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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视开展“走基层”等系列活动的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扶贫、移民、后扶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早安排,早部署。按照县委“走基层”活动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活动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坚持把贫困群众的现实需求与我局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走基层”与“脱贫攻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贯彻有力、做实落地县委决策部署。为确保“走基层”系列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领会会议精神及要求,明确了开展“走基层”系列活动的工作任务、措施计划、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各项工作上来,贯彻有力、做实落地县委决策部署。二是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扶贫移民工作特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单位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为契机,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树立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打造一支善于“脱贫攻坚”、敢于“移民攻坚”的扶贫移民队伍。三是牵头协调,扶贫攻坚工作整体联动。建立了扶贫开发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召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传达各级会议精神,集体研究扶贫开发工作事宜,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协助县委办起草拟定了《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并经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为我县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其法制化、规范化开展。
三、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走基层”系列活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强化联村帮扶工作。2015年,我局在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结对帮扶镇村。制定了联系工作方案,实行局长带头联系、局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主动联系贫困户制度,全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10人,联系贫困户75户,联系贫困人口252人,实现了联系帮扶贫困户、贫困人口全覆盖,帮扶措施全覆盖。
(二)深入全县14个特困村和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完善规范建档立卡信息档案资料。制定了贫困村脱贫规划和贫困户帮扶计划,完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等内业资料,规范建立“一户一册”、脱贫解困“一户一档”、驻村帮扶“四个一”、“五个一批”扶持以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日志等台账。二是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会同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印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日志》300本,建立完善干部驻村工作台账、日记。帮扶单位、驻村干部深入帮扶贫困村,充分发挥“精确滴灌”的管道作用,积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落实生产发展项目。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1-0001-08
收稿日期:20160906DOI:10.13968/ki.1009-9107.2017.01.01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4JZD03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6YJC710010)
作者简介:雷望红(1991-),女,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2013年底,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2014年初,中央和地方纷纷制定了精准扶贫的战略规划,地方政府逐步进入实施阶段。
精准扶贫政策,试图通过改“漫灌扶贫”为“滴灌扶贫”的方式,既能够节约扶贫资源,又能够有针对性地扶持贫困户,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多个层面的困境。一方面,在执行中出现目标偏离,表现为精英俘获[1]、贫困户参与不足[2]以及多种排斥现象[3,4];另一方面,在政策落地时,会出现政策与村庄的不匹配现象,比如产业支持、安居扶贫等政策无法有效扶持贫困户[5,6]。不仅如此,精准扶贫政策还会引起村庄激荡,由于盛行平均主义思想,村民们要求对于政策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由此会引发上访等问题,给村庄带来新的治理难题,甚至会出现乡村治理的“内卷化”[1,2]。
精准扶贫政策的目的在于扶贫,实现路径在于“精准”二字,但从目前学界研究的整体上看,主流观点认为精准扶贫出现了严重的不精准执行现象。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精准执行问题,大致有三种解释路径:(1)从官僚体系的视角出发,认为是央地关系、社会控制和社会成本承担等因素导致了执行困境[3];(2)从村庄的内部特性寻找原因解释,村庄社会环境、乡土社会的特征、社区精英被俘获、贫困群体集体行动的缺乏等因素影响了政策的执行[1];(3)从政策本身进行解释,认为精准扶贫政策本身具有内在悖论,由于忽略了扶贫对象的内部差异性,从而引发执行问题[2]。另有一些学者主张从转型的角度认识当前的扶贫问题,从而理解贫困治理的复杂性所带来的精准扶贫挑战[7]。
