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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校,职称改革工作必须打破神秘感,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因为它是一件十分敏感的事,牵动着每个教职员工的心。人们十分愿意了解凡与职称改革有关的问题。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更想知道自己能否评得上。因此人们就设法到处打听,打听的情况有真有假,做出的分析和结论也有对有错,在人们思想当中就会形成这样那样的思想间题,结果给职称改革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打破神秘感,增加透明度,做到能公开的公开,暂时不能公开的,向大家说明情况,十分必要。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公开:
(一)职称改革的文件公开。职改工作一开始就需要把中央、省的有关文件,向学校各系、各单位的领导原文传达,将省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有些重要文件,或某些文件的有关部分,可翻印出来,发到各系各有关单位,便于负责同志们传达贯彻和加深对文件的理解。被评审人员吃透了文件精神,就会用文件去对照自己,哪些方面自己够条件哪些地方自己欠缺,都会心中有数。这样做,同时也起到了教职员工监督学校在执行政策方面有无差错的作用。在职改中,遇到文件中尚未涉及,但学校存在的问题,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请示的结果也应及时在各系各单位领导中公开,及时传达给群众。群众掌握了文件精神,学校又严格按文件办事,在职改过程中,出问题就会少,工作进展就会顺利。
(二)岗位数额和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公开。职改工作中,本次晋升多少个正高、副高、中级,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对此应做到公开。在公开岗位数额的同时,也要把学校经汇总后各系、各单位的情况,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加以公开。两个数字摆出来,被评审人员就会考虑自己的情况,他人的情况,何人通过无问题,何人是边沿人物,何人根本无望,自己属于什么情况,都会有个概略分析。当然,在这时明知自己条件差点,碰碰运气者有之,但碰不上就算了,觉得理所当然,怨言也少了。根据岗位数额,各单位往学校推荐人选,就能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子的原则办理。
因为被评审人都有了较多的分析,有的人获得通过当然高兴通不过去,觉得学校所做的工作符合文件精神,心情也就很快得到平和,反之,大家对岗位数额一概不知,就会形成乱打听,更因为思想准备不足,通小过乃·思想扭弯的时间也会加长,给学校增加很多工作星。
(三)职称改革工作的日程公开。职称改革上作一开始,就应把日程安排好,便务系、各单位领导、教职员工,知道哪一天干什么这样领导心里有数,被评审者哪天于什么也清楚,上作有条不紊,既加快工作进度,又防止了领导和被评审人员的忙乱和误事。
(四)学科组和评委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开了令孕科组和校评委会,投票表决后,作人员应当场统计,当场宣布己获以仁票的通过人员名单。被评审人得知了自己的情况,不再到处打听。使学校稳而有序。
二、让被评审人到会陈述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为较全面厂解被评审人员的情况,让被评审人到学科组或评委会陈述的办法是个好办法。被评审人能在评委会或学科组讲一讲自己的成绩,让评审人员了解自己,他们会感到机会难得,也是晋升职称关键的一步,会认真对待。被评审人员到会上讲一讲,对评审成员了解被评审人员实属必要。陈述时间的长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过长。
这样做可表现出如下几点好处:
(一)被评审者到评委会或学科组陈述目己的情说,因时间短,要求他们必须讲的集中、精炼、清楚明白,把自己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思想表现和业绩情况都概述出来。因此,评审人听后印象深刻。并为评审人员对被评审人员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了很有利的条件。
从而能够较好地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子,避免一了对被评审者情况一了解不全面,而做出片面结论,得出不理想的结果。
(二)被评审者到会陈述,不是单个人自已在那里讲,而是除了评委或学科组成员外,还有同学科组的其他被评审人参加听和讲。谁的成绩大,业绩突出不仅评委们听见了,被评审者们也都听见了。会上,他们自己通过与别人比较,大体知道自己排行第儿,估计出自己能否通过。成绩稍差的人,也会暗下决心,今后要抓紧时间,积极努力,争取大的成绩。实际上,通过这一讲,交流情况,同时提高了大家的竞争意识,进一步鼓了大家的干劲。
(三)校评委或学科组成员一般都有校领导、系单位的负责人在内,他们听了被评审者们的陈述,对学校各系、各单位专业技术队伍有了进一步了解。几年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如何,出了哪些成果,当前的问题在哪里,将来怎样改进学校的卫作,怎样进一步关心培养知识分子,等等,都有了不少感性材料,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截止到2006年底,我局现有职工36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2名,占职工总人数的5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9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6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93名。
在我省实行“严格条件,放开申报”的政策后,灌区每年都有符合职称申报条件职工,在获得资格后,因没有完善的岗位设置与职称挂钩,多年来形成了既评即聘的习惯模式,全部聘用兑现薪酬。近几年,工资福利政策一调再调,工资福利经费呈猛增趋势,水费收入绝大部分被人头吃掉,用于工程投入很少,若不是近几年国家对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的投入,灌区的工程状况将得不到改善,用水户浇地难、负担重的问题就很难解决,灌区灌溉面积萎缩速度将更快。长久如此,灌区自身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在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今天,积极深化职称改革,已变得十分必要和紧迫,这也是灌区广大专业技术干部职工的普遍认识。
二、现行职称评聘制度弊端分析
二、理论依据
职业教育既要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行动能力,又要培养学生职业拓展的灵活性,以便适应社会的飞速发展,为其终身教育打下基础。职业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这不仅是学生学习成果的体现,也是社会实用性成果的体现。德国“双元制”的教学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德国职业教育目前采用的是基于行动为导向的项目教学法。无论是项目教学法,还是行动导向课程,它们都是当今世界最为先进的教学理念,可以解决当前职业教育普遍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学生学习主动性差的问题,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学习效率低,课堂效果差。二是学生职业能力的问题。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教师在讲授完课程后,学生简单地重复老师讲授的知识,对于知识的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表现不足。行动导向课程的教学可分为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等六个步骤。资讯阶段,教师提出任务的目标,并讲解相关的知识点;计划阶段,先将学生分组,然后以小组的方式去寻找和任务有关的资料并制订任务实施的计划;决策阶段,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并绘制电路;实施阶段,学生根据计划准备元件、基板,焊接完成后进行产品调试,完成设计;检查阶段,学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进行演示与汇报;评价阶段,主要包括组内学生对自己在整个任务完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小组对其他各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对各个学生在任务完成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的实践活动是整个学习过程的中心,通过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产品制作教学模式
(一)产品制作教学的特点
产品制作教学是学生以实际产品的制作作为学习的载体,通过一个完整的产品制作过程来完成各种知识技能的学习。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首先明确任务的目标,即生产产品的各项指标要求,然后,将产品制作过程分解为若干项目任务布置给学生,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的形式共同完成整个产品的设计、制作和测试。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参与,并以小组的方式按照产品的实际生产流程共同完成产品的制作,从而实现从产品设计到工件安装,再到产品检测、维修等一体化教学内容。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产品的制作和实际生产流程,可以使其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工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是产品制作教学过程的特点。
(二)具体实施要求
1.根据教学目标,确定产品制作任务
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产品制作的任务要求。首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设计的产品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次,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实行“做中学、做中教、教学相长”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三,设计产品的制作过程不仅要包括已有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还应包括新的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以及与“电子技术”课程中的各主题单元的知识进行交叉综合,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发展。
2.细化学习任务
学习目标的描述应具体细化。要明确学习目标,做到实施步骤清晰、实施要求准确。考核应采用理论与技能考核合一,并注重核心能力的考核。
3.认真组织制作过程的实施
教师要对设计的产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要把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融于一体,确保工作过程包含所有必须学习的内容,同时,要准备好产品制作可能涉及到的有关知识。在介绍学习内容时应讲究艺术性,以便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高职课程标准的概念
来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的词条解释是:课程标准的结构,一般包括总纲和分科课程标准两部分。总纲规定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学科的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教学时数表和教学通则等,分科课程标准,列有课程门目表和课程分年表。这是课程标准的雏型。来自《教育辞典》的词条解释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来自《简明教育辞典》的解释:其总纲部分,相当于我国现行的学校教学计划;其分科课程标准,相当于我国现行的分科教学大纲。结合相关的资料学习和个人高职教育工作的感受,笔者认为高职课程标准的概念应该是作用于指导某一门具体课程的规范性文件。其性质相当于现行的分科教学大纲,主要以学生职业素质(职业精神、职业能力、职业行为)培养为核心,为教学提供的人才培养计划文件。①课程标准的内容包括:课程总构思、课程设置目标、课堂内容(知识点、技能点、操作点等)、课程实施建议(教学手段和方法)、考核评价方法、教学资源利用。②需要注意的问题:a课程总体目标与专业设置目标相一致;b兼顾教育标准和企业标准,同时应在职业能力标准合格基础上适当提高;c突出专业核心能力,又以专业操作技能、现场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d以就业为导向,合理协调理论知识和技能;e面向未来、积极调整、结合地方生产特点和服务区域经济。
发达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演变,主要经历了由剩余型福利模式向制度型福利模式再向混合型福利模式的转变过程。在剩余型福利模式下,贫困被认为是由于个人道德原因所致,接受救助或福利是耻辱的象征。在这一理念下,国家所施行的社会救助标准较低,只保证穷人最基本的生存,并且对救助对象实行严格规管,因此被社会褔利学者广泛诟病。进入制度型福利模式后,政府和社会对于贫困的观点起了很大变化,致贫被认为主要是国家或社会的责任,因此在这一时期,国家对于贫困人口救助标准是比较规范、合理乃至慷慨的,不仅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存,还尽可能维护其个人尊严。但与此同时,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如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福利依赖现象滋生。因此,西方国家进入197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在对“福利国家”模式的反思过程中,主张引进并实施被称为“混合型”的社会福利模式,试图既避免前两种福利模式的弊病,同时保留两种福利模式的长处。混合型福利思想的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要提高福利的针对性和目标性。一方面,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要尽可能帮助其就业,而非给予高额救助;另一方面,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人群,要给予更充分的救助和照顾,更好地保障其生存权。
