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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站进一步完善水务管理站工作职责、廉政建设制度、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从站长到各科室每一位员工的各岗位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科室职能,各科室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要求每一位员工履职尽力,扎实工作。要求全站同志要爱岗敬业,善于吃苦,乐于奉献,遇事不推诿。强化岗位人员职业道德,文明礼仪,提升技术技能。提高大家思想道德修养,讲底线、重品行、自觉廉洁自律。站中层干部都详细了制定了工作任务,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问责制。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各方面业务工作。综合组组长具体负责:水务项目根据立项主体的不同,进入市、区、镇招投标平台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水务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等工作。河道组组长负责: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做到河岸整洁、水面清洁;泵闸长效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水务宣传、信息公示、收理市民来电、来信、来访诉求、回复。
水务站组织全体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__市河道管理条例》、《__市防汛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学习。支持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局周末讲堂的学习,从立法过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行政的种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的程序、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我站依法办事工作特点,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该法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水事环境。
__水务站坚持向社会承诺:1、热情服务,倡导文明用语;2、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保证2小时内落实专人到现场;3、河道遇到险情,保证20分钟赶到现场;4、社会舆论监督事项24小时内予以答复。__水务热线:____。
从今年1月开始,截止到今年6月30日,水务站妥善处理区“大联动”平台、水务热线、 “三来”投诉、镇周周会民意诉求等事项25件(水务局处理单7件、镇周周会民意诉求办理流转单15件)。收到来信来访后,站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查看现场,及时与诉求人联系,并请村、居委单位相关同志、村民代表一起参与方案制定讨论,及时反馈方案,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收集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做到让来访者满意为止。
6月21日上午,__水务组织__镇“亲水团”水环境保护志愿者(其中不乏是村水利专职干部)开展水环境保护河道巡查活动,在争做“绿眼睛”生态监护者同时,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部分区域由于外来人口密集,一些人员生活方式落后,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薄弱,前清后抛的现象时有发生;河道边仍存在一些违章搭建、违规养殖;个别地方雨污分流不彻底。造成高温天气少数村宅河道间隙性黑臭,给河道保洁工作带来困难。水务站姚站长、陈副站长诚恳地做出表态当前,正值盛夏,河道水质是广大居民十分关注的问题,水务站要继续完善和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河道保洁质量,加大巡查力度,科学调水,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些涉及其它部门的事件,如污水排放、新发现违章搭建及时与镇环保或镇大联、镇城管一起现场商议,定出方案,急百姓所急,落实解决好问题。
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核心。局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一思想政治建设。1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安排上,突出抓好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党组学习,着重政治理论素养、党性意识及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第二层面是领导班子和二级班子的学习,着重抓好政策业务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层面是机关干部的全员学习,着重办事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干部职工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2深入贯彻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服务经济大局。做好部门职能工作的同时,认真配合协助各个部门抓好腾龙桥二级电站、等壳电站和公养河三级电站建设,日产2500吨水泥、60万吨褐煤提质增效、30万吨磷矿浮选、6.5万吨有机肥生产等项目。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坚持狠抓民主集中制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健全落实了党内生活、议事等方面的制度,保证了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抓思想教育,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为保障,规范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约束力。三是抓执行落实,提高工作成效。具体工作中,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局党组都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四项原则的要求,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务、政务实行规范化、公开化操作,并及时向职工公示结果,让职工有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和工作取得成效。四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相互补台,相互支持,从而达到真正团结的目的
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三力”建设学习活动为契机,二领导能力。一是水务局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新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求,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科学、民主决策和以人为本;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交组织部任命了3名二级班子负责人。二是认真制定了水务系统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治安隐患、不稳定因素、生产安全隐患台帐,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反恐怖事件,局结合工作特点成立了反恐领导小组、小组、制定了反恐怖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水利建设过程中我局派有常驻工地的施工管理代表,及时与施工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每月都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所属单位或业务范围内无群体上访、请愿及发生。水务系统内全年没有任何涉及安全和综治维稳的情况发生。
完成年计划5200万元的180.46%;投工302.51万个,三工作实绩。一是年水务局完成水利投资9383.94万元。动工各类水利工程564件次,完工548件次,完成年计划的12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6万亩,建设高稳产农田0.2万亩,基本农田0.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解决11023人5273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全县电力建设共完成投资24727万元,全县发电量128147.95万度。二是全年水务局紧紧围绕保障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农村饮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及用电安全这一重点,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统筹兼顾。坚持走群众路线,真心实意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为人民服好务,办好事。三是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把好人才进口关,做到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相互结合,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各种平台,实现了人才资源利用最大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学历教育、优化人才结构;把培训作为提高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壮大水利人才队伍的主要手段来抓,逐步建立健全水利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和培训,有效的发挥水利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当前水利建设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能保障。
局党组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四党风廉政建设。年。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弘扬新风正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以优良的党风促作风带民风,使全局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明显增强,实现了班子整体功能和成员整体素质的优化,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明确职责任务。
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作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具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根据责任制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片、线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三是考核监督到位。一年来,全局上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加强源头治理。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遵守纪律,认真贯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从源头抓好。1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工作机制的创新。2抓住关键,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局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3局在水务系统内严格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行政机关除按现行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和补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坚持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小汽车,严禁领导班子成员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不交费。建立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私用审批和收费制度,公车私用一律实行收费并登记造册,全年我局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没有一人违规驾驶公车,也没有超标超编制配备公务小汽车。5按要求如实填写《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登记表》县领导干部直系亲属从业情况申报登记表》县领导干部住房清理申报登记表》县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清理申报登记表》等相关表册,并按要求及时报县纪委党风室。年水务局和直属单位没有任何违反规定利用公款组织干部出国境旅游和借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情况发生。
