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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合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2-27 00: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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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电力建设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 配电工程的全过程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单位:

四、工程内容(范围):

五、合同总价:

六、承包方式:

七、支付与结算

八、工程期限:商定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九、施工准备

1. 甲方:

(1) 月满足乙方施工进场的条件。

2. 乙方: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十、工程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应符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

2.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说明及施工详图。

十一、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如要变更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双方和原设计单位共同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3. 因设计重大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窝工等损失,由甲方在合同总价外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4. 甲乙双方对工程变更所作出的书面通知,对方应在 知即视为已被确认。

十二、 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十三、 安全责任1.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如因乙方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引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招致的要求、诉讼成本、费用

和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提供协助抢救之责。

3. 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十四、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

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 分项验收(包括隐蔽工程),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双方有约定,分

项验收应在通知期满时开始。

3.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乙方将有权组织竣工验收,

其验收结果视为甲方已确认。

十五、 质量保修

1.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六、 工程管理

1. 本工程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驻工地代表。

2. 双方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的备忘录、工程内容和设备证等文件均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履行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

造成的实际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

承担责任。

(3) 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履行支付和补偿义务的,按违约金额的每日

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

造成逾期的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的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2) 工程末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偿付逾期违

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

清合同价款后终止。

二十、 本合同一式 4份,甲乙双方各执 2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篇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

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____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五条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

第六条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第七条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第八条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___-____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 :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电力开发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__万元)。

委托人如为自然人,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交付信托资金,并签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为机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机构的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二)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 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 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 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 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一)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二)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三)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通知

地址变化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

(1) 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请委托人仔细阅读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全部内容,并对各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条款的法律含义进行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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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1、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形成职能明确的管理网络,部门职责不清,现有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员;

2、没有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职责不明确,且管理方式还以手工管理方式为主,合同管理水平低下,使得施工项目工程的管理和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3、没有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往往不够规范,周期长,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够理想且易给企业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

4、合同管理数据不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丢失现象严重,查找调用费时费力,造成后期合同管理困难。总的说来,合同体系不规范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基于此,传统的合同管理已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电力施工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投入力度不够。大多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流程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制订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工程流程,由于缺乏统一的要求,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甚至有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各自为政,造成合同管理脱节,效率低下。这些都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3、合同文档不规范不统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需要有规范统一的合同文档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有些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合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有些业主甚至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4、合同监督管理不到位。现阶段,在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申报审批、谈判签约、合同评审、履行等整个环节因无规范化管理,难以对合同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5、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不少企业在进行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常常还是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要的管理方式,比如,在签约前的合同审批和评审环节,涉及人员众多,程序复杂,周期长,造成有些合同长时间不能签定,严重影响电力施工企业的进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成本费用,还严重影响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效率,制约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6、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实现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不断强化思想的引导,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工程企业的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企业对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筑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知识,尤其是对于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等,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有效增强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二)结合行业特点,引进技术,建设集合度较高的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传统的管理方法效率相对较低,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来进行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应鼓励工程企业根据相关工程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引进相关科学技术,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原则,结合合同操作全过程中的因素,构建具有网上申报、审批、审查、签订管理、履行管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汇总等功能,属于企业自己的集合度较高的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推进本企业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进程。

(三)建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要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运作,实现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笔者认为前提是需建立统一且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

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

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

(四)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四、电力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管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定期针对合同管理人员开展管理交流与业务培训活动。

(二)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三)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

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四)重视施工前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五)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电力施工企业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六)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电力施工企业施工期可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进度、质量、产值、索赔、合同变更情况等方面。

(七)进行合同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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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命脉,而对电力工程建设是电力行业稳定发展的因素,在国民经济水平提升中占据决定性优势。电力市场体制变革促使电力工程呈现法制化和市场化趋势,并在经济时展的前提下,将知识管理引入至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范畴,从而体现电力工程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优势,而如何做好电力工程知识和合同管理体系构建工作,成为当前电力工作者重点关注的问题。

