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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校的提出
1999年12月,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同志在第一次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就依法治校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创21世纪教育振兴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中指出:“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因此进入人们的视野。事实上,“依法治校”源自“依法治国”的理念,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高校重要的办学理念。特别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确立高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对于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依法治校的内容
(一)依法治校的主体
高校“依法治校”,就是要求高校管理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高校的具体事务进行管理,体现出法治精神。就“依法治校”的主体——即高校的管理者而言,一般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理解:宏观层面,国家机关以高校为对象,从外部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行为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包括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微观层面,从高校自身的管理角度而言,高校管理者依法从内部对学校的各项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依法治校”所“依”之“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主要指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包括高校依据《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上位法制定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广义的“法”不仅包括狭义的“法”的范畴,还应该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等与高等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既应依据专门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又应依据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般法律。
(二)依法治校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是:依法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高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现高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这些目标细化开来,高校依法治校包含了如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对高校进行宏观管理;第二,建立健全高校规章制度,理顺涉及高校的法律关系,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大学制度。逐步实现高校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促使高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高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第四,健全救济机制,建立完善的救济渠道,依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第五,高校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平。
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第六,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校园。
三、依法治校视角下的高校制度建设
(一)高校制度
制度并不只是限于经济领域,而且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当中,是人们行为的普遍准则,如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法律:法规等都在制度的范畴之内。“制度”就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结合现代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对于“制度”的理解,我们认为“制度”是一种规则或规则体系,人们依靠它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和处理事务。在此基础上。高校的规章制度,就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要求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法规、规章和章程,以及按一定程序办事的各项规定。
制度与法律有着内生的相关关系:人们普遍认可的。由国家立法机关将之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制度,就是法律。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这是区别于一般制度的根本所在。但是,另一方面,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高校的规章制度也不能例外。高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其内容和执行程序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创设,并且都应该纳入到法制建设的轨道上来。
(二)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就是通过组织行为改进原有规程或建立新规程。以追求一种更高的效益。高校内部的制度建设水平和机制创新水平直接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发展水平。从大学发展的历程来看,大学发展的每一次质的飞跃和突破性进展。无一不是以大学制度的局部或者整体性变革为前提。现代大学的滥觞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展,最直接的动力就是大学制度结构的变迁。那些举世闻名的大学之所以能够大师云集、学术精进、英才辈出、长盛不衰,无不得益于积极的制度建设和合理的机制创新。
在依法治校的总体环境下,高校管理者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建立与健全高等学校的制度体系。使学校的每项事务都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办理或处理,真正做到正确配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通过法律的形式彰显大学的本质和理念,从而达到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声誉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校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 转贴于
目前,许多大学的规章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各种类型的规章制度之间缺乏内在的统一性。或者在内容上互相矛盾,或者只是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来保障实施。二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的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地方。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严重违背了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同时也阻碍了高校管理的效能。因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显得更为必要和重要了。高等学校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的重视。扎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第一,高校管理者应当更新观念,提高对于高校依法治校和制度建设的认识:
依法治校是我们高校进行管理的一个理念,而制度建设是在这个理念倡导之下的具体实践。作为高校管理重要依据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制定程序上,都应体现这一理念。高校的管理者对于加强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当都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必须从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上予以认真对待,
第二,制度的制定程序要规范、合法:
规范的高校制度制定过程一般包括起草、审查、审议与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一般都是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审查,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最后由学校公布施行。
