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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热点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11-13 14:55:2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社会保障热点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社会保障热点论文

篇1

第二章 会员单位等级

第四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申请,经本中心审核并自觉履行会员交费义务后,可成为本中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单位)。

第五条 会员单位分为四个等级,即顾问级会员、金卡级会员、银卡级会员、普卡级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不同幅度的免费及优惠服务。

第三章 会员单位权利

第六条 本中心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同时,接受会员单位的建议和监督。在一个服务年度内,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5、制定或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指导服务;

6、一次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7、获得本中心网站企业会员专有用户名和密码,享受属于会员单位独有的网络服务:

(1)下载当期《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和《劳动保障咨询顾问》电子刊物;

(2)使用企业招聘平台,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单位所属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在“会员之家”栏目“我思我想和欢乐时光”中发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体会、学术性论文、活动花絮等署名文章,经本中心审核后在网站予以。

(三)银卡级会员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1、每月二本《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劳动保障咨询顾问》;

2、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咨询;

3、本中心为会员单位举办的劳动保障热点问题咨询专场、人力资源管理主题研讨会,限二人参加;

4、本中心为会员单位举办的联谊会或经验交流活动,限二人参加;

5、制定或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指导服务;

6、一次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服务;

7、获得本中心网站企业会员专有用户名和密码,享受属于会员单位独有的网络服务:

(1)下载当期《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和《劳动保障咨询顾问》电子刊物;

(2)使用企业招聘平台,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单位所属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在“会员之家”栏目“我思我想和欢乐时光”中发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体会、学术性论文、活动花絮等署名文章,经本中心审核后在网站予以。

1 2 3 4 5 6 7 8(四)普卡级会员享受以下免费服务:

1、每月一本《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劳动保障咨询顾问》;

2、劳动保障相关文件查寻;

3、本中心为会员单位举办的劳动保障热点问题咨询专场、人力资源管理主题研讨会,限一人参加;

4、本中心为会员单位举办的联谊会或经验交流活动,限一人参加;

5、获得本中心网站企业会员专有用户名和密码,享受属于会员单位独有的网络服务:

(1)下载当期《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和《劳动保障咨询顾问》电子刊物;

(2)使用企业招聘平台,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单位所属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在“会员之家”栏目“我思我想和欢乐时光”中发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体会、学术性论文、活动花絮等署名文章,经本中心审核后在网站予以。

第七条 在一个服务年度内,不同级别的会员单位享受以下服务的收费优惠(本条第(一)项中国际交流、省际调研考察和国家及本市有统一要求的除外),顾问级会员优惠30%;金卡级会员优惠20%;银卡级会员优惠15%;普卡级会员优惠10%。优惠服务项目如下:

(一)培训、交流服务

1、国际交流;

2、省际调研考察;

3、本中心独办的劳动保障政策系列讲座;

4、本中心独办的人力资源管理系列讲座;

5、就业准入培训;

6、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7、企业内部职业培训;

8、劳动法律咨询专场;4、集体合同谈判;

5、工资集体协商;

6、劳务派遣。

第四章 会员单位义务

第八条 遵守本章程和本中心的活动守则,按期交纳会员服务费。

第九条 不得对外散布有损本中心形象的言论。

第五章 入会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填表

阅读本章程后,有申请意向的用人单位从本中心网站下载或从本中心领取《劳动保障政策会员制管理资格审批表》,逐项填写。

(二)申请

携带《劳动保障政策会员制管理资格审批表》及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本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三)审核

在接到用人单位申请的当日,本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四)交费

经本中心审核同意的,用人单位按如下标准交纳会员服务年费:

1、顾问级会员:服务年费15000元;

2、金卡级会员:服务年费3600元;

3、银卡级会员:服务年费2400元;

4、普卡级会员:服务年费1200元。

本中心收取的上述会员服务费,主要用于会员单位管理及开展各类免费、优惠服务的开支。

(五)发卡

对已交纳会员费用的会员单位,按会员等级发放《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会员卡作为会员享受免费及优惠服务的凭证,交费年度内有效。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一)注册

第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诊断”是指应会员单位需求,对会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状况进行诊断,帮助会员单位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及其他问题。

篇2

二、开展2次学术研讨活动。围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情况,分行业、分系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理论研讨活动,通过互动交流,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统一问题等。

三、举办1—2期培训班。针对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在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中亟待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组织用人单位劳资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并邀请劳动保障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或劳动保障政策理论方面的专家,采取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举办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知识讲座。

四、开展3—4次宣传咨询活动。编印和制作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资料,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企业、到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

篇3

社会保障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建立已有一百多年的时间,社会保障发展速度很快,原因在于社会保障属于国民再分配的范畴,关系到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当代社会重要的保障机制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社会保障事业逐渐为国民所熟悉。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学》课程逐步进入大学的课堂,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重要专业课程之一。《社会保障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改变传统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的模式,是当前授课教师的突出任务。

一、社会保障学在教学中存在的难点

经过二十几年发展,社会保障学教学体系逐渐成形。但是,社会保障学的学科属性比较复杂、涉及面宽广,理论框架虽已定型,但是学科体系还有待完善,在教学中产生了特殊的教学难点。

首先,社会保障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社会保障体系中,各种规章制度非常琐细,并且世界各国规定千差万别。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都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关理念和制度或多或少发生变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时间虽然比较短,但发展速度较快,不仅社会保障政策变化周期短,而且每项具体政策在不同地区的执行上存在很多差异。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单纯依据教材,必然使课堂知识内容滞后于现实发展。鉴于此,社会保障相较于其他课程,自身特点给教学带来了许多困难。

其次,学生容易受自身阅历和课程内容影响,感到社会保障学整门课程内容都与“生老病死”有关,至少这些内容现在与自己没有关联,所以对课程内容自然提不起兴趣。

最后,学生容易对本课程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学不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六大模块没有体现出重要地位,导致学生对社会保障学不太重视。

二、社会保障课程教学研究目标

教学过程中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几方面能力:第一,通过构建社会保障理论整体框架体系,使学生能从整体观出发分析中国社会保障各方面问题。第二,深入社会保障各个板块,能有效分析问题,树立学生自己的问题观。第三,深入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社会保障课程教学方法研究

1.讨论教学法

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很多方面都不完善,专门依靠教师讲授远远不够,需要引导学生多读相关书籍,多关注社会保障领域相关问题,多思考社会保障制度未来应如何发展。例如:养老保险学习中,首先给出这三个问题让学生分析:(1)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的最大压力是老龄化,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2)在这种压力下我国养老保险实施现状如何?能否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3)未来的养老保险如何才能应对老龄化?其次分别就每一个问题让学生组织分组讨论,每组派代表进行发言,其他组员可以进行补充。教师融入社会热点共同讨论,如:养老压力环节,让学生讨论会同意父母入住养老院吗?通过这些问题的辩论进一步引导学生分析未来养老院的发展趋势与要求。在这种教学思路下,学生学习一直处于问题、思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不同学生由于自身经历、学习经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会从各个维度揭示基本概念的内涵和本规律的实质,如果就这些不同观点和看法展开讨论,就会形成激烈的外部刺激,引起学员的高度兴趣和注意,以及产生自主性和协同性学习。

