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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年度工作总结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09 18:59:5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篇1

为增强集团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完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按照省国资委相关要求,完成助理总法律顾问的推荐程序及入职手续,并设立法律事务部,配备法务专业人员一名。同时,为了加强法律事务工作力量,积极推动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对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集团法律事务组织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开展对外交流与学习,提升法律事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10月30日至11月13日,为学习借鉴省属国企法律事务工作的先进经验,更好地为集团公司提供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促进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集团法律事务部赴地方电力集团、陕建集团、法士特集团、陕汽控股集团四家省属企业考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提取资料等形式,对四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法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法律事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有了深入了解,为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借鉴。

三、深入基层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推动法律事务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集团法律事务部自11月11日开始通过现场调研、查看资料的形式对下属20家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工作调研,就各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跟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探讨,为下一步集团公司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奠定基础。

四、推进法律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篇2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2020年里我共办理诉讼案件51起。每一起案件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篇3

二、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1、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大知识、保持党的先进性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四五”普法知识、WTO知识学习共18次;同时干部职工也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参加各种技能培训班、坚持就读大专班或本科班;积极征订党报党刊,利用党报党刊先进的知识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

2、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改良和创新局务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响应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号召,在全局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和实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基本制度,使机关效能建设观念深入人心,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强化了部门的职责和干部的责任感,变被动为主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局务环境更加优良。

3、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一年来,我局在联系点仙村镇花池村委、皇妙乡大梭村委推广莲米种植,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景区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工作,为XXX市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2004年是我市招商引资力度非常大的一年,我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策划好旅游招商项目,积极组织专业人士策划、撰写旅游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今年7月,我局认真组织宣传图片、项目建议书,随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招商团到广东东莞等城市进行宣传、推介,达到了增进了解、促进交流的目的。

1、完成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我市引进尔海公司投资7000多万元开发大梭生态峡谷群旅游项目,该项目已和业主签订合同;引进广东老板投资5000万元开发运河古镇,已签订合同;引进南海孟家德等业主投资2100多万元,建设中平落沙孟氏山庄,已签订投资合同;温泉大酒店二号楼工程投资700多万元,已经全面完工,元旦可以接待游客;其他景区也正在积极进行招商引资。

(三)旅游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2、温泉大酒店2号服务楼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700万元,预计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3、马坪三连环农业观光项目一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完成预定投资,二期景点建设工作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4、旅行社发展迅速。今年8月份,市汽车总站向我局申请成立“XX市交通旅行社”,10月份自治区旅游局下发批文,同意成立“XXX交通旅行社”,这是我市成立的第七家合法的旅行社。该旅行社投资1000多万元,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旅游业已形成了旅游交通、旅游饭店、旅行社三大旅游支柱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旅游业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体系。

(四)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按时按质完成旅游统计工作。我局按照市旅游局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每月按时按质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并报送市旅游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配合全国、全区、全市开展的年度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争创行业管理先进单位。今年,我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先后多次与公安、消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旅游市场特别是温泉旅游度假区进行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整顿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地下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杜绝电线裸露、消防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为游客营造安全、舒适、清洁的旅游环境,让他们来得高兴、走得舒服,心里满意。

3、做好日常事务工作。一年来,我局坚持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各种活动,特别是参加旅游展销会、博览会;按时按质上报有关材料。

4、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2003年,我局建立了“XXX市旅游”网站,将我市旅游招商项目、政策、景区介绍、票价、旅游动态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这是我市第一个市级旅游局设立的旅游网站。我局配备了专用电脑,能够24小时全天候高速上网,能够正常通过“XX市旅游在线”接待各类游客预订票,接收、上报各种资料、文件。

6、加强旅游宣传促销。一是利用传统推销方式促销,如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温泉景区的气象广告,拍摄VCD、照片、制作光盘、画册向目标游客发放;二是通过旅行社进行促销,通过局外联部的努力,与南海、桂林等城市的旅行社建立了友好的联系渠道,通过他们的客户网络向游客推介我市旅游;三是参加各种博览会、旅游交易会,我局积极响应市旅游局的号召,组织旅游企业参加浙江旅游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活动。

(五)完成市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工作

市旅游公司曾是我市旅游业的龙头企业,但是,由于启动资金匮乏、借款多、经营管理水平低、设施陈旧、服务水平差等原因影响,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亏损严重、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只有通过破产改制,才能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市旅游公司实施破产改制。现在,市旅游公司破产工作已进入法律程序,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整个破产工作估计将于2005年2月前结束。

三、存在的问题

1、部份乡镇政府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

2、部份景区景点的交通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

3、一些景点保护力度不够,存在人为破坏现象;

4、经费紧缺,影响了市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旅游宣传促销的进一步开展;

5、文化底蕴不足,游客的认知度不高,影响我市旅游业进一步加强做大,旅游业还不能真正发挥其“一业带百业”的作用。

四、2005年度工作计划

2、景区、景点建设。①加快建设大梭生态峡谷群、古海底迷宫、运河古镇等景区;②花池山温泉疗养度假村、马平三连环景区、孟氏山庄要加快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建成向游客开放;③市旅游公司破产工作结束,明确新业主。新业主在接管公司后要尽快拿出改造、规划方案,争取将公司这一块地盘盘活、做大、做强;④其他已建、在建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建成营业。。

3、积极申报泥盆纪国家地质公园。以温泉为核心,整合古海底迷宫、大梭峡谷等泥盆纪形成的旅游资源,申报泥盆纪国家地质公园,打造泥盆纪地质奇观,创新泥盆纪地质文化,形成市域内的旅游精品线路。

