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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论文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31 04:00:55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刑事科学技术论文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刑事科学技术论文

篇1

2加强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会先于专业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无法真切的体会到专业基础课的必要性和基础作用.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的第十二章专门介绍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其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因此,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展学生视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举以下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了数团油状粘稠状的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判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2]?”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PBL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容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酯(图1),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3]),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此案例除了可以采用PBL教学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精心设计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课堂讨论和分析,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既加强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联系,又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使学生感受到专业基础知识在专业课程中的指导价值,领悟到专业基础知识是公安实践工作的理论基础.实践证明,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只要在课堂中稍稍涉及一些专业领域的内容,都会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思维更活跃,课堂参与意识更高,对相应知识点理解更透彻、记忆更深刻,并且会使更多的学生愿意主动的进行课前查阅与预习,从而达到新旧知识的融汇贯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目的.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为灵活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供良好的载体,使教师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篇2

2教学改革的探索

2.1加强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打破课程界线,注重知识的融会贯通在授课中发现,各门专业基础课之间虽然有着学科界线,但知识点有交集,内容上有扩展.比如,在《大学物理》与《普通化学》课程中都会涉及到热力学定律,这不仅是物理课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化学课的重要基础理论.再如《普通化学》的结构化学一章中微观粒子运动遵循量子化规律的内容是学生理解《分析化学》原子发射光谱法的知识基础,同时该内容又属于原子物理的范畴.但由于课程的开设顺序有先后,同一部分内容在不同的课程中所担当的“角色”又不同,各科教师在授课中对其讲解深浅度、难易度、侧重点各有不同,学生每次学习不是恰似“蜻蜓点水”就是只见“冰山一角”,这往往会导致学生虽然在多门课程中都学习过同一知识,但是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不扎实、不全面,这便很容易在学生的知识结构中留下盲点和疑问,甚至会导致概念间的混淆,不利于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更不利于今后专业课的学习.基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课程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可以根据授课的先后顺序,在课程设计上对共同涉猎的教学内容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在先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对该类内容进行宏观的介绍和学科重点方面的讲授,而在后开设的课程中教师要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回顾,运用知识迁移的方法揭示新旧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在专业基础课之间建立知识纽带,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并为专业课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2.2加强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会先于专业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无法真切的体会到专业基础课的必要性和基础作用.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的第十二章专门介绍气相色谱分析技术,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其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因此,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展学生视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举以下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了数团油状粘稠状的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判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PBL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容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酯,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此案例除了可以采用PBL教学方法以外,还可以通过精心设计运用案例教学法,开展课堂讨论和分析,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极好的效果.既加强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联系,又可以极大的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主动性,使学生感受到专业基础知识在专业课程中的指导价值,领悟到专业基础知识是公安实践工作的理论基础.实践证明,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中,只要在课堂中稍稍涉及一些专业领域的内容,都会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思维更活跃,课堂参与意识更高,对相应知识点理解更透彻、记忆更深刻,并且会使更多的学生愿意主动的进行课前查阅与预习,从而达到新旧知识的融汇贯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的目的.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为灵活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供良好的载体,使教师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2.3在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及人文素质教育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犯罪种类和手段更加多样、复杂,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的提高和高科技犯罪的兴起给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单纯的掌握知识和技术,机械性的完成任务,不足以使学生胜任未来的实际工作.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科学精神,使学生具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敢于怀疑、百折不挠、勇于探索、客观求实的意志品质和敏锐的洞察力与创造力,无疑有利于学生今后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符合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细致精心的设计和潜移默化的引导.

1)在授课时可以对学科的某段发展历史或著名人物事迹进行简短的介绍,使学生在学习原理与公式的同时能够感受到“动人的故事”和自然科学中的人文情怀.

篇3

(一)现代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会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高效学习的人,而培养这些人需要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信息化的学习环境,这些恰巧是教育技术学学科所要研究的问题,也是教育技术专业工作者的责任。现代社会是需要教育公平的社会。而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教育资源分布也不均衡,要实现教育的公平就必须发展现代教育技术,让教育资源相对贫乏的地区通过现代远程教育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为实现全民教育及终身教育提供一个有效的途径。现代教育技术是教育改革的制高点与突破口,用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教育技术学研究的是学生和教师如何利用先进技术和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地教和轻松地学,目的在于优化教学,提高绩效。从国家培养社会所需人才到促进教育的公平,提高教育绩效,教育技术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其功能和应用领域也超越了现有教育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范围。因此提升教育技术学科为一级学科是顺应时代和社会需要的。(二)学科发展的需要当学科作为一种知识分类或一定科学领域的相对划分的时候,学者的学术兴趣和科学研究不会也不应该受到学科的限制。但当学科成为制度的一部分,演变成学科制度,特别是当其沦为一种行政化产物的时候,学科便异化为一种僵硬的制度模式、归类体制或评价机制,成为影响学科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我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制度的一部分。由这种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导向使得学科演变成为对于学问表达和学者活动的束缚,并成为教学科研活动的效益以及利益分配的一种现实尺度,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对正在成长起来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不利影响。[5]作为新兴学科的教育技术学,从其独立之日起,一直是教育学中的二级学科(1983年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还没有这个学科)。由于教育技术学的迅速发展,它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其中融入了计算机科学技术、媒体技术、工程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的相关领域知识,而这些新领域是传统教育学一级学科难以包容的。同时,随着教育信息化的迅速推进,全国各种类型和层次的高校都相继开办了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的研究队伍迅速壮大,各种矛盾也随之产生,如与“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抢饭碗”问题(其实在学科发展过程中,各学科或多或少都存在过类似问题)。若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矛盾,必然会影响作为新兴学科的教育技术学的发展,因此不断有学者提出将教育技术学提升为一级学科的建议。[6](三)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一般说来,同在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有着共同的理论基础,因此,高等学校的课程计划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共同的学科平台课程。但教育技术学却有着与教育学其他二级学科不完全相同的理论基础。教育技术学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哲学基础、系统科学基础、具体学科基础(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技术基础和艺术基础。而传统的教育学的理论基础通常不包括技术基础与艺术基础,这成了按一级学科来设置共同平台课程的巨大障碍。如果将教育技术学从原来的教育学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此问题将迎刃而解。

提升教育技术学为一级学科已经具备的条件

篇4

关键词:饭店资源配置性分类配置层次配置方式

饭店拥有各种经营管理资源,饭店正是利用这些资源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可配置性是饭店资源所具有的基本特点,通过特定的配置和管理行为,饭店资源会发生形态的改变,并聚合成满足顾客需要的饭店产品。因此,科学认识饭店资源的配置属性,是正确进行饭店竞争力管理的基础。

1饭店资源的配置性分类

对饭店资源进行配置,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不同饭店资源在不同用途之间的使用来提高单体资源的增值能力,并通过资源之间的结合来积聚综合利用优势和过程优势,从而提高饭店的效益水平。

饭店资源都蕴涵有程度不同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一个较短的时期之内,技术水平如果没有较大的改善,资源的自然性越高,其增值能力的固化度就越高,它通过人为组合和调配所能产生的增值效果也就越低,比如低值易耗品,由于其使用的广泛性和获取的随意性,它的获取成本和使用成本均可以进行理性的控制,在饭店产品的价值链结构中,它的价值扩散能力是较低的,饭店只能从低值易耗品中得到一般的资金投入回报。

社会性高的资源的增值能力通常不受技术水平的限制,而受管理水平或者说资源配置水平的限制。资源的社会性越高,它通过不同的配置组合产生的增值效果的差异性也就越大。比如顾客偏好信息,同样的顾客偏好信息对不同的饭店有不同的增值效果,饭店对顾客偏好信息理解地越准确,所生产的产品与顾客偏好就越吻合,其增值效应和市场效应就越大,越能给饭店带来超出一般资金回报率的利润水平。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将饭店资源分为三类,即弱配置性资源、中度配置性资源和强配置性资源。

