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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公室科员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2-03-23 19: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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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篇1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当前,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作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组织保障制度,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区进行试点。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并为不同类型人员建立相应地员额比例、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的管理模式。在这三类人员中,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检察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给予较多的关注,而在当前的检察管理体制中,检察机关综合行政部门既有行政工作也有业务工作,一些行政人员本身是从业务岗位过来,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改革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来说同样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本文结合改革框架方案及试点地区改革实践,以J市A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人员等数据为样本,对在检察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期对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和改革路径提出建议。

 

一、实证分析: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及特点

 

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中,我国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是以行政职级区分主体的分类模式,长久以来,在晋升、考评等方面,检察官和检察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没有明显区别,在业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调整岗位也没有严格的限制,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可以到非业务部门工作,非业务部门的人员只要具有检察官资格,也可以申请到业务部门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因此,检察机关内部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司法行政人员。

 

根据司改方案以及试点地区的制度设计,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是指在检察院从事政工党务、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了在办公室、政治处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工作人员。以J市A区检察院为例,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存在如下特点:

 

(一)司法行政人员占比大,合同制聘用人员多

 

检察院内部人员流动相对开放,司法办案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可以相互调动。截止2015年6月30日,A区检察院实际共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65人,合同制聘用人员9人。四个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为23人,占到总人数的31%,其中政法编制人员为16人,占到政法编制人员的24.6%。7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占到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的35%。如下图所示:

 

(二)具有检察员资格人员占比大,混岗人员多

 

全院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34人,占到全部政法编制人员的52.3%,而在司法行政部门中具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资格的有10人,占到了62.5%。另外,在司法行政部门有2人身份为司法警察,还有2人同时担任其他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混岗现象普遍。如下图所示:

 

(三)法律专业居多,与司法行政岗位要求不匹配

 

由于当前司法机关在人员招录时基本以法律专业为主,考取后再进行工作分配,很少专门针对某个具体行政岗位招录专业人员。在司法行政部门的16名政法编制人员中有9名为法律专业,占到56%。目前,两名司法警察分别兼任了宣传和会计岗位。而具有保密要求如档案、文秘岗位,目前也均是由合同制聘用人员担任。司法行政岗位需求涉及文秘、档案、财务、技术、宣传等多方面内容,与法律专业并非直接相关,吸收过高比例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事非法律相关的行政工作,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二、对照分析: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2014年6月6日,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不仅成为首批试点省市,也是全国最早启动的试点省市。2015年4月,上海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推开,上海成为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课题组以上海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及实践为参照,结合当前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现状,分析当前我们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面临的难题。

 

(一)上海市人员分类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概述

 

2014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上海检察机关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关于司法行政人员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司法行政人员的含义及范围。其是指在各级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在办公室、政治部以及机关党务、纪检监察、行装部门的工作人员。二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上海市全市的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为队伍总人数的15%,具体到上海市院、分院和基层院比例有调整,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肯定低于15%,目前暂定为14%。三是司法行政部门不再配备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四是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面临的难题及原因

 

1.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定位不清——司法行政人员确定难:上海市在进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过程中,并没有同时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而从当前的现实状况来看,由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缺乏合理界定,加上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并没有省、市院那么齐全,实践当中,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事务的同时,也担负着部分司法权和司法事务管理权,司法行政部门人员在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责时还兼有检察业务性工作。这不仅导致司法行政人员不断“膨胀”,而且也是当前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本身职能定位不清的表现。如果人员分类改革仅仅从内设机构来划分司法行政人员范围,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在具体司法行政人员人数范围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相关员额比例等改革措施也就无从谈起。下面以A检察院办公室、行装科、监察室为例,对其目前承担的工作职能分析如下:

 

(1)办公室。目前,A检察院办公室除了作为处理检察政务的主要部门,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等工作外,还承担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调研和宣传等工作职能。从对应的上级院的内设机构来看,有办公室、政治处,还有研究室(如下图所示)。对照上海市司法改革要求,他们将研究室是作为非办案的业务部门,要适当配备检察官员额,也就是说其并非属于司法行政部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中包含了不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内容。

 

(2)行装(技术)科。基层检察院的行装科除了作为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本院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交通通信装备、接待等工作外,还承担了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提供技术保障、配合办案部门做好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和运用等技术性工作。根据《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其中技术性工作是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检察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3)监察室(检务督查室)。作为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的部门,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其还要负责对一些重点案件如不立、不捕、不诉等案件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工作实践中,这些必然与作为综合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职能存在着交叉重叠。

 

2.司法行政人员转岗——面临“空心化”难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关系到每个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必将带来人事工作上的变动,这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司法行政人员。在此次改革中,很多司法行政人员可能会重新回到业务科室,而从业务科室人员很少会到司法行政岗位上来,必将造成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主要原因是:

 

(1)管理体制问题。长期以来,检察人事在单一制行政化管理模式下,行政色彩较浓,职业化意识不强,业务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混杂在一起,检察人员与行政人员相互交流。从而造成目前在司法行政岗位的检察人员很多曾在一线业务部门从事过办案工作,有的还是业务骨干,基层检察院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基本是检察官或者书记员,还有很多是兼职,混岗现象普遍。

 

(2)人员招录问题。如前文所述,在过去司法机关招录的过程中,主要以法律专业为主,没有根据具体行政岗位的对专业的要求来招录工作人员,造成政岗位上的人员很多都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有的甚至还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因为组织上的安排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工作。

 

(3)职务保障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目前关于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全部都集中于“检察官”一身,突出强调检察官的待遇保障和地位作用,对司法行政人员的关注较少.没有对其职务保障措施、职业晋升通道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使许多司法行政人员转岗交流至检察官序列的意愿更加强烈。

 

三、改革建议: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的思考

 

(一)缕清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此次司法改革方案中就要求所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必须配备在检察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全部为司法行政人员,也就是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专职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针对当前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混乱的情况,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职能进行梳理,将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同诉讼活动以及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的检察管理活动相区别。凡是依据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则从事的行为都应当做诉讼行为,运用诉讼法加以调整,而不应归入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履行的直接服务检察权的也应是司法性活动,属于检察事务管理权范围。据此,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的一些职能不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应予以剥离。具体包括: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讨论和决定行使检察权等重大问题的业务决策机构,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检委办作为检委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是根据检委会的要求,组织、安排、落实检委会讨论案件、事项,做好记录、起草检委会决定,并督促落实的工作,从事的是直接辅助业务职能的司法性活动,应当定为检察业务机构,而不能归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这一点从各个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来看基本无异议。

 

2.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一直以来,该职能都是由检察机关办公室承担,主要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和对被监督的案件、事项进入监督程序,履行催办、督办职责。2014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出台意见对人民监督员管理进行了试点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这些行政性工作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改革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基本相似,区别在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只具有程序性效力,没有实体上法律强制力。课题组认为该项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较为适合,主要理由:一方面,其作为一种外部监督程序仍然是直接作用于相关司法性活动,可以对案件程序直接产生影响,与案管部门业务监督职能切合;另一方面,从工作方便性而言,案管部门负责统计等工作,对被监督案件、事项也较为熟悉。

 

3.检察调研。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察调研工作确实存在行政化倾向,主要工作就是对接上级院研究室的工作,组织协调干警承担课题、统计发表文章数量等,而实际上按照高检院2002年《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研究室作为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职责除了组织协调本院检察调研工作,主要是对本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和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等,并且还承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课题组认为对于基层检察院本身没有必要单独设立研究室,建议将检察调研工作与检委办合在一起,工作职责主要是对本院重点案件、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而对干警个人研究成果统计等事项作为个人绩效考核部分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统计存档。

 

4.检察技术工作。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检察技术人员归为检察辅助人员,主要工作是从事司法鉴定、勘验、技术取证,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为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因而基层检察机关行装科技术人员应当从司法行政人员分出,但要注意计算机等设备管理作为后勤保障,属于司法行政管理职责。

 

5.案件管理监督工作。要正确把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点应该是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检察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调查处理。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对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步监测、实时监控以及事后案件评查。二者的工作联系在于,案件管理部门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具有发现和示警功能,最后应当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无权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处理。

 

(二)坚持大部制改革,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机构设置过多,从而导致职能交叉、工作重叠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司法改革试点地区如吉林、广东等在人员分类改革中同时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主要是试行大部制,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实现人员优化和资源配置最大化。通过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梳理,检察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两项即管人和管事,现有的司法行政部门也可以合并为两个部门,分别为政治监察部和行政事务部。

 

1.政治监察部。主要包含现在的政治处和监察室的职能,具体负责检察机关人事管理,管理对象包括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所有检察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能有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及监督检查等,如检察官人选的考察、推荐、考评、晋升、福利、保护,人员的编制、工作分配、考评等,当然还包括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监督以及对检察官惩戒等。