1电力企业知识管理

培根(英国哲学家)曾说:“知识就是力量”。对此,人类历史的演变为知识追求、知识创造的阶段,而当代管理者对知识的定义有着深入化分析,即将其认定为改变人类、事物信息的行为方式,依据主体差异,分为组织知识(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个人知识(工作技能、工作经验、价值观和世界观),其个人知识是组织知识的核心,而组织知识是个人知识的升华;依据属性不同,知识包括显性知识(可用语言描述的知识,如书面报告和说明书)、隐性知识(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知识,如思维模式、认知与经验、想法);结合运用状态的差异,将知识分为过程知识、实体知识两种;而依据企业贡献与作用的角度,将其分为核心知识、非核心知识。电力企业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支柱,经多年发展,电力企业在市场领域中占据决定性地位。基于市场格局的演变,电力企业若要实现长远发展的目的,则应对“新体制”予以探索,通过知识管理的运用,实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创新的目的,因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本质上来讲,电力企业知识管理模式的运用,应遵循积累原则、共享原则、创新原则三点内容。其中积累原则为知识管理的基本环节,在企业发展中,不断完成知识信息积累工作,从而在构成企业财富的同时,成为竞争“砝码”;共享原则以价值的优势,在企业内部切实知识信息公开的目的,避免员工重复劳作;创新原则作为电力企业知识管理的核心目标,通过对企业员工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电力企业高知识、高质量产品的构建。

2电力工程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定义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定义为:电力企业依据国家合同法律规定,以自身全方位参与的方式,结合变更与解除、终止与转让、监管以及控制等行为,对电力工程合同予以严格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合同管理涉及管理制度制定和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档案记录与资料保管等工作,通过系统性、动态性分析的方式,以市场经济、契约经济、法制经济等形式体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优势,例如:优质化、高效化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可降低电力企业合同义务,还可优先抢占市场先机。对此,电力企业应重点强化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结合长期性、经济性、复杂性与变动性的优势,促进自身经济发展。

2.2知识管理在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价值

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若因时间长、繁琐性和信息量大等因素的影响,为快速实现电力企业知识管理的目的,则应在计算机全面发展的背景下,信息获取、信息交流渠道逐渐得以拓宽,从而实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此过程中,知识管理在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价值,可从以下几点实施分析:首先,合同风险控制。电力工程合同管理因自身风险的存在,若在全方位运用知识管理的前提下,便于企业员工对知识的获取,如失败教训、成功经验的总结,可有效规避合同管理风险。其次,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电力企业内部知识管理系统的架构,用以员工协调交流、经验共享、部门沟通等多种形式,促进管理水平、知识水平全面提升的同时,促进电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的目的。

3以知识管理为基准的电力工程合同管理机制架构

电力工程建设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在企业结构不断创新和优化的前提下,合同管理应作为电力工程建设基础,并通过知识管理体系的融合,实现电力工程合同管理机制架构工作,而其具体内容可从必要性、可行性两点予以分析。

3.1必要性

基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电力工程建设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复杂性、庞大性特点是制约电力工程发展的主要因素。对此,电力企业应在工程建设前,以专业人员分析的角度,结合知识管理手段的运用,对电力工程建设可行性予以分析,并结合实地勘察的方式,强化现场监督的重要性。在此过程中,因电力工程以大中型工程为例,在合同拟定中涉及众多精细条款,而其合同内容完整性的体现,应以合同知识内容积累、管理、共享为前提。尤其针对合同变更问题需由专业人员全程跟踪监管,而专业人员的选拔,应充分结合知识掌握灵活性、能力强为基准,体现知识管理在电力工程合同管理架构中必要性优势。

3.2可行性

电力企业在将知识管理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内,需对其实际运用可行性价值进行分析,具体可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首先,结构组织。从整体上来看,电力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与人才密切关联,而在社会经济水平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前提下,电力企业若要以知识管理为核心,可将机构组织、人员培养作为合同管理主题,从而实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对知识管理理念的融合。其次,企业文化。众所周知,电力企业应在行业发展的同时,对企业文化予以弘扬,并通过对员工思想行为的渲染,使其产生热爱工作和热爱生活的积极态度,以时代力量汲取的方式,塑造企业文化,不仅为员工创造交流、学习、创新空间,还可通过个人知识、企业文化有机融合的形式,构建以知识管理为导向的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架构。最后,监督检查。

4结语

综上所述,以市场经济为基准的企业行为,可通过生产管理、法制管理的形式,加强知识管理重视度。另外,知识管理是新兴学科,在不断发展中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促使知识管理理念在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得以有效利用。笔者建议电力企业应逐渐认识到知识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优势,通过合同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的把控,提升电力企业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高勇.知识管理在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通讯世界,2014(10):16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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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背景下,电力企业的规模日趋庞大,其生产经营的内容、范围和模式随之复杂,因此合同管理下设领域的关系变幻莫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法制化生产经营的标志,更是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同管理不仅为企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而且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取先机提供预想机制。企业高效合理的合同管理是依法订立、履行经济合同的基础,能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合同管理可在保障自身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解决经济损失和权利受侵的问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自身权力最大化、义务最小化,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保驾护航。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

