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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省情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我省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突出整体设计,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制度。着眼长远目标,兼顾当前需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突出培养质量,注重服务能力,统一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培养模式。实行“5+3”培养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依照国家规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分别负责)
2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3执业准入条件。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厅负责)
4参加规范化培养人员的管理。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规范化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得向个人收取培训(学)费。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5大学基础教育。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增加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等内容。(省教育厅负责)
6研究生教育。从2012年起,逐步扩大全科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并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省教育厅负责)
7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教育厅负责)
8继续医学教育。做好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并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与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挂钩。(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1转岗培训。选拔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1—2年全科医学转岗培训。转岗培训合格者,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省卫生厅负责)
2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对2010—2014年入学的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1—2年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注册为全科医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3偏远农村定向培训。对到偏远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经2年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但要严格控制比例。(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4提升学历层次。基层在岗医生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符合注册条件的可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负责)
5城乡帮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省卫生厅负责)
(三)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1鼓励多种方式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以多点注册执业。鼓励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2推行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4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全科医生服务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定期公布,并与劳动报酬挂钩。(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
1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2规范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全科医生及其团队成员属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他在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签约服务及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等获得报酬。具体激励和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同时要完善鼓励全科医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
4拓宽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必须有合理数量的全科医生岗位。各地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中心,规范社会零售药店发展,为全科医生执业提供条件。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和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流动机制由相关部门专门制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1完善政策,制定办法。2011年底前,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财政等部门组织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省政府审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负责)
2开展试点,逐步推广。选择宝鸡市作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试点单位,于2012年初正式启动。宝鸡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尽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宝鸡市政府、省卫生厅负责)
3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选择我省现有五所高等医学院校作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作为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具体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
4继续实施“万名医师培训计划”,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5启动“千名待业医学生规范化培训计划”。从2012年起,通过制定特殊用人政策,每年从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或大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200—400人,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2—3年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到2020年前力争为偏远艰苦地区定向培养约1000—2000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牵头制定。(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6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到2012年,每个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第二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
1延续第一阶段启动的工作。
2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2013年对宝鸡市开展全科医生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逐步在全省推广。(省卫生厅、宝鸡市政府负责)
3推进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前在全省形成一定数量规模的全科医生队伍和基本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首诊在基层和双向转诊服务模式。(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第三阶段:2016年—2020年。
继续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总体目标。(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工作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卫生厅牵头负责,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设定专人负责。
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调研论证、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省医改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地实施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二)完善政策法规。各相关厅局要加强制度研究,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口径一致、便于操作的全科医生制度政策体系。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路径,遵循全科医生培养规律,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省情的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年,在我省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突出整体设计,坚持分步实施,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制度。着眼长远目标,兼顾当前需要,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突出培养质量,注重服务能力,统一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1培养模式。实行“5+3”培养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依照国家规定。
2培养方法和内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
3执业准入条件。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具体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
4参加规范化培养人员的管理。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规范化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得向个人收取培训(学)费。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执行。
5大学基础教育。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全科医学理论和实践教学,增加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等内容。
6研究生教育。从年起,逐步扩大全科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并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
7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继续医学教育。做好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并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与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资格再注册挂钩。
(二)近期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1转岗培训。选拔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1—2年全科医学转岗培训。转岗培训合格者,可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2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对年入学的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1—2年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注册为全科医师。
3偏远农村定向培训。对到偏远农村地区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在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经2年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但要严格控制比例。
4提升学历层次。基层在岗医生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符合注册条件的可按程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
5城乡帮带。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制度和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医院医生(包括退休医生)采取多种方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
(三)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1鼓励多种方式执业。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一般注册1个执业地点,也可以多点注册执业。鼓励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2推行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要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3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
4加强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全科医生服务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定期公布,并与劳动报酬挂钩。
(四)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
1按签约服务人数收取服务费。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2规范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
3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全科医生及其团队成员属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他在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签约服务及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等获得报酬。具体激励和考核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同时要完善鼓励全科医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津补贴政策。