精准扶贫政策的不精准执行,本质上是政策执行偏差问题。已有研究对于精准扶贫政策的理解与认识,从总体上来看,侧重于从政策落地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探讨政策执行的状况,而忽视了政策执行主体即基层组织的重要性。制度基础与社会基础具有不可逆性,从这些角度出发,对于政策执行的改善无法做到对症下药。若从基层组织的角度探讨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问题,可以把握政策执行的情境性,因此能够洞悉政策执行偏差的直接原因,从而及时纠偏。本研究立足于赣南宋村的调查经验,呈现当地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偏差,从基层组织的角度予以解释,并以此为基础,拓展理解当前我国农村资源输入的组织困境。
二、精准扶贫政策的实践个案
2014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颁发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赣南宋村宋村是赣南最大的行政村之一,全村在册人口为8 837人,实际人口接近万人(严格计生时期的黑户多)。笔者于2016年7月4-24日在该村进行为期20天的调查。于2014年底开始集中精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总共确定421户贫困户,1 468个贫困人口。2015年宋村将扶贫工作确定为中心工作,在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该村存在着明显的不精准执行现象。
(一)精准识别不精准
贫困人口与贫困户的识别与确定,原则上要求申请评议,由群众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自行申请,由村组干部评议、公示公告,再由上级进行筛选和抽检。在村委会具体的识别过程中,宋村干部为了减轻精准识别的麻烦,实际操作过程如下所述:
上面给了我们村1 468个贫困指标,基本上每7个人中有1个是贫困人口,指标这么多,谁是贫困人口根本辨不出来。具体分配的时候,村里按照人口比例分到小组,由小组长评选,再由包组组长进行确认,村里按照入选人口大致做个评选,砍掉条件明显比较好的,留下条件差的。小组长评选时,有时也有私心,但主要权力还在村干部。
宋村村干部在精准确定贫困户上,实际上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宋村分配到的贫困户名额过多,贫困名额占到全村人口的15%,远远超过实际贫困人口;另一方面,宋村村民的经济差异不明显,村干部容易选出绝对贫困群体,但不易选出次贫困群体,名额分配的标准不易确定,即使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也无法公平地识别和确定。因此,村干部不得不采取主观评议的方式选择贫困户,避免群众申请和民主评议,并通过打球的方式,将名单公布在村委会六楼的会议室。
2.权责不匹配的无力。精准扶贫的政策由中央层面作出,但由基层组织具体执行和落实。基层组织责任重大,对贫困户的具体帮扶责任主要落在基层干部身上。一方面,他们需要亲力亲为为贫困户出谋划策、拟定计划、支持脱贫,另一方面,他们需要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跟踪与记录,如果出现纰漏,需要承担失职的责任。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上,基层干部既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也是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然而,基层干部肩负的责任与享有的权力严重不匹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分税制和农业税改革以后,基层组织丧失了资源汲取能力,高度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可支配资源极其有限;二是随着官僚制的深化发展,上级政府对于基层治理的干涉程度强化,在面对乡村社会的现实问题时,基层干部丧失了治理的灵活性。当精准扶贫政策出现时,基层干部一无充足资源,二无政策权力,只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硬着头皮,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政策。他们一面利用国家政策,一面动用私人资源,试图完成帮扶工作,但政策渠道未打通,如银行设置种种障碍不给真正的贫困户贷款,私人扶持也不易获得,私人普遍不愿进行风险帮助。因此,帮扶干部们要真正完成帮扶脱贫工作难度极大。况且,一位帮扶干部面对几十个贫困对象,难度可想而知。在权责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他们只好选择性退步,只完成相对容易的形式帮扶工作,即通过文字脱贫的方式交差,以期在运动期限内糊弄过去。
3.压力考核下的自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权威体系内部构建了一套“责任―利益连带”的制度性联结关系,形成基层政权运行与地方社会的治理压力[12]。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基层组织中所营造的压力氛围,会促使基层干部通过策略主义的方式,寻求自恰的生存之道[13]。实际上,策略主义的运用,既是基层组织的治理智慧,也是基层政权不得已的选择。
目标管理责任制具有明显的目标导向,通过对目标达成状况的考核进行奖优惩劣,但由于目标实践过程不可保留,无法完整呈现,只能通过形式化的文字材料呈现出来。文字材料就如同一份考卷,在上级进行检查时,如果“考卷”出现纰漏,上级“打分”低,不论平日里的工作做得多好,都相当于未实现目标。同样,在向上呈阅工作材料时,如果数据不好看,与规定目标相差甚远,也会受到上级的批评与惩罚。在压力型体制之下,基层组织更加看重上级的考核工作而非具有实质意义的实践工作,因此,基层干部会进行策略性转换,将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置于政策执行之上。面对精准扶贫工作,宋村村干部最强调的是数据的“正确性”,他们要反复核对文本数据与网上数据,国网与市网的数据。在上级检查时要确保所要回答的数据与贫困户家庭的文本情况一致,以免在领导问话时回答失误。在目标责任制下,政策落实通过文本形式的呈现,实际目的在于通过考核避免惩罚,以实现基层干部的自保。
(三)基层干部的政策定位