我国近年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分类救助模型”所倡导的核心理念和“混合型”福利模式的上述观点是相契合的,体现了我国社会救助理念的进步,它相对于过去低保工作中实施的“统合救助模型”(笔者在下文中解释)是一个重大的超越。本文我们将根据民政部立项的2006年度重点课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程序研究”课题组调查取得的数据和资料,对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的分类救助办法的运行状况做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肯定这一办法出台的意义及取得的进展的前提下,分析总结该办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分类救助办法的政策建议。
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与分类救助模型的形成
(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
自1993年在上海市试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市低保制度”)以来,该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寒暑。在这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该制度经历了最初的探索、而后的推广、直到目前的发展完善(以分类救助办法等的形成为标志)等几个阶段。作为“最后的安全网”,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重要进展。到上个世纪末,全国所有城市都实施了这一制度。制度的覆盖人数在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底制度覆盖人数达2240.9万人。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制度的资金来源较有保障,为推动“应保尽保”与适度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城市低保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表明:无论在解决社会或整体意义上的贫困问题、还是在解决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问题上,它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城市低保制度最初采取的救助模式笔者称之为“统合救助模型”。它通过确定低保线(贫困线)、并对处于该线以下的贫困人群实施资金或物质补助使其达到低保线的生活水平的办法开展救助工作。可见当时的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的是标准划一的救助办法,而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救助对象实行补差;至于救助对象内部由于存在种种差别而导致的需求的差异,统合救助模型未能顾及。尽管统合救助模型在低保制度初创阶段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对救助贫困群体的贡献功不可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模型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渐明显地暴露出来:
其一,以形式公平掩盖了实质的不公平。采用统一的救助办法(标准)、救助措施,对所有的低保对象而言确实做到了形式上的公平和对等。但事实上,这种公平抹煞了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忽视了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因此,这种形式上的公平就等同于实质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质公平的缺位正是统合救助模型的主要特点。显而易见,这种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对垒是造成低保制度难以满足受助人群需求的症结所在。
其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制约了保障标准的调整。和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整体上,低保金的支出有限,保障标准只能采取低起点,而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但平均主义的低保待遇调整方式妨碍了部分特殊困难群体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使待遇提高没有在结构层次上体现出差异性,进而影响了低保制度的实际效率。
其三,福利依赖现象长期存在。“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本是低保制度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但是从制度的运行状况来看,“进来容易,出去难”成为困扰低保制度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我们在各地调查中都发现存在着一定的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宁吃低保不工作”的现象。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低保制度对所有对象采取整齐划一、不加区别的救助办法,使制度本应具有的刺激再就业的功能大大减弱。福利依赖现象的加剧违背了低保制度建设的初衷,使社会救助的目标与本质发生了偏移。
其四,一刀切的管理办法妨碍了制度的发展完善。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既是导致统合救助模型形成的重要原因,统合救助模型的实施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管理方式。对低保对象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虽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的管理成本,但是却削弱了管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由于这种管理方式不能准确反映、应对不同保障人群的真实需求,实际妨碍了制度的发展完善。
(二)分类救助模型的形成
与统合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整齐划一的救助办法不同,分类救助模型基于贫困人群内部的需求差异,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救助标准体系,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有差别的救助,是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模型的新发展。
分类救助的外延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第一个层次上的分类救助实际上涵盖了目前我国对受助群体所提供的所有的具体救助项目,它是从具体的项目内容上进行的划分。目前,城市社会救助体系除生活救助(低保)外,还有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类项目。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分类救助在外延上是对社会救助内容的归类。
第二个层面上的分类救助特指现行城市低保制度在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分类施保”。这一层面上的分类救助是基于贫困人群所属的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根据所属类别,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到不同比例救助幅度的上调。相对于以往的救助制度而言,分类施保的优越性在于其对救助对象需求的科学认识和分类,避免了以往救助过程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了救助效率。
事实上,分类救助这两个层面上的外延划分在现有的政策实施上具有一定的叠合性。在现行的分类施保政策中,部分经济发达的省市已经整合了多维救助项目。本研究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分类救助的第一个层面,但主要是对分类救助第二个层面的研究。
正是在统合救助模型遭遇前述各种发展困境下,民政部近年开始探索建立分类救助制度。2003年3月,民政部颁发《关于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健全城市低保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建立针对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和教育救助制度作为推进城镇低保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当年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则进一步提出城市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以下多用“分类救助”代替)”的要求。会议结束后,各省市民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着手制定、实施分类施保政策。从总体上看,各省分类救助工作的推进比较顺利,截至2006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分类救助制度——当然,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分类救助的发展并不平衡,城市之间这方面工作的进展差异较大。分类救助的实施,将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各地实施分类救助的实践来看,这一模型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救助对象的类别化
分类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提供类别化的社会救助。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或个人,都会以其所属的具体类型得到相应的救助。总体而言,当前国内各地享受分类施保、特殊救助的人群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类(具体到每一个城市则存在一定的出入):第一类是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城市孤老和孤儿,习惯上称为“三无”人员。第二类是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包括享受低保待遇的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和16岁以上的在读学生,重残、重病人员等。除此之外,一些省市还做出了涵盖更广的规定。例如,北京市、吉林省等规定了对分娩孕、产妇的特殊救助;广西、贵州、吉林、青海、海南等省规定了对单亲家庭、多胞胎家庭的救助;还有一些省市规定了对夫妻双方均是下岗职工的低保家庭、以及发生突发性灾难的家庭实行特殊救助。第三类是一些政策照顾对象。对这类人群照顾与否、如何照顾,各省市的差别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类人群:享受低保待遇的因公致伤的返城知青;老归侨;军烈属家庭、军人和干部;省、市级劳动模范;模范遵守国家政策的家庭,例如独生子女家庭。第四类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一些推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的激励政策;这类人如因各种原因而未能实现就业,规定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但其获得的保障金不能享受上调一定比例的优惠。
2、救助标准的层次化
在将低保对象区分为不同类型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目前国内分类救助的实施标准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每种形式都体现一定的层次:第一种形式是大多数省市所采用的,将特殊对象低保金按月上调一定比例,这一比例通常是10%-30%,有的幅度差更大一些。第二种形式是按一定时限(月、季、年)对特殊对象给予定额的生活补助。采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有安徽、海南、青海、四川、陕西等几个省份。例如,四川省宜宾市规定,低保对象中,重病、重残者每人每月可増发100元补助,一般病残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校大中专生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在校中小学生增发50元。青海省规定,“三无对象”每人每月在原全额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增发20元保障金;60-69岁的老年人在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也均在原享受保障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单亲家庭在享受原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第三种形式是保障金不变,但对有特殊困难者给予相应的配套救助。例如,广州市规定,重大疾病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可到当地居委会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由居委会核实逐级上报,经区(县级市)民政局批准后,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资助对象可享受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医疗资助金。深圳市规定,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低保对象,教育部门应当减免学杂费。