如图1所示,弱配置性资源通常是自然属性较高的设施和物品资源,它们虽然也经过人为的加工,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但比起财力资源、人力资源等中度配置资源来说,其社会属性显然要低得多。设施和物品资源的质量是比较容易测定的,它们的增值能力也比较容易预测,对它们进行配置组合所能够产生的综合效益和过程效益是比较低的。

财力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这里通常是指新兴技术)、市场信息等资源的增值潜能则难以预测,不同的配置组合能够产生不同的综合效益和过程效益,其配置性是较高的。相比而言,组织惯例、饭店文化等组织资源是软性程度更高的资源,它们超越了饭店组织实体,并依赖于内在的社会心理和饭店规范而连接在一起,其社会性比弱配置性资源和中度配置性资源要高。相应地,对这些资源进行配置组合能够带来的增值效果更加难以确定,因此其可配置性要高于前两者,我们称其为强配置性资源。

2饭店资源的竞争力层次及其动态转化

(一)饭店资源的竞争力层次

资源配置的目的是营造饭店的竞争优势,为饭店的利润获取提供竞争基础。饭店资源本身就是竞争的基础因素之一。或者说,饭店内的各种资源本身就有竞争力的层级区别。从竞争力角度而言,饭店资源包括核心资源层、优势资源层、基础资源层和劣势资源层等四个层级:

饭店核心资源层。饭店核心资源是与饭店核心竞争力紧密度较高的相关因素之一,它是指在饭店的资源体系中,具有较强的价值增值能力、较为稀缺而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的资源种类。核心资源层对应于强配置性资源,饭店通过对这种资源的开发和维护能够获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保持饭店的竞争地位。饭店文化、组织资源等强配置性资源通常属于饭店的核心资源。

饭店优势资源层。优势资源是指有一定的价值增值能力、具有稀缺性但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和复制的资源种类,它对应于中度配置性资源。饭店优势资源能为饭店提供一定的竞争力,但这种竞争力容易被竞争对手赶超,因此不具备可持续性。像饭店的菜肴制作技术、客户资源等中度配置性资源与饭店的优势资源存在较大程度的关联性。

饭店基础资源层。基础资源指具有一定的价值增值能力,但不具备稀缺性的饭店资源种类,它对应于弱配置性资源。这种资源能够提供一定的价值,没有它们饭店会处于竞争的劣势,但是其它饭店也很容易取得同样或类似的资源,因此它不能成为形成饭店竞争优势的资源。饭店的水、电、设施设备等弱配置性资源种类都属于基础性资源。

饭店劣势资源层。饭店劣势资源是指没有价值增值能力的资源种类,它没有明确的配置层次指向。这种资源不能为饭店提供竞争优势,它往往是饭店的负担。像不适应岗位发展需要的员工就属于饭店劣势资源,摒弃这种资源可以降低饭店的经营管理成本,提高饭店的相对竞争力。

(二)饭店资源竞争力层次的动态转化

如图2所示,在饭店资源的分层系统中,饭店的核心资源是饭店所独有的,市场上不具备同类资源,饭店正是凭借这种资源营造出自己有别于其它饭店的竞争优势,由于这种资源不易被竞争对手所模仿,因此其竞争优势是持续的。

饭店优势资源也是构成饭店竞争优势的资源种类之一,但由于它可以被其它饭店所模仿,因此这种资源所营造的竞争优势有一个逐渐式微的过程,或者说,这种资源会逐步退化为饭店的基础资源。

劣势资源的存在是饭店中一个难以避免的配置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饭店难以完全了解市场中的资源情况,因此资源交易行为蕴涵着和劣势资源发生契约关系的可能性。同时,饭店内部的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有一个自我老化过程,设施设备、员工的技能、管理人员的管理思想都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背离资源基本要求的情况,如果这些得不到及时的修复,相应的资源就会转化为劣势资源。

饭店资源还会与外部市场资源进行动态交流,内部转化和外部转化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推动。

3饭店资源的分类配置策略

在饭店的资源构成体系中,物品设施等弱配置性资源自然属性高,它在空间上具备较强的可流动性,可替代性也高;技术资源、客户资源等中度配置性资源依赖于人的识别和管理,它的扩散通常受整体环境的限制,因此其可流动性和替代性要低于弱配置性资源;而饭店文化等强配置性资源具备更强的内隐性和社会性,它更多的表现为隐性的规范和价值理念,它是饭店行为长期积淀和延续的结果,它的可流动性和替代性最弱。但这也使这种资源难以被模仿,由此它也具备更强的增值性。因此,弱配置性资源、中度配置性资源和强配置性资源分别对应于强替代性、一般替代性和弱替代性。对资源流动性和替代性的判断有助于更好把握资源配置的时间决策点,采用反应速度不同的配置模式。

如表1所示,基础性的弱配置性资源流动性强,饭店需要对资源的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和调整,其配置手法是迅捷反映型的配置模式。

中度配置性资源流动性较强,但其发展脉络较为缓和,具有相当程度的可预见性,因此一般采用常规、例行的配置流程。比如,人力资源需要饭店进行持续的更新、培训和结构调整,它的配置行为有其常规性和延续性。强配置性资源可替代性低,它的改变需要较长的时间,其配置行为通常是中远期的战略性规划调整。比如,良好的饭店文化、成熟的组织惯例等强配置性资源的形成是饭店员工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步形成的,它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饭店有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

饭店的资源随着其配置性由弱到强的变化,它的增值性也逐步增强,增值性越强的资源与饭店核心优势的关联度越大,饭店由此所能维持的竞争优势也越长久。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158-02

多媒体教学是指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综合处理和控制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影像等多种媒体信息,把多媒体的各个要素按教学要求,进行有机组合并通过屏幕或投影机投影显示出来,同时按需要加上声音的配合,以及使用者与计算机之间的人机交互操作,完成教学或训练过程。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很多教学过程中已经开始使用多种电子媒体,如投影、幻灯、录音、录像等,而自从计算机技术普及之后,多媒体教学才开始真正地普遍实施,我们今天所说的多媒体教学严格意义上应该是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它替代了多种电子媒体综合运用的电教方式,使得教学过程更加便捷更加集中。

相对于传统教学方式而言,多媒体教学在理论上确有其特有的技术优势,如计算机屏幕的直观展现,超链接技术带来的人机交互可能和多路径选择,网络的跨时空性等,这些从理论上而言都有助于实现现代教育观念所倡导的开放式教学、主体式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方式,增强课堂互动性并为学生营造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但从多媒体教学普遍实施以来的课堂效果来看,这些优势之处似乎并未像我们所期待的那样,带来了教学质量的大幅提升,反而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呈现出一种技术可能性与实际效果之间的悖反。

一、本应有利于人文课程中情感内容表达的多媒介表达手段却带来了课堂上师生情感交流的贫乏

苏赫姆林斯基说:“感情如同肥沃的土地,知识的种子就播种在这块土地上。”情感熏陶是人文课程最重要也是最终的目的。在人文课程的课堂上,情感交流应该优先于知识的传授,忽略了情感的交流沟通,人文知识的传授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枯涩、干瘪,味同嚼蜡。而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为了突出多媒介表达的生动丰富,教师在设计、制作和操控课件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在传统的讲台上,教师经常在讲台与台下的学生间走动,以丰富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与学生进行交流,这种交流不仅仅是一种信息的传达与反馈的途径,更是一种情感的载体。而当下的多媒体教学中,教师则被束缚在多媒体操纵台上,为了使课件内容完美呈现,必须时刻关注多媒体课件的播放进程,而学生也只看课件不看老师,只关注课件上光怪陆离、五光十色的“视听盛宴”。这样一来,传统课堂上教师通过语言、手势、表情、眼神等和学生进行交流的方式逐渐从教学过程中淡出,师生之间进行思想碰撞与情感交流的途径被貌似生动丰富的多媒体所截断,影响了课堂气氛的融洽、和谐。