 

2.行政事务部。主要包括现在的办公室和行装科的职能,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即司法政务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主要是协调检察院工作运转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包括决策部署、行政管理、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等,如案卷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新闻媒介与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实体事务性工作,以及检察机关与同级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事务协调、检察院与其他机构之间等事务性对外协调工作。

 

(三)健全招录机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

 

针对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有必要通过招录的方式补充司法行政岗位人员。在人员招录过程中,需要改变过去单一的招录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招录机制。同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加强职务保障。具体来说:

 

1.坚持定向招录原则,以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检察行政人员由省级检察机关统一招录,可以由省级检察院会同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也可以委托省级公务员招录部门进行统一招录,但是对于改革后招录的司法行政人员必须明确只能在司法行政岗位,不能转任到检察官岗位以及检察官助理等检察辅助人员岗位。

 

2.坚持按岗招录原则,以保证人尽其才。根据不同行政岗位对专业要求的不同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比如财务、宣传、档案、文秘等可以直接招录相关专业的人员,从事专业性工作,还可以招录人力资源专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

 

3.坚持定期招录原则,建立长效招录机制。改革后,无论是在检察官还是在司法行政人员招录中,更要考虑好退休、调离、辞职等人员流失因素,因为改革将使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更明确,不能再随时从其他岗位调配人员,当然也不能等到人员离职后再招录,当前一年一次的招录显然不能满足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随时做好补充人员的准备。

 

4.明确司法行政人员职务保障。合理设定并明确司法行政人员待遇及晋升渠道,尽量打通司法系统内部行政人员同普通党政系统公务员之间的流通渠道,避免司法系统内部的行政人员成为体制内的孤岛。根据司改方案,司法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司法行政人员的选任也应当按照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执行副处级工资并享受相应经济待遇的主任科员这样的渠道晋升。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

 

施行检察人员分类、缕清司法行政职能、合理设置司法行政部门,是实现司法行政管理目标的前提保障,而管理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科学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

 

1.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司法行政管理职责。科学管理必须通过规范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目前检察院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很多,除了最高检、省检出台的规定外,各检察院还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并实施了一批管理制度。结合当前检察体制改革实际,应重新对各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工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对司法行政部门同检察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进一步明确,从而达到各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篇2

[2] 龙宗智.加强司法责任制:新一轮司法改革及检察改革的重心[J].人民检察,2014.12.29.

[3] 徐庶民,杨欧.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比较法考研[C].山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十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4.784-785.

[4] 胡淑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比较研究---以法国、德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视点[C].山东: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十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2014.795.

[5] 上海政法综治网.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EB/OL].,2015-11-10.

[6] 马进保.我国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的可行性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0.40.37.

【作者简介】

篇3

清晨,李局长腆着大肚皮走进公司,下属们都屁颠的跟在后面左一声“局长好”,右一声“局长好”。李局长高兴得眼睛迷成了一条缝。李局长走进办公室,一屁股坐在真皮转椅上。突然,一个小眼睛的科员悄悄窜了进来,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包,嬉皮笑脸的说:“局里要提拔科长,请局长照顾。”局长瞥了一眼红包,阴沉沉地说:“人家小王可给了9000元”。小眼睛一愣,立马又从怀里拿出一个钱包,说:“请局长笑纳”。李局长笑嘻嘻的接过钱。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推门而入,小眼睛吓得转身就走,李局长定睛一看,是现在检察院工作的大学同学——小张。李局长顿时大汗淋漓,脸上渗出一层又一层汗珠,手哆哆嗦嗦地连钱都掉了。小张见状哈哈大笑,弯腰拾起钱放在李局长手里。李局长有气无力地说:“我们……我们……”,“没关系,咱们是同路”。说罢,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我弟弟想让你帮个忙。”李局长瞄了一下那叠钱,看厚度估计有不少,于是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拍着胸脯说:“兄弟的事就是我的事,包在我身上”。“好,兄弟以后有什么事跟我说一声,检察局局长和我是哥们,包你万全。”“好,够义气。”“哥们最近混得怎么样?”一提起这事,李局长可气粗了,于是便把他的“英雄事迹”一一列举,说得不亦乐乎。

待李局长说完,小张腾地站起来,从口袋拿出一个微型录音机,严肃地说:“对不起,你被捕了。”

篇4

一次,张扬又向局长请假说感冒了,要在家休养几天。局长说你好模好样的,哪像感冒的样子啊,明天市局来检查,你要坚守岗位,好好工作,这回就不给你假了。张扬二话没说,回办公室了。第二天照常上班。上班是上班,可张扬却没有闲着,他打听到中午局长在德顺楼安排市局检查组吃饭,便悄悄地来到了饭店包房,站在门口拿出手机照了几张照片,笑着对局长说我就不陪领导们吃饭了,照几张像片留做纪念。当场局长的脸就白了,最后还是在办公室主任老李的周旋下,张扬才当着检查组的面把手机里的照片删除了。下午张扬就趾高气扬地回家休病假去了。

大伙背后都说张扬是厕所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局长也曾召集班子成员开了几次会,想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例把张扬清除公务员队伍,可张扬从来不旷职,就是有事没事老请事假病假,晚来早走还象征性地打声招呼。局长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后来局长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张扬不越大格就行了。张扬有时也让让步,只要局长不点名批评他,他也就不再当面让局长难堪。

年初,老局长调走了,新来了一名局长。

张扬依然我行我素。新来的局长听大伙介绍知道了张扬的这付德性,也没有说什么。这天,局长找到张扬说,听说你敢于坚持原则连老局长迟到都敢抓,这不,办公室主任老李到年纪要退了,我想让你接他这个主任,你看同意不?什么?让俺当主任?这是真的吗?张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局长力排众议,把张扬提拔成了中层干部。

张扬高高兴兴地走马上任了。当上了主任的张扬听话多了,但几个月后老毛病又犯了。

五一过后,组织部来局里考察班子,很快班子调整结果出来了,副局长调任,账务科长接任副局长。张扬拿着一万块钱找到了局长,说想接任财务科科长。局长笑着说,你来的正好,我正想找你呢。听说你中专时学的是会计专业,年青时还考过会计证吧?我正想让你接任这财务科科长呢。局长很痛快就答应了张扬的要求,却说什么也没有留张扬的钱。

局长办公会上,局长提议让张扬接任账务科科长,可班子成员都不同意,大家都说财务科科长一年要经手上百万资金,张扬的胆子比倭瓜还大,早晚会给局里捅篓子的。局长黑着脸说,张扬的事是上面领导的意思,就这么定了。

张扬欢欢喜喜地走马上任了。十一上班,检察院两名干部来了局里。大伙议论纷纷,说是不是局长出事了。

很快,有了准确的消息。不知道是谁举报的,张扬由于挪用公款被隔离审查。不久,张扬被开除公职,判刑进了监狱。

因为张扬的事,局长负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篇5

从200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以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由点及面,逐步开展。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高检院机关案件流程、案件质量和案件统计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这标志着案件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检察系统一项重要的综合业务工作,也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迈入了统一步调、全面展开、大力推进的新阶段。实施案件集中管理发端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承载于案件管理中心,落脚于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经过实践证明,案件集中管理是积极有效的创新之举。但是,随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引起重视。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

案件管理工作对于大多数检察机关而言仍属于新生事物,在开展案件管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有的干警对案件管理工作不支持、不理解,认为案件管理工作是可有可无的。统一应用软件的上线,更是增加了他们的自身工作量。少数干警认为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多为无办案资格的检察人员或文员实践经验不足,统一受案容易出现错误,不自觉地产生消极抵触的心理。有些基层院甚至认为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是多此一举,将案件管理部门设置成临退休人员的“养老院”,这些人员往往有畏难情绪,自保情绪,担心监督伤和气,认为只要程序上合法就行,内部有检务督查、有纪委,自己何必“找事”、“蹚浑水”。

(二)案件管理部门人员配置不科学

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严重,而且案件管理部门承担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所以一般不会为案件管理部门配置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多为基层检察人员、文员和雇员。这样可以基本满足案件管理工作中管理、服务职能的需求,却忽略了案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参谋职能。综合考虑职能需求,调配一定比例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更好的开展案件管理工作还是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的。 另外,我省多数案件管理部门的没有实行对书记员统一管理,各科室书记员忙闲不一,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三)案件管理制度不完备

《刑事诉讼规则》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第十一编对案件管理工作要求虽然做出进一步细化。但是由于各地区案件管理部门情况不同,有些规定还是原则性规定。

比如:《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办结后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案卷材料的,统一由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移送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案件管理部门认为材料规范、齐备,符合移送条件的,应当立即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移送;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办案部门补送、更正”。该条规定了送案是由“有关部门”负责,这个有关部门具体是什么部门呢?这就需要案件管理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收送案管理规范,明确具体的送案部门。