4拓宽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必须有合理数量的全科医生岗位。各地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中心,规范社会零售药店发展,为全科医生执业提供条件。基层单位全科医生职称晋升和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流动机制由相关部门专门制定。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10月—年12月。
1完善政策,制定办法。年底前,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财政等部门组织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省政府审定。
2开展试点,逐步推广。选择宝鸡市作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试点单位,于年初正式启动。宝鸡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尽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3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选择我省现有五所高等医学院校作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作为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的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具体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继续实施“万名医师培训计划”,转岗培训全科医生。
5启动“千名待业医学生规范化培训计划”。从年起,通过制定特殊用人政策,每年从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或大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200—400人,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进行2—3年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到年前力争为偏远艰苦地区定向培养约1000—2000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牵头制定。
6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到年,每个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第二阶段:年1月—年12月。
1延续第一阶段启动的工作。
2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年对宝鸡市开展全科医生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逐步在全省推广。
3推进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力争到年底前在全省形成一定数量规模的全科医生队伍和基本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首诊在基层和双向转诊服务模式。
第三阶段:年—年。
继续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体系,全面实现总体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工作由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卫生厅牵头负责,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设定专人负责。
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调研论证、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省医改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地实施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5-1093-01病历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及转归等情况的一套客观、系统的文字记载,它不但反映了医院医疗质量、业务水平、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而且是处理医疗纠纷、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1]。本文根据我院对运行电子病历存在缺陷病例问题,采取各种对策,使缺陷病例发生率大幅下降,提高我院的整体病案质量,减少医疗纠分,收到良好的效果。现简述如下。
电子病历缺陷主要原因有:医师的工作态度不严谨,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重临床操作,轻病历书写,电子病历拷贝过度等。我院对电子病历缺陷的对策有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医务人员对病历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法律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加强岗前培训及基础管理,认真学习《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同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特别对实习、进修、新毕业的住院医师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按照疾病诊断命名原则及ICD-10要求,正确掌握好医学专业术语,对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进行科学和准确的命名。加强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及临床思维培养,提高医师的专业素养和对病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病历书写水平,最终提高病案质量。
第三,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三级质控管理,落实科主任医疗质量负责制,加强对三级质控网运转中薄弱环节管理:每份病历出科前都必须要住院医师自查,科室质控医师把关,科主任再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合格病历不出科。
第四,实行医务部质控医师工作制度。我院质控医师是由各科每月派出一名主治以上医师到医务部做一个月的质控医师工作。现在有四名质控医师每天检查当天新入院记录和前一天的首次病程记录的完成时限;负责全院15%的运行病历检查,对检查有缺陷病历及时发出缺陷整改反馈单,通知科室限期整改;加强与科室沟通,确保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担任过医务部质控医师工作的医师,回到科室都能较好地指导科室做好科室的病历质控工作。
第五,严格执行《医疗缺陷、医疗事故管理规定》。医务部组织临床医师重点学习本规定,同时也要求大家对本规定的了解、熟悉;实行人性化管理,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医务部从今年起每月在院内网的《医疗管理简讯》中,对医务部质控医师检查各科病历缺陷问题,分别将重度缺陷、超时未整改等情况做详细归纳并在网上公布,主要目的是帮助科室指出错误,今后尽量减少错误的出现,同时避免继续将缺陷遗留到终末病历中。
第六,明确本《规定》重、中、轻度缺陷项目,明确指导者责任与被指导者责任的关系。在工作中,指导人员有对下一级岗位检查、指导、纠正的职责,下一级岗位出现缺陷,要负直接责任,指导人员要负间接责任。医疗缺陷的量化:轻度缺陷扣1分,中度缺陷3分,重度缺陷7分。医疗缺陷的量化分值由各医疗组承担,即在三级医师医疗组,责任按住院医、主治医、正(副)主任医:5:3:2分配,在二级医师医疗组,责任按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6:4分配。医务部有专人负责每月对医务部质控医师检查发现的病历环节质量缺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科室、个人缺陷分值统计,为年终的科室、个人考评提供有效依据。同时,对全院缺陷严重的科室和个人点名批评。
第七,实行医疗缺陷的行政处理。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的与年终个人评优和科室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还与个人聘用挂钩。对于连续三个月或一年4次被点名批评的医师,给予转岗,视情节轻重,做为缓聘、低聘和解聘的依据。与个人晋升挂钩,严重的当年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与科室主任、护士长聘任挂钩。缺陷严重的科室,解聘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职务。对连续两个月或半年三次被点名批评的进修生,取消其处方权,只能作为见习生,严重的终止其进修学习,并通报其选送单位。
第八,坚持每季度的医疗质量评析,坚持每半年一次总住院医师工作会议。对运行病历检查中发现的常见、典型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电子病历截图,进行有据可循评析,使医疗缺陷的科室、个人真正了解错误所在。有助于大家加深了解医疗缺陷的轻、中、重度项目。
The Knowledge and Skills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aching Management
ZHANG Xue-qin
(Daxing District People's Hospital,Beijing 102600,China)
Abstract:Objective Describes the general practitioners should have what knowledge and skills.Methods As the author of the two general hospitals of base of community practice base for teaching, the base has received standardized training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general practitioners training interns, nearly 80 cases, through group interviews, combined with my 10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we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Results If you want to become a qualified, welcome by residents of the area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must have a more comprehensive knowledge and skills, but also should be emphasized, such as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ommon diseases, med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ommon mental disorders, critical recognition and referral, team cooperation ability etc..Conclusion Only with the noble occupation morality and good professional qualities, comprehensive grasp of knowledge and skills, in order to provide basic health care services for comprehensive, continuous, personalized for the residents, residents of the area become a popular welcome and trust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Key words:General practitioner;Knowledge;Skills
1全科医生应具备的知识
1.1医学知识 全科医生是接受过全科医学专门训练,为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一体化的基层医疗保健服务,对生命、健康与疾病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式管理的医生[1]。全科医生是接触患者第一线的医生,是首诊医生。要求他们具备较为全面的的医学知识,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理学、流行病学、预防医学、医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在以上学科中,应有所侧重,必须掌握内科,其次是急诊、外科、皮肤科、药理学知识点,其他学科做到熟悉、了解。
1.2人文社会科学 全科医学体现的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要求全科医生必须熟悉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法学、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才能给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2全科医师应具备的的能力
2.1疾病(症状)的诊断处理能力
2.1.1快速识别、诊断危、急、重症,并给予初步处理 在社区,一些急症患者往往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全科医生;即使是在接诊、治疗一般患者时,也可能会出现病情突变,这就需要全科医生能正确判断病情,以便及时识别、初步处理。如在胸痛、腹痛患者中能识别出急性心梗、急腹症等情况。
2.1.2能诊断和治疗社区常见病、多发病 对于慢性疾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四种慢病,全科医生能够根据生理、心理和社会因素以及病人家庭和社区环境,制订全面、连续性、个体化治疗方案,并对方案定期评估。
2.1.3掌握临床常规辅助诊断方法 如三大常规、X线、心电图等。
2.1.4掌握心肺复苏,熟悉下胃管、导尿技术。
2.1.5正确把握会诊、转诊时机的能力 全科医生在对患者的急症初步处理后,就要考虑是否请专科医生会诊或转送医院住院治疗;对慢性患者,在治疗中遇到专科性问题,也需要专科医生帮助。如果转诊时机把握不佳,不必要的转诊可能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思想压力,而延误转诊可能会耽误患者的病情。
2.2处理常见心理问题的能力 了解从儿童到老年各年龄段的心理特点,正确评价和处理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帮助就医对象调整心理状态,如焦虑、抑郁等。
2.3处理家庭问题的能力 家庭是个人健康和疾病发生、发展的最重要背景,可以通过遗传、环境、感情、支持、社会化等途径来影响个人的健康,个人的疾患也可以影响家庭的各方面功能[2]。帮助家庭处理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和家庭成员意外死亡、离婚、失业;能对有临终患者的家庭在医疗、情感、家庭生活等方面予以特别关心和照顾;夫妻关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和老人赡养问题是自始至终贯穿于家庭的核心问题,全科医生要具有处理这些问题的能力。
2.4团队合作精神和管理能力[3]
2.4.1全科医生应该与社区其他卫生和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为患者服务;具有很好的合作精神,和同事保持融洽的工作关系;了解本地区卫生资源状况并参与管理工作;能组织和开展社区调查,协调政府部门落实各项卫生改革措施。
2.4.2熟悉社区卫生绩效考核、财务、信息化管理
2.4.3熟悉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如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2.5社区健康教育能力 与综合医院专科医生不同,全科医生工作在社区,直接面对居民及其家庭,要具备开展不同层面健康教育活动的能力,如对个体或对健康人群、患病人群、高危人群等群体,加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协助居民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如限盐、戒烟、限酒等,改变不健康的行为如嗜咸吸烟、酗酒、药物成瘾等。
2.6科学态度、自我发展、继续医学教育能力 与其他专科医生相比,全科医生横向知识面更要广博,必须孜孜不倦的对待业务工作,抓紧任何继续医学教育的机会,能运用循证医学方法,批判性地评价新知识和信息,并将其结合于日常服务实践中。善于通过自学、质量保证活动,学习评价自身技能与行为等,不断获得自我发展[4]。
2.7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能力 全科医生至少要掌握一门外语如英语,能查阅文献资料,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促进学科的发展。
综上所述,只有具有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专业素质,掌握较为全面的知识和技能,才能为居民提供综合性、连续性、个性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成为深受辖区居民欢迎、信任的全科医生,让有不同健康需求的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真正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诊疗格局!