2.案例教学法

社会保障学课程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都较强,教学中如果不结合案例,课堂教学形式就会显得死板,内容枯燥乏味。此外,单纯的课堂理论讲授无法与学生形成良好互动,而案例教学法则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案例教学中,针对案例涉及的主要问题,首先进行与案例问题相关理论的回顾或者阐释,再对与案例有关的政策规定做出正确解读。因此,该课程案例教学实施和完成的关键在于引导学生掌握对案例问题的相关理论和现实政策,提高学生自觉运用社会保障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例如:社会保险内容讲授中,对于社会保险的每一个险种而言,相关政策是实施依据,相关社会保险争议和问题往往是围绕政策实施形成的,借助相关案例认识分析和思考这些问题不但可以重新理解相关理论和政策,还可以激发学生自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问题,提高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

3.角色扮演教学法

角色扮演法是通过运用实际案例,让学生在角色扮演过程中感受和学习课堂知识。教师依据教学内容,在活动开始之前设计角色扮演情景,进而分配角色。社会保障学课程中采用角色扮演教学法,就是应用了该方法具有的游戏性质的娱乐性特点,使学生对课程内容产生浓厚兴趣,既能让学生学习效果有所增强,又能让学生更为透彻地理解课程实质,更为熟练地掌握并且运用课程内容。该教学方法的运用提高了学生学习社会保障知识的兴趣,促进了学习过程中的良性循环。

4.实践教学法

由于教材偏重于介绍社会保障理论,学生缺乏感性认识。故设计了三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实践性环节:一是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考察和调研,带学生到北京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服务大厅参观学习,了解该服务机构的工作性质与服务内容。二是到社会养老服务部门进行调研。三是进行暑期社会保障专业问题调研,结合教师相关研究课题进行,并要求学生提交专业的调查报告,主要培养和锻炼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

四、结语

因社会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我们在课程教学中既要重视理论知识教授,又要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摸索高效、灵活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课堂有较大收获,使学生走出校门后较快地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4

 

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只有不断扩大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和巩固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中应有的作用,才能不断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消费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消费需求作为最终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就已经充分论证了的。

1.消费需求是生产发展的“第一个限制因素”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消费从“两方面生产着生产”:一是通过消费过程把生产出来的产品消灭,使生产过程得以最终实现,“因为产品只是在消费中才成为现实的产品”;二是消费为生产创造出动力,因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从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生产不能脱离消费而存在,没有足够的消费需求,生产难以持续下去,消费需求是生产发展的“第一个限制”因素。

恩格斯在谈到消费和投资的关系时也曾指出,积累是最进步的社会职能。在现代社会,积累和投资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处于“贫穷的恶性循环”中的国家,投资会成为冲出这种恶性循环的手段。问题在于,投资需求属于生产消费,是为最终生活消费服务的。积累和消费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比例。没有最终的生活消费,再多的生产投资都是无效的。在人类社会的低水平或供给不足发展阶段转变,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在人类社会的较高水平或需求不足发展阶段,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越来越明显论文怎么写。

2.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消费需求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出口需求三者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消费需求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这已为各国经济发展实践所证明。1979-2005年,全球的年均消费贡献率为77.4%,与之相比,我国的年均消费贡献率只有57.4%,消费的贡献明显小于其他国家。尽管我国消费贡献率明显偏低,但仍然超过投资贡献率和出口贡献率之和,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这表明,一般情况下,世界各国都主要依靠消费需求来支撑经济增长,而投资需求的作用则是第二位的。

3.扩大消费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之一。把消费需求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第一位的要素,就是要纠正我们过去主要注重投资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忽视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的片面做法。从这一意义上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什么来拉动,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观念的问题。归根到底,只有充分发挥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作用,才能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投资需求是引致需求,投资需求是由消费需求决定的,是由消费需求派生出来的。离开消费需求的有效支撑,投资不可能无限制地循环下去。只有把投资建立在消费需求不断扩大的基础上,才能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投资拉动的路径依赖严重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率不仅明显偏高,而且,在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国民经济增长对投资拉动和出口拉动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

1.投资率明显偏高

1978-2005年,全球的年均投资率为22.1%,且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从1978年的24.2%下降为2005年的21%。而同期,我国的年均投资率为38.9%,且呈不断上升之势,从1978年的38.2%上升到2005年为42.7%,相当于世界平均投资率的两倍。2009年,我国的投资率更是高达47.7%。

2.消费率严重偏低

1978-2005年,全球的年均消费率为77.6%,且呈上升之势,从1978年的75.6%上升为2005年的78.8%。与此相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消费率总的变化趋势是下降的,从1978年62.1%下降到2009年的48%转变,下降近14个百分点,与世界平均消费率相比相去甚远。

3.经济增长陷于投资拉动的怪圈

由于消费需求增长乏力,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偏弱,加之宏观政策的诱导,20世纪90年代以来,投资和出口越来越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最主要手段。2001-2009年,我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3.2%。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国家实施经济刺激计划后,经济增长更加依赖于投资拉动。2009年,我国投资贡献率达到了惊人的95.2%。投资成了事实上的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4.投资拉动型增长制约了发展方式转变

投资的过快增长以及日益深化的投资依赖,一方面造成严重的生产能力低水平过剩,产业结构进一步扭曲,另一方面还导致投资效率持续下降,投资效果系数大打折扣,投资规模和强度不断膨胀,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陷于投资拉动的恶性循环,粗放型的增长模式难以转变。

三、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作用

要发挥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作用,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为城乡居民创造宽松的消费环境,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

1.确立以消费为主导的发展观念

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消费、投资和出口的关系,根本转变以生产为目的、消费为生产服务的观念,真正确立以消费为目的、生产为消费服务理念,彻底克服重积累、轻消费,片面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倾向。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经济增长的根本目标和动力,构建投资和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体系,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的发展的目的性论文怎么写。

2.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把好银行贷款关,严格控制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把好土地和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和投资规模,抑制投资的过快增长。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宏观调控的一个着力点,在抑制投资过快增长的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树立科学消费观,促进可持续消费,积极促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规模的扩大,努力实现投资与消费对国民经济的协调拉动。

3.实施以富民为目标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这是改变我国消费率过低、促进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客观需要。从居民收入的增长率看,除个别年份外,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和居民消费水平增长率都普遍滞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从与国际水平的比较看,我国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明显偏低。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改变工资收入偏低的状况,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4.努力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我们应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十七大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积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劳动报酬成为大多数劳动者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来源;二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转变,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四是扩大转移支付,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

5.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利用社会保障机制调节消费需求。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百姓的后顾之忧;二是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提高城乡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在继续巩固“两个确保”、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四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为农村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非均衡发展的态势。

6.创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政策体制环境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前提。为此,必须深化消费领域的改革,优化消费环境。一是加快清理和修订不利于消费扩大和结构升级的法律法规,完善消费信贷政策,进一步扩大信贷消费的规模和领域;二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城乡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资,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三是加大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努力为城乡居民创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稳定物价,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总之,只有不断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由片面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实现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应该成为而且必须成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

参考文献:

1.陈文通.科学发展观新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2.王云川.消费需求的宏观调控[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马晓河.当前中国经济是投资偏热、消费偏冷[J].经济前沿.2004,(1).

