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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工作
1、公正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今年1至6月分,法庭收案xx件,与去年同期案件数量持平,结案xx件,上诉x件均未回。结案中调解xx件、撤诉72件、判决59件、裁定驳回2件、移送3件,结案率为xx1%,调解率为77%,审限内结案率100%,公开审判率100%,超额完成了我庭上半年段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完成了审判任务。
2、强调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大调解力度,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中,我们努力通过审判活动平复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的重要目标,解决了一些在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矛盾突出、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xx县公路建设指挥部诉xx户村民拆迁纠纷案件经过法庭有效的工作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本案中京城高速路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途径xx村,有部分村民的房屋需拆迁另建,经xx县土地局、规划局批准,在四被告的承包地处批建了拆迁户房基地。原告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对四被告的地上物xx苗进行了作价补偿,但是四被告以作价低为由,拒绝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该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法庭进行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亲自到四被告家中了解情况,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并与之进行耐心交谈,讲解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经过法庭到位的调解工作,四被告终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从而
保证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
随着辖区的开发建设,带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增多,为法庭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每当这时,法庭都能承担内、诉外调解的重任,通过有效的工作方法,使纠纷均得到妥善解决,并使群众从以往的越级访、重复访向合理化问题合法的途径转化,转变了群众认为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观念。法庭的工作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例如,成功调解数十人阻拦xx镇xx重建工程,为该工程 9月1日 圆满竣工投入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3、强调“案结事了”,在案后当事人能够自动履行上下工夫。上半年调解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判决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加强案件调解并不是一味的追求以调解结案,更重要的怎样能够让当事人自动履行。这就要求法官在做调解工作中要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来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让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来接受这些事实、从心底愿意接受调解,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从而能够带着诚信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样便于案后的执行,从而能够减少法院的工作量、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xx派出法庭立足农村实际情况,从维护安全稳定角度出发,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有针对性的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力度,积极投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
(1)从去年开始进行的“百村庭审行”活动已取得效果。该活动让百姓与法律“零距离”的接触,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起到一定的教育、警誓作用;加强了与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沟通,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在案件审理中,要求干警把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将传统的“和为贵”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从法律、道德两个方面教育广大群众,
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
(2)“四镇、百村、千家”辖区纠纷大排查取得显著成效。该活动以法庭为中心,以各村为依托,以各机关厂矿为触角,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特点,在案件多发季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到辖区四个镇,分工负责几个村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及纠纷调解活动。并要求各村自行选定一名调解人员配合审判人员负责本村调解工作。活动中,主要调处邻里、家庭、赡养、土地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法庭、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共同备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调解稳定工作。对纠纷存在的隐患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开展“百名调解员活跃在辖区”活动。为了更好配合辖区“争创和谐村”的建设,做到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xx派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村委会联合开展了“百名调解员活跃在辖区”活动。在法庭的积极协助指导下,辖区86个行政村均健全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并全部造册登记,积极开展工作。法庭还聘请了一批在辖区有社会影响的人士为“调 解联络员”,并颁发了聘书,通过调解联络员在民调网络中的中间纽带作用,密切了法庭与民调组织的工作关系。该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调解宗治网”和“民情信息网”,将大量的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廉政建设
我庭在今年初布置工作任务时就强调要加强廉政作风建设,要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铭。我们要通过热情服务、依法立案、公正裁判,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来体现法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1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法庭干警认真签定了我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签定了xx派出法庭党风廉政建设补充规定。内容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四登记”制度,案件承办人员遇有律师的诉讼案件;涉案标的大、复杂的案件;申请回避的案件;干警拒绝宴请、送礼等情况要进行统一登记,并在每周五的庭务会上进行一周述廉。
实行干警在外就餐登记制度。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均应在单位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在外就餐,应进行登记,并说明事由。
2、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法庭为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签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后,组织召开了干警家属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希望干警的家属能一如既往的支持、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时刻提醒自己的家人洁身自好、公正办案。
通过法庭开展的活动,全庭干警及其家属同志积极参与廉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新格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展开,真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2010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2008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2008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
