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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审计报告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9-07 10:26:4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标准审计报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标准审计报告

篇1

《》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经财政部批准于2006年2月15日对外,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国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贯彻实施。为促进该准则的有效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6年11月1日了《指南》,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国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同时实施。上述准则和指南都在附录中给出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否定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共4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参考格式。其中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为: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万元,占资产总额的×%。由于ABC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ABC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存在问题分析

在上述报告模式中,笔者认为,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认定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的除外事项,即未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段加以报告,属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理解不当所致,理由如下:

1.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具体情况,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明确规定,是完全合乎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执业行为。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第十条规定,当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如果认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重大的或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十一条规定,如果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但存在“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意见段中使用“除……的影响外”等术语。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中提及这一情况。报告格式给出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参考性建议标准,则应当认为发表该保留意见类型是合理的。综合上述规定和情况可见,在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执业行为是合乎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并不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除外事项。

2.将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按照该情形下的具体情况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为未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没有法规和准则依据的模糊认识。

笔者认为,如果真正出现了审计报告参考格式所述的“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情况。那么,我们必然可以指出,注册会计师具体在哪些方面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就报告参考格式中所述的“由于ABC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看,注册会计师是因客观原因而无法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对账款余额认定而言,笔者注)的审计证据。根据这种具体情况按照准则规定予以客观报告,并不存在注册会计师自身不作为或不恰当作为。如果在客观情形不允许的情况下,还不顾情况地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那一定是执业准则的不合理和无法实现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一个具备操作性和广泛适应性的有机整体,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行动指南,是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另外,《》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该规定也表明了在具有充分和合理理由情形下,是可以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的。所以,不应将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认定和表述为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3.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具体情况,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需要承担违反执业准则规定的法律责任,也反证出该情形不属未遵循审计准则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行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第三十九条第一、二款分别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第二十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分别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由此可见,按照执行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无条件遵守的铁规。如有违反,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据笔者所知,财政部门在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时,常因注册会计师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上述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如果将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定义为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就等于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自己承认了自身执业行为的违法性。显然,这种情况是不应出现和不能成立的。

4.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未能实施函证认定为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是把审计准则作为僵化教条的狭隘性认识。

这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把审计准则当做孤立和僵化的教条,而不是生动活泼的行动指南的认识是时有发生的。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认识误区,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认识水平和理论水平不足,包括对法学基本知识掌握不够。在这里,我们不妨重温一下列宁同志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经典解释:“我们不否认一般的原则,但是我们要求对具体运用这些一般原则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抽象的真理是没有的,真理总是具体的。”对审计准则中规定的,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常应当进行的函证、监盘等工作程序,在条件许可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必须去实施的,但是,当客观条件不具备时,我们也不必机械地要求。另外,法学基本知识告诉我们,作为法律概念的“应当”一词,其含义是“一般条件下必须,特殊条件下可以例外”,而“必须”一词的含义则是任何条件下都应遵守。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不论任何情况,都必须按照执行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不能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有所例外;而各种应当函证的规定,则要视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相应掌握。将这两个基本知识点结合起来,我们就不难准确理解准则条文中对注册会计师各种“应当”行为的要求,进而克服对具体准则条文理解和运用的失误。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属于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因此,笔者建议,在上述注册会计师责任段中应删除“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外”的表述,将该句改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以表明我们的执业行为是合规的。那么,如何满足“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中提及这一情况”这一准则要求呢?笔者在此给出两种建议:

1.一般情况下,为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避免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责任,可以在该项末尾单加一段,在该段提及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事项,文句可以是“如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由于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 修改后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为: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如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由于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ABC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占资产总额的×%。由于ABC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篇2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怎么出台的呢?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都会按照审计准则并依据一定的审计程序,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或多或少地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帐务处理过程中有损报表合法性、公允性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是上市公司有意或无意留下的),并会给上市公司提出调整要求。如果上市公司根据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了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会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上市公司拒绝按注册会计师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会根据需要调整的因素对报表公允性、合法性影响程度的大小,决定是否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与上市公司进行讨价还价。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严重影响,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而一旦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报告“说明段”里所透露的信息就非常值得投资者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了。

根据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的报告,2000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保留意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重大事项说明、损益的确定、资产质量的判定、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和报告主题的改变、持续经营能力和审计范围受限等7个方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这些保留意见中得到的最重要、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些意见是否已经影响、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特定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确定?是否会影响到过去和未来该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进一步地,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揭示的因素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那么这种影响是否已经威胁到了该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甚至威胁到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之,结合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报表内容,深入分析保留意见背后所包含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内容和深层次趋势,才是投资者应该从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得到的重要信息。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0年度被出具了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司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7亿元,利润总额约1.5亿元,这样的业绩应该说还算不错的。但是,注册会计师的说明段却非常值得注意——该上市公司的集团销售公司已经累积欠其约7亿元的货款,而且该销售公司已经出现了连续数年的亏损。进一步的数据显示,该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对其货款的累计应收帐款合计已经高达约10亿元。对此,投资者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了:该上市公司的对外销售是否主要依靠集团公司?在多大程度上依靠?它是否具有自己健全的销售网络?在与关联企业的销售往来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已经出现连续亏损的集团销售公司是否能归还巨额货款?这些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影响对该上市公司赢利能力的评价和其历年报告利润的含金量,还将直接影响到对其独立经营能力的评价。

还有一种特别值得关注的保留意见——审计范围受限。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帐面报告为盈利,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里有“无法对该公司某某子公司实施实地审计”的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说明极为关键,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几乎以此就可以判断这家上市公司的“猫腻”就在这家没法让会计师实地审计的子公司身上——如果这家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赢利能力,恐怕不会成为审计受限范围吧?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笔者认为,在阅读非标准审计报告时,拒绝发表意见和否定意见报告倒不需要过多分析,因为一家被出具这两类意见报告的上市公司,大多已经到了ST、PT的份了,其资产状况肯定已经到了恶化的境地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被出具保留意见类报告的上市公司,往往说明段的背后,正是其将来可能出现重大不良逆转的导火绳。

事实上,由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在被说明方面很可能已经到了纸包不住火的阶段了,被注册会计师关照的地方自然包含有其难言之隐。这不也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线索吗?