此外,案件管理部门还应制定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赃证物管理、统计管理、流程管理、窗口服务守则等配套工作规范,逐步建立涵盖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

(四)统一业务软件优势不明显

要实现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管理,根本出路在于信息化建设。统一业务软件的上线,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信息化保障。但是,使用该软件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办案人员使用软件不够熟练,不能及时录入案件或者案件录入内容不完善;案件录入、流转需要时间,无形中压缩了业务部门的办案时间;无法与检察机关统计软件共享,需两次输入案件基本信息,增加了书记员的工作量。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优势不明显,需要进一步软件研发和人员培训。

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需解决的问题

检察机关实施案件管理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尝试,是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是事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的关键。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点强化案件管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案件管理机制改革。

(一)统一案件管理职能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中,吸收和借鉴管理学的先进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也符合提高诉讼效率、确保案件程序正当、实体正义的价值追求。但是在案件管理中,不能仅强调对案件的“管理”而忽视了案件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高检院对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能定位是“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但在实际运行中,不同的检察院在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定位把握不准的情况。有的检察院把案件管理部门定位“大内勤”,单纯强调服务属性,将由各业务部门内勤登记的案件录入、辅助人员填写的各类文书、卷宗装订、邮寄信函、律师接待、收卷送卷等事务性工作统一在案件管理部门运作,忽视了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属性。有的检察院仅仅将案件管理部门定义为程序上的动态监督,将案件管理部门和办案部门人为的割裂开来,忽视了案件管理部门对实体结果的监督。

事实上,只有充分发挥四项职能才能真正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其中管理是手段,监督是核心,服务是基础,参谋是管理、监督、服务成果的转化运用。笔者认为随着全国检察统一应用软件的应用,软件原有的预警功能,基本可以防止承办人在程序上出现问题。当然,服务和参谋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通过一定的事务性基础工作和分析研判,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掌握各类案件办理信息,更好的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完善案件质量标准与案件工作制度

为了随时消除执法办案过程中易引发质量偏差的因素,有必要对具体办案环节和流程进行标准化控制。设定质量标准是标准化控制的第一步,也是整个检察案件动态管理体系的研发基础。质量标准是指,在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一定的方法,对案件质量的优劣进行评价和估量所依据的具体标准。

1.在办案环节上注重细化、量化

案件的初查、拘留、审查逮捕、审查等各个办案环节都应明确办案质量标准,确保案件在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防止问题汇聚到下一个阶段。

2.动态监督案件

随着统一业务软件的上线,改变了手工操作的模式,实现了案件的网上流转。为防止案件动态监督流于形式,更加有效的将监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应制定案件流转的具体标准。

3.事后监督的完善

制定办结案件的考评标准。可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检务督查办公室、检委会等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小组对案件进行质量考评工作,根据《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和一定比例的其他案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评,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析,强化结果的运用。必要时可以公布考评结果,以促进办案人员提高办案质量。

此外,各基层院,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案件管理工作细则》,统一案件管理工作要求,统一基础台账,统一受案、送案程序,做到以制度管案子管人。

(三)增强案管部门的自身监督

根据权力监督制约的基本原理,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案件管理部门同样如此。作为监督者首先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权力失去制约,必然导致滥用。”案件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那么谁来监督案件管理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案件管理部门确定案件知情范围,案管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自觉接受监督。但如何接受监督则没有具体措施。案件管理部门除了检察长和检委会的管理、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与各业务部门之间也是一个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但是,由于检察长和检委会的管理是不系统的、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是事后的,各业务部门的制约力度也是比较小的。因此,案件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自我监督,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才能更好的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一方面要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的教育,树立以身作则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在制度设计上,也要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四)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效率

通常情况下,寄希望于诉讼效率和案件质量双重价值实现的想法常常存在矛盾。由于诉讼的公正性一般是与其司法成本投入成正比关系,程序公正性的增强要求诉讼制度充分地保证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和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提高程序的繁琐性和复杂程度,由此,当事人和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投入的经济成本也会相应地增大,但诉讼收益并不一定能同时得到提高,很多时候,诉讼效益随着程序公正的增强而降低了。 因此,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中,应正确处理好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关系。

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大力依托技术进步和技术手段,是提高案件管理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各检察机关需按上级院的要求配备能够运用统一业务软件的一系列信息化设备。同时不断完善、成熟统一应用软件,以不断适应检察工作的改革需要。

2.书记员岗位集约管理

各科室不再单独配置书记员,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减少书记员忙闲不均的情况,也可以应对案件管理部门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效率。案件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业务科室的预约实现 “需时申请、及时调配”。

(五)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

实行案件的集中管理,并不是将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割裂开来。案件管理工作涉及全局,案件管理部门要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案件管理改革实施时间不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还在摸索中。在改革的初期,要取得业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比如,案件的受理,原本由业务部门受理,业务部门已经摸索出案件受理的一套经验,案件管理部门应多与办案沟通、学习,防止出现公安机关恶意送案的情况。案件管理部门还应与纪检监察、检务督查部门配合好,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只有这样,案件管理工作才能有依托、有基础。

(六)创新案件管理工作模式

1.电子阅卷

配置高速扫描仪,将卷宗制作成电子卷宗。电子卷宗可阅读、打印、摘录、任意剪切,方便律师阅卷,但是也应注意电子卷宗的保密工作。另外,在案件汇报等工作中运用电子卷宗可以达到多人同时阅读一本卷宗的功能。

2.预约阅卷

律师到案件管理部门阅卷,有时会遇到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或开庭,无法及时阅卷的情况,甚至两次三次都无功而返。案件管理部门可以开通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短信预约的模式,提前为律师准备好案卷,方便律师及时阅卷。案件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律师的预约提前复制好卷宗材料,减少律师等待时间,同时可以避免律师扎堆阅卷,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应对的情况。

3.远程阅卷

案件管理部门可以将案件扫描成电子卷宗,统一放置到一个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律师可发送预约申请到案件管理部门的平台,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向律师发回一个验证码。律师可凭验证码在互联网上阅取所需卷宗。

篇6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大力加强越冬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全面消除危害越冬候鸟资源的安全隐患,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无死鸟;路上无越冬候鸟携带和运输;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区越冬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候鸟在区安全越冬。

二、工作重点

(一)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携带、运输、藏匿、出售、食用越冬候鸟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

(三)深入腹地全面清理天网、粘网、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

(四)全面清查餐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

(五)严密监控湖泊承包者、放牧者以及经常在活动的人群;

(六)建立区各“卫星湖”(即主体湖周围各大小湖泊)承包经营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0月1日至年10月30日)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责任制度,落实经费保障;收集区各“卫星湖”承包经营人档案;县、乡(镇)、村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积极深入到一线的乡(镇)、村、组,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迅速掀起专项行动,为专项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年11月1日至年6月20日)

该阶段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保护越冬候鸟专项整治阶段(年11月1日至年3月20日)。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发扬不畏艰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作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宾馆、酒店、菜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无违法、违规经营候鸟的现象发生。在隘道要设卡检查,严防运输和携带候鸟。

第二阶段为保护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专项整治阶段(年3月21日至年6月20日)。全面整治非法围堰(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违规栽树和大量捕捞、贩运螺蛳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巩固退田还湖成果,维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年6月21日至年6月3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经验,发掘典型,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越冬候鸟资源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保护力度,为候鸟安全越冬提供稳定安全的环境。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年6月30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成立县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纪委常委、县执法监察室主任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农业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湖管局副局长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南新乡党委副书记

蒋巷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

南镇副镇长

副乡长

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许小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协调工作,县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为13879198350。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于年10月30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乡镇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形成整治合力,对存在管辖界址不明的,实行“上管一级”,由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管辖。

县林业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起专项行动的协调任务,坚决打击破坏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行为。

县湖管局要深入、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清除“天网”、定置网等危害候鸟的网具。

县交通局要负责对车站、码头进行监督,确保车辆、船只不发生非法运输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现象。

县政法委要整合力量,组织当地公安和森林公安民警,全力以赴查处破坏候鸟资源和破坏湿地环境的大案要案,办案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绝不徇私,并协调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县工商局要利用“12315”信息平台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对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的管理,经常性组织清理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打击非法交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要加强舆论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把声势造大,把氛围造浓。

县监察局要加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县财政局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拨付专项行动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将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摸清楚,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食用候鸟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摸清楚,将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性的开展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群众。

(四)综合整治,健全机制

篇7

本文试图通过对原告心理的特点、不良诉讼的表现及成因等进行探悉,提出进行诉前心理辅导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对诉前心理辅导获得一些认识,推动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心理含义及特点