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5年至2009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2008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执法思想。我们利用每周的学习日进行政治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全庭同志的思想教育,同时在全院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认真学习,认真听取报告,认真做学习记录,认真写心得体会,通过经常性的正面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使我们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在思想上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拒礼拒贿。进入再审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讲,是最后的机会,因此有的当事人在这个程序中花费力气托人找关系,企图与法官拉近距离,企图靠请吃请喝拉拢法官,俗话说的好: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面对这些诱惑和考验,审监庭要求本庭法官手不能长,嘴不能馋,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并且在全院的两次集中警示教育中,通过看录像,听报告,人人发言,展开讨论,更进一步地提高了认识,从而使我们顶住了压力,抵住了诱惑,公正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六月初的行风热线中,一当事人通过热线电话对审监庭的法官进行了表扬。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审判作风。我们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庭审活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程序,当事人也对这个程序寄予了很高的厚望,我们的每一次接待,每一个环节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求在审判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处理好每一位群众的来访,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上不出差错。在工作态度上,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即使是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我们也尽最大的力量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上半年,我庭的几位同志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当事人的无理纠缠,甚至遭到人身攻击,但他们都能以大局为重,忍辱负重,体现了一位法官的良好品质。
四、抓好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审判工作仍然是审监庭的中心工作,为此我们的主要精力也集中在审理案件方面。审监庭的案件类型多,包括各类再审诉讼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今年上半年审监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2件(含旧存案件17件),比上年同期的148件减少16件,下降10.8%;审结128件,比上年同期的140件减少12件,下降8.5%;未结4件,结案率96.9%,比上年同期的94.6%上升2.3个百分点。
(一)依法审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今年上半年本庭共受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75件,审结71件,未结4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包括: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25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5件,调解2件,按撤诉处理1件。
2、省、市两级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27件,其中省检察院抗诉案件6件,维持原判3件,改判3件;市检察院抗诉案件21件,全部函告基层法院进行再审。
3、再审上诉案件18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1件。
4、省法院发回重审案件1件,这1件案件审理后改判。
(二)依法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上半年仅审理此类案件1件,经多方面作工作后,当事人撤回请求确认违法的申请。目前我们审理的此类型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确认违法申请案件,即对本院的司法行为要求确认违法的案件,二是确认违法申诉的案件,即对基层法院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上半年共审理并审结减刑案件56件,比上年同期的66件减少10件,下降15.1%,结案率100%,其中给予减刑55件,不予减刑1件。对于所有的减刑、假释案件我们都要到每个看守所进行实地复核,对每一个报减刑犯人都进行讯问,核实劳动改造情况,对符合减刑条件的予以减刑,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刑。所有减刑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并送达,无超期现象。
五、抓好案件质量,力求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对于按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有新的证据需要质证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移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都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其它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要会见当事人,调查核实证据,所有案件的合议讨论,庭长都要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分管院长还要参加。对所有可能改判的案件,都必须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了再审案件的质量。
六、抓好涉讼上访案件的审理工作,化解矛盾,做好息诉工作。年初院党组把依法处理涉讼上访问题作为本院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件一件地抓落实,并制定下发相应的文件。根据院里的统一安排,对经立案庭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涉讼上访案件,专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我庭从人力、物力、精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同该合议庭成员一起共同探讨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对原判确实有问题,上访人申诉有理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上访人申诉无理的,我们一方面依法维持原判,另一方面认真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对能够作和解工作的,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当事人的工作,从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平息纷争,从根本上解决好上访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上半年我庭共受理此类案件12件,截至目前已审结4件,其余8件正在审理之中。在审结的4件中,改判2件,调解2件,这4案的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七、抓好审判方式的改革,推进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规范化。由于再审程序及确认违法案件审理程序上的立法不完善,我们在审理案件中经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各项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更加切合实际的审理方式,使再审案件、确认违法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化,避免无序操作。
一、 案件受理、审理基本情况:
合伙协议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
在今年判决案件中,其中提出上诉的为21件,其中8件维持, 4件撤诉,改判3件,其余在审理中。
一年来全庭干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团结一致开展工作,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与其它庭、科室的联系协作,根据法庭地处基层第一线的工作特点,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进行调解、准备下午庭审的工作,全年实行单休制度。另外自西塘景区假日法庭开办以来,全庭干警自愿放弃周日休息时间轮流值班。
二、 法庭特色工作
1、六字庭训 贯彻落实
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在中国法院网刊登后,我们法庭立即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第一时间即在审判大厅电子屏幕上予以公示,同时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庭训,引导和激励干警,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落实,统一制作了庭训宣传版面,放置在法庭的宣传栏中,并在天凝、洪溪巡回审判站、道交巡回审判点、景区假日法庭张贴庭训内容。为了确保干警对庭训内容学习掌握到位,我们将“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的内容制作成学习手册,保证每位干警人手一份,并且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并通过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广大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让六字庭训成为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另外,结合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将落实执行庭训情况与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组织民主监督员,随时对法庭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认真学习庭训,全庭同志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借鉴模范五好法庭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司法联动 诉调对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新时期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年以来,西塘法庭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一是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树立“全心调解”理念,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树立“全力调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有可能,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在我庭受理一部分简易的民事案件后,发现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尽快了结,但是按常规法律程序办案,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诉讼时间较长,双方的矛盾可能激化。法庭干警创新了审判模式,采取了委托人民调解的方式,既有效地调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又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庭在审判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建立了法官联系、指导各镇调委会制度和诉讼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辖区内的赔偿、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当即委托当事人所在乡镇的人民调委会调解,随后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做法,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共委托调解处理这类纠纷案件8起。