非标准审计意见:问题到底出在哪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政策的一贯性进行审计后所出具的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审计报告时须重点关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前者指的是无保留审计意见,而后者包括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又分为无说明段保留意见和带说明段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情况。根据我们对截止2001年4月30日已公布年报的1117家公司(除沪市的四砂股份和深市的ST金马外)进行统计,2000年度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60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85.94%;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157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14.06%,其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5,保留意见的公司有48家,拒绝表示意见公司13家,否定意见公司1家。通过对2000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焦点。

一、重大事项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这些重大事项的说明主要是在审计意见中的说明段中反映,具体事项有(1)对公司发生的资产或股权变动的说明,如股权收购活动(如600899信联股份),资产置换活动(如600845ST钢管等),股权质押事项(如600799科利华,600783四砂股份),股权冻结事项(如0893广州冷机,600743ST幸福);(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项目暂不实施或停产,前者如0893广州冷机,后者如0498丹东化纤,募集资金项目转让如600853ST北特钢;(3)不确定事项的揭示,未决诉讼如0011ST深物业,0049深万山等,或有事项如600847万里电池,该公司对下属销售网点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由于这些销售网点是以万里电池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其相关活动万里电池将承担连带责任。或有损失如600715松辽汽车,该公司有一诉讼标的额为8748.35万元,此案正在审理中。截至审计截止日,该案仍无判决结果,存在或有损失;(4)违法事项引致公司报表调整,如600167ST黎明被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对其检查的问题及相关影响数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且该公司正在接受税务检查,但尚未对其违反税法行为下达检查结论;600755厦门国贸,2001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走私普通货物判处公司罚金4000万元,公司将上述罚金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帐,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会计报表。(5)资产转让或关联购销手续不全。600853ST北特钢2000年转让给母公司北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其中房产和长期投资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负债尚未征得债权人同意。0886海南高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左幅公路1999年度补偿收入36,006,922.25元及2000年度补偿收入42,759,211.53元,上述款项尚未得到海南省交通厅确认。0567琼海德A的子公司接受投资,但截止审计外勤结束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未办证过户;待安装设备尚未送达该公司;(6)其他,如600667太极实业从事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取得股票投资收益2438.64万元;600737新疆屯河进行了资产重组,经营主业由水泥产业转变为果蔬深加工产业等。

篇3

身为教师,我深深认识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多年来,始终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较好的品德修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书育人的思想,积极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素养,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对学生的教育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每天坚持早到晚归,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利用课余时间转化后进学生,从来没有从事过有偿家教甘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绝对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学生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好的教师形象

二、教学工作

在教学上,我近几年一直担任小学数学教学工作在教学上,本人能认真学习新课标,深入钻研教材,把握教材内容的相互联系,挖掘教材的思想性,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能认真批改作业,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巩固能利用课堂及课间时间,不失时机的做好课后辅导和提优补差工作在教育教学中,不仅加强对学生文化知识的教育,而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我十分注重自身的“言传身教”,严格要求自己,“其身正,不令其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能始终以热爱学生为突破口,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形成合作和谐的课堂气氛做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做到以表扬为主,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能研究学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促使每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充分的发展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三、班主任工作

四、指导青年教师

近几年来,我十分重视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关心他们的成长,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义务,指导他们的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传、帮、带,青年教师邵有良老师进步很快,各方面有所提高2006--2008年青年教师邵有良老师撰写的多篇论文都获得了较好的奖项,指导他上的课也获得了一致好评

五、取得成绩

从教11年,我在较好地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善于进行教学研究,积累教学经验,不断锤炼自己的教学基本功

2.“优质课”评比2007年3月,我在县第六期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的“构建有效课堂,体现学科特色”为主题的实践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09年5月,在小学数学骨干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中,我荣获三等奖;2008年12月,我在实小协作区研训活动中

上了一节县级公开课,并得到了一致好评;2008年12月,我在南京市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实践活动期间,开设了一节研究性观摩课,受到在场专家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3.撰写教学论文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篇教学设计获省三等奖近几年来,我撰写的多篇论文都在县论文评比中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5.考核评定2007,2008年我两次被高淳县考核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等次

篇4

(二)指标选取一张完整的现金流量表共有57个项目,但并非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生所有项目,将这些大多数公司缺失或者数据总数不及样本总数一半的项目予以剔除,主要选取了“经营活动类”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投资活动类”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筹资活动类”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25个项目作为分析指标。

(三)研究假设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1: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年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年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H2: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报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季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季报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H3: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个报表项目存在显著差异。将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各年各个报表项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进行比较,前者应大于后者。

(四)审计质量的评价标准将报表数据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作为检验数据是否符合奔福德定律的评价标准。借鉴张苏彤等(2005)的经验分级评价标准,如果相关系数大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正常,财务数据真实;如果相关系数小于0.97,则认为财务数据符合奔福德定律,财务数据不正常,财务数据不真实。表3给出了不同相关系数分布标准以及相应的审计对策。