3、实施程序的规范化
分类救助超越以往制度缺陷的优越性在于其对救助对象的规范化、针对性管理。由于对救助对象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分类救助解决了以往制度管理中的一刀切、简单化的问题。例如对低保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一般是按照对其所划分的类别进行的:北京市规定,对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传统救助对象,各级低保经办机构每半年审核一次;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的家庭按季度审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家庭,一般每月审核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核实。甘肃省将低保对象按人员构成情况分成四类:第一类为城市“三无人员”;第二类为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第三类为在职、失业下岗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人员;第四类为待分配期间符合低保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和其它人员。其中,第一、二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要足额落实补差标准;第三类人员每季度审核一次;第四类人员每月审核一次。此外,目前分类救助的资格审查、准入工作在执行程序上虽和过去基本相同;但是在入户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要求更加细致、严谨,比对一般低保对象的要求严格。
与统合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整齐划一的救助办法不同,分类救助模型基于贫困人群内部的需求差异,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救助标准体系,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有差别的救助,是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模型的新发展。
分类救助的外延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第一个层次上的分类救助实际上涵盖了目前我国对受助群体所提供的所有的具体救助项目,它是从具体的项目内容上进行的划分。目前,城市社会救助体系除生活救助(低保)外,还有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类项目。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分类救助在外延上是对社会救助内容的归类。
第二个层面上的分类救助特指现行城市低保制度在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分类施保”。这一层面上的分类救助是基于贫困人群所属的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根据所属类别,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到不同比例救助幅度的上调。相对于以往的救助制度而言,分类施保的优越性在于其对救助对象需求的科学认识和分类,避免了以往救助过程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了救助效率。
事实上,分类救助这两个层面上的外延划分在现有的政策实施上具有一定的叠合性。在现行的分类施保政策中,部分经济发达的省市已经整合了多维救助项目。本研究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分类救助的第一个层面,但主要是对分类救助第二个层面的研究。
正是在统合救助模型遭遇前述各种发展困境下,民政部近年开始探索建立分类救助制度。2003年3月,民政部颁发《关于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健全城市低保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建立针对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和教育救助制度作为推进城镇低保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当年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则进一步提出城市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以下多用“分类救助”代替)”的要求。会议结束后,各省市民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着手制定、实施分类施保政策。从总体上看,各省分类救助工作的推进比较顺利,截至2006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分类救助制度——当然,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分类救助的发展并不平衡,城市之间这方面工作的进展差异较大。分类救助的实施,将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各地实施分类救助的实践来看,这一模型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救助对象的类别化
分类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提供类别化的社会救助。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或个人,都会以其所属的具体类型得到相应的救助。总体而言,当前国内各地享受分类施保、特殊救助的人群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类(具体到每一个城市则存在一定的出入):第一类是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城市孤老和孤儿,习惯上称为“三无”人员。第二类是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包括享受低保待遇的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和16岁以上的在读学生,重残、重病人员等。除此之外,一些省市还做出了涵盖更广的规定。例如,北京市、吉林省等规定了对分娩孕、产妇的特殊救助;广西、贵州、吉林、青海、海南等省规定了对单亲家庭、多胞胎家庭的救助;还有一些省市规定了对夫妻双方均是下岗职工的低保家庭、以及发生突发性灾难的家庭实行特殊救助。第三类是一些政策照顾对象。对这类人群照顾与否、如何照顾,各省市的差别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类人群:享受低保待遇的因公致伤的返城知青;老归侨;军烈属家庭、军人和干部;省、市级劳动模范;模范遵守国家政策的家庭,例如独生子女家庭。第四类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一些推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的激励政策;这类人如因各种原因而未能实现就业,规定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但其获得的保障金不能享受上调一定比例的优惠。
2、救助标准的层次化
在将低保对象区分为不同类型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目前国内分类救助的实施标准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每种形式都体现一定的层次:第一种形式是大多数省市所采用的,将特殊对象低保金按月上调一定比例,这一比例通常是10%-30%,有的幅度差更大一些。第二种形式是按一定时限(月、季、年)对特殊对象给予定额的生活补助。采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有安徽、海南、青海、四川、陕西等几个省份。例如,四川省宜宾市规定,低保对象中,重病、重残者每人每月可増发100元补助,一般病残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校大中专生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在校中小学生增发50元。青海省规定,“三无对象”每人每月在原全额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增发20元保障金;60-69岁的老年人在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也均在原享受保障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单亲家庭在享受原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第三种形式是保障金不变,但对有特殊困难者给予相应的配套救助。例如,广州市规定,重大疾病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可到当地居委会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由居委会核实逐级上报,经区(县级市)民政局批准后,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资助对象可享受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医疗资助金。深圳市规定,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低保对象,教育部门应当减免学杂费。
3、实施程序的规范化
分类救助超越以往制度缺陷的优越性在于其对救助对象的规范化、针对性管理。由于对救助对象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分类救助解决了以往制度管理中的一刀切、简单化的问题。例如对低保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一般是按照对其所划分的类别进行的:北京市规定,对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传统救助对象,各级低保经办机构每半年审核一次;对于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的家庭按季度审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家庭,一般每月审核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核实。甘肃省将低保对象按人员构成情况分成四类:第一类为城市“三无人员”;第二类为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第三类为在职、失业下岗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人员;第四类为待分配期间符合低保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和其它人员。其中,第一、二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要足额落实补差标准;第三类人员每季度审核一次;第四类人员每月审核一次。此外,目前分类救助的资格审查、准入工作在执行程序上虽和过去基本相同;但是在入户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要求更加细致、严谨,比对一般低保对象的要求严格。
二、分类救助模型的实施效果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也有其相应的“生命周期”,包括产生、成长、高峰、衰退和消亡等阶段。它在实践其使命时,势必要求对其自身的发展做出有效回应。城市低保制度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就是对社会现实不断做出积极回应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制度逐步向更高层级。分类救助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新时期下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实现“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方面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一)分类救助的实施较大范围地惠及了特殊救助对象,提高了制度对特殊救助对象实际需求的满足程度
享受分类救助的主要有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在读中小学生等,此外还有一些政策优抚对象。因此,救助对象的类型比较丰富,已经能够涵盖大部分低保对象。所以分类救助在某种程度上看,是在大范围内提高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水平。从政策的执行效果来看,根据我们的调查,有一定数量的社区,其享受分类救助(按月上调保障金)的家庭占低保家庭总数的80%以上。细分地区,进行交互列联分析后,则可以发现,某些城市享受分类施保的家庭所占的比例更高。例如,在哈尔滨所调查的30个社区中,有多达26个社区,80%以上的低保家庭享受了分类救助的政策。根据各地民政部门2005年的工作报告,分类救助工作也是成果显著。以北京为例,截至2005年底,民政部门已为近6万“三无”人员、五保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人等特殊困难对象按当年低保标准的10%上浮了救助标准。
表1:各地享受分类救助的家庭占低保家庭总数的比例
20%以下
21%-40%
41%-60%
61-80%
81%-100%
合计
家庭数
67
70
48
6
56
247
所占百分比
27%
29%
19%
2%
23%
100%
表2:各社区享受分类救助的家庭占低保家庭总数的比例分布
20%以下
21%-40%
41%-60%
61%-80%
81%以上
合计
沈阳
15
16
2
8
41
哈尔滨
1
3
1
26
31
兰州
1
1
5
7
西安
11
7
10
4
32
天津
8
17
6
1
32
南宁
7
10