首先,起草工作决定着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在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开始前,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同时按期编制计划。经过深入地调研和论证,只有那些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项目,才可以给予批准并列入计划,之后才能开始起草工作。立项程序中。职能部门还应当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其他有关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特别是对于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职能部门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其次,在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阶段,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并不断完善。当涉及重大或疑难问题时,还应当邀请有关法律专家给予咨询论证。再次,在规章制度草案的审议和决定阶段,草案必须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作为规章制度的制定者。高校还应当对规章制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进行规范,保障规章制度真正得以实施:
一般而言,制定出来的制度的文本形式本身已经确定了适用范围。但是随着高教事业的发展,高校在具体管理事务中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给这些新情况明确适用依据和作补充规定时,应当由学校负责解释。另外。高校在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规范适用范围时,应当明确规章制度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对一些特殊的适用范围也应当给予规范:新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的规定等等。
第四,高校还应加强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以保持规章制度的生命力。
一、成立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搭建法治教育工作平台
(一)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
为了更加系统有序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成立了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正式成立之前,该校通过多方调研、认真研究、组织讨论,明确了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该中心以“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法律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目标,以“适应形势、强化服务,贴近学生、扩大影响,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为方针,搭建法律服务平台,逐步有序地对学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同时,还明确了中心的四大工作任务,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实现个性化的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维护法制和谐校园。
(二)制订建设方案,成立援助机构
根据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制订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方案》,下发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的意见》,为法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3年5月30日,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基本实现了中心的实体化建设,为开展该校高职学生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在中心成立之后的近三年时间里,基本完成了制定的工作任务,达到了相应的工作目标,受到广大学生的广泛好评。
(三)配备工作人员,打造工作队伍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在现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配备了工作人员,在重庆市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爱好法律援助工作、富有责任心的老师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在辅导员队伍中选择合适人员担任各二级学院法律援助专干,同时还招聘了一部分勤工助学学生担任学生助理,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而有力、层级分明的工作队伍。该校还通过校内外培训、法律知识学习、具体案例分析、实战演练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知识与技能。
二、融入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形成法治教育工作机制
(一)融入管理制度之中
将法治精神融入学生管理制度,一方面体现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一方面体现在制度的内容之中。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充分遵循了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制度的草拟工作;在制度正式前,又充分听取了相关单位、一线教师、普通学生的意见,经过多番论证,几易其稿,最终才进行和使用。在该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中,也随处可见法治精神,如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就明确规定:“测评工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二)融入思政课程之中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等法律相关章节的教学过程中,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采取了知识传授、案例分析、分组讨论、主题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使学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掌握并运用基本法律知识,做到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分析并解决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三)融入评选表彰之中
在“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中,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都树立了民主法治的观念,在评选过程中认真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班级推荐、层层审核、全校公示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得到了全校师生的肯定。
(四)融入违纪处分之中
在违纪处分过程中,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也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
首先,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要弄清违纪事实,明确处分依据,拟定处分意见,给予学生充分的陈述权、申辩权,形成文则规范的处分文件。
其次,按照《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给予学生申诉权,学校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监察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切实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执行送达与告知制度,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并由学生亲自签名确认处分结果,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不受侵犯。
(五)融入资助工作之中
法治教育还融入了与学生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资助工作之中。在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评选过程中,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完全依照评选办法,合理分配评选名额,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做到了连续多年“零失误、零投诉”,被评为“重庆市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在对助学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时,还组织学生学习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的相关内容,让学生明白不按时还款的后果,养成自觉遵守国家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三、开展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找准法治教育关键节点
(一)抓住新生进校的关键节点,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每年9月新生进校之初,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都会精心组织“法律知识进校园”系列讲座,邀请重庆市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校,面向大一新生开展多场法治讲座。讲座结合高校校园内常见的盗窃、伤害、斗殴等典型案例,为学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帮助大学生知法、守法。同时,还围绕大学生在学习、消费、兼职、出行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为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政策指导与对策分析。
