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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贷款流动性差
目前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贷款的流动问题了,流动性差已经成为很多银行信贷中的普遍通病了。某些客户要求银行发放贷款的时候往往还有一些贷款没有还清,故再借新贷还旧贷,新贷变旧贷,旧贷到期以后再借新贷去还,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致使贷款堆滞,流动性差,很难实现银行的活跃化经营。在这样利滚利、一笔接一笔的贷款项目下,不仅使得贷款客户欠债越积越多,最终根本无力还清,只能破产或者逃走,这样更使得银行走进一个死胡同,在大量贷款没有缴清的情况下还要进行贷款活动,可周转资金越来越少,给银行信贷资产管理带来极大的风险,并且长期贷款没有及时回收就会变成死账、呆账,严重影响到银行的综合效益,阻碍了银行的长期发展。
1.2贷款集中程度高
在一些银行的长期信贷客户中,往往是极少的固定用户占有了极大的贷款额度,贷款往往集中在一个小范围的个人或企业中。银行这样做无非是为了让贷款发放更有信用保障,贷款回收更简单更轻松,但同时这样做风险性也会非常大。因为这些小范围客户掌握着大部分的贷款额,一旦人员或企业出现什么问题,那么贷款催缴工作就会难上加难,银行也就缺乏足够的资金去进行后续的信贷活动,最终危害到的还是银行本身。
1.3客户种类固定
银行行业信贷管理工作针对的客户通常种类固定,都是一些相类似的企业或者个人,这与银行的运营观念是相挂钩的。银行会认为一些信用度良好的客户可以长期保持,然后再根据客户类型开拓一些类似的客户群,这样做固然能够保证贷款回收工作的安逸和便捷,但同时因为客户种类过于单一、资产风险抵抗能力不足而严重制约着银行信贷管理的升级提高,对银行的长久发展不见得是件好事。所以银行目前要做的就是大力发展新类型客户,拥有一批稳定忠实、抗风险能力强、实力雄厚的客户群,在给他们大力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也促进了银行自身的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1.4信贷信息不透明
我国银行多是国有企业,长期陈旧老式的经营观念和模式导致了信贷信息不透明,服务质量真实情况不能很好地展现给外界,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内部数据不公开、不公正,与真实情况相差甚大,导致其信贷信息失真严重,不利于银行完美地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如果长此以往,银行必然陷入运营僵局。
2银行信贷管理问题的应对策略
2.1加强信贷管理制度建设
工作对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强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目前银行业普遍缺失的一些信贷管理制度体系要制定好相应的标准和规则,并完善详细准确的相关步骤流程,同时确保执行力度够大以保证相关流程步骤的正确认真实施,要综合考虑到信贷业务的各方面风险情况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服务,将银行自身所需要承担的风险降到最小;二是对现有的一些不足或遗漏的信贷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和添加,强化银行自身面对风险的辨别和应对能力,增强银行综合市场竞争力。
2.2调整信贷管理政策
针对银行用户类型过于单一这一问题,可以通过调整信贷管理政策,大力开拓新客户这一有效对策来解决。通过制定信贷风险政策,将银行信贷服务的门槛降低,扩大客户种类,并保持一批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忠实客户,将客户体系整体优化,加大信贷发放力度,可以保证银行在适应现代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信贷服务项目不断升级。
2.3运用新式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从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效率这一角度来看,可以采用设立二级信贷业务工作机构的方法来完成。二级信贷业务工作机构一般可以分为四种,评级授信、评估项目、审批贷款和后期追踪四个功能,这些二级机构的设计,既可以将信贷管理体系不同部门机构之间衔接得更加紧密,使管理工作统一化,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共同促进以保障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2.4加大不良贷款催缴力度
二、我国银行信贷管理流程再造的专业性建议
国内诸多银行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还是建立在旧模式基础之上,依然存在不少的缺陷。通过信贷流程再造可以严格控制信贷程序、加强风险控制力度,提高金融资产质量水平,以及增强定价能力、盈利能力和强化信贷管理流程理念。
1.制定差异化信贷审批流程市场上的消费者,他们的需求是多样化的,特别是一些优质客户,他们往往对信贷品种和授信额度和期限的要求都比较多,如果只有单一的标准,没有多元化选择,往往会造成客户的流失。同时,也要设计差异化流程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举个例子,根据客户的信誉情况,分别制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的信贷流程;对于信誉比较高、风险级别较低的客户,则要适当的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缩短审批的时间;对于中等信用、风险级别的客户,则要适当的扩大业务审查范围,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理,防范信用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对于信誉比较低、风险级别高的客户,则要强化业务审批流程,对客户的财务情况、信用状况、经营内容和市场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2.改善授信管理方法改变现行的“宽授信、严用信”为“严授信、宽用信”的授信管理方法,改变目前单笔贷款审批方式,审批行通过年度评级授信控制客户的风险总量,具体用信时采用二级分行审核担保的方式,落实情况后,经审批权力的人签批同意后再由经营行放款;在对新客户进行营销的时候取消客户准入认定程序,实行“四位一体”的运作方式,合并进行客户评级授信和申报首笔贷款,从而减少办理贷款的环节。另外信贷管理部门的建设要和功能设置、产品设置和面向客户设置相衔接。
3.建立整体信贷、全面信贷的理念建立的信贷流程要有客户经理、信贷经理和风险经理三者共同参与并共同担当风险、共同分享绩效。客户经理的职责是负责向客户营销产品,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个人及家庭所拥有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测客户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贷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对风险的控制,结合客户的信誉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分析,预测风险度,以此确定贷款发放的额度;风险经理的职责就是对整个信贷业务进行整体把关,对整个业务流程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监督,也即是扮演“最后责任人”的职能。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架构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或信贷政策委员会)、风险评估部门、风险审查和管理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专业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即由若干(一般为3到5名)信贷审批官共同背对背独立审批,全票通过或者达到有效票数后贷款审批通过。而行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强调独立、客观、公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垂直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和评估贷款风险,旧体制下信贷部“包办”信贷业务流程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分工合作和相互制约不充分。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评估计量和防范,将管理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准入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风险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软件工具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对客户的第一性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集中控制。4.通过对信贷资产组合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多种相关度较小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如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和敏感性分析,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和波动性较大的贷款其五级分类评级将会下调,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渣打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稽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度量和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较少进行行业研究、地区市场分析和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突然的表现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基础建设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审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信贷人员管理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垂直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并且十分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序列,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市场部门和行政方面的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在某些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提高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由于外部影响而无法尽职的可能。