二、本应有利于课堂理解的形象直观的视听呈现却带来了抽象思维能力的退化

强调形象直观一直是现代教育的特点,因为形象生动的知识呈现方式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抽象的事物并加强记忆。多媒体教学综合声音、图形、影像的呈现方式正好实现了这一要求,但当我们在把大量技术引入课堂加强形象性的同时,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对抽象思维能力的训练也是我们教育的目标之一,而且抽象思维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发展的能力之一。人文课程,就其美育目标而言,要产生深刻的审美体验,不只要“悦目”,更重要的是“赏心”。以大学语文为例,它是需要通过接受者在理解语言意义的基础上,运用想象和联想等抽象思维活动才能够进入的艺术天地,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字本身是一种抽象、平面的表达媒介,视听的多媒体呈现能够弥补文字的这一弱点,但如果过分的依赖音像教学,可能使学生的理解、思考“定格”在音像所提供的形象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讲并非诱发想象力,而是在束缚想象力。文学艺术中的鲜活形象是需要每一位读者调动自己的一切生活经历和情感经验去体会和感悟的。通过联想和想象,每个读者内心都能获取新的和独特的东西。如果教师过分依赖多媒体手段,学生又过于嗜好热闹的音像画面,那么这种手段用得越多,似乎离语文学科的本质和语文教学目的就会越远。而且在当下这个“图像过剩”的时代,青少年在学习过程中“读图”远过于“读书”,我们需要引导他们保持和发展阅读文字、思考问题的文化习惯,如果学生只感兴趣于直观的画面、悦耳的音乐,而对于阅读文字缺乏耐心,没有热度和激情,那么其语言能力就难以提高,就会对优秀的文句、优美的文学缺乏敏感,无动于衷不知美在何处。

三、本应扩大课程容量的信息输出方式却带来信息接受有效性的降低

在计算机和网络环境下,对于信息的获取应该是十分便捷高效的。计算机技术的出现使得人类进入了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从人类接收信息的生理过程来看,对于信息的接收是多种感官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多媒体对于信息的立体呈现方式更有利于人类获取信息。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综合了视觉、听觉的多媒体教学能使信息的传播速度增加2.5倍。如此巨大的信息容量本是好事,但遗憾的是这个速度却远远超出了学生对信息的接受能力。在实际教学中,由于多媒体教学中信息量过大,呈现速度过快,停留时间短暂,易出现“信息飞逝”现象,学生不仅跟不上,还容易产生视觉疲劳。直接导致接受知识能力下降。一节看似流畅连贯,画面精美,声音悦耳的多媒体课在无形间就演变成了一场现代化的“满堂灌”。

篇6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2-0113-02

刑事科学技术是国家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据事件的法律性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在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能熟练、系统的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必需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技能,并且具备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实际工作所需要的动手能力及初步研究能力,适应基层公安司法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公安应用型人才。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新的犯罪技术与手段层出不穷,这对新形式下的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化学是自然科学中的一门中心学科,它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的专业基础课,是学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基础。它为痕迹检验技术、文件检验技术、刑事图像技术、微量物证检验、法医物证技术以及生物物证技术等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了大量的知识基础和技术手段。为了培养合格的、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公安人才,提高化学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及其必要的。但在实际教学中,作为专业基础课的《普通化学》与《分析化学》,无论是在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改进。

一、课程教学现状与问题分析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化学课程主要是指《普通化学》和《分析化学》。它们与《大学物理》共同组成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三大专业基础课。目前化学课程的教学现状并不乐观,由于教学内容多,而且相对陈旧,教学重点难点较多,需要理解记忆的理论、原理及公式较多,再加之其与公安实际或专业课的联系不够紧密,无法突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特色,教学形式传统单一,等等。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影响了课程的教学效果。其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延续了对高中化学的理解与认识,认为“化学就是化学”,属于基础课,与高年级所学专业课以及未来工作没有关系,将学科孤立,抱着应试的态度来听课,抱着及格就行的心理来参与考试,即对化学课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观地认为只有专业课才对将来从事的工作和进一步深造有影响,而作为专业基础课的《普通化学》和《分析化学》与专业课的学习关系甚小。但实际情况是,《普通化学》涵盖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以及部分分析化学的内容,还涉及了材料化学、生物化学、环境化学等知识点;《分析化学》包含定量分析误差和分析结果数据处理、重量分析法、滴定分析法、紫外-可见光吸光光度法、电势分析法以及色谱分析法等。要在有限学时内完整地向学生呈现化学学科所应该涵盖的内容,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相应的重点难点,同时调动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兴趣与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科学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是有不少难度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化学课程教学质量,参考近几年来的教学实际情况,我们对化学课程的教学进行了一些思考与改革。

二、关于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1.注重化学学科思维的培养,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在本科教育中,不少学生会出现这样的困扰,一堂课听下来“繁星点点”、“疑团重重”。这种似懂非懂的状态,一方面是由于教学内容难度大,一堂课的信息量较多导致,但更重要的是有不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过高估计了低年级本科学生的思维能力水平,并忽略了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的指导与训练。化学是一门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学科。科学思维在化学学科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学科最重要的思维主要包括三种:形象思维、抽象思维(也称逻辑思维)以及创造性思维。其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作为化学学科的基本思维,是人类理性认识中的两种方式,它们都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而创造性思维是化学学科的最高思维层次。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从化学学科的思维特点出发,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与知识基础,有意识地培养与提高学生科学思维的能力和水平。例如,在介绍《普通化学》中稀溶液的依数性时,将拉乌尔定律、溶液的沸点升高(Tb=Kb・m)和凝固点降低(Tf=Kf・m)的理解与冰、水和溶液的蒸汽压曲线图相联系,通过数形结合的方法将复杂抽象的数量关系与直观形象的图形相渗透,以此来开阔思路,不仅仅使授课内容易于被学生理解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引导学生运用形象思维来解释抽象的数量关系。再如,水溶液的酸碱平衡中有关于水解平衡的内容:盐类的水解反应是酸碱中和反应的逆反应,按照酸碱质子理论,无论水解还是中和反应,其实都是质子转移的过程,是两对共轭酸碱之间争夺质子的平衡。这不仅涉及逆向思维,更体现了逻辑思维中的分析与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是在本科阶段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重要基础之一。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等进行逻辑加工,来间接地反映化学事物的过程,其结果不仅仅是制作出反映化学事物本质的思维形式,还是运用其所包含的知识制定出指导化学实践的计划、方案等新的思维形式。因此,注重科学思维的培养,不仅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更有益于学生高年级专业课的学习。此外,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将宏观与微观知识联系起来,避免知识的孤立与僵化。人们对微观世界所形成的认识不是真实的“拷贝”或“发现”,而是负载了想象与创造而来[1]。化学中,物质的性质、变化、用途是宏观的,是由微观结构决定的;而微观的物质结构又与其性质、变化、用途等密切相关。建立“宏观-微观”的思维方式利于学生认识化学的学科本质,理解概念、定律与原理,从而打破“难教学”、“难理解”的困局。这种把宏观与微观联系起来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是化学这门学科的特征性思维方式。

2.加强化学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之间的联系,通过案例教学活化教学形式。化学作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先于专业课开设。这虽然符合教学规律,但对于学生来说,在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的情况下学习化学就无法切实的体会到化学在刑事科学技术领域中的必要性和广泛性,从而影响到学生对该类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热情。例如,在《分析化学》课程中有专门介绍色谱分析技术的章节,多数教材主要介绍色谱分析技术产生的历史、装置的结构及原理,而对色谱分析技术在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应用极少涉猎。学生无法了解其实际用途与学习意义,常常导致学习懈怠。其实在毒物、有机(磷、氯)农药、文字色料、油脂和矿物油等方面的检验中都会运用到该项技术。因此,教师可以联系与化学知识相关的专业课内容或者实际案例,为学生搭建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不仅能够向学生展现化学的学科魅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升教学效果,更能达到扩展视野、开放思路的目的。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可以用此类案例来辅助教学:“在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中,犯罪分子以硫酸和硝酸将多名被害人尸体化为液体随下水道冲走。事后现场勘验检查员在毁尸现场的地沟内发现数团油状粘稠状物质,经技术人员初步判断粘稠物可能是脂肪,如何通过气相色谱的方法来判断粘稠物是否属于人类脂肪[2]?”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运用问题教学法引导学生运用《普通化学》中脂类的化学性质来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脂肪不易气化,无法直接使用气相色谱法分析,所以先将脂肪水解,再进行甲基化得到脂肪酸甲酯,然后使用裂解甲基化气相色谱法对其进行分析鉴定,得到的色谱图与人体脂肪的色谱图完全相同(不同种类动物脂肪气相色谱图谱会有明显的差异),进而确定粘稠物正是人的脂肪溶解后被扔进下水道所致。

