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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留守儿童支教工作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6-18 04:09:44

乡镇留守儿童支教工作

篇1

中图分类号:C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6-0061-02

1 留守儿童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了跨领域的人口迁徙,大量的农村人口涌进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务工,据统计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达14533万人。农民工总量上升直接导致留守儿童数目的剧增,全国妇联在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会上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留守儿童数量增加使其教育形势严峻,大量学生辍学,教育安全事故频发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04年我国各主要媒体都大规模地报道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由个别案例上升为社会问题,并被提上政府议程。

2 制定留守儿童相关政策过程中的利益博弈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涵盖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个方面。要全面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从上述三方面着手,分别制定相关政策。但留守儿童作为利益诉求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其引发的问题引起政府关注滞后于流动儿童问题,城市发展问题,农民工及撤乡并镇等问题。政策主体在制定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相关政策过程中,面临利益选择和利益整合的困难,且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原有农民工问题,户籍问题综合作用的结果,制定新政策的过程将是与现实情况和已出台政策相博弈的过程。

2.1 促进教育公平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矛盾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教育公平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教育投资中存在着两个倾斜:在三级教育中,教育投资向高等教育倾斜;在城乡义务教育中,教育投资向城市教育倾斜。因此,农村义务教育至今处于边缘化状态。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我国义务教育在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方面进行了三轮改革:1986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规定了“以乡为主”的办学体制。2002年,为了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切实减轻农民子女教育经费负担,确保农村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的通知》。2006年,我国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规定“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但历史积累已久的城乡经济差异以及我国对城乡教育投入的不均等阻碍了农村教育改革的进程。从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来看,城市的经费补助远远高于农村中小学生,且二者之间的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最近几年,大量优秀的农村教师流入到城市中小学,农村出现教师数量少,师资力量弱,教师负担过重的问题,整个农村教育资源呈现明显不足。

2.2 鼓励家庭教育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

家庭教育缺失是导致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出现的最直接原因。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快捷的措施是限制农民外出务工,鼓励父母在家教育孩子,或者让留守儿童转变为流动儿童。这样可以减少留守儿童,但并没有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作为经济发展的产物会随着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改革而再次凸显,鼓励家庭教育并不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主要在于:第一,农村经济资源有限,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的附加值高,农产品收益低严格挫伤农民种田产粮的积极性。第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经济迅速发展,吸引农民工进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推动农民外出务工,经济问题是导致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经济条件不改善,地区经济差异的长时间存在都不利于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也难达到家庭教育的预期。

2.3 加强安全教育与撤乡并镇现实环境的矛盾

2001年开始,为了顺应撤乡并镇并村的政策形势,解决农村学校点多面广、区域教育差距、浪费教育资源等现实问题,全国开始实施集中资源办学。集中办学要求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按照“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但实际上很多学校是先推倒,后撤并,这直接导致中小学学生利益受损。中小学布局调整中,部分地方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和“一刀切”情况,脱离当地实际撤消了一些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造成新的上学难。

3 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措施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乎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影响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个进程,是基础教育的关键环节。由于留守儿童自身的诉求意识薄弱,社会对他们的关注度不够,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难以提上公众议程和政府议程,为保证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提高他们的教育质量,减少他们在受教育过程中面临的困境,笔者认为应该从如下方面解决。

3.1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水平

留守儿童教育的改善依赖于整个教育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一系列措施促进农村教育经费的增加:首先,农村教育经费的提供模式应该由以乡镇为主体转变为以中央政府为主体,省市为重要补充,乡镇为辅助的模式。义务教育必须是由国家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中央政府应适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以能够保证农村教师的工资和学校的日常办公为最低底线。其次,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体制,完善经费的监督审查机制。最后提交本级人大审议通过。采用严格的审批程序,在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上起到重要作用,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实地考察的机会反映留守儿童现实状况和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获得项目资金补助,利用专用经费缓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改变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3.2 发展乡镇支柱产业,降低外出务工人口比例

篇2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篇3

一、遂川县破解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做法

(一)建设阳光家园,打造一个活动阵地

遂川县各乡镇根据实际,按照“六有”标准扎实推进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设:一是有一块牌子。各“留守儿童阳光家园”由乡(镇)综治办、乡(镇)团委统一授牌。二是有一套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轮流值班、定期活动、书刊器材使用等管理制度,保证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有工作计划、有固定人员、有活动记录、有档案资料、有实在效果。三是有一个活动场所。盘活、整合利用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学校空闲教室、村落社区以及闲置房屋建立活动场所,努力将“阳光家园”建在留守儿童家门口。如黄坑乡8个阳光家园有7个是利用农村各种闲置房屋进行建设的。同时根据各村条件,努力配齐图书室、电脑、电视、乒乓球桌、棋牌等活动设施。四是有一条亲情热线。在各“阳光家园”设立亲情室,统一要求安装一部免费电话,有条件的安装宽带视频,开辟亲情热线,定期开展亲子沟通,组织亲情联谊。五是有一支志愿者队伍。动员邻近各村党员干部和“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组成志愿者队伍,长期牵手“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六是有一系列主题活动。利用“阳光家园”,经常性开展读书、写信、通话等亲情活动以及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高“阳光家园”的吸引力。

(二)整合各方资源,构筑一张关爱网络

遂川县着重从“留守儿童”的保护监护、帮扶关爱等方面入手,构建一张横不留空、竖不断线的保护教育网络。一是构建“四级联动”关爱网。抓牢“县―乡(镇)―学校(村、社区)―社会各界”这条主线,构筑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引导,乡镇党委、政府主导,学校(村、社区)全力推进,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的有效模式。县委、县政府将“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设作为全县综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的责任,召开了全县性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按照县委要求,制定下发了有关工作方案,并落实了分管领导主抓、团委、妇联、计生、民政、综治办、学校、司法等乡(镇)直部门责任人具体抓,各“阳光家园”建设点由所在学校(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责任管理体系。同时对留守儿童及其外出务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强化了全县留守儿童信息库建设,做到了留守儿童底数清、情况明、帐卡全,初步形成了动态化管理、个性化调理、网络化服务的留守儿童信息化管理机制。明确了乡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职责职能,做到一对一的监管、块对块的服务。二是构建“三位一体”教育网。把家庭、学校、社会三大关爱保护板块结合为一体,实行组合教育。对在校“留守儿童”,主要由学校负责,明确各中小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各中小学校全面建立“悄悄话室”,搭建师生平等交流平台,由老师与其结对,制定个性帮扶计划,通过定期家访,定期与监管人联系,落实帮扶责任制。同时依托学校的电脑网络建立“亲情热线室”,以“亲情电话”、“亲情网络”加强家长与留守儿童的联系,抚慰孩子幼小的心灵。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对网吧、音像、图书等文化服务环境进行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阳光家园”与爱心企业、协会、爱心助学社等牵线搭桥,通过争取上级各项资金和社会捐赠,加大对困难弱势留守儿童的社会救济、学费减免、伙食补助,切实缓解困难“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压力。三是构建“三大阵地”服务网。首先是构建主题教育阵地。充分利用《今日遂川》报、《遂川新闻》等县内媒体和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大宣传、大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通过一对一的心灵辅导、心理疏通和定期物资捐助等,多份关爱、多份关心,使留守儿童在亲情、友情、爱心中健康成长;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亲子书信交流、我与小树共成长、一日爱心敬老、寒暑假探亲、“小手牵大手、共向文明走”等感恩系列活动,强化思想品德教育,培养留守儿童健康向上的品格。其次是构建健康教育阵地。组织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与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开展结对共建,通过不定期派出医生开展心理咨询、免费体检、巡回义诊等活动,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再次是构建法律援助阵地。聘请驻校、驻村(社区)警务室民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当留守儿童的“治安保姆”,有针对性地与留守儿童谈心交心,强化心理疏导,从生活上和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监护,给予留守儿童亲情关爱。通过讲座、展板、板报等形式,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力度,帮助留守儿童解决法律知识上空白,及时介入问题儿童的矫正工作,有效预防留守儿童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务求工作实效,建立一套保障机制