4、加强行业管理。一是加强景区景点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旅行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抓好宣传促销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渠道,积极向游客推介XX市旅游。明年,我市要继续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桂林)等展会活动,重视互联网促销、传媒促销、旅行社或旅游中间商促销,力争在本市或到外市、市举办旅游推介会数次,要充分利用画册、光盘等大力宣传本市旅游。

6、做好市里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篇4

积极完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制发了《××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资源大市向旅游名市跨越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商品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杜绝无序开发和违规建设,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确保旅游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创建品牌,增强旅游文化产业的竞争实力

全面启动中国旅游强市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快××国家地质公园、大小兰沟国家自然保护区和世界自然遗产申报工作。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被授予为中国生态旅游大市、中国最具原生态旅游大市、中国红叶之乡,××被命名为中国人文奥运最佳人文旅游景区,成为我市又一知名旅游品牌,切实增强了××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抢注“中国红叶之乡”、“××”等旅游域名商标,进一步加大了旅游品牌保护力度。

三、狠抓重点工程,奋力推进旅游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1、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按照“构建旅游外环线、畅通景点连接线、提升景区游览线”的要求,坚持以干环道路为突破口,着力畅通旅游交通。全市共改造旅游干环线公路480多公里,整治景区公路180多公里,建成景区观光栈道21公里,新建景区游山道46公里,基本形成了干环线畅通、内环线无阻、连接线安全的旅游大通道。完成了游人接待中心一期工程,新修了莲花洞至两河口、香炉山二期栈道4500米、跨河索桥2座,硬化了1000米桃园寺移民街;全面启动了游人接待中心、桃园车站、白头滩水上游乐园等建设项目;增设了防火标示牌41个、维修20个,增设三人雕花座椅30把,清除塌方、滑坡17处2300余方,修复、加固水毁栏杆1120米,更换木板15处,全面疏通了水沟。加快景区水、电、气、通讯等建设。

2、乡村旅游经济势头良好。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了全市“农家乐”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发展了以铁炉坝村生态观光园、黄金村高效农业示范园为主的“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农家乐特色村(点),形成了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内涵丰富的发展格局。全市共发展农家乐170户,新发展农家乐20家,新评定星级农家乐5家,实现乡村旅游收入4000余万元,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1120人。我办还围绕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在农家乐发展规模较大的村,鼓励农户充分利用各地资源优势、配套开发出了蔬菜、林果、冷水鱼、土鸡土鸭放养等种养殖基地,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旅游富民惠民的目标。

3、旅游文化活动异彩纷呈。认真抓好了红叶节期间的各项旅游文化工作。一是成功举办了红叶节开幕式广场文艺演出,演出不但展示了我市的地方特色,同时还向广大观众展示了独具异域风情的新疆文化特色。二是赴汉中为我市组织筹办的旅游推介会举办了大型广场文艺演出。组织了《天上的星儿排对排》、《打双麻窝子送给你》情歌对唱,并参加了成都举办的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演出。三是拟定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案,聘请了专家为我市专家咨询员,并确定了“舀火纸、杂耍、说春”等三项省级申报项目,“舀火纸”项目的拍摄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已经完成。初步研究了“米仓古道文化空间”项目的申报方案,并筹备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开始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接待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新建大坝锦绣森林宾馆、和平饭店两家宾馆,并着力改造和提升现有宾馆接待能力,金惠宾馆、枫叶大酒店、××大酒店等星级宾馆接待能力明显增强。同时突出农家特色,体现山珍野味,规范发展“星级农家乐”20家,旅游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接待水平大幅提升。

5、产业培育逐步增强。按照扶优做强的原则,积极培育扶持壮大旅游文化产业,努力增强旅游带动力和支撑力。一是不断壮大国有企业。按照做大市场、做强产业、做优品牌的思路,重点扶持壮大××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米仓山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鼓励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逐步壮大规模。目前,公司年营业额达200万元以上、年利税达60多万元。二是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小巫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旅行社有限公司、青丫公司、九龙公司、绿野公司等民营企业进入旅游文化产业开发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积极引进外来企业。按照“谁投资谁经营”、“有偿经营”原则,吸引市外资金进入旅游旅游开发,先后引进四川中大、巴 中星河实业、××蜀道茶业等企业累计投资500多万元进行旅游开发,促进了××旅游快速发展。四是积极鼓励个体经营。坚持引导、规范、发展的原则,积极鼓励个体经营业主投资旅游业,先后支持80多位个体业主在景区经营宾馆和农家乐,实现户均年收入5万多元,成为了以旅促农、以旅致富、以本文来源:文秘站 旅带动发展的典范。

6、商品开发全面升级。在市委、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激励下,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竞相开发的势头。先后成立了四川米仓林业有限公司、四川翡翠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绿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了产业化、特色化、专业化开发旅游产品举措,共开发了4个大类80多个品种的旅游产品,并新开发了××微章、××风光碟、吉祥物、××春茶、××野生菌等旅游商品,新建旅游商品门市部7个,制作旅游移动货亭10个,实现销售收入5000余万元。

7、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实现红色旅游项目巴山游击队纪念馆招商引资280万元,全面建设宾馆饭店,提高接待能力;实现铁炉坝生态观光农业园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冷水鱼养殖基地、光雾水业等项目。同时挖掘现有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潜力,提高接待水平。20__年将建成××车站宾馆。

8、行业培训逐步加强。采取单位自己培训与全市统一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先后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市城、桃园、大坝分期举办两次大规模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对各宾馆、酒店、农家乐从业人员进行了烹饪技术和餐厅、客房服务技能培训,对景区讲解人员进行了讲解、礼仪、服务培训。并在红叶节前,及时从外地邀请专业人员对星级宾馆、非星级宾馆,私营餐旅馆、农家乐、旅游企业的服务、管理人员和导游、讲解人员重点进行旅游礼仪、服务技能、讲解技巧、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强势宣传促销,打响××旅游文化产业品牌