参考文献:
[1]王家骥,王培席,牛玉杰,等.全科医学基础[M].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276.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施行医疗健康工程为统率,依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准则,着力加大乡村医改投入,着力改善乡村医疗卫生前提,着力提高乡村医疗机构服务才能,知足农民群众分歧条理的医疗卫生需求,具体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程度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的
以推进乡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中心工作,坚持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收集,完成“五个打破”,具体提高乡村医疗服务程度,在村卫生室到达“三个一”(一个规范化卫生室、一名具有执业资历的大夫、一套基本药物保证准则),乡镇卫生院完成“三个有”(有一个规范化卫生院、有一支顺应乡村医疗工作的好队伍、有一套基本检测设备),县级病院完成“三个双”(运营双轨制、医疗服务双价钱、医疗队伍双装备),基本药物供给完成“三个零”(配送零裂缝、价钱零差率、运用零盲区),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完成“三个建”(为一切群众坚持一套健康档案、坚持按期检查准则、坚持公共卫生服务的阵地),详细目的是:
增强村卫生室才能建设。完成全县行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装备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为村卫生室装备具有乡村大夫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历从业人员;一切村卫生室悉数装备、运用基本药物。
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才能。完成2所中心卫生院建设革新任务,使一切乡镇卫生院悉数到达规范化要求;为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装备医疗设备;完成以治理体制、人事准则、分派准则、药物准则、保证准则为首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任务。
探究推进县级病院改革。至少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完成“运营双轨制、服务双价钱、队伍双配套”的目的。
坚持国家基本药物准则。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悉数装备、运用国家基本药物;一切县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坚持和完善掩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活力构的收购、配送准则。
加速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建设。落实县级疾病预防节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活力构人员编制,一切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保证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乡村大夫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为每个乡村居民坚持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到达50%以上;坚持健康体检机制,为乡村居民按期进行健康体检。
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保证新农合参合率到达90%以上;新农合最高付出限额到达农大家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在新农合赔偿的基本上,对个人担负的大额医疗费用赐与最高限额达10万元的再赔偿。
三、首要任务
着眼于大家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施行“农民健康”工程,重点开展六项工作,具体推进和深化乡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增强村卫生室才能建设
1.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将村卫生室建设归入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依照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规范的要求,完成全县行政村的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依据全县村卫生室的实践状况,对曾经建好并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建,对不达标的进行改、扩建,对没有前提改、扩建或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依托村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村卫生室由村集体举行,用地由村集体无偿供应,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所需资金由各级县政府筹措处理。还,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装备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县卫生局,县财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2.增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建设。依照服务人口数比例装备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须具有乡村大夫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历。现有具有天资的人员经过审核直接录用,审核不及格的培训及格后再录用;不具有天资的人员经过培训获得资历并审核及格后可以录用。从本年起,对新招录的村医,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历,上岗前先安排到县、乡医疗机构进行1个月以上的临床学习学习(中医带徒除外)。(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积极雇用大学生村医,逐渐提高村医专业技能程度。
3.装备运用基本药物。以推进乡村一体化治理为基本,一切行政村卫生室悉数装备、运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归入基本药物治理的非基本药物,所需药品方案清单按期上报乡镇卫生院,执行统一收购。村卫生室不得擅自收购药品。(县卫生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二)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才能
1.完成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完成天长镇中心卫生院、威州镇中心卫生院2所中心卫生院建设革新任务,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县政府举行的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县发改局,县财务局,县卫生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2.增强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要明确县政府举行的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质,按规则的时间,在审定编制的限额内,按同意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人员聘用工作,一切乡镇卫生院执行绩效工资;从2012年开端,分期分批雇用具有执业资历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市、县两级财务赐与定额工资补助和相关福利待遇。
积极开展全科大夫转岗培训,2012岁尾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参与全科医师培训,安排乡镇卫生院技能人员到指定的二级以上病院学习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护理队伍全体本质,组织一切35岁以下护理人员参与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开展高级医学院校乡村订单免费培育,执行定向就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县卫生局负责)
3.提高乡镇卫生院设备程度。辨别为17个乡镇卫生院配齐X光机、心电图机、B超、半主动生化分析仪、呼吸急救、紧要救护等设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急救程度。(县卫生局,县财务局负责)
4.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依照河北省人民县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的通知》(冀政办〔2012〕4号)要求,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6月底前,完成治理体制、人事准则、分派准则、药物准则、保证准则等综合改革任务。
(三)探究推进县级病院改革
启动井陉县病院建设工作,并积极推进县级病院完成“三个双”的目的:
1.坚持病院运营双轨制。坚持维护县级病院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准则,试点组建县级医疗集团,整合医疗资源,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症病人急救保证机制。在保证供应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本着“自愿选择、按需供应、知情赞同”的准则,适度开展特需门诊、特需病房、产科陪同临产(引产)服务、家庭医护保健、特需护理、特需保健、特需检查、特需会诊、上级病院专家手术等特需医疗服务。供应特需服务的床位数不超越总床位数的10%、(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政府负责)
2.执行医疗服务双价钱。基本医疗服务执行县政府指导价,由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按比例担负费用。特需医疗服务价钱依照成本加恰当红利、统筹市场供求状况的订价准则,由医疗机构自立确定,并按相关顺序处理。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付费或经过贸易健康保险付出。(县卫生局,县物价局负责)