(五)数据处理方法本文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采用微软公司的Mi-crosoftOffice(2003)中的Excel。其中,LEFT函数和COUNTIF函数用于基本数据处理,CORREL函数用于数据的相关分析。

二、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过程1.现金流量表年报通过对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的首位数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4和图1所示。从表4和图1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分布明显符合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首位数概率递减的规律,两类公司首位数据分布与奔福德定律一致,两者相关系数均非常接近1(完全相关)。2012年、2011年、2009年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均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2008年、2010年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低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系数,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五年中两类公司与奔福德定律的相关系数基本同步,两者均是在2009年相关系数最低。样本公司数据和配对样本公司现金流量表年报数据在2009年、2011年、2012年存在显著差异,而在2008年和2010年差异不显著,假设1得以验证。2.现金流量表季报通过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度数据的首位数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5和图2所示。从表5和图2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季度主要财务数据的首位分布明显呈现出了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分析,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高的是第二季度,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高的是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各季度相关系数也存在一定差异;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说明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真实性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2011年的第一季、2009年第四季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假设2得以验证。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通过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五年主要项目数据的首位分布情况以及与奔福德定律理论分布值的比较,结果如表6和图3所示。从表6和图3可以看出,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首位数据五年合计分布明显呈现出奔福德定律所描述的数据首位数存在一定差异。从相关系数看,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支付的各项税费”“、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净利润”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系数较低的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在全部总体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审计报告公司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相关系数偏低,作假的可能性较大。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个主要项目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高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各季度相关系数,假设3得以验证。

(二)实证分析结果1.相关系数分析利用上市公司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和标准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将其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进行相关分析,相关系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降序排列如表7所示。从表7可以看出,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达0.98613、0.97291、0.97283、0.97045、0.96660的*ST盛润A、ST超日、*ST中基、*ST国商、宁波富邦等公司均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只有0.37995、0.32026、0.20316、0.01202的九鼎新材、中房地产、江泉实业、巨化股份等公司均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审计质量分析假如相关系数大于0.97,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可靠,它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当然也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同理,假如相关系数小于0.97,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不可靠,它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当然也有可能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根据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的相关系数和相关系数分级及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将具体审计报告进行分组如表8所示。从表8可以看出,样本公司与配对公司共178家上市公司中,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上的只有5家,占2.81%,而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在0.97以下的有173家,占97.19%,也就是说不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多于符合的上市公司数量。如果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真实,现金流量表数据总体上就应该符合奔福德定律,因为虚假的现金流量表数据极少能够符合奔福德定律的随机性,而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数据首位数分布与奔福德定律符合度不高,说明现金流量表数据的真实性存在很大问题。

三、研究结论

(一)现金流量表首位数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未必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从表7中可以看出,排名前1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50%;排名前2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9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5%;排名前3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0%;排名前4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17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占42.5%,说明与奔福德定律相关系数高的不一定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篇5

 

 

当今经济是市场经济,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会计信息是合法性合规性证明者——审计报告的作用愈来愈大,但在现实中,人们对审计报告作用还存在误区,本文从审计报告的发展完善过程分析说明如何正确运用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的发展完善过程 

 

1、查账报告书 

1921年英国的南海公司破产倒闭事件使股东和债权人损失惨重,会计师查尔斯.斯耐尔(charlessnell)受英国议会委托对南海公司破产事件进行审计,此时斯耐尔以会计师的名义对南海公司进行审计并提出了查账报告书,这是审计报告的最初形式,是从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的角度提出会计师的意见。 

2、非标准审计报告 

20世纪初,英国的会计师审计实务传入美国,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鉴证多依赖会计师个人权威进行,会计师也普遍高估自己,经常出具描述性的长式报告,且在报告中出现“我们证明”、“我们保证” 等过于绝对化的用词,审计报告没有标准用语,内容、格式、审计意见的表达方式均全部掌握在会计师自己手中,随着企业规模扩展,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企业与银行的利益关系也更加密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注册会计师基于股东和债权人的需要,从判断企业信用状况角度提出审计意见,统一的标准用语、内容、格式的审计报告,不仅不会误导报告使用者而夸大了的审计作用,而且也不会增加审计人员的责任。因此探索短文式的标准化的审计报告显得尤为必要。 

3、标准审计报告的确立和发展 

1929-1933年世界范围经济危机爆发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缺乏正确而可靠的财务报表是导致这场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时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推荐了第一份统一的标准审计报告,从而使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具有可比性,而且容易区分和辨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随着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扩大,标准的审计报告几经修正,目前,标准的审计报告的主要特征是:(1)审计报告用语、内容和形式日益标准化规范化;(2)审计报告的种类也逐步多样化,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3)在意见段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等措词,强调审计意见只能是一种有一定依据的主观意见和看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的标准审计报告发生一些重大的变革:如我国2006年10月颁布的注册师审计准则前后,审计报告意见形式和格式也有所不同,目前审计报告以新的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代替了旧的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新的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语时审计报告,否则就是非标准审计报告。

二、中国审计报告的运用实践 

 

回顾中国审计报告的运用实践,审计报告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仍存在着种种对审计报告的歪曲理解和运用,这必然影响着审计报告作用的发挥。 

1、认为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味着注册会计师绝对保证已审计会计报表不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就追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这种观点混淆了经济生活中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会计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向人们提供相关的经济信息,而审计则是为了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增进人们对获取的相关经济信息的可信性。 

2、审计报告仅仅作为申报的材料。由于目前许多审计委托是从报出“可批性”材料的需要角度提出的,审计委托方缺乏需要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内在动力,这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沦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帮凶”。 

三、如何合理使用审计报告 

 