合同是电力企业对外交易的载体,也是企业组织生产要素和制定经营模式的主要方式,合同运用于企业各项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通过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起到业务流程有效、稳定、合理运作的作用,服务于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过程。合同管理的本身特征决定其不同于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但是其能在实现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保障企业其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例如电力企业每年签订合同约为10万份,价值2500亿元左右,企业合同管理使大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仅凭工商部门行政管理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还远远不够,因此,合同管理有巨大的经济潜力和综合效益,必须从企业内部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改进合同管理创造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防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经济和其它风险。

(三)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基本保障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共同产物,是商品交换法律化、合理化、有序化的表现形式。电力企业是一个独立经济实体,其通过合同(管理)缔结与其它经济实体间的经济关系,合同管理是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根本前提。企业合同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声誉、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因为合同管理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法律顾问的科学管理,并非简单的签订、承诺或者要约,企业高效合理的合同管理为优化企业综合管理、降低交易成本、降低法律风险、保证交易安全、实现企业利益等工作发挥巨大效用,因此,合同管理作为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体系的重要管理环节之一,是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成败和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

二、电力企业合同全过程管理实践措施

(一)合同全过程管理思路

合同全过程是以国际(内)先进管理实践为基准,保障合同与服务业务的协调和共同发展,以优化电力企业全过程管理体系的具体举措,其引导着合同管理的精益化转变方向,改善着企业内外部的经济关系,能有效促进企业经济活动合法稳定开展,是实现企业经济战略目标的有力支撑。合同全过程管理不同于传统的合同管理,它是合同审查的优化拓展,也是包括合同签订前到履行后的全阶段、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于此,将合同全过程管理思路阐述如下:第一是实现合同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即实现合同签订过程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和合同管理持续优化提升的闭环管理两个层面,不仅提高合同签订的质量目标,而且促使合同管理各环节能力水平的优化提升;第二是制定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内容,即将合同管理范围拓宽至合同审核、签订及履行的前端和后端四个方面,并主要包括合作方管理、招标文件管理、承办人管理、合同审核及签署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等十二项管理举措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挖掘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附加值和潜力值,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服务目标;第三是合同管理全面性、整体化覆盖公司的经济和服务业务,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合同一体化管理的机制体系;第四是合同体系化管理,即要求电力企业在文本制度、组织体系、信息系统三个方面建立体系化机制,以制度、流程、表单、标准合同为载体,合同管理组织体系为框架,信息技术系统为工具,为全过程管理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

(二)信息系统角度下实现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举措

电力企业因分支机构众多造成空间分离问题,致使业务办理效率低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网络基础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从合同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结算、合同履行等情况总结、归纳、统计、分析的全方位、标准化、统一化管理,为电力企业有效利用合同信息并获取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实践支持。于此,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从权限管理功能、业务协同功能、项目管理功能、合同管理功能等方面入手,明确各管理环节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的工作内容和审批权限,通过电子化、集中化等数据分析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例如权限管理功能,则应在信息系统中模拟企业组织架构,将权限细分至每个阶段下的的每个环节,增设自定义角色权限管理等。再如合同管理功能应全面贯穿、覆盖系统中的所有功能模块,从签约方管理、预算管理、费用控制、变更管理、预警系统等多方面详细记录合同基本情况,实现管理项目立项及审价、根据合同变更调整合同结算细节、协助完成财务规划和分析决策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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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预测/米 实测/米 备注 完工后业主签字

水路改造/暗

电路改造/暗

pp-r专业水路改造报价表

临近区域(郊区较远另加运费,商议而定)。包工、包料、包开槽、免费打压试验。

pp-r管安装报价:(冷热水全部使用热水管)

100米以上 32元/米

70米至90米 35元/米

40米至69米 37元/米

16米至39米 40元/米

5米至15米 48元/米

5米以下 69元/米

纯铜pp-r管安装报价:

100米以上 58元/米

70米至99米 63元/米

40米至69米 69元/米

16米至39米 76元/米

5米至15米 88元/米

5米以下 98元/米

稳态覆铝pp-r管安装报价:

100米以上 42元/米

70米至99米 48元/米

40米至69米 56元/米

16米至39米 62元/米

5米至15米 69元/米

5米以下 88元/米

电路改造报价:

电路改造 明线:15元/米 昆仑牌;暗线:35元/米 天盾牌。(1)墙、顶、地面剔槽,埋pvc硬质管及配件,内穿2.5平方毫米塑铜线,分色布线。(2)pvc管内穿线不超过4根,弱电(电话,电视)单独穿管。管内电线不得接头。分线处有分线盒。

备注:

1.以上的价格其中包括管道、管件、开槽、打压试验、免费拆下表前原有管道,按照实际米数用量计算,非承重墙打孔20/个,承重墙打孔40/个。拆改水表———元。

2.此价格不包括特殊配件和阀门、开槽后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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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开始,全世界掀起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以前电力工业采取的是政府垄断式的管理模式,电改后开始引入竞争机制。这使得发电商、配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都变为了市场主体,他们拥有了更多的自利,同时也面临着更严峻的风险问题。其中最难管控的就是电价的波动风险。一个完善的电力市场应该拥有许多不同的合同来吸引市场参与者,能够让市场参与者有机会去控制成本和风险,并获得恰当的收益。

一、电力合同市场概述

电力是人们当代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需求弹性非常小,而电力商品又具有不可储存的特殊性,使得电价经常因为现货交易的供需不确定性产生剧烈的波动。为了规避或减少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学者们发现可以引入一些合同交易来实现,让无限的风险有限化。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是市场交易主体通过签订书面或电子合同,再按照合同执行电能买卖交易。合同可以是一种固定的协议,要求必须按照约定内容执行;也可以是一种可选择的合同,给予合同一方或双方选择的权利,可选择执行或不执行。电力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供电时间、供电量、供电价格、违约惩罚金额等等。

电力市场参与者一般采用三种形式签订合同:双边协商、竞价拍卖、指令性计划。第一种双边协商形式是由交易双方进行沟通和谈判达成共识,并将谈判结果制定成具体的合同;第二种竞价拍卖形式由购电方、售电方、电力市场运营者三方参与,购(售)电方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在未来指定的期限内购买(出售)的电量及电价,由电力市场运营者按照总购电成本最小和系统无阻塞为原则,确定最终匹配出合同交易的双方和具体交易的电量和电价;指令性计划形式主要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由电力管理部门在紧急调度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电力需求时,按政府下达的计划数量实施。

合同交易主要有远期合同和期货合同两种,指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明确规定在未来某个期限内或具体的日期按照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交换某一数量的某种物品的协议。远期合同和期货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一)标准化程度不同

远期合同中的具体内容都是按照交易双方的意愿来确定的,所以每一份远期合同的内容都可能不同;期货合同则不同,它的合同内容包括数量、质量、交割时间和地点等都是确定的,只有价格是在成交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

(二)交易场所不同

远期合同的交易场所不固定,只要交易双方约定好任何地方都可以作为交易场所;期货合同的交易场所是固定的,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

(三)履约方式不同

因为远期合同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它不太容易进行转让,所以绝大数远期合同只能进行实物交易;期货合同因为其标准化的合同形式,和固定的交易场所,非常容易进行转卖,所以大多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移。

二、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

(一)电力市场中的合同类型

第一,灵活的电力远期合同,指合同双方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同的交割计划。其中一种是买方灵活的电力远期合同,指买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要交割的电量,并且可以在交割时进行合同转卖。另外一种是卖方灵活的电力远期合同,与第一种相反,是卖方决定交割电量,买方按卖方确定的电量接受用电。

第二,电力差价合同主要适合电力联营体交易模式的电力市场。类似于期权合同,单向差价合同就相当于购电方(售电方)买入看涨期权(看跌期权);而双向差价合同相当于一个合同价格确定的远期合同。

第三,可选择的远期合同中规定了合同电价、中断电价。当合同约定的时间达到时,现货市场电价比中断电价小,售电方卖电给购买方;当现货市场电价比中断电价大,售电方按照约定的中断电价支付给购电方,不再售电。

(二)合同交易对电力市场的意义

在电力市场改革初期,许多国家都采用大量的合同交易的方式进行风险管理。例如最典型的英国,在开启电力市场化进程后,前期超过80%的电能交易都是通过远期差价合同来进行的,而在政府推广NETA模式后,该比例提升到了95%。