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分配实现人员间的权责制衡,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管理以控制信贷风险,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健全,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违规成本的方式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许多要求和规定相当严格,如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较为固定的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如在现有的风险评估部门、贷款管理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贷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2、政府原因。政府职能转换缓慢,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不完备,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干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倒逼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若干有悖于经营原则的无效或低效贷款,强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贷资金"供给制";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直接原因之一,
3、国有企业原因。国有企业由于受粗放式经营增长方式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片面追求产值、追求速度,而忽视市场需求的研究,忽视产品质量的提高,致使产品积压,经营不善,造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在企业沉淀、呆滞,加上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不能如期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是比较直观的原因。从深层考察,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控制权与融资结构的错位则是问题的根源之一。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看。他们的作法是,企业内部人、企业股东(或所有者)、企业债权人三者对企业生产和发展决策权、控制权的相互制衡,形成。"三权鼎立"的控制权结构安排,对于维护协调有关方面利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国,国有企业远未形成如此控制权结构,致使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与融资结构呈现非对称性。
4、国有商业银行原因。
第一,从贷款投放环节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乃至现在,确实存在着政府决策银行贷款的问题,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但政府强令贷款也好,政府干预或决策也好银行也都同意货款了。虽然有些贷款银行可能迫于无奈,考虑与政府的关系,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政府支持怕不同意贷款今后业务不好开展,甚至个别的考虑怕丢官,明知不行也同意贷款了,结果形成了不良信贷资产。但是不可否认,有打些贷款投放时银行态度也很积极,也认为可以发放贷款,未经详细论证便匆匆决策发放贷款,而后来事实证明决策失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也就在所难免了,更不排除社会上不正之风对银行机体的侵蚀,“人情贷软”、"关系贷款"所引致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上述种种,政府干预也好,"人情贷款"也好,银行经营决策失误也好,均可以归入银行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银行缺乏健全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决策失误,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最大的、最种耍的因素。
第二、从贷款使用环节来看,即使排除贷款决策失误的影响,即在贷款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在贷款运用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极大风险的。这里,既有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也有企业因素的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使用这一环节中,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也与银行有直接重要关系。这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重贷经管"、"重贷轻帮"和"重发展轻完善"等几个方面上。
1、重贷轻管。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良机。
2、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结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脉搏,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3、"重发展,轻完善"。银行从自身发展考虑,偏重于布网点、增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最管理,加之业务发展快,队伍扩大迅速,部分人员素质差,为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埋下了隐患。因此可以说在贷欺使用环节中,银行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认识银行和企业兴衰共存的关系,则是引致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三、在贷款回收环节中,企业、政府和其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拖欠银行贷款,这是形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外部原因和客观环境。从主观上分析,银行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脱节,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考核和奖惩制度,收货工作缺乏力度。(2)银行没有抓住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约有利时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投入较大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银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和的相应机制:没有取得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收货工作的支持。(3)银行游离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动之外,没有发挥金融部门对企业的参谋、桥梁和纽带作用;(4)银行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逃债、转帐提供了可乘之机。(5)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还债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的矛盾。因此可以说,在贷款回收环节。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机制、良好的保护氛围、强烈的参与意识;合理法律手段的运用和银行间的合作机制,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着出,银行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存在于信贷资金运用的每一个环节它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和主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5、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企业赖债被诉诸法律,作为最大债权
人的银行往是胜诉而赔钱。有的利息收不到,有的本金收不回,有的还例赔进去了诉讼费和其它费用。而债务人丝毫不受损,法人代表并没有压力,处之泰然。对个别确实需要核销的呆帐,银行又难以核销。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贷款本应实行有效财产抵押,但对过去信用贷款和手续不完善部分的贷款补办手续,有的企业不理解、埋怨、抵触、造成银行反倒求助于企业,工作难度大。对新发生的贷款实行抵押,既使处于主动的银行也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些手续不齐的贷款上不敢"下斩",加之抵押又要经工商、房产、土地等部门过户,又因收费太高而使抵押"搁浅",难以落实。