(二)分类救助政策的实施使政府的救助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医疗、子女教育与住房问题是当今城市居民的新“三座大山”,更是低保家庭面临的突出难题。分类救助政策的实施使重病、重残人员,有在读子女的低保家庭等受益,不少低保家庭还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家庭的燃眉之急。调查表明,83%的低保户认为获得分类救助支持后家庭的生活状况有所好转。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共计实施医疗救助对象30.54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额2.83亿元,人均救助927元。接受救助金额最大的人群是患大病重病的低保对象。上海市还用去廉租住房资金14095.26万元,共有15.45万户低保家庭享受了房租减免政策,1.43万户享受了廉租房政策。深圳市在2000年全市只有几百人次低保对象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只有几十万元。而2004年则共有12000多名低保对象、7万人次,报销基本医疗费用330万元。从2000年至2005年8月,全市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共支出1000多万元,救助低保对象达25万人次。低保对象的门诊医疗费用得到了较好解决,重病医治问题也得到相当程度上的缓解。
表3:享受分类救助项目的原因
频数
有效百分比
累计百分比
本人或家人患有重大疾病
130
23.94%
23.94%
本人或家人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
54
9.94%
33.89%
本人或家人为儿童或在读的中小学生
93
17.13%
51.01%
多子女家庭
5
0.92%
51.93%
本人属“三无”对象
44
8.10%
60.04%
本人或家人为重度残疾人
124
22.84%
82.87%
本人或家人为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归侨
2
0.37%
83.24%
其它
91
16.76%
100.00%
合计
543
100.00%
(三)分类救助政策的实施为推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减少与缓解“福利依赖”现象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关于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实施救助制度与再就业制度联动的相关措施。普遍的做法一是开展就业培训;二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劳动部门优先推荐就业。除此之外,一些地区还出台了一些补充措施。例如北京、上海、湖北、江苏正在实施的“救助渐退”政策,即低保对象在实际再就业、获得稳定收入后,低保管理部门并不是马上让其退出低保的保障,而是给予一定期限作为缓冲,作为对低保对象再就业的实际鼓励措施之一。此外,有些省市还另外推出一些就业奖励,例如北京市规定,有劳动能力者就业后可享受就业奖励,即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上海市则将低保对象的就业奖励从每月100元提高至180元。在再就业联动方面,从全国范围看,成效较好的是上海市。到2005年6月底,上海市有15个区县连续12个月低保退出人数大于进入人数,2005年6月底全市领取政府救助的人数较2004年12月底净减少2.53万人,其中领取低保的家庭覆盖人数净减少1.88万人,减幅达4.7%。当然,由于分类施保政策还处在探索阶段,某些具体的政策规定与再就业机制之间还存在一些衔接不善之处。这在下文中将具体分析。
(四)少数发达省市在制定分类救助政策时初步考虑了对低保边缘人群的救助
边缘人群的救助问题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这些边缘家庭或边缘人群虽然收入水平高于低保线,但依然是城镇低收入群体;而他们又可能或多或少面临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重大困难,例如医疗、子女教育困难、住房困难等。在一些情况下,这些人群的生活状况甚至还不如低保人群(因为低保人群有保障待遇)。分类救助政策提出后,其根本理念是分类救助、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人群和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部分省市将分类救助办法创新性地扩展到对边缘人群的救助上。例如,江苏省个别城市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保障标准但低于该标准1.5倍的家庭,实行对患重大疾病人员特殊生活保障的救助政策,减轻了这部分家庭的实际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部分家庭因病致贫的压力与可能性。这一做法使国家针对城镇贫困人口的救助措施更为科学合理,借得肯定和推广。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及其它原因,这一工作在全国的开展很不平衡。
(五)各级民政部门实施分类救助的措施得力,推动了分类救助工作的开展
分类救助政策出台后、上至民政部、省民政厅(局),下至街道社保所(民政科)、社区低保员,都对这一政策的实施十分重视,在政策的具体执行和政策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的努力为分类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目标的达成起了十分重要、基本的作用。首先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比较细致、到位。我们在居民问卷中设计了相关问题调查低保对象得知分类救助相关信息、获得分类施保相关待遇的途径。调查显示,获知相关信息的渠道主要是居委会宣传(在895个有效样本中,有508个样本是通过此种途径,约占57%);获得相关待遇的渠道主要是政府自动上调(在577个有效样本中,有401个是通过这一渠道,约占70%)。由此足见基层分类救助工作的积极效果。其次,市、区各级政府也对分类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监督、指导工作比较到位。大部分市、区民政部门对于所属机构的分类救助工作督导频率为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一些省份,例如广西省、吉林省还将落实分类施保工作作为评选先进低保单位的硬指标,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分类救助工作的开展。
表4:上级单位对本机构分类救助工作的督导频率
频数
有效百分比
累计百分比
从来没有
4
1.30%
1.30%
每月1次
93
30.19%
31.49%
每季度一次
119
38.64%
70.13%
每半年一次
45
14.61%
84.74%
每年一次
33
10.71%
95.45%
其它
14
4.55%
100.00%
合计
308
100.00%
三、分类救助模型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类救助办法在全国各地的逐步实施是我国城市居民低保制度走向完善的关键步骤和重要标志,取得的成就是令人瞩目的。然而,由于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尤其是这一办法出台的时间还十分短暂,因而,它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或与之相关的各种不足和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和充分的重视。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分类施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可以划归为以下几大方面:
(一)开展分类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的分类标准的制定比较粗疏
分类救助是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完善过程中的一大进步,但是就当前的这些分类而言,还是显得过于笼统。例如,“三无”人员中还能细分为有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生活半自理与生活不能自理几类,很显然,他们的生活成本是不相同的,因此政策照顾的力度也应有所区别。又如,70岁以上的老人也可分身体健康与身患疾病两类不同人群。重病、重残人员的消费也视疾病和伤残种类、病情不同而有差异。在学生群体中,大学生的学费与生活费开支与中、小学生就有天壤之别。我们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泰社区调查时,一位低保户向我们倾诉,一年前儿子上大学时家里欢天喜地,但儿子上学后,家里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一家人不仅节衣缩食,还东拼西凑、四处借钱,现在还欠着几千元的债务。大学一年的学费5000多元,新一学年的学费又即将催缴了,老两口现在快愁白了头。
(二)对存在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救助的力度不足
这与整体保障标准较低有一定的相关性。根据我们的调查,享受分类救助政策的低保户每月多领取的低保金平均仅为30.96元。接受调查的低保户中,83%认为获得“分类施保”救助项目使家庭的生活状况有所好转;但其中只有17%的人认为生活状况“好多了”,其余66%的人都表示“还是不够用的”;另有17%的低保对象甚至认为接受分类救助后其生活“没有什么变化”。
我们在针对社区低保干事的问卷中将低保对象划分为七类人群,并设计了一个问题:当前的低保标准是否能满足这些低保对象的实际需求?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5:针对不同对象的救助标准是否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
“三无”
人员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老归侨
享受低保待遇的因公致残知青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70岁以上老人
享受低保的16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含16岁以上在读)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重残人
偏高
72(24.7%)
6(2.1%)
6(4.8%)
6(4.3%)
8(3.3%)
13(5.1%)
11(4.2%)
合适
128(44%)
98(34.8%)
47(37.3%)
38(27%)
99(41.1%)
105(40.9%)
103(39%)
说不准
49(16.8%)
26(9.2%)
39(31%)
43(30.5%)
24(10%)
31(12.1%)
27(10.2%)
偏低
42(14.4%)
152(53.9%)
34(27%)
54(38.3%)
110(45.6%)
108(42%)
123(46.6%)
合计
291(100%)
282(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认为当前的低保标准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三无”人员、重残人、70岁以上老人、儿童及学生而言尤其偏低的选择比例比较高,比例分别为53.9%、46.6%、45.6%和42%。而这些恰恰都是分类救助政策应该重点照顾的对象。
第三,贫困边缘群体难以被现行制度覆盖。由于各地低保标准一般都规定得比较低,因而能够享受低保补助的人员比较有限。这样,尽管一些个人和家庭有特殊困难,但由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因而难以被低保制度覆盖,也就不能享受分类救助的待遇。这些个人或家庭的实际生活因之可能比普通低保户还要困难。在访谈中,不少低保干部一再反映“边缘户”的问题比较棘手。哈尔滨市南岗区荣市街道的一位社区低保员给我们举了一个案例:当地某企业有一位高位截瘫的工人,因公受伤。单位效益不好,已经不发工资了,每月只给了440元的工伤补助。哈尔滨市的低保标准是200元,这样他就办不了低保;办不了低保,就意味着他没有任何医疗救助;而这440元连他每月的医药费都难以担负,更别提温饱了。当地还有这样一户家庭,3口人,老母亲带着两个成年但未婚的儿子过日子。母亲的退休金是每月400元;哥哥有劳动能力,打短工一月也能挣几百元,但弟弟是重度智残。按人均收入核算,这一家人的人均收入超过了200元,不能享受低保,但这个家庭还是很困难的。此类个案不胜枚举。
第四,与再就业机制缺乏有效衔接。主要表现在其一,对低保对象再就业的鼓励和支持的政策力度不足。对低保对象再就业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包括对低保对象的就业培训和对再就业低保人员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我们的调查,二者的政策力度都明显不足。从就业培训来看,受访低保对象中75%接受过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但是只有34%认为这些就业培训有用。从对再就业低保人员的优惠政策来看,不少城市都采取了“救助渐退”的政策,但规定的时间太短,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政策效果多不理想。其二,配套救助措施增加了低保制度的含金量,削弱了低保人员找工作的积极性。纳人低保的困难家庭,尽管所获得的低保金不高,但除此之外,他们还可能够获得一些配套救助。例如在北京,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40元的粮油帮困卡、廉租房的政策优惠、医疗救助和公共交通救助等,这些配套措施加大了低保的含金量。
此外,低保人员一旦有人参加工作,获得收入,就有可能退出低保。然而,他们的收入普遍不高,扣除就业成本,与低保金就相差无几了。而相应地,他们却失去了原先所拥有的配套救助,很可能“得不偿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拒绝就业、享受低保。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少社区对隐性就业的监管不力,使解决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第五,分类救助资金的配置存在一定的平均主义现象。分类救助资金大多没有专门的渠道,一般从低保资金里统一划拨。而低保资金则一般由国家财政、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市财政拨付和区财政配套四部分构成,其中,以市、区两级财政为主。但即使同在一个市,不同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差异的,因此各区财政能力也有所不同。而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低保资金筹集机制中存在着平均主义的倾向,即市财政给各区的拨付比例固定,各区所要自筹的资金比例也是相同的。如此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财政困难的区在资金筹措方面难免捉襟见肘;而资金不到位,又极大地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分类救助工作的进展。
第六,立法工作的滞后妨碍了分类救助工作的推进。分类救助政策的实施,对低保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需要更加仔细,对申请家庭成员个人情况的核实需要更加严格,与相关部门的配合需要更加密切。然而,调查发现、上述必要的工作尚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