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成功举办20__中国·四川××红叶节,成功召开“××楹联创作笔会”、“魅力××书画笔会”、“旅游文化产业论坛”,成功举办××旅游西安、成都、重庆、汉中推介活动,先后组织参展“西安旅博会”、“成都西博会”、“南充西交会”,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西安电视台、重庆电视台、《中国旅游报》、《华商报》、《华西都市报》、《西安晚报》、《行游天下》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专版宣传和在西汉、绵广、城南高速公路制作××红叶风光喷绘广告,完成了焦家河、铁炉坝、集镇、景区楹联规划,制作安装楹联120余幅;积极挖掘了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文化、达到了旅游与文化的有机结合。并在××旅游信息网、中国旅游网、四川旅游政务网、巴中旅游政务网等专业网站广泛宣传、推介、促销,××旅游知名度、美誉度明显提升,成为西部最具原生态旅游区、中国最大红叶观赏区。

五、建好信息平台,加快旅游文化产业信息化步伐

旅游局出台了《××市关于加强旅游信息工作的意见》。落实旅游系统专(兼)职信息人员;建立健全旅游信息目标责任制、采编责任制和考评考核制;与省、市、市新闻媒体积极交流合作,与国家、省、市旅游政务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实现链接;指导××景区、米仓山森林公园、小巫峡景区、××旅行社、秦巴旅行社等搭建网络宣传平台。初步构建起全市旅游信息涵盖政务公开、宣传促销、行业管理、项目招商、资讯服务等网络体系。突出宣传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 两个国家级品牌,展示“迷人的翡翠”;挖掘“天人和谐”的生态文化,传承、倡导“崇尚自然、诚实守信”之民风;保护、推介特有动植物资源,宣传“××金银花”、“××翡翠米”、“××山核桃”等国家原产地保护品牌和绿色品牌,实实在在为××经济建设出力。

截止目前,旅游信息网站点击率达15多万人次,各类信息20__余条、各种风光图片500多张,并被中国旅游网、省旅游政务、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分别选用各类信息300余条、600多条、80多条,成为省内外广大游客、旅行社、投资商和各级旅游部门查询、了解、关注××旅游的重要窗口和主要途径。

六、着力营造环境,努力提高旅游文化产业满意度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一切为游客着想、一切为游客服务、一切让游客满意”的工作思路,强化旅游行业管理,不断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游客“吃得舒心、住得安心、游得欢心、购得放心”。分别印发有关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景区综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规范等系列文件,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旅游、卫生、质监、工商、林业等部门先后组织各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涉旅企业开展旅游秩序规范、市场整治和诚信创建活动,坚持 “公开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责任人,公开办事结果”的“四公开”阳光政务,严格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服务质量规范,严格旅行社(门市部)的组团经营活动和导游、讲解人员的服务行为监管,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旅游大环境。着力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严格宰客、欺生等不规范行为发生,自觉维护景区的良好声誉,牢固树立“景兴我誉、景衰我耻”的理念,形成了“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良好氛围。

回顾过去的旅游文化产业工作,我们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

市委、政府把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支柱产业来抓,成立了××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凯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产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将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对部门和乡镇目标考核,并逗硬奖惩,为旅游文化产业 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部门配合,是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

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我们按照市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和要求,逐一列出重点,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的任务,落实了总责任人、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管理处、林业局等各部门分工不分家,切实做到了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从而大大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篇5

    内蒙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集中力量进行年度工作总结。2006年度我中心各项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我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持续向前推进,取得明显成绩。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209家,产品611个。年内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无公害农产品120个,已批准无公害农产品30个,另外,尚有120个产品正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组织填写材料等工作,可望完成年初的认证计划任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管理,二是完善队伍体系建设,三是政府推动,加大工作力度。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互脱节,二是各级政府认识不平衡,投入不足,影响认证步伐,三是缺乏市场准入相关措施,四是产品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影响认证工作。 我中心在认真总结2006年度工作的同时,正在着手制定2007年工作计划。我区绿色食品发展规模稳步扩大,绿色食品事业蓬勃健康发展。今年共考察绿色食品企业38家,上报国家中心36家,已批准使用标志的企业26家,产品124个。

    截至目前,全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累计达110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424个;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面积达2912万亩,其中:农作物饲草料基地912万亩,森林草原面积2000万亩,年内新增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面积863万亩;绿色食品年产值90亿元,绿色食品年销售额89亿元。完成工作主要采取六项措施:一是调整思路,找准工作切入点,二是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认证工作,三是集中各盟市力量,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和年检工作,四是狠抓源头不放松,继续加强基地建设,五是扩大宣传,不断开拓绿色食品市场,六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事业经费不足,各盟市工作发展不平衡。

    我区有机食品发展态势良好。今年全区新增有机食品企业5个,产品50个。全区累计有机食品企业达18家,产品112个。主要采取加强有机食品的基地建设,加强培训工作等措施。存在主要问题是: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指导等工作。

 

篇6

一、协调沟通、管理监督工作

我公司总经办主要有三项职能,一是公关、协调的办公室管理职能,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能,三是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职能,具体为:第一项大的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律师协调与官司处理工作、公司领导文秘服务工作、对外各种政府补贴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协调和处理工作、公司文件的发放及存档工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处理工作,从而使公司的战略成为战术,工作承上启下,攘外安内;第二项大的工作是:要全面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招聘配置、薪酬管理、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规划、绩效考核、劳动关系、档案管理、综合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全面落实及把好关,让公司业务高效地跳动起来,让公司的每个细胞兴奋起来;第三项大的工作是: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对公司的保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后勤、食堂、卫生、办公用品采购、住宿楼卫生管理、修理、车辆的调度管理等做好服务工作。