从基层组织的角度来分析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执行,能够观察到基层干部政策执行的情境。在基层治理资源有限、权责不对等和压力型的考核体制之下,基层干部会对政策进行定位,选择执行的方式与力度。尽管精准扶贫政策以政治运动的形式下达,但贫困具有相对性、流动性,消除了今天的底层,明天还会出现新的底层,今天解决一批,明天会新出一批,以突袭式的方式根本无法啃掉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在基层干部看来,这场针对贫困的运动式治理,“就是一阵风,很快就会过去” [14],上级部门规定了目标达成时间,不论任务完成与否,在政治压力之下,各级政府都必须“完成”既定目标。
在短促的扶贫运动中,基层政府一方面要在压力考核下满足上级目标达成的愿望,一方面要在基层治理资源匮乏、权责不匹配的情况下完成任务。他们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找到平衡,既去完成任务,并让上级在检查时感到满意,又不完全按照上级的要求做事。因此,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就被定位为隐秘的资源分配政策和文本制作工作,基层干部低调地将名额和资源分发下去,能否真正帮扶到贫困户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数字考评呈现政策执行的样态。在基层干部的这一政策定位之下,政策执行必然产生不精准执行现象。
四、国家资源输入的基层组织困境
农业税费改革后,公共服务型福利国家取代了控制提取型国家[15],国家改“资源汲取”为“资源输入”,通过项目下乡的方式向农村社会输入资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基层组织如何承接资源、如何执行国家政策成为一项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精准扶贫政策是国家的又一大惠农政策,基层组织在政策执行时所面临的治理成本、权责问题和考核压力等执行约束,暗含着基层组织的深层困境,严重制约了国家资源的输入效率与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
(一)资源输入背景下的基层组织样态
农业税费取消以前,国家表现出强者形象,具有高度的专制权力[15],保持着对于基层社会的强势汲取。此时,国家为了保持对于基层社会的汲取能力,与基层组织结成合谋关系,默许和容忍基层组织的过激或违法行为,导致国家政权与农民关系的紧张状态。基层组织则由于和农民在各项事务上密切互动,建立紧密关联。税改以后,国家改变治理思路,通过资源输入不断向农民示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迅速拉近。然而,由于中央掌握财政的分配权,形成了“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市财政勉勉强强,县级财政拆东墙补西墙,乡镇财政哭爹叫娘”的分配格局[16],乡镇财力下降,可支配资源严重不足。乡镇不得不依赖上级的资源转移,中央借机约束和规范基层组织的治理行为,导致基层组织日益丧失治理自主性。由此带来的后果则是,基层组织与国家的信任关系被打破,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日渐疏远与恶化(见图1)。
在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日益弱化的状况下,基层组织承担的自上而下的任务与自下而上的诉求却不断增长。在税改以前,基层干部对上主要完成收取税费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下主要则是解决矛盾纠纷和分配土地。国家加大向农村社会输入资源以后,大力发展民生事业,将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国家改善“三农”的宏愿落到基层组织,不断累积的自上而下的任务堆积到基层干部身上,农民则借助国家对于“三农”领域的倾斜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对上的期待不断高涨,基层干部承担着来自于国家和农民日益增长的双重任务(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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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小康建设全局。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按照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新一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全镇2015年至2019年完成农村脱贫人口1927人,共777户。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我镇定点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把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与发展作为己任,牢固树立扶贫开发长期作战的思想,把定点扶贫作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来抓,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单位干部不脱钩。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帮扶单位要把定点扶贫作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的重大机遇,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全面协调、统筹安排定点扶贫工作,要形成上下各级齐抓共管的社会扶贫工作格局。要积极主动做好帮扶单位和贫困村组织实施工作。确定具体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员,镇村与帮扶单位商定定点扶贫计划,密切配合,把定点扶贫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共同做好贫困村的社会帮扶工作。把帮扶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干部职工个人。
三、严密组织,精准扶贫
要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做到扶贫到村,帮扶到户,让贫困户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机会,使扶贫解困明显推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基层组织明显加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做好事、办好事、解难事。