电力远期合同交易将不能够大量存储的电能进行了“虚拟”的储存,事实上等同于提供了其他可储存商品的某种事前保护作用,而且让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以锁定未来不确定时期的电量和电价,规避电力市场风险。同时签订合同的谈判过程也意味交易双方透露了各自的一些情况,利于信息的交流。合同交易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拥有较大市场份额发电商操纵电力价格的能力,因为它减少了一些未来发电商可以操纵的现货电量。总体来说有利于给用户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也可以为发电商带来稳定的需求,维持电力市场的稳定性

三、结论及展望

电力市场中的合同交易具有平稳电价、规避风险的作用。因此对于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也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结合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情况来看,我们进一步工作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考虑我国还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初级阶段,目前电量和电价并未完全市场化,可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合适的合同交易模式。

第二,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必然会面临同样的电价波动风险,各市场主体需要防范于未然,提前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汪朝忠.我国实施电力双边交易模式的可行性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5,02:194-200.

[2]韩锦瑞,曾鸣,段金辉,李娜.国外电力双边交易市场模式对比分析及启示[J].华东电力,2013,01:17-23.

[3]刘军虎,陈皓勇,张显.电力市场远期合同交易的实验分析[J].经济经纬,2006,0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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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甲 方:海南电网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 、法规 、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新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68号)和《海南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海南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 xxxx年xx月x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 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 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 元整(附:预算书)。

大写: 。 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1、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

乙方提供正式预算书,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认书、承诺书、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等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潢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篇10

承包人(全称):__ _ __ 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厂内__

工程内容:_配电柜安装工程___

资金来源:____自筹______ 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包工包料____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15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合格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构成见附表)

金额(大写):壹万圆整 (人民币)¥:_10000.00_元

六、合同约定其它内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关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厂区进出相关手续。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护并承担费用,交接后由发包人保护及承担费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其所有费用和责任。

4、工程结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延误工期的,每天支付违约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6、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7、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8、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提正式发票。

七、合同份数: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两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承包人须与发包人积极配合,服从发包方的安排指挥,不配合发包方管理的,发包方有权撤销及更换,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标准,否则有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方收到款项时首先提供同等额数的发票。

3、承包方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及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承包工程合同范文2本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住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责任成本范围

1、工程地点和名称:

⑴××隧道进口至××隧道进口段贯通线路

⑵××变电所电源线路

2、工程内容: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

3、责任成本为完成以上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具器具工具租赁或购置维修费用,材料从项目料库到施工场地的运杂费和工地搬运费,跨越高低压线路的材料租赁或购置费用,往返施工现场的汽车使用费,施工期间所用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看护费用,临时住宿通信和生活后勤费用,劳保安全防护全部管理等费用.

4、责任成本按照人工开挖施工土石方测算;责任成本按照不停电跨越高低压线路测算;包括石围子和铁塔(或钢管杆塔)除材料费以外的全部工程直接费用;责任成本包括定测复测费用和联系政策处理影响等短时间停窝工费用.

5、责任成本不包括材料费用,需要乙方采购或承包地方材料时,另行追加费用;责任成本不包括检验试验等费用.

第二条 责任成本

1、平原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2、丘陵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3、山区高压架空线路 ××元每km

4、大山区××元每km

5、电缆线路××元每km

合同价款以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乘以以上单价计算.

第三条 责任成本调整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增加.

第四条 责任成本执行和考核

A、工费.按月支付定量工资.

B、其他费用.根据完成实物工作量验工计价,按月支付或按费用项目支付.

C、考核

⑴甲方按月或工序考核乙方完成实物工作量,并据此按相应责任成本的75%初步核算并兑现.

⑵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责任成本的85%兑现.

⑶建设单位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按责任成本的95%兑现.

⑷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规定决算并兑现.

第五条 工期

1、总工期: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阶段工期根据甲方安排.

2、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均满足要求并有所提前,给予工期奖××元.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罚××元.

3、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条 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满足《安全协议书》(另行特别制定)要求,给予安全奖××元.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奖.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必须遵照贯标标准,杜绝质量事故,给予质量奖××元.

3、隐蔽工程施工甲方随工检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自验,并会同监理共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4、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发现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技术和安检有权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批评指正,责令停工整顿或返工,并处以100~500元罚款.保存资料做好记录,从乙方责任成本中核减.