其一,一些必要的工作手段、方法或程序由于缺乏权威的依据而难以采用。相关法规只确定了制度准人的条件,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家庭固定财产低于某一固定值;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核查这些条件的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审查银行账户等是核查收入的最为有效的方法,但由于民政部门不是权威执法机构,不具备审查银行账户的合法性。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只能依靠人户调查、定期公示、群众举报等原始的、经验的方式来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低保资格。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不可控制的人为因素。一方面,申请人若想隐瞒财产或收入状况就比较容易。调查显示,社区低保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难第一位就是人户核查(填答者中61.6%选择了此项)。另一方面,就政策执行者而言,由于缺乏权威依据,一些违规行为也可能滋生,如办理“人情低保”现象。
其二,各部门、各地区(市区、街道、社区等)等
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不力。分类救助工作需要与多种政府、社会部门配合:低保家庭中有在读子女时,需要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有疾病、伤残人员时,需要医疗部门出具证明;低保对象有无劳动能力需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鉴定。在这一过程中,申请人出具的证明可能与真实情况不符,因此就需要工作人员核实。但社区低保员前去调查时,有些部门却不一定配合。此外,在民政部门内部,各街道、社区间的低保审核与监督工作各自为阵,缺乏有效的合作。
完善分类救助模型的政策选择
(一)适当提高低保的补助标准,扩大分类救助的覆盖面。
分类救助采取差异性的救助方式(标准),以不同的系数替代了以往“一刀切”的做法,为受助人群提供了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救助。但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低保补助的标准仍然偏低,制约了分类救助标准的提高。部分受助人群即使全额享受了低保救助,或者辅以其他配套措施,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仍然很难得到满足。因此,我们主张,首先,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科学测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的补助标准。使所有贫困人员或家庭尤其是其中的特困人群维持最基本生存的需求能够得到必要的满足。其次,扩大低保制度的覆盖面也应该从制度的设计上进行回应。现行的分类救助使大部分贫困人群享受到社会安全网的托底支持,但是还有一部分人群(家庭月人均收入虽高于各地的贫困线,但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生活十分困难)却徘徊在制度的,难以进入。享受分类救助的人员由于制度上的支持多少保障了其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对那些贫困边缘户人员而言由于没有制度上的支持而他们自身也没有能力改变不利处境,他们的生活就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泥潭。因此,我们主张,在低保标准适当提高的情况下,分类救助办法可将贫困边缘户人员纳入其中通盘考虑。关于应对何种处于贫困边缘的群体实施分类救助以及应以何种方式实现对这一群体的救助,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与形式。
(二)在完善分类办法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分类救助标准体系
我国分类救助政策的出台和发展还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因此,这一制度还很不成熟,其中作为制度基础或前提的分类办法就存在着比较粗疏的缺陷,影响和制约了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
在访谈中,不少低保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发表了意见。例如,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的一位社区低保员就指出:“低保实施标准整体而言是比较合适的。但从细处说,还需要考虑各年龄群体的消费水平差异。例如,老年人和中年人、青年人的消费水平是不一样的,政策制定时应该多考虑这些方面的问题。”还有低保工作人员认为分类施保办法还应该考虑家庭人口数的多少,因为共同生活的人越多,人均必需品的消费就越低。
如前所述,基层低保工作者认为当前的低保标准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三无”人员、重残人、70岁以上老人、儿童及学生而言尤其偏低,而这些恰恰都是分类救助政策应该重点照顾的对象。当然,对这几类特殊困难人群,其具体情况也比较复杂,例如低保对象中的高龄老人,就可划分为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生活半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等各种情况,每种情况的实际需求显然不同。因此,对大家公认的重点照顾对象,也有必要做更细致的分类,以确定救助的关键人群。建议政府部门根据对低保对象的更为科学、合理、细致的分类,更进一步考虑和归纳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深入细化分类救助的办法,实施多种救助方式,以更好地满足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强化分类救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应建立规范化的具有激励作用的保障标准和支付方式,防止其对保障金的消极依赖。为促进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再就业,我们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在保障标准上,进一步扩大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者之间的差别;其二,民政部门不仅应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再就业的培训,同时要注意改进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使之真正切合低保对象的就业需要。其三,对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保障待遇在支付方式上尽量避免直接的现
金支付。各社区可以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将救助金转化为推动其工作的劳动津贴。
(四)通过立法手段规范分类救助的实施程序。
2教学内容的改革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和变迁,财会制度为满足这种发展也随之进行了改革,因此财会制度的完善程度是保证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种变革的影响下,财会专业教学内容的改革不得不紧紧跟随着制度的变化,要把握住财会制度变化的动向,真正提高教学内容的实时性。
2.1更新教学大纲
财会专业的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的主体,因此更新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改革工作的重要前提。这就需要职业教育学校在授课之前结合财会制度的具体情况对教学大纲进行合理的更新,还需要各位财会专业的教师进行评价,从而进一步地进行调整,以此建成一个健全的新型教学大纲。
2.2重视基础教材的讲授
财会专业的基础教材包含着财会教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虽然财会制度的变革会为基础材料带来一些新的内容和实例,但其理论知识结构并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所以无论何时都不允许忽视基础教材的讲授环节。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选择规律性较强的内容作为讲授重点,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3重点提出新知识
财会专业教学内容的改革应该以结合财会制度的变化为基础,准确把握或预测财会制度变革的方向,教学内容主要体现在重视制度发生变化原因的讲授上,使得学生更深层次地了解制度变化的根本和作用,这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主理解、研究的能力。当然,提出新的教学内容知识点不管对学生还是教师而言都是比较有难度的,因此要注重理解过程,这些对于学生日后走向社会都会有帮助。
2.4强调科学的融会贯通
财会专业中含有较多的专业课程,其中不仅包括基础理论知识还包括具体的实践操作,因此如何将这两方面内容进行融会贯通成为培养专业人才的工作重点。这就需要不同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结合自己的课程特点进行相互交流,以此进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更新,并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强调新内容。
3教学方法的改革
随着信息化理念在教育机构中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先进教学方法,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因此实际的教学效果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虽然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与职业教育的融合还处在起步的阶段,但取得的成绩是非常令人满意的。财会专业本身虽然有着鲜明的特点,但相对来说,在基本理论知识上的内容会比较枯燥乏味,加之大量的统计计算和复杂的图表,但这些又是教学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关键内容。因此,财会专业的部分教学方法正面临着需要迫切进行改革的局面,运用信息化的先进科技手段逐渐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式。
3.1运用多媒体技术
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受到广泛推崇,运用多媒体技术这一新兴的教学方法对于会计专业而言,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它不仅将抽象的统计学计算和图表更直观生动地展现给学生,还大大减少了教师的工作量和课堂时间,能够将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自己,真正创建出一个生动多彩且学习氛围强的课堂。
3.2运用网络技术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在财会专业的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先进的专业技能学习的平台,比如: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等。另外,还可以创建第二课堂,为学生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教师可以通过相关培训搭建局域网,为学生提供探索专业知识的渠道,还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3.3创建虚拟财务分析室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运用多媒体、网络等技术创建一个虚拟的财务实例分析室,且功能齐全,可以对财务业务往来进行模拟,还可以对财务报表的审核过程进行模拟。这不仅可以激发起学生动手操作的兴趣,还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专业和先进的实践平台,从而大幅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4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财会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是影响教学质量的直接性因素,而且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因此,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逐渐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环节。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团队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专业人才的关键。
4.1组织教师进行学习
不能忽视对教师的定期培训,在职业教育学校中此环节应该落实到明文规定,学习的内容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但必须包括财会方面的最新信息,比如国内外的新型研究成果、先进财会管理团队的经验等。并且在学习之后教师应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总结,然后展开集中探讨,交流心得,便于将此内容在日后的教学中融会贯通,以此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2注重培养教师综合素质
教师的综合素质不仅会影响到教学效果,还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关乎学生后天价值观的形成。因此培养教师综合素质工作应得到高度的重视。另外由于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后大多会从事资金、经济方面的工作,因此对他们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做到严于律己,以此引发的错误往往是致命的。因此,财会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只注重专业知识的讲授,还要渗透职业道德的教育,真正做到言传身教。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此来赢得学生的敬佩和仰慕。
