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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员培训方案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2-21 03: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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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员培训方案

篇1

按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计划,围绕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和政府“服务年”、法治型政府建设以及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等中心工作开展培训;立足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抓好四类培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提高培训有效性,不断创新培训制度和方式方法;发挥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指导、协调职能,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培训工作计划,保障公务员享受参加培训的权利、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改革初任培训制度。

1.出台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结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订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

2.制定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市人事部门牵头制定初任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各用人部门结合业务需要制定专用能力标准。

3.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和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部门和培训机构,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并统筹安排建立初任公务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为辅的弹性学习制度,以及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

以上三项工市人事部门牵头负责,第三季度前完成。

4.建立导师制。各用人部门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指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业务骨干为专项能力职业导师,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行专业化职业训练。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市人事部门督促,第三季度启动。

出台指引和办法,引导各机关推行导师制,并对帮带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在年终评优、职务晋升、提供进修机会等方面予以倾斜。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三季度完成。

开展导师制试点。选择1至2个区、1至2家综合管理部门、1至2家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职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市推广。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四季度启动。

(二)在任职培训中,探讨分类分级培训新方式。

1.探索把正处级领导职务与其他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分开实施的新方式。改革以往将所有处级干部组织在一起参加任职培训的方式,将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单独编班,并针对正处级领导职务特点,建设专门的培训课程体系,重点强化领导艺术、人力资源开发和财务管理等综合性能力训练;培训形式以课题研究和讨论交流为主,教师的主要职责要由“教”转变为“导”。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市行政学院于2011年下半年完成试点,2010年起进入制度化运行。

2.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组合式培训。自2011年下半年起,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通用+专业”的组合模式,专业课程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通用课程培市行政学院组织。鼓励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按照专业化要求组织科级干部任职培训。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完成。

(三)在专门业务培训方面,着力围绕重大改革工作开展针对性培训。

1.开展公务员分类改革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2.开展聘任制公务员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以上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3.开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相关知识培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围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市公安局,市公安系统处、科级警官和所有人事干部,开展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相关知识培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4、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知识培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编制部门负责。

5.推动各用人部门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行政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2007-2010年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规定完成培训任务总量60%的要求,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于每年一季度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培训计划备案管理,督促各部门将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此项工市、区人事部门督促,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完成。

6.鼓励行政机关各部门就本部门主管业务市人事部门组市各相关部门公务员举办专题研修班。经市人事部门同意的跨部门专题研修班,可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市人事部门落实。

7.鼓励行政机关各部门组织公务员参加自选培训,自选培训视同专门业务培训任务。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

8.举办高级研修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继续联合国内名校举办经济发展、公共管理、行政绩效考核及节能减排等高级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高级研修班市人事部门组织的调训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要求选派合适人选参加培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在职培训方面,着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及性培训。

1.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市政府“服务年”活动方案,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服务型责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2.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法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3.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珠三角规划纲要全员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以上3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4.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2011年将邀请参加2008年高级研修班的学员所推荐的优秀师资来深举办不少于10场大型专题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5.鼓励各区、各部门举办的专题讲座市机关公务员开放。对因扩大讲座对象需增加的费用,各区、各部门可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此项工作由各区、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

(五)在涉外培训方面,重点推进赴港培训。

1.努力推进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具体培训班次将在国家外专局审批审核同意后另具文通知);继续市外事部门,组织公务员参与新加坡等国家举办和资助的境外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市外事部门落实。

2.重点推进赴港培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按照深港合作的部署和深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围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主题,组织赴港短期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选拔重要、关键岗位的优秀年轻公务员赴港开展短期研修。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3.“境外专家鹏城讲堂”推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专门板块。市人事部门将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境外优质培训机构,推出以香港专家为主、重点面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的系列大型专题讲座。2011年举办不少于8场。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4.在涉外培训中,继续坚持强制预培训和培训成果“分享法”,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受益面。

此项工作由赴境外培训的组团部门负责落实,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

(六)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依托现有内网资源和即将建成的人事编制业务网,借鉴香港“易学网”模式,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视人事编制业务网的进展情况适时推进。