根据留守儿童群体关爱教育的特点,积极发挥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探索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服务机制,保障留守儿童“阳光家园”长效运行。

一是结对帮扶制。通过省、市、县挂点单位和部门提供多方面的支持,社会各界爱心捐助,与学校、村、社区共建“阳光家园”,有效解决了建设“阳光家园”的资金困难,加快了“阳光家园”的建设步伐。如县地税局、县委党校、县文广局、县图书馆等9个部门共同捐资赠物,在遂川黄坑乡龙口村郑坑组建立留守儿童“阳光家园”。积极争取麦田计划志愿者在遂川上坑中心学校捐建成立了江西省首个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麦田阳光家园”,募集了全套体育器材、电脑、电视等基础设施,并争取了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留守儿儿童助学金为该校50名留守儿童共捐助了2万元助学金。为遂川汤湖中学与深圳市学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希望之星爱心助学会之间牵线搭桥,为遂川汤湖中学“阳光家园”争取社会关心和物质支持。

二是志愿服务制。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采取“1+1”、“1+N”等模式,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统一制作留守儿童联系卡,明确志愿服务职责,要求志愿者切实做好“四管”即管思想、管学习、管生活、管身体;做到“四掌握”即掌握家庭背景、掌握思想表现,掌握学业成绩,掌握日常行为;当好“五员”即情感沟通员、日常行为监护员、生活起居管理员、思想品德辅导员和健康成长指导员。与留守儿童一起做到“五个一”:即每天进行一次作业辅导、每周打一个亲情电话、每月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每季读一本好书、每学期写一封家信。针对一些村留守儿童数量少,居住地分散的情况,乡村两级结合实际精心挑选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居住宽敞、社会信誉较好而又有意关爱儿童的农户为志愿者,把农村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在农户家中,使其全面负责一、两个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通过志愿者的结对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习得到提高,生活更为舒心。

三是互助互动制。一方面,在“留守儿童”外出家长中开展“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每月联系一次、每年至少回家一次”的“五个一”活动,聘请有关教育专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农忙、节假日等外出创业人员集中返乡之际,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监护人权利义务、维权、技术技能等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监护能力,使每个外出务工家长明确发家致富与管理教育孩子的双重责任。如黄坑乡通过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组织留守老人开展文体活动,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水平。另一方面,开展“手拉手结对留守小伙伴”等活动,组织双亲儿童与留守孩子结对子,开展“交一个朋友、写一封信、赠一本书、互访一次、学会一样自护本领”互助活动,切实消除留守儿童的孤独感和失落感,同时也让父母在家的儿童学到了留守儿童身上独立、坚强、吃苦等优良的品格。

二、有效破解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无法回避的严重社会问题。由于这一群体还在加大,问题将更加严峻,从遂川县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实践来看,单靠县级基层力量难以彻底有效破解,要从市级、省级直至国家层面高位推动,才能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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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近几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镇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实践,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促进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让科技跃进“农门”,帮青年农民致富

为顺应新时期农村青年求知、求富、求发展的新期待,镇关工委深入开展“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活动,为农村青年成长铺路,创业搭台,让青年农民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奔头、有干头、有盼头。

1、围绕农业产业化“一村一品”,镇关工委春主动协助参与镇政府制定了《镇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方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搞花架子,围绕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协助农办通过“农民田间学校”、“雨露计划”、“星火培训”等平台,对村青年实行“手把手、面对面、心连心、零距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等科学技术培训,一年来共开展各类科技培训15余场次,受训农村青年近千人次。通过参与式、交流式、启发式、动脑、动口、动手,使参训青年农民掌握1—2项适用技术和生产能力,给青年农民插上致富翅膀,走科技致富之路。

2、镇关工委主动牵头,配合农技站、林业站、扶贫办及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全镇50户科技示范户,近500名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会员进行重点科技培训和帮扶,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入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培养了一批卷起裤脚就下田,挽起衣袖上讲台,做在家中能搞活流通的“田秀才”、“土专家”。如“茶状元”郁仕涛,返乡创业蔬菜大棚种植能人汪丁军,养鱼、养猪立体养殖能手胡成国,水稻种植大户孙运,养鸡致富余宏星等科技致富先进典型,使广大青年农民“学有典型、做有模式、富有门路”。乡士人才又以“农家课堂”的形式,传授知识和技术,让农民培训农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借助现代农业示范小区平台,精心打造青年农民学科技、培养新农民基地。县现代农业示范小区座落在我镇大沙埂、双乐河两村。目前已有28家企业和大户租赁当地农民近2500亩土地,从事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种养、加工、营销,展现了现代农业风貌和农民致富希望。为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小区示范带动作用,镇关工委借助这一优势平台,有计划地分批组织青年农民参观学习,或跟班作业,拜师学技术、学管理、学创业精神,坚定农村青年学科技奔小康建设新农村信心,发展现代农业,在农村施展才华,走科技致富道路,做一代新型农民。

4、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镇关工委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重点做好返乡青年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利用“五老”自身优势,宣传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好形式,宣传正确的择业观,宣传党委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消除返乡青年农民工思想疑虑,安心在家乡就业创业。与此同时,镇关工委积极协助配合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所,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积极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培训,并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组织返乡青年农民工积极参加家乡企业用工招聘会;牵线搭桥,帮助找市场、上项目,力所能及为他们排忧解难。去年下半年以来,在镇关工委、村关工领导组帮扶下,全镇有近百名返乡青年农民工走上留乡就业创业之路,或办厂或开店经商或租地从事规模化种养。镇关工委大力宣传回乡创业先进典型,鼓励更多青年农民由劳动者变为创业者,带动更多人就业,使打工青年做到“返乡不失业,就业创业促增收”。

二、关爱留守儿童,为弱势和特殊青少年尽心竭力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

据摸底调查,目前镇义务教育阶段有留守儿童2143人,占学生总数57.6%,其中小学留守儿童1300人,占小学生总数62.8%,初中留守儿童832人,占初中生50.8%。“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因父母外出打工,出现了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等现实问题,是新形势下义务教育中一个新的突出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 共参与。为此,我们整合资源,构建管护网络,创新关爱模式,让“留守儿童”沐浴爱的阳光,在同一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1、提高师德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依恋的精神家园。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学校教育要转变思路,尽可能地扩大和延伸教育范围。各校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家长联系卡”,开通“亲情电话”,为孩子与家长搭建心灵沟通的桥梁,让常年在外的父母经常联系子女,给孩子情感“充电”,并经常联系班主任,了解孩子学习和表现情况,形成良性互动。中心校还建立了“谈心室”、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咨询与引导,当“留守儿童”的学习或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及时“对症下药”,尽快化解和治愈他们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

各校在高度重视体育课、音乐、美术、安全、卫生保健课的同时,重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展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书法比赛、诗朗诵、讲故事、文艺汇演,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征文,及省关工委、省美协举办的“党是阳光我是苗”书画大赛,让“留守儿童”课外生活更加充实,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如中心校年级女同学金心怡获省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一等奖。五年级留守学童汪琳琳写的“我们的支教老师”一文发表在年第期《小学生导读》“真情你我他”栏目上。青埠畈小学五年级留守女同学刘翠写的“家乡——山王河”获中华文学基金会“育才图书室”工程5周年金叶杯“我爱这土地”主题征文二等奖,今年5月27日应邀赴京参加颁奖典礼,北京四日游。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更加地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加知识,增强能力。

做好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老师要转换角色,以父母的心去疼爱他们,用家长的责任去关注他们,让他们沐浴着浓浓的亲情。在平等的基础上优先关爱这些孩子,让他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歧视的集体中,感受到信任和关爱。为提高老师对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镇关工委建议镇政府每年“老师节”拿出上万元,奖励先进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激励提高师德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依恋的精神乐园。