5优化教学硬件
财会专业的课程改革需要硬、软两件的双动力支持,在教学硬件设备上应该紧紧跟随教学制度的脚步,真正做到为学生和教学服务。另外教学硬件的优化不仅可以充分配合财会专业课程的改革,还可以促进职业教育学校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实施,具有很强的实际作用。因此,在教学硬件的优化上,职业教育学校应注入足够的人力、财力。例如在会计电算化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为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需要高水平的硬件支持,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完备的计算机,尽量做到每人一台计算机,使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实际操作的机会,以此提高教学的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工程制图课程的教学内容也在发生不断的变革,从最初注重画法几何演变到如今的注重图形信息表达。纵观国内工程制图课程,以及国内现有的教材来看,我们不难看出,该课程主要包含两大模块,分别是:
1.投影的基本知识(点、线、面、体、截交线、相贯线及组合体等)。
2.工程图的表达方法、画法及读图(剖面、剖视、规范规定的表达方法等、尺寸标注、技术要求等)。其中,相贯线、组合体、剖视、半剖视图等内容是课程的难点和重点,也是考试的重点。从课程和教材来看,课程的讲授顺序均为:投影的基本知识→画法几何→工程图的表达方法→工程图。课程偏重知识的传授,空间想象能力、图形表达能力、形象思维能力的培养,而对产品信息表达、设计构型思路、工程规范概念讲授较少。对于不同专业而言,对课程的要求不同,课程的重点也不同,因此,课程的难点也不尽相同。以统一的教学方式组织教学,没有体现学生的专业特点。学生难于建立知识点间有机的连接关系,因此,难以建立工程信息的概念,缺乏灵活应用课程知识的能力。
(二)工程制图课程安排
工程制图课程授课一般在32-72学时之间,主要是针对非机械类的专业,如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电气、工程管理等诸多专业,课程覆盖本科专业面极广。但目前的课程体系对各专业几乎不作区别、授课内容完全一致且缺乏实际应用。由于学时少,多数学校在课程体系设置中过分偏重点、线、面的投影以及截交线、相贯线等基础部分,降低了对专业图样的要求(大部分课程体系该部分采用机械类的零件图、装配图进行讲解);整个课程体系不以工程设计为主线,降低了工程制图课程的工程性和设计性。由于过于强调基础部分,不能突出各专业的特点,使学生学习后达不到具备绘制和阅读相关专业工程图样的能力。工程制图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空间想象能力和分析能力,培养其绘制和阅读工程图样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具有基本的设计思维能力和良好的工程素养。如何在有限的学时内训练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思维和设计能力的未来工程技术人员,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热情,是摆在广大工程制图课教师面前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教学改革的思路
根据21世纪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要求,以创新设计为目标,探索性地建立新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结合新的教学手段,打破《工程制图》课程长期以来过分偏重画法几何基础知识、对各专业授课不作区别、缺乏工程性和设计性等现状,变为强调面向工程、面向创新设计、面向实际应用的图学课程,成为真正的“工程的制图”;通过对不同专业采用不同教学内容,达到满足各专业特定性的要求,让学习者感受到所学工程制图知识与自身专业密切相关,同时也为计算机绘图打下基础。
(一)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
以创新设计为目标,在课程开始就引入设计的理念。课程增加国内外先进设计理念,特别是创新设计理念。由于目前主要以计算机绘图为主,对画法几何基础部分要求可适当降低。增加计算机绘图知识,对目前使用的绘图软件,采用普遍介绍与重点使用相结合。普遍介绍目前主要的计算机绘图软件,如AutoCAD、3DMax、CASS、PKPM等,重点使用AutoCAD,通过此部分学习,使学生对计算机绘图有了基本了解,建立了计算机绘图的概念。调整工程图部分内容,加强不同专业图样的知识,强调创新设计。对各专业相关的标准件及常用件进行增减改写,介绍一些适应不同本科专业的典型的专业图例,根据不同专业,使学生能够绘制、简单设计和创新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图样。
(二)教学手段与实践路线
更新课程网站,利用网络扩充学生知识面,并进行网上答疑。突出多媒体教学,增加三维实体模型的应用。在课堂教学中辅以计算机绘图进行工程实例演示,注重对学生设计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按照分析规划→实践探索→分析调整→实践完善的步骤推进。首先与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接触,了解各专业工程图样的典型结构特征,表示方法,设计过程等内容。分析各专业各年级学生对工程制图课程的评价,并对国内工程制图课程有改革经验的高校进行调研,收集国外工程制图课程的最新教学材料,选择有各专业工程背景的图样表示作为课程新的内容,收集国外标准、图例以及专业词汇的英语表达,融会贯通后写出教案,进行教学实践。结合工程背景,培养创新设计能力,满足不同专业的选课要求。强调工程素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本项研究能够使工程图学的课程体系及内容反映新世纪的教学要求,使课程做到与时俱进,同步发展。
(二)投资与理财专业就业岗位职业能力的特点1.复合交叉型理财服务是一个跨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服务,上述职业岗位群要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系统、完整的学习,了解、理解并掌握和投资理财相关的全面知识,进而加强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将这些知识适时地用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在实务技能方面,也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分析、思考、计算和研究能力。2.实践积累性从事理财行业,知识和经验都需要不断地积累和完善,这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在职业的初涉期,由于没有固定的客户,从业者需要不断地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在职业的成长期,从业者已经拥有了一些固定的客户,自身也掌握了投资理财的各类知识和相关技能,需要为固定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并开拓自己的客户群。到了职业的成熟期,从业者已经成为客户的私人理财顾问,已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但同时还要对新知识和技能保持学习态度。3.专业性与服务性金融理财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与服务性两大特点是赢得客户信赖的重要因素。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投资理财是一项专业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如果从业者能够给客户进行正确的分析、提供正确的投资建议或理财规划和贴心的服务,优质的客户资源就会得到稳固和扩大。4.职业道德素质要求高在金融理财行业,一线营销和服务人员首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守法遵规、正直诚信、客观公正、专业胜任、保守秘密、专业精神、恪尽职守。如果一个理财师能够真正站在客户的利益上,以客户的利益为中心,帮助客户资金实现保值增值,让客户充分信任、放心地把自己的财富交予理财师规划,这时理财师的自身价值才会得到充分的体现。5.强调沟通能力投资与理财专业所定位的就业岗位的实务技能中,与对投资理财知识和理念拥有不同认知度的客户进行沟通的能力可以说是最关键的技能之一。特别是对于处于职业生涯初期的从业者而言,客户拓展是工作的重点,所以在客户拓展和签约过程中运用的沟通技能就成为了关键。这些技能包括:表达能力,聆听的技巧,问问题的技巧,身体语言,观察客户性格特征和行为特征的能力。
(三)岗位能力有效培养的障碍性因素1.课程内容没有建立与岗位任务的联系传统的理财类职业教育课程中许多内容的实用性不高,学科课程特点突出,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近年来,虽有不少学校对课程进行了项目化改造,但由于课程开发者的能力所限,大多数只有项目课程之名,而无项目课程之实,换汤不换药。由于没能按照岗位的任务组织课程内容,学生不能明确知识在工作过程中的运用领域,不能掌握知识应用的具体路径,便认识不到学习知识的目的,学习主动性逐步退化,教师只好被动讲授,往往“越讲越多,越讲越深”,使课程又重新回归到学科课程。2.教学方法以单一的教师讲授为主普通教育的授课方式多以教师讲授、学生记忆和理解为主要教学方法。由于职教教师大多毕业于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缺乏职业经验,授课方式上大多数仍然采取的是自己从前接受教授时老师所采用的传统教学方法。而职业教育是一种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教育类型,在授课内容上应主要是“做”的方法和“做”本身,“做”是学生获得知识和知识应用方法的主要途径。但现实中,由于教师缺乏对实践的具体细节的了解,在授课过程中,往往只能以“陈述性”知识的讲授为主。3.课程体系建设不完全符合职业教育的要求我国职业教育最早采用学科课程体系模式,上世纪90年代初,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的职业院校开始引进和实验国外课程体系模式,探索出平台式、模块式、宽基础活模块集群式、多元整合等多种课程体系模式。21世纪在消化德国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思想后,部分学校开始探索项目化课程体系。从改革的实践来看,高职金融类专业课程体系与岗位工作任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但由于缺乏企业理财专家的深度参与,项目的职业性、岗位针对性不强,技术含量不高。4.专任教师缺乏职业实践职教专家石伟平指出:“项目课程应当成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方向,因为它符合职业教育的规律,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但是,项目课程必须突出“任务中心”和“情景中心”,课程的设计需要企业理财专家的全程参与,对课程的实施环境和师资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如果课程的设计者———专任教师缺乏职业实践,课程项目化改革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
二、个人理财课程项目化改革措施
(一)建立校企合作的双向开发机制企业专家比较熟悉岗位的工作任务以及所需要的职业能力,但对课程开发技术、学生的学习特点,以及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并不熟悉。而专任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特点、人才的培养规律把握得较好,经过培训也能够掌握基本的课程开发技术。所以,在项目课程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建立校企合作的双向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专家和专任教师各自的优势。具体到个人理财课程的项目化,应当聘请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经理为企业专家,由企业专家对理财业务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进行描述,对工作过程中的实践性知识进行总结,由专任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学习规律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
(二)增强课程内容与理财职业岗位任务、能力要求的相关性按照投资与理财专业“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要求,首先以工作任务模块为中心构建项目课程体系。彻底打破以往学科课程的设计思路,紧紧围绕理财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突出工作任务与知识的联系,让学生在职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掌握理财知识和理财技能,增强课程内容与理财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相关性,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三)提高项目训练的价值项目课程以项目活动为主要学习方式,只有通过大量精心设计的项目活动,才能较好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达到较好的改革效果,需要精心选择典型的产品或服务(越真实越好)。在项目编排的逻辑顺序、项目问题的设计以及项目教学具体的组织方式等方面都要进行深入的思考。个人理财课程学习项目选取的基本依据是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工作领域和工作任务范围,但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应以个人理财的案例为载体,使工作任务具体化,产生具体的学习项目。其编排依据是该职业所特有的工作任务逻辑关系,而不是知识关系。即按照客户关系建立—客户信息收集—客户分析—理财规划—执行理财规划—持续服务这样的工作过程为项目设计的逻辑顺序,并依据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按照“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嵌入式”的设计要求确定课程的知识、技能等内容。