三、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保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从2011年起,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制度,从本系统选拔优秀科、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与初任培训的导师同步推进),为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就专门业务培训授课。

此项工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2011年三季度前完成。

2.自2011年起,市人事部门将统一组织兼职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组织2期。

3.市行政学院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制度,定期安排专职教师到机关研修,加深专职教师对机关工作了解,提高教学针对性。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负责、市人事部门协助。

(二)加强教材建设。

市人事部门将统一整理部分培训班次的研修成果,按照出国(境)培训班、赴港实习交流、学习国外经验、国内名校高研班等专题,分别编辑成册(重点以电子书为主,通过内网供学习),作市公务员培训参考资料。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出版3-5册。

(三)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按照国家、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公务员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督促落实。

(四)强化培训纪律,端正学风。

1.对初任公务员继续坚持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参加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初任培训改革政策出台后,行政机关各部门应当结合部门实际,市人事部门推进改革,以促使初任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需要。

2.对处、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1年内必须参加任职培训,以提高其领导力和执行力。2011年起,凡未参加任职培训、或参加任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以上2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3.坚持依法培训,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公务员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对不安排专门业务培训、不组织公务员参加在职培训、不完成调训任务的单位,市人事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篇2

易仲民同志传达了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11年湖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要求全省行政机关2012年公务员管理工作要以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为主线,以绩效评估为依托,以加强公务员考核为手段,全面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公务员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根本目标,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建立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要努力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要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是要积极探索,稳慎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试点经验;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要进一步开展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要不断健全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要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 要加强日常考核评估;要做好年终评估工作;要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

篇3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务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我县公务员理论修养、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2.学习20*年全国“两会”相关文件,用“两会”精神指导工作实践。

3.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5.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法律和行政管理知识,更新公务员知识,提高公务员工作能力。

6.学习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两会”和全县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公务员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7.学习本部门相关业务知识。

三、学习方式

1.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各行政机关每月至少要组织集中学习一次。

2.广泛开展自学活动。自学是公务员学习的重要形式。公务员每月自学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天。

3.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县直相关部门每年将定期组织公务员进行培训。对新录用人员要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在职培训。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4.其它方式。各行政机关除采取上述学习方式外,还可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采取讨论交流、参观学习、专题讲座、书面考试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做到不拘形式,力求实效。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是建设效能型、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每个公务员都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学习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学习笔记。各行政机关要确定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公务员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并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抓好落实工作。

2.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公务员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由于在外工作而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单位要及时补发学习资料,每月检查一次学习情况。

3.建立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对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学习成绩记入档案。对考试不合格或无特殊原因达不到规定出勤率的,不颁发培训证书,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篇5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篇6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人[20**]59号)要求和2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二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今年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3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单位,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辖区125家企事业进行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1人,促使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单位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三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20**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实行不收费,使得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目前达到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我们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困难,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其中,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篇7

1全区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09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09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09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09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09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9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09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09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09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4、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为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三法一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二是不断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年审工作。今年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3次,共抽查68多家用人单位,职工人数1946人,责令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作坊业主补签劳动合同386人。对辖区125家企事业进行了劳动年审,涉及劳动者人数4091人,促使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3人,督促12家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已有6家单位70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对10个个体经济组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三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由于2009年5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实行不收费,使得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目前达到平均每周开庭审理案件就有2~3起,我们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的困难,积极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件,其中,庭外调解结案36起,调解结案19起,仲裁裁决152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此外还接待来访380余人次。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篇8

3、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积极主动提供人才信息服务。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农业人才智力需求调研预测,积极主动做好人才智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整合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拓宽人事领域,做好人才中介服务工作。

4、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申报工作,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工作。

5、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准备工作、新部门“三定”拟草报批和人员定岗、国有资产划转、各类档案登记移交工作。

6、做好2012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和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工作。

篇9

深入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13-2017年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紧密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现状和公务员自身需求,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能力为重点,以管用、实用、指导工作实践为原则,努力提高我县公务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使广大公务员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更加扎实,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增强。

二、培训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含已登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全员培训和基本能力竞赛两部分。