篇5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三十余年,取得的成果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目前我国对失独家庭的社会关怀不足以及社会保障水平的低下,导致失独家庭生活贫困、精神痛苦等问题突出。2001年以来,专家学者们围绕“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展开了多视角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者们分别从法律援助、经济困境、精神保障等多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当前存在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关怀度不够、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专门针对失独群体的法律缺乏、农村失独老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因此建议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完善“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帮助“失独家庭”成员走出困境,让失独者能够幸福生活。

一、研究文献样本分析

笔者以2001-2015年为时间段,在中国知网(CNKI)分别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无后家庭”“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五个关键词进行文献检索,分别检索出种18774、3647、2899、2283、1554种结果。可以推测2012年以前关于“失独家庭”的研究都是围绕“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无后家庭”开展的。具体统计分析见表1。根据表1和图1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失独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研究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12年以来,关于失独家庭的研究数量成倍增长。通过图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2001-2015年这个时间段内,关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研究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但折线图中2008年是一个研究数量的峰值,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认为该峰值的产生可能是由于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这一自然灾害导致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数量增加,产生了更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形成了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更多的关注。从图1中我们可以得出,2012-2014年间关于失独家庭方面的研究也处于逐年上升的趋势。所以,失独家庭问题仍然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在2012-2014年间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文献研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国内学者更多地关注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

二、研究成果述评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和总结,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述评主要从失独家庭内涵及规模、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政策依据、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分析五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关于失独家庭内涵及规模的研究

关于“失独家庭”的内涵,学者们已形成基本的共识。谢勇才、黄万丁、王茂福(2013)[1]等认为,“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上,基本已经失去再生育能力。穆光宗(2011)[2]等人曾经提出“计划生育无后家庭”的概念,是指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但孩子夭亡的家庭,一般是指母亲超过49周岁,退出了生育期的家庭。关于失独家庭规模的研究,首先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现有独生子女2.18亿,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平均每10万人中有40人死亡,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3]。因此,每年增加约7.6万个失独家庭[4]。另外,中国社科院人口学者王广州(2008)[5]测算指出,2010年中国失独家庭达100万,如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到2050年中国累计死亡独生子女超过1100万人。易富贤(2012)[6]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对失独老人的规模进行了推算,2.18亿独生子女在1975-2010年期间诞生,这就意味着将有1009万独生子女会在这期间死亡,会产生至少1000万的失独家庭。这么庞大的失独群体,给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难题。

(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依据研究

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做了明确规定[7],政府将向他们发放扶助金并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11月28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更名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项扶助制度[8]。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这是最早关于扶助金标准的国家政策[9]。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将“半边户”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经济救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多方面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并自2014年起,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10]。

(三)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研究

关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学者认为主要存在养老保障不足、精神保障缺失和医疗保障不健全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1.养老保障不足

在社会救助方面,学者洪娜(2011)[11]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扶助制度存在严重不足。首先,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给予必要的帮助。针对这个必要的帮助,许佳(2014)[12]等很多学者提出了质疑,到底什么是必要的帮助,标准是多少,“必要的帮助”这一概念过于模糊。其次,2010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扶助金。学者张必春、江立华(2012)[13]认为这一扶助标准甚至赶不上“低保金”。最后,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学者张艳丹(2013)[14]认为这样的补助标准相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满足失独老人基本养老需求。学者陆杰华和冯镱峰(2014)[15]则认为,这些社会扶助制度本身就存在定位缺陷和扶助效果缺失的问题。社会保险方面,刘岚(2008)[16]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失独群体的专项保险制度,现有的社会保险无法满足失独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另外,周璇、吴翠萍(2015)[17]认为我国城乡社会保险“碎片化”,仍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养老金不统筹的问题。城镇失独老人有退休工资和社会保险,而农村失独老人没有社会保险,只有年满60周岁才会有“新农保”,农村失独老人仅仅依靠“新农保”的补助金是无法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对于“新农保”,学者邓大松、刘远风(2011)[18]指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远远低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过低的替代率直接导致农村居民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养老机构方面,学者金珑嘉(2013)[19]提出目前我国缺乏专门针对失独老人的养老机构,同时存在养老机构服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学者张祺乐(2013)[20]指出我国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入院门槛过高的问题,同时目前我国缺少对失独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相关优惠政策。学者张艳丹(2013)[14]认为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甚至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2.精神保障不完善

关于精神保障,学者张艳丹(2013)[14]、李永兰、王秀银(2008)[21]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尚未建立关于失独家庭的情感关怀机制的问题,缺乏针对失独群体的情感支持网络。同时,学者李晓兰、巩文彧(2014)[22]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对失独家庭的社区关爱网络建设缺乏的问题,并且指出失独家庭精神关爱机制不健全。江雅琴、刘雪兰(2013)[23]两位学者认为政府现有的失独群体社会保障体系中缺乏对失独老人的社会关怀,很少建立专门的心理疏导机构来满足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广大农村地区关于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几乎一片空白。

3.医疗保障不健全

对于医疗保障方面,学者秦秋红(2014)[24]认为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进行手术和特殊检查时,必须有直系家属签字。中国计生协会党组副书记杨玉学(2015)[25]提出我国缺乏针对失独家庭的国家政策性保险,没有专门针对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学者王文华、周丽英、陈秀玲、王建国认为目前“新农合”的患者受益水平不高,与城镇医疗保险相比,在住院时农民需要先垫付全部医药费,这是“新农合”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所以,农村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状况更加严峻。

(四)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产生,学者们认为是国家政策、经济原因和社区功能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将对以上三方面原因进行宏观分析。

1.国家政策原因

国家政策层面,郑功成(2007)[26]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养老制度的不健全都对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造成了影响。首先,桑宗艳(2013)[27]、周沛、周进萍(2012)[28]等人都认为由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才产生了失独家庭。其次,学者张必春、江立华(2012)[13]都认为国家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过低。所以国家的补助标准低是社会救济不足的原因之一。再次,李贞怡(2014)[29]认为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新农保”无法保障农村失独老人的医疗需要。最后,陈鑫婕(2014)[30]认为国家没有关于失独老人的特殊养老保障制度,而且我国现行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农村失独老人的生活更为贫困。

2.经济原因

吉林大学李世佳(2014)[31]认为目前虽然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失独家庭的经济补助措施,但是各地的补助标准高低不统一,政策的范围参差不齐。王国军(2009)[32]认为在计生家庭扶助的标准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特别是城乡差异。通过学者罗丹(2013)[33]整理的我国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来看,各地区因为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补助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市对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000元,而山西省则是每月200元。穆光宗(2011)[34]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家庭,我国传统的养老观念是养儿防老。张怡静(2014)[35]认为失独老人的自我保障不足,失去了独生子女之后,缺少了来自子女的经济供给。学者王辉(2014)[36]指出农村失独老人没有退休金,大部分经济来源于自己年轻时的储蓄,失去了子女的经济供给,很容易导致生活贫困。钟宇菲和张莹(2013)[37]认为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农村失独老人,在没有退休金的情况下又失去子女的经济供给,仅仅靠“新农保”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3.社区功能原因

胡亚光(2015)[38]认为目前我国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社区养老的经验,但是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中也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顾立(2010)[39]指出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资金不足等问题。汤雯雯(2014)[40]指出社区缺乏针对失独老人的帮扶机制,缺乏专业的心理辅导机构、必要的娱乐设施,这些都导致了社区的服务功能缺失。

(五)关于解决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

1.国家政策方面

第一,失独家庭很大程度上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所以,穆光宗认为国家要适时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减少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这是从根源上解决失独家庭产生的途径。第二,王国军(2009)[33]认为国家要设立独生子女死亡、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政策性保险,来抵御养老风险。第三,赵新军、吴晓静、周玮玮(2014)[41]等学者认为要加快完善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机制,并加强立法工作,为养老服务提供法律依据。第四,机构养老方面,孙炜红(2012)[42]等学者认为应建立单独针对失独老人的养老机构,同时王海涛(2015)[43]认为还要通过修正现有的养老院入住制度,建立失独老人优先入住养老院的机制,让老年人老有所依。

