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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申报材料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4-29 21:33:31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消防申报材料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消防申报材料

篇1

一、受理范围

按属地化原则,省管建筑业企业和驻冀中央企业中依法取得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且通过2011年年检、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第十五条规定行为和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以按本通知要求申报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申报条件

符合受理范围内的项目经理申请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2]101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省人事厅、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印发〈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建执[2005]8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已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不含合同通用条款)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2012年度未完工的项目除外)。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吊销原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申报材料按本条(一)要求提交材料的顺序,且把一份申请表和附件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

3、申报材料份数要求: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一式二份;申请其他专业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为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均按个人单独装入档案袋。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河北建设网()上如实填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由个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聘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本企业所有申报人员汇总打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申报材料及原件报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驻外管理处。其中,主项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无论何种专业,均统一报送各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省建设厅驻京、津、沪、晋外管处负责其所管企业资料的受理和集中上报工作。

(三)初审。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汇总后,报省建设厅初审。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初审。请各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本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意见汇总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三)以及企业申报材料(含业绩相关原件)报送至“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批。

省建设厅组织专家重点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有效性、真实性及其在岗情况和申报工程业绩进行审核,由本专业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其中,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审核合格的,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批。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由省建设厅审批。

(五)颁发证书。

经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审批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向符合条件的颁发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当根据自身工程业绩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企业的人员可申请相近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同时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当不具备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时,可按二级标准审核。

(三)申报的每一项工程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有关说明

篇2

并联审批加速度, 联合验收“一件事”

县住建局作为“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牵头单位,积极开展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和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一件事”套餐改革,较大压缩办理时限和提高审批效率。

主要做法,一是“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2个阶段涉及不同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梳理,实行每个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形成统一的 “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二是迅速配套改革制度。配套了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的改革制度文件,我局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发文《东山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办法》,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发文《东山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管理办法》。三是积极使用网上审批。将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进行并联审批、实行网上审批无纸化办理,让群众企业少跑路,信息多跑腿,做到最多跑一趟。目前已办理11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阶段的并联审批。四是推行“一件事”服务。推行“联合验收”一件事套餐服务。在竣工验收阶段,积极开展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城建档案和竣工验收备案等5个事项的联合验收工作,“同时受理、集中实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

取的工作成效是,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2个事项串联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并联审批后为即办件,压缩率75%。竣工验收阶段的5个事项单个验收时的总审批时限至少为16个工作日,联合验收后为8个工作日,压缩率50%。目前已办理8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阶段的并联审批和13个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联合验收,压缩办理时限137个工作日,较大压缩了办理时限和提高了审批效率。

2021年4月21日

篇3

然而,当归中医学堂创办人李永明没想到,办个中医诊所,花费的时间不是以“天”算而是以“年”算。

当归中医学堂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地区。2012年7月开始筹办,去年12月25日才办完工商执照,历时1年零5个月,中医诊所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营业了。回想起艰难的办证历程,李永明不禁感慨:时间都去哪了?

办中医诊所,要经过卫生、消防、环保、工商等诸多部门的许可。租下小区的房子要办诊所,卫生部门先审批了两个月,消防部门审批了两个多月,环评办了3个多月,城管审批了好几周。再加上工商、税务审批,办理完差不多就一年了。李永明说,办证不是一次长跑,简直是一场。

行政审批太慢,耗费的不只是时间,还有金钱和创业热情。李永明算了一笔账:租房每年100多万元,装修基础设施花了近30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每人每年平均10万元。折算下来,仅房租和人员等运营费用,一天就是1万元。多一天时间,就多花1万元。

在办理环评时,李永明被告知诊所所在的位置属于地下水资源防护区,要去水务局办理排污相关手续。水务局究竟在哪里?在北京生活近二十年的李永明一点印象都没有。

李永明租赁的房屋合同期限是8年,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年。李永明的一位朋友租赁房屋开中医诊所,房屋合同期限是5年,花了两年多时间,证还没办下来,留给经营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在北京朝阳区望京南湖中街附近,一家名为芸众中医院的机构挂牌已经一年多了,却一直未能开业。每次路过这家久久不开业的中医院,李永明总会想,社会办医审批环节能不能少点?办证能不能快点?别让时间都花在办证上。再这样下去,谁还愿意办诊所?创业成本太高,最终消耗的是创业者的热情。