11月16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动员大会召开。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权俊良,县委常委孙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屠新贵,副县长罗伟、李先锋,县政协副主席方龙平等出席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观宋店、岔路两乡镇水利兴修施工现场;第二阶段在县交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动员大会,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权俊良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孙俊主持会议;副县长罗伟做工作报告。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全体同志、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水务局所属分局、排灌总站、河道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县政府已于2012年4月1日批准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部长肖惜才同志任组长的“县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县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三轮出让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县有关单位临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做好拍卖前的资格审查、组织拍卖及拍卖后的交接和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经市水利局授权同意后,县水务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起草县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三轮公开出让方案、合同等有关主要材料,依法提出可采区和禁采区、可采期和禁采期、年度控制采砂总量、开采方式、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市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方案报市水利局批准,负责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后河道采砂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实施采砂方量专用票据核查;为买受人及时审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加强对买受人及其聘请的主要管理人员和采砂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等。
(二)县监察局负责对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过程及后期采砂管理中的部门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三)县海事处负责航道管理、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船舶检验、船员考试发证、船舶登记签证,依法查处“三无”船只和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出让后未批准的采砂船舶、机具的监管。
(四)县交通局负责河道砂石运输行政管理,受理砂场岸线使用、船舶营运、码头经营及滩场地使用行政许可等,加强砂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规范水上经营秩序。
(五)县财政局负责将纳入财政非税专户的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及有关规费进行管理,并按县政府批准同意的支出费用及时拨付和实施监督。
(六)县物价局负责对河砂开采权出让后的砂石市场销售价格进行监管。
(七)县法制办负责河砂开采权出让许可有关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参与对出让过程及后期执法监督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行政执法的有关事宜。
(八)县招投标中心做好河砂开采权拍卖会的准备及组织工作。负责拍卖资料的编制并提供数家有资质、信誉好的拍卖公司名单,供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九)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拍卖、移交、开采中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十)县工商局负责为买受人办理相关工商手续和加强砂石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县国税、地税局提供所征国家税收的依据、标准,以便竞买人咨询,依法征收买受人的生产经营税赋。
(十二)县环保局依法提出水源保护范围并在后期管理中加强对水源保护范围的监督。
(十三)县国资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安监局配合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
(十四)各标段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葛坳、银坑、宽田、段屋、车溪、岭背、贡江、罗坳、罗江、梓山、黄麟等十一个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确保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十五)征收买受人规费的单位,须提供所征费项的依据、标准,以便竞买人咨询,依法征收买受人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费。
二、出让方式、标的、期限
(一)出让方式
经市水利局授权、县政府同意后,本轮出让实行有保留价的增价公开拍卖。拍卖公司由县招投标中心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佣金5%以内(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人公开竞价,应价最高者(必须不低于保留价)为开采权的买受人(即开采权人)。若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可以保留价为起拍价重新竞拍。拍卖后未成交的标的,将视情况另行组织拍卖或挂牌出让。如竞买人中标后不缴纳中标款的,将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没收中标人竞买保证金,并由领导小组重新组织拍卖。如重新拍卖后标的成交价低于原中标价的,其差额部分由原中标人赔偿。
(二)出让标的
按照便于管理、允许竞争、防止垄断的原则,结合出让标的河道的砂石储量及其它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本次出让区域设置六个标的。
见下表:
注:1、依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同意,将贡江镇梅江黄金大桥至贡江跃洲水电站大坝河段新增设为禁采区。2、梅江与贡江汇合口以上贡江梓山河段4km内是县城饮用水新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应设为禁采区。
(三)出让期限
本次6个标的公开出让的开采期限均为叁年,自2012年7月18日起至2013年7月17日止(依据《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出让开采期限和控制开采量任何一条达到,同为开采权到期,发证机关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注销手续)。
三、公开拍卖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有利于河道采砂管理;
(三)有利于砂石市场经营秩序以及砂石销售价格的稳定;
(四)不影响防洪、通航、堤防、城区饮用水等安全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安全。
四、拍卖要求
(一)每个标的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竞买人参与,应价最高者为该标的竞拍买受人。
(二)每个标的成交价不低于规定的拍卖保留价。
(三)竞买人可以报名参与6个标的中任何一个标的的竞拍,但每个竞买人只能获得1个标的的开采权,竞买人获得1个标的开采权后,便无权参与其它标的的竞拍。
(四)竞买人必须保证缴纳经营期限内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并在拍卖会前签订竞买承诺书。
(五)竞买人在拍卖中标后有能力保证所中标的内所属砂场的安全生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3、提供中标后对标的砂石开采和经营管理方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按上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允许报名人报名。
六、拍卖手续
(一)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一个标段时按该标段起拍价的50%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多个标段时,竞买人应按多标段报名交纳竞拍标段累计起拍价的50%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公证单位对本次拍卖结果当场公证,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拍卖全部成交价款和按拍卖期限内控制开采量的河道砂石资源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等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后,即与县水务局签订合同,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逾期不交上述费用者,视为买受人放弃中标权力,并按前述第二大点竞买人中标后不缴纳中标款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可抵买受人拍卖成交价款,多退少补。
(五)买受人要按拍卖成交价的15%向县水务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条款行为,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起拍价的确定和主要规费的征收标准
起拍价的确定:根据《评估报告》提供的市、县管河道各标的的砂石资源的贮藏量以及控制砂石开采量及河道砂卵石预测销售量等数据确定各标的开采权的起拍价。
见下表:
1、标的出让期限内批准开采量及起拍价
2、主要规费的征收标准
3、河砂开采权出让费
市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市河砂开采权出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委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让市管河道河砂开采权的,其出让费应当由买受人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买受人和受委托组织公开拍卖部门的规费足额上缴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出让总额的80%返还受委托的县(市、区)。县(市、区)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全部自留使用。
