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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自查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2-03 04:21:1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单位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单位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一、强化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史志办及时将文件印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做好当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重点加强对办公室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等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密责任

史志办对此次保密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任xxx任组长、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督促保密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此次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史志办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凡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将严肃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规范严肃,确保此次保密检查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及时督导,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1.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史志办在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的同时,还不断结合党史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密管理,力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制定了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重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彻底改变个别人认为党史工作“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要求涉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涉密公文、涉密事项和敏感事项。严格做到不把机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设备中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不得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确保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3.

加强信息载体保密管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各类文件资料,认真做好登记、传送、清退、保管、销毁等相关工作。

对涉密文件资料,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单位。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4.

加强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一是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禁止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和敏感信息;二是加强电子文档资料的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将单位涉密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同时,严格规定对违规操作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严重违规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一律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实行专人专用。使用U盘和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时,坚持做到计算机与互联网脱离,并进行病毒扫描及木马扫描,确保安全。若涉密机和涉密软、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时,由办公室查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后,联系专业维修部门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磁介质进行现场维修,禁止个人将设备擅自送外维修。

5.

是经常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史志办十分重视对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单位各科室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篇2

一、BM工作措施

(一)组织BM知识学习。

*在1月中旬通过组织集体学习的形式,重点学习《BM法》《BM法实施条例》《机关、单位BM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国家秘密载体BM管理的规定》和《BM工作》杂志上的失泄密案例,全办党员干部及相关责任人深刻自查自纠,明确负责BM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BM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对待BM工作,务必要有一丝不苟的态度,务必严格依法按要求规范工作。

(二)开展BM自查活动。

安排专人负责领取市委密级文件,取回后及时登记在册,适时监控文件流向,领导们阅完后妥善保管;对单位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BM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从源头上强化单位同志BM工作意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BM工作责任制,有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BM审查制度。

(三)积极营造BM宣传氛围。

史志办人员编制少,但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宣传栏张贴BM宣传口号,同时将专门的BM知识材料打印成册放置公共书橱内,方便全办同志阅读学习;有明确的兼职BM干部,加入“BM观”微信公众号,使BM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四)BM技术防范情况。

涉密场所有必要的安全BM措施;从BM办领回的密级文件有专门的铁柜保存。以日常应知应会的BM知识、BM常识为内容,提高党政干部熟练掌握BM“两识”水平。在办公场所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上张贴BM警示标志,等级编号密级和责任人信息,努力营造“时时有BM提示,处处有BM要求”的环境。

(五)注重BM宣传渠道的创新。

充分创新“互联网+BM宣传”模式,建立智能化BM服务平台,通过*市情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后台等开设BM教育知识专栏,宣传BM知识以及警示案例。经常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BM法律法规、BM常识和观看BM教育片,“两防”教育落实。

有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BM要求;秘密载体(纸介质、磁介质等)有无按规定销毁;要害部门部位重要涉密人员接受过BM教育,签定了承诺书;定密责任人明确,定密程序规范。在编纂《*年鉴》等志书的过程中,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自然灾害等BM事项,不得编入市志。史志办无涉密计算机。

二、存在不足

(一)学习BM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尚待加强。

表现为过于满足现在已掌握的知识,BM意识有所懈怠,不太注重工作细节。

(二)管理方面还不够科学完善。

存在一些面情软、某些方面要求不严格等问题。BM工作是长期系统工程,因此在工作中还需注重制度管人、行动感人,积极提高管理水平。

(三)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BM工作的特点是综合、琐碎,但又不可或缺。工作团队的做事方式和方法还需不断地磨合提升,其中的关键是科学分工与密切协作。

三、下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教育学习,夯实BM宣传月工作成果。

积极拓宽自身知识面,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部门周例会制度,通过会议组织科室人员参与BM工作,总结自身不足,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整体素质。

(二)加大BM工作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设备最大化推进BM工作长期有序开展,形成长效机制。

篇3

 