3.装备医疗服务双队伍。依照定岗不定人的准则,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岗位和特需医疗服务岗位。依据岗位需求,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两支队伍,病院现有医护人员注重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外聘国家、省、市级专家承当特需医疗服务,病院现有高级专业技能人员在保证完成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参加特需服务,执行动态治理。进一步规范两支队伍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才能,保证患者享用规范化、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县卫生局负责)
(四)坚持国家基本药物准则
1.规范基本药物收购配送机制。县、乡两级明确专人落实基本药物准则,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可以实时用上安全、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执行网上集中投标、统一订价、统一收购、统一配送,执行同剂型同规格单一货源收购。(县卫生局负责)
2.扩展基本药物准则施行范围。在一切县政府举行的乡镇卫生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有前提的乡镇向执行乡村一体化治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探究多渠道赔偿机制,保证乡、村医疗卫活力构的正常运转。(县卫生局,县财务局县政府负责)
3.增强基本药物运用治理。在一切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悉数装备、运用基本药物。县级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供应基本医疗服务的首选药优先运用,并保证用药安全。(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负责)
(五)加速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建设
1.增强公共卫生服务阵地建设。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则,落实县级疾病预防节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活力构人员编制,坚持录用、审核和退出机制,完善技能配备,增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才能,切实发扬好主阵地的效果。每个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专(兼)职人员不低于审定人员编制的30%。每个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人员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县卫生局,县编办,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2.搞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依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继续抓好国家基本和严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道性和可及性,特别是为每个乡村居民坚持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到达50%以上。(县卫生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3.坚持按期检查准则。要坚持健全健康体检工作机制,为每个乡村居民按期进行健康体检,其中45岁以上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县卫生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六)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准则。进一步完善新型乡村协作医疗准则,做好宣传发起和组织工作,保证参合率不变在90%以上。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做好付出方法改革试点工作。(县卫生局、县财务局负责)
2.推进大病统筹工作。开展参合农民大病统筹赔偿工作,在新农合赔偿的基本上,对个人担负的大额医疗费用赐与再赔偿,最高付出限额到达10万元。(县卫生局、县财务局负责)
3.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依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程度,拓宽救助渠道和方法,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坚苦群众施行有用救助。(县民政局,各乡镇县政府负责)
四、首要工作进度
我县深化乡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从2012年3月至2012岁尾完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3月至4月):制订施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化落实责任,召开发动会,部署、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施行阶段(2012年4月至10月):
1.村卫生室建设
(1)4月至5月:成立专门机构,做好摸底查询;统一建设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选址,确定建设施行方案。
(2)5月至10月:5月底前悉数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9月底前项目完工,10月底前装备医疗设备。
2.乡镇卫生院建设
(1)6月底前,完成治理体制、人事准则、分派准则、药物准则、保证准则等综合改革任务。
(2)7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
(3)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天长镇、威州镇2所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要在6月底前完工,7月底前投入运用。
(4)9月中旬前,完成35岁以下护理人员悉数参与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报名工作。
(5)10月份完成高级医学院校乡村订单免费培育和谈签署工作,并到高级医学院校参与学习。
(6)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参与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依照省卫生厅统一安排日程执行。
3.县级病院改革
6月份,具体推开县级病院改革工作。
4.坚持国家基本药物准则
(1)依照《河北省人民县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活力构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的通知》(冀政办〔2012〕4号)时间要求,一切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悉数装备运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的归入基本药物治理的非基本药物,一切乡镇卫生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前提的当地可向施行乡村一体化治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
(2)6月1日起,一切村卫生室均不得再运用非基本药物。
5.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建设
(1)6月份,一切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村卫生室确定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人员。9月份落实县级疾病预防节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活力构人员编制。
(2)10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电子治理系统装置,为45岁以上居民进行体检,为乡村居民坚持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
6.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5月份,制订详细施行方案并施行。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2年11月底前):各乡镇先行对综合改革完成状况进行自查,写出总结申报报县医改办;县医改指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完成状况进行对口验收,并写出验收申报报县医改办;县医改办、县卫生局结合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医改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写出综合申报报县医改指导小组。
(四)迎接省、市审核坪估阶段(2012年11-12月):具体做好迎接省、市审核评价工作。
五、保证办法
(一)增强指导,明确责任。县医改指导小组统一指导、组织协调乡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乡镇县政府是推进乡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首要指导要亲身抓、负总责,分担指导详细抓。发展改革、编制、财务、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教育、物价、食物药品监管等部分要各负其责,落实任务,构成合力。
(二)加大投入,增强治理。新建(含改扩建)村卫生室基本设备建设先行试点,并向面上扩展,所需资金县级承当主体责任,省、市赐与津贴,其他建设资金除省级津贴外,由县、乡、村多渠道筹措处理。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2-281-02
1 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的概念和内涵的认识:
健康体检科的医生几乎都是从临床科室转岗而来,对于以前从事的临床诊治过程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但是对于健康体检来说,则需要对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的概念及内涵,重新学习和认识提高以及观念的转变。