(四)注重理财职业道德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在课程的设计上,要注重理财职业道德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以真实或模拟的案例为基础,设计客户信息收集、客户分析、现金规划、消费规划、教育规划、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规划、综合理财规划九个项目,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具体教学环节的实施,以“做”为主,通过教师示范—学生模拟(教师指导)—学生独立完成(评价)三个环节完成每个项目的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教师应对于职业技能掌握和职业道德培养的关键环节,进行合理的设计,以期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工学结合下的课程改革背景及意义
建筑工程专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能适应建设管理等第一线需要的、能为社会所接纳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但是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徘徊在一个怪圈中,一方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是每年大量的高职毕业生融入人才市场,但是就业率并不是很高。
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企业对于高职教育所培养出的毕业生并不满意。这就对高职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提出了新的挑战。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教育的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必须具备鲜明的特色,要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已经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首先,工学结合下的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人类社会正处在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折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包括高技能人才的在内的知识型劳动者就业岗位和需求不断增加。总书记曾指出:“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指示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其次,工学结合下的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改革也是高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有关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理论已经被教育理论界所接受,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而我国的高职教育进入了由注重规模发展转向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工学结合理论与各个教育环节的渗透、结合,真正实现市场化条件下学校与企业的全方位融合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文章基于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基于工学结合模式下的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改革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五种具体工学结合下的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二、基于工学结合下的课程改革探讨
1.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结合社会建筑专业的认证实际。在各门主干专业课程相互独立的教材中有许多重复内容。针对目前多内容、少学时,又要给学生扩展一定的信息量和留有必要的思考空间,开阔学生视野,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工程训练的实际情况,必须优化重组主干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
(1)把专业课程中内容混合的课程中的基本原理部分从原课程中剥离出来,整合为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将专业课程内容整合为少学时的专业选修课。
(2)对专业课程中重复的内容进行整合,并在合适的课程中讲授。例如,关于柱下独立基础的设计,在基础工程和钢筋混凝土设计课程出现重复,此内容应在基础工程课程中与其它常用基础类型统一讲授,使学习更系统。
在对专业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优化的同时,也要立足于社会需求的实际,也就是以社会上各种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资格证书考试内容为导向,如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将专业课程内容最大限度的和社会要求相衔接。
2.突出专业课程的职业定向性,以就业为导向。专业课程的职业定向性是和“学科本位”的课程观相对应的。传统的建筑工程专业课程内容的设置,都是按照国家对学科教学的要求设置的,并没有突出专业课程的职业倾向,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是建筑工程专业的通才,工程方面的知识都学,但是没有侧重点。工学结合下的建筑工程专业课程设置要彻底改变“学科本位”课程观,突出专业课程的职业定向性,以职业岗位能力作为配置课程的基础,实践性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在教学划的制定、教材的编写、教学方法改革等各方面都要有所体现。同时,教学要以就业为指导,以职业岗位群为依据,以职业技术能力为参照,从培养目标出发,改革和优化理论教学体系。构建以专业职业岗位技术必需够用为度的理论教学体系,强调实用性和针对性,不要求完整性与系统性;对一些传统的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和重组,创建一批新课程,强调理论与实践等相结合的理论教学体系。可以针对职业岗位的具体要求,如施工技术、工程测量、工程监理等,设置课程专门化方向,教学计划、教材内容、教学方式都有所侧重,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的业务规格定位相一致。
3.强化实践教学,以实践促进教学。工学结合的精髓是实践训练。建筑工程专业是实践性要求非常高的一门学科,因此要想提高学生的动手技能,必须强化学生的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例如,对于“钢结构”课程,从毕业生的岗位技能要求出发,应加强学生钢结构深化设计能力的训练,根据课时安排情况,设置为期一周或两周的钢结构深化设计训练。课题的选取可以是虚拟工程,也可以是实际工程,但要注意工作量适中。将课题下达给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实际图纸分解过程进行钢结构设计,并最终能初步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的目的。通过这一实践教学不仅训练了学生的图纸深化技能,还让学生了解并掌握了常见建筑钢结构的构造,更重要的是实现了学生动手能力训练与工作岗位技能需求的对接。
4.校企联合教学,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其核心是校企联合。具体到建筑工程专业的工学结合,课程教学应尤其要加强施工技术的技能训练,而这部分的职业技能训练必须借助学校和企业的联合来共同完成。比如,对于建筑施工技术一门课程,可以重点选择规模大、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施工企业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基地,借助施工企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具体的施工项目,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的培训。同时,高职院校要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对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信息进行充分研究调查,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用人岗位的能力要求为内容,以培养高技能、高实践性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实践校企联合,推行“订单式”培养模式,以期实现零磨合顶岗的毕业生。
5.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师资水平是实现工学结合职教模式的关键,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目前,从总体上看,一些高职院校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师资状况难以满足完善工学结合模式的需要。一方面,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的师资对职业教育本身缺乏应有的认识,职业教育观念淡薄,常常用普通高等教育的眼光看待职业教育。另一方面,教师职业技能状况也不太理想,有的教师缺乏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不能有效地指导高职学生的学习与实践,实际教学也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普教化倾向。改变这种现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从企业中选聘工程师、技师到学校经过教学业务培训后任职;二是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考察,鼓励教师通过职业技能评定获得有关技能考核等级证书。这样,建筑工程专业教师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与“学”结合的“双师”素质人才,在相关的课程教学中,才能得心应手地传授取自于工、用之于学的力学知识。
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是高职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任务。新形势下的基于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涉及面广,与部分专业和实践课程联系密切,课程改革更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职院校承担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半壁江山,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备必要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基础,熟练掌握主干技术,侧重知识的实际应用,重视实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学生们职业技能的训练。在这种培养目标的驱使下,有的高职院校对思政教育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的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了思政课课时缩水、教师不专业、学生忙应付的局面。
2.课程设置长短不一
在我国,一般的高职院校学制为三年,学生在校的前两年主要是学习专业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不少学校为保证专业课的学习时限,包括思政课在内的一些公共课学时往往被刻意压缩。如根据国家文件要求,高职院校需开设三门思政课,其中要保证每周3学时的思修课教学时数,而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要达到每周4学时,据相关调查,我国不少高职院校在安排思政课时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缩水。缩水后的思政课学时,同时还可能收到见习或实习的影响,在课时上也不能保证足额完成。
3.教师授课方式不一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各高职院校开设的思政课,作为承担高职院校思政课的教学任务的老师,他们是思政课堂上的主导者。为达到思政课在高职院校特殊的育人效果,一个优秀的思政课教师团队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全力打造一只既有坚定思想,又能与时俱进,既有坚实的思政理论知识、又有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的教学团队。这个团队能把枯燥的思政课变成活泼有吸引力的课程,提高大学生们的兴趣,让他们喜欢上这些课程。
4.学生学习兴趣不一
长期以来,由于高职院校自身的重实践教学、技能培训为主的教学模式,使得大学生们对专业课之外的课程缺乏一定的兴趣,学生在上课的过程中也是硬着头皮上课,对一些公共课例如应用文写作、大学英语、思政课等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些课是在浪费学生们的精力,这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同学上课不积极,没有学习兴趣,甚至逃课的现象。鉴于以上种种现象的存在,要改变思政课堂上的种种弊端,就必须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当前众多高校的课程都在进行课程改革,改革以往的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作为高职院校所有专业都开设的思政课,也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改革。目前,我国学术界针对高职院校思政课程的改革策略有很多,本文提出的改革策略是在通过大量的调查之后得出的结果,以期对我国高职院校思政课程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为摸清高职院校教师的授课情况,针对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我们网上进行了相关的调查。通过调查100名学生,让学生填写调查表格,回收表格93份,回收率达到93%。通过调查数据显示,高职院校思政教师存在对学生状况了解少、课堂有闲暇时间、不征求学生意见、授课内容枯燥等问题,这些方面是需要我们思政教师去改进的。思政课的改革不仅是作为课堂主导的思政教师的改革,还应该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思政课在教学方式上应更加灵活,要适时让学生们走出课堂去感受思政教育,例如,走进法院,参观革命烈士公墓、走进孤儿院等等。高职院校的学生在上思政课上的突出问题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也就是说学生的学习目的并不明确,只有少量的17%的学生为了学习知识,只有9%的学生为了接受思想教育。由此可见,大量的学生对思政课的学习目的不清楚,这也就会导致上课时教师的授课效果不明显。所以,高职院校应明确思政课的教学目的,不仅仅是通过第一节课来使学生们认识到思政课的重要性,还应该在开学之初,在校园里多多宣传思政课,为思政课走进课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高职院校思政教育课程改革要注意的问题