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使用者并不一定精通会计知识,因此人们阅读会计报表时,首先通过审计报告获悉财务会计报表是否可信及可信程度,其次才阅读自己关注的会计信息,如果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使用者会作出错误判断和决策,这将会增大经济运行中的信息成本。要合理使用审计报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完善的审计报告体系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强化审计报告的具体应用,审计报告中应明确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并按照独立准则要求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同时适应市场经济中的不同审计需求,规范不同内容、格式和性质的多样化的审计报告体系。 

2、建设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完善的法律体系 

审计发展过程依赖注册会计师自我约束。市场的逐利性和盲目性会将注册会计师这一特殊行业蜕变为一般性盈利行业,给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害,这就需要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法律体系(1)完善因审计失败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追究机制。建立以高额的民事赔偿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审计责任的法律体系;(2)规范和强化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风险问责机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小组集体工作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使每一份审计报告与每一位审计人员的奖惩直接挂钩,一旦一份审计报告发生失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政府对审计报告监督和引导机制 

政府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内部审计共同组成整个社会审计体系,政府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起监督和引导作用。因此政府要发挥其监督和引导作用,政府就必应加强审计报告监督和引导机制。 

 

【参考文献】 

[1] 曾 南: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与有关建议.天府新论,2007.6. 

[2] 李晓慧.审计研究,2005.3. 

[3] 谢荣.审计研究前沿,2002.5.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篇6

在最新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直接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有3个,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另外,在其他相关审计准则中,还就涉及审计报告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范。笔者认为,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中涉及审计报告的规定内容有了较大的调整,显得更加系统和完整,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明确了审计报告的分类

根据原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四种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新准则对审计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将审计报告划分为标准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的划分在便于准则表述的同时,严格限定了标准审计报告的范畴,强调除了可能附加强调事项段以外,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能附加说明段和任何修饰性用语,更加规范了审计意见的表述。

有一点需要说明,1501号审计准则在解释标准审计报告时提到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但1502号审计准则指出:“本准则所称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1502号审计准则在解释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并未将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在内,也未对这一审计报告加以解释。对这种审计报告,国际审计准则700号(修订)《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的要求是:“一些标准、法律或审判中的惯例可能要求或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责任或审计报告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单独的段落进行说明。”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可能为了遵守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或自愿选择与财务报表一同披露一些财务报表框架并不要求披露的补充信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可能涉及或不涉及这些补充信息,如果审计意见不涉及这些补充信息,注册会计师必须确认这些补充信息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显著地区分开来。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显著区别,就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进行说明。但这并不能解除注册会计师发现未经审计的补充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责任。

二、增加了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新准则规定,当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如果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或者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或者存在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除此以外,不应在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与原准则相比,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两种基本情形不变,但新准则中增加了“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因为强调事项段的目的在于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所以新准则中增加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更有利于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

其他审计准则中规定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认为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当,选用了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已做出充分披露,则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管理层选用的其他编制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中规定,在财务报表报出后,如果知悉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讨论。如果管理层修改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修改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新的审计报告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修改原财务报表原因的详细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原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中提及两种情况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第一,当以前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虽已解决,但对本期仍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可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及这一情况。第二,注册会计师在对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可能注意到影响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以前未就该重大错报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更正,也未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比较数据已在本期财务报表中恰当重述和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中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在阅读其他信息(即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包含的除已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时,发现其他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是否需要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其他信息而被审计单位拒绝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该重大不一致,或采取其他措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中规定,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出,为了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简要财务报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或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信息附注中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三、取消了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

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公布日获知的期后事项,原准则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追加审计程序,并已作了适当处理,在标注审计报告日期时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签署双重审计报告日,即保留原审计报告日,并就该期后事项注明新的审计报告日;或者更改审计报告日,即将审计报告日推迟至完成追加审计程序时的日期。

按照1332号新准则――《期后事项》的内容,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二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对这两种情形,新准则中取消了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而要求采用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具体要求是:无论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还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相比之下,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在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范围,而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仅在反映有关的特定项目方面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显然,取消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意味着新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

四、对合同遵守情况的审计报告采用积极保证方式

除对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外,注册会计师还可能执行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即接受委托对下列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2)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3)合同的遵守情况;(4)简要财务报表。

篇7

本文旨在构建的财务舞弊事前预警机制特指,会计司法鉴定人经相关委托人或单位授权,对有潜在财务舞弊风险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分析,进一步检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对企业潜在的财务舞弊问题进行事前预警,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有效防止财务舞弊案件发生的系统机制。

(二)审计报告概念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委托后,开展初步审计业务,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确定进行实质性程序的审计性质、时间和范围,运用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的不同,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其余四种为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二、会计鉴定人利用审计报告发现潜在财务舞弊事项的可行性

(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易获取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第七条规定,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第九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因此,会计鉴定人员可以在资产负债表出日和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取有关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会计鉴定人员职业判断的专业性

会计鉴定人员是在诉讼活动中,接受指派或委托,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与财务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出具鉴定意见的专门性人员。每一名合格的会计鉴定人员都对“红旗标志”及舞弊信号有一定的敏感性,通过对上市公司被审计报告的研究和分析,运用相应的司法会计检验手段和鉴定方法,可以有效预防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会计鉴定人员利用非标准审计报告发现潜在财务舞弊事项的有效性

(一)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列示了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不仅重点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潜在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的异常现象。因此,会计鉴定人员可以根据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提及的不确定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描述的被审计单位所处困境进行研究和讨论,选择可能发生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通过进一步对其披露的年度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深入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二)审计报告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及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所作出的审计报告承担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在此种风险下,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陷入诉讼活动的泥潭,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尽量做如实报道,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