2.经济保障方面

王秀银、穆光宗、周沛、周进萍等多位学者都普遍认为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要提高社会保障救济金的水平,并建议建立养老金动态增长机制,通过扩大融资渠道来获得更多的救济金以帮助失独家庭。学者高(2013)[44]建议国家应设立失独家庭专项扶助金来应对失独老人的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问题。学者周伟和米红(2013)[45]建议国家设定统一的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本地区的保障水平。孙炜红(2012)[42]认为,要通过建立对农村失独家庭的帮扶机制,来提高农村失独家庭的自我保障能力。

3.社区功能方面

社区要构建完善的关怀和精神干预机制,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金燕燕,2012)[46]。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进专业的心理辅导人才,建立心理辅导站、爱心服务站,通过心理疏导改变传统观念对农村失独老人的束缚(赵新军等,2014)[41]。各地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大部分体现在经济救助方面,所以,韦艳、姜全保(2014)[47]建议在社区工作中,在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心理干预和心理慰藉的同时更要考虑不同家庭的特殊性。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的独特作用,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生活照料(张艳丹)[14]。赵仲杰(2009)[48]强调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农村失独家庭社区自助体系。

三、研究成果的简要评价与展望

纵观2001-2015年的文献,从研究数量上看,关于该主题的总量约有29157篇,但是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这一主题的仅有1554篇,约占文献总量的5.33%,所以,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这一主题的研究数量还相对较少;从研究视角上看,由单一的人口学逐渐转向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门学科交叉研究;从研究方法上看,在精读的50篇文献中,定量分析的仅有8篇,约占16%,定性分析的为42篇,约占84%,所以,目前该主题定性研究的数量偏多,定量研究的数量较少;从论文的水平与档次来看,作者精读的50篇文献中,其中CSSCI论文有10篇,约占总量的20%,所以,目前关于该主题研究的高水平论文的数量还不多。虽然研究失独家庭的文献总量较多,但是研究农村失独家庭的数量较少,仅占文献总量的5.33%;在研究对象中,研究失独家庭生活困境的多,综合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少,特别是针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更少。所以,在未来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可以采取定量研究的方法,更多地关注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Z].2010:4-28.

[2]谢勇才,黄万丁,王茂福.失独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探析——基于可持续生计角度[J].社会保障研究,2013(1):72-79.

[3]北京大学人口所课题组.计划生育无后家庭民生关怀体系研究——以辽宁省辽阳市调研为例[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9).

[4]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Z].2007-08-31.

[5]王广州.对伤残死亡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J].中国人口科学,2008:42.

[6]易富贤.大国空巢[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7]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人口政法〔2007〕78号)[Z].2007.

[8]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第2条)[Z].2008.

[9]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Z].2011.

[10]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Z].2013-12-18.

[11]洪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家庭特征对完善计生工作的启示——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J]南方人口,2011(1).

[12]许佳.失独家庭帮扶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苏州市为例.[D]苏州大学,2014(3).

[13]张必春,江立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辅助机制[J].人口与经济,2012.

[14]张艳丹.构建失独老人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J].劳动保障世界,2013(9).

[15]陆杰华,卢镱逢.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当下问题与改革路径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1).

[16]刘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与社会保障[J].人口与发展,2008(6).

[17]周璇,吴翠萍.基于风险视角的失独家庭问题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5(2).

[18]邓大松,刘远风.社会保障制度风险: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例[J].当代经济科学,2011(4).

[19]金龙嘉.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

[20]张祺乐.论“失独者”国家的权利保护[J].现代法学,2013(3).

[21]李永兰,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J].人口与发展,2008(6).

[22]李晓兰,巩文.失独家庭精神关爱问题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7).

[23]江雅琴,刘学兰.失独者心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民政,2013(6).[24]秦秋红.“银潮”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兼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北京社会科学,2014(7).

[25]杨玉学.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J].中国人口报,2015(3).

篇6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养老保障 家庭养老

截至2005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5亿左右,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以上,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1/5。已有21个省区市成为人口老年型地区,中国已经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是个人口学问题,它更是一个社会的、经济的问题,对社会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个挑战。老年人的照料和慰籍等保障问题,则是来自于老龄化的首要挑战,是社会和政府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美国学者哈罗德·L·维廉斯基在对世界上六十多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后,曾概括道:“社会保障始终作为经济增长和人口变动的天然伴侣而发展起来,并且,从来都是由于政治家的洞察力、公众压力和福利机构的交互作用而迫使它尽快出台”。社会保障制度一百多年来的发展历史也表明,人口变动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保障的发展进程,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健康运行的客观条件之一。

1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提出的挑战

1.1人口老龄化迫切地要求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我国人口老龄化有着发展迅速和规模巨大的特点,家庭对老年人实施的照料程度很明显是有限的,需要依靠社会和政府机制来对此进行干预。从保障制度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是在正式养老制度相对残缺的情况下发生的。从发达国家所走过的社会历程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往往是出于政治或经济目的,在人口老龄化出现之前,就已经建立了正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当人口老龄化程度严重的时候,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不是建立一个新的制度体系,而是改革或对旧的制度进行修正,例如替代率、退休年龄是高一点还是低一点的问题等等。而我国原有的正式养老保障制度是相对残缺的,主要表现在它的覆盖面低,养老金收入来源单一,而且风险分散单位太小等。所以在人口老龄化的前提下,我国社会保障面临着与发达国家根本不同的一个任务就是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1.2人口老龄化造成的养老的社会、经济压力

第一,大幅度提高了老年人口的赡养率。现行社会保障运行的基本原理是,在长期稳定的人口结构下,生产性劳动人口的退休养老费用将由下一代生产劳动者承担。显然,未来老年人口抚养率较大幅度的上升,必然导致在老龄化的高峰期其生产性劳动人口不能也不可能负担规模庞大的老年人口的退休养老费用,从而威胁社会保障机制的运行。

第二,大幅度地增加了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将面临较大幅度的增加。一般趋势表明,经合组织国家养老保障费用的比重,将从1984年的10.3%上升到2040年的20.2%,即翻一番,仅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就将耗费国民收入的20%以上,若加上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显然会有更多的国民收入将为老龄化所带来的强劲需求而吸收。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银色浪潮”的冲击,这笔费用还将继续不断增大。我们相信,21世纪中国有望成为世界中等发达国家,但是面对具有世界20%的人口,25%的老年人口的大国来说,国家经济是否能够承担大约5—6亿抚养人口足够的生活和必需的服务费用,是任何人都不敢轻易做出承诺的。

无论人口老龄化对老年人口抚养率产生影响,还是迅速增加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归根到底即是社会保障制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何种方式有效地吸收和分散老年经济保障的压力,应该说是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急待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在未来的时间内,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构建有助而不是有碍于经济增长的社会保障模式,真正建立起经济高速增长与社会保障基金之间的内在关联机制,创立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才是我们面对风涌而至的“白发色浪潮”所能作的唯一选择。

2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目标

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是社会安全的需要,但深人分析,它要满足的目标是多重性的。因此,这一制度的构建也必须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

2.1满足老年人口的社会安全感

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一个具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中,人们可以获得较高程度的社会安全感。但社会安全感的形成与经济水平并不绝对地成正比例相关关系。养老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家庭、个人、社会以及国家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不仅能够满足老年人口的经济安全,更重要的是侧重于对老年人口的精神安全的设计,在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之下,强调家庭对老年人口的支持作用,强调老年人口自身的作为和社会养老价值观下对老年人口的尊重,满足老年人口为社会所需要,没有被社会所抛弃的精神享受。