3.增加对学生科学精神的培养及人文素质教育。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犯罪类型多样化,手段更复杂,犯罪分子反侦察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加之高科技犯罪的兴起,这些对刑事科学技术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单纯地掌握知识技术,机械性地完成任务,已经不足以使我们的学生胜任未来的实战工作。培养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使学生具备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敢于怀疑、勇于探索的意志品质和敏锐的洞察力与创造力,有利于学生专业水平提高,也符合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的养成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精心细致的设计和引导。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融入到教学中。一是在教学中渗透化学史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拉普拉斯说:“认识一位巨人的研究方法,对于科学的进步,并不比发现本身用处少,科学研究的方法经常是极富趣味的”。所有杰出化学家成功的背后,都蕴含着极具创新价值的科研方法,历史的介绍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到生动的事迹和自然科学中的人文情怀。二是开展化学前沿知识专题教学,使学生了解学科的新发现与新技术;借助前沿专题的开展灵活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为学生开放思维创造环境,培养学生敢于质疑、敢于创新的品质与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学生观摩、实习的机会,协助学生了解或参与相关业务单位的科研进展;亦或在实验教学中,鼓励学生与教师一同参与实验课准备工作;并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带领学生参与专业课题的研究,以身体力行的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养成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评价问题的习惯,开拓学生眼界,提高创新能力。

篇7

纵观1997年物证技术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物证技术研究领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对为法律服务的物证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暴力化、技巧化、智能化趋势明显,有组织的犯罪增多,犯罪手段的现代化程度提高”,〔1〕对物证技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且民事诉讼案件中,要保证准确地执法,也越来越多的要求对案件中的各种物证进行科学鉴定。鉴于“常规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在现场上的提取率越来越低。”〔2〕因此,广泛发现、提取、鉴定其他微量物证就显得格外重要。如爆炸残留物、纤维、毛发、油脂、泥土、涂料以及塑料、金属屑等。

2.物证技术鉴定制度的完善。随着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在诉讼中占重要地位的物证技术鉴定,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紧迫。有的学者对我国现行鉴定制度中存在问题及鉴定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作了调研,写出有关论文数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还组织力量对以往物证鉴定有关条例进行研讨,业已着手制定物证鉴定工作条例。为了确保物证鉴定的准确性,有的学者对某些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措施。有的学者从法理角度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对立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还有的学者就我国现实中物证鉴定主体、鉴定资格与涉围鉴定证人、鉴定权的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分析和论述。

3.物证摄影技术。本年度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如对玻璃横断面痕迹的拍照;变压器矽钢片油渍指印的拍照;蜡表面指印的拍摄方法;利用定向反射镜进行暗视场照相的方法;利用偏振光灯拍照灰尘印痕;以及对相对平行区颅面、颜面上对应特征水平摄影位置关系的研究;刑事录像与计算机图像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4.痕迹技术。痕迹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完成了“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DFO合成及其显现潜在指纹技术研究”;

“定向反射显理潜在指印技术系统研究”:“加湿502胶重显方法及器材研究”;

“微粒悬浮液显现潜在手印方法”等,使我国痕迹物证在上述技术中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的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97年痕迹物证技术研究又取得丰硕成果,各类学刊上发表了近百篇文章,涉及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及动物咬痕等的显现、提取、鉴定的各个方面。如有的学者探讨了足迹边缘特征的检验;足迹检验中影响特征形成的几种因素;同一人异体鞋鞋底磨损形态变异规律;手压的装足迹的检验等问题。有的学者对非原配钥匙痕迹、锯路波形成机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对枪弹阳膛线痕迹变宽机理、枪弹痕迹防护技术、弹头擦点痕迹及改造手枪的鉴定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学者还就耳廊印痕鉴定技术、烟头上牙印痕迹、录像资料与器材的带机同一认定进行了探讨。

5.文书物证技术。实践中近年来涉及文书物证的案件逐渐增多,文书物证技术研究也有了相当的发展。97年国内学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多种方法伪装字迹案件的检验;血书的字迹检验;反转交叉套摹笔迹的检验;编造规律性特征的伪装笔迹检验;书写相对时间的检验及文件制作时间的鉴定;电脑打印文件的打字人识别等。

6.毒物及其他微量化学特证技术。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活动对毒物、物证技术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检验技术交流会,会议汇集论文134篇,广泛研究了应用现代分析仪器对进行检验的新技术。在毒物分析方面,学者研究了因相等取技术在毒物分析中的应用;毒性元素砷、汞、铅试样处理方法及等离子体光谱测试技术等。在分析方面,学者们对GC/FID测定在人体内残留时间,生物体内海洛因及其代谢物的REMEDI的快速检验进行了研究。国内外学者还对违禁药品的测定方法、可卡因对人体毒性作用、可卡因原子光谱、的快速检出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其他微量化学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应用现代分析技术,拓宽检验领域。一年来,学刊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从污染的纵火残留物中鉴别石油蒸馏物的气相色谱;微量金属物证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植物粑粉证据研究;土壤科学在空难事件调查中的作用;x—射线荧光法分析人体组织和衣服上射击残留物;胶带捉取射击残留物;微纤维;同位素标定在物证中的作用等。

7.生物物证技术。生物物证技术方面,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法医物证新技术、新进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八。五”期间的科研成就进行了回顾。这一领域内的DNA分析技术仍是研究的重点。

“八。五”期间在“非同位素标记探针的DNA指纹图技术、复合扩冲STR位点的DNA分型技术、人类线粒体DNA测序技术、DNA扩冲片段长度多态性和DNA探针研制等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跃居国际领先地位,其中有四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7年学者们继续开拓前进,研究的热点是:”多聚酶链反应(PCR)技术“和”短串联重复序列(STR)的扩冲技术“。

有的学者提出“这两项技术将取代”DNA“指纹图技术”,〔3〕发挥其对微量、陈旧、污染人体检材进行个人识别的优越性。

(二)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研究的主要内容除继续深化物证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物证鉴定制度的改革外,还将对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物证技术中计算机的应用方面,在原来指纹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在鉴定中应用指纹印的计算机自动识别系统;在法医物证的DNA分析中,有的已将分析结果用计算机扫描保存,克服了不同检材必须同步分析的缺点;学者们更着眼于物证技术鉴定中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物证技术鉴定中信息、数据为的建立以及物证技术与国际互联网络等的研究。在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微量化学物证等其他各领域中,将进一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对国外物证技术研究新成果的引进和国内外其他自然科学先进技术的借鉴,使物证技术鉴定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另外,目前学者们对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鉴定擀量控制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将在这方面加深研究,进一步提高物证鉴定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法律服务。

