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4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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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拓宽公示渠道,多途径确保公示落到实处。除在环保官网、政府网站公示外,还充分利用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二是强化全程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与服务指南,方便公众办事。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实时更新。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完善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在门户网站及信用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接受公众监督。
二、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
二是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企业现场检查、行政强制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及时更新音像记录装备,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平台运用和档案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三、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处罚和强制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制培训,提升法制审核的源头严谨性。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年度和X年度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二、工作任务
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层看点在于它推进了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合理化。一是基于“决策-执行-监督”原则,构建和完善综合性行政执法体制。在管理与执法适度分离的前提下形成了以“决策-执行、专业-综合、巡察-协察、案审-法制”等为表征的结构化执法体系。二是基于“执法-管理-服务”逻辑,实现了一体化管理模式。以纵深推进的综合行政执法连同不断普遍化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基层地方促进传统行政管理及其实现方式的重构,有利于形成以管理为核心、以执法为保障、以服务为本质的政府治理新模式。三是基于“参与-执法-合作”思维,完善和发展行政主导、市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促进市民参与综合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更加有利于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目标。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器,必须要遵循这一基本方针。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才能体现公安机关的尊严。从公安执法上来说,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公安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要实体与程序并重,实践中有些同志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具体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应当按章办事,避免行为不当造成工作被动。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民警;公路巡警巡逻纠章中必须出示证件,执勤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事故处理中必须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其《程序规定》等等。严格执法的要求还表现在:执行职务时不能行为野蛮,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的表现。
严格执法要求我们公安机关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尤其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无论事故处理、办牌办证、巡逻执勤,均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交警手中权力虽不大,但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在管理与服务中与群众容易形成矛盾,因而被称做是公安机关窗口的窗口,热点中的焦点,更就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采取类似事故处理“阳光作业”的多种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使严格执法得到保证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我们公安交警在执行职务中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章、肇事当事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交警执法岗位分散,处理违章、办牌办证等社会面广,群众影响大,尤其是路面执勤,在群众眼皮底下执法,稍有疏忽,出现一起执法不公正行为,就会引起群众的不信任。形象一旦失去,就难再挽回。同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减少乃至杜绝随意性,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三、严格、公正就通过文明执法来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交通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人民交警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现阶段应当正确引导教育民警摆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的关系。在文明执法中有些人认为执法是责令违法者纠正违法行为或予以处罚,必须严格、严肃。违法者是不讲文明的,文明执法纠正不了其违法行为。如在纠正交通违章中,交警向违章人敬礼,违章人拒不配合,甚至污辱执勤交警等现象屡有发生。但作为人民警察,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仍然要坚持依法、文明,不能因违法人的不文明而导致自身的不文明,这也是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修养。文明执法还要注意区分文明执法与执法强制性。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是完全必要的,在执行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执行和制止群体性闹事事件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当事人阻挠执法,或辱执法人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人民警察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洒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制止,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执法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群众对公安“强制执行”缺乏了解,单凭看到强制性情景就指责或投诉警察“不文明”,有失公允,是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对于人民警察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闹事者,从法律上讲,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权益免受侵害,对于那些使用暴力袭警行为的人,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止,这是正当防卫,不仅不负法律责任,而且应当受到鼓励和表扬。