(二)抓住国家宪法日的关键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每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前夕,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都会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络、横幅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和宪法精神。在宪法日当天,该校还通过法律条款解读、法律图片展览、送法律进寝室、法律主题班会、法律常识竞赛、法律主题演讲等活动,向全校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三)抓住突发事件的关键节点,进行特殊法律援助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在学生遇到意外死亡、意外受伤、交通事故、误入传销组织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给予学生及其家庭特殊的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和个性化的服务,切切实实帮助学生或其家庭解决了实际问题,起到了“雪中送碳”的作用。例如,2013年6月5日,该校财经管理学院2010级工商企业管理1班学生韩某在实习期间的下班途中,在广东省东莞市被一辆微型小面包套牌车撞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得知学生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该校指派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周老师,陪同学生辅导员前往广东省东莞市,处理学生事故的后续工作,为学生家长争取应有的合法赔偿,受到了学生家长的感激与称赞。
(二)深入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及其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对象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管理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入开展有关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大有关廉政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重点普法对象,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一)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不断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落实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基本教材,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确保学习和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两次、40学时,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以增强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作用。要适应青少年特点增强法制教育的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社会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普法对象,通过培训、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普法开展。
(四)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以促进民主管理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各村居要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围绕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启动普法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系统教职工素质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1、党委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09年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宪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局带头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2、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年内组织两次专题法制教育辅导讲座;认真完成“市干部在线学习城”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课程;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已有执法证的人员继续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各学校、直属单位法制学习。继续举办校长书记法制教育培训班;充实、完善教师法制培训教材内容。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水平;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写心得体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治教意识。
二、建立项目引领机制,有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设立法制宣传年度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内容、制定项目进度表,有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法律知识渗透学科项目。继续推广和巩固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模式,举办法律知识渗透学科课堂教学大点评活动,在全区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学科渗透教学研讨和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巩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工作成果。具体安排为,3月份,以《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印发为契机,举办《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首发式暨法制教学课堂大点评启动仪式,4至11月开展评比活动,12月总结、表彰和展示。
2、社区学校法制教师、教材、课程落实项目。为全区各社区学校配备2—3名兼职法制教师,确定法制课程教学计划、充实调整法制教材,建立终身法制教育体系,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
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丰富法制教育模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1、立足课堂教学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根据在校学生的不同年龄段和接受事物的能力程度,通过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午会课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积极开展校内、外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学校网站、中团队活动等阵地,以区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效的方法和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市禁毒网上知识竞赛、区“合理消费,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摄影比赛和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征文活动,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3、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为中小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校外法制实践活动,使抽象的法制教育具体化、形象化,有效地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一)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和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对于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把它作为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要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面向企业,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现代化,努力培养与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型专门人才。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加强宏观调控,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三)各地在加快发展高中段教育的进程中,必须加张对初中后分流的宏观调控,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以上,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省级教育强县应率先垂范。凡当年中职招生比例低于50%的,不得申报教育强县;评上教育强县(市)后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教育强县”称号。