随着健康体检概念的逐步深化,健康体检服务与常规医疗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1]临床医学查体:医师通过视、触、叩、听、嗅等感官检查或借助器械、仪器以及和被检者的语言沟通,对被检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做出准确的描述和判断的过程。健康体检:医师通过视、触、叩、听、嗅等感官检查或借助器械、仪器以及和被检者的语言沟通,对被检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身体健康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健康干预的过程。
在《健康管理概念与学科体系的中国专家初步共识》对中国的健康管理及健康体检等概念均有阐述:[2]
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的概念与内涵:健康体检是指用于个体和群体健康状况评价与疾病风险预测、预警及早期筛查的一种医学行为、方法与过程。健康体检是开展健康管理的前提和基本手段。
健康管理是对个体或群体健康风险的检测、分析、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以及对健康风险因素进行干预与控制的全面过程。通过管理学的方法和手段调动社会每个成员及整个社会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健康回报。 健康管理学是一门集生命科学、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为一体的综合科学。
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中,健康体检的定义: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专业性健康体检最大的特点之一:将健康管理的观念引入体检结构,更加强调在体检过程中的信息发现和信息积累,针对每一个个体进行资料分析,找出影响身体健康潜在的危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健康干预措施。
专业性健康体检的特点之二:将健康管理应用于医疗机构的体检服务,如同临床的诊疗常规一样需要把体检的目的、意义、流程、后续服务等规定下来。
2 健康体检中体格检查规范的实施要求:
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在我国兴起时间比较短,其健康体检的服务模式、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均不完善和统一。为此,2009年8月卫生部颁布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健康体检工作的管理,保证健康体检质量,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提供了重要依据。在“规定”中,明确了健康体检的概念,执业条件和执业规则。这是从事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必须知晓和严格遵循的。同时制定了《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讨论稿)》,规范了健康体检的操作规定,明示必须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为提高和确保健康体检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目的和核心是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3]
2.1 健康体检操作规范管理的前提:
健康体检是健康管理的基础。健康体检作为健康管理的第一步,为获取准确、有效的信息,体检操作也应该实行科学规范化的实施与管理。在没有“规定”和“目录”出台以前,我们中心通过以下措施来规范我们的工作。
2.1.1 制度管理规范 制订工作手册和体检操作规范手册[4],严格规范体检中心所有员工各自的岗位职责,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各项工作。
2.1.2 体检医务人员规范管理 是经过医学教育或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医务工作者,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基本是副高以上专业医师。体检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齐全、技术精湛、操作规范、医德高尚的体检医师专业队伍。各科体检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正确掌握各科体格检查的操作规程,体检标准和体检内容。
2.1.3 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要求的操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步骤。体格检查必须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增减,不得漏项,漏检。
2.2 体格检查项目设置及操作要求: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讨论稿)》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并按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讨论稿)》中设置的“基本项目组合(基本套餐)”是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要求的健康体检所必须和最基本的体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物理检查,仪器检查,实验室检查。其中仪器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由专业医技人员规范操作及出具检查报告。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及物理检查)是各科(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及口腔科等)基本而系统的重要检查之一,是各专科医师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自己的感官并借助简便的检查工具的使用(如听诊器、叩诊锤、量尺等)来客观地了解和检查人体状况的一组最基本的方法,是最基础的检查环节;亦是保证体检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健康体检程序和技能中是十分必要和不容忽视的[5]。是对健康体检医师最基本技能的考验。其方法包括视、触、叩、听、嗅诊。检查过程中,检查者动作要灵活、协调、轻柔;检查手法要按步骤、正确、熟练,不使受检者感到不适,又能获得最满意的结果。要不断学习做一名训练有素的医师,应学会用最简练易懂的语言进行交流,使受检者知道要做什么;应尽可能得到受检者的理解和配合;受检者准确的体检位置和配合决定了体格检查的结果。体检医师应严肃认真、仔细规范地按标准进行操作和记录,并结合收集的信息,客观科学、实事求是地对受检者的情况提出检查意见,为其综合健康状况的评估提供医学依据。体检医师的物理检查的实践活动不可能由先进的医疗技术所取代、淡化,而应该是相互补充。对于可疑问题或检查结果不能完全确定的,用仪器补充和修正,从中不断总结经验。如:乳腺病变,不能以B超或钼靶替代;物理检查对乳腺、直肠、前列腺等检查具有不可替代性。检查项目应统一规范,以避免漏诊和误诊。易漏诊和误诊的学科是外科和妇科。如乳腺的触诊易漏诊结节和增生;妇科检查与超声不符等。要保证体检质量还必须付出必要的时间成本,压缩检查时间带来的质量问题将会在后期显现出来[6]。应该建立对某一岗位、某一项目的最低的检查时间,以确保检查的质量。医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任何医疗文书和实际操作不到位,都可能为医疗纠纷埋下医疗隐患,因此,必须规范体格检查操作,以减少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避免体检行业可能面临的诚信危机。[7]同时还要注意体检环境、温度,要让受检者感到舒适;最好是在自然光线下进行;要注意隐私性,具有单独的检查空间、性别分开。
2.3 健康体检中体格检查内容规范操作及注意事项:
各学科检查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2.3.1 一般体格检查注意事项:
项目包括:血压、体重、身高、体重指数、腰围、臀围。血压测量:首先要校正血压计,其次要注意受检者是否禁烟及饮茶、咖啡等兴奋性饮品,消除活动或紧张因素等,否则血压就会有误差。测量体重、身高时要提醒受检者注意正确的站立姿式和;空腹、进食、憋尿等亦会影响血压值、体重、腰围的客观准确性。
2.3.2 内科检查注意事项:
内科检查还包括病史采集;一般在内科检查时通过问诊收集。有的体检软件将此项归到一般项目内以问卷填表形式收集。包括目前的健康状况、现有疾病和既往病史,生活方式,家族史等,最近三年的健康体检情况。病史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无论是采用询问或问卷填表形式均应注意方式、方法,将此项程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受检者加以说明很有必要,以取得受检者的配合。
内科体格检查 重点关注心、肺、肝、脾,腹部注意有无异常包块及压痛部位等。体检记录应客观、准确。内科检查经常发现以下问题:如肥胖、高血压、胸廓畸形、肺气肿、心律不齐、心脏杂音、不同性质的腹部压痛及包块等,应引起相应的关注和采取相应的治疗。
2.3.3 外科检查注意事项:
体格检查 重点关注皮肤、淋巴结、甲状腺、脊柱、四肢关节,女性要注意的视诊和触诊的操作技巧,如视诊注意其对称性、表观情况、、腋窝变化等;触诊时体检者位置、顺序和内容等。男性要注意外生殖器、前列腺及直肠指检等。直肠指检物理检查本身具有一定缺陷,需要主观判断,准确性完全依赖于医生自身不断积累的经验。
外科体检经常发现以下问题:甲状腺肿大或结节,肿块,包皮过长、疝气、精索静脉曲张、内外痔、前列腺肥大、下肢静脉曲张、直肠疾病等。
2.3.4 妇科检查注意事项:
主要检查外阴、阴道和内诊;宫颈涂片 或液基涂片取材方式要到位,体检时要防止交叉感染,垫单或纸单须一次性使用。
妇科体检常发现的问题:宫颈糜烂,宫颈炎、阴道炎、子宫肌瘤、卵巢囊肿、附件炎,对发现妇科恶性肿瘤,特别是早期发现宫颈癌有重要意义,是妊娠后妇女应定期检查的常规项目。
2.3.5 眼科检要事项:
器械准备 视力表要随机更换裂隙灯显微镜,眼底镜等。
眼科体检常发现以下问题:近视、远视,沙眼、结膜炎、色弱、色盲、白内障及眼底病变等。眼科体检对防治眼疾和预防失明起到积极作用,是中老年人应定期检查的常规项目。
2.4 体格检查操作规范的意义:
规范体格检查操作,其目的和核心是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是开展健康管理的前提和基本手段;是准确、客观、全面了解和掌握受检者健康状况的最佳途径和基本方法;是早期发现和诊疗各种疾病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从而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早预防的目的;是为下一步健康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良好方向发展奠定扎实基础;减少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避免体检行业可能面临的诚信危机。
参考文献
[1]冉炜,医学模式的演变与健康体检医学的发展[R]2008年健康体检信息评估与后续管理服务高级师资研讨班讲义15~17.