4、河道砂石资源费(本轮河道河砂拍卖只拍卖开采权、砂石资源费等费用另按规定收取)
市管河道征收的河道砂石资源费按《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附件三第七条规定:按省、市、县1:3:6的比例分成,即按40%及时上缴市财政;县(市、区)管河道砂石资源费全部自留使用。
八、现有砂场管理及砂石的处置
(一)买受人原则上使用现有合法的砂场销售砂、卵石,不得擅自新建砂场和新增采砂船舶、机具。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贡江镇梅江黄金大桥至贡江跃洲水电站大坝河段设为禁采区。
(三)对第三轮开采权期满后,各砂场所遗留的砂、卵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向各砂场业主告之,所有遗留的砂、卵石均归新一轮开采权买受人经营。
九、工作日程安排
一、成立县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3月31日完成,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委托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县物价局对出让河段的砂石资源储量、可采量、控采量及砂石市场的需求量和合理砂(石)价格等编制评估论证报告,并完成报告的论证。(2012年4月18日前完成报告的论证。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协助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起草《县河道河砂开采权第三轮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拍卖各标的的《合同书》讨论稿)(2012年4月28日以前完成,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的《实施方案》及《合同书》,确定有关重大事项。(2012年4月30日以前完成,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向市水利局上报将县市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委托我县组织实施的请示。(2012年5月5日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公司编制拍卖资料文本。(2012年5月15日以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拍卖公司)
七、在媒体拍卖公告。(2012年5月18日,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八、竞买人资格审查。(2012年5月19日至6月17日,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举行拍卖会和签订《合同书》。(2012年6月18日,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公司,协助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向社会公告每个标的的买受人。(2012年6月28日,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对买受人及其聘请的采砂管理人员培训。(2012年7月15日完成,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买受人正式接受所买标的内的砂场。(2012年7月18日,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十、出让后的监督管理
(一)价格管理
1、砂石价格管理由县物价局负责,买受人必须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河道砂石销售实行最高限价制(砂22元/方,石35元/方),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砂石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涨价。如有串通、垄断砂石市场及砂石销售价格等不法行为,县工商、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按《合同书》约定,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书》约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二)税费管理
买受人须依法注册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统一纳税,一次性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竞拍的有关费用以及出让期限内控制开采量的砂石资源费、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等费用,按规定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收,并实行一季一征缴。
(三)采砂管理
采区正式生产作业后,由县水务、公安、海事、港航等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专人,按领导小组指定的管理区域,对采砂现场实施包干监管。
1、买受人必须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采砂作业,并必须在限定的可采区内定时、定点、定船、定量开采。禁止在河道内淘金或开采其它金属。
2、买受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3、开采权期限内,采砂管理部门不得为买受人及其签订协议的合法砂场以外单位和个人办理采砂许可证。除买受人及与其签订协议的合法砂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县河道河砂开采权拍卖的河段内从事经营性采砂活动。
4、买受人不得阻挠政府组织的河道整治、航道整治、河道清淤和个人年自用砂量少于50立方米的采砂行为,不得阻止外地砂、卵石进入砂石市场。
5、买受人根据生产需要,如需扩大或新建砂场,在不影响防洪和航运及采砂机具(船)总数控制等的情况下,必须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审批手续,否则,将依法取缔。
6、买受人(含所属采砂户)在河砂开采中,须随采随运,严禁将尾砂、尾石或废弃物堆积在河道中,影响防洪、航运及人身安全。合同期满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县境内河段继续开采和经营砂石。
7、竞买人在拍卖中标后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抓好标的内所属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在采区河道两岸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巩固前段矿业秩序集中整治成果,促进我县矿业有序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及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临武县涉矿“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整规办,具体负责全县“打非治违”的协调调度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打非治违”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一)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对于小规模反弹非法矿点、选厂的整治,以乡镇牵头,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乡镇国土中心所、派出所、林业站、工商所、联防执法巡逻队全力参与,适时开展整治。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负责监管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由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参与,进行集中整治。
(三)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由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联防执法巡逻队全力参与进行。
(四)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常态管理
(一)分矿区建立巡逻打击队。按照矿区分布,将全县矿区分成三十六湾矿区、香花岭矿区、镇南矿区、花塘矿区、金江矿区五大片区,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组建联防执法巡逻队,负责矿区内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建立“政企联防”机制。按照政府主管、乡镇部门主导,企业主体的要求,组建过硬的巡查打击队伍,加强矿区非法采选行为的巡查打击。企业要对矿权范围内的非法采选企业进行无条件关闭。切实负起联防区内“打非治违”的义务,实行政企联动、区域联防,确保联防区非法采选不反弹。
(三)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要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分片包干监管工作方案,并上报县整规办备案。乡镇及部门巡查人员每天要对所包区域、企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四)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
(五)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零报告制度,整规办要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定期进行通报。
(六)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会计科目,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要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在电视台进行公布,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认真查处。
四、严格督查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在全县防汛抗旱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4月14日)
同志们:
根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今天,决定在此召开全县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抗旱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我县防汛抗旱形势,多措并举抓好今年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紧迫感
入冬至今,因受冷暖空气交替影响,全县各乡镇普遍遭受气温急剧下降和急剧回升的天气过程,总体来讲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是前期干旱气象明显。据气象部门统计,2014年1月至4月10日,平均气温17.4摄氏度,与多年同期持平。总日照时数799.1小时,比历年同期偏多71.9小时。全县降水量61.9毫米,比常年同期多20.6毫米,是继20__年之后最多的年份,但主要分布在二半山以上,金沙江河谷及老旱区降水量仍然较少,特别是南部的蒙姑镇降水量仅有39.9毫米。目前,由于气温回升较快,已导致我县不同程度出现气象干旱,尤其江边河谷地区和老旱区气象干旱明显。据统计,截至4月10日,全县农作物轻旱1.6万亩、重旱0.44万亩、干枯0.0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是后期旱情将呈蔓延扩大趋势。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预计全县3月到5月降雨量正常偏少。雨季将于5月底6月初开始,为正常偏晚年份,雨季开始前我县仍以晴热少雨天气为主,有效降水较少,江边河谷及老旱区有初夏干旱发生。6至8月降水趋势为正常略多,气温正常略高,单点性强降雨天气较往年突出。7月下旬至8月气温为正常偏高,江边河谷及老旱区仍会有干旱发生,同时随着气温进一步回升,作物需水量增加,旱情将呈现继续扩展趋势。