一是落实贫困户“一对一”帮扶机制。镇认真做好贫困户的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精确扶贫对象,确保“对得上,叫得响,喊得应”。各定点帮扶单位和各镇要按照帮扶任务数将单位职工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对子,要及时与被帮扶贫困农户见面,实地到户制定帮扶计划,拟定帮扶措施;要精确扶持,按照缺啥补啥,一户一策的要求,确保对贫困户项目、资金和帮扶三个全覆盖;要保障减贫对象的项目资金投入,专项资金、整合资金项目要捆绑使用,叠加投入,确保当年脱贫解困。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有帮扶成效。
在大营子乡土庙子村记者看到,已经建好的10亩连体冷棚里,提子秧苗长势正旺,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第一书记张晓慧介绍说:“‘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四年共200万元,土庙子村第一年50万元资金建了10亩冷棚,村里又自筹资金购买了提子秧苗,预计年底提子就能上市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驻村工作队队长梁晓东告诉记者:“驻村工作队指导土庙子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入户调查等方式选出贫困户,进行公示后,确定了181户贫困户,这10亩冷棚全部由181户贫困户入股经营,每年分红。剩下的150万元资金我们还是打算先期贷款下来,集中使用,获得规模效益。”像土庙子村一样,全县各扶贫重点村在县、乡、村合力攻坚下,正焕发着生机和活力。
为保证“走基层”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行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规划,有效保证“走基层”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深入现场调研,落实帮扶责任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村和村第一书记。一年以来,同志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带队到帮扶村开展调研及结对帮扶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村委会人员汇报,认真了解村情、民情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开展“挂包帮”活动。看望慰问贫困户和贫困党员,在重要节日时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并到帮扶村上党课、开展支部联谊活动,号召当地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三、提供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助推精准扶贫
我局认真开展走访调查,与村委会干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村情民情,结合和村实际情况,为两村提供发展思路。两村现有资源都比较丰富,应该合理利用,搞好集体经济。建议村利用地理环境优势,搞好庄园经济,协调推进大樱桃自行采摘,鼓励发展其他季节水果的自行采摘活动推广,促进农家乐,农家特色旅店的发展;村老街目前已修建好,结合大禹文化等元素搞好古镇旅游开发,给周边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创业和致富路子。
四、走访慰问困难户,结对帮扶暖人心
我局根据村两委提供情况,结合实地了解,与镇村6户,村18户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并深入困难户家中同他们交流,座谈沟通,详细了解帮扶户的家庭人口情况、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子女上学等相关情况,询问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尽力帮助解决困难。并在重要节日来临之际,挑选特别贫困的家庭进行慰问,送去慰问金、大米和油等慰问品,同时鼓励他们振奋精神,树立信心,坚定信念,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克服眼前的困难,努力改善生活条件,早日脱贫致富。
五、加强法律法规、扶贫政策的宣传活动,促进政策落实
为了使精准扶贫政策知识家喻户晓,我局深入村和村宣传《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对精准扶贫政策知识的知晓程度,为村民脱贫致富指明了方向。通过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引导村民知法懂法用法。
六、“走基层”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一年来,通过“走基层”活动的开展,我们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效果:一是让群众能有机会更多、更具体的了解各项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拉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机关干部可以更直观、更真实的看到、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对自己今后的工作也是一个促进;群众也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干部的工作,改变群众对机关干部工作的错误认识,同时有问题也能及时反映,并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和处理。
七、存在的问题
通过“走基层”活动的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单位日常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帮扶工作不能投入足够的时间,有时忙里偷闲进村入户,但因时间紧张,工作效果也不是很好;
2、虽然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援助,由于我局工作经费少、人员少,在帮扶活动开展中无法为帮扶村提供充足的帮扶资金。
3.由于我局主要职责是审计监督,单位职工大部分为财会人员,无法为村民提供创业、项目、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中图分类号:F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6-0015-03