全员培训内容:一是群众工作方法,包括联系群众、舆情应对、应急处理三项必修内容和接待、语言表达、媒体应对、新闻宣传四项选学内容;二是机关工作方法,包括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网络安全三项必修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五项选学内容。基本能力竞赛围绕培训内容开展,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等竞赛项目,总的要求是能够展现公务员基本能力、体现公务员综合素质,参与面要广、操作性要强,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培训效果,调动广大公务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

四、活动形式

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选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脱产培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批次名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县委党校具体实施,学习内容以《公务员基本能力知识读本》为主。自学、选学则由各单位根据主题培训选学内容自行安排实施。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模范岗位现场观摩、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等活动形式,促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竞赛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举办,公务员人数50人(含参公人员)以上的单位,须选择1-2项竞赛内容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参加竞赛具体任务分解为:公安局侧重网络安全知识技能项目,检察院侧重语言表达项目,法院侧重调查研究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

县委党校负责承办培训具体事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青阳镇自行制订培训方案,主动与县委党校协调授课时间、地点,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备案。其余各乡镇、各部门由县委党校统一授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分批次参训,确保工学互不冲突。各部门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5年县公务员“5+X”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计划批次名册》,于7月6日前报送县委党校教育科,并缴纳培训经费,领取教材。县委党校根据汇总情况,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脱产培训,选修科目举办讲座辅导,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培训经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由受训学员单位列支,标准为100元/人。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主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主题培训活动。

县委党校集中授课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实施课前、课后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分,并记入培训成绩。培训期间学员应处理好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建立公务员培训督查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下达培训督办通知,对没有按时参加调训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年底对没有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的单位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个百分点。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培训种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成绩、培训方案。

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属在职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凡达不到规定培训课时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主题培训活动的领导,制定培训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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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召开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XX〕508号)和本次会议安排,现将我市行政机关今年以来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及面临的主要任务与今后的建议意见汇报于后。

一、公务员管理机构组建情况

目前,我市和所属4县(区)人事局均设置有内设机构负责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共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3人、各县(区)人事局公务员科(股)均为2人。负责全市10097名公务员(其中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367名)的管理。按现行“三定方案”的要求履行职责。

我市新一轮机构改革已基本展开。目前,市、县(区)公务员管理机构未作调整,仍维持现状。据悉,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我市将不单独组建公务员局等专门管理机构,仍以现行运作体制运行。

二、今年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公务员日常登记正常推进。按照集中统一、迅速高效的要求,审批办理了市级部门和四县(区)人事局呈报的公务员登记、转正共计636名人员的相关手续。

——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XX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共计87个单位1491名同志的考核。尤其是对人员身份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报批规范。

——公务员考录工作顺利实施。完成XX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乡镇司法助理员)共80名;公招50名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人员的面试和体检工作;XX年公招公务员184名约4400人的报名初审工作;同市委组织部一道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单列公招67名乡镇公务员的报名等工作。

——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我市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已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24个。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和市委、政府的要求,坚持“统一划线,按编登记,合格优先,阳光运行”的原则,全市1182名同志参照过渡考试,按照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共1117名合格。现已完成市级部门(24个)、南江县(32个)、通江县(41个)共计97个单位、927人的考核和考试考核的登记工作(其中属考核登记373人,考试考核登记554人)。尚有巴州区、平昌县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正在申报中,可望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理顺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岗位人员责任,以培养优良作风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针对公务员登记中人员超编,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单位过渡考试不合格人员上访,以及公招工作中恶意网络炒作等诸多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在熟悉使用现有政策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的思路出发,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诸多问题,打好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仗”。

三、探索创新的几点做法

——热点工作严密程序。人事调配一律列表上会,分层报批按章办理;任免职务坚持逐一对照任职时间与职级,不打政策“擦边球”。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后,我们对市级部门干部的任免进行了严格把握,有效维护了政策严肃性。年度考核与奖惩,对应标准,不擅自扩大比例或网开一面;审核审批文稿一律按程序报签,不夹“私货”,不弄虚作假。