在上级邮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要求,我单位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有关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我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为车辆以及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分布在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我单位平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保障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各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取得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圆满成功。为此,成立由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仔细安排,强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切实按照上级部门精神,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布置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为搞好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单位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召开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会议对清查人员就固定资产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填写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做了示范。通过这次会议,全体清查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自己的清查工作任务,掌握了清查工作的方法与步骤,为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我单位本次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工作组分为实物清查工作组、财务帐册工作组、使用台帐工作组、资料整理工作组,明确规定各工作组的责任人、组员、分工范围等。要求各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重点工作为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清查小组对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由帐册工作组与使用台帐工作组将各自的帐、卡与实物清查工作组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对有异议的项目再次清点确认,确认后由资料整理工作组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各清查工作组对“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进行相互复核确认,连同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固定资产清查取得的主要成果

我单位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针对清查工作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全面落实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全面落实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下转资料不相符的情况,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

(二)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登记工作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三)查清了全部固定资产

经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我单位查清了全部固定资产。截止2019年月底,我单位共有各类车辆辆,价值万元;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共计件,价值万元。

四、今后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我单位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单位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制定“购置资产、调拨部门、报废资产”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切实用制度管理好固定资产。

(二)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其中要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使用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本部门的物品领用情况。二是加强固定资产调拨处理工作。

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单位领导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三是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工作。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并在登记卡上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三)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4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对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办公用纸协议供货单位;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成立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10月24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协议及定点服务项目中的业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1—3季度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7.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8.协议及定点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业务清单、往来单据、发票存根联、收费明细表等;

9.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10.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联系人员变动时是否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是否及时等情况;

11.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12.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其他有关情况。

协议及定点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二、三),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1月4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子邮箱中: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4日)。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要集中力量对规模大、项目多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有问题的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此次重点检查采取材料送达式检查方式,即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的供应商要按照检查要求将所需的检查材料(包括政府采购业务合同、往来单据、发票存根及复印件、收费明细)及时报送至区采购办(桐柏南路239号区财政局五楼采购办),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其按规定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结合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检查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检查资料、整改措施报告,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将被直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检查资料及整改措施报告的,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二)精心组织。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配合检查小组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查找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报告未反映的问题,检查组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整改。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程序,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行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04〕38号)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一年来全区贯彻落实质量兴区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程质量、旅游和餐饮等行业服务质量,以及抗震救灾物资的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等情况。此次检查要坚持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相结合,与推动完成抗震救灾任务、确保抗震救灾物质质量和奥运产品安全相结合,与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检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确保质量兴区各项目标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市政府检查。并努力争创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县(市、区)、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示范县、省房屋建筑优质工程、省市政基础设施优质工程、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名牌产品。

二、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综合情况

区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和区政府有关质量兴区文件精神,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的基本情况。检查领导是否重视,是否下发文件宣布开展活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活动是否经常,部门责任是否落实,成效是否明显。

以上由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自查和材料汇总,有关部门按照检查细则要求开展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二)产品质量

1、抗震救灾物质特别是活动板房板材、帐篷等产品的质量状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抗震救灾物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采用质量追溯标识等。在自查的基础上,推荐上报“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名牌产品”。

以上由区质监分局会同区经贸、民政等部门按照检查细则要求进行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2、重点领域名牌产品培育。对全区列入《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2012年度的产品及家具制造业、纺织(女装)业等省重点扶持发展行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重点摸清行业的基本情况、企业规模、科技和质量水平,市场开拓以及与国内外同产业的优劣势对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并推荐上报“省重点培育和扶持的名牌产品”名单。

以上内容由区质监分局会同区经贸、贸易服务、工商、统计等部门按照检查细则要求组织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三)食品质量安全

对2007年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巩固去年的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好今年国家布置的10类重点产品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生产加工点、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的质量卫生状况,检查各类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状况。检查质量承诺是否落实,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企业质量档案是否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持续达到12个100%的要求。在自行检查的基础上,争取获得第二批“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示范县(市、区)”。

以上由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检查细则要求组织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四)工程质量

1、重点检查对口支援北川过渡安置房(学校、住宅、医院诊所、商业零售点、公共厕所等)的质量状况。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达到建设部的《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建科〔2011〕94号)及防火防雷的要求,争创抗震救灾优质工程,确保支援灾区的建设工程质量。