1、加强基础管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为领导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总经办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一年来,总经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使总经办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优质、高效的完成,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篇7

第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接受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设立

第六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3名以上合伙人;

(四)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

第七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等;

(二)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四)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六)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七)合伙协议及章程的解释、修改;

(八)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九)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

(十)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合伙协议自合伙律师事务所经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

第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五)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依照合伙协议对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七)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四)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合伙人应当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非本所的专职律师不得成为本所合伙人。

第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吸收新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出合伙,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提出退伙时间要求的,退伙人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退伙人办结退伙事宜。

第十七条合伙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或者因其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可以依照合伙协议将其除名。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合伙人退出合伙或者被除名的,有权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在合伙律师事务所中应当分得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

第十九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后,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形式、召集方式和表决办法等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

(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会议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和程序、表决办法,决定和处理本所重大事务。

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及审议、表决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由出席会议的合伙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其职责由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依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管理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放弃对其内设部(室)、分支机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应当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合伙人及聘用律师不得私自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第二十八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事务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九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业务学习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研究、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分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对于违反本所章程和管理制度的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四条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未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不得分割、挪用、处置。

第三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六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业务统计报表、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第五章解散清算

第三十七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的;

(二)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也可由合伙人会议指定若干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清算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并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第三十九条清算机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清理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第四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清偿所有债务后,对剩余的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

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四十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帐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清算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月。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对清算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篇8

第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当接受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设立

第六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3名以上合伙人;

(四)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产。

第七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等;

(二)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总额,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四)合伙人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方式;

(六)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七)合伙协议及章程的解释、修改;

(八)合伙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违反合伙协议承担的责任;

(九)律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

(十)合伙人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合伙协议自合伙律师事务所经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

第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五)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依照合伙协议对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七)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四)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合伙人应当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非本所的专职律师不得成为本所合伙人。

第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吸收新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出合伙,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提出退伙时间要求的,退伙人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退伙人办结退伙事宜。

第十七条合伙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或者因其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可以依照合伙协议将其除名。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合伙人退出合伙或者被除名的,有权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在合伙律师事务所中应当分得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

第十九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后,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形式、召集方式和表决办法等由合伙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

(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会议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和程序、表决办法,决定和处理本所重大事务。

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及审议、表决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由出席会议的合伙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其职责由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依照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管理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放弃对其内设部(室)、分支机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应当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合伙人及聘用律师不得私自收取服务费用和办案费用。

第二十八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受理法律事务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九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业务学习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研究、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分配制度。

第三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投诉查处制度。对于违反本所章程和管理制度的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其行为性质、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四条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未经合伙人会议决定,不得分割、挪用、处置。

第三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六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业务统计报表、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第五章解散清算

第三十七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的;

(二)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也可由合伙人会议指定若干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清算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并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第三十九条清算机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清理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第四十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清偿所有债务后,对剩余的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

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四十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报原登记机关备案。

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帐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十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解散清算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月。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对清算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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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大力协作下,在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总经办服从公司领导的指导与安排,着重围绕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管理等三项工作重点,注重发挥总经办以人为本的管理,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为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及XX年度工作情况总结计划第一章XX年度工作总结一、协调沟通、管理监督工作我公司总经办主要有三项职能,一是公关、协调的办公室管理职能,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能,三是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职能,具体为:第一项大的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律师协调与官司处理工作、公司领导文秘服务工作、对外各种政府补贴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协调和处理工作、公司文件的发放及存档工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处理工作,从而使公司的战略成为战术,工作承上启下,攘外安内;第二项大的工作是:要全面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招聘配置、薪酬管理、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规划、绩效考核、劳动关系、档案管理、综合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全面落实及把好关,让公司业务高效地跳动起来,让公司的每个细胞兴奋起来;第三项大的工作是:做好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对公司的保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后勤、食堂、卫生、办公用品采购、住宿楼卫生管理、修理、车辆的调度管理等做好服务工作。1、加强基础管理,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为领导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是总经办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一年来,总经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使总经办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优质、高效的完成,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如:基本做到了员工人事档案、培训档案、会议纪要、部门档案、其它档案等的清晰明确,重要文件全部归入档案室,严格规范管理;积极配合领导及时的收、发文件,以保证准确及时,并对领导的批示做到了及时处理,从不拖拉;做到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日常行政业务结算和报销等工作的正常有序;成功组织了中秋庆祝活动、三八妇女节活动等;在接人待物、人事管理、优化办公环境、保证办公秩序等方面做到了尽职尽责;为公司树立了良好形象,起到了窗口作用;为公司各部门后勤服务更是尽心尽职。2、加强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氛围总经办工作的核心就是搞好“三个服务”,即为领导服务、为员工服务、为广大客户服务。一年来,我们围绕三个服务的核心工作,在服务工作方面做到了以下三点:

2.1变被动为主动对公司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力求考虑在前、服务在前。特别是总经办分管的食堂、住宿楼、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车辆的调度管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保养、护卫安全、公司环境安全、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完成有记录,做到了积极主动。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基本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当日事当日清。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上也坚持做到了积极热情不越位,配合其它各部门,特别是生产部门做好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员工的服务工作。2.2突出重点,紧抓落实在工作计划中,每周都突出1-2个“重点”工作,每周均有周例会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做到工作有重点、有创新、有计划。2.3在创新与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将不适合的流程进行变更、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到工作有新举措、新方法,灵活度。从而推动总经办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切实转变总经办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加强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总经办人员要具备很强的工作能力和保持总经办高效运转,就必须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及时“充电”,做到基本知识笃学、本职业务知识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不断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和深入钻研总经办业务知识。一年来,首先从基础入手,部门已经有2人正在接受行政管理管理师二级学习,同时派出了多人次进行了统计、保险知识等的相关学习。本部从加强自身学习入手,认真学习了公司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切实加强了理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4、认真履行职责总经办的工作内容决定了它的工作特点就是繁、杂、多。而且随时有新的工作任务出现,因此必须保证思路清晰,方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且不落掉一件。这就必须要求我们要全面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到位。因此,为了提升我办的员工执行力,我办首先确立了护卫队绩效考核制度,以保证工作的有效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执行力,认真履行职责。吸取领导的批评,认真执行,狠抓员工礼仪行为规范、办公环境办公秩序的监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在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和办公环境等员工自律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员工行为礼仪、规章规范、宿舍清洁卫生等进行抽查,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XX年度公司还未发现一起由于护卫队引发的偷盗和打架斗殴事件。

5、公司补贴申请总经办作为公司的中枢,所有的外来的包括管委会、经济局、发展服务局、科技局等部门的会务、通知、要求、事项、需配合事宜都需我办进行沟通、配合、处理。本年度我办在财务部、总工办、生产技术部的协助配合下申请了几项补贴。第一:申请了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园区共计仅批准了8家,共计申请到48万元贴息费用;第二:申请了重大项目计划申请项目款项,园区总计仅拨款100万元,我公司经过多方努力申请到10万元;第三:申请了税款返款,经过我办的努力,园区总计批准了5家,其中就包含我公司在内,共计返款34万元。以上三项合计为公司申请到92万元整。其它工作完成了本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包括工商、税务、外汇、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年检、年审工作,办理了外资到位的工商、税务、外资等企业的变更手续和外资验收后的相关手续的办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劳动年审、工资总额申报工作;建立员工工资电子档,按要求及时填报人事工资、用工等各类年报、季报和月报统计工作上报统计局、经济局、科技局、发展服务局等部门;提交了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工会申请文件;协助业务部印制了宣传画册、资质资料等。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1、人事档案管理为了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清晰合理,我办制订了《档案管理办法》,并组建了档案室,对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分类管理,比如每个员工档案都装订归档,建立起员工人事电子档案,严格审核全体员工档案,对资料不齐的一律补齐,便于员工各项信息的统计和查询。每月分别向领导及时汇报本月人事方面的信息。同时在本年度末,我们还通知各部组织档案全部归档,以便存档、查阅。我办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基础、参考、创新、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并致使公司的档案管理进入规范化阶段。一、XX年度人事档案统计:(单位:人)XX年度员工统计表2、新进大学生7人二、XX年度人员分布统计:三、XX年度员工文化程度分布表XX年度员工文化层次表2、建立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2.1建立公司企业文化体系企业独有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向心力的源泉。本年度总经办初步建立了“爱厂如家”的企业文化理念,希望能够结合优越的工作环境,宽松、人性化的管理氛围,同事间的友善热情,形成“爱厂如家“的企业文化理念和“勇争第一”、“勇不放弃”的企业精神。本年度,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凝聚力,让每个员工都能发扬:并获取企业文化理念的精髓,总经办还联系相关专家,为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统一的企业文化:公司的企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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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系统”为抓手,持续推进全行流程银行建设工作。

在2017年流程银行建设、搭建“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持续改进流程银行建设工作。一是在2020年3月、10月对XXXX个流程文件进行梳理,根据部分业务实际操作及在业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流程文件与实际操作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情况,对相关部门新增及修订的各类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内控系统中相对应办法及流程不一致的情况提出修改要求,限定时间、将修改申请及相应流程文件报至我部门进行实时调整。二是实时将全部门新增制度、修改制度导入合规系统,及时为全行员工提供制度、流程依据。三是按季收集外部法律、法规、条例,同时导入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系统,为本行业务在开展中规避监管风险提供制度支持。截止12月末,全行部门上线各类业务流程XXX个,通过不断完善、修订,现已更新各类内部制度XXX个,外部规章及条例5442个,促进了本行内部运行机制与流程改革的进一步完善。

二、持续加强各职能部门条线管控能力,充分发挥自律监管再监督的职能作用。

继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结合自律监管再监督工作,进一步优化修订《自律监管再监督实施细则》,将开展自律监管工作的范围扩大至每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原修订的9个职能部门基础上,增加5个经营部门,对于无向下管理职能的部室,强调自律检查,对于有向下管理职能的部室则不仅需自律检查、还需监管检查,强化自我检查,主动整改,引导人人主动合规、部室自我管理的氛围。

2020年一季度,结合区联社南疆审计分中心对我行2017年自律监管审计情况,合规风险部梳理制定了《XX农商银行自律监管再监督管理办法》,对自律监管再监管实施的范围、频率及原则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各部门在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结合《办法》要求,对各部门自律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对开展自律监管的时间、范围和频次进行明确,修订后的《细则》经合规风险部审查后各自,进一步规范了自律监管工作,强化了第一道防线的管控作用。

加强和规范本行各部室自律监管工作,有效提高内部监控力度,根据《关于调整的通知》(XX农商发〔2016〕260号)及《XX农商银行关于印发自律监管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XX农商发〔2020〕99号),结合各部门制定的自律监管实施细则,并制定《XX农商银行2016年下半年自律监管再监督方案》及《XX农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自律监管再监督方案》于2020年2月、8月组织人员对13个部门,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部门自律监管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行自律监管工作,加强内部管控力度。