三是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库塘蓄水量为1777万立方米,虽比去年同期多蓄111万立方米,但减去死库容和预留水量,库塘可供水量不足1300万立方米。长流水可供水量8600万立方米,地下水取水可供水量1330万立方米,合计可供水量为11730万立方米。预测2014年总需水量为49050万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需水1650万立方米,工业需水250万立方米,农业需水42150万立方米(小春需水8300万立方米,大春需水33850万立方米,扣除大春后期用水,预计2014年6月前大春需水8900万立方米),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四是防汛抗洪短板仍然存在。虽然我县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但总体上看,由于受深切割地形地貌和山高谷深、境内海拔悬殊大、河道比降大等因素影响,一旦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大量降水往往在短时间内汇聚,局部地区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往往伴发或同时发生,加之多数河道属天然河道,防洪标准低,一旦发生较大洪水,防汛形势复杂、工作艰巨、任务繁重,区域性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五是滑坡泥石流隐患较多。由于近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别是修建县乡公路、乡村公路、村组公路、矿山开采等,弃土弃渣有很大部分未按生态安全规定堆放,就地倾倒或推下河道,形成松土堆,若遇暴雨或连续降雨,极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虽然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群防群控的防汛抗旱新机制不断完善,防汛抗洪工程体系初步形成。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处在转入常态化工作的关键期、关键节点,部分干部群众对抗大旱、防大汛、救大灾的认识依然不足,加之年年防汛抗旱救灾,极易产生麻痹懈怠思想,忽视防汛抗旱救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各级干部必须克服这种侥幸心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真正把防汛抗旱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认认真真抓好、抓实。
二、立足当前,多措并举,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也是全县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立足当前,转变作风,多措并举,扎实抓好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主动抓。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真正把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村、组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指挥到位,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对履职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抗旱减灾工作。
一要确保人畜饮水。务必把人畜饮用水问题摆在抗旱工作极端重要的位置。首先,要解决好农村人畜饮用水问题。解决好人畜饮水问题,是抗旱救灾的首要问题。各乡镇要再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民饮用水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一旦出现农民饮用水困难,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组织机关、站所和村干部采取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决农民的饮用水问题。其次,要解决好各个乡集镇的供水问题。各乡镇要加强集镇供水设施检修,确保供水畅通。同时,要准备备用水源,一旦现有水源出现问题,能够立即启用备用水源。第三,要确保县城供水,县水务局要加强管理调节,必须保障县城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要抓好农业生产抗旱。目前正是春耕播种节令,各乡镇和县农业局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组建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块,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农业生产抗旱。一要抓好粮食生产抗旱。各乡镇、县农业局要按照“突出按节令播种和抗旱保苗”两个重点的要求,根据各地实际,动员农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背水等形式进行抗旱,做到按时种得下,作物能成活。同时,要 大力推广“保湿剂”、“旱地龙”等抗旱技术,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学抗旱水平。二要抓好烤烟生产抗旱。一方面要全力以赴做好抗旱保苗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苗管理,防止高温烧苗,积极做好剪叶促根炼苗,提高烟苗抗旱能力,确保计划面积有足够壮苗移栽。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抓好抗旱移栽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尽快灌足水窖、水池、水塘,最大限度地发挥烟水工程的作用。同时,还没有开始烟地预整理的乡镇,要加大预整地力度,保证按节令完成。三要抓好蚕桑生产抗旱。各乡镇、县热开办、丝绸有限公司要重心下沉、人员下沉、服务下沉,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生产技术人员深入桑园地块,详细调查了解受灾情况,精心指导农民抗灾自救。
(三)科学计划,合理调度供水。
县水务局、炉房水库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炉房水库、长海水库、大海水库、孔家营水库、引荞灌区、建设堰灌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既要做好抗大旱、抗久旱的准备,留足应急备用水源,又要结合现有蓄水和产水情况,科学制定供水计划,确保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尽最大努力保障灌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县水厂要加强县城供水管网的检修力度,确保不漏水,拟定供水计划,实施定额供水和科学调度,制定管理办法,调研制定实施阶梯水费方案。坚决遏制浪费水、多用水的现象,确保节约、安全、有效供水。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抗旱救灾水资源调度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农业生产用水和群众生活用水的矛盾,切实做好水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控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各类水事矛盾隐患。
(四)统筹安排,加快水利损毁工程建设。
去年以来,我县部分乡镇先后遭遇了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抓紧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河道险工险段加固,尽快恢复和提高现有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搞好河道、沟堰的清淤除障,抓好县城、乡集镇防洪工程建设,抓紧清淤除障,确保排水顺畅。同时,在雨季来临时,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对修建破坏的生态植被进行绿化。
(五)强化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抓好汛期检查。检查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堤坝、水库、河道、涵闸、水电站和重点滑坡泥石流、山体破碎区域的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漏一坝、一堤、一库、一站,确保安全不留隐患,工作不留死角。县水务局要组织专人对重点河道、县管水库进行专项检查;县发改局要对在建水电站进行专项检查;县经科局要对已建水电站进行专项检查;县国土局要对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进行专项检查;县教育局要对地处滑坡体或低洼地带的学校,有洪水灾害隐患或威胁的山区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县交通局要对公路建设工程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住建局要对城市防洪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各乡镇要对因修建公路乱倒弃土堵塞河道或形成松土堆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排查。各单位要督促各业主和建设单位,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方案、防洪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六)完善预案,加强监测预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预案的建立健全和汛情灾情的监测预报,把其作为防汛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进一步完善全县各类水库、在建水电站、已建水电站、河道、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地带防汛预案,真正建立起完备的防洪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具有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落实监测责任人,特别是各乡镇、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山地灾害的监测,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易发区域逐一进行排查,设立标志和警示牌。落实监测人员,实行24小时监测预警,作好应急处置准备。县气象、水务、经科、发改、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理权限,加强天气预报和防汛重点部位的监测,遇到险情及时处理和上报。
(七)强化保障,作好防汛抢险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队伍建设,强化队伍保障。要建立以民兵、武警官兵、各级干部为主的防汛队伍;县水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防汛队伍培训;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加强乡、村防汛队伍建设,并落实好具体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和县水务局、民政局以及各在建工程、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抓紧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按要求备足到位。特别要针对重点河堤、重点水库、重点塘坝的防汛需要,切实做好麻袋、沙石、木材等物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度汛。
(八)加强协调,增强抗灾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汛抗旱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起整体协调、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分工合理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做好旱情汛情监测,抗旱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储备等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大局意识,严格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九)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雨情、水情和灾情报告制度,务必保证值班、带班通讯畅通、信息快速传递。对发生的各种灾情,要按照有关核灾报灾制度,严格按程序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漏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值班情况进行适时抽查,对擅自离岗、脱岗,不报、漏报、缺报、迟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增强意识,转变作风,全力抓好各类水利工程建设