——公开考录公平公正。大胆改革机制,创新管理方法。首先通过专门培训建立面试考官库、体检医生库。其次在面试和体检环节中对公考公务员的面试评委组、医生组完全采用电脑随机抽签组建,考生面试顺序由计算机简单随机抽签确定,从而确保了面试评委和参检医生随机产生,考生参与机会均等,体现公平公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广泛宣传强化调研。今年来,我们在公务员管理和招录上不断创新实践,撰写了《阳光下“赛马”“选马”》、《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体制的思考》、《加强公务员管理的对策研究》等文稿作为“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言征文在《中国人事报》、《人才咨询》和《巴中日报》等刊发。同时,对探索创新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当前面临的主要工作任务及打算

——参照管理任务艰巨。由于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情况错综复杂,仍有700多人尚不能纳入参照管理对象,而且还有4名缺考,65名不合格,加之对因个人身份等原因不能纳入参照管理和考试不合格人员的安置政策不甚明了,因而面临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正面宣传和解释需做大量工作。

——日常登记亟待规范。在行政机关公务员集中登记基本结束后,现已进入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新调任、新录用公务员登记报批手续如何办理的政策不尽完善,又特别是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运行机制和工作体制将发生新的变化,公务员管理点多、面广、线长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考核工作任重道远。如何把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如何把平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统一起来,如何把考核成果与实际运用联系起来,走出不提拔不考核、结果与运用脱节、平时与年度考核分离的“怪圈”需要从政策层面、操作层面予以规范,真正体现以能力论英雄、凭实绩用人,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公招考录面宽量大。随着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考人数的逐年增多,从招考公告的拟定、报名初审、笔试组织直至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体检、递补、考察、录用等规定程序的工作面宽量大,且处于难点、热点、焦点之中,这占去了公务员管理工作量的一半以上,对现有公务员管理的机构设置、力量布局和人员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

——管理职能需要理顺。从目前的情况看,公务员主管机关有两个,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行政机关担任部分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管理和行政机关其他公务员的管理,缺乏统筹协调。因而有的部门在呈报任免中,既报送党委主管机关又报送政府主管机关审批;有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自行任免或将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到机关任职;有的部门调配任免或请示报告不附空缺编制或职数通知单;有的不将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任免表、调配表等装入个人档案;有的超职数呈报非领导职务;有的在参照管理中上交矛盾,给切实有效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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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08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人[2008]59号)要求和2008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08]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缓解用人需求。在去年组织全市选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所缺岗位的要求,严格考察,选调7名优秀同志到我区工作,加强了建筑规划、经济管理、法律等岗位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2008年省委选调生期满考核工作,4名选调生按期转正定级。根据省市安排,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完成相关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和到农村基层单位考核等招考工作。全区有四名同志符合条件报考,择优录取一名同志为乡镇公务员,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五、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及年报统计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做好人事人才工作。为区直机关签约聘用的16名同志按照现有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工资,提高了工资待遇,办理了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岗位重新安排,充分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为安置到我区工作的3名军转干部办理入编手续,重新套改了工资。按照全民创业有关政策,为1名同志办理了全民创业相关手续,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开展。通过市统计局招考和工商局人员分流,按排2名同志到区统计部门工作,加强区统计队伍力量。完成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治安员招聘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工作,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及时核发退休工资。开展2009年我区“三支一扶”岗位的报名、考核工作,2名“三支一扶”人员已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年度(期满)考核工作,上报考核结果,办理服务期满的有关手续。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8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08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军转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军转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军转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区《人事志书》编撰工作,安排专人搜集资料,查找相关文件数据,已完成定稿。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08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

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燕山乡农民创业园)。

2、就业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出台后,我区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下发宣传资料。采取信息栏张贴、悬挂过街横幅、小区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送政策“进企入户”活动,同时举办全区政策宣传咨询专场会两场,各乡街都分设了分会场,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使用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深入各吸纳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调动全社会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 “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09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 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5、按时完成局志编纂工作。为配合区志编纂,我局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多方查阅档案和搜集相关材料、数据,全面撰写了我局自建国以来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完成定稿,提交区志办编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

标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