二、1997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一)1997年的回顾

1997年是我国侦查学研究深入开拓和稳步前进的一年。年初,在杭州召开了“现代刑侦工作方针专家座谈会”,对侦查工作方针进行了研讨。此外,专家学者们还就侦查体制改革、侦查措施、方法等有关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我国侦查学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侦查工作方针。现行的侦查工作方针是公安部于1978年制定的《刑事侦察工作细则》中确定的。有的学者在分析该方针不足与过时的基础上,从制订侦查方针的依据、内容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专群结合、破防并举、科学办案、狠抓战机”的新方针建议。在杭州会议上,更多学者则围绕《公安学刊》1996年第三期发表的斯大孝、蔡杨蒙的《论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一文,展开了热烈讨论。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认为它应作为新时期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有的学者还由此提出了对传统侦查工作的反思,主张将侦查工作置于大治安之中,强调公安机关要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作为侦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的学者认为,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是侦查工作走出低效益的关键环节,强调以此为突破口转变思想深化公安侦查改革。还有学者进行了配套论证,认为贯彻落实“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应树立服务观、效率观、全局观、群众观、科学观五大新观念。围绕侦查工作方针的讨论,其参与人员之众多,研究态度之务实,影响之深远广泛,无疑构成了该年度侦查学研究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2.侦查体制改革。我国现行侦查体制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学者们总结认为,其存在着管辖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重叠和不合理、职责不明、缺乏竞争机制、协作不力、效率低下、程序不顺等诸多问题。有的学者建议,继续完善和推广侦查人员责任制,改革侦查工作考核标准,大胆实行竞争机制。还有学者对市局刑警队和分局刑警队建制提出了改良意见,认为应将市局刑警队与分局刑警队重复的一线侦查力量进行合并,把这些侦查力量放置在基层,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效率。有的学者对派出所侦查职能改革进行评析,认为派出所虽然不再承担侦查破案的主要任务,但也不能完全不管案件侦查,而要积极配合协助侦查部门调查取证,抓好侦查基础工作。有的学者进而提出了派遣刑警人员入驻派出所的设想与方案。有的学者还剖析了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现行的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别专门设置及其工作互相交叉的现象与不良后果,主张实行侦查预审合一的制度,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还有学者从条块关系出发,提出建立自上而下大刑侦机制的改革设想,主张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的协作。

3.侦查措施和方法。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种措施和方法的运用上,且多结合实际案例或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加以论述。有的从缉捕对象、缉捕人员、缉捕行动的主客观因素、缉捕保障方面探讨了缉捕行动的决策依据;有的探讨了侦查中推断犯罪分子职业的方法;有的分析了串并案侦查的前提、基础及成功保障;有的学者对新时期如何开展布控、协查进行了研究;还有学者对开设侦查TV(或警察TV)、利用电视通缉令等方式的必要性和实行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侦查措施现代化与合法化的问题。

4.侦查协作与侦查信息。加强侦查协作一直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探讨了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体制建立的可能性。有的学者对现行三级破案制度进行了剖析,主张建立与各地犯罪形势相适应的侦查机构层次。在具体协作方式上,交流侦查信息是学者们议论的重点。有的学者认为,派出所应将重心放在搞好基础情报工作上。一些学者则提出要实行情报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还有学者提出应扩大情报信息库的种类等。

5.侦查谋略。关于侦查谋略的研究相对有所降温。少数学者从兵法谋略的宏观角度探讨了“孙子兵法”与现代侦查相结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6.具体类案的侦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科技发展,团伙犯罪和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因此这些案件的侦查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不过,大多数文章对此研究还停留在对于具体个案的分析评论、对犯罪的情况、特点、手法的介绍以及一般性对策上。

7.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是我国侦查学的薄弱地带。有些学者从涉外联合侦查的形式与范围、原则、基本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有的学者则继续深入研究了西方主要国家犯罪侦查制度,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

(二)今后的展望

1998年我国侦查学领域内主要研究的课题应当包括:侦查学基础理论及其框架;大刑侦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侦查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化与合法化;侦查基本观念与功能转换;外国犯罪侦查制度;反侦查理论;暴力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犯罪案件侦查对策;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新刑法确定的新型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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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1997年物证技术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物证技术研究领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对为法律服务的物证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暴力化、技巧化、智能化趋势明显,有组织的犯罪增多,犯罪手段的现代化程度提高”,〔1〕对物证技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而且民事诉讼案件中,要保证准确地执法,也越来越多的要求对案件中的各种物证进行科学鉴定。鉴于“常规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在现场上的提取率越来越低。”〔2〕因此,广泛发现、提取、

鉴定其他微量物证就显得格外重要。如爆炸残留物、纤维、毛发、油脂、泥土、涂料以及塑料、金属屑等。

2.物证技术鉴定制度的完善。随着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在诉讼中占重要地位的物证技术鉴定,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紧迫。有的学者对我国现行鉴定制度中存在问题及鉴定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作了调研,写出有关论文数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还组织力量对以往物证鉴定有关条例进行研讨,业已着手制定物证鉴定工作条例。为了确保物证鉴定的准确性,有的学者对某些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措施。有的学者从法理角度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对立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还有的学者就我国现实中物证鉴定主体、鉴定资格与涉围鉴定证人、鉴定权的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分析和论述。

3.物证摄影技术。本年度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如对玻璃横断面痕迹的拍照;变压器矽钢片油渍指印的拍照;蜡表面指印的拍摄方法;利用定向反射镜进行暗视场照相的方法;利用偏振光灯拍照灰尘印痕;以及对相对平行区颅面、颜面上对应特征水平摄影位置关系的研究;刑事录像与计算机图像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4.痕迹技术。痕迹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完成了“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DFO合成及其显现潜在指纹技术研究”;

“定向反射显理潜在指印技术系统研究”;“加湿502胶重显方法及器材研究”;

“微粒悬浮液显现潜在手印方法”等,使我国痕迹物证在上述技术中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的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97年痕迹物证技术研究又取得丰硕成果,各类学刊上发表了近百篇文章,涉及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及动物咬痕等的显现、提取、鉴定的各个方面。如有的学者探讨了足迹边缘特征的检验;足迹检验中影响特征形成的几种因素;同一人异体鞋鞋底磨损形态变异规律;手压的装足迹的检验等问题。有的学者对非原配钥匙痕迹、锯路波形成机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对枪弹阳膛线痕迹变宽机理、枪弹痕迹防护技术、弹头擦点痕迹及改造手枪的鉴定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学者还就耳廊印痕鉴定技术、烟头上牙印痕迹、录像资料与器材的带机同一认定进行了探讨。

5.文书物证技术。实践中近年来涉及文书物证的案件逐渐增多,文书物证技术研究也有了相当的发展。97年国内学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多种方法伪装字迹案件的检验;血书的字迹检验;反转交叉套摹笔迹的检验;编造规律性特征的伪装笔迹检验;书写相对时间的检验及文件制作时间的鉴定;电脑打印文件的打字人识别等。

6.毒物及其他微量化学特证技术。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活动对毒物、物证技术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检验技术交流会,会议汇集论文134篇,

广泛研究了应用现代分析仪器对进行检验的新技术。在毒物分析方面,学者研究了因相等取技术在毒物分析中的应用;毒性元素砷、汞、铅试样处理方法及等离子体光谱测试技术等。在分析方面,学者们对GC/FID

测定在人体内残留时间,生物体内海洛因及其代谢物的REMEDI的快速检验进行了研究。国内外学者还对违禁药品的测定方法、可卡因对人体毒性作用、可卡因原子光谱、的快速检出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其他微量化学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应用现代分析技术,拓宽检验领域。一年来,学刊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从污染的纵火残留物中鉴别石油蒸馏物的气相色谱;微量金属物证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植物粑粉证据研究;土壤科学在空难事件调查中的作用;x

—射线荧光法分析人体组织和衣服上射击残留物;胶带捉取射击残留物;微纤维;同位素标定在物证中的作用等。

7.生物物证技术。生物物证技术方面,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法医物证新技术、新进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八·五”期间的科研成就进行了回顾。这一领域内的DNA分析技术仍是研究的重点。

“八·五”期间在“非同位素标记探针的DNA指纹图技术、复合扩冲STR位点的DNA分型技术、人类线粒体DNA测序技术、DNA

扩冲片段长度多态性和DNA探针研制等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跃居国际领先地位,其中有四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7年学者们继续开拓前进,研究的热点是:“多聚酶链反应(PCR

)技术”和“短串联重复序列(STR)的扩冲技术”。

有的学者提出“这两项技术将取代“DNA”指纹图技术”,〔3〕发挥其对微量、陈旧、污染人体检材进行个人识别的优越性。

(二)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研究的主要内容除继续深化物证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物证鉴定制度的改革外,还将对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物证技术中计算机的应用方面,在原来指纹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在鉴定中应用指纹印的计算机自动识别系统;在法医物证的DNA