心理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人民法院主持正义,运用国家强制力让相对方(被告)满足自己请求的心理。心理大致由认知、评判、动机、期待、情感五个方面,这五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原告的心理。作为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原告在此的心理也属于社会心理的一种,其内涵十分丰富,有着混合性、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由于心理是围绕将可能导致诉讼这种特定社会活动进行的,而诉讼的高度社会性和激烈对抗性使得心理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社会心理的一些特点:

(一)心理的争利性

根据亚当斯密“理性经济人”理论,在社会活动中,人都是利己的,这种利己心理表现为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即争利性。是原告与相对方利益冲突达到私下里无法协调的程度,才诉诸于法律,原告在心理上的争利性成了无可掩饰的特点。

(二)心理的外显性

基于法律对有着相应的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阐明请求的同时,还提供了各种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以期在法院能成功立案,通过审判实现自己的主张。在这一过程中,原告也想通过言辞向立案法官进行意思交流,原告此时的各种心理因素和取向,一般会跃然于诉状或与法官的交流之中。所以,原告在时有着比其他任何社会活动更为突出的心理外显性。

(三)心理的可塑性

原告,由于求助于法律同时必然威慑于法律,自制力一般能够得到强化,个性心理和极端倾向受到削弱和矫正。在特殊的法院环境下,立案法官可以通过交流来引导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在这一进程中,原告的心理趋向理智,从而表现出较强的可塑性。

二、不良心理表现、特点及成因

(一)不良心理的表现及特点

一切民事纠纷都有它的社会心理上成因,每一类纠纷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和规律,这些不同的性格心理特征对人的,在某种程度上都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原告的心理是符合法律的价值取向,其目的也是为了解决矛盾纷争的,然而,有些原告的心理却偏离法律赋予其诉权的目的,甚至相背离。其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斗气(面子诉讼)。是指人因经济纠纷或人身权受到伤害而感觉名誉受损,因此提起的以恢复名誉,满足自尊为主要内容的诉讼。人提讼,较少考虑经济因素,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诉讼惩罚相对人,以获得自尊的满足。其心理特点是:人诉讼请求和损害后果相脱节、具有极端化心理倾向。

2. 策略。是指人并不诉求于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把法律看作一种工具,把审判看成是一种办法,希望借助法院的权威性来寻求其他的解决方式。其心理特点:者诉求的合理性、显在的对抗性和隐藏的妥协性。

3. 假意。是指人要求与其真实目的表面上相分离的。即是说,者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不是其追求的目的,而是者目的的基石,希望通过这一诉讼从而引起另一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假意特点是:诉讼要求简单、诉讼纠纷易解决和真实目的的隐蔽性。

4. 欺诈。是者在捏造事实和伪造证据的基础上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利用现有的有利证据和借助诉讼技能,通过满足其诉讼请求而侵犯他人利益,达到自己的某种不法目的。这是最典型恶意诉讼。这种诉讼的特点是:者证据充足、案件真实难以查明和者具有妥协性。

5. 骚扰。是指人在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的基础上向被告提讼,以求给被告造成诉讼烦累或带来名誉上的损伤的诉讼。其心理特点是:人不以胜诉为目的、不积极追求诉讼的效率。

(二)不良心理的产生原因

分析不良心理产生的原因,不外有两种:

1. 外部原因。(1)社会背景对人不良诉讼心理的影响。作为社会公众的一员,人的心态无可避免地要被打上社会的烙印。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在这个大的背景之下,社会秩序混乱,利益冲突加剧。这些社会性的问题必然会反映到每个人的身上,当事人的诉讼心理概莫能外。特别是欺诈中这种心态更为典型。(2)社会风气对人不良诉讼心理的影响。当前的某些社会风气对人不良的心理的产生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人提讼,必然是想通过诉讼获得某种补偿或收益。但诉讼需要一定的成本,一些社会不良风气却误导当事人进行非理性的投入,使这种成本畸增。实践证明,大部分案件原告因为纠纷,经济上比较紧张,这种无力承担的铺张,往往使本来空匮的经济条件变得更加困难。面子诉讼中这种心态较为明显。(3)诉讼人的影响。原告在前一般要咨询律师并聘请为人,作为案件的诉讼人,律师心理活动和人委托心理和诉讼目的的影响是分不开的。有的律师利用其对我国司法制度、审判机制、法官的司法水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出于逐利的目的会千方百计地迎合原告的心理,其逐利心理已经严重影响了律师制度设立的初衷。这在上述不良中均有例证。

2. 内部原因。原告自身的观念也可能导致不良诉讼。观念本身就是心理的一个构成部分,几乎当事人的任何观念都可以视为诉讼心理的构成。几千年礼治的封建社会既留下了厌讼的诉讼心理,同时也强化了人们对自然正义的追求,这种心理反映到诉讼中来,就是“清官情结”。按照心理学上的归因理论,“人们总是把他人的失败归结于其自身品质的缺陷,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环境或他人的影响”。当事人往往会把败诉的原因归结于法官身上,再加上清官情结,当事人不断上访、申诉。

三、诉前心理辅导的现实意义

当事人的诉讼心理是各种心理因素的集大成者,它的一个组成要素都要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原告的心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如何让原告在时排除各种干扰,按照法律设定的目标进入诉讼,进行诉前心理辅导,已成为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

(一)弥补当事人诉讼知识、技巧缺乏和法律服务不足的需要

诉讼难、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究其原因,除法官人为拖延情况外,一个方面是司法的程序要求高、完成诉讼程序时间长、执行兑现率较低;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则是作为诉讼一方的当事人原告对如何进行诉讼和执行不够明白、不够了解,诉讼技巧更是缺乏,有的人因而视诉讼和执行为畏途,不由发出诉讼难、执行难的感叹。

(二)人民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因此,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时告知原告诉讼程序事项、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原告正确进行诉讼是人民法院法定职责。

(三)保障诉讼结果之实质公正

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从机制上促进真实的有效发现,帮助法官形成合理的裁判意志,从而作出合法妥当的裁判。毫无疑问,法官适度而有力的诉前辅导,将是保障诉讼在实质上公正的重要基础。如果法官在诉前对原告不加以心理的辅导,在诉讼中的引导又不足,完全放任当事人自行展示其诉讼攻防策略和技巧,诉讼势必将演变为纠缠枝节的无谓争吵,而且可能会出现应胜诉者不能胜诉,本应败诉者却赢得了官司的可悲结局,不仅与国家设立民事诉讼的目标相违背,而且也是对公正、公平审判目标的讽刺。

(四)“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新要求

篇8

前不久,在全国十二届人代会代表团审议时讲到,为政莫忘“三严三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党的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是对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提出的更高要求。如何落实提出的“三严三实”?经过我委群教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系列活动后,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发改委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应自觉强化五种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换位意识、全局意识、敬畏意识,并且积极用这五种意识来指导我们的日常工作,人人争做群众点赞发改人。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争做政治坚定的发改人。作为一名发改人,无论自己身处哪个科室、哪个岗位,工作内容无论是涉及工业还是农业、交通还是能源,工作职位无论是科长还是科员,我们始终不能丝毫遗忘和背离我党的根本宗旨,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本职工作要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工作的结果要始终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李瑞环同志曾经说过,“群众最可敬,他们有无穷无尽的力量,社会的财富靠他们来创造;群众最可爱,只要你真心实意的为他们服务,他们就真心实意的支持您。”王君正书记在全市组织部长大会上叮嘱广大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具体到我们发改人,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应立足于多献富民之策、多做谋远之规、多办利民之事,真正做到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只要我们自觉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以群众是否答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以群众是否满意的标准来检验工作的成果,一定能做出实实在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争做尽职尽责的发改人。在我委第一次群教活动动员会上,喻书记在报告中深挖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种病症”,喻书记用精辟生动语言刻画了“生病”干部种种表现,听后令人警醒,引人深思。产生这四种“病症”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没有认识自己应尽的职责。执掌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谈到他对工作的认识时说到,要想度过一个充实的人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另一种是“让自己喜欢上工作”。只有以“高目标”为动力,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努力工作的彼岸就是美好人生。我来委里工作快一年了,听到、见到身边许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干部的优秀事迹,并且深受感动。农经科陶罗洲主任心脏做了搭桥手术,但为了工作,他仍然长期奔走在工作一线,从未把自己当成病人,出差在外成了“家常便饭”,曾经一个月四次到北京出差跑手续。综合科望家安科长常年主持我委大型综合材料的撰写,青丝熬成白发,从来无怨无悔。有一次,他在公园走路时还在考虑材料的构架,面对面与一名市领导遇见,他却视若惘闻,只到那位领导主动叫他,他才回过神来。这件事一度被同事传笑,笑话他是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胆子”、瞎子坐上席——“目中无人”。我委许多科室工作强度大,同志们时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从无怨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们都是尽职尽责、敬业爱岗的模范,都值得我学习。