审批部门何其多

办不好上一个环节,就没法进入下一道关。每个部门都有一票否决权,办诊所实际上就相当于在办证,一个关卡过不去,就会前功尽弃。

诊所选址,首先要获得卫生部门的许可。装修要经消防部门审批,装修后要经消防部门验收。接下来,要经环保部门环境评估,颁发环评许可证。办完手续,再去卫生部门领取许可证。如果诊所有户外标志,城管也会来管。然后,再经过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审定合格,才算完事。走不完上一个环节,就没法进入下一道关。

“每个部门审批都要一整套申报材料。”李永明说,相关部门需要材料动辄上百页,装订起来有五六公分厚。部分材料是重复的,每个部门都需要。一份都不能少,甚至格式不对,都得再跑一趟。

“材料是重复的,程序也有重复的。”李永明说,卫生部门要求在开办诊所前一周公示,环保部门办环评时需要公示,光这两部分的公示就挺耽误时间,都要求小区相关的居民知情同意,需要居民签字确认。

每次提交申报材料,总有材料不符合规定。下一次再来申报,办事人员还会挑出一个毛病。办理环评手续,跑了十几次相关部门。

“这还不算多,有的诊所跑环保部门就三十多趟。”李永明说。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为啥不能一次告知?每次都像挤牙膏,让你腿跑细了,人跑废了,甚至事都跑黄了。”李永明无奈地说。

从理论上说,手续都可以自己办。但实际上,自己办证费时费力,只有找到指定的公司才能把事搞定。

李永明说,中医诊所能够顺利开张,多亏了他的同学朋友帮忙。

李永明把能找的人都找了一遍。要不是在北京读书工作二十多年,积累了一大把人脉,他说,办个私人诊所想都不要想。

办医政策的“弹簧门”

李永明说,社会办医政策比以前是宽松了,但是审批环节并没有简化。

在决定开办中医诊所之前,李永明已经在网络界打拼了十多年。2002年1月,他成立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一路小跑,顺风顺水,办了十多家公司业绩都不错。他感觉,互联网行业发展这么迅速,和自由竞争是有关系的。医疗行业发展慢,主要是竞争不够。

社会办医政策像一扇“弹簧门”,推开了还会弹回来。

李永明苦笑着说,按政务公开要求,每个部门都设置了办事时限。但是,这个时限是受理时限。申报材料不全,办理人员就不受理不盖章,材料还在你手上。工作时限是从受理那天算起,没受理就永远没开始计时。时间都耗在补全材料上了。

他解释说,卫生局要求提交三个投资人所在档案部门的证明。一位合伙人在外地,已离开原来的单位十多年了,连他都不知档案在哪。另一位合伙人原在外企,离开单位就不好开证明。寄放档案的单位说,他们没开过这样的证明。这需要增加多少难度啊?

篇4

二、工作目标

20*年在全市创建至少7家“质量放心、卫生放心、价格放心、计量放心、服务放心”的粮油销售店。

三、组织机构:

建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办副主任牵头,市食安委、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粮食局有关人员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相应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有产业指导科、计划储运科等科室负责同志。

四、“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标准

1.质量放心:经营的粮油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批准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有QS标志;

2.卫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粮油店具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领有“健康证”;

3.价格放心:实行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4.计量放心:经营用计量器具齐全,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5.服务放心: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周到。建有文明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在店堂内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便民服务公约、质量承诺书、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五、“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范围:全市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经营的粮店、粮油食品店和超市粮油销售专柜。

采取自愿申请,联合评审,统一标识,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办法,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批,优先考虑守法经营、消费者反映良好、申报态度积极的粮油经营者。

(二)申报条件:

1.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20㎡左右)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有必要的经营、仓储设施和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三证齐全、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未发生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计量准确,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经营环境规范、整洁、美观,商品、器具和库房清洁卫生。

5.诚实守信,遵守商业道德,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6.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群众监督。

7.服从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有关报表、资料。

六、“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申报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评审确认的申报条件、要求等有关事项。

(二)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计量器具明细表

(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相关材料交市创建“五放心”粮油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列入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培育对象。

(四)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入围者进行考察、辅导、帮助、培育,使其从硬件和软件上符合“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满后,由申报者按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要求,上报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申请评审验收。