近年来,县委、政府不断强化兴水治水责任意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领水务、发改、 财政等有关部门赴市、上省、进京,跑项目,争投资,全县水利事业开创了发展不断加快和提速,投资规模连续4年保持20%以上高幅度增长的大好局面。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一些乡镇、一些项目村组负责人,治水兴水责任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干部对辖区内水利发展思路不清,得过且过,措施不力,慵懒散拖,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袖手旁观,矛盾上交;一些乡镇领导突出,拿架子、耍官威、谈条件,而不是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为群众谋发展;一些村组干部心理不是装着地方水利事业发展,而是人为设置门槛,想方设法吃、拿、卡、要,导致县委、政府多方争取的水利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工程推进阻力困难重重。
同志们,为官一任,兴水一方。抓好在建项目建设,是向上争取水利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我县抗御旱灾、洪灾的水平不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我县水利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高。当前县委、政府开创的水利发展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我们应当倍加珍惜,多从群众用水困难需求着想,多从地方水利事业长远发展着想,坚持有所作为、有所不为。切实做好今年水利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各司其职,全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各有关乡镇和县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务、烟草、小海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等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抓好各自在建项目建设,按照上级下达的投资任务及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预定施工节点顺利推进。当前要着重抓好小海子水库、中央财政小农水、荞麦地河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爱心水窖、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等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确保2013年实施的各项工程,该完工的完工、该验收的验收、该移交的移交。同时,项目业主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达标、监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改。如因措施不力,工程进度迟缓,导致工程未顺利通过上级稽查、检查和验收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转变作风,抓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各有关单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密切配合,抓好对口衔接汇报和项目审批、申报工作。各乡镇要切实转变作风,积极抓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组织、发动,工程占地、占林、砂石料选址,移民搬迁,投工投劳筹资及水源水事矛盾纠纷等工作。若因乡镇主体责任不明确落实,宣传组织发动群众不力,导致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或难以按施工进度推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国家干部职工、村组干部若有违规插手工程承包,人为设置门槛,吃拿卡要,或煽动群众以各种理由阻碍施工的,绝不姑息,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扭转水利建设项目争取难、落地难、推进难的不良风气。
(三)加强基础工作,抓好项目储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中心工作,以“科学监管、确保安全”为目标,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加强重点环节的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县农发局;参与单位:县经济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水务局)
2.食品生产环节。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参与单位:县经济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
3.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其他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制止入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义务。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
4.餐饮消费环节。按照国家关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许可发证条件,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落实《成都市餐饮业集体食堂配送单位经营者十项食品卫生行为规范》、《四川省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制度》和食品原料溯源制度,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继续推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饮食店、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景区(点)旅游接待点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制售卤味熟食、冷荤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采购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与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
(二)开展重点专项整顿工作。
1.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供应渠道。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肃查处在火锅、泡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牵头单位:县质监局;参与单位: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农发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
2.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上市交易。严格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查验力度,完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加强名优白酒和散装酒经营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
3.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与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开展2009年县委、县政府“八项民生工程”中确定的农业投入品、食用油、豆芽、鲜榨果汁、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
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发局;参与单位: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
食用油及豆芽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参与单位: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
鲜榨果汁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参与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与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三)整顿的重点区域和场所。
1.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落实乡镇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紧密结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工作,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抓好重点场所整顿。抓好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的行为,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3.抓好我县受地震影响较重的区域食品安全整治。针对我县受地震影响较重,尚未完全恢复的部份区域,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经销户的监管,监督生产企业严把原料关和加工关,加强生猪等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加强灾后恢复和临时性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消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受灾区域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围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定工作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
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监察部门要督促各乡镇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督、监察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
调动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向食品行业全面推行。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把整顿工作作为共同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协同合作,整合监管资源,完善协调机制,努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综合整顿局面。各项整顿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等不良做法。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各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其他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监管主动性。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整合和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检测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整顿效果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宣传贯彻,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法。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作出具体安排,围绕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各相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要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