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对策
1、改革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形成,客观上要求抛弃传统的集权投资管理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按照价值规律和讲求经济效益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投资管理体制。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决策行为,属于宏观的战略决策,国家权力适当扩大,属于微观项目,决策权相应缩小。因此,投资决策权应适当分散,建立分层次决策体系,逐步实现分级管理,责权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目前项目过于集中的状况,赋予地方、部门和企业一定的投资决策权。国家在宏观经济上制订科学的产业政策,指导投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市场需求等,对企业投资无疑有极大的作用。防止盲目和粗糙的决策,有利于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2、财税体制改革要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主要是价值调控。而财税与银行信贷是影响和制约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价值流通、价值增值的两大外部因素。两者各有分工,互为补充、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作为一个整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作用。企业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落脚点。税收增则信贷减,反之亦然。要解决这个问题,掌握的尺度应该是:银行收得回本息,财政收得上税,企业有积累并能自我发展。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认为新的财税体制要面对企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为银行和企业营造宽松环境。·同时要推动企业改革和银行商业化进程,促进新财税制度的完善。具体讲要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率。亚洲四小龙成功的奥妙就在于企业有自我积累,有造血功能。因小龙的企业所得税较低,台湾所得税为20%;新加坡为10%;香港为15%;我国企业所得税为33%,与亚洲四小龙比仍偏高,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基本持平。降低所得税率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使国家收入减少一块,但税赋的确定应该符合我国国情,用一定的时间放水养鱼,培养企业创造新的财源是必要的。
3、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为了尽快适应市场调节机制,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性。要加快制定《信贷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管理法》等与之相关的法规。通过金融法规,界定市场调节的程度,规范财政与银行、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保证银行信贷向合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风险,提高银行经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建立起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机制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收支管理中,只有贷款规模而没有资金来源,甚至不顾资金承受能力,强行发放贷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现象严重的根源之一是信贷部门只负责资金的筹措,贷款是否合理却管不着,所以,要真正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就必须坚持以信贷资金来源制约信贷资金运用的原则,要协调信贷管理与资金管理,使资金的所承受能力与抵御贷款风险损失的可能相匹配,坚决杜绝资金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贷款走的现象,从根本上保证实现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5、建立起贷款项目备选库制度和后评估制度
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的过程中,要改变以往就项目评估项目、坐等计划评估的做法,把项目评估工作与项目推荐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争取项目评估的主动性。实施项目备选库制度,其基础工作是要搞好项目库的建设,主动与政府综合计划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及早介入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了解拟建项目的规划立项情况,掌握项目发展变化动态,将一些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通过预评估列入项目备选库。由于列入备选库的项目,已经经过了初选和预评估,在正式评估时,可以节约评估时间,提高项目评估的工作效率;加强和完善后评估制度,项目后评估是相对于贷款项目决策实施前的评估而言的,即在项目实施或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将项目实施过程或投产后的数据与项目决策依据--项目评估时的数据进行比较,判别当初预测生决策的正确程度及偏差度,分析成因,以总结有益的经验或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原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使项目获得最优的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后评估,可以掌握项目系统复杂的动态变化,使项目管理真正为国有商业银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且,通过项目后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可以为今后同类项目的评审和决策提供参照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评估质量和贷款管理质量。
6、建立起贷款风险责任制体系
以往的贷款管理中,责任不清是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就必须明确贷款风险的责任与义务相对应。在具体的操作中,将贷款风险责任管理以责任系数方式量化分解到贷款管理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按项目类别和各级信贷管理人员所负责任大小确定不同责任系数,将决策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责任人头上,并按贷款实施效果和分散的责任系数进行奖罚,真正做到责、权、利挂钩。经办行每年对本行贷款风险和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经过经办行审计部门审计后,报上级行进一步审查,对风险度超标的行,责令其限期完成风险转化任务。并且实行压缩逾期和贷款回收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层层下达,落实到人,分阶段进行考核,调动经办行收货积极性。
7、坚持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实行审货分离
集体审批贷款是实行审货分离的一个好办法,它能有效地扼制住"人情"贷款的发生。最主要的是运用了集体的智慧对信贷员提交上来的贷款申请和调查情况进行质疑式的提问,逐个排除风险,从最大限度上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
8、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对贷款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对贷款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三查"制度,是从多年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贷款实行三查",实际上是对贷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是保证贷款高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下去。
9、建立贷款公证制度
贷款公证制度,是以法治贷的一项有力措施,对贷款合同进行公证,在法律手续上是对借款单位的一种制约。在法律观念上,加强了借款单位对贷款的法律认同。在法律程序上,如发现贷款有风险时,可以免去等阶段,直接进入执行阶段,由公证部门通知法院下令追缴,在时间上争取了主动权。
10、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加强对借款单位约束力。
实行抵押贷款,是对银行贷款确立物的保证,是银行贷款避免风险"的最佳途径。目前,我们应加紧贯彻落实《担保法》,对各项贷款尽量办理抵押,扩大抵押贷款比重。对贷款实行抵押办法,将加强对借款单位的还贷约束力,保证贷款如期收回。
11、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核保制度。
为了把贷款风险压缩到最低程度,应加紧完善贷款操作程序,建立对借款单位的保证单位进行的核保制度是一种较好的办法。
12、建立贷款低压保险制度,降低和转化贷款风险
为了尽量降低和转移贷款风险,还应对所有办理贷款的非证券类贷款低压物要求其一律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防止因其一时损毁造成的还贷难。对此类贷款在具体操作时,还应提交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作为办理低压贷款的比不可少的凭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和转移风险。