分析中,有的已将分析结果用计算机扫描保存,克服了不同检材必须同步分析的缺点;学者们更着眼于物证技术鉴定中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物证技术鉴定中信息、数据为的建立以及物证技术与国际互联网络等的研究。在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微量化学物证等其他各领域中,将进一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对国外物证技术研究新成果的引进和国内外其他自然科学先进技术的借鉴,使物证技术鉴定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另外,目前学者们对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鉴定擀量控制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将在这方面加深研究,进一步提高物证鉴定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法律服务。

二、1997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一)1997年的回顾

1997年是我国侦查学研究深入开拓和稳步前进的一年。年初,在杭州召开了“现代刑侦工作方针专家座谈会”,对侦查工作方针进行了研讨。此外,专家学者们还就侦查体制改革、侦查措施、方法等有关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我国侦查学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侦查工作方针。现行的侦查工作方针是公安部于1978年制定的《刑事侦察工作细则》中确定的。有的学者在分析该方针不足与过时的基础上,从制订侦查方针的依据、内容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专群结合、破防并举、科学办案、狠抓战机”的新方针建议。在杭州会议上,更多学者则围绕《公安学刊》1996年第三期发表的斯大孝、蔡杨蒙的《论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一文,展开了热烈讨论。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认为它应作为新时期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有的学者还由此提出了对传统侦查工作的反思,主张将侦查工作置于大治安之中,强调公安机关要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作为侦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的学者认为,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是侦查工作走出低效益的关键环节,强调以此为突破口转变思想深化公安侦查改革。还有学者进行了配套论证,认为贯彻落实“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应树立服务观、效率观、全局观、群众观、科学观五大新观念。围绕侦查工作方针的讨论,其参与人员之众多,研究态度之务实,影响之深远广泛,无疑构成了该年度侦查学研究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2.侦查体制改革。我国现行侦查体制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学者们总结认为,其存在着管辖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重叠和不合理、职责不明、缺乏竞争机制、协作不力、效率低下、程序不顺等诸多问题。有的学者建议,继续完善和推广侦查人员责任制,改革侦查工作考核标准,大胆实行竞争机制。还有学者对市局刑警队和分局刑警队建制提出了改良意见,认为应将市局刑警队与分局刑警队重复的一线侦查力量进行合并,把这些侦查力量放置在基层,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效率。有的学者对派出所侦查职能改革进行评析,认为派出所虽然不再承担侦查破案的主要任务,但也不能完全不管案件侦查,而要积极配合协助侦查部门调查取证,抓好侦查基础工作。有的学者进而提出了派遣刑警人员入驻派出所的设想与方案。有的学者还剖析了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现行的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别专门设置及其工作互相交叉的现象与不良后果,主张实行侦查预审合一的制度,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还有学者从条块关系出发,提出建立自上而下大刑侦机制的改革设想,主张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的协作。

3.侦查措施和方法。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种措施和方法的运用上,且多结合实际案例或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加以论述。有的从缉捕对象、缉捕人员、缉捕行动的主客观因素、缉捕保障方面探讨了缉捕行动的决策依据;有的探讨了侦查中推断犯罪分子职业的方法;有的分析了串并案侦查的前提、基础及成功保障;有的学者对新时期如何开展布控、协查进行了研究;还有学者对开设侦查TV(或警察TV)、利用电视通缉令等方式的必要性和实行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侦查措施现代化与合法化的问题。

4.侦查协作与侦查信息。加强侦查协作一直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探讨了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体制建立的可能性。有的学者对现行三级破案制度进行了剖析,主张建立与各地犯罪形势相适应的侦查机构层次。在具体协作方式上,交流侦查信息是学者们议论的重点。有的学者认为,派出所应将重心放在搞好基础情报工作上。一些学者则提出要实行情报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还有学者提出应扩大情报信息库的种类等。

5.侦查谋略。关于侦查谋略的研究相对有所降温。少数学者从兵法谋略的宏观角度探讨了“孙子兵法”与现代侦查相结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6.具体类案的侦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科技发展,团伙犯罪和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因此这些案件的侦查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不过,大多数文章对此研究还停留在对于具体个案的分析评论、对犯罪的情况、特点、手法的介绍以及一般性对策上。

7.

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是我国侦查学的薄弱地带。有些学者从涉外联合侦查的形式与范围、原则、基本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有的学者则继续深入研究了西方主要国家犯罪侦查制度,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

(二)今后的展望

1998年我国侦查学领域内主要研究的课题应当包括:侦查学基础理论及其框架;大刑侦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侦查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化与合法化;侦查基本观念与功能转换;外国犯罪侦查制度;反侦查理论;暴力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犯罪案件侦查对策;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新刑法确定的新型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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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司法运行

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其中,作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管理社会和治理国家过程中的人性化,有利于深化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但保障在押人员人权在司法运行过程中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法律依据之完善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这是有利于在押人员被刑事拘留后人身安全的保护,减少刑讯逼供发生的可能性,但接着又规定了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一规定是侦查行为的能力缺陷在立法上的反映。根据这一规定,在时间上。出现了这一空隙,可以通过限缩司法解释,确定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的具体情形。这样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减少被拘留人人权被侵害的现象发生,也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辩护律师介入侦查之尝试

新《刑事诉讼法》在保护律师合法辩护权有了较大的改变。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都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以上规定,律师介入案件实质性内容并不多。首先是因为侦查机关及其人员对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信任度不够。其次是出于对案件本身侦破的考虑过度,担心影响案件侦破工作。第三是律师本身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部分律师职业道德上确实存在问题。第四律师介入诉讼,对违法行为惩戒措施实施力度不强。所以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案件实质受限制较多。但可以先通过规范性司法文件方式尝试在侦查初期,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通知律师到场。这种做法是不违背我国辩护制度的,一方面可减少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口供,减少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等人身权的侵害,也有利于保护侦查人员。另一方面也增强了讯问口供在证明犯罪事实上的证明力,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三、以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侦查群体之构建

在基层,目前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主体主要是从警官学校或是从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的人员组成。所谓的侦查,主要是获取口供或是证人证言,侦查方式主要是以口供作为基础,以此为依据,去补证其它证据。在基层,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零口供,最终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很少。因此,第一要大力发展刑事科学技术,通过各种科学技术侦破案件,通过科技手段获取案件证据,在充分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自然会承认自已的所作所为。第二要建立一支专家型的科技侦查队伍,这是摆脱以口供作为侦破案件最有效的方法。目前基层的侦查主体大多是法学类专业人员,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不强,侦破案件流于感性认识,缺少理性判断。在侦查过程中,通过技术分析、技术判断、技术检测去收集证据的案件较少,是以获得口供或言词证据为突破案件的关键。因此应建立以科学技术人员为侦查主体,以法律专业人员为侦查协助人员的侦查群体,取代目前以法律专业人员为侦查主体的侦查人员构成。第三要加大技术投入,包括大量引进科技专业人才、金融专业人才、财务专门业人才等,同时要加大科技设备的实质性投入。

四、超职权主义侦查模式之禁止

长期以来,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注重追求案件事实,取证程序合法性较少考虑,个别人有时迫于破案时间、上级领导压力、社会压力、命案必破等因素,在取证过程中,有时会对嫌疑人人权进行侵犯甚至施以暴力。因此一要对侦查人员加强观念进行更新,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审判确定有罪之前,有权被视为无罪;二要让侦查人员认识到刑讯逼供后果是严重的,任何侦查人员都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暴力;三要禁止变相延长在押人员羁押期限。近些年来,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超期羁押的现象减少,通过延长侦查期限、退查等法定程序,变相延长办案期限现象时有发生。严格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延长审批手续,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变向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况发生,也是保障在押人员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粗暴、落后的监管方法之取消