据统计,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7亿,居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发生巨大的变化,2014年贫困人口数目为7 000多万,1978―2014年的三十余年里,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直线减少7亿,平均每年减贫1 945万人,占6.4%,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了90.3%。就数据而言,中国扶贫的成效是明显的,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然而减贫任务依然艰巨而重要,为了更好地实现减贫任务,国家了“精准减贫”的政策。
精准扶贫是国家针对不同贫困地区的区域环境、不同贫困户的生活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专项扶贫的政策措施和市场、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动员全社会资源对贫困对象施行精确识别、精确帮扶和精确管理的治贫政策,以达到有效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的目的。精确扶贫的首次提出是在2013年到湖南湘西实地考察时做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指示中。精准扶贫在近几年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侧重于分析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一、我国精准扶贫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人口“缩水”现象严重
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的自我发展问题,国家制定并实行了开发式扶贫政策。开发式扶贫政策规定,扶贫对象以县为单位,扶贫的资源集中于贫困县。学者陈全功调查武陵山片区某县,发现50%的村组、60%的农户可纳入贫困范围,但按照上述的规模分解方法,仅有51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的20%)、2.3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8.8%)被识别为贫困对象;然后按贫困户来认定贫困人口7.15万人(贫困发生率36.35%),有相当一部分贫穷农民因为未被纳入贫困村或贫困户而没有被认定为扶贫对象,贫困人口存在“缩水“现象[1]。
(二)精英捕获现象时有发生
精英捕获(elitecap-ture),是指本应该惠及大众的资源被少数群体(常常是政治或经济上有权力的集团)占有,从而导致在政治和经济上权力较弱的集团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Dutta,2009)。这种由于外部资源进入,基层又要对这些资源进行分配,在此过程中,真正应该享受资源的人被排斥在外,而地方层面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比较有优势的个人或集体占据了大部分资源的现象就是精英捕获[2]。在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本该贫困户享受的扶贫资源大部分被其他阶层的人们占据,而真正需要的贫困户甚至不在受扶对象之内。
(三)扶贫依赖现象日益突出
有媒体报道,随着国家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各项优惠政策不断落地,老区发展脱贫的基础逐渐好转。但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表示,政策好了,政府包揽也多了,部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动性降低、依赖性增强;有的项目实施只重考核,忽视农民意愿和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扶贫成效更多体现在“输血”功能,“造血”功能却极弱。如今,这种依赖性的现象被称为“扶贫依赖症”,指在免征农业税、义务教育免费、农村合作医疗和低保等政策的照顾下,许多贫困地区的群众不再担心吃不饱穿不暖,在最基本也最主要的生活保障之下a生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不思进取,缺少对更好生活的追求,从而产生了一种对政府及政府扶贫依赖性的现象。
二、精准扶贫进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设计缺陷导致精准难以实现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以县为基本单位,扶贫资源集中于贫困县,其扶贫对象瞄准性广受批评。世界银行、Riskin、NGWing-fai认为,扶贫瞄准到县增加了扶贫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众多真正的贫困人口被排除在瞄准范围之外,降低了贫困人口在扶贫资源利用中的比例[3]。学者李小云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瞄准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超过规定比重70%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是从重点县流出的,贫困农户到手比重最低的是以项目为依托的扶贫资金,用现有指标来确定贫困村,使一些贫困村从制度上难以被瞄准[4]。
(二)人员素质低下,导致扶贫效果不佳
1.扶贫对象素质低下
目前全国现有的7 000多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高达42%,因为自然灾害致贫的占20%,10%是因学致贫,因劳动能力弱致贫的有8%,其他原因致贫的有20%[5]。从以上调查看来,扶贫对象的素质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身体素质差,二是文化程度低。贫困户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贫穷,更是知识、健康、能力和精神层面的贫瘠。一方面是一些地区的人们因为传统思想观念不愿意成为扶贫对象,认为这是“丢人”的事。因为文化程度低,很多群众对政策的敏感度不高,一是无法判断是否与自己有关,二是不知道如何参与。另一方面是扶贫依赖心理,有了基本保障后就不再追求更好的生活。
2.基层干部素质差
中央政府无法直接把扶贫资源输送到贫困人员手中,资源的传输离不开基层群众与政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在扶贫资源的分配、执行与落实等方面有极大的作用,而基层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尤为重要。就上述的问题而言,基层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的程序中及个人作风中存在极大的问题,贪污、分配不公、程序不明等问题十分突出。例如精英捕获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主导或负责精确识别的工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优厚亲友,罔顾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要求,甚至人为地将贫困者指标与受助名额分配到指定的村或户中。
