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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档案工作计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0-13 14:22:1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人社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人社局档案工作计划

篇1

2、研究全省高校所属企业改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提前谋划,按通知精神制定初步方案。

3、根据年度安排,完成对四家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4、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卫健委、城管局等部门对培训中心联合抽检工作。对人脸识别系统、门禁、卫生、厨房条件、台账等提出若干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如门禁、人脸识别系统等能立即整改的,均整改到位;部分目前无法整改内容,已列入后期工作计划

篇2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目前我镇现共有5638人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其中有1166人已到龄领取待遇。至五月底,领取待遇人员已全部办理了生存认证工作;缴费人员4446人,其中4375人已完成今年缴费,续保率达98.4%,居全区前列;一至五月份新增参保人员39人,死亡注销21人,封存帐户25人。

2、失地农民保障工作

由于一些特定原因,我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分为区、镇两级。

目前我镇共计713人纳入区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已到龄领取待遇共计190人。

镇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目前含盖红稼农林和富城新村两个项目共计106人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有27人已经到龄享受待遇。

根据2013年区政府黄政办〔2013〕11号关于调整区居民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已完成调标的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将全面落实。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本项工作要在7、8月和正式启动,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确保全面完成年区人社局下达的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任务数。

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任务数为130人,由于我镇目前投入运营的项目并不多,悟了·松竹涧今年六月投入运营以来效益一直不理想,按规定必需为职工办理五险,但是目前只是购买了48人的工伤、生育险,职工养老保险这一块我们正在配合区社会养老保险局做好企业及职工的协调沟通工作。

4、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今年上半年配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完成了14户企业的劳动审查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8起,拖欠工资款1028.61万元,涉及农民工440人,共追回工资款1003万元。协助区劳动仲裁办公室就上海广电拍摄基地的劳动纠纷处理工作,目前还在办理中。

5、劳动力平台建设

随着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向农村延伸,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也急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支撑与推动。今年我们在各村的大力支持下,对全镇劳动力资源状况、镇域内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建立了劳动力资源花名册、用工单位花名册,并全部录入电脑,进行动态化管理,完善了各项台帐。

针对近年来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我镇积极配合区人社局做好每年的生存认证工作,并以此为依据,不断完善各类档案。

6、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做好我镇下岗失业人员调查和下岗再就业统计,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配合区人社局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进城务工劳动者就业培训。在区就业局的指导下,建立建全我镇失业登记管理工作。

二、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城乡居养老保险工作,特别是剩余的71人今年续保工作。积极宣传各项政策,特别是多缴多得,争取提高人均缴费额。在有条件的村组开展集体资金补助试点。

2、加强和规范失地农民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做好区、镇两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区级失地工作,主要是2013年大东海项目和救援队项目所涉及到的中墩村桐干、墩上、桃林、前门等组;镇级失地工作,主要是红稼农林、富城新村项目的正常管理发放工作。

3、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端午节临近,农民工讨薪又是一个小高峰,抓紧和项目办配合做好摸底调查,在原掌握的基础上继续跟进。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工作,确保2013年任务顺利完成。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深入镇域企业做好劳动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篇3

(一)抽查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相关内容开展检查。

(二)抽查对象: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按一定的比例抽取。

(三)抽点为:建筑行业、餐饮行业、制造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执法人员:进行抽查的执法人员从县人社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组。

(五)抽查时间和频次:从年初至年末、全年至少一次联合抽查。

(六)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核查为主进行。由参加抽查人员,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对所抽取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事项记录在案。

(七)“双随机”方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计划,制定自己部门内部的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确保双随机抽查在系统顺利开展。

二、工作流程

(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全县用工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检查结果。抽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公布抽查情况。

(三)对在检查现场发现的不属于本职权监管范围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透明。在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时要公开透明。

(二)认真准备

(1)实施抽查时要根据随机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的检查人员。

(2)检查人员要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三)严格程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被检主体经营不规范时,要当场进行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在开展抽查过程中,可根据单位监管领域和重点监管内容,发起“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向市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做好检查结果运用。