另外,我庭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审判员的指导下,积极调动了书记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考虑到书记员的送达、记录、宣判等程序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尤其在书记员送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在送达诉状副本的过程中,书记员积极了解被告方的意见、询问是否有调解意向,判断双方的调解可能性,并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如双方达成合意,即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再另行安排调解时间,及时解决纠纷。对于年老、残疾、文化素质低的当事人必须宣读判决书,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降低上诉率。通过书记员的参与,由书记员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或初步意向的多达300余件,大大的提高了调解率,缩短了审限。全庭上下齐努力,全年案件调撤率达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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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日法庭 西塘特色
为了促进西塘古镇旅游业和谐、有序、快速发展,着力提高西塘景区快速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11日,我院党组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为大局服务的高度,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在法庭辖区西塘古镇景区内设立了景区假日法庭,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项具体措施加以实施。
景区假日法庭成立之后,主要受理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以及景区内居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由我们法庭派1名法官、1名书记员利用休息时间,逢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假日法庭办公,对景区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采取当场立案、当场调解的方式。与此同时,景区假日法庭还将与先前成立的西塘镇旅游管委会、西塘派出所旅游警队、景区城管大队、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西街、西园、塘东街、朝南埭4个社区居委会共同协作联动,及时调处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游客营造一个舒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不仅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的需要,而且也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的需要。做好假日法庭的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法院及法官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已经成为古镇西塘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止今日,景区假日法庭已经接受群众来访百余人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4起。
4、法庭博客 真诚为民
今年3月底,西塘法庭博客在新浪网正式开通。因法庭位于古镇西塘南苑路,西塘古名“胥塘”,古镇诗意盎然,庭院风景如画,为勉励法庭干警秉持“司法公正”的理念,情洒古镇、一心为民,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缕缕春风,故取名“庭苑胥风·和谐民心”。
我们的法庭博客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内容丰富。共设立了10个主篇幅,从审判服务、基层调解、总结汇报、司法廉洁、支部活动、专题调研、案例聚焦、法制宣传、闲庭信步十个方面充分展现了西塘法庭的风采。二是主题突出。让博客成为西塘法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公开法庭动态的官方网站。这对于基层法院,是便民服务的一大创新。三是资料全面。法庭博客及时上传各类信息报道,成为全面记载西塘法庭工作的电子台账。四是形式新颖。博客以案说法、以图配文、信息报道与调研报告相结合,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五是目的突出。博客的设立符合法院的工作要求;符合现代普法工作的需求,符合法制宣传工作的内涵和发展轨迹。
西塘法庭博客由专人负责对网民的提问一一作答,已经形成了一个网民互动平台,为网民法律咨询提供了便利通道。网民可以通过法庭博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法庭博客同时又是一个普法的窗口,目前,网络普法已经成为法治宣传的一种新模式。法庭博客自开办以来,点击率已达7000余次,为使网络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我们上传了典型案例,进行正确引导,受到了网民的欢迎。
5、巡回审判 化解矛盾
(1)道路交通巡回审判庭
自今年4月起,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处理赔偿事宜,法庭专门成立道交巡回庭直接办理辖区三镇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这是法庭的一大便民举措。通过半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服务前移。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由专人在西塘交警大队设点办公,目前已初步实现咨询、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行“一站式服务”,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以公正高效地利用。案件承办人充分利用办公地点设在交警部门的优势,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准确、快捷地处理案件。
二是简化手续。在受理案件时,简化立案手续,降低诉讼门槛,现场受理,给当事人提供简单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诉状和证据清单、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参考,尽量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一律缓、减、免诉讼费;同时预约办案时间,最快的是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付款。对于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利用法庭电子签章、远程立案的优势,即调即结并当即发送调解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强化调解。法庭一如既往地坚持民事审判中“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原则,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承办法官坚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答疑,将证据的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问题给当事人进行详尽的解答,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主动履行。
自成立以来,西塘法庭道交巡回庭已办理236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100%,且无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
(2)巡回审判站
今年6月6日,法庭在辖区成立了洪溪巡回审判站,巡回审判站设立在原洪溪镇综治司法联动服务中心内,至此,我院已顺利完成了对天凝、洪溪镇巡回审判站的揭牌工作,迈出了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实质性步伐,扩大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直径。
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站进行“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审理,方便当地民众的诉讼,妥善地解决各类纠纷。巡回审判站的建立,体现了 "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努力实现"以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的转变,及时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及时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虽然目前洪溪已经并入天凝镇,但是洪溪巡回审判站仍然发挥着她的功能,便于解决农村基层一些简单民事纠纷难以及时化解等问题;有利于法院在更大层面上指导人民调解,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我们法庭也经常利用巡回审判站这个平台做好司法联动委托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巡回审判站共开庭审理、调解案件26件,参与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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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判服务 保驾护航