资料来源:
《金融市场》1996年5期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及对策陶云生
《四川国际金融》1996年7期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张兴江
由于银行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可以了解到其他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的信息,但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仍在银行信贷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银行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采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披露程序的制约,也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大大减少企业会计信息的虚假成分。在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完成的综合报告——《改进企业报告——着眼于未来》(陈毓圭译,1997)一书中,强调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完整的有效会计信息,这相对于以往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强调会计报告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大大前进了一步。所谓有效信息,是指有助于决策的信息,而不管其成本相对收益是否过高,有效信息应当是可靠的,不带偏见的,不加粉饰的。通过有效信息,决策人员可以更好地评价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
“充分披露”作为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原则,近年来往往在“可靠性”与“相关性”方面发生冲突,致使一些国家如美、英等国提出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如,“企业报告没有能够像人们期望的那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会计信息严重地不完整,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只关注过去而不重视未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从十九世纪产业经济时代的企业报告演变而来的,它无法满足二十世纪末期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等。针对这些批评,美国会计界开始面向客户,对会计信息的生成渠道和报告方式等具体问题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其中尤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为代表。根据这一委员会的研究,今后企业报告模式将出现这样几个变化:
1.从原来着重于财务信息,扩展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如市场占有率、质量水平、客户满意程度、员工情况、革新情况等的有机结合,从原来着重于最终经营成果,扩展到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而且新增加的信息类型在企业报告中占有很大比重,同时,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开始融合。
2.对财务报告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点是划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企业的发展趋势、机会和风险,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3.揭示企业报告的不确定性。
上述报告的新变化,必将有助于满足各类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要求,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过多的考虑“相关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有可能会损害其“可靠性”特征。为满足客户对有效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企业必须改进财务报告模式。然而,由于受会计“相关性”与“可靠性”质量特征以及财务报表重要性等具体原则的约束,目前尚难以将用户所需的有效信息恰到好处地纳入财务报表原有的结构中去。为了圆满解决需求信息与提供信息间的矛盾,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要求,最可能及最便利的方式,就是通过财务报表附注西方财务会计中的财务报表附注相当于我国财务报表附注加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来反映,揭示客户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明,财务报表附注的重要性正在财务报表体系中得到增强与提高。
为了便于人们对未来财务报告模式的认识,以及对财务报表附注地位的深刻把握,本文将陈毓圭博士翻译的“企业报告模型的结构”一表摘录如下(陈毓圭,1997):
企业报告模型的结构
Ⅰ、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
A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
B管理部门用于管理企业的高层次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
Ⅱ、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
A有关财务、经营、业绩的数据变化的原因,关键趋势的特征及其对过去的影响
Ⅲ、前瞻性信息
A机会和风险,包括关键趋势所引起的机会和风险
B管理部门的计划,包括影响成功的重要因素
C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风险、管理部门的计划进行比较
Ⅳ、有关管理部门和股东的信息
A董事、管理部门、酬金、大股东、交易、关联方关系
Ⅴ、公司背景
A广泛的目标和战略
B经营活动和财产的范围及内容
C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影响
二、财务报表附注在未来财务报表发展趋势中日益呈现其重要性
未来财务报表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基础上的,这种变化给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机遇与挑战。首先表现在:1.表外信息不断增加。财务报表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兴起,表内信息越来越难以满足决策者的信息需求。根据安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信息自1972年来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财务报表的增长速度则达7.5%。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中期报告来看,表外信息同样有增无减。显然,在整个体系中,表外信息将越来越冗长,内容越来越丰富,信息质量和信息价值也将越来越高,这表明财务报表愈益为人们所重视。2.非财务信息不断增加。诚如前面“改进企业报告模型”中所展示的,现阶段财务报表使用者正日益注重有关经营业绩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这与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背景是相适应的。对此,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作了明确的规范。譬如在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除了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外,还要披露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化情况;公司提交给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的重要事项等。在第五十九条中对年度报告则规定了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内容。尽管目前各国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各有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看,为了适应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将是必然的。
其次,伴随着金融工具日新月异的发展,如何将这些金融工具尤其是创新金融工具从表外项目的一般揭示,转变为充分有效的揭示,对当前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单纯的“表外注释”可能难以实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研究探讨财务报表附注的新形式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此外,披露自愿性信息、预测信息、分部信息,以及社会责任信息也越来越依赖于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将成为二十一世纪财务报告模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经济认识的提高,人们已逐渐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对财务报表及其所提供信息的影响与作用。未来会计信息和传输将由现在的书面形式转向电子形式,一个全国性的,乃至全球性的会计信息收集、分析和检索网络将逐步形成。尤其是计算机联机实时系统的出现和运用,将使会计业务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即可实地记录和处理。而信息使用者通过联机,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不必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之后再去获取那些业经整合的、历史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电子化,更加突出了财务报表附注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只有对各种信息做出正确、合理的分析,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经营决策。可以深信,这种以文字为主,辅以数字分析的财务报表附注将会始终居于财务报告的核心地位。