2、检查市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全运会等重点工程的质量,特别是校舍、医院、剧院、市政桥梁等公共建筑。通过检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标准等执行情况,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

以上由区建委按照检查细则要求组织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3、农村公路的质量状况。重点检查2011年在建项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公路实体质量状况如何;对已竣工的农村公路实施“回头看”,对养护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公路建设质量状况如何,是否建立了长效养护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争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示范县”工作。

以上由区交通局牵头按照检查细则要求组织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五)服务质量

重点检查餐饮、旅游景点等服务行业的卫生质量和服务质量。检查有关行业协会牵头开展“优质服务”、“服务明星”、“技术能手”等群众性创优活动情况;有关服务行业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规范和操作规程,提升卫生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情况,以及加强服务业的品牌建设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文明经营、安全生产等情况。

以上由区卫生局会同区旅游、工商、贸易服务等部门,按照检查细则要求组织自查和材料准备,并写出自查报告。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前,根据省、市政府考核组下发的专项考核具体内容、考核办法以及有关优质工程、名牌产品、示范单位的评选条件,由相关牵头部门组织制定自查实施方案。

(二)7月26日至8月5日,根据本通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内容,有关牵头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对抗震救灾物资质量、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餐饮和旅游景点卫生服务质量等进行自查。8月5日前各牵头部门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和先进典型推荐名单。

篇6

(一)考核对象。列入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我市“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统称“市重点耗能企业”),新纳入的省千家企业暂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经核定的市重点耗能企业“*”分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肇经贸资源〔*〕31号),依据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市重点耗能企业(含纳入省千家企业)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市将在3月底前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形成评估核查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

(二)省千家企业和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估核查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抄送我局备案。

(三)市直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四)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市节能先进评比范围,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二)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先、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相关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在节能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其考核结果将视为未完成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篇7

二、范围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的“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集中活动从年12月开始,年3月份结束。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七项活动的贯彻落实,着力开展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两项学习活动。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向市对口支援工作前方指挥部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向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学习力度,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要通过在适当的时候请援建前方指挥部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学有专长的挂职干部和援建人员举办讲座,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学习援建的项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同志事迹等方式,把两个学习活动彻底引向深入。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形成顾全大局、求真务实、以干克难,勇于进取的良好风气。

(二)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自查活动。把“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自查活动作为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扎扎实实的开展好,确保实效。

1、精心筹备。12月11日我办召开市政府办公室“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动员会,深入传达学习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相关文件,特别是市委书记王玺玉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实际,制定好《市政府办公室“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对办公室的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撰写自查报告。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县处级领导干部着重检查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是否明晰、措施是否有效、推动市政府决策落实是否有力、工作是否到位的问题;科级以上干部着重检查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干部职工着重检查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的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了什么、存在什么问题、今后的打算、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四方面的内容。自查报告要有问题、有原因、有分析、有打算,语言朴实,言简意赅,表达准确,操作性强。自查报告要按要求逐级审阅,办公室主要领导的自查报告送分管市级领导审阅,办公室其他领导干部的自查报告由办公室主要领导审阅,一般干部的自查报告由分管领导审阅。撰写自查报告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撰写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对照检查为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市政府办公室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要做到剖析自己不怕深,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触及思想不怕痛。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年1月底前召开完毕。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呈送市委分管领导审阅。

4、进行整改。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改进的目标要求和时限。在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逐条抓落实,逐项求成效,对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对应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一些长远性的问题,要从建立和完善机制体制入手,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整改意见和有关规定办法,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篇8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

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二)督促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被检查企业收到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监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合年度报告的审查要求辖区内的食品获证企业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5、安全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报告单两份。(承办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三)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对收到的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对逾期未提供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的生产条件实地抽查同时进行。

1、告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进行核查后,局监管办确定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期限,并发交办单告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质检所、计量所实施现场检查的时间期限,由各食品监管责任区确定具体现场检查的日期并告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依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三、四章执行。