法庭辖区内有两大产业园区,即天凝静电植绒园区、大舜纽扣产业园区,法庭与植绒业、钮扣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商会分别组织了座谈,就如何在产业园区发展壮大的同时规范交易行为、避免交易风险以及如何发挥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以及行业商会的作用进行探讨,为企业保驾护航。
三、 其他工作
1、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一年来,法庭走访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0人次,向他们不定期汇报法庭动态性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法庭主动上门走访接受人大监督的诚恳态度表示赞赏和肯定,并且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就法庭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承诺”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西塘法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2、法制宣传工作
一年来,举行了“3·8幸福家庭直通车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6·6走进洪溪—西塘人民法庭法律现场咨询会”,“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并向市民发放了诉讼宣传资料、“司法便民联系卡”。西塘法庭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便民工作延伸到辖区最前沿,采取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设立便民联络点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使那些地处相对偏远,诉讼能力相对不强的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司法为民的便利和实惠。
另外一年来法庭共出刊简报4期、信息通报6期,发放到辖区各镇的领导班子、司法所、人民陪审员,形成了信息互通,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阐述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供辖区行政机关借鉴和探讨,帮助分析存在问题,解答法律疑难。
3、支部工作 廉政建设
法庭现有在职党员3名,退休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党支部。一直以来支部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身先士卒,在法庭的各项工作中始终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西塘法庭党支部以高度责任感和拳拳爱心,在“法庭--社区、乡村共建”活动中,我们西塘法庭与舜茜墩村结对,在台风“莫拉克”登陆前,法庭党支部一行人协助做好防台工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社区、乡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怀送进了家家户户,构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七一” 前夕,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全体支部党员来到西塘朝南埭社区以及“创文明、双结对”联系村茜墩村,了解社区、农村贫困老党员的生活,号召全庭党员、共青团员、党外人士捐款献爱心,向社区、农村的5户贫困老党员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今年以来,我们法庭支部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从2 月份起,积极响应全院开展的法官警示录教育,写好个人警示体会,除了每月的政治学习、庭务会议外,还利用多种载体、形式加以巩固、深化。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为契机,创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将“五个严禁”的内容规定制成电脑屏保,安装在法庭干警的每台电脑上,把“五个严禁”摆上台面,时刻提醒干警秉公执法,强化干警廉洁意识。此举在市中院纪检明察暗访中受到好评,并在全院进行推广。同时将5月份定为法庭廉政教育月,全庭干警专程前往浙江省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倪天增故居参观学习,接受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与驻镇站所西塘地税分局进行廉政共建活动,相互交流廉政建设工作,共同商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共同观看以我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犯罪为内容的警示片——《沉痛的自白》,12月份观摩了“红船杯”全国廉政楹联大赛作品展。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全庭干警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法庭处在基层第一线,各种矛盾纷呈,利益重整的过程中,部分案件调解工作较难开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双方之间分歧较大对法律认知的程度大相径庭,难以沟通;二是案件数量增多,结案效率使得办案法官难以抽出大量时间进行调解,导致以判决结案的案件较多;三就是干警工作经验的积累不够深,法庭干警年龄普遍偏小,虽然已经尝试参与调解,但是对某些案件相对缺乏经验,调解的说服力不足。
二、主要类型案件影响农村稳定。一些因日常生活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农村发生较多,在民事赔偿中,由于法律规定有赔偿标准,加上当事人自身过错等因素的考虑,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不满,认为没有得到应有保护,转而怨怨相报。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通行权在诉讼时各执一词,矛盾极大,有的竟为自己争回面子,经常引发打斗事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经常势不两立,甚至引发伤害事件,若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判决离婚,则非常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针对以上问题,法庭下一步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文明司法。积极行使释明权,向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防止当事人因法律知识的不足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对外,通过增加各巡回审判站、流动审判点的使用率,法制讲座,案例报道,司法解释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对内,庭内以老带新,庭外充分发挥司法联动系统,利用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等改进法庭干警调解水平、调解技巧、提高调解率。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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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基本情况
*县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2名,男10名,女2名;40岁以下2名,41-50岁7名,51岁以上3名,国家职工8名,个体工商户1名,农村基层干部3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名,中专以下文化程度5名,初中文化程度的2名。
二、参与审理案件情况
自2005年5月正式上岗以来,各位陪审员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63件,占到我院审结案件总数的12.75%。涉及刑事审判中的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民事审判中的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他们发挥具有较高个人素养和丰富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表现出了对案件判断的独到之处,克服了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增强了我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363件案件中,上诉的3件,仅占0.83%。在各位人民陪审员和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案件的上诉率逐年下降,涉诉上访案件逐年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三、人民陪审员管理运行情况
我院12名人民陪审员,三个基层法庭所在地各分布2名,就近参与审理案件。县城所在的镇和机关单位分布6名,参与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的案件审理。所属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年终汇总到政工科,院财务发给办案补贴,每30件。对成绩优秀的,每年还要给予奖励。
对于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由政工科负责,会同县司法局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确定一个主题,选择本院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或资深律师进行讲授,根据需要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加深理解,提高学习效果。每年工作总结中,专题安排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半天,组织各位陪审员交流经验,谈体会,总结全年工作,促进陪审员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对各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院政工科定期进行考察,及时了解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情况,纠正参审工作中“情感好恶习不理性”、“客随主便不独立”、“随意乱讲不慎言”等不良现象。2007年底,对一名调往公安机关的人民陪审员及时进行了免职更换,保证了陪审工作的合法性。