一、教师语言应忌深倡浅
什么是教师语言?教师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行业语言,属于专业语言。它是教师传递信息的媒介,是教学的主要工具,是一种专业化的创造艺术。教师语言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参与的热情,影响教学效果。
易中天,人们就会联想到他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中“讲三国”,人称“新时代的说书人”,深受人们的喜爱。通过他的讲解本来枯燥的东西,顿时生动起来;深奥的东西,顿时通俗起来。他说:“我是一个学术萝卜。萝卜有三个特点:第一是草根,第二是健康,第三是怎样吃都行。我追求的正式这样一个目标:老少皆宜、雅俗共赏、学术品位、大众口味”。如果我们的政治课堂也具备了萝卜的特点,政治教师运用好教学语言艺术,变深奥为浅显,学生的学习热情何愁不来,有了热情,自主性不求自来。相反,如果再用更深的理论解释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本来理论性已经很强的知识,那么整堂政治课就会变的生涩,令人难以听懂,想听都听不进入了。学习的兴趣顿无。
例如,有个老师讲规律的概念,所谓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种概念,联系是属概念,所以规律是联系。殊不知,种与属是大学《逻辑学》中才会接触的概念,用深奥的知识解释相对比较简单的知识,学生能听懂吗,当然也就没有了参与的热情。相反,某老师利用学生划分句子成分的知识,很容易就把概念讲清楚了。首先请学生对“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抓句子主干“规律是联系”。然后提问“那些联系是规律呢?”“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通俗的语言,已会的知识,学生很容易就把这个概念搞清楚了。这样立足学生的实际讲解知识,学生觉的自己能够理解,参与意识必然增强,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学习的兴趣就被调动起来了。
二、教学过程应忌灌倡探
忌灌即忌“满堂灌”、“添鸭式”的教学模式,倡探即倡导探究性的教学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动探索和学习的热情。
我国著名作家、教育家、出版家和社会活动家叶圣陶先生曾多次尖锐地批评满堂灌的做法,“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爱把受教育的人看成瓶子,瓶子里短少些什么,就给装进去什么。……东西装在瓶子里,东西是东西,瓶子是瓶子,不起什么混合作用或化合作用,两种作用都不起,还有什么旁的作用呢?”
学习的主体是自己,教师和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是很有帮助的,但这种帮助应是启发、激励,鼓舞,“教师之教,不在全盘授予,而是相机诱导。必令学生运其才智,勤其练习,领悟之源广开,纯熟之功利弥深,乃为善教者也”。
举例来说吧,在一节习题课中,某老师讲题的时,不是简单的解释答案,而且鼓励学生大胆的改题和编题。
以一选择题为例:唐代画家戴嵩曹作《斗牛图》,因其形象生动逼真,技法炉火纯青,一直被视作珍品。一次此画被一牧童瞧见,牧童大笑道:“两牛相斗,从来都是尾巴紧贴屁股下面,哪有尾巴竖朝天。”《斗牛图》终于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牧童知道两牛相斗从来都是尾巴紧贴屁股下面,说明了()A.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B.实践是认识的来源;C.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D.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此题的答案B,但是却有很多同学选了C选项。此老师在讲解了为什么选择B选项后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你们为什么选C,思路那里出了问题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C呢?你能举出其他体现C选项的材料吗?”。“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的思维活跃了起来。这样不仅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深入理解,而且激发了学生的主动参与的热情。这样的课堂,学生当然欢迎啦。
三、教学环节应忌繁倡简
教学《股票、债券和保险》一课时,教师设计了如下八个环节:
环节一:老师以某公司的名义发行债券,动员学生购买
环节二:小品展示:《股票的风波》
环节三:展示事例并提出五个问题,让学生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思考并与大家分享
环节四:学生阅读课本,寻找知识点并回答五个问题。
环节五:视频展示:暴风雨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损失
环节六:讨论“假入你是当地一个中型民营企业家的所有者,材料对你有什么样的启示。”
环节七:随堂练习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负责牵头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法制审核,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哪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做了解释,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和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核作了说明。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逐项公示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事项。
【正文】
一、夯实信用基础工作,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每年定期组织年检审查,对上述机构进行核验,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如实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积极协助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通知律师事务所及时更换证照及代码,目前全区129家律师事务所均完成证照及代码更换工作。
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律顾问、法治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处理投诉律所、律师案件44件。
二、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支撑营商环境优化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执法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多维拓展信用场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积极示范应用信用信息,2020年,我局在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凡涉及失信等负面评价企业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予与其签订合同。
四、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信用信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原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第1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同级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市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负责此次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