三是强化换位意识,争做务实高效的发改人。发改委的工作主要是策划大项目、促进大发展、搞好大协调、做好大服务,服务于政府决策,造福于社会民生。自去年在我市开展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以来,在全市各行各业掀起一场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的热潮。我委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中,同样涌现出许多优秀典型。在这里我想谈的一个观点是,作为一名发改人,无论是服务领导还是服务群众,都应做到“换位思考,换心感受”。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上下齐心、合舟共济,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做到政令畅通、务实高效,营造出以人为本的和谐氛围。记得自己刚参加工作时,领导给我安排工作,自己当时不能正确对待,总觉得领导给我的任务太重、压力太大,思想上有情绪,行动上不尽力。随着自己的成长,当自己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时,才深深体会到领导的良苦用心,非常感谢当时给我压了担子,使我有了更多锻炼和成长的机会。正如泰戈尔说过,“人越是将心比心,他就越是真正的人。这个真理不仅是主观价值,而且表现在我们生活的每个方面。”

篇9

李永乐突然头晕目眩。

美尼尔氏综合症发作,面前的一切都在转动,那种难以想象的晕眩让人异常痛苦。

但是他得忍着。总经理郑建勋仍在喋喋不休,副总康卫东也在一唱一和的帮腔。他们在李永乐眼前不断晃动,声音时远时近,表情扭曲。

无非是要钱要权。李永乐觉得十分厌倦。

15年前他一手创立同赢广告有限公司,5年后同赢成为行业翘楚,同一年他二次创业,到北京开了麦迪广告公司,任命郑建勋做同赢的总经理。而之前在报社工作的康卫东辞职到公司担任副总。

这几年同赢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去年的纯利润竟然还不足几年前的三分之一。反观麦迪却是节节上升,即使在金融危机的狂潮下也逆流而上。

郑建勋把公司管成这样,还有脸来谈条件?

也难怪上次他们来闹事后,李永乐提出来的给他们各买一套房子的计划,遭到了老婆的强烈反对。但最近麦迪的新项目进入关键期,自己又疾病缠身,这种时候,一动不如一静。最后折中的方案是给他们各换一辆车,他们付首付,公司付按揭,车子登记在个人名下。

但几十万元的车也不过让他们消停了一个月,现在,他们居然提出要股份。

也许是在病中,李永乐觉得格外厌烦,无论如何要先打发走他们。白着一张脸,他对两个人说:“既然你们有这个想法,先起草个方案过来,我看看再说。”

他们走后,李永乐觉得自己晕得更厉害了。

麦迪的项目最近遇到点麻烦,他常常觉得力不从心:“就算踢掉了郑建勋,放眼望去,同赢也没有别的人可用。自己离开Q省五年了,当地的许多资源和关系已经摆不平了。”

或许,应该干脆解散同赢,把客户都转到麦迪来做?

这个念头他以前也有过:近年来,同赢因为他分身乏术,一直在吃老本,眼看快坐吃山空,不如彻底解散了事。但每次这个念头都会被自己否决了,同赢是他事业的起点,丢掉就证明了他的失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稳住郑康二人,把钱先转出来,再做下一步打算。好在当年为了平衡郑建勋的权力,他有意安排了对自己十分忠诚的范丽青做财务总监。

回城的路上,郑建勋和康卫东都很兴奋,尤其是郑。本来以为会又一次无功而返,没想到阶段性胜利提前到来了。

郑建勋和李永乐相识在12年前。彼时,一个是刚成立的公司的小老板,一个是郁郁不得志的政府部门小科员。他在同赢做总经理十年,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这些年,李永乐每隔几年就会主动给他换车或买套房子,但这些东西其实都划归在公司名下,李永乐只有使用权罢了。一开始,他还傻傻地沉浸于兄友弟恭、主慈臣尊的良好感觉里,慢慢地回过味来,这些比起他的贡献,根本是九牛一毛,如果在别的公司,他早就已经成了重要股东,而李永乐分明是用蝇头小利换他做牛做马。李永乐口口声声地说和他共创百年基业,可是这基业和他郑建勋有什么关系?

而李永乐十几年如一日用同一种口气和他说话,大到公司方略,小到穿衣戴帽,开口就是“小郑”,那口气活像郑建勋整个人都是他调教出来似的。

这一切一点点在郑建勋心里淤积。

终于,在康卫东的试探和撩拨中,他所有的不平衡爆发出来。

郑建勋和康卫东提交了股份调整方案:他们分别要求获赠同赢、麦迪25%和15%的股份,并补发去年的分红。除此之外,他们要求把几个大客户全部划给同赢,客户的款要先打到同赢,如果麦迪做了相关的工作,再由同赢来付费,费用标准和付款周期由李、郑、康来共同确定。

李永乐面色铁青地看着手里那几页纸,这两人还真把他的仁慈当缺心眼儿。

郑建勋和康卫东则十分坦然。这些年生意场上不停地更新换代,同赢能做成的业务靠的不是十几年前的余威,而是近几年来的重新开拓。这几年客户维系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由同赢出的,怎么算都没理由让麦迪轻轻松松拿大头。

几个月里,三个人频繁碰面讨论股权分配,每次碰头都针锋相对势同水火。

麦迪那边的新业务需要大笔资金和大量的精力投入。李永乐悲哀地发现,他没有输给郑建勋和康卫东,却输给了年龄。这几个月,他三次入院,医生警告他要静养,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也许是时候做出决定了。

同赢如同一件衣服,他曾经无比珍爱,但现在已经千疮百孔,与其再为它费神,不如干脆丢掉。当然,他不要的东西也不想便宜别人,同赢的牌子是他创下的,不能留给别人去糟蹋。

想通了这一点,李永乐竟觉得十分轻松。

“我同意你们的方案,但是公司的股份归我和老婆共同所有,她不同意这么做。现在,解决方案有两个,要么在法律手续上不变更股份,每年由我给你们相应的奖金;要么,我想办法拿到老婆的授权书,把同赢广告有限公司注销,再重新注册一个股权明晰的公司。”李永乐算准了他们会选择第二套方案。

果然,郑康两人商量了之后表示:要注册新的公司。三人共同商定,同赢名下有几个研究所,账上还有一些钱,就用这部分钱充做注册资金。其中一半算郑建勋和康卫东出的,另外一半算是李永乐出的,不再补发他们上一年度的分红。

公司注销的程序由财务总监范丽青在办,她办得拖拖拉拉的。麦迪那边业务繁忙,李永乐三天两头出差,有一些文件总不能及时签字。新公司的注册也不顺利,李永乐不签字,钱就拿不出来。

郑建勋和康卫东慢慢意识到,他们被李永乐给涮了,什么注销公司根本就是李的缓兵之计,为的是能够顺利转走公司账户里的资金。李比他们认为的还要狠,他根本早打算撤资,钱要带走客户要带走,公司这块牌子也不会留给他们。

郑建勋和康卫东又一次进京要讨个说法,而李永乐却避而不见。

郑建勋和康卫东并排坐着,一齐看着对面的范丽青。

有些事情必须通过范丽青来办。比如把同赢名下的两个研究所的法人变更。注销研究所的手续都在范丽青那里,李永乐已经签了所有文件包括:同意注销研究所的授权书,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而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李永乐签名的同意法人变更的授权书并盖上李永乐的私章,就可以完成法人变更,神不知鬼不觉。

他们既然开口,就有百分百把握说动范丽青,无非是封官许愿,多给钱财。

范丽青低着头,内心挣扎。

郑康二人说了近两小时,分析利害,动以情理,字字句句为她考虑。她当然知道这些话并不可信,她有自己的判断:

李永乐分明不想要公司了,他让她办理注销手续,却没有明确地跟她讨论过她的去留,只有一次语焉不详的说让她到麦迪去工作。

她是单身母亲,孩子在Q省读高中,她怎么可能说走就走?而且,就算去了麦迪,她也不一定能做财务总监……这些年,郑建勋和康卫东也多少从公司账务上倒腾过资金,当然他们会明里暗里给她一点好处,从不说破,大家心照不宣。

现在他们要她做的这件事,有风险,但要认新天子,就得有投名状。深吸一口气,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虽然同赢还在注销过程中,但郑建勋就召开了干部会议,高调宣布公司高层分家。

同赢分家算是Q省广告界近年来少有的八卦事件。Q省人保守,一般东家和掌柜的搭班子都是固定组合,就算半路分家也都是掌柜的另立门户,少有这种东家被扫地出门,掌柜执掌原来山头的。