2、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孩子能力。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关爱孩子的成长,给他们以亲情关爱,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为此,各校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隔代家长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重视利用春节民工返乡机会,召开留守儿童父母座谈会,交流家教经验,改变重物质轻精神、重智育轻德育、重看管轻沟通现象,不能只顾“钱袋子”,忘了“育孩子”,为提高素质,争做家长我们还邀请了中国科技大学及省家教专家来我镇为500多名学生家长举办“成才之路”报告会,扩大了家长视野转变观念,争做新时代合格父母。

3、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强大合力。

除了父母的努力,关工委还积极动员组织社会上更多的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尽一份力量,担任留守儿童“家长”、“义务辅导员”、“义务联络员”、“义务监护员”,构建管护网络,使留守儿童思想有人帮、安全有人管,课外学习有人教、困难有人扶助。为不使一个贫困家庭儿童辍学、失学,镇关工委和团委、妇联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发放希望工程款6000元,使30名贫困家庭儿童受助;春蕾计划款5700元,使28名家庭贫困女童受助。我们还发动镇机关干部职工为患白血病儿童捐款献爱心。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引起了省社科院的关注,省社科院领导和《新安晚报》记者曾专程来我镇调研和采访“留守儿童”情况,中心校关工委李光农老师应《新安晚报》邀请,到合肥参加《新安晚报》及省社科院举办的“关爱留守儿童论坛”;中央电视台第四频道2位记者也曾来我镇采访报道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鼓励和鞭策,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创新和拓展关爱模式,更加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面临的困难,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三、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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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8号)、《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渝府发〔*〕77号)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增强家长责任意识为着力点,大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在文化教育、家庭生活、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2012年内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探索驻村民警管理农村“留守儿童”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四是鼓励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家园”;五是倡导和完善“家长”制;六是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具体目标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相关制度;建好“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库;建成1个“留守儿童亲情室”;1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立1支“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每年培训1期留守儿童监护人。保证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中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率达98%以上;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完成率达95%以上。

三、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一)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已列入县政府工作日程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目标管理和考核,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中,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助等方式,广泛筹措资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库。成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利用节假日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际,举办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班,督促村委会、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它有着范围广、影响大、解决难度大的特点,是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无法独立承担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1、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育人主阵地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教育权利。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要摸清辖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及监护人情况,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联系沟通、一帮一结对、情况报告等制度。

加强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的建立和管理,严格把握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的质量关。巩固和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亲情室”,安装亲情电话,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等时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班,强化家长责任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

2、民政部门要积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机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农村基层组织要采取必要的预防、干预措施,防止其外出流浪。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子女监护等情况,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在基层“公共服务中心”中逐步增加适宜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

3、卫生部门要逐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营养状况,制定干预措施,发放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营养、喂养知识及常见疾病的预防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通过提高家长及监护人相关知识水平,降低营养不良发生率和营养不良性疾病发病率,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要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4、公安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供服务。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和基本情况,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防止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农村违法“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建立驻村民警“留守儿童”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司法部门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及义务的法律宣传工作,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依法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提供法律援助,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

6、文化部门要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加强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管理,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

7、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农业部门要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在劳务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父母对留守子女履行义务、职责及其亲情联系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指导,引导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8、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及关爱行动的有效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的优势,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家庭及留守家庭的随访和服务工作。

10、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宣传报道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1、县文明办要充分发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检查、督促作用,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中,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

(三)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互帮互助的自助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服务功能。开展争当“父母”、“家长”、“手拉手结对”等特色活动,以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和发展。

1、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等活动,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和维权服务。

2、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中的教育、服务、协调、维权的工作优势和组织优势,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及时反映“留守儿童”的呼声和意愿,推动党委政府出台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政策,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管理教育模式。

4、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优势,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参与“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和各种家教知识普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五老”特别是退休教师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家园”等关爱组织,开展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

5、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婚育、子女监护和经济收入等情况,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随访工作,依法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

四、逐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乡镇、村(街道)三级工作责任制。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全县和各乡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三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确定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大力培育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

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依法履行教育、督促的责任。要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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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民进城务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学龄人口的不集中,和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使农村学校的生源锐减,在资源整合中,部分农村学校被撤并。这样往往一个镇直中心小学的生源开始覆盖十几个村甚至几十个村,学校的覆盖半径越来越大,家校间距越来越远。在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对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的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现如今某些镇直中心小学的规模还很小,生源又多,无法成为寄宿制学校,这让许多偏远地区的父母或是爷爷、奶奶带着孩子租住在乡镇中心小学附近,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家庭的负担。好在国家加大了农村教育的投入,农村中小学生每天能享受4元营养餐补贴,每生全年享受200天,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享受1000元生活补贴,以保证每个农村中小学生也能健康成长。作为义务教育供给的重要形式,农村小学在农村地区将长期存在,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不断深入,县镇的中心学校、完全小学在办学条件、师资等各方面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善,但某些方面仍有不足。学校规模小,教学设备不足,学生较多,采用大班教学,这些都不利于学生学习、成长。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多方长期通力合作来解决。

2.当前留守儿童的安全及其心理健康与性格发展堪忧

镇直中心小学有部分孩子是由校车接送的,但由于校车少,每辆校车往往需要往返十几次,这让每天早晚陪孩子等候校车的家长身心疲惫。孩子早出晚归,让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交流变少,而更多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很难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久而久之家庭教育的环节逐渐消失了,孩子内心的困惑、需求无法得到关注,这种亲情的缺失容易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严重地影响到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也缺乏对儿童的安全监管,部分监护人和代养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认识不够深、意识不够强、监护不力,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短时间的相聚使父母大多一味迁就孩子,以此来弥补自己对孩子的亏欠。由于家长的过分溺爱,使一些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等不良习惯。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父母关爱不足、与监护人关系异常、行为习惯不良,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文化程度、对亲子关系培养的重视程度以及父母的职业特点都有直接关系。

3.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教师队伍严重不足

由于学校撤并,乡镇教师相对集中到了中心小学,学生多,教师少,教师年龄普遍偏大。大部分教师是民办转正,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但是观念守旧、教法单一,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太低,一些师范类大学生不愿应聘到农村当教师,学校新生力量缺失。部分镇直中心小学教师的待遇也不高,小学老师工作在基层,战斗在一线,每年职称晋级指标少,教师工作激情不高。除此之外,教师承载的责任又普遍增加,老师既要上好课,又要负责好每天学生的纪律、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学生的安全、校车接送等等,还要搞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和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在农村,无论怎样提倡素质教育,人们关注的始终都是学生的成绩。有的学生在生理上有缺陷,本来应该送去特教学校,但还是被家长送到了普通学校。这些孩子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去学习、生活,学习成绩很不理想。部分镇直中心小学,由于教师及教学设备严重不足,加上学生又多,这些特殊的孩子一旦与其他学生发生冲突,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部分家长认为他们将孩子完全交给学校,孩子学习不好,便是学校的责任,是老师教学水平的问题。老师的教育管理工作得不到支持和理解,达不到校方与家庭对孩子学习、思想品德共育的目的。

二、改进农村乡镇中心小学现状的策略

1.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广泛宣传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校方多多开展活动,如有可能,组织一批由城市退休教师组成的访问团体对留守儿童进行定期的访问,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那些生理上有缺陷和智力上有缺陷的特殊学生,鼓励家长送到特教学校。开办“家长学校”,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培训;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成长记录卡,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开设生活指导课,实施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的“导师制”;多开展丰富多样的留守儿童课外活动;通过开办心理健康辅导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咨询的理论实践能力。