(三)政策运行缺乏透明与监督
就精确识别而言,主要为五个环节。一是贫困户申请。“不申请就不是贫困户”的规定使得一些没有及时收到消息或是文化程度较低不识字的贫困户被排除在外。二是入户调查核实,主要是由村镇的干部到申请贫困户的人员家中考察是否属实。三是民主评议。该环节主要的问题在于评判主体是谁、评判标准是什么、监督主体是谁、如何评判公平与否,以及如何避免村干部的维护、主导现象,如何发现被排除在外的困难户等等。四是公示环节,主要在于是否公示、在何处公示、如何公示、有无异议、如何处理异议等。五是审核环节,是否按要求、程序审核,是否有遗漏。这些问题都是因为程序不透明等原因造成的。
三、措施
(一)实行贫困村分类机制化
1.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结合国家级政策整合资源,对不同贫困村施行差异性的减贫支持政策,不能只把收入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贫困的不只是经济,教育、健康等都是贫穷的内容,所以要建立多维度的分类机制。不同的类别造成致贫原因不同、受贫程度不同、所需的扶贫措施不同,要做到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因病致贫地区重在医疗设备与医保政策的落实;因灾致贫地区重在灾前预防、受灾转移、救灾措施、救灾物品的及时输送等一系列问题;因学致贫的地区要做好教育宣传、基础教学设备与教学人员的招纳安排等,保证基本教学的范围与程度等。
2.上下齐管
在确定扶贫对象上,建议在现有的国家自上而下的测算基础上,建立自下而上的贫困群众参与制度。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对于政策的内容、对象、实现途径及实行的好处要做到最大程度的宣传。基层干部要能够与村民经常的交流谈心,为他们解释说明,尽量减少因未能及时收到政策信息和受文化程度限制不懂政策而错过申请贫困户的群众。在一个乡村的贫困群中可以民主推出几个贫困代表,与基层干部组成帮扶工作组,对于村中其他居民的贫困程度进行了解、记录,了解老百姓的界定贫困的标准,避免被一些村霸或是有权势的居民引导。对于政策的落实要全程跟进,并能及时通知其他的贫困户,使贫困群众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将政府的贫困户信息与乡村帮扶工作组的记录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对于只在其中一份名单出现的名额,进行下访,入户考察,严格监督,并找出遗漏或多余的原因。要上下齐管,保证贫困人口的识别无遗漏。
(二)提高人员素质
1.贫困人员
致贫原因多种多样,但究其根本是人的原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减少贫困户对政府的依赖,就不能只是政府在单干,更重要的是带动贫困户参与到自我提升中,政府要做的应当是领头人,国家政策是机遇与途径。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变“输血”扶贫为“造血”。
(1)对于没有劳动力的人,可以依靠低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但更需要的是被提供良好的医疗条件、医保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或减轻无劳动力的问题。同时要大力发展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基础教育设备的建设,增加资源,保证资源的分配公平。二是要加大对贫困户、贫困子女的资助力度,保证贫困生有书可读,提高知识水平。保证体与智、身与心的全面脱贫。
(2)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户,需要的是工作岗位,所谓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也是脱贫的关键。一要引导无业民众参加技能培训。家财万贯不如一技在身,有所技能,就有信心。二是要提供就业机会。可以与乡镇的企业、公司合作,既可以提供劳动力,又能提高周边的经济水平。
2.基层干部
加强纪律约束,加大监管考核力度。进行思想教育,开展业务培训。只有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觉悟,培养良好的作风,才能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这样在困难户的确定过程中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减少甚至杜绝“援助诱惑”的现象,从而使得政策真正落实,有所成效。
(三)完善精史銎短逯
一是强调制度细节设定。在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程序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重点安排多位监督人员,以达到相互制衡的效果。明确工作人员的各自职责,遵循“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的原则。各个步骤有明确的规定才能保证基层干部实施的公正、公平、公开。帮扶过程中遵循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的原则制定不同的方案,分配不同的扶贫资源。
二是要重视农民的参与程度。扶贫工作进程中,要让贫困户参与到各个环节中,而不只是申请贫困户名额,然后只能等待最后的决定。“我国农民贫困问题的长期存在是因为当前我国发展战略、社会政策及农村建设能力弱而造成的,而这方面的原因归结到一点就是农民本身应有的发展权利遭受了剥夺”[1]。
三是注重实际调研。扶贫工作中,要由省级部门专门设置下访小组,对困难户的信息采集、贫困户资源到位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回访,并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调查群众对于基层干部工作态度、质量的满意程度。且要进行动态收集。贫穷是会重复的,对是否有居民重返贫困、原因何在都要了解并记录在案。
四是加强培训监督。干部入职前要进行培训,减少上任时造成的失误。任职时采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干部内部调查和群众反映对每个基层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于那些滥用私权分配名额和隐瞒贫困人口而追求业绩的干部要予以严厉处分。
参考文献:
[1] 陈全功.精准扶贫的四个重点问题及对策探究[J].理论月刊,2016,(4).