中图分类号: TH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青浦叶水路泵闸工程,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叶水路港与淀山湖交汇处;本工程施工范围为新建流量10.0m3/s的泵站(双向泵3.33m3/s*3)及单孔14m的节制闸一座,拆除原有老闸3座(闸宽4m),界河疏浚以及相关的管理设施等。该工程是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紧、时间长,工作量大,施工难度大,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差,质量标准高。监督站对此高度重视,将本工程列为监督站的重要工作内容,确保本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自2010年6月01日开工,2012年7月26日完工。最终实现了优良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创建安全达标工地。通过探索构建重点水利项目的监督体系、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思考。
2.设立质监机构,明确责任
2.1设立现场质监办公室。针对该工程的情况特点,为更好地对项目进行全方位质量安全监督,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的规定,在工程现场设立了质监现场办公室。
2.2强化监督责任。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监理责任,确保监理履职到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按照差异化管理的原则,依据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核查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对监理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现场考评。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单位对项目巡查的情况应当每季度向工程所在地县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施工进行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监理;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县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
2.加强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增强质量意识
水利项目新进工人的安全教育一直是薄弱控制环节,部分工程施工单位对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为后续工程安全施工埋下隐患。主监员在技术交底会上明确提出,施工单位须在举行三级教育及新进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时通知质监现场办公室。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接到该项通知后,质监现场办公室委派监督员出席了安全教育培训会,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及培训流程进行了全程监督。通过系统培训,工人安全生产意识有了提高,为有序施工提供了保证,建立健全了各级质量责任制。
3.加强重点项目工程施工监督
3.1加强施工基础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申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中间验收监督之前,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对基础、主体结构等实体(含混凝土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等)检测的报告,监理单位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组织申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
3.2加强重点隐蔽工程的验收。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规范施工是质监站对叶水路泵闸工程实体监督的重点。必须详细记录质量情况。对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时按有关规定买行质量等级评定。为此,主监员对预制桩沉桩施工、预制方桩低应变检测、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等均到场旁站进行监督,有效地控制了可能因施工不规范而造成对工程质量的不良影响。质量控制应按有关标准、标书和施工图、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进行。质检人员对取样部位检查结果均应如实记录。对质检资料必须及时交送质检科,由专职人员系统管理妥善保存。
4.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检
4.1加强日常监测。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企业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总监每旬必须组织检查一次,项目经理每周必须组织检查一次,安全员每天巡查,并且每项检查必须有相应的书面记录内业,整改情况要有对应的反馈报告;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必须采用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2加强原材料抽检。规范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前提之一,为此,质监站加强了对该工程的原材抽检,并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对已抽检各种规格钢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3加强监督检测验收。该工程项目的闸门检测及设备验收工作至关重要,质监站主监员受邀赴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7扇钢闸门的检测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后又赴江苏润田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对参建方关于格栅、清污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的出厂验收程序是否规范进行了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严抓闸门及部分设备的检测验收工作。
4.4加强提供指导,全力保障创建“优质结构工程”。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是该全体参建方和质监站的共同目标,如若成功创建,不仅是对参建方行为的肯定,也是对质监站监督管理工作的认可。为此,质监站加强了对工程内业资料、参建行为及工程实体的监督检查,并多次邀请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专家领导进行指导,为该工程项目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各方努力下,经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评审,叶水路泵闸工程获得了2010年度上海市平安工地、2010年度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2010年度文明工地称号和上海水务金奖工程。经评比检查和上海市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该工程被评选为“2011年度上海市优质结构工程”。
5.要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通过对青浦叶水路泵闸工程监管来看,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信息化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
5.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5.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水平。为此要重视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监管、检测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在监管、检测工作中的作用。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
结语:做好该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同时,也是探索质监工作新模式的良机。所以,质监站在以“优在制度、严在执行、重在整改”为原则的基础上,把监督检查的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变到增强工作有效性上来,突出服务监管,科学预见潜在隐患,为切实抓好叶水路泵闸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1年,我市先后发生了严重的春夏连旱和局地洪涝灾害。其特点一是旱情影响十分突出。从2010年十月起发生的严重干旱,一直持续到2011年5月底,干旱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干旱程度属历史罕见。二是局地暴雨和山洪灾害仍较为严重。进入六月份以来,区、、等县(区)仍发生了局地暴雨冰雹灾害,造成了一定损失。三是水库安全压力较大。全市32座水库中,大部分水库去年仍在进行除险加固,有15座水库没有下达加固资金,水库安全任务艰巨。四是防汛抗旱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防汛安全抗旱工作要求等。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各县(区)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全力投入防灾抗灾工作,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工作做法值得肯定和发扬。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抗旱防汛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在去年特大干旱时期,市委马书记、市政府陈市长,市委张书记、市政府阎市长等领导多次到县(区)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水利、农业、科技抗旱相结合,全社会动员,先生活,后生产,合理调配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做好保苗保粮增收工作。在去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市政府阎市长和各县(区)政府签定了防汛安全责任书和中型水库防汛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防灾抗灾工作,防汛工作实现了总体平稳安全度汛,抗旱工作在大旱之年仍然完成了粮食生产89.1万吨的生产任务。
二是加强配合,做到了水情、旱情、灾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去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汛前准备工作,抓预案修编,抓工程处置,抓物资筹备,抓组织落实,为防御水旱灾害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抗旱及防汛期间,市防办主动与气象、农业、水文等部门沟通,对重要天气和雨水情、旱情实行通报制度,做到了重要天气、水情预报立即报告和通报,旱情、苗情准确及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一年来,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共了32条防汛抗旱工作信息和重要天气预报信息,为相关单位和危险区域群众做好防范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三是快速启动抗旱预案二级响应,有序应对严重干旱灾害。面对去年严重的旱情发展形势,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时启动《市抗旱预案》II级响应,七县(区)也根据旱情的发展,启动了抗旱预案二级响应,并以此为依据,认真落实抗旱预案规定的各项抗旱工作措施,特别是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基本需求为前提,把保障人民群众正常饮水作为工作的重点,组织县乡村和水利抗旱服务组织为群众拉水送水,累计送水量达到了2.3万立方米,全市没有因旱而发生水荒。同时,各县(区)、各水库及重点防汛区域都修订完善了防汛抗洪预案,做到了预案完备、启动准备到位。