(六)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其审查核实,派员进行现场考察,并走访当地工商、质检、消防等有关单位后,形成考察报告,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七)评审通过者再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按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进行统一门面装饰。

(八)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颁发“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九)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有效期为两年,一年一审。

七、“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培育

培育对象:经*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初审确认后的粮油销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现场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现场培训由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派出有关人员去培育点,按“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粮店的规范化经营要求上门进行具体的帮助、指导,督促其从硬件和软件上达到“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训是对初审确认申报“五放心”粮油销售店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

1.端正经营思想,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计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建立健全各种经营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

4.督促其配备齐全经营所需的器材、设施。

5.改善经营环境,净化经营场所,为统一标识做准备。

八、“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监管

*市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经营管理和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抽)查。粮油质量检测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负责。全年检(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检查结果。

九、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时间步骤

1.3月份向市领导汇报,`建议并确定是否成立多部门的联合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组;市粮食局成立创建“五放心”粮油销售店领导小组;召开基层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组织局有关人员及基层企业负责人去吴江粮食局参观考察;形成*市创建“五放心”粮店实施方案。

2.4月份组织领导组有关人员去临近的启东、如皋、如东等县(市)进行学习、考察;向社会尤其是粮油经营者进行广泛的宣传;开始受理申报;结合实际制订“五放心”粮店的有关规章制度、设计有关台帐资料等;在受理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集中培训者名单,择期进行集中培训。

篇5

“绿色通道”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的一项工作制度。通过“绿色通道”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市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平台作用,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实现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实施范围

(一)市项目建设协调促进委员会、市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的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实施原则

成立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绿色通道”运行的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绿色通道”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受理原则。依托政务大厅进驻部门多、服务事项全的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在政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绿色通道”窗口统一登记受理,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次告知原则。在手续办理过程中,“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应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准确地将项目审批所涉及的审批部门、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全程服务原则。“绿色通道”办公室实行项目专办员制度,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工作台账,由项目专办员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督促、指导、协调、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在审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四)联审联办原则。“绿色通道”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图审、联合勘察、联合审批,实行资料共享、集中会审、同步审批、协调推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最大限度地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升效能。

(五)限时办结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各职能部门要严格遵循“绿色通道”流程规定的办理时限,确保在承诺的最短时限内办结。对因项目单位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同时向项目单位和“绿色通道”办公室说明原因。

(六)从简从快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和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予以办理。

四、工作流程

项目单位经“绿色通道”办公室备案后,出具《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联络函》,各有关部门见函按“绿色通道”制度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仅体现主要环节):

(一)项目登记设立阶段:实行“内外资注册审批服务一表通”工作机制。

1、“绿色通道”办公室专人协同项目单位即时对接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需相关前置许可手续(例如生产加工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绿色通道”办公室召开前置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相关许可手续。期间如需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时,对应部门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尽快完成审批。

2、在项目单位相关审批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由“绿色通道”办公室组织政务大厅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窗口分别在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手续。涉及外资企业批准设立时,商务局、工商局窗口应积极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外资注册手续的设立工作。

(二)项目建设手续办理阶段: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表通”工作机制。

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土地证审批阶段:

1、项目单位与市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绿色通道”办公室召集政务大厅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地矿局、国土局等部门窗口负责人召开项目审批联席会议,进行集中咨询论证。如需现场勘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勘察,统一意见后共同填写《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统一申报通知单》。

2、“绿色通道”办公室专人协同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有关部门受理审批。各有关部门应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同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不能因个别手续前置延误对申报材料的一般技术性和专业审查,待前置手续完成流转后,应及时给予审批办理。

3、在项目单位相关审批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由“绿色通道”办公室组织政务大厅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地矿局等部门窗口分别在4个、7个、3个、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压矿意见等手续。国土局应在上述材料完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同时协助项目单位完成地基调查,待市政府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施工图纸联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1、项目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由“绿色通道”办公室召集政务大厅住建委规划、住建委图审、气象局、园林局、环卫管护中心、公安消防等部门窗口负责人召开联合图审会议。各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情况介绍,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本部门的初审意见,并由“绿色通道”办公室负责协助项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直至整改合格。

2、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受理、资料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同时对施工图纸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能因个别手续前置延误对施工图纸的一般技术性和专业审查。待前置手续完成流转后,应及时给予审批办理。