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管教人员人权保障理念不足,对在押人员在管理方面坚持严管、严控、严惩模式,对不服从者施以打骂、禁闭等手段。因法治社会人们争取合法权利的需求逐步加强,那些不合时宜的监管方法应被取消。一要让管教人员认识到在押人员被羁押期间尚未确定是罪犯,除人身自由等部分权利受限制外,其他合法权利依然享有。二是取消对在押人员的非人道处罚方式,拆除禁闭室等设施。三是要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不能让教育在押人员活动只流于形式。四是加强对在押人员心理疏导,不能让疏导室成为摆设。

六、法律监督权之强化

法律监督是指为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而进行察看并督促的活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当然属于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检察监督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依法、公平、公正对待在押人员等方面显得更为重要。这一职能的主要承担者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监所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监督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充分的方法、手段。但在实践过程中,因多种限制因素,职能发挥并不充分,很多方面只是形式上的监督。首先,是场所的依附性决定了监督力度的受限性。派驻检察的办公场所依附于看守所而设置,必然受制于看守所;其次,是人员长期的派驻,形成了情感牵连性,导致监督的刚性不足;第三,检察机关监所部门人才的短缺,也影响了监督职能的发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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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一个以海量信息和数据挖掘为特征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对我国当前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严峻挑战。公安高等教育的主旨是“面向实际,贴近实战,务求实用”,为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保障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就需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对警务工作的新需求,努力为公安战线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警务人才。经过公安高等教育培养的大学生,将是信息社会中公安队伍的中流砥柱,提升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既适应了公安信息化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安队伍自身的发展要求,又是走科教强警的必由之路。因此,应该充分重视对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

1公安院校大学生信息素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公安院校大学生普遍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能够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并对信息有着强烈的需求,但这种对信息的需求是宽泛的,缺乏专业性。职业角色意识不强,缺乏对与公安工作紧密联系的信息或情报的主动获取意识,并且由公安信息的保密性所导致的获取途径有限,也是制约公安专业大学生获取专业信息的重要因素。信息理论知识匮乏,理论无法应用于实践。大学生们从小学、中学阶段的被动式接受知识一下子过渡到需要主动探索知识的大学阶段,难免无所适从,电脑和手机对他们来说,还只是业余时间娱乐的工具。目前国内公安院校开设有关信息方面的课程主要以计算机操作为主,有关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伦理道德的信息素养教育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信息知识方面,学员们并没有自觉的意识,整体来说他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和信息总量没有明显差异,获得的信息也是没有经过筛选、良莠不齐的,不能称之为知识。这种低水平的特点,表现在图书馆文献信息检索知识的匮乏。

目前国内各高校已逐渐加大对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视与投入,教学硬件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还配备了具有图书情报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兼职教师,理论教学环节逐步完善,但实践机会还不是很多。大部分学员能熟练运用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或网络资源,但是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与网络资源针对某一专题内容进行资料的搜集、加工与整理的学员少之又少。在对网络信息的甄别和判断力上,能够迅速判断网络信息真伪的学员数量也是令人堪忧。在信息的获取方面,大学生虽然具备了一定的信息意识,对最简单的初级检索有所接触,也仅能满足基本的日常生活需要。新生在接受入馆教育后,对馆藏资源的获取途径和图书借阅方式有了初步的掌握。但随着学习和研究的深入,只靠快速检索或初级检索这样“傻瓜式”的入门方法查找资料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这样查找的资料毕竟有限,精确度不高,学术性不强。综上所述,探讨信息素养的创新教育,逐步培养和提高学员的信息搜集能力、处理能力和利用能力,是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课程研究的重要内容。

2信息创新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2.1课程目标设定

信息创新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和提高学员的信息意识、信息搜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利用能力,让学员既具有较强的信息敏锐感,能迅速有效地从生活和学习中捕捉到各类信息,然后从中甄别、遴选出有价值的信息,过滤掉没有价值的信息;使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对提取出来的信息进行评价、归纳、分类、抽象概括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合成新信息;还要利用已有的信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归根结底,信息素养教育其实是如何利用信息知识和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转化的一种创新教育。

2.2课程设置方案

从信息创新教育课程的目标设定来看,可以得知信息素养的培养不是一门单一的课程,而是将融合了其它多学科、多专业知识,并且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的始终,以此来使课堂教学的信息传递效果达到最优。教师要学会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技术,选定教学主题,并把原先相对独立的各个问题进行整合,把专业知识和信息素养结合起来,运用信息素养来解决专业问题,从而获得创新性的教育成果。信息创新教育课程既然不是一门单一的课程,那么它主要是在掌握文献检索知识的基础上,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解决其它专业学科问题的技能课。这样一来,信息素养就和计算机、英语的作用相似,变成了一项人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这一技能的实施对象就是文献检索知识。所以目前,国内各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一般由图书馆为机构主体负责实施。

图书馆在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时,根据培养的目标和内容,可以将课程递进式地设计为3级开展:①基本信息素养能力的培养,包括计算机基础、网络基础知识和图书馆及基本情报知识的掌握;②信息素养嵌入学习科研,包括基本检索技能、检索方法及检索策略的相关内容,完成作业,撰写综述和研究报告;③课程设计与写作。具体如下:

(1)入门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开设。在第一阶段,实施主体可在开设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基础等课程的基础上,将信息获取知识融合于其中,让大学生具有初步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获取能力,为以后更进一步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主干课程。可在第二学年开设。在第二阶段,因为大学生要开始专业课的学习,所以,教师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把信息处理的知识融合于专业课的教学中去。比如法学专业的学员,要学习刑事诉讼法、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公安专业,要学习刑事科学技术、公安管理、治安管理等课程。将信息检索知识融入到这些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去,有利于学员更快速地学习掌握最新的学术信息和信息技能。

(3)高级课程———实践与创新信息素养的培养。可在第三、第四学年开设。在第三阶段,图书馆授课教师可与专业课教师合作授课,将学员信息处理和利用能力的培养推向深入。这一阶段更重视培养学员的实践动手和创新应用能力,通过鼓励学员进行自主性的科学研究,或加入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参加创新性的信息技术大赛,或进行毕业实习、学位论文设计等方式,逐步提高学员的信息检索技能和信息利用能力,并最终促进他们学习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3信息素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教师们更注重传授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最终实现创新的能力。

3.1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模式

以问题为导向,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员和老师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动的模式。学员以小组式的“头脑风暴”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运用所学的信息知识,找出和问题相关的事实、概念与原则等信息,以小组方式,针对问题个案的文献信息进行讨论,由讨论确定问题的内涵与范围,再采用不同的信息搜集策略。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过滤掉不必要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信息加以提炼、升华,得到新的信息,由此解决问题。

3.2嵌入式教学

在当前大数据环境下,传统的信息素养教育因为资源缺失、师资薄弱、覆盖面狭窄等不足,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教育的需求,在这个背景下,嵌入学科专业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应运而生。最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模式就是MOOC。它打破了时空的限制,集成了多种媒体资源,将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整合在一起,表现形式既有教学资源网络视频、各种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公开课等,也有电子版的教材、电子版的学习资料等。这种教学模式,适用于各个年龄、各个阶层、各个专业的学员,因此受到大众的欢迎。传统的课后作业继续保留,不同的是答疑解惑变为在线实时交流,甚至学生所做的课堂笔记也可以在线交流。

3.3课程考核方式

信息素养创新教育课程可作一门公共必修课,考核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按照传统的做法,将学员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或考查的成绩按一定比例来进行综合评定;二是准予学员通过自学,参加信息素养MOOC课程的学习,课程结束后有专门的结业证,凭结业证来对学员进行评定;三是采用实习、考试和学科论文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将重点放在可以反映学员信息素养综合能力的实习上,这样有利于培养学员的信息处理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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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像侦查面临的问题

(一)硬件;软件建设均严重不够

视频侦破技术硬件设施上,在国内一些沿海城市,如广东、浙江,经济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应用较好。这首先取决于投入大量资金对城市、交通、重要地区、场所实现全方位的视频图像监控。但这些城市也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即便如此,这些城市仍然存在大量监控盲区,不可能对每一个角落都投入资金进行监控,有许多地方的监控并没有统一联网,办案人员无法第一时间获取视频资料。对于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尤其集中在地级市及各地方公安局、派出所,更谈不上有效利用视频侦破技术。