2.2满足社会公平的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产物。它关注的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保障,以求得整个社会的安全。因此,养老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覆盖了全体社会公民的网络,强调不同所有制下、不同职业以及城乡人口之间的统一性,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流动和城乡劳动力之间的转移,强调对整个社会的公平。

2.3强调对个人的激励作用

社会保障的设计不仅应满足公民的安全感,还应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使其能够促使个人努力工作,为推动经济的发展带来动力。养老保障体系从本质上来讲,应该尽量排除了对政府过多的经济依靠,鼓励人们通过自我储蓄为自己的未来创造一个宽松的养老环境,体现多积累则多得的原则,这是另一种意义的公平,既保证公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又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工作动力。

2.4减少管理成本

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由两条线组成,不仅在资金使用上容易混淆而且还是造成管理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充分利用非正式的制度从管理成本上来讲也是更经济的。同时,将原来的两条线变成一条线,也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管理的成本。

最后,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长期的任务,而且它的实施还需要有资本市场、宏观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

3我国养老保障体制的构想

我国的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必须要立足于中国国情这片特殊的土壤,应该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以社会和社区服务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统一的保障制度。

3.1以家庭保障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历史选择

毫无疑问,家庭一直都是我国社会的基石,自古以来,家庭一直是社会成员最坚实的避风港,无论是在社会、经济还是情感方面,家庭都是个人的支柱,而非政府或团体。家庭养老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比正式的制度更经济,还在于它所能够给家庭成员提供的一种亲密而稳定的情感归属,而这种情感上的慰藉才正是更多老年人所需要的东西。

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我国城乡生活中最大的共同之处就在于中国传统的这种亲子与尊老敬老的孝道文化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还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强调家庭的养老功能,把家庭作为养老的基础,可以缩小城乡之间差距,为统一的正式保障制度的建立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所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来讲,不是要取代家庭的保障功能,而应是在加强家庭养老文化的基础上,对家庭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

3.2在正式保障制度中

突出社会救助的作用,同时建立以个人储蓄积累为主的个人帐户制度,辅助以商业保险,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统一的保障体系。包括世界银行专家在内的许多学者都建议,我国的未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供款基准制和受益基准制相结合的混合制,即,在实施个人账户制度的同时设立固定津贴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出发点一是要保证退休者的收人,或者说是要建立最低养老金保证;二是要通过统筹,即转移支付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原则。

①建立大规模的、覆盖全国城乡的以个人帐户为中心的基本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

②建立以商业保险为中心的附加保障。该层次主要是为那些不满足于基本保障的经济收人较高的公民提供保障,属自愿性质。

篇7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转型战略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内需不足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消费率明显偏低,已成为中国经济长期健康运行的隐忧。伴随着世界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以及中国改革向纵深推进,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因此,深入研究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丰富政策蕴含的命题。

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本文对传统的居民消费模型进行修正,研究了影响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因素,把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量引入模型。结果显示,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水平对居民消费具有显著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财税对策。

二、文献综述

(一)外文文献综述

关于居民消费需求的研究文献较多,如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杜森贝利提出了相对收入假说、以莫迪利亚尼为代表的生命周期假说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持久收入假说。霍尔第一个正式把理性预期假说和LCH/PIH结合起来,得出了不确定性下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随机游走模型。但Campbell和Deaton也提出了消费的“过度平滑性”,用以说明随机游走假说与实证结果之间的矛盾。随后发展起来的预防性储蓄假说和流动性约束假说,采用了更符合现实的不确定性假定来研究消费最优化行为。

在研究财政支出对消费的影响方面,Fatas和Mihov、Blanchard&Peroti采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方法对政府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关系做了考察,结果表明财政扩张会导致产出和居民消费的显著增加。

在研究预防性储蓄对消费的影响方面,哈波德认为社会保险可降低居民预防性储蓄,首先,因为在居民面临大额医疗支出或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在困难时期保障的存在降低了家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由此可以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菲尔德斯坦提出养老社会保障对居民储蓄的替代效应和引致退休效应。他运用扩展的生命周期假说模型,考察了美国居民消费养老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

(二)中文文献综述

我国对于消费需求的研究起步较晚,对于影响居民消费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居民收入对其消费的影响。在诸多研究当中,众多学者都认为收入水平一直是影响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地均衡。陈天祥、李贵荣(2001)分析了我国农村居民消费不足的原因,认为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因素可归结为三类:较低的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宏观经济发展,其中收入水平对农村居民消费取决定性的影响。黄少安和孙涛(2005)从家庭伦理、道德习惯等非正规制度的角度分析研究了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居民消费和储蓄的特点,并沿用和扩展代际交叠模型,用最优化条件分析了我国居民在储蓄和消费行为等方面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综述。吴敬琏(1998)指出,在社会生活越来越不确定的情况下经济学论文,要想扩大消费首先要让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越来越好。刘钧(2000)认为社会保障问题制约着消费启动的作用力度,完善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可以提高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可以替代居民用于养老和防止意外事故而进行的储蓄。王云、辜萍(2001)通过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消费观念等消费行为的影响,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与城乡居民消费行为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增长。

三是财政支农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财政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也进行了一些研究。许允彬、赵卫亚(2007)使用半参数模型考察了农村产出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财政农业支出、农村产出与农村居民消费等农村经济变量之间是密切相关、相互影响的,财政农业支出的政策效应也会随时间动态地变化。张阳、杨宏崭(2010)利用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对山东省财政支农支和农村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山东省的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村消费之间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同向变动关系和相互促进作用。

四是预防性储蓄方面。不少学者认为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预期未来的消费增长就越大,预防性储蓄就越多。刘丽敏(2004)认为思考中国农村居民储蓄行为及影响因素必须要结合中国经济体制变迁。还有不少学者研究了城乡居民消费的流动性约束问题,认为流动性约束太强和消费者短视行为是造成我国目前消费疲软的根本原因。

还有众多学者分析研究了就业、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如施祖辉(1997)通过对就业率与居民消费增长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研究了就业对消费的影响。[1]

三、山东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情况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如下图所示,山东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也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从1978年的农村人均消费仅为93.69元,增长到2008年的4077.05元,并且在1995年及其以后年份出现一个人均消费快速上升的趋势,并且在2006年之后又进入了另一个快速上升的阶段。

图1 1978-2008年山东农民人均消费线条图

以上只是对历年数据中山东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的规模大致分析情况,关于山东农村居民人均消费背后增长的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以下将引入一些列影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的变量对其进行定量实证分析论文格式。

三、数据与模型设定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为1978—2008年的年度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于山东省统计年鉴(2008)及山东统计信息网,根据相关理论及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山东省农村人均消费支出(ct)为被解释变量,农民人均纯收入(yt)、财政支农支出(gt)、农村消费价格指数(pt)作为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解释变量。

其中,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主要包括: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等。农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的是以1977年为基期,1977年的农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

同时为了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对变量进行对数变换,变换后不影响原序列的相关性。分别用Lnct、Lnyt、Lngt和lnpt表示取自然对数后的农村人均消费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财政支农支出、农村消费品价格指数。

四、多线段回归模型

通过观察分析山东省农村人均消费水平及其线条图可知,数据在1995年、2006年有两个显著的突变点,可以建立关于人均消费水平与时间变量的多线段回归模型进行研究,以下将对其进行分析。

建立模型:

其中,T为时间变动量,当时间为1978年时,T=1;当时间为2008年时,T=31。D1、D2为虚拟变量,在1995年以前(不包括1995年),D1取0,D2取0;在1995-2005年,D1取1,D2取0;2006年之后,D1、D2都取1。

运用Eviews 6.0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以下回归方程:

Ct=-110.366+62.913T+103.903(T-18)D1+474.085(T-29)D2

t=(-1.332) (9.041) (6.322) (4.703)

=0.977 F=381.556DW=1.490

从回归结果可以得出如下分析:t检验值(除常数项外)、F检验值、呈现出高度的显著性,并且不存在明显的自相关问题。可见,可以从1995年、2006年进行分段。

按1995、2006年进行分段,可得到以下分段回归线性函数:

五、实证回归分析

(一)ADF检验

在运用经济变量建立模型时,通常要求时间序列是平稳的。否则,通过普通最小二乘法得到的回归分析结果可能是毫无意义的伪回归,而经济时间序列常常是非平稳的。

运用Eviews6.0对时间序列lnct和lnyt、lngt、lnpt进行ADF检验,以判断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若ADF值大于临界值,则意味着变量时间序列含有一个单位根,即变量时间序列是不平稳的;否则,若ADF值小于临界值,则认为变量的时间序列是平稳的。

ADF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ADF检验值表(lnct、lnyt、lngt、lnpt)

 

变量

检验类型

ADF检验值

5%临界值

结论

lnct

(C,T,2)

-3.013053

-3.574244

非平稳

Dlnct

(C,0,2)

-3.776756

-2.971853

平稳

lnyt

(C,T,2)

-2.881591

-3.574244

非平稳

Dlnyt

(C,0,2)

-3.519626

-2.971853

平稳

lngt

(C,T,2)

-2.089553

-3.568379

非平稳

Dlngt

(C,0,2)

-3.481609

-2.967767

平稳

lnpt

(C,T,2)

-2.586008

-3.568379

非平稳

Dlnpt

(C,0,2)

篇8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保障体系

一、我国养老保障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障取得的成就

我国养老保障基本体制正在不断完善,资金来源逐渐多元化,养老金覆盖面逐渐扩大,服务机构逐步增多,服务人数也日渐扩大。尤其在养老服务方面,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雏形。

(二)我国养老保障的不足之处

1、老龄化问题紧迫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及社会结构快速转型,截止2013年底,全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2亿,占总人口14.9%;其中65岁以上人口1.3161亿,占总人口9.7%。我国已进入老龄型国家。另外,人口老龄化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约有40%的老人是“空巢老人”,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我国的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属于未富先老。

2、家庭养老面临危机,社会化养老又存在困难

中国目前由于家庭呈小型化趋势,传统的敬老文化衰退,使得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减弱。加上由于养老金发放困难,企业负担沉重,快速老龄化等问题使社会化养老出现了许多困难。

3、养老保障服务体系仍不完善

目前,我们只重视养老制度,而忽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导致养老保障的质量下降。所以应当加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使养老保障体制更好的实行。

二、构建我国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政府机构

政府在老年养老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特殊作用。包括对老年养老保障政策的指导作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市场和服务的规范和质量。也要扶持对老年养老保障的研究,调动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老年养老的保障工作做好。

1.政府应对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优惠

养老保障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千千万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据国家制定的法律进行推进和实施。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明显滞后,目前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几个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和通知,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应抓紧制定老年保障法的相关法律。养老是一个投入高、管理要求高、服务质量要求高、需要很大热情和爱心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为了保证养老事业持久的发展,国家和政府要尽快出台一系列鼓励社会养老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2.政府要履行对养老保障机构管理与服务监督的职能

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对养老机构详细的管理和服务标准,根据标准定期对养老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布,避免养老机构过于趋利或管理不善引发对老年人身心的危害和影响。

(二)养老服务机构

目前,我国社会化养老机构包括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和老年康复医院为主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现阶段,全国各地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普遍很低,使许多老年人对到养老院养老心有余悸。老年人对于生活的舒适、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和愉悦,对于亲情和温暖等都有着十分强烈和敏感的需求,所以养老机构的服务只局限在普通意义上的日常生活照料是远远不够的。更要从科学的生活安排、创造健康愉快的环境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让老年人发挥一定的作用,体现他们自身的价值,营造一个像家一样的养老环境方面努力,把养老保障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三)个人及家庭

老年人自身与其家庭对老年人有赡养义务的成员们应提供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赡养义务。家庭或自我保障不仅符合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文化传统,也是目前中国社会现实格局和法制规范的必然选择,故应继续发扬光大。我国一直有赡养老人和孝道文化的传承,所以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实现对居家老人的物质照料与体贴的精神照顾。

(四)社区

在我国养老模式发展不成熟的条件下,应该注意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的层次性衔接,以便实现家庭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过渡。要建立配套的资金保障和服务供给等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养老生活服务、法律权益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生活护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老年消费服务、老年文化服务、失业发展服务等内容。这些服务的建设与完善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持续而有效的运行至关重要,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规划。对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可以建立居家养老基金,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捐助。还可以多吸纳民间资本,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之路,根据不同承受能力,制定不同层次的服务档次,实行有偿服务或低偿服务,更加丰富资金来源。

(五)志愿者与专业人士、机构的结合

尊老敬老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部分人都愿意自觉地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志愿者给人带来的则是助人为乐后由衷的幸福感与道德成就感。我国可以尝试组建专业化、组织化的青年志愿者队伍,比如医疗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者服务队、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队、网络志愿服务队等专业化社区志愿服务队,发挥志愿者的专业特长,为社区建设提供服务。

三、构建我国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意义

老龄化的加剧,中国传统家庭逐步解体,养老责任逐渐社会化,政府负担日益加重,养老功能市场化的要求慢慢凸显,老年人各方面需求上升,养老服务人性化要求曾加,这些都是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面临的新问题与挑战。现有的制度覆盖面没有扩展到应该保障的人群,需要尽快改革,以适应新的保障形势需要。在老年社会保障责任社会化、服务人性化、制度多元化、功能市场化以及消费市场化的趋势下,构建新的养老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首先,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大范围内和高层次上满足养老保障的需要。多元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根据不同的经济保障目标,通过各种经济保障方式的有机结合和补充而形成的养老保障机制,更能适应我国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其次,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条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下放地方管理后养老保险待遇的降低。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

最后,多元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较好的缓解各方面的矛盾。不仅能够缓解离退休人员收入与在职人员收入的矛盾.在退休员与在职员的收入之间建立一种合理的平衡关系。还可以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减轻养老保险的远期财务风险,为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创造条件。

所以,我们应当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石泉,《中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与服务体系的重建》,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第234页.

[2]张静,张丽霞,《将志愿者服务机制引入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南京大学出版,2008年,第47页.

[3]孙德福,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三版,第144页.

[4]张茅,《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形势既面临的主要问题》,《决策咨询通讯》,2007年第六期.