5、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取消质量奖.

6、工程质量出现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管理机构.施工负责人李树海,,技术负责人范志强,安全质量为各现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杨新平.责任成本核算孙涛.

2、负责对外协调,清理地上地下所有施工障碍.

3、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按工序需要提供相关的定型图和标准图.

4、为工程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和乙方一起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文明工地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和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5、负责对工程监理的联络和签证工作,负责工程自验和验收交接工作.负责工期以外成品的防护和看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施工工作,并负责工程结算和分配.每道工序实行书面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质量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精心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工.把好质量关,技术关,工期内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防护和看护.

4、施工场地干净整洁,保护文物和环境,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5、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作业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抑制噪声的有效措施,设置围挡设施和安全标志,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负责保卫安全,重大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及时通知甲方.

6、必须加强与其他队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同甲方一同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

7、乙方管理要坚持文明施工,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管理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现象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要对乙方处罚直至调换施工班组.

第九条 材料供应和检验试验

1、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全部检验试验工作均由甲方进行 .

2、乙方的材料人员按甲方限额领料计划领料,严禁超领乱领错领,采取措施防止损耗,盗卖和丢失.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 变更设计和工程数量签证

1、按图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变更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或图纸,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3、乙方擅自降低标准施工,控制不当或施工方法不正确,造成返工的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加责任成本.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自验,并在七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建设单位单位验收通过并接收使用.

2、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合理使用如果需要修复,发生的工程量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承包工程合同范文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经双方审定后的施工预算为准。

本工程施工用地征用协调、规划手续、路面开挖、青苗补偿、障碍排除等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包括所有基础土建及电缆沟道或电缆通道所需要的桥架部分,配电房内空调、风机、事故切换、应急照明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审定后,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

工程价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个工作日那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其他余款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干使用。

第四条 主要设备、材料

1、甲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行为标准等技术要求;

2、乙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工期

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有效工期 个工作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的;

(3)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纸,不能继续施工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的;

(5)如施工过程中,牵涉第三方物权等其它权益带来的相关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同意工程实施的书面文件,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

(6)甲方的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第六条 设计变更及工程价款调整

1、乙方坚持按施工图施工,若甲方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如需调整工程费用待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及补充合同约定予以实施。

2、如实际施工范围或工程质量超出设计或双方确认的预算以及合同约定,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3、如因工程属分期付款,且实施时间较长,则需根据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七、安全生产: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队、组二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做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应严格按着施工规范和按工程需要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施工安全使用的照明、围栏等明显警示标志和看守、防护警视、警卫等,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此项工程的第一安全负责人及现场安全负责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施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工程、他人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要在施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的员工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工程安装质量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册、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3、工程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存在的缺陷应无条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如甲方不按期组织验收,则视为本工程已验收合格。

4、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本次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设备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应甲方要求可以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其设备维修费及工时费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2、为乙方施工提供必需的是施工条件和环境:

(1)施工电源;

(2)设备、材料、施工机具等物资的运输同道或临时专设措施;

(3)施工作业场地;

(4)工地临时材料库;

(5)现场施工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3、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施工设计资料。

4、按照双方的约定,甲方对自行承建部分的工程负责(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或对已安装完毕,尚未正式投运的设备,甲方应尽到安全防护的义务。

6、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说明和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安装质量。

2、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4、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做好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并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

第十条 合作事项

1、为保证工程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工程进行分包;

2、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当地这个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个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期完工的,每延迟竣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因协调不力,工期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或对已安装完毕,尚未正式投运的设备,甲方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质保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试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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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一、供电企业工程物资供应的特点

供电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供电质量,每年进行一定量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公报的全国电网建设投资数据显示,2012年及2013年两年电网建设投资均超过3000亿,大投入必然造就大需求,按电力建设特点,物资占投资额的60%算,则每年的电力建设物资需求量达2000亿。按国企的集约化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可能太多太散,据电力行业当年工程项目需当年投运的要求,每年的年中及年底是供货高峰期,扎堆需求令到很多电力物资供应商的生产也出现梗塞,电力企业物资部门的合同履约执行人员面临大难题:如何保证按工程要求的时间供应物资。