篇4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四、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13日

2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0日、11日

3

卫生(初级、中级)

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4

护士执业资格

4月24日、25日、26日

5

会计(高级)

5月15日

6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5日、16日

7

监理工程师

8

会计(初级)

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5月22日、23日

9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二级

5月15日、16日

1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9日、30日

1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2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13

二级建造师

14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5月30日

15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5日、6日

16

经济(高级)

6月19日

17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9日、20日

18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19

土地登记人*

20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8月27日、28日、29日

21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

8月28日

22

全省档案(初级、中级)

23

全省标准化(初级、中级)

24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4日、5日

25

注册设备监理师*

26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27

会计(中级)

9月4日、5日、6日

28

一级建造师

9月11日、12日

29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30

药学专业(初级、中级)

31

资产评估师

9月19日、20日

32

执业兽医

9月25日

33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34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35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0日

36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37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10月17日

38

通信(初级、中级)

39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16日、17日

40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41

拍卖师(纸笔作答)

42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7日

4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0月23日、24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4日

44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3日、24日

45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46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47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48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9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50

经济(初级、中级)

10月30日、31日

51

一级造价工程师

52

注册验船师

53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54

导游资格

11月6日

55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6日、7日

5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7

专利师

58

税务师

11月13日、14日

59

房地产估价师

60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1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20日、21日

62

全省律师

11月20日

63

二级造价工程师

时间另行通知

6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备注

全省图书资料(初级、中级)为评审。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篇5

组织领导

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推进“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大教育体系,提高全区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要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列入年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现成立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领导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宣传、监察、编办、教育、发改、财政、人社、文化、卫生、科信、公安、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司法、档案、体育、民政、环保、团区委等部门领导和各街道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五个工作组。

1.文秘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彭瑄同志任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姚新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等协办。文秘宣传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2.综合资料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姚建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办。综合资料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

3.计划财经组:由区财政局陈红燕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等协办。计划财经组主要负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经费按时落实,并加强经费管理等工作。

4.组织人事组:由区人社局陈劲松同志任组长,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等协办。组织人事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质量督查组:由区教育局张灿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区监察局等协办。质量督查组主要负责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认真检查、督办,指导各部门、各学校进行整改。

(二)各部门、各街道工作任务列举。

1.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助区教育局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等资料;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并报送黄埔区申报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

2.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照片等资料,负责对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黄埔教育现代化专题片、画册等,联系媒体宣传、展示黄埔教育现代化成果。

3.区教育局:负责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总结近10年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年各项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代区政府草拟黄埔区教育现代化评估申报书、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说明;撰写、拍摄、编印反映黄埔教育现代化的汇编材料,筹划教育成果展览;牵头做好迎检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情况,以及在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5.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对教育的投入,建立教育经费审计与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6.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城管局、黄埔交警大队: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每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设立、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防火、交通、治安等工作,做好年涉及教育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7.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科信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等问题,将“0-3岁婴儿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社区教育、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8.区人社局、区编委办: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的要求,按规定配齐教师,落实人员编制。

9.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局、黄埔规划分局: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解决教育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问题,做好区教育资源规划,落实教育建设工程实施等工作。

10.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环境教育等有关工作总结与资料提供。

11.各街道: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街道及社区教育工作的实际,做好年街道教育事业发展总结,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及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和娱乐活动;积极抓好社区内青少年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12.区人大、区政协、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有效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工作重点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对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进行督导验收的工作程序,以及进行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活动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向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收集年近3年为主的体现教育现代化保障、教育现代化实践、教育现代化成就等有关教育规划、人才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育体系、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教育效益、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材料。及时将各种相关材料移交到档案资料组,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丰富、详实、规范的评估档案资料。

(二)文字材料撰写。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全面总结近10年来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重视教育的重要举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教育改革的主要做法,总结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特色亮点和成效成果,形成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总体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各1份,同时撰写有关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法治、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5份专项自评报告,撰写关于课改科研、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基地建设等4份专题特色材料。