三、正确认识会计报表附注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
诚然,企业报告模式及财务报表的未来发展趋向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希望与可能。然而,由于受现阶段我国客观经济环境和会计管理体制的制约,欲使财务报表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仍将更多地依赖于财务报表附注。当然,就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言,必须对整个财务报表体系加以改进,比如,国外有人提出“彩色报告模型”与“会计频道”等概念或设想就是这种改革的信号。此外,随着财务报表的发展,我国的财务报表附注将有可能与财务情况说明书融为一体,这一点已基本在上市公司体系中实施,这实质上是财务报表发展国际化要求的客观必然。同时,由于银行的行业特殊性,银行信贷管理者对会计信息的掌握要求更为全面和真实,会计报表附注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
1.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便对企业的真实偿债能力进行判断。
依据企业会计规范编制的会计报表,实际编制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时期的同一企业可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在实施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之间的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举例来说,某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万元,使用5年后,报废时无净残值。若这一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一年后,因某种原因从第二年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这样,从第2年到第5年两种折旧方法计提的年折旧的差异就会很大。
按平均折旧法,年折旧额=10-0÷5=20000元。即每年平均计提取折旧2万元;而按双倍余额递减,2—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万元。即该企业在第一年采用平均折旧法,第二至第五年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时,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元。这一年折旧额与平均折旧法下的各年平均为20000元折旧额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它对于这一期间利润额的形成和税款的缴纳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影响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补充披露就能为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提供帮助,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银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监控。
2.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以适应我国当前信贷管理队伍的现状。
会计信息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理解这种逻辑关系需要掌握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而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业务基础各异,如果能够看懂企业报表,就可以通过会计附注对表中数字进行解释,将抽象的数据分解成若干个具体的项目,并说明产生各个项目的会计方法等。这样不但使熟悉会计的人士能深刻理解,而且使非会计专业的人士也能明明白白。如固定资产作为一个报表项目,只能反映企业在过去时间内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无法反映其分布构成。通过附注就可以将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器具等原始价值分别反映,确定各类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重及各类固定资产间的比例,判断投资结构的合理性。会计报表附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报表的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报表,合理获得有用的会计信息。
3.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会计报表提供更为完整、全面的信息,以便更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1.1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分析
银行信贷人员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判断时,可以通过分析其利润表来实现。首先,银行信贷人员可以对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形成来源进行分析,以此来判断企业的经营业绩、利润状态;其次,还需要分析企业利润总额的变化情况,从而预测其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影响其利润变动的各种因素,以此来正确评判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
1.2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
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时,分析的内容主要有企业现金流量净额构成与现金流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这种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全面了解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同时也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现金流异常变化情况,以此来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而来综合评定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还能力。
1.3对企业的负债及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通过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来理清企业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负债的结构情况。以此来判断企业具体的负债项目及质量,从而作为分析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的依据。
1.4对企业资产管理绩效进行分析
企业各项资产运转能力的比率强弱,能够充分反映出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因此,信贷管理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分析企业的资产管理效率时,应重点分析企业的各项资产周转率。如果企业的资产周转较快,就表示其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的利用率较好,说明其偿债能力也较强,反之则需要慎重考虑。
2财务分析的具体思路
2.1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判断
分析企业财务情况时,应该先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表之间勾稽关系是否成立;另外,还需要核实企业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样就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资产被掏空的问题。如果企业存在资产被掏空的问题,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表现如下:(1)金额大多占用在应收款项方面,比如应收帐款、其他应收、预付帐款等。这种现象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抽逃资金行为、大股东借款、企业无法核销的费用以及隐瞒投资等问题;(2)企业的长、短期投资过大,尤其是对于投资涉及行业多、项目多的企业,资产掏空的嫌疑较大;(3)如果在建工程存在长期不结转的问题,容易将费用资本化,使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虚增;(4)最后一种表现特征,也是最为常见的,就是企业存在大量的高估或虚估无形资产。
2.2对企业的注册资本真实性进行核实
通常情况下,银行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的验资报告,来审核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真实。由于企业股东的出资方式有所不同,其审核的重点也不同。如果股东是以设备的方式出资,就需要对设备价格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如果股东是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则需要对其资本金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核。如果其资本金增多的同时,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等项目也随之增加,就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假出资的问题。