李永乐走进同赢的会议室,以前的温文尔雅荡然无存,令许多人想起最近热门的网游人物杀气值最高时的状态。

百余人挤在一个30多平米的房间里,交头接耳,期望搞清状况,却人人一头雾水。

李永乐看着台下众人,嘴角浮现一丝狠戾的冷笑。郑建勋四处跟别人说自己被赶下台,许多人明里暗里都在看自己的笑话。更严重的是,他从一些客户那里听到蛛丝马迹,理论上还没有完成注册的新同赢竟然已经开始运营了!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李永乐请人暗中调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郑建勋和康卫东在两年多以前就分别成立了公司,从同赢分流了不少业务,更过分的是,郑建勋的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从同赢偷偷划出去的。李永乐直欲呕血,怪不得公司业绩惨淡,“这两个人竟然用这么粗暴低级的手段来对付自己,而那些自己一向厚待的元老竟然对郑康二人的行为保持沉默,尤其一向信任的范丽青。”

原本,李永乐打算等范丽青处理完同赢的事后,安排她到麦迪做财务总监,还准备给范的儿子在北京联系一所重点高中。只是他一直出差,交代完工作后,来不及细说原委。他以为范跟随自己多年,多少会明白自己的用心……如此突生变故,让他觉得简直是奇耻大辱。

“不好好收拾这些人,我李永乐以后再也不用出现在Q省了!”做足准备后,李永乐杀回公司,他要一击制胜,不会给背叛者翻身的机会。

在会上李永乐宣布了两条消息:公司财务有问题,他已经请专业机构开始介入调查;免除郑建勋和康卫东的职务,开除范丽青,令她即刻离开办公室。

郑建勋坐在总经理办公室,听着外面的动静。

李永乐始终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他让律师和请来的会计师控制了财务部的每一张单据,而他不知道从哪里请来的一个代总经理领着一帮人在公司清点设备。这些人穿着黑西装,挂着同赢的胸牌,上书:保安部,但混混特征十分明显:寸头,真假莫辨的粗金项链,俗称“懒汉鞋”的白底黑布鞋。

有两个人紧跟着范丽青收拾个人物品,电脑里的东西一律不准拷走,包里的东西被全部翻出来检查,范丽青最后哭着离开公司,狼狈之极。

郑建勋和康卫东都已经分别打了几十个电话,所有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这个回马枪杀得猝不及防。公司的注销手续眼看就要办完,他们都以为李永乐再也不会回来,两个人都把多年的积蓄拿出来,正干劲十足地准备发展自己的事业。没想到这个时候李永乐竟然带着经侦队的人来调查,公司经营这么多年,难免有些避税手段是打球的,看来他宁肯多出些钱补税也要准备把郑康二人赶尽杀绝了。

一个月后,经侦队调查完毕,检察院正式提起对郑建勋和康卫东的公诉,罪名是职务侵占和伪造公文。

从两年前开始,郑建勋公司账上走的每一笔钱都被视为非法所得,加上康卫东公司的账目,大约共有700多万元。

这个消息简直像一枚深水炸弹,前几个月郑建勋和康卫东还春风得意马蹄疾,现在却面临着被判刑的命运。

闹分家闹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是少见。而在经侦队调查的一个月里,同赢一片混乱,李永乐留下来的“保安”人员每天到公司,抽烟、喧哗,根据他们的心情,把一些门锁换了,把一些设备锁起来。慢慢的,大家都不再去上班。有些业务骨干,干脆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外界传言纷纷,有人说,李永乐进入更年期,已经彻底疯了;有人说,即使技术手段上郑建勋犯了错,这场纠纷的根源其实还是李待人太狠;很多人甚至觉得李设了局,下死手要整郑建勋。

篇10

李永乐突然头晕目眩。

美尼尔氏综合症发作,面前的一切都在转动,那种难以想象的晕眩让人异常痛苦。

但是他得忍着。总经理郑建勋仍在喋喋不休,副总康卫东也在一唱一和的帮腔。他们在李永乐眼前不断晃动,声音时远时近,表情扭曲。

无非是要钱要权。李永乐觉得十分厌倦。

15年前他一手创立同赢广告有限公司,5年后同赢成为行业翘楚,同一年他二次创业,到北京开了麦迪广告公司,任命郑建勋做同赢的总经理。而之前在报社工作的康卫东辞职到公司担任副总。

这几年同赢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去年的纯利润竟然还不足几年前的三分之一。反观麦迪却是节节上升,即使在金融危机的狂潮下也逆流而上。

郑建勋把公司管成这样,还有脸来谈条件?

也难怪上次他们来闹事后,李永乐提出来的给他们各买一套房子的计划,遭到了老婆许娜的强烈反对。她一字一句地问:“你知道什么叫公平吗?就是让人们干自己该干的,拿自己该拿的。这两个人该拿房子吗?”

对她这样义正词严的质问,李永乐还真觉得难以回答。但最近麦迪的新项目进入关键期,自己又疾病缠身,这种时候,一动不如一静。最后折中的方案是给他们各换一辆车,他们付首付,公司付按揭,车子登记在个人名下。

但几十万元的车也不过让他们消停了一个月,现在,他们居然提出要股份。

也许是在病中,李永乐觉得格外厌烦,无论如何要先打发走他们。白着一张脸,他对两个人说:“既然你们有这个想法,先起草个方案过来,我看看再说。”

他们走后,李永乐觉得自己晕得更厉害了。

麦迪的项目最近遇到点麻烦,他常常觉得力不从心:“就算踢掉了郑建勋,放眼望去,同赢也没有别的人可用。自己离开Q省五年了,当地的许多资源和关系已经摆不平。”

或许,应该干脆解散同赢,把客户都转到麦迪来做?

这个念头他以前也有过:近年来,同赢因为他分身乏术,一直在吃老本,眼看快坐吃山空,不如彻底解散了事。但每次这个念头都会被自己否决了,同赢是他事业的起点,丢掉就证明了他的失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稳住郑康二人,把钱先转出来,再做下一步打算。好在当年为了平衡郑建勋的权力,他有意安排了对自己十分忠诚的范丽青做财务总监。

回城的路上,郑建勋和康卫东都很兴奋,尤其是郑建勋。本来以为会又一次无功而返,没想到阶段性胜利提前到来了。

郑建勋和李永乐相识在12年前。彼时,一个是刚成立的公司的小老板,一个是郁郁不得志的政府部门小科员。他在同赢做总经理十年,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这些年,李永乐每隔几年就会主动给他换车或买套房子,但这些东西其实都划归在公司名下,李永乐只有使用权罢了。一开始,他还傻傻地沉浸于兄友弟恭、主慈臣尊的良好感觉里,慢慢地回过味来,这些比起他的贡献,根本是九牛一毛,如果在别的公司,他早就已经成了重要股东,而李永乐分明是用蝇头小利换他做牛做马。李永乐口口声声地说和他共创百年基业,可是这基业和他郑建勋有什么关系?

而李永乐十几年如一日用同一种口气和他说话,大到公司方略,小到穿衣戴帽,开口就是“小郑”,那口气活像郑建勋整个人都是他调教出来似的。

这一切一点点在郑建勋心里淤积。

终于,在康卫东的试探和撩拨中,他所有的不平衡爆发出来。

郑建勋和康卫东提交了股份调整方案:他们分别要求获赠同赢公司25%和15%的股份,并补发去年的分红。除此之外,他们要求把几个大客户全部划给同赢,客户的款要先打到同赢,如果麦迪做了相关的工作,再由同赢来付费,费用标准和付款周期由李永乐、郑建勋、康卫东来共同确定。

李永乐面色铁青地看着手里那几页纸,这两人还真把他的仁慈当缺心眼儿。

郑建勋和康卫东则十分坦然。这些年生意场上新陈代谢更新换代,同赢能做成的业务靠的不是十几年前的余威,而是近几年来的重新开拓。这几年客户维系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由同赢出的,怎么算都没理由让麦迪轻轻松松拿大头。

几个月里,三个人频繁碰面讨论股权分配,每一次碰头都针锋相对势同水火。

麦迪那边的新业务需要大笔资金和大量的精力投入。李永乐悲哀地发现,他没有输给郑建勋和康卫东,却输给了年龄。这几个月,他三次入院,医生警告他要静养,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也许是时候做出决定了。

同赢如同一件衣服,他曾经无比珍爱,但现在已经千疮百孔,与其再为它费神,不如干脆丢掉。当然,他不要的东西也不想便宜别人,同赢的牌子是他创下的,不能留给别人去糟蹋。

想通了这一点,李永乐竟觉得十分轻松。

“我同意你们的方案,但是公司的股份归我和许娜共同所有,她不同意这么做。现在,解决方案有两个,要么在法律手续上不变更股份,每年由我给你们相应的奖金;要么,我想办法拿到许娜的授权书,把同赢广告有限公司注销,再重新注册一个股权明晰的公司。”李永乐算准了他们会选择第二套方案。