在视频侦破软件建设上,基于某些成套硬件设施的公安视频侦查系统能很好解决地方的、局部的侦破问题,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近10来年中,出现很多新的IT技术,几乎不可能立刻运用到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如跨地市、省等想利用其他地区的侦破信息、功能服务或业务分析来达到联合破案、一案多破等问题,在目前的公安侦破信息化建设中是远远不够、达不到的。

(二)视频信息不能及时上传、统一存放和共享问题

在各类安全事件处理中,绝大多数地市级公安局在视频监控硬件投入上有限,很多投入了视频监控的企业、单位、部门也存在未联网状态。当突发案件发生时,存在问题是:第一时间我们不能及时将监控视频传送到公安机关,在大量的基层公安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普遍采取的方式是人工拷贝的方式(考虑到安全与保密性),统一集中到公安局来研判,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耽误了案情的研判工作。同时跨地市部门协同响应的要求不断提高,除了对横向跨区域图像,视频共享的需求日益增多,各级公安机关也对远程图像、视频资源共享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大多数城市案件相关的视频或图片资料信息未能共享,不能满足信息的存储、调用,更缺乏统一的管理,造成信息资源浪费。

(三)海量视频数据对案情研究带来巨大挑战问题

据行业分析人士估计,地级市、行政区一般每个城市需要规划安装10~20万个摄像机,而省会级、一线城市视经济发达程度、地域面积可上至50万个以上;县级市/行政区规划的摄像机数量也多为1~2万个。如此多的摄像头日夜不停摄像,在解决“看得见”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海量的视频。这也使传统的以人海战术为主的视频线索查找,犹如大海捞针,面临巨大挑战。例如,2010年鄂尔多斯市发生的一个重大刑事案件中,民警要从3000多个摄像头,将近150万个小时的录像中找到线索。当时公安抽调了50多名民警,昼夜看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如何针对海量视频、图像的案件对其进行摘要压缩、对象检索、快速定位嫌疑目标、目标信息自动提取等智能分析技术来达到快速办案,当前存在很大问题。

(四)怎么解决下级、同级、上级机关联合、协同办案问题

国家“金盾工程”的建设批准后,在全国范围掀起了新一轮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浪潮,但信息化建设并不是一阵风的随大流、上系统。这些年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的确存在各自为政、信息孤岛、业务孤立等现象。虽然在基层的公安业务工作中,主要围绕着案件“区域自治”的原则,但的确存在区域内各部门和跨区域各部门对历史案件、现发案件、进行关联、研判等众多问题。从目前公安侦破利用信息化联合、协同作战的程度是远远不够的。

二、视频侦查信息化系统建设“三个阶段”的设计与实施方案

(一)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海量视频数据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放,提高各部门资源的共享,并从编程方式和系统部署的角度出发为第二、三阶段提供业务、数据接口的支撑。

1.海量视频数据进行采集、集中管理,统一存放

视频侦查软件应提供海量可靠的存储空间,侦查人员采集到的视频数据以案事件维度集中保存和管理,便于多人、多系统间共享案件视频信息,实现信息“一人采集、全局共享”,便于协同作战。

软件支持与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对接,尤其是公安监控系统和联网监控系统,支持手动采集、定时采集等方式。采集过程中对原始文件进行分类、编目,正题名、关键字、时间、地点、摄像头编号、作者、等元数据,为检索与语义分析提供服务。支持上传、下载、存储和有序管理。对于单个案件,以案件名作为一级目录,并根据需求建立下级目录,分类别、分层次存储和管理案情文件,系统支持对文件集的批量下载,转移等操作。侦查人员对案件、视频进行标签标注后,系统根据标签等信息建立自动关联关系,提示有相同标注信息的案件或视频,便于侦查人员进行串并案分析及视频比对分析处理,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2.Web service编程方式

当前应用程序的开发,一个绝对的倾向是基于浏览器的瘦客户应用程序。客户端与服务器的通信问题,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是使用HTTP协议来通信。这是因为任何运行Web浏览器的机器都在使用HTTP协议[3]。同时,当前许多防火墙也配置为只允许HTTP连接。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程序间的互操作性。目前还有很多商用程序继续在使用C++、Java、Visual Basic和其他各种语言编写。除程序语言之外,所有的应用程序都需要与运行在其他异构平台上的应用程序集成并进行数据交换。在以前,没有一个应用程序通信标准,是独立于平台、组建模型和编程语言的。只有通过Web Service,客户端和服务器才能够自由的用HTTP进行通信。

所以,视频侦查信息化系统Web service编程方式的选择第一是依托了公安专网特殊的通信线路,第二是要能解决跨部门,跨异构应用平台,跨多语言编程的问题。第三是其他部门或跨地市部门不但能够直接享用信息系统,还为其提供接口和服务,可以进行二次开发来实现“业务再造”。总的说来,Web service的选择只是为第二、三阶段的建设做准备。

3.软件部署:选择在地、县一级

视频分析服务硬件引擎、软件管理客户端部署在县一级公安局,各地方派出所调用相关功能。各县级市、区形成以公安网互联的分布式结构,所有的数据和服务均向省厅及以上单位提供。

(二)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融合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视觉技术、人工智能及图形分析等多项技术对视频进行各种分析处理。

1.多种监控视频格式兼容处理

利用视频格式适配服务器对多种监控视频格式,上传系统后,原始视频、图像等自动保存一份。并自动识别视频的格式封装和码流,转码成在线流媒体方式供侦查人员调阅原始文件和转码文件。同时支持转码成普通播放器即可播放的视频文件,方便法院、检察院等外协单位播放问题。支持主流DVR,NVR厂家的视频格式直接播放,如海康、大华、黄河、霍尼威尔等,支持主流DV、手机所拍摄的视频格式等。

2.视频摘要压缩

利用视频分析服务器对案件视频进行摘要压缩。其目的从原始视频中提取目标(犯罪嫌疑人、车辆)的活动信息,与背景视频合成较短的视频片断,也可以切割提取活动目标,以快照列表的方式更加便捷地展示。在摘要视频中,能够显示目标出现的时间,移动轨迹,并且支持用户通过点击目标,播放目标出现前后的原始视频,甚至是单目标与背景合成的视频,便于仔细查看。可以用“短小精悍”,“信息全面”来描述视频摘要。根据视频质量的不同,一段24小时监控视频(其中活动对象较少),经过摘要处理后可以压缩到10多分钟,大大提高公安查阅视频的效率。同时,支持在视频素材中任意抓取关键帧来截取图片素材,形成单张图片,完成图片素材的获取。

3.视频智能分析

侦查人员通过输入搜索目标类别如:人、物、车、时间、颜色、出现区域等信息,视频分析服务器快速从视频中搜索出满足条件的目标对象,并以图片列表展现,并建立图片帧索引,通过索引跳转播放目标对象在原始视频中的真实场景,便于侦查人员更进一步进行分析研判[1]。提供区域活动目标检索、跨线检索、目标行进方向检索、目标类型检索、色彩检索、时间检索等多种搜索条件。提供多种条件组合检索,更快速精准的定位目标。

(三)第三阶段主要任务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在第一、二阶段完成的基础上,实现“流程再造”。

完成第一、二阶段后,基本实现公安视频侦破“区域自治”。这个阶段的建设,更重要的意义是达到“流程再造”。各地市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有可能建设、实现、部署各自的视频侦破应用平台,无论是从软件和硬件上都会产生差异,除非我们的系统由省及国家统一建设部署,但几乎不可能。在异构的硬、软件条件下产生应用上的差异是允许的,但是我们的业务是一致的。其他地市、省公安局通过公安专网即可以享用数据,也可以享用业务处理,来达到侦破业务全国联网,更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来达到“业务流程再造”。如果多地进行类似的建设,就形成一个分布式视频侦破业务处理圈,会大大加强全国公安视频侦破能力。

参考文献

[1]孙展明.视频图像侦查中视频信息内容分析初探[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1(6).

[2]陈刚,续磊.论视频侦查工作体系的构建[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