四、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业务工作
(一)纪检、政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决议、决定,协助院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做好干部录用、辞退、退休及聘用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2、协助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到各部门调查分析干警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安排各种教育、学习、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3、按照县纪委、监察部门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的要求,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查处干警及其工作人员违的纪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月通报制度。
5、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全院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管理
干部档案,及时准确地填报人事统计报表。
7、严格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和法警警衔的晋级工作。
8、 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工、青、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相关检查、验收、创建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院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为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2、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公文的制发和处理、印鉴的使用登记等事项,确保法律文书和密级材料的保密,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部门的保密工作检查。
4、填报司法统计报表及时准确,有季度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全院经费的编制、预算、划拨、计划使用及结算工作,严格执行诉讼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部门检查、审计工作。
6、负责本院枪支、服装、各种装备等专项物资的购制、发放、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等科技建设的规划、实施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院基本建设规划、计划、项目的申请、报批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9、负责本院的车辆管理,维修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各业务庭、室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
10、负责全院的案件卷宗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使用,负责落实保密、保卫、值班安排等事项。
11、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劳动等工作安排,搞好后勤供给,监管好食堂、门房及办公区的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等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刑事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为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案件不超过2件,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服判率达到70%以上。
4、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在6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00%。
6、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8%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
7、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及时将判缓刑、管制案件地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
8、每年对适用缓刑人员(含未成年人)的回访率不低于此类案件的50%,暂予监外执行的回访率达100%(建立回访名册,做好回访笔录,掌握现实表现)。
9、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赃物、赃款、罚没款管理有序,及时准确上缴。
11、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2、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四)民商事审判 (民一、民二庭) 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民一庭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民二庭结案率达100%。
3、全年民一庭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10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服判率民一庭达到80%以上,民二庭达到85%以上。
4、加大调解力度,调撤率民一庭在65%以上,民二庭在45%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案件即时清结率达15%。
6、扩 大简易程序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民一庭达到75%以上,民二庭达到40%以上。
7、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30%(以审监庭统计数据为准)。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民一庭不超过8件,民二庭不超过6件。
9、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5%。
10、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1、民一庭对各基层法庭的业务指导全年不低于4次,民二庭深入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全年不低于4次(有文字记载、单位回执凭证,报政工科备案)。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行政审判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审查立案合格率在100%。
5、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6、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20%。
7、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8、坚持依法办案,注意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问题,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法制课每年不低于4次。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
10、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1、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六)立案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程跟踪监控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组织实施得力,协调运作良好,信息传递及时。
2、严把立案关,立案合格率在95%以上。
3、对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及时形成意见,报主管院长。
4、对新类型案件及可能影响稳定的案件,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
5、对本庭职责范围内受理的有关案件及财产、证据保全的申请等,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作出裁定,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措施得当。
6、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7、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来信答复率达100%。对批办、督办、转办案件及时登记报领导批示。
8、依法处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事宜,准确核缴诉讼费, 严格审查缓、减、免情况,严格管理纠纷款。
9、认真审查各审判庭报结案件的审限、程序、主审法官、诉讼费等内容,坚持收案、报评、审限等情况月通报制度。
10、认真做好新收案件电脑输入工作。
11、做好审判流程管理各类表格的填写工作。
12、热情服务、文明接待、依法答复,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七)审监庭考核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依法公开开庭率达到100%。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超过2件。
4、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100%,二、三类案件不超过2件。
5、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坚持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将进度情况及时填写上墙。