果然,郑康两人商量了几天之后表示:要注册新的公司。三人共同商定,同赢名下有几个研究所,账上还有一些钱,就用这部分钱充做注册资金。其中一半算郑建勋和康卫东出的,另外一半算是李永乐出的,不再补发他们上一年度的分红。

公司注销的程序由财务总监范丽青在办,她办得拖拖拉拉的。麦迪那边业务繁忙,李永乐三天两头出差,有一些文件总不能及时签字。新公司的注册也不顺利,李永乐不签字,钱就拿不出来。

郑建勋和康卫东慢慢意识到,他们被李永乐给涮了,什么注销公司根本就是李永乐的缓兵之计,为的是能够顺利转走公司账户里的资金。李永乐比他们认为的还要狠,他根本早就打算撤资,钱要带走,客户要带走,公司这块牌子也不会留给他们。

郑建勋和康卫东又一次进京要讨个说法。

李永乐却避而不见。

郑建勋和康卫东并排坐着,一齐看着对面的范丽青。

有些事情必须通过范丽青来办。比如把同赢名下的两个研究所的法人变更。

这件事说起来窝囊,眼睁睁看着李永乐转走所有钱,他们却拿他没办法,现在他剩下不要的东西,两个人再恶心也得想办法把它稳稳拿住。

注销研究所的手续都在范丽青那里,李永乐已经签了所有文件包括:同意注销研究所的授权书,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公司的公章、财务章……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李永乐签名的同意法人变更的授权书并盖上李永乐的私章,就可以完成法人变更,神不知鬼不觉。

他们既然开口,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说动范丽青,无非是封官许愿,多给钱财。

范丽青低着头,内心挣扎。

郑康二人已经说了近两个小时,分析利害,动以情理,字字句句为她考虑。她当然知道这些话并不可信,她有自己的判断:

李永乐分明不想要公司了,他让她办理注销手续,却没有明确地跟她讨论过她的去留,只有一次语焉不详的说让她到麦迪去工作。

她是单身母亲,孩子在Q省读高中,她怎么可能说走就走?而且,就算去了麦迪,她也不一定能做财务总监?这些年,郑建勋和康卫东也多少从公司账务上倒腾过资金,当然他们会明里暗里给她一点好处,从不说破,大家心照不宣。

现在他们要她做的这件事,有风险,但要认新天子,就得有投名状。深吸一口气,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虽然同赢还在注销过程中,但郑建勋就召开了干部会议,高调宣布公司高层分家。

同赢分家算是Q省广告界近年来少有的八卦事件。

Q省人保守,一般东家和掌柜的搭班子都是固定组合,就算半路分家也都是掌柜的另立门户,少有这种东家被扫地出门,掌柜执掌原来山头的。

李永乐走进同赢的会议室,以前的温文尔雅荡然无存,令许多人想起最近热门的网游人物杀气值最高时的状态。

百余人挤在一个30多平米的房间里,交头接耳,期望搞清状况,却人人一头雾水。

李永乐看着台下众人,嘴角浮现一丝狠戾的冷笑。郑建勋四处跟别人说自己被赶下台,许多人明里暗里都在看自己的笑话。更严重的是,他从一些客户那里听到蛛丝马迹,理论上还没有完成注册的新同赢竟然已经开始运营了!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李永乐请人暗中调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郑建勋和康卫东在两年多以前就分别成立了公司,从同赢分流了不少业务,更过分的是,郑建勋的公司的注册资金也是从同赢偷偷划出去的。李永乐直欲呕血,怪不得公司业绩惨淡,“这两个人竟然用这么粗暴低级的手段来对付自己,而那些自己一向厚待的元老竟然对郑康二人的行为保持沉默,尤其一向信任的范丽青。”

原本,李永乐打算等范丽青处理完同赢的事后,安排她到麦迪做财务总监,还准备给范的儿子在北京联系一所重点高中。只是他一直出差,交代完工作后,来不及细说原委。他以为范跟随自己多年,多少会明白自己的用心……如此突生变故,让他觉得简直是奇耻大辱。

“不好好收拾这些人,我李永乐以后再也不用出现在Q省了!”做足准备后,李永乐杀回公司,他要一击制胜,不会给背叛者翻身的机会。

在会上李永乐宣布了两条消息:公司财务有问题,他已经请专业机构开始介入调查;免除郑建勋和康卫东的职务,开除范丽青,令她即刻离开办公室。

郑建勋坐在总经理办公室,听着外面的动静。

李永乐始终没有出现在他面前,他让律师和请来的会计师控制了财务部的每一张单据,而他不知道从哪里请来的一个代总经理领着一帮人在公司清点设备。这些人穿着黑西装,挂着同赢的胸牌,上书:保安部,但混混特征十分明显:寸头,真假莫辨的粗金项链,俗称“懒汉鞋”的白底黑布鞋。

有两个人紧跟着范丽青收拾个人物品,电脑里的东西一律不准拷走,包里的东西被全部翻出来检查,范丽青最后哭着离开公司,狼狈之极。

郑建勋和康卫东都已经分别打了几十个电话,所有人都表示爱莫能助。

这个回马枪杀得猝不及防。公司的注销手续眼看就要办完,他们都以为李永乐再也不会回来,两个人都把多年的积蓄拿出来,正干劲十足地准备发展自己的事业。没想到这个时候李永乐竟然带着经侦队的人来调查,公司经营这么多年,难免有些避税手段是打球的,看来他宁肯多出些钱补税也要准备把郑康二人赶尽杀绝了。

一个月后,经侦队调查完毕,检察院正式提起对郑建勋和康卫东的公诉,罪名是职务侵占和伪造公文。

从两年前开始,郑建勋公司账上走的每一笔钱都被视为非法所得,加上康卫东公司的账目,大约共有700多万元。

这个消息简直像一枚深水炸弹,前几个月郑建勋和康卫东还春风得意马蹄疾,现在却面临着被判刑的命运。

闹分家闹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是少见。而在经侦队调查的一个月里,同赢一片混乱,李永乐留下来的“保安”人员每天到公司,抽烟、喧哗,根据他们的心情,把一些门锁换了,把一些设备锁起来。慢慢的,大家都不再去上班。有些业务骨干,干脆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篇11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我院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为契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动了我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回顾一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重心·创建满意医院

今年年初,省卫生厅提出了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的活动,我院以此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心,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以百倍的努力,交一份千分的答卷。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为切实搞好创建活动,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他领导及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由一位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专门设立了创建办公室,抽调了6位同志到创建办,主要抓创建工作。组建了8个督查组,每个院领导负责1个组,形成了3级网络:个人、科室、院级创建网络。今年4月份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先后23次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找出差距,制订措施,落实责任,改进工作。

2、层层动员,全员参与。省卫生厅创建活动通知下发后,我院立即拟定了实施方案,同时分期分批进行宣传动员,4月5日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动员大会,4月19日-4月21日分5个片利用晚上的时间召开职工动员大会,确保了100%的教育动员率,12月6、7日再次动员。同时层层签定责任状,科员与科主任签定责任状,科主任与院长签定责任状,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有指标,个个有责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医院大门口醒目位置制作了“实践三个代表、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的巨幅宣传栏,把创建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创建办还定期编印督查简报,同时还利用院讯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学习动员后,各科室纷纷递交了决心书,坚定地表达了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做诚信医生、树立医务人员新形象的决心,护理部向全院护士发出了“塑造护士形象、打造护士形象品牌”的倡议书,院团委组织青年团员举办了“优化服务环境、打造诚信医院、争创满意医院”的演讲比赛。

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取得了“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医德医风明显好转、医疗费用明显控制”的效果,达到了群众满意、医院发展的双赢目标。1月-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住院病人增加了16.18%,门诊病人增加了4%,固定资产增加了1108万元。

二、服务理念·体现以人为本

我院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病人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病人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病人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扎实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将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渗透到医疗服务及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1、把病人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优质服务是赢得市场、促进发展的重要条件。为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意识,我院开展了“十比十看”以及“3多、4好、28个一”的活动。

2、导医小姐、爱心志愿者为病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今年我院选派了20多位各方面条件较好的青年护士到锦绣山庄进行接待礼仪、服务礼仪专业培训,然后再上岗做导医工作,青年志愿者轮流参加爱心志愿服务活动。他们积极主动帮助病人解决就诊中的困难,热情周到的服务让病友感受到了关心与体贴。

3、完善了院长代表接待日制度。在门诊部一楼大厅设立了院长代表接待处,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病人及家属对医院的意见、建议,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现场处理紧急情况,及时为病人排忧解难。

