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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对地条钢违法生产的打击力度,有效整治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建筑材料,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违法生产、经营建材行为的打击,努力提高区域性建材产品的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熊跃平任组长,副局长张斌之为副组长,法规监督股、稽查队人员为成员。由法制监督股负责该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具体落实。
三、整治重点
1.突出对地条钢、劣质钢材、建筑扣件、电线电缆、建筑主体材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防水材料等)等直接关系建筑安全的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社会舆论关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人造板材、铝合金型材等重点建材产品的整治。
2.突出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建材企业,无产品标准、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不执行国家相关规章的建材企业,涉嫌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小型、个体、私营生产、销售、租赁和低资质的施工企业的整治。
3.突出对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和私人规模投资工程、各类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程建材产品的整治。
四、整治措施
1.严厉查处建材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热轧带肋钢筋重点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人造板甲醛释放超标和强度不达标,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热轧带肋钢筋、建筑扣件、水泥、人造板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2.集中整治违法行为,规范建材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坚决取缔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敦促有关部门关停并转违法国家政策及污染排放不达标企业,帮扶一批合法诚信生产经营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促进全县建材生产经营环境健康发展。
3.着力查处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
4.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力度。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切实提高水泥及其产品质量。
五、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对本地区所有生产、经销建材的企业及建材行业中存在的假冒伪劣情况,深入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并建立详实的企业档案,纳入动态管理。
2.集中整治阶段。抓辖区内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假冒伪劣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进行集中整治。
一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查属于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是否取得证书;
三查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
四查是否严格落实原料把关及产品出厂检验;
五查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六查是否存在其它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问题突出的建材产品,确定监测的重点品种和抽检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者加大抽检频次,对检测合格率较低的建材产品有计划地实施连续跟踪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溯源头,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控补合格建材流入市场。
3.检查总结阶段。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回头看”,检查问题企业是否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挂网曝光,并通报县政府。将专项整治的各类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省局。
六、工作要求
1.增强意识,强化领导。建材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充分认识此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履职尽责意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一次全会、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重点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并按照国务院2007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的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重点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企业管理人员,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认真贯彻《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加大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鞋类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支持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保知办。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五)坚决打击各类商业欺诈。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是打击投资、招商、中介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三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四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总牵头:省整规综合办。
(六)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着力规范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八)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其中打击地条钢由省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省政府安办。
(十)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商品房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十一)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二)继续做好其它各个专项整治。加强反走私工作,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和走私货物交易行为,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决防止走私回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和卷烟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要求的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十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省经贸委负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省农业厅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省质监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强化领导,完善工作平台,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
一、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必须掌握市场经济的发展动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新特点
(一)企业倾向于自主化
企业行为自主化的前提是转变政府职能。在机构改革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交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项有两项:一是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二是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重点企业开展了查质量意识、查质量保证体系、查质量水平、查现场管理、查售后服务为重点的企业质量自查活动;引导企业采用GB/T19000―ISO9000标准,鼓励列入扶优扶强的大中型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帮助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一些管理不善的企业加强计量、质量工作,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二)宏观经济调控起到间接调控的作用
在当前的社会下,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具体事务,而通过指导性计划和制定产业政策、财政货币政策,运用经济杠杆,以市场为基础进行间接宏观调控,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宏观调控间接化要求,质量技术监督要培育和发展相关的服务市场。要加快发展质量验货市场、计量校准市场、认证市场和咨询服务市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相关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可,而不是直接管理和兴办中介组织。《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走向市场,主动为企业服务,加强委托检验工作。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签定委托检验合同,为企业解决出厂检验问题,并进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人员依法监督市场经济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经营活动都按照科学而严谨的法规体系来进行,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面对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大、品种多、范围广、来势猛、危害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铁腕打假”,采取了堵源截流、跟踪监控、扶优防伪、打防结合等对策。
二、当今社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及对策
我个人认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县级质量监督工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范市场、打假治劣上,应当通过对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并惩处那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满意放心的购物环境;同时,还要通过质量监督,对那些质量意识差、忽视质量管理、产品不具备符合性的企业提出警告批评,督促其提高产品质量。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则应放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助、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上,通过帮助企业增强产品的适应性,即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一)落实和创新从源头抓产品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做出关于“质监系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职能调整的决策上来,集中精力从源头抓产品质量,把好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关”的批示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源头抓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系统进一步提高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的认识和工作的有效性。当前要根据《通知》进一步完善从源头抓产品质量、从源头抓打假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现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新发展。
(二)深入开展打假治劣 ,优化市场环境
1.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
一是非食品原料生产企业实行全面监管;二是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药、化肥产品质量问题,继续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违法行为;三是“地条钢”专项整治,加强“黑名单”的有效监管,严防反弹势头,探索从源头控制“地条钢”生产原料的措施;四是“黑心棉”专项整治,继续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控制反弹苗头;五是加油站专项整治,提高加油机安检合格率和计量检定率;六是燃气充装站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和完善打假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以及重要案件、区域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二是建立预警监控机制。通过对群众举报、质量申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价格变化等综合信息的分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区域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三是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坚持值班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指挥畅通,合理配制执法力量,保障技术和后勤支持,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案件移送制度。四是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按照打假举报奖励办法,做好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工作,取信于民。五是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对质量失信行为形成惩戒机制。
(三)加大扶优扶强力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名牌发展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帮助指导企业争创名牌;在做好工业品、农产品的名牌评价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对软件产品的省名牌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指导企业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做好免检制度的宣传工作,指导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产品免检,扶持一批龙头和骨干企业。
(四)强化质检基础性工作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前提
(1)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
(2)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监督,突出重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量的监督,集中力量抽检量大面广的定量包装商品,以逐步提高合格率;建立健全城市计量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企业计量检测体系与企业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关系的调研工作,积极引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开展“C”标志计量确认工作。
(3)是建立长效和动态的管理机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营。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抓好 “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在用气瓶和压力管道的普查整治工作,实现安全状况等级管理;坚持不懈抓好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堵住源头,消除隐患。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诚信建设工作
1.构建质量诚信体系
推进质量诚信建设,首先要在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质量状况的动态监管。建立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企业、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质量档案,进一步核实、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内容。探索实施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情况分为A、B、C三类,对A类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产品免于定期抽检,帮助争创名牌产品;对B类企业以帮促为主,辅以必要的处罚手段;对C类企业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发现造假、无证照经营、无标生产或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予以查处。
2.引导企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