2.3对企业资产的真实有效性及价值进行核实
(1)应收及其他应收帐款:如果企业应收帐款中的大股东欠款较多,就说明该企业在大股东资金使用方面比较随便,可以说是大股东的“提款机”;如果企业应收帐款或主营业务收入过高,就有可能存在关联交易产生的虚假销售收入或应收收款长期挂帐现象,如果企业应收帐款过低,则可能存在恶意的虚构销售收入问题。
(2)存货:银行信贷人员还需要分析企业存货数值的合理性。由于企业存货种类是由其行业属性决定的,所以,在对企业存货明细构成进行分析时,应该有效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及发展规律;另外,还需要分析企业存货的变化情况、生产周期及销售情况。如果存货变化不符合生产周期及销售情况,则有可能存在虑假信息;最后,还要核对企业是否进行了市场预测分析以及存货跌价准备。
(3)长期投资:对企业的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类型进行明确,如果是股权投资,则企业之间为关联企业,另外,还要弄清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通常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对企业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对外长期投资项目进行关注,保证其资产估价的真实性,避免存在人为的改良报表问题;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为了转移资产而进行的大量对外投资现象。
(4)固定资产:银行信贷管理人员需要明确企业的房产是否是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则需要审核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来虚增资产的问题;另外,还要全面掌握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来了解企业是否足额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以此来评估企业在否存在利润虚增问题。
(5)无形资产:重点分析企业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时间、购买价格、土地性质,还要分析企业是否依据规定来进行逐年摊销。银行信贷管理人员,还需要对企业无形资产异常情况来进行重点分析,如果企业存在无形资产突增等现象,则需要对其估值的合理性、可靠性进行明确。以此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为了改良报表而虚增无形资产的情况。
2.4其他问题的分析
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其它问题,比如企业为什么需要贷款?是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还是由于市场销售不畅造成的资金回笼不及时。另外,还要弄清企业资金链中缺口产生的环节及原因。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现金流量的脆弱性和财务杠杆比率的高低。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计量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和个案,对如何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 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保险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 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成本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优势,协助客户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 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 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 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充分披露”作为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原则,近年来往往在“可靠性”与“相关性”方面发生冲突,致使一些国家如美、英等国提出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如,“企业报告没有能够像人们期望的那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会计信息严重地不完整,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只关注过去而不重视未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从十九世纪产业经济时代的企业报告演变而来的,它无法满足二十世纪末期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等。针对这些批评,美国会计界开始面向客户,对会计信息的生成渠道和报告方式等具体问题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其中尤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为代表。根据这一委员会的研究,今后企业报告模式将出现这样几个变化:
1.从原来着重于财务信息,扩展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如市场占有率、质量水平、客户满意程度、员工情况、革新情况等的有机结合,从原来着重于最终经营成果,扩展到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而且新增加的信息类型在企业报告中占有很大比重,同时,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开始融合。
2.对财务报告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点是划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企业的发展趋势、机会和风险,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3.揭示企业报告的不确定性。
上述报告的新变化,必将有助于满足各类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充分要求,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过多的考虑“相关性”这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有可能会损害其“可靠性”特征。为满足客户对有效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企业必须改进财务报告模式。然而,由于受会计“相关性”与“可靠性”质量特征以及财务报表重要性等具体原则的约束,目前尚难以将用户所需的有效信息恰到好处地纳入财务报表原有的结构中去。为了圆满解决需求信息与提供信息间的矛盾,满足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要求,最可能及最便利的方式,就是通过财务报表附注西方财务会计中的财务报表附注相当于我国财务报表附注加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来反映,揭示客户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明,财务报表附注的重要性正在财务报表体系中得到增强与提高。
为了便于人们对未来财务报告模式的认识,以及对财务报表附注地位的深刻把握,本文将陈毓圭博士翻译的“企业报告模型的结构”一表摘录如下(陈毓圭,1997):
企业报告模型的结构
Ⅰ、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
A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
B管理部门用于管理企业的高层次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
Ⅱ、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
A有关财务、经营、业绩的数据变化的原因,关键趋势的特征及其对过去的影响
Ⅲ、前瞻性信息
A机会和风险,包括关键趋势所引起的机会和风险
B管理部门的计划,包括影响成功的重要因素
C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风险、管理部门的计划进行比较
Ⅳ、有关管理部门和股东的信息
A董事、管理部门、酬金、大股东、交易、关联方关系
Ⅴ、公司背景
A广泛的目标和战略
B经营活动和财产的范围及内容
C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影响
二、财务报表附注在未来财务报表发展趋势中日益呈现其重要性
未来财务报表的发展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基础上的,这种变化给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机遇与挑战。首先表现在:1.表外信息不断增加。财务报表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兴起,表内信息越来越难以满足决策者的信息需求。根据安永道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信息自1972年来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财务报表的增长速度则达7.5%。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中期报告来看,表外信息同样有增无减。显然,在整个体系中,表外信息将越来越冗长,内容越来越丰富,信息质量和信息价值也将越来越高,这表明财务报表愈益为人们所重视。2.非财务信息不断增加。诚如前面“改进企业报告模型”中所展示的,现阶段财务报表使用者正日益注重有关经营业绩等方面的非财务信息,这与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背景是相适应的。对此,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也作了明确的规范。譬如在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除了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外,还要披露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化情况;公司提交给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的重要事项等。在第五十九条中对年度报告则规定了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内容。尽管目前各国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各有差异,然而,用发展的眼光看,为了适应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将是必然的。