[2]健康管理概念与学科体系的中国专家初步共识[J]中华健康管理杂志2009.(3)3.143.
[3]中华医学会首届全国体检中心主任高峰论坛-―健康体检技术规范与实施[S]2010.5.22.武汉 1~10.
[4]常洪,邵庆华主编,王嫱,熊川副主编,健康体检操作规范手册[M]云南科技出版社 2009年9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34.5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在校大学生参保率达到100%。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社局负责)(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3)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1)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地方政府补助不低于6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0元。(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以县(区)为单位全面普及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3)提高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6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兜底结算。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当地新农合,资助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和大病重残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在住院治疗时一律不设起付线;城市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可根据各地情况适度降低起付标准。对救助对象中的大病及重症慢性病患者,视情实施医前、医中或医后救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对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可给予小额门诊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有特殊困难的重点救助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市民政局负责)(5)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3.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1)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引导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区县参合农民实现持IC卡就诊、刷卡报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医院、即时审核结算、及时监测分析、按时汇总信息。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与有病人来源的县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2)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各统筹地区选择1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的试点,新农合30%以上统筹地区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付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3)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重点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改进和完善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探索实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4)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政策,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科学论证、积极探索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和衔接,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有序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市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2)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确定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并加强日常管理,实行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人员聘用制。(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4)推进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制度改革。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省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质量与供应。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5)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办法,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其正常运行。鼓励各地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探索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综合改革,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快、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效好的地方给予奖励补助。(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5.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1)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市场价格与供应变化,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政策。(市物价局负责)(2)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科学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品种及数量,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在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补充药品的配备使用比例。(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3)提高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强化对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和质量抽验,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4)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5)密切跟踪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引导企业重组,组建药品流通联系体。(市商务局负责)
6.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卫生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7.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年基础上,再支持4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57个村卫生室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
8.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1)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利用国家财政资金,为乡镇卫生院招收3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年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负责)(2)巩固和完善市人民医院与县级医院的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17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根据国家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3)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继续组织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和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其中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408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820人次、县卫生局长4人次,培训社区全科医师骨干15人次、全科医师40人次、社区护士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55人次,并组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负责)(5)根据国家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全科医生职称考试和评定。(市卫生厅、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负责)
9.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1)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支持力度,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2)探索并完善乡村医生保障机制,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0.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20%以上,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11.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年全市补种22138人。(市卫生局负责)(2)在年基础上,再完成乳腺癌检查2000人;对9400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3)为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4)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5)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1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3.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合理整合公立医院资源。(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政策。(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5)落实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7)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各地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1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试点公立医院。(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2)指导试点区县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
15.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2)落实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3)做好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6.加强国家及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1)全面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研究,完善糖尿病病种研究型门诊、研究型病房、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室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债补助中医院项目建设。(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2)贯彻执行省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17.实施中医药“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1)加强市、县(区)级中医院建设,改扩建1所市中医院、2所县(区)中医院。(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2)出台市中医药“三名”工程实施办法,组织“十二五”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及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18.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1)实现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有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3)积极向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实现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市覆盖。(市卫生局负责)
19.开展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1)与公立医院改革同步开展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负责)(2)在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市卫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年4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医改领导小组将与各区、县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各区县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县乡镇(街道)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改革,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驻村医生巡回医疗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万名农村居民根据省定标准配备医生,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数字化卫生”。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集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双向转诊等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以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集中社会各方力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坚持“统筹发展、突出‘三基’”原则。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把握基层基础基本重点,向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倾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优”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调动和激发城乡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机制创新、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运行效率。