(四)各地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当地实际,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十五”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通过增加投入、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促使中等职业学校上规模、上水平。到**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规模耍达到1200人以上,每个县(市)要
集中力量办好1-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省建成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0所。对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予以调整,或取消独立颁发中职毕业文凭资格。
(五)市、县政府要统筹本地各类公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打破条块分割,通过合并、联合、迁建等多种形式,盘活并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土地、房产等教育资源置换的收入,必须全额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未经市、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移作他用。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
(六)中等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合办”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对于办学质量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当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各地可选择部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投资和管理。在改制过程中,政府要在投入上继续支持试点学校的发展,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妥善处理好教师的待遇问题,防止国有校产流失,确保学校稳定。
(七)鼓励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与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鼓励企业资助学校优化实验实习设施,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企业需求设置专业、组织教学,培养适用人才,同时积极参与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鼓励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组建以省级重点职校为龙头、有关学校和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
(八)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自主确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统一公布。允许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允许学校免试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允许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专业面向全省招生。
(九)中等职业学校可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自主确定校内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按学校隶属关系报市、县(市)物价、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四、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各地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性专项经费应逐年增加,并确保其占同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城市教育附加费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由当地财政统一发放。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同级普通高中。
(十一)各地应接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的50%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实训设备的添置。具体统筹办法由市、县政府负责制定。
(十二)各地要努力盘活现有教育存量资源,通过异地迁建、土地开发等多种途径筹措建设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教育发展公司,以现有校产作为资本金,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各类银行要积极发放信用贷款支持学校建设。财政安排的学校基本建设部分拨款可改为贷款贴息。
(十三)境内外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捐资或投资兴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浙政发[1998]272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十四)各级政府要重视、鼓励和支持涉农职校和涉农专业的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助学金、奖学金、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鼓励学生报考涉农专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学校联合办学,合作培养涉农人才。各地可从当地农发基金中提取一定数额资金,支持涉农专业毕业生从事农业科技创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举办涉农专业成效显著的职业学校,在确定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专业、推荐保送生直升高职等方面予以优先考
虑。
五、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营造中职毕业生良好的就业环境
(十五)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法加强劳动监察,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对从事有特殊要求职业(工种)的,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相应证书的,企业不得录用,不得进入人才、劳动力市场。
(十六)中等职业学校要把中级技能证书获取率和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切实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劳动保障部门要为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核提供便利条件,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初级或中级起考等级,在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要转变用人观念,克服人才“高消费”倾向,营造中职毕业生良好的就业环境。积极鼓励中职毕业生到生产、服务第一线和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劳动力市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推荐和服务工作。中职毕业生在城镇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允许随迁户籍关系。
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多样化,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十八)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主要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的同时,要努力拓宽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途径。“十五”期间,全省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对口招生数占高职招生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在进一步完善“3+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的同时,允许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进行“五年一贯制”教育试点,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教育功能,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开考模式的基础上,开考与中职相衔接的高职类专业,为学有余力的中职在校生和毕业生提供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
(十九)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综合改革实验班。支持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当地的重点高中发挥各自的优势,联合创办综合高中,探索新型的普职沟通的教育模式,为学生提供升学和就业的多种选择。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试点。