1.学校明确目标
高职院校要把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主线,将职业能力培养作为一切课程的首要目标。因此,高职院校课程体系中的公共课就也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为课程目标,努力把思政课和学生们的职业能力结合起来,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思政课对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是有重要意义的。把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相挂钩,使学生们认识到职业能力卓越,但是思想不过关,用人单位也不会青睐的。例如: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学生在学校安排实习的时候害怕吃苦、担心受累而自己选择实习单位,这明显是思想不过关的表现。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在选人用人的时候重视学生们的思想道德水平,他们在衡量人才上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无才无德的坚决不用,有才无德的限制使用,有德无才的培养使用,有德有才的大胆重用。
2.教师把握好方向
大学语文具有职业性、人文性和母语性三个重要特征。在职业性上,因为高职教育的立足点是就业,因此所有课程的设置都应当以围绕就业为中心,大学语文课程也不例外。现行的高职语文教材是谢海泉主编的《高职语文》,在职业能力的培养上,通过各种独有人文魅力文章的选用,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人文性上,大学语文不仅富含深厚的人文传统和积淀,也为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理想发挥着正确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学生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实现自身的良好发展。最后,大学语文还具有母语性,高职院校中大学语文是唯一的母语教育课程,对于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家园的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能实现学生学习母语的历史使命。
2.高职院校大学语文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高职院校存在着是否需要开设大学语文课程的定位问题,在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上存在着定位模糊的现象。就内容而言,一般性的语言表达是高职语文课的基础,割裂了书面语和口语的联系;在教材的选用上,将高职语文和专业牵强附会地融合在一起,割裂专业和人文之间的有机联系。其次,就评价体系而言,存在着教学论和课程论的评价矛盾,评价内容和形式上,单一的试卷考核限定了学生的创造意识和思维水平。在长期封闭的发展模式中,大学语文的教学发展举步维艰,实施课程改革很有必要。
二实施高职大学语文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1.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的建设
当代社会是一个物质发展迅速的社会,自我、空虚、冷漠成了现代人的通病。实施大学语文课程改革,就是要在语文课程教育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以“关乎天文察时变,关乎人文化成天下”的概念,强调学生人文气质和修养的培养。通过学习,学生能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习优秀民族文化的热情。
2.有利于学生道德意识和审美能力的提升
审美能力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能实现高职学生的健康成长。审美教育是大学语文学科建设的最优途径,不仅能实现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也能内化学生对自我的审视,在感知力、理解力和想象力等多种思维的创造中,培养学生认识美的能力。
3.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形成
创新是时展的核心,它也同样作为教育的核心而存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教育培养的重点内容。通过大学语文课程改革,能在教育过程中,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在课程改革的同时,紧紧抓住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这个维度。使高职的语文教育从被边缘化的位置上挣脱出来,成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有力武器。
三课程改革视域下,高职语文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
因此,在课程改革的前提下,实现自身人格面貌和精神气度的提升,在完善自身人才定位的同时,以实现高职学生在社会发展上的准确定位。大学语文课程改革应从以下内容,考量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标准。
1.丰富的知识储备
在知识的储备中,包含基本的语文知识、丰富的语言积累以及熟练的语言技能。在这三个维度的考量中可发现,语文课程改革并未忽视语文工具性的基础性地位。在语文知识的掌握中,汉字音形义、基本语法、篇章修辞、结构知识依然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语言积累中,我国规定常用的汉字字数为87019个,通过背诵大量的文字材料以及阅读知识的累计,能加深学生的语言感知能力。最后,在知识的储备上还包括熟练言语技能的掌握,在识字能力上,学会运用电脑进行基本的输入法操作;在阅读技能上,具备总体掌握细节解构的能力。
2.深厚的文化素养
课程改革的要求是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素养,在正确的道德情怀、人生态度、价值观的指引中,形成多元化的文化价值思维。在高尚道德情操的建设中,本着“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的原则,形成学生良好的道德操守。在审美情趣的培养上,尊重学生在文化教养、心理基础以及生活环境方面的差异,为学生良好价值观的培养提供指导。“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语文课程改革是为社会提供全面的人才,通过良好环境的营造,为人才提供健康成长的平台,形成学生高雅的言谈举止。
3.活跃的创新思维
教育部在《语文教学大纲》中指出,大学语文的教育目标,是在立足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上的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教学理念的创新、教学策略的改进、教学情境的优化和教学评价的完善,让学生养成独立发现问题以及调查与思考的能力。通过学生与教师的协作,激活大脑的兴奋基因。在这个过程的培养中,要注重学生对学习过程的体验和掌握,在开放式的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在实际运用中对创新能力的体验和再创造。
四课程改革视域下,高职语文创新型人才培养策略探究
高职院校的学制年限一般是三年,在众多专业的设置上,偏向工科专业的建设。为了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进行语文课程改革不仅能提升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增强人文素质,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实现自身能力的优化,也能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时代核心,是民族发展的动力。
1.更新教育理念,培养创新意识
语文教师是人文意识的实践者和创新者。在《忆江南》中曾有诗云:“修养莫迟迟,光景斯须如梦里”,可见教育理念更新对学习者学识品德的重要作用。语文教育不仅仅是向学生传达固有的知识技能,也要传达学生热爱语文、创造语文生命的理念。同时,教师要注重自身的言传身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语文素养最正确的表达应是教师自身的节制行动。语文是承载了一个民族文化的精神载体,在这种传承中,学生能感受到自身和历史的某种固然联系,通过自身历史责任感传承意识的增强,能实现学生受教育理念的转变。在高职语文中,屈原“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探索精神、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爱国情怀等,表达了一个民族中具有爱国精神的政治家,在面临人生道路选择时,将探索和创新作为自身行动的准则,这对学生理解爱国主义,在理想目标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创新意识与探索精神。在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中体会诗人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怀,在龚自珍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感受诗人进行人才创新与变革的呐喊,通过这些诗歌的教育,使学生树立落后就要挨打的责任意识,使他们的学习理念产生变化,在强烈的责任感中进行创造与创新意识的更新。
2.改进教学策略,激发创新品质
传统的高职语文教学中,教学方法上采用的是“灌输式”“填鸭式”教育,这种教学模式在影响大学语文课程教学质量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学生创新品质的培养。语文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应当更加注重学生的个体能力的培养,在遵循教学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实施人文教育的有效培养,激发学生进行创新的品质。首先,要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教学,改变以往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在多媒体的运用中,给予学生更多的试听感受。教师在教学课件的运用中,要注意教学材料的时代性,及时更新教学实例,增加课堂和时代的联系,在富有趣味和多样化的课堂策略培养中,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审美能力。其次,要注重教学方法的改善,传统一问一答的教学模式必须被摒弃,在综合运用讨论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和实践教学法的基础上,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培养核心是培养其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的外化表现就是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如通过课前三分钟,让学生讲述自己的思想动态,在锻炼他们口语表达能力的同时,也使学生的思想得到更深入广泛的关注。通过诱导学生建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活跃其思维活动,形成良好的创新品质。
3.改革教学情境,增强创新体验
成功的教学,依赖于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的信任关系,依赖于安全和谐课堂氛围的创造。因此,在教学情境上,为学生塑造一种活泼的发展环境对于其探索心理的形成具有推进作用。首先,在教学中,要鼓励学生进行质疑。质疑是激发创新思维的火花,是形成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其次,在教学中,要从社会和生活中选取合适的材料,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体验。在讲解“弃妇”这一形象时,通过引导学生进行古代和现代作品的对比,认识这一形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塑造特点。《诗经•氓》中展现的是封建制度下妇女嫁夫随夫的无奈,《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表现的是封建制度压迫下弃妇以生命为代价进行的反抗。引导学生思考这种变化的原因,能形成学生不同的创新体验。最后,在教学情境的设置上,要让学生和教师设置的教学内容、教学环境相融合。如在教学过程中,为了使学生能更快地融入作品中,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在一些情感性较为饱满的诗歌中,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进行诗歌朗诵比赛。同时,通过多媒体教具的运用,让学生观看与教学相关的影片,使学生更快地融入学习中。如在《再别康桥》的教学中,可以进行配乐诗朗诵,让学生在如诗如画的情境中体会诗人的情怀。在这样一系列的体验中,能使学生的思维活动得到延伸,能使学生的精神境界得到熏陶。
4.完善课后评价,激发创造潜能
语文教育属于母语教育的范畴,高职教育中的语文教育具有技能型高和综合性强的特点。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评价时,必须转变原有的评价模式。建立“大语文”的评价观念。在教学评价中,进一步引导学生进行名著的学习,在开阔的学术视野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如有人说“出淤泥而不染”,又有人说“近墨者黑”,通过开展学生的课后讨论,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合理的评价,使学生养成多方位、多侧面思考事物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