三、开展各类现场、非现场检查,督促业务条线合规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外部风险案件频发,银监部门加大对各商业银行监管力度,逐步开展对票据、销售业务等方面的监管检查,合规风险部从防范外部监管风险及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风险的角度,开展了多方位的检查。

(一) 风险经理平行作业专项检查。根据2016年9月

10日的各项业务流程及2016年11月下发《XX农商银行关于印发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6〕459号)和《XX农商银行关于印发风险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XX农商发〔2016〕469号)要求,制定《XX农商银行风险经理平行作业流程专项检查方案》,于2020年1月对 2016年9月-2016年12月发放的各类贷款(含公司类、零售类)贷款风险经理平行作业全流程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按季开展XX管理工作检查。根据《关于调整“XX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及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XX农商发〔2016〕274号)要求,对资产保全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公司银行部、总行营业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向行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出具了检查情况通报下发相关部门,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三)开展征信工作专项检查。为提高本行征信工作效率,明确征信工作管理部门及岗位职责,我部查找相关规定、撰写检查方案,于2020年4月抽查公司类、个人类、2016年下半年-2020年4月30日存量110笔贷款档案,对征信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征信登记情况、查询情况做全面专项检查。

(四)开展银行卡业务专项检查。为加强本行银行卡业务管理,促进银行卡业务稳健、有序发展,防范银行卡业务操作风险,于2020年6月组织开展银行卡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依据区联社和本行银行卡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对辖内17家支行(营业部)、1家分理处、运营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银行卡制度建设、银行卡(片)管理和银行卡相关业务操作等三大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五)按季对三个经营部门新增信贷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为了逐步规范经营部门业务合规操作,每季末对三个经营部门新增信贷业务(公司类贷款、个人类贷款、委托贷款)进行合规检查,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调阅不低于10%-30%的业务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与客户经理沟通确认、督促整改。重点对200万以上新增贷款进行全面检查,按季出具检查报告,及时提出合规建议、风险提示,提高信贷条线人员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六)授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XX农商银行关于印发业务转授权方案的通知》(XX农商发〔2016〕425号)《XX农商银行关于修订业务转授权方案的通知》(XX农商发〔2020〕394号)、《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制定《XX农商银行授权执行情况的检查方案》,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从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5日,对全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业务授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其中抽查信贷审批类200笔、财务授权类97笔、资金业务类163笔(含理财、债券、同业、转贴现、大额存单)、大额支付类92笔资料。

(七)开展中长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促进本行信贷业务审慎发展,加强信贷资金质量,规范中长期信贷业务管理工作,揭示、纠正中长期信贷业务执行分期还款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关于分期还款账务处理的通知》(本行2013年9月30日下发的通知),与信贷管理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20年9月-10月对本行零售银行部661户、金额3.29亿元,公司银行部152户、金额38.77亿元中长期贷款的分期还款计划制定、落实、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八)开展按揭贷款抵押物权证专项检查。为提高我行按揭贷款质量,经总行领导研究部署安排,于2020年10月3日至2020年10月12日组织专人对按揭贷款抵押物权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核查(截止2020年9月末,我行共计有29家房产开发公司的按揭贷款有存量余额,笔数1492笔,余额达42951.989万元。有抵押物的按揭贷款合计1057笔,金额28964.6万元(现房抵押245笔,金额6525.1万元,在建工程预抵押812笔,金额22439.5万元),无抵押物的按揭贷款435笔,金额13987.389万元),核查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四、适时开展离任审计。

根据人员离岗审计的通知及《XX农商银行关于修订离任离岗审计办法的通知》(XX农商发[2020]44号)文件的规定,对信贷管理部贷款审查岗、风险经理岗,运营管理部放款审核岗,零售银行部客户经理及城区支行客户经理离任审计、对拟离开本行的支行柜员及机关员工共计26人进行了离任审计,调阅信贷档案合计1309笔,出具离任审计报告26份。

五、以银监局“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本行实际,开展XX农商银行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

根据2020年全国银行业监管会议、新疆银行业、XX地区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及自治区联社工作会议精神,依据《XX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XX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和〈XX地区银行业合规文化建设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XX银监办发〔2020〕63号)要求,结合XX农商银行实际,制定《XX农商银行“合规文化建设年”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5月在总行七楼会议室召开“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突出主体责任,变被动合规为主动合规,进一步深入推进合规建设,将各项工作贯穿全年,覆盖到每位员工、每个岗位,达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半年有小结、年终大总结”,掀起全行员工合规文化建设的大氛围。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重塑制度流程。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强化教育活动,营造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大氛围。三是加大合规风险排查,全面自查自纠。 

六、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合规知识培训,定期召开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规知识培训。 

基于XX农商银行信贷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状况,结合本行及他行近期出现的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实际案例,定期召开XX农商银行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规培训会议,以合规使用信贷合同及签订使用中需注意的风险防范、以及信贷业务办理及回收过程的法律实务、合规管理为主题,结合案例分析,开展培训。截止2020年12月末,累计开展信贷业务法律法规培训6次,参训近230人次。

七、开展各类制度、合同协议等合规审查、合规咨询、风险提示

对相关部门的合规咨询、合规审查事项,做到急客户所急,第一时间开展合规审查,对需交律师开展法律性审查的事项,积极与律师沟通,督促早回复,早办理业务。截止12月末,回复各类法律业务咨询155份、下发风险提示书3份、审核各类制度、办法下达合规审核意见书23份。

八、做好外部检查的配合工作,并以银监局业务检查及本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为基础,重视跟踪落实整改。