2.加大教育投入

加大教育投入,规划并建设标准化的学校,改变镇直中心小学,规模小,学生多,教学设备不足,大班教学的局面,如有可能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度。同时,学校应多招聘青年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晋升高级职称适当倾斜于农村教师,让教师能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之中。针对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师资年龄偏大和学历较低的情况,在配备师资方面需要有机动灵活的标准,可采取选派优秀教师到各个乡镇中小学进行巡回授课,探索新型的教学模式,把提高本地区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当作一项必需的和长期的工作来对待。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父母和家庭在儿童成长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否外出务工,父母都应给予儿童成长中必需的指导与关爱。农村中心小学,留守儿童多,若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让更多的留守儿童父母就近就业,便能让家长更多更好地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同时,解决乡镇学校校车难的问题,与汽运公司合作,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增配学生专车,合理收费,让学生上下学不那么辛苦,安全也更有保障,更利于学生的成长。

4.完善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要做好家庭学校的联系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的管理,提升经费管理规范化管理,并充分寻求社会各界经费资源。要创建和谐校园氛围,改变只用学生分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观念,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管理水平,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作为教师,要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要搞好“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学生的成长。父母和监护人应与学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时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要建立留守儿童亲情服务热线,让每个留守儿童每月至少能与父母通一次电话,进行亲情交流,让他们快乐地成长。

篇7

我们调查组一行七人于2007年8月份,历时月余,对贵州省不同发展程度的六个县域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六个县依次是:L县、X县、W县、R县、N县及G县。样本县的选择是根据其贫困程度及离省城贵阳的远近来确定的。除X县离贵阳不到一小时的车程外,其余五县均在交通不太方便的边远地区。在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越是经济贫困、交通不便的地方,外出务工的人越多,田地荒芜,村寨里人烟稀少,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在一个寨子里穿行时,向导告诉我们寨子里原本住了一百多户人家,现在完整的家庭,即父母与孩子都在的,已不足四户,其余的就是全家外出或留下孩子与老人为伴,甚至只有孩子没有监护人(即除外出的父母外,没有其他亲人)。

我们的调查得到了各县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并通过他们所掌握的外出流动人口数据来推测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计生干部经常深入农村,走家串村,对留守儿童情况了如指掌。同时我们也去县教委了解留守儿童教育的情况。教育局的负责人告诉我们留守儿童已成为严重的教育及社会问题,却无法提供具体数据和应对措施。根据我们走访的情况来看,有的山村留守儿童达100%。[1]尽管难以推测出到底有多少留守儿童,但据W县教育局的主管领导估计,该县留守儿童数量至少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W县在贵州省的经济状况中还不是最差的,那些极端贫困的县乡镇,留守儿童的数量可能会更大。正如诸多研究文献所指出的,留守儿童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行为习惯、不良学习习惯,在心理素质、人身安全等方面也存在问题,我们的调研也证实了这些问题,不管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还是一线基层教师,甚至是社区居民,都对留守儿童这个群体的教育问题束手无策。[2]本文着眼于社区内部组织,分析及挖掘组织内的教育资源,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出建议。

二、社区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中的作用

农村留守儿童是生活在家庭、学校与社区三者相互交错的时空之中的,强调家庭作用、学校作用、社区作用或三者相互作用,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这一难题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爱泼斯坦等人基于生态学的解释框架与科尔曼的“社会资本”概念,提出了“重叠影响”理论,旨在从社会组织的重叠影响角度解决以儿童健康成长为中心的多因素共同作用的路径问题。该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双亲就业的家庭增多,年轻的单亲就业家庭增多,更多的孩子陷于贫困之中,有更多的移民、无家可归、领养家庭的子女,学生就学期间的流动性日益加大。[3]这和我国的农村留守儿童状况有相似之处,大量的家长独自外出打工或双双外出打工,有(外)祖父母的家庭,孩子跟着(外)祖父母;没有(外)祖父母的家庭,孩子跟随叔伯姑等亲戚;或是大孩子带着小孩子独立生活;有的则寄养在别人家里,或寄宿在学校。由于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上从事的是技术含量低、报酬也低的工作,因此也难以保障留守儿童较好的生活条件,儿童的贫困状况没有多大改观。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监管,难以获得有质量保障的良好教育,随时处于流动性中,给当地社会治安及学校稳定带来了冲击,以致成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重叠影响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充分考虑到社会组织的生态特征,并将社会资本概念纳于其中,而这一切的中心关怀则是儿童的健康成长。重叠影响理论强调共担责任,有助于理解和阐释社会联系及获取、投入社会资本等过程发生的情形和方式及家校社区的合作过程。这一理论认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三个组织,并没有明显的先后顺序之分,它们的影响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即重叠的。因此,在面对儿童教育失败时,我们不能简单地指责家庭、学校或社区在儿童成长中的失责行为,或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重要关联性。

“家庭”、“学校”是意义确定的术语,但对于农村地区来说,“社区”就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为了论述的方便,有必要对“社区”在农村的意义作简单说明。“社区”指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通过对这个概念的历史溯源指出志愿精神和慈善文化是社区得以存在的核心基础,它以相互帮助、公民参与、民主原则、崇尚个人自立和有限政府责任为特征。[4]所以严格地说,我国没有社区,农村尤其如此。如果笼统地以“乡村”来指代农村社区,会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根据我国农村的家族特征(基本上由家族组成自然村),自然村更接近社区的内涵,与社区成员的个体生命成长息息相关。但是在行政区划的迭经变革中,很少有“自然村”成为一个村级组织的,常常是多个自然村联成一个行政村,再由多个行政村组成一个乡镇。在农村学校的设置中,小学基本上以行政村为设置标准,即一个行政村设一所小学,或称教学点,几个行政村组成一个片区,再设片区小学,然后在乡镇设中心小学。随着适龄入学人口的减少,在一些地方,由于考虑到成本问题,有的乡镇把小学生全集中到乡镇小学。而初中根据人口分布及距离,一个乡镇设一至两所初中,高中则跨乡镇设校,或依县城设校。因此,从学校设置角度来审视社区,显然有一个可操作性问题。越是学龄趋大的儿童,其学校所在的地方与原初意义上的社区相距越远。

鉴于研究对象的特定性和乡镇组织的特定作用,研究者将社区界定在乡镇组织层面。因为就农村社区而言,社区事务常常是由乡镇政府以行政手段向村级下达,村级缺乏基本的由下而上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自觉。自从农业税废除之后,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已向社区服务转变,尤其是围绕计划生育组织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行新农村建设。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技术手段及拥有的资源,可以说是农村任何其他部门不能相比的。由此可见,以乡镇组织作为社区单元,是因其拥有其他留守儿童研究不曾关注到的资源,这部分资源在社区资源分布图中占有异常重的分量,且是优质资源。尤其是计生工作人员所掌握的社区儿童信息比学校还要全面,他们甚至还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向。由于分工明晰,计生工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对儿童健康成长及其进入学校之后的责任,他们只是尽自己计生工作的本职。从调查来看,教育系统与计生系统基本上是两个互不联系的系统,尚未结成合作关系。

农村家庭的一个共同点在于家长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即使家长不外出,其教育能力不足也是现实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是农村短时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尽管它对儿童成长很重要,但它的作用难以发挥。农村家长拥有的少量社会资本,又因其流动性不能使社会资本的代际传递增值,反而因其流动而失去了代际传递价值。家长的流动使得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互动降到最低点,因互动而积累的社会资本得不到实现,儿童无从受益。因此,指望家庭在儿童的社会资本积累方面做出贡献,是一种不太实际的想法,因为我们根本无法阻止人们希望通过打工改善生存质量的合理需求。再看学校,学校基本上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几乎不与社区发生联系,资讯的发达反而加剧了学校的封闭,教师与社区联系的传统方式――家访,正日益变得稀少。尽管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已得到了保障,但并不能保障儿童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学校教育正日益使儿童失去兴趣,尤其是对缺乏监管的留守儿童影响更大。