6、依法及时审理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行政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院 内交办的其它案件。
7、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
8、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9、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八)执行局(执行庭)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2、执行程序合法,执行审批手续齐全,执行标的物管理、移交手续符合规定,手续齐全。
3、加强执行宣传工作,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对执行人员、执行措施、执行进度等每月院内公示1次,重点案件每两个月在电视台公示1次(由政工科与电视系)。
4、当年案件执结率在67%以上,积案执行率达到75%以上。
5、对已执行的纠纷款必须在10日内发还申请执行人。
6、执行中止、终结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当事人有重大异议的需经过听证程序。
7、对基层法庭(暖泉、立岗、金贵法庭)执行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3次。
8、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5%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8件。
9、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齐全,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移送归档及时。
10、做好涉诉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九)法警大队工作
1、组织管理好司法警察警务工作,有明确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职责分工。
2、做好人犯押解、值庭工作,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做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遵守工作日值班制度,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场,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引导工作。
4、协助业务庭、室开展工作,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5、负责管理、使用司法警察器械及装备,管理严格,使用得当。
6、认真完成司法警察培训、考核及调警任务。
(十) 基层法庭(城关、暖泉、立岗、金贵)工作
1、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案件排期表,填写电子信息表。
2、全年依法公开开庭率达100%,结案率在100%(城关法庭在98%以上)。
3、全年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不得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得超过6件),服判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达到80%以 上)。
4、加大调解力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委托调解案件不低于20%,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5、对伤害、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案件,双方责任明确的,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即时清结率达 到25%(城关法庭达到15%)。
6、扩大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占收案数的80%以上(城关法庭占70%以上)。
7、当年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城关法庭案件执结率达到80%以上)。
8、速裁案件占结案数的40%,巡回开庭率年内不低于结案数的30%,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不低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总数的30%。
9、协助辖区乡镇、各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法制副校长职责,全年讲法制课不少于3次(以讲课内容、单位签章凭证为准,报政工科备案)。同时,按照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10、基层法庭应当自己立案,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在96%以上,二、三类案件不超过4件(城关法庭不超过6件)。
11、庭内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严格执行款物和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制度。
12、法律文书规范,用语准确,案件登记内容填写准确,报表报送及时,案卷装订规范,及时移送归档。
13、做好涉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年内无涉法上访、缠诉案件。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分管院领导分别签订。
五年多来,从闹店法庭到其辖区各个乡镇的乡土路,朱正栩已经数不清跑了多少遍了。那一条条旁人眼里不尽相同的羊肠小道,哪条通往哪个村子,她都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身为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一周之内,她至少有三天都在辗转于各个村为老百姓办案,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办公室耐心接受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忙碌”仿佛成为她生活乐章中的主要音符。
在公众普遍印象中,身着法袍,手拿法槌的法官总是高高在上,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威严,是国家司法权的执行者,具有“强烈的贵族精神”。
而对于朱正栩来说,一年365天,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她只是以一个女人特有的温情细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别人眼中“婆婆妈妈”的事。
有细心的人为她算了一笔账:平均每年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调撤结案率94.1%,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件引起或者其他不良后果。
能有这样的效果,朱正栩说,她就很满足了,只要群众满意,再辛苦也值得。
亲自送传票的主场法官
常年奋斗在定纷止争的第一站,丝毫没有削弱朱正栩作为女性的温情与平和。她平易近人,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在调解纠纷时,“当事人都愿意坐下来跟她说话”。
闹店法庭是个中心法庭,管辖一乡三镇,位于全国庞大的法院系统金字塔的最底端。五年前,在宝丰县人民法院工作突出的朱正栩,被任命到此地担任庭长。
“知道这个消息后很兴奋。虽然意识到基层工作可能会很艰苦,但那个地方实在太需要人手了,工作很重要,所以我想去锻炼自己。”直到如今,朱正栩说起来依然语气坚定。
当时,闹店乡两间破旧简陋的办公室,便是法庭的临时所在地。即便忽略条件艰苦不说,人员也极其缺乏。原有的四名同事中,一人因突发心脏病而长期请假尚未正常上班,另两人已经退休,院里一时没有合适人员补充,整个法庭只有两个人,具有审判资格的只有朱正栩。
“全国法院系统普遍人员断层严重。宝丰共有40多万人口,但宝丰县人民法院全院只有40多个审判员。特别像基层法庭,条件要更艰苦一些,很少人愿意来。”
在这种情况下,朱正栩成了带领一个人的“庭长”。
“人多能办理案件,人少我们要照样办案,而且要把案子办好!”她说话语气平和,但目光中却透着坚毅。
案多人少,她毅然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重担。从前期工作到开庭办案,从上报材料到写工作总结,每一项工作她都完成得井井有条。
但她很快便碰到一个基层法庭才会遇到的特殊问题。
“法院发放传票,一般是通过邮寄或者法院专员送达通知当事人去开庭,主场法官未必要见到当事人,”她告诉记者,“最初我也是这样做的,很快我就发现这样行不通。”
在基层,大多数老百姓都缺乏法律意识,不熟悉法律程序,接到法庭传票后,很多当事人都是只身一人到庭,两手空空,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问他证据呢?证人呢?他就会豪气地大手一挥:“不用那,我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遇到这种情况,朱正栩常常哭笑不得。“开庭怎么继续?”
于是,再接到案件之后,朱正栩都尽量自己亲自下乡,或者派专员到村子里亲手将传票交给当事人,告诉他们正确的法律程序,耐心引导。
然而,在农村,如果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的情况下,“你就算开个警车,穿着制服,去到村子里面可能连人都找不到,老百姓不信任你。”朱正栩意识到,单靠法庭的力量,困难重重。孤立办案是不可取的,要把审判、调解工作放到基层群众中去,社会中去。
近几年的时间,朱正栩根据法庭的工作需要,从辖区内各村选聘了数十名特邀调解员和百余名联络员,并指导他们利用熟悉社情民意、便于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协助法庭开展案件调解,信息反馈等工作。
“这样,一方面提高了送达效率、克服送达难问题,另一方面拉近了法庭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消除当事人对法庭的各种不信任心理。”
在朱正栩的带领下,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用真情拆除心中“高墙”
2011年10月26日,在宝丰县法院闹店法庭,一场由借款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正在审理。法庭两侧,原被告双方的人进行着激烈的法庭辩论。朱正栩端坐在法庭中央,一边听取原被告双方人的意见,一边认真记录,时而点头,时而思索。
案件审理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朱正栩耐心地劝说着,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她的真诚一点点感化着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平息下来。最终,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欠款,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结束。
在整个庭审调解过程中,在场的人都被朱正栩的耐心和温和征服了。
也许有人会问,这个案子判起来应该更省事,干吗非要费事调解呢?