3、在项目施工图纸合格的情况下,由“绿色通道”办公室组织政务大厅园林局、环卫管护中心、气象局、公安消防、住建委规划、住建委图审等部门窗口分别在5个、7个、5个、15个、7个、15个工作日内分别办理完毕绿色图章、环卫设施审核意见、防雷设施审核、消防设施审核(技术性审查)、规划审核意见(技术性审查)、建筑施工图纸审核意见(技术性审查)等审核意见。各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告知项目单位和“绿色通道”窗口,待相关手续流转到住建委规划窗口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报建、施工许可阶段:

1、项目单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立即准备工程报建的相关材料,并由“绿色通道”办公室及时协调住建委基建窗口在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报建证。期间住建委基建窗口应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完善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手续,尽快确定施工队伍。

2、项目单位明确施工队伍后,由“绿色通道”办公室召集政务大厅住建委安监、住建委质监、环卫管护中心等部门窗口负责人召开项目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在项目单位审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分别在5个、5个、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施工安全手续、建筑工程质量备案单、建筑渣土处置办结函等手续。相关手续流转到住建委基建窗口后,在上述材料完备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

五、部门职责

(一)“绿色通道”办公室。

1、负责“绿色通道”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组织各部门做好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制发会议纪要;

2、负责制定“绿色通道”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公开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3、负责“绿色通道”实施过程中的督查、督办工作;

4、“绿色通道”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由“绿色通道”办公室提请市长或分管市长召集会议予以解决。

(二)相关职能部门。

1、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绿色通道”项目的手续承办工作,实行政务大厅前台和职能部门后台无缝对接,确保项目手续高效办理;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的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3、发改委、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与“绿色通道”办公室进行对接,加强工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进入“绿色通道”。

(三)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1、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与“绿色通道”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为相关部门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提供工作保障;

3、协助做好项目受理和审批过程中的跟踪服务。

六、组织保障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着力点,进一步压缩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时间,为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服务范围

(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列入省、市、县年度计划的我县重点投资项目。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对符合服务范围的项目原则上进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各职能部门驻“中心”窗口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各职能部门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各职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的最短时限内限时办结,能即办的实施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同时向申请人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做出

说明。

(四)超时问责原则。各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无异议又不反馈审批结果,对其实行超时问责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全程跟踪原则。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跟踪业务办理进度,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协调、督办。

四、服务形式

(一)一窗受理,联合预审。重大项目由县发改委窗口统一受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预审、现场勘察、集中咨询论证。各部门依据职责全面告知项目单位相关审批条件、申报材

料,对项目是否准予立项表明态度并在联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对准予立项的项目明确承诺办理时限。

(二)简化程序,并联审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依法征缴税费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各有关部门搁置前置、同步审批,在各自审批权限内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环保窗口出具环评

审批文件,规划窗口出具规划许可文件,国土窗口出具土地使用权登记文件、消防、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核意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审批事项的关联性,告知相关

部门窗口及时发放许可文件。

(三)减少环节,告知承诺。实行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承诺制,由各相关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所需要提供材料清单。对涉及到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的项目在3日内出具预审(咨询)意

见。

(四)缩短周期,限期完成。法定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审批最长周期为41个工作日,非法定招标项目为28个工作日(该期限不含社会中介机构编制文件、方案审计和法定公示的时间)。需报国家、省、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的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指导协调。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组负责指导推进我县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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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2008年前后,正是全中国要迎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时候。在新一轮的人口出生高峰中,平均年新生儿数量将有1700万~1800万,峰值大概出现在2010年左右,那时,新生儿数量将在每年2000万左右。

鉴于此,开办幼儿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具有创新性的幼儿园将会引领行业的发展。

【办园条件】

没有幼儿园从业经验的创业者怎样开幼儿园,开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呢?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主任聂美连介绍说,最基本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齐全证件。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 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5.良好素质的幼师,讲卫生的厨师。

6.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申办程序】

1. 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 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当地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办园的要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办园的,则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3.考察:当地教委联同卫生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 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当地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县幼儿园等级证”。

上述办证费用有几项:

1.证明资产时,须会计师事务所开验资报告,开10万的验资报告,验资费用为200-300元。

2. 硬件设施证明,就是开幼儿园的基本设施的发票或资产评估,也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开,费用500-1000元。