(三)画册编制。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照片,收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素质教育、课改科研、办学特色等工作开展过程及成果成效等照片,编制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教学风采风貌的画册。

(四)DVD光盘制作。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重视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各种声像资料,请专业机构到我区采访、拍摄,制作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风貌,播放时长约20分钟的DVD光盘。

(五)迎评活动筹备。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根据接受督导评估的日程安排等,制定详细可行的迎评工作手册,整理汇集全套迎评资料,组织好自评报告会、意见反馈会等会议,安排好专访、座谈、视察学校、考察社区等活动,落实好各项工作细节,以浓郁的氛围,以昂扬的精神,以丰富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成就,确保迎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进程

(一)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黄埔区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将职责任务分解下达到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迎评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年3月底前召开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册、标语、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树立黄埔教育的良好形象,使黄埔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深入人心。

(二)资料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迎评各工作小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迎评资料收集、整理、撰写、编辑、制作等工作。档案材料于5月底前完成收集、整理,6月底前完成编码、装订入盒。教育成果画册、专题DVD光盘5月底前确定内容,收集材料、确定方案,6月底前完成制作。总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及专项报告、专题材料于4月底前形成初稿,6月底前定稿。

(三)自查整改阶段

篇6

一是积极争取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在联村联户行动一开始,村两委就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制定了“发展劳务促增收、蔬菜产业强基础”的脱贫致富思路,依托省劳务办的部门优势资源,积极与镇党委和县人社局衔接,向上级禀明村上劳务发展情况和群众收入状况,请求在技能培训上予以扶持,争取项目,从根本和长远上帮助群众摆脱贫困。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群众踊跃参与。为了使项目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从培训中转变观念、学到知识、拓展视野,增强个人技术水平和劳务水平。村两委班子制定了专项工作计划,采取组织引导和群众自谋相结合,季节性务工和长年外出务工相结合,定点输出和多地输出相结合,移民搬迁和劳务输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走访农户、发放资料、召开会议、书写标语等方式宣传劳务品牌培训的好处,引导群众转变劳务观念,积极参与培训项目,争做技术型人才,也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培训过程中,村上先后共召开群众会议13场次,悬挂横幅7条,书写标语26条,发放信息资料1200多份。

三是努力推进劳务品牌理念全覆盖。当前,劳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打工“门槛”不断提高,靠力气挣钱的传统路子已经越来越窄,要增强就业能力、增加劳务收入,劳务人员就必须从“苦力型”向“技术型”转变,这也是凸显劳务效益的一条根本途径。针对群众爱好、专长和务工的领域不同,省劳务办和县人社局多方了解,在充分掌握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此次培训的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培训方式,以瓦工、建筑、保安等科目为重点,按照就近原则设立培训课堂,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方便了群众上课,增大了授课及时率,使务工人员较好的掌握了务工知识和初步技能,为进一步实现劳务输出由体力型、数量型向技能型、管理性转变,逐步增强外出务工人员在劳务市场的竞争优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篇7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用心做好校长办公室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具体工作:

1、开学初,完成调出教师和新教师在“xx省教师信息系统”和“人事专线”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开学第一周,督促各处室、教研组完成好新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和上网工作。

3、组织安排好学校的各种会议:如行政会议、全体教师会等,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保障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4、做好重大节假日(如:国庆、寒假等)的值班安排,工作日的行政和教师值班、行政和教师的陪餐安排。

5、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教师会、升旗仪式的点名,每周不定期的点名考勤工作。

6、落实好各功能室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工作。

7、协调各部门完成好本学期教育局督导室对我校的督导工作。

8、落实好全体教职工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条在校长室签字后留存,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进行核算。

9、做好学校每年的机构编制年报和人事年报工作,并按时上报市编制办和人社局。

10、协同各处、室编制好每周工作计划,并及时上传校园网。

11、做好“协同办公”的来文处理和督促跟进工作。

12、做好各种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

1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14、做好办公室其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本学期办公室个人工作计划书