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中计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检定证;检查企业是否做到批批出厂产品检验,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实验室测量比对;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3、抽样检验: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范围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4、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附件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常规检查结果的后处理

1、常规检查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检查记录归档:现场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一企三档”的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留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督检查的基本信息,应录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3、每年应检查总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形成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分析报告,报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常规监督检查的实施流程,明确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篇9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篇10

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我局立即行动,认真落实省纪委作出的“十个严禁”规定,狠刹不良风气,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一、细化举措促落实我局把贯彻“十个严禁”、狠刹不良风气,作为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重点,迅速行动,精心谋划。为使“十个严禁”人人皆知,我局将“十个严禁”内容以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在各单位公布,并制发文件,制作禁令卡、禁令牌,做到制度上墙、上桌、上心。全局上下细化措施,力促落实,围绕改进思想作风、严肃政治纪律,改进领导作风、严肃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行为规范、严肃廉政纪律4个方面高标准、高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具体追究责任人,在禁令的执行上增强了实际可操作性。二、刹风整纪见行动我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刹风整纪工作。将贯彻落实“十个严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同时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坚决整治奢侈浪费、公车私用、会议散漫、上班自由等不良风气。以这次落实“十个严禁”活动为契机,提高了我局各行业的工作效率,同时提升了各部门的服务水平,使上上下下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大有改观。三、强化监督保实效为确保“十个严禁”落到实处,我局各级纪委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落实“十个严禁”的深入开展。全局上下普遍开展了对“十个严禁”规定学习、公开、落实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组针对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由纪委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违反次数分别给予告诫、待岗学习、降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以及党政纪处分。关于落实“十个严禁”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1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查报告1

一、安全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的安全运输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下:

1、能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

2、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

3、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交通安全情况

1、制订有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每月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2、能严格做好驾驶员工作、培训、违章等记录,档案的内容真实、完整。能认真履行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报告制度,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报表。

3、能认真贯彻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处置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行车档案工作。

4、能按要求定期做好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岗驾驶员、新招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有合格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对驾驶员进行道路客运防御性应急处置培训,每季度有培训总结、统计、分析。

5、每月都进行安全基础工作检查,每月有不少于一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对上级部门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资料存档。

总之,此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查报告2

没有好的管理,就没有好的效益。为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把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好做实、做细,保证我公司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特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行车安全、车辆安全设施、综治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逐一报告。

公司设有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使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安全管理人员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管理,能够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公司有健全的各项安全制度,管理人员不但熟知和了解,更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公司有安全领导小组,并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到人、责任到人、制度到人。各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有完善的安全基础工作考核标准;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及安全工作会议记录,严格的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有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车辆GPS监控中心保持24小时管理,落实到人,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从重从严处理。

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能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落实工作布置。与安全直接责任人、与部门专职综治安全管理人员、与各车辆车主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有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对员工、驾驶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有培训考核记录并入档保存。确立安全重点部位并有定期检查,每月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有一次自查自改,规定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车辆消防器材与配套设备能落实“三定”管理,安全工作的落实及安全检查情况有记录资料并存档。公司内部已建立安全信息档案,对不安定因素做好疏导化解整改工作。公司无群体斗殴和集体上访、罢工罢驶等事件发生。有制订安全检查计划,坚持对所属车辆进行巡查或例检。每次安全检查有车辆、所检查的项目、检查人员与被检查车辆负责人签名记录,并把安全工作列入车辆每季检查与考评。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对上级机关发出的整改通知能按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整改情况记录和有关人员签认的资料存档。总之,这次自查我们做到了认真细致,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查报告3

根据市交通局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xx运输有限公司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1、我公司现有专用车辆8辆,均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gps系统安装使用常,停车场消防设备正常,每车已投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责任险,每车的安全卡和车辆标志安装齐全有效,车辆性能及技术等级和罐体均按时检测评定。

2、我公司的停车场坐落在铜山县柳泉镇大冯村,面积2000㎡,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配备齐全。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货的,其停车场地已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3、我公司的危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证及驾驶车辆相适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按1:1:1配备;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的信息台账齐全(包括从业资格及年龄等),行车日志按时填写。

4、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员均有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企业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