四是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年内全市共争取下达和落实各类水利水保投资3.26亿元,其中国家和省级投资2.08亿元。全年共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60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61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1万亩;解决了1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建成了一批提高防汛安全和抗旱能力的骨干水利工程,水库工程全面建成,全市防汛抗旱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是严格执法,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规范。去年,针对市人大《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审议指出的问题。全市水务防汛部门组织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全面整治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规范管理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的河道整治执法组,集中人力和时间,统一行动,对河道内无证采砂和非法偷采进行查处。全市共组成了8个执法工作组,抽组人员80多人,累计查处无证非法采砂案件64处。同时结合河道整治,下决心开展了河道平整回填和疏峻工作,对多年来河道采砂形成的水域、砂坑和砂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回填平整,全市共投入平整疏峻资金150万元以上,平整回填砂坑、砂堆956处,总量达到105万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准确把握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
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成绩突出,确保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以人为本、有效防御的结果,是广大防汛抗旱工作者勤奋工作、积极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防汛抗旱能力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存在的困难不能低估,薄弱环节不可忽视,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水旱灾害频发的基本市情没变。我市气候条件复杂,降雨年际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大雨则洪,多雨则涝,少雨则旱,洪涝交织,水旱交替,是一个洪涝与旱灾频发并发的地区。近10年来,我市严重干旱年份超过五年,季节性局部干旱和局部强降雨暴雨灾害几乎年年发生。水旱灾害频发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改变,这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是洪涝干旱严重威胁依然存在。我市面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的标准不高。列入加固计划内的病险水库还有近二分之一未实施除险加固或正在除险加固;中小河流、中小城镇防洪能力不强,易毁易淹;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灌溉渠道淤积、输水不畅,部分水利设施老化、运行困难等现象较为普遍,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没有改变。洪涝干旱依然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极端性天气呈现加剧态势。去冬今春以来,我国气候异常,西南五省遭受长期大旱。西北、东北地区遭受严重暴雪冰冻灾害。今年以来,我市天气也不正常,气温骤升骤降变幅大,降雨量虽较往年正常,四月中旬部分地方就降了中到大雨。据相关资料分析预测,2012年夏季,西北地区降水量可能偏多,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暴雨洪涝灾害,极端气候将呈现加剧态势,这将增加防汛抗灾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特别是极端性天气带来的强降雨在山区、库区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和水库垮坝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防汛抗旱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防汛、轻抗旱,重抢险、轻防范,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一些地方重视防汛,忽视抗旱,一旦旱情显现,工作处于被动;一些地方抗洪抢险不计代价,而事前防范工作做得不够,导致抗洪抢险付出的代价更大;一些地方重视工程建设,忽视工程管理,部分工程在防汛抗旱关键时期难以发挥正常作用;一些地方向上要资金、要物资,而防办自身能力建设抓得不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难以适应防汛抗旱工作需要。
五是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战略对防汛抗旱提出更高要求。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了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四三二一”重大战略部署和“六个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必将为未来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基本分析和判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清醒地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把情况估计得更严峻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些,把工作做得更到位些,牢牢把握防灾抗灾主动权,确保今年防汛工作平稳安全,抗旱工作措施有力,洪涝干旱灾害损失最小。
三、全力做好2012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二届五次人代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四三二一”战略构想和深入推进“六个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稳定;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防汛与抗旱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强化应急管理,强化主动防御,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防汛抗旱工作总体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主要河流、中型和小型水库、重点城镇、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努力实现大旱不减收、小洪不成灾,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此,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为防汛抗旱提供组织保障
一要层层建立责任体系。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杜绝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等现象。
二要建立健全指挥机构。要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会商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做到信息共享,提高成员单位协同抗灾水平。要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防汛抗旱机构建设,发挥基层一线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要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对重点河流堤防、水库、城镇和山洪易发区,各级都要明确相关行政首长和技术责任人,责任人名单要在媒体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河堤防和重点防洪城镇及重点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名单,要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塘坝、水保淤地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及易发生洪涝灾害的村(镇)防汛责任人名单,由各县(区)公示公布,并报市抗旱防汛办公室备案。
二是强化汛前准备,夯实防汛抗旱工作基础
一要强化汛前检查。要突出抓好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塘坝、水保坝、山洪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填报汛前检查与应急处置责任卡。对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限时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周密可靠的防守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对分工的责任段亲自检查,检查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隐患是否已经排除,真正使防汛隐患检查能够发现隐患,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二要强化预案修编。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县(区)要尽快开展中小河流、中小城镇防洪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乡、村两级防御洪水、山洪泥石流预案。要结合辖区内防洪工程的变化情况,抓紧修订完善工程调度运用办法,真正使预案为防洪减灾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要强化河道管理。近年来,一些地区侵占河道、滩地,违章设障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河流滥采乱挖无序采砂现象严重,导致河势变化剧烈,削弱河堤基础,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防洪能力降低。特别是、等县(区)河道内砂船过多,乱采乱挖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治理整顿,尽快关闭和规范河道采砂。市水务局已就今年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进行专门发文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清除违法违章阻水障碍,下决心关闭一批机械采砂船厂。城区312线过境段改线工程占用行洪河道的问题,区要采取措施,疏通河道,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划定禁采区,组织经常性河道巡查,防止因采砂而危害影响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市、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全面加强,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基本建成,村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普遍建立;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反应快速、能打硬仗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伍体系。要搞好军民联防,发挥部队武警的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防汛抢险队伍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五要强化物资筹备。要认真清查现有库存物资,摸清家底,及早筹备补充防汛物资,县、乡、村都要根据当地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筹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病险水库、重点险工险段等薄弱部位要做到就近、就地储备,保障应急抢险需要;要继续开展常用防汛物资的社会化储备工作,进一步掌握社会物资储备资源状况,保障物资储备满足应急所需;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购置和维修机械设备,切实发挥打井、送水、浇灌等应急服务作用。