其次,伴随着金融工具日新月异的发展,如何将这些金融工具尤其是创新金融工具从表外项目的一般揭示,转变为充分有效的揭示,对当前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单纯的“表外注释”可能难以实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研究探讨财务报表附注的新形式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此外,披露自愿性信息、预测信息、分部信息,以及社会责任信息也越来越依赖于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将成为二十一世纪财务报告模式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经济认识的提高,人们已逐渐感受到了现代信息技术对财务报表及其所提供信息的影响与作用。未来会计信息和传输将由现在的书面形式转向电子形式,一个全国性的,乃至全球性的会计信息收集、分析和检索网络将逐步形成。尤其是计算机联机实时系统的出现和运用,将使会计业务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即可实地记录和处理。而信息使用者通过联机,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不必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之后再去获取那些业经整合的、历史的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电子化,更加突出了财务报表附注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只有对各种信息做出正确、合理的分析,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经营决策。可以深信,这种以文字为主,辅以数字分析的财务报表附注将会始终居于财务报告的核心地位。
三、正确认识会计报表附注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
诚然,企业报告模式及财务报表的未来发展趋向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了希望与可能。然而,由于受现阶段我国客观经济环境和会计管理体制的制约,欲使财务报表提供更为全面、有效的信息,仍将更多地依赖于财务报表附注。当然,就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而言,必须对整个财务报表体系加以改进,比如,国外有人提出“彩色报告模型”与“会计频道”等概念或设想就是这种改革的信号。此外,随着财务报表的发展,我国的财务报表附注将有可能与财务情况说明书融为一体,这一点已基本在上市公司体系中实施,这实质上是财务报表发展国际化要求的客观必然。同时,由于银行的行业特殊性,银行信贷管理者对会计信息的掌握要求更为全面和真实,会计报表附注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也显得更为重要:
1.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以便对企业的真实偿债能力进行判断。
依据企业会计规范编制的会计报表,实际编制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不同时期的同一企业可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在实施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之间的不同时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举例来说,某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始价值为10万元,使用5年后,报废时无净残值。若这一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折旧一年后,因某种原因从第二年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这样,从第2年到第5年两种折旧方法计提的年折旧的差异就会很大。
按平均折旧法,年折旧额=10-0÷5=20000元。即每年平均计提取折旧2万元;而按双倍余额递减,2—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万元。即该企业在第一年采用平均折旧法,第二至第五年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时,1-5年的折旧额分别为20000元、40000元、20000元、10000元、10000元。这一年折旧额与平均折旧法下的各年平均为20000元折旧额的情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它对于这一期间利润额的形成和税款的缴纳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影响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补充披露就能为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信息提供帮助,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银行对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监控。
2.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以适应我国当前信贷管理队伍的现状。
会计信息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理解这种逻辑关系需要掌握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而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业务基础各异,如果能够看懂企业报表,就可以通过会计附注对表中数字进行解释,将抽象的数据分解成若干个具体的项目,并说明产生各个项目的会计方法等。这样不但使熟悉会计的人士能深刻理解,而且使非会计专业的人士也能明明白白。如固定资产作为一个报表项目,只能反映企业在过去时间内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无法反映其分布构成。通过附注就可以将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工器具等原始价值分别反映,确定各类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比重及各类固定资产间的比例,判断投资结构的合理性。会计报表附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报表的使用者正确理解会计报表,合理获得有用的会计信息。
3.会计报表附注有助于会计报表提供更为完整、全面的信息,以便更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一、引言
在2008年第四季度,我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了非常宽松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天量增长。然而仅仅两年后,国际经济局势再次动荡,货币政策从紧,国内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商业银行潜在的风险正在逐渐暴露。与此同时,在国内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下,商业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仍然是存、贷款利差收入,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仍然是信用风险。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由原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而来的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来说,通过近几年的股份制改造、完善治理机制、规范经营和加强风险管理,信贷规模取得了翻翻性的增长,为地区的经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应看到,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不断下降的同时,农商行的不良贷款额却在逐渐增长(见表1),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前清后溢”现象,这说明农商行的信贷管理亟需改进。
二、农商行信贷管理不健全的原因分析
1、受地方政府干预。农商行绝大多数为地方性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后大股东通常直接或间接是地方政府,因此受当地政府的影响很大。主要表现在:①银行高层人事任命受政府影响。由于地方政府代表了大股东,或者由于“党管干部”原则,具有行政色彩的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一般均由政府任命,而这些职位对银行的经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②由于人事上的关系,导致银行的一些经营决策经常屈从于政府的目标。经营决策者为了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会在一定程度上不顾银行自身利益,发放高风险贷款;③在当前财税体制和以 GDP 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倾向于追求经济增长指标和任期内的政绩。从而迫使本地银行的经营行为同样趋向于短期化,而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后贷款还款也就失去了保证。