一、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坚持和落实政治学习及每周一次例会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恪尽职守,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热心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对办公室所从事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管理,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工作绝不推诿扯皮,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完成办公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1、组织安排收集、整理反映学校工作成绩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典型人物的事迹等材料、信息,及时上传校园网,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投稿,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2、努力做好文秘工作,起草学校综合性文件及报告。作好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的通知、议程及准备工作,做好校长办公会议记录。以学校名义通知、布告、通告等。协助校长搞好学校各处室之间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及信息反馈工作。

3、组织做好上级部门前来检查指导和来信、来访客人的接待工作。安排好报刊杂志、信件、包裹、汇款单及其它邮件的签收、登记、保管、分发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无误。

4、做好校园文化氛围的布置,及时更新、更换各种文化设施(如标语、门牌、班主任心语、板报、宣传栏等)。印发学校学期行政历、作息时间表等。

5、负责组织检查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不断探索并逐步完善考勤工作方法,努力构建规范化、人性化的考勤机制,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反馈及时,规范请假手续,既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又要体现人文关怀,从而达到规范教师上岗的目的。

6、认真及时完成各类上报工作。组织汇总学校各种基本情况、数据及信息,按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计划、总结和各类文件、报表、年度考核等,做好学校学期绩效考核的汇总、整理工作及职称评定工作。

7、加大对教师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办公秩序等情况检查力度。尤其加强对上班期间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的检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美化办公环境,使办公室环境卫生、办公秩序规范化。

8、做好计划生育及离退休教师的慰问、帮扶工作。

本学期办公室个人工作计划书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贯彻服务宗旨,发挥协调作用,抓好自身建设,有目的、有条理、高效益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学校品牌形象做出努力。

二、主要工作

1.协助校长室、党支部处理好学校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好各条口、各部门工作。

2.做好三年发展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3.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和统计工作。

4.配合校长室做好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各项文字起草工作,提高文稿质量。

5.组织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和处室目标管理责任状。

6.规范开展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值日教师到岗、教师考勤、办公室卫生等工作,突出过程管理。

7.认真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规范、及时地处理,做到文件传送不拖延、无积压、无遗漏和任何丢失。提前做好开学和学期结束前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部署及时汇总校行事历,拟好学校通知,安排好节、假日行政值班工作。

8.做好行政会议、行政扩大会、全体教师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和落实,做好记录、督查和归档工作。

9.提高宣传品位。联系各级媒体对学校重大活动、教育教学改革、师生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投稿的档次,提升对外宣传的层次和质量。通过校信通、校园网等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学校办学情况,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10.做好各类迎检和接待工作,及时制订预案,提高服务质量,展示学校良好形象。

11.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工作,科学管理档案,提高档案利用率。

12.安排专人服务好外教生活,协助开设“快乐英语”课程。

13.与苏教国际保持密切联系,强化国际交流工作。

xx.安排专人负责相关门户网站,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强化预警预判与防范处置。

xx.规范用车和印章管理。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自身管理,追求工作实效

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效能,围绕“规范、和谐、创新、高效”八字要求开展工作,追求工作思路的前瞻性、工作内容的务实性、工作流程的有序性、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力争把办公室团队打造成优质、精品团队。为此,我们将严格实行“*”承诺,即承诺“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学校的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

2.创新工作机制,追求工作高效

在校长室领导下处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教师值日、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师考勤、处室每周工作完成情况汇总等工作,协调好各处室、各年级组工作,确保学校整体工作有序进行。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了解相关事项的进展,在协调中督查,在督查中落实。确保各类工作准时高效的完成。本学期,我们将设立办公室电子信箱,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重要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呈送学校领导参考和决策。