(二十)中等职业学校应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面向社会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班,为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职、转岗、下岗人员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近些年来,中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促使了文化消费逐渐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动画作为文化产品的一个类型,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迅速发展,也在人民大众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江苏省作为经济与文化大省,动画产业的发展自然异常迅猛。因此,需要大量的动画人才参与到这样一个大的产业里面来,院校就担负起了人才培养的重任。除了一些本科院校纷纷建立了影视动画专业,很多高职院校也同样成立了动画专业,开始了动画人才的培养,为整个动画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1高职动画教育的特点和现状
1.1高职动画教育的特点
根据目前高职院校对于影视动画专业的招生情况来看,刚入学的学生普遍没有很强的美术基础,需要入学后对其进行美术基本功的大力培养,才能继续进行动画专业技能的教学。因此,在教学中可能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教学,以保证学生专业技能的提高。从这个特点可以看出,要将学生培养成专业技能型人才,才是院校办学的根本目的,而高层次的创作人才,可能需要高等院校来进行培养了。除此之外,动画专业学习需要投入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高职五年的学习时间,对于帮助学生去学好一门技术,一门手艺,发挥其个人能动性,并培养出优秀的技术人才而言完全足够。但这也要求我们必须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避免盲目教学和教学分离的模式。因此,根据五年制教育的特点,我们完全具备将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动画专业技能人才,五年制也适合我们的动画教学。问题就在于我们如何在五年时间内进行合理的教学,去培养人才。
1.2江苏高职动画教育的现状
(1)各个院校的专业教学设施不完善。整个高职院校开始动画专业教学也就短短七八年时间,而大部分专业院校开设这个专业的时间也许才三四年,有的也许是刚刚开设这个专业。院校里的专业教学设备相对欠缺,部分院校开设动画专业没有画室,或者没有拷贝室,教师仍然是在教室里进行专业授课,或者一些院校专业机房数量不足,无法充分的开展专业技能教学,更少有学校能够配备完全和行业接轨的生产设备。因此,这样的教学硬件基础对专业技能教学将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2)专业师资缺乏。好的师资队伍是专业教学的保障。而纵观江苏众多开设动画专业的职业院校,参与到专业教学的所有教师中,从动画专业毕业的专业教师的比例非常小,很多院校在开设动画专业时尚无专业的动画专业教师,临时抽调美术专业,平面设计专业或者计算机专业的教师组成动画专业教学团队,还有的院校教师数量不足,一个专业教师要承担多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不管这个教师在这个方面是不是能够胜任,大家在摸索中前进,教师的工作量很大,这无疑不能保证专业教学的质量。此外,由于条件有限,在专门的行业企业中聘请动画技术骨干到学校进行专业教学,使学校的专业教学与行业能够紧密联系的可能性更是极小的。因此,现有的专业师资基础不但不能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还会使专业教学越来越脱离市场,脱离行业需求,对人才的就业带来巨大的隐患。
(3)专业教学与行业衔接不紧密。从动画专业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可以看出目前动画专业教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该专业毕业的学生从事本专业的比例很小,大部分都改行进入其他行业。也许人各有志是一方面的因素,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动画专业教学脱离了行业,学生在院校里面学习到的技能比较欠缺,或者不对口的因素。动画公司的负责人经常感叹招不到好的动画师,而院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却因为不能胜任公司的技能要求而被迫转行,这是院校需要承担的责任。院校教学有其本身的欠缺,专业教师需要兼顾许多管理方面的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到专业教学中,专业教师不能时时刻刻与行业紧密联系,导致专业教学与行业脱轨。我们的教学是为行业输送人才,脱节的教育如何能够承担起行业的人才培养的重任。
(4)专业办学得不到有效的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专业办学其实不只是有教学场所,有优秀的专业教师那么简单,为了使专业教学与行业接轨,不但要引进专业骨干做老师,还要不断开展校企合作。但校企合作是一项建立在学校与企业实际情况下成立的合作关系,必须有强有力的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才能长期持续发展,而目前大部分院校的校企合作只满足于有校企合作形式的存在,并不做长期深入的拓展与规划,更谈不上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与团队构架。因此,校企合作也往往只能惠及极少数人,不能让大部分学生真正参与到校企合作项目中来,更不能真正实现产教结合。因此,绝大多数的学生还是与行业脱轨,不能真正学到一手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2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对高职动画教育的特点和现状分析,发现目前高职动画教育仍存在许多不足,本文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以求促使高职动画教育持续科学地发展。
2.1明确动画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
对于动画人才的培养绝对不是盲目的培养,而是需要合理的定位。只有明确了人才市场的需求,才能比较有针对性的培养,才不至于出现什么都只会一些,但什么都不能胜任的尴尬局面。动画行业岗位很多,不同岗位对技能的要求也不同,必须在充分认识学生自身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定位,将时间用在几个核心技能的培养上,比如原动画的制作能力,动画软件的使用能力等。学生适合面向中低端的动画制作与生产,参与到三维动画制作中的角色建模,材质贴图等。要将学生定位到一些技能性较强,但难度又不是非常大,对创意与艺术能力要求不高的一些岗位上来。有了合理的定位,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更好地对口到相应的岗位上去,而要真正避免大而全的教学模式。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目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被提高,专业教学也就找到了重点,使学生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进行重点学习,重点提高。
2.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专业教学的实施者,是专业教学的基本保障。好的师资队伍在专业教学中能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作用,而现实中很多院校师资队伍无论是在人数还是在团队结构上都还欠合理。因此,这无疑是动画专业建设发展的一个重点。首先,要对外引进优秀专业教师,来充实教师队伍。其次,要对内积极培养骨干专业教师,定期安排专业教师到行业进行顶岗工作,积累一线工作经验,学习先进的操作技能,然后反馈到教学中,能够让学生学习到行业的先进技能。最后,还要不断聘请行业优秀的技术骨干到学校来任课。这三种形式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合理有效的开展专业教学。在师资队伍的结构上也要不断优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新教师,外聘教师之间的结构要合理,不能偏重一头。
2.3建立校企合作是动画教学的根本也是唯一出路
很多院校认为,有了好的实验场所,有了好的教师,就能够培养好的动画人才了。其实并不见得。有了场所,有了设备,有了教师,还需要有一套合理的校企合作机制,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开展教学,产学一体,才是职业教学的根本模式。而现实中,所有院校离这样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校企合作不光光是与动画企业产生联系那么简单,需要结合学校与企业的现实因素制定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度,要寻找到适合校企合作开展的项目,并安排合理的场所进行项目的生产,安排教师团队进行生产、指导与管理。最好是能够安排独立的脱离教学的专业团队来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从而能够避免一个人双肩挑而出现力不从心的状态,反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这样不仅能够保证校企合作项目顺利稳定地开展,还能够保证专业教学与项目生产进行有机结合,阶段性递进,逐步让所有学生都能参与到合作项目的生产教学中来,真正形成产教结合的教学模式。也只有这样学生在生产中才能真正学到一手的专业技能,完全和行业接轨,毕业后也不需要在通过行业进行培训或者至少是过渡期很短。这样的人才企业才能很好地接受,从而在招生、教学、就业中形成良性循环。
2.4建立高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为了形成高效的校企合作体制,学校决策层要能够制定相对成熟的运作机制,有相对稳定的政策来保障校企合作的正常运转。要建立一个项目运作与管理的团队,一能进行项目生产,二能进行项目管理,还要能够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通过阶段性的发展达到自我良性运转,或者能够形成盈利,这样才能积极的刺激校企合作不断发展,带动良性的发展,从而在发展壮大后能够吸纳所有的学生融入这个产教结合的教学体系。因此,发展校企合作是刻不容缓的一件事,在发展校企合作的同时,学校不断调整战略,调整院校的专业建设规划,教学体系的不断进化完善,逐步形成一个成熟的运转的体系,将整个专业的教学都融入校企合作的大项目中,才能够让学生真正融入行业生产,才能够让院校的教学真正符合市场,培养出市场需求的人。