2、设定的发展目标以及据此制定的考核制度不尽合理。一些农商行设定的发展目标不尽合理,或者制定的经营计划不能很好的兼顾长短期利益。如果商业银行一味追求年度业绩、追求高增长,将导致基层支行压力过大从而引发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加大经营风险,损害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由此,为实现发展目标而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也不尽合理。按季或按年度考核基层支行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据此发放激励奖励,同样会导致一些基层支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
3、客户经理不能进行有效的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通常,综合性支行的行长掌握着支行的人权、事权和财权。如果权利过大却缺少有效制约,支行的集体决策通常沦为行长的“一言堂”。客户经理的命运也同样掌握在行长手里。基层人员营销的客户,如果行长不同意就无法继续上报总行审批。而行长营销的客户,再由客户经理组织上报材料的过程就像做一道已知结果的证明题。由此导致客户与客户经理地位不对等,使客户经理的贷前、贷后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另外,如果客户经理既负责营销,又要对客户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一方面要面临在业务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平衡中“摇摆”,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不能回避个体思维、判断上的偏差 ,从而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再次,在农商行的部门设置上,从总行到基层通常形成倒金字塔形结构,越往上部门和人员分工越细化,越往下部门和人员越综合。面对种类繁多的事务,客户经理经常以工作繁忙为由,简单堆砌客户资料和数据形成信贷报告应付了事。
4、内部审计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仍有很多银行没有真正认识到内部审计的作用,将审计局限于运动式的专项审计和突击检查,一般仅在离任审计、查处案件、责任认定时才会出现,认为审计的功能是查错防弊,注重事后监督,而忽略了事前、事中的控制和过程控制。另外内部审计在人员管理及日常工作中,受行长影响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5、缺少风险控制文化。随着我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员工渐渐形成了风险意识,但对风险文化的重要性未充分认识,尚未形成全员的风险控制文化。很多审计检查结果和经济案件显示,基层支行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的现象仍然存在,以信任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管理的现象仍然经常存在,使信贷制度停留在纸面上。6、信息传递链条过长且信息化程度低,不利信息与沟通与风险预警。在信贷管理尚未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农商行,借款人的重大风险信息需要经支行的公司部和风险部、支行领导、总行的相关业务部门和风险部、总行资产保全部层层传递和讨论,才能做出应对措施。信息传递链条冗长,费时费事且信息传递逐级衰减,不利信息与沟通,经常会发生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情况,容易错过处置的最佳时机。另外,由于农商行均成立时间不长,各项信贷信息系统化程度较低,已开发的信贷系统又主要满足于信息统计和报表管理,缺少信贷全流程管理,使得上述信息传递速度缓慢,不利于风险控制。
三、健全农商行信贷管理的对策
1、分散银行股权,转变政府职能。在股权方面可以通过降低政府的股权比例来削弱政府对银行的影响,避免股东大会的“一言堂”现象。在董事会层面可以增加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占比,从而更好的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在经营层可以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的发挥专长人才的优势。另外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还应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积极推进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全能政府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降低政府对银行的关联度,从而降低对银行的不利影响。
2、加强指导,鼓励差异化发展。监管部门应对银行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进行适当指导,及时了解银行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评制度,对存在不合理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从而促进各商业银行从长远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坚持以风险为本,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外部经营环境,科学合理设定经营计划,审慎设定各项经营指标,避免层层加码、不切实际的提高考核要求。同时应鼓励各银行在定位、服务、竞争能力等方面发展各自特色,避免以规模论英雄的同质化竞争。
3、重构机构设置,实行风险经理制
(1)实行扁平化管理,简化信贷链条。可将现有的总行公司部、三农部、资产保全部,以及支行相应的重复进行信贷管理的机构重构,统一在总行风险部下设风险经理部,统一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贷中审查和审批仍由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同时,将客户营销与信贷管理的职能分离,实施风险经理制,将信贷管理的职能赋予总行风险经理,将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的职责融合,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改造后,可以解决客户与信贷人员地位不对等问题,缩短信贷流程和信息传递链条,对风险的反应和处理更迅速有效。
(2)为避免风险经理的道德风险、规避个体错误,应结合“四眼原则”,对同一客户的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应同时由两名风险经理负责,并区分主、辅,交叉进行。如:客户甲的贷前调查同时由风险经理A、B 负责,A 是主调查,B 是辅助;贷后检查中 B 是主检查,A 是辅助。
(3)对风险经理的考核方式要与营销人员按季、按年的考核方式有所区别,要与所办理的信贷业务的风险和收益联系起来。可以将风险经理的激励收入与其办理贷款的期限结合起来,分期支付。如:贷款发放时兑现20%,正常收回时兑现50%,其余30% 在贷款期内平均兑现。同时,应完善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的尽职尽责要求。对于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因客观原因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风险经理,要免除其主观责任 ,打消风险经理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的顾虑。但如果风险经理对问题隐瞒或应发现而未发现,任由风险扩大造成损失的,应严肃追究责任。从而鼓励风险经理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
4、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强本行的信息系统建设,将贷款的用途检查、资金流检查、物流检查、风险预警、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等贷后管理过程及结果融入信贷系统,使信贷信息完整展现,缩短信息传递链条,提高银行管理和控制的效率。同时,应加强系统的数据挖掘能力,使系统能够自动计算相关数据进行风险识别和提示。
5、加强内审的作用。
(1)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人及其成员由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的独立董事构成。内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和任命,同时要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并赋予内部审计部门适当的权力以确保其独立性,确保其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力。
(2 )内审部门作为银行最后一道防线,应将其风险控制关口前移,由事后查错究弊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由补救性控制向预防性控制转变,切实防范风险。通过内审部门对贷前调查和评级、贷中审查和审批、放款审查、贷后风险预警与控制等环节的检查和评价,得出当前信贷风险的最新评估结果,从而降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6、加强风险文化建设。树立“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健全的风险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的风险管理的理念,大力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管人员应率先垂范,并将风险文化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培养成全员的日常行为,使平衡风险与收益等理念成为银行和员工一致的价值观,真正促使风险文化成为银行发展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