[2] 邱明红,邱冰.精准扶贫中的“援助诱惑”:问题、成因及治理[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16,(5).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党员干部“1+1”帮扶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今年,省里又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1”帮扶工作列入了对市、县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下达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县在年初已作了安排部署,并纳入了县直单位200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挂点帮扶“十一五”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与所挂点村的贫困户开展“1+1”帮扶活动,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上报《全县党员干部“1+1”帮扶情况登记表》。据了解,今年大多数挂点帮扶单位已在挂点村开展了党员干部“1+1”帮扶活动,但也有一些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这项工作,并有不少单位没有及时将相关表格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从而影响了全县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明确帮扶对象
实施“干部选育”工程。开江县从137个县级部门和20个乡镇中精选148名干部人才组建5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进驻建档立卡贫困村。同时,创新推行“实施两轮甄别、推行三方承诺、组织四类培训、强化五项保障”的“2345”第一书记队伍选育用管机制,甄别召回第一书记6人,调整驻村干部26人,实现了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个个精兵强将。选派14名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挂任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和到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挂任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配备骨干力量。此外,开江县还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截至目前,已对20余名在脱贫攻坚中苦干实干、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在脱贫攻坚战场建功立业的新热潮。
实施“能人培养”工程。创建“毓秀开江大讲堂”,邀请4位知名专家教授培训村两委班子成员500余人次;创办开江村政学校,打造出村(社区)干部专用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1000余人次,村两委班子成员致富带富本领得到大幅提升;编制精准扶贫“265”人才培养计划,即利用2016、2017两年时间,围绕脱贫攻坚“六个一批”重点任务,组织培养5000名人才,建立一支全面过硬的脱贫攻坚人才队伍;统筹选派600余名各类人才成立“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解困、社会保障、党的建设”6个扶贫攻坚人才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1000余人次,指导发展种养新品种10余类;借助达州商会、乡友会、达商大会等平台,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捐资助贫,回乡创办实体经济628家,带动3000余名群众就地就业。
2020年12月1日—12月6日
二、参加人员
2015年以来,镇域内贫困村已轮换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驻村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回访形式
镇扶贫办统筹组织已轮换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和驻村干部,主要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原驻村群众进行回访,回访时间不少于3天,回访原驻村贫困户不少于50%。对易地扶贫搬迁户要上门回访,对外出务工户要采取电话回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感恩教育。采取述职恳谈等方式,突出宣讲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广大群众的挂念之情;宣传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相关政策和帮扶措施及成效;宣讲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注重正向引导,激发内生动力。同在岗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一道,到扶贫项目点走一走、看一看,追忆扶贫历程,交流心得体会,鼓励他们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与群众一起算好政策账、收入账、实惠账、保障账、社会帮扶账等,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自豪感和成就感;采取“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人群和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思想开导和政策解读,引导他们坚定稳定脱贫、持续奔康的信心决心。
(三)深入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做法。与现任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以及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交流,重点围绕建强基层战斗堡垒,研究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党员作用、充实后备力量等;聚焦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共同分析本村当前的帮扶工作短板弱项,特别是脱贫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帮助寻找解决办法;全面总结脱贫攻坚以来,本村在驻村帮扶、项目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抓基层组织建设,将党支部建成脱贫攻坚战斗堡垒。
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力量。为改变过去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的局面,利用嘎查村换届之机,嘎查换届领导小组走访群众,精心物色优秀人选,换届工作平稳顺利,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代表分别当选村委委员,充实了骨干力量。
二是充实基层组织力量。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在嘎查团委、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群建改革的要求,扩大组织执委力量,将一批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青年和妇女代表吸纳到组织中,不断夯实组织基础。
三是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建立了脱贫攻坚日常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实行“负面清单”考核,将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与党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抓队伍建设,让党员争当脱贫攻坚先锋模范。
一是建立党员联系贫困户制度。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带动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3-5户贫困户,为贫困户提供流动畜、劳务岗位,年初以联系贫困户、帮扶贫困户发展围核心内容,引导党员开展承诺活动。