遇到这样的问题,朱正栩总是保持着一贯的微笑:“乡亲之间,谁还没有个摩擦,咱断的就是邻里琐事,让他们和睦相处是第一位的,有1%调解的希望,我都要做100%的努力。”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些年来,她大致算了一下,几乎60%―70%的案件都是在庭前化解的,占总体案件的一多半。
“柴米油盐酱醋茶,农村的事儿琐碎,基层法官要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作出让人民满意的裁判,就不能机械司法,更不能一判了之,要用真心去拆除堵在当事人心中的‘高墙’。”朱正栩由衷地道出了办案感悟。
然而,并不是没遇到过挫折。有些案子中,当事人情绪很激动,稍有不满意,各种难听话都会扑面而来。
面对这些,朱正栩展示出包容的胸怀。“案件无论大小,对每一个当事人来说都是影响他们生活的大事,他们的情绪我都能理解。”
去年的一个案子,让朱正栩印象很深刻。这个案子,足足持续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得以解决。
“谁是庭长?哪个法官办的案子?”去年6月份的一天,吴晓凡在闹店法庭吵着要见朱正栩。见到之后,吴晓凡指着鼻子就骂。
朱正栩始终面带微笑,等吴晓凡逐渐平静下来,她才开始询问。原来,吴晓凡10岁的儿子去年不慎落入村外池塘溺水死亡。据了解,出事池塘2007年由平顶山市某公司建设,完工后于2008年移交给当地村委会以及当地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事发前,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因亏损已停止经营。因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之间对相关设施所有权及管理问题约定不明确,对于责任承担问题双方各存异议,问题无法解决,吴晓凡就急了。
了解情况后,朱正栩多次深入案发地了解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但是她并不满意,她说:“案子可以判,但是案子结了,一些社会问题解决不了,还是不行,若不能定分止争,那判案岂不成了机械性?费劲不怕,只要双方心里不再有疙瘩,咱愿意多做点工作。”
朱正栩偶然听说曾经有人愿意对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经营,但因为种种纠纷无法解决而作罢。抓住这个线索,朱正栩想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调解方案:为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系到新的投资人,帮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分清责任和权利,让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恢复经营。经过多次努力,朱正栩终于促使投资人与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投资协议、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达成产权及管理协议,而投资人也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新的负责人身份与原告吴晓凡夫妇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9万余元并当场履行。此案得以彻底化解,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也重新恢复了经营。吴晓凡感激地为朱正栩送上锦旗。
几天后,73岁的柳老太在儿媳妇吴晓凡的搀扶下,迈着蹒跚的步伐走进闹店法庭,朱正栩第一时间迎了上去。
“闺女,上次他们来送锦旗我没来,俺今天是特意跟着媳妇来感谢你的。”柳老太说着,将一袋花生递了上来,“农村人,没啥好东西,今年收的花生,你尝尝。”面对朱正栩,她一直重复一句话:“村里人都说我们没钱没人打不赢官司,但是碰到朱庭长,我们的官司还是赢了。”
面对吴晓凡的再三道歉,朱正栩笑笑说:“没事儿,我早忘了,你当时在气头上,你说啥我都能理解。”
群众眼里的“最美法官”
今年,是朱正栩在法院工作的第17个年头。
多年来,从第一次办案的青涩,到现在人们口中的“办案王”,朱正栩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华丽蜕变。
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带头加班,利用中午、晚上等时间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最多的时候,她一天要化解11件民事纠纷。这是个让人难以想象的数字。
无论刮风下雨还是艳阳酷暑,辗转奔波在各个乡镇之间,已是朱正栩工作的常态。距离最远的山区,开车也要一两个小时,车不能通过的地方,还要走好几里路。
本来爱美的她,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不化妆,不穿漂亮衣服,整天风尘仆仆。她摆摆手,笑道:“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女同志”。
但在群众心里,她却是值得信任的“最美法官”。
在她下乡办事的时候,乡亲们见到她都亲切地喊“好闺女”、“好大姐”。有好多人的样子,她已经记不清了,但看到她便会跟其他乡亲口口相传,“朱庭长办事最公道,啥都不用说了,我们最相信她!”