观照计生工作者,他们与社区的联系是紧密的,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参与了教育工作,但只限于资助贫困的遵守计生政策的家庭的孩子入学,以鼓励社区成员不违反生育政策。他们穿行在家庭、社会及学校中,是打破组织藩蓠的行动者。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基本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新农村建设目前偏重经济,在教育方面仅满足于把儿童送进学校,而送进学校之后的后续责任还有待确认,尤其是对留守儿童的关怀没有放到新农村建设的显著位置上。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就在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割与断裂,它们没有建立一定的联系,使留守儿童处于社会组织的互不交叉的真空中。

三、结论

重叠影响理论强调共同责任和社会资本的增值,这暗示我们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时,必须把留守儿童放在关怀的中心,充分挖掘新的社会资源,尤其要利用好社区中强大的计划生育资源,扩大社会资本积累的基础,使社会资本在社会组织的互动中实现增值,以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组织之间的断裂与封闭、没有有效整合资源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解决的瓶颈。以留守儿童关怀为核心,充分挖掘社区中的有生力量,打破组织隔离,在社区范围内确定并整合资源与服务,支持和强化学校、学生和家庭之间的联结。社区的有生力量包括新农村建设力量及计划生育力量,他们从国家获得了充足的资源,这些资源可以用来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的保障机制和支持系统。

(本文为2006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0611)

注释:

[1]G县花江镇是闻名国内的狗肉之乡,人们的季节性外出明显。每年9月份至第二年3月份,全镇举巷皆空,人们到全国各地开狗肉馆,高温季节则纷纷回乡。由于这项工作的季节性强,除了少数长年或部分已定居在外的人,他们基本上全家外出。而季节性外出的几乎不可能带走孩子,因此,100%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一点也不夸张。

[2]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基本上解决了农村儿童“进不了校门”的难题,但“进了校门之后”的问题仍很严峻。

篇8

一是心理障碍严重。多数农民工一年回家一次,有的几年不回家。孩子长时间缺乏父母的呵护和相伴,导致心理失衡,常引发诸多心理病症:有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不安、冷漠自闭、悲观消极等。我们在通道双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向留守儿童作调查。当谈及父母外出打工挣钱,他(她)们满腹伤感,来的10个学生,3个迷茫发呆,4个伤心流泪。在座的老师说,留守儿童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他们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亲情;又如双江镇杆梓村留守儿童吴祥兵,今年7岁,刚读小学一年级。早在2002年,祥兵才一岁零二个月,父母就去杭州打工,一连5年未回家。直到2007年春节,母亲才离杭返乡居家。至今,母子在家相处一年多了,但孩子仍然不肯叫妈妈;平阳乡平阳村学生黄跃文,今年13岁。父亲去世后,母亲去广东打工四年未回。弟妹三人由外公监护。每天放学后,黄跃文要做家务给弟妹弄吃的。忙完后,他总是手撑窗台,含泪朝南方远眺……;另据芷江对140名留守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其中83.6%的人心理阴影重。

二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留守儿童大多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中缺文化的比例较高,学习辅导使不上劲。而孩子又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响,不少的儿童把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也定为打工挣钱,学习缺乏热情,厌学、旷课、逃学、拖欠作业,学校成绩差的多数是留守儿童。如地处陇城的通道三中,今年在校学生389人,其中留守儿童260人,高达67%。据学校统计,全校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约75人,其中留守儿童63人,占84%;另外,我们调查的菁芜洲中学和临口、下乡中心小学,情况都相似。各校成绩差的学生,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均在80%以上。

三是道德行为走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和监护近乎空白,孩子们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自私任性、蛮横霸道、易冲动、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从而导致行为偏差。他们在家顶撞祖辈,在校违规违纪,有的甚至迷恋网吧、电游室,染上说谎、吸烟、酗酒、打架等坏习气。如通道独坡九年一贯制学校,去年秋季开学后,有3个留儿童向老师请假回家取学习生活用品。第二天,3人假满未归,学校派老师四处寻人,发现他们在山上野炊作玩,险些引发山火,烧毁森林,成为“罪人”。在调查中,菁芜洲中心学校退休老校长陆初开,向我们介绍侄孙女陆居慧连骗“三老”的痛心事儿:年满13岁的陆居慧,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她,今年就读菁芜洲中心小学五年级。3月初,她向爷爷谎称,说父亲没给零花钱,爷爷给了20元。接着,她又如法炮制,骗外公、伯爷给钱。陆校长叹气说:孩子要少许零用钱无可厚非,不诚实可不得了啊!

四是安全风险大。农村留守儿童经常处于无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芷江对留守儿童作问卷调查,接受调查的105人中,受不同程度侵害的达20.44%,不好回答的占8%。该县碧涌乡(镇)一个四岁的,遭受当地一个未成年男孩的奸淫。在外打工的妈妈得知女儿受到害,当即昏倒在地。芷江一中1名15岁的姚姓女学生,家住上坪乡八关口村。该生父母外出打工,家里只有老爷爷。2007年10月的一个双休日,小姚从学校回到家里,当晚睡觉后,被邻村一个16岁的男孩闯进屋里QJ,并惨遭杀害。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地带有普遍性、且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并日益凸显。因此,我们不能消极回避,只能主动应对,大胆创新,卓有成效地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对策

怎样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通过由点到面的调查,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我们认为,各县(市、区)比较重视搞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从实际出发,注重针对性,对不同年龄、存在不同问题分别采取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做法。根据通道及其他县(市)前段的做法,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创办“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摇篮——幼儿园。

溆浦从2003年起,利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和小学现有教师,解决办园条件,全面启动农村幼儿园创建工作,吸纳更多的农村幼儿特别是留守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既盘活了教育资源,又服务了学生、家长和社会。溆浦的作法,在2006年的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得到了充分肯定和推介。目前,该县农村幼儿园已发展到72所,在园幼儿12864人,占农村同龄幼儿总数54.99%

通道采取国家、部门和个人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学前儿童教育。2006年以前,全县仅县城办有3所幼儿园(其中1所公办、2所民办),其余各乡镇尚属空白。2006年以来,为解决农村幼儿的教育管理问题,特别是改善留守幼儿的学习、生活条件,除县城和集镇社区又增办3所民办幼儿园外,县里的21个乡镇中心学校,相继办起了幼儿园。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幼儿园2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5所,占总数的20%。入园幼儿2685人,其中农村留守幼儿达35%以上。这些幼儿的父母虽然外出务工,但孩子们在幼儿园受到了正规的学前教育,享受到应有的预防接种和其他医疗保健服务。如座落在县城的民办通道实验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现有教职员工22人,入园幼儿保持300上下,留守儿童占1/2。为进一步发展幼儿教育,该园又于2007年秋季投入资金,维修睡床、桌椅、更新电视机、dvd,增添了小精灵隧道、蹦蹦床、大型冲气垫床、滑滑梯等设施,购置了一批桌面玩具,为幼儿活动增加趣味性和健身功能性。同时,还聘请园外优秀老师来园为幼儿授课。在幼儿园里,我们目睹孩子们个个文明礼貌、活泼可爱,满脸挂着健康快乐的笑容。几年来,该园越办越好,赢得了社会各方好评,荣获2007年度通道优秀民办幼儿园称号。

2、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重点吸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