3.提高宣传品位,维护学校形象

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一是安排专人关注扬中门户网站、扬中论坛等媒体,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针对我校的来信、来访问题。二是与宣传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多途径、全方位地展示学校的办学过程和办学成果。尤其是配合教育网站“榜样就在身边”栏目,宣传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的先进事迹,扩大影响,让更多的教师、团队走出外中。三是会同学校各部门做好学校网页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总结数字化校园管理经验,扩大学校影响。四是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定期更换学校宣传橱窗,编印宣传画册,制作展牌等,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4.推行校务公开,做好党建工作

篇8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3722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220575的96.89%。其中缴费人数为131141人,征缴保费1648.92万元,缴费率98.17%;发放养老金825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777万元,发放率100%;成功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人数为23万人,签订率100%。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筹措资金96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51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967万元;截至目前,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6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05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50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参保进度到位3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账进度98.92%。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8835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485941人的120.8%。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385人,基金征缴649.81万元;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5450人,基金征缴30518.87万元。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XX区人社局共做了8批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XX区已经获批的征地项目共有1670.2155亩土地被征用,涉及被征地农民39955人,其中符合养老保障人数8716人。截至2017年9月27日,XX区有30个批次共有1613人缴费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其中1061人领取待遇,发放养老金901184.3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局于7月6日下发了《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自制度改革后一直稳步推进:①2017年8月份前基本完成XX区340个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基数申报及基数审核工作,为2017年进行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②4月份正式开展养老金征缴工作,大部分单位已领取各月份的基金征缴通知单,其中已有230个单位领取所属期为2017年9月的征缴通知单,截至2017年9月27日,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8936万元,其中养老金7831万元,职业年金3186万元。③截至目前按时足额发放原财政统发退休人员2594人,养老金7175万元;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1人,养老金378万元。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的要求,我局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成功发放了退休人员2017年1月——7月的增资额,涉及人数2706人,金额3717201.90元。为了保证征缴工作正常开展,7月11日,我局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2017年6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征缴的通报》的文件,取得一定成效;除此之外,我局在8月与财政局、教育局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共同督促教育线各单位将17年4月正式征缴以来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足额缴费,截止目前教育线各单位已陆续转账。

5、扩面征缴工作。我局认真配合市社保局做好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扩面征缴人数为1610人,征缴保费982万元,完成全年扩面征缴基金任务1800人的89.44%。

6、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情况。根据市局要求,我区2017年度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6月1日开始,截至目前已成功认证2672人。

二、社保工作亮点

(一)全民参保工作。按照市局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了宣传动员、入户调查、系统录入及考核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业务指导及通报督促。截至2017年5月底,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48368人,完成率100?,系统录入48368人,录入率达100?,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是今年我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推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文件精神,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完成了原新农合管理职责、人员、资金全部合并,按双轨制运行。

三、存在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资金缺口大。1—30批政府应补助74709682.89元,现已补助19399651.81元,还欠55310031.08元,目前已收回未落实资金为0元,所欠资金落实期限目前政府部门未有明确答复。

(二)办公场所租用问题。XX区社保局目前业务繁多,但办公场所从2011年至今有一半办公场地都是租用民宅,对业务的经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无法合署办公;社保业务经办窗口与社保其他股室分别在两栋楼办公,多数群众反映很难找到相应的窗口;而且私人民宅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因办公场所有限,给社保档案规范化管理造成困难。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加强排摸及促保力度,不断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力争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全民参保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篇9

鸡泽县人民政府将鸡泽县供电公司全部资产和人员(按现有身份)整体一次性无偿划转至省电力公司。

资产、负债、权益最终数据以双方认同的中介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划转人员最终数据以鸡泽县人民政府与省电力公司共同核定认可的数据为准。

无偿划转基准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实施步骤和程序

1、县政府冻结鸡泽县供电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变卖、转让、出租、抵押,或向任何第三方借入资金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借款、担保、质押等。