每当这时候,朱正栩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满足感。“这让我觉得很温暖,也很感动。”
作为一名奋战在一线的基层法官,朱正栩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家庭有着深深的愧疚。
对于家庭,她照顾得太少。虽然家离法庭的距离并不远,但她几乎很少回家。“晚上七八点钟到家就算早的,哪天我六点钟之前到家了,家人就会觉得很意外。”
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刚刚满8周岁。有时候,听到女儿在电话那头的稚嫩声音:“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啊?我好想你……”她都忍不住心头一颤,偷偷抹去眼角的泪水。
“正栩,孩子还小,下午回去看看闺女吧。”有时候,上级会用接近命令的口吻告诉她。
“我明天就回去看她。”说是明天回家看女儿,其实明天到底是哪天,朱正栩自己也不知道。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赌博案件1件1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钟明非法持有一案,钟明在被抓获时从其身上搜查出“”45粒重18克,可是根据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成分并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亚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这类必须达到二十克以上,钟明才构成非法持有罪,因此,承办人依法做出了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钟明犯有非法持有罪的指控的处理意见。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有关审判监督情况
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制教育。稳定压倒一切。我们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党委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创建及综治办成员单位全力抓的良好局面。年初,党委、政府分别与各村支部书记、镇直机关负责人签定了综治责任状,实行社会治安一票否决,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同时,调整和充实了综治领导小组成员,有公安、司法、法庭、民政、计生、城建、工商、税务、学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操作,定期分析全镇各阶段治安形势,确定工作重点,组织好全镇治安防范工作。镇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舍得投入资金,印刷“四·五”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使全镇真正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宣传队伍,到课堂、田间、村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各所学校聘请法制校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状况好于往年。
二、突出重点管理、强化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防范措施。今年,我们本着实现刑事案件发案率进一步下降,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要有明显提高的两大目标,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努力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范实,在区公安局的支持指导下,我镇在去年底就把镇区推广使用红外线装置,提高镇区防盗能力作为打击犯罪、创建最安全地区的一件大事,摆上工作重要位置,镇里拨出6万余元资金,扩招辅警力量,确保有足够人力全天候值班待警,目前我镇红外线科技防盗报警一条街已初步形成并运作,年底将实现200户沿街商户安装技防设施。二是加强对重点及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首先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改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做法,通过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其次是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重点做到了社会闲散青年辍学学生、流失生的教育,关心这些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坚持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惜投入精力净化其成长环境,并经常开展对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治理和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切实解决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三是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作为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的一项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针对农民的热点难点及重大性突发性的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解决,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司法、合并办公,前三季度村组排查矛盾纠纷162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镇调处中心调解矛盾纠纷43起,成功率达100%,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镇。及时发现和掌握的苗头和动向,做到了预警在先、措施在先,及时缓解矛盾,较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主要做法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在活动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开拓创新,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确定了以先进的学习理念武装人,以强化认识为先导,以自觉为基础,以坚持为关键,以考核为保证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为争创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半年来,院党组多次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创活动等内容举行专题会议,展开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座谈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院长其他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并撰写了调研文章,部分调研论文已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院长撰写的《审判工作应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文,被《浙江审判》采用,在院领导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全院90多位干警,人人都写了学习十六大体会文章,已在党小组和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全院20多位处级干部,40多位审判员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理论或学术文章,__*撰写的学术论文《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获今年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全省共二篇)。
2、强化素质,狠抓落实,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网络。
我院进一步创立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教育培训目标。即到20__年,审判人员本科学历(含经专项培训合格)的达100,法律研究生班结业要达到50以上。为此,全院积极组织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其中学历教育方面:全市法院60余名干警入学的法学研究生班,现课程已接近尾声;北京大学专升本远程教育的两个班的学员郡已通过了一半课程的考试。在职培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第一期共72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二期培训考试工作也将于年底前结束;此外,半年来,全市共组织7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持之以恒,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在强调自学的重要型并充分调动干警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手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长效开展,首先在学习时间上,我院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举行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中学习,该制度在刚实行时,部分干警感觉到很不适应,但是经过几年时间的坚持,全院干警不但适应了集中学习,而且还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其次在经费问题上,我院制订了相应文件,在基本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学习经费的投入和学术成果奖励的力度,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此外,我院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监督,将每个部门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部门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部门奖金挂钩。今年,我院组织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的职级晋升和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业务的考试作为必经程序,与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计入总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录用。经过一年多的贯彻与坚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4、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学 习成果的转化。
根据市委关于《××××年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意见》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经研究决定,于××××年×月×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的意见》,机关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今年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半年来,在市委以及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中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浓厚了全院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开拓了队伍建设的新思路,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的助审员被破格提拔为中层领导,现有的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在活动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开拓创新,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确定了以先进的学习理念武装人,以强化认识为先导,以自觉为基础,以坚持为关键,以考核为保证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为争创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⒈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半年来,院党组多次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创活动等内容举行专题会议,展开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座谈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院长其他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并撰写了调研文章,部分调研论文已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院长撰写的《审判工作应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文,被《浙江审判》采用,在院领导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全院多位干警,人人都写了学习十六大体会文章,已在党小组和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全院多位处级干部,多位审判员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理论或学术文章,撰写的学术论文《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获今年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全省共二篇)。
⒉强化素质,狠抓落实,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网络。
我院进一步创立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教育培训目标。即到××××年,审判人员本科学历(含经专项培训合格)的达,法律研究生班结业要达到以上。为此,全院积极组织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其中学历教育方面:全市法院余名干警入学的法学研究生班,现课程已接近尾声;北京大学专升本远程教育的两个班的学员郡已通过了一半课程的考试。在职培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第一期共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二期培训考试工作也将于年底前结束;此外,半年来,全市共组织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⒊持之以恒,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在强调自学的重要型并充分调动干警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手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长效开展,首先在学习时间上,我院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举行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中学习,该制度在刚实行时,部分干警感觉到很不适应,但是经过几年时间的坚持,全院干警不但适应了集中学习,而且还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其次在经费问题上,我院制订了相应文件,在基本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学习经费的投入和学术成果奖励的力度,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此外,我院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监督,将每个部门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部门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部门奖金挂钩。今年,我院组织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的职级晋升和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业务的考试作为必经程序,与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计入总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录用。经过一年多的贯彻与坚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⒋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学习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