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既是教育体制改革、调整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也是对“留守儿童”加强教育管理的有力措施。2006年以来,通道抓住学校布局调整的机会,先后在江口、下乡、木脚、县溪、溪口等5个乡镇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吸纳低龄“留守儿童”住校。5个乡镇共投入办学资金162.79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43万元,学生伙食补贴19.79万元。一年多的实践表明,这一作法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很管用,受到家长们的欢迎。如县溪镇中心小学从2007年下学期开始,学生住校寄宿向一、二年级延伸,实施低龄学生住校寄宿。全校寄宿生由原来的316人增加到436人,其中“留守儿童”199人,占45.6%。学校针对低龄儿童年幼、自理能力差的情况,专门制订了学习、生活、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同时,采取调整内部员工的办法,安排了3名专职生活辅导老师,负责低龄儿童住宿管理工作。晚上就寝,轮流为孩子们值班监护。早晨起床,帮助或指导他们洗漱、整理内务。在学生食堂新增了5名餐饮服务人员,承担食堂采购、卫生,为低龄寄宿生上餐具、分发饭菜、收洗餐具等。对低龄寄宿生及其他住校寄宿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从加强安全教育这个根本抓起,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和防火防灾防毒防病教育,并筹集资金3万多元,将学校围墙加固加高,建了门卫,配了2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从周一到周五,对寄宿生实行封闭管理。特殊情况需要离校,经请假后凭ic卡在门卫口刷卡出入,控制学生随意外出,减少了安全隐患。此外,每到双休日有200多名寄宿学生回家、返校,往返要乘坐火车,学校精心监护。学生周五离校,老师护送进站上车,学生周日返校,老师进站接车。有序的管理,周到的服务,为全校学生,尤其是低龄留守儿童学生创造了安全、稳定、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家长们高兴地说:送孩子住校寄宿,读书有人教、吃住有人管、安全有人护,我们放得心!2008年春季开学,学校寄宿生由上学期的436人发展到510人,增加74名。

3、招募“家长助理”,让留守儿童感受家的温暖。

从通道看,“家长助理”的招募,主要在学校内部进行,让有条件的班主任、任课老师出任。2006年以来,全县通过学校招募“家长助理”1000多名。许多学校为留守儿童制作了成长档案,“家长助理”经常与“留守儿童”交流,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解惑释疑,打开心结;“家长助理”对“留守儿童”定期或不定期家访,上门与监护人沟通,反馈孩子成长信息,帮助监护人共同作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和可信,增强成长进步的自信;“家长助理”还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帮助,如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青春期心理变化,关注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的性安全防范,妥善处理病痛、意外伤害等突况,让孩子们体会到“妈妈老师”、“爸爸老师”的亲子真情和“家”的归属感、安全感。双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在校学生898人,其中“留守儿童”278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1%。该校为其中的特困“留守儿童”招募了“家长助理”。年仅8岁的三一班男生杨秀敏家居离校20多华里的纯侗族寨子——罗武村。父母外出打工,靠爷爷奶奶监护。2007年秋季进入双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三年级读寄宿。小秀敏生活自理能力差,与老师、同学用汉语交流有困难。入校后,学习跟不上班,加之身体原因,晚上睡觉常尿床。学校招募杨艳娥老师出任杨秀敏的“家长助理”,杨老师尽职尽责,挤出时间为小秀敏辅导汉语拼音,帮他把日常生活用语中的侗话改成汉语;课后陪着他作作业,及时指点解难;到了雨季和寒冬,小秀敏常尿床,杨老师就为他烘垫单、洗衣裤;平日里,还要为小秀敏代管餐票、零花钱,督促他按时服药,治疗尿床毛病。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秀敏在杨老师的真情关爱和无私帮助下,学习已能跟上班,去年期末考试成绩有了提高。现在,身体状况也有好转,晚上尿床现象少了。目前,通道打算扩大招募范围,从身体好、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师及其他“五老”中招募“家长助理”,并对前段招募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4、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带教活动,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

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通道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以不同的方式,投入到扶助“留守儿童”的行列。一是县属机关单位动员了60多名青年志愿者,率先组建关爱“留守儿童”队伍,2007年7月在县城举行启动式,并招募64名“知心哥哥、知心姐姐”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交朋友、寻知音活动。当年11月,团县委组织近100名“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到独坡、牙屯堡等乡镇,走访看望“留守儿童”,同他们谈心交心,对其中的特困生还赠送1100余元慰问金,捐赠书籍500册,文体用品4套,受访“留守儿童”十分感动,说“知心哥哥、知心姐姐”比亲哥亲姐还亲。二是县妇联、广电局联合在县电视台开办“同在一片蓝天下成长”节目专栏,反映“留守儿童”的心声,颂扬关爱“留守儿童”的事和人,营造全社会真情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三是县关工委发动“五老”以开展“十、百、千”老少交友结对活动作为平台,为“留守儿童”献爱心,解难题。如陇城镇关工委组织“五老”队伍250余人,与200多名“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有帮教的、帮学的、帮管的和帮困的。镇关工委委员、退休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卢云来,用自己省下的退休金为地处陇城的通道三中5名特困“留守儿童”一次性资助3600元,并与其中的初三学生吴春鹏结对交友,签订了长期资助协议,商定每学期资助200元,直到大学毕业。吴春鹏受助后,对自己的发展前途充满信心,读书用功,学习成绩变好,待人文明礼貌。通道三中关协会长、退休老校长龙幸福,为了“孙子”当“孙子”,三番五次向深圳多乐善慈善总会求援,筹集资金12000多元,资助以留守儿童为主的贫困学生。陇城250多名“五老”开展老少交友结对,都收到了好的效果。四是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如新星房地产公司老总刘金平,近两年共捐款3万余元,为2所小学修缮校舍,扶持“留守儿童”读书。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在我市许多地方,一些县(市、区)基层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行动,伸出援手,真情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关爱行动还是比较零散,整体力度较弱,教育管理仍然滞后,与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是关键。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整体推进的力度。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把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尽快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党委、政府明确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组织、宣传、教育、农办、公安、财政、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党委、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为专门工作班子日常工作协调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认真作好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和目标。如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作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校入园入托工作,将其中的贫困生纳入“两免一补”范畴,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要在农村中小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配备专门教师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认真落实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及寄宿优先等各项制度。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目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提高效能,形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列为考核基层党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评估办法和奖惩问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2、立足市情,明确和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对策、措施

新形势下,我市一些市直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对策措施。如开办幼儿园,吸纳更多的留守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招募“家长助理”,为留守儿童弥补亲情,增添家的温暖;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等。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对策符合市情,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另外,还有外地市、县在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对留守儿童加强心理疏导及发挥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立校外活动阵地,克服假期留守儿童教育空档现象等措施也行之有效。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将这些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纳入政府行为,通过印发文件、召开座谈会或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以肯定。同时,就相关对策措施订出实施规划,限期完成工作目标,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统揽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3、进一步改善条件,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适当加大财力投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好教育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应的财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当前,要大力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住宿条件,积极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留守儿童寄宿规模。据市教育部门初步规划,全市需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64所,现已建成211所,计划今年再建53所,明年、后年各建50所。从通道5个乡镇中心小学实施的结果看,平均每个乡镇32万余元。如按通道的投入概算今后三年内,全市每年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需增加投入1600万元;另外,要对农村留守儿童“阳光驿站”建设资金和职能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给予支持;还有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专职教师培训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等。这些需要增加的投入,主要靠公共财政解决。我们建议省、市、县(市、区)按一定比例分级筹措。其次,可通过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发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基金”,做大可用财力。再次,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出资直接参与扶贫助学,兴办留守儿童托幼服务机构、校外活动阵地等,减轻公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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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机制,能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爱与关怀,让他们发现自身价值,树立正确的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全独立的人格,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2.为国家新一代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长效机制,让孩子们平等接受教育,帮助他们全面发展,成为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同时可以培养新型高素质农民,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长效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家庭观念的落后,压缩留守儿童成长空间

“二元制”城乡社会机构,制约留守儿童成长关怀机制的建设。城乡差距的加大,使得农村社会的日益衰老与凋敝,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愈加不受重视。为了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状况,留守儿童的父母选择外出打工,将年幼的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看。缺少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会出现各种问题。