按照XX银监分局对XX农商银行同业业务现场检查意见书的要求,组织金融市场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对列示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和追究情况形成整改及责任追究报告报送银监局。对XX审计分中心提出的有关自律监管再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审计部。按照银监局关于“两加强两遏制”回头看整改问责工作的要求,对本行自开展“两加强两监制”工作及回头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问责情况进行追踪落实,向银监局报送落实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对新疆银监局关于统计现场检查评估发现问题,组织信贷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追究处理,向监管部门报送了整改及问责情况报告。

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对外部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反馈,安排人员对发现问题逐项逐笔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后期整改要求,提升了业务部门合规办理业务的意识,为后期业务合规开展奠定基础。

九、加强风险监测、积极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乱象治理”等风险自查,提高本行风险自我防控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实现对重大风险指标的监管和风险预警,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6〕44号)规定、银监局关于监管评级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控制指标监测预警方案》,并于每季度定期开展指标监测预警,提示指标控制部门做好管控工作。

制定XX农商银行“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制度建设、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主要业务经营中有无违法、违规、违章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根据XX银监局关于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行为专项治理行为自查的要求,制定XX农商银行“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行同业、理财、贴现、信贷等业务进行自查,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XX农商银行业务行为,进一步防控金融风险,结合“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自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洁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追究,向银监部门做了报告。

组织开展了同业投资业务风险排查,对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定位是否偏离“三农”和小微企业,资金业务是否存在规模扩大、增速过快、占比过高等现象,以及资金流动是否存在异常;近年来规模扩张速度是否过快,扩张方式是否主要通过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进行排查,并向监管部门做了报告。

十、重视内部教育培训,提高部门人员专业技能素质。

合规风险部新的职能定位要求员工综合素质强,对本行各项业务知识均能达到一定的掌握程度,本部门员工普遍业务知识较单一,实际能力与工作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员工普遍感觉需要学习的知识和内容多,学习和提升的要求迫切;针对这种状况,我部门坚持内部定期集中学习,对近期新发文件、各类制度、监管部门规章、风险提示、相关法条等轮流组织学习,组织者要搜集资料、提前解读、届时负责讲解,这一做法有效提升了部门员工的整体素质;同时,部门鼓励自学,引导年轻人利用好业余时间,参加各类职业资格类考试,拓宽知识面,提高履职能力。目前部门5名员工中一名中级职称、一名助理级、三名正在报考中级职称,形成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十一、重视案件防控工作,落实案件防控各项举措。

积极按照案件防控工作的要求,于年初制定了《XX农商银行2020年度案件防控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多个重要岗位的风险排查;组织力量对案件风险防控重要环节如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等关键环节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员工8小时以外行为管控进行排查,防范案件风险的发生。

按季完成对全行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梳理、记录员工违规违纪档案并按季向全行公示;筛选强制休假各岗位主要风险点,配合人力资源部实施重要岗位的强制休假;完成本行案件风险排查相关报表并汇总各县联社数据,按季度撰写案件防控工作报告,报送区联社,及当地银监局;与监察部门共同组成案件防控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小组对全行19个支行、15个部门进行了上半年案件防控考核工作,形成《XX农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案件防控考核情况报告》下发全行。

十二、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履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按季组织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大额贷款风险分类情况进行认定审议,并于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抽调人员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上、下半年两次遵循性审计,并抽调人员配合XX审计分中心对XX地区各县市开展审计工作。

按照行内安排,完成了每个季度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有效地配合了人力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抽调人员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工作。

按照行内安排,做好干部下沉及结对扶贫工作。

十三、本年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合规风险相关知识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全员合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需加强对合规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接受先进的合规理念和合规知识,通过培训和转培训带动全行观念和知识的进一步更新。

(二)受人员素质及信息渠道限制的影响,适应新形势、不断跟进新业务要求的力度不足。随着及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各项新业务层出不穷,同时金融监管不断加强,对后续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开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合规检查及合规审查工作也面对新的要求,后续在学习新业务、适应新形势方面将持续加强内部培训,鼓励自学,有效提升人员素质,不断跟进监管要求及外部变化。

(三)风险监测需进一步强化。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管控职能,针对全行各项风险数据、风险事件需持续跟踪监测,并做到风险预警监督工作,提高风险管控力度。

(四)本年度存款任务完成率未达100%。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存款营销力度,严格执行部门内绩效考核,督促部门成员完成任务。

十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重点业务的合规检查,加大案件风险排查的力度和广度,持续开展对三个经营部门新发放贷款合规检查的同时,逐步开展对新开办业务、案件风险高发环节、XX管理等多维度的检查,筑牢案件风险防范的篱笆。对照我行已实施的各类业务办法及流程文件,一方面检查发现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持续规范;另一方面在检查过程中收集业务办法及流程文件中与现行业务不相适应的部分,集中统一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

(二)继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结合自律监管再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第一道防线的管控作用,突出部门管理条线,对于无向下管理职能的部室或分支机构,则强调自律检查,对于有向下管理职能的部室则不仅需自律检查、还需监管检查,强化自我检查,主动整改,引导人人主动合规、部室自我管理的氛围。

(三)加强合规理念和法律合规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区联社相关培训、外部培训、自觉主动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合规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加大对全行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风险高发的业务环节、本行业务咨询及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开展培训,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有效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风险管理,通过汇总分析违规记录,查找和发现风险易发的部位、环节、实施风险识别、风险预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风险排查,防患于未然。

篇11

2009年9月8日,这个圣戈班集团中国磨料磨具公司市场经理,在驾车等待红灯时,一男子自称胃痛,请求带他一段,张晖经不住哀求,让他上了车。停车后,男子拔掉车钥匙,七八个交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冲过来,说张晖“非法营运”。