坚持“立足县情、协调发展”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医疗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做强龙头医院、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细驻村医生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强肿瘤省级龙头学科建设,并力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县中医院力创三级乙等中医院。两家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医疗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与上级医院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2.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储血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快我县“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南岩、镜岭镇、新林乡、巧英乡等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计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明确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定位,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中医药治疗,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六位一体”服务。
4.做细驻村医生制度。实行驻村包片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的驻村医生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性质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按上级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为标准核定,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对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当增加编制。
2.开展县乡托管试点。沙溪镇卫生院和东茗乡卫生院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托管,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不变,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实行人、财、物和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并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设备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管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高被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医疗资源逐步纵向整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全而不强。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检验、影像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实现优质资源的柔性流动。
4.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随访有档案的“五有”制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考核“六统一”管理,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进程。
5.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将急、危、重病人送到县级医院,治疗后进行康复时再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培训,委托定向培养临床大专社区医生10名以上。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3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卫生人才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乡镇新招聘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分专业安排在县级医院规范化轮训一年,再输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及技术骨干到县级医院培训制度。同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3.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县级医院要在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医院各方面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每家县级医院与2至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3-5月):根据省医改精神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与衔接,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5-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各项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今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总结向省政府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劳动、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1.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配置标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业务工作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政府主要负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业务收入和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经常性收入补偿;建设发展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出由政府专项补助。
3.村卫生室补助。政府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根据省定标准在建设初期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规定标准安排。
4.县级医院补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政府合理安排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妇幼保健事业予以倾斜。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十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1.2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
1.2.1管理经验少。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医院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结构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具有管理专业学历者少,在学历、知识和年龄结构上均欠合理,多凭资历、经验和行政命令进行管理,工作中缺乏科学性思维和创新意识,管理技能严重落后,无法满足现代医院行政管理的实践性和创新性要求。由于当前医院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远远不如卫生技术人员,加之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技能,大多数行政管理人员感到工作压力大,工作效率低下[2]。
1.2.2行政人员个人因素。有些行政管理人员对工作没有更高的追求,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知识,在工作中缺乏创新、开拓和研究能力。同时,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的奖金收入普遍低于同级的临床医务人员,也是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因素之一。
2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部门职责交叉重叠
医院行政管理中,存在各部门和各级职务的职责范围过于笼统,缺乏更加精确明晰的界限,以及内部管理相关职责和规定长期呈“静止”、“慢跑”状态,无法满足管理活动快速发展的需要。由于部门职责范围和内容不能与时俱进,造成职责“真空”地带,为推诿扯皮等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3]。
2.2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运转不畅
医院科室是人才密集、技术密集和装备密集的单位。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的科室逐渐由多专业相对集中的大而全转向以学科、以专业划分[4],且这种划分呈现越来越细的趋势。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能够促进医院医、教、研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增加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当中的竞争力,但同时复杂的组织机构也带来了沟通协调方面的问题:复杂的机构如果没有良好的沟通方式,面对复杂的工作状况时难以高效运转;上级机关因其关注点不同,往往对下级机关提请的协调事项置若罔闻,导致自下而上的协调存在难度;有的部门领导主动协调意识不够,平级协调的难度较大,若一个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有时主办部门积极与同级协办部门协调,却因协办部门的“冷落”而挫伤积极性;有的分管领导之间缺乏积极性或缺乏沟通意识,增加协调的复杂性和协调成本,现有的协调机制常常难以应付。
2.3行政管理流程不合理
现代化医院业务流程可以分为核心流程和辅助流程。与医疗服务直接相关的流程,如门急诊流程、住院流程、临床诊断、临床检验等均属于医院的核心流程;而人事管理流程、科研管理流程、后勤管理流程、事物汇报和审批流程等行政流程,属于辅助流程[5]。当辅助流程设置不合理,给临床科室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例如,当医疗设备、耗材购置审批流程不合理时,临床科室要申请购置新设备、使用医疗耗材,需要跑很多部门,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2.4人力资源管理滞后
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停滞不前,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统筹规划,人才短缺与过剩、人才流失与浪费并存,有些人力资源的潜力未能得到合理的发掘和培养,有些培养后的人力资源无法合理利用,教育培训成果难以转化,产生一定程度的浪费。
3完善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对策
3.1提高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1.1人是行政管理的主体,医院行政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管理活动的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医院行政管理工作,行政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品德、才能、知识等方面的修养和学习,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的规律和特点,使每位管理人员成为具有全局意识、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良好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全面型优秀管理人才。
3.1.2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学习是提高个人素质的主要途径。对于医院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教育培训,以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水平和管理素养。例如:以全脱产、半脱产或继续教育的形式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管理业务知识及能力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由医院组织人员到外单位短期进修实习培训或请专家教授到医院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课培训。
3.1.3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管理的执行力。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组织成员的活性化是当代管理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概念之一[6]。在活性化组织中,管理工作绝不只是简单化的命令和控制,而是要激发职工责任感、增加知识面及释放被约束的创造力,为职工提供做好工作和不断成长的环境。医院领导者应采取物质、精神激励的方式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管理人员敢于承担责任、积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增强管理执行力。
3.2完善医院行政管理体制
3.2.1完善医院内部协调机制,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管理的本质就是协调,要增强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的协调意识,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协调;因体制原因,医院办公室与决策层是上下级关系,与其他科室部门是平级关系,协调力量和作用有限,可以通过适度授权来增强办公室的协调力量;利用非正式沟通的协调作用满足组织成员社会交往的需要,提供快速、有效的沟通途径;医院各临床科室和职能处室之间必须消除利益壁垒,相互之间积极协作,为完成医院整体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护理风险管理是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事件及预防方法的识别、评价、处理对策和科学管理。有组织,有效地采取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医疗护理风险的发生。如何加强护理风险管理的识别,降低护理风险发生率,保障护理安全,成为护理工作管理有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我院2年来对护理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如下。
1 方法
1.1 护理风险因素分析
1.1.1 护士责任心不强 急诊科护士接诊一位车祸患者,中午接诊时测生命体征未发现异常,就简单处理报告医生后,放置推车上继续观察,大约2 h,患者呻呤主诉下腹部痛,B超提示肝破裂大出血,导致死亡发生医疗纠纷。分析:由于护士不能履行护理岗位职责,不把患者当回事,误认为患者还是攥车党,忽略了患者的病情,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忽视了主动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耽误了危重患者的抢救时机。
1.1.2 护士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不足 脑出血的患者给予翻身,执行翻身卡签名放置护士办公室。分析:由于护士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患者的护理措施不能很好的进行沟通、告知,忽视了患者举证的依据。
1.1.3 护士职业防护措施不到位 重症监护室护士被锐器刺伤的事,而患者HIV阳性,防范措施不到位。分析:由于护士对患者的病情掌握知之甚少,不能使用正规的锐器盒,从事高危操作不能提供防护用品,以成本高为理由,忽视了自我保护意识或者职业培训不到位[1]。
1.1.4 护理技术操作不规范 新生儿静脉留置针输入脂肪乳的过程中,药液外渗造成局部组织坏死。分析:由于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低,未系统的进行护士规范化培训,巡视患者不及时,发现药液渗出处理方法有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违反了护理技术规范。
1.1.5 用药护理安全存在的隐患 新毕业的护士在未取得注册护士,而单独执行用药医嘱、执行技术性配药流程。分析:由于护士长管理意识模糊,用药安全重点监控不落实,发错药、打错针、重复用药等护理缺陷时有发生不重视药,护理人员紧缺,就利用了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的助理护士执行医嘱,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发生。
1.1.6 护理缺陷主动报告不严格 骨科患者髋关节置换术后,未按术后护理常规执行,护士未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急送ICU抢救,造成护理纠纷。分析:由于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手术后护理常规不落实,护士长管理职能未充分发挥作用,主管部门监督或指导工作疏忽,流于形式等影响。事发护理纠纷讨论,科室依然未报告护理部。
1.2 护理环节管理
1.2.1 完善护理风险管理制度 提高护士的风险意识。如危重患者护理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护理人员培训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等。如抢救心肌梗死患者的流程,制定急救-站位-目标流程,通过培训熟练掌握该项技能,提高抢救成功率。