参考文献:
[1]贾亮.动画艺术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
[2]金铺堂.动画艺术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秦明亮.动画造型与设计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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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建凤.中职动漫课程教学探讨[J].职业教育(下旬刊),2013(08).
[6]张峰玮,鲁璐.高职动漫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6).
二、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实行简政放权。(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市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省交通运输厅下放市级和市级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三)推进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将所有审批项目纳入中心办理,明确各审批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提高办事效率。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管理关系。要加快交通执法形象建设,扎实推进“四统一”形象建设进度,做好交通运输部验收迎检准备。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省交通执法案件处理系统。完成支队与各大队办公自动化系统联网工作。各执法单位应当及时修订、公布权力执法依据、程序、行政裁量标准。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条例。要按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法律讲座、执法检查、法律考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全民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继续加大《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宣传培训力度,以“八个一”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每个乡镇一条宣传标语;每个县一个宣传栏;每个县至少一次上街宣传活动;每个执法人员人手一本省《道条》单行本;每个执法人员参加一次集训;每阶段一次宣贯情况通报;每阶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一次知识竞赛),今年上半年内道路运输机构管理人员和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条例》轮训。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共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新增运政管理职能做好相关的业务指导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一、剪纸教学的意义
现今,剪纸已作为课程在幼儿园、中小学对孩子进行了教学,这对于儿童和我国民间艺术的传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弘扬和传承民间艺术和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在汉代,剪纸是随着纸的发明而出现的,可见,剪纸的历史之久远。剪纸作为我国的民间艺术,它是根植于民间的生活土壤,反应了民间人们对艺术的最基本的审美。剪纸的造型、图案、大小、风格,不仅表现了人民的审美爱好,还体现了民族的深层社会心理。剪纸作为一门技能,具有很高的传承价值,也具有很大的发展和创造空间。剪纸做为一门艺术,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历史、美学、哲学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让儿童了解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开设剪纸艺术教学课,既能让儿童学到一种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又能让儿童们了解传统文化,体会其中的文化精神内涵,激发对传统技艺和文化的兴趣,从而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我国的民间艺术。
3.是培养儿童想象力、创造力和提高艺术修养的重要方法。剪纸工具简单,且成本低廉,任何儿童都有机会学习。也正是剪纸手法的简单,创作的随意性强,所以给剪纸者巨大的想象空间。一个人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是大脑智力、想象力和创造力锻炼的最佳时期,剪纸是一项手工活,而手部肌肉群的训练是非常有利予大脑的开发。同时,对剪纸图案的构想和设计,恰恰锻炼了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都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片叶子是相同的,同样,也没有两张一模一样的剪纸。
二、剪纸艺术教学的方法
儿童都有好玩的天性,做事缺乏耐心,但儿童也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容易对新事物产生兴趣,所以对儿童进行剪纸教学,要有一定的方法,既要迎合儿童的特性,也要将剪纸的技能教会给儿童。下面,将对剪纸艺术教学的方法进行阐述分析。
1.明确教学目标,把握教学方向。虽然剪纸艺术的工具简单且操作方便,但它却是集手工、工艺、绘画为一体的造型形式,所以,要到达弘扬民间剪纸艺术和培养儿童想象力及创造力的教学目的,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教学目标,同时要把握教学的一个方向,首先培养儿童对剪纸的兴趣,同时注重儿童行为习惯的养成,再者就是在教学期间由简到繁,由简到易,采用多种手段,注重体验实践,让儿童接受剪纸艺术的熏陶。要上好民间美术中的剪纸艺术课,须要经过思考、实践、再思考、再实践的循环渐进的学习过程,不断地进行教学探索和课堂实践,才能收到满意的教学效果。
2.激发儿童对剪纸艺术的兴趣。现在,很多儿童都没接触过剪纸或者有的只是见过一些简单的剪纸,这根本不能够引起儿童对这门艺术的兴趣。教学期间,给儿童欣赏一些精美的剪纸,尤其是那些动物、花草、生活图案的剪纸,在欣赏过程中向学生介绍剪纸艺术的起源、发展、继承、特点、意义和作用,并在课堂上示范剪给他们看;有条件的,带儿童到到专门的剪纸展览馆去参观,那里会有更多丰富的,形式多样的剪纸。通过这样的形式,激发儿童对剪纸的兴趣,兴趣就是最好的老师。
3.注意儿童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在教学时,老师或家长往往会为儿童提供足够的材料,虽然剪纸就是一把剪刀,一张纸即可完成,但对于儿童来说,还是需要一些辅助材料来帮助完成。如铅笔、尺子、彩色笔、教材等。所以在教学中,应经常提醒儿童们,不能乱动剪刀,更不可以拿着剪子打闹,要注意安全;在剪纸时,同学之间的距离不能太近,时刻注意自己的剪刀、尺子不要伤到了同学。剪纸时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剪纸完了要收拾不要的边角料;提醒儿童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但有要有互相帮助的精神。儿童养成了好的行为习惯,也就更有利于教学,也更有利于儿童学习。
4.美术教学与剪纸教学结合。先从基本的美术知识入手,让儿童们先学习书本上的有关构图、图案、色彩等知识,从而掌握书本上的关于构图形式及剪刻方法。运用多媒体将那些具有特色的学生的及剪纸艺术家的单色、套色、染色作品让儿童们欣赏。再按剪纸教学的原则——低起点、慢速度、多落点,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进行教学。
要学好民间剪纸,得先从花草纹饰入手,才能学到剪纸的根本,这是一些有着多年的剪纸经验的剪纸人总结出来的方法与经验。其实剪纸的过程就是是美术创作与手工制作的综合,因为剪纸的用刀手法是很重要的,有“硬”“软”“方”“圆”四种用刀手法,作品内容的不同,表现的手法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按照前辈们的剪纸经验做法做的同时,也要训练儿童们剪弧线或者直线等,在剪纸学习中不能缺少的训练就是这些。这是学剪纸的初级引入阶段,让儿童们逐步掌握剪纸艺术的内涵。第二阶段则要在儿童们掌握了一定的绘画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立意、写生、变形、夸张、装饰和剪纸作品的裱贴,这也是一个作品成功与否的一关键所在。
5.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主动参与、分工合作、审美创造、快乐体验及关注差异的原则,让儿童获得亲身体验,从而逐渐形成善于观察、敢于思考、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利用课外活动的时间,开展课外教学活动。把课堂上学的知识在课外加以延伸、拓展。利用课外活动带领儿童们亲近大自然,剪纸来源于生活,来源于自然,除了前辈们留下的图案外,剪纸的题材还有很多很多,像来自日常生活中的,还有大自然中的,都是剪纸训练很好的素材。
经常选择不同表现形式的剪纸作品让学生欣赏,通过剪纸作品生动的形象和简练的形式,来激发学生感染学生。再利用在兴趣小组活动中所观察的,对儿童进行审美创造,让儿童掌握一些基本的修饰手法。例如,简化法,将生活中的物象的不规则或繁琐部分进行合理的简化,在形和线两方面给予一定的修饰,剪出自然简洁、美观大方的图案;夸张法,为求画面的完美,对形的特征部分进行适当的夸张,强调其形态,通过大小、多少、粗细、疏密、虚实、曲直等的对比,更好地达到夸张的目的,使作品形象将更为生动活泼。
6.注重培养和提高儿童的修养。“方寸之间尽显无限创意,双指之尖玩转一纸乾坤”。通过学习剪纸,儿童们得到了美的熏陶,促进了美感的形成,提高了想象力、记忆力、创造力、思维能力及综合实践能力,提升了素质和提高了自身的艺术修养,同时学习能力也得到了提升,为儿童今后的成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传承中国传统艺术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剪纸艺术的魅力,让中国传统的民旅文化世代相传,剪纸艺术将创造美好的生活。
参考文献:
[1]李娟.剪纸教学初探.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幼教研究),2007.