三是突出防范重点,增强防洪抗灾整体能力
在建各类工程、病险水库、淤地坝、堤防险工隐患、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是我市防汛的薄弱部位,也是防范的重点部位,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然。
一要着力抓好在建工程防汛安全。今年我市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量大面广,部分工程需要在汛期施工,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晴好天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大汛前完成建设任务或具备运行条件。对必须在大汛期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制定在建工程度汛预案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方案,报县(区)防汛主管部门审批。、两座中型水库的施工度汛方案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石堡子两座未验收水库的度汛方案由建设单位编制上报所在县防汛主管部门审批。
二要着力抓好水库等蓄水工程度汛。各县(区)水务局是水库和塘坝工程的责任主体单位,全市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5座,县级水务部门作为水库加固项目主管部门,要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办法,不得任意超蓄。要制定水库应急度汛方案。已鉴定为三类坝的和其它存在严重病险问题的水库,要控制蓄水,保证安全。水保局是水保淤地坝工程的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落实好每一座水保淤地坝的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每一个水保淤地坝都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务必保证安全。
三要着力抓好险工隐患处理。各县(区)要在已经开展汛前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不同层次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工程所在地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消除险情隐患。对于工程措施一时难以到位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加强监测和防守,确保度汛安全。
四要切实抓好山洪泥石流防御。山洪灾害重在预防,国土部门要对山洪泥石流威胁区、隐患点认真勘察,进一步掌握情况,确定防御重点,制定防范措施,完善防御预案,将危险区预案中的撤退路线、转移安置方案等制成图表公开张贴,提高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水利、国土、气象、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水平
一方面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要加强中小河流、山洪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的监测体系和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天气、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强化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完善、优化预报,提高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要完善预警信息机制,保障预警及时有效。另一方面要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各相关行业,重点工程和部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紧急情况下增加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险情和灾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绝不能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
五是运用先进技术,推进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市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与防大汛、抗大旱的要求还不适应,尤其是县级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不能满足防汛抗灾高时效、快节奏需要。为此,一要加快县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快市、县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与重点乡镇的互联互通。二要加快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重点是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中小河流水情预测预报系统和干旱墒情测报系统建设,提高水旱灾害信息处理、调度指挥、防守抢险等信息支撑水平。三要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预警系统覆盖面。
六是加强蓄水保水,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一要加强蓄水保水工作。目前,我市蓄水总体状况较差,各类水库、塘坝、水保淤地坝要加强蓄水调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度蓄水。要加快除险加固水库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是已经完成除险加固建设的水库,要按设计投入蓄水运行,努力增加抗旱水源,保障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松江区新浜镇人大建立“两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首先,建立了“两代表”定期走访群众制度,明确走访以选区为单位,重点走访老党员、老干部及老弱病残家庭,走访后应及时将群众合理诉求向村(居)委会和职能部门反映,在走访中应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每名代表每周走访居民不少于1户,联系职工群众不少于1人,并填写工作记录。其次,开展“两代表”接待日活动。固定将每月最后一个周四作为代表接待日,接待场所为每个村(居)的平安工作室,为提高接访效果,镇人大还联系了党群办、综治办、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认真听取选区居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诉求。镇人大及时梳理、转办相关事项,并对问题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开展以来,通过与选区群众互动,代表们普遍反映“了解社情民意接了地气、赢得群众信任聚了人气、代表建言献策多了底气”。(朱金华 成全新)
■黄浦人大采取新举措发挥参谋服务作用。会务保障用心多一点——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提前半个月编印《审议参阅资料》,介绍审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法律规定、专家学者观点、国内外成功经验等,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参考。履职参谋思考多一点——区人大每年两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今年上半年就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规范人大工作、做好代表联系社区选区工作和发挥常委会整体作用四个议题开展调研。综合协调沟通多一点——区人大机关确立了六个工作委员会以及办公室、研究室、代表工作室间的例会制度,为通报工作情况、双向交流协调、提出意见建议搭建平台。此外,办公室还参加区“四办”主任会议,建立与“两院”办公室的专项协调机制,当好常委会依法集体履职的“大管家”、“总调度”。(蔡旭姣)
■青浦人大启动代表年中集中视察活动。视察活动重点关注二、三产业发展、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为7月中旬召开区人大代表会议,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做准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并对代表集中视察方式作了改进,根据视察内容合理确定每组视察代表人数,全体区人大代表共分成六组分时开展集中视察活动,每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以进一步增加视察工作深度,提高代表视察实效。6月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等在副区长余旭峰陪同下,带领第一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华新镇观音堂、金泽镇颐浩禅寺以及太浦河沿河生态涵养林消防安全情况。(孙文萍)
■金山人大跟踪监督水利工作情况。去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区水利工作汇报,在肯定政府工作实绩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深化建管并举的水利工作机制、稳定保障并提高水利资金投入等意见。近期,在汛期来临之前,常委会相关部门通过深入现场察看、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等形式,对主任会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检查。在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镇村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压力大、基层水务站及镇村管养“三支队伍”老化弱化现象较为普遍、工作经费紧张等。区人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梳理问题,转交区有关部门处理,并对处理情况予以关注。(陆益)
■浦东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系列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第二季度,分别邀请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任连友、区财政局局长和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就做好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浦东新区财政预算相关情况以及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基本方法三个主题,对全体区人大代表、部分镇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干部作深入浅出的讲解。代表们普遍认为报告内容充实、讲解生动、举例贴切,对进一步熟悉新区财政预算工作相关情况和加强对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也将为常委会下一步更好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王珏青)
■崇明人大集体调研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5月21日,崇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调研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先后现场察看了庙镇上海泰克比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港西镇上海玉英蔬果专业合作社以及上海崇林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并听取了相关情况的简要介绍,听取县农委、县质监局负责人关于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的介绍,并围绕农业标准体系的制定、标准的执行、标准化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交流。(孙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