3.证下来后,需要交纳 “教育保证金” 5-10万,主要看是什么档次的幼儿园,多大规模。这笔费用只是押金,今后会退。

【办园费用】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聂美连介绍,投资开办一个设施设备完善的幼儿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该中心的一个下属幼儿园是2006年开办的,一共4个班级,投资了20万元左右:一是楼房租金。二是装修费。三是教学用具费用,包括大型户外玩具、钢琴、每个班配备的电视机、VCD机等,课桌、椅子、橱柜、睡床等,还有食堂用具。四是人员工资开支。五是日常开支,包括水电费等。

【选址要求】

聂美连推荐,幼儿园应选在居民较多的住宅区。住宅区孩子相对集中,既能为幼儿园提供生源,同时也便于家长接送。此外,不同规模的幼儿园要找不同消费能力的社区。

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幼儿园应该尽量找单门独户的房子,可以保证孩子的活动安全,也方便统一管理。教委对园舍也有规定:第一,要求人均户外活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第二,活动室光线充足、干燥、空气流通,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第三,盥洗室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卫生要求;第四,每班活动室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要求一人一杯二巾,供给足量的开水;第五,幼儿园有大、中型体育活动器具,幼儿人均有二件玩具、二本图书和一种以上体育活动用具;第六,每班备有教材、挂图、黑板、电子琴、录音机等。有防暑保暖设施。

【装修要点】

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重庆实验基地幼教中心聂美连提醒:对幼儿园的装修应尽量符合儿童的心理。比如在墙壁上用明亮的颜色画一些小朋友喜欢的花草树木、可爱的动物等等。多多摆放小朋友喜欢的东西,在各个教室放置一些布绒玩具等等。如果对孩子的心理不甚了解,那么一定要请有经验的装修公司来完成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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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大平台是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基建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基建项目审批流程,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打造流程最短、收费最低、服务最优的投资和创业环境。

二、遵循原则

(一)依法透明原则。按照法定职责,梳理法定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审批事项事先告知,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项目进驻原则。基建工程立项(核准、备案)、前置审查、用地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规费收取、竣工验收、土地房产权证等审批事项,以及相关的垄断性中介组织、服务企业一律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职能整合原则。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大平台办公室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设立总领办窗口,并将建设工程审批管理流程整合归并为“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核定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房产证办理”五个重要环节。每个环节设定一个窗口,实施并联审批,一家牵头,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

(四)限时办结原则。在审批事项“能并不串”和审批权限“能合不分”的前提下,实行基建审批服务总时限承诺制。除土地招拍挂外,从规划设计选址、环评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直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总承诺时限不超过40个工作日。需县规划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自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承诺时限。有关部门(单位)要向窗口授权或向其他部门委托授权,推行一审一核、现场勘察进窗口等措施,努力提速提效。实行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相关工作或缺席联合审批会议、不参加联合验收的,视为同意,基建项目联合审批领导小组责成有关窗口即时办理,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和部门

实施范围:县级审批权限内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企业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实施部门:涉及基建项目联合审批的13个部门(单位)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管理局、科技局(地震)、环保局、消防大队、人防办、城管局、气象局、水利局、财政局、自来水厂、供水公司等。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受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总受理窗口单位为县住建局。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各节点又由4个单位牵头,分别是县国土局、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局。各节点牵头单位要不断完善集中会审、集中会签运行机制。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总受理窗口单位为发改委。牵头单位要协调县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等编制审批工作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审批高效快捷。

各类基建审批服务申请由各阶段总受理窗口单位统一受理,努力合并申报项目,减少申报材料。每个环节设定一个窗口,实施并联审批,一家牵头,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杜绝反复申报、重复申报。

(二)整合人员。基建项目联合审批的13个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打破部门界限,由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既可受理、办理本部门业务,也可根据授权办理其他部门业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联合审图。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审图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图中心整体进驻办公,规划、消防、人防、地震、气象等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集中审图。受理岗位统一受理5套建筑施工图纸(建筑、人防、消防、避雷、防震),转交审图室,用于各部门综合审图。