二、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哲学理念
在理论研究中所使用的“模式”,应理解为一个包含许多“部分”的有机整体,是一群有相同理念、有相同探索目标、有相同研究方式的人们所致力于实践研究活动的某种简明化的理论形态。医德—法制教育模式作为一个有机体,体现其独特的教育哲学理念。
(一)实践性: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行动哲学
教育理论的创新首先来源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思维成果的正确性和促进思维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为社会发展建设服务。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要充分发挥“一种‘从主体出发’的‘由内向外’的创造性活动,”这种“实践性”的理论形态实质上是一种“行动理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实践性”,一方面要求教育主导者坚持向教育主体进行“灌输式”教育模式。列宁曾多次论述“灌输式”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阶级政治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即只能从经济斗争外面,从工人同厂主的关系范围外面灌输给工人”[5]363;无产阶级政党迫切需要“把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治自觉性灌输到无产阶级群众中去”等等。这些论述对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发挥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践行所掌握的医德规范,通过体验的方式感受幸福。在法制教育中除课堂理论教学外,通过“模拟法庭”、法庭旁听和参观监狱等直接观察方式来增强法律意识、确立守法习惯。“实践性”势必成为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人性化: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人性哲学
人性化是指人们的实践活动要符合人性的要求,即要以人为中心,以人性的全面与和谐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发展过程。医德—法制教育模式必须坚持以人性化教育理念为指导,将人性的要求渗透到医德与法制教育理论、目标、方法和途径中去。充分调动受教育者主观能动性,学会与人共处,学会对患者和同行的关心与关爱、尊重与信任。突出学校人文教育本身的亲和力,促使受教育者处于同周围环境合宜的位置;实现学校把受教育者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人,真正体现现代教育的人性化精神。医德—法制教育模式强调在对待人的态度和方式上应改变传统“见物不见人”“填鸭式”的灌输,实现由物化到人化、由灌输到平等对话、注重人性发展的需要,使人性得到解放,以实现教育的时效性。达到受教育者学会协作、学会思考、体验幸福和确立责任意识等,能够适应和促进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该模式的人性化符合“以人为本”的“主体性教育”思想,体现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三)和谐观: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价值哲学
西周末期的史伯和春秋时期的医和、晏婴等人已从理性的立场确定了和谐价值观念,他们非常强调“和”,认为“和能生物”,只有和谐才能造就万物,才能“平心”“平政”,维持身心平衡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在西方,被称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将和谐观念作为其“体液论”医哲学思想的基本观念。使“疾病被理解为构成机体诸要素间的不平衡状态,而诊疗意味着努力使病人机体诸要素合理配伍、充分中和。”因此,和谐成为传统哲学基本特征之一。和谐与价值存在辩证统一关系:和谐是价值实现的手段,价值是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医德和法律共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医德—法制教育模式是实现医学教育目标的价值载体,能够独立于一般的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理论而作用于教育实践。因为该模式不仅包含着实施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具体策略和方法,还体现实现教育价值的一种方式;特别是该模式本身体现现代医学模式的内涵和社会转型期特点、同新医改长远目标合宜。和谐的本质体现为主体的能动性对客体规律性的探索和把握,达到主体适应客体和客体趋向主体的双向效应,实现同主体的需要相适应、相协调。医德—法制教育模式有三个向度:其一、教育主体自身的和谐。未来医务人员只有将所学的医德和法律知识内化为医德情感、法律意识,使其身心、理智与欲望、创新与惰性等矛盾和谐共处,进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其二、主体与环境的和谐。所谓“环境”指主体与客体(他人和社会)所形成的系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价值多元化,医药卫生行业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逐步凸显。该模式要全面融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学生医德和法律素养,不断消除与患者、同行和社会间各种矛盾,达到整个“系统”团结和谐、共同发展。其三,医德与法律间的和谐。该模式是一个开放式的系统,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医德教育理论、法律教育理论和它们所指导下的通过实践要求所构筑的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等“因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有效融合,最终走向科学。
三、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基本思路
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是研究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关系的科学思维和操作方法,是长期的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发现和抽象出的规律,是解决医疗纠纷经验的高度归纳总结。同时,结合新医改对医学教育的期待、适应现代医学模式和医德与法律的价值追求。
(一)互补性与相互转化: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内在依据