篇9

论文摘要:《社会保险》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课程,但传统的教学方法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教授,忽略了《社会保险》课程的实践性强的特点,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本文从《社会保险》课程的特点和目前《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方法出发,凭借多年的教学经验,提出几种教学方法可以在《社会保险》课程教学实践中尝试,以期能够改善《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效果。

《社会保险》课程是全国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体系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该课程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性,还具有非常强的应用性。如何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其理论,并能熟练地应用和操作,需要在继承传统教学方法精华的同时,继续探讨和研究创新的教学方法,使其满足市场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在实际教学中可以进行下列教学方法的尝试和运用。

一、采用基于PBL的参与式教学模式

基于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的参与式教学法是指以问题为基础、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导向的小组讨论式教学方法。其特点是打破学科界限,围绕问题编制综合课程,以塑造学生的独立自主性,培养创新力和理解获取新知识、有效运用知识、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为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中,教师诚心诚意地把学生当做主人,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成为学习主人的真正乐趣和与老师、同学共同探求知识的幸福。基于PBL的参与式教学模式在《社会保险》课程中的应用探索包括如下环节:1.设计适合学生自学研究的问题体系。PBL模式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并且相对真实的问题情境中,使问题成为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培养综合思考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的材料,学生之间通过协作交流来探索和解决一个个问题,在此过程中获得知识,学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在此模式下,学生成为了课堂教学的主体,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其真正理解和掌握知识以及多方面能力的培养。社会保险的实践性决定了《社会保险》教学要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向学生传授相关的理论基础,帮助学生学懂并运用知识于实际,形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针对《社会保险》课程特点设计适合学生自学研究的问题体系时,可把社会保险在当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情境真实地引入课堂,突出社会保险事件的时效性,高度关注重大热点、焦点,关注社会生活,选择最贴近学生的事例,激发其强烈的学习欲望,使他们的思考和活动有较大的空间,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2.科学地进行分组。PBL学习过程均以小组的方式来进行,可随机抽样确定组长,组长和组员之间自行双向选择,这样组员和组长之间可以由于共同的爱好、动机、兴趣走到一起,每个组员都有归属感和认同感,产生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小组组长进行组员的明确分工,组织组员用所学的知识和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积极讨论,要求每个组员必须发言。讨论完成后,每个小组长陈述自己小组讨论结果和存在分歧的问题。这样每个小组在分析解决问题的时候,课堂气氛非常活跃,经常出现课堂讨论延续到课下的场面。3.教师组织教学和管理课堂。相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PBL 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BL 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的角色不再是讲授知识,而是创设问题情境,组织小组学习。在PBL教学中,教师一方面要投入更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组织和策划教学过程,将传统教学中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通过 PBL 教学案例的编写、综合教学目标的制订、教学内容的整合、教师指导手册的编写等来表达和实现;另一方面作为课堂的指导者,要运用多种管理手段控制课堂节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启发和激励学生进行小组学习,鼓励组员之间互相争论、质疑,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体和集体的合理需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将经典著作选读有效运用于社会保险教学全过程

《社会保险》课程作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主干课,该课程的开展为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假设进程的加快,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这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仅靠《社会保险》等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很难实现的,而经典著作一般立意较高而且着眼长远,对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陶冶其情操是大有裨益的,这恰恰可以弥补原有专业教育的不足,起到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作用。如对现代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贝弗里奇报告》以及《福利经济学》等,这些经典著作不仅揭示了本学科的内在逻辑以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而且对专业的发展做出富有远见的规划。如果学生能够接触并系统地学习此类著作,对其开阔视野、拓展思维以及对本专业知识的理解是大有裨益的。

三、重视实验教学法的运用

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中明确提出: “要坚持能力为重的培养模式,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社会保险》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是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社会保险人才。因此,实践教学是《社会保险》课程中重要且不可缺少的环节。对于普通高校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而言,固然需要系统地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但接受有效的、有特色的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的训练尤为重要,实验和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战场。所谓实验实践教学,是指在理论教学之外,通过模拟的或者真实的实验实践以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在《社会保险》课程中设置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创新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实验实践能力的训练;二是创新精神的培养。通过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平台,不仅能够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实践、创新等各种能力,进而增强其社会适应力与竞争力。如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都开设了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模拟实验室。在仿真的环境中, 使学生体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操作的全过程, 增强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西南财经大学还设有保险精算实验室, 对于理论教学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 适应了我国不断增长的对社会保障领域高级人才的需求。

在《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中可以灵活运用以上三种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社会保险课程的积极性,使学生更好地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总之, 社会保险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能动的过程, 它需要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及普通教师的共同努力。 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迅猛发展, 对现有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带来了新挑战, 我们应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上符合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需要。

参考文献:

篇10

【关键词】消费;以人为本;培育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我国提出了扩大国内需求战略举措。目的在于弥补外需萎缩、解决生产过剩、扭转经济下滑、避免经济危机。因此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好似为了生产、为了发展,扩大的是以物为本的消费需求,而不是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应该是为了满足消费需求,提高消费水平,增加居民福址,实现消费效用最大化,扩大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1背景:外需萎缩不得不扩大内需

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三驾马车。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以出口为主要力量来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模式。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国际市场对中国的产品需求开始萎缩。我国企业特别是大量的沿海出口导向型企业,因为没有国际市场、国外需求不足,纷纷收缩经营,甚至关门倒闭。造成大量工人下岗失业,特别是大量的农民工从沿海工厂回到了内地农村无业可就,经济增长快速下滑。我国面对如此严重的经济问题,不得不选择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采取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的措施,来弥补国外需求不足、消化国内生产过剩、保持国民经济增长。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外需萎缩不得不采取扩大内需的方针。

2目标:满足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国内需求有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扩大内需关键是要扩大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我国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是供不应求的经济、政府配置资源、企业进行生产、农民进行种养,都是为了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可谓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虽然,消费需求目标、目的是以人为本的,但是没有实现目标、目的的体制动力,就是计划经济条件下不可能生产、提供足够、足质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所以在满足以人为本消费需求中,计划经济是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经济体制。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产品和服务逐步丰富,从供不应求的短缺经济转变为供过于求的过剩经济。我国在当今供过于求的过剩经济条件下,总是扩大消费、增加需求,来消化生产过剩、实现供需平衡、促进经济发展。这样就变成了消费是为了生产,消费的目的是生产,我生产什么你就得消费什么,我生产多少你就得消费多少。现在生产多了,消费少了,就要求扩大消费。我国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解决了计划经济无力满足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但同时冲淡、模糊了满足以人为本消费需求的目标,强化、彰显实现以物为本消费需求的目标。

消费是人类生产的目的。在社会再生产中,生产必须围绕消费需求来进行,消费对生产起引导作用。生产与消费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也反作用于生产;生产只是手段,消费才是目的。消费的数量、规模、档次、速度,决定生产的数量、规模、档次、速度;消费能否顺畅实现,决定生产的循环能否顺利完成。可以说,产品能否被消费者接受、接受数量大小,决定着生产者的兴衰。所以说,宏观调控者政府、生产投资者企业、生活消费者居民三者在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上,目的要协调一致,要以扩大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为中心目标,才能获得三赢的效果。

3举措: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要扩大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必须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消费本是一个稳定递进甚至长期处于稳态的经济行为。消费水平主要受收入水平、生产供给、消费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消费与投资相比,其变动率尤其是扩大性的变动理应更小,指望消费水平一夜之间“大幅扩大”,要么根本不可能,要么就是拔苗助长。只能通过循序渐进地提高收入水平、调整生产供给、改善消费环境、完善社会保障来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3.1从收入方面培育:消费与收入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认为,当前消费主要依赖于当前收入。高收入高消费,中收入中消费、低收入低消费、没有收入不消费。这说明,收入增长是拉动消费的基础,是决定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根本因素。

3.2从供给方面培育:优化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内部结构、大力提升服务性消费水平是实现消费可持续增长的必然要求。生产企业既要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积极调整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能力,以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又要合理引导消费结构的升级,积极拓展和培育消费热点,把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提高居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质量。