二、合同履约迟交原因分析

1.不合理供货期存在

电力企业很多当年项目年前或年初立项后要在年中完工结算,物资的申购到合同签订至少两个月,施工期也要两三个月,合同签订到工程开工只有一个多月,也就是留给合同履约的时间也是只有一到两个月,很多产品的合理生产期都超过这个时间,很多电力物资是按客户技术要求专业生产,不可能有备货;给生产厂家和供电企业供应部门结成很大的供应压力,生产周期长的物资迟交延交现象就更加普遍了。

2.供货时段过于集中

电力建设很大部份项目都是在年中或年终完工,特别是那些配网类工程,项目投资不大工期短,但要在工程所需要的物资都集中在工程结算前的5月或11 月,大部份供应商的产能短期内都满足不了那些急需求。电力企业为了减少运行设备的差异性,一批物资不会向多个供应商订购,也减少零备品的存货量。有限的供应商有限的生产力在要在短时间内供应出一年的产量那是不可能的,供应商只能用拖延或委托同行生产的方式应付。2013年广东某电杆厂在9-10月份接到10万根电杆的合同,这些合合同的供货期是13年12月底前,该厂的年生产能力是8万根电杆,厂家明知无法按时履约但又不愿放弃按到的生意,只有在订货后不断与各个货主协调供货时间,能往后拖一天算一天,并找了几家同行帮助生产。即使几家同时生产也直至到2014年6月才这批合同的货供应完,这是扎堆订货的恶果,扎堆供货同时对产品质量控制也成难题。

3.对供应商的合同执行力评估不足

供应商其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人员及机构变动、等企业经营资金状况等因素对合同执行力影响很大。例如供应商经营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生产或破产,所签的合同就执行不了;2014年广东某电缆公司由于拖欠银行大量资金且资不抵债,银行通过法院冻结其基本帐号,电缆公司无法外购原材料进行生产,大批合同无法执行供货,严重影响了很多供电局的工程项目进度,这主要是合同

所以,合同履约人员必须如实地掌握供应商的企业状况,正确评估企业的履约能力,才能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才能保证货物的供应。

三、保证合同履约及时的途径

1.加强订货的计划性,合理的供货时间

与一般工业民用物资不同,大部份电力物资的个性化要求多,不同地区所需设备设计不一,通用性的物资较少。电力物资生产企业一般不提前生产储备,主要都是订单下后才开始备料生产,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完成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生产一台配电变压器正常也要两个月,如果是大型的电力变压器更长时间,有些长达一年。由于电力物资供应的特殊性,提前订购是必要的,必须根据物资的生产期提前做好订货计划,才能保证项目物资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

2.提前介入项目管理,掌握工程需求进度

企业内部门分工的不同,必然存在信息沟通方面和专业认知的缺失。例如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计划没有与供应部共享信息,没有及时提交相关项目的物资需求计划,直到项目开始才向供应部提物资需求,容易扎堆订货。如果立项时就让供应部参与项目的实施,凭借供应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让物资的订购工作提前开展,避开了订货高峰又有充足的供应期,物资的供应变得很主动了。

3.深入了解厂家生产情况

订货前对电力物资生产厂家情况的掌握对后续合同的执行很有帮助。平常人从一个供应商购买物资总行要先货比三家,就是在超市购物或网购都会先看信用好实力强的生产商品,电力物资是用在电网上,质量可靠是重点。电力物资虽然集中采购前期已对投标商行过准入审查,但市场瞬息万变,一两个月间企业经营情况就会发生变化,从招标到签约两月间企业状况可能不一样了,有的或在准入审查期有意隐瞒企业的情况。当然,订货前不可能对所有中标商进行重新摸底,但对于一些供货量大生产周期长容易扎堆需求的产品供应商,如线材类、电杆类,签约前应对其进行一轮考查,掌握厂家当时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保证日后正常履约。

4.对特珠物资供应情况分析,重点跟进

有些电力物资的生产受到市场原材料的供应影响很大,如电线电缆受国内外市场的铜材铝材的波幅影响,如果供应商签约后没有及时在期货市场锁定铜价,原铜价上涨后再购原材料就出现亏损,这时供应商往往拖后供货来减少损失。解决方法是合同签订后马上与供应商定出确实交货时间,让供方按交货期提前预订材料,避开原材料涨价风险生产供应才有保障。

同时,对于周期长的大型设备,如大型变压器组合开关等,要实时掌握供应商的物资材料供应及生产进度情况,利用派人驻厂或生产关键点见证等方式收集生产状况,以便出现异常情况及早采取措施,提前控制风险,保证物资能按时供应,工程能按期投产。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