2、4月10日前,鸡泽县电力公司向县政府报送“关于无偿划转”的请示,经批复后实施。

3、4月10日前,县供电公司完成资产、财务和人员清查,编制清册。

4、4月10日前,完成土地、房屋等资产的确权工作。

5、4月15日前,中介机构完成现场审计及法律调查。

6、4月18日前,县政府出具相关批复、核准文件,并上报市国资委审核。

7、4月20日前,县政府与省电力公司签订无偿划转协议书。

8、4月20日前,对整个划转过程核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9、4月20日前,报请市国资委就鸡泽县供电公司无偿划转申请,出具书面批复。

10、4月20日前,按双方认同的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和共同核定认可的数据,办理资产、财务和人员划转移交。县电力公司将划转资料上报市电力公司。

11、4月25日前,办理完成县市级国有产权报批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保障措施

为确保无偿划转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完成,成立划转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县供电公司

(1)成立内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负责起草无偿划转请示文件;

(3)负责编制清产核资基础报表及相关报告材料,提供清产核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审核工作所必要的资料;

(4)对清产核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

(5)负责与上级电力公司沟通协调,配合、支持中介机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

(6)负责向县财政局申报与核批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7)按照划转工作所需要,提供各项文件资料,做好划转移交、档案管理工作。

(8)制定划转过程中的维稳工作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2、县财政局

(1)负责对省电力公司选聘的中介审计机构予以备案;

(2)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审核;

(3)向县政府报送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请示;

(4)协调完成国有产权划转、报批和产权变更登记等工作。

3、县建设局

负责办理县供电公司无偿划转房产的《房屋产权登记证》,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出具房屋产权所属权确权证明。

4、县国土局

负责办理县供电公司无偿划转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出具土地产权所属的确权证明。

5、县人社局

负责办理划转人员的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篇10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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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政所、会核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并规范设置工作岗位,有规范化的办公室两间,档案室一间,必要的办公室设施齐备。严格按南人社发〔2013〕35号规定执行。没有其他单位和部门借调借用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的、没有在编不在岗的。会计、出纳分设,都是专职专岗。有预算、资金、票据、资产、档案、财务管理、学习、考勤、内部签到制度。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都按规定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积极参加会计在职继续教育。

二、财政业务管理

在财政业务管理上,结合乡的实际,建立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印章管理、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账簿设置齐全,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核算及时,将获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准确的在金财网上的A++按月做账。做到了账表、帐证、账账相符。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专户。经费支出从严控制,特别是“三公经费”任何人和事不得超标,总量也比2013年降低了20%,并纳入了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现金使用没有超范围。没有坐支,私存私方现金和白条抵库现象发生。银行结算包含了财务印章一枚、单位负责人印鉴两枚、经办人员一枚。并各自分管,资金调度时,由财政所开出支票后,需到单位负责人(书记和乡长两处)加盖印鉴后,才可以到银行实现资金流转程序,相关信息也进入了单位负责人的手机短信提示。基本做到了银行存款业务办理实行“复核、审批、经办”三岗办结制。按时报送会计报表、预决算、财务分析及工资增减变化等资料。并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归集、归档。编制清册。

三、专项资金管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没有挪用、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发生。2014年,我乡共迎接上级部门对民政、财政扶贫、以工代赈、社保资金、乱发钱财物,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的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关项目建设有记录,资料较完善,有专卷可查。特别是财政惠农资金的兑现,所有涉农补贴补助资金都是按规定申报、公示并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2014年我们共兑现粮食直补资金43.3万元,惠及农户1795户,良种补贴8.6万元,惠及农户1034户。没有一例涉农补贴农户事件发生。

四、债务管理

在债务管理上,严格执行乡村债务管理规定,做到数据清楚,有据可查,2014年没有新的债务发生,年初有偿债计划,偿债措施明晰,并纳入政府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我乡今年因国家政策调整,全面关闭了小煤窑,里面涉及的农户的务工报酬、工伤处理,农房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全面平衡,没有因债务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五、农业政策性保险

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上,及时、准确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和财务报表,种植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60%以上,养殖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85%以上,,没有发生强制投保、代垫保费、抵扣补贴以及提高标准农户保费行为。理赔工作制度较为健。理赔结案到位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县级下达的201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