四、有关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现状

(一)有关2008、2009、2010、2011年审计报告的定量分析

以2008、2009、2010、2011年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报告为对象,以分析非标准审计报告所占比例及产生的原因。经调查,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1624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0份,占总审计报告数6.77%。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1777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9份,占总审计报告数6.71%。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2129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28份,占总审计报告数5.54%。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共出具2362份审计报告,其中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115份,占总审计报告数4.87%。

由此可知,虽然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壮大,但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比例在逐年降低。尤其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占审计报告总数的比例下降尤为明显,由2009年占总审计报告的1.05%降低至11年的0.17%。针对此种情况,笔者将对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获得合理解释。

(二)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的原因分析

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来看,大部分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原因都来源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08年共75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理由的共有34份,占45.33%。2009年共87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理由的审计报告高达68份,占总数的78.16%。同样,2010年因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共72份,占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83.72%。2011年因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共59份,占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64.13%。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往往通过强调事项段来代替意见段等以较轻的审计意见来报告,从而较好地维护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实际上这是注册会计师的不负责任,以模糊的托辞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降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的危险性,不仅削弱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还造成了利益相关者对审计报告的不信任。目前公众已经习惯于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作为一家公司经营失败的早期预警信号,[1]许多实证结果均表明,审计师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破产的可能性显著相关。[2]

2.审计范围受限制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的规定,审计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但凡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均属于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其可以根据限制情况及重要性水平进行判断,从而出具保留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从2008至2011年这四年的审计报告来看,2008年度只有ST华光、*ST帝贤B和中国嘉陵三家上市公司由于审计范围受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9年共有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某些事项对财务报表或公司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一共出具了2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7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7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全部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均是源于审计范围受限,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难以对重要事项提供合理保证。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一共出具了19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4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3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均是因无法获取有关特定事项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不确定事项

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不断运行的,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难以确定的事项,如果这些事项是重大的,有可能对财务报表和投资人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不能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提供合理的保证。在此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将秉着职业审慎的态度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或者是无法表示意见。通过分析2009至2011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可以看出产生的不确定事项主要集中在诉讼事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稽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等。对不确定事项的判断,需要注册会计师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

五、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和财务舞弊之间的内在联系

篇8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审计惯例趋同,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了四十八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也即新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笔者拟通过新审计准则与旧审计准则(即原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比分析,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新审计准则,以利于新审计准则施行目标的实现。

(一)

旧的审计准则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名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层次的名称分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三层次的名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执业规范指南。可见,旧审计准则名称中均署有“独立”二字。而且它们的编号均从第一号开始进行连续编号,是按准则的先后时间进行排列的,前后两个准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至于质量控制准则,它是一个单独的基本准则,名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与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层次是一致的。

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鉴证业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名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简称为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层次的名称分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业务准则。

与旧的审计准则不同的是,新的审计准则名称前面没有“独立”两个字,直接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来命名。这样命名一是比较简洁,“独立性”是所有审计业务的本质要求,不是区别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根本特征;二是国际趋同的需要,无论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还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定的审计准则均称为审计准则,审计准则名称没有使用“独立”措辞。相关服务准则的名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简称为服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名称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简称为质量控制准则。此外,为了克服旧准则按时间顺序编号,前后两个准则之间无必然联系带来的弊端,新的执业准则采取会计科目编号原理进行编号。新的执业准则编号为四位数,第一位数代表大类,第二位数代表小类,第三位数代表明细类。

(二)

旧的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独立审计执业规范指南三个层次。相关的还有三个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为了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新的准则体系将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这个体系包括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两个板块的准则体系。新的执业准则体系内容更广泛,不仅包括审计准则,还包括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其构成图如下:

新准则体系具体内容为:

1.鉴证业务准则。由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构成,通称为鉴证业务准则。我国鉴证业务准则体系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二个层次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又包括六类,即一般原则与责任、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审计结论与报告的特殊领域。

2.相关服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会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和其他服务。由于其业务性质属于、咨询服务,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3.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对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业务以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控制,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提出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要求。

由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不属于行业技术性规范,因此没有纳入职业准则体系。

新准则体系与旧准则体系比较,它显示出以下4个显著的特点:1.体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要求。新审计准则体系由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两个板块组成,几乎涵盖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所有项目。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付,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式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2.满足了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求。体系完备,内容丰富的新审计准则体系,涵盖了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各个环节或方面,适应了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多元化的需要,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保障执业质量,提供了科学的标准体系和全方位的指导。3.突出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业宗旨。新审计准则体系立足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充分研究和分析了新形势下资本市场发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实践面临的挑战与困难,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细化了对注册会计师指示和防范市场风险的指导。新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态度,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提高识别和应付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加积极地承担对财务报表舞弊的发现责任。4.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和可操作性。新审计准则体系在体现国际趋同要求的同时,在写作体例,文字表达等方面针对中国文化、思维和表达的习惯,做了必要改进,便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也便于行业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沟通。

(三)

我国过去的审计模式基本上为制度基础审计,其旧审计准则都是围绕制度基础审计进行的。审计风险的模式为:审计风险一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称为“客户风险”,它们直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的影响,注册会计师不能改变,只能评估或评价。从理论上看该模型并无不妥,但实务操作难度很大。其审计程序一般为:(1)了解内部控制制度;(2)执行控制测试;(3)执行实质性测试。其中,第一类程序和第三类程序在每次会计报表审计时都必须执行,