家庭观念的守旧,影响留守儿童关怀机制的建设。伴随着整个国家对经济发展和经济理性的大力倡导,农村社区逐渐建立起对商品化和货币伦理的广泛认同。受父辈观念和农村习俗的影响,部分留守儿童的家长坚持“金钱至上,上学无用“错误观念,对物质利益过分看重。家长外出务工很少回家探望孩子,很少与孩子交流;对孩子的学习漠不关心。他们获得物质利益的时候往往以牺牲对孩子的教育、关怀为代价,这样对留守儿童成长极其不利。

2.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组织不协调,配合不统一

在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问题上,家庭教育给与学校教育支持力度不够,二者甚至发生冲突。学校教育极力强调亲情关怀的重要性,希望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树立榜样与示范。留守在家的孩子缺少父母的管教和学习的范例,有些行为习惯根本无法养成。当学校要求家长配合教学活动时,家长找各种理由推脱。当留守儿童出现心理问题、学习成绩下降等问题,家长将全部责任推给学校,以学校未尽到监护、教育义务为由,要求学校负责。

受制于教育资源匮乏与乡村贫困,学校教育存在配合不到位地方。国家推行新课程改革,要求各地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自主学习、家学(家庭学校)互助教学模式,但乡村教育资源不足,教学条件落后,教师素质偏低,使得此类教学活动在乡村学校很难展开,留守儿童失去与父母加深感情、增进了解的机会。城乡发展不平衡,使得乡村教育很难留住学生。相对贫困的生存状况,让留守儿童看不到改变命运的希望,很多留守儿童离开学校,成为城市的“农民工二代”。

3.农村文化发展滞后,志愿服务体制建设不完备

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落后,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发展。与城市的喧嚣与繁华相比,农村更显沉寂与落寞。农村社区文化匮乏,乡村学校课外活动单一、枯燥,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缺乏乐趣。加之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迫切需要情感关怀,然而监护人观念意识落后,很难走进留守儿童的心灵世界。

志愿服务工作可以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帮助留守儿童了解世界。然而在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志愿服务体制建设面临诸多困境。首先,留守儿童的志愿服务队伍相对稀少,他们很难覆盖广大的农村尤其是偏僻村落,其次缺乏相应领导管理机构,留守儿童成长关怀志愿服务工作组织松散,体系不完善,工作方式不合理,志愿关怀效果不明显。此外运作不规范,缺乏制约监督机制,也使得志愿关怀效果大打折扣。如何将爱心送到真正需要的地方,让爱心在农村发挥作用,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长效机制的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当先,教育是第一要务的思路,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协调发展,发展乡村文化,完善留守儿童成长志愿服务体制,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的长效机制。

1.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建设,转变观念,重视留守儿童成长发展

大力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是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长效机制的关键。国家要重视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就近就业的场所,为留守儿童的家长照顾孩子提供便利。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的培训,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便利,可以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相对富裕的成长环境。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技术援助,开办乡镇企业,使得留守儿童的家长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

改变唯经济至上的思维模式,努力实现社会经济水平与人的发展水平的同步提高。要认清家庭关爱对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意义,正确处理好生产、创收与子女成长、教育等之间的关系,明确奋斗的一切为了孩子,孩子是整个家庭的未来。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增加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机会,要定期通过电话、电脑等媒介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父母的关怀与温暖。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留守儿童的家长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让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建立家庭、学校联动运作机制,密切配合,加强协调

在留守儿童成长关怀长效机制建设过程中,家庭教育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家长要拿出时间陪伴子女,要重视留守儿童在校表现,强化自身对孩子的关爱思想,要爱护并正确教育子女,父母的关爱是确保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要尽量创造最好的条件保证孩子的健康发育。在农村,家长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为孩子树立榜样,帮助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德,配合学校德育建设。要时间陪伴孩子,要重视留守儿童在学校的表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要理解学校教育,给予学校教育更多的支持与鼓励,加强互动,消除误会。

改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乡镇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改善乡镇学校的生活条件,积极引进优秀教师,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配合家庭教育,创造更多条件,帮助学生、家长参与教学互动,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大推行义务教育的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要让留守儿童看到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希望,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走进学校,接受教育;要提高教学质量,为留守儿童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3.大力弘扬农村文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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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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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目的:(1)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倾听留守儿童的呼声,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提高关爱工作的针对性;(2)了解开展关心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和典型事例,通过宣传和总结,推动关工委组织和老同志进一步搞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3)了解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方法:市与区、县(市)相联动,点与面相结合,书面调查与实地考察相印证,分阶段进行。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调研,市教育局关工委和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关工委共同参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2至6月。杭州市教育局关工委在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关工委根据《调查提纲》,做好前期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了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交流会,并对农村面较大的7区县(市)教育局关工委上报的调查统计表进行汇总分析。第二个阶段:市教育局关工委调研组于9月21日至24日深入到桐庐、建德和淳安县(市)的乡村和学校,与所到县(市)教育局关工委负责人一起实地考察调研农村留守儿童及开展关爱工作的情况。共考察了3个乡(镇)、2个村、3所学校;先后召开了三次乡镇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工作座谈会、三次老教师座谈会和三次留守儿童座谈会;深入家庭和乡镇走访老教师6人;对留守儿童进行问卷调查203人;实地察看了留守儿童图书室、活动室等场所10个;听取了桐庐县合村乡(小学)、建德市航头镇(中心小学)、淳安县屏门乡屏门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典型经验和事例的介绍。

二、农村留守儿童及开展关爱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萧山、、临安、富阳、桐庐、建德和淳安七区县(市)“面”上的调查和对桐庐县合村小学、建德市航头镇中心小学和淳安县屏门小学三所学校“点”上203名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得到有关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和老同志(以退休教师为主)开展关心留守儿童工作情况的基本数据:(1)留守儿童人数及比例:七区县(市)初中生和小学生总数为494416人,其中留守儿童总数为23370人,占47%(其中初中留守儿童49%,小学留守儿童46%);以临安、富阳、桐庐、建德和淳安五县(市)统计,初中生和小学生总数249371人,其中留守儿童总数19301人,占77%(其中初中留守儿童73%,小学留守儿童8%)。统计数据显示,经济相对不发达而农业人口多的地区留守儿童人数多、比例大,以七区县(市)排列:淳安为402%,建德为91%,桐庐为44%,临安为38%,富阳为23%,为19%,萧山为15%。(2)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点”上调查):父母中有70%进城务工(其余经商或其他工作),在县外省内的56%,在省外的20%;外出工作的父母半年回家一次的占45%,一年及一年以上回家一次的占34%;外出工作的父母约50%能与孩子保持较多的联系(主要是电话联系)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占36%,一般的占54%,较困难的占10%;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管的96%;(3)留守儿童自主、自理情况(“点”上调查):自我判断较好的24%,一般的69%,较差的7%。放学回家(以及双休日)干的事;看书做作业占74%;做家务、干农活占22%,去乡村活动室占8%,搞电子游戏占7%,和朋友玩占15%。在留守儿童座谈会上,有几位小朋友说,父母为了我们出外打工,非常辛苦,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要感谢爸爸妈妈,祝他们身体健康,多挣点钱;(4)留守儿童困难情况和呼声,从七区县(市)汇总的数据来看:学习困难占405%;经济困难占324%;无人管理占134%,行为偏差占122%;身体残疾占15%。在对203名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感到最困难也就是最需要帮助的是“辅导学习”占66%,其次是思想行为指导和关心身体健康的各占15%,而经济上需要帮助的只占4%。在留守儿童座谈会上,呼声最大的是盼望父母能在自己的身边和希望有人在课外辅导他们的学习。少数留守儿童有特殊困难:在留守儿童座谈会上,桐庐合村小学一位四年级的女孩难过地说,父母离婚,父亲出去打工,她的爷爷身患癌症,她希望父母复婚、爷爷的病能治好;建德航头中心小学一位五年级的女孩泪流满面:她的母亲不久前病故,父亲外出打工,而照管她的爷爷身体又不好,她感到困难重重,很伤心。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可能还有一些,要给予特别的关心照顾;(5)开展关爱工作的情况,从七区县(市)汇总的数据来看:老同志做(义务)家长的占24%;对203名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有84%反映在校老师对他们很关心,33%的反映乡村干部对他们很关心。