二是建立党员谈心活动。围绕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通思想,谈出动力,党员带头帮扶贫困户、带头支持乡村振兴行动、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三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由支部党员带头,组织开展垃圾清扫、义务植树等活动。并参与成立村民监督小组,负责嘎查内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道路、水利工程工程的监督工作。
三、抓脱贫举措,确保每个“贫困户”不掉队
一是抓好精准识别。对评选程序、评选标准、相关信息、档案资料进行四个“回头看”,坚持干部家庭、村干家庭、公司和小老板、有车家庭、“小洋楼”家庭“五不准入”,坚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面向群众、帮扶干部、舆论“三过关”。通过走访调研,分析出主要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关键是缺少带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二是抓好精准管理。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范驻村工作队管理,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吃住在嘎查,工作在一线。选聘一名优秀年青党员任协理员,协助脱贫攻坚工作。苏木党委班子成员任包片领导,选派4名苏木干部与驻村工作队一起包组联户。帮扶单位旗XXX、XXX、XXX分别派出2名优秀干警、1名年青干部和1名女干部充实驻村工作队攻坚力量,帮助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任务。制定了脱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队职责、第一书记职责,建立了脱贫攻坚包保责任制。实行挂图作战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及需求清单、扶贫措施清单、帮扶责任人清单“三项清单”,12名帮扶责任人一对一帮扶49户贫困户。
三是抓好精准帮扶。特色畜牧业方面,采取“支部+家庭牧场”、“支部+龙头企业”发展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现已建立沙地肉牛养殖基地1处、特色驼养殖基地1处、风干肉和奶制品加工基地4处。
集体经济帮扶方面,通过分包集体流动畜,每年为6户贫困户每户提供30-32只基础母畜,为贫困户发展畜牧业提供帮扶。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建成嘎查文化活动室和标准化卫生室各1处,新建10公里砂石路,为境内准毕力格至闹木根段10公里水泥路列入2019年施工项目,2018年新建机井2处,拉水车项目3处,储水窖20处,净水设备45套。
(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我镇成立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共认领了23条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四项清单”,实行周调度。建立了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制度,镇各班子成员为包保联系村整改组组长,每周到包保联系村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进度。
2、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坚持自查和上级暗访督查反馈问题相结合,做到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对梳理出的13类344个反馈问题,实行挂图作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3、抽调人员成立了镇基层基础工作专班,对全镇6个村进行了第一轮的检查,督促各帮扶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大排查、大排查大起底开展情况。
4月6日—25日,我镇先后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和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组织镇村帮扶干部、各村第一书记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及部分一般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两次共排查出各类问题337个,5月底前已全部完成。
(三)疫情分析应对情况
1、义务教育方面。全镇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人。摸排出线上学习存在困难的贫困学生2人,主要原因是没有网络,已通过自行安装宽带及教体局帮助安装宽带的方式均予以解决。
2、基本医疗方面。全镇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397人,其中324人由政府代缴。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33人。
3、危房改造方面。全镇共有2户贫困户申请了住房质量提升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
4、饮水安全方面。全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处,涉及12户贫困户饮水安全,目前已完工。
5、务工就业方面。一是设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性务工岗位8人,目前全部正常上岗,已完成3-4月份的工资发放工作。二是协助人社所开发村级新设辅公益岗位2人。
6、扶贫产品认定和产品销售。疫情期间,版书镇组织帮扶人摸排贫困户滞销农产品情况,并积极帮助销售。目前通过摸排统计版书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发现有农产品滞销的情况。截止目前在帮扶干部和经销商共同努力下销售约2800只活鸭、2080个鸡蛋、88只鸡,总帮销价值约8.92万元。
7、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我镇无返贫、致贫贫困户。目前国办系统内共有脱贫监测户1户3人,制定帮扶措施共6条;边缘户17户48人,制定帮扶措施共67条。通过帮扶,对1户3人脱贫监测户、7户19人边缘户已标注无致贫风险。各村继续对边缘户进行跟踪走访,动态关注,更监测台账,确保脱贫成效,有效防范返贫。
(四)产业扶贫
根据产业扶贫工作要求,我镇开展摸底调查,在了解贫困户意愿以及贫困户种养殖产业状况基础上。现已申报2020年第一批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共有40户贫困户申请到户项目补贴,共计65267.8元;申请第二批产业扶贫以养定补到户项目项目补贴,共涉及贫困户有44户,共计50590元。
(五)金融扶贫
我镇目前存量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3户,贷款金额1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72户已收回还款,其中涉及非农企业50户,累计金额129.6万元。
(六)光伏扶贫
白沙村已上报《2020年白沙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计划》,《2020年1-2月白沙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2020年3-4月白沙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已完成打卡发放。2020年1-4月,我村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的为43688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位扶贫和村级公益事业扶贫。
(七)扶贫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
2020年我镇有到村项目3个,投资总额96.7万元。目前版书镇白沙村旌白路凌云塔段护坡挡土墙工程、江坑村脱贫攻坚皂角大塘、溢洪道修建工程、江坑村脱贫攻坚张家河道护坎清淤工程三个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成资金拨付。
(八)动态管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贫困户新识别、家庭人口自然变更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摸排、核实,按时完成2020年1-4月动态管理工作。家庭人口自然增加0户0人,家庭人口自然减少1户8人,新识别0户0人。截止目前,我镇建档立卡户共167户397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周不少于3天深入到村到户开展实地督导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推进中的整改任务,对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