税服务的理念,将服务的精神渗透在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在优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实施“阳光税务”、“阳光执法”、“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切实加大“两权”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12年继续在全局认真实施“两权”监督巡视检查。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及出口退免税的管理情况,税收征管基础、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税务稽核检查、违章处罚及执行情况,票证管理及票款结报情况,税务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等;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及廉政教育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开展纪检日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情况。此外,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做到警钟常鸣,为国税干部规范执法、依法治税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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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大队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为抓手、以夯实合法用工基础为目标,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辖区监管用人单位5687户,已有1628家企业通过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完成目标的163%;配合市局单位,针对辖区劳务派遣企业开展派遣用工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加班等内容的书面专项检查,共计40余家。

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55家;坚持“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上半年开展随机检查一次,监管的辖区企业中,A级125户,B级5562户,C级0户。

1-6月,大队共受理监察案件56起,其中立案13起、结案13起、结案率100%,网上案件录入13起,案件录入率100%。上半年以来,辖区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督促指导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130个,推进农民工工资银行和现场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金额达170万。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上半年,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27个,缴纳金额约1400万元,覆盖率100%;设立工资专户项目106个,覆盖率93.8%;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项目106个,覆盖率93.8%;使用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106个,覆盖率93.8%;协调并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74起,涉及人数1592人,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

(四)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利用集中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处理日常业务之机,大力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深入社区、建筑工地、企业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三法一条例》100余本,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册,建筑工地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13个,设置率100%,接待来人来电咨询1800余人次。

(五)执法能力建设工作

为提高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大队上半年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1次、培训人数22人。培训内容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适用法律法规多、劳动关系问题复杂的特点,采取法律条文解读、当前形势分析、案例解析、疑难问题解答和互动交流等形式进行,重点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与程序类案件处理实务、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障报酬案件移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执法,治理源头

针对建筑领域加大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者举报投诉专查力度,保证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巡查检查率100%。严厉打击扰欠薪欠保、违反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

(二)专项检查,转变模式

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针对农民工用工单位,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针对劳务派遣企业,以落实同工同酬为重点,依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监察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

(三)畅通渠道,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