医德和法律都是医药卫生领域的行为规范,拥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价值追求,具有内在联系。首先,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医德是卫生法的基础,基本的医德规范构成相关卫生法的原则。一定社会或时期的医德观念、医德原则直接决定和影响该社会或时期卫生法律的性质和内容。由于法律难以调整医药卫生领域所有关系,而经常需要医德规范来调整。同时,市场经济主体的趋利性、排他性等特性使医药卫生领域也在所难免。传统的医德由于自身的不足,就要借助法律规范性、强制性的优势加以调整。正如康德所言:在现代市民社会中,仅仅有主观道德是不够的,主观道德必须以客观化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来保证。其次,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医德规范产生远早于卫生法律,随着社会的变迁一些医德规范需要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时就上升为法律,对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种“上升”过程称为医德法律化,即医德转化为法律和医德的实现阶段。反之,一些法律规范时时刻刻约束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守法主体已“自觉”将其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使一些原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因依靠道德能够予以调整的回归于道德。法律道德化的过程即法律源归其本质的过程。总之,基于医德和法律的关系决定着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之间能够有效融合和协调发展,为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提供客观依据。
(二)统一性与公正性: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价值追求
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既要确立医德与法律内在的和谐统一,又要体现两者的共同价值指向。其一,在该教育模式下,既要改变传统的单一美德论的教育模式,又要摒弃近代西方“法律至上”的观念。和谐社会中的医德和法律具有统一性,法律可以规范医务人员的行医职责,但难以规定其恪尽职守、全心全意服务患者所应有的品质,正如施特劳斯所言:“只有通过道德教育才能培养出尽职尽责的品质”。在我国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应适时加强医德法律化的建设;同时,在医德建设中应引入人道功利论,该理论基本信条是人道必须顾及功利,功利必须以人道为前提。对解决时下社会转型期复杂的医德问题,提供较理想的理论说明。其二,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价值体现,同时也是道德的范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平、正义是医务人员道德价值性的追求,并引导医务人员尊重和信守法律。在医德—法制教育模式下,医德教育就是通过“道德价值准则和道德信仰方式来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将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变内在的道德义务,从而为法律获得道义上的尊严”;而法制教育则是把医德所倡导价值观念通过对从医者的外在行为要求转化为内在理想实现。
四、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的操作策略
构建医德—法制教育模式主要目的就是使该模式中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有机融合,形成最大合力,促进医学人文教育理论的发展。在具体操作上必须贯彻大医德—法制教育观,整合当代医德教育和医学法制教育研究成果,从教育观念、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和评价体系等环节进行改革和创新研究,建立科学系统的医德—法制教育实践制度。
(一)确立医德—法制教育观念和目标体系
在所构建的医德—法制教育模式中,整合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探索出一个科学系统的、符合时代需要的现代医学人文教育的新模式。“道德建设应当主动引领法制建设,为立法行为指明正确方向、提供道义支持,将公正、平等等道德价值观融入法律规范中”,力求卫生法律规范适应快速发展的现实社会,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医德理想和价值目标。在现代医德体系构建中,既要继承我国传统医德文化养分,又要借鉴当达国家医德建设成果,尊重多元化共存的医德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人类美好的生活”。医德—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应体现人性化教育本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阶段性与全程性统一、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反映医德—法制教育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同时应注意该模式中各“要素”相互配合、补充或交叉融合。既要维护相关方的权利与责任分担,又要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完善课程体系
构建的医德—法制教育模式,必须对现行医德教育课程体系和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进行改革。改革应适应现代医学教育模式和新医改目标的需要。首先,增加医德和法律关系、医德精神和法律精神的教育内容;其次,整合并适时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挖掘和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可在医学伦理学等医德培养课程中融入相关的医事法内容,并且在医事法课程内容的设置中融入相关医德知识,多采用临床案例分析、融通医德与法律为一体,实现医德—法制教育。在现有课程的基础上可增设医学史、医学哲学、医学社会学和医疗纠纷处理与防范等医学人文教程作为必修课,并适当增加学时数。其三,在教学方法上,使单一灌输与平等互动、观察与体验、课堂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并充分发挥网络教学新模式,将医德—法制教育融入理论教学、临床教学、临床见习和实习全过程,融入学生日常生活中。同时,实现尊重共性与个性的协调,包容差异、发展专长,建立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医德—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
(三)优化师资队伍
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是医德—法制教育模式运行和完善的关键,关系着模式的成败。师资队伍既包含教学一线的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包括外聘的相关专家、学者。师资队伍的教育理念、知识结构、教学方法等都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影响该教育模式的成效。首先,转变素质教育的观念;其次、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其三、注重教学方法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