4、病房全部安装了有线电视。投资30多万元,添置了200多台彩电,住院病人均可收看有线电视。

三、技术水平·突出打造品牌

高质量、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是病人、家属、社会评价医院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我院始终把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打造技术品牌作为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的一个重点来抓。

1、进一步落实了五项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三查七对制度等制度规范,定期督查,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改进。

2、靠强联大,提高技术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经多方努力,我院与亚州知名的医院——上海中山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并于4月18日举行了协作医院挂牌仪式。协作医院挂牌后中山医院先后派出了15名专家到我院会诊、手术

共4页,当前第1页1、讲学。同时通过远程会诊系统会诊病人32人次,病人在宜春就能接受上海中山医院的医学专家会诊并享受全国一流医院的诊疗服务。中山医院的远程教育系统还随时为我院各专业人员提供最新的医疗科技知识。

3、特色专科,打造技术品牌。随着移动式心血管介入C臂系统、关节镜、超声刀等一批高科技医疗设备的应用,心内科开展了冠状动脉造影及支架置入术、快速心率失常射频消融术等介入新技术,微创外科利用腹腔镜、超声刀,在认真总结既往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妇产科领域等技术的基础上,已成功运用到重症胰腺炎的治疗、大肠肿瘤的切除、肝脓肿的引流、胃穿孔修补、肾囊肿去顶术等方面,这些技术已经形成了品牌,产生了特色效应。

4、以科技兴院为动力,增强医院发展的后劲。我院实施科技兴院战略,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今年有18项科研成果获市科技进步奖,占全市获奖项目的51%,列入省卫生厅重点计划课题2项,幸志强、范惠珍两位同志获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幸志强同志被授予江西省优秀青年学者称号。

四、文化建设·展示医院特色

文化建设在医院的现代化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运用信念、道德等无形力量,倡导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树立医院的最佳形象。我院的文化建设体现了医院特色。

1、进一步塑造医院新形象。我院提出了“正规诊疗、优质服务、求实创新、永攀高峰”的新形象,以此规范我们的言行,振奋我们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真正体现白衣天使的崇高风貌。

2、设计制作了院旗、院徽。步入医院花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迎风飘扬的国旗、红十字会旗、院旗。10月1日,我院举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院旗、院徽的主体图案为一颗红心中嵌入两个“人”字,其含义为: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时刻把病人放在心中,奉献一片爱心。

3、语言标识充满文明、温馨、亲情,提升了医院的文化品位。如电梯内楼层分布图下方有“以我热心关心细心换你舒心放心安心”、“生命至上、质量为本、关爱健康、呵护生命”,医务人员专梯内楼层分布图下方有“比海洋、比天空更为宽广的是奉献之心”,方便病人措施宣传版下有“珍惜每一次服务机会,播撒每一份真情”,这些语言标示充分体现了医院的文化建设特色。

五、筹办农运·弘扬宜春精神

举世瞩目的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于2007年10月18日至24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宜春古城因农运倍显精彩,宜春人民因农运而倍感荣光。回顾筹办农运的难忘岁月,我院大力弘扬“坚忍不拔、不畏艰难、事在人为、负重奋进、众志成城、敢创一流”的宜春精神,扎实做好农运会的各项工作,396名同志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潘学武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异成绩奖,周芳能、陈宝华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1、路段管理成效显著。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路段巡查不留死角,教育劝导不厌其烦,严管重罚不留情面,敢于碰硬。教育劝导3900人次,处罚违章280余人次,纠章(人力三轮车、板车进街)900余人次,纠正摩托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600余人次,清除牛皮癣、小广告6200多块,拆除临街凸出招牌96处、雨蓬62余块、晒衣架85个,防盗网改造34处,督促拆除临街空调外机67处,4家有亮化任务的单位按时全部完工。所管辖责任路段市容市貌有了很大的变化,圆满完成了路段的各项管理任务,得到了书记、杨宪萍市长等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先后3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责任路段管理先进单位,3次评为片区考核优胜单位,6次评为周红旗路段单位,潘学武同志2次被评为先进路段长。

2、花大力气整治院内环境。开展了“科室是我家、美化环境靠大家”的活动。各科室走廊都摆放了许多鲜花及绿色盆景,给人美的享受。投资150余万元,拆除旧工作用房3600m2,生活用房1500 m2,装修工作用房3000 m2,道路硬化2840 m2,临街房屋立面美化改造5600 m2,新增绿化面积约2600 m2。投资46万元用于亮化工程。制定了文明楼院管理规定,基本消除了“十乱”现象,达到了“十无”目标。省建设厅、省绿化委授予我院“园林化单位”称号,市委、市政府授予迎农运、创“三城”立面美化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3、举全院之力做好农运会的医疗保健工作。(1)制定了医疗保健工作预案。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健工作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医疗保健专家组、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队、现场(大型活动及比赛训练场馆)救治组、驻地(指定接待宾馆)医疗保健组、药械保障组。各组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同时,设立了农运会医疗保健专用病房。对农运会医疗保健人员、药品、器械的准备充分,我院提出了“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安排保健任务25次,选派医生65人,护士7

共4页,当前第2页20人,保障了71家宾招、10个比赛场馆的医疗保健工作的需要。(2)服务热情周到。根据农运会的要求,及时推出了优质服务的措施,设立了农运会参会人员接待处,为参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农运会彩排、开幕式、闭幕式及重大赛事的医疗安全。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参会人员的好评,收到了群先会代表的3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六、医疗费用·充分关爱弱势

群众利益无小事,医疗费用偏高是群众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要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必须解决这一问题。我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病人的医疗费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特别注意关爱弱势群体,对其医疗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1、为病人减轻负担。取消了一、二、三级护理费,降低普通病房床位费。控制各科室药品比例,超过比例的要扣绩效工资,坚持使用价廉有效的药品,科学合理诊治,减轻病人负担。

2、关爱弱势群体。对特困人群、低保人群、70岁以上老年人、在乡复员军人的自费患者,医疗费实行“三免四减半”。三免: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四减半:住院患者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各减免50%。今年以来已为39名患者减免医疗费31238.4万元。

七、卫生行风·重在纠建并举

行风建设是医院科学发展的永恒课题,医德医风的好坏是群众评价医院满意度的一把尺、一杆秤。今年行风建设体现了纠建并举的特点,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与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相结合。

1、强化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教育是增强自警自律意识的重要课程。今年我院开了5次会,上了3堂课,来强化医德医风教育。5次会即:院领导会、中心学习组会、中层干部会、副高以上专家座谈会、全院职工会,学习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行为的处理规定的通知》,收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的《聚焦医德医风》的录像;3堂课即:一是邀请了市检察院领导为医务人员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课,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收受红包回扣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文,从而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要廉洁行医;二是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医德医风教育专题报告;三是潘学武院长结合工作实际,为中层干部、党员上了一堂《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做廉政勤政的模范》党课,教育大家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廉洁行医的模范。

2、扎实开展卫生行风专项治理月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我院将12月作为卫生行风专项治理月,分4个片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对照行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在宜春电视台、宜春日报公开我院的服务承诺:六必须、六做到、六不准。

3、聘请了行风监督员。为及时收集社会对我院行业作风的意见,我院聘请了12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对我院强化行业作风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每月进行一次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满意度调查,以及召开病区工休会,听取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改进医院的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4、对药品回扣进行了自查自纠。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今年3月至5月,我院以科室为单位,对药品回扣进行了自查自纠,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查后药品比例下降了9个百分点。

5、强化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医德医风好坏的一个重要体现。今年我院加大了劳动纪律督查力度,每周由院领导带队进行督查,迟到、早退、脱岗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第四次罚款400元。

八、深化改革·激活管理机制

管理出效益,在医疗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只有通过卓有成效的管理,才有可能比竞争对手高出一筹,占有一席之地。深化改革是激活管理的有效机制。今年我院进一步深化了人事、分配、后勤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激活了选人用人机制。认真总结了前几年人事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第一,减员增效。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工人,及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聘用干部实行院内退休,4月份有17人院内退休。第二,竞争上岗。对新增或空缺的岗位,采取竞争上岗,有40位同志报名参加竞聘,其中5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到达新的工作岗位。

2、完善了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完善的德、能、勤、绩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工作量、药品比例等挂钩。每季度进行一次院长综合工作管理考核,药品比例超标的科室要扣绩效工资。

3、巩固后勤改革的成效。着力于建立优质、高效、低耗的现代后勤管理模式。后勤总公司所属24人工资、奖金均由公司自负。今年初,总公司扩大了经营范围,将医院食堂收回,由公司经营,公司投入20万元对食堂进行重新装修

共4页,当前第3页3,食堂的面貌焕然一新,经营面积由原来2层增加至3层。

 

尽管我院2007年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今后,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德技双馨的医疗技术队伍,尽职尽责为保障人民的健康服务。