3.3从环境方面培育:目前,我国的消费环境虽然有了一些改善,但是消费环境问题是产业政策、消费体制和消费政策的集中表现,是长期积累的结果,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在的改善只是初步的,消费环境仍然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瓶颈。政府扩大居民需求政策目标与消费政策仍然不配套,城市建设和相关消费政策相对滞后,与居民消费升级要求不相适应,造成政策不衔接的断层现象。

3.4从保障方面培育:国内消费市场低弥的原因不是居民没有消费的需求和愿望,主要是由于相应的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制度,社会福利由政府统筹统包,使居民在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能够感受到社会福利方面收入带来的安全感,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反而较高。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对旧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改革,老百姓过多的承担了这个社会改革的成本。过度市场化的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负担让老百姓不得不进行积蓄。在传统的福利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大大限制了居民消费需求扩大。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失业保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还需加大投入,加强引导,使广大消费者形成更加乐观的未来预期,增强其消费意向;使居民从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找回消费信心,敢于消费,满足其必要的基本生活需求和获得相应的社会服务。

3举措: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要扩大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必须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消费本是一个稳定递进甚至长期处于稳态的经济行为。消费水平主要受收入水平、生产供给、消费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消费与投资相比,其变动率尤其是扩大性的变动理应更小,指望消费水平一夜之间“大幅扩大”,要么根本不可能,要么就是拔苗助长。只能通过循序渐进地提高收入水平、调整生产供给、改善消费环境、完善社会保障来培育以人为本的消费需求

3.1从收入方面培育:消费与收入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认为,当前消费主要依赖于当前收入。高收入高消费,中收入中消费、低收入低消费、没有收入不消费。这说明,收入增长是拉动消费的基础,是决定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的根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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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在当前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要和急迫的问题,关于这方面的探讨已经有很多。本文认为,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应从多元的视角加以审思和探求,需要社会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相互协调。

1重新定位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模式。构建发展性法律保护制度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由于身体体能以及对社会的经济、权力等资源占有方面的弱势,在享受作为人的基本权利方面处于社会正常状态之下,与他人相比处于事实上的不平等或从属地位,不能够完全行使自己的权力或权利,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从属或不利地位,并且凭借自身的力量无法改变此种状况的社会群体。当前我国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失业无业人员及其他城镇贫困居民、城里的农民工和从事农业劳动的普通农民、贫困大学生群体等。生产或生活困难是弱势群体所面i临的共同处境,弱势群体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或处境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在社会与政治层面,他们的权利缺失或得不到保障,权力行使有困难。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制度上,我们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都过于依赖通过物质帮助来实现。这是很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单纯给人以物质帮助是济贫式的保护。济贫式的保护模式虽必不可少,但它有很大局限性,主要表现为:济贫式的保护模式深深地受限于财政的支付能力。我国财政支付能力不足是制约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障碍性因素。而且,单纯的物质帮助不仅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还容易形成和助长依赖和懒惰的习风:过度的物质帮助还会扩大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减损市场动力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最终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给人以能力和机会才是再生性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机制应该实现着力点的转移——从济贫式转变为再生式,其目标模式应定位在以再生性保护方式为主,以济贫式保护方式为辅。根据弱势群体的社会属性及其法律保护的价值理念,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模式应当是保障性法律保护制度与发展性法律保护制度的结合。前者主要是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后者主要是指有关针对弱势群体的就业法律制度、积极的扶贫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等。为此,当前我国一是要完善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为弱势群体中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的制度平台。为此,应当制定《就业促进法》,对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做出规定。二是完善开发性扶弱法律制度,通过对基础性资源的配置和机会的给予,使弱者具有自我脱弱的能力,形成一种使其摆脱弱势地位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三是建立弱势群体教育法律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或参加培训的机会。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从制度上真正保证法律规定得以实旅。四是建立弱势群体医疗法律制度。政府在医疗扶弱过程中,应考虑对弱势群体增加医疗支出,建立弱势群体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现在我国正在建立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就是这方面的积极举措。

2唤醒.培养,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和人文道德素质

执法者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法律威信和法律功效的真正实现。而我国在法制实践中暴露出的执法人素质不高已引起世人极大的忧虑。要完善和健全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必须唤醒、培养和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和人文道德素质。

第一、要唤醒和培养执法人崇法的精神和信念。法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是否体现了应有的正义和公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是否具有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具有这种精神和信念的人,必然对法律也充满着无限的爱心和敬意,甚至把法律看成是自己的第二生命或可以献身的事业,因而执法的效果就会更加理想。所谓崇法,从浅层意义上讲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而我国现今的一些执法人,崇法的精神和信念较低甚至没有,在错误的市场导向和金钱意识支配下,法律庸俗地成为他们显示身份或捞取利益的工具。在我国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执法人是否崇尚法律,法律是否至高无上并受到普遍尊重,是衡量中国社会是法治还是半法治、半人治的标尺。针对中国的法律传统,最为重要的是要真正培养和造就一批正直有法律精神、崇尚法律的执法人。

第二、要培养执法人知法的本领和职责。一个具有崇法信念的人,如果不懂法,最多也只是一个忠诚的“好人”。中国当今社会,法制建设方兴未艾,立法步入快车道,法律法规众多。接受消化法律信息、能量的困难加大,非过去那种人治社会和计划经济的思维方法所能承担和承受。作为执法人,一个重要的素质标准就是要知法、懂法,熟悉和精通法律原则、法条规定是执法人的“根”或“看家绝活”。知法、懂法体现了一种高素质的学习或修炼。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大系统中,法律与法规、中央法与地方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法律与政策之间都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作为执法人必须具有法律的整体观念,建立宏观的法律知识结构。仅知晓几部部门法、背得几个法律条文,对于执法人而言是无济于事的。实践中那种临时看书、对号入座、对事用法的做法是非常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的。另外,作为执法人,还必须把自己的视角投向广阔的社会空间,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灵活地认识法律,运用法律。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的前提下领悟立法的目的、精神和价值。因而,作为执法人必须重视自己的法律学习,无字之书和有字之书都应掌握。而作为执法机构,也应创造各种条件,给执法人深造、进修、提高的机会,以保障他们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 转贴于

第三、要培养和锻炼守法人的品格和德行。我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说到底,法律是社会集团各种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和妥协,法治是各个社会群体都共同接受和认可的一种标准和秩序。所以,遵守法律实质上就是遵守我们自己的诺言,就是遵守和服从我们自己当然,在人治时代,往往是政府制定法律,司法机关执行法律,丽守法却成了老百姓的义务。而进入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所以,守法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天经地义的要务在我们这个人治包袱沉重的国家,守法,首先必须要求掌握权力的人遵守法律。法律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执法人的自觉守法来张扬的,法律应有的尊严和威信也体现在执法人的守法中。只有代表国家和政府掌权的入对法律尊重、服从与遵守,才能导致一般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仰。政府守法从一定意义上关系着法律至上观念的成败。从浅层意义上说,守法要求人们的行为必须遵守和服从法律的规定,不违法、不犯罪。而从深层次来说,守法意味着人们必须把遵守法律看成是一种信念。守法精神的养成,对保证国家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实现和成功非常重要。

第四、要锻炼和培养执法人护法的胆识和使命感。任何法律的实施贯彻,都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在我国,权与法、法与情的争斗是常有之事。执法人按其使命来说是要献身于法律正义的,作为正义的守护神,他随时要和各种藐视法律的不法行为抗争,甚至必要时付出生命。因此,执法人要有护法的勇气与精神,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

3构建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