(四)联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涉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气象等部门。验收岗受理验收申请后,由基建联合审批总领办窗口将验收申报材料转交相关窗口,并通知有关窗口验收时间、地点,相关窗口人员与后方领导联系,安排落实验收人员。各单位验收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上门统一验收。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向联合验收组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其次,分部门根据审批结论、批准文件和图纸资料等对竣工的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作实地介绍或接受验收人员咨询。最后,各部门验收人员集中讨论交流验收情况,当场向建设单位反馈书面验收结果。需要整改的,一次性告知需整改的问题。个别单位需重新验收的,需向基建联合审批办公室报告验收时间,按期完成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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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消防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建立并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贯,进一步摸清我县社会消防技术人员的底数,全面掌握我县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及其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引导我县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走向职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通过资格考试选拔、注册有效期满后的继续教育,全面促进我县消防专业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模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消防社会服务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三、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四、宣贯内容及形式

(一)宣贯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种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二)宣贯形式

1、加强学习。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认识,掌握精神实质,熟悉主要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

2、重点对象培训。要采取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宣贯班、编印学习手册等形式,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时向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进行宣传培训,做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的解读工作,让每一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及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都知晓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提高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

3、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通过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专版、专栏和论坛、制作相关专题问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吸引和引导更多社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考试,充实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宣贯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即日-3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全方位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

第二阶段:摸底申报(4月1日-4月25日)。做好本辖区社会消防技术人员的普查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及其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三阶段:整理上报(4月26日-4月30日)。整理并复核全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核认定的申报材料,并及时的上报支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2007年国务院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制度5年来,第一个准许建立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共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我国消防工程领域关键的技术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开始正式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建立,确立了我国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地位,对加强社会消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增强全社会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使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深入社会、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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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机构)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权限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受理办理和协调督办机制,构建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运作原则。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则行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六)方便群众原则。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着力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强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县委、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群众的监督等各种监督,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

(一)中心机构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科2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作程序和规则。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

4.对县直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乡镇为民服务站报送县直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对县直部门(机构)行政服务事项窗口工作的考评并提出意见。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7.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推行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规范运行

(一)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各单位按照“有权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等,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根据目前的实际,下列35个单位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务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计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监局、药监局、人防办、残联、运政管理所。

第一批进入中心的单位:发改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济局、环保局、人防办、运政管理所。

与中心联网办公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药监局、质监局、水务局、地震局、农行、消防大队。

1.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上报。各部门(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项目清理上报,内容含进驻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按a、b、c、d、e“五类办理制”(即:a.窗口当场即可办理,b.需窗口转单位领导签批办理,c.需现场踏勘核实办理,d.需部门联合办理,e.按规定不能办理)。对进驻事项进行标识注明,同时需要对暂不宜进驻或不应进驻项目说明原因。

2.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依据、资料充分,可直接办理的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要责令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

3.规范收费。实行“以票统管,统一收费”。各种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含非税收费项目,需专业勘验和地点不固定的项目除外)必须进入中心,在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办流程。各部门(机构)必须按照“行政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公开”的要求,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各部门(机构)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窗口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规定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对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认。对须由几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或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和“全程代办制”,由中心领导牵头组织有关窗口部门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全程代办审批事务。对缺席并联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查会的部门视为默认,部门无条件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实行“首席代表”制。各单位设立审批首席代表,由原单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涉及转报上一级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进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带班中心工作,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同时安排1名中层干部作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本单位审批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各单位除确立窗口工作人员外,必须配备1名补充岗,确保不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

3.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进驻部门窗口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给以否定退回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性的否定理由,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凡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否定不当的,责成进驻部门(机构)重新按时办理。

4.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制。认真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集中进行年检年审。

(三)规范办理事项管理。规范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即办件: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的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主件缺少的;申报材料齐全,但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均属退回件。对退回件能当场认定退回的,要当场退回;不能当场退回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退回。

3.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来的;申请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均属补办件。补办件的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算起。

4.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办结的均属承诺件。若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并在公开承诺的时间办结,原则上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

5.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投入较大的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均属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情况及时主持召开联审会议,明确联办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

6.上报件: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属上报件。对上报件窗口单位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负责全过程办理。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政务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

2.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电子大屏、触摸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交互式查询方式,满足服务对象咨询、预约或受理各类事务。同时,中心要实现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表格免费下载功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平台,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管。

(五)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

2.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3.健全行政监察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六)强化指导职能,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体现政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窗口。