三、开展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典型事例

1、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今年7月2日,杭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翁卫军专程来到建德市实地调研家长和留守儿童结对关爱工作,看望慰问农村留守儿童,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6月18日,杭州市关工委在桐庐县召开全市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桐庐县合村乡努力做好关心留守儿童的工作,乡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组织网络,发挥好“五老”作用(主要是退休干部和退休教师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留守儿童的实际,开展关爱活动。建德市航头镇是个农业大镇,全镇外出务工的农民有4000余人,有近500名留守儿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把它作为工作品牌抓实抓好。针对留守儿童亲情关系疏远,家庭教育缺位的实际情况,镇政府和学校共同研究成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德育工作网络站。建立了镇留守儿童活动具体部(设有阅览室、关爱工作室)、航头初中留守儿童根雕活动室和航头中心小学图书室三个留守儿童活动场所;发动老干部、老教师和留守儿童开展家长和结对关爱活动,做好建档工作,还对家长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把关爱工作做实做细。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和钱江晚报等媒体报道了航头镇关爱留守儿童的经验和事迹。淳安县是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去年,淳安县老干部局和教育局负责同志联手对全县留守儿童的现状和教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淳安县妇联在开展“七彩阳光”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共建”、“联乡结对帮户”、“家长”结对等形式,在全县推出“暑期爱心护蕾活动”,为留守儿童送去爱心,进行慰问。据七区县(市)不完全统计,在乡(镇)、村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支持下,目前共建有青少年学习辅导站486所,青少年活动室824个,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教育、活动场所和环境。

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努力做好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精心组织实践,积极开展研究。创新举措,以点带面,是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经验。合村小学是桐庐县教育局抓的一个点。合村小学对在校62名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状况、与父母联系情况、学习情况、对待留守的态度”四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经过仔细分析,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实践:(1)建立模拟家庭,弥补亲情缺失;(2)开展临时带养人教育,改变家庭教育方式;(3)加强留守儿童和父母的沟通,填补亲情空间;(4)过生日,消除节日孤独感;(5)组织社会群体参与,感受大家庭温暖。合村小学有多篇有关留守儿童研究的论文、课题获奖,并在有关杂志上发表。建德市航头镇中心小学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要求每班推荐典型的留守儿童与本校的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结对,每位教师结对2至3名学生,签订《爱心爸妈结对协议》,结对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并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开展多种关爱活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学校还在宿舍区设置“校讯通”,为留守儿童密切与父母的联系提供了电讯平台。此外,淳安县威坪镇唐村中心学校撰写的《三维联动,构建温暖家园》,也对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从实践到理论进行总结和研讨。

3、关爱留守儿童,教育系统关工委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老同志用心用情,无私奉献。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按照“急党政之所急,想留守儿童之所想,尽老同志之所能”的要求,发挥好关工委组织及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把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抓实抓好。建德市教育局关工委和市退休教师协会有机结合,建立了18个退教关工委,92个关工小组,动员和组织离退休教师积极参加关心农村青少年工作。,由退休老教师带教,结对的留守儿童有1120人,退休老教师正式受聘为家长的有212人,活动达到417人次。家长活动已成为建德市关爱工作的一个亮点。老同志参与的人数较多,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发挥得好是建德市教育系统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桐庐县合村乡的退休教师参加乡关工委建立的留守儿童俱乐部工作。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这个俱乐部,那里有儿童阅览室和活动室。阅览室墙上贴着“留守儿童书画作品”。调研组还和年届七旬的退休教师游志君交谈。她发挥自己的特长,多年来在节假日里以俱乐部为阵地,上午为留守儿童辅导学习,下午排练文艺节目,很受孩子们和家长的欢迎。在年已76岁的退休教师陆家荣的家里,调研组实地看到居所的一间用房辟为留守儿童阅鉴室,供少年儿童假期活动用了十多年。园子里栽种了多种花卉,他把培育好的花籽无偿赠给学校,开展“美化校园、优化环境”的“花仙子”活动。在淳安县,调研组来到距县城70多公里的山岖屏门乡,这个乡不但建立了乡关工委,而且每个自然村都有关工小组,组长由退休老教师担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屏门乡屏门村,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村关工小组宣传栏和留守儿童俱乐部。宣传栏里乡贴着由村关工小组用毛笔手书的庆祝新中国建立六十周年的大字宣传资料《六十年的变迁》在村留守儿童俱乐部的墙上,张挂着《村关工小组人员名单》、《村关工小组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任务》、《留守儿童俱乐部活动计划》、《留守儿童须知》以及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活动的照片。一个偏僻的山区乡村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能做到组织网络健全,活动场所落实,工作开展正常,任务落到实处,老同志主导作用得到发挥,真是难能可贵,令人钦佩和感动。在屏门乡,调研组还听取了金陵村75岁的退休教师童志烈无私奉献,关爱本村青少年的感人事迹介绍。他开始利用家居用房为少年儿童办“家庭学习班”12年。后来,因假期来参加学习活动的青少年多了,经过努力争取,把“家庭学习班”搬到曾经是村小的一个空余教室里,改名为“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假期里到这里来参加活动的留守儿童及其他孩子有30多人。他针对 青少年的实际,运用本村先进青年事迹撰写的宣传资料及剪报资料,对他们进行教育,转变他们的思想,培养他们的良好习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他与回乡度假的大学生一起对他们进行辅导,还进行了家访。13年来,童老师为村里出黑板报共478期,计26万字。为办好“家庭学习班”和“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每年至少要用150天以上时间。他不仅从没有向学生收取一元钱、向村委会报销(或补贴)一元钱,反而自己拿出1500多元钱用于添置教学器材和开展活动。他说:“关爱是发挥余热的动力”。

党和政府的关怀,教育系统的努力,社会各界的关注,老同志的关爱,使关心留守儿童的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确实是一项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惠民工程。

四、问题和建议

“留守儿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会长期存在。留守儿童中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成绩滑坡,身心健康产生缺陷,人际交往出现障碍,甚至行为失足失范等问题,如果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也会伴随产生。目前,关心留守儿童工作主要是发展不平衡。“点”上的工作搞得比较好,而“面”上许多乡、村尚未形成合力,为留守儿童提供的校外活动场所欠缺,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还不够有力,关工组织网络不够健全,老同志的作用发挥得也还不够。在开展关心留守儿童的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两个主要困难:一是经费紧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需要一定经费。虽然乡(镇)财政和村里拿出一部分经费,但缺口太大。象淳安县屏门乡村就感到更困难。二是爱心资源有限。建德市航头镇退教关工人小组反映全镇留守儿童家长主要来自退休教师和村级妇女主任两个群体。全镇500余名留守儿童只有40位家长,实在太少。

针对存在问题,为了更好更有效地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县(市)、乡(镇)政府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有关各方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将留守儿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到对县(市)、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及时检查、督促,使工作落到实处。县(市)、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尽可能统筹解决开展关爱工作中的经费问题。

2、留守儿童所在的学校要充分发挥好学校教育的积极作用。要将关心留守儿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列为班主任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搞清楚本校、本班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健全档案。学校要组织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及学生干部对留守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教活动,重点是学习上的辅导和道德行为上的引导。对有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及所在乡(镇)、村的联系,给予特别关心和照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努力创造寄宿条件,尽量安排留守儿童住校。

3、留守儿童居住所在的乡(镇)、村要充分发挥好校外的关爱教育作用。乡(镇)政府要把关心留守儿童校外教育、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村,做到有人负责、有具体安排、有督促检查,尽可能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所存在的实际困难。乡(镇)、村都要建立留守儿童校外学习和活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