而第三类审计程序可以选择执行。

新审计准则体现的是风险导向审计。在新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改变后的上述审计风险模型,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具体来说,新审计准则的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1)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实施程序是为了更广泛和更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2)为了实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目的所实施的审计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新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联系起来,实施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而不能直接将风险设定为高水平。(3)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与识别、评估的风险相联系。(4)注册会计师应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5)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所述表明,新审计准则体系将注册会计师审计模式由制度基础审计改变为风险导向审计,迎合高度风险社会的需要,是现代审计方法的最新发展,必将对我国现代审计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四)

新审计报告准则与旧审计报告准则相比,新审计报告准则在形式与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关于审计报告概念的变化

(1)新审计报告准则完善了审计报告的定义。旧审计报告准则中,审计报告的定义只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另外在附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中期或多期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新审计报告准则对审计报告定义的修订,使注册会计师对中期或多期会计报表实施审计的工作得到了规范。因此,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适用范围得到扩展,即由对被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扩展到对被审单位中期或多期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新审计报告准则首次正式使用了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个关于审计报告的新概念。根据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饰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见,新审计报告准则使审计报告在形式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2.关于审计意见形成基础的变化

旧审计报告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与评价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新审计报告准则修改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并将相关内容单列为一章,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规定了对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的具体要求:首先,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要求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会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其次,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时,要求考虑会计政策选择与运用的恰当性,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特性和会计报表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具体内容。最后,注册会计师评价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时,要求考虑管理层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的一致性、会计报表列报结构和内容的合理性、会计报表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真实性等具体内容。

3.关于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的变化

旧审计报告准则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新审计报告准则将上述规定从引言段中分离出来并进行了补充,分别单列为审计报告中管理层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更加明晰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在管理层责任段中,新审计报告准则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是要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包括与会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实施和维护的有效性,会计政策选择与运用的恰当性以及所做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责任。在注册会计师责任段中,新审计报告准则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含执业道德规范)执行审计工作,并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包括为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而设计,选择及实施审计程序的恰当性,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等。

4.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要求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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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计契约制度

        审计行为是一种契约行为,审计因契约而产生,因契约而发展。审计关系实际上是审计关系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包括了审计人与审计委托人、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三组关系。这三组关系形成了审计三角关系,任何一项审计都必须有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委托人。审计人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后,对被审计人进行审查并向审计委托人出具有关被审计人受托经济履行情况的经济报告;被审计人对审计委托人负有经济责任,并由审计人对其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审计委托人将其财产授予被审计人进行经营管理,要求被审计人对他们承担经济责任并从审计人那里获取有关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书面报告。

        二、审计契约关系的历史演进

        审计行为是一种契约行为,狭义的审计契约应是指由审计人与审计委托人共同签订的契约,广义的审计契约应当是在狭义的审计契约之外再增加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签订的契约。世界审计报告的发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非标准审计报告阶段、标准审计报告的探索阶段和标准审计报告阶段。

        第一,非标准审计报告阶段:19世纪,英国公司最早要求审计人员对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做出审计报告,但是没有统一规定审计报告的标准的用语和格式。

        第二,标准审计报告的探索阶段:20世纪初美国股票拥有权的广泛分散,导致不同利益主体要求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着财务报表标准化的进程,对审计报告的标准化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第三,标准审计报告阶段:1929年经济危机以后对报告的用语、模式日益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保证审计人员在各种情况下能将自己的审计意见准确地、简明扼要地传达给利害关系集团。

        三、以“契约经济论”分析审计关系的本质

        审计的产生是由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而产生的,但是对审计的研究仅仅停留在“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上不够的。通过契约经济的理论对社会经济现象和制度的深刻剖析,为我们认识审计关系的实质和审计发展的内在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第一,审计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从“关系链”角度看,审计的三角关系是在“两权分离”状态下建立起来形成了以审计委托人为中心的契约关系,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契约关系和审计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以关系为纽带的契约关系。

        第二,审计的重点是契约的完善:委托理论的核心是信息不对称,审计的基本功能是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成本。然而审计是不可能完全的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审计的重点应着眼于契约的完善上促进信,息质量的改善,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第三,契约双方是平等的:从契约理论的角度出发,契约的缔结必须建立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在上市公司审计委托人层次多、关系复杂的情况下坚持契约双方的平等地位尤其重要。从完善和保障契约的角度,制衡和控制契约双方中去寻找审计人的独立性。

        四、审计的契约关系和履约机制

        独立审计实质上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和被审计人(人)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契约的核心是降低成本。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委托人可能的选择有:第一,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来制约人,减少其机会主义行为,但企业规模较大、股权较分散、委托人专业知识有限、内监督机制的独立性较差等因素决定了这种监督机制的交易费用是高的,会高于成本,所以不具有经济合理性。第二,委托“超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监督人。将成本中的一部分作为审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在收取审计费用之后,也就承担起了为委托人监督人降低成本的义务。

        (二)人(经理人员)本身也有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监督或评价的动因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注册会计师发表的肯定审计意见是企业财务状正常的一种证明,会对企业股票市场价格的上升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市场价值上升。如委托人按企业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人剩余索取权,那么,企业市场价值的上升也就味着人收益的增加。(2)注册会计师肯定的审计意见也是经理人员能力和品行的一种证明,会对经理人员在经理市场上的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使经理人员受益。(3)注册会计师肯定的审计意见也为投资者投资提供了一种信号,可降低投资预期风险,从而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有利于经理人员理财。