1.2.2 加强护理高危人员管理,及时纠正质量偏差 对新毕业的护士、转岗护士和毕业5年的低年资护士具有潜在风险,进行一对一的带教工作。岗前培训内容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2]。重点护理环节包括:患者出入院、转出转入院、围手术期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输血护理及药物不良反应处理、特殊检查前后的指导等。发生意外及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如气管插管意外拔管、自杀、灾害等)。每天用交班15 min的时间,进行提问护士,每周业务学习,每月考核评估知识目标达标。护理目标到达护士能识别护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意外与紧急事件,掌握意外及紧急事件的处理程序与原则(请示报告、抢救流程、护理记录)。对每个护士进行考核,并建立护士业务档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回馈,并指导护士提高护理技术,才能有效地提高护理质量。
1.2.3 加强护理细节管理,提高护理质量 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护士的责任心,提高护士的自我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组织护士认真学习《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理》及卫生法律知识,教育护士学法,懂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对护理风险的识别。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以患者为中心”、“因病施护、因人施护、因需施护”的人性化细节化护理目标;规范护理文书记录:给药注射输液单上签名规范,执行者/核对者双签名严格把关,配药时间、输液时间、输液滴数认真填写。门诊患者皮试每个患者除了有告知,必须还要有告知后护士与患者的双签名证实已履行了告知制度,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护理安全用药管理,护士缺乏风险意识及危机意识,有的护士盲目执行医嘱,缺乏临床经验,没有辨别执行医嘱的能力,如转抄医嘱和口头医嘱,机械执行医嘱而又缺乏法律文书的记录;在抢救危重患者和遇突发事件时,对药物存放地点、性能、不良反应等知之甚少,不仅忙乱无序而且不能在第一时间保证用药;护士发药打针后很少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等。严格执行用药流程,如发口服药的流程规范,双人床边查对签名,防止出现护理差错事故,是临床护理过程管理的一个重点监控。
1.2.4 加强急危重患者护理,提出预见性的护理问题及措施 护士长对危重患者每天进行护理风险评估,抓重点环节质量管理,减少护理风险的发生。每天提前和推迟半小时上下班,检查责任护士对危重患者的护理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每天利用晨间大交班15 min时间,进行工作讲评,对潜在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提出防范措施。如气管插管的患者进行口腔护理技术时,患者气管内痰多,如果不及时发现进行吸痰,造成患者窒息。护士长利用现场演练的方式,培养年轻护士的临床评判性思维。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是一个永恒的目标。
2 结果
通过护理管理者正确认识护理风险的存在,严格要求护理人员从小事做起(如发口服药)到细节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为临床一线护士提供正确指引。加强护理风险管理,从而降低护理风险发生率,确保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3 讨论
3.1 推行护士连续性排班模式[3],提高护士层级管理。急诊科、ICU、外科、内科病房开展APN连续性排班,为了保证夜班的护理质量,增加夜班护士人数,夜班为全夜班制。护士排班方式:①责任护士班:分为A班(8:00一15:30)、P班(15:00-22:30)、N班(22:00-8:30),每班均由1名组长带领3名责任护士值班,负责本班所有患者的治疗与护理工作。②日班:(8:00-11:30,14:30-17:30)2名护士负责医嘱处理与核对、收费管理、常用药品与物品准备领取等工作;日班护士2名共同核对医嘱1次。责任组长负责护理工作的督促和管理,护理质量由终末控制变为过程控制,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3.2 推行主动上报护理缺陷,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在护理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护理差错缺陷,护士就胆心受处罚而隐满不报,要求当事人主动报告,保护患者:密切观察病情,立即通知医师,及时纠正错误,尽可能地将错误的危害降到最小。事件报告制度:24 h内及时逐级上报。护理事故和严重差错应立即报告。夜间通知夜班护士长和总值班。发生差错、事故单位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上报程序:病房护士病房护士长护理部院领导。只有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3.3 护理安全用药规范[4],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护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及危机意识,没有责任感。护士盲目执行医嘱,缺乏临床经验,护士机械执行医嘱又缺乏法律文书的记录;或者在抢救过程中及遇突发事件时,对药物存放地点、性能、不良反应等知之甚少,不仅忙乱无序而且不能在第一时间保证用药;或发药打针后很少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等。在发现问题中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在解决问题中寻找更好的方法,才能实现持久的护理安全质量管理。
参 考 文 献
[1] 陈照坤.基层医院护士职业防护难点分析及对策.中国护理管理,2005,4:44-45.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为146.3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79.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67.1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2)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落实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
(3)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6%以上。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提高筹资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年154.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城镇居民筹资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左右,18岁以下参保居民的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19至59岁男性、19至54岁女性参保居民的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元;6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女性参保居民的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
(2)普遍开展门诊统筹。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3)明显提高保障水平。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
(4)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扩大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范围,并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增加试点病种,扩大试点地区。
(5)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赠,拓宽筹资渠道。
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1)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下同)。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3)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4)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
(5)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市级统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城乡一体化,鼓励探索省级统筹。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6)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5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62号),按照全覆盖、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完善我市的相关措施和具体办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4.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在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使乡村和城市社区基本药物覆盖率达到100%。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
5.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级增补品种)、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2)实行招标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完善省级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授权或委托与药品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日。
(3)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4)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
6.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2)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完善编制管理。加快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拟订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市、县(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市编制部门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总额,加强监督管理。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区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各地区结合实际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和人员总额控制情况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适当提高并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制定乡村医生的扶持政策。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7.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建设一批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保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甲水平、并有l一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为农村牧区配置流动巡回医疗服务车。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以市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
8.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完善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
(2)为乡镇卫生院招收32名[国家专项]定向免费医学生。
(3)安排72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56人次和965人次,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5)制定并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
9.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藏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
(3)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0.全面开展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
(2)完善并严格执行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3)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11.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万人,乳腺癌检查6000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上年提高4%;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
(2)为7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3)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完成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4)继续在市城中区、大通县、湟中县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支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2)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国家制定计划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
(3)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4)落实传染病机构、鼠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13.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
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药价格机制。
14.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安排120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
(3)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
15.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1)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全面推广叫号服务,合并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2)制定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跟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3)市、县二级以上的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
(4)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发挥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1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规范性文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
(3)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
17.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1)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2)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政绩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区域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要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制定进度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亲自抓。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包干负责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强化财力保障
年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三)严格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