与张晖遭遇的“胃痛”相比,一个多月后,来自河南省商丘市、18岁的孙中界遭遇的是“天冷”。

孙中界回到公司,向哥哥孙中记讲述了事情经过。“你傻啊,不知道现在好事难做么?”孙中记只能这样训斥刚成年的小弟。孙中界回到住处,一腔愤懑无处发泄,他把左手放在案板上,右手举起菜刀砍向小指。“我只能这样表清白了。”孙中界事后说。

官方否认“倒钩”执法

9月9日,张晖向闵行区建交委交通科反映情况,交通科的万科长说,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很可能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配合执法”。

5天后,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张晖被“强制性要求”放弃陈诉和申辩的权利,否则就无法取回车。当天下午,他无奈缴纳了1万元“罚款”,开回被扣押一周的“福特”车。

在现实中维权受挫以后,张晖选择了网络。9月10日晚上,他在一家网站发帖:《善良的被骗》。张晖说,自己在做笔录时被问:“你是不是收钱了?”他答:“没有。”但签字时却发现,笔录上赫然写着:收了。第二天,该帖经转载后,阅读量迅速超过了20万,媒体随即跟踪调查,舆论大哗。

而孙中界的维权之路,于14日深夜开始。孙中记把弟弟送到医院后,赶回公司所在的闵行公安分局鲁汇派出所,以汽车被抢为由报案,但被告知应该到事发地报案,但事发地的航头派出所告诉他,那边也是执法部门,直接过去交罚款就好了。

10月16日上午,孙家兄弟来到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查看问讯笔录后,孙中记认为对方在有意引导孙中界承认开黑车,拒绝签字。

是日下午,浦东新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严良民否认“倒钩”执法,称依据以往案例,百分之百可以认定孙中界驾驶的就是黑车。据严良民介绍,在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肯定按章办事,没有违规,他强调,孙先生前天晚上搭载的是普通市民,并非“倒钩”。

“孙中界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各方关注。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

10月19日上午,孙家兄弟再次来到执法大队,意外遇到了10余位车主,他们称自己也遭遇过“钓鱼”罚款,看到孙中界的新闻,自发赶来,希望也能讨个说法。

10月20日,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布,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但这一结论并不能让人信服,且该局拒绝公布相关的录像、录音等记录,公众的不满情绪再次被激发。

在当天的新闻会上,有记者多次询问乘客身份和上海是否存在“倒钩”现象。调查组成员之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丁建国回答说:“浦东新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钩子钓头”浮出水面

在“调查报告”公布的当天,新区政府决定成立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代表、社区和企业代表在内的12人联合调查组,城管部门明确被排除在调查组之外。

在查阅相关卷宗、录音等资料的基础上,调查组兵分三路,分别到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孙中界就职的公司以及孙中界伤指后就诊的73171部队医院现场调查。

“孙中界事件”中的乘客是确定此案是否属于“钓鱼执法”的关键。21日下午,调查组约见了“乘客”陈雄杰。调查组成员、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薄海豹律师问:“你是否第一次配合执法?”陈答:“我是第一次。”

但在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9年8月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证明其向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进一步深入调查后,破绽越露越多。调查组发现在多份不同卷宗上多次出现同一姓名的“乘客”,而检查相关财务资料后发现,前来领取所谓“专项整治劳务费”的却另有其人――蒋某某。“钓头”由此现身。

22日晚,调查组约见蒋某某,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这位“钓头”承认了自己组织的“钓钩集团”直接参与了“孙中界事件”。他说,自己手下有三四十人,没有固定地域。14日当天,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蒋某某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按照事先约定的路线将孙中界驾驶车辆带到了执法人员检查点。

24日,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出炉,明确写入了“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以及“陈雄杰在调查中的陈述存在虚假”等关键内容。同日,闵行区人民政府也宣布,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对张晖的行政处罚决定被责令撤销。

流传已久的“钩子”故事

“钩子”一词,已经在上海滩流行了许久。

2008年3月7日,“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陈素军被刺死案,是不少被“钩”者都熟知的故事:陈素军经营着一家小发廊,生意惨淡,在情人的推荐下,她做了一名“钩子”。刚做上此行不久,陈素军上了21岁的司机雷庆文的银色轿车。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之后,雷庆文锁上车门哀求道:“大姐,我刚刚被钩过,你就放了我吧。”陈素军不同意,终被雷庆文刺死。后雷庆文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众多被钩司机指称,从口音上辨认,“钩子”大多来自安徽。他们往往与各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埋伏”作战,“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处以1万~5万元的行政罚款。有的“钩子”还在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拥有收取行政罚款的专用账号。现在,黑车依然常见,而私家车主却频频“上钩”,被指认为黑车,遭遇巨额罚款。

而行政执法大队收到的罚款总额,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见于闵行区官方网站的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

而“钩子”和“钓头”也因此而获利颇丰。闵行区“钓钩”每“钓”到一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300元人民币,“钓头”提取200元。宝山区给“钓钩”开出的价格是200元,南汇区250元,奉贤区则是600元。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月能净赚1~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

作为孙中界和张晖的人,北京法律学者郝劲松估计,在上海每年受害的车辆至少有数千辆。

陈瑞勤是上海博园绿化建材有限公司职工。2008年5月12日,他驾驶一辆面包车在北松公路准备加油,车刚停,一个小青年拉开车门就钻进来要求搭车去马桥俞塘村。因顺路,陈瑞勤就让他上了车。经历了一番“钓鱼执法”的“规定程序”后,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扣了他的车,要求罚款1万元。他不服,将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从2008年5月到年底,经过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申诉,陈瑞勤均告败诉。

陈瑞勤说,在一审败诉,准备上诉时,区执法大队副队长曾劝他:“你车还要不要啊?停车费不收你了,但是你必须承认你是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