        (三)受托人(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契约的核心是信誉权制。委托人所以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监督,是因为:第一,委托人相信注册会计师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发现经理人员的违约行为。第二,委托人相信注册会计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发现的经理人员的违约行为会如实地向委托人报告。但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等在签约之前都不可观察,只有通过其审计行为的结果才能反映出来。所以,赢得客户的信任对注册会计师是至关重要的。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注册会计师可能的选择是:第一,通过多次反复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即重复博拜),慢慢地争取客户的承认。第二,加入一个具有权威性、公认性的组织,利用该组织在客户心目中的信誉赢得客户。这一组织就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加入协会必须自觉地接受注协的监管,注协也可以通过取消注册、罚款等手段来约束入会的注册会计师,维护自己的权威性、公认性。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张立民.审计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审计研究,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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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一方面对上市公司本身以及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也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优劣。因此,探究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的类型,有利于人们客观地把握和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质量,进而使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可以真正为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发挥正面的积极导向作用。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而审计意见则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客观公正评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指除了标准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他各种类型的审计意见均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

一、2006年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4月30日,会计事务所对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45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307份,非标准审计报告149份。非标准审计报告占已批露报告总数的10.23%。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在2006年度149份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2份,占非标意见的55.03%;保留意见24份,占非标意见的16.11%;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14份,占非标意见的9.40%;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9份,占非标意见的19.46%;截至2006年4月30日,没有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以本文在实证分析的过程中,没有对否定意见这种非标准审计意见进行展开式的分析和论证)。

二、2006年各种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分析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分析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年审计情况快报各期的数据,以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会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通过整理得到在82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引起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共54份,比例占到65.85%,或有事项共25份,比例达到30.49%,见(表2)。

(1)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2006年上市公司中由于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引起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的比重达到79.63%。在这43家巨额亏损,资不抵债的公司中,有28家sT公司,占到所有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公司的65.12%。如SST金荔公司已基本无持续经营能力。还有SST纸佳、SST磁卡、SST一投、sT银广夏等上市公司,其持续经营能力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2)或有事项。由于未决诉讼或仲裁引起的或有事项占60%。拒统计截至审计报告日,仍处于诉讼或者仲裁中的公司还有14家,未来的已诀诉讼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到底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都与未来发生这样那样的不确定事项有关,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强调事项段里提醒报表使用者对此类诉讼和仲裁引起一定的注意。其他不确定的或有事项也有相当的比例,为32%。其中的雷伊,轻工机械,上海贝岭等8家上市公司由于不同原因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会对报表使用者在某些决策中很重要,因此被注册会计师列入了强调事项段。

(3)其他重要事项。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其他重要事项总共4份,占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4.94%。

(二)保留意见分析从2006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可以看出,多数的保留意见都是因为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进行正常的审计程序。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确定或会计报表的批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2006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通过资料的整理和统计见(表3)。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2006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保留意见共14份,占所有保留意见的58.33%。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只一种,但都对正常的审计程序带了不同方面的影响,以至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14份因审计范围受限的保留意见中,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有5份,与相关减值准备有关的是3份,与关联子公司有关的是4份,与无法确定的债权债务有2份。

(2)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不符。此类原因导致的保留意见共4份,分别是东北高速、南方控股、如意集团和华源发展。相关的会计披露不符的3家。值得注意的是3家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的公司。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分析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区别在于,它的审计意见之后有一段强调事项,虽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但能使使用者注意到某些事项,对其决策有一定的帮助,见(表4)。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保留强调事项段:如(表4)中数据所反映,如同无保留意见中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依然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原因。占到整个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57.14%。

(2)其他重大事项的保留强调事项段:因破产和解正在进行中,债务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ST中华和因历史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往来核算不清晰明了,抵减或抵消方式缺乏充分依据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ST长岭都带了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

(四)无法表示意见的分析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审计快报统计得到2006年共有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9份。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无法表示意见共22份,占到无法表示意见的75.86%;由于相关会计披露不符的无法表示意见共7分,占到了24.14%,如(表5)所示。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与保留意见和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中关于审计范围受限所造成的影响相比,无法表示意见因为受到了更大程度和范围的审计限制,其影响更为重大。总体看这部分的ST公司共15家,占到无法表示意见的68.18%。

(2)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中,还有一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相关改善措施没有给予应有的充分披露,以至于对上市公司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比较分析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总体情况结合2004、2005年上市公司非标意见的相关统计数据,得到近三年的比较状况如(表6)所示。

(表6)中清晰地反映出2006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较前两年有所下降,2006年非标意见比重为10.23%,较2005年的11.86%降低了1.63个百分点,较2004年的10.43%降低了0.2个百分点,为近3年来最低水平。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比较,自1997年第1份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和第1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以来,出具非标意见的事务所比例大体呈逐年上升趋势,直至2002年达到高峰,87.32%的会计事务所都出具过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2003年这一比例有所下降,到2004年和2005年,非标事务所比例又出现回调趋势,2006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非标意见的比例进一步回调。

(二)各类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较非标意见的比重整体降低并不意味着各类型非标意见比重均降低,如(表7)所示,各类型的非标意见的趋势不一。

(1)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比较。2006年的比例最高,达到55.03%,比2005年的47.53%和2004年的48.25%明显高出近7个百分点。注册会计师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青睐,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各项机制等都在进一步的不断完善中,各项会计报表的披露、编制,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都在不断的规范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受到重大的审计范围受限,因此是个良性的趋势。

(2)保留意见的比较。从2004年的22.38%到2005年的29.01%是个上升趋势,并且幅度为6.63个百分点,但从2005年的29.01%到2006年的16.11%是很明显的回调趋势,并且幅度达到了12.9个百分点。由此可以得出:2005年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到2006年该状况有所好转,保留意见比例的降低,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是好的发展趋势。

(3)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比较。总体而言是下调趋势,2005和2006年较2004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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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本文由收集整理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制公司的优缺点

1.优点:

(1)可以广泛筹集资金。这不仅仅是因为它可以对外公开发行股份和债券,更因为其股份每股金额小,为那些及时只拥有少量资金的人也可以参与投资奠定了基础,所以,能广泛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援。

(2)适应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现代生产方式的需要。由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须由专门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员来进行经营管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大部分股东不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与管理,经营者自主权较大。

(3)股权的分散化,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规模化效益明显,一方面抗经营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强,另一方面,有可能获得规模经营所带来的高收益。因此,耽搁股东有可能以较小的投入分享规模经营所获得的高收益。

2.缺点:

(1)公司已被少数大股东操纵和控制。为减少大股东的操纵和控制,使小股东也有反映他们利益的董事或监事,一般选择实行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得利益相对均衡,不会因为利益冲突而造成公司内部矛盾的激烈化。

(2)控制权分散,社会责任增大。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权益被股份化,随着股东人数的增多,控制权被逐渐分散,随着股东人数的增长,这种分散在带来充足资金的同时,要求公司充分认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三、股份制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审计

18世纪初,随着大英帝国殖民主义的扩张,海外贸易有了很大发展。1710年,英国政府在银行家的建议下,将发行中奖债券所募集到的资金用来创立了南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殖民地贸易发展如日中天的当时其盈利前景诱人,加上其政府背景,公司自成立起就受到了公众的关注。

然而,经过了10年的惨淡经营, 1719年,政府允许中奖债券的70%(约1000万英镑)与南海公司股票可进行转换。同年底,面政府扫除了殖民地贸易的障碍,董事们开始对外散布利好消息。1719年中期,南海公司股价劲升至300英镑,升幅达两位多。

1720年7月公司特实施以数倍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可分期付款的新股,同时又将获取的现金转贷给购买股票的公众,此时南海的股价扶摇直上,股价高达1050英镑,一场投机浪潮席卷全国。各种职业的人都被卷入这场漩涡。

但此时股份制公司的弊病渐显,1720年6月英国国会已通过了《泡沫经济取缔法》,许多公司被解散,南海公司也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外国投资者首先开始抛售南海的股票,继而引发了南海公司股票抛售狂潮。直至1720年底,政府对公司财产清查,其资本已所剩无几。

“南海公司”倒闭犹如晴天霹雳,债权人和投资者极为不满。迫于舆论的压力,1720年9月,英国议会组织了一个由13人参加的特别委员会,对“南海泡沫”事件进行秘密查证。

调查发现该公司的会计记录严重失实,明显存在蓄意篡改数据的舞弊行为,于是特邀了一名叫查尔斯·斯内尔的资深会计师,对南海公司的分公司“索布里奇商社”的会计账目进行检查。通过对南海公司账目的查询、审核,查尔斯指出了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会计记录严重不实等问题。

议会根据这份查账报告,做出了没收公司老板及合伙人不动产的决定。甚至有人被关进了著名的伦敦塔监狱。

南海公司事件使英国政府充分认识到股份有限公司利弊,直到1828年,英国通过设立民间审计的方式,将股份公司中因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不足予以制约,使得这一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得以持续。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职责

查尔斯.斯内尔是世界上第一位公认的注册会计师,而英国政府颁布的《泡沫公司取缔法》对股份公司的成立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取得国王的特批,才能得到公司的营业执照。事实上,股份制公司的弊端由此也完全暴露出来。自此,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作用日益突显,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如下:

1.经济监督职能。股份公司审计建立在股东、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上,以第三人的身份,就公司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一份具有客观性的证明,从而将值得信赖的财务信息传递给股东和债权人,简言之,“民间审计师的职责就是通过监督职能,将管理当局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给股东和债权人”。在国外,注册会计师被视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这反映出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监督职能的定位。在世界上,审计师发现客户的违法、舞弊行为,审计师应当向有关部门如审计师协会、证券管理当局报告,由它们进行调查处理,显然注册会计师在某种程度上是被作为一个监督者看待的。

2.经济鉴证职能。在上市公司股票发行阶段,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资产、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确定是否批准其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发行上市;在公司上市后,投资者依据注册会计师审定鉴证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投资的增减和利润的分配。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作用是通过运用公认的职业准则、专业技能和科学的审计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运用职业判断来保证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后,要对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合理的鉴证,并出示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这种审计鉴证具有法律的效力,在社会上有极强的公信力。

3.引导资本流动,配置社会资源。

在资本市场,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对资本市场体系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引导资本流动。其配置资源表现在:在资本市场上,对运行主体和筹资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向社会披露募股公司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用途、预期收益等信息,引导股民的资本投向;在股票上市流通后,则通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引导资本流动。在直接投资领域,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合并、参股、控股、购买等投资活动,通过资产评估、价值认定、财务审计加以规范引导。在间接投资领域,银行和其他债权人通过对借款人的资信评估和抵押资产价值的评定作出信贷决策。正是注册会计师在资本供应者和资本需求者之间充当中介,把资本引向优势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兼顾资本盈利性和安全性。

五、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职能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能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2006年11月10日,《经济日报》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作用日益显著”为题,报道中注协对外披露了上市公司05年年报审计的业务报备资料分析结果。结果显示,05年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137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经注会审计,调整利润总额563亿元,占审计前利润总额的19.76%;调整资产总额179亿元,占审计前资产总额的2.39%;调整应交税金69亿元,占审计前应交税金的14.5%。在对上市公司05年报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167家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其中,保留意见的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例为34.13%,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占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比例为18.56%。报备资料显示,亏损上市公司被出具非准审计报告的比例高达45.06%,05年度亏损的253家上市公司中有114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