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

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

3.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窗口,关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对在窗口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优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特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窗口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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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要以简化政务审批服务流程为手段,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简化申报材料和程序。各有关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要认真清理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精简申报材料。一是清理审批事项的设立。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以推进我市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立的审批事项和将备案事项设为核准事项的,一律予以取消。对于建设、规划、国土、水利、卫生、发改、消防、人防、气象等重要领域内项目涉及的立项选址、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重复的审批环节和部门增加的审批环节全部砍掉。二是精简申报资料及条件。按照“资料最少、程序最优”的原则,对所有申报项目审批程序进行精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和条件一律取消,任何行政审批服务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和保留。各单位要组织对现行的申报材料和条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核实,该精简的材料和流程一个不留,完善申办流程制度。三是合理调整审批环节。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切实改变传统的工作理念,对可以在开工后审批的环节,全部改成竣工或者开业前审批;对可以在事前提出控制性条件的环节,一律采取事后评审;对涉及项目审批的技术性审查、设计、评估等环节交由中介机构市场运作,有关部门不得为企业指定中介机构或者提供有偿和有偿咨询服务。

(二)严格一次性告知制度。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将申办事项、相关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告知内容要做到齐全、准确。对告知内容不准确或者缺项的,一律按默认处理,不得影响申办人办理事项。对此所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并追究相关窗口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并联审批。项目申报审批涉及多个单位的将采取联合初审,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总体牵头单位的职责,对项目从进入到建成投产负总责;阶段性审批涉及到的牵头单位,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配合总体牵头单位共同组织召开并联审批会议,需要实行现场勘察、验收的,采取联合勘察、图审、验收的方式进行。纪检(监察)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推行“一审一核制”。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审一核制”的要求,对于项目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做到即审即核;对法规规定确需领导签批的事项,由核准员先予核准发证,分管领导现场办公集中补签;对于经各级政府批准缓交规费的建设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发放审批证照副本或复印件,待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后补发审批证照正本或原件。

(五)实行“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召开联合审批会议时,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现场告知所需材料、申报程序和办结时限等重要内容,并明确告知初步的审批意见。对于没有参加会议的单位,一律实行“缺席默认制”(视为缺席单位同意),由缺席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产业和企业自筹资金的工业项目,如果申报人一次性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核准规定的,由各单位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当场核准,办结。属于承诺办件的,必须在公布的承诺时限或提前办结。对于超期未办理的,一律实行“超时默认制”(视为超期单位同意),由超期单位负责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二、服从大局,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重,坚决严处为了部门利益而损害全局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纪检(监察)、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检查,凡是规定的各项优惠简化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要以真诚感动客商,要以服务赢得客商的信任,坚持诚信为本,努力为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三、便民利企,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以便民利企为原则,迅速建立有效的快捷审批服务通道。

(一)推行网上预审服务。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良好的载体。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对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六公开”内容要做到随时清理,随时更新和公布,所有申请书(表)和格式文本要在8月底前按照要求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免费提供服务对象下载填报,对服务对象开通网上咨询、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咨询方式,明确专人负责接受咨询答复工作,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充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建立网上预审长效机制,对于年检事项一律实行网上预审,总体预审比例要达到30%以上。

(二)重大项目实行预约服务。为了保证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要建立8小时工作日外和双休日预约服务制度。凡是投资商要求实行预约服务的,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不得以节假日或者工作时间之余为由拒绝,必须在第一时间以最优质的服务、最便捷的程序和最快的速度帮助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三)实行项目审批三级代办制。对于需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的镇(乡、办事处)投资项目,镇(乡、办事处)或者行业牵头主管部门应当代替或者协助投资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需要到地区政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的投资项目,行业牵头主管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代替或者协助投资人到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涉及省或国家审批的投资项目,相关部门应当代替或者协助投资人办理涉及省或国家审批的有关手续。

(四)实行领导干部窗口“坐班制”。为了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和超期办理等问题,各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分管领导从8月20日起每周必须集中一天时间到窗口实行现场办公。政务服务中心要把领导干部窗口“坐班制”出勤情况纳入考核,便于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中服务对象“两头跑”的问题。

四、加强保护,减少企业干扰

根据企业规模和诚信程度对企业实行分级挂牌保护,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为地区保护企业,200人以下的为市级保护企业,同级监察机关分别挂牌保护。各执法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国家、省、地统一安排部署的检查除外),市级安全类行政执法年度检查不得超过2次,其他检查不得超过1次,原则上由牵头单位组织联合检查。因工作需要,需突破规定检查次数的,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五、健全机制,妥善处理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